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别》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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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别》杜甫

篇1:杜甫《新婚别》

朝代:唐代

作者:杜甫

原文: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菟丝把低矮的蓬草和麻缠绕,它的蔓儿怎么能爬得远!

把女儿嫁给就要从军的人哪,倒不如早先就丢在大路旁边!

我和你做了结发夫妻,连床席一次也没能睡暖;

昨天晚上草草成亲,今天早晨便匆匆告别,这婚期岂不是太短,太短!

你到河阳去作战,离家虽然不远,可已经是边防前线;

我们还没有举行拜祭祖先的大礼呀,叫人怎么好去把公婆拜见?

我做女儿的时光,不论黑夜还是白天,爹妈从不让我抛头露面;

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我嫁到你家,爹妈盼的是平平安安!

你今天就要上战场,我只得把痛苦埋藏在心间;

多想跟你一块儿去呀,只怕是形势紧急,军情多变。

你不用为新婚离别难过啊,要在战争中为国家多多出力;

我不能随你去,妇女跟着军队,恐怕会影响士气。

唉!我本是穷人家女儿,好不容易才制办了这套丝绸的嫁衣;

可从现在起我就把它脱掉,再当面洗掉脂粉,一心一意等着你!

你看,天上的鸟儿都自由自在地飞翔,不论大的小的,全是成对成双;

可人世间不如意的事儿本来就多啊,但愿你和我两地同心,永不相忘!

注释

菟丝: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结发:这里作结婚解。君妻:一作“妻子”。

无乃:岂不是。

河阳: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叛军在此对峙。

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

姑嫜:婆婆、公公。

藏: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归:古代女子出嫁称“归”。

将:带领,相随。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往死地:指“守边赴河阳”。死地:冒死之地。

迫:煎熬、压抑。中肠:内心。

苍黄:同“仓皇”,匆促、慌张。这里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事戎行:从军打仗。戎行:军队。

“妇人”两句:意谓妇女随军,会影响士气。扬:高昂。

久致:许久才制成。襦:短衣。裳:下衣。

不复施:不再穿。

洗红妆: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双翔:成双成对地一起飞翔。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错迕:错杂交迕,就是不如意的意思。

永相望:永远盼望重聚。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鉴赏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此诗采用独白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兔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结发”二字,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么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叹?所以,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现在,“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跟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篇2:杜甫——《新婚别》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作者:

杜甫(712-770)字子美,原籍襄阳。一生坎坷。其诗显示了唐代由盛转衰的历史过程,被称为“诗史”。以古体、律诗见长,风格多样,而以沉郁为主。被后世诗家尊为“诗圣”。有《杜工部集》。

注释:

兔丝:蔓状菌类,多依附于别的植物生长。

蓬和麻:均为小植物。

结发:犹“束发”,指年轻的时期。俗称无配为“结发”。

未分明:古代女子嫁进门,三日内告了祖庙、祭了祖坟、拜了公婆,才算正名定分。

姑嫜:婆婆与公公。

藏:古代未出嫁的女子幽居闺房,不与外人相见,故云。

归:归宿,着落。

鸡狗亦得将:犹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将。跟随。

苍黄:同仓皇。紧张,匆忙。

事戎行:谓参军作战。戎行,军队。臻

致:置办。

襦:短袄,短上衣,指嫁衣裳。

施:穿用。

洗红妆:指不再梳妆打扮。

错迕:本意为错综复杂。此处 引申为不如意。

赏析:

这是一首悲壮的诗篇,婚礼刚刚完毕,新婚夫妇尚未拜见姑嫜,新郎却立即要奔赴战场出征打仗。诗中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她对爱情,对丈夫忠贞不渝,惟愿“与君永相望”;可是为了百姓的安康,对丈夫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鼓励丈夫“勿为新婚念”,奋勇上战场。

篇3:杜甫——《新婚别》

杜甫——《新婚别》

【年代】:唐

【内容】: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赏析】: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此诗采用独白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兔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结发”二字,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么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叹?所以,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现在,“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跟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象开始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象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你的面,我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你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象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象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不感到勉强和抽象,而觉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篇4:《新婚别》杜甫

杜甫

兔丝附蓬麻,

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

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

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

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

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

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

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

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

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

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

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

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

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

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

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

与君永相望!

杜甫诗鉴赏:

首四句以比兴领起,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比喻女子出嫁之后得不到长久的依靠,女人出嫁本图与丈夫偕老,现在却与征夫一别永绝,真不如弃之路旁了。开篇即作新妇口吻,起句哀怨凄绝。

“结发”八句描写新婚惜别之情。“暮婚晨别”,“席未及暖”,匆促之状可见。“君行守边”,“妾身未明”,今后如何生活!“无乃”、“何以”,以反诘语气兼表判断性的副词和疑问副词,在委婉的`叙说中加强了她的痛苦心情,语言真挚朴实,感情深刻动人。

“父母”八句追忆新婚前后之事。“日夜令我藏”,写婚前生活之痛苦,暗示社会现实的混乱动荡。“君今往死地”,写婚后生活之悲惨。情真意切,本拟随君同往,却没想到征调出行如此之急迫。细细品味,字字血泪,缠绵曲折,柔肠百转。

“勿为”八句勉慰亲人并表白自己忠贞之情,从凄惋悲痛中转向高亢激愤。“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意为不要挂念新婚,努力杀敌,这是勉励亲人的话;军中有女人,恐碍军威,这是委婉劝诫的话;不施罗襦,永待君归,这是表白坚贞之情。前段,新妇情绪纷烦而语言缓涩;这一段,语言激昂,节奏急促,激昂慷慨。揭示出新妇以国为念而牺牲个人的高尚品格和情操。

“仰视”四句遥应首段,以比作结,期望夫妇终能团聚,表现了新妇的深挚的感情和坚贞不渝的情操。

全诗以比兴领起,又以比兴收结,缠绵、委婉而又激昂。诗以“暮婚晨别”的典型事件,突现刻画贫家新妇的光辉形象,表现了她以国为重,勉励亲人奔赴国难的爱国精神,揭示出人民大众的热爱祖国、将自身命运从于祖国命运的高贵品质。

杜甫的“三吏”,从官吏方面着墨,揭示广大人民的悲惨命运和社会风貌;而“三别”则从人民方面落笔,表现广大人民的苦难经历和高尚情操。

篇5:杜甫:《新婚别》 赏析

杜甫:《新婚别》 赏析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妇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进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赏析:

这是一首悲壮的诗章。婚礼刚刚完毕,新婚夫妇尚未拜见姑嫜,新郎却立即要奔赴战场出征打仗。诗中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她对爱情、对丈夫忠贞不渝,惟愿“与君永相望”;可是为了百姓的安康,对丈夫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鼓励丈夫“勿为新婚念”奋勇上战场。

篇6:杜甫《新婚别》诗词

杜甫《新婚别》诗词

原文:

《新婚别》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妇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进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赏析:

这是一首悲壮的诗章。婚礼刚刚完毕,新婚夫妇尚未拜见姑嫜,新郎却立即要奔赴战场出征打仗。诗中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她对爱情、对丈夫忠贞不渝,惟愿“与君永相望”;可是为了百姓的安康,对丈夫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鼓励丈夫“勿为新婚念”奋勇上战场。

篇7:《新婚别》杜甫诗赏析

《新婚别》杜甫诗赏析

新婚别此诗描写了一对新婚夫妻的离别,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

新婚别

兔丝附蓬麻⑴,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⑵,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⑶。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⑷。

妾身未分明⑸,何以拜姑嫜⑹?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⑺。

生女有所归⑻,鸡狗亦得将⑼。

君今往死地⑽,沉痛迫中肠⑾。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⑿。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⒀。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⒁。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⒂。

罗襦不复施⒃,对君洗红妆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⒅。

人事多错迕⒆,与君永相望⒇。

【注释】

⑴兔丝: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⑵结发:这里作结婚解。君妻:一作“妻子”。

⑶无乃:岂不是。

⑷河阳: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叛军在此对峙。

⑸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

⑹姑嫜(zhāng):婆婆、公公。

⑺藏: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⑻归:古代女子出嫁称“归”。

⑼将:带领,相随。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⑽往死地:指“守边赴河阳”。死地:冒死之地。

⑾迫:煎熬、压抑。中肠:内心。

⑿苍黄:同“仓皇”,匆促、慌张。这里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⒀事戎行:从军打仗。戎行:军队。

⒁“妇人”两句:意谓妇女随军,会影响士气。扬:高昂。

⒂久致:许久才制成。襦(rú):短衣。裳:下衣。

⒃不复施:不再穿。

⒄洗红妆: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⒅双翔:成双成对地一起飞翔。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⒆错迕(wǔ):错杂交迕,就是不如意的意思。

⒇永相望:永远盼望重聚。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白话译文】

菟丝把低矮的蓬草缠绕,它的蔓儿怎么能爬得远!

把女儿嫁给就要从军的人哪,倒不如早先就丢在大路旁边!

我和你做了结发夫妻,连床席一次也没能睡暖;

昨天晚上草草成亲,今天早晨便匆匆告别,这婚期岂不是太短,太短!

你到河阳去作战,离家虽然不远,可已经是边防前线;

我们还没有举行拜祭祖先的大礼呀,叫人怎么好去把公婆拜见?

我做女儿的时光,不论黑夜还是白天,爹妈从不让我抛头露面;

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我嫁到你家,爹妈盼的是平平安安!

你今天就要上战场,我只得把痛苦埋藏在心间;

多想跟你一块儿去呀,只怕是形势紧急,军情多变。

你不用为新婚离别难过啊,要在战争中为国家多多出力;

我不能随你去,妇女跟着军队,恐怕会影响士气。

唉!我本是穷人家女儿,好不容易才制办了这套丝绸的嫁衣;

可从现在起我就把它脱掉,再当面洗掉脂粉,一心一意等着你!

你看,天上的鸟儿都自由自在地飞翔,不论大的小的,全是成对成双;

可人世间不如意的事儿本来就多啊,但愿你和我两地同心,永不相忘!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年)春。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爆发。乾元二年三月,唐朝六十万大军败于邺城,国家局势十分危急。为了迅速补充兵力,统治者实行了无限制、无章法、惨无人道的拉夫政策。杜甫亲眼目睹了这些现象,怀着矛盾、痛苦的心情,写成“三吏三别”六首诗作。这次战争,与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年间的穷兵黩武有所不同,它是一种救亡图存的努力。所以,杜甫一面深刻揭露兵役的黑暗,批判“天地终无情”,一面又不得不拥护这种兵役;他既同情人民的痛苦,又不得不含泪安慰、劝勉那些未成丁的“中男”走上前线。这首《新婚别》是“三别”的第一篇。

【赏析】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篇8:杜甫新婚别原文及翻译

杜甫新婚别原文及翻译

【原文】

《新婚别》 杜甫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译文】

菟丝把低矮的蓬草和麻缠绕,它的蔓儿怎么能爬得远!

把女儿嫁给就要从军的人哪,倒不如早先就丢在大路旁边!

我和你做了结发夫妻,连床席一次也没能睡暖;

昨天晚上草草成亲,今天早晨便匆匆告别,这婚期岂不是太短,太短!

你到河阳去作战,离家虽然不远,可已经是边防前线;

我们还没有举行拜祭祖先的大礼呀,叫人怎么好去把公婆拜见?

我做女儿的时光,不论黑夜还是白天,爹妈从不让我抛头露面;

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我嫁到你家,爹妈盼的是平平安安!

你今天就要上战场,我只得把痛苦埋藏在心间;

多想跟你一块儿去呀,只怕是形势紧急,军情多变。

你不用为新婚离别难过啊,要在战争中为国家多多出力;

我不能随你去,妇女跟着军队,恐怕会影响士气。

唉!我本是穷人家女儿,好不容易才制办了这套丝绸的嫁衣;

可从现在起我就把它脱掉,再当面洗掉脂粉,一心一意等着你!

你看,天上的鸟儿都自由自在地飞翔,不论大的小的,全是成对成双;

可人世间不如意的事儿本来就多啊,但愿你和我两地同心,永不相忘!

【注释】

菟丝: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结发:这里作结婚解。君妻:一作“妻子”。

无乃:岂不是。

河阳: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叛军在此对峙。

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

姑嫜:婆婆、公公。

藏: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归:古代女子出嫁称“归”。

将:带领,相随。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往死地:指“守边赴河阳”。死地:冒死之地。

迫:煎熬、压抑。中肠:内心。

苍黄:同“仓皇”,匆促、慌张。这里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事戎行:从军打仗。戎行:军队。

“妇人”两句:意谓妇女随军,会影响士气。扬:高昂。

久致:许久才制成。襦:短衣。裳:下衣。

不复施:不再穿。

洗红妆: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双翔:成双成对地一起飞翔。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错迕:错杂交迕,就是不如意的意思。

永相望:永远盼望重聚。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公元759年(唐肃宗乾元二年)春。公元755年(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爆发。公元759年三月,唐朝六十万大军败于邺城,国家局势十分危急。为了迅速补充兵力,统治者实行了无限制、无章法、惨无人道的`拉夫政策。杜甫亲眼目睹了这些现象,怀着矛盾、痛苦的心情,写成“三吏三别”六首诗作。这次战争,与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年间的穷兵黩武有所不同,它是一种救亡图存的努力。所以,杜甫一面深刻揭露兵役的黑暗,批判“天地终无情”,一面又不得不拥护这种兵役;他既同情人民的痛苦,又不得不含泪安慰、劝勉那些未成丁的“中男”走上前线。这首《新婚别》是“三别”的第一篇。

新婚别杜甫诗词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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