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雨伞红木屐读后感400字

时间:2023-02-24 08:07:47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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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雨伞红木屐读后感400字

篇1:红雨伞红木屐读后感400字

这本《红雨伞红木屐》带着温馨的桔色封皮,以强烈的童话颜色吸收了我的目光。这是儿童文学家彭懿的作品,以天马行空的设想力修建了一个颜色奇异的世界:一个穿戴赤色木屐的小女人,她的红木屐像是一对在田埂上翩飞的胡蝶。故事有点神奇的氛围,但却转达着对爱的寻求,翻开这本书就像翻开了另外一个世界。

客岁一个黑漆漆的雨日傍晚。我冲出新宿地铁口,一头扎进漫漫的雨雾中。陡然,一滴残暴灼了我的眼:只见前头摩天大楼的峡谷之间,飘浮着一粒猩赤色的亮点。黑树林、一轮红玉轮、红木屐、一身白色和服。立在雨水中她把手指搁在嘴唇上,悄悄地说:“别把弟弟吵醒了,他在睡觉。”。读了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震动,这个小女孩就算本人的弟弟死了也要给她盖上油布毡,怕本人的弟弟被雨淋湿。

短短的文章,却捉住了我的心,思路久久地逗留在那如幻似真的情境中,在这里,爱心永久,通明的眼睛闪着通明的光彩,我等待完美的了局到来。

篇2:红雨伞红木屐读后感400字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震撼,这个小女孩就算自己的弟弟死了也要给她盖上油布毡,怕自己的弟弟被雨淋湿,这使我想到了我和姐姐之间成长的故事。

那天正好是双休日,我和姐姐坐在地上玩积木,这时,我们都看到了同一个积木,都想去拿,我俩都互不相让,僵持着,突然,我一松手,姐姐摔了一大跤,从今以后,姐姐手背上留了一个“永恒记号”——一块疤。我童年的事和小女孩比起来真是自愧不如,同时我也懂得了关爱。

篇3:《红雨伞红木屐》读后感

这本《红雨伞红木屐》带着温馨的桔色封皮,以强烈的童话色彩吸引了我的目光。这是儿童文学家彭懿的作品,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构筑了一个色彩奇幻的世界:一个穿着红色木屐的小姑娘,她的红木屐像是一对在田埂上翩飞的蝴蝶。故事有点神秘的气氛,但却传达着对爱的追求,打开这本书就像打开了另一个世界。

去年一个黑漆漆的雨日黄昏。我冲出新宿地铁口,一头扎进漫漫的雨雾中。蓦地,一滴璀璨灼了我的眼:只见前头摩天大楼的峡谷之间,飘浮着一粒猩红色的亮点。黑树林、一轮红月亮、红木屐、一身白色和服。立在雨水中她把手指搁在嘴唇上,轻轻地说:“别把弟弟吵醒了,他在睡觉。”。读了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震撼,这个小女孩就算自己的弟弟死了也要给她盖上油布毡,怕自己的弟弟被雨淋湿。

短短的文章,却抓住了我的心,思绪久久地停留在那如幻似真的情境中,在这里,爱心永恒,透明的眼睛闪着透明的光彩,我期待完美的结局到来。

篇4:红雨伞童话故事

红雨伞童话故事

去年一个黑漆漆的雨日黄昏。

我冲出新宿地铁口,一头扎进漫漫的雨雾中。蓦地,一滴璀璨灼了我的眼:只见前头摩天大楼的峡谷之间,飘浮着一粒腥红色的亮点。走近了,挪掉雨水,才看清楚是一位白发飘飘的老婆子,撑着一把红雨伞,立在雨水中。

我与她擦肩而过的时候,听到她在伞下喃喃地说:“今天是妙子回家的日子……”夏季的雨水已经漫过的她的脚踝。

大概老婆子是在等孙女放学归来吧。

我眼圈有点发热,嘴里成威的,不知是被红雨伞刺疼了眼,还是想起了我那没能活到这样苍老的奶奶。小时候,她总是蓬乱着头发,站在如血残阳里的那棵苦楝树下,唤着我……

绕过这片高楼群,就是我常去的那家小酒馆。

可今天真是蹊跷极啦,在泥泞的雨地里兜来转去,却怎么也摸不到那条熟悉的小路。身边是一片朦朦胧胧的黑树林,树边还坠着一轮红月亮。迷路了吗?来日本东京已经六年了,我还不知道新宿有这么一隅哪!

“哟,好重呀!帮我举上去好吗?”

一个脆生生的声音,斜刺里响了起来。

黑树林里闪出一个趿着红木屐、一身白色和服的小女孩。她正费劲地把一块油布毡撑过头顶,我蹿过去,一把撑住它,和她一起架到了树皮小屋上。

雨下得更猛烈了。

红月亮早已隐去了。她牵着我的手,钻进搭好的`树皮小屋避雨。天还不算暗,我看清这是一个用树枝垒成的小窝棚。雨“嘀嘀嗒嗒”地漏下来,湿了小女孩的发梢,她伸出小手,接住雨滴:

“这下雨水就淋不着弟弟了。”

黑树林的树皮小屋里只有我和她两个人。我盯着她的脸问:

“弟弟?你弟弟在哪儿?”

她把手指搁在嘴唇上,轻轻地说:“别把弟弟吵醒了,他在睡觉。”

我笑了,以为她沉浸在一个小女孩的梦境中。她的头偎依着我的肩,我俩就这样默默地坐在树皮小屋里,听夏日的雨声。雨快要住了的时候,她对我说:“我叫妙子……”这时我才第一次看清她的脸。一张苍白的脸,骨瘦如柴,只是一双大大的眸子里溢满了一种说不出的渴望。

“妈妈在等我回家。”她跃进淡淡的雨雾中,“看!妈妈的红雨伞——”

黑树林的尽头是一线模模糊糊的小村庄。

她迎着村边的一滴鲜红奔去。

一对红木屐像是一对在田埂上翩飞的蝴蝶。好久,风中传来了她的声音:“……再见,弟弟……”

“弟弟!”我困惑地摇摇头。

我扭过头,目光又一次扫过黑树林的时候,浑身一阵颤栗:树皮小屋下是一个隆起的土堆——一座小小的坟墓!树皮小屋里睡着她的弟弟!小女孩怕雨淋着长眠的弟弟,盖上了油布毡……

我还没来得及悲哀,远处划过凄厉的尖啸,像是轰炸机的声音。接着,田埂的上空蹿起一排火海……

篇5: 《红眠床・红木屐》读后感

《红眠床・红木屐》读后感

林墉在《自序》中提到本书宜当作梦境去读,而且是逝去的梦,读后大体如此。书中记录的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潮州古城的世间百态与风俗人情,是一幅远去的风景画,但在林墉笔下,古城之画栩栩如生,令人感受到这片土地的欢情与生命力的蓬勃。

德国诗人诺瓦利斯说:“哲学就是乡愁――一种回归家园的渴望。”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故乡,从16岁开始的梦,林墉直到五十开外才圆。离故乡越远,心越近;离故乡越久,思念越深。当念想浓得化不开时,就变成笔下汩汩流淌的梦境了。书薄薄,情深深。每个人的故乡都具体而丰富,林墉的故乡停留在童年趣味和少年萌动中,哪怕以后偶尔回到潮州,也从未改变此印象。

大厝、乡井、街巷、小食和韩江雨串起了故乡的面目,这既是属于林墉的故里,也是属于府城人的家乡;既是属于潮汕人的家园;也是属于海外潮人的故土。在《韩江雨韵》中,写的既是韩江四季之雨,又何尝不是潮汕四季的风物?在《乡井》中,写的既是“家乡的眼睛”,又何尝不是厝边头尾的世情?在《街巷深深》中,写的既是古城的地理脉络,又何尝不是潮州的历史与文脉?在《潮州小食》中,写的既是老家的味道,又何尝不是故乡人的情趣?心中如果没有极其炽热的爱,没有留下难忘的回忆,不可能把景致呈现得如此琳琅满目,如此津津有味,如此妙趣横生。这哪里是景物,分明是童年奔跑的梦境,是故乡在自己身上刻下的最显著的烙印。

绣花娘仔、潮州姿娘和潮州风月串起了故乡的人情,这是潮州之为潮州的特色,也是外出潮人对于原乡更深切怀念的情感所系。在《绣花娘仔》中,写的既是她们的谋生,也是潮汕女人的人生与生活。在《秀才娘》中,写的既是最日常的邻里场景,也是潮汕人重人情关系的剪影。在《姿娘,潮州的》中,写的既是千人千面的潮汕姿娘,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最好注脚。在《古彩戏法》和《桂姐》中,既可看到潮人与外地人一样的爱恨情仇,又有特属于潮汕平原“过番”和“侨批”所带来的跨国婚恋。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林墉笔下的欢声笑语与热泪盈眶都显得极为深刻。这哪里是风土,分明是难以再现的温情,是故乡在自己心底设置的密码。

“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或许是为了更活泼的描述故乡,书中无论散文还是小说均采用潮汕方言,通俗、简洁、精辟、地道,潮人特有的语言和性格在书中展现得淋漓尽致,眉目传神。用最“土”的潮汕方言,讲述最生动的粤东故事,展示“最潮汕”的地方社会,犹如鱼水关系高度融合,表里如一。特别是铺排潮州风月的文章,内容的生猛与语言之柔美,亦雅亦俗,结合得很“压帖”,常常令人忍俊不禁,惊叹于韩江流域的生机勃勃。

“我静静地走/穿过世界回家。”无论是通过风物回到故里,还是通过情意回到家乡,只要记住故乡的密码,就能回到母亲的怀抱中。阅读《红眠床・红木屐》的过程就好像在泡一壶茶,在一杯杯工夫茶中,故乡的面貌一帧帧浮现在眼前,令人思绪飘得很远很远。

篇6:《红眠床・红木屐》读后感

林墉在《自序》中提到本书宜当作梦境去读,而且是逝去的梦,读后大体如此。书中记录的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潮州古城的世间百态与风俗人情,是一幅远去的风景画,但在林墉笔下,古城之画栩栩如生,令人感受到这片土地的欢情与生命力的蓬勃。

德国诗人诺瓦利斯说:“哲学就是乡愁――一种回归家园的渴望。”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故乡,从16岁开始的梦,林墉直到五十开外才圆。离故乡越远,心越近;离故乡越久,思念越深。当念想浓得化不开时,就变成笔下汩汩流淌的梦境了。书薄薄,情深深。每个人的故乡都具体而丰富,林墉的故乡停留在童年趣味和少年萌动中,哪怕以后偶尔回到潮州,也从未改变此印象。

大厝、乡井、街巷、小食和韩江雨串起了故乡的面目,这既是属于林墉的故里,也是属于府城人的家乡;既是属于潮汕人的家园;也是属于海外潮人的故土。在《韩江雨韵》中,写的既是韩江四季之雨,又何尝不是潮汕四季的风物?在《乡井》中,写的既是“家乡的.眼睛”,又何尝不是厝边头尾的世情?在《街巷深深》中,写的既是古城的地理脉络,又何尝不是潮州的历史与文脉?在《潮州小食》中,写的既是老家的味道,又何尝不是故乡人的情趣?心中如果没有极其炽热的爱,没有留下难忘的回忆,不可能把景致呈现得如此琳琅满目,如此津津有味,如此妙趣横生。这哪里是景物,分明是童年奔跑的梦境,是故乡在自己身上刻下的最显著的烙印。

绣花娘仔、潮州姿娘和潮州风月串起了故乡的人情,这是潮州之为潮州的特色,也是外出潮人对于原乡更深切怀念的情感所系。在《绣花娘仔》中,写的既是她们的谋生,也是潮汕女人的人生与生活。在《秀才娘》中,写的既是最日常的邻里场景,也是潮汕人重人情关系的剪影。在《姿娘,潮州的》中,写的既是千人千面的潮汕姿娘,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最好注脚。在《古彩戏法》和《桂姐》中,既可看到潮人与外地人一样的爱恨情仇,又有特属于潮汕平原“过番”和“侨批”所带来的跨国婚恋。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林墉笔下的欢声笑语与热泪盈眶都显得极为深刻。这哪里是风土,分明是难以再现的温情,是故乡在自己心底设置的密码。

“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或许是为了更活泼的描述故乡,书中无论散文还是小说均采用潮汕方言,通俗、简洁、精辟、地道,潮人特有的语言和性格在书中展现得淋漓尽致,眉目传神。用最“土”的潮汕方言,讲述最生动的粤东故事,展示“最潮汕”的地方社会,犹如鱼水关系高度融合,表里如一。特别是铺排潮州风月的文章,内容的生猛与语言之柔美,亦雅亦俗,结合得很“压帖”,常常令人忍俊不禁,惊叹于韩江流域的生机勃勃。

“我静静地走/穿过世界回家。”无论是通过风物回到故里,还是通过情意回到家乡,只要记住故乡的密码,就能回到母亲的怀抱中。阅读《红眠床・红木屐》的过程就好像在泡一壶茶,在一杯杯工夫茶中,故乡的面貌一帧帧浮现在眼前,令人思绪飘得很远很远。

篇7:红高粱读后感400字

一个月前看《红高粱》,是对早期张艺谋抱有一欣赏态度去看的。但习惯于挑毛病的我看着看着就觉得不对劲。

得麻疯病的酒厂老板用一头大毛骡子从九儿她爹手上换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没多久就惨遭毒手,死了。轿夫鸠点雀巢成了酒厂主人九儿的老公。后面就是一些弘扬主旋律的无聊堆砌。虽说无巧不成书,但这电影中的一些巧还是超出了我能承受的范围。所以不喷不快。在那个时代,麻疯是人人谈之色变的一种恶性病。俗称癞子。我小时候听老人讲,以前如果村里有人得麻疯,要被赶出村去的,更有甚者,用一种叫粮杆的农具夹着脖子拖了丢下河去。村里有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不得而知也无从考证。当时是当作真事相信了,震惊于前人对生命之冷漠之余,对麻疯的恐惧也让人背部发冷。但电影〈红高粱〉里的李大头,得麻疯竟然继续开酒坊,巧得让人受不了。另一处,轿夫往酒缸里洒尿,严重的食品污染事件,作坊的大工头竟然说酒成了,味道特别好。

不知道是以肮脏当高尚呢,还是别有用心的反讽。通观整部影片,找不出反讽的迹象,所以原因只能是前者。而这究竟小说中原始情节还是剧本创作时改的,就得而知了,也不想知道了。联想到价格屡创新高且销量一路凯歌不断的某些酒,我就别有用心的猜想,这些酒会不会也是加了尿的呢?

篇8:红高粱读后感400字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红高粱》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阳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红高粱》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红高粱》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红高粱》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阳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篇9:红高粱读后感400字

和很多人一样,我最初接触的也是张艺谋的《红高粱》。

小时候,妈妈单位组织看电影。那时候的娱乐活动太少了,于是不管是不是合适,不少人都带着孩子一起去的。那天的电影正是《红高粱》。故事内容根本没理解,只记得一片片红色,和剥人皮。此后的里,剥人皮是我对《红高粱》唯一能联想到的。虽然当时用手挡住了眼睛,依然感觉那红色顺着手指头缝流进来。就是现在,每次看《红高粱》,快剥人皮的时候,我依然要挡住眼睛,所以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这剥人皮是怎么演的。

《红高粱家族》全书完稿于1986年,莫言31岁的时候。用莫言自己的话说:《红高粱家族》虽是少作,技术上有诸多粗疏之处,但文中那股子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儿才喷发出来。叙述者“我”,总好像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在故事讲到激动之处,要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出来。正是这种冲动,赋予了《红高粱家族》独有的魅力。相比较,莫言的《檀香刑》的艺术性更完整些,却远远没有《红高粱家族》动人。激情的作品只属于充满激情的年龄和激情的年代。

那个年代诞生出《红高粱家族》,颠覆意义应该是很强的,正义、爱情这些神圣的字眼,在书中完全走了样。余占鳌、戴凤莲等人,他们就像高密乡野生的一片片红高粱,原始而真实。鲜活的生命。

什么是英雄?什么是伟人?在红太阳的照耀下,英雄好汉的头上无一例外顶着光环。那光环如此耀眼,让人目眩神迷,让人忘了英雄好汉拉的屎也是臭的。是男人,就难免花心;是女人,就难免发春;是人,就会有小肚鸡肠睚眦必报;……是英雄,必然杀人不眨眼。《红高粱家族》里的人,真实到不像人,只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在高粱地做爱,在高粱地抗战,在高粱地死去,在高粱地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口号;他们死前不交党费。

全书最后一个小节,一直以讲述者身份出现的“我”,终于露了正脸。短短三页纸,却是全书极其重要的部分,使得全书充满了反思和虔诚的忏悔。其实,就算没有最后这一节,《红高粱家族》也已经是完整的了。但是,正是这最后一笔,让整部书具有了寻根的意义,让红高粱的生命力传承了下去,让这个家族生生不息,让读者抛书后陷入沉思:忘了本,人生就如同脚踩浮云,离开了大地,我们将飘向何方?

篇10: 《红舞鞋》读后感400字

悲伤的时候也要记得在心里种花,这样,即使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听得见花开的声音,“啪啪”,“啪啪”。直到有一天,你发现,原来你拥有了一座花园 。――――题记

轻轻的翻开这本书,我用心的开始品读了起来,我一字一字地读着,可以说是爱不释手。我被里面精彩的内容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仿佛自己已经融入了其中。每个人都有敏感脆弱的一面吧,这本书就是以这样为背景,谱写了一个平凡女孩李莎莎的舞蹈梦,在逆境与失落的压迫中奋起的她,使我懂得,机会永远只留给有准备的人,无论未来的路多么坎坷曲折,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可以成功!

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都来到身边,其中还贯穿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怎样的困境,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真诚而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

这本书的内容是那样曲折,牵动着心灵的触动。一双红舞鞋成为贯穿全文的线索,书中讲述了一只丑小鸭的蜕变过程。从不起眼的丑小鸭,变成了引人注目万人之中的焦点,也使一篇本来就不起眼的文章从而变得丰富多彩,那么沁人心脾。

篇11:《红豺》读后感400字

在暑假里我为了充实自己读了《红豺》。其实豺和狼本是天敌,它们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动物。因为母狼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后来母狼死了,火烧云复仇的火焰燃烧了起来。它咬死了一个狼崽,又把另一个狼崽带回洞里,起名为——甜点心。

在把甜点心带回洞里后,火烧云多次想吃掉甜点心,但它无法忽视甜点心的依恋与亲呢,甚至为了甜点心放弃了精挑细选的伴侣;为了甜点心,它落下残疾;为了甜点心的狼崽,它和猎狗同归于尽了!这都是母爱的表现啊,试问天下间的母亲,有几个能做到像火烧云一样?

正如美国著名作家芭芭拉·金索尔夫所说:母性的力量胜过自然界的法则!我读过一个小故事,里面的母亲就是为了孩子而创造了奇迹!她们是一个穷人家,孩子要上学,可家里条件不允许,当时盛行长跑运动,若是取得好名次,会有不菲的奖金。妈妈就下定决心去练马拉松,当时妈妈年纪已经不小了,营养也跟不上,凭什么取胜?可是这位母亲却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常人无法克服的困难。这位母亲最终获得内罗毕国际马拉松比赛的冠军,得到7000英镑!从此她的孩子都可以接受最好的教育!

母爱是一种巨大的力量。一个母亲对子女的爱可以超越一切,也许在平凡的日子里感觉不到它的强大,但关键时刻只有它才能挺住,顶住一切风雨!

篇12:一把红雨伞小学作文

一把红雨伞小学作文

每应看到家里那把红彤彤的雨伞时,都会想起我那慈爱的姥姥接我回家。

姥姥是一位品格高贵的己,是一位一般的我。她最大的特色是很爱我每该瞅到我那可恶的`小脸蛋,她都会微啼地看着我。

一天凌晨,外点气象阴沉、阳光亮媚。可到了下战书地却变阴了望伏来似乎要下雨了。忽然“轰隆”地一声击雷了;“哗”,下讫了大雨。卧在教室面,我愁心忡忡,口想:下这么大的雨,姥姥会不会不交尔了呀?这我可怎么归野呀?同窗们吓得皆避在学室里不敢没去。

置学了,共学们都被接走了,只有我单独留在教室里。我等啊等,等啊等,越来越觉得悲凉、孤独,更添以替姥姥不会来接我了!我正想本人走时,突然看见远处一把红彤彤的雨伞匆匆地向教室飘了过去。是姥姥,我爱戴的姥姥来了!

姥姥睹了我二话不说,把雨伞递给了我我奇异地问姥姥:“你怎么不打啊?”“我不怕雨淋!”姥姥亲热地说。“我还认为您不来接我呢?”我心惊肉跳地答。“怎么会呢!你不打伞我怎么抬得下心呢?”姥姥的脸上是一副不堪设想的表情。

这些对话让我晓得姥姥是如许关怀爱惜我。她未经把妈妈养大,当初又在庇护第三代的健康成长。

回到家时,我手里牢牢拿着那一把红伞,但姥姥却淋湿了。

啊!我永遥不会忘却这一把红艳艳的雨伞!

篇13:网红作文400字

20xx年作为网红经济爆发元年,网络红人正在创造新媒体经济的奇迹。在这些网红背后,更多被颠覆的是受众接收信息的习惯。未来网红将会打通全产业链,整个存在方式都会发生改变。

每一次互联网的换代都会造就一批网络红人,但仅靠犀利言辞或另类行为保持长期的热度很难,需要有持续不断的特色内容,并紧跟媒介传播方式的变化。

首先,节目的频次一般不会太低,至少是一周,甚至是每天,“最好是频次高一点,跟观众接触的概率要增加”。

其次,网红节目背后一定要有一个主线,或者说是有一个核心价值观,有一个灵魂,“你只有这个灵魂、价值观才会吸引到跟你一样价值观的粉丝跟你对话”;

再者,还要能够持续,所谓的“持续”,不仅仅是网红本身节目的持续,更意味着其背后的商业性价值开发,即“商业变现”。

她们把自己真实的生活状态分享给粉丝,就像跟朋友分享一样。这也是网红的影响力逐步扩大的基础。粉丝们在网红的生活里找到了自己向往的影子,并且觉得这比明星更真实。

篇14:网红作文400字

在21世纪互联网蓬勃发展的今天,网红已跃然成为“名人”的一种代名词,也成为了普通人博出名的一种新方式,不少人借此踏上了成名之路。但是有些人却靠着一些低俗的、不正当的手段借机上位。对此,我们应该说不,坚决抵制这种低俗“网红”。

防止低俗“网红”的形成,要求我们不通过低俗手段、不正当手段吸引群众目光,趁机上位成为网红。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人为了成为网红,不择手段,力求自己出名,吸引群众目光,甚至不惜伤害自己、伤害他人,来满足群众的需求,借此使自己成为网红。像之前的“辣椒网红”,指的就是一名男青年大饮一大盆红辣椒汤,拍摄成视频发到网上,使自己成为轰动一时的“辣椒网红”,可在第二天,就传出了他被送往医院治疗的消息,原因就是因为他喝了太多的辣椒汤而导致胃溃疡。对于他的行为,我真的是不敢苟同,不惜伤害自己的身体就为了一个网红的称号,即使他因此而有经济利益的话,我也认为不值,什么都比不上自己的身体重要。而他会有这种行为,我认为也有一大部分是网红文化的部分低俗内容影响了他,导致他做了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故我认为成为网红要实事求是,不要靠一些低俗手段搏上位。

拒绝低俗“网红”的形成,需要我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学当正义网红,抵制低俗网红。网红有低俗的,自然也有正义的、阳光的,作为一名合格的文化传承者,我们自觉接受好的网红文化,拒绝低俗网红文化。如同前段时间的“暖心交警”网红,这类暖心交警叔叔在他负责的路段,帮助接送孩子进出学校,可谓贴心之至。对此,我们应该喜于接收这种阳光文化,将其转变为自己的一种模仿榜样。

低俗网红实不可取,我们做好自己应尽的本分、坚决抵制低俗“网红”,乐于接收阳光“网红”,让网红更加光明正大。

篇15:《红豺》读后感400字作文

《红豺》是一本非常动人心弦的书,主人公是一匹叫火烧云的母豺,它不劳而获得来的一条蛇引来了一匹母狼,狼与豺本来就是天敌,可以说,有狼的地方就没有豺,而有豺的地方就没有狼!狼的体格比豺大,因此豺是怕狼的。母狼把火烧云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咬死了,并没有吃。不过天有不测风云豺有旦夕祸福,母狼被人类的捕兽夹砸死,她的两只狼崽虽然躲过一劫但却遇上了火烧云。火烧云为了报仇咬死了其中一只,另一只留着,打算当点心等饿了再吃,并取名甜点心。但母爱救了甜点心,火烧云非但没吃掉它还把它养大,为了救甜点心它失去了尾巴;为了甜点心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救甜点心它成了坡脚狼!甜点心也很孝顺,出嫁后还不忘给快要走到生命尽头的豺母送吃的。火烧云也帮着甜点心看孩子。有一次,甜点心在一次觅食中被一条猎狗已盯上了它,但甜点心却没有察觉,火烧云为了保护甜点心和甜点心的孩子,与猎狗决一死战,最后同归于尽!

看完了这本书,我想:火烧云,你这样值得么?为了杀子仇人的孩子,竟然豁出自己的生命!!或许我们都还小,还不明白有什么比自己的生命重要,但总有一天我们都会懂,这就是母爱的伟大之处——正如书中所写:火烧云用生命延续母爱之梦,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

篇16:红飘带狮王读后感400字

最近,我看了一本由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书名是——《红飘带狮王》。这本书告诉了我:人不能自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地去面对。

蜂腰雌狮在所有幼狮被黄巨鬣和辫子雄狮咬死后,找到了红飘带,开始了新的生活。不久,又收留了无鬣雄狮,最后打败了黄巨鬣,成为了狮群的狮王,按照规矩,杀死了幼狮,最后,蜂腰雌狮离开了红飘带。

黄巨鬣和辫子雄狮真是太坏了!为什么非要残酷地杀死幼狮?它俩真应该改名叫大恶魔!真希望蜂腰雌狮有一把神奇的钥匙,能逃到其他的地方。这样所有的幼狮就不会死于非命。希望那个时候红飘带当时就在蜂腰雌狮身边,能帮它打败黄巨鬣和辫子雄狮。红飘带当上狮王后,居然杀死了蜂腰雌狮的幼狮。

读完后,我不禁想起了一个小故事:一天,一个猎人去森林打猎,不小心掉进了河中,被一头小鹿给救了出来,他为了得到鹿茸,居然杀死了小鹿!最后,他一次又掉进了河中,没有一个人来救他,被淹死了。

人要勇敢面对一切,同时也不能当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篇17:《红豺》读后感400字作文

我读书时,总是略微一看,不用心去体会书中让人们痴迷的感情,但当我读《红豺》这本书时,我终于体会到了人们那痴迷读书的情感是多么的深厚。

书中,母豺火烧云有两个孩子,她的丈夫大鼻孔在捕捉一只羚羊时,不幸遇难,一家生活的重任就托付在了火烧云身上。在一次一家正在吃一条大青蛇时,一只母狼发现了他们,三下五除二,把她的两个孩子活活咬死,而母豺火烧云成功逃生。在一个下午,火烧云发现那之母狼被猎人的捕兽夹活活夹死,火烧云,咬死了一只小狼,还有一只小狼母豺火烧云“收留”了她,起名甜点心。在一次生存危机中,她不忍心咬死小狼崽,冒险去人类居住的地方猎杀家畜;在一次捕猎时,火烧云冒险与眼镜蛇搏斗,只为保护甜点心的安全;在与狗熊搏斗时,她用自己的一条腿将甜点心从死神那里抓了回来;在最后,火烧云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天······

狼和豺本是天敌,可母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的养育狼崽,这是为什么呢?我们仔细想一想,当弱者被强者欺负时,强者一定过得潇潇洒洒,而弱者一定每天提心吊胆,但当反过来时,弱者变强者,强者变弱者,且强者不欺负弱者,世界不就和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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