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珍珠泉的缘分读后感

时间:2024-03-20 07:28:48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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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珍珠泉的缘分读后感

篇1:我与珍珠泉的缘分读后感

我与珍珠泉的缘分读后感

我与珍珠泉的缘分读后感

一见到这个题目,我就倍感亲切。这是石英写的一篇文章,写的是作者与她相处几日的缘分。如果说起缘分的话,珍珠泉――济南四大名泉之一,可是珍藏着我小时候的记忆呢。

小的时候家离珍珠泉很近,所以爸爸经常带我来玩。那时候的珍珠泉水真的是清澈见底,大大小小的泡泡从下往上冒出,最后到水面上只留下几丝清波。我喜欢用拇指和食指比成一个圆,放到右眼前,闭上左眼,描摹那些泡泡的运动轨迹。有时候阳光打在泡泡身上,泡泡就变得五彩斑斓的,像一条丝绸被拨动。那些泡泡啊,好像真的有生命一样。水里有很多金鱼,忽的浮上来,又猛地钻入水底,不然就是摇着尾巴摆弄着她们娇柔的身段。爸爸有时会带一些面包或者饼干过去,掰成碎屑投到鱼儿中间,倒也会被她们吃个精光。

珍珠泉水的魅力的确无可厚非,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珍珠泉旁边的一棵老海棠树,爸爸说那棵树在那里差不多已经有几千年了,虽然不像松柏一样昂首挺立,不像柳树那样美丽动人,(www.fwsIr.com)但是他对珍珠泉的千年守护也让我非常敬重。

作者则是完全相反,只是因为山东团代会在珍珠泉礼堂的召开与珍珠泉有了一面之缘。当时作者还是十多岁的年纪,被授予模范团员的称号,在会议休息的期间,去欣赏珍珠泉的景色。珍珠名泉的奇景深深地吸引住了这个少年,泡泡的上浮和下落在作者眼里也充满了神秘。多年后的'重会,作者也仍被珍珠泉的魅力所吸引。

“她仍无声地,尽职尽责地供游客欣赏,但不知她是否能够认出我这个早已不再年轻的老友?”多少年过去,我们的年龄在增长,周围的环境在变化,珍珠泉的美景依然不变,珍珠泉守护泉城的责任依然不变。

“她的水波,照见了我不同时期的面影,水波上的面影也许转瞬即逝,记忆的刻痕却与生命同在。”

篇2:我与虫子的“缘分”作文

说起我与虫子的缘分,那还得从――对了,7岁那年我便和虫子结下了不解之缘[注: 缘:缘分,

我与虫子的“缘分”作文

。不可分解的缘分。比喻不能解脱的联系或关系。],不过,每次结果都一样――我和它们两败俱伤[注: 斗争双方都受到损伤,谁也没得到好处。]。

我虽然是个女孩子,但特别淘气,有时就像个假小子,我经常和伙伴们在小学生作文大全

那一次,我和朋友正在田野上玩耍,一只胖嘟嘟的小蜜蜂飞了过来,在我面前晃来晃去,那样子好像在说:“让开!快让开!你挡着我的道了!”原来,我恰巧站在了一朵野花的面前,蜜蜂就是被这香味吸引来的。看着它那副凶样,我有些胆怯了,慢慢地挪动着脚步,退到了一边,同时也注意着它的一举一动[注: 指人的每一个动作。]。

那只小蜜蜂迅速地从我眼前飞了过去,落在了野花上,不一会儿的工夫,身上沾满了花粉,它又开始打着圈儿飞了起来,接着一个俯冲,竟落在了我的身上,我不敢动弹,任凭它嗡嗡的叫着,在我身上乱爬,不好,它竟钻到了我的腋下,我害怕极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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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写作的缘分作文

我与写作的缘分作文

每个人都有一个爱好吧,或许是舞蹈,或许是唱歌,呦或许是不开眼的学习?哈哈,爱好可以成就人的一生,谁能说达芬奇画画不是因为爱好呢?莱特兄弟的爱好不也是创造吗?爱好是可以成就人的一生的。

我的爱好就是写作了。

最开始妈妈给我带回来了一台学习机,我很开心,我听的第一个课程就是作文课,那个作文课非常好,我的受益也是非常多了,那个时候起,我就爱上了作文课,我以为我只是被那个老师的教学方式吸引了我,直到有一次,作文课上,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文章,选题目的,可以是,那一次,我真也可以是,我的我以我丰富的审题经验,列出了一个提纲,总得认为还是不错的,但是就在那天晚上,我熬夜过了头,随手就在网上抄了一份,而且字体非常的乱,老师那一次还是看在我是好学生的面子上勉强给了我八十五分,还在评语上说她很失望,我当然也很失望,我二话不说就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老师“请了罪”,说我一定会再写一篇好的,不过这一次,我没有选择之前的大众题目,我选了一个难度系数比较高的写人文章,我写的是我们的语文老师,那次真的是洪荒之力爆发了,我就用了一下午的功夫,把作文交到了办公室,我用的是大胆而又显文采的排比式开篇。

后来成绩出来了,我自己是不知道的,而是在第二次作文课上我读了两篇我的作文,反响比较好的就是第一篇的改良版,老师把我大夸特夸了一番,下课后,还有很多同学来问我文采好的技巧,我也毫不保留的告诉他们我的秘诀,我很开心,从那以后,我就开始超级喜爱写作了。

篇4:我与水的缘分抒情散文

我与水的缘分抒情散文

1、我和水的缘分

生在汉水之滨,长在汉水之滨,从小我就和水有着很深的感情,与水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记事时起,我就随父亲在水边往来。那时,父亲在生产队任会计忙着记工分,还负责看管着一块离家很远的稻田,那里四周都是湖!经常是父亲自顾自的忙,我就坐在湖边自个儿玩耍,有时甚至在湖畔打瞌睡睡着了。以至数年后,父亲忆起当年都觉得有愧于我,常说我很乖,知道呆在一个地方不动。否则,不论我往哪边倒,都有可能小命不保。也许,那时我还不知道怕为何物吧?也就是在那时我开始与水结缘了!

到了上学的适龄阶段,我回家了。放学后,没事常会与伙伴们去河边玩耍。在河滩上垒城堡、光着脚丫淌水,喜欢河水流过腿边、河里的小鱼啄舔脚丫似痒非痒的感觉。

还记得二年级时,因粗心将家里一只军用水壶弄丢了,母亲一气之下拉着我往河边跑,说要淹死我。我还真就任母亲拽着跑,由她把我扔到河里。当时我哭了,不是因为怕淹,而是因为弄丢了那只能在今天当古董保存的军用水壶。后来,村里人都说我苕,任母亲把我丢水里也不知道反抗。可当时我还真没怕的感觉呢!

记忆中最开心的时候,是夏天河水上涨时。也许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缘故吧,当老人们在担心河水上涨会否淹没村庄时,我们这群懵懂少年却欢腾得不得了;当老人们忆起当初发大水的惨状时,我们却期盼着要能经历一次该多好啊!

每当河水上涨时,我们会坐在堤岸直接将腿浸到河水里,既凉爽又惬意......每到此时,父亲会在清晨和傍晚时分,去河边网些鱼虾回来改善一下生活。那时吃起来感觉特别香,令我至今都无去忘怀!

夜里,躺在床上,听着河水冲击着河滩上的树林所发出“哗哗”的声响,都会令我陶醉。仿佛像是在欣赏一曲美妙的乐章,心里感觉特别踏实。丝毫没想过河水漫过堤岸会怎样?在我那时的概念中,这好像是根本就不可能会发生的事。

当然,后来亲眼目睹了几次河水上涨特厉害的趋势,即刻也就明白了当初老人们的担忧。

印象中最高兴的事,也是在放暑假时,每天中午去河里洗菜、洗衣服那会是我最快乐的时刻。偶尔有艘轮船驶过,看着翻滚而至的浪花扑向岸边,我会毫不躲闪,任其打到我身上,能与水亲密接触似乎可以使我忘记一切......。每当有烦恼和心事时,我都会去堤岸坐坐、在河边走走,顿时思绪会放开很多,心结也会随之解开。

夏天的午后和傍晚,人们会三五成群的去河里游泳或嬉戏,以解暑气和疲劳。我会泡在岸边看着他们在水里自由的翻腾,也很羡慕他们会游泳。遗憾的是:在水边长大的我不会游泳。

尽管村里早在87年就安装上了自来水,我依然还会去河里洗洗涮涮;诚然母亲找人算命说我20岁以前要少接触水,但我依旧我行我素。喜欢河水没道理,爱上河水没理由!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很感谢家乡的河水滋润了我的容颜,虽说不上天生丽质,但也让我长得有红是白、水灵灵的。至今不施粉黛、素面朝天还能对得住观众!

来武汉已有了,每每用着自来水就会情不自禁想起家乡那条河。每次回家,我都会去堤岸走走、看看,找寻曾经的记忆和遗留在那里的欢笑。河水依旧涓涓流淌,我却已不再是当初那个光着脚丫在河边漫步、在河水里嬉戏的小丫头了。时光飞逝,物是人非啊!我依然怀念着家乡的那条河……

2、秋的收获

寒风吹落叶,思绪随风儿飘零;疾雨打残花,愁绪随雨滴挥洒;明月照古树,期盼随光辉深深倾注。这个秋天在凄风冷雨中就这样飘散,走到了它生命的尽头。......

这个秋天留给我几许忧伤,带走我几分不舍,怀着些许依恋我与此秋告别。秋天---它没有繁花似锦的春天那般绚烂夺目,也不如夏天那样热情似火,更不及冬天那般雪花纷飞的壮观、银装素裹的纯白与美丽!但它却有着丰收的喜悦、果实的甜蜜、金菊的吐蕊,秋高气爽的日子也会令人心旷神怡,秋天的美是别具一格的。

以前我看到的满眼都是秋的.萧条与苍凉:黄叶漫天飞、小草枯萎,到处一片凄凉、清冷的景象。现在我善于去发掘秋天的美了,它的美藏在每片落叶里,躲在每个果实里。静静倾听叶儿飘落的声音,你会发觉它是那么心甘情愿的化作春泥来护花,也就没有了太多伤感和不舍。果实各种颜色的竞相展示是对秋天爱的回报:红的、绿的、黄的......,绝不亚于春天的绚丽色彩!它们绽放的笑颜和深藏的心语也只有秋能明白。

虽说秋天有心便是愁,如若你有双善于发现秋天美的眼睛,忧愁也会随秋风逝去、陪秋雨跌落。俗世凡尘难免忧和愁,当你抬头望晴空、皓月,赏星赏月赏嫦娥时,忧愁也就散了。人置身于天地间何其渺小?何须再让忧来扰?

虽然,这个秋让我在事业上没有多大收获,但我还是要感谢这个秋。它让我褪去了浮华,沉淀了一份耐力和定力;我学会了平心静气,剔除了浮躁;学会放手不去强求些什么,决定放手的就不想去珍惜了,不属于自己的也不应去强求!

我想:这份收获应该能供我受用一生了!

3、雪的追忆

今冬第一场雪,来得有点突然,让人有些猝不及防!一周前气温还高达二十度,恰似阳春三月天,今天居然下起雪来,让人好意外哦!

雪下得不大,没有我期待中那般漫天飞舞的景象,只是如鸿毛般飘飘洒洒的给房顶盖上了一层薄薄的银被。雪花纷纷,随着寂寥的风,欢快地飞舞着;晶莹的雪花,带着点点情谊在风中飘散;瞬间牵动着我的思绪和梦幻走回到童年,温暖了我的心窝。萧瑟的回忆里,只因有曾经的美好,只因有童年的欢笑!

记忆中,童年的冬天是异常寒冷的。那如鹅毛般漫天飞舞的雪花,会在顷刻间将整个村庄,变成纯银色的世界;霎时间,整个村庄静得只剩下雪花飘落的声音。等到第二天开门来看,一片银色会晃得人睁不眼,脸上顿时盛满了开心与喜悦之情。因为雪花的到来又为我们这群孩子开创了一片玩乐的天地。

午饭后,我们会不约而同的来到空旷的雪地上奔跑、追逐、堆雪人、打雪仗......玩得不亦乐乎,丝毫不会感觉到寒冷的存在。

还记得有一年大雪过后,白茫茫的田野上,赫然出现了一只兔子。好多人都出来追赶着那只可怜的兔子,场境可谓极其壮观啊!最终,应了那句俗语“千人撵兔,一人吃肉”,兔子被我二哥逮着了。那年春节,我家可是吃上了一顿野味哦!当然,也没忘与村里人一起分享!

大雪过后的冰冻天气,也会随处可见我们这群小鬼头,不畏严寒的身影。在池塘边敲击冰块呀,房檐下敲打凌柱啊!这些在我们现在看来极其无聊的事,那时都会让我们意犹未尽、特别陶醉!哪怕是谁不小心在结冰的地面摔了一跤,都足以让我们傻笑半天。那时还真是不知愁为何物啊!

童年的记忆是难忘的,如今时常梦回童年、追忆过去,那时的笑与泪是那般的纯粹与随意。笑,可以天真得没有理由;泪,亦可以霸道得没有原因。怎能不令人追忆、回味呢?

窗外的雪早已停了,思绪也就止于此了。期盼下一场雪,雪景能够壮观一点,以待我去踏雪寻梅!

4、冰是睡着了的水

有一汪水,曾经清澈见底、纯净如雪,整天唱着快乐的小曲,欢快地向前奔流。她简单的心愿就是:有朝一日能流入大海,拥有一个更广阔的空间展现自己的魅力,体现自己的能力!

在流向大海的途中有鲜花、有绿草、有山峦、有小丘、有沟壑......,沿途的风景足以令她沉醉,但她不敢贪恋!只知道向前、向前,这样离自己的愿望就可以近点,再近点!她拒绝过小溪的召唤,也抵抗过河水的诱惑,一心向往着大海!大海平静时的逸致,汹涌时的骇浪都令她神往,足以增强她前进的信心!有目标就有前进的动力,哪怕再累、再疲惫,她的心也是快乐的!

然而,她的世界终究不能一如以前那般单纯,这汪水遭遇险滩不再风平浪静了!一阵狂风肆掠、暴雨洗涤过后,她的世界彻底改变了原来的模样:因狂风的肆掠水不再平静,内心开始波涛暗涌;因雨水的参杂水不再清澈,从而变得浑浊!

经数次或人为或自然灾害后,这汪水向前奔流的步伐有些举步为艰了!慢慢的感觉像被冷冻,开始一点一点失去知觉,她也企图抗争过,想改变些什么!但终究还是抵不过外界让她骤然冷冻的气候!在水发现肢体失去知觉没多久,赫然感觉心也在惭惭变冷!

于是,水在还未到达大海的途中就睡着成冰了!无论再和煦的阳光也照不进她的心房,再温暖的春风也吹不到她的心坎!她就这样沉睡在冰封的世界里没有了醒来的动力!大海,便永远成了她心中一个难圆的梦!

她呢,何时能醒来?没有人会知道!

5、纯真年代

突然间好怀念孩提时候,那时的笑与泪,是那般随意与纯真。开心时会肆无忌惮的大笑;伤心时会毫无顾忌的大哭;一切都显得那般没心没肺。为了满足“私欲”毫无保留的发泄自己的喜怒哀乐;为了能买到心仪的文具和好吃的零食,曾在父亲上班的路上堵截过;因为“蒙冤”曾跟父母闹过绝食。......相信不少同龄人也有过跟我类似的童年吧?!

童年的记忆是深刻而又温馨的,回忆往事历历在目让我难忘!转眼间已过而立之年,是我该回报父母的时候了。难忘童年,童年难忘啊!......

难忘童年时在河水里与小伙伴的嬉戏;难忘乡间小路上与玩伴的追逐;难忘因嘴馋偷摘别人地里的黄瓜、蕃茄后,怕父母责骂的那种忐忑与不安;难忘每每感觉书包沉重时父亲给我的惊喜。.....

难忘童年,只因那时的快乐很简单,忧伤也单纯,一切皆因美好,所以怀念!

长大以后才知道:一切都没有我小时候想的那么完美!离开父母久了,我会想念他们的唠叨、想吃他们做的饭菜;会在记忆深处努力搜寻着儿时的天真和快乐;并且觉得天空也不如儿时看到的那般蓝,河水也没有儿时见过的那么清了,记忆中的一切都在我长大以后改变了它原来的模样!

我不禁又开始懊恼:我若不长大该有多好啊!现在,好想再听听父母的唠叨;重温一下儿时的旧梦都显得十分奢侈了!长大了真的好吗?没觉得!如今,母亲与我阴阳相隔了;父亲老了,身躯不再如儿时见到的那般伟岸、挺拔了,嗓音也不如儿时听到的那般洪亮了!

每当看见父亲佝偻着身躯劳作时,我的心在滴血;每当父亲默默的将收音机音量打到最大时,我的心一阵阵泛酸;我能读懂父亲沉默背后的落寞与无奈、沉寂与孤独!白天,他用劳碌来挤兑这一切;晚上,我能想象得出父亲作为一个空巢老人的孤单!

如果可以,我宁愿时光倒退、我情愿永不长大!

6、读懂自己

人生如书,一生只供自己翻阅。从记事时起,我就开始读自己:为什么父母总是那么繁忙,忙得无暇兼顾我,为什么家人相聚的时间总是那么的少?为什么我的童年是孤单的?为什么同龄的孩子有那么多亲戚可以走动,而我只能呆在家里,哪怕是逢年过节?为什么年仅十岁的我本还只是个孩子,应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龄,却要以一个长辈的身份去照顾侄辈?还得说着那个年龄不应说的话,有些言不由衷,也有些无奈!我也曾憎恨过这种虚伪,但十岁的我又能改变些什么?

童年的时光,在无数个疑问中逝去!那时的快乐是简单的,纵使有泪也是甜的.....

已过而立之年的今天,我开始理解了父母的忙碌,也明白了自己的使命!怨言没了,信心倍增,使命感加强了!不管为了谁,父母也好,自己也罢,我得勇于承担起本应该我承担的一切,不管未来的路有多么坎坷!

人生如梦,一生都值得自己去追求!梦虽远,看似缥缈,但只要有梦在,奋斗就有了目标!十五、六岁爱做梦的花样年华,总是天真的幻想着一些不切实际、虚无缥缈的东西!即便梦碎,也不过只是心酸而已,因为年轻的心尚能经得起风雨!

现在我明白,梦想是要结合实际,通过努力奋斗去实现的!如今我依然有梦,懂得适宜的取舍会让自己走得更远,离梦更近!

人生如戏,一生都在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无论你是生活中的主角,还是配角,都得认真去表演,不然你就永无登台亮相的机会!

年少时,我的生活由父母支配,是生活中的配角。这个配角的角色,让我学会了“出门观天色,进门观脸色”,在父母给自己制定的一系列,女孩该怎样怎样的条条框框中,我唯有遵循的份,不敢越雷池半步。

如今,我成为了生活的主角,懂得如何以自己当初的心态去教育自己的孩子,最大范围内去释放他的天性!

许多事情,都是在历经之后才明白:不管好的坏的,任你想要或不想要的,都是生活赋予你的财富!拥有、珍惜、放弃供自己一生去取舍!珍惜该珍惜的,放弃该放弃的,在取舍之间权衡最大的利与弊,于人于己都是一种解脱和大爱!

我的人生,我做主!

篇5:我与书的缘分的作文

我与书的缘分的作文

我叫翁书臣。打从我出生,我爸爸就说我与书有缘。

说起书,我有一肚子话说不完;说起书,我立刻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书香;说起书,我的心里就会升起一丝丝的喜悦,如溪水般澄明,轻轻淌过我的心田……

当我打开书的扉页时,一股清新的书香就扑鼻而来。书里仿佛有一块磁铁,把我的心牢牢地吸住了。

我的.心随着书中此起彼伏的情节,不断地变化:看到平平淡淡的地方,我的心情也如同书上那文字一样,平静如水;看到跌宕起伏的画面,我便陷于惊涛骇浪之中;看到凄凉的场景,我的眼前,就浮现那灰朦朦的远山,好像在唱着哀怨的歌……

当我翻开这一篇篇充满喜怒哀乐的人生画卷在,有时喜极而泣,有时哀怨缠绵。书就像一位慈祥的老人,把我带入浩瀚和知识海洋,不断探索,不断前进。

书,更像是我们的真挚朋友,是孤独时分担寂寞的知己,是开心时分享快乐的伙伴。正如大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意犹未尽时,我轻轻地合上了书。可我的心啊,仍跟随着先哲们的思想,在天空中遨游,在未来飞翔。

我爱书。书,永远是我的朋友!

篇6:我与书的缘分作文

我与书的缘分作文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鲁迅说,书是营养的面包;爸爸说,书是开启智慧的钥匙;妈妈说,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我说,书就是我的一对翅膀,带着我在知识的天空里自由翱翔。

说到我与书的缘分,那可不浅。当我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妈妈每天都会温柔地给我说话,给我念儿歌和故事书给我听,像《儿歌三百首》《三字经》之类的。

在我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就喜欢抓着那些花花绿绿的图片书籍啃呀啃,嘴里还“咿呀咿呀”的叫。

等我上幼儿园了,妈妈给我买了许许多多的图画书和绘本。像《彼得兔的故事》、《逃家小兔》、《三个强盗》等等,这些优美的图画书伴我度过了无忧无虑的幼儿园时光。

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就认识了不少字,能自主阅读了。妈妈说,她终于可以解放了。我读的书种类很多,从童话到小说,从天文地理到探索历险我都感兴趣。我的家里有很多书,从《笑猫日记》到《古罗马希腊神话故事》一应俱全。书柜里,沙发上,窗台上,厕所里到处是它们的身影。

我喜欢读书,要是谁送我一个玩具,我不以为然,但谁要是送我一本书,我会惊喜万分。我一拿到书读起来就会如醉如痴,废寝忘食。在家,妈妈叫我”书痴”,在学校,同学叫我“书虫”。

记得有一次,我正坐在舒舒服服的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起了书。正看到惊心动魄的地方时候,不知从哪里来了一阵“狮吼功”,原来是“上得厅堂,入得了厨房”的老妈喊我吃饭了,我还想看书,不想吃饭,怎么办呢?“妈妈,我要上厕所,我肚子疼”然后一溜烟就跑进了厕所,偷偷看了起来。当然最后是被我老奸巨猾的妈咪识破了我的'计谋,把我连人带书拽了出来。

读书让我明白很多道理:《丑小鸭》的经历告诉我,只要有理想和敢于拼搏,美好的梦想就能实现;《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面的汤姆叔叔顽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感动;《笑猫日记》里调皮捣蛋但非常聪明的马小跳让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黍,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说:“书中还有一个快乐的小书虫,那就是我”。

篇7:我与江山的缘分散文

我与江山的缘分散文

读书时代我的文科成绩均比理科成绩要好许多,语文自是其中最好的一门科目。那时候写作文,在很多同学都感到很头疼的时候,我却乐此不疲,每次写时总有些灵感,那时写的作文虽说不上有多好,但也还算可以。

记得有一次老师把我写的一篇作文念给同学们听,同学们听后齐刷刷投来赞赏的目光,老师念完并表扬了我,我想从那时起我便开始爱上写作了。

转眼读书时代过去了,继而是参加工作。工作之后我的写作开始慢慢搁浅。

后来在家乡工作几年,我便停薪留职抱着去外面的世界看看的想法,来到了外地打工。到了外地打工后才明白外面的世界充满诱惑与精彩,更多的是充满艰辛与无奈。我开始怀念以前在家里工作的那种安逸生活,直到此时才明白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在那种艰苦生活的磨练中我又重拾我的写作,工作之余抽空写写,写打工的艰辛,写人间冷暖,想到什么便写什么,并用电脑打印出来。

在外面打拼几年后,因为单位倒闭重组,爸爸打来电话让回家办理手续。于是我便回到了家乡,回到家爸妈却天天在耳边念叨说:“回来工作吧,外面有什么好,你们姐妹几个没一个在身边,我们两个老人在家连个依靠都没有。”

于是在爸妈的这种念叨下,我终于妥协了,选择留在家乡工作。

不久,我便又厌倦了这种生活。每天在医院面对很多的病人,看着他们因疾病而堆满愁容的脸,我的心情也跟着充满悲伤。看到病人去世那种生离死别的场景,更加让我控制不住悲伤的情绪。

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医院要进行三班倒,早中晚班三班轮流着上。那时因为医院人手不够,我们经常是白班、中、晚班三班一人上,也就是说一个人上完白天8小的班,下班后吃完晚饭接着上中班,然后接着再上晚班,一直到早上八点开完交接班早会才能回家。

在这种上班时间的压力之下,我的身体渐渐受不了。本身一到医院值班就很觉醒,而且每次听到护救车的响声,我便准备穿衣服起床接诊病人,在这种紧张情绪的影响下,一晚上基本是睡不成什么觉。如果真是有危重病人的话,那就更是有的忙了。打完针要换点滴,医生如果开了八九瓶盐水挂,或者开个医嘱半小时一次测量生命体征的话。那一个晚上就别想睡,一直忙到早上八点直至下班。

在这种压力之下,我的写作再次搁浅,我开始害怕并讨厌这份工作。我暗暗发誓一定要换一份工作从此改行。

这种工作状态的日子继续维持了一年,感觉自己已然身心俱疲。

一年后我认识了现在的老公,他是一名会计,我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

本来由于种种原因当初并末看好他,两人答应只是做一般的普通朋友。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他让我看到了他优秀的一面,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不久他便成了我的男朋友。

每次在一起约会时,我都喜欢问他一些工作方面的事情,他也乐意给我讲他工作的状态和生活。从那时起我就在想做一名会计不错。于是在一次医院因工作受气后,更加坚定了我改行的决心。

我把想改行的想法告诉了他,他看着我说:“现在改行估计很难,要参加全国考试考到会计证才有可能从事会计这行职业。你的专业与会计相差太大,怕要付出不少的努力才能考取。”

我听完后坚定的说:“既然决定改行,不管有多少困难我都不怕。”

不久,我便买了相关方面的书来看,不会的就问他。他看我认真的模样,作为我的男朋友,他当然乐意教我这个半路出家的徒弟。

转眼一年时间过去了,我和男朋友的爱情也到了瓜熟蒂落的时候,不久我们便结婚,男朋友也迅速转正成为了我的老公。

到了报考会计证的日子,我便到当地的财政局报名参加了考试。俗话笨鸟先飞,还没报名时我就在看考试这方面的书,报名后已经看了不少,以后的日子更是拼命地看书学习。

结婚不久,我便怀了我们的爱情结晶,但我仍继续在医院上班,在上班的空闲时间,在家里只要有空,我便抓紧时间看书学习。老公看到我这样拼命心疼地的说:“别这么用功,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是快要当妈的人了,悠着点。”

我笑着说:“没事,我天天看书学习,他以后一定很聪明。因为从小的胎教就是看会计书,很特别的胎教吧。”

老公笑笑拿我没办法,只好由着我。就因为快要当妈妈的人,我才想一定要考上,要不然等小宝宝生下来。我如果还是留在医院上着这三班倒的班,哪有时间照顾他——我的小宝宝。

这个念头,在我的脑海里特别强烈。我感觉也更有动力了,因为现在不是我一个人在战斗还有肚子里的宝宝一起陪着战斗。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我真是希望快点考试,离开这个行业改行到一个新的行业,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记得那年的考试,我是带着三个月的身孕到考场参加的会计考试。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考试我如愿以偿通过了考试,不久便拿到会计证。

拿到会计证的第二年,也就是我生完小孩休完产假后,由于公司工会刚好要一名会计,因为有老公的帮助,我顺利从医院调往公司工会做了一名会计,从此开始过着不用三班倒的全新的正常生活,我的改行之路也宣告成功。

到工会上班以后,我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轻松,每天上午八点上班十二点下班,下午两点上班六点下班。这种生活节奏才是我想要的',下班后我可以陪陪儿子,一家人在一起真的好开心。

一年后,公司进行改制工会取消财务,原工会财务并入公司财务,因公司需要我被调入公司新建社区做会计。因为是新建财务原来并没有账,所有账目全部要新建。面对这种情况我彷徨过,怕自己做不好,最终在我不断向财务请教下,经过我的努力社区账从新建到渐渐步入正轨,我悬着的心稍微放下来。

随后的日子我担起了财务所有的事情,天天忙着焦头烂额,可即使这样却没有换来领导的赏识。别的社区全是财务负责人在做这些事情,而我所在的社区却是我这个科员在做。经其他社区负责人及总公司社区负责人的提议,我壮着胆子提了一次要求加工资的提议,也被领导说为心态不好,那时我的心中很是郁闷。

我在做好工作的同时,郁闷着其中的潜规则。我也明白现在的社会并不是有能力,就能出人头地。即使明白我也不想放弃自己做人的原则,选择妥协遵循他们所谓的潜规则来换取财务负责人或主办会计等这些职位。

我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固执地认为是自己还不够好,认为是金子到哪都会发光。

于是以后的日子,在做好财务工作的同时,我不断学习。在各个方面不断发展、进步。

这时我又想起我的写作,于是又重拾我的写作,我开始撰写单位的新闻通讯稿,从不会慢慢过渡到能写出一些模样。最多的一年在公司网站录用的就有三十余篇新闻通讯,我积极参加全国总工会的阳光女性幸福中国征文。

因为参加这次征文,得以认识一朵午荷。因为有她的指引,我有缘有幸认识了江山。

初进江山,只是抱着看看的心理,并没有抱多大的希望。抱着试试的心理,我把随手写的一篇文章《没有硝烟的战争——生命的意义》发到了江山。没想到这篇文章却意思外得到了社团推荐,而且编辑老师简希为我认真编写了按语,这种感觉是我把文章放到自己空间所没有的感觉。

有了第一次投稿就有第二次,每投完一次稿子,我天天登上网便迫不及待地去查看是不是被录用了,看到录用的飞笺,我的内心激动不已,看到退稿的飞笺,我的内心充满沮丧。

稿子投放后有时编辑得快,有时编辑得慢,快的一天,慢的三四天。慢的时候我天天登上去看,一次次的满心期待,可一次次失望。那种感觉就像恋爱一样,有一种牵挂。

记得有一次,我第一次写了一篇《情归丽江》的小说,因为是第一次写,所以我很想知道写得好与不好。

于是投放以后,我天天登上去查看,可依然没看到录用的飞笺,我的内心极为不安。我在想是不是不好还是什么原因。如果不好也会退稿吧,那些天我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想这个问题。

在经过三天煎熬后的第四天,我迷迷糊糊做梦收到飞笺。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拿起手机登录查看,果真看到被录用的飞笺,我打开看到是翎雨老师为我编辑的按语,看到老师的鼓励顿时精神抖擞。

后来这篇小说居然得了精品,我的内心激动不已。

接下来的日子,我加倍努力地写各种文章投到江山。

我开始苦苦创作我的第二篇小说《枯叶蝶之恋》,写完后投入江山,也是经过几天后,依然没有看到飞笺。因为第一篇小说是精品,所以这篇写得特别用心。

满脑子都是这篇小说,我天天在构思小说的情节,有一天早上起床也在构思小说情节,洗脸时居然把洗面奶拿成了牙膏,等擦在脸上感觉到火辣辣时才反应过来,不是拿的洗面奶而是牙膏。当时自己都觉得好笑,笑自己痴迷到这种程度。事后和翎雨老师说起此事时依然感觉自己好可笑、好傻,翎雨老师说:“你这是进入小说角色了。”

因此,我也非常期待这篇也能得精品,虽然老师说得不得无所谓,只要坚持写就会有进步,但是我还是希望能得到精品,因为精品代表老师们对我的肯定,让我更有动力去写作、去创作更好的作品。

几天后依然不见飞笺,我的心情天天处于焦虑当中,也是一个晚上我做梦梦到飞笺。早上六点起床便打开查看,居然真的再次看到了飞笺。当时还没怎么睡醒的我,由于太兴奋,根本没看清是翎雨老师为我编辑的按语,以为是昨天让我修改标点符号的嫣然老师为我编辑的,所以在留言上居然写“谢谢嫣然老师编辑的按语”之类的话。

上班时再次打开看时才知道是自己看错了,编辑的人并不是她而是翎雨老师。弄得我很不好意思地向翎雨老师道歉,翎雨老师并没有因此怪我,大度地鼓励我继续创作更好的作品。现在想想仍然感觉好笑,呵呵闹出这样笑话的人可能全江山就唯此我一人吧。

我是7月4日进入江山注册,转眼已经一个多月了,短短的一个多月我总共写了十八篇文章。在江山我学到很多,也进步了许多,在这里特别感谢翎雨老师对我的鼓励及指出我的不足之处,还要感谢庐陵竹老乡、墨雪、一朵午荷、简希、哪里天涯、张朝阳、鬼无影社长等诸多老师对我的关照。

经过一个多月的认识与了解,我惊喜地发现,是江山极大地激发了我的写作潜能,让我能在这里尽情畅想,写出了不同风格的文章。

不管现实中,我的人生是如何失落不被赏识,在江山我可以用笔来书写我的精彩人生。我希望得到江山的肯定,同时也在心里肯定了江山。慢慢的我与江山从相识、相知,我决定长住江山。因为有缘认识江山,因此更要将这份缘分进行到底。

在此江山六周年之际,恭贺江山六周岁生日快乐。

篇8:我与“康佳”的缘分随笔

我与“康佳”的缘分随笔

说起“康佳”,我与他从相识到相知,一切都由康佳给我们产生了的缘分。早在上世纪末,我对康佳公司就有耳闻,她的前身是“广东光明华侨电子工业公司”,是中国改革开放后诞生的第一家中外合资电子企业。1991年,康佳集团改组为中外公众股份制公司,她入住安徽已有十六个年头。我真正与康佳的结缘,是与我的工作有关系。底,我从工商所被抽调到县工商局“3.15”工作,当时的“315” 是新设机构,它的职责是接待消费者投诉和调解消费纠纷,原称是,它发源于八闽大地的漳州市工商局,是现在的前身。到“315”工作时领导为了方便我的工作,给我配一部手机,要我自己选购。

当时我怀着感激领导的心来到一家手机店,店员向推荐康佳新款3218,一瞅,咦,这家伙不错,要了。从此买了自己心爱的手机—康佳3218,每天都爱不释手。而且总能在广告上听到:“康佳——倾听世界的声音”,更是让我觉得自豪。这款手机用了将近一年时,有了它也使我认识了他—心中的白马王子“康佳”。

这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用情最深的一次。那时的他是用摩托罗拉手机,我们彼此之间互发短信联系,这部康佳手机就成了我和“康佳”感情的联络员。消息发烂了,俩人的感情也得到了升华。我爱“康佳”爱得难以自拔,他对我也百依百顺,并承诺要照顾我一辈子。此时,康佳7388已面世,单凭它的琥珀银质感外观,就已成为我心目中追逐的目标。一切都在进步,那部用得已有感情的3218也将随之被喜新厌旧的我所淘汰,可几千元的价格又让我举步欲止,只有观望。

有一次我与“康佳”发短信时,他问我最想要什么,因为我的生日快到了,我开玩笑地列了一堆高价物:什么康佳7388啊,甲壳虫轿车啊,还想要别墅耶。他回复说,你的愿望会实现的。当时我也没刻意地去要求他能不能实现我的愿望,毕竟对我来说是开玩笑而已。那天上午,他拎了个袋子兴匆匆地跑进来,把袋子放在我的办公桌上,对我相视一笑就跑掉了。碍于当时和他的关系还没怎么公开,待到下班后我才打开袋子,我期待已久的7388展现在我眼前,在惊喜交加的同时,对“康佳”的感情也向前更迈进了一步,他真了解我的心。后来他“坦白”交待,因为刚上市,这部手机是他风尘仆仆开了几十分钟的摩托车,跑了好多家店才买来的。这是他提前送我的生日礼物,足足让我激动了好一阵子。我接受 了“康佳”7388贵重的礼物,碍于无功不受禄,就把我的3218“交换”了给他。

在我对7388疯狂地爱着的时候,他却提出了让我几乎崩溃的要求:我们分手吧。他说我们不适合,说我太迁就他,总有一天我会觉得累的,他说我是个很好的女孩,会找到一个比他更爱我的男孩,不管我怎么要求,他决心已定,终究还是离开了我,我的初恋戛然而止。我对着7388,泪水悄然无息无止尽地流着,为什么?为什么要对我那么残忍,你让我得到了我所期盼的,却让我失去另一个我所珍惜的。因为分手,我提出将7388还给他,可他说送出去的礼物绝不收回,于是我就留下了这个美好的回忆。至今我的7388外壳依然如新,我还花了120元的高价给它配了个更酷的彩壳。用着这部手机的同时,对“康佳”的感情始终如初,我想:爱一个人是幸福的,真正爱一个就要给他选择爱的自由。就像我爱7388,爱她无私的奉献着她以人为本的技术,对着7388,我感到无比的`幸福安康。

带着深深初恋的烙印,我又遇到了一个自称很爱我的人。他说,他会永远“疼我、爱我、照顾我”,他炽热的爱燃烧着我已熄灭的心,在他点燃我的爱火后,我终于答应嫁给他的要求。婚后,他隐约从我口中得知7388的点滴,察觉出我的感受。他便给我买了一部最具顶尖级科学技术的康佳C699来替代7388,于是那部留有回忆的7388就被我尘封了。其实我早有换掉它的念头,可却一直阻止不了自己的思绪在肆无忌惮地想着他—“康佳”。心里永远放不下初恋的“康佳”。在新“康佳”C699荣登我的掌上明珠之后,7388就被我慢慢的淡忘。

新“康佳”C699虽然个头较大,但他的彩屏,他的GPRS服务,他的功能强大等等个性又人性化的设计,足以弥补我告别7388的难舍和隐隐心痛,他总是一路与我同行。我又开始对新到来的他,给予我无比细心体贴的爱护,对现在的“康佳”我也奉献着我真诚的爱。

用了三款的康佳手机,质量和功能确实让人感叹,于是我逢人就推荐康佳,像是公司推销员似的,介绍功能如何多,质量如何保证,因为我对这个响当当的品牌手机实在是太熟悉、太亲切了,听者当然认同,有我这么深情并茂的介绍,他们也相信康佳公司的信誉与品质。康佳的发展陪伴着我的感情发展,初恋到感情有了归宿,但我感情的归宿不代表康佳也停止了前进的脚步。我坚信,康佳永远引领潮流,走在科技前端,同时我也期待着康佳家族再添新成员。

这就是我与“康佳“的缘分,他将一路有我,与你同行,让我们有情人幸福安康。

篇9:读书心得:我与书的缘分

读书心得:我与书的缘分

我与书还真是有缘,从幼年时的懵懂,到青春期的叛逆,再到长大后的和解,我和他一直有着剪不断的联系。他有时像伙伴,有时像敌人,有时像恋人,现在更像亲人一样,陪我度过了20多个春秋。

在我刚出生那会儿,文质彬彬的外婆就对我母亲说,这孩子有读书的相,以后前途不用愁。确实我从小就显示出了爱书的特质,三四岁时就能背出好多首唐诗,刚上小学就喜欢买很多书,加入了贝塔斯曼、小布老虎等多个书友会,和那些只知道玩耍的同龄小孩截然不同。小舅看我家堆得满满的.两书柜,还送给我一本大部头的《基督山伯爵》。其实,那时的我对于大家口中的各类名著是看不懂的,一开始我还硬着头皮看,努力去琢磨其中的精妙,但却总是徒劳,大有“少年不自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吃力感。于是我放弃了对经典的钻研,转而投入到死磕教科书和教辅材料的大军之中。

高考结束后虽然感觉考得很差劲,但仍有轻松之感,毫无犹豫并近乎泄愤地把所有的教科书都卖了。当时母亲还责怪我说,你咋把书都卖了?你要考的不好还得复读呢!我心里咯噔了一下,但搪塞她几句,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上大学后哪知道我误打误撞进了中文系,读书又成了必不可少的功课。我不得不重拾经典,试着去理解《红楼梦》、《水浒传》、《罪与罚》等等这些作品,用老师教给的方法去做文学评论。那时我的成绩虽名列前茅,但是读书成了我的负担,一个为了拿高分、得奖学金而不得不去做的苦差事,在这其中我很难找到乐趣,只能感受到痛苦和折磨,但又无计可施。好不容易熬到研究生毕业,我又一次毅然决然地把它们丢弃,拉到跳蚤市场上贱卖。当这些书都以平均一本五元的价格售卖一空时,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脱。我在心中兴奋地大叫,“见鬼去吧,晦涩聱牙的名著,我这辈子再也不想看到你们了!”

现在工作已有一年有余的我,又重新与书籍达成了和解,因为我发现我离不开他。过了叛逆不羁的岁月,尤其是在看完哄闹的娱乐节目之后,脑袋嗡嗡夜深人静时总是引发我对书籍的无限想念。于是,我又开始了近乎疯狂地囤书。当然,我如今还是不看文学书,但我终于可以不带功利心地展开历史、政治、法律、社会等的书卷,酣畅淋漓地阅读起来。我爱看这些书中严肃的论述,逻辑清晰抽丝剥茧地揭示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而这些书其实就成了我的文学书,当看到历史长河中国家、集体、个人命运的跌宕起伏时,我常常扼腕长叹,有时还竟潸然落泪。

人生一世,说短也短,说长也长。在8小时工作日之外,我很少逛街,不去旅游,也越来越少看电视,这独处的时间怎么打发着实是个问题。我很庆幸,又找回了书籍这个伴侣,他没有怨我怪我,而是豁达地敞开怀抱,让我在他的庇护下褪去浮躁,静下心来悦读人生百态,即便客居他乡,即便囊中羞涩,我却再也不孤单寂寞,可以内心充盈地生活下去。

篇10: 我与酒的缘分作文600字

我与酒的缘分作文600字

酒与我有一段不解之缘,我大约是六七岁开始接触酒的。

“吃晚饭了!”外婆在叫我们。外婆笑眯眯的,太阳也笑眯眯的。爸爸看着天,说:“今天天气好,人心情也好,来,喝一杯!”说着拿出了啤酒。啤酒瓶上窄下宽,绿色的外衣让人眼前一亮。爸爸熟练地打开瓶盖,微微一斜,金黄色冒泡的啤酒,便流了出来,我盯着它,眨眨眼睛,十分好奇。爸爸伸出大手,抱住我,问:“乖女儿,要不要喝一点?”我点点头,碗便凑上来了。我学着爸爸的样子,张大嘴,猛吸一口。转眼间,啤酒咽下去了,我的脸上飞起了一片红云。嘴巴咸咸的,心情醉醉的,身体像在天上飘。妈妈见了,连忙抱住我,轻轻拍我的背,问:“怎么样?好吧?”我疑惑地看着妈妈,不知怎么回答。突然,全家都哈哈大笑起来,我也痴痴地笑了。

许多年过去了,我每天都要喝一口酒,直到一件事发生。“渴死我了!”我大叫着用力推开门,寻找水源。咦,矿泉水!我一眼瞅见了桌子上的`矿泉水瓶。不顾三七二十一,拧开瓶盖,大喝起来。“哇!”这水一到嘴里,味就变了!好辣,好麻!一嗅,是烧酒,我最讨厌的是烧酒。我连忙倒了一杯水漱口,但还是辣辣的。我抽动着鼻子,快要哭了。以后,看到烧酒就躲得远远的。

杨梅成熟了,家里把杨梅放入烧酒里,杨梅红红的,酒也红红的,好看极了。我的口水快流出来了,也不管上次“烧酒事件”了,抓起杨梅就吃。第一颗,好吃;第二颗,不错;第三颗,香……第N颗,有点醉了。扑通,我倒在了沙发上,呼呼地睡着了。

妈妈回来了,一看杨梅烧酒的杨梅全没了,再一看我的脸便全明白了。我睡了大半天,一醒来,妈妈就指着我的鼻子,大骂我是小酒鬼,让人担心了大半天。

现在,我每天都要吃上一至十颗杨梅烧酒里的杨梅,喝上一口酒。你说,我真是酒鬼吗?

篇11:缘分是细水长流——我与薇儿

童年里那些纯粹得有些乏味的记忆大都成了雾霭中的风景,即便还残留着轮廓,也几乎是大而空洞。唯有薇儿还依旧清晰。

遇见薇儿那年,我们十岁。小学四年级。

孩提时代的遇见从不刻骨铭心,家仅咫尺之遥,课桌数步之距的两个小丫头手牵手一起走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儿。那时好像还不知道形影不离这个温馨到令人羡慕的词,也不理解有种叫友情的东西可以让两人的亲密胜过姐妹,又不甘心于这种熟悉亲昵仅限于伙伴之谊,便效仿青白蛇,结拜姐妹。

做大姐的是长我与薇儿一岁的嘉颖,有着乌黑浓密的及腰长发,温柔的笑容,虽与我们一起手牵手晃晃悠悠去哺育小学,却全无我们的吊儿郎当,总是很安静得立在马路旁,看着我与薇儿在当地人的菜园里摘光喜欢的菜花,望着我们的心满意足和倒了一地的菜微微得笑。我已记不清她笑起来有没有酒窝,我猜大概有的吧。配上她的好看长发,笑在阳光下,肯定比我们手里的花好看。她慵懒的抚弄青丝,在那晴好艳阳下,一抹浅笑,真是人比花娇。早来世上几百天,她却放佛比我们懂事好几年,洗衣煮饭,温柔内敛。大人般予我与薇儿姐姐般的关怀,倒让我显得拘谨而生分。与她一擦肩便错过,或许是理所当然。薇儿成了我今生唯一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妹妹。或许因为这份独一无二,让她在我心间住得长长久久。

往事并不触目惊心,倒像那股栀子花的淡香在夏雨绵蒙中淡淡的久久不肯散去。

夏日招摇的除了雨还有那蒲青苇。其实青苇非苇,它不会在生命终结的时候开满絮状的素花大义凛然地昭示不枉世上走一回,只是任秋风涂满枯黄的脂粉。但即便它枯黄干瘦得狼狈不堪还是比周围鲜黄鲜黄的野花会博我与薇儿青睐。放佛孩子眼中认定了的事情,是亘古也不会改变的。第一次见到这种比草嫩比树高的“怪物”耸着扁平的翠绿左摇右摆得意洋洋俯视我们小小的脑袋,我们像丁凯乐首次做客快乐星球一样,有点兴奋,有点惊恐,生怕一不小心,它们会变成一群巫婆。可是实在压抑不住某种孩子特有的好奇,便在日暮中携了手,坐在青苇旁痴痴地望着那一蒲快要滴水的翠绿。

孩子总有用之不竭的好奇,渴望了解一切喜欢的事物,并要熟悉到与之相伴。这是孩子的霸道,想要给喜欢的东西都贴上自己的标签,霸道得有些让人啼笑皆非,却又羡慕不已。

某一天,我们试探着触碰了几根青苇,来自指尖的清凉让在夏日的燥热里煎熬已久的我们兴奋不已。而那高高的青苇除了在暮色中摇摆的幅度更大外,既没有像青蛙变成王子般不可思议,也没有像酣睡的美丽公主突然苏醒。傍晚的风轻轻拂过,带着几丝不远处湖面飘来的鱼腥味。青苇悠悠得飘动,像极了古装戏里大家闺秀的黑发,柔极了。于是,这种小心翼翼便膨胀得一发不可收拾。

不知是谁灵光乍现给这蒲青苇起了个浪漫的名字——紫竹林。于是,每天放学我与薇儿定会绕道去紫竹林,小书包还在背上,人却已隐入它们的怀抱。踩中的青苇顺势倒下,发出极轻柔的声响,令人想起吴侬软语的温糯。若远远望去,在一块方方正正的青苇中间有巴掌大的地儿晃动,沙沙的脆响和着傍晚呼呼的风声,让人不由得想起武侠小说中大战来临的肃杀和诡秘,那一定是两个丫头在追逐,不多会儿,就能隐约看见两个晃动的小脑袋。

孩子的聪明伶俐在我与薇儿这得到了极其充分的体现,我们别出心裁,玩法层出不穷,最不忍撒手的莫过于用指甲轻轻掐断长长的青苇,露出一小片光秃秃的天地,再将根茎分离的青苇排在空地,横平竖直叠加成一张“苇席”,嘻嘻哈哈往上一躺,只觉一股非亲历而不觉的清凉。两张小脸仰望着天上的彤云,小眼珠时而顺着苇尖移动,时而跟着色彩渐深的云彩。还不忘伴着柔柔的风肆无忌惮地唱快乐星球里艾克艾雪的歌:“如果我能够捉到月亮、”一遍又一遍,放佛嗓子永远没有累的时候。

嘉颖就住在紫竹林对面的平房里。出租屋,小而窄,一家四口,略显挤,但房前种了各种时令蔬菜,风轻扬时还会飘来几朵洁白的蒲公英,和着油菜花诱人的香气。她总抱着弟弟搬一张红漆脱落得斑斑驳驳的木椅,望着紫竹林的风吹草动。眼神平静如波。

倘是炎炎的午后,地上滚烫得无法入座,我与薇儿便敲开嘉颖家的黄漆木门。三个丫头挤在一间小屋里头,最期待的是模仿古装剧中披长袍,穿纱绸的人物。裹一条宽大的缀花薄被单,解开紧扎着的头发,握一条小小方帕,故意踩着小碎步,学着闺阁少女不露齿的微笑——这便是女主角了。还必得有一人披上“斗篷”扮成侠客,另一人装成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一场期待已久的英雄救美闪亮登场。每个女孩心中都住着一个公主梦,渴望遇到一个倚马仗剑走天涯的侠士,有俊俏的面容,干净的笑容,温柔的眼神,潇洒的身影,轻轻得向她伸出经历过江湖的沧桑却白皙依旧的手,满眼含笑地说:“跟我走,我带你去看看江湖。”我的公主英雄梦在那个小屋中,被此生唯一的异性姐妹演绎成一场童话。

贰听说每一场遇见都是上天的恩赐,与谁相逢与谁路过,皆是命定。强求不来,躲避不过。就像我们三人放在湖水中的荷叶,有的紧紧相依,不弃不离;有的潇潇洒洒,情愿不情愿也得单枪匹马。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楚门的荷花虽然没能闻名遐迩,却也是随处可见,少了慕名前来围观的路人,马路旁的低洼地上,屋舍后的水塘中,无人耕种的水田里,处处可见随性生长的荷花,安静着躲在荷叶下,慵懒地等待花期,没有文人骚客的观瞻,倒更显平易近人。

我们总爱在夏雨初霁时站在荷塘边,俯下腰贪婪地闻荷花的清香,那是与栀子截然不同的香味儿,给人一种不能言说的舒心,却没有人舍得摘下一朵正开的荷花,连碰都不忍心碰。当弯下身子,脸与荷花只有咫尺之距,连呼吸都刻意放慢了节奏,生怕惊扰专注于盛放的精灵。那是一种天生的对美的敬畏。但对荷叶,却显得粗鲁而亲近。每人摘一张圆滚滚的荷叶,用衣袖小心翼翼揩干残留的雨珠,轻轻得倒扣在对方头上,刚好挡着悄悄探头的太阳。踩着荷塘边树上知了乱了章法的节奏,悠哉悠哉地转向下一个乐园。没有深情的回望,没有矫情的道别,闻过的香气还在脑海,新摘的荷叶还在头上,就仿佛整个荷塘都被揣在口袋里和着好时光一并装走了。最喜欢肩并肩坐在湖边生了青苔的石阶上,看着我们的母亲们在撒满了如血残阳的湖水中浣洗,棒槌有节奏地挥打在衣衫上,水溅到湖面,开出朵朵珍珠花。不论认识不认识,她们都有一搭没一搭地交谈,尽是俗不可耐的生活琐事,却像从辽远的前世传来的偈语,美妙又清心。有胆大的鱼游到岸边,敏捷的大孩子将水桶搁在水中一晃,晚餐便会格外鲜美。大人不许我们仨抓鱼,自然更用不着我们浣洗。坐得实在无聊,便把头上的荷叶取下撕着玩。我们约定好,每朵荷叶撕成大中小三片,最大的是大姐嘉颖,最小的是小妹薇儿,中间的是我。一起放入湖水中,若是能结伴漂流,便是有缘,无论分离多久都将重逢。三片荷叶被湖水托着静静的顺流而下,我们仨手拉手,紧紧地盯着它们,害怕它们分开。但是不论我们在心里怎么为它们祈求,它们还是在离岸一两米位置,渐渐拉开了距离。最大的那片,偏离最远。我与薇儿使劲的在岸边用盆推水,希望落后的两片可以跟紧大的。却是适得其反。两片小荷叶转道被湖边伸出的枯枝挡住了去路,大的却一个劲儿飘向了湖中。身旁的棒槌声停了,夕阳也完全隐入山那边。我从未那么不舍一个地方,一次次回头,只希望再瞧一眼大荷叶的绿影,却只见夜色笼罩中升起的层层淡雾。后来,我偷偷叫上薇儿去看我们放入湖中的荷叶,小的两片,被枯枝钩住,紧紧依偎。大的,我们曾偷偷背着大人绕道对岸寻过,却怎么也不见踪影。

再后来,喜欢上了捉蝌蚪,便日日拿着一只瓶子奔去荷塘,渐渐忘了那三片荷叶。嘉颖却突然忙碌起来,似乎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情,我与薇儿日日为伴,更加黏糊。直到在紫竹林中不小心看到嘉颖正和几个大孩子跳皮筋,笑的格外灿烂,便似乎懂得了什么,又似乎只是出于孩子天生的嫉妒和占有,感觉遭到了遗弃,便暗暗生起她的气来,再也没有敲响她家的门。三个姐妹,慢慢的成了两个。从熟悉到陌生,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那么顺其自然,连想好好吵个架再散场的由头都没有。

有薇儿陪在身边,照旧疯疯癫癫,生活其实好像并没有因为一个曾经亲密无间的孩子缺席而少了什么,只是,偶尔路过嘉颖的家门口,看见那入秋便凋零的花会想起初夏她站在栀子花下的笑靥如花。小小怀念后依然拉着薇儿没心没肺得笑,那时候还不懂得,一错过或许就是一辈子。天真的以为总有人会陪你到最后,至少走了一个嘉颖,我还有薇儿,却不明白,这个世上,从来没有常开不败的花,也不曾听闻,一句古话叫“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生是一场单独的旅行,每个人都是路途中的风景,景色再美,终究无法伴人一生。

生命中总有太多不确定,或许这些意外是为了让我们的生命变得更美。只是,当我坚信我们可以像荷叶紧紧依偎的时候,却迎来离别。

那天,是那个夏末少有的阴天。文旦花没有金灿灿的阳光照耀,却白得更加别致而有韵味。我们用力荡着用藤系在文旦树上的秋千,放佛要飞起来。文旦洁白的花在头顶微微摇动,自上而下传来一阵浓过一阵的香气。荡着荡着,看到哥哥出现在眼前“妈叫我来喊你回去。”我极不情愿的跳下秋千,转身委屈地看着薇儿。她知道,我最不喜欢在我们玩得尽兴时被打扰。她掐下几朵开得并不算旺盛的文旦花,轻轻地别在我发际,“去吧,二姐。我们下午再来玩就是。”

我们没有说再见的习惯,每一次到了该回家的时候就各自跑开,因为明天总会见面,根本不需要说再见。只是,这一次,我们没有在下一个明天见面。

哥哥没有带我回到熟悉的家,只走到大院门口就停下。我看到妈妈站在一辆装得满满当当的搬家车前,怀里抱着我今生第一只毛绒娃娃,那是一只洗得发旧的蓝色小熊。“快上车,我们搬到新家去。”妈妈见到我,就把小塞在我怀里。我听话地上了车,坐在爸爸旁边。心里对新家充满了好奇。不停地问,“新家在哪里?”“马山。”“那离这里远么?”不是很远。”、

车子飞快得经过那片文旦林,我看到薇儿一个人坐在秋千上,突然有点惆怅。好想跟她说句再见,却没有勇气叫司机停车。车窗外,飘进来蒙蒙细雨,径直落在手臂上,有点点凉,这大概是迎接秋天的吧,夏天早就进入了尾声。爸爸摇起车窗,薇儿和那片文旦林一点点变窄,最后,只看到薇儿下了秋千朝我家曾经的方向走去。

在田马小学的时光过得很快,备战小升初考试的紧张并没有使我玩性大减,每天两张试卷反而让我又充实又有成就感,早早写完骑着单车逛到葡萄园里吃够了葡萄再路过学校,看见竟然还有人在写试卷,别提多舒坦。只是偶尔坐在葡萄架下,会想起栀子花,想起荷花,想起文旦花。一次做完课间操雏鹰起飞解散时,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疑似薇儿,看着她进了602班,想叫一声,却想起薇儿不可能在这里,摇摇头转身进了教室。那时候,不知为何很听老师话,从不串班,五六年级,整两年却不认得一个隔壁班的人。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像是薇儿的身影。

时光晃晃悠悠,像仲夏的风,一溜烟儿便跑开了。小升初考试进展得非常顺利,轻而易举地考上了楚门二中,最后一次回母校拿通知书那天,云淡风轻。一个602班的女生站在走廊上等同学,她是我很熟悉的面孔,天天从窗前经过,只是却从未打过招呼。“hi……”在毕业这天,我第一次与2班的人聊天。无非学习,分数。末了,我突然想起那个熟悉的身影,随口问了句:“你们班有没有一个叫~薇的女生?”“~薇?有啊。她是中途转来的呢”我的心慢了一拍。“那她是什么时候转来的呢?”“应该是六年级吧。”她还说了什么,我再没听进去一个字。

原来,有些事情都是注定好了的。遇见是天定,错过也这么不可扭转。小小的田马小学,一墙之隔的两个人,却错过了整整一年时间。通向三楼的楼梯只有左右两个,出入学校的大门只有面朝马路的那一个,升国旗时两个班级紧挨着站队,而我与薇儿,却像是约好了的一样,不走同一个楼梯,不在同一时间进出校门,不在升国旗时四处看。其实事实是,我们都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叫做缘分的东西这么奇妙,不懂得原来我们今生会这么难分难舍。

新生活总有不可言说的美妙,楚门二中不是我今生见过最美最大的校园,却是最独一无二,最难以割舍,最叫我魂牵梦绕,恋恋不忘的。

新生报名那天,距离汶川大地震已有三个多月,新闻报道,全国各地的温情让生机在废墟渐渐燃起,人们心头不再一片沉重,阳光也格外灿烂。

二中的法国梧桐被修剪得十分齐整,一片葱茏挡住了强烈的阳光。在梧桐的庇佑下懒懒得听着分班通知,耳畔叽叽喳喳的声音不断,充满了对新学校的好奇。不远处,百年铁树轻轻地摇着快垂到草坪上的大叶子,那种沉稳,活似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远处墙角,鲜红的玫瑰在湛蓝的天空下尽显妩媚。

进班,张老师点名。标准的小班制,三十个学生坐在偌大的教室,显得格外空旷。我四处张望,目光随着答到的同学移动,尽量记着他们的名字。“~薇。”听到老师叫着这个熟悉的名字,我更来了精神。目光到处追寻,却最终落到一个黑黑小小的男生身上。“你是~薇么?”老师有些疑惑。那个男生腼腆的点了点头。“我这里显示~薇是个女生。”老师望着那个男孩。“报告。”细细的声音打破了风扇的旋律。望着门口站着的那个瘦瘦的女生,我停下转笔的动作,眼前浮现的是一片紫竹林,一片荷叶,一个慢慢没入嘈杂人群的背影。“你是?”老师看了眼没有空位的教室,轻轻地问。“我是~薇。”门口的女生有些紧张。老师有些疑惑,又像突然想起什么,走到那个男孩身边,“你是哪个wei?”男孩红着脸,小声说:“巍峨的巍。”“那你呢?”老师看向门口。“蔷薇的薇。”老师点点头,对男孩说:“你应该是五班的。”男孩说了抱歉,去了五班。气氛放佛也因这段小插曲而更加活跃起来。老师索性不再点名,直接请同学做自我介绍。

与薇儿的再次相遇让我觉得有些时候,上天只是在打瞌睡,一时间擅离职守。但是这让缘分更加不可揣测。懂得离别才更加知道珍惜。

初一一年,没有什么惊心动魄,每一天都像细水长流。我猜想是因为小班制,同学少,都比较熟悉,来自天南海北的同学都比较投缘,不像小时候那样,与谁最亲密,与谁最疏离,分得明明晰晰。与薇儿单独在一起的时间倒少了,有了秘密,也不会只告诉彼此,总是全班皆知,毫无隐瞒。只是偶尔聊起只属于我们的小时候,周围人插不上话。这是我的小小自豪,因为这独家记忆。

与薇儿在秋冬至20春夏的事情,似乎已经模糊。只记得,疯狂地拍大头贴,偷偷去莎莎家喝啤酒,这些仅剩轮廓的事。梧桐叶落尽又新生。又是一片葱茏。不知道为何,离别总是在夏末。连地球都在放慢脚步,我却马不停蹄与薇儿、与二中告别。这一次,终于知道要提前说再见,薇儿在同学录的留言栏里给我写:“你我的相遇是这一生的快乐,愿你我好好珍惜它。不知还能否与你在一起。”下面有许多小字:“单,你还记得四年级的事情么?那是的我们天真活泼,还有一个比我们大一岁的嘉颖,我们三个人自认成了姐妹。大家一起去玩,去哪都在一起,还有那个自己取名的紫竹林,现在回忆起来还感觉回到了当时!把快乐留给二姐。”她备注(请保密)只是,我想炫耀这份快乐,满足我的虚荣。世事真的有太多变数,只有这些儿时的回忆,才是真的属于我的。

离开时,我带走了六班的合照。一张薇儿的大头贴以及楚门的全部往事。那时候,我不知,我已经染上一种唤作念旧的隐疾。之后,我回到湖北,却再难像小时候那样适应新的学校,新的生活。无数次,在民中的走廊上吹着深夜微寒的风,看着望城楼上的霓虹和冷月,总想起楚门带着海腥味的燥热夏风;望着周遭嬉闹的同学,总觉得看到了二中同学和薇儿。只是,定定神后,会觉得莫名其妙。明明,湖北才是家乡,这片土地实实在在,却总是觉得这里不如客居多年的江南。多年后才明白,原来,无论什么感情,先入为主从来不是胜利,长年累月的积淀才会不知不觉刻骨铭心。对楚门如此,对薇儿如此,对小时候更是如此。也或许是因为,再也回不去那些时光,再也找不到那些幼稚,那也不会有人天真的说“要不要我陪你去火星?”。

我以为我与薇儿的缘分终于耗尽,也囿于自觉得与六班的同学今生再也不会相见的伤感,终于在初三那年删了六班同学的qq。其中没有薇儿,离开那年,她还没有学会上网。我天真得以为,这样就可以做到夏告诉我的“若是过去令你的现在不痛快,那你要选择放手。”我刻意不去看望城楼和那轮冷月,却不愿意承认古人创造了一个词语叫自欺欺人。

某些深入肺腑的记忆终将伴你一生,即便剥掉皮,剔掉骨,抽掉筋,也抽不走这些如影随形的记忆。

不知不觉就晃到高中,日记本上还是会时不时出现那群人的名字,每一年,爸爸都从楚门给我带回文旦,他说:“现在楚门已经是世界知名的文旦之乡,文旦大量出口外国,已经不像当年,可以随便摘着吃了。”望着,比当年个头小却价格高的文旦,我叹息的却是,再也没有女孩子能像我与薇儿这么荣幸,可以在文旦花开中荡秋千。而我们,就算某年某月某清晨,相遇在楚门,彼此相识,却再也不能把当年走过的路再走一遍。文旦壳的汁水进到眼睛里,又涩又辣,自然而然流出了泪。

年,我十八岁。距离遇到薇儿,整整八年。

我终于还是费尽心思把当年删掉的qq都找了回来。而薇儿的qq却无处可寻。初一到高三,五年没联系,六班的人还是一进群就互叫外号,一叫外号就吵架。这种熟悉,让我后悔那年的愚蠢。对未来,我们没有能力预料,不管还会不会再见,现在还彼此熟悉就够了。眼见长大后人与人的复杂关系,看过了人情冷暖,越发怀念起当年的无知纯粹。

或许,我与薇儿真的在上一世互看了很多眼,这一世才会一次次错过,又一次次遇见。我爱上了文字,喜欢那些同样喜欢文字的网友,我的执着,执着我的思念,身边人不会懂得,我选择在网上用假名说真话。那夜无眠,查看空间访客,“短歌薇凉”吸引了我,进入她的空间,似乎找到久违的归属感。鬼使神差般留了言:“你是~薇么?是楚门二中六班的么?”几周后的回复说“是。”我没有像在六班与薇儿重逢时的激动。这几年,无数的离别,我已经懂得,无论多么不舍,都已成定局;无论重逢多么惊喜,都只做到好好珍惜。

我们通过qq偶尔联系,谈不上维系感情,我们之间,早已不需要刻意维系。

我们怀念小时候。我们感慨这个社会的现实。我们憎恶长大。

只有薇儿。只有薇儿可以与我共同回忆童年的残影。

只有薇儿。只有薇儿可以懂得我所说的缘分是奇妙的东西。

只有薇儿。只有薇儿可以理解我世界观里为何本能地浪漫,故意地排斥现实。

文末

昨夜收到薇儿和燕子他们去楚门看老师的照片。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光线原因,我竟然没认出她,但是将来某一天,我会凭着感觉找到她。夜深人静,我们感慨时光的残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亘古不变。中山我们当年最怕的那个傻子现在已经安分守己,紫竹林上立起一栋栋房子,薇儿当年住的小院生锈的铁门早不见踪迹。外物皆不长久,我与薇儿也无处可寻当年的幼稚,渐渐成熟的我们,倒是越来越懂得珍惜。

今晨同学问起我正写的我与薇儿可出了结局,我答。我们没有结局,故事还一直在演绎。

若必得有个结局。那么。我们约好,明年夏天,我去看她。

篇12:我与书的缘分优秀作文

我与书的缘分优秀作文

老师曾夸我爱读课外书,不瞒你说,其实,我与书之间还存在着一段孽缘呢。

小时候的我很不喜欢读课外书,主要原因在于我的识字量少,书上还有很多我连见都没见过的字,一碰到不会认的字就要查字典,查字典又那么麻烦。其二,整天坐在书桌上念:“天地人,日月田”多没意思呀,像鸟儿被关在笼子里,所以,我只要一看书,就会头大。

记得有一天晚上,老师布置了很多作业,我写好作业已经是晚上7点半了,写好作业就快快乐乐地在心爱的床上玩耍吧我心想,可不巧,妈妈来了“吴卓远,作业写好了吧,写好了就看一会书吧。”本想开开心心在床上玩的我,听了妈妈的话,整个心都凉了,我的眼眶红了,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可我的眼泪并没让妈妈有丝毫的动摇,还是坚持让我读书,我便开始嚎啕大哭,哭声震耳欲聋,我眼巴巴地望着妈妈,她大概是被吵提受不了了才勉强同意,听见妈妈同意了,我是猴子的脸——说变就变。本来还哭哭啼啼的,现在跳上床就是一阵happy,站在一旁的妈妈满脸无奈。

后来,我又为什么喜欢看书了呢?这还得从那件事说起。

一天放学回家,看见客厅的桌上摆着一本《三国演义》,因为好奇心,我打开了书,首先将我吸引住的是书中的图片,有的'人羽扇纶巾,谈笑间就把敌人打得片甲不留;有的人身披铠甲、手持兵器,好像要和谁决一死战;还有的人身穿战袍,表情严肃,正在讨论国家大事……然后,我便开始读里面的内容,这些文学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英雄辈出的年代,仿佛让我和书中的人物融为一体:看见诸葛亮的妙计一个接着一个,我不禁拍手叫好;得知奸贼诡计得逞,我不禁感到气愤;目睹英雄豪杰悲壮去世,我不禁泪流满面。我如饥似渴地读着,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中。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直到我爱上读书之后才理解了他真正的含义。

篇13:我与舞蹈的缘分作文600字

我与舞蹈的缘分作文600字

4岁那年,我第一次认识了舞蹈,它像一个朋友陪伴我走过童年的岁月。从一开始的舞蹈“小星星”到现在一片飞扬的水袖,我在舞蹈的道路上向光芒飞去。

记得那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去学习舞蹈。灿烂的阳光照在我脸上,却照不进我的心里,今天舞蹈班有一位新老师代课,很严厉,练基本功时更是毫不留情。恐惧在我心中蔓延开。

上课了,老师果然十分厉害,刚活动了一会儿就要开始压腿!我心头猛地一颤,还是来了!第一位同学“上阵”了,她是全班柔软度最好的一个,老师扳住她的腿,使劲地开始压。同学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痛苦,紧接着开始呜咽,像一只受伤的小鹿。我心里十分绝望:“天哪!这个同学都疼成这样,我该怎么办呢?”

这种时候,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一眨眼的工夫就轮到了我,我感到空气都凝固住了,一碰就会破碎。眼前的垫子像是一扇门,一扇有去无回的门。我硬着头皮走进那扇门,躺下来压腿。老师开始用力,我感觉到一种撕裂的痛,这痛难以忍受,我差点叫出声来,可老师还在不断用力。我的腿越来越靠近头顶,疼痛也一点一点在加剧,老师的脸在我眼中已变得模糊,同学们的声音也像是从远处传来,我闭上眼睛,平时踢后腿、扳前腿、跳舞的场景在我脑中闪现,一定要坚持住!我对自己说。时间虽然以平常的速度在流逝,但我觉得我穿越了时空的长河。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从凝固的空气中挣脱了出来,像是复活一样。我告诉自己,我成功熬过去了,我的基本功又好了很多,真值得高兴。

舞蹈如一炉火,练就我的勇力和毅力;舞蹈如一条阳关道,指引我走向未来;舞蹈如一颗启明星,照亮了我的成长之路。舞蹈是我的朋友,我爱舞蹈!

篇14:我与围棋的缘分高一作文1500字

我与围棋的缘分高一作文1500字

说起我与围棋的缘分,那要从高一的寒假说起。当时班上有个围棋很厉害的家伙,叫项王盟,也是我学习上的劲敌。他很嚣张地秒杀了瑞中所有会下围棋的人,成为瑞中棋圣。于是围棋开始引起我的注意,趁着放假,我开始去了解围棋。我觉得围棋是一门挺有内涵的艺术,以棋会友是很好的交友方式。等我颐养天年的时候,和别人下下围棋也不错。

开始学围棋时,脑子里一点关于围棋的概念都没有。但是我又不想去围棋班学习,因为太费钱和时间了。所以我就先去找了一段围棋入门的视频,讲得挺好的。顶一下。我认真地看了两遍,知道了一些基本概念和术语,如死活,征子,长粘等。经过十来天的自学,我已经成为了一个标准的初学者。于是我和项王盟在qq上开始了我们的第一次对局。也在那时,我知道了他原来小时候学过围棋,是业余二段。但是由于学习繁忙,到初中时就不学了。至于对局的结果我还是先保密吧,说出来有损我的形象。

高一下半学期,我有时在音乐课上与项王盟偷偷下棋。方法很简单,就是先在纸上画好棋盘,然后用铅笔来画棋子,提子就用橡皮擦擦掉。不过他常常鄙视我的棋力,不和我下。在我的苦苦哀求和威逼利诱之下,他才愿意和我下一盘。周末有空也在qq上与许多不认识的`人下棋。总的来说赢少输多,可能是我棋力还不够的缘故吧。

围棋的乐趣就在对局之中,尤其是和一个与自己水平相当的人面对面下棋。棋子清脆的落子声,对方紧张严肃的表情,战场上的厮杀,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当我的大龙被别人堵杀时,我赶紧外逃,冷汗直冒;当我逃出重围,起死回生时,顿时喜上眉梢;但我全军覆灭,大势已去时,我唏嘘不已,悔恨当初一子不慎,结果满盘皆输;当敌军被我团团围住,成了瓮中之鳖时,我自鸣得意,自以为神机妙算。如果双方势均力敌,下完官子后,那么点目成了最惊心动魄的一幕:“179,180,181……182……”我们数得上气不接下气,不亦乐乎?

暑假开始了。我正在寻觅一部好看的动画,项王盟向我推荐了《棋魂》。我对他说,我看过一部叫《围棋少年》的动画片。于是,他带着嘲讽的口气说道:“《围棋少年》里的棋局都是假的,摆起了骗骗小孩子的。还有里面那个什么天地大同式,哪有一个定式从开局下到结尾的,太荒谬了!”

《棋魂》这部动画,整整75集,堪称棋类动画的经典制作。它以天马行空般的想象,曲折离奇的情节,专业严谨的棋局吸引了无数观众。其中很多人都是不懂围棋,看了《棋魂》后才喜欢上围棋的,足见其魅力之大。

因为下围棋,我喜欢上了《棋魂》;因为看了《棋魂》,也增加了我对围棋的热爱。在看《棋魂》的过程中,我发现我的棋力也悄悄提高了。本来电脑让子都会输的我,而现在,准确地说是今天,我分先和电脑下赢了8目半。尽管后来一局输了5目,但这至少说明我的棋力在电脑软件上下了,多么有成就感啊!

就在今天我看完了《棋魂》,看完了我欣赏了一个月的围棋动画。主人公进藤光,本来是个不懂围棋的普通学生。可是在棋魂——佐为的指导下,逐渐成长为一个优秀的棋士。进藤光一直不停地追赶他的对手塔矢亮,当时对他来说是多么遥不可及。途中有许多困难挫折,佐为的离去让他一度陷入低谷。可是他相信,只要不停下追赶的脚步。总有一天,应该说是不久的将来,他会赶上甚至超越塔矢亮。

这是《棋魂》里要表达的崇高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我觉得如果把我比作进藤光的话,项王盟就是塔矢亮。从现在起,我要向他迈出追赶的步伐,不只是围棋方面,更多的是指学习成绩。我郑重地发誓要在下学期(即高二上学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中,彻底赶上甚至超越项王盟。

由于学习较忙,以后不能经常下棋了,所以写这篇文章来纪念这段美好时光。其实人生就像一局正在下的围棋,其中高考这步棋至关重要,影响着整局棋的胜负。我要全力以赴下好人生这局棋。

篇15:我与地坛读后感

一位身残志坚,不向命运屈服的伟大作家,一本撼人心田,不被流行掩盖的经典作品——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下面我就来谈一谈这本书的理解。

其实,在我还没有真正打开这本书之前,我已经无数次的从小学,初中,高中的老师和同学口中知道了史铁生是一位身残志坚的人,他双腿瘫痪,在妈妈和朋友的帮助下乐观而坚强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心中充满了豁达与感激。我本想这样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作品必然也是充满深刻难懂的哲学理念,但是,阅读之后我才发现,他的文章通俗亲切,可以把深刻的道理通过有趣生动的语言传达给读者,发人深省而又让人很易接受。下面我就想说一说我看完这本书以后,和以前不一样的感受。

首先,通过这部书,我对------之前,之后的那一段时光有了一个更加充分的了解,在这本书中,我第一次理解了什么是“插队”什么是“扒火车”,我第一次感受到了那个时代所特有的产物,所特有的紧张,混乱的气息,他们就像放射线一般,从30年前向我射来,告诉我过去的事情,让我反思到当下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或许这就是书籍与阅读的力量和魅力吧,它可以带给我们各种各样自己不曾亲身经历的感受。其次,这部书还让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从前城市里乡村里孩子的生活环境。在“八子”“看电影”两篇作品之中,史铁生回顾了自己童年和小伙伴们一起打闹嬉戏,一起为了手中仅有的两张电影票而想方设法地摆脱一堆“弟弟”的跟随,一起去到“岔道口”看电影,一起模仿电影中反特的情节却最后吓了爷爷一跳……这些生活场景或许都只能存在在那一带孩子的心里,而我真的感到很幸运,能够从书中感受到那个时候孩子们心中的淳朴,天真,以及他们在没有过度电气化的时代里单纯的快乐,还有从兄弟手足之中体会到的温暖亲情。在现在越来越发达的城市之中,我们新一代的青少年整天面对的都是钢筋水泥架起来的无情的高墙,孤独,无助,寂寞,伤感一次次冲刷煎熬着我们的内心,就在这一次次的“洗礼”之中,我们变得冷漠,变得复杂,变得没有人情味,最后变得连道德也没有了。这真是一种时代的悲哀,可是,那种40,50年代之前的快乐的童年生活,如今肯定难以回来,它们只能存在老人的记忆里,存在平凡人对生活的记载里,如果没有打开这本书,那段时光就永远不会出现在我的心中,我的脑海中,那份愉悦与幸福就永远不会轰击我的心灵,永远不会让我对现实加以反思。

最后一点,我想谈谈我对史铁生这部作品里对我又很大启发的哲学观点的想法。在他这本书里最能引发我思考和感悟的莫过于《好运设计》这一篇了,他和读者以一种很亲切的语气,一步一步设计出一个“幸运”的人,通过层层推导,得出了人生的意义。他说:“阴影最初就是这样露头的:你能在一场如此称心,如此圆满的爱情和婚姻里饱尝幸福吗?也就是说,没有挫折,没有坎坷,没有望眼欲穿的企盼,没有撕心裂肺的煎熬,没有痛不欲生的痴颠和疯狂,没有万死不悔的追求与等待,当成功到来之时,你会有感慨万端的喜悦吗?在成功到来之后还会不会有刻骨铭心的幸福?或者,这喜悦能到什么程度?这幸福能被珍惜多久?会不会因为顺利而冲淡其魅力?会不会因为圆满而阻塞了渴望,而限制了想象,而丧失了激情。”此外,作者还将人生比作一艘船,它们最后终将会驶入死亡的漩涡,我们我们无法改变,能够做到的就是在过程中享受。我想,人生的意义就在于过程,只有这个过程中我们经历了痛苦的体验,呕心沥血的付出和追求,这样的经历才算完美,这样的人生才算精彩,正是因为痛苦和挫折,付出与追求才让结果的意义升值,让它带来的快乐变成无价。关于一个人的出身,我想平凡是最最美丽的幸运,因为我们平凡,所以我们有更多挑战自己,用自己的双手和勇气去创造成就,创造美丽,想想看来,只有我们最平凡的人,才能有更多的机会去体验这种激情澎湃的人生。出身高贵,只会让一个人软弱,安于现状,丧失激情,不是保持现状,就是随波逐流,他所创造的价值总是小于或者等于零!纵观历史,能够教我们学会平凡的人真是寥寥无几,大家往往希望自己出身高贵,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而他们却不知,伟大与高贵只是历史河流上闪光的浪花,而平凡是拖起河流的坚实的河床,人类的历史河流可以没有闪光的浪花,但是它不能没有坚实的河床。

除了对好运的设计引发了我的思考,他对妈妈的感激和理解,对友谊的理解,对民歌的赞赏都一次又一次地撼动我的心,激发了我内心深处的共鸣,引发我的思考。这本书注定成为我一生之中的挚爱,它也成为我所读书之中最喜欢的一本,我想,在通往未来的道路上,我一定会携带着这本书中的理念和我自己对这本书的思考,勇往直前。

篇16: 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先生的一篇小说,文中围绕一座古园―地坛展开,由此展开了“我”对往事的回忆,对生命的思考,对人生的感悟。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遭受了心理和身体的双重打击,他在地坛中思考着生与死的问题,在地坛中思索如何活下去。地坛中每一处景,地坛中播散着的味道吸引着作者,使他常常要到那园子中去。

这惨痛的灾难降临到了他头上,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

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在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爱唤起了他的意志,坚强地走了过来。

母亲是每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史铁生先生在这篇文章中写到自己的母亲――一个伟大的女人。她默默地承受着儿子残废的打击,整天的为儿子担心。当作者真正理解了母亲的不易与辛酸之后,当作者要告诉母亲好消息的时候母亲已不在人世。这也引发了我们的深思:拥有时不懂得珍惜,失去了才懂得它的珍贵。然而一切已经太迟了,留下的只是无尽的唏嘘和深深的悔恨。

除了母亲,文中还写到了一对夫妇,一个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老头,捕鸟的汉子年轻的女工程师,我的朋友―长跑家。他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或许他们与作者并没有过交谈,但他们对生活的向往,对梦想的追求都给予了作者活下去的勇气与信念。时过境迁,他们的形象在作者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史铁生知道了残疾并不可怕,关键是如何活下去,如何活得更好。他选择了写作,为写作而活下去,为了那些等待他的故事而活下去,为了自己的欲望而活下去。每个人活下去都要有自己的目的,为什么而活下去,这样的人生才不会空虚,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这样的你就是消灭了命运的恐惧。

但面对挫折和苦难,有些人却选择了亲手扼杀自己的生命: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用裁纸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德国剧作家克莱斯特和陪伴着他的妻子一起自杀;中国当代诗人海子在留下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卧轨自杀这些事实让人触目惊心,追其根源是对生命的不负责,对生命的不重视,其留给世人的只有感叹和惋惜。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又有哪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呢?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何不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呢?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古人云“身体发肤授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我们当代青年又岂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对他的母亲的敬重。

读完史铁生先生的《我与地坛》,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这篇文充满了作者对伟大亲情的歌颂,对梦想的追求,对地坛的感激,对命运深深的思考与感悟。是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而这篇文章正是作者十多年来的心路历程,人生感悟。

虽然史铁生先生已经离我们远去,但他敢于与命运抗争的伟大精神,不向命运低头的坚强人格将会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激励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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