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小说老王读后感优秀作文

时间:2023-06-20 08:28:00 更多作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经典小说老王读后感优秀作文(精选24篇)由网友“二零三”投稿提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过的经典小说老王读后感优秀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经典小说老王读后感优秀作文

篇1:小说老王读后感优秀作文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它。”——罗曼·罗兰

老王的生活就像枯叶残枝,一把快散架的老骨头靠着蹬车活命。相比于年轻力壮的祥子,祥子同样靠着拉车活命,他本应该活得比老王好的。

老王的三轮车被取缔了,他开始给别人运货。祥子的车没了,他想尽办法买不了一辆新车。杨绛的帮助,曹先生的扶持,使二人的生活有了起色。

活着,只要不死就是活着,但生命是有期限的,生命需要一颗“活”着的心灵。战争、孙侦探、虎妞,尽数着摧残着祥子,使他的心变得空洞而轻浮。直到最后,祥子没了人心,不分善恶,不辨是非,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生活中的一切仿佛都在打压着祥子。

老王对生命的感悟很深,同祥子的不幸,老王被社会所抛弃,他是个活得卑微的人。他活得微、活得不幸,活在世上,他看透了生活。

人的生与死,高尚的灵魂与堕落的灵魂,总是在生命失去意义时,不留情面的崩坏。他们是旧世的牺牲品,今世的可怜人。老王去世前,回报了比血脉之情更深重的“亲人”,表达了他对世界最后一点深情留恋,他是个拥有高尚灵魂的不幸之人。北平的大街上,有多少人知道祥子的生平,理解祥子的伤痛。

一具无心的干尸走在路上,失去了心神,也没有灵魂,在北平苟延残喘,遭人唾弃。

生命的期限,生命的意义,这黑暗的社会同着一切打压着他们。

生活的真相或许是一片黑暗,固然只有充分饱受痛苦的人才能看清。常言道:“没有长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以语人生。”但痛哭过后呢?出路在哪?有时候我不禁自问。

篇2:老王读后感优秀作文

他如杂草丛生,扎在杨绛与他人心中。他如孤舟漂泊,荡在解放后的中国。他,叫老王。

老王,他从不怨天尤人,从不恶意地揣测他人。而这世界留给他的,除了杨绛一家的尊重,似乎剩下的.,只有人性之恶。我们不知他名许字何,也许他也没有字,只知,他卑微平凡的姓氏。没有家,他只有那院塌败的小屋伴他在乱世中生存。他哥,死了,他侄,没出息。此外,他再无亲人,无人伴他红袖添香夜读书,更无人给他嘘寒问暖添衣裳。他是困境之中的一盏灯。无人给予它光明,仅有他自己燃烧生命,照亮独属他自己的那一缕春日暖阳。他不愿苟且,宁为一杂草,不做吸血虱。

老王,是人性之善的升华。他全心为人,善良淳朴,身上凝聚着所有的美好,不带一丝杂质,一抹铅华。在临死之前,他用尽全身气力,上下楼梯,只为给杨绛家一点礼物。在那个物资严重匮乏的年代,那份礼物是他的血汗,是他省吃俭用留给对他尊重的人。好想说一句,你善良的样子,真美。

杨先生不幸,因为她与钱教授生于民国,长于文坛,却生存在乱世之中。可她是不幸的万幸,她有惊艳绝伦的文采。芸芸众生,她有她的风骨,她身为文人的自觉。

老王是市井之中的美学,而杨绛则是华宇之巅。人性为善,是美;人性为美,便是脱俗。

老王无法冲破世间的孤苦束缚,可他可以在人性上成仙,成佛。来世,愿你永生安宁,向善向美,心生自然。

篇3:老王读后感优秀作文

今天学校举行师徒同上一节课,我去听了前两节,这两位老师讲的都是杨绛先生写的“老王”,听的眼泪直打转。

上初中的时候我也学过同样的课文,但那时候小体会不到杨绛先生想要表达的意思,也理解不了哪个年代生活在最底层劳动人们的辛酸。在这次听课过程中,我才慢慢领会到老王的艰辛和善良以及杨绛的善良。当李老师在介绍老王时,我一度想要出去。那是一个孤苦伶仃的老人,靠着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活命。身体不好,生意也比计较惨淡,即便这样老王也不忘记善良。在这种环境下还能保持本心是难能可贵的,从他对杨绛一家做的事情中我感动至流泪。我觉得在心底的深处我跟老王有点像,也有着这样一份善良,所以会产生共鸣。

在感到悲悯的同时我也有几分庆幸,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人人都不好过,但是还有那么些人心存善良,杨绛的善良让老王感觉到人间的温暖,老王的善良让当时冰冷的社会有一丝丝爱意。同时这两个人也是知恩图报的人,互相感恩互相帮助。我们总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是老王这样的可怜人却找不到一点点可恨之处,在他身上看到的更多的是爱,是温暖。通过老王的生活经历和生活环境更能体现出老王那份善良的难能可贵。

生活中有很多像老王这样可怜又善良的人,我想他们都能遇到杨绛这样善良的人,并能早日脱离这种困境。

篇4:经典小说老王读后感优秀作文

刚刚读完了《老王》,杨绛先生笔下的老王,可谓是中国解放初期底层人民的典型:朴实善良,真诚热情,却又无法摆脱命运的羁绊,只有贫穷地终其一生。这些人不被关注,犹如墙角连根拔起的苔花,在生命垂危之际,散发短暂的芳香。

在作者的眼中,老王是不幸的。他无依无靠,疾病缠身,穷苦卑微。但他却不绝望,因为有像作者这样的少数人为他着想,给他帮助。一个最不起眼的帮助,都能够让老王充满感激。在文章的结尾处,老王纵使身患绝症,也要坚持到“我”家,送来香油和大鸡蛋。这既体现出老王憨厚真诚、知恩图报的可贵形象,又不禁令人感叹,尊重的力量,是多么强大。

确实,尊重他人是一种可贵的品质。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走进大山,带给留守儿童生活必需品;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志愿清扫活动,为清洁工省下不少力;越来越多的人走进敬老院,为老人献一份力……

这固然是好事,但是,当我们大声呼吁着“走进基层,带来温暖”时,是否想过,所谓的“温暖”有时只是物质的帮助,却没有真正给人心带来慰藉。我曾看到一次慈善晚会的直播,当老板豪气冲天地递出支票时,那朴实得只知农作的大汉,在无数人面前,犹如败兵一般,低头接过它。在热烈的掌声中,我叹息,贫苦的人接受了物质的援助,却又因此,丧失了尊严。他们失去的,远比得到的多与珍贵。

其实有时,我们的做法并无恶意,但却无意中给他人带来了伤害。那么,当你伸出援手时,请仔细斟酌:这样的做法,真的是“帮助”他吗?心灵的充实与幸福远比绮丽的衣服,可口的食物来得珍贵。当我们默默付出,如春雨般“润物细无声”时,依旧是那么可贵;而那些受帮助的人,也会因此永远铭记你的高尚。

所以,弯下你的腰吧,珍惜那些渺小却又坚强的生命。你的尊重,是最好的帮助。

篇5:经典小说老王读后感优秀作文

曾看过这样一张图片:蓝天下,城市的街头,一个约一岁多的孩子,在一个女人的背上安静的睡着,而这个女人,丁丁着享受着皮鞋被擦,而不幸者只能等待着幸运者来擦鞋。

老王是我想起了这张图,现实社会中,他们是一个缩影,时代变了,于是,有人闭上眼睛,对一切视而不见,假装看不见他们的心酸或善良,甚至鄙视他们,同为父母所生,同在一片蓝天之下,为什么我们的命运差异如此之大?不信者也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报负,没有错,如果真正的有能力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能够成功,但是,能力从何而来?没有知识,何来努力?你有见过现在哪个成功的人没有文化吗?有个事业叫希望工程。某个希望工程那里,有一群土王知识的孩子。或许我们太幸福了,总是喜欢无病呻吟。于是,城市里,逃学、叛逆、网瘾。有位英语老师到希望小学,教给孩子的第一句是:“I want to school!”你听到了吗?他们在喊:“I want to school!”而我们,上学似乎成为一种折磨,人间地狱。当我们在抱怨作业多时,痛恨考试的时候,却有那么多人在因为上不了学而哭泣!当我们出去一家团聚的时候,城市的街头正睡着孤苦伶仃的老人。当我们在抱怨生活苦难的时,正有人为一粒米而奔波。

去商场的路上,碰见几个残疾人在卖艺。他们告诉人们,他们是安徽来的,因为是残疾人,所以没有生活物质来源,为了生存,最后不得不卖艺。有人上去给他们钱。然而,我听到有人说,那是骗子!为什么?为什么在他们眼里是骗子?难道弱势群体的所做的事情就是骗人的吗?还有大街上四处行乞的老人,我宁愿相信那是真的。

我们为什么不能以“宁可错给,不愿错过”的温柔去对待他们?两块钱在我们眼里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就不能发挥自己一点点的爱心吗?我们一点点的爱心还不值两块钱?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变好,可是我们的心却变得越来越冷漠了。于是,仅存的善良也渐渐麻木着……

同为父母所生,同在一片蓝天之下,我们的人生价值,不应该只是为了追求自己的欲望,我们的价值,该是有人在无助的时候可以抓住我们有力的手。学会用善良的心去看待世界,关心那些需要我们的人,把心灵的灰尘擦掉,不要用有色眼光看着不辛者,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别人的帮助。

唤醒你的善良吧!

篇6:老王读后感700字作文

老王,一个正直善良的车夫,一个无依无靠的百姓,一个备受嘲讽的穷人。命运的冷酷无情让他失去了明亮的眼睛,却仍未撕碎他朴实诚恳的内心。

杨绛,一个博学多才的学者,一个出身高贵的教授,一个遭受迫害的名人,命运的恶略残忍让她失去了抗争的勇气,却仍未摧残她尊重他人的本性。

命运,让两个人见面,他们看似没有什么交集。但交往中的每一个言行都透露了老王对杨绛的关心。对于杨绛来说,老王只是一个普通的车夫,她只不过是处于同情和一颗怜悯之心去看待他。殊不知,对于老王来说,被人理解是如此宝贵。

重读《老王》,老王与杨绛的形象跃然纸上。似乎两人的见面是一种天意,想使杨绛在被批斗中有个安慰,或许也是想让老王在乱世中交个他自认为的朋友。两全其美的办法有且只有这一个。

老王,给杨绛家主动代送水,并且价格减半。在钱先生病时,骑车送到了医院,还体贴的为杨先生着想,怕他没有钱。如果说这是对杨绛的一种可怜,但老王自己已经穷的只剩下一辆破板车赖以糊口。啊!这是一种何等付出,不求回报,不记得失。我一直觉得老王很悲惨,这么好的人竟然遭受如此折磨,如此不幸。是纯粹的不走运?还是做了一件恶事遭到了报应?我想都不是,这是命运对他的考验,在逆境中生活,又受到冷嘲热讽,终究会有一个尊重者来到,这个人就是杨绛。

杨绛,为老王买了鱼肝油治好了夜盲症。一个知名学者,在中遭到批斗。同老王一样,她已经没有勇气坐三轮车,不被人尊重,政治地位极低。但她面对老王朋友般的对待却始终麻木不仁,没有体会到,一次又一次地拿钱给他。殊不知,老王并不是为了钱,只是想维护这不易的平等,哪怕到临死前……

她认为不值得一提的小事物,却是老王积攒多年所换得的。所以,当我在读到杨绛对老王愧怍时,就想到如果一个人挣扎在贫穷的底层,却尽全力的帮我,我也会感到愧怍。

命运,神奇无比。它让两个相同而又不同的人相遇。磨练他们,让他们在乱世中体会到人性的温暖,尊重与平等。这样,当他们再次相遇时,会觉得无比的幸福与温和。因为那里再没有动荡的社会,败落的人们,只有和谐,安详与一片宁静。

篇7:老王读后感700字作文

老王是一个不幸的人。他是蹬三轮的单干户,靠着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活命;他孤苦伶仃,没有亲人;他只有一只眼睛,身体有残疾;他没有家,只有塌败的小屋,那只是他的住处。

杨绛也是一个不幸的人。在那个荒诞的年代里遭受了种种迫害。杨绛夫妇被认做“反动学术权威”,给杨绛剃阴阳头,让他们打扫厕所……就是这样两个不幸的人,在他们相处的日子里都表现了他们对对方的关爱。

杨绛常坐老王的三轮车,照顾他的生意,让他挣点钱,改善他的生活。坐车时,杨绛一路上和老王说着闲话。杨绛认为的这些闲话,对没有一个亲人的老王来说,是最大的精神安慰。

老王心底善良,他尊重杨绛夫妇。用他最朴素的方式回报杨绛。给杨绛家送冰。车费减半,送的冰比原来大一倍,但冰价相等,送钱钟书去医院看病不要钱,在临终前把他一生所有的财产毫无保留的送给杨绛一家。在老王的心里已经把杨绛一家人作为自己的至亲。听到老王逝去的消息后,杨绛心上不安。回首老王临终前的告别,杨绛内心充满了深深的自责。鸡蛋和香油在当时社会是多么珍贵的奢侈品,对于一个病入膏肓的老王来说这些鸡蛋有可能让他的身体逐渐恢复。而老王却送给了杨绛。并说我不是要钱,“我知道”“我知道”——杨绛虽然口口声声的说他知道,实际他没有真正读懂老王此时的心思。而老王为了不给杨绛带来麻烦,也就在门口站着等着,老王是多么善解人意,事事替他人着想。对于一个临死的人,钱重要吗?不重要,此时的老王,多么希望杨绛和他说说话啊!而我杨绛却没有体会到,明明看到老王身体虚弱,也担心他会摔倒,我为什么就不请他进屋坐会休息一下,为什么不挽扶着老王把他送回家?想起种种,杨绛想心充满了对老王深深的愧怍。

读过文本,我再次感觉到杨绛对老王的关心已经做的够多了,但面对老王的去世,他还是有深深地愧怍,这真是不幸的人对不幸的人的关爱,善良人对善良的愧怍。

篇8:经典小说老王读后感作文

缓缓地合上杨绛先生的《老王》这篇文章,望着远方阴暗的天空,我心中感慨万分。

老王,一个社会底层的卑微人物,一个不幸的人:自己没有亲人、只能住在破败的屋里。家,没有。自己唯一的希望就寄托在一辆破烂的三轮车上。可惜,因为他一只眼瞎了,另一只也有病,连别人都不愿坐他的车,甚至诽谤他。

即使这样,也不能影响他人性的光辉,生活没有让他屈服,他没有一辈子做生活的奴隶。反而帮杨绛家送冰,送作者丈夫去医院又不肯收钱,逝世前一天,也靠着仅有的一点意志拖着重病的身子向杨绛表示谢意,最后才安然离世。

老王尽管命运坎坷,却不忘关心他人,其它车夫的那些恶习他都没染上,或者根本没想到。在文中,钱,成为一面镜子,照出了老王不慕钱财﹑忠厚老实﹑知恩图报的优秀品质。这些品质像金子般闪耀在他的身上,成为老王的财富,是任何人不可劫掠的。

老王只是一个平凡的人,然而正是这种平凡才让我们觉得真实,倍感不凡。他一生充满了苦难,然而,他用自己的双手,活出了人生的尊严,赢得了杨绛一家的尊重。平淡而不平庸,平凡而能平静。“善良的心地,就是黄金。”老王的品质如金子般地发光发亮,照亮了作者的人生,也照亮了我们的人生。

卢梭说过:善良的行为使人的灵魂变得高尚。我们也要像老王那样,把这份财富用来修复人与人心中的隔阂。想到这里,心中的块垒不觉悄然逝去。

远方的天空中出现一颗微小而明亮的星星,我想,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篇9:老王读后感作文

其实一开始预习这篇文章时,我没怎么认真地读,只是单纯地认为老王的一生很可怜,但在真正对这篇文章思考过之后发现其实没那么简单。

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个两个的疑问,一个在于全文的最后一段杨绛所说的那句话,“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这句话究竟想表达什么?另一个就是杨绛和老王他们之间真正的关系是什么?互相是如何看待对方的?

首先来看下老王,老王给我的感觉是一个很“单纯”的人,谁对他好,他就会尽自己的全力去回报,去感恩,当时的时代背景正值运动期间,应该说是一个很乱的时间段,杨绛夫妇在那个荒唐**的特殊年代里也受了不少苦,被认为是“反动学术权威”,但这些却没有影响老王对他们的态度,因为老王很善良,他是真正在用他的心来分辨是非而不是随波逐流,应该说他对杨绛是全心全意,毫无顾忌的。

而杨绛对老王的态度却稍有不同,当时的社会很少有人能够看得起像老王这样的人,但杨绛对待老王却很好,很多事情都在帮助老王,老王对此也很感激,可以说杨绛对待老王的态度还是比较平等的,但也只能用比较一词来说,骨子里还是有一股隔离墙在保持着距离,并不是全心地付出,每次老王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劳动来感恩杨绛的时候,杨绛总是会把钱给他,和他划清界限,谁也不欠谁的,文中第8节的也也将老王比作了棺材里倒出的僵尸,也许是无心的,但不经意间还是透露出当时的她对老王还是有一点“看不起”的感觉,老王其实也知道这一点,也许这就是杨绛最后愧怍的导火索。

当老王最后快离开人世的时候,他想尽自己最后的全部力量去感谢生活中唯一待他比较平等,对他帮助很大的杨绛,其实我个人的理解,老王还有一个最后的愿望,就是在自己死之前能够真正感到平等,而杨绛是他唯一的希望,这时候钱啊,鸡蛋啊,物质对一个即将离世的人来说已经无关紧要了,他想要的是精神的慰藉,他想没有遗憾地离开,而当他把鸡蛋给了杨绛时,杨绛却回头去拿钱,其实这时老王的心已经冷了,但他还存有一丝希望,对杨绛说我不要钱,但当时杨绛却认为这是一句客套话,并没有理解到老王真正的意愿,所以老王才会“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精神和生理的双重打击下,老王走了,但我觉得他是带着遗憾走的,而之后杨绛终于明白了老王的用意时老王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才会觉得愧怍。

其实杨绛当时是一个不幸的`人,只是老王比她更加不幸,因此她觉得她当时给与老王的关心还不够,这也导致了她之后的愧怍,相濡以沫是指泉水干了,两条鱼吐沫互相润湿,两条鱼的意思就是双方要平等,第二就是要尽全力双方互相依赖生存下去,应该说老王是这样做的,但杨绛对待老王只能说是善良,有同情心,并不能说是相濡以沫,杨绛当时对待老王其实心底里还是有一层隔膜的,也许她自己也没发现,也许因为她是知识分子,我觉得这不是骨子里的原因,如果杨绛当时也和老王一样是车夫,那么就不会有这层隔膜了,还是一个身份高低的原因。

篇10:老王读后感作文

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一个人最大的幸福是有人懂你。

杨绛先生笔下的老王是幸运的,他遇见了作者一家,给他很多的帮助,让他感觉自己和作者的一家是朋友,甚至能互相理解。但他又是不幸的,他所期望的精神世界的理解,懂得,作者没有能够理解。

老王临死前给作者一家最后一次送香油,鸡蛋,他认为作者一家是他真正的朋友,是能够互相理解,互相懂得的朋友,才把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送给作者。但是,在接受老王的馈赠时,他对老王的理解只是限于物质上的,虽有些感激,觉得老王拿东西过来,是想卖一些钱,想到在经济上给予老王等价的补偿。正是这样的原因,作者看到老王的形象是生理上的病态。“僵尸、白骨、骷髅”等词语,叫人毛骨悚然。面对接近死亡的征象,居然用“说的可笑些”这样的用语,居然还有开玩笑的兴致。从这些可以看出,她没有理解老王的精神,内心的诉求。

其实平时的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往往你认为懂你的人,经过很多事之后,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那个人并不懂你。

人生于世,我们每个人,都有不为他人所知的难处,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他人无法体会的痛苦。而懂是世界上最温柔的语言,有人懂你内心的苦,付出再多都有价值。所以很多人也常常呼喊:“你若懂我多好!”

老王最终是幸运的,作者看到老王拿到钱,滞笨的转过身子,直着脚下楼去,总觉得心上不安。后来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写到最后,希望我们都是幸运的人,愿有人懂你的坚强,更懂你的脆弱;愿有一处温暖和美好,关键时刻有一个怀抱,永远为你等候,给你全部的爱!

篇11:老王读后感作文

你,老王,一个卑微到尘埃中的三轮车夫,拥有的却是让他人相形愧怍的闪光灵魂。在杨绛先生的回忆里找你,于是在车水马龙中,看到了你佝偻而单薄的身影。你像屋顶上一片单薄的黑瓦,尽管残破不堪,尽管风吹雨淋,依然挣扎面对。

你只有一只眼,另一只是田螺眼,瞎的。好的那只还有夜盲症。他人孤立你,侮辱你,你甚至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哥哥,死了,侄儿们,没有出息。你有的不过是一件塌败的房和一辆破旧的三轮车。你面对这阴暗的一切,只是轻轻说“住那儿多年了”“可以凑合”,此外再没有任何的抱怨。作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对象,你已经习以为常了。

你像黑夜里一朵微弱的火苗,在寒风中颤抖着,却竭力为点亮自己的人送去一丝微光。杨绛先生便是这点亮你的人。你朴实,看不透他们是好欺负的人,给他们送双份的冰,减一半的价。面对自己理所当然的报酬和艰苦的处境,你首先想到的居然是自己该得的收入会不会加重他人的负担。你是朴实的,朴实得令人心酸。

即便善良如杨绛先生一家,也未能全然体会你不善言辞背后的善良与朴实。你病入膏肓了,僵着自己“棺材里倒出来”一样的身体,将自己家所有的好东西全部送给这位你最敬重的人。如果说之前的送冰、送医是生意上的往来,那么这最后一次送,是你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还想再见一次生命中最大的恩人。这次送,你是断没有要钱的心的。一收钱,情谊就变成了交易。或许你只是想对方愉快地收下,甚至都不需要他们说谢谢,你只想进屋坐一坐,喝上一口茶,在另外一个别人的家里能分享到此生再难寻觅的温情与善意。在心里和他们作最后的告别。

即便聪慧如杨先生,依然没在意你赶忙的阻止“我不是要钱”。你拿着钱默默地挪下楼,你的来意,你内心的孤苦无人能知晓了。死前,来回报世间把自己当人看的大恩人,可是这个心愿也因为手里拿了她给的钱而未能了。你或许死不瞑目了吧!

你去世了,就像是水消失在水中,连那么一丝丝的波澜都未曾掀起。但愿杨先生多年后的此文你能感知到,接受她那份迟到的愧怍。

篇12:张爱玲小说优秀读后感

我挺喜欢看张爱玲的小说的,但是有时候感觉人物的性格非常难揣测。

她的成名小说好像是《倾城之恋》,但是我更喜欢《第一炉香》。其实两篇都写的是一个题材,大背景也差不多,人物背景和境遇不同而已。

张爱玲小说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不论是小姐,太太,还是丫头,平民,每个人都很有心计,说话之前都得想到厉害关系,仿佛那个时代的人都这样?不得而知了

《第一炉香》写的是薇龙只身在香港读书,由于生活拮据,不得已来投靠做过姨太太,现在是上流社会交际花的姑姑。

一次偶尔机会认识了乔琪乔,一个混血的,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她明知他不过是个富家花花公子,但还是爱上了他。为了和他在一起,接受姑姑的安排。后来她如愿和乔琪结婚。但还是忙碌,为姑姑弄钱,也为乔琪弄钱。

整个故事里,我最不能明白的就是乔琪乔这个人。

张爱玲小说里,对女性的心理都有很细致的描写,但是对男人的心里总是怀着揣测。并不做具体的描写。

乔琪这个人,如果说他不爱薇龙,但“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谎”;但是,如果说他爱薇龙,却看着薇龙为了他在上流社会交际也不心疼不顾及。就像他说的,自己过惯了舒服日子,又没什么本事,父母子女又多,像他这样不受宠的,也不会分到多少财产。因为这样吗?真是不明白他怎么想的。

为了好日子就什么都不管吗?想不明白,也许也只有张爱玲才能说明白吧!

篇13:张爱玲小说优秀读后感

最喜欢张受玲的小说。读起来有一种绝望的美。是的,一种绝望的生存状态,绝望中要寻出一条希望之路,然而到底沉沦下去。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张爱玲是一百年才出一个的奇迹,“奇迹在中国不算稀奇,可是都没有好收场。”张爱玲追求世俗的爱,也遭受了命运的柯责与磨难。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张爱玲笔下的女子是何其可怜,可叹,可悲又可恨。然而是如此真实。我想没有哪个作家能够将女人内心的挣扎写得如此真实而又贴切。“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 张爱玲是为女人而生的女人。读张爱玲的小说,心有种被撕裂的疼。一个个的女人在生命长河中挣扎,想要寻求哪怕一点点的幸福,然而命运一次次左右着她们,嘲弄着她们,希望的光就像大海中的灯塔,光还在那里,命运之舟却越走越远,直至走进大海无边的黑暗中。

篇14:张爱玲小说优秀读后感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句名言或许道出了些人生哲理。

篇15:小说《荆棘鸟》读后感优秀

麦琪看着丹尼一天天长大,心中很是欣慰,她认为丹尼是她从拉尔夫那偷来的,从上帝那偷来的。在丹尼十三岁时,拉尔夫终于有时间到德洛耶达去探望麦琪,他早已升为红衣大主教了。他没有对外人说他要回去,他悄悄的开车回到德洛耶达,见到的第一个人竟然是丹尼,也许是血缘关系,两人一见如故,都彼此喜欢对方。但纯洁的拉尔夫从没仔细的看过自己,丹尼长的如此像他,他都没有看出来,都没有想过丹尼是他的孩子。相聚了几天,他又匆匆走了,但没想到他此行给丹尼留下一生都无法磨灭的影响,丹尼立志要做传教士,当麦琪听到长大的丹尼这麽说时,麦琪震惊了,她伤心的大哭起来,说是上帝的惩罚,她从上帝那偷来丹尼,现在又要将丹尼送回去,为上帝效劳。但是麦琪答应了丹尼,决定将丹尼送到罗马,让拉尔夫来照顾他,丹尼非常高兴,拉尔夫见到丹尼也非常高兴,但他们都不明真相。

丹尼在神学院学了八年,终于毕业了,正式任命为一名教士,同时也放了两个月的假期,他打算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先去旅游,后一个月回德洛耶达,因为在他任命时,所有的舅舅都来了,姐姐也来了,但是母亲没有来,他知道母亲很伤心,所以决定要回去好好安慰母亲。但是发生了一件谁也没预料到的事情,当丹尼旅游到雅典时,在克里特海滩游泳时,为了救两名溺水的德国女人,他失去了生命,他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了两个女人的生命。那时雅典正在打仗,在他的护照上有他姐姐的电话,警方通知了他姐姐,他姐姐又通知了母亲,麦琪不敢相信这是事实,无法用悲痛来形容麦琪,那叫心裂,撕心裂肺,她立刻飞向罗马,想让拉尔夫利用权利把丹尼从雅典运回来,见到拉尔夫,告诉了事实真相,当拉尔夫得知丹尼是自己的孩子,现在又不在人世了,拉尔夫大声痛哭,哭声就像是走过地狱大门的灵魂发出的呼唤···

拉尔夫获得特权,和麦琪一起坐着一架私人飞机,到雅典把丹尼接了回来,回到德洛耶达,亲自为丹尼做安魂弥撒,回罗马后没多久,拉尔夫也去世了,但麦琪还是顽强的活着···

这之后还有好多故事,主要是贾斯丁的故事,一个唯一的继承人的故事。

看这部书时,我为她喜,为她忧,不知流了多少眼泪,虽说是一部家世传奇,但我更多的是被他们的爱情而感动,沉浸在爱的苦海中···

爱的辛苦,爱得痛苦!

篇16:小说《摆渡人》优秀读后感

很喜欢《摆渡人》这本书。

小女孩迪伦因为车祸不幸身亡,本以为这是莫大的悲剧,没想到这却是她的新生。

遇到了崔斯坦是迪伦的转折点,崔斯坦和她活着时所遇到的男孩都不相同。在迪伦看来,他成熟,说话风趣。

崔斯坦是迪伦的灵魂摆渡人,他的使命是保护迪伦成功到达一个被叫做“家”的地方,中途必须摆脱恶鬼的阻碍。恶鬼,专门吃灵魂的鬼魂,正因为有了邪恶的恶鬼才有了崔斯坦的使命。

不过全书最精彩的部分窃以为是迪伦到达终点之后发现自己爱上崔斯坦决定重返的章节,这是爱与生命的较量,一个小女孩,在躲避恶鬼的路途中慢慢变得坚毅和勇敢。在这些章节里,迪伦成为了崔斯坦的灵魂摆渡人,使崔斯坦成功鼓起勇气打破惯例去寻找自己的路。因为习惯,所以崔斯坦对于自己的逆行一直充满怀疑和抵触,他担心害怕前方的一切,因为在他心中这是从未经历过的,从来没有过的就是错误的观念在崔斯坦里根深蒂固。所幸迪伦具备了勇气,并用爱牵制着崔斯坦,成功教化摆渡了崔斯坦,使崔斯坦勇敢前行。角色的转换之后是这本书之后的精华部分,因为从未有过,所以特别精彩。这次的成功告诉我们,真正的摆渡是自我的摆渡,是自我的救赎。

最后的结局迪伦成功复活,和崔斯坦成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过如果此书继续写下去,是会有柴米油盐里的平淡安稳,还是有锅碗瓢盆的你扔我摔?

篇17:优秀小说四世同堂读后感

一个偶然的原因,重新看完了老舍的《四世同堂》。说是重新看,其实以前并没有看过。对很多名著的感觉都是这样,总听人说,也看过电视剧,就觉得自己看过了。

开始还担心看不下去,但拿起来就放不下了。我以前认为很多国内的经典,都名不符实,但对于老舍,我显然属于无知和不敬。

小说最吸引我的,也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老舍写出了中国人复杂的人性。尽管他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事,但我们今天来看,仍然觉得老舍写的都是我们身边的人。

没有华丽的修辞,没有轰轰烈烈的大事件,只有朴实的京腔京韵,和小胡同里吃喝拉撒的日常生活。但就是这样的简单的生活,在日寇的铁蹄下,人们也难以安生。不同的人,不同的背景,不同的人性,不同的境遇。

善与恶,有人是绝对的善人,有人是天生的恶棍。这两类人,我们都能理解。但更多的人是在善与恶之间挣扎,为了生存,为了家人,为了自己,时而出卖朋友,时而坑害邻里。

一个人平常不做坏事不难,但当坏人以你的生命相威胁,或以你的家人的生命相威胁时,你能选择牺牲自己,不去坑害别人吗?战争的残酷,不单是来自敌人的杀戮和毁灭,还有来自对人类善良的摧残,它能把好人也变成恶兽,让那些心地善良的人生不如死。

我今天才知道,老舍的《四世同堂》是解放前完成的,但真正在国内出版已是1980年。

《四世同堂》的最后一个部分,已经不是中文原稿,而是老舍在解放后删改过的,为了当时的政治需要。1966年8月24日,不愿作恶的老舍,在北京投太平湖自尽。

篇18:优秀小说四世同堂读后感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听过骆玉笙激越的唱腔,看过电视剧《四世同堂》,那动人心弦的情节,跌宕沉浮的人物命运,无不使我着迷,我带着极强的欲望一口气读完了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

区区一个小羊圈胡同,形形色色的小人物,却映射了那个年代全中国各色类型的人,已成为了那个年代整个中国的一个缩影。有年过七旬只求享受清净过消停日子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迫害而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有受过良好教育、有思想有抱负,却被旧中国古老陈旧的封建思想紧紧缠住的祁瑞宣;有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却很真很纯朴的不屈服谄媚的市井小民孙七和小崔;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卖国的,最终遭到恶报的大赤包、祁瑞丰……还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征,但最终经历了这么多震惊、愤怒、喜悦,老舍先生使我仍然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此书中由显突出的一类人,便是汉_。老舍先生对于汉_的描写,真可谓是入木三分。他们让人读后深恶痛绝,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书中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无法用只言片语来判断他们。他们因诶本人的到来而生,又因日本人的存在而死。这些汉_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为冠所长,仍一直坚信日本人一定会就她出去,一直做着风光无限的梦,致死还保留着西太后的气焰,最后惨死在狱中。冠晓荷,我一直觉得他对日本人着了魔,无论何时何地,他对日本人永远是毕恭毕敬,鞠大于九十度的躬,对他们笑脸相迎。他对日本人就像当初臣民暴君,就连提起都会心惊肉跳。直到临死,日本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日本官兵调查他时,都称之为“百分百良民”。蓝东阳在烧得说胡话的时候,都在喊“天皇万岁”,日本人夸他是个最最忠于天皇的中国人。甚至医生都将他全身的X光片带回国,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肉体能这样善于谄媚与效忠天皇。

还有祁瑞丰、胖菊子,这些都是中国的败类啊!而当我读到他们最后的惨状时,我开始对他们的行为慢慢感到疑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及至死亡仍执迷不悟,硬要把自己向死亡的陷阱里推呢!或许这是源于他们对金钱、权利的渴望,当中国没有被侵略的时候,他们无权无势。而日本人的目的是吞噬中国、俘虏中国。他们知道只有凭借汉_的贪婪以及中国腐朽的思想才能达到目的。这样便给了汉_们升官发财的机会,而汉_们又意识到了是日本人给他们带来了钱与权,理所当然他们更加拥护日本人,而还没得到这些的,便会更使劲各种手段去讨好日本人,这便成就了中国汉_前赴后继的情况。汉_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死亡。

如果说汉_是那个是时代所造就的,那么我想招弟、野求便是时代成就的“狗熊”吧--时代没把他们造就成英雄。作为大赤包的女儿,她注定是不幸的。生活在一个极其虚伪、极其自私、不知荣辱的小人家中,就算她的本如何善良,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尽管高第没有学坏),她变了,变成了一个只会享乐、没有思想,不懂正义的女人!在妈妈的引导和妓女们鬼魂的日子中,她堕落了,她不再懂得爱惜自己甚至引以为荣。在妈妈的惨死和爸爸的落魄中,她不再是那个纯洁的善良的少女了。“珍珠港事变之前,招弟的任务是监视西洋人,她于这种事很在行。她不光能盯住美国人、英国人,还能弄得德国人、意大利人、法国人、俄国人,一股脑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他的肉体已经国际化了。”正所谓时代造英雄,时代也可以灭英雄(那些曾经的英雄)。多少所谓的爱国者,心地善良的人都因为金钱权利的诱惑而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一点一点地堕落!野求,曾几何时他也是一位有知识的爱国志士,可为了维持生计,给日本人做事,不得不陷入了两难境地,家离子散,钱先生说的好,他是自己给自己挖了坟墓。就连金三爷这种打过汉_的人,就因生意的好转而渐渐喜欢起日本人……

然而,老舍在小说中并没有全盘否定日本人。八年抗战,终于胜利了,小羊圈胡同的人们仿佛从地狱里走出一般迎接这一天,然而就在胜利的这一天,祁老人的重孙女小妞子却因为始终不肯吃日本人发的混合面而饿死了。小羊圈胡同的人们想到了胡同里还住着一户日本人,“找她说理去”,祁老人抱着重孙女和众人一起去找那个日本老太太。然而,日本老太太儿子被征入军中战死,儿媳妇被抓去当了慰安妇不知下落,她也是战争受害者,她对中国人民充满了同情,此时她也正想把日本投降这一喜讯告诉胡同里的中国人,他们在胡同里相遇了,祁老人不假思索就高声喊起来:“站住,你来看,来看看”!他把妞子那瘦的皮包骨的小尸体高高举起,小羊圈胡同的人们看到日本人怒火万丈,想吐唾沫,想大打出手,老太波坦然温顺地低下了头,这时候祁老人的大孙子瑞宣站出来,他向大家解释:“她是咱们的朋友”,这是一句多么振聋发聩的话啊!这一句话把日本人民和日本军国主义划分得清清楚楚,人民的心是相通的。难怪丰岛与志雄先生说:“《四世同堂》是全日本人必读的书。”《四世同堂》在日本被当做战争反省教科书来看待,看来绝非偶然。

终究是胜利了。尽管看似毫无英雄气概的人最终是胜利了。谈们经受了最冷酷最严峻的摧残和折磨,没有跪下,没有死绝,他们高傲的站和挣扎着,宁死不屈的反抗着。小崔,孙七,小文夫妇,尤桐芳,妞子······他们死得光荣,死得悲壮,死的高大!

“民族,带着鞭痕,悲壮的生存着。

国家,带着创伤,骄傲地屹立着。

人民,带着鲜血,顽强地站立着。

正义,他带着庄严,神圣和人道,光荣的战胜了邪恶,侵略和野蛮。”

《四世同堂》,每个中国人都该读一读!

篇19:四世同堂小说优秀读后感

在这一个假期中,我读了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合上书本的那一瞬,觉得自己好像还置身于那充满了血腥风雨的北平,仿佛亲身经历了那些一个又一个的悲剧故事……

《四世同堂》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的生活被打破后的惶恐与不安,接露了日本军国主义所犯下的残暴罪行,反映出百姓们面对强敌愤而反抗的英勇无畏,弘扬了中华人民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高尚的民族气节。

在《四世同堂》中,老舍先生运用其朴素而简单的语言,为我们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悲剧场面,体现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忍与变态,激起了我们的同情与愤怒。在这一本书中,老舍先生刻画了一个又一个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年过半百,只想平平安安过日子的祁老人;又被日本人还得家破人亡,想要报仇的钱老人;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而当了卖国贼的冠晓荷……这些许许多多的人,都带给我们了深刻的印象。还有很多很多的人,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特征,也有着各自不同的命运。但是老舍先生始终让我们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书中还重点描写的就是汉奸,在老舍的笔下他们的行为不禁让人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又让人觉得无法痛快。比如冠晓荷,一直为日本人做事,甚至还被日本人称为良民,最终却被日本人活埋。比如大赤包,一直相信日本人,甚至被关在监狱中还幻想能够出去,然而最后却惨死在狱中。这些人的悲惨命运都让我们明白了日寇的残忍,在他们那血淋淋的屠刀下,犯下了无数的滔天罪行,那一幕幕血腥的场景,让我们无法忘却。

今天是一个崭新的时代,中华民族变强大了,它已经不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中国了。我们要勿忘国耻,振兴中华,只有这样才能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繁荣昌盛,只有这样才能报效祖国!

篇20:四世同堂小说优秀读后感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可恨的是,现在的日本极其右倾。执意抢夺中国的固有领土钓鱼岛,刻意制造中国威胁论,有意修改和平宪法,不承认侵略历史,修改中学历史教科书,把惨无人道的南京大屠杀轻描淡写为南京事件,在军国主义道路上越走越深,引起中韩邻国人民的不满和愤怒。面对这些,我们的态度是坚决的,我们曾经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我们有着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高尚的民族气节,更要在维护主权和国家尊严上进行艰苦卓越的斗争!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篇21:第七天小说读后感优秀作文

现如今,青少年对读书已经失去了兴趣,包括我自己也在内,但是唯独有一本小说我至今难忘,使我读过后流连忘返,这本书是余华写的《第七天》,它给了我许多的启发。

那是在许多年前的一个暑假,我读到了这本书。书从一开始就讲了一个死者的所见所闻,发现了许多他活着时不曾知道的事。主人公被他的养父给养大,养父很疼爱他,后来养父去世了,主人公知道了很多事,所以主人公想去寻找养父。在途中主人公遇到了许多不同死法的人,看到了这个世界的不公,很多人全都是惨死的,让我感到十分的悲哀。

余华通过《第七天》这篇小说让我看到了人的亲情,爱情,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每个人之间都互相有爱。其中有一个片段,讲的是曾经为主人公杨飞喂奶的李月珍,看见了许多孩子尸体,但向上面报道,他们却当做医疗垃圾而弃之不理,李月珍又在途中不小心出了车祸去世了,当作者杨飞想起这事后他来到李月珍身边,发现她和那群婴儿在一起,甚是可怜。每每想起这段我都感到十分悲愤,人群的冷漠,社会的淡然全都体现的淋淋尽致。

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杨飞与养父金彪之间的亲情了,金彪名字虽然凶狠,人却温柔和蔼。他是从火车上捡到杨飞的,他和杨飞一起生活,没有让杨飞受过一丁点的苦头。后来杨金彪因疾病住院,杨飞尽心照顾。杨金彪为不拖累杨飞而离家出走,却不曾想杨飞也因寻他时发生意外,来了另一个世界。杨金彪从头到尾都没嫌弃过杨飞,他在婚姻与杨飞之间还是选择了后者,他也没曾想过因为自己,杨飞会这么早来到这个世界,父子俩人都后悔自责,却都又挽回不了。给我留下抑郁和感动交织的情感。

“你这么快就来了。”“我在这里每天都想见到你,可是我不想这么快就见到你。”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不能理解这句话,现在再看一眼这句话,其中包含的责任与爱是那么的强烈。这句话是第七天杨飞在殡仪馆见到父亲杨金彪后,杨金彪对他说的。此时此刻,我才能读懂其中的蕴意,金彪渴望见到儿子,可他又希望儿子能继续活下去。每每读到这都会使人感到抑郁,并且重新审视亲情的重要性。

《第七天》即使我感动又使我抑郁,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蕴含的往往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多得多,因此我们更应该燃起读书的兴趣。我也希望,能再读到像《第七天》这样让人感慨的好书!

篇22:手指小说读后感优秀作文

今天我读完了《手指》这篇课文后让我想起了五年级学过的一篇童话故事《铁罐和陶罐》,如果把这两个故事放在一起理解的话,就会发现两个共通的道理。这两个共通的道理先不讲,大家只要继续往下看就知道了。

作者在《手指》这一课的开头就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不同的姿态,各具不同的性格,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并从这句话中引出了不同手指的性格特点:大拇指吃苦耐劳、朴实;食指勤奋卖力,敢于探险而且不怕牺牲;中指目中无人又高傲;无名指、小指优美而弱小。而且在结尾处用比喻的手法写道:“手指的全体假如能够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也就不会有什么强弱和美丑之分了。”写到这里你也许已经明白一个道理了吧!下面我用一个小故事结合一个道理来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还是和手指有关,叫做《五个小手指》。

从前有五个小手指,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并且从来没有吵过架。不过有一天他们为了争出谁的力气最大吵了起来,这时在他们旁边的一个皮球到:“你们几个都不要争了。你们当中谁能把我举起来的话,谁的力气就最大!”五个小手指互相看了一眼,商量了一下后说了声“比就比,谁怕谁。”

首先上场的是大拇指,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也不能把皮球举起来,只好灰溜溜的下了台,别的手指见状纷纷嘲笑起来。第二个上场的是食指,只见他不可一世的说:“你们几个好好看一看,我是怎么把它举起来的。”可是他虽然用了所有的力气也只不过是把皮球推的转了几圈而已,于是便一溜烟的跑了下来。其他三根手指也陆陆续续的上前去举,可也是纷纷下场,没有一个可以举的起来。这时皮球又发话了:“你们为什么不一起举一下我呢?也许,你们一起举就可以把我举起来。”听了皮球的话,五个小手指嘀咕了一下便一起走到皮球的不同位置,用力一举。啊!皮球被他们举起来了。这时候五个小手指明白了:只有团结才能聚集更大的力量,所以他们又重新和好了。

现在我说的这两个道理大家一定明白了一个了吧,这个道理就是:团结就是力量。不是有一首歌就叫做《团结就是力量》。这首歌的开头几句不是这么唱的吗:“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天——这力量是地……第二个道理我也用一个小故事来讲,这个小故事叫做《鹿腿和鹿角》

森林里有只鹿,有一天这只鹿来到了一个池塘。在池塘边上吃起草来,吃饱后去到池塘里喝起水里,喝着喝着它看到了自己在水中那美丽的倒影时,情不自禁的欣赏了起来。并说:“啊!看我是多么的美丽。”接着它看到了自己的鹿角,忍不住又说:“啊,看我这一对鹿角,它们是这么的好看、漂亮。简直像一顶王冠,世界上都找不出来第二个来。”它停了停顿又叹息了一声:“哎,看我这两对腿。第一对又细又长,我还比较满意,可这第二对,又粗又壮的,怎么能配上我这美丽的身子和漂亮的鹿角呢?”它正站在池塘里仔细的看着自己的倒影时,危险已经不知不觉的来临了。突然一只老虎从草丛里跳了出来,吼了一声向那只还在看自己倒影的鹿扑了过来,鹿听到吼声后立刻撒腿奔跑了起来。跑啊跑啊,眼看就要把老虎甩掉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鹿的角被树枝缠住了。老虎一看,原本失望的心情一下子又燃起了兴奋,并以更快的速度追向鹿。被树枝困住的鹿眼睁睁的看着老虎的飞速接近心里害怕极了,心想:要是可以保住性命,鹿角我可以不要啊。眼看老虎离自己不足五十米时,它奋力一拉,树枝竟被拉断了。此刻它也不管在头顶的断树枝了,撒腿就跑了起来。跑了很久后,鹿终于把那只老虎给甩掉了。

看完这一个故事,聪明的你们,第二个道理还用我说吗?

篇23:红字小说读后感优秀作文

佛家讲,一叶一菩提;农家讲,一花一世界。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有叶,有花,有草,有树。但愿这叶这花,这草这树,给你送去心的丈量,美的世界。

大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胸前那浮在表面上的红字,就远远不如心中那深深烙着的红字可怕。霍桑的《红字》以主题思想深邃,想象力丰富和写作手法独特而标志着美国长篇小说创作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它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不受的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年轻美貌的少妇海丝特?白兰与年轻牧师的相此文来源于网络,其实也是情理之中的。两个有活力的生命,一个不愿被年老迂腐的丈夫束缚,一个不愿被清规戒律束缚,才导致了这情可原、理可容的悲惨局面。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压力,还保守着一个重大的秘密:孩此文来源于网络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凌辱,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以前丈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保证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养活一家人。一个人有着那么多的责任与情感,怎么活得下去?可白兰做到了。她甚至用自己的善良诚挚之心减轻了对她的轻视。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作家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通过受苦而赎罪,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不应该产生的此文来源于网络情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体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

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牧师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良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一直深深刻在他的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心中的红字,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暗示与压力。我想,或多或少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红字吧。当我们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就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声音提醒我们——这是不对的。然后就不断会有良心的煎熬,于是有一些罪犯就会自首,甚至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羞愧甚至自尽。那难道就不是心中的红字在起作用吗?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

篇24:红字小说读后感优秀作文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红字读后感。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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