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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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篇1: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我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汕头市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方案》(汕府办[20**]177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流动人口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汕头市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从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依法行政,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原则立场出发,确立“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制体系和管理服务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做到流动人口出租屋底数清、情况明,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管理服务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建设和谐的社会。

二、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成立管理机构(时间从1月4日开始至4月底完成)。

1、区领导机构(时间从1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完成)。区政府成立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综治办主任及公安分局各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参照市领导小组成员配置。主要职责: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及分析、总结本区域的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配齐人员。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本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督促、检查等职能;

(2)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和完善本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

(3)负责组建本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队伍,落实管理经费;

(4)负责本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的宣传发动工作;

(5)负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的各项制度,落实管理服务各项措施。

2、街道领导机构(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4月底完成)。

各街道成立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或副主任任组长,街道综治办副主任、派出所所长或教导员、计生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其职责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管理工作。根据汕府办[20**]177号文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各街道可设立管理服务中心,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加挂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牌子。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按照上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的具体工作;协同区领导小组做好协管员队伍的招聘、培训、管理、使用等工作;依照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行使相应的管理职权;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的意义、目的、政策法规;根据流动人口出租屋的分布、数量、管理服务的要求,在村(居)相应建立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协助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4月底前区编委应解决各级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列编和人员配置问题。

(二)建立管理队伍(时间从20**年5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完成)。

区领导小组对目前隶属于公安、房管、计生等有关部门招聘使用的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人员队伍进行整合,按照暂住人员2‰—3‰的比例,组建一支综合的协管员队伍。流动人口出租屋协管员队伍由街道领导小组及管理服务中心共同负责招聘、培训。协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聘、上报审批、培训等工作应在20**年5月30日前完成。协管员队伍的管理和使用由街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协管员应在街道管理服务中心的组织领导下,做好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的各项日常工作。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1、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流动人员、出租屋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政府各职能部门委托的职责;

2、做好外来人员暂住证登记、迁移变动、房屋租赁等信息资料的采集、建档以及申办证件的初审工作;

3、经常走访巡查出租屋、用工单位外来暂住人员的登记、办证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4、熟悉责任区治安情况,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和违法犯罪线索并向派出所或责任区民警报告,在民警带领下,参与公安机关组织的对出租屋、用工单位外来暂住人员的清查整治行动,协助检查验证;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维护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

6、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做好出租屋登记备案工作,宣传教育出租屋主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出租屋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8、按时向出租屋主代征相关税费及向非本市户籍人员收取治安联防费。

(三)全面实施管理(20**年7月1日开始)。

20**年4月底前,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市有关部门的部署,依法依规将所需委托管理的相关事项委托到各街道管理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各街道领导小组及管理服务中心按分工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应对委托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对管理服务中心履行委托事项的行为负责。公安、消防、房产、计生等职能部门应根据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落实管理服务中心对治安状况复杂,外来人口聚集,出租屋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区域开展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各街道领导小组及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负责。管理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协管员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

坚持“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基本制度,强化申办《暂住证》的管理制度,以通报协查、巡查走访、检查验证等措施为载体,建立完善流动人口档案。各街道要结合实际对流动人口进行分类管理,重点是加强对居住在出租屋和流浪街头的暂住人员的管理,要通过走访、协查、验证等渠道了解其姓名、户籍所在地、从事职业、经济来源、社会关系等情况,掌握其活动规律,落实管控措施。对居住在单位内部暂住人员的管理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与用人单位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交换、核对暂住人员信息,协助用工单位落实管理人员、管理措施。

管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国务院六部、局、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83号)要求,对出租的房屋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掌握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发给相关登记凭证,纳入管理范围,同时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出租屋主签订责任书的做法,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区建设、国土、房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对出租人提供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及消防意见书等情况登记造册,并及时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相关信息向所在地公安机关通报备案。管理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排除治安隐患,发现未经登记备案的出租屋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并督促出租屋主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相关登记凭证,纳入管理;发现出租的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应当尽可能开展房屋租赁免费中介服务。有关部门对不履行相关责任的房屋出租人或承租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要对出租屋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根据居住在出租屋的暂住人口类型,把出租屋分为重点户、一般户、放心户或单身型、家庭型、混住型等层次类别进行管理,突出管理重点,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要结合实际,借鉴庭院式管理、旅业式管理、小区式管理、居住中心管理等模式,落实管理措施。

(四)经费来源及保障。

按照汕府办[20**]177号文的精神,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承担”的原则,对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机构编制内人员经费和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在当前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协管员队伍的经费可以通过收取“一费一税”(治安联防费、房屋出租地方税费)解决。即:1、向居住本区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收取每人每月2.5元的治安联防费;2、对个人出租用于流动人员居住的自有房产,向出租屋主征收相关的地方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堤围防护费),月租金收入高于1000元(含1000元)的按照9.5%的综合征收率征收;月租金收入低于1000元的按6.2%的综合征收率征收,收取的“一费一税”分别上缴区财政专户和国库。区财政局应根据区地税局所提供的“一费一税”入库数及时回拨给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再按85%的比例返拨各街道管理服务中心,15%留区管理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作为工作经费的补充。这些经费应作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专项经费,不足部份财政部门应予以保障,以确保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要充分认识加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的重要性。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形象、社会秩序和治安稳定,对此各有关单位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其次,要充分认识解决流动人口出租屋中存在问题的紧迫性。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影响我区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出租屋中存在的消防隐患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出租屋中存在的脏、乱、差现象,直接影响我区的城市形象,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第三,要切实克服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错误认识。一些基层党政领导认为出租屋管理涉及面广,法难责众,整顿和规范管理会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这些认识是片面和有害的,势必影响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切实加以克服。第四,要进一步增强搞好出租屋管理的信心。实践证明,只要各级领导重视,上下统一思想认识,与时俱进,调整思路,狠抓落实,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管理工作是完全可以搞好的。

(二)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是一项非常艰巨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才能真正抓出成效。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负起责任,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劳动、公安、消防、计生、城管、建设、旧城办、国土、房管、民政、工商、教育、卫生、司法、财政、地税、物价、文化及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明确职责,制定出各自的具体管理措施,各负其责,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开展工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劳动部门:负责对流动就业人口的劳动保障管理与就业服务。⑴研究、分析劳动就业形势,贯彻上级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的方针政策,制订本地区流动人员劳动就业指导性政策。⑵对用人单位招聘流动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⑶管理流动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职业介绍,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⑷开展劳动监察、劳资纠纷调处,维护、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⑸开展流动人员技能培训等工作。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工作。

公安部门:⑴贯彻执行上级流动人口出租屋治安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流动人口出租屋治安管理的政策和措施。⑵开展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⑶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核和管理,及时取缔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的出租屋。⑷与出租屋主签订房屋租赁治安、消防责任书。⑸建设和维护暂住人口、出租屋信息网络系统。⑹对招聘流动人口出租屋协管人员进行资格审核。⑺参与做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有关工作。⑻制发《暂住证》。

消防部门:⑴协助出租屋管理机构对出租屋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⑵检查落实出租屋各项安全防火措施。

计生部门:⑴贯彻、执行、研究、制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发放和查验工作。⑶组织落实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和有关服务。⑷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⑸与出租屋主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

建设、国土、旧城办、房管部门:⑴研究、制订成建制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和工地的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出租屋管理的各项措施。⑵负责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工作。⑶督促物业管理机构和房屋中介机构自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出租屋管理事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机构和经纪人。⑷开展对出租房屋建筑安全的审核和使用安全的检查工作。

城管部门:⑴核查登记在册的出租屋,对属于违法建筑的出租屋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进行处罚。⑵加强对出租屋的巡查监督,坚决清拆用于出租的违法建设和违章建筑。

民政部门:开展全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工作。

工商部门:⑴加强对以出租屋为生产经营场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管理,对依法须审批许可的经营活动,凭有关审批许可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注册登记手续,对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房地产管理部门。⑵开展流动人口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核发、管理和服务工作。⑶开展流动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卫生部门:⑴开展对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健康检查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⑵开展为流动人口提供节育技术服务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⑴开展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主的法制宣传教育。⑵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⑶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对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人员开展教育、改造、挽救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财政部门:⑴制订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的工作经费管理办法。⑵落实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经费。⑶监督相关工作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

地税部门:⑴贯彻执行和研究制订加强对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办法。⑵开展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物价部门:⑴研究制定对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的收费政策。⑵负责对流动人口出租屋收费的管理监督,查处违规收费。

文化部门:⑴广泛宣传加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意义、规定和要求,引导群众自觉配合、参与管理和服务工作;⑵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开展一般性或专题性宣传活动。

总工会:⑴负责在用工单位中组建工会组织的工作。⑵履行工作职能,依法维护在企业务工的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并制订、执行相关政策。

团区委:⑴加强流动人口中的团建工作,做好团员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开展组织生活。⑵组织开展有益于流动人口中团员青年身心健康和创业的活动。

妇联:在流动人口妇女中开展法律教育,维护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各有关部门要把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要将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开展流动人口中的党员建设、党员登记管理工作,要注重流动人口中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服务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互相配合,统一管理。

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开展管理,又要互相配合,搞好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做到目标一致,顾全大局,紧密协作,互相支持。管理服务中心既是职能部门委托和授权的载体,也是保证管理职能实施和完成的主体。因此,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加强指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各成员单位及管理服务机构要对现行的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法规进行清理,确保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同时,要结合工作实践,逐步建立健全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流动人员协管员制度、巡查访制度、暂住人口和房屋租赁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重点整治制度、量化考评考核制度、情况信息采集报送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激励等机制。

篇2: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乡按照市、区流管办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理性思维”,抓认识强动力,谋求“科学发展”

乡政府召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抓紧进行策划研究,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各站所室负责人、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共同参与、互联互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格局。

二、重“制度建设”,抓细节强措施,促进“有序开展”

在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乡委在建立工作制度上下功夫,制定了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工作例会制等相关的工作制度,确保了推进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重“保障落实”,抓投入固基础,确保“有效运转”

乡委、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全力保障推进工作经费落实,同时招聘信息采集员4人,面向社会招聘信息录入员1人,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街道安排专门的房间作为流管工作办公用房。并按照正规化建设的要求,统一购置了办公室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文件柜等办公用品,制作了门牌、桌牌、挂牌、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框),为推进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设施保障。

四、重“基础工作”,抓宣传强培训,筑牢“推进根基”

(一)抓好摸底调查,夯实采集基础

认真做好了两项调查工作:一是派出所完成了对辖区房屋数、流动人口的初步统计,便于后期科学合理分配信息采集人员。二是门(楼)牌制作做为一项重要准备工作来抓,将门楼牌规范化管理作为推进工作的前提,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

(二)抓好舆论宣传,夯实社会基础

社区采取设立宣传点、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下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工作,宣传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

(三)抓好业务培训,夯实质量基础

社区通过大会培训、小会讨论等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使从事流动人口管理的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得到很大提高,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明显增强。

五、重“实践探索”,抓规范强服务,坚持“持续发展”

街道在深入推进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积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以进一步规划、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为方向,有力推进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建立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推进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街道流管办社区流管站站社区信息采集点”的工作格局,并配齐、配强相应的工作人员。

(二)建立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推动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把社区作为一个大网格,进行合理划分,在划分的每个小网格设立一个信息采集点,配备一名兼职协管员,实现无缝连接,落实服务管理全覆盖。二是建立一站式服务的模式。在社区增设1个流动人口服务窗口,为广大群众提供暂住登记、办理暂住证、居住证、房屋租赁介绍、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三是建立职能部门联动工作模式。按照区流管办的相关文件精神,乡上建立了职能办公联动工作模式,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及街道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使其通过相互联动、通力合作,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促进工作协调开展通过建立工作例会制、联席会议制、信息收集制、三级巡查制等日常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落实。

六、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实施,以保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够持续有效长期依法推进。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机制、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网络。

(三)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兼职协管员进行筛选、补充,充分发挥协管员的积极性,对新增的流动人口进行及时登记,对离开的人员及时注销,确保实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的工作目标。

篇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我局消防安全工作在局安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安全一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加强了干部职工安全培训。确保全年安全(消防)“零事故”。现将本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工作到位

为了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安排,确保全局消防安全工作按计划进行开展。同时,我局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局长牵头成立了消防安全应急小组,拟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切实做好消防安全排查防控工作,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使本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正常开展实施。

二、树立教育为本,增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防范意识和防控观念。消防安全事关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只有全员懂得安全(消防)知识,提高对安全(消防)重要性的认识,只有集中力量抓全员安全(消防)知识普及,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才能使职工都真正警觉起来,才能真正保障职工及群众工作、生活的安全。

为了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文化知识和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制度的责任化理念,在对全体员工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基础上,把握消防安全生产活动创造的有利条件,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通过对消防安全理论学习和消防器材操作的综合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既懂得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的重要性,又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操作本领,能很好的运用所学知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活动

1、由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每月自查,局安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每季度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隐患整改有跟踪,隐患整改率达100%。

2、开展全员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3、我局年内更换灭火器5个,另外还对10个灭火器进行了加粉处理。

4、在办公公共区域内整改、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标志。

一年来,虽然我们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这些成绩只是阶段性的。20xx年,我局将树立高度的消防安全理念,做到居安思危,消防安全警钟长鸣,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努力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篇4: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促进XX街道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树立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XXXX年XX街道特制定以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一、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各类工作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查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措施,不定时对各登记点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对人员在位情况和每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行政例会制度,每周一下午召开行政例会,听取各登记站工作人员一周工作汇报,收取一周工作数据和图片简报,针对上周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安排本周主要工作和清查范围。

(三)认真落实学习制度,每周一下午行政例会结束后组织学习《公务员法》、《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不断提高我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摸清底数,确立清理整治重点

为了进一步全面掌握辖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流管站每周二和周五下午进行集中清查,周三、周四晚上进行夜查,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摸底。一是组织力量,采取“地毯式”的调查摸底方式,对辖区的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逐街、逐巷、逐户、逐人进行摸排,并与出租房主、用人单位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切实做到“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二是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出租户依法取缔,对住宿登记制度不落实和租住身份不清,来历不明人员的出租户依法处罚,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对身份不清、情况不明的外来人员,通过上网比对或发函调查的方式,搞清人员情况,确保安全稳定。三是加强商业网点用人管理,严密巡逻检查和身份核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共场所和商业往点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落实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业主的`暂住人口管理责任。四是联合派出所实行严打、严管、严防与严控相结合,特别是对治安问题突出的城郊结合部房屋出租户、美容美发、歌舞厅、个体旅社作为重点,打击隐藏于出租房屋中的流窜违法犯罪分子,重点发现和打击“势力”,切实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三、认真排查,规范管理

在摸清底数、核对登记的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出租房屋、暂住人口按治安管辖区进行登记、办证、建档。加强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明确暂住人口户籍对应关系,确定以“以房管人”和“以业管人”的管理办法,建立出租房屋管理卷和流动人口台帐,查清流动人口底数。规范出租房屋管理,监督出租房屋主、私房不得出租给无身份证、无暂住证的外来人员。建立联防体系,主动与派出所、街道社区、村委会、小区物业联系,从而达到对流动人口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目的。

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组织片区民警、办公室工作人员、辖区红袖标、村民兵到各单位、小区进行走访,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出黑板报、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规定。使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性让每位外来务工人员都了解,从而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中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我们的管理工作能够更加顺利有序的开展。

五、保护暂住人口合法权益,努力为暂住人口搞好服务 重点对建筑行业和建材行业等用人单位进行清查,与外来打工人员建立联系,对安全和劳动保护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用人单位,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维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对生活比较困难的流动人口及时与辖区内社会、村委会联系,想办法解决他们的困难和疾苦,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六、工作目标

(一)切实掌握出租房屋底数,进一步健全暂住人口登记变动管理制度,减少漏登、漏管;

(二)与派出所挂钩,依法取缔一批非法出租房屋,处罚一批登记管理制度不落实的用人单位、出租户和个体私营业主;

(三)清理“三无”人员,发现打击一批隐藏其中的流窜犯、在逃犯;

(四)严密以出租房屋、旅社、公共复杂场所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点的治安控制,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水平。

篇5: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本村20xx年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创建和谐村,确保一方平安”的奋斗目标,巩固成绩,改革创新,确保稳定。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秉持“保护合法与取缔非法、打击犯罪并举”的方针,围绕“创建和谐村,确保一方平安”的目标,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步入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的轨道,基本消灭流动人口犯罪的现象,逐步形成“流动有序,全程服务,管理有效,齐创繁荣,共保平安”的局面。

二、管理目标:

建立全村房屋出租户台帐,暂住人口登记率达90%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达100%;流动人口聚居地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消除治安盲点,“三无”和盲流乞讨人员基本清遣,群众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满意率达80%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工作。我村成立 “流动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大力宣传流动人口管理的法规、政策规定,摸清流动人口的构成情况,随时掌握流动人口的流动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合同签订、技术服务等工作,加强外来人员的保护、服务、教育工作,积极化解各种消极因素,确保村的稳定、和谐、平安。

(二)突出对流动人口的保护服务工作,积极维护合法权益。按照“公平对待,正确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把对流动人口的保护、服务、教育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积极协调处理流动人口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有针对性地开展外来人员法制宣传活动,主动化解流动人口中的矛盾纠纷,提高外来人口的法律素质。

篇6: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和“两种人口”“四同”的工作理念,以粤海区争创全省计生工作一类区和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为契机和动力,按照“全面发动、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强化服务”的原则,通过加强宣传、决策和协调力度以及综合管理、综合服务等措施,从而在我镇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格局,同时较好地维护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在现居住地的计生合法权益,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XX镇近几年来经济逐年递增发展,外来人员也相应的增加,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一明确责任。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是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来人员在创造财富的同时,政府有责任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服务。镇政府每年与各村(居)、兼职责任单位签订《XX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部位和单位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定了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的“四同”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计生“一票否决权”执行力度。各部门和单位均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自身单位的职能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要求,制订本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按计生兼职责任单位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和相关资料。

二加强协调。

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上,与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的工作要求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矛盾。不论对这些矛盾的看法是否一致,协调的过程、结果,都有赖于党委、政府的协调工作。镇人大主任、党委委员赵洁萍同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她的努力下,派出所、学校、医院等兼职单位,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要求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支持,使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居这一措施得到更好的实施。

三加大投入。

党委、政府在近几年,每年都增加计生经费,大致是每年递增20%,至xx年已是150多万元;同时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购置B超机、妇科治疗仪、乳腺检查仪等医疗设备,提高服务质量;在国家实行免费项目前多年,我镇已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实行免费。

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是对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管理,即各职能部门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中,落实自己的责任,逐级负责,明确责任,互相配合。

一职能部门。

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不同,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所起的作用也有所不同,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本职能部门的职责,实行“一证先行,无证否办”制度,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积极探索构建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综合治理为核心、以优质服务为依归,三位一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综治—服务干预模式,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专职部门。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作为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单位,在抓政策的落实方面上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制订工作计划。把握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这个关键,以参与优质服务一类地区创建、“关爱女孩行动”“爱滋病防治”为主题的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弘扬计生精神这等活动为契机,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机会让计划得以真正落实。

2.开展宣传活动。计生工作“三为主”即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中,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我镇多次组织人员上街进行宣传或生殖健康咨询活动;结合二个试点工作,将宣传活动办进工厂、企业,将计生政策、生殖保健宣传溶入到工厂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当中,使广大员工对安全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相应的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个人、社会都从中得到收益,更可喜的是,有部分工厂已将计生政策作为员工岗前培训的一个内容,令计生宣传更为及时、有效。

举办宣传活动,最重要的是群众的参与。我们开展活动,群众都踊跃参加,包括文艺演出的表演者,都是自愿报名的;到工厂举办了宣传及生殖健康讲座,提供计生宣传资料、避孕的药具和技术服务,都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3.开展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从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愿望出发,以“三查一服务”为切入点,深入开展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结合计划生育“普查普治”工作,努力改进服务方式,提倡进村入户、主动上门服务,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实行“四同”即: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管理,建立“以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属地管理机制,实行分类管理,明确重点管理人群是已婚育龄女、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的避孕节育和补救措施服务。

4.完善计生档案资料。资料的分类管理、存档也是计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要求各村、居在平时的经常性工作中,按区计生局的要求,收集、分类、保存资料,并做好信息通报、反馈工作。

5.加强计生协会建设。计生协会作为一个群众组织,在计生管理中发挥“三自”作用。我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经多方努力,再成立了新里程、仕大服装厂计生协会。

6.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在现有基础上加强计生专业队伍业务培训,结合工作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在计生例会上进行分析,互相交流,集思广益,在更好开展工作的同时,更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工作效率;二是增配计生指导员,根据文件精神,区委常委会议决定,同意我镇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站;我办将原市统一招聘的指导员陈宗荣、沈福元二位同志纳入工作站编制,另再增加一男一女人员,合共四个编制人员,现已全部在岗开展工作。

7.发扬计生人精神。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下开展,当中有一支专职的计生队伍,她们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计生人精神,团结一致工作在第一线。在去年6月份全省统一对流动人口进行清查验证的行动上,广大计生工作者对“计生人精神”作了一个贴切、真实的演译,从分管领导至指导员,不分白天黑夜、忘我工作;不少同志白天在打针,晚上的清查中又见到了他们的身影,靠着“计生人精神”,无怨无悔地工作,目的是为了将工作做好,在省的考核中交出满意的答案。

20xx年我镇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距离,如管理不到位、服务不及时等,导致流动人口意外怀孕率偏高,不符合优质服务区的要求。希望在上级计生部门的指导及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在新一年创造新的成绩。

篇7: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20**年,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计划根据20**年全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在继续抓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着重从流动人口平台管理规范化、城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流动人口办理一胎服务手册、各地各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的使用一直是流动人口日常工作的重点,20**年,我市各镇(街道)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使用逐步规范,信息交换率较高,但是仍旧存在部分问题,在上级通报中,有时不能全部做到100%。针对这种情况,20**年,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将继续加强对各镇(街道)流动人口平台使用的指导监督力度,对出现问题的各镇(街道),要通报批评,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争取在信息平台方面不出任何问题。

二、20**年,我市各镇(街道)不定时进行了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实现经常化,流动人口漏管现象得到较好的解决。但是人员城区范围内流动人口经商务工人员数量多、流动性强,仍然有很大一部分没有掌握。20**年计划组织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清查。突出圣城、文家、洛城、羊口等几个流动人口数量多、情况复杂的镇(街道)为清查重点,做到查清底子,不留死角。

三、指导各镇(街道)计生站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申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协调沟通,做好流动人口办理一胎服务手册工作。依托各镇(街道)、社区,做好加大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证新政策的宣传力度,使群众了解办证的规定、程序。严格首接责任制,督促做好方便流动人口办证的各项服务工作,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的问题。

四、强化全国一盘棋的意识和对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责任感,充分利用公共资源,扩大均等化覆盖面,建立婚、孕、育、生产、生活“一条龙”服务。健全完善市、镇两级工作协调制度和流入地与流出地信息通报协查机制。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劳动、教育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行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协同管理,做好我市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篇8: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遥观镇综治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镇贯彻落实中央社会管理创新会议精神,实现流动人口实名登记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落实覆盖,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改善流动人口生产生生活条件,消除治安和伟大隐患,为遥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求,以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情况明、底数清、控得住、管的严、服务好为总目标,力争准确掌握流动人口、房屋等基本情况,及时完成流动人口、房屋及用工单位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完成年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目标,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较上年有显著提升,并逐步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我镇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世平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加强对流动人口协管员的管理工作,完成年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目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宣传,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严格按照“政府领导、各方参与、多管齐下”的工作方针,明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职责,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与自己的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从体制内部进行创新,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整合资源,理顺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力度。

(二)制定工作方案。制定我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确保上面有人抓、中间有人管、下面有人落实。

(三)加强法规宣传。为进一步队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月活动等进行广泛宣传,采取上门逐户发放宣传单,向流动人口宣传解释优惠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统一部署,加大宣传。利用宣传单、横幅、标语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大张旗鼓的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居住证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篇9: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和“两种人口”“四同”的工作理念,以粤海区争创全省计生工作一类区和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为契机和动力,按照“全面发动、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强化服务”的原则,通过加强宣传、决策和协调力度以及综合管理、综合服务等措施,从而在我镇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格局,同时较好地维护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在现居住地的计生合法权益,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XX镇近几年来经济逐年递增发展,外来人员也相应的增加,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一明确责任。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是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来人员在创造财富的同时,政府有责任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服务。镇政府每年与各村(居)、兼职责任单位签订《XX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部位和单位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定了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的“四同”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计生“一票否决权”执行力度。各部门和单位均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自身单位的职能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要求,制订本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按计生兼职责任单位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和相关资料。

二加强协调。

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上,与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的工作要求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矛盾。不论对这些矛盾的看法是否一致,协调的过程、结果,都有赖于党委、政府的协调工作。镇人大主任、党委委员赵洁萍同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她的努力下,派出所、学校、医院等兼职单位,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要求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支持,使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居这一措施得到更好的实施。

三加大投入。

党委、政府在近几年,每年都增加计生经费,大致是每年递增20%,至20xx年已是150多万元;同时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购置B超机、妇科治疗仪、乳腺检查仪等医疗设备,提高服务质量;在国家实行免费项目前多年,我镇已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实行免费。

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是对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管理,即各职能部门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中,落实自己的责任,逐级负责,明确责任,互相配合。

一职能部门。

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不同,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所起的作用也有所不同,按照珠计生领导小组[20xx]09号《关于转发市10个计生兼职委员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本职能部门的职责,实行“一证先行,无证否办”制度,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积极探索构建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综合治理为核心、以优质服务为依归,三位一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综治—服务干预模式,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专职部门。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作为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单位,在抓政策的落实方面上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制订工作计划。把握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这个关键,以参与优质服务一类地区创建、“关爱女孩行动”“爱滋病防治”为主题的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弘扬计生精神这等活动为契机,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机会让计划得以真正落实。

2.开展宣传活动。计生工作“三为主”即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中,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我镇多次组织人员上街进行宣传或生殖健康咨询活动;结合二个试点工作,将宣传活动办进工厂、企业,将计生政策、生殖保健宣传溶入到工厂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当中,使广大员工对安全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相应的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个人、社会都从中得到收益,更可喜的是,有部分工厂已将计生政策作为员工岗前培训的一个内容,令计生宣传更为及时、有效。

举办宣传活动,最重要的是群众的参与。我们开展活动,群众都踊跃参加,包括文艺演出的表演者,都是自愿报名的;到工厂举办了宣传及生殖健康讲座,提供计生宣传资料、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都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3.开展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从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愿望出发,以“三查一服务”为切入点,深入开展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结合计划生育“普查普治”工作,努力改进服务方式,提倡进村入户、主动上门服务,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实行“四同”即: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管理,建立“以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属地管理机制,实行分类管理,明确重点管理人群是已婚育龄女、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的.避孕节育和补救措施服务。

4.完善计生档案资料。资料的分类管理、存档也是计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要求各村、居在平时的经常性工作中,按区计生局的要求,收集、分类、保存资料,并做好信息通报、反馈工作。

5.加强计生协会建设。计生协会作为一个群众组织,在计生管理中发挥“三自”作用。我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经多方努力,再成立了新里程、仕大服装厂计生协会。

6.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在现有基础上加强计生专业队伍业务培训,结合工作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在计生例会上进行分析,互相交流,集思广益,在更好开展工作的同时,更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工作效率;二是增配计生指导员,根据珠金计生领导小组办[20xx]16号文的精神,区委常委会议决定,同意我镇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站;我办将原市统一招聘的指导员陈宗荣、沈福元二位同志纳入工作站编制,另再增加一男一女人员,合共四个编制人员,现已全部在岗开展工作。

7.发扬计生人精神。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下开展,当中有一支专职的计生队伍,她们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计生人精神,团结一致工作在第一线。在去年6月份全省统一对流动人口进行清查验证的行动上,广大计生工作者对“计生人精神”作了一个贴切、真实的演译,从分管领导至指导员,不分白天黑夜、忘我工作;不少同志白天在打针,晚上的清查中又见到了他们的身影,靠着“计生人精神”,无怨无悔地工作,目的是为了将工作做好,在省的考核中交出满意的答案。

20xx年我镇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距离,如管理不到位、服务不及时等,导致流动人口意外怀孕率偏高,不符合优质服务区的要求。希望在上级计生部门的指导及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在新一年创造新的成绩。

粤海区XX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篇10: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流动人口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在街道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结合我居委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的实施和落实,逐步形成“流动有序、全程服务、管理有效、共保安宁”的局面,为社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计划措施

1、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站的工作,组织班子成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2、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使得家喻户晓。

3、对流动人口逐户登记核对,及时掌握情况,对证件不全的流动人足督促他们及时办理。

4、对私房出租户进行登记管理,签订责任书,同时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5、做好流动人口各类台帐,报表及时准确。

篇11: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为做好20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及时更新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近日,颍东区袁寨镇计生办抓住流动人口返乡过节为契机,多措并举,安排计生专干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生基本情况进行随访摸底调查。

一是访问流动人口计生服务需求,二是访问流动人口计生政策及知识知晓情况,三是访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状况并落实相关服务,四是访问流动人口就业状况并开展就业信息服务,五是访问流动人口家庭生活状况并开展帮困服务,六是访问了解外出未返乡流动人口重点对象的情况。

通过此次入户摸底调查和随访,既全面掌握了辖区常住人口的动态情况和流动人口信息的变动情况,又扎实宣传了计生政策,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对重点人群,做好孕情监测,提高了早孕发现率,同时收集了流动人口好的意见和建议,为全镇开展计划生育信息化服务与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篇12: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使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根据上级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要求,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20**年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全面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制

社区要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区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中来运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网络,根据属地管理的运行机制,落实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完善管理制度,以服务促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一体化”管理机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根据街道统一安排,社区实行流动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服务“一体化”进程。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和社区计生工作者要团结协作,工作中要做到分工不分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不继探索工作新路子,完善“一体化”管理的新机制。

三、强化房屋出租户和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力度

加强登记办证签证力度,房屋出租户治安管理责任书的签订率达100%;备案办证率达90%;流动人口的登记率达98%以上;暂

住人口办证率达95%以上;计划生育责任书的签订率达100%;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持证率、发证率达85%以上;无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用工单位凭?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明?、?外来人员就业证?用工率达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

四、严格管理制度

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流动人口协管员和计生干部要深入到房屋出租户家中对流动人口进行逐户逐人登记,查验核发?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及时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备案,签订房屋出租治安管理责任书。取缔不符合房屋出租条件的房屋出租户,协助公安、劳动部门核查用工单位凭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明、就业服务证用工情况。

五、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对流动人口进行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区治安稳定。

六、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台帐

按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要求,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要建立健全房屋出租户、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度、网络台帐齐全。

篇13: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XX镇党委、政府关于流动人口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在村两委会委的直接领导下,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度工作计划如下: 以开展创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社区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活动为抓手,降低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率为目标,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理念,进一步夯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在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网络建设、实施综合治理和推进便民维权等方面实现新突破,逐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推动全社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开辟多种渠道、利用多种手段对流动人口和用人单位、房屋出租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生殖保健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转变流动人群的生育观念,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的保健水平。

二、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协作和区域协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协作关系,定期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会,互通信息,共享资源,促进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推广“一站式”办公,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

三、加强基层基础,健全工作网络。建立健全村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管理工作站,规范各种档案卡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对流出人员要建立联系制度和承包责任制,实行适时随访和动态管理,切实做好登记工作,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上门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流入人员要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理,查验和催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五、开展“关爱关怀”活动,提高服务水平。以“关爱关怀”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节假日和重大纪念日,开展为流动人口送温暖、送健康、送服务活动,为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和生殖健康知识免费服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注返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和生育状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留守老人及儿童的帮扶慰问工作,为农民工困难家庭排忧解难;提高市民化服务水平,畅通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渠道,落实流入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定点服务制度,提高流动人口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免费项目服务率。

六、认真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准确掌握本辖区内流动人口婚育情况。利用春节、秋忙流动人口集中返乡之际,对流动人口进行集中清理清查,对流动育龄人口的来源、流向、分布以及婚育、节育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建立“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对辖区租住房进行地毯式清查,消灭死角。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

七、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启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信息收集交换制度,举办信息操作人员培训,提高统计质量。不断提高信息交换的数量和质量。为努力提高我村计划生育微机信息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篇14:泰安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最新泰安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落实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进入我市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发,是流动人口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合法居住证明,是享受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有效证件。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免收任何费用。

第四条 市、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人口计生、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应当协助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充实流动人口协管人员。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及其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构接受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关工作。

第二章 居住登记

第六条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以及在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或者住院登记的,不再申报居住登记。

第七条 泰安市城市市区(即原京福高速公路以东、京沪高速公路以北、省庄镇文化路以西、泰山环山路以南的区域范围)的户籍常住居民在市区范围内变动住所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当事人要求申报登记、发放居住证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居住证。

第八条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时,凡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审查其居住30日以上的住所证明或单位(村、居)证明、育龄妇女申领人的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等,公安派出所予以登记后,应当发放居住证。居住证一人一证。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公安派出所按规定审查相关证明后,可以发放3年期居住证:

(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已购买房屋或者已租赁房屋并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

(四)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

(五)可以发放3年期居住证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发放居住证: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三)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

(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站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需要发放居住证的其他情形。

流动人口申报人要求发放居住证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按规定核发居住证。

第十一条 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督促其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离开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当地公安派出所可以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加强出租房屋治安检查。

以日租形式出租房屋,应参照旅馆业的管理模式。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口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

用人单位雇用未申领居住证人员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并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知晓的承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安派出所,并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

从事房屋租赁、职业介绍的中介机构应当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的信息报送公安派出所。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跨街道、乡镇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换领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

居住证遗失、损坏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或换领。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离开居住地且不再在居住登记的住址居住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注销手续;流动人口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房屋出租人或者用人单位等办理居住登记注销手续。

流动人口近亲属、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注销手续时,公安派出所应当联系登记的流动人口予以核实,或者予以公告并在公告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注销后,原发放的居住证应当交回,流动人口未及时退回仍持有的居住证不再有效。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经出示执法证件,有权查验居住证,持证人不得拒绝。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时,经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可以要求流动人口出示居住证,持证人应当予以配合。

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居住证。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十八条 依托全省统一的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公安机关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

第十九条 流动人口信息由公安派出所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构负责采集,及时录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在工作中发现流动人口信息变化的,应当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变更相关录入信息。

第二十条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当包括流动人口的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址、婚育状况、计划生育、从业状况、受教育状况、社会保障、服务单位、携带配偶、子女、老人情况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流动人口、用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在进行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居住证持有人发现居住证载明的.信息错误或变更的,可以持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更正。

流动人口、用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房屋出租人可以通过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等网络进行信息申报。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公共服务机构、商业服务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流动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 保障与服务

第二十三条 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实施以居住证为核心内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不断完善和扩大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有关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应当为居住证的使用提供便利。

第二十四条 流动人口凭居住证享受以下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

(一)流动人口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等服务;

(二)在本地稳定就业或居住满6个月以上,可凭相关就业或居住证在就业地或居住地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免费职业培训、就业援助等扶持政策;

(三)为流动人口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结业后可按规定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的,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持职业资格证书可参加相应的评聘活动。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资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或考试;

(四)流动人口在我市自谋职业或采取灵活方式就业的,可持居住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通过劳动人事代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在居住地外已参加养老保险的,按政策规定建立临时养老保险帐户,缴纳保险金。

第二十五条 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援助条件的与泰安市户籍常住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法律援助的具体事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流动人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司法所作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应为流动人口提供咨询、调解、民事代理等法律援助。

第二十六条 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凭居住证在现居住地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优待:

(一)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二)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的规定享受休假等;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第二十七条 流动人口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适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泰安市户籍常住居民学生同等对待:

(一)流动人口子女随持有居住证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

(二)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有长期稳定工作,并按相关法律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应按法律规定纳税一年以上;

(三)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有合法房产或已租赁房屋并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四)流动人口按规定在现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和随住的证明材料,向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依法、按政策统筹安排到相关幼儿园、学校就读。

第二十八条 流动人口在泰安市城市市区取得居住证,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可按照申报程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审查批准后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各县(市)的流动人口住房保障政策,由各县(市)政府确定。

第二十九条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凭居住证免费享受现居住地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第三十条 流动人口持居住证,还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二)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

(三)具有本省户籍且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四)依法参加居住地社会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逐步扩大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公共服务事项由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良好公共服务,及时查处涉及流动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 流动人口未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有关单位不履行流动人口管理规定以及违法骗取、冒领、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二)对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或者申办居住证不依法办理的;

(三)违规向流动人口收取费用的;

(四)超越职权或者违反法定情形、处罚种类、数额对流动人口或者相关单位、个人实施处罚的;

(五)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办理及使用过程中所获悉的有关流动人口信息用于法定职责以外的用途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流动人口在本细则实施前已经依法申领暂住证的,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并享受本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证人享有的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凡已办理暂住登记、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其暂住登记、暂住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在本市居住的,应当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

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居住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篇15: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调查报告

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调查报告

在市政协“和谐社会建设若干问题调研”总课题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我们采用问卷调查,召开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委员约谈会,实地视察、暗访、查阅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分析梳理我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出了建议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突破

近些年来,我市逐步加大了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力度,主要体现在:

1、组织力量和经费支持初步得到缓解。至20XX年5月,全市流动人口协管员人数已配备357名,配比为流动人口数的1:961,其中XX县是我市第一亇按省要求1:500比例配备协管员的县,今年8月市政府又决定按1:500为XX区配备协管员;20XX年全市各级政府投入用于流动人口管理资金356.1万元,其中XX县就投入了114万元,全市今年预算投入443.7万元,比去年增加25%,至此,全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组织力量和经费支持初步得到缓解。

2、体制机制有了较大的创新。全市总结推广了莲都白云街道的管理改革试点经验,初步形成了由党政领导、财政经费保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公安业务指导、基层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的管理机制。重视推行“以房管人、企业管人”的暂住人口管理做法。各地还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社会化路子,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程度得到了提高。

3、管理服务工作成效明显。截止20XX年底,全市登记暂住人口36.95万人、出租房屋6.22万户,分别是20XX年登记数的6.86倍和 13.98倍。与此同时,公安、人事劳动、计生、司法、卫生、教育、工会等部门团体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突出以人为本,在优化维权服务上迈出了一大步,全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突破。

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市区东扩,来丽水创业发展、务工谋生的流动人口还将不断激增和频繁流动,聚居倾向将更为明显,这将对我市的公共资源供给、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运作和社会治安稳定等带来更大的压力,同时,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主要有:

1、服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服务管理理念有待提升。尽管全市普遍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但这些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发挥高效、协调统一的作用,有的地方甚至连年度例会也难以保证;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虽然有若干成员单位组成,但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流动人口较多的XX区与市本级有些职能的资源难以得到有效整合;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建设任务重和资源共享应用水平低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单位和干部对流动人口存在排斥、防范的观念,具体工作中往往是歧视多于尊重、管理多于服务、防范多于保护,导致工作开展不够主动。

2、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登记站点只有418个,覆盖面偏小,社会化管理程度还不高;不少地方住宅无门牌、门牌混乱的情况还存在,特别在一些城中村和新开发区域,影响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一些地段乱搭建窝棚住人、出租房违章搭建、拆隔,有的群居,安全隐患大、管理难度大;一些区域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出租房登记率低、暂住人口漏管失控和信息登记质量不高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流动人口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暂住人口离去末注销的垃圾信息也占有相当比例;一些旅馆业无证照经营,特别是城郊结合部情况更为严重;“以房管人”、“以用工单位管人”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形成,不少用工单位主动申报意识不强,而且信息员队伍也不健全,少数机关单位干部职工配合登记意识淡薄,重经济轻治安的出租屋业主还普遍存在,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以致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进度缓慢,《XX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无力;房屋中介市场无序的状况也给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工作难度。

3、保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按省有关文件要求配备比例是500:1。按20XX年底统计的36.95万人暂住人口计算,应配739名,还缺382名,以致有的社区1名协管员要负责近1500名暂住人口的排模、登记,实际上工作难以做到位。另外,经费缺口较大,虽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逐年有所增加,但远远赶不上外来人口增长的实际需要,且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待遇偏低,月工资只有六、七百元、影响了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协管员队伍的稳定性。

4、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口管理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已成为左右全市刑事发案、影响全市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据统计,20XX年全市抓获流动人员案犯1961人,占抓获案犯总数的31.1%。其中流动人口犯罪率超过50%的有市开发区、云和两地,开发区尤为突出,今年抓获刑事犯罪人员55人,其中流动人员53人,占96.36%。由于警力等原因,一批高危流动人口没能列入管控范围。

5、服务维权任重道远。一些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中不平等情况时有发生、劳动超时加班现象频繁,而合法的加班工资难以兑现、工资拖欠和不按时足额发放在有些企业和建筑领域也很常见;流动人口享受公共服务覆盖面较小,其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同城同待遇”政策在有些地方难以完全落实,绝大多数流动人口居住环境恶劣,精神文化生活贫乏。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建议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进一步深化和加强流动人口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措施,完善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针对目前我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难点,调研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

党委、政府要积极研究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重点问题。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流动人口服从管理的自觉性,努力形成尊重和善待流动人口的社会氛围,增强流动人口对我市的亲近感、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流动人口与我市居民和谐相处。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1、整合力量,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作用,继续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平台,使之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接口。要依托社区,落实对流动人口提供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要推广XX区城南村探索在流动人口中建立民主自治组织,让外来流动人口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和组织治保调解组织、治安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保安联防人员等协助参与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

2、适合实际,建设协管员队伍。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继续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应按照流动人口实有人数按城镇500:1的比例配齐配强,并将其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他们的工资标准,对外地员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协管员或信息员,以配合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这支队伍管理,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感。

3、强化“源头”管理。继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重在加强宣传指导,督促落实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业主的主体责任,完善治安管理制度和措施;对房屋出租人不具备或难以履行治安责任的,实行有偿委托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XX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无力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完善办法,要集中力量清理违法搭建的窝棚,尽快解决一些地方无门牌号的问题。

4、强化治安管理。强化对流动人口中可能危及社会治安的高危人员的管理控制;加大对中小旅馆、美容美发、保健泡脚、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点、劳务市场、房屋中介、公共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容易聚集的场所、部位的日常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场所,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规范中介市场的经营秩序。5、强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包括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税收征管、劳动就业、用工单位、旅馆业、育龄妇女等在内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实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及相关情况提供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信息资源整合,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综合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共享,提高综合管理效能以及为各有关部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行政管理、开展公共服务提供支持。

(三)完善服务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

1、健全公共服务机制,提供优质服务。结合我市情况,尽快出台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问题的实施意见,促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队伍稳定。一是落实政策待遇。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在政治生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生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待遇,逐步把流动人口纳入我市公共服务体系;二是解决突出问题。要将流动人口廉租住房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居住体系建设规划和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政策引导、扶持、市场化运作等办法,鼓励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和实力建造员工用房,通过政府划拨土地、贴息贷款、城镇建设配套费减免等,鼓励民间资本建设“民工公寓”,实行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和廉价出租,实行相对集中居住管理,为流动人员的聚居创造一个更为适宜的发展空间和外部条件;要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府应对以接收流动人口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给予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扶持,加强对这类学校监管、指导和规范,提高办学质量,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发放一定面额的“教育券”以保障相关待遇的落实。三是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参政议政,推荐其优秀模范人物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推选外来务工人员担任人民法院陪审员,逐步落实他们享有与我市居民同等的政治民主权益,依法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搞好就业服务和培训,继续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建立流动人口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及时掌握新情况,主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2、建立符合实际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拨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时,要充分考虑流动人口实际增长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把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办公经费和公共服务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依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形成保障合力。

篇16: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总结

20xx年,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县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综治、平安创建及计生等中心工作,提升了社会管理水平,现总结如下:

一、落实措施,明确目标

由乡综治办、计生办、派出所、管理创新办及劳保所等机构齐抓共管,落实各项管理与服务措施,实现既定工作目标。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主要措施有法制宣传、计生事项、义务教育、劳动权益保障、新农合参保、养老保险、就业引导、出入人口登记等,实现了全年无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流动人口《遵纪守法责任书》签订率达90%以上,登记率95%以上,其中流入人口登记率100%,暂住人口办证率100%,育龄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率99%,出租房屋登记管理率100%。

二、管服并重,多措并举

1、以乡综治工作中心为依托,将各相关部门涉及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职能纳入一体化,开展“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对流动人口落实义务教育、法制宣传、计生、卫生保健服务,对流出人口签订《遵纪守法责任书》,属育龄人口的婚育管理服务率100%,村委会对流出人口每个人至少半年具体联系一次(电话、见面等形式)。

2、对流出人口中发生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事故提供无偿的维权服务;对流动人口家中留守老弱残幼人员,提供关怀救助服务,及时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其基本生产、生活、教育需要。

3、在夏、秋两季开展流动人口集中管理与服务活动。以村为单位,到本乡或本村流出人口相对集中流入地开展集中管理服务活动,主要内容:计生管理与服务措施上门落实,计生信息采集、合法权益维权指导服务、送法集中宣传、家乡形势宣讲、回乡创业导向服务等。

三、保障有力,不断改进

一是乡党委政府设立由副书记、政协联络主任为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组,抽调公安、司法行政、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力量,落实热情高、责任心强的同专具体办事。二是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部门职责、兑现奖惩措施,保障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虽然一年来我乡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在实践中我们也认识到一些疑点和不足,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比

如流动人口返乡参加孕环检,有时因乡计生服务所人员短缺难以保证双休日每天有人值班,致使返乡育龄妇女的一部分人反映要跑2次以上才能做个孕环检;又比如有少数流动人口到外地务工经商后,在家乡政府经常性联络不够,主要反映是乡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因是抽调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不能保证每天有人日常办公。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拟在今后充实有关部门力量,确保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需求得到更高程度的满足,不断推进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水平。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年度我乡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一、管理与服务目标

对流动人口落实法制宣传、维权服务、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义务教育等工作措施,实现流动人口管理有序、服务全面,无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无流动人口漏管漏服的`目标。(①流出人口《遵纪守法责任书》签订率达90%以上,登记率100%;②育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率100%;③流入人口登记、办证率100%以上;④出租房屋登记管理率100%)。

二、管理与服务措施

1、以乡综治工作中心为依托,将各相关部门涉及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职能纳入一体化,开展“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对流入人口落实义务教育、法制宣传、计生、卫生保健服务,对流出人口签订《遵纪守法责任书》,属育龄人口的婚育管理服务率100%,村委会对流出人口每个人至少半年具体联系一次(电话、见面等形式)。

2、对流出人口中发生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事故提供无偿的维权服务;对流出人口家中留守老弱残幼人员,提供关怀救助服务,及时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其基本生产、生活、教育需要。

3、在夏、秋两季开展流出人口集中管理与服务活动。以村为单位,到本乡或本村流出人口相对集中流入地开展集中管理服务活动,主要内容:计生管理与服务措施上门落实,计生信息采集、合法权益维权指导服务、送法集中宣传、家乡形势宣讲、回乡创业导向服务等。

4、每月开展一次流入人口排查摸底工作,把新落户企业、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作为重点,做到人人见面、逐一核查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明等,坚决不遗不漏、无隐患。

三、管理与服务保障

乡成立以分管书记为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领导组,在乡综治工作中心设立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牵头领办,领导组及办公室的设立和人员落实为管理与服务工作提供组织力量保障。为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制定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管理细则,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篇17: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调查报告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市区东扩,来丽水创业发展、务工谋生的流动人口还将不断激增和频繁流动,聚居倾向将更为明显,这将对我市的公共资源供给、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运作和社会治安稳定等带来更大的压力,同时,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主要有:

1、服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服务管理理念有待提升。

尽管全市普遍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但这些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发挥高效、协调统一的作用,有的地方甚至连年度例会也难以保证;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虽然有若干成员单位组成,但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流动人口较多的xx区与市本级有些职能的资源难以得到有效整合;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建设任务重和资源共享应用水平低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单位和干部对流动人口存在排斥、防范的观念,具体工作中往往是歧视多于尊重、管理多于服务、防范多于保护,导致工作开展不够主动。

2、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全市流动人口登记站点只有418个,覆盖面偏小,社会化管理程度还不高;不少地方住宅无门牌、门牌混乱的情况还存在,特别在一些城中村和新开发区域,影响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一些地段乱搭建窝棚住人、出租房违章搭建、拆隔,有的群居,安全隐患大、管理难度大;一些区域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出租房登记率低、暂住人口漏管失控和信息登记质量不高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流动人口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暂住人口离去末注销的垃圾信息也占有相当比例;一些旅馆业无证照经营,特别是城郊结合部情况更为严重;“以房管人”、“以用工单位管人”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形成,不少用工单位主动申报意识不强,而且信息员队伍也不健全,少数机关单位干部职工配合登记意识淡薄,重经济轻治安的出租屋业主还普遍存在,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以致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进度缓慢,《xx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无力;房屋中介市场无序的`状况也给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工作难度。

3、保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按省有关文件要求配备比例是500:1。按底统计的36.95万人暂住人口计算,应配739名,还缺382名,以致有的社区1名协管员要负责近1500名暂住人口的排模、登记,实际上工作难以做到位。另外,经费缺口较大,虽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逐年有所增加,但远远赶不上外来人口增长的实际需要,且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待遇偏低,月工资只有六、七百元、影响了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协管员队伍的稳定性。

4、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口管理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已成为左右全市刑事发案、影响全市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据统计,20全市抓获流动人员案犯1961人,占抓获案犯总数的31.1%。其中流动人口犯罪率超过50%的有市开发区、云和两地,开发区尤为突出,今年抓获刑事犯罪人员55人,其中流动人员53人,占96.36%。由于警力等原因,一批高危流动人口没能列入管控范围。

5、服务维权任重道远。

一些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中不平等情况时有发生、劳动超时加班现象频繁,而合法的加班工资难以兑现、工资拖欠和不按时足额发放在有些企业和建筑领域也很常见;流动人口享受公共服务覆盖面较小,其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同城同待遇”政策在有些地方难以完全落实,绝大多数流动人口居住环境恶劣,精神文化生活贫乏。

篇18: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调查报告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进一步深化和加强流动人口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措施,完善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针对目前我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难点,调研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

党委、政府要积极研究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重点问题。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流动人口服从管理的自觉性,努力形成尊重和善待流动人口的社会氛围,增强流动人口对我市的亲近感、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流动人口与我市居民和谐相处。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1、整合力量,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作用,继续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平台,使之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接口。要依托社区,落实对流动人口提供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要推广xx区城南村探索在流动人口中建立民主自治组织,让外来流动人口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和组织治保调解组织、治安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保安联防人员等协助参与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

2、适合实际,建设协管员队伍。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继续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应按照流动人口实有人数按城镇500:1的比例配齐配强,并将其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他们的工资标准,对外地员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协管员或信息员,以配合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这支队伍管理,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感。

3、强化“源头”管理。继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重在加强宣传指导,督促落实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业主的主体责任,完善治安管理制度和措施;对房屋出租人不具备或难以履行治安责任的,实行有偿委托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xx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无力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完善办法,要集中力量清理违法搭建的窝棚,尽快解决一些地方无门牌号的问题。

4、强化治安管理。强化对流动人口中可能危及社会治安的高危人员的管理控制;加大对中小旅馆、美容美发、保健泡脚、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点、劳务市场、房屋中介、公共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容易聚集的场所、部位的日常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场所,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规范中介市场的经营秩序。

5、强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包括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税收征管、劳动就业、用工单位、旅馆业、育龄妇女等在内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实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及相关情况提供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信息资源整合,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综合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共享,提高综合管理效能以及为各有关部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行政管理、开展公共服务提供支持。

(三)完善服务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

1、健全公共服务机制,提供优质服务。结合我市情况,尽快出台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问题的实施意见,促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队伍稳定。一是落实政策待遇。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在政治生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生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待遇,逐步把流动人口纳入我市公共服务体系;二是解决突出问题。要将流动人口廉租住房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居住体系建设规划和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政策引导、扶持、市场化运作等办法,鼓励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和实力建造员工用房,通过政府划拨土地、贴息贷款、城镇建设配套费减免等,鼓励民间资本建设“民工公寓”,实行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和廉价出租,实行相对集中居住管理,为流动人员的聚居创造一个更为适宜的发展空间和外部条件;要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府应对以接收流动人口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给予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扶持,加强对这类学校监管、指导和规范,提高办学质量,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发放一定面额的“教育券”以保障相关待遇的落实。三是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参政议政,推荐其优秀模范人物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推选外来务工人员担任人民法院陪审员,逐步落实他们享有与我市居民同等的政治民主权益,依法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搞好就业服务和培训,继续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建立流动人口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及时掌握新情况,主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2、建立符合实际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拨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时,要充分考虑流动人口实际增长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把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办公经费和公共服务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依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形成保障合力。

篇19: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

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

西漾渔某某区计生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准确指导下,某某区支部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签订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二是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创先争优思想和优质服务体系,使我们计生工作总体水平得到提升。现将计生工作总结和明年计生工作计划如下:

基本情况

我某某区总人口633人,有4个居民小组,配备4名计生信息员,总户籍育龄妇女207人(未婚25人、已婚182人)。其中上环105人、工具27人、结扎14人、绝经16人、不孕5人、待孕10人,现孕5人。全年新婚登记8对、再婚登记2对、申请二胎4对,领取独生子女1对。目前出生人数3人(2女1男),

一、二级干预是100%。20XX年落实四项手术16人(上环6人、取环8人、绝育1人、人流1人)。一年来发放婴幼“安康险”3份、新发放“苏菲卡”22张、知情选择率100%、计划生育率100%、措施落实率100%。

一、开展优质服务

在开展优质服务当中采取有:

(一)新婚前后随访,鼓励晚婚晚育,每月随访孕期,积极做好孕期筛查调查。

(二)怀孕期间随访,宣传孕期、围产期保健知识。

(三)婴儿出生后随访,送温馨提示卡片,送婴幼儿“安康险”、送避孕用品和计划免疫预防,传授避孕节育知识。

(四)落实四项手的对象,采取定时随访,在随访中如发现四术而发生问题动员及时就医,而给予报销医疗费。

(五)在生殖保健中,3月份和9月份开展了经孕情普查,共普查400多人次,普查率达99.8%以上,还发放了b超优惠券100多张。4月份开展了宫颈癌筛查,共筛查34人,并回访了筛查育龄妇女,对病情严重通知及时到医院进行了复查,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

(六)对流动人口服务,对有三证的育龄妇女同样享受与本地育龄妇女一样的优惠待遇。

(七)对于二胎申请和二级干预抽血对象一律积极陪同。

(八)并在传统节日里,走访独生子女贫困户和孤寡老人并发放慰问金。我们以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满足育龄群众需求,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中去。

二、认真做好重点人员管理

在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管理上,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掌握信息。

(一)对长期用工具难上环的人员进行每月走访,并发放工具。

(二)再婚无生育条件的对象进行经常性上门宣传计生政策。

(三)年龄未到,未婚同居的采取经常走访并送工具上门。

(四)及时通知更年期育龄妇女做取环术。

(五)鼓励生育后的育龄妇女及时落实长效措施,每走访一次在笔记上记录一次,方便以后的工作。通过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经孕情信息,有针对性的为育龄群众提供最佳服务,今年计划生育率达100%。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人口分校,开展各类培训,更新了宣传橱窗、宣传品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

(一)培训对象(协会会员、育龄群众、青少年)等。

(二)宣传橱窗(每期更换计生宣传图)其内容丰富。

(三)宣传品发放约1000余份(年画、计生知识、流入和流出人员的公开信、流动人员计生友情提示、春风卡、春风行动免费券、流动人口条例)等。

(四)每月9日组织计生信息员例会1次,便于了解育龄群众孕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采取补救措施。

(五)利用重大节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在“三八”妇女节开展了茶会,让育龄妇女增添了交流机会。在“5.29”纪念日、9.25公开信活动中大力宣传计生政策,鼓某某区居民对计生工作提出建议等。{2017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四、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流动人口的流动量快,也给管理服务加大了难度,我们始终以坚持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一)我们在流动人口管理上做到每月清查,和外管办人员一起走访,及时采集、及时进机、及时签订私房出租户合同、及时发放“苏菲卡”免费验检等服务,做到同等管理、同等服务、同等享受。

(二)积极为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和她们签订流出人员生育合同,在节假日她们回家时进行上门随访。目某某区总流入育龄妇女25人,共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2张,总发放苏菲卡25张。流出人口1人,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张。

五、依托协会组织、加强服务阵地和网络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完善硬软件设施:

(一)规范了上墙制度和内容。

(二)某某区办公大楼围栏上增添计生宣传牌。

(三)更新了宣传橱窗及时更换宣传内容。

(四某某镇卫生院协商开某某区卫生服务站,做到了资源共享。

(五)在四月份认真做好了计生协会换届选举工作,选出了新一轮的会长、副会长和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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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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