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高一优秀作文

时间:2023-11-27 07:56:56 高一作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离歌高一优秀作文(精选19篇)由网友“呼呼转啊”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离歌高一优秀作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离歌高一优秀作文

篇1:离歌高一优秀作文

离歌高一优秀作文800字

雨打落花,是花儿给春天的离歌;暮夏蝉鸣,是蝉给盛夏的离歌;秋雨沥沥,是天空给秋天的离歌;大雪纷飞,是纯洁给冬天的离歌。多少岁月里,不论是自然还是我们,都在进行着一次次离别,又迎接着一次次离别。几度春秋后,我们终会在某个拐角,对某个人道声:再见,珍重。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是陆游对唐婉的离歌;“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是慈母对游子的离歌。纵然见过无数离别,阅过无数人间沧桑,但当离别之际,我们总是默默流泪,向自己爱的人挥手告别。

时光流逝飞快,若说宇宙永恒,那对它来说,我们的心痛实在微不足道,但那种刻骨铭心的痛,却被渺小如“沧海之一粟”的我们深深记住,永生难忘。我便是这样在落日的余晖下含着泪离别的。那时候刚上高中,作为从小到大都未离开过父母的被宠大的孩子,住校且远离父母和家对我来说是极大的挑战。我们每周放假半天,家离得很远,但我依旧让父母每周都来看看我。那时候的我,每周一次极短的相聚,都足能让我心奋好几天,而每周一次必然的分离,我却总是难以忍受。直至那天下午,恋恋不舍的我看着父母慢慢远去的背影,落日的'余晖金灿灿的照在他们模糊不清的侧脸上,含泪送别的我才明白:我长大了,应该做个独立的人了,因为更多的离别还在长长的人生路上等着我,我必须坚强起来,纵然不舍,纵然心痛。

花有开败,树有荣枯,人亦有生老病死。死亡才是永远的离别,不能再见的离别。二爷就是这样向我“告别”的。犹记得他对我慈爱的笑,拉着我的手时的亲切,甚至躺在病床上对我安抚的笑。但记忆太混乱了,只记得接下来再见便是在重症监护室里昏迷的他,进家门后突然发现变成棺材的“他”。记得看见棺材的一刹那,我“咚”地跪到了地上,泪水模糊了眼前的一切,好像这一切都是梦。离别的太突然了,我甚至来不及向他好好道个别。不知这样的生离死别在我的人生还会有多少次,不知这样突然的离别形式还会有多少次,不知我还会在夜深时痛哭多少次。。。。。。

但都不重要了。只要记得离别父母后含着泪的微笑,告别亲人后对天空的星释然的笑便可。虽然以后的我可能会与爱人告别,与朋友告别,与千千万人告别,但不论是你还是我,一定要学会离别后的微笑,毕竟人生路漫漫,生活依旧进行,明天仍是新的一天。

我想,最终的离歌,应当不是无尽悲戚,而是继续热情向上吧。

篇2:离歌高一优秀作文1500字

离歌高一优秀作文1500字

盯着离去人的背影,深深地看了一眼,就这样吧。

从小喜欢独处,性格不太好,不喜欢有朋友却也确实从来没有一个人愿意和我玩,大多人连表面关系也不愿意做,童年,有不少鲜花与荣誉,却鲜有掌声。

直到上初中。

“你好,我叫A,可以坐你旁边吗?”

“嗯。”我轻应一声,拿走旁边桌上的包。抬眼看,是个长马尾,稍有点黑的姑娘,第一反应就是,她眼睛真的很亮,全班的灯都照她眼里了吧。我觉得有点好笑。

慢慢地,同桌之间有了交流,虽然仅限于借东西,但总算有了。她真爱笑,全班哪热闹她就往哪凑,天天叽叽喳喳个没完。

“你看这个包,还有文具盒,都是我爸从上海带来的哦。”

“嗯。”

“我听我爸说,上海可大可漂亮了,我想考一个上海的大学,这样我就可以在上海呆四年了。”

“嗯”

……

每次就算我表现很冷淡,她也丝毫不尴尬,一有空就拉着我说个没完,我心里有一些松动,总算有人不嫌我无趣了,呼……

再到后来,不知怎的,我好像没那么反感陪她去厕所、上下学、一起上体育课这些寻常伙伴做的事情,总对自己说,陪一下她也无妨嘛,反正闲着。

一次体育课,同学聚堆玩真心话大冒险,她便也拉着我跑过去,我坐下,有些不自然,毕竟从来没玩过这种群体游戏。转盘转到她了。

“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真心话吧。”她说罢拽着我的袖口,一副英勇就义的表情,顺便鼓起鼻孔。我扑哧一声笑了,她还挺有喜剧天赋。

“你最好的朋友是谁?”提问开始。

她毫不犹豫,拉着我的手举起:“她呀,这都看不出来。”又做出鄙视的表情。

我有点慌乱,甩下她的手跑走了,对于拥有一个朋友,我确实没做好准备,小时候和爸妈同事的孩子试着做朋友,我确实在努力,但是不到一周,玩游戏的时候她就一把推开我:“你会不会玩呀,你就是个怪物,没人会愿意和你玩,你烦死了。”

我承认,当时听到这句话时,没有委屈难过痛哭流涕,而是偷东西被人发现时慌乱的抱头鼠窜,我有点慌乱,怕别人都知道我不会正常地玩,于是干脆再也不交朋友。

我又绕了回来,看见她在哭,旁边的人不停地安慰她,我不想多待,拽起她就走,到没人的地方,她的眼还是很亮,我又笑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

她一言不发,头低向一边,眼睛看着地面。

我深吸口气,坐在楼前台阶上,也拽她坐下,她仍不看我。

“其实,和你在一起还是挺愉快的,我刚刚只是没做好准备,你别难过。”

我愿意做你最好的朋友。

我结结巴巴说完,看见她笑了。

自然而然,我们从那以后形影不离,我不知道那段时间我给她带来多少伤害,但我知道,她带给我的.满满都是感动,也习惯了总在右手边的她,我也想去上海上大学了啊。

其实,并没有什么冲突和误解,原以为会破坏感情的一样也没发生,没有别人,没有吵架,有的只是我对她持续的伤害,和她对我持续的温暖。

“你到底闹够没有?我今天很累,没办法陪你逛街。”这不知是我第几次向她发脾气了,确实没能控制好自己,说完后我就后悔了,去拉她,她却挣开,跑走了。

我没再管,确实太累。

回家睡了一会儿,电话响了,是B,关系和她不错。

“你都做了什么?她哭成这个样子,你想和她玩就和她好好玩,不想的话就离她远一点,她和你一起玩受了那么多委屈,你真是够了!”B怒气的声音来得快去得也快,说完她便急急挂了,我听着手机里持续的嘟嘟声,怔住了。

我想和她玩吗?想。

我能和她像别人一样好好玩吗?好像不能。

我除了伤害,带给她的也只有偶尔遥不可及的希望和劈头盖脸的失望,她想要的,我好像真的给不了啊。给不了,怎么办呢?

我理智而痛苦地作出决定,那就放手吧,趁还不算太晚。

第二天去了学校,她借橡皮,我没吭声,她上厕所让我陪,我却在一旁和别人笨拙而假装热烈地聊天,还有半个多月初中结束,我已经打算好到外地上学,坚持过这一段,她就能忘了我吧,但愿吧。

时间就在她追我逃之间过去,毕业了,我陪她照了相就走了。

一个暑假,她打了96个电话,发了49条短信,QQ上发了586条消息,戳了我861次。这些数我一条一条数过来,却从来没有回过。开学了,学校是封闭式的,我也恢复了以前的生活,那没有她的生活,习惯是早习惯了,只是偶尔还会想念。

寒假在郑州呆了一整个假期没回去,想看看她离开我后是否还好,但一想到她过得好与不好我都不会高兴,就断了念头。自此没在上过QQ,害怕看到上面她的消息满天飞我忍不住会回复,也怕她头像不再跳动,哪怕是一句简单的问候。

熬过一年,过得不算太差,只是还会挂念,校园里见到相似的身影总会不自觉靠近又闪躲,听到广播中相似的名字会飞快抬头再缓缓落下去,看着别人和同伴在一起,总会下意识地看向右手边,再飞快转回来。

暑假到了,没有理由再不回去,看到同学群里在发起聚会,她的名字赫然在列,便鬼使神差地报了名。

聚会上,我去得很早,她和B一块来的,虽然知道他们是邻居,但心里还是很不痛快。她看到我,眼里又是一抹亮色,向我奔来,我转了身,背向她,嘴角却不自觉上扬,她眼睛亮的真好玩。

“你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怎么不回消息?”

我敷衍过去:“没有。”然后坐在离她较远的座位,她撇撇嘴,就开始和B说话了,我听,还是那么叽叽喳喳,还是那么没有头脑地瞎高兴,只是对面的人变了吧,不是那个不善言辞而无趣的我,是个能真正给她陪伴和温暖的另一个人了吧。

我本心不在焉,聚会自然结束很快,吃完饭后打算找个地方玩,我应了,一看表,快九点了,是她回家的时候了。果不其然,她和B一起和大家告辞,临走之前给我了个信封,我攥在手里,看着她和B一起离去,我把信揣在兜里,暗中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心软再收了她的东西。

盯着离去人的背影,最后深深看了一眼,就这样吧。

到了KTV,她们喊着:“嘿,你要唱啥呀?我帮你点。”

我深吸一口气,“离歌吧。”还好在鲜艳的灯光下,没人能注意到我发红的眼圈。

篇3:高一离歌作文

高一离歌作文

暮春的巴黎,不急不缓的莱茵河在走,我跟着他走。

我很喜欢巴黎,喜欢小号声从斑驳石路旁的橱窗里雀跃旋出,喜欢巴黎人在街边露天咖啡馆谈笑的浪漫,尤其喜欢的,是丝丝春雨落在这方烂漫土地所轻轻激起的甜气,是混有泥土、草木、咖啡、甜点的味道,真的很甜。像糖一样啊…

唐…你现在,过得好吗?

脑子里没来由地想起那张总是笑的纯真的脸,我陡然停下自己的脚步,拍拍脸让自己脑子里那个略带思念的声音走开,让那张脸也走开。他们走了,可是一股酸楚却又横冲直撞地闯入脑海,迅速散开,在鼻腔里浓浓地积攒着。我慌张地走向河畔的一张长椅,争着坐下,把头深深地埋在交叠的手里。很酸,很疼。我的时钟停了,思绪跟着河水走了,逆流。

半年前。

我记得那是我们团队散伙前最后一次合体,在火热的八月,在阳光闪耀的LA。好莱坞,我们成团后第一次合体的地方,我们梦与故事开始的地方。

“卡,你确定这个可以录音吗?如果不行我会很尴尬。”唐冲着我笑,比加州阳光还要耀人的笑。

“可以录音。”我冲着他比划。换来他孩子一般的欢欣雀跃。

这是第一次在那的对话,如今大家之间都笼罩着低气压,欢乐的游乐园气氛,都无奈地被染上了一层灰色。谁都不想分离。我舍不得他们,在一起拼搏了几年的兄弟,说散就要散了;我更舍不得他,总是可以治愈我的那个人,我可以依靠的那个人,也终于是要离开我了。他曾经在低谷时说过“没有人是可以一直陪伴的”,那时我就应该给自己留一条后路的吧。

最后一次的游园会,不冷不热的结束了。我们这几个人,也都走回了自己的生活轨道,我和唐的轨道啊,是平行的。

桥上叮当穿过的一艘列车把我的思绪捞了回来。我深深地呼吸一口,站了起来,展了展衬衣,朝着来时的方向走。

天渐渐沉了,一盏盏昏黄的小灯也开始晕染这迷蒙的雨后巴黎了。

我记得有人说过:“雨中的巴黎是最美的'。”是如此。特别是对于我这种低迷的灵魂来说。

看着一团团昏暖的黄色,我开始情不自禁地想到我和唐约好一起要去看的那片星空,他还说要给我唱新学的歌,半年了啊,一个哼声都没有。

我好想你,唐。

转身,我无助地望着点缀着黑暗夜空的高大铁塔,心中的悲戚随着午夜十二点的钟声一下一下地变沉。

又一艘列车,从河上穿梭过去。

多希望可以看到你啊,唐。

钟声停了,我也该走了,我这样想着。可是紧接着钟声的欢快古典吉他声却让我愣住了。我有些期待地寻声找去,看见一个人影坐在不远的长椅上,怀中抱着吉他在弹经典的巴黎风乐曲。我正想走近,那人就开始向我挥手,把吉他放到一边,像只兔子一样跳着。我心里跳漏一拍,加快走向他的步伐。

那人脸在路灯下清晰,笑的比这橘黄灯光还要温暖的人,也只有他了吧,唐。

我有些发懵:“你怎么来巴黎了。”

他吞吞吐吐地说:“这个,很难解释,但我好不容易才能来见你一面啊卡,我就是想来兑现我的诺言。”他看了看天空,皱了皱眉:“不过时机好像不太好。”

我索性也不管什么前因后果了,能再看见唐,就已经很好了啊。想着想着,我不觉笑出了声。唐看看我,也跟着我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

“我觉得闪闪的铁塔可以充当星星了。”我安慰地说道。

唐点点头,抱起吉他唱起了我没听过的歌,大概是他一直想唱给我听的那首吧。

很好听,他有些沉哑的烟嗓被夜色烘的很缥缈,像要飞离人间的仙子。我听着他的歌声,放松地闭上了眼睛,可眼角却有点什么悄悄划过。

再睁开眼已是第二天早晨,唐不见了。我意外地很平静。

我动身去了城郊的一座小园,把手中的白蔷薇放在一座修的很整齐的墓前,轻轻抚了抚石碑上那张冰冷照片中人温暖的笑脸,我也情不自禁地笑了。

“唐啊,我说你怎么一直不来给我唱那首歌,原来那首歌是离歌啊。”

暮春的巴黎,又下起了雨。

篇4:离歌_优秀作文

离歌_优秀作文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经历很多的离别这些离别使我们成长使我们成熟。我的离别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便是小学毕业时和初中毕业时的离别。

小学之离歌青春

韩红的青春真的很好的诠释了我的离别,小学的时候我们的关系都特别的好,因为六年级一个班,毕业的时候气氛非常的深沉,老师一反常态。刚开始的时候呢,是老师让我们每个人都在他的电脑上照一张自己的照片,同学们都照的奇奇怪怪的,有的人脸都笑僵了,有的人只照到了鼻孔非常搞笑,班里面其乐融融的,但是,照完相以后班里面变得十分的抑郁。老师跟我们说你们这群熊孩子终于要走了,以后我再也不用管你们了,但是你们到初中以后一定要听话,千万不能再像现在这么疲劳,要不然会吃亏的。然后老师哭了,她背向了黑板写下了徐志摩再别康桥的'最后一段!我们看完以后也都哭了,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教室的,但是我知道我是哭着离开的。

韩红的青春,这首歌的歌词主要是也许不会再看见离别时微黄色的天有些人注定不会再见那些曾青涩的脸,我拿起棕榈树的叶子放在青涩的石板前祭奠那些流逝的青春和曾懵懂的誓言,青春啊,请你留下吧,我不习惯突然的长大。

我每次听到这首歌,心都特别疼,特别疼。

初中之离歌不说再见

初中的时候因为那段时间抖音非常的火,所以我们是以请假条的形式离开的!就是左面黑板写的请假条,右边黑板写全体同学的名字。老师进来以后在请假条下面批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学校还组织了包饺子的活动,我们的责任就是,在老师的脸上涂面粉,非常的开心!因为我们就要毕业了所以老师什么都没有说!而且也非常开心,就是我们的涂多了他们就会特别的无语,但是他越无语,我们越高兴,最后我们就去参加中考了。然后,不知道怎么样,就这么毕业了。

初中的离别总体还是比较好的,就是毕业完以后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堵得慌。再见青春这首歌的歌词是。再见了,相互嫌弃的老同学,再见了来不及说出的谢谢,再见了不会再有的留堂作业再见了我留给你毕业册的最后一页入学时想着毕业毕业却因离开友谊失眠那时几首流行歌成了聚会ktv里的泪点校服藏在衣柜底很丑却再没机会穿着,上学再见了不会再有的留堂作业我相信我们还会再见我相信我会一直想念为了拥抱那一个人笑着哭着拥抱了整个班毕业照总有些难看每次看到却觉得特别的暖....

这首歌真的是完美的诠释了我的初中生涯。

小学和初中的离别是我人生中最盛大的离别。也是,我记忆最深刻的。从这两个事情中我得出了一个结论。青春就像一趟列车,有人上车就有人下车。我们需要记住的,只是在车上的美好回忆。回忆不必弄得比经过还要漫长。但是我们绝不会忘记。愿十年后我提着老酒,愿十年后你们还是我的老友。远处时光荒芜斑驳了古老城墙,轻歌回荡。岁月温柔了你们的脸庞。但是无论时光如何变迁,岁月如何消逝。我永远会记得你们也永远会记得有你们的日子。

最后我想说的是,不愿意诸君前途似锦,唯愿诸君安好。

篇5:离歌优秀作文

离歌优秀作文

她看了一眼手中的机票,然后抬头找寻自己的座位,是个靠窗的位置。放好行李后,她便戴上墨镜闭眼安睡,习惯性屏蔽陆续登机的乘客,她的脑中只剩下一片空白。

这一站,如要去大连。不是去观光,而是去谈生意。

她已经三十七岁了,没有丈夫没有孩子,父母早在十几年前便死于交通事故。她很早便独立,通过打工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刷盘子搬砖头,她几乎什么都做过。工友们说她是疯子,只知道埋头赚钱,很少有笑容迎人,很冷漠的样子。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从前她是很开朗的人,失去双亲让她重新认识世界――冷酷、无情,生命在其中可以转瞬即逝。

她只想为父母买块墓地,让他们永远活在美好的另一个世界。多年独自打拼换来了父母的墓地,也换来了她不知道自己被叫作“冰山美人”的称号。独立惯了,她不愿相信别人,即便是对她忠心耿耿的秘书,所以所有生意她都亲自面谈,才会有一坐上飞机就睡觉的习惯。

去的地方多了,在每个地方待的.时间就短了。如果问她:“你都去过哪儿?”她会告诉你:“记不清了。”她似乎变成了无感情的空壳,除了与客人见面谈生意时会官方地笑一笑,礼貌性地与他人握手,逢年过节会群发短信机械地送生硬客套的祝福,其他的时候她不愿与别人接触。她总是到过一个城市就匆忙离开,像是害怕吸多了异地的空气就会得病,让她像落荒而逃、措手不及的孩子。

她是有几个不错的对象,敲开她心房的却只有一个。她只知道自己是感受到像父亲一样的温暖,忘了什么是感动,什么是感情。空虚了多久她也记不清了,她好像也不会爱了。她多次去到父母的墓地,告诉他们她有了想结婚的对象,她想去到他那边陪他过生活,说这话时,她冰山般的脸颊也会泛红然后扬起嘴角浅浅地笑。于是她在他那儿过了很久,那儿也是她第一次愿意待那么长时间的地方。

那男人迟迟不愿与她结婚,这让她有些困扰,但她傻傻地等,等待的路上没有依靠,没有可以完全信任的,可以为她出谋划策的人,于是她平生第一次被男人所欺骗。

似乎经历了大风雨,她已经变得不会再哭,只是学会在适当的时候将自己抽离痛苦,变回冷冰冰的自己。这次去大连是她抽离痛苦的第一站。

她告诉自己没有一个地方值得她留恋,于是她甩开手大方地走了,她每次看着明亮的机场玻璃外有飞机起飞降落,都会在心中默默叹息,兴许是飞机升空降落的音调不停在变,听着好像一首首不倦的离歌。

她也希望有个真正的归宿,不必再听那离歌。

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没说完温柔只剩离歌。

篇6:一曲离歌离歌高一作文

一曲离歌离歌高一作文

一曲繁华终将落幕。

六月的风轻轻地吹着,把我的思绪吹到了去年的孟夏,那本该情人们相聚相欢笑的日子,我的堂哥和我的嫂嫂却送葬了自己的母亲。

听啊,一曲离歌,一曲繁华;落寞之后,终成一曲凄凉。

听,这么一个故事吧……

“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

1995年,我的堂哥出生了。他是二胎。在那个依旧存在重男轻女风气的农村,大大娘的家庭地位得到了提高。我不曾生活在那个时代,但我能够想到,那如同小侄子出生时发出的清脆的哭声,堂哥也是这样子的吧。宛如乐声:昆山玉碎,引得凤凰鸣叫;经历了芙蓉在露水中饮泣,最终使家人们像香兰一样开怀大笑。

这一天,母亲有了儿子。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我的`大娘被查出了乳腺x。她是不明白的。在她那个读书写字没有蔚然成风的时代里,大大娘是只明白种地和勤奋持家的。我不曾生活在那个时代,但我生活在这个年代。我感受到了堂哥一家的低气压和大娘逐渐苍白的脸以及愈加低浅的声音。宛如琴弦:山崩玉裂,引得杜鹃啼血;经历了鬼门关闯一遭,最终使家人们像石榴子一样紧紧相依。

这一天,母子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离别。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5月16日,堂哥的母亲去世了。她是含笑的。大娘终于可以离开这个人世间了,这个折磨了她六年,生不如死的人世间。这六年里:病情时好时坏,女儿出嫁,儿子娶妻,生活似乎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可唯独她一人感受着死神的召唤。我不曾知道她的感受。但我一直在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着,我无权过问堂哥家的家室。我只知道20的春夏之际我们还一起去摘樱桃,她笨拙的步伐和微弱的声音……年5月20日,我陪着家人,一起送葬了大大娘,我堂哥的母亲。

这一天,儿子没有了母亲。

“昔去雪如花,今来花似雪。”

后来啊,堂哥萎靡不振了一段时间。儿歌里唱道“没有妈的孩子像根草。”不知道她抱着自己的孩子是否依旧会那么悲痛欲绝。可时间还在往前走,生离死别每天都在发生,“松树千年终是朽,瑾花一日自为荣。”,大娘也终于在瞑目之前看到了自己的儿子娶妻生子,也算是没有遗憾了吧。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堂哥啊,我终究只是个看客,但这一曲离歌我多希望你可以坚强的听完。《欢乐颂》里说“生活虽然可能会荆棘满地,但仍然不能阻止你一路高歌。”你一定得站起来,因为你还有父亲啊。别让离歌再一次吟唱了……

没有后续的,因为人儿已经离开了我们的世界了。

但是,她仍旧活在我们的生活里。

一曲繁华终已落幕……

篇7:一曲离歌高一作文

一曲离歌高一作文

太阳躲在云彩之后,只是给云彩镶上了一层金灿灿的边,依然从亮度和温度上叫嚣着自己的存在。那些我叫不上名字的昆虫在仍旧拼命呐喊,那声音既恼人又有一份静谧在其中。

已经步入高中一个春秋的我,在八月初旬,明天,就要开学了。

假期,可真短啊。

我起了个大早,踩着已经变形的自行车踏板,和一群年逾花甲的大爷阿婆一道涌入早市。一盏茶的功夫,自行车把上便挂上了五颜六色的塑料袋。我一路散发着豆浆油条的香气,嗅着夏天清晨特有的味道,多久之前,爸爸妈妈是不是也是这样给家里人买早餐的呢?

从小我就是个幸福的孩子,一直呆在爸爸妈妈身边,即使他们再苦再累。我记得小学的时候,我每天早晨八点上学,下午四点放学,双休,课外班上的很少,暑假有足足两个月,那个时候,我有的是时间跟妈妈去逛街,和爸爸玩电脑;后来啊,我上初中,我每天早晨七点上学,晚上六点放学,双休,课外班每个周末有六个小时,暑假有一个半月,那会子啊,妈妈说需要什么跟她说,要把我的时间省下来学习,爸爸时不时还会邀请我看电影;再后来,我上高中了,就是现在,因为学校很远,所以我住校了,周六中午回家,周日中午返校,从踏出校门到踏入校门中间一共二十五个小时,妈妈总说,高考很重要,我要用尽全力去学习,“快去学习吧”也渐渐成为我与爸爸聊天的结束语......我甚至可以想象等我考上了大学,去了其他的城市,也许每周和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连二十五小时也不够。

这或许就是龙应台笔下“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吧?

我终于意识到,我与我的'至亲之间本就是一曲离歌;无非是现在我听到了,而我却无法将它停下,只能任其演奏。

“子欲养而亲不待”是怎样的遗憾我不想体会。因此,我只能,我只能在假期里为他们买买早餐,洗洗衣裳,炒炒生菜,我不知道这是否能让流年慢些染白他们的黑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我就可以晚点长大;我只能,我只能灌下一条又一条速溶咖啡,写尽一根又一根中性笔芯,我不知道这能否让皱纹晚点爬上妈妈的眼角,也不知道这是否能阻止高血压脂肪肝出现在爸爸的体检报告上......

这曲至亲终将渐行渐远的离歌,我无从阻止它进行,唯有不惜扯破喉咙地去演唱自己的歌。

我蹑手蹑脚地摆好早餐,悄悄推开父母房间的门,

“爸爸妈妈,来吃早饭吧”

就算他们的背影告诉我“不必追”,我也要一路注视着,直到我看不见。

篇8:离歌响起高一作文

离歌响起高一作文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李叔同的文字流淌的,是离别的愁绪万千,是情感的依依不舍,再读此篇,每每都有不一样的滋味与感受。当离歌响起,回荡在胸膛,贯彻于耳际,我那心中泛起到底是像李叔同那样剪不断理还乱的离愁?还是对前路的无限憧憬与期待?抑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占据内心而泛出涟漪呢......

如果要说我听过最多遍的离歌,那便是故乡的离歌。早在初中,我就离开了故乡南阳城,去省会郑州求学。我走过最多的桥,是来往必经的白河大桥,白河是南阳城的母亲河。茫茫两岸的风景,是回家最美的见证。节目《朗读者》中作家余华讲到:离别,是为了看到自己没能看到过的东西,离开最熟悉的地方,才发现自己的故土有多么多的财富。主持人补充道:“从一定意义上来讲,离开成就了你。”听罢,我感触颇深。早在刚上初中,离开父母,心中挂念的只有悉心照料自己的父母和生活了12年的故土,那时记忆里的离歌,便是父亲开车送我去学校,车里循环播放的那几首上世纪金曲,沧桑又伤感,有时会偷偷落泪,看着眼前的小城渐行渐远,连说再见的勇气也没有,怕这一声再见,便是再也不见。再大了一些,渐渐懂得了一些人情世故,就相信,每次汽车开往郑州,就是我冲锋的离歌,是我驶向未来的`专车,每一次的别离,都是我学会知识,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的开始。

歌声匆匆,脚步匆匆,离开了故乡,去追随的是诗和远方,还有心中的理想。也许有的离歌是令人痛苦的,有时梦想摸不着边际,望望眼前的漫漫长路,害怕失去方向,害怕孤军奋战,只好作罢,与原先的梦想说再见。也许是难能可贵,也许是功夫白费,我更钦佩的大概是前者,只有拿得起,放得下,才能算吹响了梦想的离歌,它是舒坦的,如释重负的。历史上弃医从文的例子是不少的,鲁迅,郭沫若,金庸,欧亨利......也许,头脑一热时的灵光并不适合你一生去追求,真正找到了自己热爱的东西,自己想要的东西,才会觉得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孩提时向父母老师嚷叫着:“我想当医生,歌手,发明家,宇航员......”到头来,发现自己的梦想遥不可及,是否想过,唱一首离歌去走天涯?放下功利色彩去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是离歌更响亮,还是热情更奔放,由此决定自己一生的追求与梦想。

离歌响起,不一定仅仅是分开,它一定代表着新的开始,让在旋律中找寻下一个方向,在节奏中走的更加沉稳笃定。

篇9:离歌高一作文750字

离歌高一作文750字

七月的维多利亚,天高云淡。我站在太平山上静静地俯瞰着你的身姿,鳞次栉比的高楼勾勒出壮阔天际,好似时光的画笔精雕细刻着你的容颜。

风,再一次将思绪带回到176年前的一天。

这一天,天气灰蒙蒙的,乌云密布。风格外的凛冽,汹涌澎湃的长江水滚滚向东流。我静静地观察着船舱内的中方代表:他们神情凝重,脸上写满了不忍与不甘,长长的胡须上挂着满满的愁意……英方代表他们嘴角上扬,得意地将《南京条约》高高的擎起又不懈地重重放置在耆英面前。他们眉宇之间透漏出骄傲和摇摇头,长长叹口气,屏住呼吸注视着条约,掂起千斤重的笔在签字处颤抖地签自大,一种以强凌弱的`打压和攻击的气氛一直弥漫在会议室的上空。耆英无奈地下这一丧权辱国的条约。这时,他的无奈悲痛与倍感羞耻都无济于事,他整一整湿淋淋的衣袖,缓慢惆怅地理一理帽檐,与英方代表留下这张珍贵的照片。天似乎更阴沉了,船舱外的雨下得更猛烈了,整个天地似灰暗的一张大网将这个世界层层罩住。随着英船一声汽笛响,船开出江口,哀哀怨怨的鸣笛仿佛一支肝肠寸断的离歌,奏出我心中无限悲痛哀伤。就是从这一天起,你脱离了我温暖的怀抱;这一天,英人的铁蹄践踏你的身体……他们在你的身体上深深植入列强式的种子,你那里的“中英街”是历史的见证,用英国女王命名的“维多利亚港”是永远的屈辱。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那是一段触目惊心的时光。100多年来,你无时无刻不日日思念我?多么想再投入我的怀抱,多么想再亲吻我的脸颊。但是,但是这一切的一切是一场回不去的梦魇。

离愁是一湾浅浅的深圳河,我在这头,而你在那头。

100多年来,你深深地呼唤着我的名字!你多少次在期盼中等待回归!每一次呼唤都令我倍感心痛;你熬过多少个日日夜夜,这像一道难解的难题摆在我面前。为了这一天,我在无数个长夜中夜不能寐;为了这一天,我准备了100多年啊!

7月1日零时,五星红旗高高飘扬于会展中心上空,“坚守”了150多年的米字旗徐徐降落。英方代表的目光随着米字旗的下降而变得分散迷离,英国人绝望又悲伤的眼神尽显无奈。末代港督彭定康和查尔斯王子缓缓登上“不列颠尼亚”号甲板。雨还在下,雨还在下,彭定康一步三摇头,他的步伐渐渐慢下来,灯火渐渐熄灭,他一踱一颠的姿势和模糊孤寂的背影更显落寞。在他的背影中,一个个镜头又一次浮现在我的脑海:随着港都旗最后一次被降下,彭定康一边紧紧地注视着港都旗,希望它落得慢一点再慢一点,更希望它永远都不要降下;一边擦拭着在眼眶边的泪水,他的眼中布满血丝,饱含无奈与不舍。随着彭定康的离开,香港府也成为陈迹。他站在甲板上最后一次向你望去,心中充斥着悲伤与凄凉。随着一声鸣笛声,“不列颠尼亚”号缓缓驶出维多利亚港,这一声鸣笛奏出英国人心中的百感交集。海水无情地拍打着,海风加快不列颠尼亚号前进步伐。它永远驶出香港岛,远远消失于海面上……

你,见证着我的变化;我,也见证着与你的分离聚合。牢记历史,以史为鉴!百余年屈辱国史,你永远是我的一部分。历史割不断血脉,时间冲不淡感情。从昨天到今天,你我是血浓于水,不可分割的母子,让我们心手相牵,一起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篇10:离歌高一记事作文

离歌高一记事作文

他想吃一碗炝锅面。

三个月来,男人过得像一条丧家之犬。他东躲西藏,白天戴着口罩,将帽檐压低,晚上回到车站附近的小旅店,换身衣服,又一闪身消失在旅店旁幽暗的小巷子里。

警察想要他,宫老板手底下的人饶不了他,家人又被二十四小时监控。他不时叹出几口老气横秋的气,觉得对不起宫老板,对不起家人,更对不起自己。

“老板,那个,抽…抽支烟?”发觉宫老板根本没在听后,男人扭头看看四周,小心翼翼地坐下,又颤颤巍巍地用皲裂的手把一包攥得皱皱的“中华”塞进口袋。

空调屋冷得可怕,男人刚想站起来搓搓手,宫老板突然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走吧,我真没钱给你。”

“老板,你上个月说好的,这月就把工资发下来。这眼看着年关了,没钱,可让俺们咋回家过年啊。”

“长顺,你们叫我老板,其实我也是拿钱给别人干活。上头发不下钱来,我哪有钱来给你们?大家都很困难,别急,再回去等等吧。”

男人欲言又止,僵了好一会,才颤颤巍巍地压下门把手。

“去他…”“诶诶诶,别说话不干净,宫老板是个直诚人,不想俺们几个刚来时他帮了多少忙。”“省省吧,他就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和那些个臭屁老板没什么两样。作秀而已,作秀啊,明白么。”

男人想到自己第一天来干活,就因用力过猛被氧气钢瓶砸伤了脚。正视察的宫老板马上亲自驱车将他送往医院治疗,还领他在市区吃了一顿炝锅面。那顿炝锅面,是男人觉得除了妻子做的外最好吃的。这来来回回,男人深信宫老板是为数不多有良心的城里人之一,便决定死心塌地跟着宫老板干。

“哎哎哎,想嘛呢,赶紧再找那姓宫的要钱去,就属你和他关系好了。不过啊,听哥们一句,那姓宫的绝不是啥么子好人!”

宫老板办公室锁着门、黑着灯,男人心里一紧,急忙到处打听宫老板的下落,得知宫老板和一群很气派的大老板吃饭去了。眼看年关将至,男人心乱如麻,孩子无辜的大眼睛和妻子日夜操劳的身影无时无刻不扎在他心头。

他决定去找宫老板,找宫老板把工钱全部算清,一走了之,回到乡下。夜晚很冷,酒店的门很大,灯光很刺眼。男人买了一小瓶酒,一饮而尽,壮着胆子进了酒店。在接连被瞟了几个白眼后,他终于找到了宫老板所在的“聚贤阁”。男人在门前久久徘徊,终于等到门被撞开,宫老板醉醺醺被人搀着出来,放声大笑。

男人难以相信宫老板真是这样一个人,借着点酒劲,他一拳打在了宫老板脸上。搀扶的人吓了一跳,和宫老板一同仰面重重摔在地上。男人知道下手重了,转头就跑。

男人不敢回工地,他听工友说宫老板轻度脑震荡住院了。警察也在到处找他,男人在白天去不了这个城市的任意一个角落。一天晚上,他偷偷摸回工地取自己的东西,被一个老工头一把拉到墙角:“是你打的宫老板么?你怎么能打恩人呢!他那天是去找开发商要钱的!”

男人脸上发烫,脑子一热,想去警局自首。走在半路,又后悔了,夹着东西在火车站旁的小宾馆暂时住下了。

男人又想家了。孩子和妻子微笑的脸,混杂在大年二十八的匆匆人流中渐渐模糊;宫老板充满血丝的眼睛却又无时无刻不在盯着他。男人后悔,后悔自己的冲动,后悔自己的'无知,后悔自己的无能…他多少次在宫老板住院的楼底下徘徊,却压下帽檐、捂紧口罩,落荒而逃。

今天是大年三十,男人身上没多少钱了,他很饿。

那人走到宫老板曾请他客的那家餐厅,没开门;他鼓足勇气敲开宫老板的病房门,人走了;他回到工地想打声招呼,发现自己早已被通缉。男人低头长叹,叹出一口带着苍老、遗憾、悔恨的气。

男人用自己身上最后的钱买了一张火车票。他要去往哪里?他不知道,或许是回家,或许是到一个安定祥和、能吃上美味炝锅面的地方。

男人急于离开这座城市,离开过去的一切。

火车的轰鸣,是他的离歌。

篇11:离歌高一作文650字

离歌高一作文650字

当我的一只脚踏出了那块土地,我便知道,我真的要离开了。这里曾是我用歌声踏遍的地方,我熟识了这里的一切,却又要与她离别。

一年前,当附着现代气息的挖掘机在上脚下拉响了发动机,整个故乡的人们都清楚,这将是我们离开的号角。我目睹山脚到山顶的树木如何凄哀的倒下,我见证者那曾经清澈的沟水如何浑泥。我看见的,是时代的变迁,是我故乡的土地上涓涓滴滴的液体。

不知名的浓烟你挤着我,我挤着你,被挤成纤细的薄片儿,浑浑噩噩、麻木不仁地堆积在城市上空。昔日汹涌的河水变成了今天的涓涓细流,看着常年流水落下的影子,只有幻觉才能填补它的空缺。快乐是持久的,痛苦这是刹那之间,而人都喜欢飞蛾扑火,为眼前的利益狂欢而死。

生活在故乡的青山绿水中,我却无语言表它的美好;夏至风从田野中吹过,我却无法挽留它轻盈的身姿。风,吹进了城市,而我,想再看一眼我思绪飘渺的故乡。

儿时的我,喜欢独自走上那葱茸严密的小山丘。我尝试过背倚着老树根,昂视天空的豁达,我欣赏过白鸟啁啾,蝶舞轻盈的幽雅。当那初开的紫藤花攀上树梢,我会准时出现在它的身边,轻吻它那柔嫩的花瓣。这里的万物都对我充满了吸引力,仿佛寄托了我心灵的宿愿。在这里我能感受到生命的沉静与欢愉。

流泉弹拨的欢快琴弦流淌出贴耳的悄悄絮语,奏起了季节的序章。门前树枝放下了纱帐,鸟儿在帐中窃窃私语,蝉使劲地嘶鸣呼唤着从南到北的虫子。雨点划过春天的.睫毛,滴滴答答,打湿了发芽的田埂。闪电操起久藏的剪刀,响起天地的放歌。大地以其冷入骨髓的沉默,回响着万物。每一声夜雨轻敲,都是一句不忍卒读的诗行。李清照轻敲的那一夕如梦令,诉说着掩不住的一帘悸动。

无涯淡绿的窗帘里,挂着一串串相思的泪。“谁的眼泪在飞,是不是流星的眼泪......”,这歌声依旧响起在耳畔。我的故乡在流泪......她离别转过身去的那个佝偻的背影和我记忆中那个意气风发的她逐渐交织在一起,再也不分开了。

鱼儿告别池塘,它会没命?不,它在追求属于自己的江河;鸟儿告别竹笼,它会饿死?不,它在追求属于自己的山林;石子告别高山,它会孤独?不,它在追求属于自己的天地......

希望离别不悲伤......

篇12:离歌高一作文900字

离歌高一作文900字

晓风,残月,哀啼,寂静的夜带着离别的预兆。

“姥姥现在身体怎么样?”我牵着妈妈的手,不安地问。“好一些了。你一会儿到了,要多说些吉利的话,让姥姥高兴。”妈妈捏了捏我的手,加快了步伐。电梯一层层地上升,我的心跳一点点地加快。从去年国庆开始,姥姥的身体就不是很好,最近急剧恶化,已经一星期没有吃饭了。

病房里,白得刺眼,充斥着酒精的刺鼻气味。偌大的床上,蜷缩着一具瘦小的躯体。我小心翼翼地走去,不敢相信,那是曾经独霸广场的她。“妮儿来啦,到姥身边坐住。”因为没劲儿,声音越来越弱。"本来说给你做燕麦粥嘞,现在看恐怕是不行了。”“燕麦粥。”

那是我五岁时,因为挑食,小脸蜡黄。暑假到姥姥家玩,顺便改善伙食。傍晚,满身是泥的'我迎着漫天的火红,蹦蹦跳跳地走进家中,被一股清香迷住。“姥姥,你做的啥呀?”我边往裤子上抹着手上的泥巴,边向厨房跑去。看见姥姥端着一碗粥走出来,笑着放到餐桌上,“这是姥姥特意给你做的燕麦粥,可好喝了!”我舀了一勺,半信半疑地送入嘴中。就在那一瞬间,糯米的软滑细嫩,燕麦的清新爽口,蜜枣的香甜软糯,兴奋了整个味蕾。我端起碗,握紧勺子,扬起头,把一大碗美味狼吞虎咽地倒入嘴中。舔干净,拍拍肚子,打个饱嗝,满意地笑了。从此,燕麦粥成了我的最爱。

“咋不吭啦?”我一惊,赶忙扭过来头看着姥姥,不自然地笑了笑。“没有,刚才看见外面有只小鸟,走神啦!“你看姥姥现在,只剩下皮啦,连说话的劲儿都快没了。”“姥姥,你别瞎说,医生说再过两天你就能吃饭啦。一吃饭你就会长肉,一长肉不就有劲了吗?”看着姥姥深凹下去眼窝,我为自己扯的谎感到心慌。“姥姥要是走了,你就没有燕麦粥喝了。”“你又瞎说,好好的别想那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还等着你好了做粥呢!”握着姥姥枯瘦如柴的手,看着她只剩下一层黝黑的皮的胳膊,泪不自觉得盈满了眼眶。我慌忙背过身去,用另一只手抹去涌出的泪。

没过几天,我听到了那个一直不愿接受的噩耗。我愣在原地,忘记了流泪,眼前,是姥姥那双泪光闪闪,满是不舍的眼。耳边是她做粥时说的一句话:爱是一种佐料,只有加在粥里才美味。

离开了最爱的她,告别了最爱的粥,将美好的回忆记在心中。站在树下阳光洒下的金黄碎花中,向离别招手,即使接受,也是告别。

篇13:离歌高一作文字

离歌高一作文字

这是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我们都不擅长告别。——题记

伴随着头部的阵阵刺痛,我缓缓地睁开了双眼。眼前的这个世界,对我来说既熟悉又陌生。昏黄的灯光,呛人的浓烟,还有个穿着军装的大汉在我面前不停地转着圈,嘴里骂着什么。

见我醒来,他一个箭步冲上来,手里拿着一张照片,按着我的肩膀吼道:“说!这是什么意思?你跟敌国的秘密交涉到底有多久了?嗯?”

噢,我在审讯室。

他口中浓烈的烟味向我袭来。瞥见桌子上烟灰缸里面的十几根烟头,我终于知道这屋子里的朦胧是拜谁所赐。

“老兄,我是来帮你的。你不是个罪大恶极的人。尽早承认了吧!影响不至于变坏……”说着,他指向照片上的某个区域。

我的眼睛不情愿地回到照片上。这张照片我再熟悉不过,几个小时前它还被我攥在手里。他所指的那片区域,其实空空如也,有的只是黑暗中的一只洁白的胳膊。它浮在一个舞台上面,看起来有些瘆人。那只胳膊的主人,是个芭蕾舞伶。

“还是没什么说的是吗?成。把他带走,”他掏出烟,又点上一支,“好好反思反思这段时间你都对国家、对人民、对革命干了什么。”

头依然疼痛。看来他们对我的“关爱”劲道不小。

我是谁呢?在被两个小伙子押送往禁闭室的途中,我不禁这样想。我是个审查员,我是个画家,毕业于中央美院……我还是个哥哥,对,我是个哥哥。

于是时间穿回了那片树林。树林外不远的地方,坐落着一个小村庄。我就在这里诞生,也见证了弟弟的诞生。我们就在那里,一起度过了我们的'童年。

那是个秋日的傍晚。金黄的麦垛成堆地聚在我们的房子前,不远处那片杨树林在秋风的吹拂下飒飒作响,仍然播洒着浓密的绿色。它们就在那里,安静地充当着这座小村庄的背景。而黄昏,则充当了底色。那一刻,我突发灵感。从此,我爱上了美术。

我是唯一一个从村里走出来的大学生。国内政局紧张,为了糊口,我选择了审查员这份工作。其实,它跟美术也沾了点边。我每天都要从局里收到成沓的照片,而那些照片上,有无数人的脸需要我用我的艺术功底将其彻底抹去。从今往后,没人知道这些人的存在。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我的人生还挺一帆风顺,当我接到这份工作时我这样想。

直到有一天,局里的人递给我一个人的一大沓照片。照片的第一张是一个英俊男人的肖像。“这个人,你应该认识。”我低头看。这张照片拍的很清楚,我也不需要费劲就可以辨识出这个人是谁,但我还是紧盯着照片久久不放。“我弟弟。”这句话似乎没被说出来,但回响依旧。他的脸,我绝不会认错。曾经多少次,在那个老房子里,我在画纸上描摹着我弟弟的脸庞。我的手开始颤抖,期望着照片上的脸慢慢变形,变成别人的模样。“这不可能!”“放轻松。他已经不再是你弟弟了。他是人民的公敌。让我们都忘了他吧。”

最初一段时间,我确实难熬。忽然有一天,我突发奇想,我要让弟弟复活。于是,从那时起,我每销毁一个人的脸,我就会在照片中嵌入我弟弟的脸。不用怕,当局只管谁是否真正消失在照片中,可不管谁又出现了。

于是,他又活了过来。从年轻,到年迈,从车夫,到官员。他变成了形形色色的人,他栩栩如生。我乐此不疲,直至昨天。

昨天,照常上班。局里送来的是一位芭蕾舞伶,据说曾在一个地下秘密组织里工作,与敌国互通情报。

我的喷笔随她婀娜多姿的舞步一起翩翩起舞。但我越来越怀疑,我眼前的一切是否真实。她是谁?她怎样长大?进而又问到了自己:为什么每天都有这么多人叛国?

想着想着,我想到了弟弟,想到了家乡。我似乎进入了梦境。我记不起我睡前都对这张照片做了什么,直到刚才那大汉向我展示了那张照片。

此刻,在禁闭室里,我的思绪飘了回来。我无趣地在墙上敲来敲去。其实这是一种暗号,小时候我和弟弟经常玩的一种。我们经常在床上,在黑暗中作交流。这种暗号由一位革命老前辈发明。我敲着我以前经常对弟弟敲的一句话:你收到眷爱。这没什么意义,只是在这个铁屋子里让自己的头脑保持清醒。

可不一会,隔墙传来了响声。我兴奋地坐起来,仔细聆听、翻译。

你是天主吗?

不,我当然不是。我敲道。

那你为什么说我受到眷爱?

这句话人人都可以说。不过我是为了我弟弟。

你弟弟。

没错。我对不起他,我曾经让他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天啊,上帝保佑。

你是做什么的?

神学院的学生。

那你就跟我一样喽。被冤枉。

嘘,别这样说。

一阵沉默。

嘿,你刚才说“曾经”?他敲道。

是。我又把他带回到了这个世界。

哦天啊,这是天主才能做到的吧。

我只是把他还原到了照片上。他的脸替换了别人的脸,他不应该消失。他应该活着。

你是个好人。

我们就这样聊着,互相了解了各自的身世。

这时,一阵粗鲁的声音打断了我们。听得出来,那位大汉来了。他走到我这边,对我吼道:“明天上法庭。我们已经掌握了足够多的证据。”那表明我的罪名成立。上法庭,只不过是个形式。

第二天一早,我被他们带走。隔壁又响起了声音。你受到眷爱。我再熟悉不过的话。他连续敲着,声音响彻整个楼层。

我在法庭上听得瞠目结舌。“……你因涉嫌利用暗码联结地下党成员进行与敌国交换情报的活动,以及——”法官顿了一下。“涉嫌通融、包庇叛国人员,被判处叛国罪。”

不久后,我被带往刑场。路上,大汉问我有没有遗言。

我想了好久,说:“跟我弟弟的家人说一声,我将去地狱找他。”这时,我们来到了一个大坑前。这个坑里,可能躺过我弟弟,躺过那名芭蕾舞伶,躺过武术被我抹去的、被历史遗忘的人们。如今,轮到我了。

“等一下,”我突然叫道,“我想知道我在禁闭室时我的隔壁是谁。”“隔壁?”他不解。“就那个神学院的学生。”我补充。他摇摇头。“哪有什么学生。整个楼层就关了你一个人。”说着就把我往坑里拎。“现在,咱们不要再耗时间了。我这是在帮你。”

篇14:离高一优秀作文

离高一优秀作文

柔倾香茗,轻捻灯芯,弹指间,落成一地寂寞。

――题记

若即若离,花开花落,又有几个春消失在了天际。

院内的梨树,依然固我,年复一年的开花,结果。或许,它永远不变,而我们却逐渐改变,疏远,直至离别。一阵风吹进室内,几张白纸纷乱的飘落,宛若梨树的泪水,捡起,思绪渐渐飘远,回到了那个甜蜜的时代。

“石头剪刀布”。“哈哈,你输了!这梨是我的了!”你得意的叫嚣,而我则气愤的跺脚。“你赖皮,每次都是你赢。你肯定是后出的,你赖皮!”我不满的叫着,转身,生闷气。“笨丫头,别生气嘛,不就是个梨嘛,好了,让给你吃吧!”你站在为面前,笑着敲了一下我的头,把梨扔给我,于是那梨便稳稳当当的`轻轻落在我的怀里。我抱着梨,破涕为笑。其实,在梨树下,在每个春天,你都会把梨让给我。而那时,梨树仿佛总是不落花的。那花开的密密匝匝,洁白,如云,似雪,一个个含着笑,在枝头密密的挨着,即使风儿吹过,也没有一朵花落下,似乎那花就像我俩的友谊一般紧紧地相连着。

那时总是坐在树下分梨吃。一只梨,分成两半,共同品尝梨汁的甜蜜,但那时似乎也预言着我们终将分离。

因为,分梨,分离。残酷而美好,时间将会验证一切。

渐渐地,我们长大了,你不再向往那个在树下荡秋千的时代,而我却停留在那个时刻,封印在你的记忆里,止步不前,妄图保留那一份甜。梨树仍然开花,仍然结果。但花却日益衰减,仿佛留不住的友谊,在下一秒就会凋零。

我们开始争执,开始沉默。仿佛有一堵墙隔在我们中间,渐渐疏远了彼此。是成绩表上的差异,是父母的批评,还是老师的劝导,抑或是彼此都累了?终究在梨树下,我们分离。那一刻,梨花突然间散落,纷纷扬扬的充斥在每个角落,仿佛晶莹剔透的泪。你忽然笑了,嘴角扬起的完美弧度,不时有落花飘零在你的发上,肩上,神秘而不真实。你伸出手,宛若隔了几个世纪,在我头上轻轻一敲,“笨丫头”。然后,转身,离开。时间在那一刹那定格,空气凝结在你的周围,久违的亲切泛开了孤寂,我的泪终究没有落下。

花落,是离别的悲伤,还是梨树破碎的泪水,抑或是不可逃脱的宿命?

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破碎的友谊或许更完美,因为梨树还会开花,儿时的甜蜜还在,至少还留在你我心中。

分梨,分离,也许只有分离才能真正品尝到梨的甜吧。

―后记

篇15:离歌高一作文1500字

离歌高一作文1500字

“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没说完温柔只剩离歌……”

歌声从那只滑落的耳机中透出,那个女孩默默地伏在那个巨大的树墩上。嘀嗒,一颗晶莹剔透的泪水,滑过白皙的脸庞,与年轮一同,一圈一圈,晕染开来……

我是一棵树,一颗东陶村的老杨树。站在这个小院中,八十年还是九十年,我记不太清了。但我记得,我看着那对夫妇搬到这里,以及,他们的儿子、孙子、重孙子的成长……

几十个春秋,无数个日夜,我看着那对夫妇从壮年成为老人,我看着他们的子女由孩童变为老人,看着他们的孙子从婴儿到青年,又看着这群孩子一个个离开这穷乡僻壤,带着他们的父母离开这偏远的农村,最后,又只剩下这夫妇二人,柴米油盐,过着如死水般宁静的日子,一天天,一年年……

一年中,也总有那么几天是热闹的,热闹的让我记忆深刻,特别是这十几年。每次那个粉嘟嘟的女娃娃,带着稚嫩而灿烂的笑脸,飞奔进这充斥着土腥气的院子里,我都不曾忘记。

那是的隆冬,老夫妇的儿子孙子回来了,带着一个酣睡在厚厚的花襁褓中的小娃娃。大人的欢声笑语中,一阵阵响亮的啼哭声,让这个冬天有些不同。从那天起,那老妇戴上了顶针和老花镜,拿起了针线布剪,数着日子,凭借着经验和手掌,带着长辈的关爱,制出了一件件小衣服。那老夫,也带上了老花镜,拿出锥子楔子麻绳,凭借着记忆,刻出了一个又一个木雕。每当坐在我的树荫下,互相展示自己的心血,便会心一笑,他们坚信,那娃娃会喜欢。

那是的春节,几近两年的分离,增添了相见时的欣喜。大年初一,当这对老夫妇听到那奶声奶气的“太爷爷、太奶奶,新年快乐”时,他们将两张红红的人民币,放进红红的红包里,塞在那个穿着红色花袄的小姑娘红红的手里,尽管他们并没有多少积蓄。看着那个可爱的女娃娃,在院中奔跑,在院中欢笑,在我脚旁的小沙堆上玩耍,老人笑了,风笑了,连同我也笑了。

从那时起,每当春节来临时,那对老夫妇会骑着他们的电动三轮车,赶到集市上,买些果子、奶糖、饮料、水果,盘好鸡蛋韭菜饺子馅,切好番茄并撒上白糖,然后静静地坐在我脚旁,等待着一双小手推开破旧的木门,然后呼喊一声“太爷爷!太奶奶!”

那是的中秋,沉默许久的电话突然响起,打破了宁静,也惊醒了院中的我。

那老爷爷接通电话后,满脸欣喜,走到院内,大声地告诉老奶奶:“他们一会儿都回来啦!”欣喜之余,是手忙脚乱,用已不再灵活的手脚,做出了一桌儿孙们喜欢的佳肴。他们记得,儿子不吃肉,孙子喜欢炒鸡蛋,孙女不吃茄子,重孙女钟爱糖拌西红柿。老夫蹒跚地跨过门槛,走进昏暗的屋子,打开了绕在我矮枝上的灯泡。待院门被推开,四世同堂,围坐在我脚边的'餐桌旁,与圆月共度佳节。

后来,儿孙们忙工作、忙学业,一年除了春节之外,似乎再也没有看见他们出现在这小院中。我所扎根的这一小片黄图上,依旧只有老夫妇二人。

那是,腊月的最后几天。那天,天色阴沉,寒风刺骨,我看着这对老夫妇骑着电动三轮车离开,却没见带着年货的他们回来。我等了5天,等来的是黑色的灵棚和裹着孝衣的人,以及那个女娃娃,可她却再不是那般红润,而是惨白。

她哭了,就在我的脚庞,在这被哀乐声包围的黑夜中,嚎啕大哭,却没有引起丝毫注意。她哭那自以为是的孝顺,哭那些被她丢弃的木雕,哭那个她今日才知道的名字,那位老爷爷的名字——陶丙寅,哭那位她始终不知道名字的太奶奶……

灵车带走了那两口棺。又有人因为“风水”,砍走了我的上身,听说它被拉到了家具厂。那个女娃娃,哦不,是那个姑娘,静静地趴在我残体的表面,任由耳机中的嘶吼声穿出,她用手抚摸着我的残体,顺着我的年轮,一圈圈,一遍遍,不理会满脸的泪水。然后,她起身,跟着她的父母,走了……

而我,带着我的根和残体,在这静的可怕的小院中,慢慢腐烂。就像,那对老夫妇一样,慢慢腐烂……

篇16:离歌的高一作文650字

离歌的高一作文650字

就暂且称你为糖先生罢,你酷爱吃糖,虽然年龄样貌是个大人了,爱吃糖就跟个小孩似的,嘿嘿。

糖先生是地道的八零后,早已过了而立之年。据他说,他们八零后上学啊,有条件的是蹬个自行车儿,上学还能赶个不迟到,那些没车的,天不亮就开始走,刻苦的掀起一阵子好学向上的积极风气。他就是其中一个没车的。

糖先生还挺怀念他上学的时光呢,有些话明表面上没说,但谁也不好意思指出来――那时候的他还会走路。糖先生早年被诊断出来先天性疾病,严重到要坐一辈子轮椅。在我有印象时他就没站起来过。糖先生还跟我说过一件很令他骄傲的事,他说他在我小的时候他抱过我,是他唯一抱过的小孩。当时我妈妈有事,便把我放在糖先生怀里,让糖先生抱着我。糖先生还说那时候我还哭呢,非常闹腾。说起这件事,他比吃糖都乐。糖先生的胳膊现在是不怎么能抬得起来了,因为很费力气。

之前我去陪他聊天。“诶,这种糖挺好吃的,你吃吧”糖先生示意桌子上放着的新买的糖。不好意思的我在拿了糖之后有一种“君子夺人所爱”的`感觉,不过这种想法瞬间就被扼杀了。我和糖先生是“忘年交”啊。

糖先生的糖吃不出苦味。我问他你整天呆在这一个小房间里,不觉得闷或者单调吗,偶尔出去转转也是好的呀。糖先生顿了一下,“怎么会呢,不闷啊,你看外边多热,屋子里面空调多凉快。”他坚持着一直没出去,怕麻烦别人。

近一年我没怎么去找他,医院他常去。回来身边总少不了两大袋子药。糖先生总喜欢跟我吐槽某某中药超级难喝,还不如糖呢,糖甜。

高中时间挺紧张的,打算着考试完就去找他呢,回到家的时候,得知他已经去世了。前一天晚上没有人觉察到任何异样,第二天早上照往常叫他起床,可他再没醒。

糖先生走了,什么都没留下。没让我去参加他的葬礼,说是怕影响我心情。

糖先生是我的舅舅。他走的那天雨下的很大。

篇17:离歌高一作文1450字

离歌高一作文1450字

写作是思维的碰撞,手艺是匠人的传承。诗人北岛曾将两者联系在一起:“写作是一门手艺,与其他手艺不同的是,这是一门心灵的手艺,要真心诚意,这是孤独的手艺,必一意孤行。”我想这是对写作的高度评价,也是对手艺内涵的独特认可。一词一曲,一丝一线,一画一染,一工一器,手艺人把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的热情全部倾注在手工之物中,奏响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璀璨又绚丽的乐章。

而在当今时代,现代文化伴随着科技的发展冲撞着人们原始的思想,传统文化日益衰微,传承意识不断在流行娱乐中被逐渐淡化。惊心动魄的离歌正在时间长河中奏响。

终朝采蓝,不盈一襜,五日为期,六日不詹。从诗经里吟唱出的古法蓝染至今仍散发着独特的魅力。地处杭州吴山脚下,宋韵小镇繁华地的“吴越人家”是体味杭州“老底子”文化记忆的好去处。虽然从事古法蓝染手工技艺劳神费力,但坚持从传统的天然植物印染仍是杭州之织造艺术的一处美景。看到各种蓝印花布工艺品和充满水墨风情的丝巾,仿佛置身于烟雨朦胧的江南小镇。从先人们第一次从植物中提取出色彩染制到衣物上,到运用色彩形成图案,每一步的发展和每项复杂的技艺无一不蕴含着先人们生命的智慧。刻板、刮浆、印染、脱浆,每一项都凝结着历代匠人的汗水与探索。温度、阳光、酸碱度的完美融合才造就这一方蓝布中的山川湖海。保护民间文化遗产,要着眼于健康地延续其生命。吴越人家认为,匠人匠心就应该让自己的手艺创造出现代价值,而不仅仅是呆在博物馆里供人参观。而突破和创新是创造现代价值的关键,培养传承人是核心。但在中国速度受世人赞叹的同时,或许在不久的未来,古法蓝染将面临无人传承的窘境。老电影《芙蓉镇》中的蓝印碎花布正在离歌中黯然失色。

杜甫有诗云:“暖汤濯我足,剪纸招我魂。”一把其貌不扬的剪刀或刻刀,一双灵巧的手在纸上剪刻寓意深刻的花纹。以刀为笔,以纸为画,普通中国人的简单生活被点亮了。剪纸作为中国最古老的民间艺术之一,两千年来,传承着民族的人文精神和思想底蕴,“以象寓意”“以意构象”的构图与造型原则体现先人追求吉祥寓意的初衷,反映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乐观的生活态度,充分展现了文化“寻美”的基因。当我们在欢度佳节的同时,剪纸文化则渗透于门笺、窗花、墙画中。但这些在街上便可轻易买到的`剪纸却让人们产生不屑一顾的冷漠心理,以至于人们只为满足一时的目的而并不关心它们的来源或制造手法。良好的技艺仍需不断的改进和创新才能跟上时代的脚步,而满足大众对美观赏性的多层剪纸技艺更需传承,而这则需我们青少年一代在心中埋下希望传承、的种子。

“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音乐的产生也预示着乐器的发展。手工乐器则是那流转千百年的“声声”不息。根据制作材料古人进行分类,金、丝、土、石、革、木、竹、匏则是最开始的八大类乐器材料。作为手工乐器代表之一的箫笛,藏在一方小城侗乡中。玉屏箫笛虽名流千古但其制作却需精益求精。制作玉屏箫笛有制胚、雕刻、成品三个步骤,共70多道工序。“夹扁竹”和“开口叫”更是其中最难把握的两道。力度的偏差甚至会导致整个竹竿的弧度变化。即使是在一旁围观,也很难有人能把一支玉屏箫笛诞生的过程看完,更不要说匠人数十年寂寞的坚守。在《爸爸去哪儿》中爸爸和孩子们曾一同去村庄的老乡家中制造乐器,而制造乐器所用的材料正是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而真正巧妙的则是老乡们的手艺。这些手工乐器虽然看上去没有西洋乐器的华丽美观,但是这就是大自然的馈赠和手艺人的传承的时代精华。尽全力去守护它们爱护它们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踏着新时代雄壮而热烈的鼓点,我们感叹中国的变化。时代的主旋律也是快速、激昂、充满活力与希望的。但与此同时,悲愤的离歌也在我们身边回荡,处在新时代的我们应时刻关注我国的传统文化,努力并脚踏实地去传承千年的精华,让岁月的长河留下永不磨灭的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而不是历史之殇。

篇18:离歌的高一作文750字

离歌的高一作文750字

人是被时间磨损的吗?不是,人是被一次又一次的离别磨损的。

“我知这世界本如露水般短暂。然而,然而。”我知这世界上所有美好的相遇都如露水般短暂,痛苦是无用的,眼泪是无用的,悲苦是无用的,挣扎是无用的,后悔是无用的,然而……

然而我的心在感受到离别时仍会皱缩,我在看到离别场景时仍会难过,我也会因为做错事而懊悔。我知道我们都只是彼此生命列车中的一程旅客,离别是一定的,最终留下了独属于过客的飞鸟痕迹。

你看出了一条狗的寒冷,在冰冷的冬天为它细心铺好暖和的棉絮。你看出了一只小鸟的疼痛,温柔地将它捧在手心,为它包扎伤口。最后,你放它们离开,至此,便是离别。再见时,它们的眼神是冷漠的,甚至是凶狠的,它们不会像童话故事里那样通了人性,而是无视你肩上沉重的包裹与地上遍布的荆棘。它们不会送来宝石,也不会带来甘露,甚至不会再回头看你。

然而,你们曾那样真心地相处过,它们曾那样坦诚、信任、长久地注视过你。这一刻很快过去,但世界已经是你们相注视过后了的世界,它会在你觉得山穷水尽时无意间带给你一片绿洲,会在你精疲力竭之时,给你一块可坐的岩石,会供你一条在狭缝中无意失足掉落时可牢牢抓住的'树枝。那岩石,那树枝上仿佛都余留有一条狗或者一只鸟的体温。所以,这繁华之后寒色,我们都通晓,也当欣然接受。

可是我依然会流泪,为离别哭泣,也为生命中的不完美哭泣。心中已然明了,离别是常态,可还是愿意相信天长地久的誓言,花前月下的美好。明白生命中充斥着平凡到残忍的离别,残忍到麻木的现实,但我还是愿意满怀热忱。毕竟,相信长久才会活得更温暖一些呀。

《一代宗师》中有这样一句话: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我们此生能相遇,定当是之前有某种不可说的际遇,有着各种千丝万缕的联系,发生过什么故事。穿越了时间与空间,彼此的灵魂终于拥抱在一起,而表面上的相遇,不过是为注定好的一切找了一个开始的契机。离别后的再相逢,何其有幸。我心中的磨损也得以填补。

众生如恒河沙,人生如白驹过隙。所幸离歌唱响之后,你在我生命中不曾告别,不曾走远。

篇19:离歌高三优秀作文

离歌高三优秀作文

黄昏,日薄西山,动物园处处流光溢彩,动物们仍然重复着往日的生活,只是这里再没有游人如织了。

这是这里最后一个动物园了。

“咱们也该走了。”一个刚来两年的饲养员提醒他。

他微微扭了个身,却又再次转回。

真的要走了吗?

他想起多年前他刚来这家动物园时,它规模不大,不像现在气派,各种技术也并不发达。那时每座城市都有着大大小小的动物园,为了多吸引些游客,他和园子里其他人做了很多努力。装饰园子、引进动物、增添活动,一步步把规模扩大。半生心血耗在这座园子里,本想着已是称心如意,谁知世事变化无常。

环境恶化的迹象早就开始了。

这世纪初,水污染、大气污染就已开始危害人与动物生活,大力治理却也不能根治。到后来全球变暖日益严重,极地冰川融化,气候日趋恶劣,极地动物濒临灭绝,终于给人们带来危机感。原以为会引起重视的新闻不多过久便被娱乐、经济新闻冲淡了。环境保护者四处奔波、呼吁,但效果甚微。人们不知疲倦地向前迈进,科技、经济飞速发展,但他们似乎忘记了环境,忘记了与人类一起生存的生命们。

当环境问题最终威胁到了每个人的生活时,人们终于开始把它当作与经济、教育同等紧迫与重要的`事情。可惜为时已晚,已经造成的伤害无法挽回,人类无法改变污染的山河湖海、不测的风云变幻,只去能尽力改善,改善人类自己的生存环境。是啊,都已是人人自危,谁还会在乎那些似乎对人类无益的动物?保护区里的动植物岌岌可危,不少人却想着把保护区改为富人的居住、养生区;动物园门可罗雀,因为占用不少经费与场地,也陆陆续续被关掉了。动物保护者痛心疾首,但人类不是无情的。他们用先进的技术保存了濒危物种的DNA和精子卵子,要等重见碧水蓝天时再去挽救。

他也曾做过许多努力,将所想到的办法都试了一遍。但动物的生命与人类的生存质量终究是不等价的。他努力的最终结果便是将这个动物园留存至今,可如今的环境实在不适合这些珍稀动物们生存了,动物园也早已入不敷出,这个仅存的动物园,最终也要关闭了。

“牺牲它们再去拯救它们……这便对吗?”他喃喃道。

“这种情况下他们这么选择并没有错,如果拯救动物,不但费时费力,还只能保它们几年而已。去保留人们良好的生存环境是唯一的选择。”那名饲养员坚定地说。

“是啊,这么做没错。只是……我们本可以不到这种地步的。”

“实在是该走了。”

他徐徐转过了身,向车子走去。身后,漫天夕阳下羽毛上镀满金霞的动物们发出了各自凄婉的叫声,似乎是在与他告别。

“这是它们赠我的离歌,也是它们与这个时代的离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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