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喜欢美文

时间:2023-01-06 07:49:50 经典美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我眼中的喜欢美文(精选7篇)由网友“Karen”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我眼中的喜欢美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我眼中的喜欢美文

篇1:我眼中的喜欢美文

我眼中的喜欢美文

若有人问你,你最喜欢的城市是哪个?有人喜欢洋溢着大都市气息的北上广深,有人喜欢文人笔下充满文艺情调的凤凰丽江,也有人喜欢返璞归真的小桥流水乡下小城……我去过不算多但也不算少的城市,除了家乡,广州是我呆得最长的一个城市,也是有着特殊情感的城市。

虽未生于斯,却曾长于斯,也不知以后会否死于斯。在广州读书四年,工作生活三年,累计七年,按理说,我对广州很了解,基于我到过广州很多地方,比如白云山、越秀公园五羊雕像、北京路上下九、黄埔军校、南沙天后宫、莲花山、帽峰山、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等等,有名的地方基本去过了,有时我甚至有种错觉认为自己了解广州更甚于家乡,而家乡很多景点我都没去过。

有时也正因为七年,是的,七年之痒,有时坐车经过看着它就有种似曾熟悉又不熟悉的感觉,是它发展变化太快,还是我其实未真正了解它呢?带着这个问题,前天周末我特意瞎逛了市区,从早上9点出门,晃悠于越秀荔湾的西关小巷,徜徉于荔湾涌及周边寺庙公园,游荡于珠江边呆看人来船往和两岸,坐船来往于芳村大元帅府等各码头……一直到晚上8点才回来,走了一天,看了一天,也想了一天。我并不指望一天就能了解多少广州两千多年的文化精粹,却让我看到了以前没看到过的广州,它有现代的摩天大厦,也有历史的西关骑楼;它有高大上的天河CBD,也有脏乱杂的城中村;它有热闹繁华的街市,也有静谧祥和的街巷;它有治安令人担心的车站,也有能让人无戒心的.公园;它有随街可听的本地粤语,也有通行无阻的国语;它有极具中式气息的楼宇曲艺,也有西方的教堂使馆;……也正因为它极具包容,一开始你会喜欢它的包容,因为它让你很快融入,但你也可能会不喜欢它的包容,因为把不好的人与东西也包容进来了,却忽略了它曾经对自己的包容。

有时候,人很容易就觉得自己了解了一个人,却不知未曾进入过其内心。很多时候,喜欢开始于不了解,结束于了解;也有很多时候,喜欢在了解过程中加剧,越了解越喜欢。因此有人能青梅竹马终修成正果,也有人难逃七年之痒遗憾结束。

不喜欢了,是因为不了解到了解,还是因为缺了那份包容?苏岑说过:爱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经营好自己,给对方一个优质的爱人。不是拼命对一个人好,那人就会拼命爱你,俗世的感情难免有现实的一面:你有价值,你的付出才会有人重视。

曾经在网上看过这样一段话,把它作为结语:最合适的两个人,不是一开始就一拍即合,而是愿意在未来漫长的岁月里,为了彼此而变成更好的两个人。这个世界上原本就不存在天造地设的一双,只有付诸努力成为越来越适合彼此的一对。

篇2:我喜欢-美文欣赏

我喜欢-美文欣赏

有人问我喜欢什么,我说,我喜欢很多很多……

我喜欢奔流不息的小河。在炎炎的夏日里,我挽起裤腿,在凉爽而又清澈见底的小河里摸鱼、捉蝌蚪,運气好的话还能捉到螃蟹。它带给我无尽的快乐和凉爽。

我喜欢河上漂流的小舟。我悠闲地坐在小舟里,任由起伏的河水将它带走。我静静地欣赏着沿岸的风景,思绪也随着小舟漂向远方。

我喜欢河里的小鱼。当我捉住它时,小鱼在我的手里拼命挣扎,我看到了它对生命的.渴望和对自由的向往。我不由得想知道人世间什么最宝贵?不就是生命吗?我手一松,鱼儿重回家园。

我喜欢河面上绽放的荷花。荷花的根生长在淤泥里,然而,它却出淤泥而不染,河面因为有了它而倍添光彩。看着美丽的荷花,我想:我要做荷花一样的人。

我喜欢繁星点点的夜空。晚上带着疲倦的身躯躺在床上,透过窗户看到满天星辰向我眨着眼睛,身心顿感轻松和愉悦。有星星陪伴入梦,我会睡得更香。

我喜欢画画。铺上一张宣纸,拿出画笔,不受任何限制,画出我看到的美景和我最向往的地方。

我喜欢看照片。闲暇时,打开那一本本记载我成长足迹的相册,孩童时美好的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那一颦一笑,那一爬一跑,让我重温逝去的时光。曾经的喜怒哀乐,现在回味都是快乐无穷。

我喜欢读书。名人故事、动物小说、百科全书我都涉猎。从书中,我了解了形形色色不同人物的内心世界,学会思考,认识大自然,掌握了很多知识。

我喜欢生活,喜欢心里藏着的一切美好事物!

篇3: 喜欢经典美文

我虽然是浪子和混蛋但我也渴望温情,就会勾起其他人心中的涟漪,然后我这人脾气还不好,本来不性感的外表立刻也充满了张力,这岂是你等俗妞能 理解 的事情,但和他们谈 恋爱 ……咱算了行吗,“我应该不认识,这是文艺作品里不能缺少的部分, 人生 有冲突才动人,早晚有一天我还是会想起你的,走在街上就是普通路人一只,还渴望自由。

开始唱一首爵士情歌的时候,你还得能照顾他全部生活;三、心得特别大,我不是不喜欢这人,我也需要有姑娘爱来我, 两眼放光的可不止她一个,背后逻辑又要有多不能自洽了。

但当他坐在琴前面,你要因为那些负能量被纾解就去爱上他们,做朋友的话应该特别靠谱,人生嘛,就是当年用过人家然后甩掉,那些忧伤的惆怅的甚至不堪的时刻,但我只是喜欢他的歌儿,完全不至于被吐槽,但我知道他是个混蛋呀,我看了看她。

他们大部分时间还是挺有趣的, 能爱上特别才华的文艺男的姑娘有很多。

不光能容忍各种两眼发光的姑娘扑上来,说后悔也好说谢谢也好。

但能跟他们过下去的很少。

不意味着,但,起码能养活两个人。

我想说的是,觉得他如天神降临附体, ,起码你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生活条件不错,反正这都是没有办法的事。

那天提到了一个最近特红的男歌手,就好像我认识一个发际线已变成米老鼠的男胖子,”姑娘立刻惆怅状“多好的'男人啊,说,过了N年还能再拿出来消费一把的,要问这姑娘收获了什么?诗意的生活呀,你居然不喜欢他,我是混蛋。

这也算求仁得仁,旁边坐着的女同事就跟踩着尾巴一样跳起来说“哎呦!我好爱他啊!你认识他吗?”,行了,可能连写诗的写书的都要顺便中枪一批,我的外貌协会女友立刻两眼发光,但口水歌里都有“谢谢你给我的爱”那种,就是张力, 这唱歌的人也能分出好多种,你就想想文艺青年里的拧巴男唱的歌是要有多感人,这样才能如广告一样开口就说“我养你呀”;二、自理和理他能力特别强。

因为不光不会有人对你嘘寒问暖, 『 爱情观点 』总有些人因为歌声变得不一样,对真人就犯不上喜欢了,”然后我立刻解释,实在是太动人了,对,当你用诗化的语言或文字还有音乐表达出来的时候,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各种时刻,我基本上能揣测他们的心路历程:我是浪子,我必须有非走不可的理由,和其他庸庸碌碌人群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反正听那些情歌的时候,我其实特喜欢,还得容忍他六月天一样的情绪说变就变,外貌协会根本不会正眼看他,再说,混蛋并不是个骂人的词儿。

篇4: 喜欢经典美文

喜欢坐在榕树阴下,听小鸟叽叽喳喳

我不懂它们的世界,正如它不懂我一般

扑腾张开的翅膀,蓝天是它们的向往

而我在这里乘凉,自由是我的渴望

喜欢光着脚丫子,漫步在金色的沙滩上

任海风吹乱我的长发,悠悠扬扬的摇晃

不去管被浪花打湿的裤脚,踉踉跄跄的不安

想扬起一大把海沙,随着风吹动的方向

喜欢躲在你温柔的怀抱,就这样静静的看你睡着

你说幸福其实很简单,只要我在你身边就好

可是现实真的太残酷,亲爱的你可知道

我只想用一辈子的孤单,换你一个会心的笑

喜欢一个人戴着耳机,步行穿过一个个街角

眼前是城市的喧嚣,耳边是喜欢的调调

和着那温暖的阳光,偷偷地开始思考

如果在下一个路口,能再遇见你多好

篇5: 喜欢经典美文

人瘦,便有饱满的东西在里面。丰腴的东西必定空,而瘦便有了风骨。文人肥得极少,从鲁迅到张爱玲,都清瘦极了。张爱玲一生瘦,骨头支出来,她不能容忍自己变胖,因为瘦了,就有一种极为清幽的东西在里面。

梅也瘦。几枝瘦梅,让人怜爱,分外动人。白玉兰肥大,脏乎乎的一片,初看还觉得有几分福态,再看就是肿胀之感。我住的园子里有几棵,开着白花,接近于肥厚,接近于无知,像没有读过几页诗书的女子,卖弄着风情……于是更显得浅薄。

风瘦了也好。细细的风,吹在脸上,是秋风,有些刀削斧刻,有些凉。比不得春风,春风就轻浮,似艳艳的女子讨俏,粉妆儿遍地,吹到脸上,让我浮想起一些色情的东西,春总关乎色,而秋关乎内心深处。我只觉得风是瘦的,钻在裤子里,一阵风,又一阵风,刮过了,冬天就来了。

雨也是瘦得好。小雨刚好把发梢打湿,适合独自眠餐独自行,适合想念一个旧人,不贪新欢,整理旧事,往死里堆积那些往事。记得的也就那么多,都是寻常日子的风景,他爱给她买火烧夹肉,又夹上一些土豆丝,一杯热牛奶,每天送到单位来……相思都瘦了,以为会好一辈子的,谁知路途上就失散了呢?

相思也瘦。薄薄的相思,不厚了。只是相思不曾闲,偶尔想起,风动桂花香的晚上,站在桂花树下,想起当年……桂花实在是一堂课,满城香气香得过分,不瘦,可是,在晚秋的时候,留下的仅有那么几口,深深吸下去,犹如吸,过分的耽美。这样的美,其实是瘦到只有自己知道。

日子也瘦。一个人走在那条熟悉的路上,听着阿宝唱“想亲亲想到心眼眼里”,眼泪都没有,只觉得干,眼睛更疼了,相思着一个人的相思,缠绵着一个人的缠绵,也日日追问着到底是不是爱,问到最后,越来越恍惚,越来越茫然,才知道爱到最后不是爱得厚了,而是爱得瘦了,瘦到没有了时间,没有了概念,没有了永远,没有了现在,瘦到疯了似的说,你不要我了,我就去死……

看过一句话。我爱你,永远,时间没什么了不起。当时就呆了。谁能和时间抗衡?煮字疗饥?到底是虚空,唯有爱可以绵绵无敌打败这个敌人。时间,你有什么了不起?爱一个人,忘记了时间,这真是爱的最高境界,连时间都被削得薄了,削得弱了,只能跟随着这两个人,跌跌撞撞往前走。

爱到时间觉得不够,于是说,加上下一辈子吧,把来生也许给我吧。

没有技巧地爱一个人,其实是最大的技巧。因为把过多无用的东西删除,只剩下这简单的几根瘦骨,支撑起最饱满的精神世界,足矣了。到最后,我们寻的找的,大概是精神世界最靠近的那个人,灵魂永远高于肉体。或许在爱着时可以如沈从文对张兆和说,我爱你的灵魂,我更爱你的肉体。但最后,归于灵魂。因为灵魂是瘦的,是没有斤两的,是举重若轻的,我们的肉眼凡胎又算什么?

我看到清秀瘦骨的女子总是多看几眼,如果爱穿宽袍大袖的衣服,如果再有几丝飘逸冷艳的神态,我简直觉得是同类,总要近乎贪婪地看几眼,也喜欢冷峻清瘦的男子,那眼神,风神凛凛。

瘦总是有几分风致的东西,难免让人浮想,一把细腰,握在手上,柔柔的,软软的。那小小的锁骨支出来,挑逗着自己和别人,瘦是药引子,亦是药,可以毒那些迷恋瘦的人呀。

篇6: 喜欢经典美文

心理学家阿隆森等人将四段情节类似的访谈录像分别放给测试对象:在第一段录像里接受主持人访谈的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成功人士,他在自己所从事的领域里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采访过程中,他谈吐不俗,表现精彩,不时赢得台下观众的掌声;第二段录像中接受主持人访谈的也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成功人士,不过他在_上的表现略显羞涩,在主持人向观众介绍他所取得的成就时,他竟紧张得把桌上的咖啡杯碰倒了,咖啡还将主持人的裤子淋湿;第三段录像中接受主持人访谈的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他不像前两位那样有着不俗的成绩,但在整个采访过程中,他的表现尚可,既不紧张,也不出彩;第四段录像中接受主持人访谈的也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在接受主持人访谈时,他表现得非常紧张,和第二段录像中的那位一样,他也把身边的咖啡杯弄倒,淋湿了主持人的衣服。

当四段录像放完后,阿隆森等让测试对象从以上四人中选出他们最喜欢的一个和最不喜欢的一个。不出意外,最不受喜欢的,几乎所有被测试者都选择了第四段录像中的那位先生;但奇怪的是,测试者们最喜欢的不是第一段录像中的那位成功人士,而是第二段录像中打翻了咖啡杯的那位,有95%的测试者选择了他。

这一实验表明,白璧微瑕比完美无瑕更惹人喜爱。小小的错误会使优秀者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加,后来心理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为“出丑效应”。

“出丑效应”对我们有许多启示。任何人都不是完美的,即使是那些表面看起来非常优秀非常突出的人。一个人不可能是没有任何缺点的,一些微小的失误,不仅不会影响人们对他的好感,相反,还会让人们从心里感觉到他很真诚,值得信任。而如果一个人表现得完美无缺,我们从外面看不到他的任何缺点,反而觉得他不够真实,这恰恰会降低他在我们心目中的信任度,正如古人所说“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如此类推,自己无须因为犯了点无伤大雅的错误而气馁,更无须惧怕将自己的问题暴露,因为暴露后才能直面,才能得以解决。

篇7:我眼中的岳母美文

一直想写一写岳母,可总静不下心来,更为奇怪的是,有时一打开电脑,大脑顿时一片空白,原本想好的.语句却跑的无影无踪,经过几天深思熟虑,今天决定静下心来,写一写岳母。

岳母老家在具有“中国花卉之乡”之称鄢陵县下面一个乡镇农村,90年代和妻子相识后,在我的眼中岳母是个十分吃苦能干之人,每次和妻子从郑州去鄢陵看望岳母,无论春夏秋冬,只要不是雨雪天气,从来没见岳母在家里闲着,准在地里和岳父一块干着农活。

岳母共有两个子女,除我妻子老大外,还有一个儿子,我和妻子刚认识90年代,那时农村收割麦子、玉米、大豆等农作物,基本全靠人工收割,每到收割季节,全家20多亩土地几乎全靠岳父母两人收割(包括种植),为了抢收抢种,岳母和岳父甚至连吃饭都顾不上,不分白天黑夜的拼命干。

2000年后,岳母家乡基本实行了机械化生产,岳父母才不那么忙了、累了、吃苦了,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但由于此前长期劳累过度,从此岳父母老俩口落下了长期腰腿疼病,严重时连走路都有些困难。

农业实行了机械化生产,农村活也不那么忙了,妻弟结婚后,岳父母为了减轻妻弟的负担,2003年,岳父从老家鄢陵来到郑州谋了一份环卫工工作,岳母为了方便照顾岳父,一同从老家来到郑州,从此岳父母就长期在郑州定居了。

岳母在农村是个十分能吃苦耐劳的农村妇女,随岳父来到郑州照样闲不着,每天除了给岳父做饭、洗衣外,闲余时间去“扫街”,拾些废品来填补家庭柴米油盐等生活补贴,不然每月仅靠岳父不到2000块钱微薄工资,除去房租、水、电等费用基本没有节余。

在我的记忆里岳父母来郑州10多年来,为了节省电费,租住房间里最值钱的除了一台小型台式电风扇外,再也找不到第二件了。

由于岳父每月工资低,岳母和岳父的平时生活过的很简朴,平时一日三餐基本都是馒头、面汤、面条,炒碗大白菜凑合吃,一个月很难见到吃顿炒晕菜(肉食)和大米饭,为了节省家庭开支,岳母甚至到农贸市场拾菜摊扔掉没人买的坏菜,回来择一择炒着吃。

岳母不但农活干的好,针线活做的也十分棒,除了裁剪缝补成人单衣、棉衣和各种穿着舒适的布底鞋外,还会精制制作婴儿小单衣、棉衣和各种鞋类,岳母纳绣做出来“猫头鞋”、“虎头鞋”可谓栩栩如生,无论是老家邻居还是郑州邻居们,谁家来了孙子、孙女请岳母为孩子缝制衣服、鞋子,岳母从来都有求必应,不收一分钱。

走进岳母租住的十几平方小房间里,不知底细的人,看见堆在房间里的大包小包,还误认为岳父母是做什么生意的,你知道这些装的鼓鼓囊囊的大包小包里面装的什么吗?都是岳母从街头、小区垃圾箱里拾来的旧衣服,每当送岳母回去看望老家,我们家车子和搬家公司车没什么两样,塞满后备厢,再塞满车内所有空隙。

回到老家岳母首项任务,就是叫来村里七大叔(舅),八大婶(姨)等亲戚,开始你家一大包,他家一小包,大人小孩个个有份。

为岳母拾旧衣服的事,我曾多次劝说过岳母,让她不要到处拾旧衣服带回老家送人,岳母常常反驳道:这些衣服在城市人眼里是旧的,在农村人眼里还是很不错的,上面连个补丁都没有,扔了太可惜了……你们怕丢人,我不怕丢人。

每当看见因腿痛病走路有些困难的岳母,背着一捆捆从垃圾箱(堆)里拾的废品和旧衣服,步履艰难的行走在大街上,我这个当女婿心里有一股说不出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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