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偶像的作文800字(锦集25篇)由网友“jinlu1106”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描写偶像的作文800字,欢迎大家收藏分享。
篇1:描写偶像的作文800字
说三人行,必有我师。人要乐于且善于向他人学习,取长补短才能不断完善。固步自封、骄傲自满是没有好结果的,相信这一点是不会有人反驳的。然而,现在有人指出崇拜偶像就像原始社会中崇拜图腾一样,是返祖,是倒退,是绝不可取之举。
难道崇拜偶像就绝不可取吗?谬也!
原始社会中,人类面对自然的一切异象都惊惧畏怕,却又无法解释其中的道理。于是为求得心中的安慰虚构出神力,供奉圣物,希望求得庇护,图腾崇拜便是其中的一种。
然而放眼现代,科技发达,社会繁荣,文明与理性占据主导。人们注重知识,发展个性,探求真理,难道还会被如此随意地震慑蒙蔽,肓目屈从吗?
再者,崇拜是包含了赞美、敬仰、模仿、学习和发展多方面因素一个总汇。既然倡导学习,就必然会产生崇拜。这是学习深入到一定程度后,对所探究的事物的奇特、美好所产生的发自内心的赞叹和渴求。
于是话又说回来了,社会发展了,人们的思维也开阔了,所崇拜的东西各有不同。若是崇拜一些知名伟人、学者或是大众公认的像感动中国里的品德高尚的人,想必也不会引起非议。然而争论就在于,如果是青少年崇拜偶像呢?
诚然,在这个文化百花齐放的时代里,确有一些偶像带有叛逆或是颓迷的色彩,这将不利于青少年积极健康的成长。但有一个主流摆在那里,无论如何被大力提倡的都不会是带有消极影响的那少数偶像。既使在当年超女红透半边天的时候,都有少年粉丝因喜爱周笔畅作为“笔迷”而努力练字以求不为此丢了偶像的脸,令父母感叹之前多少劝导都不如偶像的魅力大
由此可见,不可取的绝不是对于偶像的崇拜,因为崇拜是固有的,偶像也有许多好的影响可以挖掘。真正应该关注的是青少年崇拜什么类型的偶像,是否能够足够理智地对待,又能够在这种崇拜中做些什么利于自身的发展。这绝不会是一种倒退,相反的,发现他人值得欣赏和景仰的方面并将其作用于自身,难道不是一种积极进取的体现吗?我们追求美丽独特的事物,那么对于偶像的喜爱就算有一部分源于相貌身材,不也是对美的赞美和追求吗?若是因此更加注重个人的形象,并且有理性始终把握着尺度,也未必不利于自身的成长。
总之,有些事物的好坏有时便如同祸福相倚一般是可以转化的,不可妄下定论,决断专横。崇拜偶像不一定就和崇拜伟人有很大不同,只要都能从中汲取力量,都能由此充实自我,又何必拘泥于对象。最主要的掌握权在于自已。
只要自已够理性,不盲从,有选择地崇拜偶像,学习积极向上的一面,崇拜偶像就同样是值得提倡的善举!
篇2:描写偶像的作文800字
男孩的梦想,就是再一次见到他的偶像。
偶像比男孩大八岁,七八年以前,男孩见过偶像一次。那时偶像还不是偶像,他随队来男孩的学校踢了一场友谊赛。偶像的球踢得非常好,男孩坐在观众席上,看傻了表情。赛后男孩邀偶像去家里做客,偶像欣然前往。男孩的父亲为偶像烧了几个菜,又为他烙了一锅香喷喷的牛肉锅贴。他的手艺令偶像赞不绝口,那天偶像毫不客气地将锅贴吃得干干净净。男孩和偶像聊了很多,然后,偶像与男孩告别。三年以后男孩得知偶像进到国青队,又过了一年,男孩得知偶像进到国家队。电视上常常看到偶像踢球,盘带、分球、突破、射门,全都潇洒连贯,一气呵成。偶像终成为男孩的偶像,卧室墙壁上,贴满他的照片。
可是男孩从未与偶像联系。——他没有偶像的联系方式。——他缺乏勇气。——他不敢。
男孩对父亲说,他也想进国家队。父亲说假如你的球踢得足够好,进国家队是迟早的事情。男孩说我很想跟我的偶像谈谈。父亲说你可以去找他。男孩说可是我不敢,我怕他瞧不起我,更怕他端架子。父亲说如果他耍大牌,那是他的错误,他的错误与你没有关系。男孩说我知道,可是我还是不敢。父亲说能否告诉我,你为什么非要见到他吗?男孩低了头,想了很久,说,我想弄明白,他有没有自己的偶像。
——男孩想知道偶像有没有自己的偶像。——说白了,男孩试图弄明白的是,偶像与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到底有没有关系?是刺激、鼓励,还是令人感觉高不可攀,最终将仅有的一点信心击垮?
整整一个月,父亲为男孩的盘缠日日奔波。下班之后他又去农贸市场做临时装缷工,三个小时下来,可以赚到二十块钱。男孩只有父亲没有母亲,男孩和父亲,生活得很苦。
足球让男孩快乐,让男孩成长,然后,终成为男孩的希望。他不想像父亲那样无能,更不想像父亲那样永远过着艰难清贫并且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日子。男孩瞧不起他的父亲,或许就像偶像瞧不起自己。男孩在暑假里踏上寻找偶像的旅程,随身携带的饭盒里,还装着父亲为他烙好的牛肉锅贴。男孩在陌生的城市里独自住了十几天,终于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偶像。
坐在偶像面前的男孩,紧张并且拘谨。很显然偶像早已将他忘记,偶像看他的眼神,与陌生人无异。男孩不想提及偶像在他的家里吃过一顿饭,他的自尊不允许他这样做。男孩如坐针毡,他想问偶像唯一一个问题便起身告辞。当然,那个问题是,偶像有没有自己的偶像。
当然有啊。偶像说,不过我的偶像,与足球没有任何关系。
他是谁?
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偶像说,我只记得几年以前,我碰到一位给我烙了一锅牛肉锅贴的男人。那个外貌粗犷但长着一双巧手,那个可以为他的儿子、为一位陌生男孩烙出世界上最美味的牛肉锅贴的男人,是我迄今为止,最佩服和最崇拜的男人。
篇3:描写偶像的作文800字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幽默风趣的笑话、优美动人的散文、情节曲折的故事、流传千古的名著……那一个不是我的最爱呢?因此,那些满腹经纶的大作家,都成了我的“小偶像”。我的大偶像又是谁呢?它既不是鲁迅、老舍这样的大文豪,也不是周杰伦这样的新一代明星,他的名字叫“佚名”。
有一次,我向哥哥炫耀我的偶像。他听后,偷偷笑了两声说:“你的‘偶像’真不赖!有品位!”我傻乎乎的说:“那当然了,我的眼光很不错的!”从此以后,“佚名”在我心中的地位又上升了几层。
哦!忘了介绍一下我的偶像了。爱看书的同学们一定知道,许多报纸、杂志上都有它的身影。鲁迅的作品多吧?多。老舍的作品多吧?多。但和佚名比起来都是小巫见大巫啊!再来说说每个人的风格特点,鲁迅在于披露、讽刺旧社会的黑暗,而老舍呢,则是语言幽默、通俗,京味十足。“佚名”是属于全能型的,他的文章有的欢快热烈、有的凄凉悲惨,有的是描写景色的、有的是童话神话、有的是抒情散文、有的是优雅小诗……他是样样精通,篇篇文章都是精品。所以,小偶像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天不如一天,而佚名的地位却在疯狂的上涨。
还有一次,一个同学问我:“你偶像是谁啊?”我说:“你先说说看。”他说:“我的偶像是魏晨,你呢?”我心想:一点水平也没有。我回答他:“我的偶像是佚名。”他向我投来了疑惑的目光:“佚名?那个佚名啊?”我也惊讶的说:“你都不知道?就是经常发表文章的那个佚名啊!”他刚想说什么,上课铃响了。
回家后,我想: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佚名”是什么意思,大作家的名字总有点含义的吧!于是我查了字典,当查到“佚”的时候,我惊呆了,“佚”只能组一个词,这个词就是“佚名”!我惊讶地看完了“佚名”这个词的意思,居然是指“名字失传”,就是说不知道作者的名字。原来我所崇拜的“佚名”是千千万万人神秘的代号,而不是一个人。
再回想起当时哥哥诡异的笑容,同学疑惑的眼神,还有自己痴迷的样子……我不禁捧腹大笑,这也使我明白一个道理:不能做一个什么都不懂,只会读书的书呆子,否则像我一样,闹出那么多的笑话。
篇4:描写偶像的作文800字
她笑起来,就像江南的烟雨,轻轻柔柔地飘散开。
容颜自然不算倾国倾城,她却是我见过最温柔的女子。偏偏就是这样一位女子,有着火一样的魅力,深深地感染着我,给我以希望和光明
她讲课时,总是激情澎湃,像一团火,让人热血沸腾。
粉笔在她手中,好比一件精密的绘图工具,胳膊一挥,一个标准的圆形就出现在我们的眼眸里。
“这个知识点有没有掌握?”一看教室鸦雀无声,她便提高声调,放大分贝:“我在上面讲得起劲,你们在下面把头埋起。我再讲一遍,都看黑板!”她一边又大声地讲起题目,一边熟练地板书。一会儿踱到黑板左边,一会儿又转身指着黑板右边。亢奋处,她突然大步走到教室门口,同学们都愕然地看着她她举起右手,将手中的粉笔擦往黑板旁一摔,敲掉粉笔灰后,“嘿嘿”一笑,又走回讲台继续板书,继续讲课。
她那看似平常无奇的朱唇,能讲出数学的万千巧妙:乘法运算法则、圆形面积计算、方程解答技巧这些无论怎么拼凑看上去都显得苍白无力、单调乏味的数字符号,在她的心里眼里嘴里好像都着了色裱了花,带着独有的朝气和魅力。她吸引着我们的目光,如一把熊熊燃烧的火炬,引领着我们不断前行。
上一秒还笑意盈盈,下一秒就怒发冲冠,活脱脱一出川剧“变脸”。她是那样变化多端,就像那活泼跳跃的烛焰,叫人捉摸不定,却又神秘可人。
有时,她又如文火慢炖般,轻焰暖心底。
那天,窗外乌沉沉。她匆匆跨进教室,一张试卷便飘落在我的课桌上;周围雅雀无声。我抬头,看到的是她有点失望的眼神,然后,是她转身离去的背影。我悄悄低下了头;窗外绿意盎然,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抽出芽来。
她曾为班上所有学生的练习和试卷进行逐个分析并提出进步建议,她曾在作业里写下密密麻麻的评语和鼓励,她曾因我们的种种过错批评过很多也做了很多。她说过的没说过的,我们知道的不知道的,都在少年孩子的一个地方慢慢积蓄着,燃烧着。
每个人心里都会燃着一团火,路过的人通常只看到烟。我希望有一个人,有那么一个人能看到这团火,甚至成为她的骄傲。
我想追随她的脚步,成为像她一样的人,像一团火,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脚下前行的路。
篇5:描写我的偶像作文800字
上了初中,我遇到了这样的一位老师,与其说是老师,不如说是朋友,或者说是偶像更确切些。
我无需告诉你他是谁,你只需到铜川市第二中学八年级去看看,我相信,你的偶像名单就会立刻更新,排名第一的定是我们的英语老师----马龙。
不必说他的英语水平有多高,也不必说他对英语的情谊有多深,单是他那神奇的英语教学方法,就令你大吃一惊。
在英语这一门高深的学科中,有几个老师能把难解的语法瞬间变得难度为零?又有几个老师能把枯燥的英语变得生动有趣?他能,我们的马龙老师能够做到。
在马老师的带领下,我们早已喜欢上了英语。他用生动形象的大树来表示一个句子,树干为主句,树枝为从句,就这样,一个个难懂的语法变成了大树,站立在我们的书本上,也站立在了我们的心里。听说,他的关于“大树理论”的语法论文还发表在《英语学习报》上,不知有多少师生因此受益,我们这些粉丝们真是羡慕不已啊!
马老师提问的方法也很独特,他总是给同学们两个错误的答案让同学们选择,看同学们是否会说出正确的。有一次,——————
马老师经常给我们讲故事,让我们深受启发。用专业的语言说,就是让德育贯穿始终。记得有一次刚上英语课,他便拿出一百元钱,问我们:“谁想要?”同学们纷纷举手,大声喊叫:“我要!我要!”而马老师却像一个顽皮的孩子说道:“我不给你。”过了两秒钟,他像换了个人似的,瞬间严肃起来,语重心长地说:“大家之所以想要这张人民币,是因为它非常有价值,我们可以用它去做很多事。由此看来,我们也应该做一个有价值的.人,为他人做出自己的贡献……”他的话意味深长,让我们回味无穷。
马老师还十分关心我们的身体健康,即使英语课上再忙,下课时的眼保健操从不占用,而且每次做眼保健操,他都带着我们一起做。他说:“若因学习影响了视力,还不如不学。”
马老师喜欢体育运动,每当我们上体育课时,总能看到他打篮球的身影,我们会情不自禁地为他点赞。他经常鼓励我们多运动,还在我们五六班之间举行了一次篮球比赛。
这就是我们的马老师,与其说是敬爱,不如说是崇拜,他可真是我们的偶像。
篇6:偶像作文800字
偶像作文800字
她们是我的偶像,她们不是万众注目的歌手和影视明星,也许她们根本不能用“偶像”这个词取代我心中的位置。但不管怎么样,她们流水一样的文字与暖风般的笑容在我的记忆中永不褪色。
花开花谢天涯人远———三毛从第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开始,我发疯地迷恋这样一个作家,一个流浪者。只为了一本地理杂志的吸引,跑到神秘的沙漠,遇上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有好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想象她如何在广阔无垠的大漠中行走,她用怎样的眼神去眺望那遥远的地平线。去撒哈拉成了我那时的一个理想,但没过多久我发现那只是我的幻想而非理想,因为我根本没有那样的勇气与毅力。
三毛笔下的东西让人觉得亲切,那是每个人都会碰到的生活琐事。与琼瑶笔下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相比,三毛的故事无疑是让人可望又可及的。
三毛的死对于众多喜欢她的读者来说,的确是一种遗憾,但既然她选择了结束自己的一生,那么这就是一种解脱,也许在天堂的她能找到她的荷西。
紫陌红尘一生传奇———张爱玲她像一朵玫瑰,虽美丽但是生着让我们不可触及的尖历的'刺;也许她似一朵鸢尾花,冰冷、孤独、忧伤,带着破碎的蓝色。
她不被世人所理解,因为她的孤傲与天赋。
她的母亲给她一个中国女子中最平凡的名字———爱玲,她喜欢穿着奇装异服,因为她认为自己不漂亮的面孔只有靠奇装异服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奇怪的是再俗气的话和事,放在她的身上便不再俗气了。
张爱玲的任何作品都会有一个最坏的结局,让人有接触冰水的刺骨或是触碰热水的灼烧,经历太多次,让人心态苍凉。
她如黑夜般诡异,在滚滚红尘中,她留给我们的,只是一个苍白感伤的背影。
后记她们是我最喜欢的,我希望能拥有这样两个朋友,一个浪漫,一个感伤,能够弥补心中所有的空白与失望。
篇7:偶像作文800字
请你一定要去看一场他的演唱会,亲自去,要亲眼看看他,好好的看看他。因为舞台上的生命可以很持久但也可能会转瞬即逝。你不知道他是属于哪一种,你无法预测他在那里发光的时间究竟还有多久,你猜不到下一秒他会消失到哪里去。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什么都无法把握,他是你感知世界里无可取代的全部,但他是你未知世界里永无交集的一点。
如果你喜欢了一位偶像
请你一定要为他写一些文字,不追求华美,不强求确凿,只需要轻省纪录,你所有的思念与颤栗,你所有的真实与感悟,你所有的明媚与忧伤。爱如水一般蔓延,浸过你的神经,划过你的指间,温存的抚过你细致敏感的心。去写吧,孩子,多多少少写点关于他的文字,零零碎碎记下一些自己的心路历程,不要让心情在岁月中灰飞烟灭,云消雾散。去写吧,孩子,不求深刻但求简单。去写吧,去记录着活在你生活中的他。
如果你喜欢了一位偶像
请你一定要认真的喊一遍他的名字,用含糊的,哽咽的,明朗的,虔诚的,温柔的,宠溺的,声音。在春思倦怠的日子,在稀疏平常的日子,在安静祥和的日子,在迷惘惆怅的日子里,在每一个心慌意乱的瞬间,在每一个暗涌激荡的回神间,在每一个患得患失的叹息间,在每一个幸福感动的晕眩间,在每一个想他念他的夜晚,轻轻的喊他的名字,认真的发好每一个音调,屏住呼吸的读出,一个念头升起又落下,舌与齿缠绵出刻骨铭心的覆水难收。
如果你喜欢了一位偶像
请一定要为了他更好的学会生活,那个已经慢慢渗透入你生活点滴的孩子,那个常常使你热泪盈眶的孩子,那个笑容干净而甜美的孩子,那个无论如何成长你始终只愿意唤他孩子的孩子。终其此生,与你都是毫无交集的`两根平行线。你在最美丽的时刻遇见了那个最优秀的男子,但是上帝没有让你们彼此相遇。他在那个最绚烂的舞台,光华交会,歌舞升平,绝世华丽,而你在最普通的街道,行色匆匆,人头涌动。两点之间的距离仅仅就是思念,是的,别无其它,触手可及但也遥不可企。如果你爱他,请你也好好的寻找自己的生活支点,不要为他迷失了既定的轨道,关掉电脑的片刻回归平静,担当起原来的角色,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因为你深爱的他是一个如此心高气傲的人,他用力的诠释着自己的不甘心,用力的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所以你也用尽所有力气地爱着他。因为爱他就如同爱着你自己,爱着因为他而变得更加柔软的自己,爱他,是本性,是注定,是天然。
要对得起自己的人生,就要尽量地给别人的人生添加美好的成分,拼命地留恋自己遇到的美好的东西,拼命挽留。他一样,你也如此…
篇8:描写偶像的作文
认识你,从闹得沸沸扬扬的离席门开始。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你曾轶可,决不是泛泛之辈,要不怎能把资深音乐人包小柏气成那样
我愿意用专业身份交换选手去留。面对这样的结果,我只有一句话。今天,她留,我走!语毕,摔下话筒愤然离场。
这可是全国人气最高的快女现场啊,这是何等的侮辱啊!此情此景,换做是我,一定没脸继续混下去了,一定会羞愤地隐于人海了。
可是,你,曾轶可,表现得那么好,你以十九岁的口吻,阐述九十岁老者般镇定而从容的感受,呃他一直都不太喜欢我吧稚嫩的脸上始终保持着苦涩的微笑,似意料之中的淡淡悲伤与无奈。从那时起,我发现你孱弱外表下那颗坚强的心。
接下来,疯也似的听你的每一首歌,《狮子座》,《最天使》,《新的家》,《小情歌》民谣风的主旋律,背后铺排这层层叠叠的迷离吉他音墙,点缀如梦似幻的嗡嗡绵羊音,交错形成如此特殊的音乐氛围。一种英式的迷幻情调,却又弥漫着最真实可爱的少年情感。让人忍不住反复聆听,直到眼角湿润,直到东方既白。
我不得不承认,你走了那样一条非比寻常的路,那样轻而易举地穿越时空,触动我心灵深处,最柔软的地方。
快女的舞台上,不乏顾盼生风的美女,不缺天籁一般的歌喉。然而你,一头短发,一把吉他,乖巧地坐在那里,自由自在,弹唱自己的创作与其说是创作,倒不如说是你那纯净的心。每一个字都好像是心灵最深处的呼唤;每一个颤音,都好像是你思想里最强烈的不屈。包老师说你是高楼广厦中的一间小木屋,没有扎实的唱功,仅凭独特的绵羊音,支持不了多久。他不懂,我看到屏幕上,作词:曾轶可,作曲:曾轶可,演唱:曾轶可时的温馨、激动和慰藉。我是那么倔强地相信,你,是有故事的女孩,是出淤泥而不染的音乐精灵。当台下不怀好意的人大呼曾哥的时候,当有人大义凛然地虚构出你殷实家庭背景的时候,当你的肖像被无情地PS成史泰龙的时候,你生气,你伤心,你无奈,可你依然坚持了下来,坚持自己这条非比寻常的路,用非比寻常的歌声,给我们非比寻常的感动。曾哥,包含着豪爽,大气的意思你这样安慰你的知音,这样安慰你自己。你的自信来自于自由和梦想,你的灵气来自于热爱和坚强!
你走进我的视线,接着走进了我的记忆。
你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跟着你走。
你唱自己的歌,让别人,跟着你唱。
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了九零后,又一个精彩的诠释。
春风大雅能容物,秋水歌声不染尘。
感谢上帝,把不走寻常路的你,赐给人间。
篇9:描写偶像的作文
人人都有心中的偶像。有的人崇拜运动员杜伦多·派特利,有的人崇拜科学家诺贝尔,还有的崇拜抗日女英雄赵一曼……而我心中的偶像是刘伯承。
在一次战斗中,刘伯承的眼睛受伤了。他来到了一家德国人开的诊所里做眼科手术。医生沃克正做着准备工作,这时护士跑来告诉他:病人拒绝使用麻醉剂。他走进手术室,对刘伯承说:“年轻人,在这要听医生的。”
可是刘伯承平静地回答:“先生,眼睛离大脑太近,我担心施行麻醉会影响神经。而我以后需要一个清醒大脑!”
沃克医生被怔住了:“试试看吧。”
在手术台上,一向镇定的沃克医生却满头大汗,双手还有些颤抖。
刘伯承一声不哼。脸色苍白,手臂上青筋暴起,崭新的白垫单居然被他抓破了。
手术做完了,刘伯承勉强一笑,说:“我一直在数你的刀数。一共七十二刀。”
沃克医生惊呆了,失声嚷道:“啊!你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块会说话的钢板!”
就是因为他那么勇敢、坚强,后来成为了赫赫有名的。
篇10:描写偶像的作文
我的偶像不是大牌明星,也不是流行歌手,更不是猛男美女,而是一为响当当的动物作家——沈石溪。
他写了很多动物小说,比如有关于狼、熊、猩猩、老虎、大象、野马等动物。我看完这些小说后,动物的形象就栩栩如生地浮现在我眼前。我看了很多他的作品,特别喜欢《第七匹猎狗》中一个小故事。这个故事是这样的:一个村民买了一条叫花甲的狗。自从有了这只狗后,他们家接二连三地发生不幸的事情。当地巫师传言这是一只亡灵够,作者不相信这种邪恶的说法,就把花甲买回来了。确实如巫师所言一样,作者家也连连发生不幸的事情。在这样的情况下,作者想杀掉这条狗,没有成功。作者去河里游泳时,不小心碰到了鳄鱼,就在火烧眉毛的时候,花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下去,让作者脱身,逃离危险地带。从此,作者再也没有见到过花甲。
作者很多小说,都出自于他本人的经历,让人看起来特别真实、亲切,好像身临其境的感觉。我敬佩我的偶像,更喜欢他的作品。
篇11:描写偶像的作文
偶像是一个让人们快乐的职业。最近,我在看一部叫偶像活动的励志动漫。
主角有星宫草莓,雾矢葵,紫吹兰。另外的有藤堂尤里卡,乙女,神崎美月,北大路樱,枫,杰尼老师,学院长,星宫荔枝,草莓妈妈……主角里我最喜欢紫吹兰。因为,她的眼里友谊是最重要的。有一集,兰为了朋友退出了顶级偶像神崎美月的偶像组合。
这次,让我来介绍紫吹兰吧!紫吹兰被称为美丽的冰刃。好朋友是星宫草莓,雾矢葵,藤堂尤里卡,神崎美月,樱,枫……组合是soril。服装的牌子是辛辣燕尾蝶。她喜欢轻松玩偶中的bi胖胖。bi胖胖很胖,你想知道兰为什么喜欢它吗?是因为它很可爱,很有活力,还无忧无虑的生活。兰的搭档有许多,第一季的是星宫草莓,雾矢葵,藤堂尤里卡。第二季的是空。她演过一次戏,是和空演的,兰当剑士,空当公主,杰尼老师当的是魔鬼。兰最适合当模特,她是她最喜欢的辛辣燕尾蝶的专属模特。
大家喜欢兰吗?我下一次写的是星宫草莓,她是偶像中最热情的。
篇12:描写偶像的作文
描写偶像的作文
今年的夏天,宇宙里的春天—李宇春,因在舞台无论是动感十足的舞蹈,还是独具特色的嗓音都受到了全国的关注因此她毫无争定地取得了“蒙牛酸酸乳超级女声”的冠军,以3528308的票数超过亚军周笔肠3270840的票数所以我就狂热地喜欢上她,她太帅了
李宇春的名字早已传遍了全国的每一个角落,因为她是“绝版”的—帅,叫人怎么不痴迷。
今年的夏天,宇宙里的春天—李宇春,因在舞台无论是动感十足的舞蹈,还是独具特色的嗓音都受到了全国的关注。因此她毫无争定地取得了“20蒙牛酸酸乳超级女声”的冠军,以3528308的票数超过亚军周笔肠3270840的票数。所以我就狂热地喜欢上她,她太帅了。
“绝版”的李宇春,她有着凌乱而狂野的时尚短发,细细的剑眉,小而迷人的眼睛特有神,再加上她1。74米的身高,90斤的体重,能不帅吗?
“绝版”的李宇春在舞台上特别有舞台把握的能力,在她唱《Zombie》的时候,边唱边跳,把全场都惊呆了。她还玩着麦克风,真怕她把麦克风弄坏了,结果有惊无险。全场欢呼!全场尖叫!
还有“绝版”的她唱的'《女人心》也征服了许多的观众,她黄色的外衣,黑裤子,配起来可酷了。演唱时她犹然而然带着许多小动作,完全在舞台上是最完美的。
“绝版”的李宇春随时随地都保持着酷酷的表情。就连5进3的时候,春春的同门师妹—何洁被淘汰了,她稳不住,哭了“一个世纪之久”,其他时候都是钢筋水泥人一个,正在何洁上PK台的时候,她跑上舞台,抱住何洁2分钟不放,但是她始终还是保持着酷酷的表情,坚持着,不让她的观众失望。
李宇春的“绝版”让无数的小女孩看到了未来,让无数女人想到了她们的过去。或许正是李宇春的“绝版”让那些小女孩看到了勇气,让那些熟女们回想起当年不妥的自己。
宇春宇春爱你最真!超女时代,宇春最帅!“玉米”不怕累,小宇最珍贵!春春,独一无二的春春,绝版的春春,站在舞台上能主宰一切的春春,我会永远的记住你的“绝版”帅,我是你坚强的后盾,我永远支持你!
篇13:描写偶像的作文
我的偶像周杰伦(1)
现在这个时代里,娱乐圈大概是最“多彩”的吧!也就涌出了一大批新星,他们自然也成为人们追捧的对象了。当然了,我也是这“追星族”的一员。我的偶像大家都很熟悉,他就是R&B小天王周杰伦啦!
我喜欢周杰伦并不是盲目崇拜。我喜欢他的歌,但我不会哼,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听,喜欢一个人独自品味。我喜欢他的精神,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虽然他自小父母离异,却正视生活;虽然他患有强直性脊柱炎,骨子里却透着一股坚忍。我喜欢他的才华横溢,可以自己闯出一片天下,以“R&B小天王”著称。
我就是喜欢Jay,尽管妈妈说他长的不帅,爸爸说他唱的不好,老师对他也是不解。(我这不算痴吧!呵呵)
我曾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有一叫周某的残疾男孩一直对Jay很痴迷。他会想办法去周杰伦的演唱会现场,甚至还为此而自杀过。周董知道这消息之后表示不会去看他。许多人不解的指责周杰伦,但他们不知周董的良苦用心。若是去看了他,以后歌迷们会不会用同样的办法呢?那岂不是会有好多人会为了见偶像受伤?这可是大实话呀!我认为周董做的太对了。
在我的生命中,周董就像一轮太阳,照亮我的心房,让我有前进的动力!
支持Jay是我永远不变的信念!
我的偶像——周杰伦(2)
我的.偶像是周杰伦。
周杰伦从小就表现出非同寻常的音乐天赋,所以妈妈从他三岁起就培养他学习弹钢琴。周杰伦的钢琴老师很严厉,只要一弹错,一不专心,就马上打手背,因此,小杰伦的双手经常布满淤青。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几乎所有日子都是在钢琴边度过的。
高中毕业后,周杰伦没能考上大学,他就到一家餐馆当服务生。很意外的,他在一次比赛中得到了吴宗宪的垂青。吴宗宪聘请他到自己的唱片公司做音乐制作助理。这份工作什么杂事都做,虽然很辛苦,薪水也很少,不过周杰伦做得很努力,也很快乐。有一天,吴宗宪给了周杰伦一个很苛刻的机会:在十天中写出五十首歌曲,并能让吴宗宪从中选出十首来,就给他出唱片。整整十天,周杰伦每天都吃的是方便面,但他真的拿出来了五十首新歌来,而且每一首都写得工工整整、谱得漂漂亮亮的。一夜之间,周杰伦成了华语歌坛最红的小天王。
我觉得,周杰伦的成功不是偶然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他有音乐天赋,更重要的是他一直都很努力,象蜗牛一样即使背着沉重的“壳”,仍然坚持着,一步步往上爬,最后成就了自己的梦想。
所以,我要把周杰伦当成自己的偶像,因为我知道,我们现在还小,老师的悉心指导,爸爸妈妈的严格要求,都是为了我们将来也能成为有用的人才。我也要像周杰伦在《蜗牛》里唱的那样:“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在最高点乘着叶片往前飞……总有一天我有属于我的天。”
周杰伦,我的偶像(3)
周杰伦,这个名字现在可是家喻户晓了,其实,我也是他的一根“粉丝”。可对周杰伦的过去,你们还知之甚少吧,作为他的“粉丝”,不了解一点怎么行呢?
他的妈妈发现三岁的小伦伦在音乐方面上很有天赋,便给他买了一架钢琴,从此,伦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整日练琴,是他性格变得孤僻,也难怪他在新出的歌《听妈妈的话》中写道:“为什么,别人在那看漫画,我却在学画画,对着钢琴说话,别人在玩游戏,我却躲在家里背歌词;因为周杰伦练琴时会心不在焉,于是他妈妈准备了一根棍子,一直盯着他。从此,他弹得一手好琴,痴狂地爱上了音乐。
高中时,大家都准备考大学,而他却沉溺在音乐中,毕业后,只好到餐馆当服务生。他把工资都拿去卖磁带。有一次,他边端菜边听歌,结果把一位女服务生烫伤,被扣了台币。
机会只青睐有准备的人。老板买了一架钢琴,想以此来招揽顾客,请了几个琴师,都不合顾客的口味。一天下班,周杰伦趁老板不在,弹了一曲,让顾客大吃一惊。从此,他做了一名琴师。
,周杰伦被吴宗宪看中,一举成名。
周杰伦的奋斗,可以概括为:成功的花,人们只敬慕她现实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篇14:描写偶像的作文
你知道我的偶像是谁?他就是朗朗——中国人的骄傲。
朗朗11岁时就在德国艾特林根国际青少年钢琴大赛中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杰出艺术贡献奖,13岁又在日本仙台夺得柴可夫斯基国际钢琴赛事青年组第一名。朗朗是当代举世闻名的钢琴家。
在他21岁时,他收到了一个非常昂贵的生日礼物――钢琴家李斯特的亲笔信。这封信是一位收藏家用7万美金的小提琴换来的,送给朗朗的一份特殊的礼物。
钢琴天才朗朗在世界舞台展示风采,为中国人赢得了殊荣。20xx年,他摘取了首届伯思丝坦艺术成就大奖;20xx年,他与柏林爱乐乐团合作,成功地在卡内基音乐大厅举办了音乐会――这是中国钢琴家第一次在卡内基享此殊荣。20xx年10月,应布什邀请在白宫演奏。朗朗真是中国人的骄傲。
想想我自己,真是有点惭愧。我有时不想练琴,把钢琴当作了自己的“天敌”;有时为了一个音,而发脾气;有时弹钢琴觉得没意思,为了度过1小时,我便瞎弹一通……难道我弹钢琴只是为了好玩?我也有一个心愿:将来要为中国人争光。从现在起就要学习朗朗坚持不懈的精神,争取成为中国人的骄傲!
篇15:描写偶像的作文
tfboys是中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未成年人超级偶像,万事开头难,这个头把交椅,自然也充满了中国人的非议,话题呈现两边倒,有很多人喜欢他们,但也有一群人侮辱唾骂,说16岁是好好读书的年龄,这么做是不务正业。
在反对者的眼中,似乎青少年命该如此,好好读书是正业,唱歌跳舞只是玩乐,其实在生活中,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苦出身,小时候成天挨打,大一些就要陷入没完没了的考试和升学中。而千篇 一律的考学大军中,为数不多的异类恐怕也是“刺头”。但熬过升学之后,生活的道路便不禁相同了,收入高低,住宿好坏。有人沦为苦力,也有人出人头地,但如果你不想沦为苦力,就绝不会再只满足于温饱,就不会在苟且偷生。
在一些流氓眼里,学生也分三六九等,但放在一堆里我们也绝对认不出来。而在如火似朝的辱骂声中,也不乏低贱下流无耻之人,这些人随波逐流,可有可无。但当你不再希望只是泯然众人时,你便会寻求改变,但当你在侮辱寻变之人时,你就只能做那苟且偷生之人,生无人知,死无人晓。
记得在历史书中,康有为不为女儿裹脚,引起家乡轰动,有些长辈甚至要强行为其裹脚。而在剪发易服时期,更是有许多人因为被剪了辫子而寻死。
而在当今社会的背景下,又有哪些迂腐之人呢?
篇16:描写偶像的作文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他们或许是时代英雄;或许是当红明星……然而,我最崇拜的却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的名字家喻户晓,他就是——雷锋。“雷锋”不仅仅是一个名字,更是一种精神的象征。一种团结互助,无私奉献的精神。
小时候,妈妈就教我唱“学习雷锋好榜样”,中国的几代人都是唱着这支歌成长起来的,今天我们也在唱,而且要把它一直唱下去。在学校,老师教会我课本里雷锋的点点事迹,雷锋的故事从小在我心里扎下了根。中国需要雷锋,在21世纪的今天,雷锋精神同样鼓舞着我。
雷锋身上体现着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特别是他的“三大精神”时刻在激励着我、鞭策着我。“钉在哪就要在哪里闪光”的“螺丝钉精神”,是雷锋短暂一生的真实写照。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认真对待着自己不同岗位上的每一项工作。在工作上,善于“挤”和“钻”的“钉子精神”,则是雷锋对待学习的一大法宝。雷锋说过:“我要做一个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人。”这种“傻子精神”正是雷锋崇高思想境界的具体体现。它实质上是一种无私、一种忘我。
这就是我的偶像——雷锋,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他没有轰轰烈烈的先进事迹,没有惊世骇俗的伟大壮举,他有的只是“干一行爱一行”的执着和对人民深深的爱。“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他用自己的平凡创造了一个时代的奇迹。同学们,在
21世纪的中国,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重任就落在我们的肩上。让我们向雷锋叔叔学习,从小爱祖国,勤学习,乐助人,争做一个新时代的“小雷锋”!
“今日雷锋,你做了吗?”
篇17:描写偶像的作文
周杰伦,这个名字现在可是家喻户晓了,其实,我也是他的一根“粉丝”。可对周杰伦的过去,你们还知之甚少吧,作为他的“粉丝”,不了解一点怎么行呢?
他的妈妈发现三岁的小伦伦在音乐方面上很有天赋,便给他买了一架钢琴,从此,伦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整日练琴,是他性格变得孤僻,也难怪他在新出的歌《听妈妈的话》中写道:“为什么,别人在那看漫画,我却在学画画,对着钢琴说话,别人在玩游戏,我却躲在家里背歌词;因为周杰伦练琴时会心不在焉,于是他妈妈准备了一根棍子,一直盯着他。从此,他弹得一手好琴,痴狂地爱上了音乐。
高中时,大家都准备考大学,而他却沉溺在音乐中,毕业后,只好到餐馆当服务生。他把工资都拿去卖磁带。有一次,他边端菜边听歌,结果把一位女服务生烫伤,被扣了20xx台币。
机会只青睐有准备的人。老板买了一架钢琴,想以此来招揽顾客,请了几个琴师,都不合顾客的口味。一天下班,周杰伦趁老板不在,弹了一曲,让顾客大吃一惊。从此,他做了一名琴师。
,周杰伦被吴宗宪看中,一举成名。
周杰伦的奋斗,可以概括为:成功的花,人们只敬慕她现实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篇18:描写偶像的作文
小时候,爸爸妈妈就经常给我讲雷锋的故事,“雷锋”这个名字在我的脑海中有了深深的烙印。从那时起,雷锋就是我最崇拜的人物。我会经常让爸爸妈妈给我买各种有关雷锋的书。我的小屋里到处能找到雷锋的影子,像雷锋的各种书、雷锋的图片、雷锋的名言……
每年的3月5日都是学雷锋纪念日,我们学校对这一天也特别重视,大队辅导员组织我们看了一场电影《雷锋》。当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在教室里兴奋地跳起来,不由自主地叫了起来!看了那么多有关雷锋的书和图片,今天终于能在电视中能看到有关于雷锋的事了。我迫不及待地来到了电影院。《雷锋》开演了,电视中出现了雷锋的样子!哇!雷锋好帅呀!不但心灵美,人也是超级的帅,不愧是我心中的偶象。不过当我看到雷锋小时候的事,真让我痛心!他的命可真苦呀!那么小妈妈就死去了,他经受了那么多的磨难,那时我真想像小魔仙那样施一个魔法,到雷锋那个时代去助他一臂之力,让他不那么痛苦!正像爸爸经常唱的那首歌中写到:“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雷锋终于长大了,当上了人民解放军,日子不再那么痛苦,但他无论走到哪,都忘不了做好事:把迷路的老大娘送回家;给抱小孩的妇女让座;给灾区捐款……真是应了那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虽然雷锋早已经离我们而去,但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处处都能找到雷锋的足迹。我会沿着雷锋的足迹,慢慢的走下去,向雷锋叔叔学习,做永远的雷锋。
篇19:描写偶像的作文
我,有一名偶像。他,并不是舞台上展现劲歌劲舞的小青年们,也不是在舞台上放声歌唱的歌手们。他只是发扬了社会主义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他只是在默默无闻的做着一件又一件既动人,又微不足道的小事。他,就是雷锋。
通过雷锋叔叔的一本日记当中,我们才发现了原来雷锋,是这样的为他人无私奉献,是这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在雷锋叔叔的日记中记载了许多关于他的小事:1960年10月21日的日记:我发现王延堂同志坐在一旁看着大家吃午饭,他回答说,我今天早上吃了两盒饭,没有带饭来。于是我拿出了自己带的一盒饭给他吃,我虽然饿一点,让他吃得饱饱的,这是我最大的快乐!
他说:“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如果你要告诉我们什么思想,你是否在日夜宣扬那最美丽的理想?你既然活着,你又是否为了未来的人类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更美丽?我想问你,为未来带来了什么?在生活的仓库里,我们不应该只是个无穷尽的支付者。”
雷锋叔叔的生活十分的节俭,一双袜子补了又补,穿了又穿,一直舍不得扔。我们现在的生活富裕了,尽管不用像他那样穿打补丁的袜子,节俭的精神还要有。因为我们虽然没有为家里挣钱的义务,但有节约的义务。不乱花零钱;不用白纸做草稿;铅笔不能用半截就扔掉;少吃零食,珍惜每一滴水、每一度电……身边的一件件小事处处给我留下了节约的机会!
我们要处处学雷锋,让雷锋精神永远的发扬下去!
篇20:描写偶像的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或许是歌星,或许是影视演员,我也不例外。但是我的“偶像”有点与众不同,他就是我们班的“明星”王浩远。他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不时闪烁着勇敢、自信的光芒,一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线,非常惹人喜爱。
记得在学习《小摄影师》这节课的时候,老师提问:“小男孩为什么没有向高尔基借胶卷,而是哭着跑回家了呢?”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在不停地思考着:高尔基的动作和语言表现出他是想要留住小男孩的,是想要帮助小男孩实现他美好的愿望的。可最后小男孩走了,很显然原因一定在小男孩身上。对了,肯定是小男孩感觉自己耽误了高尔基太多宝贵的时间,所以才回家了。
既然想到了答案,我就想举手回答老师的提问,可是我缺乏勇气,目光躲闪着老师,甚至把头也低了下来,唯恐老师叫自己的名字。当时,我脑子里不停地想象着被同学们嘲笑的场面。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王浩远勇敢地把手举起来,满怀自信地说:“高尔基是世界著名的大文学家,他的时间是非常宝贵的,可是却被小男孩耽误了很多时间,小男孩怎么能不感觉惭愧、自责呢?所以他才哭着跑回家了。”他的回答是那么准确、那么流畅,教室里立刻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我真后悔,如果当时没有胆怯,而是举起手,我也能得到同学们热烈的掌声。可是现在已经没有机会了,机会永远属于勇敢者。所以我决定,以后一定要像王浩远一样,做一个勇敢的孩子,不再胆怯!
篇21:我的偶像作文800字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最崇拜的偶像就是胡夏。
胡夏,广西南宁人。出生于1990年3月1日,是一位实力歌手,台湾选秀节目——超级星光大道第六届总冠军,赛后签约SonyMusic,因清澈、温暖、深情的歌声被媒体誉为“清泉音”而他自己也因此被大家称为“清泉王子”。他的粉丝称“虾米”,谐音“夏迷”。胡夏在发行了首张专辑《胡爱夏》,发行第二张专辑《燃点》。曾经获得过第17届新加坡金曲奖最佳新人奖。代表歌曲有《那些年》、《爱夏》、《拍拖》、《数到三不哭》、《燃点》、《伤心童话》等。
我为什么会崇拜他呢?这还要从去年说起。去年,也就是,中央电视台举办了大型公益节目——梦想合唱团。参加这个节目的有张蔷、胡彦斌、周笔畅、林宥嘉、胡夏、房祖名、龚琳娜、、庾澄庆八位明星。他们要回到自己的家乡,组建自己的梦想合唱团,然后为家乡的公益梦想而战。胡夏,是梦想合唱团南宁队队长,他们的公益梦想是为孤儿学校的孩子们争取心理关爱服务和生活助养资金,让孤儿健康成长。最终获得了20万的公益资金。也许是因为当时参加的队数挺多(8支队),也许是因为胡夏的南宁队没有“杀”进决赛,我一开始并没有过多的关注胡夏。直到总决赛时,他带着已被淘汰的5个队对剩下三个队的美好祝愿,应邀重返现场,还献唱了一首《张三的歌》,正是这首《张三的歌》引起了我对他的关注,因为她唱的是那样的优美、宁静、和谐……“我要带你到处去飞翔,走遍世界各地去观赏,没有烦恼没有那悲伤,自由自在身心多开朗……”没事的时候,我总爱哼上两句。因为胡夏的这一首《张三的歌》,我开始了对胡夏的关注。并开始从网上搜起了他的资料。通过查资料,我知道了胡夏还是“南宁市形象大使”、“青年志愿者”、“桂台青年文化交流大使”,做过许许多多的公益。就这样,他,成了我的偶像。我也得到了一个新称号“虾米”。胡夏,并没有像某些歌星那样,偷逃税款、索要高额出场费,而是把一部分精力用在了做公益上,难道这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追寻自己的偶像
很多人有自己心中的偶像,青少年更是如此。有偶像的身上,寄托着青少年对人生的梦想和对完美境界的欣赏与向往。我们常说:“偶像的力量是无穷的。”确实如此,青少年需要英雄作为偶像来引领他们的人生之路,成为他们强大的精神力量。
有人曾对某所学校作过一次学生对于“我的偶像是谁?”“偶像的精神魅力是什么”等问题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的结果却是五花入门。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偶像,而可以确定的是自己的偶像的出发观点也是不同的。
女学生喜欢帅气漂亮的歌星,而男学生却很向往在球场上左右来回奔跑的球星,但也有极多数的学生向往留名青史的古人偶像们的魅力总是吸引着人们去追寻,他们的事迹、他们的故事、他们的举止、他们努力奋斗的背影,问是在鼓励着追随他们的粉丝努力奋斗,创造辉煌的新一代人们心中的偶像。
我也是个平凡的人,也有自己想追寻的偶像。我的偶像不是魅力四射的歌星,也是单灌篮观众注意力的球星。我的偶像是以“见证奇迹发生”和带给人们笑容的魔术师刘谦。
刘谦从小就很酷爱魔术,因为他觉得只有魔术是世间最不可以思议的东西,魔术的也是最能带给人们笑容和创造奇迹的东西。我很喜欢看他的魔术表演,他的每一次表演都会带给人惊讶和不可思议的奇迹。让我也相信只要敢下工夫就能创造奇迹的存在,也相信奇迹自己可以去创造。
将刘谦定为自己的偶像,自己努力的对象并不是刘谦可以见证奇迹,而是他背后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刘谦从小的愿望就是当一名与众不同的人,要成为与众不同的人必须自己的想法与别人不一样,如果一样就与别人没有什么不一样的了,要是这样是不可能成为顶尖的成功者的。所以刘谦选择了当一名“见证奇迹”的魔术师。经过时间的磨练、社会的考验、秋的洗礼。今日的刘谦已在魔术界中鹤立鸡群了啊!他的名字深深地烙印在人们的心中。
我的人生理想就是想当一名与众不同的人,也想当一名见片奇迹的人,而刘谦的出现,他的成就给予了我强大的动力与很大的勇气去为自己的未来努力奋斗,创造生活的奇迹。
追寻偶像并不是没有目的去追随,追寻偶像是去学习他的成功,学习他见证奇迹的精神,学习他的奋斗与不放弃。你有你的偶像与目标吗?行动起来吧!前方的未来在等你!
篇22:我的偶像作文800字
字典里,“偶像”即为崇拜的对象。偶像,偶像,偶即为我,我像?根据心理学的看法,“我像”即为我自己所想表现的而本身所不具有的,于是一段模糊的影子便踏上征途……
作家,在文学界里或许还享有名誉,可在农夫严厉又算个啥。琼瑶小说利用感情,玩弄感情,一部长篇小说不知流淌着多少青春少女的眼泪,那一双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起来真让人舒服,便有一种莫名的冲动,看了一大篇,背了几段经典,便胸有成竹地坐在电脑前敲敲键盘,想对其诉说情感,引诱其上钩,没想到前脚一踏,便摔了。恶心?没想到少女只能在“虚拟世界”感到,不在现实。现实真的残酷,真想一脚踢开那不让视频的MM。但又担心踢到象柱,忍痛之余,甚至还会被吃得一根不剩,才发现恐龙眼确实也挺大的。
叫琼瑶别写这无聊的浪漫小说,那琼瑶吃啥?喝啥?要知道今年不写小说,写小说只写浪漫小说。要对未来有憧憬,才文明,美好再加上浪漫色彩的社会。
在琼瑶那踢铁板,不如到李白那喝酒,体会一下“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那般自傲。“酒醉诗更狂”自拟搭了几句,虽前言不瘩后语,连押韵、高傲都没体现,一读出来,像被人压扁,还带疑问?“你是第几届打破吉尼斯纪录的啊!傻冒率几啊”晕。
那一次在KTV包厢里几个人喝得兴尽。想对爱慕已久的人表白心中的倾诉,不想,多喝了几杯,也学起了李白,哼了句“酒承诗风兴尽余,男挺MM挺尽心一切静得可怕,又多喝了几杯,不料,MM未听吾倾诉,却害羞得走了,“?”酒后乱性?
学虎不成反类犬。看来李白的自傲、自信是压抑着的,唯有借酒以歌之啊。
面对敌人的自信,让敌人迫使对人的恐惧加深,在作文的自信让文章更具风味。
琼瑶的小说有k丽而多彩;李白的诗因添上酒味而更具震撼力,更具魅力。而我因在晚上写作想不起什么好结构,一不小心抓破头皮,流了几滴血,滴在卷上,看到了,不免产生同情,多打了几分,以资鼓励。
学什么,什么都不像,踩着别人的影子让背后的影子忌妒,产生了排挤,还好只学会了一点,也许学不会,不然挤爆了。打肿脸充胖子,不如回家种番薯,也许吃了自家的,不胖也壮,那才叫补呢。别慌,要心静才能引进新技术,引进上好的“别样肥料”。我像,我像我自己。
寻找我心目中的偶像
我心目中的偶像并不多,但有这么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但感动了我而且感动了全中国,他就是感动中国的人物之一丛飞。
他实力歌手,用自己的歌喉唱出世界上最温柔的感情,也是最深的感情,也唱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坚强。他作为一个歌手,收入不菲,但他欠了17万元的债务,就是因为他抚养了178位失学儿童。他的诺言是抚养他们到大学,但他倒下了,他得了晚期胃癌,他真的倒下了。这些孩子怎么办,难道放下吗。在病房里他还在想这些孩子,他妻子的怀孕,178个孩子没有资金着落,一个生胃癌的人,背负着两重责任,在他病危时他还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用更多的爱回报社会。”看到这里我眼睛里有一种叫泪光的东西在闪动,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有如此毅力。这使得我真正的被感动,他的歌声咏唱着这世上最能感动天地的真情,一股热情在我胸中涌动,一直流向我心底。
他还没有孩子就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他是一个父亲,他有178个孩子,是一个常人难以承担的责任但被一个身怀绝症的男人承担下来了,他是一个不凡的男人。难道他不是我应崇拜的偶像吗他的意志难道不应该崇拜吗拥有这样意志的男人又有多少呢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用自己的行动,以至于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一个男人存在的价值。
现在他不用担心了,成立了一个丛飞基金会,来帮助那些失学的儿童。这是他用生命赚来的,在他的笑脸中我看出了一种男性独有的坚强和责任感。虽然他的声音软软柔柔的,但在这份温柔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男人刚强。现在病情已经好转,或许是他的真情感动上天,让他存活下来。我想他会康复,他会更有勇气的去面对人生。
他让我倾佩,他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男人,他用生命诠释了男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正如《感动中国》的主题所述“总有一种力量,震撼我们心灵。”就是这一种力量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着电视前的每一个人,感动着整个中国,真正的感动。
丛飞,去坚强走完你的人生吧!
篇23:偶像的高中作文800字
作文一:偶像
她们是我的偶像,她们不是万众注目的歌手和影视明星,也许她们根本不能用“偶像”这个词取代我心中的位置。但不管怎么样,她们流水一样的文字与暖风般的笑容在我的记忆中永不褪色。
花开花谢天涯人远———三毛从第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开始,我发疯地迷恋这样一个作家,一个流浪者。只为了一本地理杂志的吸引,跑到神秘的沙漠,遇上了形形色色的人 和事。有好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想象她如何在广阔无垠的大漠中行走,她用怎样的眼神去眺望那遥远的地平线。去撒哈拉成了我那时的一个理想,但没过多久我发现那只是我的幻想而非理想,因为我根本没有那样的勇气与毅力。
三毛笔下的东西让人觉得亲切,那是每个人都会碰到的生活琐事。与琼瑶笔下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相比,三毛的故事无疑是让人可望又可及的。
三毛的死对于众多喜欢她的读者来说,的确是一种遗憾,但既然她选择了结束自己的一生,那么这就是一种解脱,也许在天堂的她能找到她的荷西。
紫陌红尘一生传奇———张爱玲她像一朵玫瑰,虽美丽但是生着让我们不可触及的尖历的刺;也许她似一朵鸢尾花,冰冷、孤独、忧伤,带着破碎的蓝色。
她不被世人所理解,因为她的孤傲与天赋。
她的母亲给她一个中国女子中最平凡的名字———爱玲,她喜欢穿着奇装异服,因为她认为自己不漂亮的面孔只有靠奇装异服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奇怪的是再俗气的话和事,放在她的身上便不再俗气了。
张爱玲的任何作品都会有一个最坏的结局,让人有接触冰水的刺骨或是触碰热水的灼烧,经历太多次,让人心态苍凉。
她如黑夜般诡异,在滚滚红尘中,她留给我们的,只是一个苍白感伤的背影。
后记她们是我最喜欢的,我希望能拥有这样两个朋友,一个浪漫,一个感伤,能够弥补心中所有的空白与失望。
作文二:偶像
我从不称呼她为偶像,只是固执地叫她“跃姐”。因为在我心里,她不单单是个球员,更像是我的姐姐,一千八百二十五个日日夜夜,她和我一起长大。
认识跃姐那年,她十七岁,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吸引我的仅仅是她的短发和左手握拍。也许真的是个性相近的人会产生莫名的亲切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她。喜欢她打球时的果断,这让原本犹豫不决的我办事开始利落起来,喜欢她在场上握紧拳头呼喊着为自己加油打气。她曾说,自己小时候的冠军好像都是喊出来的。我的自信从此竟也多了几分,其实那时我们都还很傻,她只知道拼命打球,我只知道拼命看球,在起初的日子里,也许我只将置于偶像的位置上,因为我们的生活还没有波澜,尽管我一直喊她“跃姐”。
是她蜕变的时光。骄傲自大,目空一切,自以为是这类词语开始砸向她,从拒绝比赛到被禁止比赛,她慌了,她没想到年少轻狂竟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她在训练馆一圈一圈地跑着,任凭泪水肆虐,谷振江教练心疼了,她还只是个孩子,要长大就必须给自己的成长买单。他像爸爸一样对她淳淳教导,她若有所思地点头,12月多哈亚运会上一举夺冠将阴霾驱之于万里之外,礼貌地回答记者的提问,把笑容时刻挂在脸上,此时的她已是只蜕变后的蝴蝶。三毛说,年复一年的蜕变,只为了蝴蝶再生的颜色。
国家乒乓球队的座右铭是:走下领奖台,一切从头来。她收起冠军的光环,规规矩矩地走着该走的路。记得在世锦赛时,她大比分0:3落后,我担心极了,妈妈说,相信她,可以的!我睁大眼睛,盯紧了屏幕,4:3反败为胜。跃姐不到最后一球就不放弃,静下心来重新考虑战术,利用对方的求胜心理换个打法,成功就会落回你头上,妈妈如是说。如今,有人称她为“一姐”,但那已不重要,她是我的小老师,是她告诉我,人生不可以放弃,微笑面对每一秒,成长是时光的证明。
追星并不是件坏事儿,偶像也是很有现实意义的,就像我追着跃姐这颗星,我们的足迹总会留在这世界的一隅,发光发亮。
而今年,我十七岁,正是认识我的偶像五年整,她鬓角上的汗水滴落,我能听到,这是成长的脚步声。
我的偶像叫郭跃,鱼跃龙门的“跃”。她说要跳跃着完成梦想,跳跃着长大。
作文三:偶像
他,连照面也没跟我打过;他,连半句话也没有和我谈过;他,就住在我家对面,隔得很近,但两幢楼又仿佛是两个世界。不知不觉间,他的举动给了我莫大的感染。
我感到奇怪的是——他家常常是暗暗的,只有那么一两盏灯亮着,傍晚烧饭也是借助落日的余光。而我家却是灯火辉煌,人不在的地方,灯也开着。直到那一回,我收到家里的电费单时,才明白。这时,只见对面的他从厨房走到大厅,先关厨房灯,再开厅灯。这回他教会了我“吝啬”,对资源要节约,要环保。
他看上去仿佛比我大,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应该是独生子吧,我也是。但比起他,我却是个“娇子”。每天中午或傍晚,当我走进厨房催妈妈做饭时,看见对面切菜、炒菜的是他;当我吃饱了,到厨房倒水喝时,看见对面忙着洗碗的也是他。日子长了,他那有形的举动,无声地敲击着我的“娇子”之心。我渐渐变得肯干、能干,最让我自豪的是,我学会了做饭,在劳动中领悟到劳动的意义。
他房里的一切,至今我也没有看清楚,因为他的窗帘常常拉着。冬天,天气冷得催人欲睡,晚自修回家后,我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夜里,从一场噩梦中醒来,我看看闹钟,12点。房子的四周蒙上了极淡极淡的一层光,透过窗帘发散在深幽的夜里,对面的窗帘上有个影子——他的身影。“影子”低着头,那是苦读的“影子”。他追求知识的精神,刻苦耐劳的毅力,猛烈地冲击着我的心扉,使我的思想在刹那间有了崭新的领会。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有时,我会看见他坐在阳台上,望着西山上的斜阳沉思。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也许他会回首往事,也许他会憧憬明天,也许他在沉思人生,也许他在追求理想,也许……他的生活时刻促动着我,让我感悟到更多人生的道理。
他时常在我眼前出现。他是谁?这并不重要,但他却无声地教导着我,因为,他是我的偶像。
篇24: 我的偶像作文800字
在茫茫人海中,她的身影是那么普通,但在我心中,她就是我的偶像。她就是――胡景奕。
胡景奕有着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常常戴着一副眼镜,个子也矮矮的。你可别看她的个子小,她的肚子里可都是“墨水”,什么问题都难不倒她。
胡景奕是我们班的“学霸”,特别是语文成绩,不管大考小考,她总能在班级与年级段里名列前茅。有一次她来我家玩,我们一起预习语文,做笔记。一翻开她的语文书,我便被惊艳到了。文章的每一处都做了批注,并用红、蓝、黑三种颜色,一一标上重点,排版十分清楚,让人一目了然。标上去的知识重点写得也十分全面。再看看我的笔记,东写一处,西写一处,自己写的是哪个知识点都不知道。我感到羞愧,和胡景奕的笔记比起来,真是有着天壤之别。
胡景奕不仅笔记做得好,字写得也十分好看。一个个端正优美的字,犹如一个个听话的小兵,在胡景奕的操纵下,整齐地排列在方框中或者横线上。那一个个娟秀的字体,让人看了赏心悦目。而那些听话的小兵到了我这却全乱了套,不是太大,就是太小,歪七扭八的,一点都不好看。每每看到她的字,我心里就会升起一种羞愧感。
我最佩服胡景奕的,并不是她那清秀的字体,工整的笔记,而是她有自己的学习方法。每次做阅读题时,她都能拿到满分,这让我不禁感到疑惑。明明都是同一个老师教的,为什么她做阅读题可以全对,而我就不行呢?后来,我问了她才知道,原来每次老师讲完后,她都会把答题方法给记下来,并且把它背出,这样遇到类似题目就能够全对了。
看来学霸并不是单单靠一个课堂上的听讲,更多的是背后的努力和正确的学习方法,所有的成功都不是轻而易举得来的。
虽然我和胡景奕已经毕业,但她学习上的好习惯直到现在都还影响着我。她,就是我的偶像。
篇25: 我的偶像作文800字
一谈起偶像,大家就想到了:当红歌星,各种科学家,各路商界名人……可我的偶像,她不是现实中的人物,她是一本小说里的女主角。
这位女主角叫严丽,五宫精致,大大的眸子像要把你吸进去似的。她成绩也名列前茅,是个高中女“学霸”,几乎全校人都追捧她。她有两个小跟班,也是她闺蜜,一个成绩平平,但英语成绩全校第一的,另一个就是典型假小子、“学渣”。
我认她为偶像,是因为她成绩名列前茅,做事认真,是老师的得力助手。
小说第七章,是我印象较为深刻的一章。这一章中,她们的班主任“好香”老师因紧急会议,把讲数学作业这一重任交给了严丽,严丽也欣然接受。上课铃打响后,她就像一个老师一样,迈着步子走向讲台,厉声地喊着安静,果然符合她名字。她没直接报答案,而是学着老师一样,拿着粉笔在黑板上认认真真,专心致志地分析讲解着每一道题,简直是老师的“缩小版”。讲完一题后,她还会请另外的同学再分析。“好香”老师回来后也不停地夸严丽,可她没有一丝的骄傲。
看到这,我不禁微微鼓起掌来,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和她就是天与地的差距,做事时不专心,更达不到她这么认真,冷静。我十分佩服她,希望成为她那样的女孩。
另一方面就是她遇到什么都镇定自若,从不慌张,能最快地解决问题。那个假小子学渣虽表面上是严丽闺蜜,实际上每天在心里恨严丽八百回,嫉妒她一切。上次趁严丽打扫时,将门关了起来,把严丽锁在教室里,自己便偷笑着走了。得知情况的她,没有任何惊慌,在自己座位上坐了下来,思考着,就地找东西开锁。在短短七分钟之内,她成功打开了门。我又一次惊掉“下巴”,如果是我,早就大呼小叫,哭天喊地,根本没想过开门出去了。
这完全是一个全能女神,我在心里佩服她八百回。虽然她是小说里的人物,可我认为她离我那么近。我相信,也希望我能成为像她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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