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别杜甫诗词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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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别杜甫诗词鉴赏

篇1:新婚别杜甫诗词鉴赏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注释】:

(1)兔丝: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蓬和麻的枝干都很短,所以菟丝子附在上面的引蔓自然长不了。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2)无乃:岂不是。

(3)河阳: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叛军在此对峙。

(4)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今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姑嫜:婆婆、公公。

(5)藏: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6)归:古代女子出嫁称“归”。将:带领,相随。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7)迫:煎熬、压抑。

(8)中肠:内心。

(9)苍黄:犹仓皇。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10)事戎行:从军打仗。

(11)久致:许久才制成。

(12)襦:短袄,裳:下衣。

(13)不复施:不再穿。

(14)洗红妆: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15)双翔:双双对对一起飞翔。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16)错迕:差错,不如意。

(17)永相望:永远盼望重聚。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赏析】:

这首诗写一对新婚夫妇,在结婚的次日清晨,新郎就要赴前线。诗写得回肠荡气,全诗除开始两句“特用比兴发端”(《杜诗说》)外,全是新妇赠别劝勉的独白之词,这与“三吏”的对话体有别。通过大段悲怨而又沉痛的自诉,塑造了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又懂得以国事为重的善良坚毅的青年妇女形象,深刻揭示了战争带给人民的巨大不幸。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此诗采用独白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兔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结发”二字,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么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叹?所以,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现在,“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跟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象开始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象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你的面,我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你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象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象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不感到勉强和抽象,而觉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历史评价:《唐诗品汇》引刘云:“曲折详至,缕缕凡七转,微显条达”。《唐诗选脉会通评林》引吴山民曰:“含几许凄恻,又极温厚。”

篇2:杜甫《新婚别》诗词

杜甫《新婚别》诗词

原文:

《新婚别》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妇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进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赏析:

这是一首悲壮的诗章。婚礼刚刚完毕,新婚夫妇尚未拜见姑嫜,新郎却立即要奔赴战场出征打仗。诗中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她对爱情、对丈夫忠贞不渝,惟愿“与君永相望”;可是为了百姓的安康,对丈夫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鼓励丈夫“勿为新婚念”奋勇上战场。

篇3:杜甫《新婚别》古诗鉴赏

杜甫《新婚别》古诗鉴赏

新婚别 杜甫 唐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注释】:

(1)兔丝: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蓬和麻的枝干都很短,所以菟丝子附在上面的引蔓自然长不了。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2)无乃:岂不是。

(3)河阳: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叛军在此对峙。

(4)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今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姑嫜:婆婆、公公。

(5)藏: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6)归:古代女子出嫁称“归”。将:带领,相随。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7)迫:煎熬、压抑。

(8)中肠:内心。

(9)苍黄:犹仓皇。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10)事戎行:从军打仗。

(11)久致:许久才制成。

(12)襦:短袄,裳:下衣。

(13)不复施:不再穿。

(14)洗红妆: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15)双翔:双双对对一起飞翔。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16)错迕:差错,不如意。

(17)永相望:永远盼望重聚。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赏析】:

这首诗写一对新婚夫妇,在结婚的次日清晨,新郎就要赴前线。诗写得回肠荡气,全诗除开始两句“特用比兴发端”(《杜诗说》)外,全是新妇赠别劝勉的独白之词,这与“三吏”的对话体有别。通过大段悲怨而又沉痛的自诉,塑造了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又懂得以国事为重的善良坚毅的青年妇女形象,深刻揭示了战争带给人民的巨大不幸。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此诗采用独白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兔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结发”二字,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么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叹?所以,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现在,“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跟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象开始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象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你的面,我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你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象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象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不感到勉强和抽象,而觉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历史评价:《唐诗品汇》引刘云:“曲折详至,缕缕凡七转,微显条达”。《唐诗选脉会通评林》引吴山民曰:“含几许凄恻,又极温厚。”

篇4:《新婚别》杜甫诗鉴赏

新婚别

杜甫

兔丝附蓬麻,

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

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

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

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

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

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

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

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

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

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

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

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

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

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

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

与君永相望!

篇5:《新婚别》杜甫诗鉴赏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刻划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诗歌采用独白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层层深入且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是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从前与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因此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此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因此,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但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以“兔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怨恨之意显而易见。“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则是回溯怨恨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妇人之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料到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

前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指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作铺叙。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向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可见这两句中暗含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

新娘子将话题从自身进一步转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生死,并且表达了对丈夫的忠贞,要与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如今,“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该怎么办呢?想到这些,怎能不令人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决心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但又怕这样一来,反而要把事情弄得更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过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打仗了。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左右为难的矛盾心理,非常细腻、深刻。

诗的第三段,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内心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改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干脆,不象开始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白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现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

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置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没必要再穿了。并且,趁你还在,我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你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地去杀敌。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象最初那么强烈、显露,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因此说出“人事多错迕”,似乎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深情无限话,以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在女主人公的身上倾注了诗人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经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细致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不感到牵强和抽象,而觉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极具感染力。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以新娘子的口吻说话,语气生动、逼真。

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符合女主人公“贫家女”的身份。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直下,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篇6:《新婚别》杜甫唐诗鉴赏

《新婚别》杜甫唐诗鉴赏

【原文】

新婚别

兔丝附蓬麻⑴,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⑵,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⑶。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⑷。

妾身未分明⑸,何以拜姑嫜⑹?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⑺。

生女有所归⑻,鸡狗亦得将⑼。

君今往死地⑽,沉痛迫中肠⑾。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⑿。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⒀。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⒁。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⒂。

罗襦不复施⒃,对君洗红妆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⒅。

人事多错迕⒆,与君永相望⒇。

【注释】

⑴兔丝: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⑵结发:这里作结婚解。君妻:一作“妻子”。

⑶无乃:岂不是。

⑷河阳: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叛军在此对峙。

⑸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

⑹姑嫜(zhāng):婆婆、公公。

⑺藏: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⑻归:古代女子出嫁称“归”。

⑼将:带领,相随。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⑽往死地:指“守边赴河阳”。死地:冒死之地。

⑾迫:煎熬、压抑。中肠:内心。

⑿苍黄:同“仓皇”,匆促、慌张。这里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⒀事戎行:从军打仗。戎行:军队。

⒁“妇人”两句:意谓妇女随军,会影响士气。扬:高昂。

⒂久致:许久才制成。襦(rú):短衣。裳:下衣。

⒃不复施:不再穿。

⒄洗红妆: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⒅双翔:成双成对地一起飞翔。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⒆错迕(wǔ):错杂交迕,就是不如意的意思。

⒇永相望:永远盼望重聚。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白话译文】

菟丝把低矮的蓬草和麻缠绕,它的蔓儿怎么能爬得远!

把女儿嫁给就要从军的人哪,倒不如早先就丢在大路旁边!

我和你做了结发夫妻,连床席一次也没能睡暖;

昨天晚上草草成亲,今天早晨便匆匆告别,这婚期岂不是太短,太短!

你到河阳去作战,离家虽然不远,可已经是边防前线;

我们还没有举行拜祭祖先的大礼呀,叫人怎么好去把公婆拜见?

我做女儿的时光,不论黑夜还是白天,爹妈从不让我抛头露面;

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我嫁到你家,爹妈盼的是平平安安!

你今天就要上战场,我只得把痛苦埋藏在心间;

多想跟你一块儿去呀,只怕是形势紧急,军情多变。

你不用为新婚离别难过啊,要在战争中为国家多多出力;

我不能随你去,妇女跟着军队,恐怕会影响士气。

唉!我本是穷人家女儿,好不容易才制办了这套丝绸的嫁衣;

可从现在起我就把它脱掉,再当面洗掉脂粉,一心一意等着你!

你看,天上的鸟儿都自由自在地飞翔,不论大的小的,全是成对成双;

可人世间不如意的事儿本来就多啊,但愿你和我两地同心,永不相忘!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年)春。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爆发。乾元二年三月,唐朝六十万大军败于邺城,国家局势十分危急。为了迅速补充兵力,统治者实行了无限制、无章法、惨无人道的拉夫政策。杜甫亲眼目睹了这些现象,怀着矛盾、痛苦的心情,写成“三吏三别”六首诗作。这次战争,与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年间的穷兵黩武有所不同,它是一种救亡图存的努力。所以,杜甫一面深刻揭露兵役的黑暗,批判“天地终无情”,一面又不得不拥护这种兵役;他既同情人民的痛苦,又不得不含泪安慰、劝勉那些未成丁的“中男”走上前线。这首《新婚别》是“三别”的第一篇。

【赏析】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 “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虽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新婚别》这首诗,作者表达了怎样的思想感情?

《新婚别》是唐代诗人王之涣所作,表达了作者在离别新婚妻子时的思想感情。诗中,作者用清新的字眼描绘了离别时的景象和心境,既表达了刚刚结婚的幸福,又表现了离别时的惆怅和伤感,描绘得充满了感情的色彩。

首先,诗人通过描述桂树的芳香和叶子的清新,寄托了对新婚生活的美好期待。其次,通过描述自己与新婚妻子的离别场面,抒发了对妻子的眷恋之情,同时也表现了对离别的不舍之情。最后,诗人用“长夜悲鸣”表达内心的惆怅与孤独,这种感觉是每个离别的人经历的共同体验。

总之,诗人通过动情的笔触,表达了他对新婚生活的美好向往和对离别时的情感压抑与内心的痛苦。

杜甫简介:

杜甫(712-770),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汉族,河南府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被世人尊为“诗圣”,其诗被称为“诗史”。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跟另外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开来,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他忧国忧民,人格高尚,他的约1400余首诗被保留了下来,诗艺精湛,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备受推崇,影响深远。759-766年间曾居成都,后世有杜甫草堂纪念。

篇7:《新婚别》杜甫全诗鉴赏

《新婚别》杜甫全诗鉴赏

新婚别全诗写出了当时人民面对战争的态度和复杂的心理,深刻地揭示了战争带给人民的巨大不幸。

新婚别

兔丝附蓬麻⑴,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⑵,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⑶。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⑷。

妾身未分明⑸,何以拜姑嫜⑹?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⑺。

生女有所归⑻,鸡狗亦得将⑼。

君今往死地⑽,沉痛迫中肠⑾。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⑿。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⒀。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⒁。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⒂。

罗襦不复施⒃,对君洗红妆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⒅。

人事多错迕⒆,与君永相望⒇。

【注释】

⑴兔丝: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⑵结发:这里作结婚解。君妻:一作“妻子”。

⑶无乃:岂不是。

⑷河阳: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叛军在此对峙。

⑸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

⑹姑嫜(zhāng):婆婆、公公。

⑺藏: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⑻归:古代女子出嫁称“归”。

⑼将:带领,相随。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⑽往死地:指“守边赴河阳”。死地:冒死之地。

⑾迫:煎熬、压抑。中肠:内心。

⑿苍黄:同“仓皇”,匆促、慌张。这里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⒀事戎行:从军打仗。戎行:军队。

⒁“妇人”两句:意谓妇女随军,会影响士气。扬:高昂。

⒂久致:许久才制成。襦(rú):短衣。裳:下衣。

⒃不复施:不再穿。

⒄洗红妆: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⒅双翔:成双成对地一起飞翔。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⒆错迕(wǔ):错杂交迕,就是不如意的意思。

⒇永相望:永远盼望重聚。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白话译文】

菟丝把低矮的蓬草和麻绳缠绕,它的蔓儿怎么能爬得远!

把女儿嫁给就要从军的人哪,倒不如早先就丢在大路旁边!

我和你做了结发夫妻,连床席一次也没能睡暖;

昨天晚上草草成亲,今天早晨便匆匆告别,这婚期岂不是太短,太短!

你到河阳去作战,离家虽然不远,可已经是边防前线;

我们还没有举行拜祭祖先的大礼呀,叫人怎么好去把公婆拜见?

我做女儿的时光,不论黑夜还是白天,爹妈从不让我抛头露面;

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我嫁到你家,爹妈盼的是平平安安!

你今天就要上战场,我只得把痛苦埋藏在心间;

多想跟你一块儿去呀,只怕是形势紧急,军情多变。

你不用为新婚离别难过啊,要在战争中为国家多多出力;

我不能随你去,妇女跟着军队,恐怕会影响士气。

唉!我本是穷人家女儿,好不容易才制办了这套丝绸的嫁衣;

可从现在起我就把它脱掉,再当面洗掉脂粉,一心一意等着你!

你看,天上的鸟儿都自由自在地飞翔,不论大的小的,全是成对成双;

可人世间不如意的事儿本来就多啊,但愿你和我两地同心,永不相忘!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年)春。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爆发。乾元二年三月,唐朝六十万大军败于邺城,国家局势十分危急。为了迅速补充兵力,统治者实行了无限制、无章法、惨无人道的拉夫政策。杜甫亲眼目睹了这些现象,怀着矛盾、痛苦的心情,写成“三吏三别”六首诗作。这次战争,与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年间的穷兵黩武有所不同,它是一种救亡图存的努力。所以,杜甫一面深刻揭露兵役的黑暗,批判“天地终无情”,一面又不得不拥护这种兵役;他既同情人民的痛苦,又不得不含泪安慰、劝勉那些未成丁的“中男”走上前线。这首《新婚别》是“三别”的第一篇。

【赏析】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篇8:杜甫诗词《新婚别》的诗意赏析

杜甫诗词《新婚别》的诗意赏析

《新婚别》

【年代】:唐

【作者】:杜甫

【内容】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赏析】: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此诗采用独白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兔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结发”二字,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 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么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叹?所以,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 “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现在,“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跟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 “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象开始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象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你的面,我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你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象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象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不感到勉强和抽象,而觉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篇9:杜甫《别房太尉墓》诗词鉴赏

他乡复行役,驻马别孤坟。

近泪无干土,低空有断云。

对棋陪谢傅,把剑觅徐君。

唯见林花落,莺啼送客闻。

注释:

房太尉:即宰相房琯,玄宗时拜相,肃守时因战败被贬职,代宗时卒后获赠(封典)太尉称号。太尉,名为武官官阶的最高一级,多无实权。

谢傅:晋代名将谢安。他在征讨符坚所率百万大军时,还在与谢玄下围棋,从容击退了敌兵。

徐君:此句喻两人的交情生死如一,不忘知遇之恩。典出《说苑》:“吴季札聘晋,过徐,心知徐君爱其宝剑。及还,徐君已殁,遂解剑系其冢树而去。”

赏析:

杜甫与房琯谊厚情深。房琯降职,杜甫上书鸣一平,房琯去世,杜甫悲痛不欲生。代宗广德二年,诗人路过故人坟墓,见林花凋谢,黄莺悲鸣,倍觉凄清,不禁有泪如倾。本来是知交,如今自己正飘泊异乡,在途中看到故人坟墓,当然倍加哀感;出自大诗人的手笔,写来更是凄凉。

篇10:杜甫《别房太尉墓》诗词翻译及鉴赏

杜甫《别房太尉墓》诗词翻译及鉴赏

《别房太尉墓》出自唐诗三百首全集,其作者为唐朝文学家杜甫。古诗全文如下:

他乡复行役,驻马别孤坟。

近泪无干土,低空有断云。

对棋陪谢傅,把剑觅徐君。

唯见林花落,莺啼送客闻。

【前言】

《别房太尉墓》是中国唐代伟大诗人杜甫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此诗是诗人经过阆州看望老友房琯之墓时创作,表达了诗人对老友的思念和内心对国事的殷忧和叹息之情。全诗写得既雍容典雅,又一往情深,深沉含蓄。

【注释】

⑴房太尉:房琯。

⑵复行役:指一再奔走。

⑶近泪句:意谓泪流处土为之不干。

⑷对棋:对弈、下棋。谢傅:指谢安。以谢安的镇定自若、儒雅风流来比喻房琯是很高妙的,足见其对房琯的推崇备至。

⑸把剑句:春秋时吴季札聘晋,路过徐国,心知徐君爱其宝剑,及还,徐君已死,遂解剑挂在坟树上而去。意即早已心许。

【翻译】

我东西漂泊,一再奔走他乡异土,今日歇脚阆州,来悼别你的孤坟。泪水沾湿了泥土,心情十分悲痛,精神恍惚,就象低空飘飞的断云。当年与你对棋,比你为晋朝谢安,而今在你墓前,象季札拜别徐君。不堪回首,眼前只见这林花错落,离去时,听得黄莺啼声凄怆难闻。

【鉴赏】

此诗极不易写,因为房琯不是一般的人,所以句句都要得体;而杜甫与房琯又非一般之交,所以句句要有情谊。而此诗写得既雍容典雅,又一往情深,十分切合题旨。诗人表达的感情十分深沉而含蓄,这是因为房琯的问题,事干政局,诗人已经为此吃了苦头,自有难言之苦。但诗中那阴郁的氛围,那深沉的哀痛,还是表现出诗人不只是悼念亡友而已,更多的是内心对国事的殷忧和叹息。

“他乡复行役,驻马别孤坟。”既在他乡复值行役之中,公事在身,行色匆匆。尽管如此,诗人还是驻马暂留,来到孤坟前,向亡友致哀。先前堂堂宰相之墓,如今已是茕茕“孤坟”,表现了房琯晚年的坎坷和身后的凄凉。

“近泪无干土,低空有断云。”“无干土”的缘由是“近泪”。诗人在坟前洒下许多伤悼之泪,以至于身旁周围的土都湿润了。诗人哭墓之哀,似乎使天上的云也不忍离去。天低云断,空气里都带着愁惨凝滞之感,使诗人倍觉寂寥哀伤。

“对棋陪谢傅,把剑觅徐君。”诗人下句则用了另一典故。《说苑》载:吴季札聘晋过徐国,心知徐君爱其宝剑,等到他回来的时候,徐君已经去世,于是解剑挂在徐君坟的树上而去。诗人以延陵季子自比,表示对亡友的`深情厚谊,虽死不忘。这又照应前两联,道出他为何痛悼的原因。诗篇布局严谨,前后关联十分紧密。

“唯见林花落,莺啼送客闻。”“唯”字贯两句,意思是,只看见林花纷纷落下,只听见莺啼送客之声。这两句收尾,显得余韵悠扬不尽。诗人着意刻画出一个幽静肃穆之极的氛围:林花飘落似珠泪纷纷,啼莺送客,也似哀乐阵阵。此时此地,诗人只看见这样的场景,只听见这样的声音,格外衬托出孤零零的坟地与孤零零的吊客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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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别杜甫诗词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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