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读后感10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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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读后感1000字作文

篇1:《故乡》读后感1000字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杀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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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迅故乡读后感1000字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篇3:鲁迅故乡读后感1000字

鲁迅故乡读后感1000字

鲁迅《故乡》读后感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篇4:故乡的读后感1000字作文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完了《故乡》,但我心中的波动并没有结束。那天放学回家后,我想起房间角落里有套世界文学全集,便到书架上去寻找。很幸运,在书架尽头翻出了一本已经发黄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及其它》。我立刻抽了出来,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

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故乡》一文。我翻到《故乡》那页读了起来。文字虽然和课本中的完全一样,但重新阅读一遍,却产生了一种与读课文时截然不同的、新鲜的感觉。

篇5:故乡读后感的作文1000字

故乡读后感的作文1000字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篇6:故乡作文1000字

故乡作文1000字

背井离乡好几载。多少个日夜,在这个喧嚣纷乱的城市,一颗孤寂空虚的心一直陪伴着我。这个夜晚,斗转星移,暗自神伤。我一如既往的过着枯燥,乏味的生活。飞转的车轮载不走我对家乡浓浓的思念,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那里有我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有清新的空气。 我的故乡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座落在一个小乡村里。从小到大,那片土地上留下了我深深的足迹。浓浓的乡音乡情在我脑际呈现。

儿时,我骑牛看蓝天、白云。观云卷云舒、赏日出日落、经春华秋实。和村里的.朋友一起玩耍,捉蛐蛐、丢沙包、捉迷藏,总是会玩得不亦乐乎!

闻着野花传来的阵阵清香,令人心旷神怡,情不自禁的放声高歌,“太阳出来爬山坡,爬上山坡想唱歌,歌声唱给妹妹听啦!妹妹听了笑呵呵!”一曲情歌在山谷中久久回荡。那个幼稚的心灵根本不懂得那歌的真正含义。天真灿漫,纯洁无暇。就像莲之说:“出淤泥而不染”,一朵未经人世染指的清莲。

房前的果园,种满了杏树、李树、桃树、梨树,还有樱桃树等。到了春天,争鲜斗艳,一阵微风轻拂,清香四溢。放眼望去,一片花红柳绿,真叫人赏心悦目。

夏天的晚上,躺在院子里,看着天上蒙胧的月色,数着满天的繁星,偶尔有流星划过长空,便赶紧闭上眼睛许一个愿望。还有苂火虫忽闪忽闪的飞舞。听着稻田里,青蛙呱呱的叫声伴随着知了的声音,在狂野中肆意的欢狂,让我陶醉在不眠中。

十月金秋,金灿灿的稻谷随风起浪,不远处的枫叶,迎风飞舞,达成归根的夙愿。树林里铺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踩上去格外松软,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听上去格外清脆,悦耳。再看夕阳下的景致,更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冬天,开始孕育来年希望的曙光。

在这个清贫而又和谐的家里,我快乐地成长着,无忧无虑,没有世俗的纷扰,没有尝受酸甜苦辣,久别故乡的凄凉.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总会让我思绪难平,一切尽在不言中........

每当在我遇到困惑的时候。恨不得马上打上背包踏上归途,钻进母亲的怀抱诉说衷肠。然后与她同眠。醒后所有的不快都烟消云散,付之东流。

故乡啊!这份与生俱来的浓情,怎能不让我怀旧。那里有生我养我的父母,那里的一草一木,在我脑海里根深蒂固,儿时那些欢声笑语将伴随着我一生!

篇7:故乡-1000字作文

故乡-1000字作文

江南的雨季总是绵长的,似乎积蓄了一个冬天的干旱,只为了这一刻的爆发。稀稀沥沥的小雨下了半个月,空气中总黏腻着温热的湿意,和着细碎而连绵的小雨 ,古书中说,这叫忧伤,也只有这一刻,有那么一点像是传说中的江南小镇。

爷爷奶奶家的小巷,似乎是一个独立的时代,不管外界繁华暄器,它独自绽放在民国2的记忆,厚重的青石板,破旧的砖瓦房,以及长满青苔的小路,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一种美,叫做泼墨山水画,可小时候的我,总是嫌弃那里脏,家门口有片很大的空地,爷爷说那是货场,或许就是货物中转站吧,我总是在那里看见堆积如山的煤,“爷爷,那是不是从地下挖出来的?” “这哪有煤可挖啊,是从外地运过来的!” 爷爷总是说得好笑。我呢,也是似懂非懂。记忆中还有长长的.铁轨,通向很远很远的地方,枕木周围是金黄的油菜花,顺着铁轨的方向向远处蜿蜒而去,满地金黄,铺陈出一条长长的地毯。我喜欢在铁轨上蹦来跳去,顺手摘一路的油菜花。

我楞了楞,货场是什么时候被拆掉的呢,连我自己记不得了,2忽然有那么一天,再也听不到火车的轰鸣,忽然不见了满地的油菜花,我还小,不懂什么叫不舍,什么叫离别,只是常常问爷爷:“你为什么不带我去货场玩了呢?” 爷爷也只是笑笑:“我们不去货场玩了,带你去很远的地方玩,好不好?” 家里有辆破旧的自行车,爷爷从来不上锁,随手把它放在墙角,或是放在阴暗的楼道里,我好像是忘了问他,为什么这么随意。爷爷骑车,我坐在前面的横杠上,老自行车吱吱呀呀,运载着我们向前去。“爷爷,去哪儿呀?” “城里。” 城里具体是哪呢?记不清,只记得要骑很久,老自行车要叫很久,爷爷才会对我说:“到了。” 于是,城里就代表了遥远而神秘的地方。那时候,街上只是很安静,没有那么多的汽车,没有那么多的人。城里则很热闹,我们在那里,买上一串冰糖葫芦,总是吃不掉,可每回都要买。

远处,机器的轰隆声,挖土机的声音,不绝于耳,片刻不歇,离家不远的空地上,正在施工,那空地本是一片荷塘,满地的碧叶荷花,蜻蜓翩然飞舞,而如今,已不见了那片“接天莲叶无穷碧, 映日荷花别样红。” 盛夏时节,本应是拥有满地的烂漫绚丽,却已是无影无踪。

一如承载了我童年的地方,也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像是当初没有出现。青石小路不见了,货场拆了,自行车卖了,那些模糊的、片段式的记忆,我在有时,甚至会怀疑它们的存在。我一直在我的故乡啊,从未离开,却已快分辨不出它原来的模样。现在的我,常常在故乡,怀念我的故乡。

篇8:故乡1000字作文

故乡1000字作文

“我要我要找我爸爸,去到那里也要找我爸爸,我的好爸爸,没找到,若你见到他就劝他回家……”唱着这首歌,我仿佛看到女校长飞扬的神彩。而现在,却觉得,再怎样唱,还不如那时咿咿呀呀来的好听。

那陈旧的记忆虽已逝去,去永远刻在了我的心中。

我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和母亲站在大桥上,我低头向下看,有些眩晕。母亲的手指穿过这大桥,穿过桥下清澈的河流,缓缓地,缓缓地,就像桥下缓缓流着的河流一样,就这样指向河的对岸。“晶晶,瞧见了么,你以后就要去那儿上学了,那可是我和你大一的母校呢。“母亲的声音有些颤抖,却也掩不住那缓缓流露出来的依恋与自豪。

故乡的土地上,有一棵不知名的草,却深深扎在你心中

我的天空中,许多云儿飘呀飘,他们在走呀,他们在变呀,可在我心中,他们只有一个名字,那就是故乡。

我是一个喜欢幻想的孩子

我常常幻想着,幻想从那故乡的云里飞出一群蝴蝶,他们盘旋着,最终掠过我头顶,带我重新回到那片故土。

我思念,那曾带给我无数美好的地方——董家河

妈妈说,那是个在山沟里的矿井

奶奶说,那是个即将破产的矿井

可是,即使这样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在我心中总是那么美的啊!活了十三年,我还从没见过比她更美的人或事呢!

直到那天,隔壁班一个男生给我送卷子。他说他是我在董家河时的同桌,虽已不记得他,但在他说这些时,我的心被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好像是心底最柔软的东西从沉睡慢慢醒来了呢!但这并不妨碍我们重新成为朋友,我对于他有着一丝好感,毕竟是在故乡的孕育下从孩童成长为少年的呢!

于是,我回去了,不,应该是回归。这五年来,为什么不回去看看呢?五年了,真的很久了。

我来到董家河,她变了,她变得让我一点都不认识了。继而,我去了学校,兴许他没有变,这样想着,不知不觉便来到了崎岖的山区,我们的小学便屹立在前面。那天的太阳很毒,刺得我睁不开眼。想要拍张照,手机却只反射出自己眯着眼的样子。我推了推紧锁的大门,也许是心存侥幸,可这却让我失望了。紧跟着锁了的还有我的希望、我的热血、还有我似火的心!那一刻,我似乎听到我本就受伤的心在撕裂者,也仿佛看到我的.希望像泡泡一样破灭,我的心在流血,血流成河。

我想起许多事来,我记起女校长给我们堆了一个很大很大的雪人,让我高兴了许久,我记起孙刚刚的嗓子很哑,我宁愿捂着耳朵唱,也不愿听他唱歌。可是,就像现在,我想要去慢慢品味他的歌声时,却再也听不到了。我记起数学老师给我们讲语文,我记起董家河学校一周评一次三好,我记起因打扫花园太久被数学老师罚站。可是这一切,我再也不会看到了,再也不会经历了,不会再重现了。

有些人离开了,还会回来,而有些人离开了,就这样永远的逝去了。

宋金星,知道么,我现在正站在大桥上看着那五年前曾让我眩晕的河,我像多年前母亲缓缓地指想河对面时一样指向我们的小学,而我,也像多年前的母亲一样,“哥哥,看见了吗,那儿是我的母校呢。“哥哥望着我指的方向,“你很爱她对不对“

是不是哥哥也从我颤抖的话语中听出了我对她的依恋与自豪?我却不得而知。

篇9:故乡作文1000字

我有两个故乡,一个是宁波,一个是临泉。

我在宁波出生,喝着那儿井里打的水,吃着那里土长的粮食,在江南小巷里穿梭在弄堂里,听着有韵味的口音。也是梅雨季节顶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去上钢琴课,在厨房看着窗外如幕如雾的大雨和妈妈包的粽子,挨家挨户地偷偷拔一根家门前挂着的艾草,嗅一腔清漾。

其实宁波也不是很好,一发大洪水,就被淹的小学,连月不干的衣服,楼下夫妻日夜的吵架声,父亲几天不进家门的冷清,但并非只有美好的记忆,才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我的笑声和我的泪水都在这汇成了一处小水洼,再大的洪水也冲不走。因为那片水洼在我的心里是一处汪洋。也许在多年以后时间会将它蒸发,最后的最后它会凝结成一粒钻石,依旧无比珍贵。

六年级的时候,搬了一次家,从王家搬到畈里塘,电视机还搬坏了。但我很兴奋,新家时用实木楼修的地板,用朦胧的小吊灯装饰的厨房,有全身镜的洗手间,一面墙的衣柜,有罗马柱的阳台,光洁明亮的落地窗和王家总是阴冷潮湿的水泥地不一样,新家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

但却不知为何,我总是在放学后,偷偷去王家的一片废墟里企图找到以前的痕迹,可是座座山一样的瓦砾总是在阻碍我的脚步,当我终于翻越了高山,磨破了手脚来到那塌陷了一半的房子前,看到被罚断的大杉树,我的眼泪一点一点地流进心里的汪洋。我知道善良的瓦砾为什么不让我来到这了,那些看着我从步履蹒跚到疾步如飞的草木砖瓦们,一定不愿意看到我在他们的身旁嚎啕大哭。我翻过了瓦堆,再也没有去过。回到家后,妈妈用温暖的毛巾擦我的手,爸爸依旧不在,他就这样在的童年了缺失了。

新房子的装修好看,价格自然也好看。妈妈不得不接手家里的生意,我还是见不到爸爸的身影,这个家的一切仿佛都与他无关。我每次都小心翼翼地调节自己的心绪,不被妈妈发现,怕妈妈担心。

房间里庄严大气的钢琴,油光发亮的红木,调皮可爱的双人床,毛绒绒的玩具,都显得了无生机,想要让人逃避。于是我总是把房间弄的一团乱,衣服随意扔在钢琴上,书本散乱在地上,也许只有在这样的一个无声的喧哗的世界里,也才一个完整的我。

再后来啊

爸妈之间连仅剩的争吵都没有。这个大大的家,装不下一个小小的我,空出来的就用无边的寂寞来填充。我和慌,空空的,什么都抓不住。我想找到那片海,让它成为我的寄托,包裹我,才发现,原来填充孤独的还有一点一点的水。当我想把心放在海里时,它已经变成了一粒小小的钻石,只能让我收纳它。

之后的之后,我和妈妈回到了临泉,妈妈说我的根在这里。我想妈妈也是想回到这个地方的,来治愈她伤痕累累的心。与她而言,宁波是一个伤心地。与我而言,宁波是丢失爸爸的地方。

老家的月,挂在树梢,洒下一缕缕月光,月光下妈妈,温和了许多,我想:也许我能把月光扎成一朵花,送给妈妈,共同找回那丢失的故乡。也许那月光会酿成一杯杯酒,酒香飘向远方,迷失的人会闻到家乡的美酒。

篇10:故乡作文1000字

在《故乡》这篇充满所谓诗情画意的小说里,我们看到一个天真烂漫、聪明而又机智的少年,终于为种种可诅咒的压榨所歪曲,所毁灭了。在这篇小说里,作者把少年的闰土看作是自己最亲切的朋友,的确,这个少年的朋友有着“无穷无尽”的丰富而瑰丽的生活知识,这正如鲁迅所说,这“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这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少年,在人民的海洋里有着无量数这样的少年,他们充满生气,充满劳动人民的温厚、纯朴的感情,这是过惯狭小、高贵而贫乏的生活的贵家子弟所梦想不到的。我们还记得,少年闰土说过,“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西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这里所体现的农民的充满诗意的动人的精神品质,怎么可以和那些高贵而其实是猥琐的老爷们的品质相比呢?然而过了30年,闰土便不是当年的闰土了,他和他的少年的朋友已经隔了一道高墙,他已经被剥夺了少年时代的天真无邪的品性,少年的闰土是一去不复返了。

也许这类事件在普通人看来是极为平凡的,但它却深深地刺痛了、激动了作者的心,并且当它在艺术上得到表现的时候,也以同样的程度刺痛了、激动了每一个善良的读者的心。

鲁迅绝没有小市民的多愁多情,没有小资产阶级的软弱和伤感,但正是鲁迅作品,却比所有他同时代的作品更能激动人心,这原因就在于鲁迅所表现的是真正深刻强烈的不可避免的历史悲剧。

旧制度不但毁灭了人的生活,而且毁灭了人,而人是一切财富中最可宝贵的财富。按高尔基的说法,“人”这个字是应该用大写的,提起“人”这个字都应该感到自豪的。这就难怪对人的受到蔑视以至毁灭,在鲁迅那里,正如在其他许多伟大作家那里一样,成了他激烈的抗议、憎恨的焦点了。

在鲁迅笔下,被压迫者们在生活的痛苦面前,大多数都不是逆来顺受,不是忍从的。他们简直没有一个是真正软弱的。他们的生活苦痛,结局悲惨,但他们都表现了劳动人民特别是农民所特有的坚韧的性格,他们都为了起码的生活权力付出了自己的全部智慧和精力,连后来“辛苦麻木”地生活着的闰土也没有例外。闰土的存在始终是厚重强大的存在。的确,人民是不死的,人民的深厚的潜力即使处在绝对劣势的情况下也不会完全泯灭,这点历史的真实,也许并不是所有现代中国作家都能领会,也许他们有些人只能以小资产阶级的感伤备至的心情来看待人民受苦的生活,但作为一个真正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的鲁迅,却把这点真实地反映出来了。

但在那个时代,在人民解放的历史条件还没有具备的情况下,他们的希望都终于破灭了。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悲剧。对于悲剧,在现代中国的作家里同样是没有比鲁迅能够更深刻、准确地加以表现的。

在这里我们看到往往作者越是展示人民的精神价值,人的才能、智慧,人的崇高的品质和精神力量的时候,便越是加深作品的悲剧的性质。正是人的精神价值在那个时代无可避免地受到冷淡、蔑视以至毁灭,深刻地激动读者,深刻地在读者心灵里造成受压抑的痛苦的感情以至永远不能平复的创伤。

篇11:故乡作文1000字

前阵子一部以美食为主题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在央视播出,使我不禁启开记忆,忆起百里之外“舌尖上的故乡”。

我的故乡湖北黄陂,古代称之为黄国,据说是花木兰将军的故乡。很普通的小村落,阡陌纵横,河汊相连,溢满江南水乡的宛然与灵动。这里的水,除了满足日常生活、浇灌庄稼外,还赐予了人们许多水乡特有的美食。

野k蒿,便是其中一种。k蒿临水而居,耐阴喜湿。阳春三月,乍暖还寒,它们见风便长。远远望去暗红茎杆,一丛一丛生意盎然。

k蒿打回来后,一般不能马上食用,要堆在墙角边沤上几天,每日洒上几遍水,约摸三五天光景,便长出白中带绿的嫩梢。去黄叶老梗,留翠杆新芽,掐成寸长洗净,再割上一些半透明腊肉切成丝,爆炒三五分钟起锅。

盘中k蒿略带几分苦辛的清香,托着腊肉积淀了一个冬天的醇香,让每个故乡人都会为之倾倒。可惜的是,随着周遭环境的变迁,如今野k蒿也越来越难找了。去年清明,小姨带表妹从城里来踏青,闲暇之余,三天时间竟挖来满满一大袋,大喜,不仅饱了口福,更是一解我的相思之苦。

菱角是故乡人再也熟悉不过的,生命力极强,几乎都是野生的。每到初夏,它们便会如约从水中发出来,那一根根源于肥沃淤泥之中的细长主根,便会如约托举起一个个菱叶盘子浮出水面,挤在一起,开出一朵朵小白花,衬着一塘一河的青绿,构成了故乡特有的旖旎。

常见人们站在岸边,将两根长长的竹篙伸入水中,轻搅菱角根茎,再贴着水面将它们拖拽上来。在锅中加姜蒜翻炒两三分钟出锅,吃起来也是清新得很,是故乡人夏天喜爱的下酒菜。

与菱角梗同生于水里的还有藕肠子,其实就是尚未长成的莲藕,因它前头有个像毛笔头的鼓包,我们老家一带都叫它藕簪。得到它一来你要会水,还要不怕冷;二来有时还得付出被长着硬刺的荷梗划伤的代价,更重要的是掏出一截藕肠子,实际上就会失掉一条藕,这是大人们最不愿看到的。

初夏午后,水还有些凉,我们几个便趁着大人们困觉,或去地里干活的当口,偷偷下到荷塘里,各自觅到一枚才露尖尖角的小荷,顺着荷梗一个猛子扎下去,一条白嫩细长的藕肠子便会从水底淤泥中抽出来,把它在水里摆两下,算是洗过了,便迫不及待地往嘴里塞,那满嘴略带水腥泥味的清脆嫩香,真叫一个爽啊……

我离开了故乡,三年前,我在省城武汉买了房子。居市区之中,高楼林立,但缺了许多故乡山村的灵气。每每静下来,思绪总不由自主地回到百里之外的故乡,那水、那田、那人……这些渐从我生活中逝去的故乡小菜啊,没有了你们,故乡的讯息又有谁人告知?我这游子与故乡之间靠谁来维系?我那浓浓的乡愁又该诉与谁听?

篇12:故乡作文1000字

回外婆家两三天,听说村里要搞拆迁,建商品房,大人们便都谈论起这事了。我听得不耐烦,便走出门。

乡村里永远都是美的、生机盎然的。夏天,门前的水稻青翠挺拔,稻浪翻滚连同草地,直到天涯。而水中,挨挨挤挤地长满了同样绿油油的浮萍,密得只要你将它拨开一个洞,便有气泡直冒上来。阳光爽利,天空明澈,蝴蝶与鸟儿们都慢悠悠地飞舞,各种颜色的蜻蜓栖在草木丛中。向村后走,能看见人家老房子上的飞檐刺向天空飘渺飞扬的云朵,夏末的景致竟有了初秋的意味。一只小猫趴在窄巷里,安然的表情同后屋的老太太一般;无论院中的还是路旁野生的花朵,在风中骄傲地抬头,宣告秋天的收获。

看着这一切,甚至还有更多的、我无法用文字描绘的,美好的令人不得不想回避现实。在我心中,最好的地方,一个是欧洲,一个是这儿。而这两者是不同的:欧洲是遥不可及的玻璃天堂,这里,确是实实在在的,有着温热的泥泞的,故乡。

故乡,多好的两个字。它们使我有坚定的温暖和勇气。故乡,就是你背后的一双眼,有期待,有鼓励,却没有拒绝。无论你何时回来,她都会给你一个栖息的港湾。她用安静的河水抚慰你,用明亮的色彩使你欢愉。她能让你平静,抚平你的创痛。即使我平时一直住在城里,但仍常回来,因为她就是这种神奇的力量,吸引着你,召唤着你。

躺在古旧的门板上,前门,后门开着,穿堂风一阵阵的,完全没有城市的喧嚣,屋后自家的平房,青砖黛瓦,镀上一层柔和的光,让我想起多年前一场秋雨后,雨过天晴,屋檐上滚落的水珠,流光溢彩的美丽。越过房顶的树中,两棵是屋旁的柿树,不知今年还会不会硕果累累?

房子是故乡的标志,也是回忆的住所,它溶于房子的每一个角落,就那么自然而然,如同雨落在潭中一样。如果房子不在了,故乡完全就变了样,变得不再是我脑海中一样――我不敢想象――那是不是回忆也销声匿迹了?

故乡,故乡就是你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她是你的血源,你的根,你生命最初开始的地方――或许那时候还是个模糊的,混沌的梦境,像隔着面纱的轻柔的挥手。那么多那么多的诗篇里都写到了游子、故乡。但,游子只是与故乡相对而言的,若没有了故乡,或者说,故乡仅留下了一个地名,那我们岂不是成了没有了根的浮萍?我原以为自己会是一直拥有故乡的,今天才感觉到,她竟是那么脆弱,甚至很快就会脱离开来,成了流离失所的故乡。

故乡啊故乡,不知是否多年以后,你留给我的,只是这十多年的仓促的、为数不多的片段,残存在脑海里,不断不断地成了苍白,就连记忆,这座最牢固也是最脆弱的桥,也是无法带我回到属于你的彼岸?

篇13:故乡作文1000字

过去,故乡的人们都爱种树。那些树又高又大,在夏日,远远地望过去,村子就像是一片森林,树的浓荫把那些低矮的房屋遮得严严实实,一座也看不见。

乡亲们种那些能长成又高又大的树的原因,主要是为了能够在盖房子、打家具的时候就地取材,不用再花钱到市场上购买。各家各户在院子里最爱种的树有椿树、榆树和泡桐树,间或还会有几棵枣树。榆树可以做房梁,椿树是做家具的上等材料,泡桐树材质又轻又软,可以做家具的装板。那些杨树、洋槐树等都是种在大路的两旁,或者是水塘和小河的堤岸上。

“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门前不栽‘鬼拍手’”、“院不栽桃”、“家家有榆”等,是大家坚持的种树习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矩,我也只知道个大概:“桑”与“丧”谐音,大家认为门前有“桑”,是一种大不吉利;“榆”与“余”谐音,图个吉利;“鬼拍手”指的是杨树,因为那些杨树只要有一点儿风吹过来,就会“哗哗”地响个不停,在夜晚常常搅得人睡不好觉;至于院子里不种桃树,房子后面不栽柳树,我就不知道为什么了。

后来读到陶渊明的《归园田居》,有这样地句子,“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我才觉得大家的种树习俗应该属于地域性的了。从陶渊明的描写里看,一千五百多年前的晋朝,柳树可以种在屋后,桃树也可以种在院子里面。不知道现在的江西人种树是否也有类似的讲究。

对那些上了年头的大树,乡亲们总是充满了敬畏,谁也不敢轻易砍伐。这样类似的情感我在许多地方都遇到过,那些老槐树或是其他老树上面,“信男信女”祈愿的红色或黄色的布条挂得满枝都是。他们“祈愿”是为了寻求保护,乡亲们的“敬畏”却是害怕灾难临头。传说每一棵老树上面都会住着一位什么“神”或“鬼”,伐倒大树是等于毁了这些神灵的家,会遭到恶毒的报应。即使花大价钱请人砍伐,也很少有人敢做出如此“出格”的事情。

现在,人们盖房子已经很少用到木材了,全部换成了钢筋水泥结构。也没有人再自己请木匠打家具了,谁家想买家具都是到家具商场购买成品或是定做,那些家具的样式,比木匠们做出来的漂亮得多。每到春天,乡亲们还会忙着种树,不过都是一些新品种和经济效益好的树木。家家户户不再种椿树、泡桐树,甚至是榆树,一般都是种些低矮的果树;村子外面,一律换成了好卖的“速生杨”,十年一批快速地轮换着。那些原有的树木,大多都零零落落地自生自灭在最偏僻的荒凉之地。

故乡,依旧是那个故乡。那些树木也依旧郁郁葱葱,他们已经超不过楼房的高度了,那些白墙,那些红瓦,那些闪亮的玻璃窗子,在树木的头顶和身体间熠熠生辉,一派殷实富丽的景象。在这些温暖的场景背后,偶尔,我还会想起那些老树。在他们悄悄退出故乡土地的时候,我不会忘记他们高大的身影。我也祝福故乡的人们: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追求和幸福,希望他们也能像故乡的树木一样,活出属于他们这个时代的风采。

篇14:故乡读后感100字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篇15:故乡读后感100字

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情感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纪念他的故乡,但其实那故乡没有什么可纪念,结果是过去的梦幻为现实的阳光所冲破,只剩下了悲哀。但此外也有希望,希望后辈有他们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原文结末云:“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篇16:故乡读后感100字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篇17:故乡之旅作文1000字

今年寒假,我们一家一起回到了内蒙古。

记得我们回到内蒙古的那天,天色已是傍晚,天边那些淡淡的云絮在不知不觉中慢慢聚拢起来。我隐隐约约从聚拢的云絮缝隙中看到天是那么蓝,好美啊!是一种令人心旷神怡的蓝。远处那一座座蜿蜒起伏的大山,看上去是那么高大、雄伟,像铜墙铁壁护卫着这片大地。

下了火车,我感到一阵寒风扑面而来,令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那风呼呼作响,令人害怕。天空中还不时飘起了雪花。这时亲戚朋友都来接我们回家,大家都抢着帮我们拎行李。再次重逢,不管刮多大的风,我们都感到无比的激动和高兴。

一回到家,我就觉得暖洋洋的,原来是开了“热空调”。这是一种把暖气放在地砖下的取暖设备,这样家里会有温暖如春的感觉。我在外婆家发现了许多花,里里外外数了一下,一共有17盆花花草草,有仙客来、仙人掌、铁树,还有一些我叫不上名字的花草。我还被其中的一盆仙人掌刺了一下,疼了好久呢!

最令我开心的是,在外婆家每天都能吃到美味佳肴,如奶豆腐、不含任何添加剂的牛奶、奶茶,还有我最喜欢吃的涮羊肉。说起涮羊肉,那可是我百吃不厌的好东西,我真想把它带回昆山,天天饱餐一顿。

在内蒙古的那几日,我们还抽空去了草原,它有个美丽的名字,叫“黄花沟”,总面积为600平方千米。一到夏天,那里会开满黄色的小花,像一只只蝴蝶点缀在绿色的草地上,非常漂亮,因而得名“黄花沟”。可是在冬天,由于太冷了,花都被冻死了,所以没有夏季那么美丽。在那里,我又看到了一座座巨大的风车,那是风力发电机,草原上的风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所以这是一种很好的环保设施,用它来发电可以节省多少煤啊!

来到草原不骑一骑马那是最可惜的了。所以,我的手虽然快冻僵了,但我还是请求妈妈让我骑一下马。妈妈说:“你又不会骑马。”我不服气地说:“不会骑可以学嘛!”妈妈听了觉得有道理,便同意了。于是我在牵马人的带领下,来到了一匹棕色的小马前。在牵马人的指导下,我一边拉住马缰,一边踏上了马蹬,用力一蹬就上了马背。牵马的轻轻一拍马屁股,马儿便撒开四蹄跑了起来。不会骑马的我吓得顿时尖叫了一声。这时只听见一声口哨传来,马儿跟听了命令似的,放慢了脚步,慢慢停了下来。接着牵马的人走了过来,带我逛起了草场。风在耳边呼呼地吹,好冷啊!我恨不得快点到达目的地。看着远处的爸爸妈妈躲在避风处,我都有点后悔,好在牵马的人也好像和我有一样的想法,他牵着马跑起来,我才很快地回到了住地。

这次的故乡旅行,令我流连忘返,因为那儿不仅有我的外公、外婆、舅舅及其他的一些亲戚朋友,而且还有与江南不一样的自然风光。我期待着下一次的内蒙古之旅尽快到来。

篇18:故乡·故人作文1000字

故乡·故人作文1000字

昨日草长莺飞之时,您伴我侧看风雨,细数花名;今日红霞漫地之际,我陪您慢走山径,品味花香。

——题记

年幼的我,一年里三分之二的时刻都是跟着姥姥度过的。乡村里,最为寻常见的,莫过于花草了。于是,每当姥姥忙完手上的农活,便会教我认些花草。烂漫的花草装饰了我的童年。“蒲公英,苘麻……”等无奇寻常的花名从姥姥口中吐出,便附上了几分独特的韵味。成为了我往后难舍的情思。

小时候往往一闲下来,我便会去田中闲逛,看刚冒头的幼苗,漫无目的地围周走上几圈,再陪姥姥说会儿话之类。每当我指着姥姥曾教我的花,说出它的名称时,姥姥脸上便会浮出些欢喜,眼尾都眯成一条细缝,口中不断念叨着诸如真好之类的词。我看着她笑,我学着,两颊的窝打起了旋儿……若是逢上她刚好忙完手中的农活,便又会教我辨上几种花草的别类。等到一切尘埃落定,天色便已不早了。莫约到了七,八点钟罢。黄昏在这不大的一方天地中晕染开来,给姥姥的身围附上了一层金边,她转身笑着看我,挽起我的手,牵引我回家。

我的记忆之中,姥姥多数是笑着的,唯有那次——姥姥大病初愈,面庞上痛苦的痕迹还未尽数消散。见着我来了,也没说什么,只是努力的牵动起嘴角。因是伤病的缘故,最后也未能撑出一个笑来。她紧紧地攥着我的手,隐约间,我似乎看到了一颗晶莹的泪。

那是已时懂事的年纪了,那颗泪宛若石子,在我的心湖中击开了层层难平的波澜。担忧也如野草,随即在心中肆意的疯长,掩下了其他的一切。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时不时去看望老人。

再往后见着的老人,眉间的病痛好像尽数消散了,见是我来了,眼又熟悉的眯成一条细缝,带起周遭的细纹,面上盈盈,和我话聊家中长短。闻着屋中漫散的消毒水味,我觉着有一种苦涩在心间扩了开来,我同她谈闲话,直至日暮时分。在这期间,她一直在笑,仿佛回到了幼时……

昏醒之间,余留几缕金光,还未逸散,明亮了这不大的一方天地。我扶老人去乡间放风,这是她一时兴起的愿望。扶着她细瘦的胳膊,我发觉,我的全世界竟是那么的轻。感受隔着衣物下不甚明显的温热,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慌袭了上来,我调整了一下发力点,以让老人站的`更稳些。我凝视着她描上了金边的侧颜,努力的描摹着她的身影,寻找着现今的她与我记忆里的她的相像。但一无所获。一簇花白在老人的发间尤其打眼,或许是记忆中镌刻的身姿过于硬朗,以至于我从未发现不同。又或是别的什么。

我不由得更小心了自己的动作,慢慢地挽着她走,这与幼时的场景重合了,只是人调了位置。踏上一道微斜的山径,一朵明黄,乍然出现在了我的视野中。我脱口而出了它的名字,姥姥唇间又漫上了笑意,我看着她,也随着笑。

夕日欲颓,稀稀落落几道月光泻了下来。三道,两道。缠着我与她,我压下了心中几度欲喷薄而出的海啸,偷偷抹下眼角存着的湿润,静静地描摹着我的全世界。

篇19:故乡情怀1000字作文

故乡情怀1000字作文

儿子中考后的第一天,我对孩子说,今天你在家好好休息一天,明天我带你回家看看爷爷奶奶(方言叫爹爹婆婆),我们每回家看一次爷爷奶奶,就少一次。孩子欣然答应。23日上午,我驾车两个多小时,于11:30左右回到了孝南区所属的一个小村子,回家看望八旬有余的父母。

我的这个小村子,其实是一个大家庭,都是一家人。父母很早告诉我,我的爷爷有兄弟五个(我记事时只剩下两位在世),我们都是他们的后人。经过父辈、我们这代和我们的下一代的传承,经过近一个世纪的薪火相传,目前我的这个小村子总人口数量徘徊在80人左右。我依然记得,在80年代中后期(当时我读高中)到90年代中后期,村庄虽小,但是在农忙季节,在田野上、水塘边、稻谷场等,到处是大家忙碌的身影。他们收割早稻、整理田地、抢插晚稻,还要把早稻用脱粒机脱出来,要赶忙借自然风扬谷并晒干。我利用高中放假的时间,帮忙父母做农活。上班后的头几年,我也一放假就回家帮忙做农活,八月底上班时同事说我又晒黑了一大截。可以说,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大限度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闲时大家在一起说说笑笑,一个大家庭,其乐融融。

随着中国打工潮的出现,我所在的.小村庄也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自90年代末起,众多20—40岁的青壮年,背起简单的行囊,北上东北、南下广东,打工学手艺。本来村庄的人不多,这样一下子安静了很多。留在村庄的多是老人、小孩,土地的利用率大不如前。最近十年来,我大哥逐渐把村子中无人耕种的土地也利用起来,他说,现在早已不种两季稻谷了,一是没有人手。二是太累。现在只种一季,并且不用手工插秧,一撒即可。也不用人工车水,用潜水泵抽水,收割也是机械。国家政策好,种粮还有补贴。但他担心的是依然没有人想回家种田。他说,等他们这个年龄段的人老了之后,动不了啦,基本上就没人种地了。

前几年春节回家,还可以看到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多数是“离土不离乡”。可这两、三年回家,就很难见到青壮年,甚至连他们的孩子也见不到。因为他们在镇上、或在县城购置了房产,不回家乡住了,他们“离土又离乡”。村庄的常住人口越来越少,只有几个老年人。在镇上住的,也就偶尔回来侍弄一下田地。照此下去,不久的将来,小小的村庄就只剩下十几栋瓦房(还有4--5栋小楼房,空着)在那静静地站着,默默看着即将荒芜的土地。这富饶的土地,养育了几代人,最终可能以荒芜、无人理睬而告终,让人伤心。我记得读高中时学过一篇散文,是秦牧写的《土地》,道出了在社会动荡的特别年代,人们只好背井离乡,远离故土,却“都习惯在远行之前,从井里取出一撮泥土,珍重地包藏在身边。他们把这撮泥土叫做“乡井土”。试想想,在一撮撮看似平凡的泥土里,寄托了人们多少丰富深厚的感情!”

大哥大嫂知道我要回家,准备了几个好的菜,当然我们最爱吃的还是农家菜。这几年来,由于父母行动困难,每次回家看望父母,我总是在大哥大嫂家吃中餐。这次回家,由于孩子一起回家,他们很高兴,尤其是我的父母。以前平时每次回家,父母总要问小孩为什么没有一起回家,我说他在上学,没有时间。这次,我带着孩子,姐姐也回了娘家,与父母一起聊天,倾听他们唠叨一些事情,他们就知足。父母不会计较你带不带东西,带什么东西。他们在乎你回来的次数和时间,常回家看看,多陪父母就是最好的尽孝。

和父母聊天后,我又带着儿子在田野上走走、看看,让他多看看农村的自然风光,多接接地气。

每次走之前,大哥、老姐总会让我带些菜、蛋、油之类,这些天然的食材,是无法在市场上用钱能买到的。这既是亲情的载体,也是牵挂的体现。故乡,家人,你无论走多远,永远是你思念、牵挂的地方;也永远是你思念、牵挂的人。

篇20:思念故乡作文1000字

思念故乡作文1000字

第一篇:思念故乡

我的故乡是唐山。在那里,我度过了学龄前幸福时光。上学后我就离开了唐山。我如今已是特区的一名中学生了,逐渐长大、逐渐成熟。这要感谢故乡赋予我对生活的热爱。几天前,姑姑从唐山寄来了一封家书,说唐山又盖起了许多新楼房,并让我们回故乡看一看。这不禁又勾起了我对故乡深深的思念之情。

离别故乡几年了,它的容貌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巍然屹立的抗震英雄纪念碑,曾震撼了我稚嫩的童心。它记载着英雄的唐山人民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业绩。儿时的我并不懂得纪念碑那深刻的内涵,但那宽阔的广场、高高的纪念碑以及碑底那一级一级的台阶,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至今记忆犹新。

还有那远离厂区的生活小区,一栋栋整齐的楼房,一条条宽阔的街道以及街心花园里的山楂树、柿子树,同样让我难以忘怀。尤其是小时候姑姑常常带我去游玩的还乡河公园,在我印象中,这里的傍晚是最美丽的,夕阳在天边映出一片红光,地上的野草沐浴在一片和谐的阳光下。河面上还有几只小舟在慢悠悠地漂行,岸上那绿色的小树林,到处闻到知了的叫声,仿佛奏起了一首温馨的乐曲。

在故乡这座地震后新建的城市中,还有一片属于我的小天地,这就是老家楼下的一块几丈见方的空地。这片空地曾是我和小伙伴们跳皮筋,踢沙包的地方,曾是我们追逐嬉戏的地方。这里没有绿阴遮掩,没有风景陪衬,有的只是蓝天和白云。正是这永恒的天空,记下了我童年无忧的笑声,记下了我童年无限的快乐。

我怀念故乡,那割舍不断的故乡情时刻回荡在我的脑海里。我怀念故乡的一草一木,更怀念故乡的风土人情。街头巷尾有酸甜酸甜的冰糖葫芦,栩栩如生的瓷娃娃,还有别具特色的糖人。最精彩的还是正月十五的花灯和同楼王奶奶的剪纸。

每到正月,还乡河公园门前就摆起几里长的花灯:有鲤鱼的、有白兔的、有老牛的,还有大老虎的;也有许许多多人物、花草的灯笼。这些花灯全是手工制品,以细竹为骨,裱糊彩纸,原料简单,但个个精细漂亮。夜幕拉下时也是灯市最热闹的时候,几千盏花灯连成一片,闪闪的灯光映在还乡河上。

微风掀起细浪,反射出一片耀眼的'光。小时候我总爱跟着慈祥的奶奶,来这里看灯。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沿途看看这个,摸摸那个,兴奋异常。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灯,再挑上一件最喜爱的让奶奶买下,然后兴高采烈的挑起灯,一路欢天喜地蹦回家。

邻居王奶奶的剪纸着实钦佩。王奶奶是一位从旧社会过来的老艺人,没有什么文化,更谈不上对艺术的高深研究,但她那精湛的技艺和朴实的作品深受大家赞赏和喜爱。她在家时,我经常搬来小凳子坐在她的身旁。只见小剪刀在王奶奶手中左曲右转,似水中游鱼,自在轻盈。不一会儿,一幅佳作就完成了。

这时,王奶奶就会摘下老花镜,先让我这个不懂事的小观众对她的作品欣赏一番评价一番,然后再剪一幅小作品作为我这位“忠实观众”的奖赏。直到现在,我还珍藏着王奶奶送我的一套剪纸,每当看到这套剪纸,便又勾起我那浓浓的故乡情。

美好的岁月流去了。但我仍然怀念它,怀念它似母爱般的温暖;怀念它如露珠般的纯真。啊!美丽的故乡,门前的小天地,慈爱的亲人……这一切的一切,凝洁成我那割舍不断的故乡情。

篇21:清明故乡1000字作文

清明故乡1000字作文

清明故乡1000字

放清明假,我回到了故乡。一走进大山,迎面而来的是大片大片的香樟林,伴着清新的香樟叶味道,沁人心脾,令人心旷神怡,远远没有街上那么喧嚣、嘈杂。

回到老家,第一件事就是到奶奶的坟前,向她诉说着这段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她是一个永远的听众,总会倾听着我心底的声音。有一霎间,我仿佛觉得她就在我的眼前,像小时候一样,抚摸着我的头发,亲昵地叫着我的小名,脸上还挂着笑容。可这一切都早已不复存在了。我长大了,没有小时候那么任性了,变得更成熟、更稳重了。我清楚的知道,我们再也回不去小时候了,再也不会有那样天真、无邪的笑容了。经过时间的推移,一切都变了。当我把这些诉说给奶奶听时,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欣慰感,就像某种情感得到宣泄。

奶奶啊!你就这样长眠于地下了吗?我真的无法再见到你了吗?当然,这个问题对于一个活着的人来说,也许会有一个满意的答案;但是对于那些早已逝世的人,这只是一种倔强的表现,无谓的坚持罢了。很小的时候,奶奶就不在了,当时还年幼,以为奶奶只是出去旅行了,会回来的;但是至今我才明白,奶奶永远也不可能回来了,她永远的离开了我……

不知怎的,思念她的情愫从来没有这样强烈过,才发现自己是如此地爱她……

我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一切。以前总是以为农民很傻,一年四季都在劳作,其实他们是为了让自己的子女过上幸福的日子,不要向他们一样,一辈子都走不出大山。坐在家门口,望着明朗的天空,觉得心里好舒服,仿佛镇上的天空从来没有过我这样的感觉,他像一个恶魔,仿佛就要把我吞噬掉,吞噬掉我的快乐。不否认,我排挤镇上的生活。相比之下,乡里的生活是宁静的、清新的,给人以一种硕大的`安全感。

放眼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刚刚吐出新绿的香樟树,在一片绿色之中,冒出零星的红,也许这就是文章中所说的“万绿从中一点红”吧!一阵微风吹过,又是樟叶的味道,他令人陶醉,他令人神往……天空中不知什么时候早已压满了乌云,可是乡村依然是那么宁静,只有流水的声音“哗啦啦”地响着,时不时还传来几声犬吠。吹风了,吹的门前的树木哗哗直响,风与树奏出了一首优美的协奏曲。

开始舍不得这里了,跌宕起伏的山峰就像在诉说着人的一生,时而高峰,时而低谷。可每一座山的最终点都是山峰,没有例外。当你爬上这座山时,你可以自豪地回头看看,自己所走过的路是多么漫长,自己所经历过那么多,有那么多的困难都走过了。其实山脚与山顶只是一步之遥,重要的是你怎么去迈出这一步,是走上去,还是留在原地,这只是你的一念之差。

如果你厌烦了,可以试着到乡间来走走,沁人的花香也许会消除你的忧愁;如果你快乐了,也可以到乡间来看看,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的美好,多么的令人难忘。

清明,我的故乡。

篇22:故乡纪事作文1000字

故乡纪事作文1000字

我深爱自己的家乡――三泖九峰间这块神奇的土地。然而我不想以空洞的言辞矜夸家乡“地灵人杰”、“秀甲天下”,虽然她确实是一幅刻在我心中的山水长卷,虽然她以“江山代代人才出”的人文奇观令我肃然。

我常常荡舟于烟波浩淼的三泖之间,当东西两条泖河穿越过万顷良田在汤村西南合二为一的时候,河面徒然宽阔起来,而两泖交汇时留下的圩地,恍若漂浮在大海中的一叶绿舟。圩地上有唐代建造的泖塔,虽然带着满身斑驳的岁月印记,却依然英姿焕发,把自己秀丽的身影倒映在澄澈的河面上。我忽然记起了明代文学家莫是龙的赞词:“水院结庐,身如御虚,金碧映发,光芒射人,极尽游之兴矣。”我极力想象着当年泖河边上的繁华,这里肯定有过商贾行旅云集,文人墨客荟萃的盛年。早就听说离此不远有个水下奇城,是沉于水底的秦朝“由拳县城”,这里的不少居民行船经过时都见过,规模很大;还有好奇的人下水到过该城的城墙呢。但十多年前市博物馆在此发掘出的大批新石器时代及商周时代的文物倒是实实在在的事。

在“蟹舍鱼罾处处多”的泖河船上,一边从岸上的田园景色中寻觅古人的遗踪,一边呷着陈酿老醪,品尝着膏肥黄厚的泖河大蟹,怎么说也是件回味隽永的.乐事吧!

我又常常漫步于绿树赭壁的九峰之中。这是上海地区绝无仅有的一带山峦,最西面的山峰便是王安石吟咏“玉人出此山,山亦传此名”的小昆山,西晋时的大文学家、书法家陆机、陆云世居小昆山,被世人誉为美玉,就有了“玉出昆冈”的典故,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亲笔题词;而山间的那宋朝文化大师苏东坡手书“夕阳在山”的石勒条幅也证明着小昆山足以倾倒名士的身价。由全国试点小城镇丛起的小昆山镇,那一座座高楼,挺直地耸入蔚蓝的天空中使人联想到山水画时的新城景象,联想到拔地而起、动人心魄的高速发展的标志;那功能齐全,美丽大方的小城镇,是未来小昆山的象征。

孕育了松江画报的横山山水,以天马佛光和护珠斜塔著名的天马山,因元末明初仙人彭素去隐居山里而称“神山”的辰山,耸起于平原村古文化遗址之上的机山,相传干将试剑裂石的北竿山,又名玉屏山的薛山,都是令人流连忘返的好去处。当然,沪上最享盛名的毕竟还是佘山,康熙南巡时,最爱这山里的兰笋。我上佘山,当然不为食后齿颊留芳的兰笋和洗心泉水佘山茶,徜佯在修竹夹道的山径上,耳际奔涌着不息的松涛,眼前隐现着丛绿之中的塔、院、楼堂,真有一种宠辱皆忘、与世无争的悠闲和清静。

我的故乡----三泖九峰的美丽身影,我的身心全都陶醉了。当我默默地站立着,袒示着的是那生态的生命。

终于,我找到了一种对应,一种出乎现代人意想之外的文化与名胜的对应。

篇23:后回故乡作文1000字

家是小草依偎的大地,家是雄鹰飞翔的蓝天,家是溪水奔向的大海……家更是那游子魂牵梦索温馨宁静的港湾。白驹过隙,转眼间,二十年的时光飞逝而去……

——题记

仰望那轮明月,清新透彻于绿叶之间,投下一片轻纱似的朦胧。轻轻吟唱着《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几颗冰凉的液体滑过我的眼角,我知道,那是泪,思恋家乡的泪。倒映心中,又是星辰推开了阴霾的窗,霎时间,流星滑落……

故乡,阔别了二十年的故乡,如今怎样了?那破旧的五进老屋,那青砖黛瓦的马头墙,那泥泞蜿蜒的羊肠小路,还有那青石桥旁青青地杨柳……当飞机降落在村庄旁时,眼前的景象让我呆住了:这是我日思夜想的故乡吗?超市、医院、学校一应俱全。再看那五进老屋已翻修一新,很好地保存了原有的风貌,以前的黄泥巴路建成了平整的柏油马路,村民们住着清一色的小洋房,依旧是粉砖黛瓦马头墙,只是更别致,它们整齐地座落在青山绿水间,大有画里水乡的恬美。

我信步走在林荫小道中央,搀扶着年过半百的父母,在这“熟悉”的地方漫步着,漫步着——仍像儿时那样的倾听与诉说。千言万语,千愁万绪,千千万万的泪水在蔓延。“滴答,滴答”分不清是泪水的挽留,还是时间的消逝。“……二十多年了,二十多年了呀!!你总算长大了,不再需要我们的温暖了。呵呵,还记得你七八岁时,老爱吃糖糖,牙齿掉得一颗不剩了,还在那儿哭着闹着吵着要吃糖葫芦,你那小嘴呀,翘得老高老高的,都可以挂油瓶了……”习习的晚风吹乱了老人缕缕的白发,慈祥洋溢在他们写满沧桑的脸上,他们老啦,真的老了,年轻时俊秀的脸旁,刻画这一刀刀皱痕——一道道因我们而起的“伤疤”!!!倾诉着煎熬的痛苦。硬朗的身板,终究抵不过岁月的折磨,在一点一点地朝衰老前行,这是一种相思的诉苦——泪湿方巾……在这座小村下是一颗怎样炽热、鲜红欲滴的心呀……

黄昏的最后一抹晚霞已落幕。一条淙淙流动的小溪,一树的暗香浮动,一段似水年华。有笑,也有泪,伴随着清风上了碧海青天……

时间如流水。

一盏孤灯,一杯清茗,一纸素苲,跃过浮华万千,对月静坐,思绪缠绵。静听,蝉鸣缱绻;仰望,岁月静好……

噢,那不是记忆中的小桥吗?它依旧静静地横弯在小河上,河边的杨柳早已长大,树叶在微风中“哗哗”作响,似乎在述说着家乡二十年的变化,又像是在畅谈故乡的未来。我走上小桥静静地听着,想着,仿佛看见又一个二十年,不,是十年后的家乡,更美、更发达……

篇24:后回故乡作文1000字

20xx年,我漫步在北京的大街上,貌似是在漫无目的地看着两旁的商铺,其实,我心里想的却是别的事:我的小学同学们邀请我一起去看一看现在的郑州,看一看原来的母校,我的心情很是激动。

下午3点10分,我提着包走出机场,看看周围的环境,这还是郑州吗?在我记忆里,郑州是个永远充满了灰尘,充满了垃圾的工业化城市,熊耳河里,到处都是人们丢弃的垃圾,水脏得不行。可是现在,郑州到处都是绿树红花,空气十分清新。周围哪里还有尘土,哪里还有垃圾?我甚至怀疑自己的眼睛欺骗了我。

我打了一辆太阳能飞车,让它将我带到曾经的母校。此时,时间仿佛又回到了我小时候,还没长大时,和同学们在学校玩耍的快乐时光。我们无忧无虑的在校园里奔跑,这时光多么令人怀念啊!“目的地已到,请下车。”开车的机器人用一样的声调地说着,不带任何感情。我的同学们会像这机器人一样,和我变得陌生了吗?过去了,我无法想象同学们现在的样子,只希望我们还能像20年前那样说说笑笑,快快乐乐得谈论20年来的成就。

我这么想着,缓缓地推开了车门。眼前,是一座金色的大门。大门上方写着我们的校名。升旗台周围修建了一座喷泉,旗杆上五星红旗在空中飘扬。“你是来同学聚会的吧?这边请。”一个机器人过来把我带到了会客室。只见会客室里坐满了我的同学,大家都在等我们的主客,也是发起聚会邀请的容易阳。我看了看手表,已经三点五十八分了,如果不出问题的话,他这个像一座钟那么准的人,应该是不会迟到的。我望了望窗户外边。刚才还是艳阳高照,现在天却阴沉沉的,好像一会就要下雨似的。

“当当当当”墙上金色的小钟打响了四下。突然,雷声像是从宇宙那边劈来,倾盆大雨从天而降,荣毅阳也在大雨中进了门。

荣毅阳向大家表达了歉意,说他乘坐的飞机晚点了,这才耽误了碰面。我端详起来,别说,20年来,昔日的哥们长得一点没变.“荣毅阳真是一点也没变!”我说。“哪里哪里,我比从前老多了。”荣毅阳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你们大家倒是真的没有变。”说着,他挨个看着在座的每个同学。外面的倾盆大雨丝毫影响不了我们的心情,气氛十分活跃,大家你一言我一句的谈论着20年来自己的事业。

在谈话中,我才知道,大家现在都成了各个领域的精英。同学们当上了机器人科学家,因特网学家,基因学家,气象学家,军事学家等等。同学们正像荣毅阳说的那样,虽然个个成了精英,可是这份美好的小学情谊还是永存于我们的心中。

“当当当”金色的小钟敲了六下,是该和同学们说再见的时候了,大家约定,二十年后,我们再在母校、再在我们的故乡——郑州相聚!此时的情形,使我不禁想起了那句古诗,“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篇25:后回故乡作文1000字

20年后,一架飞向中国的飞机即将开启,我现在身在美国,是个大学教授。我现在已经很久没回过美丽的家乡。所以,我做出了一个很大胆的决定——乘坐这架飞机,回一次故乡,好好瞧瞧。

现在的飞机可真快呀!一眨眼就到了中国。

到中国后,心想:总不能空着手去吧?于是,我和机器人小姐一块去商店买了一些补品,又转坐客车回到老家。

不过,我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一个充满我童年回忆的地方——小溪。

不过,这儿还是一尘不变啊!小鱼小虾成群,溪水清澈见底,两旁大树参天,两岸绿草生机勃勃,绿油油的。悄悄告诉你,这还有:野猪、兔子和松鼠呢!

我喜欢这不是因为它很美,而是因为它装满了我童年时的回忆。

我和伙伴们常常在这里游泳,捉小鱼、小虾。傍晚,我们还三五成群地在这里捉蜻蜓,这里的蜻蜓颜色多样有:蓝的,红的,黑的······甚至有时还会不知从哪儿飞出一只金色的呢!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仿佛那一切就在我的眼前。

回到家,原来简陋的瓦房已是可爱的小木屋了,而现在是吃午饭的时间,妈妈却让我陪她出去走走,没办法我只好“听令”了。我满脑子问号,可心里却想着:也许是妈妈想要给我一个惊喜呢!于是我和妈妈出去逛了好一会儿。

啊!真凉爽呀!我开始有点想不通,抬头一看,原来是竹子啊。夏天,柱子挡住了阳光与炎热,使这条路变得格外凉爽;冬天,竹子又挡住了狂风与积血,是这条路变得异常温暖。可真谓是“天然空调”啊!

“叽叽叽”“喳喳喳”“咩咩咩”怎么回事?转身一看,你们猜我看见了什么?一群可爱的小动物!我抱抱这只,又摸摸那只。原来,这不只是“天然空调”,还是一个“动物天堂”呢!

当我回到家时,我已得饥肠辘辘。又面对空空的桌子,心中的希望也不见了踪影。妈妈却不以为然的向餐桌走去,随手按了一个按钮,顿时,桌子上便变出了一道道美食。说了句:“请品尝。”

我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妈妈笑着说:“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我吐了吐舌头,把饭碗吃了个底朝天!

一阵阵熟悉的呼唤声响起,原来是我那群伙伴。我们几个又一起干了一些没人敢做,我们童年时却做过不少的“傻事”。

正当我们玩的进行时,一阵熟悉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铃铃铃——铃铃铃——懒虫快起床——懒虫快起床——”被我又爱又恨的小闹钟给吵醒了,我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看了看现在的家,又回想起梦中的家乡。我又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一定要好好学习,让梦中的家不在是虚幻。

篇26:后回故乡作文1000字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20年过去。思乡之情像奔驰的骏马,将我的心带回家乡。于是当年背井离乡的我,成了一名有名的书法家,载誉而归。我早早就想念故乡——中墩村。

此时,中墩已经成了“科技村”。虽然地方不大,但是非常繁荣。在我眼中,它真像一颗璀璨的明珠。他仿佛在向我微笑,使我倍感亲切和温暖。

进村时,开的是林荫大道。因为树木把整个中墩变成了一个圈。树和过去时一样漂亮、高大、粗壮。以前我常常在树下休息。

大道两旁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直插云霄。原先这里只有许多幢矮小的老房子。抬头看海陆空三用车“沃迪”在天上穿梭。红绿灯机器人正指挥着交通,看着中墩村,但是那么美美的,让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下了车,我看见父母来迎接我了,他们已经显得苍老了。笑容也藏不住皱纹,我激动的和他们拥抱,眼中迸出热泪。笑容久久的挂在脸上,灿烂极了。我们互相问候,过了十分钟我们才动身去家里。

到了家,我刚想四处看看,母亲就告诉我快去码头的新图书馆。我一听有新的图书馆,就连忙往码头奔去。我喜欢中墩科技村“大海的奥妙”图书馆。这所图书馆从海底一直进到海面上。你能睡着吗?都走到图书馆的第50层。在那里你可以选择到海底去欣赏海洋的凉爽,也能选择到楼上享受阳光的温暖。

看书时,椅连桌,把书放在桌子伸出的架子上,背靠在椅子上,能让你保持看书的良好姿势。你只要按一下椅子绿按钮,书架子上的小型翻书机器人就会帮你翻页。

图书馆还有一种装置,能够帮你找书。只要找到那本书种类的架子,你便会看见架子旁边有个机器。你在上面输入书名、特征或封面颜色,机器屏幕上就会出现几本书的图像。您选中自己要看的书,书本就会自己弹出来了。

多棒的图书馆!可是,以前的图书馆更让人感到温暖。因为原来的图书馆更有书香,现在的图书馆到像个科学展览馆。但我仍为中墩的迅速发展而感到高兴。

我马上就回去了。我特地看了看图书馆。它那蓝色的墙壁,倒映在海水的微波上,轻轻荡漾,在阳光照耀下闪着金光。

我走了。我恋恋不舍地上了“沃迪”。我多么爱中墩,我的家乡!

哎,不知多久才能再见到它。但是我很快乐。我的家乡——中墩进步啦!它变得富强啦!

中墩,我为你的惊人变化感到骄傲。

高耸的楼房,发光的大海,茂密的森林在身后变小,远去,最终消失不见。悲伤的泪水模糊了双眼。下次回故乡,不知是何时?

于是,我想:等我老了,头发白了,脸上出现皱纹,我要回到故乡。我不是要在故乡等待生命的消逝。我想要帮助中墩发展,教中墩的学生们写好字。最后我一定要在大海边,一边听大海唱歌,一边心潮澎湃地伴着大海的歌声,题下几个潇洒的大字:中墩科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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