个税申报自查报告(精选14篇)由网友“精神热河路人”投稿提供,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过的个税申报自查报告,我们一起来阅读吧!
篇1:个税申报自查报告
1、我单位已(未)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漏报人,少报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错误的信息具体是)
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20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XX年度1月到12月)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篇2:个税申报自查报告
一、工资、薪金方面
1、有否未按照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确认标准的规定确认应代扣代缴税款的行为,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2、有否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
3、有否扣缴义务人未如实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未按时申报或未按时解缴所代扣的税款。
4、有否有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5、有否有从盈余公积、利润分配账户中提取奖金,直接支付给对生产、经营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6、有否有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实物和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7、有否将其他业务收入(如租金)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贷方,然后再通过该账户给企业职工发放实物或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8、有否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不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所得税。
9、有否企业供销人员取得推销产品提成收入,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10、有否企业代职工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承包(租)经营所得方面
1、没有营业执照挂靠建筑单位施工的,有否发包的建筑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对企业项目经理内部承包施工取得的个人所得,有否发包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方面
1、企业向职工或其他个人集资,有否对支付的利息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否对企业将应支付未支付的利息直接增加借款本金的业务,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有否对企业向参股的'职工或者其他个人支付的股息、红利收入未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
3、有否对单位为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应纳税额时,未将支付额换算成含税收入后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篇3:企业个税自查报告
企业个税自查报告
我企业在20xx(税款所属期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年期间,按月进行了个税申报,现对于xx地税的疑问进行自查。
1、根据xxx地税纳税评估分析得出,我企业20xx年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不一致,差异xxx元,现经自查,有部份员工没有按照相关税法及法规进行申报,有漏报的现象存在。原因:
①因我企业会计人员调动,交接不清晰,加上新入职会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认识浅薄,有漏报人员的现象,漏报新入职员工及离职员工的工资薪金合计:xxx元。
②因x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给我企业出20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时,错误的把部份成本记入了工资薪金所得,导致工资薪金的增加969342。02元(如需证实,xxx税务师事务所可提供相关证明)。
2、除以上三个因素造成差异外,其余一切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计税申报,并没有存在福利费的发放及其他非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所得,同时,工资表上所列出的员工全属本企业员工,并无虚列印象。
3、我企业会计相关人员在账务上处理不到位,给xxx地税局带来困扰,以后会按排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会计知识及相关法规的培训,并要求事务所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的数据一定要按实申报,并准确、清晰的反映企业的所得,合法计税申报。我企业办税人员以后一定会谨遵相关法规,配合xxx地税的涉税事项办理,并定按其要求做好相关纳税申报的工作。
一、工资、薪金方面
1、有否未按照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确认标准的规定确认应代扣代缴税款的行为,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2、有否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
3、有否扣缴义务人未如实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未按时申报或未按时解缴所代扣的税款。
4、有否有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5、有否有从“盈余公积”、“利润分配”账户中提取奖金,直接支付给对生产、经营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6、有否有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实物和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7、有否将其他业务收入(如租金)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贷方,然后再通过该账户给企业职工发放实物或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8、有否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不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所得税。
9、有否企业供销人员取得推销产品提成收入,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10、有否企业代职工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承包(租)经营所得方面
1、没有营业执照挂靠建筑单位施工的,有否发包的建筑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对企业项目经理内部承包施工取得的个人所得,有否发包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方面
1、企业向职工或其他个人集资,有否对支付的利息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否对企业将应支付未支付的利息直接增加借款本金的业务,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有否对企业向参股的职工或者其他个人支付的股息、红利收入未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
3、有否对单位为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应纳税额时,未将支付额换算成含税收入后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贵单位《税务通知书》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组织劳资、财务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分析与讨论,并专门召开会议,针对需要求整改的问题和关注的事项逐项研究,认真部署整改措施,严格自查自纠,强化督促整改。现将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认识,端正态度,抓住整改关键环节
我们一致认为,《税务通知书》反馈的问题是中肯、务实的,对我们队伍建设和有关业务工作是一个很好的促进,一定要虚心、诚心、真心实意地接受批评建议,认真加强整改。一是要强调整改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同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要认真分解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加大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三是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纳税工作特别是个人所得税交纳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们的纳税工作合理、稳步推进。
二、针对问题,严格措施,有关问题逐项落实
这次整改工作,我们加大整改力度,把《税务通知书》的有关要求逐项列出整改措施,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认真解决。
(一)责成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期限,及时补缴个人所得税款XXXX元;
(二)恳请充分考虑XX工作和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特殊性,不再补缴XX年度个人所得税。
XXXX年,正我们的XX工作异常繁重。全体人员放弃休假,加班加点,连续超负荷工作,付出了异常艰辛的'努力。为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我们为他们发放了误餐补贴和补助。此前,在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系统使用之前,由于工作人员对税法学习、理解、把握不够全面,业务不够熟练,存在计算个税难特别是介于税率临界点上把握不准的问题,存在着不够起征点或高于起征点都按一个税率(5%)计算的问题,但对数额较大、重点纳税人员,我们严格把握标准,按税法规定按章纳税,对按可以免征个税的误餐补贴也扣缴了个税。
鉴于此,我们认为:尽管在个税扣缴上存在部分人员计算不准确的情况,但总体说来,XXXX年我单位上缴个税总额并不少,建议不再补缴。
三、加强教育引导,建立合法缴税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引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干部特别是劳资、财务、税管干部对合法缴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特别是继续加强对有关错误思想的整治,做到常抓不懈。二是加强税法学习,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针对这次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税法等有关法律的学习,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公安民警队伍和税务缴纳管理干部队伍。
感谢税务部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批评指导,我们将以次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缴纳工作,并继续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4:税务自查报告个税
根据贵单位《税务通知书》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组织劳资、财务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分析与讨论,并专门召开会议,针对需要求整改的问题和关注的事项逐项研究,认真部署整改措施,严格自查自纠,强化督促整改。现将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认识,端正态度,抓住整改关键环节
我们一致认为,《税务通知书》反馈的问题是中肯、务实的,对我们队伍建设和有关业务工作是一个很好的促进,一定要虚心、诚心、真心实意地接受批评建议,认真加强整改。一是要强调整改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同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要认真分解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加大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三是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纳税工作特别是个人所得税交纳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们的纳税工作合理、稳步推进。
二、针对问题,严格措施,有关问题逐项落实
这次整改工作,我们加大整改力度,把《税务通知书》的有关要求逐项列出整改措施,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认真解决。
(一)责成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期限,及时补缴个人所得税款****元;
(二)恳请充分考虑**工作和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特殊性,不再补缴**年度个人所得税。
****年,正我们的**工作异常繁重。全体人员放弃休假,加班加点,连续超负荷工作,付出了异常艰辛的努力。为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我们为他们发放了误餐补贴和补助。此前,在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系统使用之前,由于工作人员对税法学习、理解、把握不够全面,业务不够熟练,存在计算个税难特别是介于税率临界点上把握不准的问题,存在着不够起征点或高于起征点都按一个税率(5%)计算的问题,但对数额较大、重点纳税人员,我们严格把握标准,按税法规定按章纳税,对按可以免征个税的误餐补贴也扣缴了个税。
鉴于此,我们认为:尽管在个税扣缴上存在部分人员计算不准确的情况,但总体说来,****年我单位上缴个税总额并不少,建议不再补缴。
三、加强教育引导,建立合法缴税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引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干部特别是劳资、财务、税管干部对合法缴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特别是继续加强对有关错误思想的整治,做到常抓不懈。二是加强税法学习,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针对这次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税法等有关法律的学习,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公安民警队伍和税务缴纳管理干部队伍。
感谢税务部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批评指导,我们将以次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缴纳工作,并继续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范文二:
1、我单位 已 (未) 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漏报××人,少报××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错误的信息具体是×××××)
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20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XX年度1月到12月)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范文三:
我企业在 (税款所属期为1月至月)年期间,按月进行了个税申报,现对于xx地税的疑问进行自查。
1、根据xxx地税纳税评估分析得出,我企业2010年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不一致,差异xxx元,现经自查,有部份员工没有按照相关税法及法规进行申报,有漏报的现象存在。原因:
① 因我企业会计人员调动,交接不清晰,加上新入职会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认识浅薄,有漏报人员的现象,漏报新入职员工及离职员工的工资薪金合计:xxx元。
② 因x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给我企业出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时,错误的把部份成本记入了工资薪金所得,导致工资薪金的增加969342.02元(如需证实,xxx税务师事务所可提供相关证明)。
2、除以上三个因素造成差异外,其余一切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计税申报,并没有存在福利费的发放及其他非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所得,同时,工资表上所列出的员工全属本企业员工,并无虚列印象。
3、我企业会计相关人员在账务上处理不到位,给xxx地税局带来困扰,以后会按排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会计知识及相关法规的培训,并要求事务所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的数据一定要按实申报,并准确、清晰的反映企业的所得,合法计税申报。我企业办税人员以后一定会谨遵相关法规,配合xxx地税的涉税事项办理, 并定按其要求做好相关纳税申报的工作。
[税务自查报告个税]
篇5:员工离职补偿金个税怎么申报
员工离职补偿金个税怎么申报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均。
3、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如何离职有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有关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下,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由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员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以后,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因此不愿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六)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继续存续,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临时工辞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的法律上没有临时工这一概念,所以只要临时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临时工在离职时就一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在辞职时参照正式工辞职的条款,分为试用期辞职和已过试用期辞职,辞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分别需要提前三天和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请求,离职期间就是三天和三十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和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临时工辞职时还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就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当天就可以离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综上可知,离职的形式包括员工主动辞职、劳动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又或者是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篇6:2023年个税专项扣除怎么申报
专项附加扣除可在个税税前扣除,相当于少交了一笔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每年12月进行确认,才能在下一个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税前扣除。未及时填报当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会直接顺延至次年。
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提交申请之后可以查看申请结果,大都是一个星期左右会有结果,12月份只是申请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而每年的3—6月份才是申请个税退税的期间。
篇7:2023年个税专项扣除怎么申报
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
根据相关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
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 除。若未及时确认,前期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次年。也就是说,未及时填报当 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会直接顺延至次年。
注意: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 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篇8:年终奖个税
年终奖个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两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1)假设员工甲应发年终奖为13813元,他2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为5000元。由于已超出了3500元,那么该员工年终奖所交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部分=13813元
应纳税部分÷12=13813÷12=1151,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3813×0.03-0=414.39元
(2)假设员工乙应发年终奖也为13813元,他2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为3000元,
由于未到3500元,那么该员工年终奖所交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3500-当月工资)=13813-(3500-3000)=13213元
应纳税部分÷12=13213÷12=1101,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3213×0.03-0=396.39元
篇9:年底双薪个税
以你说的例子计算,暂不考虑个人社保公积金
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15%-125]+(10000×10%-25)=1300(元) .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停止的“双薪制”计税方法,年底双薪收入将不再分别计税,即,单位在年底给员工发“双薪”的时候,多出来的一个月工资将与当月工资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工薪阶层部分员工的最后一个月的纳税额将增加,收入缩水。
针对年底双薪制政策的变更,在税收筹划方面,可以考虑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人所得税,某种程度上,可以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
【案例】
某人月工资5000元(不考虑代扣社保费等),年底双薪也是5000元,年终奖15000元,则有:
1、原政策下(已不适用)
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2000)×15%-125]+[5000×15%-125]+[15000×10%-25]=2425(元)
2、新政策(并入当月工资)
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5000-2000)×20%-375]+[15000×10%-25]=2700(元)
3、新政策(并入年终奖)
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2000)×15%-125]+[(15000+5000)×10%-25]=2300(元)
从上例看,将年终双薪并入年终奖比并入当月工资可少缴个税400元(2700-2300)。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将“第13个月工资”当作年终奖发放,则要把具体的金额除以12个月,这样的话,可以大大减少缴税额度。此种情况也有例外,如果(年终奖/12)和[(年终奖+双薪)/12]两者不处于同一税率档的,可能筹划失败。
“年底双薪”与“年终奖”在计税方式上有明显区别。后者可以将奖金平摊到全年各月后再计税。一般情况下,“年终奖”的计税额会比“年底双薪”少一些,员工收入越高,这一差异越明显,但“年终奖”在一年内最多只能计发一次。. 如果你说的奖金是每月跟工资一起发的,,就合并一起交个人所得税
[年底双薪个税]
篇10:个税改革方案
10月24日至27日,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决定,明年下半年召开十九届代表大会。市场认为,个税改革在跨越了四个“五年计划”后,在“十九届代表大会”召开之际或将有新的进展。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目前财政部已经完成了个税改革方案的草案,但方案并未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前曾参与方案研讨的专家此次也并未看到内容。不过,对于个税改革关注的税率、扣除因素、家庭申报等内容,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热点。
今年两大会议期间,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按计划将于今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今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总局还曾组织专家团队到各地进行实地调研,为个税全面开征的技术条件做调查。
技术征管准备
“尽管综合个税制度还需要很多配套,涉及信息管理制度的完善等难点,但这些问题并不是不能解决,随着改革的推进,个税的技术条件将得到保障。”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早在制订“九五”计划时,国家就明确提出要“建立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之后,“十五”规划、“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也都明确提出个税改革的`方向,并重申要努力推进这项改革。
然而,经历了四个“五年计划”后,个税虽几经修正调整,但却一直没有完成。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中,综合所得目前并未实现信息联网,给征管带来难题。“加快建立和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是实现全面征管的前提。”他说。
楼继伟也表示,综合所得中包含的专项扣除需要大量信息支撑,包括子女教育和职业教育,家庭赡养等因素都要考虑进来,改革需要分步到位。
据了解,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有11类,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张斌认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意味着税务机关要直接面对自然人收税,接受大量的个人申报纳税,在征管成本加大的同时,也对征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务部门需要对纳税人的申报进行稽核和甄别。要建立和完善适用于自然人纳税人的征管机制,如自然人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制度和纳税服务体系、与个人和家庭有关的涉税信息系统等”。
税收法定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改革的推进,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的互联互通正在加速推进。
“《税收征管法》修订最大的阻力是‘涉税信息共享’。”参与《税收征管法》修订和讨论工作的施正文透露。
据悉,现行《税收征管法》于1993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虽然在1995年和进行了部分修改,但始终没有增加“建立涉税信息管理制度”的内容,税务机关只能通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间接手段获取信息,缺乏直接获取涉税信息的必要权力和手段。
不过,这一现象在去年得到了改善。
国务院办公厅底发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按照进度要求,将实现征管数据向税务总局集中,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统,并实现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对此,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国务院法制办曾对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公开征求意见,重点对纳税人识别号和第三方信息提供等内容进行讨论。
在他看来,纳税人识别号包含的各类收入、财产等信息,加上第三方提供的内容都汇集到税务机关,并最终在税务机关建立纳税人个人账户,为分类和综合计征提供了技术保障。
记者了解到,正在修订中的税收征管法已经明确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这将归集个人工资、薪酬、证券、不动产、保险、银行存款信息,这成为个税改革中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主的重要一环。
篇11:个税计算方法
个税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计算公式: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个税起征点:现行起征点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案例: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2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企业等适用税率表二
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000元的
不超过1425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35
14750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2017个税计算方法]
篇12:年终奖个税
问题:年终奖应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解答:年终奖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3500,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然后按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范例:张先生年终奖金是24000元,而且当月工资为3600元。我们先算税率24000÷12=元那么对应税率表应该是10%的税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数。
按照公式年终奖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二)如果发放奖金当月工资低于3500,那么我们要先用奖金把工资补到3500,再用剩下的奖金来计算。
举例:王女士年终奖19100元,发放当月工资是3400元。那么我们就要从19100元的奖金里面拿100元来把工资补足3500元。用剩下的19000元来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19000元÷12=1583.3元,对应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年终奖个税应缴纳:19000×10%-105=1795元
篇13:过头税自查报告
关于过头税自查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切实增强税收服务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始终坚持依法征税,严禁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收“过头税”、空转、转引税款、突击征税等违规行为。
意见指出,坚持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意见要求各级税务部门把依法行政、依法征税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一是认真落实国家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任务。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依法加强增收节支,加强对税收收入的监测和分析,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强化税收收入入库管理,努力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奠定财力基础。
二是坚持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严禁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收“过头税”、空转、转引税款、突击征税等违规行为。完善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制度,实现税收收入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
三是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稳步推出和认真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四是精准开展税收分析和税收风险管理。
意见明确,要积极稳妥深化税制改革,认真落实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措施,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分步稳妥做好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等征管配套工作,保障改革顺利实施。要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不因收入形势严峻、征管难度大而不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为经济运行增添任何不利因素。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消费、促进科技创新、鼓励创业就业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做好出口退税工作,认真落实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强化分类管理和风险应对,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出口骗税行为,为推动外贸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意见强调,要积极支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完善对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大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是着力优化政策环境。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对处在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前途广阔、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形态,要严格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扶持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收税现象。二是各级税务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三是深入研究改进管理和服务的措施。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实施促进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健康规范发展的管理和服务措施。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不断改进纳税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意见指出,要围绕简政放权、服务发展、国际协作、提质增效,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大力推进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认真实施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规范。并在实践中持续改进、完善和升级,通过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达到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的目标。
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服务国家战略的税收创新措施,确保税收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战略”和上海、天津、广东、福建自贸区发展的各项服务措施落到实处,在服务国家战略中提升税收工作站位。深入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坚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双向发力,对A级信用纳税人提供便利,有序开展对税收“黑名单”纳税人的联合惩戒工作,促进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合法守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篇14:过头税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过头税”现象自查的通知》精神,新密市地税局日前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监察室、计划财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自查,明辨是非,严格按组织收入原则办事,确保组织收入质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据了解:新密市地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下发的《关于重点加强“过头税”现象检查的工作通知》和市局下发的有关自查通知的精神,重点加强对各征收单位的营业税起征点政策执行情况、“营改增”项目代开发票征收税款情况、在申报期提前征收税款情况、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人工评估异常情况、大额申报税款异常入库情况、整数入库税款情况、违反规定超期追征税款情况的申报、稽查、入库、退库、多缴、欠税、减免等进行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行动开展自查。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情况报局监察室备案,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
该局还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漏报、瞒报行为的坚决处罚,对自查和上报的情况进行突击复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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