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记叙作文:他

时间:2023-08-03 07:36:33 更多作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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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记叙作文:他

篇1:初中记叙作文:他

初中记叙作文:他

淡淡的青草味在我鼻尖环绕,我的下巴顶着他的肩头,眼泪不听话的打在他的掌心。“别哭了...”

他温柔地伸手擦掉我眼角的泪珠,我看着他的眼睛,好像是一潭幽邃的湖水,碧蓝色,真美...“你……能不能以后不要带美瞳,对眼睛不好……”我咬咬苍白的嘴唇充满恳求的语气。他笑了,精致的嘴唇上翘,弯弯的月牙眼,我呆愣的看着他。“我走了以后你好好学习。”他宠溺的看着我,摸摸我的脑袋,眼底全是宠爱。我没有说话只是继续拽着他的手,不舍得...清风吹拂,他的头发上一股洗发水的蓝莓味道,刘海儿遮盖住他的`眼睛,我撇着嘴伸手扒开他的刘海,突然感觉手里湿湿的...他哭了。眼眶红红的,眼角还有残余的泪珠,我心疼的说:“把美瞳摘下来。”他没有吱声,只是默默地伸手把美瞳摘下来之后扔了...美瞳随着风飘到了远方,天空的颜色和美瞳的颜色正好相同,我也不知道它飘到哪里去了。

我还在仰头看天空的时候,身边的他开口了“我走之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再找一个比我还关心你的。”我听到这句话之后怔怔的看着早已哭的不成样子的他。

“我求你...别说这样的话。”泪水划过脸颊,嘴唇苍白,大概我没有想过这时的我是多么丑。他突然把我抱住“我不会放下你不管的,你等我三年,我会回来的。”他温柔地说着,手臂却一直在收紧,恐怕我丢了。“好......”我哭着点头。他走了,去了美国,我要等他三年...

我不后悔...我的承诺我会兑现。

篇2:初中记叙作文

令我感动是事情有千千万万,数不胜数!可是真正给我留下印象并印象深刻的去没有几件,有一件事令我今生都不会往忘怀!

事情是这样的

在意给美好的节日里,家家户户都买月饼,回家吃团圆饭。爸爸妈妈说中午要去接我回奶奶家,让我在华滨新村的广场上等着他们,我在广场上看见了姐姐我看他在玩滑锁,从这边滑到了那边,从那边又话到这边,他轻巧自如,像只小猴子似的!

我走上前去叫住了她,他就扭头一看是我。他说:“张雨璇,一起玩吧!”我也爽快的答应了。

可是在这时厄运去降临在我头上!我在上名刚刚站稳,还没抓到滑锁,姐姐却一把把我推了出去,我“啪”的一下就摔倒了地上,我用双肢把身体撑起来,我感到右手腕剧烈灼痛!我扭头一看!啊!骨头错位了!我不禁喊出了声!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不知是谁喊了一声:“谁是医生!”一位上了年纪的奶奶40——50岁)走上前来说:“把手伸给我看!哎呀!骨折的地动了大动脉和神经!你千万别乱动,你一动就会倒置神经中断!后面楼上有一位骨科医生,我去叫他,你千万别动!”他皱着眉头,面容严肃。

她叫来了医生,但那位老奶奶去不见了,我问:“那位老奶奶呢?”医生说:“他呀!他是我的母亲。上楼时吧脚扭伤了。”

爸爸和妈妈来了,我去医院了,但是去医院的途中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因为那会死以为我素不相识的老奶奶呀!她没必要管我,没必要为了我而扭伤了脚!没必要帮我去叫他的儿子!可是这样一切他都做了!

这位素不相识的老奶奶,和这一件事,我这辈子都不会忘怀!丨

篇3:初中记叙作文

小学六年,一眨眼就过去了。那天,我们将要分别,将要踏上属于自己的新的征程。即使在这之前,我好像一点儿也不在乎。可就在这一天真的到来,我觉得鼻子一酸,泪水就顺着头发与脸颊滑落,泪水代表了我的心声,它在诉说着一切。回忆,之前的点点滴滴,我有过欢乐,有过悲伤,但我收获量最为真挚的友情。

我明白了,分别时刻是酸的。

临海市外国语学校数临海市数一数二的学校,这也是我理想中的一所学校。当时,我来这儿接哥哥回家,那时的大门和现在的一样,足足有三、四楼那么高,是那么雄伟。我虽然没有去到里面,但是当我看到这大门,就已经让我喜欢上了这里。从那以后,我便更加努力,为我的梦想插上了一对绚丽的翅膀。六年后,我来到了这儿,来到了这个梦寐以求的地方。

我明白了,实现梦想是甜的。

刚来到这个学校,孤独在我全身蔓延着,想起小学时候那一张张亲切的脸,一句句熟悉的话语,我就忍不住想哭。哭,不是我应该想的,更不是我应该做的。哭,只属于那时的我,只属于小时候的我。可是我一肚子的苦水没地方倾诉,我好怀念,我真的'好怀念。

我明白了,思念是苦的。

报到的转天,我们便开始了长达一周的军训,我们从最简单的 站军姿 原地踏步 到 喊班呼 齐步跑 ,我们都在进步着,我们都在成长着。不过,九月的阳光也是毒辣的,它并不逊色于七月和八月,操场上热气腾腾的,我们站在火辣辣的地面上,很累,但是我们不能放弃。

我明白了,军训是辣的。

人生这条路,我依然在走,依然品味着这条路上的 酸 甜 苦 辣

篇4:初中记叙作文

昨夜梦境里庭院深深的小巷与记忆中童年的影像渐渐靠近,最后交织重合。

“囡囡,当心点脚下。”外婆的声音像是当时最爱的汤粥,甜甜的。

就这样,外婆牵着我的手走过了一条条坑坑洼洼的石子路,小巷两边的民居,剥落的墙壁。偶或见到坐在竹椅上听着评弹的老人,外婆总是让我打招呼,我便“阿爹好、好婆好”地叫着,还偷偷记住了他们的笑容。我想,外婆一定是个很好的人,因为她有好多朋友。

巷子的出口处,有一座石桥,两边栏杆很低,所以走上去时,外婆总是格外小心地紧紧握住我的手。

走到一家小吃店前,外婆总爱买些糕点给我吃。我抬头间,望见头顶阳光钻过树叶缝隙,斑驳地照在我和外婆身上,暖暖的……

回到家,外婆会烧很多很好吃的菜给我吃,小时候我不喜欢吃菜,却觉得外婆烧的每一道菜都很美味—她会在菜里恰到好处地放些糖,她的菜总是有葱香味却看不到我讨厌的葱。每天每天,这样吃饱后,外婆总边说:“囡囡真格乖格喏,全部吃光则。”边递给我一只苹果。

这样的日子在我记忆中一直被珍藏在了最珍贵的角落。

本以为我应该永远就是那个跟在外婆身后走在小巷里的孩子,外婆也永远是那个紧握我手的精神奕奕的外婆。

但如今我们都再也回不去了。外婆头发花白地坐在了病床上,我依然一天一天地成长着,可外婆却无时不刻忍受着病痛的煎熬。

在此刻,那些回忆似乎显得有些苍白。

外婆,我的外婆,我相信你会永远陪着我,看着我长大的。

一定会的。

梦回小巷,伱依然牵着我和很多个爷爷奶奶说早安……

外婆,你看,那条小巷里,还留着我们当年的脚印……

篇5:初中记叙作文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在成功的道路上,总会有困难在等待我们,只有迎难而上,不被困难吓倒,才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继续为梦想前进。

在生活中,总会有困难阻挡,这就需要我们迎难而上,不畏惧这些困难。在我才九岁的时候,我学习了武术,刚开始,因为我是女孩,基本功很不错,可是,在学习侧手翻的时候,我老是做不好,在翻时,腿伸不直,落地时,脚掌握不好,常常摔跤。在一次次的失败后,我气馁了,也放弃了,可是,教练那些鼓励我的话时时在我耳边缭绕,“周婧雯,不要放弃,成功会来到你身边的。”我在一次次的鼓励下,重新点燃了希望的圣火,在一次次的练习中,我成功了!一次次的失败换回成功的喜悦,不放弃的希望,成了我们成功的支点。

每个人都有一段纯洁的友谊,它是坚固而又脆弱的,需要我们小心地呵护。然而,我们在友谊中也难免会受到些许的挫折。

我们每天课间都要集合跑步。我和我的好朋友李瑞琦都是领队,在队伍前带着同学们跑。

上周五,李瑞琦领两队跑一道,我也领两队跑一道。可在跑的过程中,我发现她总是往我这一道上挤,我被挤得都快没地方了,实在是让人忍无可忍。于是,我便生气地对她说:“李瑞琦,你怎么挤到我这边了!”李瑞琦不耐烦地扭着头回答:“崔守靖总往我这边挤!我也没位置了,不往你那儿挤,往谁那儿挤呀?”“你都不会说说崔守靖,让他别跑那么快,往后退退!真是的,你还有理了!”见她这么有理,我更生气了。李瑞琦委屈地说:“我叫崔守靖往后退,他不听我的呀!你来管管试试!”我一边把李瑞琦推到她那道上,一边说:“崔守靖是你那道的!你领那队,又不是我领那对!再说了,我没权力管,也不该管!你凭什么叫我管!”李瑞琦说:“那我就往你这道上挤嘛!”我感到一团怒火占据了我的整个身心,对她大喊:“这道是我跑的,又不是你跑的。你管不了崔守靖,那你尽到领队的责任了吗?”这么苛刻的话一说出口,我就后悔了。毕竟是朋友,怎么能这样说话呢?可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她竟然还振振有词地说:“我没有!”我竟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她的理直气壮使我无言以对。这个课间,我再没理她。但是,我的心中起伏不定,我真的将要失去这段友谊了吗?真的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课间仅仅十分钟时间,我却头一次感到那么漫长。

可我们毕竟还是好朋友呀!第四节上体育课打排球时,李瑞琦跑到我跟前说:“咱们两个一定要分到一组哦!”她的表情好像没发生过那件事一样,我使劲地点点头,心中升腾起了一片广阔无垠的蓝天。

名垂青史的,是朋友之间那份深深的情意。跨越障碍,会使我们的心境重新开朗。

篇6:记叙初中作文

事情是这样的:

今天我们开运动会,我兴致勃勃的穿好了衣裤,飞似的跑到了广场。也没有注意到同学们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突然,同学小刘走过来说:“同学,你的臀部怎么有一个大白点?”“大白点?”我很疑惑,看看小刘:“这条裤子是我今天才穿的,很干净呀?!”我莫名其妙的说,“我看看能不能把它弄干净!”说着,就用手抠那个大白点“咦・・・这怎么回事?”小刘同学仔细看了看那个大白点,忽然大笑起来,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同,同・・・学!哈哈・・・”小刘笑得喘不过起来,“你 结构谨严,说理畅达你自己,哈哈哈哈!摸摸吧!”我摸了摸,顿时羞红了脸,原来 结构谨严,说理畅达是我的裤子破了个洞,我简直无地自容,真想找个缝儿钻进去,多嘴2小刘一会儿跟这说,一会儿跟那说,不久,全班同学都知道了,都大笑起来,爸爸跑来,高声的大叫:“你怎么回事,裤子破了一个洞,你自己都不知道!!”这一句话,许多没听到的同学都知道了,连几个老师也捂着嘴偷偷笑起来,我的脸好像是火烧过一样,辣辣的,我差点哭出来―――

今天真倒霉啊~~~

倒霉,真是羞死了!!老爸也太讨厌了!

篇7:初中记叙作文

前,一位农夫继承了祖上传下的几亩地,在城郊种粮食,养家糊口,与乡邻们过着同样清贫的生活。

后来,20公里外的地方发现了油田,城市的地盘连年扩张。这位农夫所在的城郊出现了一条条宽阔的大道,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与乡村生活的安静与卑微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在这种形式下,城郊的农民纷纷转让土地。有进城打工的,有作小买卖的,反正钱同样好挣,日子比以前好过多了。但是,这位农夫没有放弃土地。他对妻子说:“其他活我都不行,只有种地才是我的专长,我希望自己可以一直守着它……”

3年过去了,农夫的几亩地渐渐被住宅楼群所包围。他的家庭和土地成了楼上人眼中的风景,总是有三五成群的人到他的土地上散步、闲聊。这时的农夫已不种粮食而改种花卉。

5年后,这位农夫的土地几乎成了都市里的一座私人花园,而农夫也成为一位优秀的园丁。他种植的花卉由于成本低,价钱相对便宜,且运输方便,简直供不应求。他每天都在赚钱。

时至今日,农夫已不再是以前的农夫了,他已是城市里一家花卉公司的老板,管理着手下六十多名员工,虽称不上巨富,但比起当年所有的乡邻来,他是唯一一个获得真正成功的农夫。

这位农夫说:“我就知道,只要我坚守自己,坚守住自己的土地,时间越长,我和我的土地就会越醒目。”

土地,世界文明的起源,一切文明的开始,是它以自己广阔的语言告诉了我们瞬息万变的真谛??成功的根本在于对土地的坚守。

学生自评:由泥土,我想到了与它有关的一个故事。那个故事我也记不清是在那儿看过,但那个故事带给我的启发却是深刻而又长久的。我写下它,愿它也能带给读者许多收获。

主持人点评:我们是否能把事情做好,做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坚持到底。作者叙述了一个有关土地的故事,阐述了坚持的重要性,故事生动,给人以哲理的思考。

篇8:他初中作文

飘雪说:“大地是我生命的归栖地。”浮云说:“天空是我永远的守护者。”而我说:“他的爱,就是我的天堂。”—— 题记

他的爱叫微笑

对他来说,我就等于全世界。所以,他待我如待易碎的瓷娃娃。小学时候的我,对他的依赖让他觉得自己就是我的整个世界。现在,中学了,一星期才能见一次,令他倍感珍惜。我现在仍清晰地记得当我第一次从学校坐公车回到家时,他的紧张,甚至无助。看到我回来后,他才放下那颗猛烈颤抖的心。但当他用微微发抖的手握住我的手的时候,我明白了他的担忧,他的彷徨。我也用力握住他的手,他笑了,笑得暖如朝阳……

这时,我才明白,他的爱叫微笑。也才懂得,他微笑背后的爱有多热烈。

他的爱叫鼓励

11岁那年,我因为对药物过敏,导致呼吸不通,他就像个“疯子”一样把我送到医院,不停地对医生咆哮,直到医生给我戴上氧气,并宣布我好好休养休养就好了,他才清醒过来。他握紧我的手,不停地对我说:“我差点就失去你了,你怎么可以离开我,如果再晚一点过来,你就不能再陪着我了,你知道吗?”我微微的点首,那一刻,我竟看见自他眼中滚落的泪水。泪水无声地落到我输着液的左手上,我的眼也朦胧了起来。他用手拂去我脸上的泪痕,我才迟钝地发现,我竟然哭了。我用泪眼注视着他,将他的担忧,恐惧,不弃全部收下……

这时,我才明白,他的爱叫不弃。也才懂得,他泪水背后的不弃有多深沉。

他的爱叫包容

他从来不舍得让我难过,所以,很多时候,面对我的很是无理取闹,他也只是抿嘴不语。我还记得那次我把他最爱的烟灰缸给打破了,理由只是他无法陪我出去玩,那天是他的生日,可是我无法控制自己。当我意识到做了什么的时候,羞愧难当。他把碎片清理了一下,就对我说:“没关系,去洗下脸,一会儿带你出去。”我扑进他怀里:“爸,对不起。”他只是笑,可是他笑中的宠溺却被我看出来了。

这时我才明白,他的爱叫包容。也才懂得,他宠溺背后的包容有多宽广。

父亲给的,我无法用言语去描述,我苍白无力的文字勾勒不出父亲那深如海,沉如山般的关爱与呵护。对世界来说,我无关紧要,但对父亲来说,我是全世界。

我的梦想,因他闪亮;我的微笑,因他绽放;我的快乐,有他守护……

神说,充满爱的地方是天堂,我说,父亲的怀抱才是我一生眷恋的天堂……

篇9:他初中作文

看见这个材料,突然映入我脑海的是刚刚度过的国庆长假期间,我亲眼目睹的一件事。那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清晨,我爸爸驱车载我前往家附近的图书馆,我靠在后座上望着窗外,脑内勾画着一天的学习计划。擦过一个公交车站台时,我忽地注意到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大爷侧躺在柏油路上,身体不住地抖动着,他一手按着大腿,小腿也一个劲儿抽动着,神情十分痛苦。

他身前刚驶过了一辆公交车,是那种现在已十分少见的柴油车了,尾部喷出的灰烟铺洒在老大爷脸上,身上,把他全身都笼罩着。他身后一段距离内是零零散散几个年轻人,埋头盯着手机,对于身边的一切置若罔闻。

小轿车飞快地驶过,我忙扭头对老爸说:“老爸!刚才站头那边有个老爷爷摔倒了!”老爸仿佛全神贯注于驾驶一般一言不发,不一会儿他缓缓道:“今天好好学习!”

或许也只是发生在最近的原因吧,这件事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无论是那些年轻人,还是我的父亲,他只是低着头,一语不发。我只铭记了这一幕。

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许多电子产品都在不停地进步,升级,也在一步步变得人性化。例如苹果的“SIRI”系统,或者是“QQ小冰”,这些智能软件都像人一样融入我们的生活,和我们谈天说地,又或者是加入群聊,这些机器仿佛成为了人一般。而恰恰相反,真正的人类之间却逐渐变得疏远,对于身边需要帮助的同伴不闻不问,仿佛胸腔内真的正跳动着一颗机器心,冰冷,机械,缺乏感情。

史铁生的《合欢树》中提到过一个细节,他说他在母亲出世后回到原先住的小院儿里,左邻右舍都纷纷来询问他的近况,他被围在人群之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我读到这段,想起的是这段时光已经离我而去很久很久了。现在的我仿佛也是一台冰冷的机器了,新搬来的邻居,我怎么也无法记住他们的面庞;遇到熟识的长辈还会问好,可不再陪这些老人聊聊天了。我说是我长大了,生活更加忙碌了,可或许只是我成了机器,我只有“芯片”而失去了“程序”。

时代的进步,换走了胸腔中的心,换来了零件中的芯。

近来每当我闲瑕时翻起了手机,QQ总能贴心地提醒我“朋友的生日到了,送上一声祝福吧”,这条消息的提示音响起时,我总不由自主想起那位老大爷,想起那些年轻人,想起我的父亲,想起他们那时的模样。

他只是低着头,一语不发。他们都是机器,我也是。

篇10:他初中作文

有点郁闷的到了学校之后,我就立刻把我的好朋友梅琴拉到一个没人的角落,心潮澎湃的跟她讲我来学校路上的经历。梅琴听了之后,很是不屑的切了一声,说:“你这个花痴,之前说王俊凯是你的男神,现在又有了一个新的男神了,那以后不是更多吗,你这个外貌协会的大花痴!”我被“花痴”和“王俊凯”刺激到了,(因为我觉得我自己不花痴,要花痴也只有对王俊凯花痴,还有一个是因为,王俊凯,在五年级的时候我说过一生一世只爱他一个,可现在...

但是,我知道,我这并不是花痴,我对自己的思想感情很清楚,虽然只是远远的一个背影,可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不,甚至是爱上那个“阳光暖男”了!顿时对小凯有些愧疚感)我知道,梅琴也不是有意的,只是跟我开个玩笑而已,我也没有生气,故意忽略掉那种那种愧疚感,不能激动万分的跟她说“真的!真的很帅,我跟你说一下样子吧(描绘略)”。梅琴听了也很激动的说“哇塞!我现在都能想到那个样子了,确实很帅!”她又问“那假如他转过来是个丑男怎么办?”思索了一会儿后说,“可能性不大,背影看的那么帅,应该不会是个丑男的,而且就算长得不是那么好,我觉得我应该不会放弃的!”我很坚定的说。

“叮铃铃——”

“上课了,第一节是体育课,我们去操场集中吧!”我说。顶着大太阳跑了五圈之后,老师又叫没踢足球的人要绕着操场走,我和梅琴,哓莺,林妍说笑着漫步在操场上。突然,我看到一个男生在跑步,那个男生很帅气,蓬松的的黑发,白色的t恤,白色的九分裤,白色的步鞋,皮肤——等等,今天中午...

不会这么巧吧?!“啊!”我突然小声的啊了一下,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他就是我中午见到的那个男生!

他跑了过去,我看到他的背影,简直跟中午的男生背影一模一样!“是他!没错就是他!”我又小声的说了一声。晓莺疑惑的看向我,“什么他呀,你说的是正在跑步的那个男生吗?”我激动地对三人说“就是他就是他!今天中午那个背影小帅哥,(内容略)很帅吧?你可不能喜欢上他哦!”想到他帅,顿时有些得意,又觉得自己的眼光不错。

晓莺又问“班长,(没错,我是班长,但这不代表,班长就一定不能喜欢人一定要正经!喜欢一个人是很正常的事,谁青春期没有一两个喜欢的人呢?对吧)你确定他是你那个小帅哥吗?”

“确定确定!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我激动的拉着晓莺的手回答她,就算他化成骨灰我觉得我都有可能认的他。于是整个下午我都很兴奋,很有精神,跟打了鸡血似的,上课也不打瞌睡了!

篇11:他初中作文

原谅是如春雨,滋韧他人的心;原谅如太阳,温暖他人;原谅如一阵风,带走他人的错误。那一次,我原谅了他——我的弟弟。

我弟弟平时花钱大方,所以过完年后,他的积蓄变的身无分文。可最近他每天都有零食进嘴,每刻都有玩具在手,每时都有零钱在口袋,可谓一夜暴富。我很迷惑不解,心想:弟弟过年的积蓄不是被他花光了吗?现在哪来这麽多零花钱?于是我带着疑问去找弟弟,弟弟不紧不慢地回答:“这些东西都是我的朋友请我的。”我听后,边去找弟弟的死党,他们也异口同声地回答:“是我请他的。”我听后,疑问顿时烟消云散。但是弟弟的越来越大吃大渴,使得我的疑问又油然而生。

我心想:弟弟的朋友当中有哪个会这麽有钱、这麽豪爽,肯请弟弟那麽多次?随着疑问的加重,我对弟弟展开了跟踪调查,终于让我发现了弟弟的惊天大秘密:弟弟每天都偷一点我的零花钱,然后分一点给他的死党,让他们给假口供我,让我找不到此次事件的任何蛛丝马迹。我心想:可恶的弟弟,居然敢偷我的积蓄。下午的.时候,我在学校找到弟弟,生气地对他说:“弟弟,你居然敢偷我的钱,还骗我说是朋友给的,你真的是太可恶了。”正在吃冰淇淋吃得津津有味的弟弟突然变的惊慌失措。过了一会儿,弟弟惭愧地对我说:“哥哥,对不起,我知错了,请原谅。”火冒三丈的我,听不进任何道歉,只是生气地撇下一句话:“你等着瞧,我一定会告诉爸爸听。”接着,我生气地走开了,留下不知所措的弟弟。

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弟弟垂头丧气地走在路旁,而我则大摇打摆地走在路中央,生气极了。我心想:哼,弟弟,谁叫你偷我的钱啊,看你这次还不死定。正当我神气时,我看了看弟弟,他无精打采地走着,好像在自责,也像在反省,更像在认错。这是,我对弟弟的可怜之情油然而生。我心想:弟弟这麽可怜,而且他已经知错,我是不是不应该去爸爸那告他状呢?过了一会儿,我又想:弟弟偷了钱后,不仅不改正,还骗我,我不揭穿他,他可能还会一错再错。

我矛盾了,不知何去何从。这时,弟弟小跑到我面前,低下头,把剩余的钱递出来,对我说:“哥哥,对不起了,我知错了。”看者已知错的弟弟,我下定了决心——我要原谅弟弟。于是我接过钱,一本正经地对弟弟说:“弟弟,既然你知错了,那我就原谅你,但你以后别做错事了。”说完,弟弟顿时阔然开朗,和我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这一次,我原谅了他——我的弟弟,使我们的兄弟情更深了。

篇12:他初中作文

校园里的黄葛树又长出新芽,低年级孩子的个头一下子蹿高了不少。他即将毕业,对校园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无比留恋……

哦,对了,还有她!他是她的学生,她是他的老师。他爱哭,她总会在适当的时候递上香香的纸巾,安慰的话语像三月燕子的呢喃;他怕寂寞,那一只大手与一只小手紧密相连,成了两人互相交流的桥梁;他爱对她讲心里话,两人的谈笑风生成了校园里最靓丽的一道风景线。

记得三年前的那一次校园阅读节,他经过层层筛选闯进了阅读十强。不知为什么,她似乎比他更开心,和他一起备战决赛。从此,每天夕阳西下,装满金光的教室里,总可以看到一个高高的身影与一个矮矮的身影傍着夕阳的余晖一起背诵演讲稿,演示PPT,做着一些调整与修改……但她可不是他一个人的老师,她还有其他学生要教,她肩上的担子很重,很重。一次,饭点已过,太阳渐渐隐去了它的光环,她把最后一批留校的学生辅导完,用力揉了揉太阳穴,捶了捶肩膀。他刚吃完饭,摸着鼓鼓的小肚子走进了教室,准备继续练习,他一眼看到她疲惫的脸,关切地问:“吃饭了吗?”她嫣然一笑:“吃了!”

两人配合逐渐默契,她将他的稿子烂熟于心,他将她教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细节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校园中,办公室里,走廊上,操场中,随处可见他们练习的身影。临近比赛了,她让他早点休息,明天以最好的精力参赛,他点点头,感激地说了一句:“好的,您也注意休息!”到家后,他发现东西落学校了,又折回去拿。拿完东西,跨出校门,下意识地回首:皎洁的月光下,整个漆黑的校园都披上了一层银纱,可还有一个办公室仍灯火通明。他定睛一看:这不正是她的办公室吗?此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倚在窗边,捂住胸口,剧烈地咳嗽起来……

次日,比赛时,她站在观众席上最显眼的那个位置,给他鼓励的眼神。这让他信心满满,深吸一口气,尽他最大的努力将这次演讲完成好。可最后,他失败了,与阅读冠军失之交臂,他沮丧地回到她身边。他发现她的眼里也噙着泪花,第一时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并且不停地安慰着他,还破费为他买了一大包零食。如今,他与她面临分别,他信誓旦旦地说会以最好的学习成绩来回报她,并且以后会常回来看她。她也对他说永远会记得那个努力上进的少年。他是我——薛诩阳光。她是陪伴我六年的小学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时瑶。

篇13:他初中作文

清晨柔和的阳光打到我脸上时我感受到的却是刺骨的寒冷,我从地板上爬起来,迷迷糊糊的滚上床,大叫,妈,妈,早饭做好了么。

做好了,快起床吃吧,长这么大了还改不了赖床的毛病,一点女孩子样子都没有,妈妈絮絮叨叨的,我用枕头捂住头,可还是抵不过闹钟的狂吼,挣扎着像案板上的咸鱼一样翻身起了床。

早饭是一碗面,我边吃边抱怨每天吃面,我都瘦成面条了,你是亲妈么。

她有些生气的说,找你亲爸去!我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我是真想问她一句,我爸是谁,是你哪天晚上的床伴。

可我一句话也没说,默不作声的吃着面,妈妈看着电视,声音开得很大,男主持人的开场白说的就像叫小孩叫妈妈一样顺畅自然,终于挨到米桐来找我上学,我背起书包就蹦哒的出了门。

她递给我一包牛奶,把我的书包扔给了皇克崧,轻松的搭着我的肩,怎么,又和你妈吵架了?

我叹了一口气,仰头喝光了牛奶,迎着晨光,我们三个人两前一后慢吞吞的走向学校。

我喜欢和米桐在一起,因为她深藏不露,演技超好,她刚转来学校,经常受欺负,和她一起转来的皇克崧想保护她,可却被她拒绝,只能离她远远的,我从小就是个英雄救美的好苗子,看见有人受欺负立马拎起棒子冲了过去,那架势,就像是要连他们的祖宗十八代都打的魂飞魄散

我一棒子抡倒那些混小子后,就霸气横冲的离开了,没看见米桐花枝乱颤的笑,下午刚上课我就被带去了公安局,本打算在那待几天吃点牢饭,结果米桐找来了她爸,她爸一个电话拨过去,公安局局长便恭敬的把我放了出来,还笑嘻嘻的说,身手真好,可造之才。

那样子我真想把我三十七码的鞋拍在他四十二码的脸上,姐姐我最烦这种趋炎附势的狗了。

米桐欢快的拍了我的肩一下,谢谢你救我,走吧。

我愣了一下,继而拍掉她抓着我的那只手,冷冷的问她:你装的?

她欢快的笑,笑的花枝招展,说:我是想交真正的朋友,不是趋炎附势的狗。

那一刻,我觉得我们找到了共同语言,我们都讨厌趋炎附势的狗,厌恶带着面具的人。我上了车,皇克崧在驾驶座上撒手人寰的笑,我瞪了他一眼,笑什么!

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回了我一句:你不知道,你刚才那副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样子能逗死多少人。

我一巴掌拍过去,开车!

篇14:他初中作文

认得一个小男孩儿,他长得好可爱:炯炯有神的眼睛、翘翘的鼻子、泛着红晕的圆圆的脸蛋儿。但是,他不会咧开嘴笑,也不知道如何笑,为什么笑—他是一个聋哑人。

男孩儿叫小影,可能他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字,现在他已经八岁了。住在我家对面,他父母和我家很熟,所以他经常来我家玩。

我喜欢小影,经常朝他笑,但他理解不了,一脸茫然地看着我,每当此时我身上最柔软的部位仿佛被箭刺了一下,难受极了。小影一定很不快乐,看动画片时不能听到唐老鸭沙哑有趣的声音;不能说话来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脑子里一片空白想理解什么也理解不了。

我想帮助小影,让他过得快乐些,毕竟整天看无声的动画片也很无趣。

于是我买了一盒水彩,几只画画用的笔。我想教会小影使用色彩,这种世界上最美丽也最安静的东西。我想在小影的‘白纸’上涂上一抹快乐的色彩……

我把小影接到我家来玩,我牵着他的手到我房间里。他乖乖地坐在椅子上,两只手放在腿上,干净的眼睛认真地注视着我。我不由自主地笑了,他还是笑不出来,只是努力地蠕动双唇想学我笑。我拿了一张白纸铺在小桌子上,小影便围上来,趴在桌子上,我又拿出了水彩和笔。然后就将各种颜料挤在了色彩盘里……小影好奇地盯着五颜六色的水彩,这些都是生命的色彩呀,小影你感受到了吗?我用沾好水的狼毫笔又沾了些黄颜料在白纸上画了个圆圆的圈,又用黑颜料在圈里画了大大的眼睛……不

一会儿,一个生龙活虎的小男孩儿就画好了。小影看着我画的‘他’,还是一脸费解。我便轻轻地拍了拍他,他回头看我,我笑着指了指他又指了指画中的小男孩儿。他也学我指了指他自己又指了指画中的‘他’,然后拿着画、拍着手好像很高兴。难道他明白了吗?我分明从他眼睛里读到了兴奋、读到了喜悦、读到了许多一个纯洁的孩子对快乐的理解。他的嘴仍然紧抿着没有动,红彤彤的脸却是快乐的,他的眼睛笑了!

我欣慰地把手中的画笔给了他。小影紧紧地攥着笔,用力而又仔细地在纸上画了一个圈……过了很长时间,他放下了画笔,抬头看我。我又仔细地看了看他的画,但还是不知道他画了些什么,但看见纸上这些色彩鲜艳的线条我还是非常高兴也为他骄傲。于是我笑着摸摸他的脸蛋儿,他却指了指画又指了指我,我看了看他的眼睛,他的眼睛笑着告诉我:“我画得就是姐姐啊!”我又不自觉地勾起嘴角,心底涌上一股甜蜜的浪潮。

明年小影就要去外地上聋哑学校了,希望他回来的时候能够扬起嘴角给予我一个灿烂的笑容。而我会笑着告诉小影:“大地的泪珠,使她的微笑如鲜花般盛开。”

篇15:他初中作文

中国有句古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那么,如果种下的是爱,收获的也是爱吗?

读一读《爱之感》这篇文章吧,它会告诉你:会的,会的!种下的是爱,收获的也一定是爱!

穷困潦倒,饥肠辘辘的“乔”没找到工作,但在回家的路上,他帮助了一位因为车胎瘪了而把车搁浅在路边的老太太,并且不要任何的报酬,受到帮助的老太太在经过一家咖啡店时,就把100美元给了一位怀孕8个月却在工作上仍然十分尽职的女侍者。出乎读者意料之外的是,那位女侍者就是“乔”的妻子。“爱之链”串起了他们每一个人!

我们共同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共同拥有一个美丽的家园,相互之间,就应该多一些爱心,少一些仇恨;多一些真情,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奉献,少一些自私。这样,我们的世界成了爱的家。

怀着满心的惊喜与感动,我将这个故事细细地讲给朋友听,朋友却说:“本来嘛,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听了这句话,我一下子豁然开朗。是啊,多么朴实的一个道理!

可是,就这么简单的道理,也并非人人都懂。

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教训告诉我们:如果在家里,有陌生人敲门千万别开,和你说话千万别搭腔,给你东西吃千万别要;如果在路上,有车祸发生千万别管,有老人摔倒千万别扶,就算有钱掉在地上,你也千万别拾,因为说不定那就是陷阱。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千万别”充斥着我们的头脑?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不能相互信任,坦诚相见?彼此排斥,相互猜疑,难道这就是“恶之链”所带来的恶果吗?我苦思冥想深深地困惑了。

当你车胎爆了,在路边傻等时;当你生病住院,痛苦呻吟时;当你丢了钱包,如热锅上的蚂蚁到处乱转时;当你迷了路,像没头苍蝇,到处打听时;当你遇到小事大难,天灾人祸,束手无策,一筹莫展·······此时此时,我知道,你想做最需要的,是微笑,是温暖,是帮助,是能叩响你心扉的——爱!可是,你想过没有,如果那需要帮助的是陌生人,你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慷慨援助之手吗?会吗?如果没有爱的播种,又怎能乞求爱的回报呢?

温情是一种爱,是一种每个人都拥有的博爱。正如我国那首著名的歌曲一样: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是的,把温情当作自己的爱给你身边的每一个人,让他们感受到你的爱的存在,那么他们也会用他们的爱去感染别人。

《爱之链》,多么特别的一个故事。难道说这仅仅是个巧合吗?不,他们是在用爱心创造美好的奇迹!

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我们都因为爱而生存。因为有爱,苦难的跋涉者扬起了生活的风帆;因为有爱,黑暗的沮丧者露出了坚强的笑容;因为有爱,额的生命轨迹财如此亮丽。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来播种爱的种子,让爱串起我们每一个人,有你,有我有他。

篇16:他初中作文

1975年5月2日,他出生了,一声啼哭,仿拂向世人昭示一代绿茵场上的枭雄来到人间。

1993年3月6日,我出生了,平凡,安静。

年少的他就展示出他过人的足球天赋,小小的他总是能够带领一群男孩在草场上驰骋、踢球。

年少的我淘气,顽皮,并没有什么出众的才华,只是在电视上看球赛时很安静。

他很快长大了,一个翩翩青少年。少年得志的他很快与一家著名的英超俱乐部签约了。1995年4月2日,他首次在英超亮相,而那是他21岁,我仅仅3岁。

法国世界杯,他表现极佳,然而就在八分之一决赛中,年轻气盛的他被奸诈老练的西蒙尼以“假摔”的方式使他背上了一张年轻的他近乎难以承受的红牌,他黯然离场。从那天开始,他甚至他的家人都成了球迷谩骂的对象。而这些,他都以大度的胸怀接受了。一场**,化为乌有,那时,他24岁,我6岁。似乎从那时起,我开始喜欢上这个金发球星,不仅仅因为他帅,还有他的的大度。

进入21世纪,他被任命为英格兰国家队队长,他是足球场上的奇迹,他能够踢出世界上最好的右路传中,任意球和角球也是世界上超一流水平的,他的长传球犹如巡航导弹一样精准。从此,这位称职的队长开始演绎更完美,更富有激情的足球生涯。

从小,他刻苦训练,从不抱怨苦累;长大成名了,他大度的胸怀,坚韧不拔、宽容的个性深深地感染了我。就这样,他伴随着我的成长旅程,我越来越成熟,他的球技也日益攀升。

在20xx年德国世界杯中,他的表现有些不尽如人意。但是,我知道他尽力了。看着他拼搏着每一分每一秒不放弃;看着他因身体不适被替换下场时留下伤心的泪水;看着他深爱着的国家队因点球而再次失败;看着他忍住泪水去劝说他的队友;看着他们相互拥抱,在绿茵场上留下深深的背影,我的心在滴血。多少年来,他被足球捉弄却从不放弃;多少年来,他一直坚持着他自己的梦想。

我就这样被他感动着,感动于他在赛场上的顽强拼搏的精神和渴求胜利的欲望;感动于他不论胜利或失败都会一如既往地努力;感动与他公平竟争的体育精神;感动与他强烈的责任心;感动与他炽热且纯真的笑容。他成了我成长旅途中不可或缺的人物。他就是伟大的足球运动员――贝克汉姆。

尽管这届世界杯是他在国际大赛中的谢幕,尽管他已不在是英格兰国家队的一员,但是他带给我的感动难以估量。

如今,他快33岁了,我也接近15岁了。随着他的日益苍老,我已日益成熟。我会将成长中他带给我的感动化为动力,继续前进!

篇17:他初中作文

他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我可以掰着手指头数出他的姐姐妹妹弟弟有多少个;我可以数落他很懒,只是因为他日语专业毕业,而到现在他的女儿连日语最基本的日常用语也不会说;我也可以把他喝酒抽烟的坏毛病给家里带来的危害写成一篇作文。

他是我最不熟悉的人。

我可以熟记孔子、孟子这些古人的年龄,却在填表时他那一栏的年龄停下了笔;我可以知道身边朋友的喜好,却唯独不了解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我可以写出练习册上任意一道数学题,却永远也解不出他工作文件上的数据。

我最不熟悉的全是他一人面对的,我最熟悉的全是有关于自己的。

他是我最难忘的一个人。

难忘他做的家常菜,虽味道比不上酒店大厨,但身在远方,我总会想起那摆在餐桌上的一道道佳肴;难忘他教我写题的日子,虽现在一道题我可以很快算出得数,但我总会怀念他对我解释题意,和我一步步得出答案时的惬意;难忘他在我学自行车那段时间里,我在前面控制车的方向,他用粗糙的大手紧紧握住后座,慢慢向前移动着,嘴里还不停说着骑单车的方法。

他是我最不难忘的一个人。

在和同学谈完心后放下电话,才突然记起自己有多久没听到他的声音了;总是会被简简单单的一件小事而把他生日的那件事抛在脑后,以至于到当天晚上被提醒后,望着他那满怀期待的脸,不好意思地说出一句“生日快乐”。

我所难忘的,都是他为我做的;我所不难忘的,都是我为他做的。

他是对我最好的一个人。

他可以为了我的一个突然的小想法不惜一切代价去满足;他可以在刮风下雨时自己生着病来学校接我;他可以用休息时间来辅导我的功课,还不时陪我玩,逗我笑。

他是对我最不好的一个人。

他会在我成绩退步时将一系列飒漫画的期刊拿走,只是因为觉得它们影响了我的学习状态;他会在我万般请求下果断拒绝甚至严厉批评,只是因为作业太多想请他帮忙写一些。

他在对我好时,是在爱我;他在对我不好时,是在真正地爱我。

他是我最尊敬的一个人。

他能熟练地说出一口流利的日语,而我自己却被英语折磨得死去活来;他向我讲述自己高考时的沉着冷静以至于考上一所好的大学,而我自己却在考试前烦躁不安,无论怎样认真都读不进书。

他是我最不尊敬的一个人。

我会在同学闲谈时毫不客气地揭露他的“丑闻”;我会在心情好时完全不顾及他的心情而开玩笑;我会在他得意忘形时给予一个狠狠的提醒。

我尊敬他时,我们亲近了;我不尊敬他时,我们更进一步地亲近了对方。

感谢您,赋予了我生命与希冀,并且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我爱您。全世界最好的爸爸。

篇18:他初中作文

许是对我国的文房四宝摸得勤吧,他也多多沾点文学气息。平时总是假装斯文的戴一副金边眼镜,白白素静的脸庞,高高的个子,清瘦儒雅。

他是我叔叔。

说实在的,我跟他不是很熟,就跟普通的亲戚一样,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会象征性的拜访一下。而去拜访,也无非就是拘谨的坐在那里,听他跟父母聊天。平时我们两家也不是太走动。

可是在去年暑假,我却随父母真真正正的接触到了他和他的工作。他是烧陶的,我天生缺乏艺术细胞,所以在我的字典里,“艺术”这俩字,简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

坐了近一个小时的车,我们终于到了。

走到他所在的地方,透过窗户往里望了望。只见他威严的拿着根粗棍子,“咚咚”敲在了一名交头接耳的学生桌子上。那学生一转头,见那副冰凉的眼镜片下,藏着一双冰冷的眼,那双冰冷的眼里,有闪出一道坚冰似的寒光,吓得那名学生赶紧哆哆嗦嗦的制作了起来。

紧接着,他又紧接着走到另一名学生身旁,细心地手把手地教一个个细节,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透着关心、期望、严格……

他是那样的严格,以至于没有发现我们的到来。是呀,这不就是千千万万名教师的最真实写照吗?想到这里,我的眼眶渐渐湿润。

爸爸敲了敲窗户,他才迟钝的转过头来,当他发现是我们来了后,赶忙跑着迎出来,把我们迎进了屋里。他找出几把椅子,邀我们坐下,热情地跟我们攀谈了起来,与他之前判若两人。中途几次,有学生举手要他指导,他又赶紧跑了过去,对那学生点这点那,告诉他们注意的点子,就连小小的细节都不放过。

过了一会,妈妈突然提出要我也学一学。妈呀,这跟要了我的命有什么区别,我扭捏着不肯。这时,他却拉着我进入了这支庞大的军队。起初,我笨手笨脚的,把泥巴弄得到处都是。尽管我知道我自己天生缺乏艺术细胞,但弄成这副样子,而同龄人却造出了这般那般精美的艺术品,我不觉有些气馁,难过得快要哭出来。

在这时,一双大手轻轻抚上我的肩头。一个声音说:“别灰心,凡事总要有个开始嘛。”我用力吸了吸鼻子,硬把泪水硬生生地咽回肚子里,对上了他的眼。目光逐渐将我包围,我仿佛看到了一种希望,一种鼓励,一种进取的力量。我又继续努力的学,努力的做。

我成功了。

看到我烧的几乎没有瑕疵的罐子,我心里掩饰不住的激动,我知道,通过这节艺术课,我学到的不仅仅是知识,我更学到了一种心态。对,是心态!这种进取心将伴随我至永远!

我会记住他。

篇19:他初中作文

12岁的时候,我回了趟老家,那里住着四个人,我的亲姐姐和爸爸还有后妈以及后妈和爸爸的儿子。和妈妈离了婚的爸爸带着姐姐回了老家,只有放假时叫姐姐来住一段时间。姐姐告诉我爸爸和后妈生了个儿子,很可爱,长得很像我,每次一听到这话我就生气,心里更是不知骂了他多少遍。可这次真的见到他了,和他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又不忍心了。我承认我恨过他,恨他抢走了我的爸爸,恨他拥有了爸爸的一切,可一段时间后我又发现我爱他比恨他更多一些,毕竟我们身上流着相同的血,毕竟他叫我姐姐。

还没走到家门口,姐姐就叫我停了下来,指着一个女人和一个男孩说:“这是咱妈这是咱弟瑞瑞”。她刚说完爸爸就走了过来,我连忙叫了声爸,那个叫瑞瑞的男孩就嚷了起来:“爸爸,爸爸,她管你也叫你,那我是不是要像叫大姐姐一样叫她姐姐?”爸爸不知道要怎么解释便只嗯了一声,男孩便回过头来甜甜地叫了声姐姐,可能是在等我答应,所以一直仰着小脸看我。我细一看真的很像我小时候,大大的额头,淡淡的眉毛,小眼睛一眨一眨的,唯独一点不像我,就是比我白。虽然没等到回应,但他还是以一副跟我很熟的样子拉着我就走,边走边说:“以后我叫你小姐姐吧,好和大姐姐分开。”我附和着说了声好,他十分满足地笑了笑,继续拉着我走。

不愧我们身上流着相同的血,他和我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熟,不管我走到哪他都愿意跟着我,虽然不是很愿意接受他,但他一口一个小姐姐的叫着,我这里心里还是很甜的。这段时间的接触和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使我突然以前的自己是那么的可耻,竟然去恨一个对我如此善良的孩儿。

过年了,必不可少的事情就是放炮,老家的炮质量都不是很好,第一天放鞭的时候我爸手就被炸了一下,第二天我说我也要放一挂,结果瑞瑞居然不让我放,我以为他是小气,不舍得让我放呢,后妈赶紧过来问瑞瑞为什么不让我放,瑞瑞慢悠悠地说:“因为我怕它也炸到小姐姐的手”。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我却十分感动,后来那挂鞭我没有放,我和瑞瑞说:“没事,小姐姐不放了,你放心。”烂灿的微笑又绽放在他的小脸上,比那天上正放着的烟花还要耀眼。

我走的时候瑞瑞哭得很伤心,我也落下了眼泪,我想我应该早就不恨他了,甚至更爱这个纯真、可爱,善良的孩子一些,我心中那些邪恶的水上火苗早已被他的爱和善良悄悄熄灭了。

距离上次见面已时隔3年多了,不知现在的瑞瑞眼睛会不会大了些,眉毛会不会浓了些,但我相信不管这些东西会不会变,他地善良对人的精神也是时间无法改变的。还有一点无法改变的是,我将永远会像他爱我一样爱他,我亲爱的弟弟!

篇20:他初中作文

还记得在那雪白的水泥支柱,淡绿的塑瓦顶棚,银色的铁栏杆大门,这是我们课外班的车棚。车棚的最西侧是红砖砌成的简陋小屋,里面住着一位看车的老婆婆,这是一个特有的“自行车之家”。

清晨,每当传来欢快的铃声,老婆婆就打开铁门,微笑着把我们这些“车手”迎进去,看着我们把车子放好。婆婆总是不忘提醒:“车子往里推推,免得下雨淋着。”“钥匙不要忘了拔!”我们总是对老婆婆笑笑。

有这样的老婆婆,我们谁会不放心呢。若是谁的车钥匙忘了拔,放学时去推车,那位善良慈祥的老婆婆,最多吓唬吓唬,我们夺了钥匙便跑开。在婆婆的提醒下,大家都变得细心,变得谨慎了。

春去秋来,老婆婆天天辛勤地看护车子,笨重的挪动着身体,用那粗糙的手摆放好这儿百辆车子,那么认真,真像位慈祥的老祖母照顾她心爱的小孙子一样。特别是在炎热的夏天,她累得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却依然执着地搬着,摆着。她总是笑呵呵的,每天看车,还给我们准备一个打气筒,可是真是方便极了。

高温时期,我们就在凉爽的教室里读书,而老婆婆却还要在车棚里摆放车子,我们一有空也会去帮老婆婆摆摆车子,擦擦尘土,好让老婆婆能休息上那么一会儿。

转眼间,又是秋天了,一片片枯黄的叶子随着秋风晃晃悠悠地飘落在地上,我望着落叶出神:秋叶落在地上,渐渐化成沃土,又重新滋养着一棵棵小树。看车的老婆婆,多像这秋叶啊,她把自己仅有的一点光,一点热,都献给了我们,温暖着我们。

我们呢,不就正像那吸吮着大地,沐浴着阳光的小树吗?我们是多么幸福快乐的小树啊!我只有一愿望,就是快快长高,报答他们!

这就是她,那位默默为我们付出却不求回报的老婆婆,却也是一位平凡的看车的老婆婆。

篇21:他初中作文

他有着胖嘟嘟的身子,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他有那独特的灿烂的笑容,只要他一笑,好像整个世界都变晴了。

在每天的.早上,我们俩都要早到校去打扫卫生区。他来得比我早,等我到的时候他大多正坐在那悠闲地喝着早餐牛奶呢。和他在一起拖地时,总感觉这份无聊的工作变得有趣多了。

时间一长,他和我就熟悉了,经常欺负我似的开玩笑。

中午学校午休时,他首先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不知怎的我就卧倒在地了。他有时会坐在我身上,边笑边念叨着:“咦~这个小孩,真好玩!”那个场面可以用课文中的一句话来形容,真实生动形象啊——“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

在课间或是早自习,他从来没有一分钟闲过,桌子角上总是放着一摞东西。他又是写作业,又是背单词,还有的时候不知从哪弄来了道数学题开始钻研起来。他在下课后,总有或多或少的问题追在老师屁股后面问。老师当然会耐心地解答。他再次回到座位上时总是一脸的满足。

学校选团员,我们班出了点意外,只有他一个人被选上了。他一开始得知这个消息时,是愤怒的。他很生气,后来都激动得哭了。而现在呢,他挺高兴,期末的团支书、优秀团员评选用不着选了,都他一个人包圆了!

有了这些职位,他的活更多了,每天几乎没有空闲的时间。班里最忙的应该就是他了!

体育课一定是他最讨厌上的课了。每次只要有传来体育课不上的消息,他就会激动地拍起手来。不过,却招来了同学们仇视的目光。等到体育考试时,他就犯愁了。立定跳远,他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可也只是向前移动了短短的一米。他也曾发奋跑步过,但是还没跑够一圈就退下阵来了。

我有时会羡慕甚至崇拜他,但有时也会有些讨厌他。唉,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篇22:他初中作文

有这么一个人,我对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他呀,长着一张瓜子脸;弯弯的眉毛下面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鼻子下的小嘴巴好像不累似的,一天到晚说个不停……

他十分顽皮。

记得有一次,他把他小姑的橡皮切成一块块的,还冲他小姑做鬼脸。他小姑刚准备“收拾”他,他倒来了个“恶人先告状”。一下子扑到她老姑怀里,奶声奶气的说:“小姑欺负我。”他小姑一看他那滑稽的样子,不由“扑哧”一笑,也就忘了刚才那事儿了。

虽然他上小学了,但裤子总是扎不紧。经常走着走着,裤子就自动滑落下来,惹得在场的老师和同学都捧腹大笑。可他却不以为然,很自然的提上裤子,扭扭屁股,大摇大摆的消失在人群中了。

别看他小,他还蛮有文采的呢~

有一次,我们一大家子人都到他家玩,我们几个在屋里学习。可是大人们的说话分贝很高,使我们都无法认真学习。我们都皱着眉头想解决的办法。只见他趴在桌子上在一张纸条上写了一些字,又悄悄的从门缝里把它递出去。随后,门外传来了大笑声,紧接着,他们又开始打扑克,不过声音小了很多。我很好奇,便拿过纸条来一看,不禁笑出声来。原来,上面写的是经他改过的一首诗———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就知大人打扑克,在家学习我一人。看过此诗后,我想:如果原作者看到后,可不带一命呜呼啦!

他生性好哭,but拗不过家长。

那天晚上,他非要住在小姑家,可他爸妈不让,他便眼圈一红,随之,眼泪就像他贪吃时的口水一样一下子涌出来了。这时,他爸爸时而讲道理,时而讲笑话,不一会儿,就把他逗笑了,他带着一脸未干的泪痕,高高兴兴的和爸爸回家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爱哭,爱笑,爱玩,爱闹。一个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人!

篇23:他初中作文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以唯一的方式独特存在着——题记

人生在世几十年谁也不想平平凡凡的活着,我也不例外,过去的几年里就是因为我的平平凡凡,所以我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不可以说一点希望也没有,只是在自卑看到了那一抹的光明。

有一次一个人的一句话是我看到了自信向我招手,他说:“曾有人歌颂,曾有人钦佩,曾有人赞扬——那些一桩桩、一件件不平凡的事,也曾有人为那些流芳百世、佳名远播、才高八斗的英雄、伟人、才子撒热泪、传功绩。其实,他们也都是平凡的人,但是却以平凡的存在而不平凡着。”

我终于明白了每个人的平凡存在都为了自己的不平凡做后盾。只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为集体、为社会、为祖国做出贡献;不是只有那些为群众、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人才算得上不平凡!

在家人眼中,自己是不平凡的。在朋友眼中,自己也是不平凡的。不一定要当上明星才会耀眼,不一定要做出贡献才伟大,不一定所有平凡的人都注定是平凡的。

人活着,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不平凡,要想不平凡,就必须充实自己,等到人生走到尽头时,能够问心无愧的说:“我已经在平凡存在中证明了自己的不平凡。”才算不平凡。

以,只有在平凡存在中证明了自己的不平凡才能真正地让自己不平凡。

所以说每个人的平凡是他不平凡的后盾

篇24:他初中作文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啊!”咦,他又在吟诵李白的诗了。这么忙,居然还有时间吟诗?算了,这就是他。

高高瘦瘦的他,脸上的骨骼十分突出。他真瘦呀,脸上不见寸肉;他的瘦手臂直直的、长长的、瘦瘦的、硬硬的;他真瘦呀,好像大病初愈似的,一根高高的竹竿奔波在教室与办公室之间。他的瘦使他脸上的笑容更加明媚、灿烂了。就连他的头发也和他的躯干一样,直挺挺的。有一丝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暖乎乎的。

早上来后,他就开始忙碌了:处理同学们的争端、发语文作业、宣布班级大事、一日总结……他的喉咙本来是嘶哑的,在经历这些后,好像快要冒烟似的,但仍吃力地发出声音。他的语言总是和谐并且幽默,我们的.笑声仿佛是对他的一份回礼。真风趣而又忙碌呢!

我经常与热爱文学的他伏在走廊的围栏上,望着或睛或雨的楼外,啧啧地细语着。有时,我们也会诗兴大发。吟诗几首或者边散步边玩成语接龙的游戏。真雅呢!

他在我们班最大,比我大三岁多,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之间的交流。他与人为善,所有人都喜欢与他戏剧性地吵一下嘴,说一下话或谈一会儿心……真友善呢!

他的想法很多。在课堂上,他常常振振有辞地表达着自己的观点,而且通常是正确的、成熟的。真聪明呢!

他比我高,比我大,又好像比我成熟……

他的心思,我不太了解。但我深知:他是我的朋友、同学,我是是他的帆风。

他是谁?他是谁?在十年寒窗后。我的记忆可能会模糊。但只要那个名字再一次回响在我耳边时,我会渐忆起那个他。

篇25:他初中作文

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个小男孩。他胖胖的脑袋瓜子,留着一头帅气的头发。那浓浓的眉毛下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那高高的鼻梁似乎没怎么引人注意,反而是那叽叽喳喳的大嘴巴惹人喜欢。他现在虽上了五年级,但身高只有1。35米。他正为自己的身高烦恼呢。

他在班上算不上尖子生。但要是比体育项目,那他可就是名列前茅了。他也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只要朋友有难,他第一个冲过去帮助朋友,所以,他的知己才越来越多。可能也正是这样,他忙帮多了,头脑昏了,帮的倒忙也越来越多。

记得两年前,由于一次全班语文考试成绩是差上加差,最高分也只是90分。老师大发雷霆,简直要置他们于死地,作业是要他们把考卷(连短文)抄两遍。这对于高年级的同学算小菜一碟,但对于他们才三年级的同学那可是比上天还难。但他在一个中午便把作业“OK”了,因为他有秘密武器。晚上,他去要好的同学小煜家,发现小煜还在抄,由于想急于和他玩,无奈之下,便把他的秘密武器透露给了小煜。第一招:偷工减料。有些题故意漏抄。第二招:二笔齐写。右手握两枝笔,效果翻倍,那是快马加鞭。可真管用,小煜用了一小时,就搞定了。他们俩便沉浸在玩乐的欢愉中。

回家后,他还得意洋洋地对妈妈说:“妈妈,我用哥哥教的绝招帮小煜把作业做完了。”“去去去,别学你哥哥,你这样做作业,不但没记在脑袋里,而且还会养成坏习惯。”他听了,才觉得后悔了,不该害了自己还害了朋友。于是他赶紧去小煜家,决心不再用此招。

第二天,没想到他妈妈还不忘这事,并告诉了老师,结果,他与小煜被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哎,倒霉,真倒霉!

这就是他,一个普普通通的五年级学生,听完我的介绍,你们猜出他是谁了吗?

篇26:他初中作文

司马迁忍辱负重完成《史记》,那份毅力在心里;屈原为国献身汨罗,那份忠诚在我心中;李白带着剑在国外游荡,那种精明在我心里。

而我接下来要介绍的人并没有那么伟大,他并不耀眼,平凡如一粒沙,却深深地影响着我。

夕阳如火。傍晚,地平线上的红太阳似乎很依恋它,不愿落下,努力发光发热。暑假在广场跑步的时候,被煮到出汗,就停下来想在店里买瓶矿泉水。矿泉水好像很好卖。我和他几乎同时到达,但只剩下一瓶了。当我看到他时,我有点心不在焉。他高大的身材和英俊的脸庞配着两只空袖子。他笑着说:老板,这是你的水。给我沏杯茶。店主微笑着回答道:陈骁,你今天跑了几圈?老样子,老样子。

之后每天晚上去跑步,总能看到他在跑道上流汗。他跑得又快又长。我打算跟上他。他好像注意到了,慢了一点,我却总是跟不上。每次他超过一圈,总是听到一片轰轰烈烈的欢呼声。渐渐地,我可以写并跟上他。我们偶尔会说一两句。

有一天休息的时候,他突然问我:跑步的时候摆臂是什么感觉?平淡的语气中有一丝羡慕。

我不以为然地回答,“我没什么感觉。时间长了手还是会酸的。”

我跑步的时候,经常因为没有手而摔倒。你应该为自己高兴。

你非常喜欢跑步吗?

是的,我总是很高兴我有这些腿,因为我是残疾人,所以人们经常嘲笑我。我不生气,也不自卑。我要证明残疾人不比正常人差,所以我每天跑50公里。另外,你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一个1.8米的男人,不用弯腿就能在地板上摸到头,转过头给我一个微笑。

我明天要去准备100公里马拉松,所以你应该坚持下去。

从那以后,我很久没有见到他了。后来开学了,每天时间都很满,我都不能在广场上跑步了。但我经常想起他,他的坚持,他的乐观,我会把这种坚持和乐观留在心里。

篇27:他初中作文

他,有着挺直的腰板,中等的身高,有着一个像小西瓜一样的肚子。他,有着炯炯有神的双眼,淡淡的眉毛。那双眼时而会放出令人难以捉摸的深邃的眼神,时而会放出令人感到无比温暖的慈祥的目光和时而会放出令人感到无比幸酸的伤心的眼色。他,就是我的父亲。

从小,我就在爷爷奶奶的身边生活着。父亲年年在外地打工,不论春夏秋冬,夏去寒至。有一年,父亲把我带到了他那里,和他一起住。那时我的内心万分开心,心情好得不得了。跟父亲住在一起时,他每天都照顾着我的生活起居。每当旭日升起,父亲都会早早的起床,伴随着清晨第一缕阳光,不时的看看我,看看窗外,眼神渐渐变得深邃,不知在想些什么。每当我睡意渐渐退去时,他便站起身,轻叹一声,直起了腰,脸上又重新挂满了笑容。起身,走向了厨房……

自我开始记事时,父亲便是一年回家一次。每次回家前,他都会在电话里问我想要什么礼物,回老家时给我带。每当那时,我便万分开心。心想着马上爸爸又要回来了,有会给我带好玩的了,心情便十分舒畅。父亲回家,总是提着个大包,里面不知装了什么,将它塞得鼓鼓的。那时我只知道,那个包包像一个百宝箱,我的礼物全都从里面冒出来的。每次我在父亲前玩他送给我的礼物时,他都是笑着的,两个眼睛一直注视着我,眼里充满了温柔和慈祥。

如今,我渐渐的长大了,父亲也渐渐的老去了。曾经的黑发早已被那白发代替,一条条的皱纹也渐渐的爬上了他的额头,过去挺拔的背也渐渐的因为生活中的风雨而弯下。我的调皮捣蛋,不认真学习给父亲带来了一次又一次的伤心。我真的好后悔呀!每当看到父亲那因为我犯错而无神的眼睛流下两行充满辛酸的泪时,我的心不知道为什么的抽搐着。

啊!父亲,时间带去了你的年轻,而我又让你伤心。时间虽带去了你那健壮的身影,但他却永远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父亲你是多么的伟大呀!你是我人生中的警钟,你是我生命成长中的伴侣,你是我一生中的偶像。

篇28:他初中作文

看,一身黝黑的皮肤,参差不齐的半百头发透着一股倔强,身上白色的绸褂因为日久天长而变得近乎为黄色的老头,没错,他是一个有些不拘小节、性格古怪、顽固偏执的人。

他叫王大喜,大家都习惯叫他老王,老王平时都是独来独往,没有多少收入,也没什么亲人,生活就得过且过,唯一与他作伴的就是一群白色的鸽子,他与鸽子感情可真不浅!少说也养了两三年,他有一口吃的,就得给他的宝贝鸽子留一半,平时见到他基本都是与鸽子在一起。他的衣服总是脏兮兮的,衣角总是夹在裤腰里,显得一高一低。但他却从不在意这些细节。

有次邻居家的小孩看到了他的鸽子十分可爱,把鸽子抱在怀里抚摸它的羽毛,顺手就把握在手里的熟玉米喂给了鸽子,恰好被老王看见了,二话不说夺起鸽子就训了孩子一顿,还说这孩子存心毒死他的鸽子,孩子哭着跑到了妈妈那儿,老王受了孩子妈妈的一个大白眼。

从来没人跟他理论,再说跟他也没法理论。

在家里养鸽子总是不好的,一到夏天这味道谁都受不了,邻居们都劝着他想办法到别处养或者干脆养别的动物,可他怎么会听呢!一有人找他他就抱着鸽子,走得远远的,嘴里还念叨着:“鸽子在哪我在哪,谁也别想把我们分开!”唉,有什么办法呢?大家只好避着他,由他去吧。

日子就那么一天天过去,那次见到他是一个下午,他又优哉游哉的带着鸽子遛弯,背着手,嘴里念叨着别人听不懂的话,正碰上几个年轻姑娘,看见这呼啦呼啦飞过来的洁白的鸽子都吓了一跳,慌忙的向后倒退,老王就这么看着,也丝毫没有唤回鸽子的意思。突然,楼上一户人家的窗台一声响,一个花盆掉了下来!眼看着就要落下来了,鸽子哗啦啦飞走了,花盆就在半空中,马上就要砸到其中一个姑娘的头,老王一大步迈过去,握住姑娘的手腕,用力一拉,啪的一声,就是一瞬间的功夫,花盆落在了地上。

姑娘被扯到一边,也许是双重惊吓的原因,她几乎没有站稳。等缓过神来才对老王连连道谢,看看她的手吧,手腕上被拉扯的红印估计已经像火一样烧起来了吧,不过老王在花盆掉下来之前的这一举动,还真是令我敬佩不已。

看吧,老王就是这样一个人,古怪偏执的他也有令我刮目相看的善良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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