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故乡》读后感600字(共18篇)由网友“YANG”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初一《故乡》读后感600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初一《故乡》读后感600字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位风度翩翩的少年,正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颈带银项圈的少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给作者同时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稀奇的见识,角鸡,跳远贝壳,猹,他与鲁迅先生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三十年过去了,闰土已经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身上留下了许多沧桑的痕迹,他以前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了,像松树皮一样,最让人惊讶的是,他见鲁迅第一声叫的竟是“老爷”!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以主仆分明。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泄,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正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面对生活的重重压力,他早已经变得麻木了。
当时这本书反映的社会现象令我非常惊讶,这本书的名字虽是“故乡”二字,但描写的故乡的同时,也反映了当代社会非常可怕的现象。
看了鲁迅的《故乡》,让我想起前几年跟妈妈回乡,轩轩是我表妹,我们两个在田间抓蝴蝶、在月光下捉知了,在院子里嘻戏,打闹,那种开心快乐简直无法形容,如今时隔几年回到故乡,我们也会想起彼此,那时候我们玩得多好啊。可是等我们寻得机会再次见面时,原来的快乐早已被时间撕得烂碎,我们彼此都变了好多。像鲁迅一样,满怀着千言万语,却感觉都生硬了,好像很多话说出来都不很合时宜。虽说现在方便沟通,但距离和时间终究还会让我们曾经熟悉,变得如今的隔阂。
愿你我始终保持那份童真,归来仍是少年!
篇2:初一故乡话题作文:故乡读后感600字
最近,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
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篇3:初一故乡话题作文:故乡读后感600字
隔膜,疏远,毁灭,其实有时渐进式的,从隔膜到毁灭,是一个过程,不是瞬间的变动。就拿闰土这个典型的`人物来说吧,少年闰土是如此的纯真,他可以忘记地位身份的界限,跟“我”一块玩耍;但是中年闰土显得低微、恭敬,我们可以分明地感受到一股封建等级的气息,“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我”与闰土、杨二嫂之间表面的隔膜是不是又在更深层次上映射出他们的心灵已经逐渐地被销蚀,甚至说早已毁灭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呢?
“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到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想与现实的剥离。‘我’由希望到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归来——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蓬船,终于蓬船’的圆圈。”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现代文学三十年》
在钱、温、吴三位青年学者的解读中,《故乡》是鲁迅小说中两大小说情节、结构模式之一的“离去——归来——再离去”的“归乡”模式的代表之作。这种结构安排形成的不仅仅是小说结构的完整,我认为,更是作者情感历程的完整:为生活而漂泊辗转的无奈又满怀信心——回乡寻“梦”时充满希望——再次离乡时的绝望和落空。鲁迅通过这种“故乡”情结,正好有意识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
鲁迅带着这种“为人生”的写作原则,而不是“为艺术而艺术”,从“启蒙主义”的观念出发,开创了“表现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两大现代文学的主要题材。
我们当代不也需要这样的作家,拿起笔,深入社会底层,关注身边的人和事,揭露社会的病态吗?
你对街头巷尾、火车站的乞丐视而不见吗?你碰见农民工还是投以鄙视的眼光吗?你在满头大汗的清洁工面前乱扔垃圾还是不知羞耻吗?
那就请您爆发你的正能量吧!
子曰:“温故而知新。”只有沉得住气,静得下心,才会有新的感悟。
篇4:初一故乡话题作文:故乡读后感600字
鲁迅先生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小的时候看到穷苦人缺医少药,饱受疾病之苦,立志学医,希望用自己高超的医术为穷苦人治病救命。然而,整个社会的腐败和没落,使他感到只靠自己高超的医术救苦救命远远是不行的。于是,他弃医从文,他要用自己的大声《呐喊》唤醒沉睡的国人,实现社会的革命和进步。
《故乡》就是鲁迅先生19通过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别故乡”的亲身经历,描述了1921年前3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零,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现象,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给劳苦大众造成的灾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历史现实。二十年的变化,使活泼可爱、机灵能干的少年闰土变成了一个“脸上刻着许多皱纹,只管吸烟身体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麻木、畏缩的人。“多子多福”的封建观念,苛捐杂税的摊派,兵匪及官僚的盘剥,是闰土家庭的生活“苦”的无法形容,问一句说一句,简直形同木偶一般。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
面对现实,鲁迅先生不由自主地发出“救救孩子”的大声“呐喊”:要人们冲破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推翻 “吃人”的社会,“去寻求别样的人生”。
近百年来,鲁迅的“呐喊”唤醒了一批批新时代的青年人,他们求真理谋变革,唤起民众千千万,开创了新的社会、新的时代。如今,我们重温这片文章,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在任何时候,人——不能墨守陈规,要敢于创新;人——不能失去希望,失去了希望,就失去了动力和方向。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中国的伟大复兴正期待我们少年来继承、来接班,中国梦、复兴梦,正期盼着我们新的一代,“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和不懈的努力,相信成功的路就在不远的前面!
篇5:初一故乡读后感600字左右
我的故乡在兴宁,兴宁虽然不是什么名胜古迹,但我认为,兴宁是个最美丽的地方了。兴宁罗岗的五五村,是我的爷爷奶奶住的地方。那里有个令我难忘的地方——小鱼河。
一个晴朗的下午,哥哥兴奋对我说:“今天我带你去一个很好玩的地方!”我疑惑的问:“什么地方啊?”哥哥却故作神秘:“到了,你就知道了。“出发了,我虽然不知道是去哪里,但我还是乖乖的跟在哥哥后面。不知走了多久,我们来到了一片草地上,这儿绿草如茵,鸟语花香,真像一个人间仙境!
细心的观察,发现这里还有一条清澈的小溪,小溪里还有很多小鱼小虾呢!哥哥说:”怎么样,这里漂亮吗?“我开心地说:”嗯!这里美极了!“哥哥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个网,对我说:”我们来这里,主要是来捉鱼的。“还能捉鱼?太棒了!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哥哥拿起渔网就开始捉鱼了。我没有带网,都怪哥哥,如果他早点跟我说,我还能带多点装备呢!我静静地坐在一旁,观看哥哥的”捕鱼大战“。哥哥真是笨呐,拿网捉了半天,才捕上来一条几寸长的小鱼和两条泥鳅。我嘲笑哥哥:”哥哥,都差不多一个小时过去了,你才捉了那么少,真是差劲,哈哈哈!“哥哥装作很生气的样子,对我说:”我差劲?那你来!
“刚才我看哥哥捕鱼只是一上一下的,看起来十分简单,我就爽快的答应了:”好,我来就我来!“我学着哥哥的样子,先把网放到最底下,一有鱼来,就往上捞。可是,这鱼太机灵了,我试了好几次,它们都溜走了。这下,轮到哥哥嘲笑我了:”哈哈哈!我至少还捉到了几只,你呢,一条也没有,哈哈哈!时间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悄悄溜走,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快,我们要回家了。
这条小溪为我们的故乡添了一道美丽的色彩,使兴宁更加美丽!
篇6:初一故乡读后感600字左右
我的故乡在东小仇,是一座美丽富饶、历史悠久的小村。
我爱我那充满欢声笑语的故乡。
春天,柳树姐姐脱掉了白连衣裙,换上了绿婚装。调皮的小草弟弟探出了小脑袋,小花妹妹露出了洁白的面颊。农民伯伯在田野里辛勤的耕耘、播种。我们小孩子在草坪上玩耍。小鸟仿佛被吸引住了,也放声歌唱。在那美丽的乡村里留下了完美的回声。
夏天,溪水哗哗的流着。我们小孩子在河边玩耍嬉戏。大人们在树阴下谈天说地。知了在叫着,好象在说:“热死了热死了!”小鸟在天空上自由自在地愉快飞翔。在那美丽的田野里留下了完美的回忆。
秋天,枫树姐姐飘落着红叶,仿佛在迎接丰收的一年。小花准备去和它的哥哥姐姐们告别了。农民伯伯在期望的田野上,收获着自我的劳动成果。我们在帮忙农民伯伯干活儿。小鸟成群结队地在和那里的一切告别。在那充满欢笑的田野里留下了完美的告别声。
冬天,大雪纷纷扬扬地下了起来。我们在小路上愉快地玩耍。所有的植物都屈服了,只有那冬青树在风雪中傲然屹立。动物们大多都冬眠了。在这僻静的冬天里,留下了冬姐姐的足迹。
我爱我的故乡。
我的故乡,有花有草,有小溪。
欢迎你们来我的故乡做客。
篇7:故乡初一作文600字
故乡,这是一个思念的代名词;故乡,这是一个永远没有终点的梦;故乡,这是一个无比温馨的镜头。
故乡存在每个人的心灵最深处,没有人可以将其抹灭,即使是生命的最后的归宿依然是那魂牵梦系的故乡。在外打拼的浪子总希望在一年的最后时刻,抛开一身的负担,回到自己的做梦都想回到的故乡。当你回到故乡和家人围成一圈吃着团圆饭时,你是否感到平时没有的温馨。每年的最后几日,或许在故乡的门槛上总坐在一个或两个人,那一个或两个人一直等待着自己的儿子或女儿快一点出现在自己的眼帘,是自己内心感到一丝安慰。在外拼搏的浪子啊,先放放你手头的工作吧,在故乡的门槛上已经有一个或两个老人正在那里等你。是时候回家看看他们了,有什么比他们还重要的呢?!
幼时在故乡门前和小伙伴一起在玩剪刀石头布时,每个人嘴边总洋溢着满意的幅度。昔日的小伙伴可能现在已经外出打拼,但不要忘记你们都来自同一个故乡。现在应该是时候聚在一起叙叙旧的时候了,大家一起围着昔日玩耍的凉亭,一起谈谈最近几年的人生色彩,那是多么美妙的镜头啊。长大后回到故乡是否又找回了昔日和小伙伴一起玩耍的感觉,让自己感到放松和心宽。回到故乡后,抛开官场的业务给自己好好放个假吧。是时候回家看看了,现在还不晚。
故乡给我们太多美好的记忆,种种感情都不能表达我们对故乡的情义。在这个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我们体会到在其他地方体会不到的温馨与舒适,因为这是我们的故乡,它重来都没有抛弃过我们。快背上你的背囊,踏上回乡的神圣之路。
故乡啊!故乡!它无时无刻都为你张开双臂,奉上最温暖的怀抱。
倾听故乡的心跳
蓦地,风乍起,吹皱一池的春水。走近历史悠久,黄河一级支流——沁河,心中不免轻舞飞扬。
草长莺飞,妩媚动人的春天,沉睡一冬的沁河重新焕发生机,欢乐而嘹亮的歌声从孩子们追逐嬉闹的队伍中飘过来,落进清凌凌的河水中,惊动了桥上垂钓人儿的鱼,使鱼儿猛地跃出水桶,水花溅在旁边的草丛里,惊飞了花丛中正忙于采蜜的蝴蝶。
活力四射,热烈深沉的夏天,太阳像发神经病似的,晒软了柏油马路,晒红了行人的脸庞,更晒裂了大地。惟那一方沁河,渺渺地翩翩起舞,幽幽地萧萧歌唱。看着看着,索性脱掉鞋袜,赤足探入水里,一阵清凉从脚底一直延伸到心头,暑意立刻荡然无存。
成熟祥和,硕果累累的秋天,天空蓦地高远了。朝阳不再是鲜红的,它的光线是耀眼的金色。万物大概都不再最遵循本身吸收或反射色光的规律,无一例外地映出金黄的色彩。秋夜,黑天鹅绒似的夜幕,十五的河面倒映着那金黄的玉盘中洒落着点点碎金,熠熠发光。
粉妆玉砌,内敛含蓄的冬天,白雪闪着空灵的色彩在空气的微波里摇曳,摇曳一个蓝色的幻想,纷飞至冰凉刺骨的河边,重新冰封万物。一个分子演绎一个古老而神奇的故事,一个分子凝刻成一段短暂而永恒的历史,枫叶般轻微,阳光般炫目。
是夜,风在舞蹈,月在思索,清傲孤冷的月光淡淡的洒在湖面上,波光粼粼。偶尔有一两只麻雀衔着石子投入沁河,激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皂色的纱幕,漫天的星就像挂在纱幕上的银豆儿闪烁着。一片旖旎的景象,沁河睡熟了,唯独花儿还在向鱼儿耳语:你听,沁河在梦中笑呢!
我喜欢你的美,你与生俱来的气质,你的妩媚,你的热烈,你的成熟,你的内敛。浪漫中透露在现实,阴柔中有不乏阳刚。娴静而又活泼,你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象征。只要你愿意,我将用一生的光阴与你对话--我的故乡!
篇8: 故乡读后感600字
故乡的水土,亲情的温暖,是生长在我们的血脉里,永远也抹不去的记忆。离开故乡的生命犹如一株被移植的树木,日日呼吸着异乡的空气,夜夜思念的却是那久已别离的故乡、从未淡去的亲情。
小时候,脑子里从没有过故乡是什么的存在,有的就只是一些模糊的不能再模糊的记忆了,只是有个很清楚的意思告诉我,故乡里有我的亲人。只有离开它后才懂得。噢!原来我的故乡很漂亮,有着比城市更清新的空气,更湛蓝的天空,和夜里无数闪烁着耀眼光芒的星星;故乡的空气中不时吹过一阵柔和的风,悄悄地走到耳边,轻轻地对你说“你好吗”……还有暖暖的,给人有种家的感觉。
作者对于“故乡”的概念都听由父亲在冬天的晚上一遍又一遍地述说在长城以外的故事凝聚而成故乡的风光。“靠着父亲所述说的祖先们的故事,靠着在一些杂志上被我们和惊喜地发现的大漠风光的照片,靠着一年一次的圣祖大祭,我一点一滴的聚集取来……”从未见过故乡的“我”凭着想象拼凑着自己“可爱的故乡”。“我”拼凑的不只是对故乡的想念,还有一份说不出的温暖。
我自己对故乡这个“古怪”的词态度说不上是讨厌,也说不上喜欢。对自己小时的故乡也只是些没有根的回忆,飘飘渺渺,像空气笼罩在每个人的身上一样,不知道哪里的灵敏,感觉到了空气的存在,却怎么也看不见它在哪里。还有些也只是依偎在爸爸妈妈身上,听他们讲讲小时的趣事……可故乡的血脉依然藏在一个对故乡没有热情的我的身上,瞧,原来故乡――我的家,无论发生什么事,它对我们的那份情怀也是一直紧系于身。虽然我并不是身在故土的怀抱里,但天空都是系在一起的呀,而我的心也与那“从未见过的故乡”紧紧连在一起。
篇9: 故乡读后感600字
故乡是是每个人快乐的回忆地,但鲁迅写的《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许多人都是知道的,以前也学过一篇叫做少年闰土的课文。他小时候与长大后那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吃不愁穿也不愁,但却不快乐的,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与闰土的童年是相反的。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的生活,就跟机器人差不多。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想法我们不敢苟同。书里讲的和现在的我们体会相仿,我们与父母之间代沟是一样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他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了解了解,里面的一些哲理到了现在可能还有用。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僵化。拿鲁迅和闰土小时候来说,小时候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儿。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很好,但后来呢?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变化之大:从一个开朗、乐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看出了颓废的人,不再有小时候的开朗。
我们也有可能像闰土一样,被环境、社会影响着,变化着……
篇10: 故乡读后感600字
回归《故乡》本身。无论是闰土还是杨二嫂,在“我”幻想的故乡中都是美好的;当然,曾经整个故乡都是美好的。几十年远离故乡,“我”在心里以接近自我安慰的形式幻想着它,但“我”的回归让“我”那曾经的幻想“故乡”彻底崩塌……
美好事物的毁灭总是令人痛惜,在读者们对那美好故乡消失的失落之外,透过表面看本质,它为什么会消失?为什么会毁灭?这一切依旧可以归咎于那些影子般甩不掉的国民劣根性。如何去走接下来的路?路根本没有,或者说,有人走了才会有。对啊,在我们口口声声谈及的“国民劣根性”的另一面,又何尝没有一种“国民优根性”呢?当社会所谓黑暗时,当时的人们就不再会觉得他们生活的黑暗的时代;当社会“不再黑暗”,人们便批评这前某某朝代是“黑暗的时代”,而自称现世生活是所谓的盛世。因此,“黑暗的时代”只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只是“国民劣根性”暂时压过了“国民优根性”而已。而“国民优根性”用两个字概括,就是“抗争”。如果没有抗争,怎么会有中国历史上一次次的反侵略战争,又怎么会有那震惊华夏大地的“五四运动”?
所以“优根性”与“劣根性”的对立,就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黑暗与否:当奴性大于抗争,就是“麻木黑暗”的社会;当抗争大于奴性,就是天翻地覆、改朝换代的“新时代”,历史就是在这样的交替中前进的。
很庆幸,我们生活的时代似乎是一个抗争大于奴性的时代。但其实似乎也没有可庆幸的,说不定何时它就会像美好的“故乡”一样轰然破碎,或者说它早晚会像“故乡”一样崩塌......
看,在当今社会,人们仍旧有“劣根性”的表现么?高铁霸座、围观打架、造假碰瓷、文物刻字......这些事情的本质,与所谓的旧社会“围观鬼子杀同胞”又有何区别?悲观来说,我们根本无法摆脱黑暗......
篇11: 故乡读后感600字
顺着一条回家的路,走进曹林燕的故乡。
“家”之于她有摆着旧物件的老屋,有生满了青苔的老井;有长风呼啸的洋峪川;有密林般的玉米地;有弯弯流淌的小河;有果实累累的菜园。有收集露水的小女孩;有喜欢写诗的大哥;有眷恋土地的父亲;有侍弄菜园的母亲;有又拱又叫的老母猪,有狂吠乡间的土狗,有如鼓的蛙鸣;有歌吟的蟋蟀。
她笔下的景,笔下的人,笔下的故乡既充满了诗情画意,又弥散着岁月的幽深气息。读她的《从故乡出发》,感动于她对故乡的歌吟,对故乡刻骨铭心的记忆,对亲人无限深情的怀念。她的笔是灵动的,笔下的场景是充满生活气息的,字里行间饱含感情,富于感染力。走进其文就走进了她记忆中的故乡,走近了她的亲人,情不自禁地被深深感动。
走近其文还能感受到她对故乡山水的那份痴爱,她笔下的故乡山水是秀美而独特的,山奇,岭秀,谷幽,坪美,古镇安静,巷子悠长。
这样的文字我是写不出的。这样的文字来源于她对自然万物、对她身边的人细致的观察,来源于她的敏锐的感知能力,来源于她丰富的想象力和高超的书写能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种来自生活的饱满的情感表现力,以上的诸多因素成就了她作品的生动、鲜活、丰富与感人。
读这本书,也就走近了她,她笔下的家居生活恬静闲适,她笔下的那个女子,身着布衣长裙,静坐窗前,一杯茶,一捧花,一张画,一本书,忍得了喧嚣,耐得住寂寞,用那个女子的话来说就是“温些时光来修炼”,与书为徒,抱读为养,才修成了才女曹林燕,修成了作家曹林燕,祝贺她,向她学习!
篇12: 故乡读后感600字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
原来,我们都是如此。当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再值得我们牵挂的时候,我们的美好和憧憬,也就随之破灭了。我不禁为故乡流下了两行热泪。
可我还会回去,哪怕只抱着一丝丝希望。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毕竟,那是我曾经美丽的故乡。
篇13: 故乡读后感600字
故乡是什么味道的?是甜蜜的或是苦涩的?是梦幻的还是虚无缥缈的?故乡的情,故乡的味道是复杂的,鲁迅先生在《故乡》中这样告诉我。对!是复杂的!
故乡是甜蜜的!
有着高大宽阔的大院,有着快乐的生活,有着良好的家境,有着美丽的山水,还有一段快乐的回忆――我对闰土儿时干练、憨厚、英武不凡的印象,和那去之不来的快乐相处的时光。听他讲雪地捕鸟的技巧;听他说潮汛时看跳鱼儿的乐趣;听他讲夜里管瓜刺猹时的激情和猹的狡诈;听他说沙滩拾贝时兴奋、欢快的心情;听他为鲁迅描绘的那一幅幅美丽的画卷……
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变得复杂了,变得陌生又飘渺了……
鲁迅从两千余里之外,冒着严寒,要回到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去,冷风拍着船体,吹进船舱里,没有一丝活气的村庄在鲁迅眼里被完整地勾绘出来。
一切都是陌生的。
故乡又是陌生、飘渺的。
萧条的街道顶替了往日的热闹,在瓦楞上颤抖的枯草、凄凉荒芜的老屋,记忆中故乡一切不返,鲁迅迎来了一个陌生的故乡、邻居,以及一个陌生的、不同往日的闰土,时光的洗浴,让鲁迅和闰土间多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深蓝天空下,站在瓜地里的那个少年的身影变得模糊,刻薄的邻居说着刁钻的话,这一切让鲁迅心里多了一道悲哀的伤痕。
船在开,景在移,鲁迅在文中最后部分离开了故乡。
故乡情是复杂的,既甜蜜,又陌生。对故乡,大家都有一份难以说明的故乡情。对故乡,鲁迅选择了封存,封存在他的回忆里;对故乡,鲁迅抒发了他悲哀又怜情的愁苦之情,抒发了他向往股权的美好,回忆了曾经拥有的甜蜜的沉醉之情。对于告别了故乡,奔向未来的他,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太多了,便成了路”就写出他对希望的期待……
月是故乡明!读了《故乡》的你我,是否也沉浸在那朦胧的故乡情中呢?
篇14:《故乡》读后感600字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篇15:《故乡》读后感600字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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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故乡读后感600字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篇17:初一读后感600字
爱看动漫的我,最近又迷上了一部,名为《妖精的尾巴》一集,两集,三集一直到175集,我连续不断的看完了,励志的故事,坚持不懈的主人公纳兹在困难中一次又一次的崛起,最终打败敌人,那一面面愤起的画面,叫谁都会被那种精神所征服,我更是一样。少女露西一直希望能加入云集众多厉害魔法师的名为“妖精的尾巴”的公会,在纳兹的引导下,露西终于得愿以偿,随后,露西跟纳兹、格雷、、艾尔莎和哈比组成“”队伍,二男二女一猫的旅程就此展开......这部漫画看起来是一部魔幻的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力量----友谊的力量,主人公纳兹在屡遭挫折的情况下,说了一句简短但极其打动人心的话:我可不是一个人…传达到了…大家的声音…大家的心情…这并不是我一人的力量…大家的意念…支撑着我…让我!!!现在!!!能站在这里!!!伙伴们的力量!!!现在充斥在我的体内!!!这一句话使我对友谊有了新的认识,无论一个人自己的力量多么强大,但始终不会是友谊的力量的对手,一个背负着朋友信念的人,一定会走向成功。再有,面对想当会长的拉格萨斯,纳兹奋力与他战斗,但毕竟实力相差太远,导致纳兹被打得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信念!这时,纳兹的一句话又是他燃烧了起来:“你…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吗?看着我的眼睛。所谓的公会啊,是同伴聚集的场所,也是工作的中介所。对无家可归的小鬼来说,这里同时也是他们的家。不是属于你的。公会是靠每个人彼此的信赖和道义才能够成形,而且,它会化为比任何事物都还要强韧稳固的羁绊。你违反道义,威胁同伴的性命,这是绝不能被原谅的事”。最终,他凭借着信念,打败了拉格萨斯。我又悟出了一个道理,同伴之间的信任也是力量的据点。还有,纳兹和同伴在天狼岛上进行S级魔导师训练,这时,黑暗之龙阿库诺洛基亚袭击天狼岛,会长为了保护大家,不惜牺牲自己来抗衡,就在千钧一发之时,纳兹和同伴们赶来,一起战斗,但人类怎能与黑暗龙相比,但最后,即将承受黑暗龙最后一击时,他们手牵手,微笑面对死亡,天狼岛沉没......
微笑面对死亡,妖精的尾巴,不仅是一部动漫,更是一部交给人做人的动漫,它的灵魂永不消失。
篇18:初一读后感600字以上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做《感动学生心灵故事》,这里面的故事,都让我心头一震,让我泪流满面,让我懂得道理。
让我心头一震的一篇是《重金之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小女孩跟妈妈到海边玩,但很不幸,小女孩被一个大浪卷入了大海。女孩的妈妈很着急,但不会游泳,只能大声呼叫,可没人来帮忙,情急之下,小女孩的妈妈开始出钱,让人就自己的女儿,到三万的时候,终于有一个年轻人,不顾自己的生死,就回了女孩,人们都说年轻人为钱不要命了,可他救回女孩后,一声不吭地走了。后来大家才知道,年轻人是个聋哑人。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也曾认为年轻人是个贪财之人,或者是拿钱去治病,万万没想到,他居然是个聋哑人,他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令我心头一震。
让我泪流满面的一篇是《父爱编织的连衣裙》,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穷女孩,因没钱买新衣服新鞋子,而非常地自卑,虚荣心战胜了一切,她寄了一封信,骗了父母,向父母要了300元。五天后,钱寄来了,女孩买了新衣服新鞋子,在学校抬起了头。半个月后,女孩回到了家,看见父亲脸色苍白,面容憔悴,才知道,这漂亮的新衣服新鞋子,是爸爸卖血换来的。我也曾有过虚荣心,但如果满足这种虚荣心需要父母辛勤的劳动,我无论如何都要战胜它。
《诡辩》这一篇让我懂得道理。这个故事讲述了两个学生向老师请教诡辩是什么,老师给他们举一个例子:有一个干净人和一个脏人,猜谁会洗澡。老师每次讲的都不一样,而又似乎总是对的,他对学生们说这就是诡辩。我曾问过爸爸,什么是诡辩,爸爸说诡辩就是狡辩,看了这个故事,我才知道什么才是诡辩,明白了智慧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要学会运用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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