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自是长恨水长东的高三作文(合集4篇)由网友“哈哈魔王”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人生自是长恨水长东的高三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人生自是长恨水长东作文
人生自是长恨水长东作文
——读汪曾祺后有感
手捧一本《汪曾祺短篇小说全集》,从图书馆借来的,边缘微微皱起,书页也有些发黄,看起来旧旧的,纸质也已经变脆,反倒是很有质感。
如果说沈从文的作品清新雅丽,如天边白云,那么汪曾祺怕就是人间最真实的红尘,似乎带了一股子油烟气,却亲切得让人觉得美好。他写的也是人间最美的真情,却和任何人都不一样,一眼便看的出是汪曾祺的作品。
《大淖记事》的故事本身就很美,不过,如果是让张爱玲来写,她应该会让男主人公十一子死掉,两个有情人终是在苍茫的时空中错过。不过汪曾祺就不,他让十一子活了下来,让阻碍他的.刘号长消失,这便让故事好像欠了点火候,不够震撼,但作为看官,却永远不会觉得这大团圆的结尾有丝毫的俗套。原来,不必生死相隔,感情,也可以美的令人动容,这便是他的高明之处吧。
汪曾祺自己说,《晚饭后的故事》是张恨水式的。细细读来,有张恨水的影子,也有李碧华的,甚至还有沈从文的、张爱玲的丝丝味道,但再读,就发现,这仍是一部经典的汪曾祺的小说。不惊天,不动地,有情人擦身而过却并不流下泪水。遗憾,有那么一点点,也是沾染了烟火气的。
看多了那些催人泪下的文字,就来看汪曾祺吧。他很诚实,不留情面地剖开市井人们最真的思想,琐琐碎碎,没那么美好,但他也很善良,总会又带来些许人与人之间温暖的情谊。
又寂寞,又温暖。
也许,真的没有那么多惊天地泣鬼神的东西吧。
眼下自以为很重要的人,死死地抵着不肯放手,兴许在很久之后才明白,原来那个人,也不过是生命中平平的过客罢了。
水,总是那样滔滔地流着。每一天,都在增添着新的遗憾与后悔,人生似乎就这么地过去了,又怎么总是站在一边,为往昔流泪呢?
“哪个为旧人哭,太笨了。”
歌词里这么唱着,于是也开始疑惑,曾经的真心,再怎么坚固,也会被新的生产蒙蔽吧。不敢去想大淖中十一子与巧云的后续,我怕我会不由自主地给他们设定一个灰色的后来。
活在世上,有哪一颗心不是千疮百孔的呢?
篇2:人生长恨水长东作文
人生长恨水长东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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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出胶庠,心疏利禄,披父兄之荫育,乐日月以优游,思追巢许之余尘,远慕夷齐之高义。DD题记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一首《鹊桥仙》完美的诠释了这个浪漫多情的日子D七夕。这是个痴男怨女吟诵的日子,亦是一位帝王诞生的日子。喜鹊在枝头望着那金碧辉煌的皇宫,啁啾而鸣。一道清脆婴啼划破长空,这一夜,他降生了。他丰额骈齿,拥有舜和项羽才有的一目重瞳,这就是传说中的帝相啊。宿命一般,他注定要执掌南唐三千里河山。他精究六经,旁纵百氏。传颂于世的不是他的雄才伟略,宏图霸业,而是与政事无关的诗与情。天何不使后主现文士身,而必委以天子,位不配才,殊为恨恨。明代诗人陈继儒如是感叹。他精工诗词,始承张志和的渔夫风。浪花有意千重雪,桃李无言一队春。一壶酒,一竿纶,世上如侬有几人。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他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没有亲身体验,只有无限向往和满腹想象。直抒胸臆把他的心灵世界毫无保留地展示在世人眼前,恍惚间,那万顷波涛仿佛邀人入自由自在的山水间肆意遨游。他意外登基后,仍是风花雪月,使词的发展有了基础。王国维《人间词话》中说道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为士大夫之词。明代胡应麟在《词薮》中说他为宋人一代开山。他纵情诗词二十余年,却意外的登上了皇位。然而安逸日子没过几天,便有了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挥泪对宫娥!的痛憾词句。转瞬间国破家亡,他的词风亦国家不幸诗家幸,话到沧桑语始工。他历经了亡国之痛,无复国之力。惟有一遍遍吟唱往事只堪哀,对景难排。秋风庭院藓侵阶。一任珠帘闲不卷,终日谁来。金锁已沉埋,壮气蒿莱。晚凉天净月华开。想得玉楼瑶殿影,空照秦淮。一首首沧桑诗词,使叶嘉莹在《灵溪词说》中赞道U小令能传家国恨,不教词境囿花间。他被俘四年,又一次七夕生日之际,他作了《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首血泪之歌为他招来杀身之祸,却同样为世人赞颂。是啊,他就如法国作家缪塞在《五月之夜》中说的'那样U最美丽的诗歌是最绝望的诗歌,有些不朽的篇章是纯粹的眼泪。一代帝王无愧是,奈何生在帝王家。他就是李煜DD一个错位的帝王,天生的情种。
小学生作文
高一:权逯
篇3:人生长恨水长东读后感
一直想为《杨戬--人生长恨水长东》写个长评,写出来居然没地方分享,无奈…
既然我到这来了,那就献上我的读后感,就当留个爪印好了~(厄…不会不符合版规吧?…)
不是伤心,不是难过,不是痛苦,不是深沉。基本上,心里没有任何一滴负面情绪,可是为什么…还是想哭呢?…
我一直在心里纠结该用什么词语可以形容这篇文章,或者说是形容看完这篇文章后自己的心情,终于,绞尽脑汁费劲心思得出一个结论--哀恸。
就文章而言,《杨戬--人生长恨水长东》本身并没有放入更多自己的创意进去,它至少有80%的篇幅是在描写《宝莲灯》和《宝莲灯前传》的内容。可是,修改几个细节,文章最后的发展就全都不一样了。至少,在最后的最后,杨戬没有像剧中一样返回天庭,而是…消失了。在天、地、人三界永远也无法找到的消失了,无影无踪。似乎,我会使用“哀恸”一词正是来源于这里。
妹妹很重要么?为了妹妹不惜情愿遗臭万年,也要修改天条救妹妹出来。
是的,妹妹很重要。不过,再重要,对杨戬来说也不过是一个修改天条的契机。古往今来,旧天条害了多少相爱的伴侣,他的母亲和妹妹都是牺牲品。所以,妹妹重要。修改天条更重要。哪怕把自己都算进自己的棋盘里,也誓要修改天条,还三界一个公道。
平衡很重要么?为了保持三界的平衡牺牲了自己。
也许真的很重要。看过《X》的孩子们应该都还记得,神威选择保护地球的原因是:小鸟和封真活在地球上。所以,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杨戬是因为自己的家人活在这三界之中,所以为了家人,他定要维护三界平衡?嘛…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观点。无论如何,为三界牺牲是他自己的选择,关心他的人只能自己吞掉伤心难过。我只是心疼,心疼他到烟消云散的最后一刻都没能真正享受到家庭的和乐。如果说,三千年前那几年的幸福生活是之后三千年的孤独透支的,杨戬是愿意孤独三千年还是愿意一开始就不知道何为家的温暖呢?总之,我心疼他。
对于这篇小说,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作者(貌似是水明石大人,对不起啊,作者,偶忘记你的名字了…)对各个人物的刻画。杨莲(或者可说是杨婵),被哥哥保护了三千年的`小女孩。如果说,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那么,对三圣母来说,哥哥对她的宠爱从来都是理所应当的,而不是她所得到的;丈夫对她的爱是她得到的,所以她不愿意失去。于是,哥哥与丈夫她选择了后者。所幸,她最后终于还是知道了哥哥的爱才是她得到的,所以,她终于愿意珍惜了。只可惜,迟了点,也罢,有这份心,总比什么都没有的好,不是么?
呵呵,太上老君成了追求权势的人,哪吒的身体来自宝莲灯和杨戬的血,四公主和小玉被删除了关于“真相”的记忆…基本上,能拿来修改的成员都给作者改完了。唯一不变的,也唯一最最令人安慰的,是哮天犬。无论是在剧中还是在文中,它都是对杨戬最关心最爱护最忠心的人,啊不,是狗。如果说知道真相之后对于杨戬的忠心是正常的,那么,在知道真相之前对杨戬的忠心就是愚蠢的。可是,哮天犬无论是在什么时候,它都紧紧的贴着杨戬,令人感动非常。或许狗鼻子果然胜过人鼻子,哪怕这人是神仙都敌不过。不然,为什么只有哮天犬能嗅的出来,杨戬是值得它相信、效忠的人呢?不记得是谁写的,他说:知我者信我,信我者谅我。哮天犬可能不知杨戬,但绝对信他谅他。是的,我心疼杨戬,但因为有哮天犬在,所以我心疼他,而不是同情他。
最让我喷饭的是对玉帝和王母的修改--呵呵,他们是神器所化,是死物。因为是死物,所以与天地同寿却无法繁衍后代。因为是有了自我意识的死物,所以嫉妒“血缘”这种东西。这种设定,很…合理。仿佛本来就该如此。
篇4:死亡的作文:人生长恨水长东
关于死亡的作文:人生长恨水长东
关于死亡的作文:人生长恨水长东浙江省诸暨市街亭镇中八(1)班 周银妃
住在我家南面的那个三十岁的青年今天走了。
大约三个月前,他被医生诊断出来患了胃癌,而且已扩散到无法医治的地步。医生说,最多只有三个月可以活,可是离三个月还差得远,他就走了。
他是比我大十五岁的邻家大哥哥,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很具体,他不太回家,他的事情,我大都是在他妈妈和我母亲聊天时听说的.,有时我母亲在唠叨时也会提到他。听说他小时候成绩很好,后来不知怎么地就不学好了,上大学的时候,更是没日没夜地泡在网吧里。这毛病,或许就是那时候落下的吧。后来上班了,肚子就常隐隐作痛,他也只是不停地吃胃药,没有去就医过。直到三个月前,他也不曾知道自己得的是胃癌。
母亲常说,孽债啊!母亲说这话的时候,我就知道她又在为那青年叹气。他的妈妈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省吃俭用供他上大学,而他在大学毕业以后竟连过年也不回家,自己挣的工资也从没拿回家过。母亲常说,邻家大妈是个可怜人。对此,我是深信不疑的。邻家这位大妈,嫁的男人吧,脾气不好,隔三差五地吵架;养的儿子吧,又不孝顺。她儿子出这事以后,她更是每日里啼哭。母亲说,她这是撕心裂肺的痛,可怜!她的男人还把这一切都归咎于她,说她从小溺爱儿子,才会导致儿子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今天傍晚放学回家,听到前面那户人家哭声阵阵,才明白他真的去了。从他养病到去世的这段时间,我都没有去看过他。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想死,虽然意识到自己的病医不好了,却仍然坚持要住在医院。对此,我不理解。面对死亡是非常残酷的一件事,他在死前的一秒钟,究竟是在想些什么呢?是反思自己一生过得很放荡,还是认为自己一生无所事事而懊悔呢?这些,现在我是无法得知了。
不过,尘归尘,土归土,这些随着他的离去,应该都烟消云散了吧!听他母亲的意思,好像要把他的后事办得体面一点,好让他走得安心。不过母亲说,办得越简单越好,毕竟这是可怜的年轻人,毕竟白发人送黑发人是这世上最不幸的事!
(指导老师 姚培基)
【边边插嘴】
这文章有点灰色,读来让人不那么愉快。正如文中那个可怜青年一开始讳疾忌医一样,生活中人们也往往讳谈死亡。其实,大可不必刻意回避,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但也必须直面人生的生老病死。文字本是用来记录生活、表现内心情感的。诚如本文小作者,作为该事件的现场见证人、目击者,内心受到了震动,有所思有所感,然后用笔将其表达出来,而且文从句顺,这难道不是写作的本意吗?写作,该就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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