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招生考试简报(精选9篇)由网友“zwb0713”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福建教育招生考试简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福建教育招生考试简报
福建教育招生考试简报
7月9日下午,省教育厅曾能建副厅长在高招录取现场(闽江师专)讲授了一堂生动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省考试院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厅规划处干部近60人参加党课。
曾副厅长深刻阐明了“三严三实”的内涵和实质,并从理想信念、服务民生、敢于担当、廉政律己、作为观念等五个方面,深入查摆了招生考试系统“不严不实”的行为表现。他强调,“三严三实”是新时期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既是对中国传统文化新的凝练和解读,又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和成事之要,为我们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持续推进思想作风建设的需要,是提高能力的需要,是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的需要。
他指出,践行“三严三实”的关键是要立足岗位见行动,始终做到忠诚为要、干净为本、担当为先。一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遵章守纪上。广大干部职工要坚定理想信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要明底线,知敬畏,受警醒。二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敢于干事创业上。着眼考试招生改革大局,在考试院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重要关头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工作上真抓、严抓、善抓、亲抓。三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敢于担当上。始终牢记肩上的职责和使命,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升谋事的能力和水平。四要把“三严三实”落实到团结共事上。各级干部之间要团结共事,坦诚相待,绝不允许搞“小圈子”,“小帮派”“小阵营”,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全院上下要贯彻落实好“三严三实”的要求,推进考试招生事业改革发展,推动考试院再创新辉煌,服务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大局。
考试院陈明庆院长主持专题教育党课,要求考试院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曾副厅长对考试院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方面提出的新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努力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招生考试队伍,服务于考试招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局。
篇2:福建商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福建商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福建商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1313(全国代码)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商学院
第九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十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鼓楼校区)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贵安温泉度假区(连江校区)
第十二条 学历证书种类: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由福建商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 基本情况: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商科类普通高等学校,享有“百年学府、闽商摇篮”的美誉,其办学渊源可追溯到由爱国侨领黄乃裳创建于19的“福州青年会书院”。,获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学校现有鼓楼、连江2个校区,占地面积1010亩。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目前开设:
1、本科专业(学制四年):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商务、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商务英语。
2、专科专业(学制三年):旅游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管理、连锁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会计、审计、税务、保险、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商务英语、应用日语、应用英语、产品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传播与策划、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工业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软件技术、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信息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休闲服务与管理、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动漫设计。
第十八条 2016年我校具体招生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九条 我校2016年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条 我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允许的调档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二十一条 对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文化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情况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高职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我校的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本科专业收费标准:4800元/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183号。
2、专科专业收费标准:6000元/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356号。
3、美术类(高职)收费标准:7200元/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356号。
第二十六条 退费办法:按闽价〔〕费435号文件《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退费。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为在校生设有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第二十八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篇3:福建商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307515(校招生办)
招生投诉电话:0591-87861330(校监察处)
传真:0591-87862437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
邮编:350012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福建商学院负责解释。
篇4: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高考,一般指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现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3种形式。高考是考生选择大学和进入大学的资格标准,也是国家教育考试之一。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篇5: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闽招委〔〕11号
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颁布实施的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5.具有福建省户籍的人员,或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福建户籍人员,或在中国定居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另有规定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高职招考等)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申请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校自主招生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特殊教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小语种考生,少年班考生等,下同)应于11月4日-7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考生若要报考指定面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和考试。
(二)现场确认
1.县 (市、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在本区域内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指定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本人应于月8日-11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原件复印件1份。
2017年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交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往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非福建省户籍考生同时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相关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确认。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同时须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各现场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现场确认点打印的报名表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4.每位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缴交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16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67号)规定)。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1.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等6个类别,考生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2.在填报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时,文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文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文史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理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本科提前批志愿,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在填报除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志愿时,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志愿,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二)考试科目
1.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文史类、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其中,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从中任选1个语种参加考试。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或专业有外语口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招生计划时注明)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省级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和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2017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层次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
起,福建省艺术类专业分类拟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将另文通知。
3.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还应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4.普通高考前已确认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录取考生等),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5.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相关院校少年班的招生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校非少年班的招生录取。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2.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订本地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及时参加报名。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资格审查。各地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将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督促工作人员严把报名资格条件,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防工作失误。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6〕9号)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三)强化信息管理。各地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加强考生信息管理,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或出现弄虚作假情况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领导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帐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特别是非福建省户籍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在各报考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张贴报考简章、现场确认程序、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要以优质热情的服务、务实高效的作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让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五)强化追责问责。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以及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办理报名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19日
篇6: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1、高考改革主要想解决哪些问题?
一是扩大考生和高校双向选择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实现多样化发展。
二是推进综合评价选拔。统一高考招生实行高考与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提前招生实行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各类考试招生模式均强调评价选拔的综合性,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
三是弱化一考定终身现象。多种考试招生模式给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选择通道;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可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
2、改革贯穿的教育理念是什么?
我省这次设计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着力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以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学生、学校不断选择中实现的。近几年,我省推行的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已经贯彻了这一思想,并已取得明显成效。高考招生改革强调把更多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教育改革从选课到选考的进一步推进。在方案设计中,首先考虑是否有利于学生选择,是否有利于高校自主权扩大。通过学生学校的双向选择,促使招生公平从已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3、高考科目有什么变化?
2022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其中,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另外一次安排在每年1月;考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计入高考成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学生只能参加一次。
4、改革方案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将从20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到2022年度高考开始实施改革后的方案。
5、如何录取?如何计分?
2022年起,普通本科院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高考成绩总分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6、外语考试有哪些变化?
根据方案,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考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7、数学统一考试是否文科生吃亏?难度会有什么变化?
将数学列入统一考试科目,不分文理卷,这就意味着,从年入学起,高中学生将执行同样数学课程标准。这与文科分科的高考情况下,数学的教学与命题都有转变。
“数学对学生的形象思维、抽象思维、逻辑思维等方面都有独到的训练功能,不管学生未来从事什么职业,作为一个现代人都应该具备这种素养。”今后,数学的教学将按照“全体学生共同应该具备的素质”来设置和完善。
同时,在命题时,将按照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高中课程标准来科学命题,着重考察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8、三门等级性考试何时选?如何选?可以修改吗?
学业水平考试“6选3”,一共有20种组合可能,而如何选择,考生需要关注的是高校的招生要求。普通本科院校可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原则上,高校应提前三年,即在学生进入高一时即公布科目要求,如2022年的高校各专业招生要求的科目,必须在2019年6月底前公布。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即无科目限制。“大体上,学生可根据专业要求选一门,再根据兴趣选两门,可选择余地较大”。对于三门科目的选择,学生一次选定,一般不得修改。
9、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后,是否增加了高中组织教学的任务?
对于学业水平考试20种可能选择的编班上课问题,学校在教学上或将采取走班教学。所谓走班教学,就是以组织方式编成行政班级,语数外统一上,其他课程按照学生自主选择的科目编班上课,呈现每个人的选择不同,课程表也将不一样。
对学校而言,需要增加教师编制、增加教室数量,增加教师工作量的问题,尤其是选择学生较多的科目。因此,鼓励各地教师实现共享机制,逐步实现教师走校、走班教学。
篇7:福建农林大学招生章程
福建农林大学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1.高等学校全称及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福建农林大学
2.学校代码:10389
3.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4.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5.学校地址:设有福州金山校区、福州旗山校区、南平校区和安溪茶学院校区
6. 招生部门及联系电话:福建农林大学招生办0591-83789216
招生工作申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
7.网址:www.fafu.edu.cn(学校) zsb.fafu.edu.cn(招生办)
二、考生要求
1.符合国家及省的有关高考报考条件;男女比例不限;我校入学后主修外语语种为英语。福建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福建省考生报考中加合作班各专业,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60%。
2.专业体检受限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蜂学专业按该意见中的蚕学专业要求实施;分专业录取的预科班,按相关专业体检受限标准执行。
三、投档政策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0%-120%(部分省份和批次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比例投档)。
四、录取规则
1.每一轮次投档我校的非美术类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内蒙古文理科考生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模式录取,若有退档可顺延录取。江苏省文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考生进档后采用“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录取。
2.福建省美术类考生录取时,对于投档我校符合录取条件的合格考生,分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R*60%+考生文考总分*40%,R系数=高考文化满分值/省级专业统考满分值;若有享受福建省加分政策照顾的考生,文考总分取加分后的文考总分);若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福建省外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美术类校考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校考专业成绩对我校在该省招生的美术类各专业均通用,考生可以兼报,考生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应符合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有关招生录取规定,对于投档我校的合格考生,我校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到中加合作班专业的考生,应有填报该专业志愿、或有填报中加合作班任一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闽台合作专业录取时也按此规则执行。
4.相同专业志愿出现同分考生时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有体现小数点位次的,按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分没有体现位次的,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执行,其他省按该省规定的科目排序规则确定录取顺序。其他情况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
五、其他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省招生部门公布信息;学费标准参见闽价费〔〕16号,闽价费〔〕176号、252号,闽价费〔〕201、286号,闽价费〔〕250号等相关文件,如学费标准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农林大财字〔〕9号文件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就读地点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2.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3. 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可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录取安溪茶学院的学生转专业参照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并限在安溪茶学院内各专业间互转(不包括其他学院第一年在安溪茶学院校区就读的学生)。
4. 福建省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定向委培生面向户籍在定向县(市、区)、且在该县(市、区)报名并参加高考的考生招生。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注册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业局、公务员局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毕业后定向回户籍县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就业,在聘用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详见闽教学〔2013〕17号文件要求)。
5.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学校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变更内容。
篇8:福建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有权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有权授予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学校先后两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的成绩。12月,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专家组对我校的中医学专业试点认证。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浓郁,被授予“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并已连续七次被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学校”荣誉称号。
二、学校代码10393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福建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临床医学(定向)专业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注有“定向县级医院”。
五、学校校址
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邮编:350122;
屏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邮编:350003。
六、外语(课程)语种要求
只招收高考(精品课)外语语种为英语(精品课)的考生。
七、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录取规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进档考生以投档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语文”、“外语”成绩高者;授予管理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九、教育部备案专业
制药工程(081302)、生物医学工程(082601)、食品科学与工程(082701)、临床医学(100201K)、中医学(100501K)、针灸推拿学(100502K)、中西医临床医学(100601K)、药学(100701)、药物制剂(100702)、海洋药学(100707T)、中药学(100801)、医学检验技术(101001)、医学实验技术(101002)、医学影像技术(101003) 、康复治疗学(101005) 、护理学(10110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市场营销(12)、公共事业管理(120401)。
十、分省分专业计划
1.统筹考虑各地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计划落实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2.我校列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42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其中,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列入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中医学专业列入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
3.市场营销专业按药品营销方向培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按医学信息方向培养;康复治疗学(闽台合作项目)专业按物理治疗方向培养。
4.康复治疗学专业有2个培养方向(物理治疗、作业治疗),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有3个培养方向(卫生管理、医事法律、健康保险),新生录取后将按培养方向设置班级,在新生入学前完成分班工作。具体分班细则详见《新生入学须知》(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递)或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
十一、学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学年) 收费标准批文
中医学 5 6200 闽中〔2004〕95号
针灸推拿学 5 6200 闽中〔2004〕95号
中西医临床医学 5 6200 闽中〔2004〕95号
临床医学 5 6200 闽中〔2004〕95号
中药学 4 5800 闽中〔2004〕95号
药学 4 6200 闽中〔2004〕95号
药物制剂 4 5800 闽中〔2004〕95号
制药工程 4 6200 闽中〔〕29号
市场营销 4 5000 闽中〔2006〕29号
康复治疗学 4 6200 闽中〔〕59号
公共事业管理 4 5000 闽中〔2004〕95号、闽中〔2010〕73号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5000 闽中〔2011〕59号
护理学 4 5800 闽中〔2004〕95号
医学影像技术(闽台合作项目) 4 18000 闽价费〔〕410号
食品科学与工程(闽台合作项目) 4 15000 闽价费〔2012〕410号
康复治疗学(闽台合作项目) 4 15000 闽价费〔2015〕288号
以上学费标准已经福建省物价局批准。其中,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学费在本科生阶段按每学年6200元收费(收费标准批文:闽中〔2004〕95号),研究生阶段按当年上级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闽台合作项目专业学生第三年到台湾合作高校学习,学费按台湾合作高校当年学费标准缴交。
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闽价〔〕费435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资助体系
以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为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等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且学校每年将本科学生所缴纳学费总额的20%用于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学生困难补助等工作。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每年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3.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奖励不超过10名,每名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本科学生中学习表现特别优秀,当学年符合一等奖学金评定条件;且学术成果突出,在学校规定的专业类核心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国家各部委(局)组织(以证书印章为准)的竞赛(或重大国际竞赛)中荣获三等以上奖项者。
4.入学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3000元。奖励对象为常规志愿报考并被录取,高考成绩在学校录取的福建省新生中理科前10名、文科前3名者,在其他各省新生第1名且投档分数超该省本一线者。
5.普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奖金额分别为30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闽台合作项目普通奖学金分别为6000元、3000元、元、1200元。
6.单项奖:对在学习、科研、体育、文艺等社会实践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单项奖励每生200元(闽台合作项目500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向生源地或就学地商业银行最高可申请到8000元助学贷款。
(三)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校对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数5%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每生400元/月、15%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250元/月的生活补助(每年按10月发放)。
2.临时困难补助:对出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补助。补助金额分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五档。每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返乡交通费补助,享受的额度为班级人数的10%,每人每学期200元。
(四)减免学费
实施对象:部分家庭特别困难,经努力又无力解决学费的学生。
实施方法: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和烈士子女学费全免,其余减交学费分3000元、2000元、1000元三档。
(五)勤工助学
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生活补助。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上述“贷、减、助、补”等不同的措施,共同做好学费缴纳工作。
(七)社会资助
社会资助由社会各界、学校和爱心人士捐资设立,学校目前拥有9支社会资助基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其资金来源为广大教职工(含附属单位职工)捐献的校爱心助学基金以及热心校友、社会团体捐助的助学基金。
(八)医疗保险
学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九)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以上所述各项资助中涉及具体金额的,如有变动,以上级部门或学校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十三、对录取结果的通知
1.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
2.依据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公布录取结果。
十四、新生报到相关规定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五、录取期间的监督措施和申述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执行,详见福建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文件。
十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86125022861276
(6-8月工作日8:10-12:00,14:30-17:00)
监督电话:(0591)22861314
(7-8月工作日8:10-12:00,14:30-17:00)
网站地址:
官方微博:
电子邮件:zb@fjtcm.edu.cn
微信公众号:fjtcmzsb
篇9:招生考试工作总结
在省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招考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我们以“修师德,强师能,争创教育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细化管理措施,精心组织准备,狠抓贯彻落实,各项招生考试工作都取得了圆满的结果,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基本情况
全年共组织各类教育招生报名、考试13次,参考人数达30971人次。具体为:
普通高考考生5620人,录取新生4592人。
中考考生5389人,两所师范录取50人。
成人高考报名919人。
年初,协助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了12037人参加的20xx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和20xx年高考美术类考生联考。
共组织自学考试报名4次,考生497人次、1012科次。组织了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设在烟台监狱考点的罪犯自学考试2次。全年审核办理自学考试毕业手续67人。
共组织社会证书报名、考试4次,参考人数6509人次。其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6424人次,全国英语等级考试85人次。
二、全方位抓好安全工作,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安全工作是招生考试的生命线。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永恒的主题并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常抓不懈。今年主要做了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了保密室建设。5月初,烟台市招考中心会同烟台市保密局、公安局对我市保密室进行了全面检查。我市根据要求进行了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升级改造,存在的问题基本消除,保密室面貌有了很大改观,焕然一新。今年随着办公地点的搬迁,招生办不仅办公条件有了很大改善,而且在新的办公场所建设了一个配置全新、高标准的试卷保密室。安装了探头,对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无死角监控,还配备了红外线阻断报警等高科技设备。
二是初步建成了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管理与服务平台。今年,我市投入数万元,进行了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这项工作从部署到实施前后仅有1个多月的时间,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大家克服各种困难,加班加点,及时完成了考察论证、确定方案、项目招标、工程施工等各项工作。5月20日前,第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即保密室网上实时巡查系统建设全部结束,并成功实现了与市、省、教育部四级连接。在今年普通高考、中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及有关证书考试工作中,招生办全部开启考务平台,发现问题马上纠正、立即解决,规范了保密值班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教育部考试中心今年第一次对我市的保密室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正常。
三是认真抓好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我们能够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试题试卷运送、发放、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杜绝了各考点不带介绍信、不配备公安、不使用密封车辆、人卷混装、试卷不入保密室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试卷始终处于公安视线内或可监控状态下。对监考教师考前领取试题到考场、考试结束送交试卷到考务室这一监管相对薄弱的环节,采取了同一考场两个监考教师按规定路线同行、不得分开的措施。考试结束增加了考生交卷签字确认环节,以防试卷丢失。
四是加强考点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考试期间,市政府有关部门在规定时段对有关区域内的交通、噪声和商业摊点经营活动实行管制。所有考点都配备了2名以上公安人员,与考点保卫人员一起负责考点内部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处理突发事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凭工作证、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进出考点,车辆凭通行证进入,认证不认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点。报名、考试入场时考生和监考教师随身携带的非考试用品都集中放置在规定区域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考点饮用水供应处也安排专人看管,以防发生意外。
五是切实抓好考生人身安全。针对考试期间师生的大规模流动,教体局领导非常重视,专门下发文件,就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行详细部署。今年将5359名考生全部安排在一中、九中食宿,不仅减少了考试的费用,也为确保考试安全打下坚实基础。各考点也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了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了广大师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在普通高考等工作中还采取了学校领导带队、统一组织、集体行动等措施。对考场安排较多、考生流量较大的考试场所和有关区域,各考点采取增加安保人员、设置临时通行护栏等措施,对考生出入秩序进行维护和疏导,避免拥挤、踩踏等现象发生,确保了考生出入场安全。在食宿方面,协助当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保障了广大师生考试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
三、高质量加强考务管理,确保考试井然有序
为确保我市承担的各项招生考试工作不出任何差错,招生办高点定位,统筹安排,严密措施,规范操作,切实抓紧抓好了各项组织管理工作。
一是抓好统筹协调。4月份,全省普通高考和全市中考招生考试意见出台以后,招生办立即抓紧时间研究制订实施方案、进行各种准备并及时向市招委会和市政府进行汇报。 4月28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会议结束以后,紧接着又协助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明确了责任与分工。在政府的统一调度下,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紧密协作,快速行动,从5月初便开始陆续制订、实施了许多惠及考生的便利政策和为考试保驾护航的保障措施。作为考试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我们从考试整体方案的设计与实施等各个方面出谋划策,做了大量具体细微的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各项常规工作。每一项考试从开始报名到全部结束有许多繁琐的常规工作需要处理,比如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场编排、考点安排、各种考试设施设备检查、人员调度、上下协调、宣传教育等等。这些工作都是考试成败的重要因素。我们有计划、有步骤地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规定要求,认真、扎实、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做到了及时准确、有条不紊、保质保量。据统计,今年全市各项考试仅印发《致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填报志愿告知书》、《考生明白纸》等材料就多达2万多份。
三是切实做好监考教师选拔培训工作。我市组织的招生考试工作,考生人数较多,需要的监考教师也多。比如普通高考,选用的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达到了六百多人,其中还需外派监考教师20xx年来我们一直按照加强大招考队伍建设的理念和“选拔聘任、业务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要求,高度重视监考教师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在选拔上,要求按照标准高、能力强、质量优的原则,实行校长推荐、教体局局长把关的准入制度,重要环节和特殊岗位一律安排中层以上干部负责,并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监考教师队伍。在培训上,按照分工负责的办法对所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根据岗位不同进行多次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执行力,规范监考行为。在管理上,所有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都要与主考签订工作责任书。对他们的工作情况,根据完成质量、各方评价以及阅卷过程反馈的信息进行评价和考核,并与评先选优等挂钩。
四是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管理。考前,招生办和所有参考学校都做了大量的预防工作。比如组织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安排专人负责网络监控、要求各考点对校园公告栏等场所进行检查清理。考试期间,为防范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除了坚持严把入场出场检查关、封闭考试区域等措施以外,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在考试期间都使用了电子监控,主监控室全部使用录音电话并安排1名副主考配合市派检查员进行管理。所有考试都配备使用了手机屏蔽仪、监考大师和金属探测仪。对违纪作弊考生,坚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当场予以曝光,决不姑息迁就。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惯例,除省市派检查组以外,在普通高考、中考、成人高考期间,市教体局全力以赴,多年来一直实行教体局领导包考点、中层干部包楼层的做法。对其它考试,招生办也一直坚持安排巡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说,我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已经建立了省市县校四级监督体系。考试期间我们还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每次考试结束后,都要求检查员写出书面总结或召开检查员会议,认真进行情况汇总、分析评价。
六是做好上下联动。每一项招生考试工作,都需要市、县、校三级共同完成。对此,大家都能按照职责分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互相配合。实现了团结协作,上下联动。有的学校主动要求承担办考任务,有的学校派出精干力量协助招生办做好有关考试的考场编排、考务检查任务。可以说,承担这些考试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量,而且责任和压力也大了。但各有关学校以及派出的有关人员都不计较利害得失,顾全大局,把安排给自己的任务作为份内的工作认真做好,十分令人感动。这种团结协作的工作态度以及高度协调的工作氛围,充分体现了我们之间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总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今年我市组织的13次各类报名考试都圆满顺利。普通高考试卷质量管理评价名列烟台市前茅,3个高考考点连续多年全部被省评为优秀。自学考试、计算机、英语证书考试工作也受到了省市表扬。在烟台市教育局考核各县市区教育工作的综合考评中,我办负责的考风考纪和师范招生两项工作,全部满分。今年,招生办被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评为全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招委、省考委、省教育厅联合评为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全市招生考试战线的广大人员的辛勤工作密不可分。
四、多渠道开展服务工作,进一步树立窗口形象
为考生和学校服务是招生考试工作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近年来,招生办一直致力于把服务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今年,继续坚持以考生为本,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了服务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招生考试宣传。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把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宣传到广大考生和家长,做到信息透明,阳光操作。全年我们共在莱阳电视台举办新闻、专题节目8次,在烟台教育局网站上发表文章10篇,在《今日莱阳》上发表文章22篇,印发《招生考试工作简报》6期,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直接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招考政策,释疑解惑,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积极开展上门服务。我们利用周末安排专人深入海都学院、中医药高专、莱阳师范、莱阳卫校,积极做好上门服务工作。开办讲座,召开座谈会,与学生面对面的交流,为学生解疑答难。根据学生在校学习的特点,报名期间带上微机、照相机、读卡机、打印机,利用课外活动、晚自习及其它的休息时间,做好考生报名工作,受到了学校领导及师生的一致好评。
三是认真做好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今年我省普通高考首次实行远程网上填报志愿及本科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征集志愿改革工作。对此,招生办和相关中学大力宣传,使广大考生充分理解了分数线与志愿设置的新内涵,以及填报志愿方法与往年的不同之处,做到正确填报。提前组织考生进行了演练,并通过演练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帮助和辅导。在各中学为考生提供了必要的场地、设备和上网条件,从设备和时间上充分保证考生特别是农村考生使用。填报志愿期间安排专人在办公室24小时值班,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据统计,全市从6月27日至8月23日期间,共安排了9次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没有发生一起考生漏报、错报志愿事件。
四是做好两所师范招生工作。从20xx年起,烟台市教育局将蓬莱和莱阳两所师范的招生工作纳入到考核各县市区重点工作中,我们积极宣传发动,在分管领导徐局长的带领下,深入各初中发动生源,圆满完成45个招生计划,没有因为此项工作在考核中给教体局扣分,
五、多形式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队伍素质是工作的根本保障。为加强队伍建设,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各种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部署,今年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修师德强技能争创教育先锋”活动。活动期间,我们正确处理工作与活动时间冲突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采取了集体学习、科室内部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解决了工学矛盾,做到了规定的动作一步不少,每人都留有50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并写出了20xx年共安排了5次内部业务知识专题讲座,由每个人按照业务分工写出讲座提纲,在业务学习会上进行宣讲。通过学习,大家对招生、自考、证书等各项工作都有了更深的认识,业务能力大大提高。每次考试,都要召开市派检查员考前会议,进行专题培训。对考点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程序管理员进行了两次培训。
三是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为不断促进事业发展,今年我们以开展高校在校生自学考试实践考核试点为重点,深入驻莱高职院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为迎接11月份教育部考试中心来烟台市进行高考时间调整和高考命题方式调研工作,我们与部分中学一起参加了研讨,并在此基础上向教育部调研组进行了认真汇报。今年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相继出台以后,我们组织大家多次就未来招生考试体制改革的方向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初步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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