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伤仲永》整体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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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伤仲永》整体把握

篇1:王安石《伤仲永》整体把握

王安石《伤仲永》整体把握

《伤仲永》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整体把握:

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突出了主题,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篇2:王安石《伤仲永》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5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诗,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亡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7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注释

伤:哀伤,叹惜;对……感到惋惜(意动用法)

金溪:地名,现江西金溪县。

民:百姓。

世:世代。

隶(lì):属于。

耕(gēng):耕种劳作,耕田。 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异焉:对此感到诧异 。

年:岁。

未:不;没有。

尝:曾经 。

识:认识。

书具:书写工具。

忽:忽然。

啼(tí):哭叫,大哭。

求:索求,索要。

异:对……感到诧异(意动用法)。

焉:于此,对此。

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即:立即,立刻。

书:书写,写。

并:并且。

自:自己。

为:题上。

名:名字。

其:他的。

以:把。

养:奉养,赡(shàn)养。

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为:当做,作为。

意:内容

传:传送。

一:全。

观:观看。

自:从。

是:此。

以......为意:以……当作诗的内容。

秀才: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指:指定。

作:写。

立:立刻。

就:完成。

其:代指这首诗。

文:文采。

理:道理。

皆:都。

可:值得。

观:欣赏。

者:……的地方(方面)。

邑(yì)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意动用法)

之:代指仲永的才华。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指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把……当作宾客。(宾客在本文是意动用法)

其:他的,代仲永的。

或:有的人。

以:用。

乞(qǐ):求取。

之:它,代仲(zhòng)永的诗。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意动用法)。利,认为……有利可图。其,这样;然,这样(同义复用)。

日:每天。

扳(pān):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yè):拜访。 环谒:四处拜访 。

使:让。

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闻:听说,听闻。

之:代词,代这件事。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

从:跟随。

先人:意为先父,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还:返回。

于:在。

令:让,使。

作:写作,书写,作诗。

称(chèn):相当,相称。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时:时候。之:的。闻:传闻。

自:从。

复:又,再。

问:询问。

焉:指方仲永的情况。

泯(mǐn)然众人矣:这里指方仲永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成为普通人。泯然:消失。众人,平常人,普通人。矣,语气词。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悟:通达聪慧。

受:承受,来自。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

彼其:他。彼:他。其:他。(同义复用)

且:尚且。

固:本来。

得:能够。

卒(zú):最终,最后。

夫:读“fú”。那些的意思。

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

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

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的禀赋,一指后天的教育。

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不如。耶[yé],语气词。

篇3:伤仲永 王安石

伤仲永 王安石

伤仲永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文言字词】

虚词用法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1)泯然众人矣 ——形容词词尾 ……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 —— 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 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1) 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 (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 “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 “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 “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篇4:王安石伤仲永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文章理解

题目理解

“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文体介绍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方仲永的形象

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思想感情

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主题

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鉴赏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学习重点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篇5:王安石:伤仲永

《伤仲永》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

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

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

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

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

不受之人,且为众人;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

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注释:

1、伤:哀伤,叹惜;对……感到惋惜(意动用法)

2、金溪:地名,现江西金溪县。

3、民:百姓。

4、世:世代。

5、隶(lì):属于。

6、耕(gēng):耕种劳作,耕田。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7、异焉:对此感到诧异。

8、年:岁。

9、未:不;没有。

10、尝:曾经。

11、识:认识。

12、书具:书写工具。

13、忽:忽然。

14、啼(tí):哭叫,大哭。

15、求:索求,索要。

16、异:对……感到诧异(意动用法)。

17、焉:于此,对此。

18、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9、与:给。

20、即:立即,立刻。

21、书:书写,写。

22、并:并且。

23、自:自己。

24、为:题上。

25、名:名字。

26、其:他的。

27、以:把。

28、养:奉养,赡(shàn)养。

29、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30、为:当做,作为。

31、意:内容

32、传:传送。

33、一:全。

34、观:观看。

35、自:从。

36、是:此。

37、以……为意:以……当作诗的内容。

38、秀才: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9、指:指定。

40、作:写。

41、立:立刻。

42、就:完成。

43、其:代指这首诗。

44、文:文采。

45、理:道理。

46、皆:都。

47、可:值得。

48、观:欣赏。

49、者:……的地方(方面)。

50、邑(yì)人:同(乡)县的人。

51、奇:对……感到惊奇(奇怪)。(意动用法)

52、之:代指仲永的才华。

53、稍稍:渐渐。

54、宾客:这里指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把……当作宾客。(宾客在本文是意动用法)

55、其:他的,代仲永的。

56、或:有的人。

57、以:用。

58、乞(qǐ):求取。

59、之:它,代仲(zhòng)永的诗。

60、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意动用法)。利,认为……有利可图。其,这样;然,这样(同义复用)。

61、日:每天。

62、扳(pān):通“攀”,牵,引。

63、环:四处,到处。

64、谒(yè):拜访。环谒:四处拜访。

65、使:让。

66、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67、闻:听说,听闻。

68、之:代词,代这件事。

69、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

70、从:跟随。

71、先人:意为先父,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72、还:返回。

73、于:在。

74、令:让,使。

75、作:写作,书写,作诗。

76、称(chèn):相当,相称。

77、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时:时候。之:的。闻:传闻。

78、自:从。

79、复:又,再。

80、问:询问。

81、焉:指方仲永的情况。

82、泯(mǐn)然众人矣:这里指方仲永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成为普通人。泯然:消失。众人,平常人,普通人。矣,语气词。

83、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84、通悟:通达聪慧。

85、受:承受,来自。

86、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87、彼其:他。彼:他。其:他。(同义复用)

88、且:尚且。

89、固:本来。

90、得:能够。

91、卒(zú):最终,最后。

92、夫:读“fú”。那些的意思。

93、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

94、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

95、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的禀赋,一指后天的教育。

96、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不如。耶[yé],语气词。

翻译: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5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亡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7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赏析:

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突出了主题,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篇6:王安石伤仲永

王安石伤仲永

伤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伤仲永译文: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伤仲永读后感: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篇7:王安石《伤仲永》教案

学习目标:

学习重难点:

1、了解课文先扬后抑的写法

2、弄清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过程和才能衰退的主要原因。

学前预习:

1、了解作者及相关文学常识(唐宋八大家)

2、顺畅地朗读课文

课时安排:两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导入课文

板书:“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爱因斯坦这句话告诉了我们什么道理?

明确:世界上是没有天才的,任何人的成功都必须付出自己的辛勤汗水。

这个道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明白。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王安石的《伤仲永》。看看王安石笔下的方仲永是怎样从天才变成常人的。

二、文学常识(学生回答,老师补充。)

王安石,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补充:唐宋八大家: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和宋代的苏洵、苏轼、苏辙(苏轼,苏洵,苏辙三人称为三苏)、欧阳修、王安石、曾巩

三、朗读课文

1、学生自读,扫除读音障碍,教师范读。

①、重点词语:

隶lì扳pān谒yè

邑yì矣yǐ泯mǐn

称chēn卒zú焉yān

耶yé为wéi夫fú

②、朗读节奏:

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③、朗读情感:请一学生朗读课文,学生点评

提问:作者对方仲永应该是什么情感?从哪可看出作者的这一情感?

(本文题目是《伤仲永》,文中的“伤”是什么意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明确:“伤”是“哀伤”之意,表达了作者的惋惜之情。(从标题和最后一段得知,学生再读最后一段)

2、熟读课文,结合注解扫除理解障碍。

①、明确重点词语词义:

世隶耕隶:未尝识书具尝:

并自为其名为:指物作诗立就就:

稍稍宾客其父稍稍:或以钱币求之或:

环谒于邑人环谒:不能称前时之闻称;

泯然众人矣泯然:

②、明确词类活用:

邑人奇之:奇:稍稍宾客其父:宾客:

父利其然也:利:

四、复述故事

明确:本文就是通过记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的故事。

五、小结

【第二课时】

一、齐读课文,再请三位学生逐段翻译课文

二、词语归类

之:

(1)忽啼求之:(2)借旁近与之:

(3)余闻之也久:(4)不能称前时之闻:

于:

①环谒于邑人:(2)于舅家见之:

①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②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③其文理皆有可观者:④稍稍宾客其父。

⑤父利其然也:

三、整体感知,问题探究

1.文中哪些句子概括了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点明仲永才能衰退的主要原因的句子是哪句?

明确:三个句子是:幼年时,“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后来,“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最后,” “泯然众人矣”。

点明仲永才能衰退主要原因的句子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2、从“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中,可以看出仲永的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3、三个阶段中你认为哪一个阶段写得最详细?说说你的依据。再想想:作者为什么要详写这一阶段呢?

明确: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幼年阶段详写。详写这一阶段,意在说明一方面“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了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不使学”。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四、小结:板书设计:

伤仲永

叙(五岁时)幼年天资聪明异、奇(详)

(十二、三岁时)少年才能衰退不能称前时之闻(略)

(又七年)青年沦为庸人泯然众人

五、教学反思:

篇8:王安石《伤仲永》原文

王安石《伤仲永》原文

伤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篇9:王安石《伤仲永》鉴赏

王安石《伤仲永》鉴赏

《伤仲永》鉴赏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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