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重生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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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重生为题目的作文

篇1:春重生为题目的作文

春重生为题目的作文

今天,无心借着小雨漫步校园,顺着那淡淡的香,远远的发现那青苔布满的老墙下不知何时冒出了几簇淡蓝的小花,直直的傲立墙角,于是,忽然梦醒,原来已经是春天了!

每天都匆匆的路过这处残破的老墙,可未曾发现在这早已废弃的世界角落,原来还有着那一簇春,那簇就在眼前却被抛弃的春!不管是否有人发现,她都在那,没落中依旧淡然!每一天,许多人都走过这处残破的老墙,没有人愿意停下前进的脚步去欣赏那一簇淡淡的春,哪怕是用眼睛的余光去撇一下都懒得去做,可是她依旧在那,在冷漠中依旧带着傲然!

有那么一天,当春姑娘带着暖暖的春风轻抚着大地,当小草给大地披上绿绿的新衣,当河畔细柳随风曼舞,当新燕啄泥谁家墙头,人们终于发现,原来春已经悄然来临,人们沉寂于春的美春的盎然,可有人记否,在那青苔布满的墙角,有那么一簇春意,不管是否被人认可,一直都在傲然开放,笑看春风!

想到这里,我忽然感觉有点肃然起敬,于是,踏着这被一缕春风早早唤醒的墙角,沿着那满是泥淖的小泾,我仿佛穿越过了那满是创伤的冬,卸去那满眼的萧条沧桑,我走近了那一缕春意,现在的她还是那么的脆弱,可是脆弱中却带着震撼人心的倔强,那是藐视寒冬的傲然,那是不屈服人生的勇气!这样的春,才叫着春!

我一直认为春不是那种暖暖的懒洋洋,她是一种倔强,一种打破寒冬的倔强,一种重头再来的'勇气,一种不管被现实摧残成什么样却还是坦然面对,淡然重来的豪放!

我,愿意做那残落角落里的一簇新春,或许她不会被人发现,或许人们永远不会去承认她的美,或许她只能静静的呆在这残破的角落,可是,又有谁能懂,在这枯树满目,花草枯萎的校园,她踏出了走向新生的第一步,她有着坚定的信念,谁说嫩绿不能战寒冬,小草也可笑春风!

所属专题:我和春天有个约定

篇2:重生为题目的叙事作文

梅花渐渐的落了,腊梅园的香气也更浓了。

梅花凋残时,春天就要到了。其实——

“惠儿,你知道梅花为什么在冬天开吗?”祖母笑着问,我摇了摇头,天真烂漫的眼睛望着祖母。

“梅花之所以在寒冬盛开,是因为她喜欢春天。寒冬来临,梅花露出了花苞,这花苞可香了,啧啧,只是你不知道。其实在每一个花苞里都住着一只青鸟,那些蜡梅为了更好更快的长大,便把所有的养分都给了青鸟﹍﹍本来梅花可以等到春天,但为了这些青鸟——唉!”不知为什么,祖母的脸一下子变得那么的严肃,甚至有些伤悲。

“好了,我们继续。蜡梅花开了,观赏的人越来越多,想想那香味,你问我梅花里为什么有青鸟,这我哪里知道?惠儿,不要打断我。那些梅花不想让人们发现青鸟,所以就让鸟儿睡在花蕊里,蜡梅渐渐老了,花瓣慢慢枯萎了。”祖母紧紧地搂着我,“终于有一天,蜡梅花的花瓣开始松动,眼看着自己就要谢了,梅花唤醒青鸟:‘孩子,我要去了,你一定要记住,我走后你要用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去创造春天,一定要记住’蜡梅花深情地望着青鸟,青鸟依着蜡梅,一片沉默。突然,花瓣凋落了一片,一片又一片,只剩下枯黄的花蕊,‘孩子,我要去了。’这是梅花最后一次呼唤。‘不!’青鸟惊叫道,试图抓住一片花瓣,可是一切都晚了,枯黄的花瓣在风中飞舞,一颗晶莹的泪珠滴在树枝上。”

“青鸟向天空飞去,穿过一层层云,留下一滴滴泪水,腊梅园下了一场春雨,人们都在欢呼。青鸟是那么的.迷人,羽毛多彩而顺滑,脖颈上有一道彩虹的光,翅膀尖上还有淡淡的蓝色,尤其是尾巴上聚集了天下所有的颜色,飞起来轻飘飘的。”

“祖母,青鸟为什么要飞上天空?”

“傻孩子,青鸟要创造春天,完成自己的使命啊!惠儿,你为什么老是打断我?言归正传,青鸟飞到最高处,围成圈,一对对翅膀在飞舞,太阳光越来越强,终于照亮了大地,孩子们笑了,青鸟也笑了,她看了看唯一保存下来的花瓣,眼里充满了泪水。”

“要用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去创造春天。青鸟不断地重复着那句话,剪去了美丽的尾巴,调成各种各样的色彩。青鸟来到河边,让河水褪去冰装,给流水涂上更鲜艳的蓝色;来到田野里,除去寒冬留下的杂草,穿上淡绿色的便装;来到桃园,让树枝发芽,送给桃花迷人的粉红;来到树林,树木抽出新枝,给嫩芽添上鹅黄色的外衣。。。。。。青鸟把自己的最后一口气献给了蓝天,化成了朵朵白云,春天来了,而且这是一个更美好的春天。”

“祖母,梅花为什么要培育青鸟呢?”

“那就是你的事了!”祖母神秘兮兮地说。

一年又一年,我长大了,祖母变老了。

那一天,我轻悄悄地推开祖母的房门。祖母静静的躺在床上。面容苍白,还略带焦黄,本来白色的头发现在更白了,也逐渐稀疏了,虽然躺着,但是呼吸依然很急促。

我走过去,轻轻唤了她两声,祖母微微地睁开眼,望着我,撑起虚弱的身体对我说“惠儿,你明白了吗?”

我不由一愣,是啊,这些年我一直在思考,但是一直不明白,今天,我望着弥留的祖母,明白了,我呜咽着说“重生,梅花的重生!祖母,是为了更好的迎接春天。”

祖母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嘴角依然留着那一丝笑容。

篇3: 以重生为话题的作文

孤鹰不褪羽,哪能得高飞,蛟龙不脱皮,何以上青天。

在生命中,有时我们必须做出困难的决定――开始一个自我更新的历程。而我们需要的是:自我改变的`勇气和重生的决心。

当我们眺望远方,一望无际的蓝天,让人不禁心生敬畏,却也不由得向往,如此有气势的存在,仿佛也需要一个可以并肩的,天生的领导者,我想那就非鹰莫属了,想象着辽阔的蓝天下,一只鹰展开双翅,不时地鸣叫,远方传来阵阵回音,二者交相辉映,是多么雄伟壮丽的一幅场景。

而鲜有人知道的是鹰的一生又是何其坎坷,表面的风光,背后却是无尽的艰辛。

鹰是世界上寿命最长的鸟类,可但凡是生物都会老去,它又怎么可能幸免于此呢?所以在四十岁的时候,它会面临一个抉择――一个是生还是死的抉择。这时候的它身体已经不堪一击,引以为傲的喙和爪子也因为老化,而变得不再锋利,身上可以保暖的羽毛,厚重的成为了它的累赘。这样的它已经无法再称之为一个领导者。

但上天仿佛特别器重它,给了它一个重生的机会,只要它有勇气忍受一种刻骨铭心的痛,就可以重新展翅翱翔天际。然而,这种决定生死的痛,首先需要它做到的是,要拖着沉重的翅膀,飞到悬崖上。然后用自己的喙敲猛击岩石,无论怎样钻心的痛都不能停下来,直到喙的脱落,接下来便是漫长的等待,它需要新的喙长出来,而这个过程将会伴随着痛苦与孤独,仿佛度秒如年一样。终于等到新的喙长出,它又要用自己的喙把自己的指甲一个个掰断以及自己的羽毛一根根拔掉。如此五个月后,它又会是天空下的领袖。

我并未见过真正的鹰,却曾见过许多名画师笔下的鹰,它的眼睛锐利,有着一股天生的傲气。但它在经历重生的疼痛中,眼睛里是否也曾有过懦弱,有过悲伤,有过孤寂呢?

我无法想象一只如此骄傲的鹰,是如何曾在疼痛与孤独中低下了头。

而我们不用承受如此刻骨铭心的疼痛,却在抉择面前选择了逃避,更多时候我们需要的正是鹰的这种毫不畏惧,坚韧果决的精神。其实放弃一些东西并不是那么难以抉择,那些我们视为生命的东西,有时候是那么不堪一击,又是那么虚无缥缈。所以只要我们想要做到,有勇气做到,那么就一定会做到。改变固然是痛苦的,但改变却是必须的,我们需要全新的自己去迎接全新的明天,我们想做的是在悬崖上接受重生洗礼的鹰,是再次翱翔天际的领袖。

其实我一直相信,鹰也许自始至终从未放下自己的骄傲。

宁愿流血绝不流泪……

篇4: 以重生为话题的作文

春天,我坐在阳光下看着一本关于重生的小说。我在看着小说人物的生活,看着主角重生爱曾今所负之人,虐曾今所信之人。说实话我羡慕了,我以希望自己的人生可以来这么一次大洗牌。想必你们一些人中也会有一些这样明知不可能却默默期待着的人吧!

如果你重生了,你会做些什么呢?是利用先知疯狂捞取利益、夺取美誉、改变所有曾今后悔不已的事或人呢?当然我不可能知道你们的想法,我只知道我没有那么大的想法,我傻了一辈子,我并不觉得重来一次我可以变聪明。

如果我重生了,我并不想去爱那个曾今错过的人,也不想去虐那些伤害过我的人。不是错过的人不值得后悔,也不是伤害自己的人值得原谅。我想回到过去只是想避开他们,不论是值得珍惜的还是应该报复的,不是因为胆小懦弱。我做错了很多的选择导致了这样的结局,我只是好奇如果他们的人生没有我的参与,那个人是否还会是如今这般颓然;我只是好奇如果没有我傻乎乎的跟随,她们的生活又是如何。

如果我重生了,我会转学离开,我会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十几年后,回去那个起点处看看他。看看他是颓废还是朝气蓬勃,我想不论结果是什么我都可以松一口气了。他颓废了,这只能说明他的人生没有我了也没有改变;他朝气蓬勃,我会庆幸还好这一世我没有出现在他人生中。我知道其实只要重来一次让我看看那个没有我参与的结局,我就很安心了。

如果我重生了,我依旧不会相信爱情,但也许也不会想这一世这么疯狂的迷恋亲情。我会很喜欢一个人的日子,儿童时,一本书一杯茶一张椅子;大学时,一电脑一杯咖啡一张电脑桌;毕业后,一电脑一行李箱一张票。我会一个人打打兼职、写写东西、画画漫画,想走的时候装箱就走。我渴望着那样的洒脱与一无所有,一个人品味那咖啡一般的人生。

如果我重生了,其实我依旧渴望与家人没有隔阂的相处。与妈妈姐妹一般相处,逛街、吃小吃、看电影,长大后一起美容一起做头发。与爸爸哥们一样沟通,看电视、登山、捶背,长大后一起旅游一起谈心。与哥哥……嗯我会缠着他,哥哥实在是太正统了唉……

如果我重生了,我会比现在更加的理性吧!毕竟是重生,我想这样下去的结果可以想见,时间相对于我就变的更显残忍。时间切割了一切与我相关的人和事,慢慢的也许我还活着时间却之于我没有了意义。

唉,为什么呢,我明明知道即便重生了,最后的结局会是孤寂,却依旧渴望着可以重生。也许就是这样没有成为现实的时候,想象的结局就是这样的没有说服力吧!

呵呵如果你重生了,你有想过自己两世叠加的结局。

思绪飘飞了无痕迹,一阵春风吹过微寒。端起手边的茶水喝了一口,吐出热气,放下茶杯。低头,我打算将这章看完就去休息了。

篇5:以最美妙的人生为题目作文

认识两个人,一个极富,一个极穷。富的是有名的房地产老总,开着三百万一辆的车,喜欢摄影,照相器材是一百多万的经典,到清华读了MBA。

穷的是蹬人力三轮车的,天天守在超市边,拉几个零活,一天下来,好的话能挣二十块,坏的话就几块钱。住在城市的边缘一个快要拆迁的窝棚里,家里还有一个瘫女人。

他们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但却有着同样的生活态度。

富的男人虽然富,可是却也是浪漫的人,他说,钱,是用来挣了显示自己的能力的,除此以外,还有多大作用?他建了好多所希望小学,带着太太去欧洲旅游,不像别的有钱人那么忙得脚不沾地。

去清华上学时,教授说做个实验就知道大家谁更会经营自己的企业。所有人的手机全放到前面去,必须开机。像他们都是老总级的人物,自然生意是忙的,所有人的手机都响个不停,只有他的手机是沉默的。教授说,这个男人才是最会生活也最会经营自己企业的人,他懂得放手,懂得让自己有私人的空间。

他就笑了,他说,我告诉自己的副总了,只有公司发生两件大事可以给我打电话,一是公司里着了大火,二是公司出了重大事故死了人。其他的,可以自己处理,因为前十年,他已经把基础打好了。

他说自己计划45岁退休,然后去各地拍片子,自己花钱出版,不为别的,因为那是他年轻时的一个梦。

他还要带着太太住到山上去。他说,小的时候以为山上住着神仙。

他并不看好李嘉诚,说他是失败者,因为七十多岁了还在一线冲锋陷阵,只能说后继无人。他应该放权,那样的话,他才是更成功的李嘉诚。

富人有这样的境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而穷人的幸福并不比他少。

虽然挣的钱少,回到家,老伴会嘘寒问暖,老伴会唱戏,他便学会了拉二胡,吃过饭,必要唱一段的,他也是知足的,虽然穷是穷了点,可有老伴的爱,有那喜欢的京剧唱,他也知足了。老伴没有去过北京,他就骑三轮拉着她去,一边走一边唱。有电视台拍下他们来,说他们是流浪的大篷车,他笑笑说,就是图个乐。

富人与穷人的快乐有多少区别?如果用钱来衡量,区别很大,富人可以用钱买来很多看似快乐的快乐,穷人不能。如果用精神来衡量,那几乎是一样的,他们感受到的快乐,谁也不比谁少多少。

两种生活,一样人生,如果你感觉到自己很幸福,钱多点少点,真的不重要。因为,活出美丽的心情,那才是最美妙的人生。

[以最美妙的人生为题目作文]

篇6:以淡品人生为题目作文

人生有许多事情,表面上输了,其实你是真正的赢家。人生有几次机遇,机遇来了你一定不要错过,要好好得去把握它!

婚姻是件瓷器,要想收藏好它的确困难,但是打碎它却很容易,要想把碎片粘合在一起,却是一件不易的事。

恋爱就像无数个饭局,一个不成功,还可以接着谈。而结婚就不同了,结婚就只是一个饭局。

男人之间最沉重的话题,就是说到自己的女人;男人之间最轻松的话题,就是说到别人的女人。女人最喜欢谈论的话题是自己的老公;最让她操心的事情是孩子的学习。

在办公室,你可以得罪忙人,因为他们没时间跟你计较;但是,你千万别得罪闲人,因为他们有时间跟你周旋。

有关系就是有关系;有关系好办事;没关系的托关系,这是人际之间的交往。

如果你昨天的成绩了不起,说明你今天做得还不够好。你一定要好好努力,争取做得更好。

如果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你就会感觉到很无助;那么把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你就会心中有数。

人到世上走一回,全当赴了一次宴,吃饱了、喝足了,舒舒服服再回去。这是人生的自然规律,又有什么不好呢?

人若有100岁的境界,80岁的胸怀,60岁的智慧,40岁的意志,20岁的激情,再加上两三岁的童心,那该有多好啊!

做普通人,做自己该做的事,每个人都可以爱小零钱,但是不能胸无大志。

每块木头都可以雕塑一尊佛,只要能去掉多余的部分;每个人都可以变得很完美,但只要肯去掉他的缺点和瑕疵。

父母象件老棉衣,驱寒能保暖;朋友像件雨披衣,挡风又遮雨;爱人像件粗布衣,体贴又舒服;情人像件纸花衣,好看不中用。

爱情和金钱一样,有时你越想它,它就越不在你身边。有些事情不必去强求,让其一切顺其自然。

人生在世很是不易,希望朋友们在平淡的生活里活出自己的韵味,展示人生的精彩。祝愿朋友们能够寻找自己的快乐,打造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以淡品人生为题目作文]

篇7:假如我可以重生为题目的作文

假如我可以重生为题目的作文

假如,我可以选择我的出生年代,我一定毫不犹豫地选择再来一次,重现历史的印迹。

尽管,我崇拜李白的豪放洒脱;尽管,我钦佩陶渊明的淡然高雅;尽管,我倾慕林徽因的才气智慧,但我仍然不会改变,因为我已爱上了这个时代,这个新的21世纪。

在这个时代,有一种善良感动万人。那一瞬间,没有犹豫,没有思虑,没有躲闪;那一瞬间,唯一做的,也是最迅速的念想:保护学生!那一幕,那一秒,让万千学生铭记了她,让万千中国人铭记了她——张丽莉。生死时刻,那一颗心装满了学生,溢满了善良,也凝聚了人们对她的无限赞美。正是那丝丝缕缕的善良,编成了伟大,注定这个时代不再平凡。

在这个时代,有一种感谢,撼动心灵。林丹和李宗伟的出现,让每个人都拭目以待,让整个世界为之癫狂。“既生瑜,一定要生亮”的.时代应运而来。两个人激烈打拼,让舞台更加夺目。除了如此激烈的比赛,更让人难以忘怀的是两个人赛后的深情拥抱,两个心灵紧紧连在一起。只有怀着一颗感谢的心,才能让我们成为真正的勇士,才能让我们不断完善。正是那点点滴滴的感谢,汇成了大爱,让这个时代不再冷清。

在这个时代,有一种正能量,震惊,“传播正能量”奔涌而来,我们每个人在感动着别人的同时又被深深地感动着,一系列“最美”袭来,一连串的大爱而至,一阵阵的正能量迎面吹拂。我们中华民族,以千百年来的历史经验作指引,以高昂向上的勇气追寻“民族梦”,正是那颗颗粒粒的正能量,砌成了完美,让这个时代不再缺憾。

这个时代,注定是独一无二的,注定不再平凡。这个时代下的我们,又怎会烦恼徘徊呢?假如我可以重生,我一定还会选择这个时代。因为这个时代,因为这些正能量,让我无比自豪!

篇8:八年级以春为题目作文

冬去春来,春姑娘这位高级指挥家又满血复活了。她一来,整个世界都热闹起来了。

瞧!她召唤来的第一位选手——雷公公敲起了打鼓。万物复苏,提示人们春天又要来了。一棵棵柳树把自己那浓密的秀发披散下来,换上鹅黄嫩绿的新衣,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一番。感觉这套春装可真“潮流”呀!

小草又开始甩头,好像在说:“伙伴们,快来吧!享受这个季节的美好时光,吮吸春雨的营养让世界更美好。”淅沥沥,淅沥沥!咦?是谁在“摇铃铛”呢?原来是那害羞的雨妹妹呀!——她是春姑娘派来的第二位选手。她正学着雷锋叔叔一样向别人伸出救援之手哩!小草抬起头又低下去,仿佛在说谢谢呢!

雷公公,雨妹妹都完成了表演,接下来轮到小精灵鸟儿们的精彩表演了。听!鸟儿们仿佛在吹笛子,这么动听、悠扬、婉转的歌声荡漾在世界各地。过了一阵,就在那个公园里传来了百灵鸟大合唱。那空灵、清脆的前奏引来了不少听众。再看看后面的副歌,那样的高调,好像就是一名专业歌手。那样的舞姿是多么优美呐!

春姑娘真是一位负责任的音乐家,让大地感受到了她如火的热情。

篇9:八年级以春为题目作文

“风,摇绿了树的枝条;水,漂白了鸭的羽毛”。春天来了,万物复苏,生机勃勃。从三月的第一缕阳光开始,春便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身边。湖面银光闪闪,轻抚着岸边的小草;森林绿意盎然,动物们都活蹦乱跳。春天,翠湖是最美丽的,可谓满园出色关不住。

翠湖地处昆明市五华区,是云南的一颗明珠。素有“八面水翠”“四季竹翠”“春夏柳翠”之称。

我们下了车,迎着人群的涌流,挤进翠湖公园。进了东门,两根大理石柱矗立在两边。上面有一块小匾,上题“翠湖”二字,好不威风!沿着“翠柳大道”向前走,到了“竹林岛”,这里绿荫掩盖,凉意来袭,地洒满了斑驳的光影。我们本想在此休息,可谁知,早已座无隙地。一路上,听见的是欢声笑语。男孩子,女孩子,有带着红领巾的,有把外衣搭在肩上的、系在腰间的……个个鼻尖上闪着汗珠,散发着阳光的味道,散发着青春的活力;个个面带笑容,春风得意!我想,这也算是春天里的一幅美景吧!

逛着逛着,忽然,满天飘起了“鹅毛大雪”。咦?春天,怎么会有雪呢?急忙伸开手,捧来一片,定睛一看,原来是柳絮呀!借此景,我停下脚步,微微闭上眼睛,感受美妙春光中柳絮纷飞的诗意,感受着那“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美好。默立了一会儿,我们继续前行。来到了荷花池旁,我又停住了,因为又出现了一副水天交融的画面:一个个嫩绿的荷叶挤在池里,圆圆的大绿盘倒映在水中与蓝天白云的影交相辉映,分不哪是天,那是地。莲叶荷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我似乎也成了一条快乐的鱼儿,畅游在荷叶间,流连忘返。

太阳渐渐西下,人们也陆续离开了。翠湖又恢复了一片寂静。歇一夜吧,明天再你还要现春的妩媚。

春,春色,朋友相约在春天里,是多么有趣有意!让我们抚面春风,得意。风华正茂,进取!

篇10:八年级以春为题目作文

实际上,我并不喜欢春天。这忽冷忽热的天气,稍不留神便咳嗽不止流涕不休。但我不得不叹服,春天,真的很美。

不必说那灿烂明媚的暖阳、变化无穷的云朵、纯净蔚蓝的天空,也不必说那五彩缤纷的花朵、又嫩又绿的小草、高大笔直的树木,单是那一条小河,就够美的了。河畔长满了嫩嫩的小草,随意地、无拘无束地铺满了河岸,光是那绿便有许多种,有黄绿、嫩绿,还有草绿、深绿,更有碧绿、翠绿,光是这草,就已经五彩斑斓了,花,就更不用说了,如繁星般密密麻麻地点缀在草丛中,红的黄的粉的,在风中摇摆着,在阳光下发着彩虹般的光,各色的蝴蝶在花前飞舞着,旋转着,几乎与花融为一体。蜜蜂也嗡嗡地忙碌着。河底,却又是另外一番世界。小鱼小虾在水草间欢快地、轻盈地跳着舞,它们的身体是半透明的,还一闪一闪的,隐隐地透出身体的所有脉络,它们不停地吐着晶莹剔透的小泡泡。都说“干净的水里没有鱼”,但这水,却清得很,就像自来水一样,可以清楚地看到下面的各色卵石,小鱼小虾。这水,没有一点杂质,令人忍不住捧一口喝。

公园里的春意也别有一番滋味。早有老人捧着他们心爱的鸟出来散步了。他们的鸟,长着五彩的羽毛,在阳光下也钻石般闪闪发光,小嘴嫩嫩的,刚洗过般纯净湿润。最动人的是它们的叫声,清脆而又婉转,时而连绵,时而短促,时而高,时而低,但总是欢快的,总是充满了生机。

抬头仰望天空,最常见的是风筝,与天上的鸟儿一同翱翔在天空,在云间。有人说,风筝是不自由的,它永远只能被一条线牵着走。但我觉得,它是自由欢乐的,它可以跟着风跑,跟着鸟玩,它可以穿梭在云间,伸手就能玩凉凉的云,它可以寻找心得宁静······

八年级以春为题目作文

篇11:色彩日记之露重春衫薄作文

色彩日记之露重春衫薄作文

四月里写过一首诗,题为《床与幸福的释义》。在诗里我用了几句张楚的歌词:“你躺在床上/床单很白”、“孤独是可耻的/生命像鲜花一样盛开”。张楚是九十年代初出现的一位特立独行的摇滚歌手,他的《姐姐》、《爱情》、《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都很有特点,歌词更是耐人寻味。他的歌词陪伴了我很多年,常会不经意从心底钻出来,让我久久沉思。

将摇滚乐引进我生活的,就是她。有多少年没见她了呢?我抱住膝盖,埋下头瞑目半晌,想计算逝去的光阴。心里突然涌上一阵悲凉——记忆还鲜活,青春却已成了遥远的往事。

从小与她相识,但是一直到参加过第一次高考之后才跟她有了一年的同窗之谊。我们之间似乎很有点特殊的缘分——我们的父母都是外地支边到大兴安岭的知青,早就熟识,我母亲还是她小学一到三年级的班主任。成长岁月中,那些关于她的传闻简直像一部内容丰富的校园小说,被许多人津津乐 道。

小学时她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好学生。上了初中没几天就传出了早恋的消息,据传她还喜欢跟一群不三不四的坏学生走在一起。但她的成绩始终很好,因此在老师同学眼中,她与那些人迥然不同,像一枝出淤泥而不染的莲,沉默但干净。

我们在高考复习班里相遇。虽然多年不打交道,彼此是认识的,干脆做了同桌,一起接受“再教育”。那年发生了一件事——她的青梅竹马背着她追求另一个女孩,偏巧那女孩是我的闺密楚楚。窗户纸被我捅破了,男孩被两个女孩同时抛弃。楚楚还好,跟男孩交往不深,虽有好感,并没有过多接触,难过了一阵子也就过去了。而她如受重创,几乎一蹶不振。

男孩是她的初恋,从初一直到高中毕业,在一起整整六年。那种受了欺骗和背叛的.伤痛一定很深重,本来白嫩丰腴的她,短短半月体重遽然轻了十几斤。我虽然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心里难免有些负疚,那些日子就一直陪在她身边,开导她,督促她复习功课。我成绩比她好很多,短短两个多月,居然让她水平提升了不少。在愈益密切的接触中知道了她最大的喜好——听摇滚乐,我也渐渐喜欢上了那些有着金属质感的音乐、那些嘶吼中充斥着疼痛的嗓音。

“也许是我不懂的事太多,也许是我的错。也许一切已是慢慢地错过,也许不必再说。从未想过你我就这样结束,心中没有把握。只是记得你我彼此的承诺,一次次的冲动……”从她那里第一次听到的摇滚歌曲就是这首《Don’t break my heart》,是窦唯在黑豹乐队主唱时的歌。那是个秋后的下午,在窦唯的歌声里,我对着她发出了激烈的咆哮。她穿着一件水绿色的薄外套,里面只有一件纯白的高领衫。兴安岭的秋天在霜冻之后很是凛冽,我早已捂上了厚厚的毛衣裤,将自己武装得像一只胖胖的毛毛熊,她的单薄让我的心疼一丝丝地绽开,终于爆发出一阵铺天盖地的大喊。

她站在那里,静静地听我发作,笑容沉寂,眼神落寞。她没有辩驳什么,我却突然明白了她的心。楚楚的阴影始终不曾在她心底褪去,那个气质清雅脱俗的苗条女孩让她自惭形秽。她一天比一天憔悴,一天比一天瘦削,为的是让自己也成为一个那样苗条动人的影子吧?甚至不肯穿厚衣服,因为那样会显得臃肿!我过去将她紧紧抱住,呜咽中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高考结束,我们考取不同院校,去向不同的城市。到哈尔滨去看过她两次,第二次去时我们都已毕业,她在北芪神公司里工作,业绩很出色,人缘也很好。听说身边有不少追求者,青梅竹马也去看过她多次,有意复合,可惜佳人心里再无他的位置。那个年月我们用来通讯的还是BB寻呼机,随着BB机退出历史舞台,我们中断了并不密切的联系。八年前母亲回故乡去看望故友,回来时告诉我,她全家已经迁到哈尔滨市里去了,自此再无音讯。

我想我是一个念旧的人吧?多年来经常想起那些在我生命的各个阶段里出现过的人们。始终喜欢黑豹乐队和张楚的歌,也就禁不住想起那个下午的她。常常会想,现在她还会那么衣衫单薄地站在秋风中吗?还会记得那个紧紧抱着她哭得几乎背过气去的傻丫头吗?想着想着,眼就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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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重生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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