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必需品作文

时间:2023-04-27 07:25:58 更多作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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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必需品作文

篇1:“生活必需品”作文

先前一次会展中心举办了文博会,因为平时的我们学习比较忙,所以这次决定去看看。

那里展出的东西很是丰富,许多我不曾看过的东西那儿都有:温州鼓词、雕塑……再往四周望望,却并没有看见有人停下来细细欣赏,大多数人只不过是看一眼罢了,更多的人选择了把时间花在手机上,这里拍一张照片,那儿发一条朋友圈。在这里,除了孩子,几乎每个人都拿着“生活必需品”――手机。

虽然我也不例外,但至少不会像他们那样不懂得欣赏。在我看到这现状时,我似乎才明白了这一点:手机是人们不可缺少的“必需品”。正因为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我才将手中的它放下了。

在人们拍照的瞬间,已经没有了拍照的意义,拍张美图发朋友圈成了一种负担,但人们却对这种负担乐在其中,丝毫不知疲倦。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外出旅游时带纸质书本了,要看书,就在手机上完成吧!但是,先等等,我先翻翻手机,看看有谁找我,等一切都已完成,却已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无暇“翻书”了。

一家人团聚时大部分时间也是在手机上度过的,就算是真的聚聚,坐在圆桌旁,却盯着冰冷的手机屏幕,动着手指,并不知你此时最让你感到快乐的,是抬起头和家人聊天。

手机,似乎占据了一切,生活的.方方面面全部都有它,它是生活不可少的必需品。手机固然是好的,不会的问题都可以查到,可以随时随地了解新资讯……但在手机有这些作用的同时,也释放了负作用,手机好像能让人上瘾,让玩手机的人日渐沉迷,放下一会儿便浑身不适,慢慢变成了人们眼中“生活必需品”。也许这是发明智能手机的人所没有料到的结果吧?

篇2:“生活必需品”作文

悠闲才是真正的生活必需品,挣钱、从政、置办产业只不过是生活的点缀。在这里,我敢坦率地承认,我今天的忙碌,是为了日后成为一个悠闲的人。

悠闲是我最本质的需求,因为在天性中,我有这样的感觉,忙碌中的自我,不是真正的自我;悠闲中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如今没有谁能让我在衣食之外追求更多的东西,因为我已发现,按照自己的天性悠然地度日,才真正符合生命的韵律。

享受生活,只有在悠闲的状态下才能完成。在拥挤的仕途道路上,我还没有见过一个真正快乐的人,我见到的都是得意者和失落者;在潮起潮落的商海里,我也没有见过一个真正幸福的人,我见到的都是赚了钱的富人和赔了钱的穷人。我深知富翁和权贵们不会拥有真正的悠闲,他们最多只能拥有悠闲的形式;真正的悠闲属于那些把人格看得比事业更重大,把灵魂看得比名利更紧要的人。

悠闲是一种恪守我心的生活,一个人是否能真正享受悠闲的时光,关键看他的内心是否宁静,如果他有一颗淡泊宁静的心,住在哪儿他都可以享受悠闲的时光;如果他的内心充满世俗的焦躁,无论是大海边的别墅,还是森林中的小木屋,都无济于事。

现在许多人想通过获得金钱和权力的方式来获得悠闲,然而实践的结果,却出乎他们的预料,过量的财富带来的是紧张,过重的权力送来的是恐惧,到头来得到的是更多的限制。不让悠闲与富贵共生,不让安逸与权力同在,自古及今都是上帝表达公正的一种方式。

在这个必然要产生贫富差异的社会,似乎没有一个人能活得轻松。可是在南山下,在瓦尔登湖畔,在塔西提岛,我却见到许多悠闲者不朽的身影。

篇3:乡镇生活必需品保供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要求,保障在疫情发生情况下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供应。根据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甘商务明电〔2022〕30号)以及庆阳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庆疫联防办发电〔2022〕37号)和庆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庆市商发〔2022〕14号)精神,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组成员

为全面加强在疫情发生情况下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商务系统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夏设铭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卢俊卿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静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俊文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酒管局局长

陆 斌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电商中心主任

成 员:田 丹 县商务局三级主任科员

夏庆明 县招商中心副主任

黄欢明 县电商中心副主任

李 雪 县电商中心副主任

折 伟 县商务局干部

李 健 县商务局干部

杨 洋 县商务局干部

梅凯皓 县商务局干部

张雪芳 县商务局干部

张如男 县商务局干部

俄克旭 县商务局干部

何 涛 县商务局干部

余圆圆 县商务局干部

杨淑娴 县商务局干部

武 婷 县商务局干部

田 娟 县商务局干部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负责隔离点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在县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根据集中隔离点生活必需品需求,协调大型综超、中央厨房等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粮、油、肉、蛋、菜、奶、快餐盒饭等生活必需品调配供应衔接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点对点”供应。

(二)负责封控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结合封控区“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疫情防控政策,在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协调相关部门畅通运输渠道,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推动大型综超、农贸市场、中央厨房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物业等单位对接,协助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物流配送等工作,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三)负责管控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结合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疫情防控政策,在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就近确定规模适中、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连锁超市、农贸市场、中央厨房等企业作为便民服务点。及时发布区外保供企业名称、配送品类、联系方式等信息,提倡无接触配送,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四)负责防范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结合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疫情防控政策,在县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确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超市、便利店、美容美发、洗染、维修等社区生活服务网点,推动开展正常营业。鼓励采取线上采购、线下错峰配送方式,避免人群聚集。

三、具体工作职责

(一)商务部门主要职责

1.确定保供企业名单。负责确定18户大型商超(见附表1),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按照防控办统一指挥,并协调相关部门衔接保供企业进行配送,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

2.发布保供企业信息。负责在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将确定的保供企业名称、配送品类、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媒体进行发布,配合社区开展线上线下集中配送,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

3.协调保供车辆通行。负责加强与防控办的沟通对接,确保在疫情发生后,根据实际需求,协调落实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配送车辆出行畅通。

(二)保障小组主要职责

1.第一组保障组

组 长:卢俊卿

成 员:夏庆明、李健、梅凯皓、张雪芳、田娟

主要职责:负责联系对接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集中隔离点管控组和城乡社区管控组。协调落实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餐饮服务供应保障衔接工作;负责协调做好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蔬菜、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品、奶制品、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保障衔接工作。

2.第二组保障组

组 长:陆斌

成 员:黄欢明、何涛、张如男、杨洋、杨淑娴

主要职责:负责依据省、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手册和生活物资保障方案,修订完善《城区基本生活物资保障配送工作方案》,明确不同区域配送标准和配送方式,指导各乡镇确定本辖区快递物流、电商配送等保供企业名单,协调做好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生活必需品配送衔接工作。

3.第三组保障组

组 长:杨静

成 员:田丹、李雪、俄克旭、余圆圆、武婷

主要职责: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市场巡查检查,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指导市场保供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配合第一、第二保障组开展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衔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力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落细测温、扫码、登记、消毒等日常疫情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做好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保障措施。充分认识疫情防控下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的特殊重要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能够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做好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

(三)加强监测预警提高保供能力。高度重视,加强价格监测预警,通过全市、全县保供微信群加强与保供企业沟通交流,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应急保供机制一旦启动,要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日报制度,每天汇总上报保供企业生活必需品库存及配送数量。

篇4:乡镇生活必需品保供方案

为确保八陡镇生活物资供应,共同抗击新型肺炎疫情,根据工作要求,特制定八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现通告如下:

一、保供企业

为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八陡镇政府与辖区内大型商超对接服务事项,确立特信山机店、特信北河口店、新星北河口店、和润超市、新汇超市共5家门店为镇级保供商超(名单附后),为我镇提供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各村、社区也可根据博山区发布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商超单位自主确定本村、社区保供商超。

二、配送流程

1、各村、社区建立志愿者队伍,每个村、社区确定至少一名具体负责人,建立生活必需品物资保供微信群,提前一天统计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包括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物资的品名、种类、数量等)。

2、各村、社区负责人联系保供商超按需采购或提供标准生活物资保障包(食品种类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

3、各村、社区确定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及装卸人员志愿者队伍,配送车辆到达应急投放点后,志愿者卸车,交由投放点负责人统筹安排,志愿者按照网格内群众需求清单配送分发至每家每户。

三、组织保障

各商超确保保供人员按时到岗到位;确保所有生活必需品保供运输车辆,安全驾驶通行;确保物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哄抬物价。如遇特殊情况镇政府帮助协调处理。

篇5: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好全县商务流通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为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和制定依据

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应当贯彻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

本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商务部、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而制定的。

二、组织领导、部门分工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为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县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永宁任组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刘小如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郑晓宁副局长、王志强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晓宁(兼任)承担。职责主要是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储备和销售。

三、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报告及确认

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

(一)监测的主体、内容和对象

监测主体:县商务局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监测对象:生产和经营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和蔬菜批发市场。

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给、销售和价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收集、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并准确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二)监测报告制度

县商务局和列入全县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范围的监测对象,须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有关数据及市场情况。监测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县商务局和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原则上坚持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必要时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四、多措并举,做好市场供应工作

(一)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启动了市场运行监测应急机制,摸清市场储备底数,全面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和库存变动情况,全力以赴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和保供工作。

(二)指导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做好市场设卡防护工作,每日专人负责登记,测量体温,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

(三)确定盂县主要骨干企业2家:盂县西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盂县秀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应急网点4个:山西凯通优鲜商贸有限公司(凯通店、凯悦城店、优鲜店)、山西鑫帝商贸有限公司、盂县田森超市广场店、盂县佳元亨泰商贸有限公司(斑马鲜生)等企业为重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企业,骨干企业和应急网点要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力度,确保生活必需品物资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四)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不得进行活禽、鱼类等的现场宰杀销售,全面禁止人工养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买卖。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帮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密切产销对接,拓宽货源渠道,加大粮油、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商品市场供应。同时,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预防恐慌性抢购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监管,全面做好疫情防控

我局实行包保制,加强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全面加强农贸市场卫生整治。

(二)农贸市场开门营业前要进行内外大清扫,大整理。

(三)严格要求市场所有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所有管理人员、柜台营业人员要佩戴口罩上岗;有发热咳嗽等相应症状的员工要休息或就医。

(四)张贴告示,告诫有发热及咳嗽症状的人不要进入农贸市场;不要带宠物进场。

(五)张贴告示,建议市民理性消费,不要囤积,建议市民戴口罩进市场,建议市民错峰买菜,避开人流高峰;注意并确保市场秩序。

(六)所有运货车辆都要按要求进行定期消毒。

(七)动员并组织商户积极备货,满足供应,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补货及时、正常供应和价格稳定,杜绝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篇6: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潍坊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州市范围内因新冠疫情突发造成或可能造成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品、奶制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导致商品脱销供应不畅,影响社会稳定,需对突发情况立即处置的应对工作。

二、保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商务系统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及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各保供企业(商超)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和市场运行科,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区分别成立应急保供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必需品的保障供应,市商务局做好联系包靠。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执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区)

(二)明晰保供网格。城区确定12家商超作为重点保供企业,对应划分12个网格;全市13个镇街区确定54家重点商超作为保供单位,对应划分54个网格,确保城乡保供全覆盖。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对全市66家保供商超及6家生活必需品承储企业加强监管,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镇街区)

(三)明确保供流程。

城区保供流程。城区各保供商超根据划分的网格区域,将保供任务细化到人、到物资、到车辆,做好保供演练。接到指挥部保供指令后,立即启动保供程序,商务局包靠人员、街道联络员、商超联络员迅速联动,由街道联络员提供物资明细,保供商超分装消毒后,由商超工作人员装车配送至指定地点,街道联络员负责做好交接和结算。

镇街区保供流程。镇街区联络员负责收集村(社区)生活必需品明细,对接网格内保供商超,保供商超分装消毒后,由商超工作人员装车配送至指定地点,街道联络员负责做好交接和结算。镇街区总联络员、商务局包靠人员做好协调。

(四)强化隔离点保障。城区隔离点生活必需品的保障由城区对应网格内保供商超负责;镇街区隔离点生活必需品的保障由各镇街区辖区对应保供商超负责。

(五)做好全市统筹和储备。因封控等原因超市停业或进货渠道受阻,按照“就近补位,全市调配统筹”的原则进行调剂和补充。城区网格内保供商超出现暂停营业时,由商务局包靠人员协调就近商超补位;镇街区网格保供商超出现暂停营业时,由镇街区总联络员负责协调就近商超补位。做好商超现有供货渠道与从我市采购两手准备。

(六)启用市级储备。蔬菜由青州市南小王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青州祥丰果蔬专业合作社、高柳镇九州农庄和何官镇天禄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车辆和人员供配;猪肉由青州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供配;牛羊肉由青州邦诺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供配;米面油由市级粮油储备库供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

(七)规范市场秩序。对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缺斤短两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经营活动进行打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八)畅通绿色通道。部门联动,确保物资运送畅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商务局)

三、责任划分

(一)城区保障

城区生活必需品按照就近、便捷原则,划分12个网格。

网格一:大润发超市。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北,309国道以南,益王府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128.9吨,日销量6.7吨,进购渠道大润发济南总公司。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2辆,配送人员5人;两轮电动车60辆,配送人员60人。(商超联系人公佩生、商务局李守富)

网格二:佳乐家政法街店。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益王府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60.5吨,日销量4.8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美团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陈鹏、商务局邓鞠)

网格三:万隆超市平章府店。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北,益王府路以东,309国道以南,仙客来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量10.2吨,日销售量2.6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2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杨春明、商务局张志勇)

网格四:福乐多超市。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益王府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3.9吨,日销量3.6吨,进购渠道潍坊总部配送。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0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张彩云、商务局孙伟)

网格五:金天地超市西环路店。保供范围:仰天山路以东,309国道以南,衡王府路以西,范公亭路以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2.3吨,日销量3.7吨,进购渠道本地生产企业,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金锣青州经销商等。配送车辆5吨厢货4辆,配送人员12人;两轮电动车10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付增华、商务局高伟)

网格六:万隆超市百盛店。保供范围:仰天山路以东,309国道以南,衡王府路以西,范公亭路以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量6吨,日销量2.1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1辆,配送人员5人。(商超联系人路文鹏、商务局王彦标)

网格七:美佳乐超市飞牛店。保供范围:南环路以北,海岱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范公亭路以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3.2吨,日销量3.7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3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南培成、商务局蒋德元)

网格八:万隆超市开发区店。保供范围:309国道以北,十八里街以南,仙客来路以西,玲珑山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1.2吨,日销量3.2吨,进购渠道为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1辆,配送人员5人。(商超联系人刘伟杰、商务局王传经)

网格九:万隆超市王母宫店。保供范围:十八里街以北,玲珑山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6.5吨,日销量2.2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1辆,配送人员5人。(商超联系人李彬、商务局李红伟)

网格十:中百便利青都店。保供范围:尧王山路以南,凤凰山路以北,仰天山路以东,衡王府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4.5吨,日销量1.2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张雪萍、商务局高辉)

网格十一:中百便利云门山花园店。保供范围:南环路以北,凤凰山路以南,仰天山路以东,海岱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10吨,日销量1.5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杨文凯、商务局程希群)

网格十二:佳乐家中都店。保供范围:云门山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范公亭路以北,309国道以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38.6吨,日销量5.6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高巍、商务局李爱花)

(二)镇街区(城区以外)保障

各镇街区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原则上由网格内商超供应,由镇街区总联络员和社区联络员协调,市商务局人员分镇街区包靠;也可由镇街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采购,供给不足时由市商务局进行协调。

王府街道:保供商超青州市张玉英超市、成军粮油店、和信超市,配送人员12人,配送车辆12辆,9个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陆佳雨、商务局王传经)

益都街道:保供商超千家福超市、百隆超市、万客来超市、任七万隆超市、宅客优生活超市,配送人员10人,配送车辆10辆,12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赵世鹏、商务局蒋德元)

云门山街道:保供商超同昌粮油、馨润发超市、山水超市,配送人员10人,配送车辆10辆,18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王淑宁、商务局李守富)

黄楼街道:保供商超德慧全家超市、隆超市大王店、金富源百货商店恒源超市、百城超市、沙店超市、潘村粮所超市,配送人员20人,配送车辆15辆,10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鞠建月、商务局李红伟)

弥河镇:保供商超美佳乐超市弥河店、美家乐超市石河店、舒心生鲜超市、刘府超市,配送人员12人,配送车辆10辆,10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左乾、商务局李守富)

王坟镇:保供商超王坟金福缘超市、百园超市、王坟美佳乐超市,配送人员8人,配送车辆5辆,8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冯员家、商务局王彦标)

庙子镇:保供商超盛达超市、叶波大润发超市,配送人员8人,配送车辆5辆,6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李欣、商务局李爱花)

邵庄镇:保供商超天天乐购物超市、石羊超市、拓宇购物、李静超市,配送人员10人,配送车辆8辆,5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李宁、商务局高伟)

高柳镇:保供商超金天地超市阳河店、金天地超市朱良店、交流超市、黄岭超市、家家悦超市、好客来超市,配送人员18人,配送车辆15辆,7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霍明琛、商务局孙伟)

何官镇:保供商超美佳乐超市大王店、何官店、金天地超市口埠店、孙板店,配送人员16人,配送车辆13辆,8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张国萍、商务局程希群)

东夏镇:保供商超金天地超市邵树店、万隆超市东杨店、洪刚超市、万家乐超市,配送人员15人,配送车辆12辆,6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张永生、商务局张志勇)

谭坊镇:保供商超谭坊万家喜超市、宜家超市、谭坊镇梓函百货超市、张继彩百货超市、谭坊秀荣超市、启春郑大超市,配送人员15人,配送车辆12辆,8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郝静、商务局高辉)

王母宫发展区:保供商超福客隆超市、南石塔美佳乐、金天地顺成商贸公司高柳店、王母宫美佳乐,配送人员12人,配送车辆10辆,10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刘颖、商务局邓鞠)

篇7: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xx市新xx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五强化五确保”做好蔬菜稳产保供,实现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总量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确保疫情防控。

通过发放资料、宣传标语、电话沟通、微信QQ等方式,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告知疫情情况,使种植户对疫情有清醒的认识,做好自身及职工防护,每天对生产用具及场所进行消毒,在生产、销售蔬菜过程中正确佩戴口罩、勤于洗手,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强化信息摸排,确保蔬菜供应。

组织人员深入各大蔬菜生产基地,对蔬菜供应能力、上市品种进行调查摸底,安排专人负责xx每周蔬菜在田面积、上市量等生产情况信息统计。

经调查,目前全区在田蔬菜面积3.5万亩,已收获面积1.5万亩,近期新播种0.5万亩,预计未来一周可收获面积1.8万亩、1万吨,主要品种是莴笋、花菜、白菜、西兰花、甘蓝、萝卜等,全区蔬菜供应量总体均衡。

三是强化田间管理,确保不误农时。

利用镇街农业工作QQ群、蔬菜种植大户微信群、拨打电话等方式,及时指导蔬菜田间管理工作重点和技术措施,指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散或错时开展田间管理,发布《xx应对今冬低温阴雨气候的生产意见》,指导农户加强设施蔬菜保温及科学施肥、浇水,提高单产水平和复种指数,增强蔬菜供给能力。

同时,区农业农村局还制定了《xx农作物低温受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指导内部各相关科室做好农作物低温受冻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等。

四是强化播种扩种,确保生产及时。

积极组织蔬菜基地、种植大户加大在田蔬菜采收力度,并动员群众提前做好钢架大棚、增肥、覆膜等定植前准备工作。

同时,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农彩种苗、现代农人等本地蔬菜种苗供应企业做好蔬菜育苗,及时向农户提供所需应季蔬菜种苗,督促农资经营店做好蔬菜育苗、移栽、轮茬所需农资供应,积极向农户推行蔬菜收获后及时播种下茬蔬菜、扩种速生蔬菜、增加花色品种等缓解蔬菜供应压力的措施。

五是强化生产检查,确保质量安全。

组织技术人员深入蔬菜生产基地、设施农业园、农业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对即将上市的蔬菜日常巡查力度,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服务,要求农户严禁使用未取得农药登记及高毒、高残留和禁用农药等投入品,督促种植户严格执行蔬菜成熟期休药期要求科学开展收获,确保xx上市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

篇8: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对社会生活秩序、稳定市场供给提出重大挑战。

为全力保障我省“菜篮子”产品供给,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指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蔬菜生产和有效供给保障,稳定产品价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使命担当,抓好责任落实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刻认识保障蔬菜有效供给对疫情防控、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把“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抓好抓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切实履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摸清辖区内在田蔬菜种类、面积、产量,准确掌握本地需求、外调能力和购入需求,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稳定市场预期;要深入调研肥料、种子等农资储备情况,保障蔬菜生产;积极协调商务、交通、公安等部门提供蔬菜流通运输“绿色通道”,组织农贸批发市场贩运和流通企业主体,保障蔬菜货源、流通、销售渠道的畅通,确保蔬菜产品有效供给,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应有贡献。

二、狠抓生产扩种,解决实际困难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迅速开展调研,深入田间地头和生产一线,指导种植户合理安排好蔬菜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全力提供技术服务,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一要丰富蔬菜品种类型,适当扩种。

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均衡供应,指导蔬菜生产企业抓好再生产和扩种,确保下一阶段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和充足供应。

二要抓好种子、化肥等农资的调运和储备。

统筹推进种子、肥料、农药、农机等农资的管理部署和质量监督,及时做好预判和应急调运、调拨方案,确保农资产品在关键农时的供应。

三要加强田间管理指导服务。

指导农民因时因地加强田间管理,运用高效栽培技术,缩短种植周期,提高产量。

四要统筹解决蔬菜生产存在的实际问题。

积极组织本地或返乡劳动力投入蔬菜生产,采取措施优先保障生产企业工作人员防疫安全;统筹解决蔬菜生产企业产品库藏不足的问题,确保收获蔬菜产品在外调运输前入库贮藏,减少损失。

五要加强蔬菜采收管理。

对成熟蔬菜要及时采收,及时上市,保障供应。

六要加强蔬菜质量监管。

疫情当前,蔬菜质量安全绝不能放松。

要高度重视蔬菜质量监管,加强对上市蔬菜产品的抽查检测,保障蔬菜质量安全。

三、增强产销衔接,维护市场稳定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及时发布预警预测信息,建立种植户、流通领域、市场领域的有效衔接机制。

要全面统筹蔬菜供应策略,加强冬种北运蔬菜的调度,合理安排外销和内调,在保障全省市场供应的前提下,扩大省外外销,增加种植户收入。

要全力保障蔬菜运输渠道畅通,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行为,在保障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快速检测通行,减少车辆排队和拥堵,确保蔬菜从田头到市场的顺利运输。

篇9: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为认真落实汉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调度会上关于对照封控条件下完善《生活物资保障方案》的会议精神,做好对照封控条件下的物资保障,有效保障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清溪镇疫情防控蔬菜保供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职责

严格履职尽责。疫情防控蔬菜保供领导小组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保供商超、药店做好粮油、肉、蔬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间每天需上报商品库存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库存及供应量在7天以上。

三、保供商超职责

根据我镇现实情况和保障能力,确定鑫馨超市为本镇疫情防控蔬菜保供经营主体。如疫情发生后,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扫码、环境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2小时对商超员工进行一次测温,对商超区域进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员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四、其他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我镇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镇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保障群众主要生活需求。

2.加强协调联动。各村要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与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5个村蔬菜、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篇10: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做好“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技术服务指导,注重解决堵点困难,稳定“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做到生产不能停、供应不能断,同时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菜篮子”重要产品调运工作,为我市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责任、作贡献。

二、重点工作

1.精准掌握生产底数。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计监测,每日监测蔬菜产量、在田面积、平均价格,生猪存出栏量、屠宰企业猪肉产品产量、猪肉价格,鸡蛋产量、鸡蛋价格,水产品在塘存量。

准确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一周之内预计供应量。

准确掌握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能够为大型商超、重点区域直供“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企业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日直供量。

2.分析研判生产形势。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日监测和生产供应情况,及时分析生产形势。

对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波动较大的农产品,及时进行专项分析,研究制定稳产保供措施,加大生产调运力度,保证产品供给。

3.科学指导农业生产。

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稳定生产,在现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条件及时扩大生产。

积极引导种植业生产主体根据季节特点,抢种速生叶菜和产量较大的蔬菜。

根据市场监测形势,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增加我市肉蛋奶供给。

服务指导养殖企业提前储备饲料、兽(鱼)药等生产投入品,保证生产资料充足、生产不断档。

4.深入开展技术服务。

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全方位“菜单式”服务,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点对点”技术服务。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条件下和当前冬春季生产特点,组织专家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和答疑。

指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指导做好棚室防寒保温和病虫害防治,保障蔬菜品种均衡上市,推动新建设施尽早投入使用,尽可能扩大种植面积。

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好冬春季畜牧生产,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加大生产规模,提升供给能力。

指导在产的水产养殖企业稳定水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导海洋渔业加大捕捞力度,提高保障能力。

5.持续狠抓质量安全。

全面加强对我市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产地追溯管理要求,全力防止使用禁用药物以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发生。

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认真开展产品自检,切实把好自我检测关。

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切实组织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要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检测点和各放心农产品基地快检室作用,加大速测比例。

对于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随查随报,认真查找问题原因、迅速彻底整改。

要按照网格化智慧监管要求,指导推动各乡镇农产品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应用“国家平台”监管APP系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6.严密防范动物疫情。

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属地责任,深入推进防控责任到人,措施到村、到场、到户“四到位”责任制落实,强化养殖、运输、屠宰等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严防重大动物疫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

一旦发生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进行处置。

7.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日调度机制,掌握应急保供主体的种养规模、生产点位、产量、上市档期等动态生产情况,做好为重点防控区域直供农产品的准备,必要时引导畜禽重点生产基地或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畜禽提前出栏,并给予适当补助。

要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外埠生产基地建立密切联系,适时做好应急调运供应。

各涉农区要切实保障好“点对点”调运屠宰企业生猪跨省调运工作,加强动物防疫和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协调解决运输受阻等问题,全力保障我市供应。

8.协调畅通运输环节。

及时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解决农业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受阻问题,为生产企业快速开具《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作为疫情期间运输车辆的临时运输凭证。

在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农资的运输通行效率,确保种植、养殖主体及农资企业正常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

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抓好工作统筹,沟通协调,指导推动等工作。

市农科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涉农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服务等工作。

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动物防疫、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

2.强化生产保障。

积极协调电力、石油等企业为“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用电、用油及清洁煤保障。

要加强农资供应情况调度,及时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面临的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短缺情况,协调属地政府稳定相关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生产和保障,畅通运输渠道,制定应急配送机制,及时满足“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需要。

3.强化气象服务。

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会商,分析研判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活动的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将气象信息和应对措施通知到生产主体,充分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提早安排应急蔬菜生产,备足抢险和生产物资。

4.强化政策调控。

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争取出台抢种速生叶菜补贴政策。

落实好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利用我市100余个国家级和市级产能调控基地,合理调控生猪产能,保证畜牧业生产稳定。

落实好对我市远洋渔业企业按照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数量和比例,给予补助的政策,提高我市水产品供给能力。

5.强化信息报送。

要指定专人负责“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价格等方面的信息统计、报送、数据分析、监测预警等工作,确保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形势,及时发现困难和问题,合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稳产保供工作。

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各级及时掌握情况、信息一致。

6.强化沟通协作。

加强财政、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根据“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形势,及时出台相关生产扶持政策,协调做好产品调运供给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抑“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价格,协调菜肉蛋奶、活畜禽、相关农资产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运输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掌握情况。

要指定分管负责同志,统筹抓好各项具体工作。

要结合季节特点和生产现状,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过程中因履责不到位、玩忽职守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应急值守。

要强化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确实在岗尽责,确保政令畅通。

面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服从安排、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

3.加强宣传报道。

要及时公布“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直供企业名单,及时发布生产形势,积极宣扬责任企业和典型事迹,消除百姓恐慌心理。

要加强生产、供应、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舆情监测,及时掌控负面报道,对各种谣言、恶意炒作或不实报道,要主动发声、加强科普、妥善处理,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农业生产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篇1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为积极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蔬菜有效供给,确保疫情期间有序组织各地蔬菜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一、延期采收

疫情期间,部分达到商品成熟的蔬菜来不及运输,如结球甘蓝、白菜、青菜、莴笋等露地蔬菜,采取适当控水控肥延期采收;部分地区规模种植青蒜的,合理追施钾肥,促进鳞茎生长,由收青蒜向收蒜头转变;低热河谷区域生产的瓜类蔬菜,可以疏掉部分弱果、弱瓜,设施种植的番茄,加强通风和温度管理,控制长势。

二、适时采收

加强与重要城市、重点地区和疫区的沟通协调,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货源、协调调运、保障供应。

对有条件组织销售的基地,结球甘蓝、大白菜、萝卜、花菜、胡萝卜、莴苣、青花菜、菜心等达到商品成熟的在田蔬菜,及时采收,整理、分级和包装,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三、采后贮存

贵州冬季大部分地区土壤和空气的湿度较大,蔬菜存储损腐率较高,在冷链条件较为完善的基地,根据贮藏能力,对达到采收期的蔬菜,应选择晴天或阴天下午集中采收,采收时适当多留外叶,蔬菜采收后,及时进行分拣包装,入库贮藏,减少搬运次数,减少机械损伤,提高蔬菜商品率。

四、保温防冻

防止凝冻、阴雨、雨雪或倒春寒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及时剪去受冻的枯枝,提前增施磷钾肥,或叶面喷施0.2%的磷酸二氢钾溶液1-2次,提高植株抗寒能力;中耕培土,疏松土壤,覆盖稻草或秸秆,提高地温;已定植的早春果菜还应搭建小拱棚,将要定植的蔬菜可采用深窝栽培法,结合地膜加小拱棚栽培。

五、科学肥水管理

在田在土的正直生长期的豌豆、蒜、葱、芫荽、菠菜莴笋等蔬菜,及时中耕、松土、除草,追施肥水,合理增施磷钾肥,增强植株抗逆性;对于长势弱的植株,追腐殖酸、黄腐酸、聚天门氨酸等可溶性有机肥料,或鱼蛋白、生物菌肥,沼液等,促进根系生长,恢复植株长势。

六、加强设施环境管理

部分区域采用越冬大棚生产果菜类蔬菜的,注意密闭大棚,提高棚温,防止冻害冷害发生;采用全地膜覆盖降低棚内湿度,减轻病害发生;晴天中午适当通风,根据生育期合理配合磷钾肥施用,增强植株抗性,防止徒长。

七、加强病虫害防治

重点加强软腐病、霜霉病、病毒病、根肿病等病害的防治,虫害防治菜青虫、蚜虫、黄曲跳甲等。

及时清理老叶、病叶、病株、病果;采用土壤调理、免疫诱抗,灯光诱控,性诱剂诱控;必要时选用高效低毒农药进行防治,如软腐病选用噻霉酮、氯溴异氰尿酸等;霜霉病选用银法利、普力克、丙森锌等;病毒病选用香菇多糖、宁南霉素、氯溴异氰尿酸等;根肿病发病初期用碧净+碧护+安融乐灌根或喷淋茎基部;菜青虫等鳞翅目害虫选用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短稳杆菌等;药剂喷防宜在晴天上午进行,注意安全间隔期,避免农残超标。

八、抢抓当前育苗

不误农时,抓紧利用现代化温室、塑料大棚为春夏季蔬菜储备优质壮苗。

做好育苗设施维护管理,检查育苗大棚的密闭性,及时对受损的棚膜进行补修,必要时搭建小拱棚,增加棚温,加强保温防寒。

尽量用嫁接育苗、基质育苗、精量播种等先进的育苗技术,苗床温度保持白天20~25℃,夜间12~16℃;苗床湿度干见湿为宜,通风在中午前后气温较高时进行;可通过补光、控水、施用阿速勃钙镁600倍液+磷酸二氢钾300倍液等方式,有效调控植株生长,抑制秧苗徒长,培育壮苗。

九、抢种速生蔬菜

做好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适当扩种速生蔬菜面积,包括芹菜、生菜、菠菜、菜心等种类,丰富疫区和当地急需蔬菜品种和类型,满足市场需求,保障蔬菜均衡供应。

十、强化质量安全

加大蔬菜产品检测力度,重点将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运往疫区和本地的蔬菜,鼓励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自检,结合农业农村部门抽查式,对基地蔬菜进行检测。

坚持检打联动,发现不合格蔬菜产品的,一律通报并立案查处。

实行产地准出制度,产品合格后上市。

十一、强化冬季充电

疫情防控期间鼓励运用网络平台对农户进行“冬季充电”,如“智汇三农”农业专业知识服务平台、微信视频等现代信息手段;鼓励技术专家利用腾讯会议等客户端开展线上技术指导和答疑;编制实用技术明白卡以电子档形式发送给农户,科技服务到人。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蔬菜生产者要增强防护意识,分时段安排务工人员,体温检测后,分时段、分散式进行田间作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生产工具专人专用,定时消毒,勤于洗手,蔬菜交易时佩戴口罩和护目镜,转账收费,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有发现疑似病例,不能带病工作。

篇12: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脱销、群众集中哄抢物资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领导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必需品流通供应保障方案,组织跨区域生活必需品物资调运,畅通“绿色通道”。统筹协调全县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争取省、州生活必需品相关物资储备支持。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商务股,欧丽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负责调度疫情防控期间全县重点商超、大型批发市场的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销售量及采购渠道。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主要生活必需品“找得到、运得进、调得快”。

(二)负责引导各大零售超市卖场利用电商渠道,采取“网购店取、线下配送”等便民利民措施,减少群众外出,避免疫情交叉感染。

(三)负责组织协调县内大型零售超市和生鲜供应商,开展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四)负责调度疫情防控期间成品油企业及其站点汽油、柴油库存量、销售量、购进量及采购渠道。

(五)负责指导商务系统邀请到我县参加商务活动境外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六)负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全县从事冷链食品、生鲜及低温肉类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的相关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指导督促相关场所和企业收集整理粮、油、蔬、肉等商品储备(库存)和销售情况、采购供货渠道和运营情况。

四、应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障的各项要求部署,建立高效通畅的统筹协调机制,接到应急情况报告时,要立即核实情况,对市场供需关系作出科学预判,及时向县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汇报并提出处置意见。

(二)加强生活必需品保供。明确1家市场保供企业(详见附件)。加强对县域内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库存(储备)量和销售量进行监测,尤做好本县保供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掌握本地大型蔬果肉类生产企业、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超市的采购供货渠道和经营情况。

(三)加强经营场所监测。确保所有销售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商业网点正常营业;确保县内跨区域生活必需品调运“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大型批发市场和零售超市正常经营,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

(四)加强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保供。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开展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五)加强经费保障。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等价差,申请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篇13: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地域:钱塘区范围。

(二)适用背景:局部或大部分地区突发疫情造成的菜、肉、粮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不应求、价格异常波动、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保障供应。

(三)生活必需品种类:分粮、油、肉、菜、蛋等基本食材,饼干、方便面等即食食品,水饺等冷冻食品及生活用纸等四大类15个品种(猪肉、蔬菜、禽蛋、粮、食用油、奶制品、冷冻食品、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生活用纸、食盐、水果、饼干、大豆)。

二、工作原则

(一)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当突发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时,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必须服从区政府和区保供专班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专班成员充分发挥指导、协调、调配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必要的政府储备,整合应急处置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调控手段,稳定市场供应。

(四)分级反应,科学处置。建立健全四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正确判断事件发展趋势,采取果断措施,积极高效地开展工作。

(五)政府主导,市区联动。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坚持政府调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坚持市级统筹与属地负责相结合的方式。

(六)数字赋能,实效运作。整合线上订购、线下配送零售保供企业平台,发挥数字资源优势,探索应急保供综合网络平台,确保线上、线下应急保供链路畅通。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以钱塘区保供专班为主要领导机构(以下简称专班),由区政府业务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局局长、区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政法委(司法局)、区社会发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钱塘区保供专班,接受市保供专班指挥,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应急保供工作,与上级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工作联系与信息共享机制。

1. 保供专班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重点完成应急保供队伍体系、生产体系、储存体系、交通体系、监管体系、白名单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

(2)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新闻发布的有关事宜。

(5)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 办公室职责

(1)接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负责向专班汇报生活必需品市场波动和商品的货源组织、库存及供应情况。

(2)对生活必需品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货源、销售、库存、价格情况进行监测。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4)督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5)应急预案启动后,办公室应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设立热线电话,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传递。

3. 成员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做好保供专班的统筹工作;协助抓好专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监测网点,保证应急期间商品库存、供应情况的信息采集上报;做好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指导有关生活必需品电商平台采购;指导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柜;牵头组织生活必需品应急保障供应具体商品的采购、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适时启动并组织联保联供机制。

(2)区委办公室(数字化改革专班):对接市级层面,做好全区云网等基础资源及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数据、组件等能力支撑。配合建设生活必需品数字保供平台;配合市级研发、推行封闭区域线上供求信息通联渠道;

(3)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部门间综合协调工作,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建议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4)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宣传报道、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

(5)区经信局:联系方便食品及饮用水生产企业,确保生产不中断,本地供应不受影响。

(6)区公安分局:牵头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行保障,负责保障市内外运输通畅;依法打击查处散布谣言、哄抢物资等违法行为。根据保供专班名单,储备电子通行证,并对照响应等级激活。

(7)区政法委(司法局):提供红黄码申诉操作手册,协调解决保供人员健康码问题。

(8)区社会发展局:收集封闭区域社会救助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信息。协助做好封控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指导相关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卫生防疫工作;联系协调跨地区保供的疫情防控事宜。

(9)区应急管理局:管理、分配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下拨的应急生活必需品并监督使用。

(10)区财政局:按规定做好应由区本级承担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所需资金的保障。

(11)区住建局:牵头指导小区物业做好封控小区生活必需品与小区居民之间最后一站的运送,做好封控小区临时无接触生活物资自提点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12)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区内外交通运输保障。建立生活必需品运输蓝色通道,确保突发事件情形下应急商品运输时的道路畅通。

(13)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叶菜类等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的应急生产,动员基地农产品及时应急投放市场;参与协调上述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4)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商场、超市、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的物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严厉打击生活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

(15)各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相关工作,重点解决生活物资供应送进小区事宜。

4.体系建设目标及责任单位

(1)应急保供队伍体系:建立健全两支队伍,一支涵盖批发、零售、配送的基本保供队伍,另一支覆盖区级骨干销售网点的联保联供队伍。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2)应急保供生产体系:能够满足极端特殊情况下,杭州本地种植、养殖基地正常生产、采收、装载任务。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3)应急保供储存体系:着眼疫情防控、雨雪冰冻、台风等各类紧急情况多种极端状态叠加下,按七天以上供应量,建设相应的生活必需品储存体系。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4)应急保供交通体系:确定应急保供指挥车辆、生产及物流车辆,储备急保供电子通行证,根据应急响应指令,启动/中止应急通行制度。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

(5)应急保供监管体系:全方位监管应急保供物防及食品安全;维护应急物资供应市场秩序。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6)应急保供白名单体系:确定应急指挥、生产、销售、配送人员名单,确保应急保供行业企业各岗位正常运转,确保跨区供应司乘人员、配送骑手健康码正常。由社会发展局牵头负责。

四、事件分级及处置

根据《杭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照相应应急响应级别,按疫情发性的不同程度、商品特性和市场供应波动程度,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分4个级别响应,依次对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根据区政府或疫情防控办指令,分别触发不同应对级别。

(一)一般情况(Ⅳ级)响应: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办认定的应当采取紧急应对疫情况。启动蓝色预警。保供专班成员待岗待命,保持联系畅通。保供企业调整储备,加大库存。其他生活物资视情增加库存。

(二)较大情况(Ⅲ级)响应:一周内在1个街道发生疫情,启动黄色预警。保供企业按原有保供区域进行点对点物资配送。启动区域白名单及应急车辆通行机制,确保保供车辆及人员在规定区域和路线正常行动不受影响。

(三)重大情况(Ⅱ级)响应:疫情波及2个街道,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启动橙色预警。在Ⅲ级响应基础上,实行专班化运作。启动保供联盟机制,市内跨区联动,联华、永辉、华润、物美等大型保供企业根据指令,按生活必需品种类表内容,以每户3天1份或7天1份进行配送供应。

(四)特别重大情况(Ⅰ级)响应:疫情发生并有扩散趋势,严重危及我区公共卫生安全,启动红色预警。在Ⅱ级响应基础上,专班成员集中办公。申请杭州市联保联供机制支援。

五、预警研判

(一)信息监测

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监测市场供应,分析保供形势,汇总供求、生产、调动、配送等信息。各成员单位接到发生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专班办公室通报。通报应急保供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时间、地点、范围和需求,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预判及建议等内容。

(二)信息研判和报告

专班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指挥生产、加工、配送,必要时向区防控办和市商务局报告。

(三)监测对象

监测企业包括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监测区域包括突发疫情发生街道、社区及周边辐射地区。

(四)监测指标

监测生活必需品的库存量、进货量、配送量,批发和零售平均价格、价格上涨指数、供求变化指数等监测指标。

(五)信息发布

生活必需品保供新闻发布工作按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指挥协调

(一)应急响应启动,专班领导小组组长应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任务落实情况。成员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应出席会议,研究工作,受领任务。

(二)情况紧急时,领导小组组长可按照本预案规定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需要时,领导小组组长可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组织应急处置行动。

(三)应急响应终止。疫情解除,市场供求平稳、价格稳定、秩序正常,根据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办指令,由保供专班发出终止应急响应决定,并由专班办公室通知成员单位及保供企业。

七、后期处置

(一)总结。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保供完毕,由区商务局会同各职能部门及时对应急保障行动中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汇报,报保供专班并通报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

(二)补偿。各单位对应急保障过程中产生的经费予以结算,对应急保供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补偿。对紧急情况为保障民生必须开支经费,纳入区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统筹解决。

(三)奖惩。区应急保供专班要对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保供专班办公室对本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形势的发展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区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辖区的应急保供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保供,及时组织生产、供应和调度生活必需品各类物资,尤其是解决应急保供物资最后100米问题。与市疫情防控应急保供专班协作,满足封控区域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篇14: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

一、生活物资种类

主要包括: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水产品、食盐、燃气、自来水以及其他阶段性紧缺的生活物资等。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由各相关单位和各社区组成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落实应急职责。

(二)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也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

(三)资源整合,常备不懈。有关单位要建立生活物资动态数据库,整合生活物资,确保应急供应。

(四)程序规范,处置有效。在实施生活物资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组成

牵头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物资保障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

(二)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负责协调各组、各科室、各社区、各部门的防疫工作;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生活物资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

2.财政办:负责生活物资资金保障、协调生活物资应急物资供应储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3.宣传办:负责相关新闻发布,舆情监管及引导等工作。

4.经济发展办: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助工作。

5.交通办:协调解决生活物资运输进入我镇、社区之间交通物流不畅等问题;

6.市监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确保医保定点药店正常营业等工作。

7.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全镇燃气等生活资源的日常保障工作并做好实时检测(保证燃气安全)。

8.各社区: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本社区防控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全面掌握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落实各项生活物资保障措施,统筹做好防控应急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

(三)工作机制

1.会商研判制度: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定期进行会商,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会商研判。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启动每日会商研判机制。

2.定期报告制度: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实行定期报告,包括相关物资储备和供应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各社区要及时反馈生活物资需求情况。

四、应急措施

(一)加大生活物资采购力度。由相关成员单位指导督促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物资批发商等积极组织货源,建立重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名录,每日监测重点生活物资消耗、库存量,加大采购力度,保障市场供应。

(二)推动物流运输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行,全面梳理和精准对接物流信息,推动加工、商贸、物流企业物流资源共享,保障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畅通、配送及时。

(三)组织应急生产。建立涉及群众生活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名单,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按职责分工,由各成员单位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应急生产,确保商品应急保供。

(四)积极调运县外商品。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与上级部门的联系通道,确定专人及时汇报我镇相关生活物资的异常情况,一旦本地供应出现紧缺,立即与上级商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衔接紧急调运商品事宜,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不断供。

(五)调配物资储备。当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按规定程序调配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六)实施阶段性紧缺物资紧急会商制度。每日跟踪监测生活物资储备、销售情况。建立物资保障预警机制与快速处理机制,对可能出现阶段性紧缺的监测反馈进行提前预警,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预警情况开展快速处置,通过紧急调配、替代保障等方式,平抑供应波动,稳定市场预期。

(七)加大价格监测与执法力度。加强生活物资特别是禽、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价格巡查力度,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必要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垄断相关物品的生产、运输、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采取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五、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配送机制。科学精准、严谨细致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处置,及时、高效、规范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保供应急配送机制,采取“市场主体+区域配送”方式提供封控区群众和企业最基本生活必需物资配送服务。

(二)加强重点企业联系。建立县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销量、库存量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三)强化县外供应基地、货源组织对接。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强与市内县内主要供货商沟通联系,支持我镇市场保供稳定。

(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生活物资的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鼓励重点企业加强物资储备。

(五)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发布生活物资市场保障信息,及时辟谣,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散步市场恐慌的行为予以从快从重打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六)加强经费保障。政府负责组织的生活物资保障行动和采取措施的所需经费,由相关单位提出,报镇财政局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七)加强交通运输及人员保障。建立生活物资“快速通道”,指导企业按需分类及时办理民生物资运输专用通行证。健全完善货物运输问题现场协调机制,建立工作联系微信群,及时协调交通管制、村(社区)管制、人员隔离导致的车辆通行受阻、驾驶员及超市员工无法出行等问题,确保镇内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营,有效加强县内运力调配,开展保供保畅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畅通应急商品运输通道。

篇15: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

一、应急保供商品范围

主要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盐、蔬菜、肉类、方便食品、瓶装水等重要生活必需品。

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出现商品脱销等情形。按照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分为Ⅰ级和Ⅱ级。

(一)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田东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除县城外,在1个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田东县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根据需要制定储备粮应急投放计划。负责粮油市场监测预警;组织实施应急粮食的出库、加工、调运和供应;落实粮油应急储备计划,提出必要时动用县级储备粮的意见;根据投放计划做好粮食投放管理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配合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居民合理有序消费;牵头指导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根据需要制定应急商品投放计划;负责食盐生产、调拨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场应急需要保证货源供应;根据市场需求指导企业做好方便食品生产供应和应急保障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肉类、蔬菜等农产品产地、出场价格以及质量安全的监测,根据应急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供应,落实产销对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公路、水路运输“快速通道”,及时解决市内各设县(区)之间的物流运输障碍,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秩序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责,制定工作细案,确保突发情况发生时能快速反应。

各乡镇比照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机构职责组建本级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制定本级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四、预警和响应机制

(一)预警信息监测。落实“四报告”工作制度,即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监测制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周报制度、每日市场供应异常情况零报告制度和脱销断档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供求动态。

(二)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各生活物资保障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数据资料,深入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县生活物资保障组分析各类信息,评价监测数据,依据监测情况作出市场调控决策。(全县重要生活必需品重点监测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三)预警级别。红色预警警报对应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四)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预警发布及应急响应。

1.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综合超市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如出现抢购重要生活必需品导致商品断档脱销的,应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县生活物资保障组。

2.县生活物资保障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企业反映的异常波动报告,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核查、确认;确认异常波动属实,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报告百色市生活物资保障组。

3.县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辖区内各乡镇及生活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上报情况组织核实,确认异常波动属实,应视情况启动所在县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百色市生活物资保障组。

4.县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生活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及乡镇上报情况组织核实,确认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须在2小时内报请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向全县发布黄色预警警报,向百色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相关情况;如确认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则报请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红色预警警报,并由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启动田东县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各成员单位部门、各乡镇报送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应包括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影响、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等内容。

五、控制措施

(一)舆论引导。舆论引导与健康宣教组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二)组织产销对接。县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产销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对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快速组织货源供应市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县内粮食、食用油重点生产企业、存栏千头以上养猪场信息表分别详见附件4、5、6)

(三)组织商品投放。

1.粮、油。

由县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申请动用本级储备粮食,并确定粮食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督促粮食、食用油加工企业紧急加工、运输,快速组织供应。

2.食盐。

由县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申请动用本级储备食盐,并确定大型超市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

3.蔬菜。

主要对大白菜、结球甘蓝、白萝卜、土豆、冬瓜、毛结瓜等耐贮运蔬菜品种进行调控。

(1)自产蔬菜:

县生活物资保障组与蔬菜生产基地或蔬菜批发市场建立应急保障机制,设立蔬菜调控基地,组织蔬菜应急供应。

(2)外调蔬菜:

由县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蔬菜批发市场,与外调蔬菜供应(经销)商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做好产销衔接。当市场出现蔬菜供应紧张情况时,协调外调蔬菜供应(经销)商组织蔬菜供应。

(3)蔬菜替代品:

县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引导豆芽生产企业和蔬菜经营户适时扩大绿豆芽、黄豆芽等蔬菜替代品的产量,及时投放市场,满足群众生活需要。同时鼓励学校、医院、饭店等集体用餐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绿豆、黄豆等商品,在蔬菜供应紧张时,自力更生发展豆芽生产,满足自给需要。

4.猪肉。

县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申请动用上级猪肉储备,并确定的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分别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

5.方便食品和瓶装水。

建立调控基地。与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应急联系机制,指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区内外生产企业、供应商建立产销衔接,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随时做好应急供应准备。组织应急投放。指导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企业或大型商场、超市等经销商利用其销售网络进行投放和销售,增加市场供应。(全县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名单详见附件3)

(四)区域间调剂。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五)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类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六)依法征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六、应急结束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处置完毕,由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县生活物资保障组通知有关单位。

市场异常波动处置完毕后,由县生活物资保障组起草总结报告上报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并通报有关单位。

七、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落实粮食、食用油、食盐、猪肉和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储备任务:按100%储备计划落实县级储备粮和食用油库存;储备食盐300吨;储备货值20万元的方便面、八宝粥、饮用水等应急物资。

建立与本县市场相适应的生活物资储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运输预案,保障应急商品畅通。必要时由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依法征用社会车辆或协调铁路部门支援,商请驻军组织军车紧急运输。(全县应急保供物流保障企业信息表详见附件7)

(三)秩序保障。

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或紧急措施。

本预案由县生活物资保障组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任务结束,县生活物资保障组撤销后自行废止。

篇16: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云南省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大理州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大理州地震应急预案》、《巍山县地震应急预案》、《大理白族自治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巍山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因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导致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滞销的状态(以下简称市场异常波动状态)。

第三条本预案规定的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全县的大部分市场异常波动;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1个乡镇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第四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做好预案、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处置得力的原则。

第五条县商务局应当建立严格的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处置责任制,加强市场异常波动信息交流和区域合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培训,建立完善市场异常波动监测系统和必要的应急措施和手段,并保证经费。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六条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县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县商务局应按属地管理原则,要求辖区内县级应急保供企业制定与当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相衔接的应急方案并向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县商务局成立由局长担任总指挥、全体副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的县商务局应对市场异常波动指挥部,局办公室、市场流通管理股为指挥部成员,成员股室根据职责分工,确定组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预案启动后立即按照职责开展工作。成员股室及工作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综合协调工作;传达省、州商务厅、局、县委、县政府等关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重要指示;协调工作经费,保障指挥部后勤供应,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场流通管理股:组织部分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在需动用商务所辖各级储备商品稳定市场时,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建议。

协调成品油应急供应。

协调落实应急保供相关外援项目。

第八条编制完善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企业联系表,联系表应包含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商贸股负责指导辖区内相关储备企业真实、准确地填报信息,并在企业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州商务局备案。

第九条县商务局应建立健全以大型批发、零售企业为主体的应急设施、设备、生活必需品等物资投放网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调运机制,确保运输畅通。

第三章监测预警

第十条建立健全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县商务局应安排专人负责市场监测工作,并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现有库存、本地生产能力、外地可采购能力)和销售、价格变化情况;指导列入全州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范围的样本企业准确、及时填报信息。

第十一条县商务局根据全县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需要监测的生活必需品品种。

第十二条监测预警工作应当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特点,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掌握市场运行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县商务局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州商务局做出预警报告,并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

第四章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十三条建立全县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和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告系统。县商务局监测到辖区范围内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应当在1个小时之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商务局应当在接到报告30分钟之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商务局报告:

(一)发生地震、泥石流、冰冻雨雪、洪水、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发生群体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事件或动植物疫情,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三)战争、恐怖袭击等引发公众恐慌,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第十四条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及有关单位发现市场异常波动的',应当立即向县商务局报告。

第十五条县商务局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应当依照预案规定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第十六条县商务局对发生的一级市场波动或影响较为严重的二级市场异常波动应当立即向县政府和州商务局报告。

第十七条在市场异常波动消除之前,县商务局均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市场异常波动信息,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漏报。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全县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发布制度,县商务局负责在请示县政府同意后,通过电台、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全县的市场异常波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县商务局负责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市场异常波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第五章应急处置

第二十条应急处置采取分级响应、分级处置的原则,县商务局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市场异常波动的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在乡镇区域内发生二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县市商务局报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县商务局组织进行及时处置,并将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上报州商务局;在全县范围内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县商务局报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州商务局,请州商务局协助县商务局组织进行及时处置。并将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上州商务局。

第二十一条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县商务局应当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应急处置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

针对下列突发事件,县商务局应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商品的市场供应:

(一)发生地震、泥石流等局部性地质类灾害,要重点做好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防寒衣被、照明用品、帐篷、净水器、卫生清洁用品等市场供应;

(二)发生冰冻雨雪、洪水、干旱等大范围气象灾害,要重点做好耐储存蔬菜、粮食、肉类、鸡蛋、方便食品、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市场供应;

(三)发生群体性疾病、动物疫情等易扩散公共卫生事件,要重点做好卫生清洁用品、防护用品、粮食、食用油、食盐、畜禽产品、方便食品等市场供应;

(四)发生事故灾难,要重点做好粮食、食用油、食盐、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防辐射用品的市场供应。

第二十二条针对生活必需品脱销或价格大幅上涨的市场异常波动状况,县商务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二)督促流通企业组织货源,通过企业供应链采购、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三)开展紧缺物资跨区域调运,进行异地生活必需品余缺调剂;

(四)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后投放省级和中央级储备物资;

(五)当县内生活必需品储备量不足时,县市商务局可报请州商务局,迅速组织物资调配;

(六)定量、限量销售,或实行统一发放、分配;

(七)依法征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第二十三条针对生活必需品中鲜活农产品滞销的市场异常波动状况,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生产经营;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

(三)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加工规模,增加采购数量;

(四)指导有储存条件的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必要时建立临时性政府储备;

鲜活农产品出现严重滞销情形时,县商务局可倡导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采取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根据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的需要,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有权统一紧急征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对组织企业调运投放物资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进口商品企业的损失等,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第二十五条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商业网点严重损毁,影响市场供应的,县商务局应迅速组织建立临时性商业网点,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渠道畅通。

第二十六条市场异常波动消除后,县商务局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执行依据本预案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并上报州商务局。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商务局应就本次突发事件对相关生活必需品中远期市场供应的影响做出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后续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县商务局对全县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各乡镇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条县商务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供企业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县商务局建立全县市场异常波动举报制度,公布报告、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商务局报告市场异常波动隐患,有权举报不履行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举报,应当立即组织对市场异常波动隐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置。对报告、举报市场异常波动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可予以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县商务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州商务局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建议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漏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漏报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未按照规定完成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商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

(三)未按照规定履行市场监测职责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五)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六)对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督察、指导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的。

第三十三条生活必需品销售和储运单位及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根据情节,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警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市场异常波动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漏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监测资料的;

(三)购进、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组织货源等预防控制措施的;

(五)拒绝服从商务主管部门调遣的;

(六)拒绝、阻碍或者不配合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及监督检查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预案是巍山县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专项应急预案。

巍山县商务局根据市场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补充。

本预案由巍山县商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17: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水产品、食盐、食糖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或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应急工作。

1.3.2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一些原因造成大量市民短期内没有必要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需要立即处置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由事发地所在的市(县)区、乡镇、街道分级负责组织处置工作。

1.4.2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等应急准备工作,根据事件分类协同合作,参与指导、协助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1.4.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各有关单位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市场供应工作,建立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成立营口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商务局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局、市气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为成员。

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事件处置需要,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开展各项应对工作。

2.2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职责

2.2.1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指挥、协调应急响应处置行动,研究解决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重大问题,总结部署年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办理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2.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执行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指令,编制实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计划,收集、分析和发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信息,受理、处理市场异常波动的预警信息,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信息发布;建立健全应急商品投放网络,疏通供应渠道;做好蛋糕、面包、榨菜、矿泉水等应急物质的储备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应急商品的进口,负责向市政府和市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申请。

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保障应急商品的公路畅通,负责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工作中的治安保障,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维护供应场所治安秩序,打击造谣、扰乱市场、蛊惑人心、破坏社会稳定等不法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资金和市场供应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的合理安排和及时拨付。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粮油企业做好加工销售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蔬菜种植,畜禽养殖生产指导,稳定粮食、蔬菜、肉类产量,做好生猪屠宰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市储备粮、油的投放和市场供应,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稳定应急工作。

市市场局:负责应急食品安全监管。

市气象局:负责应急期间天气情况的预警预报工作。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制订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预案;负责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平抑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相关企业对其他地区的应急援助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3.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监测

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警信息监测体系,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预警监测工作,及时交流和发布有关监测信息。

3.2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3.2.1列入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范围的样本企业和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应准确、及时填报生活必需品价格、销售量等相关信息;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在较大范围内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等情况,应立即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负责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情况,对接报和掌握的市场异常波动预警信息,按规定报告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3.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商务局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

(1)发生地震、泥石流、冰冻雨雪、洪水、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群体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或动植物疫情,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3)战争、恐怖袭击等引发公众恐慌,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4)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出现抢购,导致生活必需品价格一周内上涨50%以上或出现脱销断档现象;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粮食主管部门发现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

3.2.3报送信息的内容包括:报送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事发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等。

3.3预警分级和发布

3.3.1预警级别

根据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预警分为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三级)、橙色(二级)和红色(一级)标识。

3.3.2可能发生三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市商务局应在核实确证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由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蓝色预警。

3.3.3可能发生二级、一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市商务局应在核实确证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属于二级、一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市商务局报请省商务厅发布橙色、红色预警。

3.3.4预警取消按照“谁发布、谁取消”的原则执行。

4.应急响应

4.1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按照事件影响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分为三级,本市发生的,根据发展趋势不会波及其他城市的市场异常波动为三级;二级、一级由市政府确定。

4.2分级响应

4.2.1三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市商务局启动应急响应,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4.2.2可能发生二、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报送市政府,由政府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并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市商务局服从市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调配。

4.3应急处置措施

4.3.1引导舆论。迅速采取协调新闻媒体、发送手机信息等措施发布市场供求状况,消除公众恐慌心理,正面引导生产经营和市场预期。

4.3.2保障供应。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针对生活必需品脱销或价格大幅上涨的市场异常波动状况,可采取如下措施:

(l)企业供应链采购。督促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2)区域间调剂。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稳定市场供应。

(3)动用储备。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后依次申请投放市级、省级、中央储备物资。

(4)申请组织进出口。当国内资源不足时,迅速组织进口或按照国家贸易管制政策规定限制出口。

(5)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

(6)依法征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4.4应急信息发布

各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会同新闻宣传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应急保障

5.1经费保障

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费用,各级财政应合理补助。

5.2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和交警部门应加大交通运输方面的协调,建立应急商品“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5.3治安维护

公安、市场、商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农业、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食品卫生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6.后期处置

6.1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有关单位做好评估、总结工作。

6.2奖励与责任

依照有关法规对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履行应急处置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予以行政处罚和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3征用物资的补偿

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市(县)区、乡镇、街道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对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产生的费用,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有关规定申报给予补助或补偿。

7.监督管理

7.1宣传

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对造谣、蛊惑人心者,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7.2监督检查

市商务局、市应急局会同市有关单位(部门)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名词术语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和饮用水等商品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态。

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范围的样本企业是指本地从事生活必需品经营,且有稳定的数据报送和信息员联络队伍的企业,包括超市、农贸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8.2预案修订与更新

市商务局应根据情况变化修订和完善生活必需品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市商务局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对本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8.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18: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霍山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运行机制,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省商务厅《安徽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霍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是指我县境内因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疫情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粮食、肉类、蔬菜、食用油、蛋品和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商务局会同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有关部门和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县商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保供准备,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日常信息收集、预警监测等工作,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

2.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2.1组织领导体系

县商务局成立霍山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王飞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郝浩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义林党组成员

汪保民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陈华龙党组成员、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

储晓兰总经济师

成员:罗会军办公室

倪克信物资商贸协会

汪莉执法大队

谢家雨外资外贸股

叶复春内贸股

张丽平电子商务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内贸股,汪保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复春同志兼任调度和信息员,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和资料报送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工作及时开展。

2.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指挥、协调应急保供响应,研究、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制定应急响应工作的.具体方案,协调县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3)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

(4)负责检查落实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情况;

(5)负责协调有关保供企业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货源,并迅速组织投放,及时平抑市场异常波动;

(6)负责与市商务局联系市级储备商品调运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对需跨市调剂时,请求省商务厅出面协调;

(7)研究、落实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有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3.监测和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监测

县商务局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测体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库,对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进行动态监测与分析,把握市场动态,及时反馈,科学预警。

3.2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县商务局负责督促保供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除做好保供企业信息监测工作外,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现有库存、本地生产能力、外地可采购能力)和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县政府。

3.3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企业应当在1个小时内向县商务局报告;县商务局在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立即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在2个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商务局报告,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同时应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报送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在市场异常波动消除前,县商务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警信号由县政府统一发布。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机制

本预案服从《霍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响应机制,为部门应急预案。县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同意,动用储备物资,实施价格干预,采取生活必需品定量或限量销售和临时市场管制。若发生重大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鼓励群众居家隔离的,需及时启动本预案第六项“居家健康管理人员生活必需品保障”应急措施。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县商务局通报。县商务局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同时抄送县直有关部门。

4.3指挥和协调

启动本预案响应后,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履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职责。

4.4新闻发布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遵守纪律的原则,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5.应急措施

5.1信息引导

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5.2企业供应链采购

县商务局督促保供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5.3企业应急生产

必要时,经请示县政府,由县政府授权,领导小组组织县生活必需品相关产业链保障企业开展应急生产,提供应急商品。

5.4区域间调剂

实行跨区域联保联供协作机制,必要时,经请示市商务局,从本市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县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对跨市调剂的商品请省商务厅出面协调。

5.5动用物资储备

必要时,动用县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县物资不足时,请示市商务局动用市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直至省、国家。

5.6调控进出口

当国内货源不足时,请示县政府,由县政府授权,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迅速组织相关企业进行进口采购或控制出口。

5.7定量或限量销售

情况特别严重时,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对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5.8依法征用

情况特别严重时,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6.居家健康管理人员生活必需品保障

6.1应急要求

当出现类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鼓励居民减少出行,避免集聚甚至居民居家隔离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积极引导居民利用互联网,使用电商采购方式,线上线下结合,足不出户购物,推行居民生活必需品无接触错峰配送保障方式,解决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

6.2支持电商对接

县商务局积极鼓励、协调承担生活必需品商场、农贸市场、平价超市等通过微信、APP商城,或与美团点评、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对接。电商企业要对商家从商品保障、线上运营、履约配送等环节积极支持生活必需品供给,最大限度提高居家健康管理效果,减少集聚和密切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6.3提高配送效率

鼓励快递企业、外卖配送平台、商贸企业自有配送力量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无接触错峰配送服务,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避免取货集聚。

6.4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

建立外地支援生活必需品交接地点和应急投放点,我县外地支援生活必需品交接地点设在县老体育馆(衡山镇南岳东路2号),商务局联络人叶复春,县文旅局联络人程冰、陈庆侠。各乡镇、村、社区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属地政府负责组织保障生活必需品保供重点企业集中配送物资到乡镇、村、社区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由此安排工作人员,负责管辖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无接触配送。

7.应急保障

7.1物质保障

指导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积极利用其供应链渠道优势,积极组织货源,加大日常备货,保持一定量的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畅通供货渠道,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做到应急需要时有储备、有货源、购得进、能配送,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主要商品不脱销。

7.2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居民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快速通道”,交运局联络人翁元森,确保应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

7.3治安保障

联系公安、市场监管、发改委等部门加大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依法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8.应急结束

8.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县政府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领导小组通知有关单位。

8.2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县商务局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县政府,并通报有关单位。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调整、完善、修订工作由县商务局负责。

9.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商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9.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19:市场供应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市场供应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根据市商务局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4、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林场(所)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林场(所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区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市里的部署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信、监测预警等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

成员有:经科贸委、计统局、工商局、公安局、财政局、区委宣传部、交通局、农委、畜牧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等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经科贸委。

2、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的责任: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研究、落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3、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经科贸委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做好肉类、食糖等商品的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调入与进口。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计统局和粮食局负责粮食、食用油、食盐的投放和市场供应,组织粮油和食盐销售工作。

物价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和预警,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按市里的要求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合理费用及时拔付。

农委和畜牧局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应急农产品、畜产品的供应,并负责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理食品污染及危害人体建康的事件和医疗救治,并负责对食品流通及生产经营的卫生监督管理。

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督和检测,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生产领域的`生活必需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流通领域生活必需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强制性认证、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及棉花、毛、蚕丝、麻类纤维等商品的质量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预警信息监测

经科贸委(商务局)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测体系。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实施信息报送制度,检测范围和报送时间由经科贸委(商务局)确定。物价部门要深入当地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

2、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确定预警分为2级:红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3、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定及预警发布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机制和程序

粮食、食用油、食盐的应急工作,由计统局、粮食局会同经科贸委(商务局)等部门按照《**市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属于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

2、信息共享和处理

区政府接到生活必需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市商务局通报。

启动1级响应后,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报有关部门。

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启动Ⅰ级响应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区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等通报和公布。

3、指挥和协调

现场指挥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建立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商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机制。

4、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5、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部门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品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6、动用储备

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区的储备物资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市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7、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8、依法征用

政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五、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商务主管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商务局。

六、应急保障

1、物质保障

应建立与本地区市场相适应的地方储备制度,农业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2、资金保障

对于按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拔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由财政合理补助。

3、治安保障

公安、工商、质监、物价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七、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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