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时间:2022-05-07 12:16:39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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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篇1:《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最近,在看了大仲马的名著《三个火枪手》之后我想了很多:

在古希腊人看,道德的伟大就在于对朋友有始终不渝的爱,对于敌人有不可磨灭的恨。

剑术超群的乡下青年达达尼安,为了成为火枪手,便带着父亲写的一封信,前往巴黎寻找国王的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他的同乡。

在巴黎,性急而又天不怕地不怕的达达尼安先后与“冷面枪手”阿多斯、“红斗篷”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密斯不打不相识,并与他们结下了不解之缘。

此后,他们又一同去拼命——为了王后奥地利安娜的名誉到英国伦敦给白金汉公爵送信,并取回那串价值连城的钻石项链;为了和平,又奉国王的命令参加了拉罗舍尔围城战......

期间,没有一个人喊苦,没有一个人叫屈,每一个人都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莎士比亚说;“朋友间必须是患难相济,那才能说得上真正友谊。”

这句话放在这里真的是再恰当不过了,主人公达达尼安与他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就是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莫逆之交,生死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大家花,遇到事情也一起行动。不管是出入枪林弹雨,还是拿着脑袋去冒险,每一个人都毫无怨言,甚至积极主动。

达达尼安多想当官,可当他拿到空白的火枪队副队长的委任令时,还是先去逐个请求了三个朋友的接受。在大家都拒绝,而阿多斯填上达达尼安的名字后,达达尼安禁不住流下了眼泪,说他今后再也没有朋友了。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

是啊,友谊多么珍贵啊!“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我若能得到一份珍贵纯洁的友情,让我少活十年,我也干。

没有了友谊,哪会有高山流水的佳话?俞伯牙若没遇到知音——钟子期,也许早就摔琴了,也许早就因忧郁而见阎王了。

没有了友谊,哪会有管鲍之交的千古传奇?管仲若没遇到鲍叔牙这般知心朋友,这惟位有经天纬地之才、济世匡时之略,帮助齐桓公建立霸主地位的英雄,也许早就成了刀下之鬼了。

友情被人比喻成“严冬里的炭火”、“酷暑里的浓荫”、“湍流中的踏脚石”,又被人誉为“世上唯一可以通心的良药”。这样美好的一种情感,谁不想得到呢?

孙中山与李大钊,舒伯特与贝多芬,契诃夫、柯罗连柯与高尔基......

篇2: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爱情友情家国情

“谨慎和胆怯,不能混为一谈,谨慎是一种美德”

这是我在文中最欣赏的一句话,甚至于刚读到这句话是恨不得马上转述给身边的朋友听,当然不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胆怯,而是给那些毛毛躁躁自以为是的人以惊醒。

开始的剧情使我有点乱入喜剧的情形,主要是因为开头描写达达尼安的时候像尽了一介莽夫,无厘头的挑衅,神经质般地自言自语,好高骛远地理想。可是越到后面越深知达达尼安身上的良好品质:勇敢,正直,可靠和深情。用年少轻狂来解释开头他的行为完全行得通。

三个火枪手也是个性鲜明,大仲马在描写人物方面着实令人深刻。波斯托尔有点傻大个,阿拉米斯信奉宗教,阿多斯是三人中最为杰出的人物,后段俨然成了主角,他拥有高贵良好的品格。而故事里的其他人物也令人印象深刻。

故事里的爱情,让我看到了坦荡,坚守和多边;

友情,慷慨,无私与信任。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折戟卸甲,英雄陌路

我看的是傅雷的译本,当代的应该都差不多,浏览了一下伍光健的译本才觉得这样才算是妙趣横生啊,当代的译本太罗嗦了,语言缺少美感,过于冗繁,人物也少了很多魅力。

本着回味童年的想法看的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人物非常轻浮简单,原本描写为非常刺激的冒险也是那么的缺少必要的目的性,原本在我心目中非常伟岸的四位侠客原来是如此庸俗和不堪一击,如果要和金庸笔下的侠客相比的话,他们是难以称之为“侠”的人。

他们遵守着一套属于那个时代的绅士条款:一,贵族与平民等级森严,仆人就是仆人,主子就是主子,贵族得到尊重,平民受到轻视;二,情妇与情夫无所谓单方面的忠诚,最简单的例子就是阿拉米斯有很多神秘的情妇而情妇们也有多个情夫,这仿佛还形成了一个令人羡慕的关系网;三,荣誉至上,面对挑衅必须豁出性命,即使是最沉着的阿托斯也无法冷静地对待毁掉他声誉的米拉迪;四,君子不爱财,取之有道,散之有理,波尔托斯为了出征的装备骗取律师妻子的同情心并装作其表弟来到其丈夫家中,受到他的冷嘲热讽,还尝到了非常经典的一桌吝啬的晚餐,阿托斯在与温特勋爵的朋友决斗之后杀死敌人并发现了他满满的钱袋,在自己非常窘困的时期并没有取走钱财而是散于这位敌人的奴仆。

对国王、红衣主教、王后以及白金汉公爵的态度也是那么的令人费解。两国征战,他们并没有一心为国上阵杀敌,经常趁着空隙吃肉喝酒,当得之红衣主教给米拉迪刺杀白金汉公爵的任务并想报复康斯坦斯之后马上通知王后和温特勋爵严加戒备,差点保护了自己的敌人白金汉公爵。和红衣主教一直是敌对的达达尼昂,最后接受了红衣主教的任命。

而接上“达达尼昂三部曲”的后面两部,发现很多疑问都豁然开朗。

相对后面两部的沉重,第一部就是一部充满阳光的年轻人的冒险喜剧,虽不算无邪但算得天真,拿太多的天平来度量这些年轻人是无谓的,因为此时此刻一切争斗比起兄弟和酒肉显得如此的不值一文。

他们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侠客,他们是四个有血有肉光明磊落的男人。二十年后,中年的他们开始分道扬镳,三十年后昔日并肩作战的朋友分居两派,在朝廷斗争的漩涡中彼此成为了牺牲品。

最让人心中一凉的是他们经过岁月的洗礼变得棱角冷峻,失去了往日对世俗的举重若轻。但他们一定会在不经意中记起那个在拉罗舍尔围城战中阳光明媚的早晨,四个年轻人在危机四伏的圣热尔韦棱堡一面谈笑风生地吃着早饭,一面肩并着肩地和敌人火拼,一不留神就会葬身弹雨,却还潇洒地拿着餐巾当大旗,在此刻的他们看来,人若蝇营苟活不如从容一死。

到最后,情人,兄弟,毒妇,仇敌,忠诚,热血,背叛,苍老,变成死前的淡淡一笑,在米拉迪的处决中,我曾在狂风暴雨的夜晚为正义举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当你死去,我会原谅你在人世间的一切罪恶,如同原谅此刻的我。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最爱阿托斯

只有了解阿托斯,才能更好的理解一句话: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

他是勇敢的 面对困难从来都是迎刃而解

他是冷静的 哪怕险象环生 也能正襟危坐临危不乱

他是足智多谋的 每逢绝境之时 总能另辟蹊径

他是仗义的的 对待朋友从来是慷慨大方 不拘小节

对达德尼昂来说 他是朋友 是老师 是慈父

他的神秘身世 他的沉着 他的言出必行 让人爱不释手 疼爱有加

“对阿多斯来说,这太多了;对拉费尔伯爵来说,又太少了。”

从需求欲望方面,把自己放在阿多斯的位置,将自己看低,满足于自己已经得到的东西,不贪,无欲;而从精神的方面,把自己放在拉费尔伯爵的至高位置,唾弃自己不屑为之的事情——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可以战胜?

他是火枪手 是值得信赖的朋友 是人生的导师 他就是阿托斯

最爱阿托斯!

篇3: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我读过很多文学和民间作品,但自从读了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许多文学评论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但大仲马的代表作,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在世界上一直拥有大量的读者。

《三个火枪手》是历史小说。风景很美。大众

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大量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他总是开门见山,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

文中主要讲了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住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塞留(红衣主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朱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相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我觉得《三个火枪手》与其他的文学作品与众不同,大仲马写的作品都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而《三个火枪手》特色的一点就是透彻,精简,没有一点废话。例如:《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就是一桩官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又都有参与密谋的人,增添了许多神秘色彩,所以使文章更加吸引读者的眼球,引人入胜。大仲马写的《三个火枪手》显示出特别的生命力,这便是他的非常之处。

篇4: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在古希腊人看,品德的伟大就在于对朋友有一直不渝的爱,对付仇人有不行消逝的恨。

剑术轶群的乡间青年达达尼安,为了成为火枪手,便带着父亲写的一封信,前往巴黎寻找国王的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他的同亲。

在巴黎,性急而又天不怕地不怕的达达尼安先后与“冷面枪手”阿多斯、“红大氅”波尔托斯、“美女子”阿拉密斯不打不相识,并与他们结下了不解之缘。

此后,他们又一同去拼命――为了王后奥天时安娜的光荣到英国伦敦给白金汉公爵送信,并取回那串代价连城的钻石项链;为了和平,又奉国王的命令到场了拉罗舍尔围城战......

时期,没有一小我私家喊苦,没有一小我私家叫屈,每一小我私家都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莎士比亚说;“朋友间必须是磨难相济,那才能说得上真正交情。”

这句话放在这里真的是再恰当不外了,主人公达达尼安与他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就是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一面之交,存亡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各人花,遇到事情也一起举措。不论是出入枪林弹雨,还是拿着脑袋去冒险,每一小我私家都毫无怨言,甚至积极自动。

达达尼安多想当官,可当他拿到空缺的火枪队副队长的委任令时,还是先去逐个请求了三个朋友的担当。在各人都拒绝,而阿多斯填上达达尼安的名字后,达达尼安不由得流下了眼泪,说他今后再也没有朋友了。

Un pour tous;Tous pour un!

――Alexandre Dumas

对三个火枪手最后的印象,来自于小神龙俱乐部的一部动画片。当时彷佛只有五六岁。

那部动画片人设不是很美型的那种,不外对付小孩子来说,紧张的是动画片讲了什么,内里的故事能否吸引人。因此现在回过头来看,那部动画片里的人物,长得实在很丑很风趣。

篇5: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世界大文豪大仲马笔下的《三个火枪手》是如此精彩,三个性格各异,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他们性格好强,因而与另一个主人公达达尼昂打了一架,可谓“不打不相识”,与达达尼昂交上了朋友,四个人成了著名的火枪手。勇敢而朴实的达达尼昂和他三个多情善感的火枪手一起证明了“爱拼才会赢”这句话。

他们红衣主教死亡的威胁,也不怕呆在巴士地狱。因法国王后和白金汉公爵之间的爱情,所以红衣主教一直想抓住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关系的把柄,来打击和消弱国王的的力量,而达达尼昂与三个火枪手为了维护王后的尊严,粉碎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计划,挫败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阴谋。

另外,为了营救他心爱的波那雪太太―王后的贴身侍女,也是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秘密约会的联系人,因此红衣主教绑架了她,为了救出波那雪太太,达达尼昂又一次与红衣主教的爪牙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再一个红衣主教一直把拉罗舍勒这个胡格诺派新教徒在法国的最后堡垒视为眼中钉,确切的说是拉罗舍勒得到了红衣主教的死敌白金汉公爵的支持。

也是白金汉派遣英军舰艇和士兵在离法不远的雷岛登陆增援新教徒。所以当上了首相的红衣主教黎塞留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决心彻底摧毁拉罗舍勒,派兵围攻与占领新教徒的主城拉罗舍勒,大挫了白金汉公爵。

这个故事是个悲剧,一切为了王后和白金汉,而红衣主教竭力制止,导致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白金汉,波那雪被红衣主教的手下暗杀,火枪手各奔东西,只留下了达达尼昂一个人。这又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阴险狡诈的,危险无处不在。

篇6: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据说金庸受大仲马影响颇深。我一直喜欢金庸的武侠小说,后来看到大仲马作品的时候自然感到相当亲切。金庸的很多武侠小说都是历史与虚构结合,让自己笔下的人物参与到那些野史轶闻、风流韵事中去,又显得如此自然生动,使人忍不住怀疑他们是否真的存在过。三剑客也是如此。

作为一个文盲,我对欧洲历史一无所知,对书中表现的当年的某些价值观也无法赞同,但是看这本书依然觉得很有趣,小说能做到这点大概就算成功了吧。据说大仲马的作品一直被批低俗,三剑客估计也逃不了这个帽子,不过它依然是一部有趣的作品,而且流传至今,这就够了,更何况它采用的手法如此经典实用。

关于《二十年后》和《布拉热洛纳子爵》

我是看评论才知道居然还有这两部后续,貌似很难找的样子,大概查了查简介。算了还是不看了,我无法忍受那样的结局。

我知道青年们总会成熟然后老去,热血也总会变冷;但是我依然不想看到这四个朋友玩阴谋搞背叛,最后孤独的死去。或许后两部更加的深刻,更加的“不低俗”,但我还是希望,以后我回想起这四位朋友,想到的是他们手挽手高歌前进,他们死皮赖脸的轮流蹭饭,他们豁出性命闯去伦敦,他们举着餐布在敌人围攻的堡垒里吃饭......

我希望故事能停留在最好的时候,他们都报了仇,升官发财当教士。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篇7: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三个火枪手》很厚的一本书,读完的时候,有点小小的成就感,没写出来,读出来也蛮高兴的。

作为法国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文_动的重要代表人物,大仲马在戏剧创作和小说创作领域均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尽管如此,给大仲马带来巨大声誉的却是他的《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这两部传奇小说。

《三个火枪手》以法国国王路易十三与法国首相、红衣主教黎塞留之间权力斗争为背景,以法国宫廷秘史轶闻为铺延,描述了一段惊心动魄的传奇故事。语言诙谐幽默,布局独具匠心,人物性格勾画得栩栩如生,引人入胜。故事的结尾,四位好伙伴各自分飞,虽然结局都很好,但还是有点令人遗憾,没办法,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生生死死,分分合合,生活本色。于我们,珍惜现在身边之人吧!毕竟,谁能陪谁走道生命的终点呢?

篇8: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我们现在读传统小说是不太习惯的,以前的人写小说,作者独立在故事情节之外,段落情节都是作者的架构,刻意安排好的,而且这种刻意在叙述中直截了当告诉了读者。我最开始读的时候,也不太习惯。《三个火枪手》并不是我读的第一本传统小说,大仲马的名气在法国很响亮,我看木心先生对大仲马的评价,仿佛不太高,说他的私生子小仲马在文坛的地位应在父亲之上。

我看完《三个火枪手》的感触有一个,不会看第二遍。为什么呢?不知道。

达尔大尼央作为故事的主角其实并不是火枪手,我从开始到最后一直奇怪书名,三个火枪手指的是阿多斯、阿拉密斯和阿尔多斯三人,一个贵族,一个修士,一个花花公子,故事有两个主线,一是达尔大尼央与康斯坦丝之间的爱情,另一个是阿多斯与米拉狄之间的恩怨。书中对阿多斯着墨最多,他也是三个火枪手中年龄最长、遇事最冷静沉着的人,他与达尔大尼央之间的关系有点类似父子,如果没有阿多斯,达尔大尼央很可能不止一次死在红衣主教的阴谋中了。达尔大尼央有年轻人的鲁莽冲动,当然他的勇敢与聪明是他最后能够当上火枪队副队长的原因。

书中的坏人只有一个――米拉狄,她曾是阿多斯的妻子,后来成为温特勋爵的嫂嫂,同时是别人的情妇,达尔大尼央也为她神魂颠倒,她骗取温特勋爵的手下人费尔顿的爱与同情,哄骗他刺杀白金汉公爵。作为邪恶的化身,她的存在仿佛是为了向人们表明,如果一个人有弱点,就有可能走上迷途。但是我们都是凡人,都有弱点,都可能被邪恶利用,所以我们要时时审视自己的行为,费尔顿身后有温特勋爵的提醒仍不免堕落,我们如果没有人提醒,又当如何呢?

米拉狄虽然坏得透顶,但是她没有权势,一个不择手段的人没有权势,就会沦为有权势的人的走狗,这个人就是红衣主教。我宁愿相信红衣主教是有容人之度的,达尔大尼央和三个火枪手几次三番破坏他的计划,他想着的却是如何把他们四个收入自己麾下,黎塞留在法国历史上的名声如何我不了解,但是大仲马笔下的红衣主教却不一定是个坏人,他喜欢王后而不得,因此嫉妒白金汉,这点嫉妒之心应该可以体谅。

大仲马将围攻拉罗舍尔的战事归结于红衣主教与白金汉这对情敌的对抗,稍显滑稽,但是小说不是历史。我最烦那些自以为懂历史的人对当下影视剧的批判,动辄不符合史实云云,他们可能真的懂历史,却绝对不懂艺术,拿历史纪录片的标准来要求影视作品,想想就荒唐。这一说扯远了,还是回来说这部小说。

我读这部小说,感觉是很肤浅的,对个人英雄主义的崇拜,可能适合更年轻一点的人看,或者可以满足他们的某种情结。可惜我没有英雄主义的情结,我们生活在个人主义主宰一切的时代,没有国仇家恨,很少有国家大事与我们有关。故事讲的很好,于我而言,意义却不一定深刻了。

篇9: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获得前程是由于自己的勇往直前,仅仅由于自己的勇往直前。”《三个火枪手》,让我更明白想要获得自己想要的,就必须无惧无畏地向前,即使前路漫漫。

《三个火枪手》,又译《三剑客》、《隐侠记》,是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亚历山大・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这部长篇历史小说是以17世纪法国路易十三时代的历史事件为背景,揭示了当时法国宫廷内部国王与宗教领袖――红衣主教之间的权利斗争。

大仲马曾经说过:“历史是什么?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小说中的国王路易十三、红衣主教黎塞留、王后奥地利安娜公主以及白金汉公爵等等,都是历史上真实的人物。小说中描述的围攻拉罗舍尔战役和白金汉公爵遇刺身亡等情节,也是当时轰动的历史事件。《三个火枪手》就是以1625年至1628年的法国历史为背景,把历史中出现的政治事件和人物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被作者加以升华和强化。该书曾多次拍成电影。

主人公达达尼安是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的子弟。他怀着对当时任国王火枪队队长特雷维尔的崇拜,带上父亲送给他的三件临别礼物:十五埃居、一匹马和至特雷维尔的一封信――出发了。他只身来到巴黎,希望当上一名火枪手。偶然的意外事件使他与三位赫赫有名的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结怨,进行决斗,但不打不相识,他与三个火枪手竟然结成生死之交。于是,他们团结协作,不畏强权,英勇善战,挫败了以红衣主教为首的权利势力一个又一个阴谋。

达达尼安英勇、聪慧、执着。他明知道打不赢对方也要准时赴约进行决斗,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进入火枪队,为了国家的荣誉可以赴汤蹈火,为了血刃杀死自己心爱女人的仇人,将生死置之度外。他无论何时都不曾忘记过临行前父亲的嘱咐:“如果你谋得了一官半职,切记要尊重红衣教主和国王,荣耀我们的家族;一个人只有依靠自己的勇敢,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你完全有理由勇敢善战的:第一,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的儿子。我教会了你剑法,你就应该时刻准备着挺身而战。”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之后,达达尼安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也许人生原本就充满艰难坎坷。只要努力,一切都可以得偿所愿。(宋海秋)

篇10: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如果你渴望得到某样东西,你得让它自由,如果它回到你身边,它就是属于你的,如果它不回来,你就从未拥有过它。”这是我最喜欢的著名作家大仲马的名言,他笔下的《三个火枪手》也是我最爱读的好书。

这本书以法王路易十三世和权倾朝野的红衣教主黎世留的矛盾作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逸闻而创造了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达达尼安少年的机智勇敢,阿托斯的稳重老练,波尔多斯的大胆鲁莽,阿斯密斯的风度翩翩,米莱迪的心狠手辣和深不可测、阴险狡诈的红衣教主等跃然纸上。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这句话,是我觉得书中最感人肺腑的话语。读完这本书后,我突然觉得友谊是多么重要。那些所谓勾心斗角,对朋友不信任,和对头的明争暗斗,都是心魔搞的鬼。如果达达尼安没有那些并肩作战,维持正义的好朋友们,他也不会成为一名真正优秀的火枪手。结尾判给了正义的一方,达达尼安胜利了,这也是对这个有赏识的年轻人的奖励,他们把大坏蛋米莱迪给干掉了,皆大欢喜。

篇11: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我读了一本精彩的书――《三个火枪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达德尼昂受父亲的委托去投奔一个名人,在那里他认识了三个好朋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他们的对手米莱迪和红衣教主设下的重重难关,但被他们一次又一次的战胜了。而在作者笔下达德尼昂不是英明神武的角色,相反他总是闯祸。而红衣教主也不是一个阴谋诡计的小人,他还是一个英明、机智的人呢!而米莱迪虽然美丽无比,但内心是个可怕凶恶的女人。

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和爱情是多么的重要。真正的朋友不会把友谊挂在嘴上,他们并不会为了友谊而互相拍马屁。达德尼昂和他的朋友就是这样,他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们互相帮助,互亲互爱是最好的朋友。同时,白金汉公爵对安娜王后的爱,达德尼昂和博纳修太太的爱也让我们为之感动。也许有人会说公爵是自私和愚蠢的,他不惜发动一场战争,竟然是为了见到安娜王后一面。如果是你,为了爱情,你会有勇气做到这种程度吗?

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亲。在生活中,我们要像达德尼昂和他的朋友一样,患难之中互相帮助,而不是背信弃义、见利忘义。

篇12: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这本书很长,这本书读起来却很轻松,生动活泼的给你讲故事。按习惯我在读书时会记一些笔记用来写读后感,可发现没有什么可值得记录的,说它无深度,可故事很有趣,说它很伟大,可没有一句话让你记住,这就是大仲马的作品。

《三个火枪手》是我今年读的第13本小说,之所以读这本书有两个原因,一是这个名字很有趣,感觉应该是个不错的故事,二是因为这是大仲马的作品,去年看过他的《基督山伯爵》,记忆犹新。今天是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我用了10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不得不说读书的日子是充实而幸福的。

来说说这本书,由于是欧洲作品,有些词是需要探究一下的,比如火枪手,这是在中国古代很少出现的一个词,百度了一下:火枪手是欧洲古代的一个兵种,使用早期火枪战斗,火枪手从15世纪到19世纪是各国主力兵种,相当于现在的步兵,它打碎了骑士阶级,特别是国王近卫队的火枪手,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再比如红衣主教,这里指法国首相黎世留,他与国王是这里面互相斗争的幕后主角,对于我们不信教的国家可能难以理解政教合一制度。还有决斗,就是两个人之间有证人在场的、预先安排的、使用致命武器的正式格斗,它通常是一方伤害或侮辱另一方的结果有约定的斗殴,决斗杀人可免于刑法,为名誉而决斗,对于当时的欧洲人来说,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这就是那个时期彪悍的民风。

名词了解了,再说说故事,我没看过金庸的小说,但很多人说大仲马的小说和金庸小说类似,情节跌宕起伏,读起来畅快淋漓,也就是说这本书的故事性是很强的,三个火枪手与达达尼安拥有鲜明的性格特点,与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迷人反派米莱狄,期间斗争招招精彩,就像一部历险记。书中明显偏向国王一派,国王与主教是一对相互利用与使坏的腹黑主仆,三个火枪手效忠国王的表现就是与红衣主教作对,而最终红衣主教并没有为难火枪手和达达尼安,而是想着收入麾下,还是给我留下了较好的印象。

最后思考题,中世纪的欧洲情妇和情夫做的那么理所当然吗?

篇13: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大仲马的代表作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奇妙的世界,这个故事描写的是十七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极尽讽刺了那些专权的贵族们,字里行间透露着大仲马对当时社会的厌恶。主人公是一个法国男孩达达尼昂,他无意间冒犯了三位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而四人却能合力击退红衣主教的卫兵,一起战胜了敌人,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的他们不打不相识,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也正是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从此,四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起经历了各种挫折。

达达尼昂想要飞黄腾达的梦想很强烈,正因为此,他才离开家乡以图创立功名。但是当他终于有了当上火枪手副队长机会的时候,达达尼昂一开始却没有接受,而是逐个问了伙伴,大家都拒绝之后,他眼里才激动地闪着感谢的泪花接受了,还叹息他只剩下辛酸的回忆,再也没有朋友了。

真正的朋友是什么?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朋友应当如此;不为自己,事事先为好朋友着想,是朋友应当如此;能经得住真正的考验,面对生死冒险而毫无怨言,是朋友就当如此。

真正的友谊不是这些空话,只有我们在生活中真正做到了,这样的友谊才是真纯美,才真正值得我们去珍惜、去回忆、去品味。当我们热爱生活,当我们热爱友谊,当我们在想到那段回忆时能敞开心扉、真诚微笑,你会发现这个世界如此美丽,这就是三个火枪手所告诉我们的。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在这个故事里作恶多端的米拉迪用她的美人计多次使别人惨遭厄运,得到了不少利益,但她终究逃不过良心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当一个人在做坏事时,等待着他的必然是罪恶的报应。我们在生活中虽然也会有时遇到一些挫折,但只要像三个火枪手那样不怕艰难险阻,勇于向高难度挑战,就可以从中积累经验,不断进步。

在记忆的长河中,三个火枪的这艘友谊之船手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它给了我无穷的启示,同时也告诉我友谊是何等的珍贵,我相信在成长的道路上有三个火枪手的陪伴,我一定能越行越远。

篇14: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达达尼安是法国十九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所著的通俗小说《三个火枪手》中的主要人物之一,《三个火枪手》的故事就是主要围绕着他和他的伙伴展开,主要讲述了他和他的三个火枪手伙伴为了维护王后的名誉与红衣主教进行斗智斗勇的过程。他的身上既有着属于他那个年龄的青年所具有的风流和意气,又有着那个年龄段的人难得的冷静机智和从容,可以说,他是一个有些矛盾的人物,但是他能很好地融几个方面于一体,他性格的几个方面都不显得突兀。

先来看他性格中最具有闪光点的方面,那就是他的机智与聪颖。在他和他的火枪手朋友多次在红衣主教及其手下手中化险为夷的过程中,达达尼安好几次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在最初营救博纳希厄太太的时候,他派自己的随从抓紧时间去通知他的三个好伙伴,这才有了之后阿多斯可以假装成他代替他入狱,从而问他争取了时间的发展。同时他也不失冷静,与好友波尔托斯有点鲁莽的性格形成鲜明的对比。当他发现和自己约好会面的博纳希厄夫人并没有出现在约定地点时,他虽然心里已有些慌乱,怀疑博纳希厄夫人可能遭遇了不幸,但他依然较为冷静地在约定地点附近探查,并获知了一些蛛丝马迹。这些都是他性格中聪慧一面的表现。

达达尼安虽然一般情况下遇事冷静,但他有时也表现得有些莽莽撞撞。比如他最初和三位火枪手结下缘分,便是因为他在追查“默尔那个人”的时候太过莽撞,先是撞到了阿多斯的肩膀,后又不经意发现了波尔托斯佩带下的秘密,以及弄巧成拙地给阿拉佩斯捡起了他的手帕。如果他没有那么莽撞,他就可以避免在一天之内的三场决斗(他曾经自己说过三场决斗后自己也没有把握活着),如果不是后来红衣主教的卫士戏剧性地出现,我们的主人公的故事还真不知如何收场。同时,达达尼安也表现得有些风流,这也可能是那个年代的大多数男子所具有的通病,也可能是作者大仲马先生自身性格在主人公形象上的一种映射。当他遇到了博纳希厄太太时,他被她的相貌所吸引,并且自诩那是他的初恋,为了追求她而自告奋勇为她完成送信任务,并且将博纳希厄太太的原有伴侣马上抛在了脑后(达达尼安曾许诺救出博纳希厄先生但他之后并未实践),在博纳希厄太太的面前表现得一往情深,似乎真的为她沉入了爱河。

然而在博纳希厄太太下落不明的时候,他和米莱狄重逢,尽管他心中隐隐知道米莱狄可能是个不善的女子,但是他还是溺于米莱狄的美色,并宣称自己爱上了她――而那时可怜的博纳希厄夫人也许还在满心等待着他的救援,达达尼安却已经谋划如何将米莱狄搞到手了。在谋划米莱狄的爱情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侍女凯蒂对他的爱慕之心,他没有对这个侍女的爱慕作出应有的回应,而是利用了她来作为接近米莱狄的工具。可见,达达尼安有着风流的心性,甚至可以说他有些多情,不过笔者个人认为这不是他身上值得褒奖的方面,正是他的这份风流使得他招惹上了米莱狄这尊“大瘟神”,使得他有几次都险些被米莱狄杀掉。可见人太过风流有时也确实不是一件什么好事。

总体来看,达达尼安是大仲马笔下一个成功的人物,有着鲜明的人物特征,既表现的聪颖机智,富有胆识,又具有作为十七八岁年轻人都有的特点,有些风流,有时又有些鲁莽。但是总体而言,还是他性格中优秀的一面占了上风,才使他一路化险为夷,给予了米莱狄应有的惩罚,并在故事的最后成功成为了火枪手副队长。

篇15:三个火枪手读后感精选

对这本书仰慕许久,终于在这个双休日躺在床上看完了。可惜我不是法国人,对那段历史并不太了解,但一部热情的作品,有时候的确可以超越许多东西。我觉得这个好的故事有两种好法,一种是发人深省的,作家会在这篇故事里承载许多东西,包括他的思想,他的理念,他的憧憬甚至他心灵深处最茫然的疑问;而另一种则轻松的多,没有批判没有愤怒没有挑衅没有悲悯,他只是想讲个有趣的故事而已,而甚至我觉得,写这个故事是为了什么,好玩而已。而《三个火枪手》就是这一类的故事。

四个性情。各异的朋友间的友情,老奸巨滑却又不失绅士之气的老人,疯狂到为一个女人发动一场战争的贵族,心如蛇蝎貌美如花的女人……这只是一个好玩的故事而已。而故事里面最吸引人的,是每一个人物,都充满了对世界的热情。动不动就说出的爱,动不动就以生命为赌的决斗,也许在现实中我们会觉得这个是轻率,但既然我们是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们又何必把生命看的太沉重。树立自己的价值观哪怕是幼稚,爱自己选择的女人哪怕是疯狂,憎恨自己的敌人哪怕是残忍……反正又不是圣人,错了就改,痛了就哭,也许这是一句很俗气的话“我无法选择我的人生是快乐还是痛苦,我只求他货真价实。”

每一个人都在选择自己的人生,在以前,我看史记觉得很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为了一句赞赏而为其送命;我看山伯爵都看不下去,为什么他会如此恨的热烈;我用我的价值观来判断,这个是对的,这个是错的。我总是希望说服别人,希望大家都走到正确的道路上。

但是现在我觉得,到底什么是正确的?我不知道哪条路是对的,我甚至连选择后悔最少的路都做不到。

就和达尔大尼央一样,他爱的情人最后死在他同样追求过的一个女人的手上,他勇敢,正直,忠诚,聪明……但却仍保护不了他深爱的女人。我想他也会后悔吧,他会哭,会报仇,他的人生路还是要走下去。以后仍然会有爱情,幸福,后悔,泪水。

我喜欢过这样反反复复的人生,看新的故事,也不时翻阅以前的感动;认识新的朋友,但遇见老朋友仍然可以默契地聊天。有说笑,有争吵;有猜疑,有原谅;有泪水,有快乐……就好象我每天看见这个城市的夕阳,有时候我会很惆怅,有时候我又会觉得很安心。但无论如何,只有愿意去看,才会产生这些情感。

只有新鲜地活着,才会有新鲜的喜怒哀乐。有那么多不知道的事情,有那么多无法把握的事情,有那么多无法理解的事情,会不会还蛮好玩的。有许多事情我做不到,这个也没什么丢脸的,只要我想做的事情,我就去货真价实地做一遍吧。

篇16: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宋真宗写过《劝学文》,这本书曾经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锺粟,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读过印象最深的书就是大仲马写过的《三个火枪手》,这本书反映了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的斗争。

作者大仲马是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自学成才,他一生主要以小说和剧作著称于世。大仲马非常同情低阶级的人民,同时也很痛恨仗着权势欺压人民的贵族。

《三个火枪手》这本书中,主人公达达尼昂为了保家卫国不得不奔赴战场,达达尼昂于18岁那年奔赴巴黎参加由路易十三组建的火枪队,为了希望实现他一生的梦想。他野心与侠义共存,他聪明机智的头脑,使得他成为了故事的主角,推动着故事的发展。

达达尼昂还有三个生死之交的兄弟,其中一个阿多斯,他英勇、沉着冷静,外表高雅。另一个兄弟就是阿拉宓斯,他心机是最大的,他的外貌就如女人一样,同时他也非常在意仪容,暗中他是一个情圣,三兄弟中最后一个就是波尔多斯,他的性格完全和他们相反,他的性格中爱慕虚荣、贪财,却又充满了天真。

这本书主要体现了,达达尼昂和他的三个生死兄弟勇敢、坚强的抵抗黎塞的重重阻碍,并且揭发他的阴谋,

他们做什么都会一起做出决定,从不单独行动。不管是枪林弹雨,还是明知有危险但还是要去,每一个人都毫无怨言。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朋友间必须是患难相济,那才能说得上真正友谊。”这本书中看出达达尼昂和他的兄弟完全是亲如手足。

篇17: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这个假期最大的收获就是读了很多好书,其中最打动我、故事情节最扣我心弦的就是《三个火枪手》。

本书以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火枪手朋友的历险经历为主线。讲述的是达达尼安这个外省的贵族子弟,无意冒犯了三位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他们分别提出和达达尼安决斗,达达尼安只得接受了。谁料正在决斗中来了红衣主教黎塞留的卫兵,他们倚仗人多势众,向三位火枪手挑战。于是达达尼安加入了火枪手这一方,机智勇敢地战胜了红衣主教的卫兵,得到了三个火枪手的赞赏,与三个火枪手结成了莫逆之交。他们又一起破坏了红衣主教黎塞留千方百计要抓住王后与英国首相暧昧关系的把柄的阴谋,历经风雨、团结同心,冲破了大主教所设下的重重罗网,解救了王后,保全了王后的名誉。达达尼安也如愿以偿的当了一名火枪手,其他人也都圆了心愿。整本书情节生动曲折,引人入胜,人物形象鲜明,语言优美.总之,这是部值得一读的好书,它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虚伪和善良,也让我懂得了做人要敢作敢为,要敢于担当,要学会勇敢面对。

篇18: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在古希腊人看,道德的伟大就在于对朋友有始终不渝的爱,对于敌人有不可磨灭的恨。

剑术超群的乡下青年达达尼安,为了成为火枪手,便带着父亲写的一封信,前往巴黎寻找国王的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他的同乡。

在巴黎,性急而又天不怕地不怕的达达尼安先后与“冷面枪手”阿多斯、“红斗篷”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密斯不打不相识,并与他们结下了不解之缘。

此后,他们又一同去拼命――为了王后奥地利安娜的名誉到英国伦敦给白金汉公爵送信,并取回那串价值连城的钻石项链;为了和平,又奉国王的命令参加了拉罗舍尔围城战......

期间,没有一个人喊苦,没有一个人叫屈,每一个人都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莎士比亚说;“朋友间必须是患难相济,那才能说得上真正友谊。”

这句话放在这里真的是再恰当不过了,主人公达达尼安与他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就是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莫逆之交,生死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大家花,遇到事情也一起行动。不管是出入枪林弹雨,还是拿着脑袋去冒险,每一个人都毫无怨言,甚至积极主动。

达达尼安多想当官,可当他拿到空白的火枪队副队长的委任令时,还是先去逐个请求了三个朋友的接受。在大家都拒绝,而阿多斯填上达达尼安的名字后,达达尼安禁不住流下了眼泪,说他今后再也没有朋友了。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

是啊,友谊多么珍贵啊!“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我若能得到一份珍贵纯洁的友情,让我少活十年,我也干。

没有了友谊,哪会有高山流水的佳话?俞伯牙若没遇到知音――钟子期,也许早就摔琴了,也许早就因忧郁而见阎王了。

没有了友谊,哪会有管鲍之交的千古传奇?管仲若没遇到鲍叔牙这般知心朋友,这惟位有经天纬地之才、济世匡时之略,帮助齐桓公建立霸主地位的英雄,也许早就成了刀下之鬼了。

没有了友谊,哪去找《X宣言》的成就?谁来塑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友情真谛?

友情被人比喻成“严冬里的炭火”、“酷暑里的浓荫”、“湍流中的踏脚石”,又被人誉为“世上唯一可以通心的良药”。这样美好的一种情感,谁不想得到呢?

孙中山与李大钊,舒伯特与贝多芬,契诃夫、柯罗连柯与高尔基......

哪一个彼此间不是圣洁的友情?

友情是至清至纯至美的,它像眼睛里容不得沙子一样容不得任何功利性的东西和一切虚假的,丑恶的东西。

我真得感谢大仲马,他通过《三个火枪手》告诉我,朋友是什么,友情是什么。

最后,请让我用伟大的别林斯基的话来结尾吧:

“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而互相要求一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办得到的事。”

阿拉米斯,波尔托斯,阿多斯是三个火枪手,达达尼安开始是禁军,拉罗舍尔围城因表现突出才授予的火枪手。

高一读后感:《三个火枪手上》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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