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很喜欢作文700字

时间:2022-04-30 12:52:25 更多作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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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很喜欢作文700字

篇1:没错,我很喜欢作文800字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800字

十月国庆长假里,妈妈带着我跟好朋友小X一起去了锦江乐园,在那里我们痛快淋漓地感受了什么叫刺激与疯狂!没错,原来我就是喜欢这种感觉!

当我们兴冲冲来到锦江乐园门口,远远就听到园内阵阵尖叫声,一浪高过于一浪,我的心也随着尖叫声兴奋起来!所以我们一人买了一张套票!将几个惊险刺激的项目统统拿下,准备今天玩个痛快!

首先,我们来到了“波浪翻滚”的高架面前,心却早已开始忐忑不安了,可是小X却一点也不害怕,拉起我就去找座位坐了下来,安全带并将我们牢牢套住了。铃声响起了,马上要启动了,我的心又一次收紧了,慢慢地把我们送到了半空中,我的心几乎都跳到嗓子眼上了,呼吸越来越急促,紧接着,椅子开始翻滚起来,我被吓住了!紧张与害怕迫使我尖叫起来,因为尖叫能释放掉心中的恐惧,椅子带着我们在天空中360°旋转了四五圈以后,此时尖叫声此起彼伏。突然椅子从半空中骤然下降,心再次被揪出来,何况我还恐高!下来以后,操作员好像还跟我们过不去似的,把我们故意搞得离地面很近,时不时地把我们翻转三四圈,这简直是在烤“人肉串”嘛!终于结束了,我跟小X下来互相看了看,不约而同地大笑!带着这种快感我们玩了有相同感觉的“魔术风车”和“激流勇进”,那种惊险刺激的.感觉想起都让人心跳加速,没错,我很喜欢!

接下来,我跟小X又来到了碰碰车站前,我们都跃跃欲试地前去排队,轮到我们了,我不慌不忙地绕着外圈开着,而小X却与其它玩家撞成了一团,好不容易小X挤了出来,正巧,我抓住这个好时机,猛踩油门,朝小X猛地撞了过去,结果我俩都被撞得震起来,我这个“肇事者”撞了他以后立马逃跑,他也穷追不舍,我们玩的都不亦乐乎!这种速度与碰撞的感觉,没错,我也很喜欢!

天不知不觉得暗下来了,我们带着满满的兴奋乘上回家的列车。一路上我跟小X谈论着今天的感受,无意之中加深了我们之间的友谊,我也很喜欢这位与我“臭味相投”的好朋友,没错,我就是很喜欢!

篇2:没错,我很喜欢_初一作文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都酸了,眼睛都花了,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不满的话语,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舍得我这几年苦练的岁月因为自己的原因而浪费。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传入房间里,使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印刻在了我的骨子里,永不忘却。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篇3:没错,我很喜欢_初一作文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曾经热爱打篮球的我不再坚持,每周一次的篮球课时不时找借口不上,动作也不再有力,像霜打蔫的茄子。“难道因为在考前打篮球而考砸了以后,就选择放弃吗?你会后悔吗?”老师的话像针一样刺进我的心中。望向窗外,阳光刺眼,知了鸣叫恼人,记忆如一卷胶卷,带我回到了两年前……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没错,我很喜欢,我会坚持。

篇4:没错,我很喜欢_初一作文

刺绣,一针一线,都饱含着制作者深沉的爱意和满满的期盼。它既是过去深闺中女子温柔的倾诉,又是而今我最喜欢的技艺。

还记得小时候,我看到奶奶带着老花镜,拿着一块破的不能再破的旧布,在上面用焦黑的腐碳勾勒着什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小跑着过去,探头一看,惊奇的发现这赫然是脚的形状。便问:“奶奶你在做什么呀?”奶奶这时便会笑着回道:“在给你做鞋垫呢。”说罢,便拿起剪刀小心翼翼地剪下布料。然后奶奶熟练的穿针引线,灵巧的双手灵活的动着,不一会儿鞋垫便做好了。只见鞋垫以蓝色为底,那是晴朗的天空与湖水一色,天上一轮明媚的太阳。水畔几丛含苞待放的水仙花娇羞地半低着头,水中两条金黄色的金鳞尾巴翘起,好似欢快的要跳出水面。我惊喜地看着鞋垫,看着水仙花瓣似乎缓缓绽放,看着鱼儿的鳞片在太阳下愈加熠熠生辉。我充满着钦佩之情地对奶奶说:“奶奶,你好厉害啊,教我好不好?”“好!”奶奶笑了笑,厚厚的镜片下眼睛闪着慈祥的光芒。

我拿起鞋垫,入手是出乎意料的光滑平整,丝毫觉察不到针脚线头的突兀。我饱含期待地穿上它,便感觉到脚底软软的,舒适得像手掌的抚摸。似乎在炎热的夏天,一阵凉意从脚下升起,笼罩住我全身,为我驱散蒸腾的热气;又似乎在寒冷的冬天,一阵暖意从脚下升起,给予我温暖和生机。

从那以后,我更加爱上了刺绣。

我从红木柜中拿出我珍藏的、奶奶绣给我的鞋垫。我的手笨拙地穿针引线,可能针脚时疏时密,可能轮廓时粗是细,可能鱼鳞大小不一,可能水仙骨朵缺了些生气,但我依旧坚持,坚持着自己刺绣,坚持着奶奶的坚持。

爸爸妈妈、身边的叔叔阿姨,已经很少有人还穿这样的鞋垫,更不要说与我同龄的小伙伴。但我就是喜欢这手工刺绣的鞋垫,这是过去女子们手手相传的技艺,这是如今时代发展遗忘的珠玉,我想拾起它、保存它、传承它。

没错,我喜欢刺绣,喜欢它的美,更喜欢它的幽远的情意。

篇5:没错,我很喜欢_初一作文

每当我看到摆在我书架上那张球员合影,心里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一段往事。

我酷爱足球,从一年级就开始练习,膝盖上那一道道伤疤算不了什么,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我在寒风中奔跑,我在烈日下颠球,哪怕鼻梁骨骨折也没阻拦不了我学球的步伐。可是那时拦在我面前的只有一样东西――――学习。我升入了五年级,小升初来了。繁忙的学业,每天放学写完学校那一堆作业,还要不停的刷题,而每周末则是奔波在各种竞赛的考场,每天练球的时间,就像被紧紧攥在手里的湿海绵,几乎挤不出一滴水了。一段时间下来,我的脚法生疏起来,和队友的配合也不再默契,在队里由主力沦为替补。有时好不容易抽出时间参加球队比赛,结果只能站在场边,看着队友在绿荫场上踢出流畅的配合,我好像成为了一名过客,一名无关紧要的旁观者。似乎,放弃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学球五年,只为在绿茵场上闪耀,可是未闪耀就放弃努力,以前所有的付出都付之东流,以后会不会后悔?回想起那段初学生涯,是那么艰难。每天都要颠球;又是枯燥乏味的,每天数百脚传球;更是艰难的,一天跑五公里,跑完几乎走不动。我不止一次的问自己:“我还喜欢着足球吗?”心中的回答只有一个:“没错,我很喜欢!”既然喜欢,那就没有什么困难让我放弃。

时光飞逝,物是人非。队友走了一批又一批,教练换了一个又一个,只有我坚持下来了。因为我热爱足球,我有着我的足球梦。在大家的努力下,我们球队在一项赛事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我们全体队员捧着奖杯拍了一张合照,期中笑的最灿烂的就是我。

人若无梦,则定无成,遇难则退,事亦难成,怀大梦,再加努力,则天下事易成矣。而我就是那个怀揣足球梦,并且为了我的梦想而付出的人。

篇6:没错,我很喜欢_初一作文

你还喜欢小提琴吗?

妈妈静静地站在我的身后,琴房里回响着她带着冰的声音。

学琴多年,该因为繁忙的学习而停下了吗?连每周一次的小提琴专业课都常缺席,拉出的曲子了无生机,还喜欢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

猛一回头,琴房空无一人

我曾经是那么爱小提琴。邂逅小提琴,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吧。依稀记得当初妈妈带我去琴房,是为给我报名学钢琴的。谁知墙上挂着的一把琴深深吸引住了我。它是由木头制成的,琴的表面刷着一层暗红色的闪闪发光的漆。暗红色的光芒衬托出它优美的身段,显出它古朴典雅的美感。我轻轻拨动一下琴弦,她的回声绕梁不绝,如同天籁。

你喜欢小提琴,没错,我很喜欢。

顺理成章,妈妈推掉了钢琴班,把我推进了琴房。

是苦的。为了练习夹琴,常常一站就是半小时一小时。我的脖子又酸又痛,即便是寒冬,也常常汗湿衣襟。是累的,小提琴四根琴弦粗细不一,琴弓要拉准,手指要按准,这真是太难了。我常常是顾到了拉弓,顾不到按弦。发出的声音一点也不悦耳有时像乌鸦叫,一堂课下来,手指已经麻木没知觉。但我坚持下来了,只是因为我喜欢。由于贪玩,我有过想放弃小提琴考级的念头。有一次由于长时间不摸琴,手指越发不灵活,老把低音拉成高音,连最简单的颤音也拉错了,严厉的老师终于忍无可忍,劝我不要这么折磨自己。而我,而我,干脆在上课时哭着跑了出来,然后继续慢慢走回琴房,夹起提琴

于是得以坚持,正因一句儿童的承诺我爱着小提琴。

光阴荏苒,乐曲在经年不息地发酵。在我房间最显眼的墙上,挂着一张奖状和一张照片,每当我心情烦躁时,我都会看看它;每当我有什么好事时,我都会和它分享;每当我伤心时,我都会抱着它,向它倾诉。它就是我小提琴的考级证书,我最珍藏的东西。现在的自己已经可以毫不费力地拉一些高难度曲子,可曾几何时,笑容却渐渐消失

考试越来越多,月考变成了周周练。琴房只是偶尔光顾的地方,我的生活照常进行下去,只是唯独少了那让我心烦意乱的却又熟悉的声音,我一开始的好心情,渐渐变得空落落的,我开始不适应了。做完了一天的作业躺在床上,一闭上眼,眼前便浮现出练琴时的样子,有快乐的,有悲伤的,也有痛苦的。我一下子睁开了眼,发现我的眼睛湿润了,一股热流从我的脸颊流过

重回琴房,耳边传来阵阵琴声,是我最熟悉的《G大调进行曲》。手里的小提琴琴背上优美的曲线与虎皮纹相得益彰,琴头上精美的镂空花纹优雅而不失庄重,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你还喜欢小提琴吗?不知什么时候,老师和妈妈已经悄悄站在我的身后。

没错,我很喜欢旋即眼泪落下,泛若不系之舟。

如果人不怀揣着过大的梦想,便也就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只能用毕生来倾注的爱。

因而,我在这份爱中重新拨动琴弦。我感觉到成功离我近了,近了

篇7:没错,我很喜欢_初一作文

蝉鸣聒噪恼人,骄阳热辣似火。一切都和六年前一样啊。我眯着眼睛望着天空,在这熟悉的景色中,陷入了回忆里……

六年前的暑假,天气一样的热。树上的蝉聒噪的叫着,没有一丝风。小小的我和妈妈一起拎着那个重重的大包,一层一层地爬上书法班教室的楼梯。“从今天开始,你就要接触一门全新的艺术――书法了。”妈妈顿了顿,我开始有点期待了,“虽然练字的过程可能有很辛苦,但是,如果你能坚持下来,那成果将是不可估量的!”我向往又惊奇地睁大了眼睛,书法之路也就此启程。

蝉鸣声声依旧,时光飞逝,转眼,我升入了初中。因为课余时间变少,书法的装备也被我放在房间的角落,渐渐遗忘了。课业变得繁多,每天都被各种任务塞满,但我并不觉得很充实,心里有一块地方空空落落,仿佛缺了些什么。终于,在蝉鸣停后的六个月,我又郑重而又小心翼翼地一件件掏出陪我走过童年的书法用品,摆在桌上。

冬日的斜阳暖洋洋地洒下暖色调的光辉。狼毫笔尖触上了墨汁,瞬间笔毛舒展开来。笔已用了很久,上面“古艺笔庄”几个字已有些磨损,笔根已变成了深灰色。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蚕头燕尾,知白守黑……”我点了点头。笔尖轻触纸面,墨汁渐渐晕染开来。我像见了故人一般温暖而又感动。藏头护尾。蚕头燕尾。知白守黑。那本用了太久的字帖在手边,仍忠实记载着惟永寿二年发生的一切。字迹填满了白宣纸上的红格子,也填满了我心中的空空落落。墨迹还未干,在夕阳下显出星星点点的金色光辉。

我记得老师曾问过我是不是很喜欢书法。当时我告诉老师,说我还要再写一段时间。现在,我可以很确定的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窗外知了依旧开着夏日的音乐盛宴,盛夏的阳光骄傲而热情。铺纸,沾墨,提笔,落笔,下一个夏天,我依旧还在。

篇8:没错,我很喜欢_初一作文

黑云在天空中堆积着,阴沉沉,朝地面压过来,让人觉得透不过气,又“呼”的一下消失。

在屋内,窗外的雨果真没和别人打过招呼,哗啦啦地击打在窗户上,留下一条蜿蜒的痕迹。格外安静,坐在椅子上,拿起一本书,书名是《好好地吃一朵西蓝花》。我特别喜欢写美食的文章,文字温暖着我的心。戴上耳机,耳边传来醇厚缥缈的声音,如临于古代清河般幽静。看到一篇题目很有趣的文章――《吃汤圆年将了》。它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写了对汤圆的认识及喜爱。我很喜欢其中一句话:“隔着花灯,站了两个人,一阵风过,花灯晃了晃。”

母亲有时会打开门,看看我在做什么。当我指着书页对她说:“妈,你看,题目很有意思。”母亲凑近了些,待看清题目,然后重重点头。再抬眼看着我,问道:“你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

母亲摸了摸我的头,“我下去给你煮米酒吧。”我点头。耳边的声音又幽幽传来,起身打开门窗。天已经不下雨了,抬起头,看天空放晴。阳光洒在身上,很暖。不知为何,突然很想吟出一句歌词“雨后江岸天破晓,老舟新客知多少。”雨停了,眼前是旅客上船的声音。思绪飘回,耳边是母亲唤我的声音,眼前是一碗热腾腾的米酒。用勺子挑了挑,竟然有几颗小圆子从中出现。“妈,怎么有小圆子?”“我看你在看什么汤圆的,以为你想吃了。你不喜欢?”

“没有,我很喜欢。”

母亲温柔地望着我。吃一口,暖流从头至尾,最后暖回到心里。

没错,我很喜欢。因为这是母亲给我煮的米酒。

篇9:没错,我很喜欢_初一作文

喜欢,是一件让人很快乐的事,不管是一件东西还是一个人。也许,你会默默的藏在心里,独自享受这份喜悦,也许你会写进自己的小本本中,扔进记忆的长河,也许――――。你是否想过大胆的说出来,坦荡的说:“没错,我很喜欢。”

春去冬来,时光老人静静的来,又悄悄的走,从不曾停下脚步,又是一年冬天。门前的小树苗早已长成一棵大大的金桔树,而我也从婴儿长成了一个大姑娘。

有人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是爸爸前世的小情人。孩童时爸爸在我眼中简直是无所不能,就像是一个大英雄,那时小小的.人儿总是崇拜的看着他伟大的爸爸。

记得从前,爸爸总是喜欢用他宽厚的大手捏着我的脸,我一脸疑惑的看着他,他就傻乎乎的笑,我也跟着后面笑,口水流了满面。而妈妈总是一脸嫌弃的看着我们俩。我也不怎么和妈妈亲。晚上总和爸爸一起睡。爸爸的肚子对我来说是一个超大号的皮球。我总是爬上去玩好长时间,还会去咬它的肚皮,那个时候不管什么事儿都和爸爸说,搞得妈妈都吃醋了。

可是渐渐地,我长大了,与妈妈之间是越来越亲密了。可与爸爸却是越来越疏远了,可能是因为他长期在外工作,只有过年才能回来所以也就不怎么亲近了。基本上是不说话的。因为不知道说什么,每次妈妈和爸爸通话,爸爸都会问起我,那个时候,明明有很多想说的话可是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每当这时妈妈总会问我说:“你不是想爸爸的吗?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呢?想说就说什么,一点也不关心爸爸。”

对呀,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把思念告诉爸爸,大胆的说:“我想他。”这并不是难以开口的事。我们要把握机会。千万不要错过。爱,就要勇敢的说出来。

篇10:没错,我很喜欢_初一作文

“哒”,对手又将一枚白色棋子落下,围棋盘上黑白两方明显是白方占优,黑方的棋子苟延残喘地被白棋围缩成一团。拿着黑棋的我心情自然是跌入谷底般惆怅失落。

唉,又输了。

回到家,我对妈妈说:“我不想学围棋了,我下不赢。”说完就回房间了。

与围棋的初次邂逅是在一堂书法课上,却未曾想,一眼,便足以爱上。当时围棋课与书法课是一个教室,书法课课间看着旁边正在对弈的两个哥哥下棋。棋盘上黑白两方的棋子缠在一起,如同天空中老鹰追逐猎物一般,虽屡次不得手,可也紧追不舍,谁都想将对方围住。当时的我虽没学棋,看不大明白,但也觉得颇为有趣。回家后就缠着妈妈要学围棋,还承诺了一定会坚持下去。

现在想来,“爱上”简单,而“坚持”却难。如此屡战屡败,我还有坚持的必要吗?

打开电视,画面中跳出两个围棋大师的对弈,我瞬间被棋局深深吸引了。

黑子白子在棋盘上布阵,宛若天上的星斗,布阵严密,相互配合,就像夜空星座。黑白两方并不急着打吃,而是先保证自己的气足够,既不被对方轻易提子,也可在失利时有个接应。双方交战,黑方从后方企图切断白方的退路,却被白方识破计谋,白方将计就计,直接做活,步步为营,直逼黑方棋子。黑方倒也冷静,来了一招围魏救赵,白方不得不调转枪头。终于,惊心动魄的打劫环节来了,这个劫虽没到天下劫的标准,但也不小了。细节决定成败,谁也不愿放弃这个致胜机会,就地寻找劫财,最终黑方打赢了此劫。我不记得最后棋局胜负几何,而那局棋的酣畅淋漓,精妙绝伦却记忆犹新。

是呀,棋局胜负原来并没有我想得那么重要,对弈中精彩的过程才是最吸引我的。就好像围棋课堂上老师每每为我们复盘棋局,对过程的点评永远胜过最终的结局。胜负心固然重要,但却不可被胜负心夺了初心。

我是那么喜欢围棋,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篇11:没错,我很喜欢_初一作文

我还喜欢黑管吗?我不止一次问自己。随着年龄的增大学习负担也随之越来越重,与此同时,黑管的级别越高,曲目就越难,在黑管上花的时间更多。我要放弃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

与黑管相遇是一次学校乐团的演出,黑管的美妙声音迷住了我:低音如泉水呜咽,高音如百灵鸟啼叫,颤音如波浪起伏,吐音如机枪扫射。我陶醉在乐声中,忘返流连。之后,学校凑巧要招收新黑管队员,我毫不犹豫地报名了。见我如此迅速地做出决定,妈妈问我:真的喜欢吗?要坚持的。是的,我很喜欢。年少的我点点头,坚定不已。

学黑管的过程道阻且长,一开始只练基本功。第一次练习长音时,老师让我能吹多久就吹多久,我一开始气定神闲,之后却感到胸腔紧胀,气息不足。最后的时候,拼尽全力的我声音开始不平稳,身体也不停抖动,全身的氧气似乎都被抽空,撑不下去了。放下黑管,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呼吸到新鲜氧气时,宛如重获新生。还记得有一次我吹吐音时,因为舌头接触哨片尖过多而破了一个小口子,起初并未察觉,吃饭时感觉舌头特别痛,才发现原来破了一个小口子,此后的几天我都食难下咽。心中多少次后悔不迭,暗骂自己为何没考虑到这些困难!

渐渐的老师开始教我吹乐曲了,在吹乐曲的同时,我也能感觉到了清灵的乐声正洗涤我的心灵,让我找到那份简单的爱,从此,我将吹黑管视为一种享受,在小学五年中,我获得了五级,七级和八级证书,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欣喜和成就感。

你还喜欢黑管吗?这是来自内心对我的拷问。没错,我很喜欢!我大喊了出来,这是一种回答,这也是一种对黑管的那份爱。

如果人有了一个目标,却没有坚持去实现它,便也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坚守,必须倾注毕生之爱。漫长的坚守或许会辛苦,但是放弃一定会痛苦。待坚守,且看惊艳。

篇12:没错,我很喜欢_初一作文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酸胀,眼睛发花,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叹息的语气,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愿意我的热爱因无法坚持而不得始终。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弥漫入房间里,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烙印在了我的骨子里,成为永远不会随时间褪去的坚持与热爱。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篇13:没错,我很喜欢_初一作文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而我,可以自信地说:“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篇14:没错,我很喜欢_初一作文

“初中作业量增加了,我们把口琴停了吧!”妈妈不容商量地对我说。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才想让我放弃口琴。

想起六年前,我才是个幼儿园的小不点,听到口琴中传出的优美旋律,觉得太神奇了,便缠着妈妈说要学,妈妈说,口琴是小乐器,不会被人关注,但我坚持要学,她问:“真那么喜欢吗?”我坚定地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任何乐器的学习过程都是艰难而枯燥的,口琴也是如此,为了提升速度,反复练习快速爬音,嘴唇要不停地在口琴上左右移动。冬天,干燥的嘴唇碰到冰冷的口琴,常常被黏住,有时甚至磨出血来,但即使如此,我仍然坚持着,因为我自己的那句承诺:“没错,我很喜欢。”

不知不觉中,口琴已经陪伴了我五年,它就像我生命的一部分,陪我经历了辛苦,也为了带来了很多荣誉,我也骄傲地成为了豫园成人乐团最小的成员。就在不久前的音乐会上,我骄傲地站在领奏席上,音乐响起,我缓缓举起口琴,琴声如流水般缓缓流出,时而舒缓,时而激昂。颤音、手震、五度、八度,我熟练地展示着各种高难度技巧。此时,我仿佛化身一直小鸟,在天空自由地飞翔。在我身后,整个乐团的老师在为我伴奏,他们用琴声鼓励我、支持我、肯定我。一曲莫扎特的《f大调浪漫曲》在如雷的掌声中完美谢幕,那热烈的掌声久久回荡在座无虚席的音乐厅,也久久回荡在我心中…

“妈妈,我可以少休息,但不能放弃口琴。”我抬起头满眼泪花,却坚定地看着妈妈。

“你就那么喜欢吗?”

“没错,我很喜欢!”只有坚持过,艰苦过,享受过才会收获真正的喜爱;而人的一生,若能有一样真正喜欢的事物一直陪伴,将会多么幸福。我一定会将我的喜欢坚持到底!

篇15: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600字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600字

死气沉沉的课堂上,同学们不是头摇摇欲坠似的做着单摆运动就是趴在桌子上进入梦乡……似乎只有我还精力旺盛、全神贯注地听讲。老师对此也十分惊异,于是邀请我为大家讲讲保持精力的'原因,其实原因非常简单――武术。

小时候的我总是爱看电视,然而大多数时候,我不是在看动画片而是在看某些节目上的武术表演。惟妙惟肖的动作和激情四射的背景音乐使我整个人都“燃”了起来,我还不停地模仿表演者的动作。虽然只是花拳绣腿,但我却仍旧乐在其中。从此我便一直喜欢上了武术,并终于在之后接受到了正规的训练。

拉伸韧带,是武术训练当中最重要的环节了。每当做“八字开、一字开”这些基本练习时,胯下的肌肉似乎都要被撕裂一样,剧烈的疼痛感渗入心田。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个武术训练者的艰辛与劳累。每天的家庭作业都是枯燥的拉韧带,练拳法,我都认真对待。尽管这个过程是漫长的,但我因这份喜爱而最终选择咬牙坚持下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学业渐渐变得繁重起来,我不得不暂时放下武术,把重心放在学习上。一天晚上,正在努力复习功课的我突然听到客厅的电视机里又响起那熟悉而又陌生的练武的背景音乐,时而低沉时而高昂……我全身似乎都燃烧了起来,武魂在我的心中再一次被唤醒。我放下手中的笔,把我所熟知的拳法甚至小时候的花拳绣腿全都打了一遍,直到汗如雨下,体力不支,才十分不情愿的停了下来……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即使在初三繁重的学业中我没有足够的时间练习武术,但武魂却早已融入了我的血脉,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练武不仅使我的体魄健壮,使我的精力充沛,更使我懂得要把中华民族的勤恳、坚韧的优良品格传承下去。

篇16:没错我很喜欢初二作文

透过窗,我看见的,是我喜欢的。 ——题记

窗口风信子开了。一朵朵,跳跃了起来。一眨眼,花朵便起挤满了枝头。挨挨挤挤,阳光轻停在上面。

喜欢坐在窗口往下看,因为能晒到太阳,也因为能看到我喜欢的世界。一方小窗虽不大,但能看见街道上的人来人往,能看见,一个街道的故事。

街口有一家饭店,从早到晚,永远都是热热闹闹的,人出,人进。我瞥见一个老人,他就坐在店旁的石阶上,从破烂的衣中掏出一个看上去硬邦邦的馒头,就着还有点冷的春风,准备吃下。不忍心看下去,我别开眼,再看时,是老人捧着碗热汤和店员道谢。店员憨厚的笑,和老人红着的眼眶,映在我的心中,就这样,透过窗,看着依旧忙碌的店铺,看着格格不入的老人,却在触及那碗热腾腾的汤时,心头一暖。那一幅画,我喜欢。

街道旁栽了些迎春,迎春随着长椅垂下,不久便缀满了的黄灿灿的花。它们仰着一个个笑脸,笑着,仿佛世间的快乐都被它们捉住了。

有一对母子坐到了长椅上。小孩儿不大,五六岁的样子。他虽乖巧的趴在妈妈的肩上,但一双大眼,左转右转,古灵精怪。母亲在看书,他就窝在母亲怀里。他可不老实,左扭右扭的,一刻也不肯消停。母亲略带嗔怪的打了他一下,他却一把抓住了母亲的手,要母亲抱抱,。抱就抱吧,母亲张开手,抱了抱她的小淘气。小淘气突然撞见了母亲身后的迎春,眉飞色舞,他在说什么?太远了,我没听清,他是在说“妈妈,你的背上开花了”,还是在说“妈妈,花儿对我笑了”呢?想到这,我弯了眼,浑身暖洋洋的。

母亲抱着她的小宝贝走了,迎春还在那儿,笑得眉眼弯弯。它开在了那母子的背上,也开在了我心中——噢,我喜欢。

中午车来车往,街道变的喧闹。卖荒货的,走街串巷,满目的春色,使他们看上去变的温和了许多。陈老爹收了一上午的荒货,也累了,将车停在自家楼下,上楼拿了两根火腿,坐在了楼梯口。一只狗坐到了他身旁。陈老爹笑了,撕开包装,将火腿凑近那只狗,。看样子,他们很熟。樱花瓣落下,舞着旋儿,伴着陈老爹温和的笑。那只狗,依偎在陈老爹的身旁,高大却瘦弱的身躯硬是多了几分柔情。人与动物的相遇多是诚心相待的吧,因为动物的爱,是无私的,因为它会使人类,也懂得爱,真好,我喜欢。

我喜欢这个世界,喜欢做坐在窗口往下看,因为,会有阳光住进我心里。

我喜欢。

篇17:没错我很喜欢初二作文

我喜欢春天的第一缕阳光,在雾蒙蒙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在林子里踏着清风,哼着小曲,看鸟儿在广阔的蓝天上自由飞翔,我喜欢那快乐、悠闲的感觉。

我喜欢那夏日的星空,当夜幕降临,大地一片沉静时,柔和的晚星像钻石一样,在深蓝的天布上点缀着,闪烁着,就像江上的渔火一般。

我喜欢秋天的稻田。小山谷里,清风吹过,稻浪翻滚,一浪接一浪,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我也喜欢秋风中摇曳的芒草,白的那样凄凉,美而孤独。

我也喜欢梦,喜欢享受那梦的奇幻,我总梦见自己能飞 ,和鸟儿一起,在蔚蓝的天空中自由翱翔。我梦见马群奔跑的场面;我梦见荷花如海,到了晚上,它们像一个个粉色的小灯笼,无边无际。最难忘记那次,我梦见自己在深海里遨游,和鱼儿窃窃私语,一起玩耍,不时地还跃出水面呢!

我还喜欢山,不管是哪一座,我喜欢险峻的华山,云雾缭绕的黄山,插入云霄的嵩山以及巍峨雄伟的泰山……我认为它们一样雄伟!

我喜欢开在人们笑颊上的“花”,每在考试之前,妈妈都会送我去学校,当说“再见”时,她都会给我一个慈祥的微笑,使我紧张的心情顿时飞到九霄云外了。

我还喜欢朋友,喜欢晚上和他们一起玩耍,院子里洋溢着欢乐的气氛,让夜晚不再变的单调。

我喜欢生活,喜欢这么多的喜欢在我心里荡漾!

篇18:没错,我很喜欢-记叙文作文1000字

没错,我很喜欢-记叙文作文1000字

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最美的绝唱――序

秋风缓缓吹过,扣人心弦,沁人心脾。手腕放松,指尖跳跃,于音乐的海洋间畅游,灯光映于琴键上,耀眼,亮丽,如一个优雅又温馨的梦……我挺直腰背,闭上双眼,倾听着悦耳的琴声,享受着,这段属于自己的时光……

“终于有弹钢琴的样子了,”妈妈坐在沙发上,看着琴前的我,问道,“现在喜欢钢琴了吗?”

“没错,”我直截了当,“我很喜欢。”

秋。习习秋风,扣人心弦。一个五岁的女孩,坐在钢琴旁的板凳上,闭上双眼,入神地倾听着邻家姐姐弹奏的动人曲。指尖飞舞,琴声悠扬,在暖光的照射下,显得优雅又温馨。88个黑白琴键,弹奏出了五彩斑斓的旋律,那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也就在那个秋天,我喜欢上了钢琴。

“真的喜欢?”“没错。”“坚持吗?”“坚持。”

当时的我,脑中想的,都是如何说服父母帮我买钢琴,也就没有仔细考虑这些问题。

很苦的,毋庸置疑。钢琴首先是练手型,别扭的方式,一保持就是半个小时,为此,手背都不知被打红了多少次。然后是练八度,九度,手指撕裂的感觉,贯彻于心。接着是练力度,手腕,手指,酸胀不已。灯光照射于琴键上,每天几个小时的练习,动摇了我,我流下了眼泪。但我不愿放弃,因为童年时的那些承诺,更因为始终铭记于心的那个梦,我坚持了。

“D大调,132”那熟悉又单调的声音,再次响于我的耳边,汗,无声地从手腕流下。“怎么回事?十遍里每一边是对准的。”炎炎夏日,汗水滑落,手腕酸胀,指尖疼痛,灯光下,黑白的琴键旁,,是疲惫的身影,几个小时的练习,从目光炯炯,到眼神呆滞,枯燥,烦躁,充斥着内心。“又弹串了,还有,说了多少遍,这里要踩延音键,还有那里的和弦,回去练了没?还有几天就考级了,第三首三连音还有问题,第二首声部又乱了……”我赌气似的,单拍子弹作复拍子,报复似的,通过错音宣泄内心的不满,夏日的空凋间里,依旧闷热……

钢琴陪伴着我度过无数的时间,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到初中,从三级到五级到八级到十级,说不苦,那是不可能的。但陪伴着它的还有我的成长,坚持,进步……

七升八是初中很重要的一环,同学们都在为自己的学习而努力,我自然也不愿退步,但考十级需要的时间与精力是巨大的。可我从未想过放弃,因为在我心中,一直存在这童年时的,优雅又温馨的梦……

夜深了,老师不知何时悄然离开。只剩我一人独自坐于琴前,我重新翻开琴谱,重新练习不熟的曲调,重新拾起继续努力的决心,因为在我心中,一直都铭记着那个,优雅又温馨的梦……

我闭上双眼,回忆每一个自己努力的瞬间,回想每一次为自己打气的刹那,想起了每一次自己成功时的喜悦……

我明白了:没错,我喜欢,很喜欢。我学习钢琴,为的不仅仅是那一张张证书,也不仅仅是那一双双羡慕与钦佩的目光,我喜欢的,更是那充满着悠扬琴声的童年的梦……

因而,我在这份喜欢与向往中演奏。

篇19:我没错作文

我没错作文

不论多么恶劣的公共事件,比如三聚氰氨事件,比如陕西虎照事件,比如煤矿透水瓦斯爆炸事件,比如深圳屁民事件、比如上海钓鱼执法......即使到了法院宣判、纪委追究、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时刻,也很难看到当事人面对公众,做一个认错的表态。似乎他们根本没错,错的是追究错的人。牵连到了那么多的官员,竟然没有一个出来认个错,给公众一个交待。莫非他们不知道,官员就是选民的服务员,工作不力要感到羞耻?莫非他们早就想到,即便自己犯了错误、违反了法律,咬牙坚持避过风头,很快就可以恢复正常。认错?这不是自讨没趣吗。

近来章子怡小姐流年不利,麻烦不断。其实很多简单的事实是不需要辩解的,坦率承认了也许更好。越描越黑、决不认错的行为方式,让很多人“震撼”。甚至某政协委员担心她承受不起打击,成为第二个阮玲玉,希望媒体网开一面的时候,章子怡本人却十分镇定从容。面对新浪网的镜头,一个一个解释清楚。我不清楚,我疏忽了,我经验不足,我的团队缺乏相关经验和方法......总之,千错万错不是我章子怡错。章子怡的乐观自信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几乎把每一个质疑她的人“打败”了。

想当年大国总统克林顿惹了麻烦,一开始也是努力抵赖推脱,但是终于还是没有坚持到底。他面对全世界的观众流下了男人的泪水。他的认错很简单:“我错了,我对不起美国人民,对不起妻子家人。”人民大多是善良和宽容的,总统一流泪水,形势就急转直“上”,克林顿总统很快就从这个绯闻破事中解脱出来,忘却的救主也及时光临。到现在,天下无不怀念克林顿时代的'经济繁荣人民幸福,谁还记得他的这一点点不光彩?

中国式认错就是“我没错”,就是狡辩、抵赖、死不认账。为什么呢?也许是缺乏安全感,缺乏诚信意识,太多的贪赃枉法执法不力的现实让人们更加迷信“运气”;也许就是知道这是一个无理可讲的国度,害怕一旦承认错误,就被就被对手揪住了小辫子,而且踩在脚下,永世不得翻身。

2010,03,18

文/刘加民

在中国犯错误的人很多,犯法的人也不少,但若寻找认错伏法的人,恐怕很难,很少。能够面对公众的质疑,坦诚的说出自己的忏悔之意的人,几乎没有过。

不论多么恶劣的公共事件,比如三聚氰氨事件,比如陕西虎照事件,比如煤矿透水瓦斯爆炸事件,比如深圳屁民事件、比如上海钓鱼执法......即使到了法院宣判、纪委追究、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时刻,也很难看到当事人面对公众,做一个认错的表态。似乎他们根本没错,错的是追究错的人。牵连到了那么多的官员,竟然没有一个出来认个错,给公众一个交待。莫非他们不知道,官员就是选民的服务员,工作不力要感到羞耻?莫非他们早就想到,即便自己犯了错误、违反了法律,咬牙坚持避过风头,很快就可以恢复正常。认错?这不是自讨没趣吗。

近来章子怡小姐流年不利,麻烦不断。其实很多简单的事实是不需要辩解的,坦率承认了也许更好。越描越黑、决不认错的行为方式,让很多人“震撼”。甚至某政协委员担心她承受不起打击,成为第二个阮玲玉,希望媒体网开一面的时候,章子怡本人却十分镇定从容。面对新浪网的镜头,一个一个解释清楚。我不清楚,我疏忽了,我经验不足,我的团队缺乏相关经验和方法......总之,千错万错不是我章子怡错。章子怡的乐观自信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几乎把每一个质疑她的人“打败”了。

想当年大国总统克林顿惹了麻烦,一开始也是努力抵赖推脱,但是终于还是没有坚持到底。他面对全世界的观众流下了男人的泪水。他的认错很简单:“我错了,我对不起美国人民,对不起妻子家人。”人民大多是善良和宽容的,总统一流泪水,形势就急转直“上”,克林顿总统很快就从这个绯闻破事中解脱出来,忘却的救主也及时光临。到现在,天下无不怀念克林顿时代的经济繁荣人民幸福,谁还记得他的这一点点不光彩?

中国式认错就是“我没错”,就是狡辩、抵赖、死不认账。为什么呢?也许是缺乏安全感,缺乏诚信意识,太多的贪赃枉法执法不力的现实让人们更加迷信“运气”;也许就是知道这是一个无理可讲的国度,害怕一旦承认错误,就被就被对手揪住了小辫子,而且踩在脚下,永世不得翻身。

2010,03,18

博主所论现象也算是一种中国特色。此外还有:中国式“公仆”就是“主人”。中国式“民主”就是“官主”。中国式‘拆迁“就是掠夺。中国式”法制“就是党治。等等。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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