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作文他(共15篇)由网友“遇林见海皆是你”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初中作文他,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他初中作文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啊!”咦,他又在吟诵李白的诗了。这么忙,居然还有时间吟诗?算了,这就是他。
高高瘦瘦的他,脸上的骨骼十分突出。他真瘦呀,脸上不见寸肉;他的瘦手臂直直的、长长的、瘦瘦的、硬硬的;他真瘦呀,好像大病初愈似的,一根高高的竹竿奔波在教室与办公室之间。他的瘦使他脸上的笑容更加明媚、灿烂了。就连他的头发也和他的躯干一样,直挺挺的。有一丝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暖乎乎的。
早上来后,他就开始忙碌了:处理同学们的争端、发语文作业、宣布班级大事、一日总结……他的喉咙本来是嘶哑的,在经历这些后,好像快要冒烟似的,但仍吃力地发出声音。他的语言总是和谐并且幽默,我们的.笑声仿佛是对他的一份回礼。真风趣而又忙碌呢!
我经常与热爱文学的他伏在走廊的围栏上,望着或睛或雨的楼外,啧啧地细语着。有时,我们也会诗兴大发。吟诗几首或者边散步边玩成语接龙的游戏。真雅呢!
他在我们班最大,比我大三岁多,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之间的交流。他与人为善,所有人都喜欢与他戏剧性地吵一下嘴,说一下话或谈一会儿心……真友善呢!
他的想法很多。在课堂上,他常常振振有辞地表达着自己的观点,而且通常是正确的、成熟的。真聪明呢!
他比我高,比我大,又好像比我成熟……
他的心思,我不太了解。但我深知:他是我的朋友、同学,我是是他的帆风。
他是谁?他是谁?在十年寒窗后。我的记忆可能会模糊。但只要那个名字再一次回响在我耳边时,我会渐忆起那个他。
篇2:他初中作文
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个小男孩。他胖胖的脑袋瓜子,留着一头帅气的头发。那浓浓的眉毛下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那高高的鼻梁似乎没怎么引人注意,反而是那叽叽喳喳的大嘴巴惹人喜欢。他现在虽上了五年级,但身高只有1。35米。他正为自己的身高烦恼呢。
他在班上算不上尖子生。但要是比体育项目,那他可就是名列前茅了。他也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只要朋友有难,他第一个冲过去帮助朋友,所以,他的知己才越来越多。可能也正是这样,他忙帮多了,头脑昏了,帮的倒忙也越来越多。
记得两年前,由于一次全班语文考试成绩是差上加差,最高分也只是90分。老师大发雷霆,简直要置他们于死地,作业是要他们把考卷(连短文)抄两遍。这对于高年级的同学算小菜一碟,但对于他们才三年级的同学那可是比上天还难。但他在一个中午便把作业“OK”了,因为他有秘密武器。晚上,他去要好的同学小煜家,发现小煜还在抄,由于想急于和他玩,无奈之下,便把他的秘密武器透露给了小煜。第一招:偷工减料。有些题故意漏抄。第二招:二笔齐写。右手握两枝笔,效果翻倍,那是快马加鞭。可真管用,小煜用了一小时,就搞定了。他们俩便沉浸在玩乐的欢愉中。
回家后,他还得意洋洋地对妈妈说:“妈妈,我用哥哥教的绝招帮小煜把作业做完了。”“去去去,别学你哥哥,你这样做作业,不但没记在脑袋里,而且还会养成坏习惯。”他听了,才觉得后悔了,不该害了自己还害了朋友。于是他赶紧去小煜家,决心不再用此招。
第二天,没想到他妈妈还不忘这事,并告诉了老师,结果,他与小煜被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哎,倒霉,真倒霉!
这就是他,一个普普通通的五年级学生,听完我的介绍,你们猜出他是谁了吗?
篇3:他初中作文
司马迁忍辱负重完成《史记》,那份毅力在心里;屈原为国献身汨罗,那份忠诚在我心中;李白带着剑在国外游荡,那种精明在我心里。
而我接下来要介绍的人并没有那么伟大,他并不耀眼,平凡如一粒沙,却深深地影响着我。
夕阳如火。傍晚,地平线上的红太阳似乎很依恋它,不愿落下,努力发光发热。暑假在广场跑步的时候,被煮到出汗,就停下来想在店里买瓶矿泉水。矿泉水好像很好卖。我和他几乎同时到达,但只剩下一瓶了。当我看到他时,我有点心不在焉。他高大的身材和英俊的脸庞配着两只空袖子。他笑着说:老板,这是你的水。给我沏杯茶。店主微笑着回答道:陈骁,你今天跑了几圈?老样子,老样子。
之后每天晚上去跑步,总能看到他在跑道上流汗。他跑得又快又长。我打算跟上他。他好像注意到了,慢了一点,我却总是跟不上。每次他超过一圈,总是听到一片轰轰烈烈的欢呼声。渐渐地,我可以写并跟上他。我们偶尔会说一两句。
有一天休息的时候,他突然问我:跑步的时候摆臂是什么感觉?平淡的语气中有一丝羡慕。
我不以为然地回答,“我没什么感觉。时间长了手还是会酸的。”
我跑步的时候,经常因为没有手而摔倒。你应该为自己高兴。
你非常喜欢跑步吗?
是的,我总是很高兴我有这些腿,因为我是残疾人,所以人们经常嘲笑我。我不生气,也不自卑。我要证明残疾人不比正常人差,所以我每天跑50公里。另外,你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一个1.8米的男人,不用弯腿就能在地板上摸到头,转过头给我一个微笑。
我明天要去准备100公里马拉松,所以你应该坚持下去。
从那以后,我很久没有见到他了。后来开学了,每天时间都很满,我都不能在广场上跑步了。但我经常想起他,他的坚持,他的乐观,我会把这种坚持和乐观留在心里。
篇4:他初中作文
他,有着挺直的腰板,中等的身高,有着一个像小西瓜一样的肚子。他,有着炯炯有神的双眼,淡淡的眉毛。那双眼时而会放出令人难以捉摸的深邃的眼神,时而会放出令人感到无比温暖的慈祥的目光和时而会放出令人感到无比幸酸的伤心的眼色。他,就是我的父亲。
从小,我就在爷爷奶奶的身边生活着。父亲年年在外地打工,不论春夏秋冬,夏去寒至。有一年,父亲把我带到了他那里,和他一起住。那时我的内心万分开心,心情好得不得了。跟父亲住在一起时,他每天都照顾着我的生活起居。每当旭日升起,父亲都会早早的起床,伴随着清晨第一缕阳光,不时的看看我,看看窗外,眼神渐渐变得深邃,不知在想些什么。每当我睡意渐渐退去时,他便站起身,轻叹一声,直起了腰,脸上又重新挂满了笑容。起身,走向了厨房……
自我开始记事时,父亲便是一年回家一次。每次回家前,他都会在电话里问我想要什么礼物,回老家时给我带。每当那时,我便万分开心。心想着马上爸爸又要回来了,有会给我带好玩的了,心情便十分舒畅。父亲回家,总是提着个大包,里面不知装了什么,将它塞得鼓鼓的。那时我只知道,那个包包像一个百宝箱,我的礼物全都从里面冒出来的。每次我在父亲前玩他送给我的礼物时,他都是笑着的,两个眼睛一直注视着我,眼里充满了温柔和慈祥。
如今,我渐渐的长大了,父亲也渐渐的老去了。曾经的黑发早已被那白发代替,一条条的皱纹也渐渐的爬上了他的额头,过去挺拔的背也渐渐的因为生活中的风雨而弯下。我的调皮捣蛋,不认真学习给父亲带来了一次又一次的伤心。我真的好后悔呀!每当看到父亲那因为我犯错而无神的眼睛流下两行充满辛酸的泪时,我的心不知道为什么的抽搐着。
啊!父亲,时间带去了你的年轻,而我又让你伤心。时间虽带去了你那健壮的身影,但他却永远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父亲你是多么的伟大呀!你是我人生中的警钟,你是我生命成长中的伴侣,你是我一生中的偶像。
篇5:他初中作文
看,一身黝黑的皮肤,参差不齐的半百头发透着一股倔强,身上白色的绸褂因为日久天长而变得近乎为黄色的老头,没错,他是一个有些不拘小节、性格古怪、顽固偏执的人。
他叫王大喜,大家都习惯叫他老王,老王平时都是独来独往,没有多少收入,也没什么亲人,生活就得过且过,唯一与他作伴的就是一群白色的鸽子,他与鸽子感情可真不浅!少说也养了两三年,他有一口吃的,就得给他的宝贝鸽子留一半,平时见到他基本都是与鸽子在一起。他的衣服总是脏兮兮的,衣角总是夹在裤腰里,显得一高一低。但他却从不在意这些细节。
有次邻居家的小孩看到了他的鸽子十分可爱,把鸽子抱在怀里抚摸它的羽毛,顺手就把握在手里的熟玉米喂给了鸽子,恰好被老王看见了,二话不说夺起鸽子就训了孩子一顿,还说这孩子存心毒死他的鸽子,孩子哭着跑到了妈妈那儿,老王受了孩子妈妈的一个大白眼。
从来没人跟他理论,再说跟他也没法理论。
在家里养鸽子总是不好的,一到夏天这味道谁都受不了,邻居们都劝着他想办法到别处养或者干脆养别的动物,可他怎么会听呢!一有人找他他就抱着鸽子,走得远远的,嘴里还念叨着:“鸽子在哪我在哪,谁也别想把我们分开!”唉,有什么办法呢?大家只好避着他,由他去吧。
日子就那么一天天过去,那次见到他是一个下午,他又优哉游哉的带着鸽子遛弯,背着手,嘴里念叨着别人听不懂的话,正碰上几个年轻姑娘,看见这呼啦呼啦飞过来的洁白的鸽子都吓了一跳,慌忙的向后倒退,老王就这么看着,也丝毫没有唤回鸽子的意思。突然,楼上一户人家的窗台一声响,一个花盆掉了下来!眼看着就要落下来了,鸽子哗啦啦飞走了,花盆就在半空中,马上就要砸到其中一个姑娘的头,老王一大步迈过去,握住姑娘的手腕,用力一拉,啪的一声,就是一瞬间的功夫,花盆落在了地上。
姑娘被扯到一边,也许是双重惊吓的原因,她几乎没有站稳。等缓过神来才对老王连连道谢,看看她的手吧,手腕上被拉扯的红印估计已经像火一样烧起来了吧,不过老王在花盆掉下来之前的这一举动,还真是令我敬佩不已。
看吧,老王就是这样一个人,古怪偏执的他也有令我刮目相看的善良一面。
篇6:他初中作文
刚升入初二年级没有多久,我和初二的校草同桌这件事情就在整个初二年级像炸了锅似的传了开来。
我刚开始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议论我,而我也没有理会他们为什么这样说我。直到和他同桌半个学期,我才知道,为什么同学们会羡慕我,因为他的为人的确很温柔、善良。
以我初一升入初二的成绩来看,我算是一个学霸。但是上了初二以后我的成绩就开始下降了,第一次英语月考的成绩居然排在了班级末尾。尽管我认为这些知识如此简单,但我还是不懂。这时候,他就开始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他看了我月考的英语卷子,对我说:“我简单的总结了一下你的错误,你的问题出在语法上面。这句句型为一般疑问句,是由Be动词引导的……”我恍然大悟,大喊:“解决方法我已经想出来了!”还没等他说完,我就更改了在英语卷子上的答案。他看了看我更改的答案,说:“还是不行,你看由be动词引导的一般疑问句应该这样做……”
我开始观察他――一身浅白色的衣服,一条黑色休闲裤以及一个校徽构成了他的穿着。少去了校服那土里土气的遮掩,他整个人变得更洒脱,更阳光,更帅气了。青春期的他脸上并没有长满青春痘,而是变得更光滑,更美白。他讲完了,我却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他看我这样,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但他没有责怪我,而是重新给我讲了一遍。
他有一个很宝贵的随身听,听说是他已经逝去的祖父送给他的十岁生日礼物。但是有一次,我做完了练习题刚刚准备把本子收起来时,不小心把他的随身听碰倒了。这一倒,直接从桌子上掉到了地上,那零件可谓是七零八落。
恰好,那时他上厕所回来了。我交代了事情的起因经过,他微微一笑,说:“没关系,我会修。”他把地上零散的零件捡了起来,一个一个地组装,拼接。经过一番折腾,终于把随身听修好了。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上滴到脸上他擦了擦,又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还以为他会生气,结果他说:“大家都是同学,生什么气啊,小打小闹让它过去不就得了?”我很佩服他有这样的胸襟。
这就是他,温柔、善良且不易怒的他。
篇7:他初中作文
我渐渐爱上运动,性格也慢慢变得开朗。
那日,正是炎炎夏日,我和爷爷决定去爬新罗第一高峰――紫金山。我们全副武装向紫金山进发。
刚到山脚,正是崎岖不平的石头路。旅途的起点我活力四射,又是小跑又是连蹦带跳。可爷爷却稳稳地,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不如我们比比。”说着,我屈肘用力显出手臂上的“肌肉”。爷爷拍着胸膛笑道:“你也别小看我哦!虽然我年过花甲,身体可硬朗!”嘿,我向前跑一段,拉开我们的距离,开始觉得这爬山之旅似乎轻松而快乐。
接着我们要拐弯进一条小路。炎热夏季,蚊虫较多,我连忙披上长衫,带起口罩和帽子,把自己包裹得只露出两只小小的眼睛,刚进竹林,还窃喜竹子的高大遮住了炽热的炎日。不妙,在一段旅途之后,开始觉得燥热,这竹林就像蒸笼,我就是圆鼓鼓的包子,被一层层地包裹,一颗颗晶莹剔透的汗珠在额头布满,顺着两鬓留到下巴,滴滴落下归入尘土。我看着前面的爷爷,他仍稳稳当当地走。
中途我们遇到岔路口,我过得选择我较为清晰的一条,看着蓝蓝的天空在绿绿的竹林里渐渐露出一角,我心潮澎湃大喊:“前面就是山顶啦!”我冲过去拉着爷爷的手,好像全身充满力量,快步向前。
这时一只小手牵着一只大手快步走向“山顶”。
我们到达“目的地”可山外还是群山环绕,我们走错了!休息片刻,只得原路返回到岔口开始另一条之旅。不知是艰辛还是愉快。枯朽的树干横跨着,斑驳的树面上星星点点,还有几朵小蘑菇的存在。我们跨过横木,勇往直前。高高的树丛阻挡我们的去路,爷爷牵着我的手,为我开拓一条狭窄的小径。我们穿梭在树丛;我们弯下身躯攀着隆石缓缓前进;我们撑着滑下陡坡……
一只大手牵着一只小手稳稳地攀向山顶。
柔和的阳光照在我油光的脸上,照进我暖暖的心田。云层渐渐散去露出蓝蓝的天,泥泞的路上留下的脚印深深浅浅!
篇8:他初中作文
他是朋友。朋友是一个人一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朋友是在寂静中欢快的小鸟;是在困难时为你分担的细胞;是在危险时奋不顾身去救你的生命。
当你伤心的时候,他是你倾诉的对象;当你快乐的时候,他是你分享的知己;当你失败后,他是默默鼓励你的闺蜜;当你成功时,他是第一个拥抱你的人。他就是朋友。他愿意和你同甘共苦,对你不离不弃,永远守护。但他让我告诉你,他是你依靠的肩膀,但并不是你依赖的支柱。
但是朋友对于一些人来说,是无趣的、无味的。所以他们走向了孤僻、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其实一个人不仅需要父母的爱,还需要朋友的那份情――那份真情。就是管怎么样,两个人总是像小孩子那样,直话直说。
还记得,那时候我上六年级。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独自一个人走去买东西。走在繁华的街上,喧闹的声音让我无法忍受。我只能改变我行走的速度,但我那不听话的腿走了一会儿就累了。所以只能慢慢地步行。我边走边想:早知道,我迟点买了。唉!总是那么倒霉,爸妈这个时候没时间,伞又忘带了。噢!对了。我马上拿起手中的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
“嘟,嘟。”“喂?”“嗯!怎么啦?”“你在干什么呢?”“在帮我妈做事呢!你咧?”“我在步行街买东西。”“怎么,找我陪你么!”
“额。不是啊。无聊,打电话给你而已。好了,你忙你的。没事。”
“好吧!Bye!”“Bye!”
我失落地挂了电话,并走到公车站。唉!算了下次再买。
15分钟过去了,巴士还没来。“晕。晕。晕。”在太阳下那么久了,头晒得都快爆炸了,那热烘烘的头发。咦,突然一把伞在我头顶上,我疑惑地回头看。结果,一看是她!!
“我找你好久了,你买完东西啦?”她说着。“没有。我想下次买。”我还没回过神来。后来,我问:“你不是帮你妈做事吗?”“是吖。不过做完了。怎么不想我来啊?”她面带微笑的说。“没――没有。”我吞吞吐吐地答她。
从此,朋友在我的眼中已经变成了像时间一样的昂贵。从来不想失去。
他让我告诉你,朋友是宝贵的。
篇9:他初中作文
故事还得继续,因为过来之后,才发现,原来,我的自尊和好胜让我期待和享受着这样的过程。
――题记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满足于现状,甘居于人后的人!
自从七年级下册的考试受挫,被人超越了,我的好胜心就被激发得淋漓尽致,它时常在我安于现状,落于人后时,就会跳出来呐喊:“不行!一定要超过他”。
还记得那天,快放学了,天空阴沉沉的,像快要下雨了,我走出办公室,失望的叹息:“哎!天气也不给面子”。回到教室,班上一位与我挺好的同学问:“刚才哪去了”,“办公室”我回答说。于是不由自主地向她讲起了被他超越的事情。“什么?”她惊了一跳,“你之前可是连续第一啊”,她惋惜地说。好友的反应让我的自尊心受到严重的伤害,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反超回去!
从此,为了以前那样的“光辉岁月”,我开始更加努力地学习。上课不开小差,也不与同桌打闹,就连以前不怎么认真的地理、生物课,也开始努力。于是乎时常进进出出办公室,老师好似也看出来了,不断给我鼓励。那段时间,也想到以前班主任那儿问问我怎么下降了,我说不出话。想想这段时间的自己,看来真是没别人努力。别人住校,别人回到寝室都还抱着书看,可我呢,通校生,回家看电视呢。想到这些,顿时感觉压力山大,因而不断提醒自己,逼迫自己努力,要比别人更用功。一段时间,曾感到十分疲惫,以至于有时把书一扔,抱头痛哭,觉得太难了,但自尊心又不断闹腾,还是捡回书发愤图强吧,因为我相信努力总有回报。
期中考试快到的时候,我更加紧张,日子也愈发快了,身心疲惫时,心里想着“不行,一定要超过他”,又打起精神,赶快看书。
努力终有回报,期中考试我回到了“光辉岁月”。班主任的点头称赞让我的自尊心得到满足。只是听说那个男生也立下志愿,一定要超过我!
看来,这个故事还得继续,因为过来之后,才发现,原来,我的自尊和好胜让我期待和享受着这样的过程。
篇10:他初中作文
在我的记忆中有许多好笑的、好玩的、有趣的事。但是,一想起这件事就令我生气。
那是在今年暑假,我跟着妈妈去北京游玩。第二天,我们随旅游团去八达岭长城。刚到那里,一股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给我们作了一次“风雨洗礼”。抬头仰望,只见长城像一条巨龙趴在八达岭上盘绕着。
在长城脚下,一群小贩正在吆喝着卖东西。我走到了一个卖衣服的小贩前,我就对妈妈说:“妈妈,我想买件衣服,做个留念。”妈妈同意了,我就挑起来了。我东挑西拣,终于找到了一件合适的衣服,不过颜色------正当我想要买时,突然,我眼睛一亮,那件蓝的更漂亮,就对摊主说:“叔叔,这件我不要了,想要那件蓝的。”谁知那摊主不耐烦地甩出一句话:“不卖,那是样品。”我听了,恳求他说:“样品是样品,就卖给我吧!”可是小贩却仍不改变,说:“有什么好看的,要买就买,不买拉倒!挑了这么多时间,谁知道你到底想不想买。”“我买的呀。”谁知他再也不理我了。我见了,生气地对妈妈说:“妈妈,我们登长城去,不买了。”我就气呼呼的走了。
可谁知我们刚走几步,一个外国朋友就来到他摊前,他象变了一个人似的,满脸笑容地介绍自己的衣服,与刚才判若两人。我看了,气得半死。
一会儿,那个外国朋友,甩下两张钞票,拿好衣服就走了。你看看他,活像一只哈巴狗,点头哈腰,一边数着钞票,还一边说:“外国人的钞票多好看啊,花花绿绿的!外国人多么爽快啊,拿好就走!不像有些人,要这要那的,多烦人!”当时,我气愤极了,若不是在长城脚下,我真想去揍他几拳。在他旁边的摊主们都向他投来了鄙视的目光,可是他却浑然不知,只顾自己数钞票。
我一边登着这威武雄伟的长城,再想到那摊主点头哈腰让外国人买衣服的样子时,我气愤极了。在这无数代劳动人民用自己的血汗所筑造出来的长城脚下却会出现这种人。身为中国人的我们,应该觉得是一种耻辱,他不配当中国人。
篇11:他初中作文
我妈妈办公室的隔壁,坐着一位令我敬佩的孙伯伯。
孙伯伯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属三类残疾人。他白净的脸上架着一副框架眼镜,靠双手支撑拐杖走路,一条腿可见碰到地面,而另一条腿弯曲着,像没有骨头似的,软软的一走一晃。我每每看见他,便生怜悯之心,不忍正视他。但孙伯伯人非常开朗,如果在妈妈办公室听到歌声,一准是他在哼歌曲。小时候,孙伯伯只要一有空闲还给我讲故事,讲到有趣的地方,他跟我一样笑成一团。他还是工作能手,在电脑上画电路图的技术可谓超人一等……我一直想知道,孙伯伯是怎么做到不受残疾的困扰,像正常人一样生活的。
有一次假期里,我在妈妈办公室做作业。突然听到“咚”的一声,像很重的东西落在地上,我连忙跑出办公室,随着发出声音的方向望去――啊!不好,只孙伯伯一屁股坐在地上,想起来又动弹不了。怎么回事?我三并两步的的跑到孙伯伯身旁想去帮助他。近到跟前一看,原来是拐杖碰到了水,拐杖头是用橡皮包着,遇到一点儿水一打滑,他就摔倒了。我赶紧上前扶孙伯伯,孙伯伯却笑着推开我的手,说:“不用扶,没事,我自己能起来,谢谢你!”只见,孙伯伯一手拿着拐杖,另一只手用力地撑着地,用稍有力的那只脚,使自己的上半身直立起来,慢慢地终于整个人站起来了。因为吃力,他额头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在透过玻璃窗的阳光下,闪着晶莹的光。我呆呆地看着这一幕,突然感觉站在眼前的他――一位上年纪又患残疾的伯伯,坚强,乐观,不求人……他就像一缕阳光,温暖了我的心房。
生活中,谁都会碰上困难和不如意。有的人,一碰上困难,就像煮熟的胡萝卜那样软成了一摊泥;而有的人,在挫折面前,却像金刚钻,越挫越勇,越挫越锋利。孙伯伯就是这样的人,面对困难,他不逃避,不绕行,经过一次次的摔跤和一次次的重新站立,终于战胜了困难。孙伯伯他那不卑不亢,坚强的生活态度真让我肃然起敬。
他,让我敬佩。
篇12:他初中作文
闲看落花,偶一枯蝶飘落,没有一丝留恋,没有一丝惋惜。
――题记
伫立在落花处,发丝渐渐被微风吹得凌乱。
我不会再哭了,至少不会再为他。
手慢慢地握紧,忽一松开,手中的耳钉不知落在何处。
嘴角微微上扬,转身,快步离开,不带走一丝风。
我回到家中,趴在窗前,微笑地玩弄着手中的几枚硬币。也不知道怎样,我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被梦中的泪惊醒,手中的耳钉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还是我没有舍得把它丢掉?
轻叹,他还是离不开我的梦。梦里他给我一个笔记本,我翻开。
城墙的风已经吹散了那些美丽童话,爱喝的饮料从汽水变成了茶,写过了无数的雪月风花,却擦肩错过了你那最美的年华。
我们会更幸福。
“我们会更幸福?”
我已经不再奢求什么所谓的幸福了,难道没有你的温度,我就会幸福?
我抓起耳钉,跑到车站,踏上了那辆车。在这里,没有你,还有什么意义?把耳钉随手扔出窗外,这次我真的舍得了。这样的离开,不带走任何东西,就像来的时候,什么也没有带来。
不是么,我有什么资格带走什么东西?我又有什么资格拥有幸福?我的人生,注定只能是悲剧。
我舍不得,又怎样呢?时间都回不去了,没有你我会好好的。路边树上的叶子都快掉光了,随风飘的落叶,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自由。
不知什么时候,我又睡着了。梦中的,还是他。他已经完完全全吞噬了我的生活了,摆不脱了。
梦中,他见到了那个耳钉,来找我。他骂我,为什么要丢掉,难道他在我心中就那么卑微吗?我笑,看着他,什么也不说。他的身影一点一点的变模糊,变透明,最后没有了。
看看手心,呵呵,我还是舍不得。
环顾车内,除了司机,一个人都没有。我又睡了好久好久,好久好久,没有再醒过来。
梦中没有他的生活,好快乐。
篇13:他初中作文
窗外,鹅毛大雪,二尺三厚,我一个人,一步一个脚印艰难而行,推开门,银铃声串起一阵笑,暖意扑面而去。
“老大,《××书籍》还有没有啦?”我问这家书店的老板,一个看起来比我大不了几岁,但实际上比我大了14岁的大哥哥,他凭着自己对文学的特殊爱好,开了这家书店,店面不大,区区几十平方米,但却很温馨,很温暖。
“没有啦,很抱歉哈。”我颇带失望的垂下了头搬了一把温暖、舒适的印花扶手椅在窗前安安静静的面窗而坐,哈着气,在橱窗玻璃上画了一个哭脸
透过哭脸,我看见外面有一个女孩子,穿着白色的大衣,围着彩色的围巾,朝着这个方向走来“她应该不会是来这的,这家毫不起眼的店蜷缩在街道里,它的暗淡被周围五颜六色的店面所遮挡,一般人是不会发现这里的。”我悲伤的想。
又一串响声,打破了书店的温暖,一阵寒风吹了进来,我打了个哆嗦,有点恼怒的看着那位英明的闯入者,那个女孩,是那个女孩!有些惊讶,愣了下,低下头继续看着我的书,第六页、第七页、第八页……没有心思,他和老大的对话不断飘入我的耳朵,她也想要这本诗集“很巧哦,那位小妹妹也要这本诗集呢。”他指指我
她回头看了我一眼,硕大的眼睛里什么也不带,异常平静:“哦,是么.”我笑笑放下书本,深吸了一口气,推开门,走进了那个和她眼睛一样纯洁的世界。
有些情绪永远只发生在我们最透明的少年时代,像那些云在天上移动着。
篇14:他初中作文
儿时,我和小朋友们在家门前玩沙土的时候,总看到他骑着一辆半旧不新的自行车急匆匆地路过,一成不变的是他斜背在身体右侧的急救箱和那永远焦急的神情。我自小就对他有一种强烈的畏惧感,因为他有让我心惊胆战的针筒,还有难以下咽的各种颜色大小不一的药。
原来他是个乡村医生,妻子早年去世,留下一对需要养育的儿女。他又当爹又当娘,辛辛苦苦地靠在乡里行医维持着生计。他身上永远是那件洗得白净的衬衫,即使再忙也穿得整整齐齐。
一个夏日的傍晚,风雨交加,村里的一个小孩口吐白沫,昏迷不醒。有人匆匆赶来请他,却看见他正在照顾发着高烧的儿子。他听来人说明情况后,将冷毛巾敷到儿子头上,叮嘱儿子躺在床上好好休息,就顶风冒雨赶到患者小孩家,细细观察小孩的情况,摸摸孩子的手腕,又翻看小孩的眼皮,后确定小孩是食物中毒,便带小孩去卫生所抢救。经过一番折腾,孩子总算脱离了危险。他抬起头来,长长吁了口气,用手背擦去额头上的汗珠,又马不停蹄地赶回家中。当他看到烧得满脸通红的儿子,痛苦地躺在床上,他竟没能抑制住男儿的眼泪,默默地念叨着一句话:孩子,对不起,因为爸爸必须履行医生的职责,所以不得不委屈了你。
岁月蹉跎,光阴荏苒。这么多年以来,他妙手回春,不知医治了多少父老乡亲的病,挽救了多少濒临死亡的生命。对于那些家境困难的人家,他一向看完病就挎上急救箱离开。他经常说“下次给钱也可以”,但不知免收了人家多少医药费。他认为,救死扶伤不只是为了金钱,为病人顶天立地才是医生的天职!
他,是乡村人们心中的好医生!他,是我心中的好榜样!
篇15:他初中作文
同学们在六年的小学生活中一定曾经真诚地为别人喝彩吧!当然,我也不例外。
那是一个雨天,我正在屋檐下躲雨。雨幕中,我看见了一个约六七岁的小男孩,打着一把被雨水冲刷得油亮的小伞,胖乎乎的小手上还拿着一块蛋糕。他不停的向前跑着路上溅起的想泥水溅满了他的裤子。突然,他停下了脚步。我顺着他的眼光望去DD只见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蹲在墙角,饿得脸色发青。小男孩走过去,看了看乞丐,又看了看手中的'蛋糕。小男孩咽了咽口水,嘴角动了动,似乎想一口吞掉蛋糕。他又望了望乞丐,一种同情心油然而生。他把蛋糕捧给乞丐,说:“叔叔,给你蛋糕。”听见这稚气的童音,乞丐抬起头,感激的望着小男孩,然后颤抖着接过蛋糕,没等乞丐说一句感谢的话,小男孩就蹦跳着走了。
望着小男孩远去的背影,我不禁在心底为他的表现喝彩:“你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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