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读后感800字(通用12篇)由网友“跑路小能手”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政府论》读后感8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政府论》读后感800字
斗胆看了洛克的《政府论》,完全是抱着崇拜的心情看完了这本可以被称之为“圣经”的政治类书籍。
《政府论》,洛克的政治著作。1690年出版。作者写作的目的是对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进行辩护和理论总结。
全书分上、下2篇,上篇撰于1681年,作者逐条批驳了保皇派思想家菲尔默宣扬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说。下篇撰于1689年,在批判君权神授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理论。洛克用自然法学说和社会契约论阐述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人处在一个时代能够看清楚这个时代,看清自己的国家,甚至看清楚自己国家的前途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早在三百多年前的洛克就做到了。他可以理智的驳斥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君权神授的理论和王位的世袭理论,并且看到英国资产主义革命的光辉的前途。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本身不是徒,所以对他用《圣经》上的理论来驳斥“君主神授”的思想,其实是不屑一顾的。但现在想来,一个人对一件事件都有权发表自己的看法的,这没什么了不起,即使在惊世骇俗。但这个人如果能在这个看法的基础上形成一整套系统的理论,并且把以书的形式出版出来了,实在是应该让我们来尊敬的。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最大的感触是第一次如此透彻的看清楚了政府的职能——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人民谋福利。祖祖辈辈的我们放弃了很多的权利,放弃了很多自由,放弃了我们最早的自然状态。本来的我们都是我们自己的上帝,我们可以把打猎打到的藏羚羊认为就是自己的而不用担心会不会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甚至可以把一片因为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海滩认为是自己的。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一切,而不会受制于任何人。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自己去惩处那些我们认为罪有应得的人。可人类毕竟是个群居动物,个人保护自己以及财产的力量太有限了,我们渐渐的发现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力量似乎更大些。我们联合成为国家,置身于政府之下,要求他保护我们的财产。正是这种情形,我们甘愿放弃各自独立的各种自由,比如惩罚权,交由我们中间被制定的人来专门行使。所以写到这里,很明显的可以看到,我们放弃了种.种的权利交给政治社会,由立法机关按照政治社会的利益所要求的程度加以处理。这一切,都是出于各人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及自己的自由和财产的动机。所以任何一个理性的人,绝对不希望获得比现在差的生活状态。
这让我让我想起了中国古代的那些农民,那些不被压榨的吃不上饭了只得吃“观音土”,那些不被压榨的“卖儿卖女”是绝对不会像陈胜吴广那些人一样起义的农民们。我想如果那些农民能够比较清楚政府存在的职能,也许不会一直过着那么凄苦的日子。这似乎得感谢中国古代的封建统治者们,是他们的愚民工作做的“好”。从焚书坑儒到各种各样的文字狱愚,弄着广大的农民。再是从汉代开始的狡猾的“独尊儒术”也坚定的支持着父权,或者说皇权。无不在在可怜的知识贫乏的农民脑中形成了牢固的思想:作为普通农民的他们只能卑贱的活着,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把自己辛辛苦苦种的粮食的大部分交到中央。遇到了皇帝比较开心大赦天下的日子,少收点地租,还得五体投地的感谢一番。如果按照洛克的理论“一个人只要通过自己的劳动使自然之物脱离自然状态,他就对这一自然之物享有排他的所有权”。那个时代的中国农民们如果有幸读到这部著作,一定会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可怜,人家抢了自己的土地,然后租给了你,还得感谢人家一番。
这就是穷人的自由:人们殴打他——他请求,用拳头殴打他——他哀求,如果人家让他走开,倒是多少还有几颗牙齿得到保留。
所以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十分形象的描绘出了中国古代农民的形象。虽说“怒其不争”,但能怪他们吗?他们只是世世代代都老老实实种地的农民,他们几千年的梦想也不过是“一亩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鲁迅先生是伟大的,他也是个相当有责任感的作家,但还是始终算不上是学者,可以像洛克一样“破”,但是他不能“立”。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虽然伟大,但是不能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吧。
当然,不管怎么样,封建主义还是结束了,被束缚了千年的农民被解放了出来。不过虽然说土地税已经被取消了,但土地所有权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当然这是后话了。
篇2:《政府论》读后感800字
最近一段时间,拜读了17世纪英国的最著名的政治思想家洛克的大作《政府论》,他在这篇著作中首次系统阐述了政府理论,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虽然只是读了下篇的了了十九章,但还是让我受益匪浅,对西方近代政治思想史有了一些直观的了解。 洛克在下篇全书中主要论述了以下几个主要的政治思想观念。
其一、自然状态
洛克的论述建立在一个理论假设的前提之上,他认为要追溯政治权力的起源就必须研究人类最原始的状态,他在书中指出:“在政府出现之前,人们处于一种自然状态”;“那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洛克认为,所谓自然状态应该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关系,每个人随心所欲的追求自己的生活方式。当然,在这样的状态中没有人拥有比别人更多的权利,因此每个人都无权侵害他人的自由、人身和财产的权利。同时每个人虽然拥有处理自己人身和财产的无限自由,但谁也无权毁灭他自身或他所占有的任何生物的自由。在这样的状态中,每个人的权利如果受到了损害,他就可以根据自身的理性对罪犯进行自卫和惩罚。这种状态直接区别与霍布斯主张的在战争状态下的“利维坦”,从而为资产阶级获取自然权利行为提供了合法性基础。即在契约社会中,人们的这些自然权利是不可剥夺的,那么资产阶级对于封建阶级的反抗,争取自身平等地位就都具有合法性的历史来源。
其二、社会契约
虽然人们在自然状态中是自由的,但是自然状态仍然存在很多缺陷。若如前文所说人人都具有相平等的权利,在现实中每个人的权利必然会出现交叉,这时就需要一个公正而独立的机构为他们调解纠纷。并且在社会中总有人不按照正义和公道做事,当人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时也需要一个拥有强力的机构为他们主持正义。由于自然状态中这个不可避免的缺陷,所以人们开始走向联合,人们联合形成一个集体,并把自己的一部分自然权利托付给这个集体代为行使,以便享有一种和平、安全、舒适的环境,并形成一种强大的保障来防止其他不怀好意者的入侵。政府就是为了避免种.种自然状态的不便之处,为了更好的保障人们的权利这一目标,而建立的一个公正稳定的执行机构,其唯一的功能就是保护其成员的财产。这就为资产阶级避免受到封建阶级的压迫,为了资产阶级的存在和发展寻找了理论基础。
其三、财产
洛克认为财产的所有权是人们在自然状态下就存在的。洛克认为财产权利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核心,并且把个人财产权看做是由于人的劳动导致拥有的自然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他人经过劳动获得的这种权利。依据洛克的财产权理论,对财产权的保护就是对人的劳动的保护,既然人的劳动由人的自由和其劳动器官所决定,并且拥有对于劳动产品的使用权,那即是说,这是对人的最根本的保护!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只要付出劳动,并没有损害他人的权利,那么他就拥有他的劳动所对的自然物。这就为资产阶级的资本扩张、原始积累提供了合理性。另外,洛克在议会主权之外,还加上了财产所有者“本人的同意”这种原则来限制,防止封建贵族势力对资产阶级的侵害,同时也为资产阶级的既得利益成果不被他人所占取奠定了理论基础。
其四、权力
洛克认为,为了防止专制独裁的统治,更好的保护公民的财产,必须在国家各机构间形成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必须将各种权力分属不同的机构去掌握。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他将国家主权分为三个部分:立法权,行政权和外交权。立法权决定了国家的形式,是制定和公布法律的权力,它必须由民选的立法机关来掌握,立法权是不得转让的;行政权是对内执行法律的权力;对外权是决定战争与和平,联合与结盟以及进行外事活动的权力。行政权与外交权相互联系紧密,都应交给国王或行政机关掌握。这三种权力不是平行关系,立法权居于最高的地位,行政权和对外权从属于立法权。 国家及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权利让渡,权利是权力的基础。国家权力只是为了保护人民自由、生命、财产安全的。国家及政府必须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威以保证人的自由、生存和财产的权利为目标,国家政府不是目的而是工具,如果国家政府没有能力服务于这个目标,那么人们根据契约可以废除政府拥有的权利。洛克这样划分权力一方面是针对这三种权力本身不同的属性,另一方面是要通过对权力的划分实现对权力的约束,以防止取得立法权的一方以权谋私,这样来为资产阶级的发展铺上一条坦途。
篇3:《政府论》读后感800字
洛克的《政府论》是分为上下两篇的。在“上篇”,他剥茧抽丝般地驳斥了罗伯特.菲尔麦公爵在《先祖论》中提出的“一切政府都是绝对君主制,没有人是生而自由的”的论点。紧接着,洛克在下篇中提出了他自己的理论,一套完整的关于“人类社会”状态的理论。
洛克的理论一下子就抓住了社会的核心,这个核心就是“人”。他的关于“人”的论述是从“人类原来自然地处于什么状态”开始的,并由此推导出人类创造的“政治权力”,并追溯了它的起源。
人原来处在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呢?洛克说:“那是一种完整无缺的自由状态”,“也是一种平等的状态”。用现实的眼光看,这确乎是一种难以想像的状态。撇开洛克所引以为据的“上帝造人”说法不提,倘若展开我们想像的翅膀,飞回那遥远的过去,当猴子渐渐地进化成人,地球上第一次有了人时,人与人之间一定是自由与平等的。
这种自由与平等其实就是人权的自由和平等。所谓人权,洛克说:“一切人都具有自我照顾和自谋生存的权利”,这是“上帝扎根在人类心中和镂刻在他的本性上的最根本和最强烈的要求。”而“自我照顾”和“自我生存”的权力,确切地说就是生命权和财务权,以及为捍卫这个权力而衍生出来的表达诉求和争辩,即结社、集会及自由言论的权力。
依据洛克的分析,在这种人人拥有自由、平等的人权的自然状态下,人除了受自然法则的约束外,每个人都是享受着超级自由的高级动物,除了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困扰和威胁,以及人性之中本然的道德准则,比如人不能互相残食之类规则的约束之外,每一个人都是高度自由的。他对自己的一切拥有全部的决断权,他就是他自己的君主,他能够确定法律,当然这种法律不能约束除他以外的任何一个人,因为别人也有他自己的法律。他可以宣布侵犯其生命者的罪行,他可以判决对其财产侵害者的惩罚。
人权,就是显得如此神圣。
篇4:《政府论》读后感800字
当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将查理一世的头颅高高挂起,当克伦威尔的军事独裁仍旧不能带给英国一个明朗的前途,资产阶级与新贵族按捺不住自己似乎已经掌权的激动,又将查理二世推向了王位,企图在斯图亚特王朝式的暴政下将又蠢蠢欲动的政局控制在自己手里,但历史证明这一次妥协是一个愚蠢的决定,复辟的斯图亚特王朝开始了疯狂的反攻倒算,给心怀希冀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头上浇了一盆冷水,将历史又倒推了几年。昔时的对手——“辉格党”和“托利党”联手而动,以一次成功的和平的方式将詹姆士二世赶出了英格兰,真正开始了资产阶级逐渐掌权的时代,史谓之“光荣革命”。随着《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的相继颁布,封建君主的权力渐渐地被弱化,英国开始大步朝前地向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方走去······
任何作品必将打上时代的烙印,看《政府论》,有必要先将英国在近代初期的历史温习一遍,因为洛克的大作正是在这个大的时代背景下完成的。作为一个商人家庭出身的洛克,恰好又有一位身兼清教徒和议会军军人的父亲,这似乎就早已经将他的阶级身份确立。更加上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与辉格党的著名人物艾希利勋爵共事,这更坚定了他作为一名资产阶级和辉格党拥护者的身份。所以,看清了他的阶级身份,再来看他的《政府论》,那么他写着本书的目的和意义也就昭然若揭了:批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鼓吹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宣扬保护私有财产,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道路。
我看《政府论》的下篇,感悟最深的有几个词——“自然状态”、“自然法”、“契约”、“财产”、和“分权学说”。似乎整个下篇十九章内容都是围绕着以这几个词为线索展开的,而恰恰这几个词恰恰也就是洛克政治学说的核心内容。对此,我有诸多感悟和困惑想阐发。
首先说“自然状态”,这似乎像是一个混沌的状态。说它混沌,是因为它的不可确定性。在洛克的描写中,自然状态是一个由自然法主宰的的发生在未知时间和未知地点的的社会,甚至就根本不是社会,就是一种状态。生活在这种状态的人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的主宰,却没有获得支配他人的权利,没有对别人的生杀予夺大权,当且仅当在战争状态下才可以做出反击的决定,而这个反击程度的高低,这时候是由自己决定的。他可以选择取了造成二人处于战争状态的这个人的姓名,也可以酌情地宽恕这个冒犯自己的人。这就是所谓的自然状态,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状态。而这个状态又恰恰是洛克论证其后的契约与社会形成的基础,这个令我很是费解。一个证明,一个关于社会的起源与政治制度合理性的证明,且不说其推理过程是否正确,但最起码的论证基础应该是坚不可摧的。然而这个证明的理论基础看起来却又是根本无法立足的,理论基础没有一点现实依据,怎能叫人信服?至少不能叫我信服。
篇5:大学生政府论读后感800字
最近一段时间,拜读了17世纪英国的最著名的政治思想家洛克的大作《政府论》,他在这篇著作中首次系统阐述了政府理论,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虽然只是读了下篇的了了十九章,但还是让我受益匪浅,对西方近代政治思想史有了一些直观的了解。 洛克在下篇全书中主要论述了以下几个主要的政治思想观念。
其一、自然状态
洛克的论述建立在一个理论假设的前提之上,他认为要追溯政治权力的起源就必须研究人类最原始的状态,他在书中指出:“在政府出现之前,人们处于一种自然状态”;“那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洛克认为,所谓自然状态应该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关系,每个人随心所欲的追求自己的生活方式。当然,在这样的状态中没有人拥有比别人更多的权利,因此每个人都无权侵害他人的自由、人身和财产的权利。同时每个人虽然拥有处理自己人身和财产的无限自由,但谁也无权毁灭他自身或他所占有的任何生物的自由。在这样的状态中,每个人的权利如果受到了损害,他就可以根据自身的理性对罪犯进行自卫和惩罚。这种状态直接区别与霍布斯主张的在战争状态下的“利维坦”,从而为资产阶级获取自然权利行为提供了合法性基础。即在契约社会中,人们的这些自然权利是不可剥夺的,那么资产阶级对于封建阶级的反抗,争取自身平等地位就都具有合法性的历史来源。
其二、社会契约
虽然人们在自然状态中是自由的,但是自然状态仍然存在很多缺陷。若如前文所说人人都具有相平等的权利,在现实中每个人的权利必然会出现交叉,这时就需要一个公正而独立的机构为他们调解纠纷。并且在社会中总有人不按照正义和公道做事,当人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时也需要一个拥有强力的机构为他们主持正义。由于自然状态中这个不可避免的缺陷,所以人们开始走向联合,人们联合形成一个集体,并把自己的一部分自然权利托付给这个集体代为行使,以便享有一种和平、安全、舒适的环境,并形成一种强大的保障来防止其他不怀好意者的入侵。政府就是为了避免种.种自然状态的不便之处,为了更好的保障人们的权利这一目标,而建立的一个公正稳定的执行机构,其唯一的功能就是保护其成员的财产。这就为资产阶级避免受到封建阶级的压迫,为了资产阶级的存在和发展寻找了理论基础。
其三、财产
洛克认为财产的所有权是人们在自然状态下就存在的。洛克认为财产权利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核心,并且把个人财产权看做是由于人的劳动导致拥有的自然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他人经过劳动获得的这种权利。依据洛克的财产权理论,对财产权的保护就是对人的劳动的保护,既然人的劳动由人的自由和其劳动器官所决定,并且拥有对于劳动产品的使用权,那即是说,这是对人的最根本的保护!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只要付出劳动,并没有损害他人的权利,那么他就拥有他的劳动所对的自然物。这就为资产阶级的资本扩张、原始积累提供了合理性。另外,洛克在议会主权之外,还加上了财产所有者“本人的同意”这种原则来限制,防止封建贵族势力对资产阶级的侵害,同时也为资产阶级的既得利益成果不被他人所占取奠定了理论基础。
篇6:大学生政府论读后感800字
《政府论》,洛克的政治著作。1690年出版。作者写作的目的是对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进行辩护和理论总结。
全书分上、下2篇,上篇撰于1681年,作者逐条批驳了保皇派思想家菲尔默宣扬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说。下篇撰于1689年,在批判君权神授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理论。洛克用自然法学说和社会契约论阐述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人处在一个时代能够看清楚这个时代,看清自己的国家,甚至看清楚自己国家的前途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早在三百多年前的洛克就做到了。他可以理智的驳斥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君权神授的理论和王位的世袭理论,并且看到英国资产主义革命的光辉的前途。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本身不是教类徒,所以对他用《圣经》上的理论来驳斥“君主神授”的思想,其实是不屑一顾的。但现在想来,一个人对一件事件都有权发表自己的看法的,这没什么了不起,即使在惊世骇俗。但这个人如果能在这个看法的基础上形成一整套系统的理论,并且把以书的形式出版出来了,实在是应该让我们来尊敬的。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最大的感触是第一次如此透彻的看清楚了政府的职能——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人民谋福利。祖祖辈辈的我们放弃了很多的权利,放弃了很多自由,放弃了我们最早的自然状态。本来的我们都是我们自己的上帝,我们可以把打猎打到的藏羚羊认为就是自己的而不用担心会不会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甚至可以把一片因为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海滩认为是自己的。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一切,而不会受制于任何人。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自己去惩处那些我们认为罪有应得的人。可人类毕竟是个群居动物,个人保护自己以及财产的力量太有限了,我们渐渐的发现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力量似乎更大些。我们联合成为国家,置身于政府之下,要求他保护我们的财产。正是这种情形,我们甘愿放弃各自独立的各种自由,比如惩罚权,交由我们中间被制定的人来专门行使。所以写到这里,很明显的可以看到,我们放弃了种.种的权利交给政治社会,由立法机关按照政治社会的利益所要求的程度加以处理。这一切,都是出于各人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及自己的自由和财产的动机。所以任何一个理性的人,绝对不希望获得比现在差的生活状态。
这让我让我想起了中国古代的那些农民,那些不被压榨的吃不上饭了只得吃“观音土”,那些不被压榨的“卖儿卖女”是绝对不会像陈胜吴广那些人一样起义的农民们。我想如果那些农民能够比较清楚政府存在的职能,也许不会一直过着那么凄苦的日子。这似乎得感谢中国古代的封建统治者们,是他们的愚民工作做的“好”。从焚书坑儒到各种各样的文字狱愚,弄着广大的农民。再是从汉代开始的狡猾的“独尊儒术”也坚定的支持着父权,或者说皇权。无不在在可怜的知识贫乏的农民脑中形成了牢固的思想:作为普通农民的他们只能卑贱的活着,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把自己辛辛苦苦种的粮食的大部分交到中央。遇到了皇帝比较开心大赦天下的日子,少收点地租,还得五体投地的感谢一番。如果按照洛克的理论“一个人只要通过自己的劳动使自然之物脱离自然状态,他就对这一自然之物享有排他的所有权”。那个时代的中国农民们如果有幸读到这部著作,一定会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可怜,人家抢了自己的土地,然后租给了你,还得感谢人家一番。
这就是穷人的自由:人们殴打他——他请求,用拳头殴打他——他哀求,如果人家让他走开,倒是多少还有几颗牙齿得到保留。
所以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十分形象的描绘出了中国古代农民的形象。虽说“怒其不争”,但能怪他们吗?他们只是世世代代都老老实实种地的农民,他们几千年的梦想也不过是“一亩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鲁迅先生是伟大的,他也是个相当有责任感的作家,但还是始终算不上是学者,可以像洛克一样“破”,但是他不能“立”。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虽然伟大,但是不能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吧。
当然,不管怎么样,封建主义还是结束了,被束缚了千年的农民被解放了出来。不过虽然说土地税已经被取消了,但土地所有权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当然这是后话了。
篇7:大学生政府论读后感800字
洛克的《政府论两篇》是在1689年和1690年相继写成和出版的。其基本精神在于对1688年刚刚结束的英国所谓“光荣革命”进行辩护和理论总结。上篇着力于驳斥保皇派菲尔麦鼓吹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的反动论点,下篇则正面阐述洛克本人关于议会制度的政治理论。一般公认下篇更富有理论价值。
关于洛克:约翰·洛克 ( 1632年 8月29日 ——17 10月28日 ) 英国哲学家 、经验主义的开创人。他同时也是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的人,在哲学以及政治域都有重要影响。
洛克的哲学思想:洛克是不列颠经验主义的开创者,虽然他本人并没有完全贯彻这种哲学思想。洛克认为人类所有的思想和观念都来自或反映了人类的感官经验。他抛弃了笛卡尔等人的天赋观念说,而认为人的心灵开始时就像一张白纸,而向它提供精神内容的是经验(即他所谓的观念)。观念分为两种:感觉(sensation)的观念和反思(reflection)的观念。感觉来源于感官感受外部世界,而反思则来自于心灵观察本身。与理性主义者不同的是,洛克强调这两种观念是知识的唯一来源。洛克还将观念划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不过并没有提供合适的区分标准。我们唯一能感知的是简单观念,而我们自己从许多简单观念中能够形成一个复杂观念。
洛克原本是学医的,对哲学和心理学作出了很大的贡献。然而,他对人类最大的贡献却是他最重要的著作《政府论》。这是一本篇幅不大的书,大概写于1679——1683年的四年间。据说,这是一部为着非常实际的目的而写的书。当时,洛克加入了一个反对天主教徒詹姆斯继承王位的组织,他想为废黜一个国王提供理论根据,然而他们的计划失败了,查理二世的弟弟詹姆斯登上了王位,洛克因此逃到了荷兰。1689年,詹姆斯被废黜之后,洛克回到了英国,并出版了他的这部书。也许洛克本人也没有想到,他在《政府论》中所论证的理论竟然在一百年后,真的由包括他的许多“同乡”在内的一些人,变成了指导实践的法律文本,这就是那个著名的《独立宣言》,并从此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洛克不仅是托马斯.杰弗逊的宗师,也是这个新时代的指引者。这位医生在有意无意之中为他的后世社会开出了一个治世的药方。
篇8:大学生政府论读后感800字
《政府论》是英国早期启蒙思想家洛克的着作。在本书中洛克阐述了他的政治思想,这些思想后来被证明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通读本书感觉颇有收获,尤其对了解社会发展历程,认识到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究竟应起何种作用,具有极大的启发意义。《政府论》上篇主要批判为封建王权做辩护的君权神授说,这是因为在洛克生活的年代,正值资产阶级兴起,封建王朝走向灭亡的年代,因此要改朝换代,必须进行革命,而革命的前提就是要批判君权神授,打垮封建王朝的思想堡垒,从理论上战胜对手。
如果说《政府论》的上篇是为政治服务的“工具”,其带有明显的唯心主义色彩,那么在下篇中,他则详细描绘了想象中的未来社会的蓝图,系统的提出了一系列符合社会发展的理论。这些理论主要包括国家的起源和本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基本契约、立法权为最高权力,国家权力分立和人民有权反抗暴政等。正是上述思想一举奠定了洛克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作为一名推动社会发展的思想者的地位。
在洛克的理论体系中,关于政府成立的三大先决条件的相关论述非常精彩:首先,洛克认为任何一个政府都只拥有一定权限,而且行使权力必须接受大众监督。“在一个社会和团体中,为了确保人们已经拥有的东西,有必要建立一个政治共同体(即国家及国家名下的政府),如果政府越位了被人民赋予的职权范围,就能够解散它,并创立另一种可替代的政治秩序。这是社会能够发展,政治共同体的政府能够全心全意为全体公民服务的最基本也是最坚强的保障。”
其次,洛克认为政府和普通公民一样,必须要遵法守法,“政府的产生是基于全体成员的一致同意而产生,成员基于共同的社会发展目标及福利将部分权力授予政府,人人都应遵守政府的法律,破坏法律就是毁坏共同的幸福或目标而应遭受惩罚。当然若政府行使的任期届满或政府在行使权力时违反了为全体成员谋福利的唯一目的,政府就必须和每个个体一样,受到相应惩罚甚至被依法解散,或可以重新选择人员或重建政府。”
第三,洛克认为,政府是用来保障社会公民权利尤其是私人财产权的,其最大功能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洛克认为:“人是通过劳动获得财产权的,私有财产只有通过其他人同意才能合法化。”洛克是现代将财产权合法化的一个关键人物,他认为“人在组成政府之前具有多种权利,政府的组建不是剥夺这些权利,相反要保护这些权利,洛克认为财产权即使是人作为个体自我生存和发展,也是免受他人支配和奴役的屏障。”在国家权力方面,洛克提出了里程碑式的分权学说,他将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对外权三部分,认为立法权属于议会,而代表政府的国王仅享有执行权和对外权,这就是西方着名的“三权分立”学说的前身。
洛克的《政府论》一书写成于1679年,迄今已有300多年,然后用其思想来衡量现代社会,尤其是以市场经济为全球主体的社会里,依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尤其是对国家极其名下政府的理解,依然对现代社会极具启发意义。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全球大部分国家以及经济体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与单一的计划经济相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众多不同的利益集团。这些集团共存于同一社会体系中,从根本上说,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为了国家的繁荣和民众福祉而努力。但在短期或局部问题上,他们的利益存在明显冲突。在两种经济体系的转型期,往往这种冲突还表现的十分严重,甚至引发了社会**。
我们说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是没有矛盾的社会,因此建立和平、幸福的社会首先就要协调好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实现某种程度上的均衡。虽然利益集团间的冲突不会彻底被消灭,但只要协调到位,在一定期限内达到均衡还是有可能的。那么谁来承担协调不同利益集团的冲突呢?靠市场经济本身的机制,市场经济也有失灵的时候;靠单纯的某一个利益集团来协调,最终的后果就是高度垄断和特权横行,从而最终消灭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因此按照洛克的理论,这个“超人”只能由一种超乎各个利益集团的社会代表来承担,这个代表就是全体利益集团推选出来的政治共同体——国家和代表其执政的政府。但是政府要想真正胜任该角色,就必须满足洛克提出的政府成立必须具备的三个先决条件。
在专制思想的词典里,国家的定义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或其所有人的工具。国家所代表的是一个阶级,或者更精确地说,是一个阶级中少数人的利益。代表少数人利益而不是全体人民的利益,那么势必引发不公,或社会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纠纷,只代表少数人利益的国家就只能通过国家工具这种暴力手段来镇压反对自己的阶级或群体。这样的政府实质是代表居于统治地位的既得利益集团的专政。
按照专制的国家逻辑,革命就是用一个阶级的专政代替另外一个阶级的专政。革命的最终结果,专政的本质丝毫未变,只是权力的大棒易主而已,改变的只是专政者,而被统治者继续被统治。以这种观念来理解国家,不同利益集团的矛盾非但得不到协调和改善,相反会因为专政所导致的不公而引发大面积的群体性事件,从而最终导致社会**,所谓的国家安定、民众健康根本谈不上。作为自由思想家的洛克,看到了这种专政思想的弊端,因此提出国家的组成必须要全体人员同意,而且部分授权,同时接受全民监督,这样的政府才是民主的政府、代表大众根本利益的政府。
如果按照洛克的《政府论》来理解,在当代市场经济社会中,民主是政治发展的最高成果,也是不可或缺的成果。以此为基础,国家不再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成为协调社会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冲突的最“公正”力量。国家不再代表其中的任何一个阶级,而代表整个社会的所有利益集团。国家凌驾于各个利益集团之上,协调它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使社会避免于各个利益集团的冲突而**甚至灭亡。
篇9:大学生政府论读后感800字
《政府论》一书的作者是约翰。洛克,他是英国17世纪的着名思想家、哲学家,仍是一位出生在具有浓厚清教徒色彩的家庭,而本书是他的政治方面的结晶。
本书分为上、下两部,我选择了下部进行拜读,下部主要内容为正面论述了建立议会制的资产阶级的重要性和未来意义。书中,作者在批判封建主义“君权神授学说”的基础上,对议会制的国家组成及结构形式进行了详细的勾勒和描划,诸如政府的建立和组成、国家的形式、立法权范围和限制、私人财产的保护等等。作者就各方面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特别是君权和父权的范围和底线,如何利用权利,以及何时、何地失效的基准。
作者认为建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私人财产,使人拥有个人财产的充分权利,补救没有政府情况下的种.种不足,他对何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政府如何保护这些财产进行了论述。对如何产生政府,及政府的使命、政府有谁领导,领导者拥有何种权利,如何利用这些权利,以及政府、议会官员的任命、罢免等进行了辨述。
虽然,作者是为资产阶级说话,为资产阶级的政权辩护,但他以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为基础,从理论上论证了“天赋人权”的基本原则。他认为生命、自由、财产是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权,部分权利可以放弃,自然状态的权利是不稳定的,需要有人民选举组成的政府或议会代为行使权利,以确保人民财产的安全,但他们不能超越这个权利而为所欲为。作者认为,人的自由是有限度的,需要以法律作为准绳,坚决法对君主专制,提出分权学说。
本书虽已问世三百余年,但仍不失其光环,对了解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演化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篇10:政府论读书笔记示例
政府论读书笔记示例
一、作者与书简概
英国人洛克是自由主义的奠基者和最伟大的政治思想家之一,其思想深刻地影响了伏尔泰和卢梭以及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和美国开国元勋。《政府论》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天赋财产权利、社会契约论和同意论、统治权力分立的政治分权说,把“人权”、“自由”、“主权在民”等政治理念传递给了18世纪,深刻影响和指导了英国启蒙运动、美国革命以及法国革命。
二、“读而思”概要
在论述自然状态时,洛克认为自然状态并非是一种放任状态而是有一种被所有人都应遵守的自然法即理性对此起着支配作用。在自然状态下,若有人侵犯到他人的生命、自由、财产时,每个人都有权力制止此种行为。若以现在的视角来解读洛克的“自然状态”理论,其显然存在着不足与缺陷。自然法即理性的具体内涵确定依据、执行过程、运作逻辑未能清晰界定,一个缺乏制度化的理论很难在运作中有效贯彻和执行。正如亨廷顿所言:“政治现代化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政治的制度化”。制度化是一个社会健康、良性发展的有力保障。但是放在洛克所处的时代,其进步性是显然的。洛克的观点不同于霍布斯等人,他们认为自然状态时一种战争状态,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利益冲突,显然其忽视了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共同利益这一要素。自然法即理性的提法一定程度上与现在的法律、法规理念接近,一个社会若想按照一个稳健有序的节奏运行,社会法人与个体的行为必须在一个刚性的约束环境下。只有如此,社会共同体才可以按照一个科学、
合理的逻辑得以运行。
在论述财产权利时,洛克认为财产权利是人类其他权利的'前提。当一个人有了私有财产,意味着人们有了实现自己合法权利的物质条件,才获得了能够落实而非一纸空文的自由。同时,洛克认为私有财产起源于劳动的过程,劳动使某些自然共有物变为私人财产。洛克的财产权理论显然具有很强的逻辑性与合理性,这一点很符合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辩证原理。经济的独立是行为独立的前提,个体若想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行为,必须有支撑这一行为的生存与发展基础。财产作为个体物质基础的重要成分要素,必然会对个体的生存与发展发挥着十分显著的作用。另外,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物质决定意识原理,个体的物质基础决定其思想、理念、精神层次。若个体连基本的生存资料都满足不了的话,其定无暇去追求所谓的自由、民主、发展等层次的目标。洛克的财产权利说显然具有很强的辩证性与实践性,对于现在的行为实践仍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在论述社会契约论时,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理想状态和相对完美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与规则,人与人之间基于现实的差异是必然的,故标准与规则的差异是在所难免的。基于这一出发点,自然状态是难以维护的。故社会成员理应基于维护自己的自然权利而转让部分自然权利组成公共权力组织,立约组成国家,从而确立政治权力、政治共同权威而避免无政府的混乱局面。政府的重要职责在于维护社会成员的自然权利而不是谋取一己之利,政府的行为应该在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框架下。这一理念在现在的环境下依然是适应的,以中国为例,中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人民意志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中国政府的性质显然具有人民性与公共性,是基于人民群众的意志而组建的,政府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和为民所用。
在论述政府权力分立时,洛克认为政府权力是一种合法垄断暴力的权力,其能量远非私人暴力可比,一旦社会和私人的自由受到政府权力的侵犯,其结果往往是灾难性的。为了防范政府逾越界限侵害人民的自然权利,洛克认为有必要分解政府的权力,以捍卫自由。洛克将政府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尽管这一分权思想仍具有局限性,但洛克的这一分权思想对后世的分权制衡理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权力之间的分立与制衡已经成为政府机构设置时考虑的重要理念。政治学上有一条公理“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即权力在运作过程中不宜过于集中,权力与权力之间的制衡是一个合理、科学的模式。放眼世界,以美国为例,美国在国家结构设置上实现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的分立与制衡,建立起三权分立的模式。三种权力之间实现了既相互制衡又相互协调,这一模式很好地保障了美国民众的民主权利与美国国家的公共利益。美国的分权制衡实践是洛克分权思想的一个积极实践与实证论证。
三、后语
洛克生前极力否定自己是《政府论》的作者,但是其带有自身个性的朴实而有足够说服力的语言告诉世人这一真相。他用具有个人风格的语言论述了财产权利的重要性、社会契约论、自然法以及在西方政治哲学史上具有十分重要地位的政府权力分设学说。这一切都奠定了洛克作为一名最伟大的政治思想家的地位,在近代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也是首屈一指的。
篇11: 《论中国》读后感800字
《论中国》读后感800字
提到基辛格,我唯一的印象便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其他的都记不清晰了。无意间看到他的《论中国》,让我突然有想翻看的冲动。从儿童时期,我们就一直作为一个中国人在了解着自己的祖国;长大了,学会思考了,也还是作为一个中国人在思考着祖国社会的一些问题。而今能有幸看到美国前国务卿――一个曾经的国际政坛著名人物对“中国”的'论述,我很受启发:我的祖国到底是什么样儿的?
开篇,基辛格先生便提到了一个让我陌生的词语――例外主义。我查阅了些资料,笼统的将它理解为一种政治的、军事的、经济的和文化的霸权主义。基辛格说,“美国的例外主义是传经布道式的,认为美国有义务向世界的每个角落传播其价值观。”我想这也许有着所谓的种族优越感的成分在里面吧。而到了中国这儿,基辛格认为中国的例外主义是文化性的,中国不试图改变他国的信仰,不对海外推行本国的现行体制。这让我很容易联想到中国的历史,一段闭关自守、固步自封的历史。
追溯中华文明的起源不难发现,中华文明似乎没有起点,它不是作为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而是作为一种永恒的自然现象在历史上出现。在历史意识中,中国是一个只需复原,而无须重建的既有国家。而作为这样一个神奇的国家的统治者自然就有着一种优越感。中华文明在很长一段时间都让其他国家无法企及。
历史证明,中国从未主动与其他强国打交道。中国本可以变得更强盛,但它并没有。宋朝时,中国航海技术居世界之首,然并无探索兴趣;元朝蒙古人曾凭借宋朝遗留的舰队及其经验丰富的船长两度试图到达日本,均因所谓的“神风”无功而返;郑和下西洋也仅是打着为天朝扬威的旗号到远方打个招呼。也许对中国人而言,获得别人的赞美比实实在在的利益更有诱惑力。若不然,也就可能没有之后中国人的傲骨和气节了。
篇12: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
知识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全面增长,是当代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结构所面临的一次崭新的革命。进入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产业、通信产业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知识型产业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撑力量,世界经济增长在表现出日趋全球化的同时,又表现出知识化、技术化、网络化和虚拟化等重要趋势。究其原因,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宏观化、社会化、全球化和政府功能化乃是当代知识经济崛起的重要条件,也是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关键因素。以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活动为主要特征的知识经济扩张模式越来越受到当今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政府功能也正在得到强化,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的组织、规划、政策引导功能已迅速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客观存在,表明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创造和市场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政府管理需求迅速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正在成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功能强化必须成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乃是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作用的核心。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不仅有弥补“市场失灵”的特别功能,而且对高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功能缺陷的校正也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从长远分析,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提高是改善和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重要条件,也是促进它发展成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不可低估的重要力量。本文具体研究了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特点,并对发达国家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具体做法进行比较全面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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