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系统工作总结(精选19篇)由网友“日照岚山”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国税系统工作总结,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
篇1:国税系统财务会计工作总结
加强财务管理,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是年初全区国税工作会议明确的工作任务之一。财务管理作为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形势下正面临越来越高的要求。为抓好各项财务工作措施的落实,促进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树立“四种意识”,切实做到“五个加强”,不断提高工作效
率,促进财务管理由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努力发挥财务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必须树立“四种意识”
(一)必须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今年财务工作面临着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如果没有改革创新意识,不及时改变观念,工作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将使财务工作陷入被动,无法适应新形势对财务工作提出的要求,错过改革发展的大好时机。
(二)必须树立艰苦奋斗的意识。全区国税系统目前的经费还相当紧缺,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资金供求矛盾仍十分突出,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艰苦奋斗意识,自觉做到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必要的、正常的经费支出需要。
(三)必须树立资金效益的意识。资金效益体现在如何降低管理成本、如何降低行政资源耗费上。就目前各级国税机关资金总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要保障税收工作的需要,必须树立资金效益意识,努力降低管理成本,努力降低行政资源耗费。而实现资金效益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要加强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因此,要切实转变管理思想,创新管理理念,努力克服过去预算资金的使用“重分配,轻管理”和“重花钱,轻效益”的倾向,做好重大资金使用项目的跟踪管理,保证国家预算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做到合理、科学、有效。
(四)必须树立服务的意识。税收工作的基础是征管,重心在基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为征管和基层服务意识,在资金的安排和物资的分配上进一步向基层单位、向困难单位倾斜,改善基层单位的办公条件,配好征管设备,为基层解决后顾之忧。
二、切实做到“五个加强”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首先要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区局的统一部署,各预算单位严格按“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完成预算的编制和上报工作,杜绝上级税务机关代下级机关编制预算的现象,实现逐级编制综合预算的目标。其次是要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没有预算就不能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遏止随意花钱,铺张浪费的问题。第三是要认真落实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合理确定全市国税系统经费最低保障线,认真落实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确保单位基本经费支出的需要。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国税局系统其他收入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财务事项审批管理、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会计业务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做到收入有来源,支出有计划,有领导审批,有合法凭据,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二是抓好会计决算工作。财务管理部门认真督促、指导下级单位编制年度经费会计决算报表、基建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年报。做好年度财务状况分析工作。及时解决基层单位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遇到的疑难问题,保障会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是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按照规定程序购置、分配、使用和处置固定资产。
(三)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建立现代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不断加强和完善“四个体系”(即组织、制度、业务、信息管理体系)建设;二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三是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今年工作的重点是对预算安排和执行、基建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对专项审计结果进行通报,提高内审工作透明度和审计工作质量。
(四)加强政府采购工作。要坚持依法采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正确处理依法采购与提高效率的关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坚持依法采购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预算计划采购原则、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原则,力求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同时要抓好政府采购计划及预算的编制,并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和预算,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节约采购成本,促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加强基建管理,严格执行制度。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坚持“先审批,后立项,再建设”管理原则,加大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管理的执行力度,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二是
篇2:国税系统财务会计工作总结
强化基础 规范管理
稳步推进财务各项改革工作
同志们:
一、财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稳步推进预算改革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管理程序。,预算编制级次从二级预算单位,扩大到三级预算单位,从各基层单位起自下而上的编制了20“二上”经费预算,改变了过去由上级机关估列代编的现象。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综合性。年省局采取综合预算的方法,将中央财政拨款、结余和其他收入纳入一般预算收入,将全口径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纳入一般预算支出对各单位进行了批复。同时全省在编制2014年预算时,将全部收、支、余纳入预算范围,完整编制收入、支出、结余预算,确保了预算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三是继续完善基建项目支出滚动管理。理顺了基建项目预算的分配体制,按照总局基建项目预算安排项目经费,避免了预算安排的随意性,保证了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基层单位基建经费的投入。去年全省实现了从经费包干体制到预算制的转变,从单一编制预算到各单位编制部门综合预算的转变,预算改革又前进了一步。
(二)预算安排向基层倾斜
进一步落实省局“三个面向”、“两个转移”的要求,在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加大了向基层倾斜的力度,较好解决了基层经费水平偏低和突出困难,并逐步缩小地区间经费水平的差距。一是再次提高基层的经费水平。省局在上年各地人均基本支出经费水平的基础上,2014年又继续安排了2600万元水平补助经费,将基层人均基本支出最低保障线标准从2.8万元提高到了3万元,使基层单位最低人均经费提高了2014元。二是专项解决基层突出困难和问题。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各市州视频会议室的建设;继续安排“三州”高寒地区取暖运行费补助;安排2200多万元资金为市、县两级配置稽查检查办案用车;安排了专项经费,用于“三州”安心工程,缓解了高海拔国税干部周转住房的建设矛盾;下半年还安排了一次性困难补助2500万元,用于解决基层突出困难,并对“三州”和国贫县安排特殊困难补助;此外,还动用省局的其他收入安排对总局已出库但中财拨款投入不足的建设项目的补助。
(三)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按照总局部署,从2014年10月1日起,省本级和省局机关正式推行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省局严格规范各项操作,顺利完成了银行开户、上报用款计划、财政授权支付等各项国库集中支付的运行程序,保证了系统资金流的顺畅。
(四)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省局及时转发了总局修订后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就基本建设立项审批、开工审批、实施过程监管和决算审计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意见,并规范了审批权限。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要求,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制度。按照建设部和总局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要求,各单位对已完工基建项目欠账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并按照总局提出的2014年底前彻底解决基建欠账的要求,制定了归还欠账计划,并认真督促和加以落实,同时,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发生新的欠账。二是进一步理顺基本建设管理程序。2014年,省局下发了47个2014、2014年进库项目的批复文件,正式审批了2014年已进库的4个项目。当年省局审批项目23个,上报总局审批项目1个,并全部申报进入了总局项目库。同时,审批了3个追加投资项目和4个开工项目,对70个审批项目签订了《基本建设管理责任状》,对因项目取消或已完成投资的4个项目预算报请总局同意进行了预算调整。按照总局要求,对项目库中的89个项目进行了清理,对用自筹资金垫支的项目申请总局对未完成投资额作了调整,收回了垫支的自筹资金。三是进一步增强基本建设管理意识。从基建项目申报、审批、进库、立项到安排预算,再到开工审批、实施建设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要求已被大家认识和接受。新开工项目超面积、超投资和不履行审批手续就开工建设的情况基本杜绝。从今年上报的申报材料看,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建设条件审核上报基建项目,报送的建设单位情况基本准确,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测算比较客观。未经批准不得用自筹资金搞基本建设的规定基本落实。
(五)深入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2014年,省、市(州)两级财务部门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开展财务审计的同时,对预算编制和执行、基本建设、“三代”手续费及稽查办案经费管理开展了专项审计。在审计工作中,认真执行审计计划,不断规范审计程序,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加大审计结果的落实力度,取得了较大成效。省、市两级共组织对134个单位进行了内部财务审计,审计面达50%,并对130个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共下发审计决定15份,出具审计意见116份,通报3份。财务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567万元,违规银行账户5个。专项审计查出预算编制、预算批复不规范单位9个;基本建设违规项目7个。此外,还查出不按规定权限报批、不按规定程序立项、未实行工程公开招投标以及未设基建账或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审计查出超范围代征税款、虚列虚报“三代”手续费、挪用手续费以及不按规定签订代征代扣协议和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审计查出稽查办案经费支出不规范、违规支付举报奖励基金等问题。2014年,委托中介机构对31个项目进行了基建竣工决算审计,审减金额1,400万元,审减率6.4%。
(六)圆满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2014年,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以及国家税务局系统部分计算机类设备实行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依法采购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效益和保障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全年我省各级国税机关共组织采购2,277次,实际采购金额16,927万元,比上年增长19.5%,资金节约率11.4%,节约资金2,598万元。其中,省局实际采购金额3,361万元,资金节约率18.4 %,节约资金735万元。去年由于系统推行综合征管软件和稽查办案用车采购等涉及预算金额6,600多万元项目的上马,使省局政府采购项目的数量和金额都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一是自行采购部分,省局组织实施了系统、机关“推综”计算机及外围设备1,525 台(套)的采购工作以及为市(州)和县局稽查局配备办案用车143台的采购工作,通过高度集中采购数量,实行品牌竞争,换取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并未发生一例供应商投诉。二是委托采购部分,全省“推综”网络设备的采购,涉及金额2,000多万元,设备品目繁多,数量巨大,且技术要求高,为了确保全省综合征管软件按时上线,经省局领导同意,委托了在总局中标的代理招标公司代理公开招标。通过省局机关采购人员和招标代理公司的紧密合作与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采购任务,确保了全省综合征管软件的上线运行。
(七)切实加强银行账户管理
政专员办对我省11个市(州)和部分区县局的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了违规开设账户14个,未申请批复账户13个,未备案账户1个。各被查单位及时进行了纠正,省局还就检查中发现类似问题组织开展了其他单位的自查工作。全年新开设银行账户61个,备案银行账户994个。截止2014年底,全省国税系统共开设银行账户874个,其中基本账户254个,基建账户83个,房改类账户188个,党费工会账户207个,备用金等账户142个。各单位按规定完成了银行账户年检任务。
(八)开展各项清理检查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了津、补贴的清理调研工作。按照总局的部署,完成了对全省国税系统职工2014年和2014年上半年津、补贴发放情况和文件依据的逐项清理、统计和审核工作,对26个市(州)级预算单位发放项目的政策依据逐一进行核对,形成取消个别发放项目或降低发放标准的初步意见,及时向总局报送了清理结果和核查报告,为国家统一津、补贴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此外,省局在对津、补贴进一步核查的基础上开展了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参加了总局召开的部分省、市座谈会,为总局制定津、补贴政策提供了参考。二是按照总局的部署,2014年继续开展全省国税系统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和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清退工作。通过清理,全部收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拖欠公款14.76万元,全部清退收回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199万元,全面完成了两项清理工作,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
(九)加强日常财务监督检查
为强化日常财务监督,省局要求各地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日常财务收支、项目经费使用、基建管理等财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各地结合实际,精心组织,采取财务监督检查与内部审计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管理相结合、自查与上级单位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有效促进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我省该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总局的充分肯定,在全国财务工作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十)进一步强化财务队伍建设
2014年,总局关于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的文件下发后,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各地按照要求,规范财务机构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充实财务人员。截至目前,全省21个市州国税局中,除5个地区外,均已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县区局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各单位在机构设置中按照“以事设岗,以岗定责,岗责清晰,目标明确”的要求,根据财务专业分工,将专业化的组织、程序化的业务与财务内部控制有机结合起来,将财务日常监督与岗位设置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了岗位之间的互相监督,切实落实了依法理财和“两权监督”的要求。全省国税系统从事财务工作人员共有821人,较2014年602人,增加了219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财务人员总数的57%。
回顾2014年,我省国税系统的广大财务工作者奋力拼搏,锐意改革,开拓进取,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和辛勤的劳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辛勤工作在财务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 需要我们在管理行为和管理制度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一些单位预算意识淡薄,部分基层单位甚至没有年度预算,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预算和执行“两张皮”的现象在我省还比较突出;二是财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精细,管理上还存在一些漏洞。三是在经费使用上还缺乏成本意识,花钱大手大脚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有的单位基本建设还不能做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依然存在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的现象,个别地方仍有违规建设的问题。五是一些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不规范,还存在分头采购,多头管理以及应当实行政府采购而未实行、应当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应当报批报备而未报批报备的现象。六是多数单位财务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干部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
二、“十一五”期间财务工作的基本思路
“十一五”规划是新世纪的第二个五年规划,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财务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无论是推进各项改革,还是进一步强化管理,都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省局提出“十一五”期间我省国税系统财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进四项改革,建立六大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财务工作全面和谐发展。简单地概括为“四四六一”。
(一)强化四个意识
一是要强化改革的意识。改革创新是做好新时期财务工作的根本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等改革,建立一个严格预算、合理收支、规范操作、监督严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我们处在改革的大背景下,各项工作都必须迎着改革而上,随着改革推进,用改革推动财务管理机制的创新,促进财务工作的自我完善。
二是要强化法纪意识。依法理财是“管理型”财务的核心,其要义就是整个财务工作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运用法律、法规和制度手段规范和监督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各项资金“生之有道,取之有据,用之有效”,这是促进财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根本指针。
三是要强化艰苦奋斗的意识。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好财务工作必须保持的优良作风。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将逐步降低行政经费的投入,国税系统的经费总量不可能有大的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的宗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统筹合理地安排资金,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是要强化效益意识。各级国税机关要增强成本和效益意识,下大气力研究探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方法和途径。要从重投入、重资金、重项目、重设备的外延发展向重效率、重利用、重质量、重管理的发展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税收事业的长足发展。
(二)推进四项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在“十一五”期间,逐步按定员定额核定基本支出和按项目需求核定项目支出,实现基本支出经费定员定额管理,规范项目排序和项目预算安排,严格按基建项目库排序安排经费,做到基建项目支出预算规范化、程序化、滚动化管理。积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国税系统装备预算定额标准,“十一五”期间实现装备预算定额标准化管理。
二是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财政部和总局的要求,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2014年国库授权支付扩大到市州级预算单位,“十一五”中期扩大到全部预算单位。直接支付项目也将逐年扩大。
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按照“依法采购、规范程序,科学管理,提高效率”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和监督制约体系 “四个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服务基层。
四是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按照财政改革的要求和总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和强化“两费”和“三代”手续费管理,适时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在“十一五”期间逐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三)建立六个体系
1、建立健全精细化、科学化和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完善财务管(在好范 文 网搜索更多的文章WWw.hAoWOrD.coM)理制度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总局和省局计划制定和修订财务管理制度40多项,涉及财务管理各个方面,一是财务公开、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财务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定员定额管理、绩效评价、稽查办案经费管理以及收支分类预算管理;三是会计制度、住房基金、结余资金、非税收入管理;四是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购置、处置、业务用车标准以及税务制服标准管理;五是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建设标准、跟踪管理和审计以及项目库管理;六是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以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管理;七是决算评比、会计基础档案、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到“十一五”中期基本建立适应精细化、科学化管理需要的基础性规章制度,到“十一五”末完成适应财务改革需要和财务信息化管理要求的管理型制度体系建设,实现制度完善、相互协调、运行规范、操作性强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实现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建立一个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分配、编制、执行和监督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公平、透明的预算分配机制。部门预算改革的目的,就是通过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建立规范、科学的预算分配机制。“十一五”期间,我省国税系统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体系,按国家、省级政策核定人员经费,核准每项政策享受的人数和标准;按工作量(实物量)和属地标准、编制人数核定公用经费;逐步缩小地区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经费水平差距。分析税收成本,建立与税收成本相联系的预算分配机制,经费分配继续向基层、征管和困难地区倾斜。项目支出预算采取项目库管理方式,按照项目重要程度,分轻重缓急排序,实行滚动管理。通过科学的预算分配机制,规范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预算编制准确有据、公正合理。二是扩大预算编制内容,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体系。继续推行全面综合预算制度,将所有的资金包括各种其他收入来源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的管理范围,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编制、批复和执行预算,实现各项资金统筹安排。各预算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善预算编制程序,严格遵守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各阶段的时间安排。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建立严格的预算执行体系。预算审批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切实提高预算到位率。四是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控,建立严密的预算监督体系。省局将建立和深化预算批复制度改革,对各市州预算批复实行报批制,对落实最低保障线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建立预算执行到位率的考核机制,并通过决算报表、财务调研,以及网络化财务软件,将网络查询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
3、建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评审、监控体系。一是从严审核基建项目,严把立项审批关。严格按照规定的建设条件审核基建项目,对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项目要进行现场核实后才能审批。严格按标准计算建筑面积,投资总额不得超过省局审批的标准。二是实行项目评审制度,严把开工审批关。审批机关委托中介机构对拟开工的项目进行评审后,按评审结果审批开工。项目开工后建设规模和投资总额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三是严格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严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关。加强基本建设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推行项目绩效考评,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执行基建项目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基本建设纪律。
4、建立财务检查、考核、奖惩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加强财务工作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和加强预算、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的管理。建立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对各地财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落实情况、预算编制和执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固定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管理、会计信息质量、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解决财务制度不落实、重花钱轻管理、预算执行意识淡薄、基本建设超规模、超投资,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推进财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牢固树立财务纪律观念,强化财务责任追究,建立财务纪律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格按程序办理财务事项。对各项工作的考核情况定期进行通报,结合考核情况探索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奖惩措施,对工作规范成绩突出的,给予充分肯定,大力进行宣传表扬,对工作不力的,提出批评,做到奖惩分明,有奖有罚。
5、建立现代内部财务审计体系。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逐步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业务规范、运行高效的现代内部财务审计机制,努力实现国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在全系统建立起现代内部财务审计机制,建立和完善内审的“四个体系”:一是健全的内审组织体系,要合理地设置内审机构,明确职责范围,提高人员素质。二是完善的内审制度体系,要通过制定符合国税系统实际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约束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效率。三是完善的业务体系,要不断地拓宽审计工作范围,加大财务收支审计力度,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在内部财务审计的实施中,各级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四是高效的信息化体系,运用科技手段,逐步实现计算机辅助审计,建立实时监控和远程审计系统。
6、建立财务管理的信息化体系。适应预算改革要求,加快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行电算化管理,用现代化手段为宏观预测和定员定额管理及项目评审网络管理打好基础。第一步是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网络版财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将现有单个会计核算、报表和固定资产软件融为一体,并根据总局部署,完善和拓展软件功能,不断进行升级;2014年使用基建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以及预算管理、内部审计管理和远程审计模块。第二步是按照总局信息一体化建设的要求,适时完成网络财务软件与办公自动化软件、国库集中支付软件、人事软件、征管软件的联接工作,以及网络财务软件与ca认证软件的联接工作,提高行政管理信息一体化程度。
(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积极推进基层财务工作组织体系、岗责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四个体系”的建设。一是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岗责体系建设。要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量化工作目标,确保岗位到人,职责到岗,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建设。要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改善财务人员结构,选配责任心强、懂财务、懂会计、懂审计、懂法律、懂计算机的优秀人才充实财务队伍,充实岗位需要。三是加强财务人员自身建设。要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并要以“敢讲真话,不做假账,实事求是,恪尽职守”为基本职业操守,按照严谨、细致、深入的要求,认真研究,精心谋划,精心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篇3:国税系统财务会计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市各级国税部门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排头兵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今年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四个统一规范”,按照我局年初制定的“实现五个提高”主要任务和目标开展各项工作。通
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目前各项工作均进展良好。现将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全年工作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为今年的工作起好步、开好局,我局于1月25日召开了全市国税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局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国税工作实际,制定了今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以进一步推进“四个统一规范”为主线,积极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全系统的征管能力、执法能力和行政能力建设,努力建设管理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服务、和谐高效的国税,为市全面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和富裕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根据这一总体思路,我局确定2014年国税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要实现五大提高:一是以“聚财为国”为使命,继续坚持“向管理要税收”的思想,实现税收收入的稳步提高;二是以依法治税为前提,积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继续大力加强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税收执法和服务水平的明显提高;三是以夯实征管基础为关键,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现征管质效的全面提高;四是以科技兴税为理念,确保征管软件大集中的顺利上线,实现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提高;五是以共建和谐高效国税为导向,理顺内部行政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实现队伍素质能力和行政效能的显著提高。
二、知难而进,勤征细管,实现了组织收入“双过半”
上半年我市各级国税部门继续坚持“向管理要税收”的思想,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禁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持“抓早、抓紧、抓实”的工作方针,迎难而上,挖潜增收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层层制订落实收入计划,勤征细管,实现了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市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38.16亿元,同比增长21.4,增收24.38亿元。其中:中央级收入109.9亿元,同比增长20.5,增收18.7亿元;省级收入4.66亿元,同比增长43.9,增收1.42亿元;市级收入23.6亿元,同比增长22.0,增收4.26亿元。剔除海关代征税和免抵调库后,市国税系统共组织国内税收直接收入85.44亿元,同比增长17.3,增收12.61亿元,完成省局下达年度计划的51.8。其中:国内“两税”直接收入62.32亿元,同比增长13.6,增收7.48亿元,完成省局下达年度计划的49.4;其他税收收入23.13亿元,同比增长28.5,增收5.13亿元,完成省局下达年度计划的59.8。此外,上半年我市共办理出口产品退税62.42亿元,同比增长29.7%,增加14.29亿元。其中退税39.47亿元,同比增长23.2%,增退7.44亿元,免抵调库22.95亿元,同比增长42.6%,增加6.86亿元。对加快企业资金周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两化”管理,规范公正,征管执法与纳税服务成效突出
(一)税收管理员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为进一步推进税收管理制度在我局的全面落实和整体提升,今年3月,市局召开了全面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工作会议,对全系统推进工作进行了全面再动员和再部署。与此同时,市局还实施了市局机关直接挂钩抓点基层税务分局的工作措施,市局各有关部门坚持一个月至少一次以上深入到挂钩抓点分局开展工作调研,对基层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进行督促、指导和服务。市局会议之后,特别是在市局挂钩抓点工作的带动下,各区局、分局对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进行了更广泛深入的实践与探索,大胆尝试了一系列创新做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税收管理员制度在全面提升征管质效、队伍素质和促进税收收入增长方面已体现出明显的成效。
(二)税务稽查力度不断加大,规范执法得到新加强。据统计,1-5月全系统重点检查了1078户纳税人,其中:立案查处案件116宗,查补总额4472万元,其中税款2569万元,罚款1271万元,滞纳金629万元;已入库总额4471万元,入库率达99.96,充分发挥了税务稽查的促管促收作用。此外,在规范执法方面,积极探索建立考核评议机制和过错追究制度,为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奠定了良好基础,继续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法》,做好税务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制
定了听证和复议工作规程,逐步形成了较完善的保障税务依法行政的法规体系。
(三)纳税咨询、网站建设、集中宣传“三管齐下”,纳税服务水平实现新飞跃。一是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网上咨询业务发展迅猛。上半年,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网上咨询分别受理纳税咨询68787个和350个,涉及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已被纳税人所熟知和喜爱
;二是门户网站全新亮相。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完成了我局门户网站的迁建工作,门户网站在界面风格、布局、栏目、功能设置等方面更加完善;三是税收宣传月精彩纷呈。通过邀请市长发表公开信、开展税法进社区、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等措施,形成了党政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参与、传媒广泛宣传的良好格局,促进了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认识的进一步深入。
四、以ctais2.0上线为中心,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
(一)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了ctais2.0的成功上线。针对推广应用ctais2.0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风险大的情况,我们将其列为上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予以保障,确保如期上线。为此,我们着重抓好了以下几个重点环节:一是加强对ctais2.0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按照规范和统一操作,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要求的原则,制定了科学严谨的工作方案,并抽调30多名思想素质好、业务精通的同志进行集中攻关,为推广应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智力和组织基础;三是严把数据清理关。为确保ctais2.0系统平稳上线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市局进一步规范了特殊数据清理的范围和标准,使得数据清理工作较为顺利地开展;四是做好模拟运行测试,及早发现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五是扎实做好培训工作,通过以会代训、集中授课、分系列培训等形式,对全体人员进行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六是加大宣传力度,赢得了我市纳税人的广泛理解和支持。由于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方法科学、全员参与、保障有力,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我局在5月31日实现了系统的成功上线,从1个多月的运行情况来看,系统总体情况平稳,我局ctais2.0的推广应用工作也得到省局及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充分准备,认真筹划,顺利完成国税互联网站整合迁建工作。去年底到今年初,我局就如何加快我市国税系统网站建设步伐、提升网站建设水平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前往网站建设先进单位进行了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对国税门户网站和内部网站的建设进行了重新构思和筹划。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针对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国税系统互联网站迁建工作方案》,经过征集需求、栏目调整、版面设计、数据迁移、新版测试、操作培训等环节,国税门户网站顺利地于2014年6月5日成功迁建到省局服务器,成为广东国税信息门户的一员,迁建后的国税门户网站从内容到形式均进行了较大的调整,达到了内容更加全面、功能更加强大、管理更加规范、界面更加友好、风格更加突出的预期效果。
五、践行排头兵,认真带好队,和谐国税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坚持学习和实践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报告会、讨论会和知识竞赛等形式,着重加强对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提升了广大干部的思想境界,增强党员同志的党性观念;另一方面,开展“城乡一对一”送温暖、送知识下乡、扶贫助学等主题实践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在奉献社会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三个走在前面”的意识。
(二)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坚持“五管齐下”和“大宣教”的工作方法,抓好廉政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治理商业贿赂和“两权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升了国税行风形象。
(三)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组织了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圆满完成公务员招录工作,大力开展教育培训,使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能力素质进一步得到加强。
(四)积极共建和谐国税。坚持“三位一体”,完成了党委、工会、团总支的换届工作,为共建和谐国税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举办了一系列参与面广、互动性强的文化体育活动,为干部职工提供午休场所,活跃了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了团队精神,为共建和谐国税营造了良好的人文氛围。
上半年,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国税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由于上半年工作任务较为繁重,推进“四个统一规范”未能全面开展;二是税收收入虽总体实现“双过半”,但各区发展不平衡,“两税”收入还相对滞后;三是纳税评估在统筹开展方面还比较缺乏,纳税评估的操作性还有待加强。今年下半年,我局将认真总结上半年的工作,积极应对和解决存在问题,大力抓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并坚持按照“四个统一规范”的目标,推进各项工作质效的提升,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向管理要税收”,确保完成今年税收收入任务。我局将高度重视下半年的组织税收收入工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市局领导采取挂钩抓点的措施与各区局共同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各级计财部门详细分析不同阶段组织税收收入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有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促收措施,指导各基层单位的征收工作。此外,各级国税部门还须进一步开展认真细致的税源调查,对重点税源企业加强监控管理,以确保完成今年的组织税收任务。
二是进一步落实“四个统一规范”。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通过加强对“四个统一规范”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继续发挥攻关小组的作用,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四个统一规范”的整体方案》,并抓好落实,全面提升我市国税系统征管能力、行政能力和执政能力。
三是大力抓好纪律学习教育月工作。根据省局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纪律学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国税系统的实际,我局决定于7月起,紧密围绕“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主题,开展一次为期2个月的纪律学习教育月活动,通过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总局下发的《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学习教育,突出主题,抓住重点,积极开拓反腐倡廉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学习教育取得良好效果。
四是进一步完善ctais2.0,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上半年,在省局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国税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ctais2.0的上线工作取得了完满成功。下半年,市局将在进一步完善ctais2.0的基础上,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重点实施网上办税推广试点工作和区局网站迁建工作,确保网站迁建的第二、三阶段工作取得成功,顺利实现今年网站建设的工作目标:建立一个基于“广东国税信息门户”平台的统一规范、有机联系、集约管理的“国税门户网站”。
五是进一步推进税收管理员挂钩抓点工作。我局自3月份启动税收管理员挂钩抓点工作制度以来,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下半年,我局将召开税收管理员挂钩抓点工作总结会议,总结挂钩抓点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行各区局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好做法、好经验,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
六是统筹开展行业纳税评估工作。一要在现有行业纳税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评估面,充分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制定科学的纳税评估模型和办法,提高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二要加强纳税评估的整合,建立综合性的纳税评估体系,使各税种的纳税评估工作齐头并进;三要进一步理顺纳税评估与税源管理、职责管理和稽查工作的关系,加强部门配合,规范评估结果的处理,堵塞征管漏洞,促使企业依法诚信纳税,促进管理规范、公平税负纳税环境的形成。
七是做好全国出口货物退税审批权限下放的试点工作。根据总局要求,省局决定在我市开展出口货物退税审批权限下放的试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此次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下放的试点工作,要求各区局主管出口退税的局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内部协调,做好出口退(免)税审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实施情况不断规范和完善退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水平,确保这次试点工作的成功。
篇4:国税系统财务会计工作总结
我市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在省局财务管理处的业务指导下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省局、市局国税工作会议和财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原则,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艰苦奋斗意识、资金效益意识、为征管和基层服务意识,不断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强化部门预算和内部审计,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全面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和监督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搞好全市系统经费调研工作。为了全面掌握全市国税系统的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今年7月-9月,由市局财务科设计调查表格,组织了全市系统8个独立核算单位的经费水平的全面调查。对人员、公用经费从xx年实际支出、xx年实际需求与预算批复数进行测算、比较分析,有理有据地分析和掌握了xx年的缺口,对加强经费计划管理,编制xx年预算工作做好了准备,同时以专题报告形式上报省局,使省局全面了解了我市的经费需求情况。
二、规范岗责体系,健全财务制度,实行财务公开。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的要求,建议调整充实了市局机关和部分县局的财务人员,并按职责共划分了7个岗位,对每个岗位职责重新进行了细化,进行明确分工,量化了工作目标,把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做到职责到岗,工作到人,职责明确。
按照省局规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针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重新制定下发了《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规程》、《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规程》、《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建管理规程》、《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工作权限职责、工作流程,规范了系统经费拨付、机关财务收支的报销、审批程序,使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按照省局下发的《财务公开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办法(暂行)》,按照其规定的公开内容、范围、时限、方法等公开财务的有关事项,增强了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使财务工作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按章办事,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2.2版财务网络软件的上线运行。财务人员在去年省局统一培训的基础上,按照“全面系统学习、熟悉政策要求、明确工作目标、整体提高水平”的要求,根据岗位分工,今年3-4月我们对全市国税系统的出纳、会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主管等相关人员两次集中市局培训、演练,对各自的分工业务认真学习演练,并联系实际将习惯做法与政策规定相对照,寻找政策规定与实际工作的切入点,突出了财务管理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特点,7月1日顺利实现了2.2版财务网络软件的上线运行。
四、认真组织编报了xx年度的“一、二上”预算,认真落实最低保障线和市局机关最高支出限额规定。预算安排紧紧围绕国税工作中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面向基层、面向业务、面向大多数人”的基本要求,优先安排基层基本支出,严格财务管理,压缩不必要的招待费、会议费等开支,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推进财务管理工作从“事务型”向“管理型”的转变,强化了预算管理。同时,领导重视,向省局及时反映我市经费的实际困难并争取支持,从而保证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基层办公条件的改善。
五、加强基建项目库管理,项目经费管理规范。今年年初,经过摸底筛选共上报了渭源县国税局会川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用房修建、通渭县国税局城关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用房修建、漳县国税局办公楼装修等基建项目的立项,并对临洮县局综合业务用房修建、陇西首阳税务所综合业务用房修建、漳县新寺综合业务用房新建等基本建设项目上报开工的各种手续资料。对所有在建项目签订了《定西市国税系统基本建设管理责任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先立项、再审批、后建设的原则。同时,加强基建财务核算,做好项目竣工后的决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全年对市局办公楼装修、岷县综合楼建设两个项目申请省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工程决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
六、全面提高内审工作质量,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安排,抽调人员组成内审组,对我市安定、临洮、通渭、陇西4个县局的日常财务收支核算、财务决算编报、固定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政府采购程序和“两费”收支情况等进行了审计。审计面超过了50%。审计中重点对“两费”、“办案”、“双代”专项经费核算进行了核实检查,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帐实核对等。制作审计工作底稿,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客观公正,保证了审计质量。审结结束后及时下发审计结论,反馈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和期限,进一步规范核算管理,防止违规、违纪等问题的发生。
七、不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为了保证2.2版财务网络软件的顺利运行,完成好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确保固定资产帐实相符,由科室牵头对全市系统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账务核对,认真、准确的登记固定资产账簿,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到期、报废、不使用固定资产的处置,先经有资质的资产评估部门进行评估后,再上报市局党组会议按照规定权限报告或审批。通过盘点清理,对临洮、渭源、岷县的盘亏及时按照程序上报审批,固定资产清理报表按照规定期限上报,固定资产清理和清查工作如期完成。
八、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七个县、区局均按规定成立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成员基本都由局领导、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的人员组成,个别县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采购工作归口办公室管理(县区局财务岗位设在办公室),岗位设置齐全,职责分工明确。并根据《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制定了各自的工作制度。
今年年初我们对全市国税系统的公务用车保险实行了政府采购,确定中保财险公司和永安保险公司两家保险公司为定点保险公司,根据约定,除交强险外的其他商业险一律优惠30%,仅这一项全年可以节约保险费5万多元。
九、精心组织,认真搞好财务检查工作。根据省局财务处的统一安排,我市的财务检查以市局财务科为主,从xx年9月下旬开始一直到11月上旬对全市国税系统的财务工作(包括“三代”手续费、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固定资产管理等)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检查。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毫不留情的指出并要求限时纠正,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今后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必将起到促进作用。
十、统筹安排,精心准备,做好财务决算工作,确保xx年部门财务决算的编制上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总之,在xx年的财务管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项管理制度需不断完善细化,政府采购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等不足之处,需在今后工作中改进、提高。
篇5: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年终工作总结
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年终工作总结
20**年我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在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及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连续八年被市纪委、市监察局表彰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一、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深入
一是开展经常性的党纪条规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全系统元月份开展了“廉政教育月”活动,春训期间邀请了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就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进行了授课。各基层单位利用二、五学习日、岗前半小时开展经常性的廉政知识教育,从而进一步提高全市国税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重点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一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确定了学习对象及时间安排、学习教育内容、学习教育方式。机关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都开展了自查自纠,撰写心得笔记。
三是加强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市局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购置或印制《处分条例》,发放到干部手中,做到人手一册,应采取分散自学、集中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国税人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各项规定,使每个国税人员熟悉掌握《处分条例》。通过学习宣传,强化国税人员的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从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推进。
按照国税廉政文化建设的总体规范和要求,20**年为廉政文化建设“整体推进年”,全市上下进一步拓展了廉政文化内容,丰富了宣传载体,在廉政文化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上半年重点开展了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成立了全市国税系统廉政文化作品征集组委会,姜红纪检组长任组长。同时为加强考核,将这项工作列入作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争先创优、评先评优、年终目标管理的重点检查内容,对因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应付差事,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市局要给予相应的处罚。目前该项活动正在进行中。
三、认真做好信访件的核查工作。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做好信访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结果。20**年市局共收到举报件3件,核查3件,初核率100%。对其中举报一基层单位管理二科负责人挪用报刊征订款事件,在调查核实基础上,责成该局对财务制度进行完善。
四、惩治和预防****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继续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要求。严格廉政责任状的签订、检查和考核,确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不少于综合目标考核总分值的15%的要求。
二是完善制度,构建惩防体系。根据《实施纲要》、《实施意见》和省局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国税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的具体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六大机制”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是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精神。各市、县(区)国税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动员会议,抓好思想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包括离退休党员同志认真学习《规定》和中纪委、省委领导讲话精神,熟悉掌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明确政策界限,并结合实际部署本系统、本单位贯彻《规定》实施工作。同时广泛宣传教育通过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各种会议,税务信息、内部网、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规定》,为贯彻落实《规定》营造良好氛围。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填写了《个人自查自纠表》,通过自查没有发现问题。
五、“两权”监督制约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网,机关各职能单位、各基层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为主题的服务企业“百日行动”活动,活动开展以来,由于领导重视、部门齐抓共管,制定措施落实到位,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继续抓好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工程及政府采购等廉政制度规定执行;抓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民主评议、述职述廉和函询等制度的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是扎实开展了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按照省局、市局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和部署,我市国税系统上半年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共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23项,提出执法(效能)监察建议65条,协助建章立制7项。通过执法(效能)监察,进一步规范了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水平,促进了政务环境和行风建设的好转。
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迅速启动。
为切实搞好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创优国税政务环境,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下设宣传材料组、联络督查组、后勤保障组,从各科室抽调了精兵强将作为成员。明确了职责,分工负责,落实领导包片,部门挂点,责任到人。同时建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投诉中心,规定每月10号为局长接待日,在大厅一楼设立了意见箱。召开了基层纪检组长和派驻监察员会议,重点研究布置了当前重点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市局和各基层县局紧锣密鼓地进行。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得到加强
一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以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上半年市局党组将竞争上岗、民主推荐选拔出来的11名同志任命担任县(区)局纪检组长或派驻监察员,充实了纪检监察队伍。
二是注重加强纪检干部能力建设。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注重强化纪检业务知识学习。5月份派员参加了省纪委组织的纪检干部培训班,6月份派员参加了全省特约巡视员的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同时广泛深入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其中市局监察室撰写的《加强国税系统领导作风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调研文章受到省局监察室的表扬。
篇6:国税工作总结
国税工作总结
20,在省市国税局及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全年工作重点,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把握税收工作主题,狠抓“两基”建设,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全面扎实地开展各项税收工作。现将一年来我局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s0100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狠抓收入,为超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奋力拼搏。
年,我局的收入任务是8.65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了2100万元,绝对增长2.72%(按可比口径分析:省电力公司负增长33%;兴业银行增长47%,其余增长14.92%)。面临着这一艰巨的收入任务,我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发扬吃苦耐劳的拼搏精神,把各项征管工作做细做实,通过细致的调查分析、加强税源监控、加大清欠力度、规范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开定额、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推行执法责任制等各种有效手段,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终于使收入工作从上半年的差进度到七月份税收收入突破1.2亿元,超序时进度1.6个百分点,十月份时再创佳绩,入库税款1.3亿元。截止12月31日,我局完成各项税收收入92348万元,其中增值税57801万元,占62.6%,企业所得税29188万元,占31.6%。比年初市局下达的收入任务数86490万元超收了5858万元,超计划6.8%。比上年同期的84419万元增收了7929万元,比增9.4%。
二、深化税收改革,树立税收经济观,规范机构设置。
(一)树立税收经济观,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为了进一步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努力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新年伊始,我局专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金山工业区、台西科技园区参观,了解本辖区的工业发展情况,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还组织科、分局长分别到各街道深入了解情况,召集各街道负责人开座谈会,探讨税收工作与社区工作对接的新思路。
1、与社区工作对接:定期提供各街道税收收入报表数据;对街道招商引资的新增企业提供税收政策咨询以及纳税筹划等方面的服务;在街道社区建立涉税案件举报网络,协助税务机关收集涉税信息,检举漏征漏管户,同时监督税务干部廉政敬业形象,规范税务干部执法行为。
2、树立六种意识,提供优质服务:各科(室)、分局在坚持依法治税不放松,坚持从严治队不含糊,坚持规范管理不能丢,坚持优质服务不折扣的同时,通过树立超前意识、长期意识、换位思考意识、全面意识、高标准意识、效率意识等六种意识,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在5.18活动期间通过台江电子税务局纳税服务网站推出网上税收政策咨询解答,延长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取消午休),设立纳税服务绿色通道等措施。在日常税收管理过程中,能够急企业之所急,热情为企业分忧解愁、全程跟踪,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税手续,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办税服务。
(二)规范机构设置,调整机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征管各环节之间的业务衔接。
为进一步完善“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格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大干部轮岗制度,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属地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12月份,我局在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能等方面进行了更为合理的调整,使各工作岗位的职责更明确,各征管环节之间的业务衔接更为流畅:一是按照属地管征为主,分类专业化管理为辅的原则,改变原来管理科负责管一般纳税人,管理分局管小规模纳税人的方法,对一般税源实行属地管理,对少数重点税源实行分类专业化管理;二是在原有机构的基础上,将税政征管科分为政策法规科和征收管理科,并增设了稽查组、车购办等机构;三是按照管征税源的多少及岗位的需要配备各科室的人员,根据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岗位轮换制度的要求进行人员调整。
三、强化税收征管,扎扎实实地做好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按照上级局的工作部署,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纳税评估、案件审理工作;加强出口供货企业税收管征及企业所得税等各税种汇结算工作,与此同时,我局还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力度清理欠税。根据欠税企业的具体情况,10月份以来,我局对所有的欠税户分别采取了清理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所有欠税企业的所欠金额(包括滞纳金、罚款等);二是根据征管法的规定,向欠税企业送达限期缴款通知书,履行执法手续;三是到银行查询欠税企业的账户,并按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直接进行扣缴。据统计,在清欠过程中,我局共清回欠税及滞纳金262万元。
(二)、深入贯彻总局“一窗式”管理,积极推进纳税申报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积极推行“一窗一机一人”模式,对“四小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实行清单管理,并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稽核比对。同时,我局还认真做好对纳税人电子申报的辅导,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保证9月份开始在一般纳税人中逐步推广增值税“介质申报”。截至12月份申报期,全局共有732户一般纳税人已实行“介质申报”,约占一般纳税人户数的70%。
(三)实行“一户式”管理和“一站式”服务。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资源整合的步伐,实行了纳税人信息资料的“一户式”储存,提高了信息应用水平。同时,改进纳税服务,加强咨询辅导,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纳税人。
(四)、进一步完善小规模纳税人定额管理。推出“计算机定税+民主评税+听证制度”三保险的新举措,采取为纳税人逐一建立“电子档案”,详细登记业户的所属行业、所在地段、经营面积、经营状况等基本数据的办法,通过自行开发的税收定额核定软件进行综合测评,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核定税额,然后将定税的依据、标准、过程和结果全部公开,由民主评税,最后通过由区政府、人大、政协、监察、工商、地税、行业公会、纳税人代表等组成的评税小组举行定额听证会,实行民主公开统一测评,置定税权于阳光之下,使每个业户对应缴税款一目了然。
(五)、与区地税局联手在全省率先打造电子税务局。在我局12366网站的基础上,4月3日与区地税局联手开通了12366台江电子税务网站。网站开通后,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络及时了解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足不出户办理相关的纳税事宜以及由台江国税局、地税局提供的各项网上涉税服务。
(六)、认真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在评定A级的.工作中与区地税局、市地税局进行多次沟通,确保评出真正“诚信纳税”,能代表行业,区域经济特点的龙头企业,使其成为辖区纳税人的模范,促进纳税人的诚信纳税,经评定委员会评审,我局已有32户企业上榜。
(七)、周密布置,在紧张有序的过程中做好车购税划转接收的平稳移交。随着国家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原来一直由交通部门负责代征的车辆购置税从1月1日起改由国税部门统一征收。福州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设在我局。为了确保这一重大改革能够在201月1日按时正常实施,我局全局总动员,启动各项应急措施,并主动放弃元旦三天休息时间,积极稳妥地做好车购税费改革的人员、财产、业务的划转、移交、接收工作,确保车购税费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
首先,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加强领导;分管领导狠抓具体工作,切实负起责任,真正把它当作一项大事来抓紧抓好。
其次,明确任务,确保圆满完成六项具体工作任务。1、按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完成人员接收与岗位的补缺工作。2、按要求进行财产划分接收和添置工作。对因设备破损报废或配置过低,不便于正常工作开展的,及时进行添置补充。3、有序实现业务的移交接收。这项工作是整个移接工作的一个难点。据了解,仅市区就有档案资料40多万册,需要做很多的工作。在接收过程中,我局要对所有的业务档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点验、造册,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及时移交。确保在移交过程中征收工作的平稳过渡,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4、及时抓好新增配人员的培训和提前介入征收实务的操练。5、科学设置征收窗口。在现有的征收服务厅中整合腾出8个窗口,每个窗口均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及AB岗工作制度。同时根据其具体工作性质的需要,对窗口的设置与相应的档案资料室相配套,及时布置好相关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等。6、与台江区政府及公安、街道、道路建设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协调,安排好办理车购税的纳税人停车场所。
第三,齐心协力抓好责任落实。车购税的划转接收工作,对外涉及到交通、银行、国库、财政、交警等单位,对内涉及到人事、税政、征管、计征、财务、信息中心、办公室、监察室等多个部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稍有不慎就会出现纰漏。我局各部门主动与上下内外各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在认真落实市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订具体详尽的工作预案,明确职责分工,把责任落实到科室、到人。
第四,确保移交时程序到位。在财产移交接收中,坚持先审计后分割的原则,严格按比例进行划分。采劝以帐对物,以物查帐”的办法,对各项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尝观点、方法和科学的发展观,继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解决好税收工作如何服从和服务于“五个统筹”的大局问题入手,按照真学、真信、真懂、真用的要求,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思想根植于每一岗位、每一位干部,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
(二)、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国税系统构建学习型机关实施办法》,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全面加强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根据今年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学习计划、培训措施,从政治、业务、管理等不同层面进行了全盘考虑,综合部署。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我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及考试,并认真对照法律,对我局现行与法律相悖的行政许可规定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同时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有关配套的工作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同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中心学习小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我们还根据干部管理办法,送新提拔使用的干部参加市局组织的任前培训,按照对国家公务员的要求,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了普通话水平的培训和考试。
(三)、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重点是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洁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三项严令》、《十项具体规定》,抓好5项制度的落实。我局还通过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由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谈心,加强交流,共同防患。同时,还与台江区检察院采取一听二写三看的方法联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通过听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到仓山监狱实地参观并听犯人现身说法、写学习心得等措施,增强广大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我们还邀请纳税户代表、工商联、特邀监察员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汇报、尽快纠正。3月份,我局还从社会各界中重新聘请了13位特邀廉政监督员,加强我局的党风廉政、机关效能、民主评议行风等工作。
(四)、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拓展税收服务。首先,以纳税人为关注焦点,按照市局提出的“阳光操作,全程服务”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九项即办、十项限时”工作制度。同时实行局长接待日,每月申报高峰期的8号,由局领导和税政、管理科分局负责人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接待台,接受纳税人咨询投诉,为纳税人解难释疑,接受合理化建议,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各类涉税急事、难事。其次,改善办税环境。搬到新办公大楼上班之后,我局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排队机,实行叫号服务,让纳税人坐等纳税服务。第三,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作用,深化优质服务的内容,再创文明建设新成果。一方面是开展向任长霞和赵钟钦同志学习系列活动,学习他们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的精神,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优质服务工作得以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继续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按照省级青年文明号、全国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的标准开展文明自查,促进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文化建局,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干部凝聚力。
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七一”卡拉OK歌咏比赛;组织全体党员和建党积极分子到井冈山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参加市局组织的庆祝建国55周年歌咏比赛,获大合唱第二名;
五、基建工作圆满完成,八月份开始入住新办公楼。
新大楼座落于八一七中路,主体建筑面积近1万平方米。我局各科(室)、分局从7月底、8月初陆续入住新办公大楼。通过公开招标,聘请科尔物业有限公司负责新办公大楼的管理,为纳税人和广大干部提供了安全、整洁、舒适的办税环境和工作环境。
总之,2004年我局在组织收入、依法治税、强化管征、落实全程服务、信息化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展望年,我们将认真领会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以昂扬的斗志,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而稳定增长,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7:全市国税工作总结
全市国税工作总结
全市国税工作总结**年,全市国税系统在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六个体系建设为主线,整体推进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和人才强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了全市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税收收入协调稳步增长
**年,全系统认真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广泛开展税收调查,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发展变化趋势,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收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财源建设,积极化解不利因素影响,促进了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全市完成国税收入500亿元,同比增收890亿元,增长27%;扣除海关代征,国内税收完成260亿元,同比增收40亿元,增长18%。
二、税收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坚持内外并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了政策执行的监督反馈机制。全面落实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结构性减税政策,组织开展减免税普查,及时评估政策执行效能。去年,全系统累计兑现各项税收优惠148亿元,促进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坚持集中宣传、日常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开展了“解千户忧答万户疑,我为蓝色经济做贡献”等30多项宣传活动,推动了税法普及。强化执法规范,。加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推行总局疑点信息库,开展了两轮税收执法督察,有效消除了潜在执法风险。积极开展税务稽查,深入开展电子、服装、医药经销等行业和资本交易等项目的专项检查,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规范了税收秩序。
三、税收征管工作不断深化
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征管规律的分析研究,全面落实和深化了税收征管体系建设。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内外协作等各项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完善业务规程和操作范本152项,规范了征管业务流程。深入研究税源结构和管理特点,积极开展了分级分类管理。对重点企业建立完善个性化监控指标,开发推广“大企业分析管理系统”,加强风险测评辅导;加强重点行业控管,分行业建立了监控办法和管理模板;抓好小规模企业和个体业户管理,依法实施核定征收办法。大力实施信息管税,深入应用预警评估系统,丰富和完善纳税评估模板,强化系统应用讲评,提高了系统应用效能。做好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工作,完成金税三期网络改造,加强了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四、各税种和重点领域税收管理全面加强
在货物和劳务税管理方面,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作废发票专项检查和商贸企业专项评估,推行车购税电子档案信息采集系统,推广网络发票,开展了普通发票逆向检查。在所得税管理方面,深化分类分事项管理,开发应用汇缴审核系统和房地产监控管理软件,强化重点行业监控,认真做好汇算清缴工作,提高了所得税管理水平。在国际税务管理方面,积极开展反避税调查,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监管,加大税收协定执行力度,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在出口退税管理方面,加强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核,完善内部监控机制,加快退税办理进度,促进了外向型经济发展。
五、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完善
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进一步完善了纳税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基础阵地作用,构建综合办税厅和办税辅厅相互支撑、功能互补的办税布局,加强办税厅标准化建设,推行“一机三卡”,实现了“一窗通办”。全市新增自助办税终端、服务评价器、“自助开票机”等服务设备96台,办税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不断完善信息化服务手段,开发应用纳税信用等级管理软件、3D办税演示系统等工具,探索实施了网上购票、网上审批等业务。大力加强国税门户网站建设,改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运行环境,充分运用新兴媒体开展咨询辅导,深化了税企联系沟通。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纳税服务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服务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将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六、干部队伍素质持续提升
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激发活力和深化管理,积极构建了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教育,认真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提高和发挥了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规范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初步建立了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岗位职责体系。完善队伍管理措施,积极实施多种形式的交流轮岗,增强了队伍活力。以税收政策、财务会计、税收应用软件和“六员”岗位技能为重点,深入开展分级分类业务培训,开发应用“快乐学习的平台”远程教育工具,探索实施了企业基地实景培训办法,涌现出“干部积分管理办法”、“同龄同考同奖办法”等新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国税系统党的建设,建立实施“五必谈、六必访”等谈心交流制度,开辟网上“党建在线”专栏,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有效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全系统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55个,其中,荣获“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28个,市局机关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七、国税文化建设扎实推进
以国税文化体系建设为载体,全面实施“以文化人、以文凝心、以文兴税”的工作构想,深入挖掘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成功塑造出“罘阳文化”、“山海文化”、“快乐文化”等一大批文化品牌,发挥了品牌引领作用。围绕理念宣传与文化熏陶,建立税史陈列室、党员活动室、文艺创作室、图书室等文化传播场所,编印《税韵罘阳》、《山海同心》等文化手册和书籍26种,强化了文化阵地建设。不断丰富文化建设载体,广泛开展歌咏比赛、演讲比赛、思维拓展训练、书画摄影比赛等群众性文艺活动,丰富了干部精神生活。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开展“先进并不遥远,典型就在身边”主题活动,对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出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深入搭建干部成长平台、争先创优平台和职业发展平台,促进了基层干部全面发展。
八、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实施
立足源头防范,不断完善内控预防体系,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打造廉政教育基地,定期编写《警示教育》专刊,采取算好“六笔账”、()与干部家属签订助廉责任状等多种形式,将廉政教育渗透到干部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全面推行岗位风险管理,积极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制定了具体风险防控措施。加强与纪检、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制度,深入开展了税检联合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重点抓好“十要十不准”规定和禁酒制度的落实,出台廉政建设“六条禁令”,积极参加政务热线、行风评议等活动,各级都在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行评活动中名列前茅。,市局被省纪委确定为首批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多个基层单位的内控预防经验被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推广,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九、内部行政管理规范开展
本着提高内部管理效率和质量的目标,扎实开展内部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完善了《机关工作规则》、《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97项工作制度,细化了内部行政事务工作流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基础,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改善了基层办公环境。研究改进政务服务形式和内容,深入开展税收经济专题调研和综合调研,积极建言献策,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公文运行、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后勤事务等各项工作也都规范运行,保障了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8:国税工作总结
20xx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本年度的工作当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党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法律事务的协调、对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清理、备案、开展对税制和税收政策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
全市国税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以提高税收科学化管理水平为主线,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深化管理创新,深化征管改革,深化文化引领,打造理想信念教育高地,打造基层建设亮点,打造纳税服务品牌,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素质专业化团队,推动吉安国税事业实现新发展,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做出新贡献。
(一)把握一条主线,提升税收科学化管理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提升税收科学化管理水平。力求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成果考评、队伍建设科学化,切实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二)做到两个坚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力完成收入任务。一是加强税源培植,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用好用足出口退税政策,特别是“免抵”调库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二是强化税收分析,深入开展税收经济、政策效应、管理风险、税收弹性分析,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可控性和针对性。三是强化税收征管,开展户籍清查和税源排查,深化信息管税,加大评估和稽查力度,堵塞征管漏洞。四是强化收入考核,加强对税收预测、申报、入库三个环节的监控,加大组织收入督导力度,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2.坚持依法治税,防范税收管理风险。一是积极应对“营改增”改革,做好调查测算、业务培训、数据移交审核录入等准备工作。二是防范执法风险,严格执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切实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骗税。三是加强税务稽查,加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力度,重点做好出口退税企业、水泥建材生产销售企业、接受运输发票及海关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企业、部分金融保险企业的检查。
(三)推进三个深化,提升综合管理质效。
1.深化管理创新,推动税收工作发展。一是增强创新意识,在完善提高原有创新成果的基础上,科学谋划,推进20xx年管理创新。二是提升创新能力,强化创新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人才保障,完善创新评审机制、考核机制、奖励机制。三是拓展创新领域,结合税收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进行创新。鼓励税收调研,以理论创新引导工作创新。四是提高创新质量,树立精品意识,通过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取得实在效果。
2.深化征管改革,推动专业化管理。一是按照“两提高,两降低”要求,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以信息管税为抓手,强化行业税收管理,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二是强化税源监控分析和风险应对,加强税源监控分析团队和风险应对团队建设,建立“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规范农副产品、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管理。三是积极开展团队式专业化评估探索,探索建立主、辅评估模式,规范评估行为。
3.深化文化引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一是大力弘扬“崇文、公正、创新、奉献”的吉安国税精神,把吉安国税精神融入各项税收工作中。二是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传承苏区干部好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基层单位开展“一局一窗”文化兴税活动。
(四)实施四个打造,提升国税优良形象。
1.打造理想信念教育高地。充分发挥井冈山税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的地域特点、行业特色、时代特征和文化特性优势,使其成为融“信念教育、形象展示、税法宣传、服务社会”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教育基地。
2.打造基层建设亮点。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原则,有效发挥基层建设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构建基层建设亮点集群。优化农村分局管理,明确农村分局职能定位,提高征管质效。加强分局内部管理,完善配套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分局存在的突出问题,评选“优秀农村税务分局”。
3.打造纳税服务品牌。突出服务目标,探索纳税服务新路径、创立纳税服务新品牌,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继续推进星级办税服务厅创建,丰富办税服务平台,完善“城乡通办”完善税法宣传咨询平台。建立涉税舆情处置机制,及时处理各类涉税诉求,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4.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依托基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系列活动。同时开展面向纳税人、面向基层蹲点调查活动,要求市、县局班子成员及科(股)长在行业、产品、项目、纳税户、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等方面中选择一个进行蹲点调查,解决或反映一个问题,提出一条建议,密切与纳税人和基层的关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坚持逢训必考,保证培训效果。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岗双责”,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篇9: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书信
第一条 为了保持全市国税系统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省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税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各级国税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上级国税机关和地方信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各级国税机关要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形成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各级国税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六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具体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第二章 信访渠道
第七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八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局领导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负责信访接待的局领导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九条 市局、各区局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国税机关提出:
(一)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信访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第十一条 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国税机关或者其上一级主管国税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国税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国税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三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国税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四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五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信访程序。不得在国税机关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不得围堵、冲击国税机关,不得拦截公务车辆,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信访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十六条 各级国税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属于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信访事项。
第十七条 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和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第十八条 对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同时按要求回告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 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税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国税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税机关协调决定受理机关。
第二十一条 对国、地税机构分设以前的信访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受理。
第二十二条 信访人未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国税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其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上级国税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三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精神病人的,应当及时通知精神病人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五条 信访人不遵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六条 在接待场所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予以收缴,必要时可以请求所在地公安机关收缴。
第二十七条 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应当立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同时,报告上级国税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书信
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国税机关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信访事项:
(一)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二)对依法应当由上级国税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国税机关;
(三)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要建立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尽可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访环节。对于疑难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制度。
对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所涉及的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赴现场,积极主动地协助做好信访人的接待、疏散和劝返工作。
第三十条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 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 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 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本级国税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各级国税机关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机关;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
交办机关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办理机关重新处理。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国税机关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国税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国税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六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国税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国税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国税机关不再受理。
第三十七条 国税机关发现本机关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应当重新处理。
上级国税机关发现下级国税机关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者责成下级机关重新处理。
第三十八条 各区国税机关信访工作部门应当于次年1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信访工作总结,统计受理信访事项,分析信访事项中反映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三十九条 对已经结案的信访案卷材料一般保存,到期清理、鉴定、登记、销毁。对重要件和确有研究价值的案卷,移送本级档案部门鉴定保存。
人事、监察部门负责处理的信访件,其案卷材料的归档和处理由人事、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条 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国税机关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二)国税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
第四十二条 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国税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国税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二)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第四十三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国税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第四十四条 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六条 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国税机关可以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对违反集会 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八条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各区国家税务局可以根据本细则制定信访工作办法,并报市局备案。
第五十条 本细则自5月1日起施行,原《xx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篇10: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全文
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全市国税系统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省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制定本细则,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税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各级国税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上级国税机关和地方信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各级国税机关要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形成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各级国税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六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具体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第二章 信访渠道
第七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八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局领导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负责信访接待的局领导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九条 市局、各区局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国税机关提出:
(一)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信访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第十一条 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国税机关或者其上一级主管国税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国税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国税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三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国税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四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管理制度《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第十五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信访程序。不得在国税机关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不得围堵、冲击国税机关,不得拦截公务车辆,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信访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十六条 各级国税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属于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信访事项。
第十七条 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和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第十八条 对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同时按要求回告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 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税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国税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税机关协调决定受理机关。
第二十一条 对国、地税机构分设以前的'信访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受理。
第二十二条 信访人未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国税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其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上级国税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三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精神病人的,应当及时通知精神病人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五条 信访人不遵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六条 在接待场所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予以收缴,必要时可以请求所在地公安机关收缴。
第二十七条 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应当立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同时,报告上级国税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国税机关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信访事项:
(一)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二)对依法应当由上级国税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国税机关;
(三)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要建立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尽可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访环节。对于疑难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制度。
对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所涉及的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赴现场,积极主动地协助做好信访人的接待、疏散和劝返工作。
第三十条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篇11: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四川国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全市国税系统及时传达学习省局会议精神,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市局第二稽查局一是抓好全局工作纪律,全面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和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今年实现“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目标。二是抓好全局作风正风,一把手对自己要严,对下级要严,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层层落实责任制,以制度管人,管好人。每个干部要抓早,防患未然,要抓小,防微杜渐,要抓己,防变拒腐。三是强化职工底线思维,坚持以“三不”、“四确保”为基本目标,切实解决好行风作风问题,把税务执法与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在稽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决不和代理“联合”办案,决不踏“红线”,闯“雷区”。四是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两个责任一起抓。
锦江区国税局围绕创建成都国税系统中心城区精品国税局目标,进一步厘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留空挡,做到各级“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准确理解和把握各级纪委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和特邀监察员“两支队伍”在“两权”运行过程中的预防监督职能,深化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
三是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细化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监察点位设置,关注重要时节、盯住重点环节,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与管理。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学习。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水平,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活动,自觉践行纪检监察队伍“六项承诺”,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双流县国税局一是结合业务工作,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多形式地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围绕组织收入、征管服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从政、廉洁从税意识。
二是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抓好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任务实施。认真贯彻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三是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认真查找、解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进行整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真正做到转作风、促发展。
四是继续推进“四位一体”风险防控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团队建设和风险防控,完善权力内控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五是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拓展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形式和内容,开展廉政教育,抓好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和县局廉政文化教育园地建设。
六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切实加强全面落实《八项规定》、改进作风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加强对局内部门的目标绩效管理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税收主业建设平稳高效推进和干部队伍的安全。
龙泉驿区国税局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认真传达学习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握总体要求、明确重点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按照省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落实“八项规定”,严厉查纠“四风”。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工作,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三是开展风险排查,健全内控机制。以“强化责任、防范风险”为主题,大力落实“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围绕政务、财务、业务、事务四个方面排查风险隐患,并形成岗位常见风险问题、失误案例、防范措施三项成果。
四是践行三个承诺,着力取得成效。组织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层层、人人签订“廉洁从税”、“优质服务”、“五个不让”三个承诺书,并将承诺内容公开,年底进行对照检查,着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取得明显成效,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风肃纪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党风、政风、作风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上取得明显成效。
五是深化廉政教育,营造廉政氛围。继续强化市局“一主两辅”廉政文化教育辅基地建设,夯实廉政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充实完善“六廉”举措。开展好聚焦“四风”典型案例主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腐败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刻警醒,形成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良好氛围。
武侯区国税局一是领会精神,思想统一,保持一致。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严党风、肃政风、正行风、保稳定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集中统一,方向一致,步调整齐。做到政治可靠、思想不偏差、行动不掉队。
二是学以致用,敬业爱岗,履职尽责。通过学习领会、融会贯通,升华活用,适时与各项税收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把省、市局部署的“三承诺”落实到工作中,转化为具体行动。届时,严格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严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逐级签订“三承诺”书,形成全体干部职工人人践行“廉洁从税”、“优质服务”、“五个不让”三个承诺。同时,从区局党组班子成员到中层干部,切实认真、持续严格地履行一岗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形成稳定税收,持续发展。
三是正风肃纪、改进作风、确保稳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和省局会议精神,在纳税人办事办税难、繁、慢、乱,队伍作风上的软、懒、散、奢、贪等问题上下功夫,出实招见成效。以壮士断臂、刮骨祛毒的气魄胆识,直击要害、直面问题,敢于较真,从整改自身的问题抓起;从严谨细致、廉洁高效地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做起,真正解决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转变作风,务实为民公信,将勤政廉政的正能量化为风清气正,征纳关系日益融洽,国税形象不断攀升。
彭州市国税局提出了以“六个强化、六个确保”为着眼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强化岗位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实施廉洁平安工程,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作为党风廉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层干部每半年向党组述责述廉,纪检监察部门要按季向党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强化教育引导,确保岗位廉政教育取得实效。将廉政教育列入全局年度教育规划的重要内容,将廉洁从税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和日常学习的必修课程,有效地提升廉政教育的成效,切实提升全体税务干部廉洁从税意识。
三是强化完善提升,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影响力、辐射力明显增强。认真总结提炼经验,运用好现有成果,制定好20建设规划,完善品牌的打造,引导全体税务干部树立自清自洁的廉洁意识,将廉政文化从物态层面上升到精神层面,完成廉政文化主体展示厅的建设,并力争建成彭州市的廉政文化精品项目。
四是强化制度体系,确保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按照“廉洁彭州、清风行动”的要求,建设廉洁清明国税;继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深化完善“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起各项税收工作的安全运行机制;着力规范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审核审批等重点事项和环节,加强电子监察、执法监察系统的运用,使各项执法行为做到可查可控,形成严密的执法监督保障体系。
五是强化纪律保障,确保政风行风的明显改变。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照“四风”问题开展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列》和《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出台和即将出台的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作风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四个服从”,重点整治在日常管理、税收稽查、纳税评估、审核审批等过程中“吃、拿、卡、要、报、借、占”等行为。
六是强化履职能力,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要能监督、善监督、敢监督,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人力保障;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税收政策业务、提高全方位监督的履职能力;要开展好廉政承诺和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
金堂县国税局一是落实“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源头防治,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建设,领导干部做表率,切实改进学风、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廉洁勤政的干部队伍。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以深化四位一体防控机制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为着力点,创新监督方式,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内控监督,优化行风提升效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加强“两权”监督,确保“两权”规范运行。
三是深推依法行政,加强服务评督。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实行定性与定量双重考核。建立健全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外评议制度,通过问质问效,强化监督考核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四是开展专题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税务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为教材,深入开展预防税务职务犯罪专题教育,着力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防止腐败问题发生,确保实现“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廉政建设目标。
蒲江县国税局一是巩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完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监察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实际,结合中央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面推进蒲江国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引导和促进蒲江国税党风、政风和行风进一步转变。
二是深入抓好廉政文化。按照丰富廉政文化、创新形式、逐步推进、营造氛围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局域网“廉政箴言”弹出窗口、廉政格言屏保、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在全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以行政机关发生的典型案例为教材,着力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干部队伍勤政廉政意识,夯实廉洁自律防线,推动干部克服软、懒、散、奢、贪、庸等典型问题,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立场坚定的干部队伍。
三是健全制度监督体系。切实完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努力构建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做到用权有责、用权有章、用权有度,最大限度降低失职、渎职和廉政风险。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无论是企业的日常征管、人员的教育管理,还是资金的收入支出、税款的征收减免,都要体现监督制约的要求,以防促管、以查促廉,完善党风廉政监督体系。
金牛区国税局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纪律保障。区局将加强对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优质、高效、廉洁推进。
二是深化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外出公示制度,强化绩效管理;严格公车管理,禁止公车私用;整顿会议纪律,大力转变会风文风;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简安排各类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梳理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纳税人的诉求。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从源头治理腐败。深入推进“四位一体”风险防控和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廉洁从税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涉税行政审批、纳税评估等重点环节的执法监察,继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
四是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纳税人满意度。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项目、培育大企业”活动,向纳税人“问需求”,持续推出创新举措;扩展“办税直通卡”持卡范围和服务内容,加强服务效能反馈;加强导税咨询台及自助服务区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进一步推广办税信息化,丰富纳税服务手段,增加纳税服务载体,真正让纳税人享受到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五是抓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完善信访调查处置机制,加大信访举报件核查力度;切实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应对,进一步提高信访处置工作能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扎实推进。
青白江区国税局一是结合群教实践活动,强化作风建设。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治责任心不强、执行力不高、在岗不敬业、推诿扯皮、管理松懈等不良现象,严肃纠正办事拖拉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作风,严肃查处工作落实不力、不思进取、不负责任等行为,切实实现全局工作作风的大提高。
二是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制度架构。借助“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在梳理全力事项风险点的过程中,熟悉掌握本部门本环节权力事项的运行规定。监察室要加强对全局各单位的督查,杜绝不按规定行使权力的行为和现象,切实发挥好青白江特色的廉政监督制度作用。
三是丰富廉政教育活动,内化清廉理念。进一步开展好读书思廉、家庭助廉、以评促廉、典型引廉、以案警廉、诺廉测廉“六个一”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创新政风行风评议方式,进一步突出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教育性、实效性,增强廉政文化的导向性、辐射性和渗透力,促进干部职工清廉理念的内化。
崇州市国税局高度重视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各科室、税务分局为单位组织专题学习,充分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干部人事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落实好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经费使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会务等管理。继续开展“三清、三查、三审”工作,适时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
四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和完善“一岗双责”和各种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格责任考核和追究。
五是结合将要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党员干部在“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整顿“贪、庸、懒、散、奢”等现象,改进工作方法、优化纳税服务,推进行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切实提升国税形象。
六是继续推进“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深化内控机制建设,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把制度的笼子编织好,应用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控执法和廉政风险。要求各部门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加强权力风险防控运行,在进一步“清权、亮权、用权”的基础上规范各项权力运行,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都江堰市国税局一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利用周一学习会认真学习刘书记讲话,要求逐条逐句对照自查,结合我局实际提出整改要求,并形成书面意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安排,年底有总结。
二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年各项工作相结合。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会议精神融入各项税收工作,贯穿于各个岗位、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税。继续加强“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工作建设,自查廉政风险点,界定每一个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等级,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三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将会议精神贯彻到即将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来,指导活动有序开展,特别是在“三清三察三审”专项整治上下猛药、出重拳,坚决纠正“四风”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起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单位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按照会议精神做好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总局“三个三”工作要求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活动,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用好、用活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使廉政文化内化于心。
青羊区国税局一是着力加强廉政教育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拓展廉政文化领域,结合道德讲堂活动,把税务廉政文化建设融入职业道德教育之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加强廉政学习,统一学习内容、规定学习时间、明确参加人员并定期检查学习记录、学习心得,督促局内各部门认真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是认真落实各项廉政责任制度。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继续强化“一岗两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和问责。
三是努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深化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构建以“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为主体的大预防格局,将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各个领域,认真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及早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四是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严格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增强严守纪律、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大邑县国税局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总局关于“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严禁”的36字落地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克服好人主义,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贯彻执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党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一岗两责”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廉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同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贯彻实施新一轮中央惩防体系规划为契机,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结合税收征管改革,制定落实惩治预防腐败体系2013--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继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和领导班子---科室(团队)---岗位“三级联防”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两权监督,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做到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完善制度运行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二是健全合理规范、特色鲜明的廉政教育制度。在内容上,将党风廉政与党性教育、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相统一;在对象上,针对不同层级干部进行分类、分层教育;在形式上,将廉政讲堂、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在方法上,将传统方法与现代化手段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健全立体全面、运行顺畅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的作用,利用服务评价器、电话随访、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形成单位内部、社会外部的监督网络,构建立体化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四是坚决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外查企业偷漏税,内查税务干部的不廉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实行“倒查”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
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部门担当着反腐倡廉的重任,因此必须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坚持原则、忠诚可靠、刚直不阿、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广泛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知识,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科学发展、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
成华区国税局一是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充分利用局务会、科分局长会、科务会等形式,网络学校、廉政建设、廉政教育“每月一学”等平台,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部,切实保障学习质量。
二是突出抓好纳税服务。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纳税人涉税诉求和意见建议;设立“纳税人之家”,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大力推行一窗通办、同城通办,扩大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认证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精简涉税报表资料,推行免填单服务,对区局已掌握纳税人基础信息的,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取消所得税年报前纳税人到税源管理部门签字等规定,切实还权于纳税人;建立热点政策咨询库,成立工业园区纳税服务小组,不断完善预约服务、分类服务、订单式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措施。
三是切实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每周由人教科、党办、办公室、监察室组成的行政效能暨作风建设督察组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政风行风、纳税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发布督察通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由党办牵头开展“查思想认识,看服务纳税人的意识是否牢固,态度是否端正;查工作作风,看是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接地气、通下情;查工作方法,看是否高高在上,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能否被基层干部和纳税人接受、是否受欢迎”的“三查三看”活动,查找干部思想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始终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12字总要求,牢牢把握解决“四风”问题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搞形式、走过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五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风险监督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继续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开展“廉洁从税、优质服务”双承诺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
新都区国税局一是以“强化责任、防范风险”主题活动为抓手。集中整治纳税人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问题,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繁、慢、乱等突出问题,要下大力气进行整改,促进效能建设持续深化。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会议费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及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查处和纠正铺张浪费行为。
三是深入挖掘以“荷孕清廉”为核心的廉政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强“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格局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实现“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目标。
郫县国税局一是加强机制建设,筑牢防线。重点抓好对部门、()岗位权利行使的监督,确保权力内控紧跟和适应税收工作的发展变化,继续深化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强化监督和落实为重点,深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在全局范围内做到教育为主、监督到位。
二是深化廉政教育,营造良好氛围。2014年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统筹推进廉政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源头防治腐败预警机制构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各项要求具体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14年。该局将结合新办公楼建成的契机,开展建设廉政文化走廊创意征集、作品海选等系列文化活动,不断开拓廉政文化领域,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意识,切实起到规范工作、预先防范的作用。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对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和履行职能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全面落实八项规定,重点解决“落实不力”、“能力不强”等问题,以确保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篇12:三八节国税系统演讲稿
三八节国税系统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
女人,你的名字不是弱者
“神州有天皆丽日,春城无处不飞花”,春踏着时代的步伐来了,我们的大地充满了生机,我们的国家充满了生机,我们的国税事业充满了生机。在这个春光明媚的日子里,迎来了我们又一个节日------国际妇女节,在这个平凡而辉煌的节日里,我们感到无比的高兴和自豪。
在人们眼里,好象女性成功的路就必须是一条过激的路,也就是说:必定要失去常人生活的宁静和乐趣,一种无形的力量把我们推到了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不得不选择。
如果我们放弃事业,在安乐窝里消磨人生,我们就有愧于人民的养育,我们的良心就要忍受惭愧的折磨,正是事业升华了我们的生活,铸造了我们的信念。事业的追求和奋斗,使我们失去了一些个人生活的幸福,也正是从事业中我们找到了更高层次的幸福的源泉。
自古巾帼多英雄。在人类文明史上,无数杰出的妇女为了改变自己低下的地位进行了不屈的抗争,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今天,我们能够同男子一道分担社会的责任。曾经有人说“一个税官就是一滴水,这滴水是亲人苦涩而欣慰的泪珠,是扶持企业之花的'春泥,是折射偷逃税的多棱镜,是献身税收的拳拳事业心”。就是这样无数滴水,汇成了浩瀚、深邃的税海,汇成了共和国现代化建设的摩天大楼。
然而,在这茫茫税海之中、“摩天大楼”背后,却充满着我们妇女的酸甜与苦辣。
我们永远忘不了那些日子,那是在全省国税系统推广应用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我们妇女牢固树立顾全大[找材料到☆本网 fwsir.com-ˇ本网 fwsir.com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局的整体意识和“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发扬众志成城、协同作战的团队精神和公而忘私、不计名利的奉献精神,舍小家、顾大家,舍小利、求大存,克己奉公,勇挑重担,昼夜奋战,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从而出色完成了CTAIS静态数据的采集、初审、录入和其他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区局CTAIS如期成功顺利上线运行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们以一种崇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自已有限的生命尺度丈量无限的事业之路。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这样一个社会里,就是我们的事业同千百万人的幸福联系在一起。
漫漫国税路,悠悠岁月情。从税收收入连年翻番的巨大变化,从大家齐心协力争创文明,到各种奖牌纷至沓来,无时不在诉说着我们妇女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报国之心,无处不在体现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税系统的落实。我们妇女正在顺流而上,成为搏击风口浪尖的一只鸥鸟。
初具科学知识的人都懂得,女性在智力上与男性相差无几,前人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女性同样可以在事业上获得辉煌的成绩。只不过女性,要多付出三分汗水、五分勇气、十分毅力、十二分的艰辛。我们既要事业又要生活,这就注定我们将终生忙碌。
我们认了!
让怯懦的人去徘徊吧,让俗人们去议论和怜悯吧。同伴们,我们走自己的路!弱者,你的名字不是女人!
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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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税系统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金秋时节,是收获的好时光,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来到xx大学,再一次重温了大学的生活,再一次体会了课堂的魅力,也再一次感受了收获知识的喜悦!虽说学习时间只有短暂的六天,但是在这六天里,通过安排紧凑但却有序的学习,通过教授们含金量极高却又不乏生动的授课,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懂得了更多的道理,也熟悉了更多的业务,还掌握了更多的领导艺术。
对于这次难得的学习,我有几点体会:
一是理论性高。这次系统的培训,共安排了包括中国宏观经济形势、现代管理创新、管理沟通与高效团队建设、纳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协调、基层领导艺术与勤政廉政等内容的八门课程的学习,让我对这些知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为今后能更好地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是知识面广。这次培训,请来的都是顶尖的教授、专家和市局领导,课程内容也设置得非常丰富,每一位老师知识都非常渊博,讲解深刻透彻,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授课艺术,我们也是听得津津有味,而全然不觉时间的难捱。在老师们精心安排的学习时间里,我们也不仅仅是掌握了理论性的知识,更多的是获得了不少实用性的资讯。
三是现实性强。在教学计划中,安排了许多与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息息相关的.,随时都需要用到的礼仪形象和领导方法、领导艺术等课目,让我们进一步掌握了领导和管理的基本知识,熟悉和理解了作为年轻干部应该具备的领导艺术和领导能力。
通过这次培训,既让我看到了自己的长处和优点,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和弱点。那么,我只有通过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升内在素质,不断进行自我完善,才能真正地做到学以致用,才能达到学习培训的目的。所以,在今后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学以致用,提高自我素养。
现代社会的跳跃式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快的要求,我们现在不难感到知识的匮乏,工作中需要知识时的捉襟见肘,都使我体会到要不断学习、继续深造的迫切需要,也深切体会到了自身素质要进一步提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拓宽思路,强化工作能力。
在以前,我只是根据领导的安排开展工作,按部就班,而现在,通过这次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必须拓宽自己的思路,敢想,敢闯,树立创新的意识,跳出固有的思维模式,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迎接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的挑战。而要做到这点是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以强化自己的工作能力,这其中就包括创新能力、沟通和协调能力:
1、创新能力。我们所处的时代就是需要不断创新的时代,我们只有在创新中才能求得发展。我的日常工作事务性、重复性的工作较多,很容易形成思维定式,只有在工作中注重用创新的精神,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才能使每项工作有突破、出亮点。
2、沟通和协调能力。沟通,最重要的就是尊重对方,只有尊重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上看问题。沟通也是密切领导与群众的重要手段,我所在的岗位,不仅需要做好与群众的沟通,也要善于与领导沟通,不仅要在单位内部沟通,还要与社会进行广泛的交流和沟通,只有善于沟通,才能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游刃有余。
这次培训虽然只有短短六天的时间,但我学到了许多实用的知识,我各方面的能力仿佛一下子飞跃了一个台阶。同时,我很珍惜这样的学习机会,也很珍惜现在工作与生活完美结合的幸福,合理工作、享受生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也会更注重知识的积累、素质能力的培养、管理协调能力的加强,努力使自己综合素质更加优良,为xx国税事业尽心尽力。
篇14:国税系统纳税评估经验材料
国税系统纳税评估经验材料
纳税评估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收监控管理,对税收征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环节。在国内,它尚是一种新兴的税收管理方法,需要不断地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创新和规范。我分局自在全市国税系统率先组建纳税评估专业机构以来,确立新思路,引入新手段,大力构建纳税评估工作新体系,取得较好成效,主要体会和做法是:
一、落实三项措施,规范评估运行机制
一是精心配置,优化组合。分局从各科精心挑选一批懂税收、会财务、精通计算机应用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部从事评估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达到人力资源的最优组合。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利用省局、市局的纳税评估优秀案例,进行学习和讲评;加强评估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包括财务知识、税收知识,以及分析能力、约谈技巧;认真学习纳税评估软件,熟悉各项评估指标,要求每位评估人员能够熟练自如地运用评估软件。
三是建立机制,加强考核。为统一认识,规范操作,分局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规范要求,并借鉴靖江、姜堰等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泰州市国税局第一税务分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工作规程充分考虑评估人员的数量和业务素质,科学地设置评估组织岗、分析岗、调查岗、约谈岗、复核岗,明确细化各岗位操作管理权限。分局专门成立评估工作考核小组,按月定期逐项考核,实行实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资料考核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做到层层把关,环环相扣。
二、抓好三个关系,促进评估工作深入
我分局纳税评估工作,在紧扣对象确定、评估分析、约谈说明、评估处理等关健环节的基础上,兼顾一般,注重实效,着重处理好三个方面关系:
一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计算机分析与人工分析的关系。在评估分析环节,通常是依靠计算机采取指标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零、负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和某些特定的纳税人,与上年同期、历史同期和行业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评估疑点,分析产生的原因。但计算机分析只能解决一些共性问题,而面对不同行业、不同财务核算制度的纳税人,不同企业规模、不同附加值水平还需要做进一步人工分析。我们的做法是:首先对计算机自动比较分析生成的零负申报问题,以及发票查询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发现的问题进行真实性的评估分析,以寻找企业自行申报中隐瞒销售收入或虚增抵扣进项税额的疑问。其次是人机结合进行评估分析,我们利用事先计算机形成的纳税人各项经济指标,比如销售变动率、成本利润变动率、税负率等正常变化幅度和峰值等标准值,将企业当期申报数据的变动率与之反复地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分析,以发现纳税申报中存在的异常申报的问题。最后是人工进行评估分析,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逻辑和勾稽关系的认定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申报问题。
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评估约谈与实地检查的关系。约谈说明时,可采取当面、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为确保约谈效果,分局要求:一是评估人员要带着问题去约谈;二是企业自查举证与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相结合,即必要时,评估科人员与调查执行科人员采取实地勘查的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首先,深入企业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熟悉企业内部结构、经营管理方式、产品移送销售渠道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进一步了解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制造费用、财务费用、包装物等与产成品的配比关系,通过使用的包装物数量核算产出的产成品的数量,或通过机器设备的功率结合耗用的燃料、动力、工资等核算出产成品的数量,然后与帐面进行核对,发现与实际库存不符的,应进一步明确产成品的去向,从而根据情况予以定性处理。如在评估泰州市泰森橡塑厂时,评估人员发现该企业接受18份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涉税金额较大。经实地勘察,该厂实际并不需要发票所列举的废旧物资,因购进其他原料未取得发票就让其关联企业(某废品收购站)虚开废旧物资发票进行抵扣。该案移送稽查进一步处理,查补税款8.4万元,加收滞纳金、罚款5.9万元。在评估处理环节,评估人员根据评估分析、约谈说明及实地勘查过程中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评估对象存在的疑点问题,按照省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中评估处理的原则,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三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关系。纳税评估与稽查在案件来源、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检查的方法、程序和手段上都有较大的不同。纳税评估主要是点和面上检查,可运用征管法赋予的调查举证手段和方法。稽查是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过程和结论具有强制性,起到打击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是纳税评估工作效果的保证。10月以来,我分局评估科移送稽查立案查处63户,经稽查部门查补增值税款100多万元,加收滞纳金、罚款19万元。其中,泰州市商业物资供销总公司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最为突出。经查,自3月至4月以于杰为首的犯罪分子,通过票贩子非法购买手工版专用发票123份,虚列进项税171万元。再以销售钢铁、煤炭名义,按票面金额7%-9%的比率收取手续费,虚开电脑版专用发票268份,涉税金额1297万元。正是由于评估终结后及时启动稽查程序,此案一举告破。
三、坚持三个结合,提高评估工作效能
纳税评估是按照新
《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两方面的要求而实施的一项新的`工作,是实现在征管中服务,在服务中征管的一种尝试。分局紧紧围绕此宗旨和目的,在评估实践中努力做好三个结合:
一是评估与税法宣传辅导相结合。在评估对象确定后,通过下发资料、约谈等形式向评估对象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宣传诚信纳税的必要性及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对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在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出现偏差及财务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给予辅导建议,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企业根据建议自查自纠,为纳税人提供周全而有效的预警服务。
二是评估与总结相结合。在一阶段评估终结后,认真总结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对评估情况进行系统的归纳和分类,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各企业。同时,将有代表性和突出性的偷逃税问题,通过编制案例的形式,在税法公告栏内进行曝光,将企业的违法事实和处理情况公布于众,以防止今后类似问题再发生。
三是评估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对在评估中发现的征管上的漏洞和不足,评估科以《征管建议书》的形式及时反馈给各调查执行科,充分发挥以评促管的功能。
四、实施三条举措,不断创新评估工作
一年多来,分局纳税评估工作经历一个从认识到实践,从总结到改进,从完善到提高的演变过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面临的问题和不足也是不容忽视的,如评估技能有待提高,评估指标有待完善等。展望今后的评估工作,我们决心落实好以下三条措施,不断创新纳税评估工作新思路:
一是实行评估项目化管理。纳税评估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我们已计划对各个阶段的工作逐项细化,列举各个评估环节工作重点,设置专门人员操作管理和复核,同时要求评估人员按阶段上报评估工作进程,提高评估工作效率。
二是拓宽评估监控面。当前,我们正在积极开展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同时构思要在此基础上使纳税评估系统涵盖所有税种,贯穿征管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实现对纳税人的综合管理和全面监控,实现对征管业务的全面监控。
三是创新考核激励机制。主要以工作业绩来考核纳税评估工作,包括辅导企业自查补申报税款数、移送稽查立案检查数、已评估对象未发现重大偷税案件等业绩指标。
篇15:国税系统行风评议演讲稿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市国税系统行风评议动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迎接省局行风评议的有关工作,动员全县国税系统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做实工作,迎接省局行风评议,确保取得行风评议好成绩,再塑良好形象。我先代表县局党组就行风调查评议进行动员,然后蒲锡金同志代表党组对迎接行风评议进行具体部署。
10月27日,市局召开了紧急会议,会议内容是关于省局要到南方国税系统进行行风评议,11月1日或2日就要来。胡才佚局长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沈格沙同志就如何搞好评议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根据市局会议精神,结合我局贯彻意见,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正确评价全县的纳税服务工作
去年6月以来,全县国税系统狠抓行风建设,具体落实在全面开展了“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活动。一年多来,全系统在为纳税人服务上认识明确、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一)服务理念明显转变。全系统采取讨论会、纳税服务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讨论,广泛进行换位思考,积极引导职工在学习讨论中提升认识,在清理调查中看到差距,在交流经验中规范统一,使干部职工对税收服务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目前,全县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切实树立起“视纳税人为客户”,“税务机关首先是服务机关,其次才是管理机关,税务人员首先是服务者,其次才是管理者”等崭新税收服务理念,自觉在工作中体现“一切为了纳税人、一切服务纳税人、一切方便纳税人”的“三个一切”总体要求,在服务中努力达到“三个满意”的标准,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明显提高。
(二)服务手段明显优化。全系统在开展纳税服务活动中,充分依托计算机网络,大力提升纳税服务工作的科技含量,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纳税人提供高效、方便、快捷的税收服务。全系统通过推广以电话申报、邮政网点申报、邮寄申报和网络申报为主的多元化申报、开展征管信息共享建设、推行“一窗式”管理、开发“纳税信息电子管理系统”、“征管辅助系统”等有效措施,优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质量,极大地满足了不同纳税人的服务需求。与此同时,我局印制了《纳税服务手册》,开办了局长接待日、开通了局长、开展了“纳税人评最佳办税服务之星”活动等,提升了服务实效。
(三)服务形象明显提升。全系统通过优化税收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外延,积极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了既用活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又严肃处理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人和事,有力地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树立了“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和“亲民、爱民、富民”的蓬安国税新形象,使纳税人从国税部门的服务中真正得到了实惠,而且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在县委、县政府组织的“评满”活动中,县局获得了满意单位称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干部素质还须提高;二是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三是检查督促机制尚未形成,对工作中不认真履行服务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还缺 。 乏有效的责任追究。
二、领会精神,上下联动,以扎实的工作迎接省局行风评议
(一)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全面把握精神实质。
市局会议在传达省局会议精神时指出:省局党组与省纠风办日前联合召开了全省国税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并制定下发了《四川省国税系统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对开展全省国税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局和省纠风办开展这次全省国税系统行风评议,选择了21个市州国税局和省局稽查局、直属分局中三分之一的单位进行,南方国税成为被选中的8个单位之一,省局行风评议组将在南方抽3个县进行评议。因此,我们对省、市局行风评议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必须深刻领会,认真把握:那一世
第一,充分把握评议的主要内容。市局传达省局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依法征税。看是否做到应收尽收,不违规减、免、缓税,不收过头税;是否公平税负,不收人情税、关系税;税收是否及时足额入库,不混级混库。二是严格执法。看是否做到认真宣传和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规范执法行为;是否全面落实下岗再就业、涉农税收、西部大开发、调高增值税起征点等税收优惠政策;是否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三是税收服务。看是否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纳税约谈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是否做到文明办税“十公开”;是否推行“一站式”、“一窗式”服务及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四是廉政建设。看是否严格执行税务干部“十五不准”规定,严格执行省局《五条禁令》;是否杜绝向纳税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否杜绝在税收征管中“吃、拿、卡、要、报、借”等不正之风。
第二,充分把握评议的主要原则。这次行风调查评议是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进行。定性是指:行风评议组根据被评议单位自查、召开座谈会以及走访了解的情况,对被评议单位作出的评价。定量是指:作风评议组通过发放一定数量的行风评议表,对评议内容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量化行风评议,并采取现场集中评议和省局相关处室考核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别实行百分制。现场集中评议按70、省局考核按30的比例折算为行风评议基本分,再根据被评议单位当年发生影响行业形象的违法违纪案件等情况进行扣分后,即为被评议单位全年行风评议的最后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60—79分为“留观”单位;59分以下为“留评”单位。被列为“留观”的单位,要限期进行整改;被列为“留评”的单位,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第三,充分把握行风评议的主要步骤。这次行风评议分动员部署、集中评议、反馈意见、省局考核和整改总结五个阶段。市局要求被评议单位要抓住三个重点环节。一是抓好宣传发动。即要求被评议单位要深入开展行风评议重要性的教育,增强接受行风评议的自觉性,形成“要我评”为“我要评”的共识;要教育国税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道德观和法纪观,为人民执好法、用好权,为经济建设服好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二是抓好自查自纠。被评议单位先要按照这次行风评议方案所确定的。
篇16:国税系统三八妇女节晚会开幕辞
尊敬的各位领导、女士们、以及少数的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女:阳春三月,激情似火。感受着那轻柔的晚风,伴着那优美的旋律,今天,我们迎来了我们女同胞自己的节日,在此,首先祝愿我们今天在座的每一位女同胞节日愉快、青春永驻、笑口常开。
男:当时间老人张开双臂驶入公元之时,我们每一个人都曾许下过真诚的愿望,愿快乐、平安与祥和充满生活的每一个天。
女:今天,全旗国税系统的女子精英们欢聚一堂,这里即将开始的是一场盛况空前的宴会,它是联结友谊、绽放激情的舞台,我们每一个人的风采都将成为今夜星光灿烂的主旋。
男:放眼望去,今天的zおip疾菰分外壮美,我们积极向上的国税人正踏着改革发展的强劲节拍,开拓创新,奋力进取,努力创造国税事业辉煌的明天!
女:今年,与往年不同的是,正逢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一周年,在这样一个特别的日子里,为了感谢广大女税干在全局各项工作中表现出的忘我斗志和埋头苦干的扎实作风,我局党组研究决定在“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为全局48名女税干献上一台内容丰富、意义非常的文艺盛宴。
男:新的领导班子,带领着zおip脊税系统一百余名税务干部在新的征程上正谱写着新的. 篇章。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没有一支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也不会有我们今天的大好成就。下面有请旗局党组书记、局长zおip纪志致辞。
女:亲爱的朋友们,今夜无眠,这里会留下我们难忘的回忆。让我们用歌声与祝福记录下这欢腾的夜晚,让我们共同珍惜今天的相聚和明天的友谊,请大家端起手中的酒杯,为快乐而沉醉,为团结而高歌,为胜利而起舞,让我们共同祝愿,生活越来越美好!干杯!
篇17: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动员会讲话
(3月28日)
同志们:
全旗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税局、市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工作,研究部署年工作任务,教育和激励全旗国税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振奋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推进全旗国税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全旗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简要回顾
2008年,××旗国税系统在通辽市国税局和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五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总抓手,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着力点,“一把手”亲自挂帅,纪检组长分工负责,通过大力强化“两权”监督,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和案件查办力度,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反腐败工作,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出保障作用,带动起整个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潮。
(一)狠抓落实,为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打好基础
2008年,我们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作为工作主线,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渗透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系统的、全面的构筑整个国税系统的反腐大堤。
首先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惩防体系的建立开好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下发的《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旗国税系统实际,各单位都及时部署构建工作,在全系统内部建机制、明责任、强考核、严追究,同时与新时期税收征管改革联系起来,把惩防体系渗透到征管信息系统的各个环节中,真正做到了“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制约就到哪里”。其次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制度先行。2008年,依据征管改革的需要,从最基层的税收管理员到领导干部决策追究等各环节,一一重新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加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尤其侧重制度的落实,使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第三是与检察机关一起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税务干部对职务犯罪规律的认识,对增强预警能力,教育和保护干部有着更现实的意义。
(二)突出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风建设
2008年,全系统对内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管理;对外着力抓纠风工作,重树形象。通过内外两条线,使系统内外形成了一股反腐倡廉的合力,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
行风评议是考核我们工作作风如何的最直接的量化指标。2008年,我们继续从多方面入手,塑造国税新形象。继续承诺优质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创建学习、廉洁、和实干型机关,大力提升税务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加强社会监督力度,构筑家庭、单位、社会三位一体的廉政网络。全系统共聘请13名特邀监察员,采取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现场测评等方式,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内有廉政责任制约,对外有网络监督,使××旗国税局全年内未发生一例举报案件,廉政建设初见成效。
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执政能力,以党风促行风,2008年全旗国税系统行风评议首次实现了“三连冠”,成为全旗连续三年获此殊荣的唯一的行政执法单位。这是国税成立以来取得的前所未有的成绩,也是我们多年坚持不懈抓行风、带队伍的结果。
(三)夯实基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
为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功能作用,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2008年,全旗国税系统从夯实惩防体系基础着手,主抓责任机制、教育机制、制度保证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惩治机制和预警机制的建立健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同时,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解决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职工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对照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检查自己,在系统内长期开展正反两方面教育,认真清理纠正税务人员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对全系统所有近百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自查和登记。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实施“一把手”工程,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自觉接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规定的职责,推行“三谈两述”,通
过单位负责人与下级领导干部淡话,初任领导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敦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洁身自好,切实做到清正廉洁。坚持“两述”,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及廉洁状况,述职述廉后还要接受群众背靠背式的评议,将评判权最终交到群众手里,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了监督效能。
(四)规范运行,两权监督得到进一步深化
严格执行“一把手”不分管人事工作,坚持用制度来管钱管物管人,增强对权力运用的监督,促使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008年旗局印发了《××旗国税局2008年税务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对全旗税务执法监察工作进行部署,针对税收执法问题多发环节和部位,组织开展了全旗发票管理执法检查和专项监察。这次针对发票开展的执法检查,检查面达85,为全旗发票的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照惩防体系的要求,对内部管理方面的制度进行清理、完善,认真检查在制度建设上是否还存在盲区,对没有的制度及时建立,对不健全的制度加以完善,对不适应征管新形势的要及时修改或废除,形成涉及行政管理、税源管理、办税服务等几大系列若干制度,其中涉及税源管理的就有26款。在干部人事任免和大宗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采取了公开、透明的监督制度。政策法规和监察部门直接参与,强化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回顾过去一年全局各项工作效果显著,成绩斐然。整个国税系统出现税收任务大幅上升,税务形象上升,举报案件下降,投诉电话下降的可喜局面。2008年,我局获得了自治区级“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荣誉称号、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单位”、全旗“五个好党支部”等多项殊荣。此外,我局还获得了全市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自始,我局已连续4年连年夺冠荣获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旗局被市国税局评为“文明单位”,××分局和××分局也获得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局机关再次获得旗级“文明行业”称号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先进单位”,××分局、××分局分别被评为“五个好”党支部。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还没有真正把责任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监督检查和自查工作不够好。对一些旗局部署的工作有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报告对付报告的现象;行风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个别干部还存在着以税谋私的行为;工作上不作为行为突出。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旗局今年将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进一步细化考核目标,狠抓责任落实。
二、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8年,全旗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党章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中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国税局、××市国税局、旗委、旗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巩固完善,努力开创全旗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切实加强全系统党风政风建设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党章学习作为今年廉政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确保全系统每一位干部职工都对党章熟记在脑,铭刻在心,时刻以党的各项纪律来约束自己,衡量自己。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坚持党内民主,各单位党支部要严格遵守市局党组制订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议事程序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并逐步建立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制度,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二是要坚持责任追究,这次市局党组会提出了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我们不但要求有监督,同时还要求严肃追究,严防监而不查,督而不究。三是严明各项纪律,强化纪律的约束力。学习贯彻党章不单单只是学习,更重要的是应用,我们要用党章来衡量自己,时刻约束自己,把党的纪律作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提倡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坚决反对应付了事,作风飘浮,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工作作风。对不遵守纪律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予以查处。
(二)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把全旗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全国税务系统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紧迫任务。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实施纲要》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实施意见》,并按照区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的要求,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到税收工作的总体规划中,列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和目标考核体系中。旗局将按照各单位制订的工作方案、阶段性目标、标准及责任单位和人员情况进行目标考核,所以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不要应付了事。以下几个方面要重点抓好落实:
第一、规范各项制度。要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六项机制的要求,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度的建立健全要以创新为核心,要真正地动脑筋,想办法,把廉政建设与税收征收管理的各环节相融合,做到权力运行到哪,制度监督到哪。
第二、落实责任监督机制。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原则,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近期总局将下发《关于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届时将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各分局长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同时要加大责任机制建设,将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机制细化,明确责任的考核、追究的程序和方法。真正让党风廉政责任制、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等制度运行起来。
第三、建立“大宣教”格局。各单位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领先,教育先行的方针。要以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为核心,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法纪法规教育为重点,形势教育为导向,在业务培训、干部提拔、中心组学习过程中集中教育,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重点时期提前教育,同时注意与税务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着重培育税务人员“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取向。
(三)加强管理,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当前,要配合党中央开展的学习《党章》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权力观教育、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德治教育,法治教育,促使领导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努力健全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积极探索符合实际,贴近时代的宣传教育新路子。将反腐倡廉融入到税收工作之中,融入到干部培训和党员教育之中。
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根据中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对顶风作案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谈两述、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中心组学习等制度,跟踪执行效果,研究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问题,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纠正任何形式的公款旅游行为;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保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加大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一是开展巡视工作,逐步规范巡视工作程序,完善巡视工作制度;二是推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上级机关书面报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具体内容将列入本人廉政档案。本网版权所有
(四)切实纠正不正之风,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继续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原则,广泛接受内外监督。使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公正、公开、透明。实施阳光工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要重点公开纳税评估、个体定税、税务干部家属经商缴税、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税收救济等纳税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要在加大内部监督的同时,还要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行风测评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评估公开办税的效果。进一步深化优化纳税服务体系的建设,积极推行和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全程受理代办等制度,不断提高办税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和区局的“四条禁令”。今年要将各单位的工作失职、刁难纳税人、向纳税人借钱和借用交通、通讯工具或报销各种个人费用等非法侵占纳税人利益的行为,列入行政监察的重点。
各单位都要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积极带领广大国税干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针对本单位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努力打造良好国税形象。今年我局将争取继续保持行风评议第一名的好成绩。
(五)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厉惩治腐败行为
要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的问题及重复举报事件。要善于通过信访,排查、分析、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的线索。要注意克服三种片面认识:要克服和防止把查办案件与税收任务对立起来的思想;要克服和防止把查办案件与抓源治本对立起来的思想;要克服和防止无案可查的盲目乐观情绪。由于人员配备、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我们在办案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困难较大,这就要求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以不计个人得失的勇气,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坚持不懈地抓好查办案件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的职能,对重要案件线索和办案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党组请示汇报。注意研究税务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要严格执行有关查办案件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实行“一个案子两张卷”制度,既要有案件调查报告,又要有案例剖析报告,揭示滋生腐败的深层次原因,找出相关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向有关方面提出源头治理的建议。要建立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拖案不结、干扰办案的,对违反程序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跑风漏气、收受贿赂等违反办案纪律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本网版权所有
在查办案件时,要注重整合力量,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纪委监察部门以及法规、人事等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案件查处工作。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及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属非法谋取利益的案件;查处国税干部违反税法擅自减免、收过头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以及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等问题;查处国税干部在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以权谋私、接受商业贿赂的案件。特别是税务人员利用职权摊派发行报刊、推销商品,到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等不正之风。严格执行重要案件线索报告制度,积极配合检察机关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要与检察部门建立税检联席会议,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今年,我们还要在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清理全旗范围内漏征漏管户上加大工作力度,消除滋生腐败的温床。
(六)抓好源头防腐,强化“两权”监督制约
为强化源头治理,围绕构建惩防体系“六个机制”的要求,重点监督和制约“两权”运行的程序和环节。为切实保障“两权”正常运行,对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一些基本的制度,要根据当前工作要求,依法依规进行修订和完善。在行政决策环节,可试行“听证制”和“公示制”。
在税收执法权方面,应针对“征、管、查、处”等易发、多发案件的环节和部位,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监察。重点加强对税额核定、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发售及管理、减免税审批、出口退税审批、税款入库、纳税评估处罚等环节进行监督,防止违反规定批准企业缓税、欠税,少征不征税款及滞纳金、乱提代征代扣手续费、截留转引税款等损害国家利益问题的发生,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和质量,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今年要对机关保管资金帐户管理和税款入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在行政管理权方面,要加强对“人、财、物、建”等重点部位的监督,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一是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要公开,对议定的内容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开。对重大事项特别是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决策前要进行公示;二是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要建立人员录用、调配、考核与奖惩方面的公开制度。做到违反条例的不上会、缺少程序的不上会;三是财务管理使用公开。对经费分配、大额度资金使用、财务收支和财务审计等公开;对基建项目、票据印制、电子设备及大宗物品采购等,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及政府采购制度,并实行全过程的公开和监控,特别是基建工程项目的审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违规自筹资金搞基建,不得违反规定搞集资建房以及超标准装修等问题。监察室主任应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和有关党组会议,在干部选拔任用以及政府采购等工作的最后环节,须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四是继续整顿和规范银行账户的管理使用,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三、齐心协力,促进全旗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8年的全旗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采取得力措施,真抓实干,身体力行,齐心协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细化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核心是党组统一领导,关键是党政齐抓共管。为此,各单位必须针对新时期不同任务,认真修订完善本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步形成责任网络,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都要有责任。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带头抓,真正做到“一岗两责”。机关各部门要带好头,要主动抓、主动协调。要落实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的工作。全旗各单位的“一把手”每年要亲自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改进工作办法。各单位都要建立党风廉政建制度,督促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局党组成员每年要亲自带队检查一至两个下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监察室、人事教育股和政策法规等部门要协调配合,有计划安排专项或综合性的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反馈通报情况。
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将按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以保证反腐倡廉工作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练好内功,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单位“一把手”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提高能力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各单位“一把手”和监察室主任,要坚定信念,把握大局,增强政治敏锐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善于从政治上考虑和处理问题。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观念,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提高素质,练好内功。一是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章的行为,努力提高保障和促进税收工作顺利开展的能力,我们要结合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不断加大业务学习和培训的力度。二是强化内部管理。监察室要建立议事、学习制度;建立受理举报、案件查办和集体审案制度,建立日常业务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和办法,使内部工作管理逐步趋于规范化;三是要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明确“自律是本,他律是爱”这个道理,为纪检监察工作铺好道路。我们要从政治上关心、关注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给予指导帮助,在生活上给予关心爱护。对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要及时研究并认真加以解决,特别是对纪检监察人员在执纪办案中遇到干扰和困难时,更要旗帜鲜明地予以支持,做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强后盾。
同志们,2008年是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一年,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市国税局和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继续按照“巩固、完善、提高、创新”八字方针,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全旗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18: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全市国税系统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省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税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各级国税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上级国税机关和地方信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各级国税机关要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形成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各级国税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六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具体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 第二章 信访渠道
第七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八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局领导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负责信访接待的局领导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九条 市局、各区局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国税机关提出:
(一)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信访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篇19:国税人事工作总结
转眼又到了总结工作的时候,回顾这一年来,在工作方面,我严格的执行公司的要求,在员工的招聘上保持着严格的高标准,认真仔细的筛选出优秀的人才。并在后来的管理与培训中认真负责,为xxx企业输送更多优秀的人才。
在今年的工作的中,我在工作中也更进一步的严格的要求了自己,不仅加强了工作的能力和工作要求,让人事工作得到了更好的完善。现在此对这段工作中个人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人才要求的提升
随着近年来公司急速的发展和进步,在员工的能力要求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需求。并且随新项目的召开而导致公司人手不断短缺,我们人事部在招聘工作中也非常的紧张。
但目前公司的状况,需要的不仅仅是人员,更需要有足够专业能力的人才!为此,我们积极行动,在工作中向各部门领导确定能力需求,并根据空缺岗位的需求量进行计划,在领导的批准后,最终确立了新的招聘需求。
尽管对招聘要求的提升也进一步的增加了我们对人才的招聘难度。但我们并没有因此感到失落,反而严格的要求了自己,认真的做好每一个岗位的招聘工作。
二、招聘的工作
在逐步更新了招聘要求后,我们也在各大招聘网站积极的寻找人才招聘,通过在网络上的沟通后,我们会选择出基本适合的人员,并参加第一轮的面试。
第一轮的面试也主要是由我们人事部负责,通过对应聘者的个人个人交流来了解面试者的个人气质以及思想和发展的方向是否符合xxx企业的团队要求。此后,才会选择出参加第二轮面试的应聘者。
第二轮则是由各部门管理阶层的领导尽心筛选。尽管在第一轮应聘后留下的应聘者已经不多,但在第二轮中,各部门的管理者们会以更严格的态度进行能力的考核与审查,筛选出最后的合格者。
当然,除了网络的招聘外,我们也在各大高校招聘有基础的应届毕业生,并在企业内部进行专业培养,这不仅为公司岗位提供了更加专业性的人才,也能带来大量的人力资源。
今年的情况来说,我们人事部共接待了应聘者xxx人,其中应届成功的共有xxx人,目前还留在公司的有xx人。
三、其他工作
除了招聘以外,我们也在工作中加强了员工的管理,对企业员工的资料进行了补齐,并针对员工能力进行评估,调整员工福利等等。
如今,尽管这段时间的人员情况已经稳定,但公司在不断的发展,我们作为人事员工,也必须不断的努力调整工作,并且,也要加强自我的提升,这样才能更好的更着公司的发展不断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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