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诗意赏析(共11篇)由网友“Agatha”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伤仲永》诗意赏析,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篇1:《伤仲永》诗意赏析
《伤仲永》诗意赏析
伤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在诗(后)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宗族作为主旨。
3.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让他写诗,仲永立刻完成,其中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县的人感到惊奇,渐渐地对他的父亲以宾客之礼相待,有的人用钱币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前时所听到的相称了。
7.泯然众人矣!(倒装句)
译:(才能)消失得完全如同常人了。
8.还自扬州(状语后置)
译:从扬州回来。
9.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
译:(他的父亲)从邻居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他立刻写了四句诗。
10.卒之为众人。
译:最终成为普通的人。
词语
1.伤:哀伤,叹息
2.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3.民:平民百姓
4.世:世代
5.隶:属于
6.耕:耕田
7.生:生长到
8.年:岁
9.未:不;没有
10.尝:曾经
11.识:认识
13.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13.忽:忽然
14.啼:出声地哭
15.求:要
14.异:对……感到诧异(意动用法)
17.焉:他,代指仲永
18.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9.与:给
20.即:立即,立刻
21.书:书写,写
22.并:并且
23.自:自己
24.为:题写
25.名:名字
26.其:这
27.以:把
28.养:奉养,赡养
29.收族:团结宗族。收:聚,团结
30.为:当做,作为
31.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32.传:传送
33.一:全
34.观:观看
35.自:从
36.是:此
37.指:指定
38.作:写作
39.立:立刻
40.就:完成
41.其:代词,代指这首诗
42.文:文采
43.理:道理
44.皆:都
45.可:值得
46.观:观赏
49.者:……的地方(方面)
40.邑人:同(乡)县的人
51.奇:对……感到惊奇(奇怪)(意动用法)
52.之:代指仲永的才华
53.稍稍:渐渐
54.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名词作动词)
55.其:他的,代仲永的
56.或:有的人
57.以:用
58.乞:求取
59.之:它,代仲永的诗
60.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其,这。然,这样。
61.日:每天
62.扳:通“攀”,牵,引
63.环:四处,到处
64.谒:拜访
65.使:让
66.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67.闻:听说,听闻
68.之:它,代这件事
69.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
70.从:跟随
71.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72.还:返回
73.于:在
74.令:让
75.作:写
76.称:相当
77.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时,时候。之,的。闻,传闻。
78.自:从
79.复:又,再
80.问:询问
81.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注:不可解释为完全)
82.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83.之:介于主谓之间,助词无义。
84.通:通达
85.悟:聪慧
86.受:接受
87.之:它,代通悟
88.天:先天。
89.之:它,代天资。
90.贤:胜过;超过。
91.于:比。
92.材:同“才”,才能。
93.远:差距大。
94.卒:最终。
95.之:音节助词,不译。
96.为:成为。
97.则:那么。
98.其:他,代仲永。
99.于:被。
100.者:不译。
101.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102.彼其:他。
103.如:像。
104.此:这样。
105.其:不译。
106.贤:才能。
107.之:它,代后天教育。
108.且:尚且。
109.今:现在。
110.夫:发语词,不译;有版本译为:那些(音读fú)。
111.固:本来。
112.得:能够。
113.而:假设关系。
114.已:停止。
115.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116.通悟:通达聪慧。
方仲永的三个阶段
①生五年: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②十二三: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③又七年:泯然众人矣
朗读停顿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题目理解
“伤”,是“为......感到悲伤”的意思[意动用法]。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强调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
“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相关古文
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①
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独学无友,则孤陋②而难成;久处一方③,则习染④而不自觉。不幸而在穷僻之域⑤,无车马之资⑥,犹当⑦博学审问⑧,古人与稽⑨,以求其是非之所在。庶几⑩可得十之五六。若既不出户,又不读书,则是面墙(11)之士,虽子羔、原宪之贤(12),终无济于天下。
字词注释
①选自《与友人书》,作者顾炎武。②孤陋:学问和见识浅薄。③方;地方。④习染:沾染上某种习气。习:沾染。⑤穷僻之域:贫困偏僻的地方。⑥资:费用。⑦犹当:还应当。⑧审问:详细考究。⑨古人与稽:与古人相合。稽:合。⑩庶(sh))几:差不多。(11)面墙:对着墙壁,即一无所见的意思。(12)子羔、原宪之贤:子羔、原宪那样的贤能。子羔,即高柴,春秋卫人;原宪,字子思,春秋鲁人。二人都是孔子的学生。
诗文翻译
人们求学(或做学问),不能天天上进,就要天天后退。孤独地学习,而不和朋友(互相交流启发),就必然学识浅薄难以成功;长久住在一个地方,就会不知不觉地沾染上某种习气。不幸住在穷乡僻壤,而又没有(雇用)车马的盘费,还应当广博地学习、详细地考究,与古人相合,来探求学习里边哪是对的哪是不对的,这样差不多能得到十分之五六(的收获)。如果既不出门(拜师友),又不读书,那就是不学无术的人,即使(你有)像子羔、原宪那样的贤能,也终究无济于社会。
赏析
这篇短文讲了人们求学的道理。一个人做学问求进取,若不能前进则必然后退。关于“不日进则日退”这一问题文章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是“独学无友,则孤陋而难成”;二是“久处一方,则习染而不自觉”;三是“不幸而在穷僻之域,无车马之资,犹当博学审问……”紧接着文章从“既不出户,又不读书”去假设,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有“子羔、原宪之贤”也“无济于天下”。
读后有感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5.幼年时的方仲永有哪些令人称奇的表现(用原文)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虚词用法 一词多义
“之”
1. 忽啼求之——代词,书写工具。
2. 借旁近与之——人称代词,他,仲永。
3. 传一乡秀才观之——代词,仲永写的诗。
4. 邑人奇之——代词,他,仲永。
5. 或以钱币乞之——代词,仲永的诗。
6. 余闻之也久——代词,仲永的事。
7. 于舅家见之——代词,他,仲永。
8. 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9. 受之天——代词,通悟。
10. 受之人——兼词,之于。
11.卒之为众人——助词,不译。
“于”
1、环谒于邑人——到,介词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被,引出动作的对象。
自
并自为其名:自己 还自扬州:从。
闻
余闻之久也 ——动词,听说
不能称前时之闻 ——名词,名声
然
父利其然也 ——代词,这样
泯然众人矣 ——形容词词尾 ......的样子
词类活用
意动用法
异——对…感到诧异。
奇——对…感到惊奇。
宾客——以宾客之礼对待。
利——认为…有利可图。
伤——对…感到哀伤。
名词作状语
日——每天
古今异义:
1是:古义此,与“自”组合意为“自从”,eg: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今为判断词。
2.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eg:或以钱币乞之;今义为或许。
3.文理:古义是文采和道理,eg:其文理皆有可观者;今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众人:平常人,eg:许多人,大家
5.稍稍:渐渐 eg:稍微
通假字
扳:通“攀”,牵,引
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稍稍 众人
古意:渐渐。平常人。
今义:略微。 人很多。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意义: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篇2:《伤仲永》
E度网专稿
记得学过一篇课文《伤仲永》,说的是方仲永由一个天才变为普通人的事实,文中也着实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同上文相比,文章的主人公在前面的表现当然截然不同,但后面的结果却更出人所料,一个从天才降为凡人,另一个由不争气的孩子变成了一个无产阶级的英雄,打造出这天差地异的结果的,应该就是后天教育与个人努力造成的吧!
只有在磨难中历练过得人才能成才,这就是文章所告诉我们的深刻含义吧!而且本文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在写此书时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他强忍着病痛,历时三年才完成此书,也是想让我们这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刻苦学习和严格要求自己,拥有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班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高贵品质吧!
我想,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初一:151524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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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伤仲永》这篇课文之后,我不禁深深地感到惋惜。
方仲永是一个天资聪明的孩子。才五岁作诗就能得心应手,而且还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都很惊奇。他的父亲经不住利益的诱惑,不让他学习到处拜访同县的人。以至于仲永十二三岁作的诗已经不能称前时之闻了。而又七年后变得泯然众人矣。实在令人惋惜啊!
培根说过“瓜是长在营养肥料里的最甜,天才是长的恶性土壤中的最好”。而仲永恰恰就是天才长到了营养肥料。正是他父亲的目光短浅使一个天才最终变得平庸。真是发人深省。
这篇课文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即使是天才没有后天的努力,终究会沦为平凡的人,何况是天资并不好的人呢?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天资固然重要,但后天的教育才是成材的关键。爱因斯坦到4岁才会说话,七岁才会识字,许多人认为他是低能儿,但他通过努力,最终成了一代伟人。
有几个人的成功是顺风顺水?没有努力就没有成功!
篇4:伤仲永
伤仲永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拜访,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爱因斯坦不是神童,中学成绩并不好,大学也是考了两次才被录取,学习也并不出众,后到瑞士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在这7年里,爱因斯坦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
篇5:《伤仲永》
课 时 计 划
备课时间:( )周星期( )
教出时间:( )周星期( )
20xx年 上 期 总第( )课时
计划 课时
第 课时
课题: 伤仲永
教学目标
1、帮助学生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弄清方仲永变化的过程,弄清方仲永的才能衰退的原因。
2、组织学生讨论现在社会上存在的类似仲永的现象,让学生深刻领会后天学习非常重要这个道理
3、注意新旧知识的衔接,引导学生灵活适应《论语》中的有关知识。
教学重点:理解文言文,理解作者意图
教学方法:引导为主
课时安排:两课时
教学过程 : 第二课时
篇6:《伤仲永》
伤仲永是我在爷爷的书架上的一本古老书籍里的一篇文章,是一篇古文,我在爷爷的指导下认真地读了几遍。文中的方仲永的确让我感到有些遗憾和惋惜。方仲永天生聪明、有才智,年纪小小就能作诗,但最后却得到“泯然众人”的结果。像方仲永那样的神童,如果从小就努力勤奋地学习,将来一定会成为举世闻名的才子,成为国家的栋梁。方仲永是天才,但即使是天才,也离不开后天的努力。否则,早晚都会出现“江郎才尽”的那一天。 方仲永的最后结果,是因为他的父亲贪图财富,在仲永年小的时候,每天带着他四处拜访,寻求利益,而不让他去学习,耽误了他学习的机会,白白荒废了一个天才的一生。这也告诉我们,作为父母的应该给子女最好的教育,而不应该着重与眼前的利益。而我们现在一些家长,对孩子的百般呵护,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又怕溜了,我想这同样对我们下一代的也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人们常说:“成功的人,往往不是最聪明的,而是勤奋的。”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学习条件,老师和家长对我们的学习又是那么重视,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勤奋学习。家长们如果真的希望孩子成才,就更加应该放手让他们多锻炼。青少年时期是学习最好的时机,我们要抓紧时间,学习更多的知识,千万不能“老大徒伤悲”。
篇7:《伤仲永》
读了伤仲永这篇课文,我无不替拥有天生伶俐的仲永感触惋惜。他的父亲和同县的人是何等的愚昧无知。本文讲的是一个天生聪慧的小孩子,由于父亲的愚昧无知,不让他学习,而只是为了谋利,来赚取财政,葬送了一个可以有成就的一小我私家。
从本篇文章,可以看出知识和文化对一小我私家是何等的紧张,比如说仲永,他由于有天生的聪慧,可以为家里赚取用度。也由于他的父亲没有文化,而是一个诚实的农民。就缺少了长远的眼光。如果其时,他让仲永去学习,而不带他去同县的人家里作客。也许以后的利益比面前目今的利益更加的大。而他的父亲却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这就是有知识和文化和没有的区别。
我听说这件事好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抵故乡,在娘舅家见到方仲永,他曾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曾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返来,又到娘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娘舅说:“他才气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人不能寄托天赋的聪慧,必需要担当后天的教诲。才气有大前程。一小我私家就算天赋没有上风,但是他担当了后天的教诲,并且很受苦就能成。
金溪布衣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东西,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触惊奇,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奉养怙恃、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原理都有值得欣赏的中央。同县的人对他感触惊奇,垂垂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品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以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造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好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抵故乡,在娘舅家见到方仲永,他曾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曾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返来,又到娘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娘舅说:“他才气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老师说:仲永的通达、意会本领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气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是由于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诲。像他那样天生智慧,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诲,尚且要成为平常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智慧,原来就平常的人,又不担当后天的教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篇8:伤仲永
伤仲永读后感500字 (一)
有人认为成功来自于先天的资质,也有大部分人认为成功来自于后天的学习与积累。
大家一定都知道方仲永吧,他是一个具有先天资质的奇材,五岁就会作诗。但他的父亲只认为他有先天的资质就够了,不需要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所以不让他上学。后来,乡里人全都知道了方仲永是一个天才,于是就请方仲永的父亲吃饭或给钱买方仲永的诗。方仲永的父亲认为他可以靠方仲永的本事赚钱。于是他就带着方仲永到各家各户做客,为他人写诗赚钱。后来方仲永长大了,但他的知识并没有增长,所以他渐渐地变得和常人一样,后来又渐渐地不如常人了。
由此看来,只有先天的资质是无法成材的,必须要有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才行。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现在才发觉,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一个天资聪颖的人,若不把握机会,勤奋、努力地学习、读书,结局也就会像本文的仲永一样吧。更何况我们“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在世界上,靠先天的资质成材的一个都没有,但是靠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成材的却数不胜数:居里夫人、爱因斯坦、华罗庚……因此,有了先天的资质不能骄傲,要在后天的学习和积累上跟出色才行。
伤仲永读后感500字(二)
一个月之前有幸听到全国著名特级教师程翔老师上了一堂《伤仲永》。这是一堂观摩课,令人意外的是没有花架子,没有令人望之兴叹的所谓创新设计,有的是令人感动的朴实、踏实。正如程翔老师自己所说,听了他的课,人人都学得来,这正是他所想要的目的。
读、解、悟——三个非常简单的环节,其实我们很多老师平时上文言文就是这样上的,没有什么高深的技巧。但是反思自己平时的教学,却很难做到程翔老师的耐心、细心及对学生的关爱。
第一个环节“读”,自由读、指名读、检测读、齐读……读的方式多样,反反复复,检测一次不够,根据学生朗读情况,再检测第二次、第三次……直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学生真正能正确、流利地朗读才罢。这里“读”(包括听)的次数,竟达八次之多。自己平时就缺乏这样的耐心。除非早读安排了学生朗读,不然在新授课上几乎没有这样充分地让学生读过。
自由读、指名读、展示读、齐读,对于稍微简单的文章,基本上四次就过了。因为齐读的时候,学生基本上能达标(正确、流利地朗读)。其实这样整体的检测是不准确的,其中大有南郭先生存在。基础差的学生在第一步就无法达标,后面的环节,他就更加无法跟上老师的节奏,于是经常处于似懂非懂的浑浑噩噩状态。长此以往,信心渐渐丧失,学习的乐趣及成就感渐渐消失殆尽,这样差生就只能更差。
伤仲永读后感500字 (三)
人不能依靠先天的优势,要接受后天的教育。
最近读了伤仲永这篇课文,我无不替拥有天生智慧的仲永感到惋惜。他的父亲和同县的人是多么的愚昧无知。
本文讲的是一个天生聪慧的小孩子,因为父亲的愚昧无知,不让他学习,而只是为了谋利,来赚取财务,断送了一个可以有成就的一个人。
从本篇文章,可以看出知识和文化对一个人是多么的重要,比如说仲永,他因为有天生的聪慧,可以为家里赚取费用。也因为他的父亲没有文化,而是一个老实的农民。就缺少了长远的眼光。如果当时,他让仲永去学习,而不带他去同县的人家里作客。也许今后的利益比眼前的利益更加的大。而他的父亲却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这就是有知识和文化和没有的区别。
人不能依靠先天的聪慧,必须要接受后天的教育。才能有大出息。一个人就算先天没有优势,但是他接受了后天的教育,并且很刻苦就能成。比如牛顿,牛顿童年身体瘦弱,头脑并不聪明。在家乡读书的时候,很不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属于次等。但他的兴趣却是广泛的,游戏的本领也比一般儿童高。平时他爱好制作机械模型一类的玩意儿,如风车、水车、日晷等等。最后成为了科学的巨人。不经历风雨如何能见彩虹!
伤仲永读后感500字(四)
今天,我读了一篇七年级下学期文言文——<伤仲永>.
<伤仲永>,是一篇关于后天教育的文章,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方仲永的孩子,五岁的时候,还没有见过书具,忽然有一天,他哭着要书具,于是他的父亲便向邻居借来了文房四宝,没想到,方仲永拿起笔写了四首诗,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父亲把这首诗拿给了乡里的秀才,秀才看了以后,大大夸奖了这首诗,从这以后,只要人们指一个东西,他就能做出古诗来,他的父亲是一个贪图小利的人,于是便拉着方仲永,去四处做客,别人给他钱让他作诗,过了两三年后,再让方仲永作诗,他就做得不如原来的那样好了,等到了十二三岁的时候,方仲永就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我通过读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方仲永生下来虽然受到上天的眷顾,天赐予他了比其他人更加聪明的大脑,可是他没有接受后天良好的教育,从一个天才变成了普通人。方仲永变为普通人的因素不只是他自己,更大的责任应该是他的父亲。方仲永的父亲为了那一点小小的利,就把这么聪明的孩子葬送在童年,一个天才就这样陨落了。再看现在的父母,哪一个不是盼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出人头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让孩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周末还上这个补习班,那个补习班,方仲永父亲的观点和现在的父母比起来真是相差甚远,不管是什么年代都要让孩子接受知识、学习文化。悲哉!方仲永之父!
伤仲永读后感500字 (五)
《伤仲永》这篇课文,作者通过一个简单的故事,向我们阐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能否成长,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和自身的努力息息相关。这就说明了,我们必须要学习。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或许这句耳熟能详的哲理名句,早已让我们的耳朵听出茧来了,但是,它却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上,我们永远只能吸收而不能满足,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临死前一个小时还在工作,他经常利用别人的喝咖啡时间学习,这难道还不够吗?我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为类从奴隶时代发明文字到现在流传了几千年的知识文化岂是只用短短的“一辈子”的时间能学完的呢?
“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没错,人无不是在学习中成长,没有一个人会说自己已经把所有的知识都学会。在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取得一些成就便满足于现状,沉醉于一时的成功……这些人到了最后始终是落伍者。而一些人不满足现状,发奋学习,最终是社会的强者。可见学习是无止境,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学习。
我曾听过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国外某大学一群即将毕业的工程系大学生全部被一场他们全都自认为简单的考试所考倒。这同时说明了我们将来在社会上还有许多东西要学,现在的一点知识是绝对不够的。
或许当我们结束了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一些人将继续学习基本知识,另一些人则要去攻读“社会大学”,虽然道路不同,但我们都还要不断汲取各类知识,因为学习是无止境的。
伤仲永读后感500字
篇9:《伤仲永》_
学了《方仲永》这篇文言文后,真的,心里有一丝哀伤,替方仲永感到万分的遗憾,当然不免也讨厌起他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钱财,竟然不让自己的儿子学习;不过,说回来方仲永也是有一份责任的,毕竟他才华横溢,知书达礼,热爱学习,居然不阻止他的父亲,说服他的父亲。
不过,更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王安石对后人的教导:“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才能胜过有才能的人很多,但是,最终还是成为常人,那么是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先天得到的是这样超众,不受后天教育,况且成为常人,现在这没有天赋本来来就是常人,又没有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是的,我没有仲永先天的才思敏捷,才华出众,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常人,如果我今后不学习,不受教育,那么可想而知,我会连个普通人都不如,会变得不明事理,愚昧,庸俗。所以,我一定要学习,有学问,明事理的人才真正合适生活在着变幻无穷的大千世界。我要珍惜光阴,以仲永以及一些前辈最后所受的教训为戒,做一个对世界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篇10:《伤仲永》_
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憾于明朝。 ----拿破仑
“人间岁月如流水,客舍秋风今又起”。幼时的方仲永天资聪慧,却因为父亲的愚昧,而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现在,已经如同常人了。回想幼时的情景,不住感到悲伤。“天才是99%的勤奋加上1%的天赋”。勤奋是突破困难的指路明灯,而天赋就是一把打开成功大门的钥匙。如果没有突破立在前面的难关,就别说开启大门了。反之,如果没有钥匙,突破再大的难关也无济于事。两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才能是一本书,需要你去填充。如果我早些明白,就不会是现在这样了。若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一定会好好把握住。时间是人的财富,全部财富,正如时间是国家的财富一样;因为任何财富都是时间与行动化合之后的结果。无人能使时钟为我敲打已逝去的钟点。失金可觅,时不再来。时间是无声的锉刀,现在的我正应了李大钊的那句话“虚度今天,就是毁了昔日成果,丢了来日的前程”。
时间是由分秒积成的,善于利用零星时间的人,才会做出更大的成绩来。
篇11:《伤仲永》_
记得学过一篇课文《伤仲永》,说的是方仲永由一个天才变为普通人的事实,文中也着实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同上文相比,文章的主人公在前面的表现当然截然不同,但后面的结果却更出人所料,一个从天才降为凡人,另一个由不争气的孩子变成了一个无产阶级的英雄,打造出这天差地异的结果的,应该就是后天教育与个人努力造成的吧!
只有在磨难中历练过得人才能成才,这就是文章所告诉我们的深刻含义吧!而且本文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在写此书时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他强忍着病痛,历时三年才完成此书,也是想让我们这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刻苦学习和严格要求自己,拥有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班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高贵品质吧!
我想,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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