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读后感作文300字

时间:2022-11-08 08:55:02 高一作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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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作文300字

篇1:高一读后感作文300字

今天是1月31日。今天的《新闻联播》讲的是:1.中国与马耳他两国领导人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四十周年。2.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六次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3.贾庆林会见阿联酋副总统兼、迪拜酋长穆罕默德。4.新春走基层:(1)太行山两端的坚守。(2)青海玉树:探访重建中的东风村。(3)西藏先心病患儿首例外科手术今完成。5.黑龙江双城:男子徒手接住坠楼少年。6.全国大部分地区热门线路有余票。7.根河再现超低温,大雾笼罩中东部。8.环保部要求严查广西镉污染肇事企业。9.20欧盟首次非正式峰会闭幕。10.关注叙利亚局势。

其中,我最为关注的是男子徒手接住坠楼少年。在还没有看结尾之前,我为他们的性命担忧,看了结尾后,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但中间的过程还是惊心动魄,假设一下,如果他们与所站的地方在相差10厘米,结局又会怎样?

西藏先心病患儿也是我一直关注的,我真心的希望他们能早日康复。

我以后要多多关注新闻联播,关心国事民情。

篇2:高一读后感:名利场读后感300字

高一读后感:名利场读后感300字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束这个绵长厚实的故事,想要一窥尊贵的多宾少校的人生结局,看他是否在别处获得了应得的幸福;想要了解谎话连篇、机灵多变的丽贝卡是否恶有恶报,最终被印度文官约斯驱逐,归于流浪。至于那个天真可怜的阿米莉亚我并不关心她接下来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因为目前看来她的生活还挺不错,在小说里她已时来运转,重新过上贵族生活,金钱匮乏的时期于她一去不复返,无论何种处境在小说里关于她的戏份总是比较乏味,虽然作者在前面部分对他赞赏有加。

阅读《名利场》这部小说花了我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包括十几个夜晚和业余空闲时间。我是奔着这本吸引人的书名和萨克雷的名号而去的。我最早看的一部外国小说《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曾直言尊崇萨克雷先生,此番我也借由此领略了他的小说之气度与风采。

篇3:高一读后感:《老人与海》读后感300字

高一读后感:老人与海读后感300字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名叫《老人与海》的书,这书主要讲了:一位老人在海上一无所获的第84天后,他钓到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老人虽然失败了,但他在与鱼斗争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超常的毅力和勇气,表现了一种不可被征服的精神上的胜利,他可以说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说过一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毛泽东主席也曾经说过:“失败是成功之母。”当碰到困难时,一定不能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篇4:高一红楼梦读后感300字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是我们从小就听过的名言。在很久以前,我就通读了《红楼梦》这本书。

鲁迅先生曾言:“并非人为美而存在,乃是美为人而存在经典名著影响。”我们知道,人是一种有意识的。因为有意识,人不仅能认识到自身的主体地位,而且能认识作为客体的对象,并在主体与客体之间建立起各种关系。

这些关系,有的是伦理,意在满足群体的社会需要,如道德和法律的规范,等等,这些关系,都是外在的,带有强制性,显得不自由:主体对客体没有实际厉害的要求,只是某种形象的观赏和精神上的满足。美就诞生在这种自由行的审美关系之中。

只有拥有自由意识的人,才能和现实发生审美关系,因此只有自由的人才能有审美。当人尚处在动物使得自由生命状态,还未能够从物质性的需求中解放出来,也就是说,当人还是不自由的时候,他即便有了意识,也不能审美。马克思说:“忧心忡忡的穷人,对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贩卖矿物的高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其原因就在于忧心忡忡的穷人和贩卖矿物的高人在美丽的景色和具有审美特制的矿物面前未能建立自由性的审美关系。正因为如此,所以美虽然产生于人与现实的关系之中,但它却超越了这个关系,使人从现实的束缚中解救出来。

从人类精神的发生史来看,人类的意识一方面把自己和客观世界区分开来,建立了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另一方面,不断加强了“类”的意识,在社会规范合格公共一直上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如,在史前时代,在人文的生存理解与艺术想象的客观化之间,更多地凸显出群体生活社会性的精神意识,个人所能拥有的精神空间是极为有限的,史前艺术显现出来的人类情感或想象,是群体性的情感和想象。

总之,美所以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所产生的创造出来的社会,现象,是因为作为“世界的美”的人,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只有把人放在社会关系中,人才能创造美和欣赏美。

这就是我读《红楼梦》后的感悟。

红楼梦读后感5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可以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因为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

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因为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所以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

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写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

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的哥哥也介绍进府,后来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可以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因为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不过就是可以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悲剧就是因为希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所以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系,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系,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现在一般人也是不喜欢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欢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所以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

篇5:高一复活读后感300字

在法院她遇到当初诱奸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现在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后来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诱奸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可以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

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托尔斯泰晚年的一本着作《复活》。似乎很深奥,却又像读懂了什么,精神上的复活,比现有拥有优越的物质生活显得更加珍贵,更有意义。

一个曾经有着纯真美好的童年,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年轻人,却在鱼龙混杂的上层社会中过着花花公子般的生活;一个美丽纯朴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也许会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完一生,但因一次法庭上的偶遇,使这一切发生了改变……

这一次,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来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被告就是他年轻时伤害过的卡秋莎·玛丝洛娃,又听到她被冤枉时的惨叫,或许是灵魂的反省吧,他在玛丝洛娃入狱后奔波在社会的高层,希望替他减刑,可都没成功,一次次探狱,聂赫留朵夫看见玛丝洛娃奄奄一息的样子,觉得自己现在所拥有的都不算什么,于是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将她保释出来。

他又一次向她求婚,她却拒绝了,因为她不想连累聂赫留朵夫……

这里,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真正意义上的复活了,这并不是死而复生的复活,而是一种心灵反省和净化,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升华。托尔斯泰在这本书中反映了人性的丑陋与纯洁。《复活》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大家有机会可以读读他。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诱奸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

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最好的妓院做妓女。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篇6:作文读后感高一

是谁在勾栏瓦肆唱你的晓风残月,凄美了后人的感伤;是谁在翠柳河畔吟你的伊人憔悴,萦绕了前世的眷念。你可曾细数那些留连在画舫红楼的日子,你可曾怀念长亭边泪眼扑簌的离别情。

千年的风月依旧,你的容颜锦衣袖早已随风飞散,你的词曲却仍然在唇齿边细细留香。

当年的你何其才高,一时笑言“换得浅斟低唱”让你接触到那些世间百态,去体会什么才是女儿的娇媚与情愁别绪。“且去填词”让你远离了官场险恶,在市井里谱写一个别样的你,这才是你。朝堂之上,你必不能如此洒脱说出你的所思所想。

凄切的寒蝉是否让你烦躁的心绪更加不宁,夕阳的美,可比得眼前的伊人泪眼漓漓。

一般说来,“教师”概念之形成经历了十分漫长的历史。杨士勋(唐初学者,四门博士)《春秋谷梁传疏》曰:“师者教人以不及,故谓师为师资也”。这儿的“师资”,其实就是先秦而后历代对教师的别称之一。《韩非子》也有云:“今有不才之子……师长教之弗为变”其“师长”当然也指教师。这儿的“师资”和“师长”可称为“教师”概念的雏形,但仍说不上是名副其实的“教师”,因为“教师”必须要有明确的传授知识的对象和本身明确的职责。纤纤素手,不忍别离的凉,秋风寒雨,也来寒尽伊人的素袂薄衫。

我国古代的读书人,从上学之日起,就日诵不辍,一般在几年内就能识记几千个汉字,熟记几百篇文章,写出的诗文也是字斟句酌,琅琅上口,成为满腹经纶的文人。为什么在现代化教学的今天,我们念了十几年书的高中毕业生甚至大学生,竟提起作文就头疼,写不出像样的文章呢?吕叔湘先生早在1978年就尖锐地提出:“中小学语文教学效果差,中学语文毕业生语文水平低,……十几年上课总时数是9160课时,语文是2749课时,恰好是30%,十年的时间,二千七百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寻根究底,其主要原因就是腹中无物。特别是写议论文,初中水平以上的学生都知道议论文的“三要素”是论点、论据、论证,也通晓议论文的基本结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但真正动起笔来就犯难了。

知道“是这样”,就是讲不出“为什么”。根本原因还是无“米”下“锅”。于是便翻开作文集锦之类的书大段抄起来,抄人家的名言警句,抄人家的事例,不参考作文书就很难写出像样的文章。所以,词汇贫乏、内容空洞、千篇 一律便成了中学生作文的通病。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单在布局谋篇等写作技方面下功夫,必须认识到“死记硬背”的重要性,让学生积累足够的“米”。不忍松开不想松开,可小船急急的呼唤你离开,执手相看,眼里早已模糊,可双唇微颤,却怎么也说不出心中的不舍。这一走,该是何时何日才回呢?

人生最苦是别离吧,杨柳依依,杨柳丝丝,是诉不完的情愫,数不尽的情思。这一刻,冷落的何止清秋的圆月佳节。迷蒙的眼惺忪睁开,酒已经在冷月凉风里褪去了烈性。清晨的带来忧愁,凉了谁的玉骨冰肌,一弯残月,可是伊人的蛾眉……

这一走又要多少日夜,多少良辰虚度,多少美景无法看过,舍不得离开,舍不得那纤纤素手,泪盈盈的眸。还是走了,凉风吹起涟漪,渐渐的再也没有了一丝身影。走了……走了……

单靠“死”记还不行,还得“活”用,姑且称之为“先死后活”吧。让学生把一周看到或听到的新鲜事记下来,摒弃那些假话套话空话,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篇幅可长可短,并要求运用积累的成语、名言警句等,定期检查点评,选择优秀篇目在班里朗读或展出。这样,即巩固了所学的材料,又锻炼了学生的写作能力,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等等,达到“一石多鸟”的效果。霖铃雨落,落下红尘往事忆起多少回忆,落下响起惆怅几多徘徊怅惘,落雨、落泪、落秋风……

篇7:高一读后感作文

风,吹着我的脸。我已沉浸在《红瓦》这样的一本美好的小说中。它感动我们的是道义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感的力量,而这些就在我们身边。

它以油麻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地描写了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描绘了少男少女们在特殊的年龄阶段所经历的人生历程,表现了成长的艰难与坎坷,悲悯情怀中充盈的是成长的痛。

小说的开篇就将林冰置入新的成长阶段的起跑线上:跟着父亲,我走到油麻地中学的大门。他看了一眼门里的一条铺着煤渣的白杨夹道,将我的身子扳动了一下,以使我的后背对着他在我感觉到本来抓在他手里的铺盖已转移到我的背上时,我听到了他的声音——“自己走进去吧。”

那条道很宽,很长。两行白杨拔地而起,青森森地直指天空,让人觉得有一条深不见底的隧道,要通向另一个陌生而不可把握的世界。

但下面经历的事更令人入迷。最后林冰走了,离开了红瓦房和黑瓦房。

少年时代的成长期,之于人的一生是极其重要的。少年的灵魂是一块柔软非常的橡皮泥,生活中的任何指印只要在上头轻轻一摁,便会留下指纹。这些指纹如同胎记一样,伴随着一生,抹是抹不掉的。一个人在这段时期内就已定型了,剩下的只是发展,只是实现。好似炼出炉的钢,它在本质上已无法改变,能变化的只是它的形状、用途。

人是在痛的伴随下成长的,没有痛,就没有成长,因此,我们并不会因为怕痛而拒绝成长。回忆是对生命的过滤,是重新上路的准备,所以《红瓦》有了这样的结尾:“黄昏时,我已背起铺盖卷,走上了静寂的白杨夹道。在我的身后,是红瓦房和黑瓦房,是永远的红瓦房和永远的黑瓦房。

篇8:高一读后感作文

假期里,去了趟厦门大学,对海的热爱让我向大海走近,向海明威先生走近。

海明威先生,一位用自己的猎枪结束了自己生命的硬汉子。写过一篇简单而令人感动的小说,名为《一个干净明亮的地方》。故事不长,人物也不多,但,兴许你读个两三来遍,也不定吃得透这老先生的立意和意境……

主人公:喜欢喝着白兰地的孤独现代人

时间很晚了,大家都离开餐馆,只有一个老人还坐在树叶挡住灯光的阴影里。白天里,街上尽是尘埃,到得晚上,露水压住了尘埃。这个老人喜欢坐得很晚。他是个聋子。现在是夜里,十分寂静,他感觉得到跟白天的不同。并非出于为难侍者,只是比起开通宵的酒店,“这儿是个干净愉快的餐馆。十分明亮。而且这会儿,灯光很亮,还有飘渺的树影”。杯子满上了白兰地……显然,老人有些醉了。

在我看来,老人害怕孤独,害怕黑暗,害怕无希望无意义的生活,直到死去。他企图用自杀来摆脱对生活的迷惘,但上天终究没有放他走。后来……依赖上了酒,靠“一个干净明亮的地方”去逃避迷惘,然而,仍不得不离开那个干净明亮的地方,回到黑暗孤独和虚无之中。想知,他唯一的奢望竟然只是寻找一个干净明亮的地方。

不过,年长的侍者似乎并不怕虚无,因为他有明确的想法,他心里很有数,“这是虚无缥缈,全是虚无缥缈,人也是虚无缥缈……他知道一切都是虚无缥缈的,一切都是为了虚无缥缈…….” 他深知虚无吞噬一切的巨大威力,知道虚无的普遍存在,所以他理解老人对黑暗孤独的恐惧,也知道年轻侍者生活在虚无之中,只是自己还没有意识到:这里,皆是虚无,充满了黑暗孤独,无希望、无意义、精神无所寄托的迷惘。

今天,和几个朋友,破天荒“对镜贴花黄”。或许,就是如海明威所写的那样,你会纳闷:你从哪里来,又将去向哪里?你会发现:你的到来是上天注定,是一种规律,是漫长时光之中的一个小小安排。而你在安排中起到了冥冥之中应起的作用。这时,名字只是成为一种代号,你真正的生命在乾坤之间终究要回归大地,这似乎是个公订的原则,在世世代代后,一切重演之时,你已经被称为“过去”,变得虚无缥缈。 就因如此,我便理解那种“夜里要有亮光的人”。

感谢海明威,给了我对人生简单的理解。因此,尽管今天只是一个阴天,家里依然干净明亮。

篇9:高一读后感一千字作文

读罢《送东阳马生序》一文,看过网上有关此文的读后感,我开始思考。

我思考的不是我们和宋濂、马君则生活环境优越性的对比,也不是我们之间所处社会的优劣,而是为学的精神。

如何为学?

宋濂在《送东阳马生序》的开头就写到“余幼时即嗜学”。他从小热爱学习,而且,在从师之际,冒着冬天刺骨的寒风,背着行囊,忍着皮肤冻裂的疼痛,克服各种困难,凭借自己的努力,认真读书、做学问。

你看他,没有华丽的衣服和美丽的珠宝饰物,不会把自己装扮成天上的仙人;你看他,也没有更多的锋芒,不会把自己装饰成浮躁又自大的人,谦逊的他反而在官场和学舍里有自己举足轻重的地位。荀子在《劝学》中也曾说过类似的例子,螃蟹有着“六跪而二螯”,却成天假正经,找蛇和鳝的洞穴安身,浮躁又蛮横。而“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的蚯蚓,踏踏实实地“上食埃土,下饮黄泉”,闷头钻洞,反而拥有自己的厅室。正是有着默默无闻的坚韧、淡定和信念,宋濂和蚯蚓并没有碌碌无为,他们为自己打造出一片天地,享受成功后的喜悦。

因此,为学首先需要的是一份对学问的热爱与执著,其次是有一份“为”的行动与努力,最后就是拥有一份坚定的信念。这种信念可以使热爱常在,行动永恒。这三者可以理解为一个人的主观能动性。

如果只有这份主观能动性,不足以成功,客观因素也在成功的道路上起着重要作用。在为学求得成功的路上,要学会求助于他人,宋濂和马君则正是善于求助、利用他人的帮助,才把握住了成功的机遇。试想想,如果没有那户善良的“藏书之家”借书于宋濂,宋濂那份“嗜学”恐怕会被残酷的事实消磨殆尽;如果没有那位德高望重的“先达”为宋濂指点迷津,宋濂恐怕还要踏上更加艰苦的求学之路。当然,只有“自助”,才会有“人助”、“天助”。

很多人会去比较宋濂和我们之间的差别,他们说我们处在一个物质丰富的社会,理应像宋濂、马君则一样有不错的成绩,有一肚子学问。这点我不完全赞同。我们和宋濂比,我们有更多的物质诱惑。或许正是那些物质诱惑,使得我们不能淡定十足地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安心读书;面对学业上的失败,我们更多的是把失败归结为教育制度,而不是自查、自纠。这样比较下来,我们和荀子笔下躁动的螃蟹有何区别?!再者,面对机遇,我们不懂得把握。机遇像手中的流沙,有多少个幸运被我们丢失?有多少成功被我们摧毁?

我想,关于为学的思考,还有更多更深;但是,更重要的是行动,而六百多年前的宋濂,早为我们指明了通往成功的道路。

高一读后感一千字作文2

前段时间刚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这样评价《百年孤独》道:这部标志着拉美文学高峰的巨著,具有骇世惊俗的艺术力量和思想力量,他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百年孤独》被人们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它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说道魔幻,这个也不难理解,相信我们平常都接触不少这类作品。魔幻的话肯定就少不了鬼怪,书中最足够资格成为鬼怪的就要数梅尔基亚德斯了,这个人总让人有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曾经死去,又神奇般地得以复活。而他好像有神一样的预知能力,所有的一切事情都好像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曾经说过,“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后来果然是这样。

书中内容庞杂,人物非常之多,以至于看一遍书根本就理不顺,而且情节曲折离奇,真的是令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但读完这本书后,我们可以看出作家主要是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其中真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神奇事件,令人目瞪口呆、诧异不已。在读书期间,就一直是处于一种悬着一颗心在半空中的状态,好不容易吐口气之后又要打起万分精神来应对接下来的情节发生。

而对于书中各类人士,印象最深的还是奥雷里亚诺他不像他的哥哥出生于路途中,他生于马孔多,在娘肚里就会哭,睁着眼睛出世,从小就预见事物的天赋。长大后和蕾梅黛丝结为夫妻,然而在这前面,他和哥哥的情人有一个孩子,名叫奥雷里亚诺?何塞。然而蕾梅黛丝英年早逝,于是他参加了内战,当上上校。他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场武装起义,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都大难不死,甚至开枪自杀也只是受伤,奇迹般地没有死去可。在这期间,他与十七个外地女子发生一夜x,然后她们分别生下自己的孩子,总共是十七个男孩。这些男孩以后不约而同回马孔多与父亲相认,然而却都被追杀,无一生还。奥雷里亚诺年老归家,像他的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孤独的日子,一直到死,光是他的一生就已经是占据各种传奇色彩,更别提其他的,因此说其情节之繁复,内容之庞杂。总之,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纽约时报》也这样评论:《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篇10:高一读后感作文

星期六,我无意中在哥哥的书包里发现了一本名叫《走向海洋》的书。这本书的封皮很有特色:苍茫蔚蓝的海中,两只海豚互相追逐嬉戏,溅起朵朵浪花;远处,一艘帆船迎风起航;空中,海鸥勇敢地在海面上翻飞盘旋……如此具有浓郁海洋特色的书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情不自禁地翻阅起来。

《走向海洋》,顾名思义,这是一本与海洋的一切相关的书。这本书总共分了三个方面介绍了人类和海洋的亲密关系。第一个部分讲述了人类从崇拜到探索、由了解到争夺,开启了人类文化的起源。海洋是一个大宝库,里面有着丰富的生物资源,富饶的石油天然气,金银珠宝。当然,海洋还是全球最大的淡水库,如果海水提纯,可以缓解整个世界的缺水状态。第二部分详细的叙述了海洋与中华民族的丝丝联系。我国有着悠久的海洋历史,殷人东渡,徐福出海,丝绸之路,禁海锁国,写下了一个个中国历史闪亮点。鸦片战争,甲午战争,侵华战争,都是我国海洋史上的重要海战。海洋又和名人相辅相成,郑和、郑成功、魏源等都是海洋史上的著名人物。我国的海上防线也不容小视,一队队航空母舰、潜艇、小型水上舰艇,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第三部分展望了海洋的未来。海洋的未来是“碧蓝”的、是走向世界的、是让中国和全球接轨的,它还是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最后空间!

我们一直都说“海洋是生命的摇篮,是文明的起源,是蓝色的宝藏,也是人类最终的归宿。”

篇11:高一读后感

我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我看完很满意!我会一直看着直到吃饭!小蜜瓜聪明活泼,尊老爱幼。

而最美好的是我失去了父亲!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天,米瓜和爸爸去公园,刚进去混了一下,就关门了!小蜜瓜没有手机,爸爸的电话号码藏在他的铅笔盒里。小蜜瓜走路回家…公园里有两条路。小蜜瓜选择了一条非常相似的路,走了之后才发现自己错了。路上有一辆警车。小米追着警车说:“警察叔叔,我楼底下有个秋千。”警察问?你的学校在哪里?花花小学。警察把他送到了学校。回到家,他拿出电话号码打给爸爸,说:“爸爸,对不起,我不小心把你弄丢了。别动,别哭,我马上去接你!”!

我觉得蜜瓜很勇敢,也很调皮,因为有一次鲍勃和维奥拉米在堆雪人,蜜瓜一眼就看到了雪人,马上跑过来说:“妖怪,我逃到哪里去了?”“小蜜瓜踢翻了雪人的头,雪人怪散架了。小蜜瓜的脚真厉害,连雪人的身体都被小蜜瓜的脚踢开了!怪物死了。

这本书里有很多类似的精彩故事,我也沉浸其中。感觉一起读书可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快乐!

篇12:高一读后感

最近,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些书。其中一本《高一小蜜瓜》,是中国著名作家尚写的。

书里的主人公小米瓜,是一个活泼、天真、可爱、善良的孩子。他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可爱,他和他的父亲去了公园。他明明失去了他,却说失去了父亲;奶奶生病的时候,给她做晚饭,和她分享她喜欢的电视频道,亲手做一个小碗...这充分说明他是一个纯洁善良的孩子。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做错了,就要改正,不能逃避;我看到了:他活泼的一面和他的目标,他努力去实现,他守信用的性格;是的:我看起来像他在一年级。

这些故事似乎把我带回了从婴儿期到童年的过渡期。当时同学来自四面八方,我们也不认识。我曾经记得一个像小蜜瓜一样的大家族的名字。但是,我们的班主任王先生,让我们回家做一张“名片”放在我们的桌子上,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容易地相互了解。如果能认识小蜜瓜,我会把这个想法告诉他,这样他就不用费心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经常被小蜜瓜逗乐。

篇13:高一读后感

高一学了李乐薇的《我的空中楼阁》后,记忆中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山如眉黛,小屋恰似眉梢的痣一点。”简单的一句话,却把小屋的优美意境表露无遗!

清新、自然、流畅、隽永,是我对整篇短文的印象,读完此文,犹品了一杯香气四溢的清茶,淡淡的,恬恬的,却是让人回味无穷……

随着都市的繁荣和发展,在现代化的城市里生活,整天都被包围在喧嚣和嘈杂中,上下班的堵塞和拥挤,工作时的劳顿和辛苦,人们已逐渐湮没在都市中,难得的假日又得为生活的琐碎和繁重而操心,购买衣物,购买油盐酱醋,双休日就这么葬送在日常家居中,偶尔的出外踏青旅游,也只是聊解一下心情而已,等到元旦国庆等大节日,幸运地有那么几天假期,又该回家看望老父母,真正的让心情放松,呼吸大自然,在我的生活中,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偶然间,又读到这篇短文,只读读而已,心情就已豁然开朗,多么美丽的居所,多么幸福的人生。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生活,远离凡尘俗世,远离都市喧嚣,真是神仙过的日子!难怪宋代的林通,甘愿抛弃荣华富贵,隐居山林,弄梅侍鹤,被后人喻为“梅妻鹤子”,历代许多的名人都爱归隐山林,而且愈发萌发灵感,写出了更动人的诗篇,难道不是因为也浸染了大自然的灵气?“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茫茫的大自然,云雾缭绕,层山叠翠,生活在此中,又怎能不释怀?

还记得读过白居易《长恨歌》:“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飘渺间。”当时的感觉就是杨玉环终于得到了解脱,告别皇宫里的争权夺势,挣脱颓废低迷的爱情,终于找到了属于她自己的人间仙境,难怪传言贵妃并未死,但她却始终没有再回去。心灵一旦放飞,又怎能轻易地收回?

一直追寻梦想中的家园,希望有心灵的一片空间,但是我没有李乐薇那么幸运。拥有自己的空中楼阁,最经典的两句:虽不养鸟,每天早晨有鸟语盈耳。无需挂画,门外有幅画――名叫自然。真是叫人羡慕欣喜,鸟语花香,自然清新的生活是最满意的人生。

篇14:高一读后感

暑期中,我在玩乐休闲之余,还看过许多本课外书,其中,《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深刻,因为他讲述的是一个充满了奇幻色彩的科幻故事。

故事里的主人公叫“阿龙纳斯,是一个著名的法国生物学家,有一年,法国的海域里发现了一头怪物,他的身躯十分庞大头上还有一个坚硬的角,很多船只都被撞伤,有的甚至沉没了,可是派出去勘探船却发现不了这只怪物,它总是在大家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这在国内甚至世界都引起了极大的轰动,经过研究和讨论,大部分学者认为这是一种以前未曾发现的独角鲸。为了确定它的信息,法国派出了巨型勘探船:“林肯号”,主人公也应邀参加这次行动,可是,船在海上行驶了很多天,也不见怪物的踪迹,就在人们几近绝望时,一个漆黑的夜晚,那怪物周身围绕着耀眼的光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他似乎对林肯号产生了敌意,一而再再而三的攻击林肯号,并最终将他撞翻。

主人公和他的两个朋友:康塞尔、尼德。兰掉在了那怪物的身上,却意外得发现这根本不是什么鲸,而是一艘周身布满坚硬钢架鳞片的潜艇!他们被船里的人发现后,抓进了船里的一个房间里,船长是个古怪的人,在确认了他们的身份后,盛情款待了他们,但却并不表示要把他们放回去,而是给他们船上的相对自由,每个人有自己的房间,饭菜也很丰盛,对主人公来说,一切都那么新奇,在几个星期的相处后,他知道了:船长尼摩是个讨厌陆地与人类的人,因而,他不惜花费巨资,建造了这艘名叫“鹦鹉螺号”的高科技潜艇,这里的一切都是由海底的空气中提取出来电支配的,这里电的亮度远比陆地上太阳的光亮强大。

主人公非常喜欢这里的生活,因为这次是环球旅行,所以他见到了许多珍惜的鱼类,这有利于他的研究,他的仆人康塞尔也很喜欢,觉得这里非常有趣,只有鱼叉手尼德。兰疯狂的想念着陆地,经常鼓动主人公和康塞尔逃跑,但却一直找不到机会,于是也开始慢慢适应起这里的生活,和他们一起去海底森理狩猎,一起去参观尼摩船长死去船员的海底公墓。

虽然如此,主人公还是非常想念他心爱的祖国,在经历过一次最大的劫难:冰川之下严重缺氧,不久后,便在一次罕见的大漩涡时,和同伴们一起逃跑,并奇迹般的活了下来,终于回到心爱的祖国。

在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海洋深处我原本不知道的知识,也知道了祖国的重要,为了祖国,主人公甚至放弃了如此珍贵的研究机会。我以后也要向他学习!

篇15:高一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读了《老人与海》这本书。此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海明威。它主要由于这本书的成就而荣获一九五四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海明威本人也认为这是他“这一辈子所能写的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的故事非常简单,写一位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立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把它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据说这是根据真人真事写的。海明威终于他一贯的写作方法,细致地描写人物的行动,诸如出海前的准备工作,出海后如何下饵,鱼上钩后如何跟他周旋,最后如何把它杀死了绑在船边,以及如何和一条条鲨鱼搏斗的整个过程,都丝丝入扣细细道来,使这些外在的事件表现出内在的涵义。

老人圣地亚哥,尽管一开头就处于不利的地位,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认为“倒了血霉”,而别的渔夫都把他看作失败者,他“消瘦而憔悴”,手上有“刻得很深的伤疤”,没钱买吃食,得靠那孩子给他送来,然而它的英勇正在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去钓大鱼。等到真的钓了一条大马林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等到鲨鱼一再来袭时,他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尽管结果鱼肉都被要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老人在第一条鲨鱼咬去了大约四十磅鱼肉后想:“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句话道出了本书的主题。从这方面看,本书并不是什么寓言,而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力作。

海明威在原来的故事中加了一个男孩子。他五岁起就常陪老人一起出海钓鱼。这孩子马诺林除了用同情和崇拜来使读者觉得老人的伟大以外,还提供了一更复杂的主题:回归。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见到他过去的自我。所以,独立在海上的那三天里,他经常念叨着:“但愿那孩子在这儿就好了。”没说一边,他就能重振精力来应付这艰苦的考验。

综上所述,《老人与海》在短短的篇幅中融合了复杂的层次,把他们交织在一起,可以说做到了浑然一体,天衣无缝。是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篇16:高一读后感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每当这首《临江仙》出现在我的视野里,耳畔就仿佛响起了古典剧《三国演义》中杨洪基那深沉而雄浑地音调,令人神往,令人神思,心底平静的.湖面也泛起美妙的涟漪,思想也像插上翅膀一样随着歌声穿越千年的时光,去追溯令人向往的历史,而这都缘自《三国演义》――心中永远的经典。

《三国演义》是一部详尽而宏大的历史,记载了从东汉末年黄巾之乱到公元280元的约110多年的历史,以陈寿作《三国志》为模板,经过作者罗贯中大胆的艺术创作而完成,使高深难懂的正史以一种生动有趣、贴近生活的艺术表现形式展现在广大群众面前,并为人民所喜爱,传诵《三国演义》是一部小说,一部内容丰富蕴含深刻的小说,作者匠心独运,以生花妙笔勾勒出桃园结义、过五关斩六将、火烧赤壁、借东风、长板桥等故事,妙趣横生的文字,以及驰骋于神出鬼没境界的畅快深深打动了我,它也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经典。

《三国演义》被学者们列为“四大名著”之一,它也确实无愧于这一美誉。翻开它就如展开了一幅巨大的历史画卷,作者并不华丽却十分准确的文字就像点点笔墨给这幅画卷描绘出朵朵奇葩,使每一位读者都深深陶醉于其中。这里既有鼓角争鸣、硝烟弥漫的战场,也有文臣武将争权夺利、勾心斗角的纷争,也不乏风花雪月、情深意切的爱情,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忘了这是在述说历史,而分明是在娓娓地讲述一个美丽而动听的故事,我想这大概就是经典之作与众不同之处吧。

然而使《三国演义》更让人觉得经典绝妙是在于它的战争前后的经过的细致描写和塑造人物形象方面的独树一帜,这恐怕是包括《史记》在内的其他史书望尘莫及的。刻画人物入木三分,读完《三国》掩卷沉思,满脑是杀声阵阵的战场,个个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如生,不禁佩服作者自然流畅的文笔和巧妙的构思。

寇第斯曾说:“书籍乃世人累积智慧之不灭明灯”,读三国,就能时刻感受到他的光辉带来的温暖,它字里行间蕴含着一股震撼人心的力量,读三国,让人深刻体会到它透露出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匡扶社稷,兼济天下”的思想,这种思想与我内心深埋的理想交识、碰撞、产生共鸣,激荡出串串亮丽的火花,鼓励我为实现生命价值而拼搏、前进……

《三国演义》更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灯,它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更照亮了我的人生。

《三国演义》――心中永远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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