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观后感

时间:2022-04-30 01:01:38 观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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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观后感

篇1:《杀死一只知更鸟》观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观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改编自同名小说,讲述的是芬奇为黑人嫌疑人辩护的故事。

这电影背景,是发生在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美国。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那慷慨激昂的马丁路德金的著名演讲《我有一个梦想》,表达了他对歧视黑人行为的震惊以及对未来正义到来的希望。

芬奇先生,职业是律师,在家庭里,他是父亲。父亲在孩子的眼里永远是高大的。他撑起了一个家,在法庭上做着斗争。

芬奇先生,不止在法庭上与原告做着斗争,也在无时无刻与种族歧视主义做着斗争。不惜生命,以身捍卫黑人被告的权利和安全——在那个种族歧视泛滥的年代。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马丁路德金的演讲。他是英雄,用嘴和笔,捍卫着黑人的权利和正义。

鲁迅先生说,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芬奇面对者的,不止是面前的这一桩案子,还有后面数不胜数的种族主义分子。芬奇不顾阻挠努力办案,只为还一个黑人的清白。法庭上,就连陪审团也是种族主义者,这是何等的讽刺!

是谁杀死了知更鸟?是种族主义者,是美国盛行的`错误思想。我们不得不承认,美国至今都没有根本地解决歧视黑人的问题,仍有数量众多的知更鸟们,没有得到正规的权益。正如马丁路德金所说,黑人至今还生活在富裕海洋中的一个贫困的孤岛上。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以后是否会根除种族歧视,能否世界人民亲如一家。但是我知道,真理与正义终将战胜愚昧和邪恶。伽利略发现的自由落体运动等种种自然规律推翻了当时教会的观点,被教廷迫害,现在他被认为是近代物理学之父;二战时期纳粹德国实行迫害犹太人等种种暴行的政策,最后无条件投降。

最后,我想以《我有一个梦想》中的一句作为本文的结尾。这也是我的梦想之一。

我梦想有一天,幽谷上升,高山下降,坎坷曲折之路变成坦途,圣光披露,照满人间。

篇2: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观后感

芬奇是一个好律师,更是一个好父亲。

斯考特的特立独行,贯穿了全片始终,她还有成型的三观,与成年的带有种族歧视眼镜的白人们形成了对比。

虽然Tom最终还是死了,但却显得片子很真实,jury的长时间讨论可以看出人们内心的挣扎,暗示了白人内心善良的一面。

恶人Ewell作为白人中的人渣死有余辜,演员演技出色,一出场就是人觉得这人估计会领便当的样子。由于没有看过原著小说,案件真相我们不得而知,唯一可以确定的是Tom是一个炮灰,是种族歧视的牺牲品。

然而Tom的牺牲会唤起很多白人心中留存的善良,也许他们不会很快改变自己的观念,但至少会平等地对待很人。在生命面前,一切都会显得微不足道了,毕竟人们生存的权利是平等的,何况是在以民主为核心的美国。

最后表白一下Boo这个人物的塑造,很是巧妙,全片前半部分铺垫了很多次,这个患有精神疾病的疯子有多么多么可怕,孩子们仅仅是从他家门前路过都会瑟瑟发抖。后面Ewell恶意报复,Boo出手相助,然而有一个值得疑惑的地方,与Ewell搏斗时给了一个手的特写镜头,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好像是一只黑人的手。探长来了之后与芬奇交谈中确认了Boo就是凶手,这点很是值得疑惑?

篇3: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观后感

可以说,派克代表了一种理想主义、一种人文精神,他的银幕形象、个人气质、生活方式都可以作为一个时代的标竿。

《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阿迪克斯•芬奇律师,以一种绝对的正义感、无瑕的道德感征服了观众。

派克和他所扮演的芬奇律师的形象已经成为一个普遍意义上的正义英雄。如果放在历史背景下说,芬奇律师对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黑人运动起到了正面的影响。派克在影片中有一场长达九分钟、为黑人汤姆的辩护场面,他慷慨陈词、异常动人,很多人还记得他面向陪审团的陈词:“在我们的国家,法庭是最重要的天平。在法庭上,所有的人都生而平等。”

那幕伟大的法庭场景,没有任何时间的延伸或缩短,抛弃了充满技巧的剪辑方式,就像一场电视直播一样实在。唯一不同的是,这部影片用演员精湛的演技和对白推动生成了内在的戏剧张力,虽然没有技巧,但是让人完全投入其中。在平实的长镜头中,格里高利•派克的芬奇发表了他那场最后的结案演讲••••••原来一个正直、踏实、没有偏见的高大律师形象不用任何重复的渲染,只要短短的一刻就能够塑造得完整。

to kill a mockingbird最终让儿童的纯真世界和成年人的复杂时间找到了连接点:要记住一点,随便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过。因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唱歌给我们听,让我们快乐,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它们什么都不做。

篇4: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观后感

心理方面。由被穿帮地化用了的罗斯福的那句“The only thing we have to fear is fear itself”奠定儿童心理基调,对Boo的传说 对夜行路的恐惧都不是简单的好奇和幼稚,而是一种刺探,是结结实实的体验。没有黑暗化,恰到好处地展示了人的心理的晦暗处多是源自于童年。

至于像我这样怀着“因为他们往往人格未成型”的理由,声称“厌恶12,13岁以下的小孩子”的人,能喜欢影片中的兄妹,自不可能只是因为演员演技。六七岁的Scout和十二三岁的Jem年龄上处于他律道德阶段/道德实在论阶段,和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然而人格上---托父亲基因和教育的福---已然有了佩里所谓二元论(dualism)水平、相对论(relativism)水平和约定性(commitment)水平的雏形。在黑人Tom仍被宣告有罪后,兄妹俩那股强烈的沮丧,已经不止是孩童那种因为/通过父亲的失败而沮丧的简单思维。

人性方面。经济大萧条的波及使农业受到畸形的积极影响,也就是说农业“本不该”是骄子但“被迫”成了第一名,(镇上的万圣节靠农产品会展支撑,而此时Scout装扮成火腿我觉得是莫大讽刺,相信我芬奇一家请小沃特吃的烤肉在当时绝对稀罕,在芬奇家也不会常见);美国政治的痼疾---种族歧视---别忘了尤其是在南方;以及经久不衰的鲍勃角色、怨妇角色,Boo的恐怖形象是如何被塑造起来的……

而这时,在芬奇家、在Atticus身上,一种气质由内而外:他受过高等教育,世上没有他解释不清楚的事情,他安抚怨妇、被恶人啐了口水不会失态,他在法庭上慷慨陈词而文质彬彬、在弱势群体面前仁慈而尊重、在被群攻(但其实那群人除了看他是白人,多少有些敬畏于他的气场,仍是先礼后兵)时坚毅如山正直如松,他做着“应该做但大多数人不愿意做的事”(当时女邻居说到这句话我只是猛然记起我的旧事),以及,他告诉儿女mockingbird的故事……

于是他的气质气场产生一种有效的辐射:不明显的如家中那位和蔼知性的黑人保姆,明显的如说那句话的女邻居、如片尾“抵赖”鲍勃是自己害死了自己的警长,如休庭之后,整层二楼为之起立行注目礼的黑人们,以及屏幕外的观众… 本色演出的派克因此获了学院金球双料;Atticus一角更是被列为百年第一银幕英雄(漫威大法的heroes都显得苍白无力;扯句题外的,民主和人性关联如此紧密,我发现喜欢法学的人总会搭配以伦理学也不见怪了);在派克得了学院奖的翌年即1964年,Sidney Poitier成为奥斯卡历史上的第一位黑人影帝。

一时不再多说。作为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改编影片,讨了不必纯靠语言张力的巧,如此洞若观火。

篇5: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观后感

前一阵子华纳兄弟的总裁在上外做了一次演讲,其中他说的一句话让我十分印象深刻,他说电影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娱乐,更是为了教育。我觉得这句话完全道出了我心中对于人们做电影的终极目的思考。没错,电影作为全方位调动人感官的艺术,应以具有美感的画面,包含满满包袱冲突的情节,值得隽永回味的台词,打造一个精心设计的故事,让观众第一次看就会被深深震撼感动,之后每一次重看又会不断发现新的内涵。但是这震撼感动的背后,一定是倾注了无数的心血,影片以巧妙的方式表达出得深刻哲理,一定包含着智者对现实世界的严肃思索。在我心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部这样的佳作,其无论是从思想高度还是艺术性可看性都达到了非常高的水平,其获得奥斯卡金像奖也是实至名归。

对于一部电影最大的褒奖之一就是在于塑造出经典的人物,《杀死一只知更鸟》在这方面显然非常成功——主人公阿提克斯被美国电影协会评为了美国银幕一百位英雄与恶人的英雄榜的首位,作为正义与光明的象征,道义的化身而被人们铭记。而和现在好莱坞大片里身披斗篷每天拯救世界的超人或是身手不凡骁勇善战的勇士比起来,这个穿着西装,肚腩微微凸起,戴着略显古板拘谨的眼镜,看起来严肃老派的律师似乎没什么特别之处。那么,这个角色到底具有怎样的崇高的精神与伟大的人格魅力呢?

影片以一个小姑娘画画的镜头作为片头,女孩哼着歌,画出了一只小鸟,但是转眼又撕碎,巧妙地呼应了片名,又仿佛隐喻着儿童的天真与残忍,人性的光明与黑暗。故事发生在美国受到经济危机打击的一个南方小镇上,这里较为封闭荒凉,种族歧视十分严重。阿提克斯是镇上有名的律师,他的妻子早早过世。影片在叙事上以阿提克斯的女儿简为第一视角,以他为一名黑人进行辩护作线索,围绕着他对儿子和女儿的教育展开,用活泼好动的小孩子们如同探险的经历推动着情节的发展。

亲子关系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影片前半部分展现了父亲与孩子们的日常生活,虽然琐碎但是却给人一种真实感。阿提克斯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男孩女孩的看问题的方式也很不同,所以他们对于看待自己爸爸的切入角度也有所不同。在影片刚开始,儿子为爸爸不替球队踢比赛而赌气时说的一句话让人印象深刻:他只是碰碰球,从不进攻。这反映了一个小男孩的价值观,他觉得爸爸不够有攻击力,不够有气概。男孩本性中的野蛮暴力的天性总是驱使他们热衷刺激的事物,崇拜强权,而温文尔雅的爸爸并不符合不明事理的小孩子心中定义的强大的标准。这时邻居阿姨的一句话很有意思的反映了成人完全不同的价值取向,她说:你们应该知足,他能把别人的遗嘱做的无懈可击,没人能抵赖。不过此时显然孩子们无法理解其中的内涵。小女孩第一天上学对于学校的很多事情都看不惯,因为她不理解,实际这是日常生活中典型的小孩子幼稚的表现——容易被自己不理解的事情所激怒。在饭桌上,阿提克斯告诉孩子们自己十多岁的时候第一次拿枪,只能对着院子的铁罐子射击,但是杀死一只知更鸟是错误的。知更鸟没犯什么错误,只是唱歌给我们听好使我们快乐。此处设计是本片中对于影片主旨的最为明确的解释,表明了阿提克斯的人生信条,教育理念。这里的知更鸟不仅仅是一种鸟类,实际是你是我,是我们身边的所有人。我们不能残忍的对待别人甚至是随意判别人死刑,因为他人也许并无恶意,他人只是试图和我们交流,想做出正确的事情。之后他对于女儿简说的话更是印证了这一观点,他对不肯上学的简说:你如果学会了这件事就能和所有人友好的相处了——你永远都不会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除非你钻到他的心里去。

用理解的眼光拥抱世界,这是一个父亲对自己刚上学的小女儿的教导,但又何尝不是对成人世界的劝诫?女儿简旁白在此时响起:好像没有任何事情阿提克斯不能解释的,虽然那不是一种能让我们所有的朋友都能钦佩的天赋,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他对这件事很在行。但是我们以为这就是他惟一在行的事了。可见,此时尽管爸爸可以开导他们,但是孩子们仍不觉得爸爸足够强大。接下来影片中设计的桥段就是一个转折点,孩子们终于见识爸爸厉害的一面。当疯狗出现在门前的街道上,阿提克斯尽管多年没碰枪,在瞄准时他标志性的眼镜也显得很累赘,但是他却一枪射中,保护了孩子们。阿提克斯的神枪手的一面让孩子们惊呆了,孩子们终于通过最直接野蛮的方式被他的力量所震撼,父亲在他们心中更加高大了,他曾经说过的话都仿佛变得那么有说服力。而这件事也使观众对于阿提克斯的为人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他虽具有身体上的力量,但是并没有用来虐杀知更鸟,而是用来在疯狗出现时保护他爱的人。他决不是古板的只知道纸上谈兵的书呆子,他选择了律师这个职业来实现他的人生追求,他是真正强大的人。也许是他的温暖博爱让他更加的强大,或者正是因为他是真正强大的人,所以才具有博爱的情怀。

在审判黑人的法庭上,影片到达了高潮。他慷慨陈词,以犀利的目光看穿了原告的懦弱无知——她在种族歧视严重的乡下,作为白人女性对黑人非礼,并因恼怒羞耻而逃避真相,反而诬告黑人强奸。他怒斥人们因对于黑人的憎恶而蒙蔽了双眼,他挑战所有囿于偏见而无视被告首先是一个善良正直的人的人们。而接下来他的话更是站在整个国家的高度道出了自己的信仰:法庭应是一个国家最公正的地方,人们生来平等,他虽非一个理想主义者但坚信法院和司法系统的公正无私,呼吁人们抛开个人感情单依靠证据与理智判断真相。最后陪审团仍判定黑人有罪。但是律师阿提克斯却获得了所有黑人的尊敬:在他走出法庭时,所有人都默默起身以注目礼来表达对他的爱戴。其中一个小桥段也很耐人寻味,阿提克斯的儿子和女儿跑来看庭审但是因为一楼已经坐满只好跟一个黑人神父到二楼坐。二楼全是黑人听庭审的地方,这个城镇的种族隔离与歧视可见一般,而同时也让人反思。天真的孩童还不知种族歧视为何物,他们清澈的双眼还未被偏见所蒙蔽。

人总是会因为缺乏安全感排斥与自己不同的,自己不理解的事物和人。影片中荒凉的小镇上的居民就是这样。他们身处相对封闭狭窄的生活空间,未受过良好教育,加上历史等元素,白人对黑人的种族歧视非常严重,乃至芬奇律师接手这一案件之后就遭到当地白人居民的围攻,而对于这个白人女子控告黑人侵犯她的案件本身就更加说明了种族歧视的存在:本案根本无有力证据证明黑人有罪,而唯一的证据仅仅是被害人自相矛盾的陈述和憎恶黑人的证人的片面之词。这部片子的深刻之处就在于其从美国宪法的高度论证了种族歧视的不合理性:人生来平等自由,我们应以同样的包容、关怀与博爱的眼光看待他人。这部片子之所以伟大还在于其实际折射了美国当时黑人与白人矛盾激化的现状,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

有时看似虚幻的东西也许最真实。每一次看电影就像一次心灵之旅,我们在另一个世界中窥探他人的人生,同时也更好的了解现实的世界。苏格拉底说过,未经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一过的。我们在震撼感动之后也应该反省自己,是否我们也曾被内心的黑暗蒙蔽了双眼?我们是否也曾残忍的杀死过一只“知更鸟”?我们总觉得看透了社会的利益规则与种种人性的阴暗面,但是稍稍思考就会发现,其实这个浅薄的自我已经无法避免的走向了偏激。世界如此大,我们总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各样的事,怎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人,而不被重重体制、规则以及他人的眼光束缚?怎样才能收获真正的快乐与幸福,不受伤害的生存在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给我们的答案是——用包容,用理解,用尊重,用博爱。

篇6: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读书是一场跟疲累跟惰性的较量,还好这次我又赢了。

今天是父亲节,我终于读完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不知这算不算我致敬父亲的一种方式。

这是一本告诉你如何成为一位好父亲的书。阿蒂克斯,一位远近皆知的好律师,一位拥有两个孩子的好父亲。在一场为黑人的辩护中,他家庭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尽管当时美国《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已经颁布,可这个美国小镇种族歧视依然存在。阿蒂克斯明知辩护取胜的几率很小,可为了公平与正义他勇敢地战斗到底。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这就是他给他的儿女为勇敢做出的最好的注脚吧。

不能因为我们过去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停止去争取胜利。

从阿蒂克斯身上,我还看到了一位好父亲。当老师发现斯库特刚上学就已经识字,说她父亲这样教育是错的,命令她在家不许读书,她觉得很恼火,跟父亲说不想上学了。父亲告诉她“如果你能学会一个简单的小技巧,你就能和所有这些人相处得很好。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并和她达成协议,只要她乖乖上学,晚上回来照样读书,但是不能让老师知道。这叫妥协。

再比如,在阿蒂克斯与泰特先生争论谁是杀死尤厄尔的真凶时,阿蒂克斯说过,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

这就是一位父亲给自己孩子树立的丰碑。

这就是一位好父亲所背负的重量。它无关金钱,地位。

我也有这样一位好父亲。在我陪伴他的日子,他就一直夜以继日地工作;在我离开他出外求学直到外地工作,他还是一如往日劳作着。父亲操劳的身影告诉我:致富要靠自己的双手,不拼不会赢!

如今,我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感谢这本书告诉了书本与生活学不到的为父之道:教育子女如何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如何在充满丑陋与问题的世界中塑造自己的道德底线,保持精神的体面。

感谢这次读书活动,让我感受到父亲的重量。

篇7: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天使和一个恶魔,两者的较量从未停息过,而人性,正是在两者的较量中不断产生,时好时坏,而美国作家哈珀·李,则创作出了一个善与恶的故事。

《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发生在19世纪代左右的美国,主角是一个来自律师家庭的名叫斯库特女孩,她和她的哥哥杰姆成长在一个单亲家庭中,由她的父亲陪养长大,她的父亲是一个正直、公正的律师,名叫阿蒂克斯。故事从拉德利家开始,是一个与斯库特家相隔不远的古怪家庭,家里的幼子阿瑟在年轻时曾因为闹事而被告上少年法庭,后来被他的父亲带回家中,从此阿瑟再也没有在邻居们面前露过面,县里的人总传言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幽灵”,经常在夜里出门游荡,就这样传言着过了一年又一年。

等孩子们长大一些后,它们便想方设法想看一眼阿瑟,但始终未能如愿,但它们却不断从拉德利家旁边的树洞里找到一些口香糖,怀表之类的小礼物,两人想给送礼物的人写一封信,但树洞却被水泥给封起来了,两人的心愿始终未能实现。

话锋一转,故事转向孩子们的父亲阿蒂克斯,他要为一位黑人辩护,那个黑人被当地的恶人尤厄尔诬陷而被告上法庭,而孩子们应此事被多次惹火。在法庭上,阿蒂克斯据理力争,并使得尤厄尔恼羞成怒,但因为种族歧视,黑人还是被判处死刑,可尤厄尔并不善罢甘休,发誓即使拼上命也要报复阿蒂克斯,随后,他便在一天夜里下手了,那天夜里,阿蒂克斯的两个孩子单独走在外面,被尤厄尔一顿毒打,甚至拿着刀想杀了他们,就在这时,阿瑟·拉德利冲出了房子,将尤厄尔绊倒在地上,救了两个孩子,而尤厄尔不小心倒在了自己的刀上,把自己刺死了。

这一系列案件中展现了黑人在不公平的法律面前,被人杀害的悲惨命运。黑人在历史的漩涡中,失去了宗教信仰权,失去了话语权,他们很难为自己辨白,他们被无情地压制。作者重视人性的力量。

揆诸当下,善与恶是矛盾对立的统一体,但有不少人敢于在危难时不顾姓名去营救他人,就像阿瑟那样,但仍有一些人,心中的恶魔总是占着上风,他们不断的想害人,最终却害了自己,如同尤厄尔。好人有许多种,他们的一些习惯不被世人所理解而被当做怪人甚至恶人,而身在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克制自己心中的恶魔,成为人性中的天使,理解他人,尊重他人,给旁人带来温暖和爱心,让世界多一份美好。

篇8: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长篇小说,在美国南方有句俗语是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过,因为知更鸟声音动听,不破坏庄稼花草,杀害他就是罪恶。而小说给我们一层更深的启示。

多年前的一天,拉德利坐在客厅剪报,他父亲经过他身边,拉德利竟然一剪刀捅了他父亲大腿,警察把拉德利送进精神病院,老拉德利没有起诉儿子,把他接回家,每天给他用铁链锁在床上,此后,拉德利深居简出。

于是小镇发生的事情大家都还推到拉德利家,传闻摸了拉德利家的东西会立马死掉;镇上的鸡狗惨遭毒手怀疑是拉德利家干的;作案者掉进湖里淹死是拉德利一家干的。小女孩斯库特和哥哥杰姆对拉德利一家很好奇,三番五次接触他家院子。这一天小女孩和哥哥发现胡桃树洞里经常放在口香糖,奖牌,小礼物,杰姆因为偷看逃跑时裤子被铁丝网挂住,只好穿着内裤回家,第二天裤子缝好被放到树洞里,原来无赖尤厄尔想杀掉兄妹俩是拉德利救得他们。人们不接触拉德利一家于是给他们定义了恶毒的幽灵。其实他们是善良温暖的人。是以往的偏见蒙蔽了他们的双眼。

梅克姆小镇有着很强的种族偏见,白人居多的小镇,黑人杰姆兄妹俩经常被同学嘲笑,于是经常和同学打架,邻居杜博斯太太辱骂他们,杰姆就报复毁坏他的山茶花。阿迪克斯是律师,他告诉兄妹俩要学会放下拳头。

尤厄尔家大女儿马耶拉十九岁,每天在家照顾弟弟妹妹,还要经受父亲的家暴,孤独无助的她认识了黑人汤姆,汤姆阳光,有礼貌,渐渐喜欢上了这阳光大男孩并且可以找机会接近他,这一幕被他父亲撞见,他父亲威胁马耶拉质控汤姆对她无礼。于是只有阿迪克斯愿意为汤姆辩护,在他的帮助下真相大白。但是陪审团还是认为汤姆有罪,于是汤姆入狱接受电椅,汤姆在一次放风时间企图越狱被枪杀。多么可悲的人生。

故事告诉我们要放下偏见和歧视,这样我们才能有真正的教养,怀着偏见轻易地给他人下定义,是非常愚昧无知的做法。世界很大,我们的认知有限,总有一些是我们不知道的事。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请你不要冒然评价我,你只知道我的名字,却不知道我的故事。你只是听闻我做了什么,却不知道我经历过什么。”

篇9: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篇10: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篇11:《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感悟

广州的夏季刮来台风,垫着凉席,吹着风扇觉着冷,不吹风扇又热。凌晨一点钟,没睡着,翻起来把《杀死一只知更鸟》最后一部分看完了。书上说:“他关上灯,回到了杰姆的房间里。他要在那里守护一整夜,等杰姆明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还守在床边。”字数完了,可故事里的生活没有结束,阿迪克斯会继续带着杰姆和斯科特生活在那个小镇,教他们未来如何生活。

我是读到四分之三才开始读懂这个故事,在此之前我只知道它是赫赫有名的知乎和豆瓣榜单上的top3,左岸把它列在自己的书架上反复阅读,它的名字后面带着一系列的推荐评价,每一个推荐人都极其有份量。然而只有读了,走近了,才感受到这本书的价值。有哪一本书能够将教育写得这样好呢,不管是价值内涵,还是文学性。

我第一次读到这样一本指向儿童成长的小说。一个叫做斯科特的小女孩在梅科姆小镇生活,她渐渐成长,开始认识梅科姆这个小镇,这个小镇里生活的人,他们的美丑,善恶,是非,对错。面对成年人的世界,她如何去成长,我们又该如何教育孩子去面对这种成长。这本书由小孩子切入大话题,由小城镇切入大时代,谈及人生,教养,人际,种族,善恶,纷繁复杂却现实得露骨。

篇12:《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感悟

《杀死一只知更鸟》后半部是围绕尤厄尔家告黑人汤姆强奸一案展开的。黑人汤姆觉得尤厄尔家女儿玛耶拉承担的家务太繁重,每次干活经过她家门口时,只要玛耶拉提出请求,他都会答应帮着做些事,且分毫不收。他绝不会想到,玛耶拉想借机单独与他发生关系,幸好推搡期间被她父亲看到。他更不会想到,事后尤厄尔家会倒打一耙告他强奸。但是,醒悟为时已晚,在法庭上,汤姆这份纯纯的善良,在许多人眼里是难以理解的,谁会再三帮助一名非亲非故的女子,还不图名、不图利?再加上他几年前有伤人的案底,本身又是黑人,以至于陪审团都认为他的证词不可信。就这样,汤姆被判强奸罪名成立。

善良的人容易心软、看不得别人受苦受难,比如唐僧,但是唐僧有资本善良,纵然妖怪耍百般诡计利用他的菩萨心肠把他抓走,但每到架锅烧水的关键时候,三个徒儿定粉身碎骨来救人,且从未失手,我猜如果没有这三个徒弟,唐僧的善良也会收着点,上纲上线的管一管,细枝末节的就权当没看见。即便能力很强,我也不建议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之外大包大揽,你以为别人会感恩于你?大错特错,实践证明,施恩惠于他人日久,感恩戴德之心愈少,这还不是最坏的结果,如果哪天你想明白了,说这事我之前是好意帮你,现在还是桥归桥、路归路,怕只怕对方顿时心生恨意,以后冷言冷语、暗中使拌,有你好受。

篇1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感悟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篇1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感悟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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