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保险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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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保险论文范文

篇1:保险合同法论文

保险合同法论文

【摘要】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准则是贯穿于保险法当中的,大家在签定保险合同过程中有必要遵从的根本性准则。它一直贯穿于保险活动的全过程,对保险立法和司法实习有首要的指导含义。其首要包含最大诚信准则、保险利益准则、近因准则。本论文经过对保险合同法基本准则的论说,进一步明白的知道保险合同中基本准则的含义和请求,分析其间的缺乏并提出合理定见,进一步完善保险合同法,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安稳保险市场次序的顺利进行,推进保险工作的健康开展。

【关键字】基本准则系统;最大诚信;保险利益;近因准则;丢失补偿

一、保险合同法基本准则的分析

(一)最大诚信准则

最大诚信准则应一起适用于保险人和投保人。投保人遵循该准则首要表现在照实奉告和实行确保上,保险人遵循该准则则首要表现在放弃和制止抗辩权上。对投保人而言,诚信准则首要表现为应当承当的二项职责:一是照实奉告;二是确保,即保险人请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一事项的作为与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不存在作出的许诺。

关于保险人而言,遵从诚实信誉准则,首要也应承当两项职责:榜首,实行阐明职责。缔结保险合一起,保险人应向投保人阐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有关职责革除的条款,应当清晰阐明,未清晰阐明的,免责条款不生效能。第二,放弃与制止反言。这首要适用于保险人和保险代理人。如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明知不能承保或者因收取高额保险费而冒险签发保险单,就归于放弃做法。发作保险事端后,保险人不得以此为由回绝补偿或给付。

(二)保险利益准则

1.产业保险的保险利益

产业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产业及相关利益,其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经济利益。应具有三个条件:榜首,有必要是法令供认的合法利益;第二,有必要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第三,有必要是能够断定的利益。

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数和身体,其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寿数和身体所具有的利害联络。这种利害联络通常由保险法规则,首要包含:本人、配偶、后代、爸爸妈妈;与投保人具有奉养和抚育联络的家庭别的成员和近亲属;赞同投保人为其投保的被保险的人。此外,劳作联络、合伙联络、债权债务联络的当事人之间,也也许发作保险利益。在人身保险中,请求在保险合同缔结时有必要具有保险利益,不请求在保险事端发作后进行索赔时也具有保险利益。可见,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不用限于保险事端发作时仍存在,比方老婆为老公投保人身保险,并不因离婚而使得该保险合同无效。

(三)近因准则

所谓近因,不是指开始的因素,也不是最终的因素,而是一种能动而有用的因素。它既指因素与成果之间有直接的联络,又指因素非常强大有力,致使在一连串事情中,大家从各个期间上能够逻辑地预见下一事情,直到发作意料中的成果。如果有数种因素一起起作用,近因即是致使该成果的起决定作用或强有力的因素。近因准则的效能表现在:如保险人承保的危险构成发作保险标的危害的近因,保险人应承当对保险标的丢失的补偿职责。

保险人承当赔付保险金职责的条件是危害成果有必要与危险事端的发作具有直接的因果联络。危害成果也许由单因或多因形成。

二、对中国保险合同法基本准则的知道

(一)最大诚信准则

从法令理论和保险法的规则上来说,最大诚信准则请求保险合同的各方当事人最大限度地遵循诚实信誉,即该准则对保险人和投保人均有约束力。

因为中国现在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期间,信誉系统建造的各种法令法规不行健全,加上中国保险行业起步晚,尤其是十多年来的超常规开展,保险市场呈现了不正当竞争和粗豪式的规划扩大,形成了保险公司造假景象屡屡发作,误导乃至欺诈保户的疑问不一样程度地存在。

我以为保险业开展到现代,无论是法令仍是市场需求,都发作了很大改变,仍将对最大诚信准则的了解停留在曩昔的知道上是不利于保险业的进一步开展的,最大诚信准则作为保险活动的基础应适用于投保人一起也应适用于保险人,这么才干完成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二)保险利益准则

在中国,只要保险人对投保标的具有必定的保险利益才干够投保。综上所述,保险利益的存在,只要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才有含义。保险利益发作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络,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能够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表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令上供认的利害联络,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危险事端而受丢失,因保险标的未发作危险事端而获益。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是投保的条件条件。规则保险利益准则的含义在于遏止赌钱做法的发作,避免道德危险的发作。

(三)近因准则

中国《保险法》和《海商法》都规则关于保险事端形成的丢失,保险人应承当补偿或给付保险金职责,但未对近因准则做出清晰规则,近因准则是在处理赔案时,补偿与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是形成保险标的丢失的近因有必要归于保险职责,若形成保险标的丢失的近因归于保险职责范围内的事端,则保险人承当赔付职责;反之,若形成保险标的丢失的近因归于职责革除,则保险人不负赔付职责。只要当保险事端的发作与丢失的形成有直接因果联络时,才构成保险人赔付的条件。近因准则的不清晰是一个不可逃避的疑问,也是急待解决的一个疑问,我呼吁中国保险法立法应赶快对近因准则清晰规则,并学习国际上公认的典型判例,使保险赔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法令的高度一致知道,一致判案,这将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毕颖悟.《保险法》修订中的人本观探析[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04).

[2]陈爱军.影响保险合同建立的若干疑问研讨[J].今世法学,,(09).

篇2:保险专业论文参考文献

本专业培养具有保险学、保险业务与管理、金融投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能够从事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等实际工作以及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保险人才。那么写保险相关的论文有哪些外文文献可以作参考呢?请看下文。

[1]Syed M.Ahsan, Ali A.G.Ali,and NJohn Kurian. Toward a Theory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Vol. 64, No.3,Aug,1982

[2]Carl H.Nelson and Edna T.Loehman. Further Toward a Theory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Vol. 69’ No.3, Aug, 1987

[3] Barry K.Goodwin.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Demand for Multiple Peril Crop Insurance [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Vol. 75,No. 2,May, 1993

[5] J.Lafrance,J.Shimshack and S.Wu. Subsidized Crop Insurance and Extensive Margi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Department of Agricultu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and Policy,

[6] Moschini G and Hennessy D.A. Uncertainty,Risk Aversion and Risk Management for Agricultural Producers [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7] Barry K.Goodwin,Monte L.Vandeveer,and John L.Deal. An EmpiricalAnalysis of Acreage Effects of Participation In The Federal Crop Insurance Program[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Vol. 86, No. 4,Nov,

[8] Keith H. Coble,Thomas O.Knight, Rulon D.Pope,and Jeffery R. Williams.An Expected-IndemnityApproach to the Measurement of Moral Hazard in Crop Insurancef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Economics. Vol. 79,No. 1,Feb,

篇3:保险客户关系管理初探论文

摘要:

客户关系管理是指通过培养企业的最终客户、分销商和合作伙伴对本企业及其产品更大程度的偏爱,留住他们并以此提升企业业绩的一种策略。

关键词:

篇4:保险客户关系管理初探论文

鉴于保险商品所具有的无形性和非渴求性等特点,为了能有效地把保险商品推向市场,保险企业对保险商品的推销必须予以格外重视。

只有做好了保险商品的销售工作,才能使更多潜在的保险消费者转化为现实的保险商品的购买者。同时要对本企业的客户给予足够的关注,才能带来利润的不断流入。

一、保险客户关系管理

Gartner Group认为,所谓的CRM就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管理视角,赋予企业更完善的客户交流能力,最大化客户的收益率。IBM公司所理解的CRM包括企业识别、挑选、获取、发展和保持客户的整个商业过程。IBM的CRM系统包括关系管理、流程管理和接入管理。

客户关系管理的核心思想是企业的客户作为员重要的企业资源,通过完善的客户服务和深入的客户分析来满足客户的需要,保证实现客户的终生价值。客户关系管理又是一种旨在改善企业和客户之间关系的新型管理机制,它实施于企业的产品销售、服务、技术支持等与客户相关的领域。通过向企业的销售、市场和客户服务等专业人员提供全面的、个性化的客户资料,并强化跟踪服务和信息服务能力,使他们能够协同建立和维护一系列与客户和生意伙伴之间卓有成效的一对一的关系,使企业能够提供快捷而周到的优质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吸引和保持更多的客户,从而增加营业额。

二、保险业开展客户关系管理的必要性

目前国内保险业的竞争优势主要在于“本土优势”,即民族保险企业对国民的保险需求有较深入的了解。但是,许多外资保险机构正在抓紧实施客户关系管理战略,利用其技术优势和正在形成的管理优势,对民族保险业构成巨大的威胁。如果国内保险企业对于这一技术和管理理念无动于衷,外资机构将会在争取客户方面形成优势,使民族保险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保险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保险企业已日益认识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社会利益的重要性。特别是没有消费者的满意就没有保险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客户的忠诚是保险企业员重要的资源。保险客户需求的最高表现是要求保险企业提供充分体现“个体化’,要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在未来的保险市场激烈竞争中,各家公司将围绕客户份额展开激烈的竞争。但满足所有的客户需求并不能保证增加企业利润。保险企业借助于客户关系管理,应用客户的成本/利润分析法,可以确定利润区的情况,发现盈利客户和具有盈利潜力的客户;保险企业对有巳大价值的客户可以提供超值服务,并对市场进行细分,分析客户的消费倾向,以便针对不同的客户采用不同的战略,开发适合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

未来的保险市场竞争也将从供应链上展开。保险公司与中介组织是保险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们之间存在着互相依赖、互相合作又互相对立的关系。有了客户关系管理的帮助,保险公司就可以对中介组织实施有效的管理。

三、客户关系管理的本质与方法

1、客户关系管理的本质。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追求的是企业利润最大化。所以在建立客户关系的时候,企业必须考虑关系的价值,也即是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的目的是看其能否为企业带来更大的价值,企业会将精力放在价值高的客户身上。而对于那些不具有多大价值的客户,企业应该果断的终止合作关系。企业将能力集中在价值高的客户身上,为这样的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其需要,必要的时候以客户的合理需要为中心,从而实现顾客价值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从客户的角度来说,客户通过体验,达到满意状态,促进其对企业的忠诚,从而顾客会更多的消费,并且客户生命周期会延长,进一步增加企业利润。

2、客户关系管理在企业中的作用。

2、1客户管理统一化。企业的客户管理通常是分散的,财务部门掌握着客户的资金信息和信用信息,售后服务掌握着客户的投诉信息。

所以如果各个部门信息不联通,那掌握的只能是局部信息,而客户关系管理,可以把客户的各个方面的信息统一起来,拥有信息的全貌。

2、2客户关系管理有助于方便企业与客户沟通。企业通过了解掌握客户的资料,形成自己的客户资料系统数据,同时客户对把自己的需求、对产品或服务的意见、建议告诉企业,如果你没有和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那么你根本不可能知道客户的所想,从而不利于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更新与改善。企业高效的与客户沟通,不仅可以满足他们个性化的需求,同时还可以测量客户的满意程度,同时企业也可以听取客户的意见,选择恰当的服务方式。

2、3客户关系管理有助于企业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挖掘客户的潜在价值。客户关系管理要通过与客户建立牢固的关系,从而创造利润。

企业随着与客户交易次数的增多,也就对客户的了解更加深入,同时也掌握客户的'数据越来越多,也就能够提供个性化的产品与服务,同时由于该客户寻找新的合作伙伴需要耗费时间成本、体力成本,恰恰由于该企业的服务使得客户更依赖于该企业。

2、4客户关系管理有助于企业识别客户。因为由于客户对企业的贡献不一样,企业应该抛弃没有任何价值的客户,而应该想尽办法留住有价值的客户,有效的对企业的客户进行商业价值分析,识别重要的客户。

2、5客户关系管理有助于提高客户满意度。客户关系管理一般都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呼叫中心等机构,客户可以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访问企业,了解企业产品或服务,尤其是保险企业,他们的服务范围广泛,通过互联网可以有效的宣传、介绍企业的服务产品,系统的对潜在需求进行挖掘。

2、6客户关系管理有助于实现企业目标。企业可以通过客户数据降低企业的成本,给予客户他所需要的关怀,留住客户,提高其满意度,通过口碑效应,并不断吸引新客户,以壮大企业的顾客群,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四、建立和保持客户关系的方法

1、培训员工。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员工是与客户打交道的人,所以员工的言行非常重要。只有有责任感、有爱心、有素养、专业的员工才能为建立和保持客户关系起到关键作用。要对员工的服务态度、礼仪、服务理念进行培训。

2、提供优质服务。服务是无形产品,保险企业可以通过广告、宣传、口碑效应,让无形产品获得有形展示。保险企业可以对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定出标准,用心服务,以人为本。因为服务的质量是很难把握的,不同人眼里的质量标准是不一样的;并且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刻,由于心境的不同,对服务的感知也是不一样的。

3、树立品牌的市场形象。随着经济的发展,产品或服务的同质化程度增加,品牌的力量开始展现出来。尤其是对保险企业而言,由于服务的不可感知性,游客事先没有办法体会服务的水平,所以企业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必须借助于品牌的力量,来展现自己的实力。有人说可口可乐公司在一夜之间毁灭了,它还可以凭借其品牌,在世界任何一个银行贷款而重振雄风。所以在面都如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保险企业要想生存、发展,要想建立客户关系,必须创建自己的品牌。这样才能从第一步吸引客户。

4、借助于现代网络技术与客户建立全面互动关系。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如从“上搜狐知天下”的广告语中就可以看出来,网络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所以客户也想足不出户就了解保险产品与服务的特点。基于此保险企业可以通过自己的网站,配备优秀的客服人员,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腾讯QQ、电话、呼叫中心等方式寻找潜在客户,吸引新客户,并保持老客户。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支持,并提高其满意度。

5、全面的掌握客户的信息,建立客户数据库。只有站在一个高度,才能高瞻远瞩的制定保险企业的产品。

6、多方面培养企业与客户的关系。有时候客户需要的不是全面的关心,而是那微风拂面的真心的关怀与触动,让客户感觉到企业的真心。比如在客户生日的时候送上一份小礼物,也能让客户的心头温暖一下,反而带来的是更好的效果。

篇5:金融学保险方向论文

金融学保险方向论文

摘要:文章将系统性的介绍混合经营以及金融保险基金的相关理论知识,深刻分析我国目前的混合经营的体制机制,以及在当前的混合经营背景下,金融保险基金发展的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混合经营背景下的金融保险基金体系建设也得到了较快发展,者从另一方面也是在推动金融保险基金向综合立法形式的正常过度。这也是保证金融保险基金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职能,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前提。

关键词:混合经营;金融保险;基金;研究

1引言

社会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使得金融行业催生出了越来越多的创新,包括银行、保险等在内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在这个相互影响到经济关系网中联系密切。而且,随着混合经营体制的不断深入发展,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这种关系将变得更加牢固。也这情况的出现也就催生了金融保险基金的不断发展成熟。文章将对混合经济背景下的经融保险基金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为它的快速发展找到更好的方式。

2混合经营及金融保险基金简介

在进行混合经营背景下的金融保险基金研究之前,我们需要对混合经营以及金融保险基金都有一个更为明确的认识。

2.1混合经营的含义和特点

商业银行组织或者是相应的其他金融组织,使用科学有效的组织方法,在资本市场以及货币市场中开展的不同模式、不同业务甚至是不同品种的交叉性的运营方式,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混合经营。着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混合经营已经曾为了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改革发展,与全球经济关系的不断全面加深,这也就成为我国金融行业不断进行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混合经营理念在我国以及全世界的金融行业都是占有非常明显的优势的。由于采用了混合经营理念,使得金融机构的资金获取变得更加便利、科学、有效,使得金融与其他领域得到更加紧密的协同性。[1]

2.2金融保险基金

金融保险基金,在我国一般被称作金融保险指数。它在我国证券行业的十三种门类指数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这13中门类指数都是深证从行业分类的角度出发得出的。它具体指的是经营金融风险等相关业务的机构,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合同的效力下,采取收取一定保险费的方式,建立起来的而专门用来承担保险事故经济损失的专门基金。

保险基金更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社会后备基金,专门用来应对各种投资、金融方面的风险承担,对于整个金融行业的稳定都是至关重要的。但是,从经济范畴的角度来看的话,它的本质属性又是与其他的社会保障金有一定的差异的。就财政性的国家后被基金来说,它是在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形成的无偿基金模式,而且它是具有强制性的,是从国家角度来进行的财政收入的再次分配。而另一类是互助性的后备基金,它是指某些社会组织或个人完全自愿的进行共同出资,以这种方式而形成的没有商品交换的互助基金模式,它没有强制效应,不限定参与的团体或者个人,但是也不具备较全面的社会保障金效应[2]。

3保险基金的发展趋势

在认识了混合经营背景和金融保险基金的基本概念之后,我们可以对金融保险基金在这一背景下的发展趋势进行一定的分析:

3.1立法趋势促进金融保险基金的综合立法模式发展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中国的经济市场已经具备了一个发展的'好局面。而且金融的快速发展和创新,使得金融产品变得日新月异,这带来的是金融领域的分解经营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金融商品的定义越显得越来越宽泛,其衍生产品余额越来越多。

但是,经济、金融的高速发展已经使得一些方面出现了法律监管方面的不到位。为了便出现较为严重的金融发展乱局,就要及时的发展金融保险基金的综合立法,比如美日韩分别在20世纪九十年代末和21世纪初分别进行了金融立法工作,保障了其国内金融秩序的稳定和紧急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可见,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持续发展,在现今的混合经营背景下,金融立法工作已经成为我国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3]

3.2设立保护基金,落实监管模式

金融行业、金融客户以及对金融类商品从本质角度进行的分析,是现在金融行业所进行的功能性监管的重点内容。这一工作的开展,可以将金融功能一样的行列进行一个统一的归类,然后对其进行统一健全的功能性监管工作。比如,我们现在熟知的法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的颁布,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的颁布实施,都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随其国内金融市场的全面监管工作。

而究其本质,这种监管模式的应用,很大程度上与现在的混合经营背景存在关联,正是由于混合经营背景的出现,使得各个不同行业的金融机构之间出现了复杂多样的交叉业务。而新的业务模式的出现,就必然伴随着新的监管模式的出现,因此,如何发展出一套完整有效的新的监管体系,是解决我国目前的金融保险问题的关键[4]。

4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目前的国际惯例,在新的混合经营背景下,展开对金融保险基金的合理应用与管理,是应对我国目前金融保险方面出现的问题的最好措施。而且,我们要做到对当前金融保险基金有充分的认识,以及具备强有力的法律管理手段,才鞥能使得我国的金融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耿艳红.金融保险基金在我国金融行业中的作用研究[J].金融发展.(2).

[2]李硕.浅析混业经营背景下金融保险基金的研究[J].经济与科技.(11).

[3]周莎宇.混业经营背景下金融保险基金的发展[J].价值.(4).

[4]陈铮.浅析混业经营背景下金融保险基金的研究[J].金融视线.2016(8).

篇6:保险网络营销心理论文

保险网络营销心理论文

保险网络营销心理论文【1】

摘 要:网络营销因其所具有的优势正在成为保险企业一种重要的营销手段,它将以一种全新的模式来影响和改变人们的观念、生活和工作。

同时面对网络营销这种特殊的营销模式,消费者的心理和行为表现得更加复杂和微妙,并直接影响网络营销的效果和发展。

因此,从心理学的角度来探讨影响网络营销的因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网络营销;动机;影响因素;劣势

保险网络营销是保险企业的一种新型产品营销方式,是指保险企业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在线完成产品宣传、投保、理赔等全过程保险服务的销售行为。

网络营销因其所具有的优势正在成为保险企业一种重要的营销手段,它将以一种全新的模式来影响和改变人们的观念、生活和工作。

同时面对网络营销这种特殊的营销模式,消费者的心理和行为表现得更加复杂和微妙,并直接影响网络营销的效果和发展。

因此,从心理学的角度来探讨影响网络营销的因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网络消费者的需要与购买动机

1.1 网络消费者的需要

网络中的消费者,除了希望获得购买保险产品所产生的基本需求外,还基于以下一些新的需求:

(1)兴趣的满足。

人们选择上网,很大一部原因是兴趣使然,这种兴趣的产生,主要源于探索新鲜事务的内在驱动力。

网络包含了各种知识和信息,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心理沿着网络提供的线索不断深入查询,并且当人们通过网络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时会产生-种满足感。

这种源于探索与成功的兴趣会使消费者不由自主的选择网络这一媒体。

(2)聚集的需要。

因为人是社会的动物,所以在人们的潜在意识里,都有着一种参与集体活动的需求。

由于现代人工作繁忙,现代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很难找出共同的闲暇时间来进行集体活动,网络的出现则为人们设计了一个虚拟的社会,虽然在网上人们不能谋面,但网络毕竟为人们的虚拟聚集提供了可能,目前广受欢迎的实时通讯工具如QQ、MSN等,就因给孤独的网民交友聊天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广受欢迎。

(3)交流的需要。

人们在聚集之后的主要目的就是交流,他们会提供自己的各种思想与见解,同时也希望能从他人那里获取自己想要的各种信息。

网民的这种交流需要.即可能是不涉及任何经济利益的纯粹心理、思想的交流,也可能是希望通过沟通,获得某些经济利益,如商家或企业与消费者交流,达成一笔交易,满足某些利益需求。

1.2 保险网络消费的动机

(1)内在需要。

对于风险规避和获取安全保障的需求是投保者的最原始动机,自然也是消费者选择网上投保的最原始动机,当人们意识到风险无处不在时,就会想通过购买的保险的方式来转移和防范风险、补偿损失,另有一些投保人也会将保险当做一种重要储蓄和投资途径,但无论是那种消费者都会源于安全保障、储蓄、投资这些最基本的需要而选择购买保险。

(2)外在诱因。

消费者选择网上购买保险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动机:

一是情感动机,对于网上消费来说,网上购买保险比去代理人处投保或直接去保险公司投保更新鲜,更具有满意度。

二是理智动机,选择网上购买保险的人群,大多数是年轻人,并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他们具有一般消费者更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他们能在众多的保险产品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特别是网络所具有的强大的信息搜索功能,是用户可以更方便、快捷的获取企业和产品信息,极大的扩大了选择范围。

同时,由于面对的是电脑屏幕,而没有代理人喋喋不休的宣传,使消费者能够在一种更轻松、更理性的心态下做出购买决策,这正好迎合了理性消费者的“货比三家”的谨慎购买心理。

三是偏好动机,一些消费者对于某些网站,图表广告、产品等具有特殊的偏好,因此成为某些企业网站包括某些保险企业在内的网页的忠实浏览者。

2 保险网上购买行为的影响因素

(1)主动消费。

保险知识在公众中的不断普及,保险市场中产品的日益丰富与多样化,使得消费者的投保主动性越来强。

保险产品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对于某些消费者也属较大额支出,因此消费者在决定投保之前,通常会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搜集各家保险企业及产品信息。

这些分析也许不够充分和准确,但却可以使消费者获得一定程度上的满足感,减少风险感,增强对于企业的产品的信心,消费者这种不断增强的主动性源于现代社会的不断增加的不确定性,和人们追求安全的天生欲望。

(2)投保方便性。

一部分消费者由于工作压力大,节奏快,很少有充分的剩余时间,为追求投保的时间成本,尽可能减少人力和费用的支出,同时也可以不受企业营业时间的限制,不受保险代理人的展业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消费者只要坐在家中,就可以通过点击鼠标来完成投保。

(3)尝新的心理需求。

对很多消费者来说,网上购物与网上冲浪、聊天、欣赏在线音乐一样,都是一种未曾体验过的新奇感受,因此,那些具有求新心理特征的消费者,为满足尝新的心理需求而选择网上投保。

3 网上购买保险的心理过程

(1)需求的诱发。

与传统投保方式相同,网上购买保险过程的起点也是需求的诱发,出于安全保障、储蓄、投资等需要。

但在网络投保中,消费者同时受到来自于视觉和听觉的刺激,网络的特性使文字表述、图片数据显示、声音等更具有感染力,这些将会成为诱发消费者购买的直接动因。

(2)信息的搜集。

网络信息搜集的快捷与全面,是消费者选择网上投保的主要原因之一。

较之传统模式,网上消费者不仅选择范围更广泛,并且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主动性。

消费者可以广泛浏览各保险公司的网站和代理人的网页,充分了解各家企业的情况和产品的信息。

(3)比较选择。

传统消费投保模式下,投保人可以通过对保险公司或代理人的询问来比较评判产品的孰优孰劣,但在网络投保中,消费者对商品与服务的比较只能依赖于保险相关企业的描述,这种描述又多限于文字和图片方面。

这种局限性使得保险企业通过网络销售的产品种类较少,保险企业提供的户品或服务描述,若不能通俗易懂并吸引人,可能很难赢得顾客,但若这种描述过分夸张至带有虚假的成分,待日后客户发现后则可能永久地失去顾客,因而判断这种信息的可靠性与真实性,是留给消费者的一道难题。

(4)购买决策。

网上投保人的购买决策更具有理性,感性因素较少。

因其在网上寻找商品的过程就是一个思考的过程,消费者有足够的时间来分析比较每个保险产品的费率、保障范围、保险责任, 之后再作出购买决定,并且网络投保受其他消费者等外界因素影响较小,更有利于消费者作出理智的决策。

(5)投保后评价。

网络空间中信息传递的速度是极快的,而广度更是无法衡量,消费者投保后好的体验若在网上反映,将使保险企业的形象得以很好的树立,但若消费者购后产生不满意感,他也很可能通过网络平台将这种不满意大范围的传播,这在广大网民心中会产生不良影响,打消很多其他的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4 保险网络营销的心理劣势

作为新兴营销方式,网络营销有强大的生命力,但就其本身特点和发展状况而言,它仍存在着一些心理上的不足:

(1)增加了购买成本。

所有保险相关企业在网上均表现为网址和虚拟环境,使消费者增加了鉴别、选择企业或产品的难度和时间等成本,保险产品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很多消费者还是很难只通过相关企业的网上宣传来了解并掌握全面详实的保险产品信息。

(2)对消费者的基本素质要求较高。

基本素质是指消费者的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保险产品的特点决定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该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以杜绝违反合同的故意行为,如欺骗、隐瞒、疏忽大意等,如果投保人没有较高的基本素质,则极易发生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可以说网上投保是对人们基本素质的一种挑战。

(3)无法满足某些特定的心理需求。

网上购物只能替代部分人际互动关系,不可能满足消费者在这方面的个人社交动机。

虚拟购买空间也无法使消费者因购物而受到注意和尊重,消费者无法以购物过程来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成就或支付能力。

(4)现阶段网上投保支付安全性、保密性没有保障。

对于网上保险能否保证保户个人的信息的隐私性以及支付的安全性等都格外重要,在线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等商业秘密,人身隐私和支付账户密码等信息,一旦泄漏后果不堪设想,而现有的技术还不能完满地解决这一系列问题。

另外,电子商务较常规交易手段的手续要复杂一些。

(5)消费者对于网上保险认知滞后。

消费者认识计算机网络与电子商务还有一个过程。

认知的滞后是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另一重大障碍。

篇7:我想买一份保险

请保险公司的人士来回答一下,我是搞建筑行业的,想买一份人身意外险,不知道有没有适合的保险,一年要多少钱。

[我想买一份保险]

篇8:我眼中的韩国论文作文800字

在与我国隔海相望的国家中,有着韩国,它是在抗美援朝时期,在南朝鲜的的土地上建立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韩国变得发达起来,且令许多年轻人很是向往。但最近一年来,韩国的一些言语行动引得无数中国人对它“刮目相看”。

“我从未见过这么自私无理的国家!”这是网友们发自内心的气愤。同学们,你们可知道我们每年所过的传统节日——端午节,现已成为韩国的传统节日了,它不属于中国,因为韩国抢在中国的前头向联合国申请注册了端午节。大家都知道,端午节是我们中国的老百姓为了纪念伟大爱国诗人——屈原,而举办的节日,一直延续到今,几千年悠久文化却被半路杀出来的韩国给夺走,怎叫人不气愤?

韩国这种类似的行为还真不少,例如:韩国人说目前在韩国发现了吴承恩亲笔写下的《西游记》,所以它不应该属于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韩国人声称中国的大熊猫是从韩国流窜过来的;更荒唐的是,韩国人竟不知羞耻地说我们中国上海的韩寒是韩国人?!许多网友认为韩国人的脸皮是厚得刀枪不入,什么事都敢瞎扯。

在某一电视节目中,嘉宾与主持人讨论着饺子的发源地,讨论最后竟以主持人这样一句话收尾:幸好我们现场没有韩国嘉宾,不然……你们懂的!

近日爆红的NBA篮球巨星——林书豪,是一位美籍华人,现在每天上网,体育新闻头条大多是关于林书豪的,这样一匹黑马的出现,韩国人怎么可能无动于衷,他们在网络上大胆宣称:“其实林书豪有着一部分韩国血统……”消息一发出,就立即遭到大量网友们的冷嘲热讽和唾骂。

对于韩国的言行我也是感到愤慨,什么好东西都说是自己的,也不看看这事物是否已有主人,倘若再这样下去,那么我估计整个中国都会被说成是韩国的。

中国对于韩国的“无理取闹”并未有太明显的反应,我很欣赏中国的大度,但也有自己的看法。在我国战国时期,有韩国,现在有一个不是中国本土的韩国,而且这个韩国曾有着一条名为“汉江”的河,首都也由“汉城”改为“首尔”,这一切都似与于中国有着不小的关系,那么我们是否也能将韩国给注册?

不过对于中国人的指责,韩国也有着他们的理由:中国人不重视自己国家的传统文化,才让得韩国有机可乘。是的,他们说得一点也不错,因此,为了我们的祖国,我们必须团结起来,保护我们的悠久文化和财产。

篇9:保险如何推进消防工作发展论文

保险如何推进消防工作发展论文

内容简介:保险成为我国增长最快的行业,消防与保险都是以危险为存在前提的,由于没能形成有效的良性互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改善极为缓慢。为缓解这一矛盾,本文提出征收消防税、开发新险种、真正行使防灾防损职能,扶植发展火灾保险公估人和相互联动等五个方面的设想,希望通过这些途径来实现保险推动消防工作发展。

关键词:保险、消防、防灾防损

危险与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一个永恒的话题,保险与消防是现代社会预防和减少危险损害主要的社会化防灾机制,危险是保险与消防存在发展的前提,商业保险通过危险财务转移获取商业利润,消防通过危险控制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发生,都是为了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可是当前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的'改善却远远滞后于保险业的发展步伐,未能形成良性互动机制。据统计,全国保费年收入1980年的64亿元到入3053亿元,人均保费(保险密度)237.6元,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保险深度)为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778.3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从的3373.9亿元,仅两年就达到了6494.1亿元。保险业成为增长最快的行业,获取得了最大的利润。

同样作为危险管理手段,保险与消防如何形成良性互动,均衡发展,特别是如何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发展,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焦点。本文认为,要通过以下五个方面的途径来实现。

一、国家应当征收消防税, 为消防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目前,我国消防经费完全由国家和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政府负担很重,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建设等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这已成为不争的现实,缺少经费是根本原因之一。而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许多发达国家除了政府拨款外,都向保险企业和个人征收消防税,消防经费充足,社会消防安全保障程度很高。

作为朝阳产业,我国保险市场潜力巨大,按照现行税法,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了保险企业的各种优惠,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大税种,同时征收城市维护税、印花税等小税种,并不征收消防税。“洋保险”即将以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技术手段和运作方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可以预见:“洋保险”不但会抢占保险市场份额,还将获得高额利润。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按照目前的财政税收政策,这些利润很大程度上是在消防等部门危险控制管理下取得的,实质上是“洋保险”利用国家财政资金经营风险获得的,这种结果对国家、对内资保险企业都是不公平的,对整天忙于防火灭火,时刻与危险战斗的消防部门来说,更是无法接受的。

我国应当调整税收政策,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向商业保险企业征收消防税,税收收入专门用于补充消防经费。方法之一可以根据保险企业固定资产增长迅猛的实际,将消防税作为固定资产税种之一,加以征收。办法之二是改革目前国家实行的33%的单一企业所得税率,进一步细化所得税率,统一中外保险企业税率,征收保险企业所得税,其中包含消防税或者消防附加税。方法之三是对火灾保险险种收入征收消防税(属于营业税税种),适用单独的税率。通过上述办法,完全能够逐步解决国家消防经费的困窘。

二、商业保险企业要进行产品创新,实现保险产品保障无缝隙。

产品创新是推进、培育和繁荣保险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保险产品创新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这个核心,针对消防工作的重点,开发新的火灾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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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保险营销及创新思路 论文

保险营销及创新思路 论文

保险营销及创新思路

薛梅(青岛大学金融学系,山东青岛266071)

收稿日期:-02-15.作者简介:薛梅,女,山东青岛大学金融学系讲师。

关键词:保险营销;创新;保险公司;企业文化

摘要:保险营销就是与保险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现阶段我国的保险市场处于较高的垄断地位,新的营销观念尚处于萌芽状态,保险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极不适应保险消费市场需求,必须寻求创新。重要的思路有两条:(1)注重关系营销,留住顾客;(2)突出营销中的文化含量和品位,建立企业文化,塑立美丽的企业形象。

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240(2000)-03-0071-04

根据世界银行预测,在20中国保险市场的潜在保险费收入将达到2000亿~2500亿人民币。然而,在中国大众对保险商品还不甚了解,保险意识还很薄弱,保险需求还不强烈的情况下,如何使这一极具潜力的市场变为现实的市场,是摆在我国新老保险公司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营销活动就是实现这一任务的途径之一。本文着重对保险商品营销及创新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准确理解把握保险商品营销的内涵

目前,对“市场营销”的理解并未统一,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看法,其中,较为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一是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定义委员会给市场营销所下的定义:“市场营销是指引导产品及劳务从生产者流向消费者或用户的一种企业的活动”;二是美国一部分经济学家的看法:市场营销是一咱“通过交易过程满足需求与欲望的人类活动”;三是美国西北大学的著名市场营销学家菲利浦・考特勒的观点:“市场营销是与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它的基本作用就是“识别目前未满足的需要与欲望,估量与确定需要量的大小,选举本企业能最好地为其服务的目标市场,并且决定适当的产品、服务和计划,以便服务于市场”。目前第三种看法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因为它赋予了市场营销较全面、完整的内涵,能够科学地反映市场营销的职能。

基此,我认为保险营销就是与保险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即保险人为了充分满足保险市场上存在的风险保障需求和欲望,而展开的总体性的活动。具体地说,它包括保险市场的调查与预测、保险市场营销环境分析、投保人的行为研究、新险种的开发、费率的合理拟定、保险营销渠道的选择、保险产品的推销以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在实践中,我认为要把握保险营销,还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保险营销并非等于保险推销。保险营销的重点在于投保人的需要,是围绕满足投保人的需要而进行的整体营销,即从搜寻保险市场上的需求一直到完成险种设计以及对投保人投保后的服务等一整套营销活动。而保险推销的重点则在于保险产品本身,主要是为了销售保险产品而进行的活动。具体表现为:保险营销不仅仅包含保险推销,而且还包括保险市场预测、设计新险种、协调保险企业的内部环境、外部环境以及经营活动的目标,促进保险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等内容;保险营销还是一种注重长远利益的保险企业活动,也就是在注重促销的同时还注重树立保险企业的形象,为保险企业的发展作出预测与决策,而保险推销则侧重于短期利益,是一种为获得眼前的销售利润而采取的一种行为。虽然保险营销和保险推销都以盈利为目的,但保险营销是通过投保人的满意而获得利润,而保险推销则是通过直接的销售来获得利润,所以,从营业员的角度来看,营业员要与顾客很好地沟通以保持密切的联系,淡化卖保单的商业行为,强化作客户永远朋友的服务行为。从保险企业的角度来看,保险营销要求保险企业建立一套远比保单推销复杂的营销系统,来完成包括调查分析、实际营销、售后服务在内的一系列活动。

第二、保险营销更适于非价格竞争原则。保险商品价格(费率)是保险人或保险主管机关依据对风险、保额损失率、利率、保险期限等多种因素的分析,并通过精确的计算而确定的,因而它是较为客观、较为科学的。为了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这一价格一般不能轻易提高或降低。因此,为了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为了促进规范竞争,国家有关部门要对保险价格进行统一管理。所以,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相反而非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却占有重要地位。

二、保险公司市场营销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的保险企业大多数还处在一种推销或者说推销营销转变的阶段,营销观念还处于萌芽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来研究保险营销及创新则应首先了解保险市场的营销现状。

1、保险市场还处于较高的垄断地位,新的市场定位格局仍未形成。1988年以前,中国大陆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保险市场处于完全垄断状态。即使到目前为止,全国性的保险公司也不过6家左右。如果我国算上区域性保险公司和真正开始营业的外资保险公司,也不过30家上下。而美国有约5000家保险公司,在香港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有220余家。与保险市场垄断相应的是各家保险公司几乎都未按市场细分的原则定位,例如在寿险中,各大公司都在拼命争夺、抢占小儿险市场;在产险上,各公司的竞争也主要集中在企财、车辆、货物运输等少数几个大险种上。责任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医疗保险等却相对冷落。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在一个大市场上进行竞争,都不同程度受到了相互模仿的冲击,没有明显的经营特色,致使有些险种竞争激烈,有些险种无人问津。

2、近年来,新险种开发较多,但仍不能适应保险市场需求。为在业务竞争中取得优势,保险公司不断开发新险种,尤其是寿险险种。但从市场需求来看,保险产品的创新思路狭窄,形式单一。比如在抵消通货膨胀因素的保单设计方面,难以适应保险市场的需求。与险种单一的状况相吻合,保险产品的同构现象十分严重。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国各保险险种结构的相似率达90%以上。这样一种状况不仅使各保险公司在一种低水平上重复“建设”,无法构造自身的优势,而且导致过度竞争,造成社会生产力和资源的浪费。

3、保险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严重扭曲了保险营销更适用非价格竞争的原则。据民革北京市委所作的“北京保险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北京市保险从业人员总计35000人,其中保险公司员工3000人左右,保险营销员3100人左右。与北京市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这些保险从业人员总体水平低偏,大专以上学历者只占总人数的30%~40%。许多公司在招收没有任何风险及其保险知识营销人员后,经过2个星期左右的培训,即上岗推销保险。据调查,由于一些营销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或缺少保险及相关知识,致使在推销保险时经常出现误导陈述、保费回扣、恶意招揽等违规、违法现象,极大地破坏了保险业的声誉。

三、保险企业营销的创新思路

随着保险独家经营的解体,保险市场上多个竞争主体的出现及竞争的日益激烈化,各家公司的服务水平会在竞争中不断提高。保险公司要想吸引客户,只有更新保险营销观念,在认真研究市场、调查市场的基础进行市场细分,根据企业自身优势及经营特点进行准确的保险市场定位,同时在选准并确定目标市场后,按照客户的需求开发新产品,拓展保险产品线的长度和宽度,占领并不断巩固市场份额。但作为保险营销创新,除了强调保险营销的一般原则外更注重以下两点:

第一,要注重关系营销。在公众的消费价值观由感性消费时代、理性消费时代跨入感情消费时代的过程中,消费者更多地注意在商品的购买与消费过程是否带来心灵上的满足,即追求商品的“附加值”。购买保险是高层次的消费,广大客户认购保险更多的是建立在知识、信息、信任、关系、他人赞扬等基础上。这里,建立关系、寻找恰当的保户就显得十分必要。美国咨询企业贝恩公司的研究显示,保留顾客和公司利润率之间有着非常高的相关性:在保险企业中,保留顾客方面增加5个百分点,利润可以增加50%。波士顿论坛公司调查也显示:留住一位老主顾只需花费一位新顾客1 5的成本。留住顾客是保险企业所要面对的关键性战略问题。因此,一个保险公司,要想在市场上建立永久的地位,首先必须建立稳固的关系,充分利用行业的基础设施―――对行业运转起关键作用的人、公司和企业,必须意识到,是保险公司这些基础设施之间紧密的联系给了保险商品无限的生命力。这就要求现代保险企业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关系作为营销手段去加强公司与客户以及公司与市场的交流。保险商品和服务都会因为这种交流而不断转变、修改、完善乃至创新。具体说来,保险营销中的关系营销应体现在:建立并维持与顾客的良好关系;例如,营销人员应主动、真诚、热忱地告知有关个人的一些背景以增加客户的信赖感,同时营销人员在与客户交往中应表现出与其相似的目标、兴趣、价值观,以专业形象影响客户,取得他们的信任。促进与竞争者合作关系的形成;例如,保险公司之间除了适度竞争外,还应加强合作,共同开发新的.险种、新的市场,取长补短,以增强彼此的实力。

第二,要突出营销中的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对于保险消费者,服务的本质在于具有文化特色。作为一种具备文明意识和文明要求的生物,人类除了依靠实践活动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改造周围环境以外,总是企图把简单的生存上升到一种至真、至善、至美的环境,总是希望在满足生理需求的同时,获得心理上的愉悦。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行为越来越具有文化性。也就是,现代营销不再是简单的一买一卖,而同时是一种文化交流,需要在营销中巧妙地融入保险知识、生活习俗、文化艺术等,使买卖关系淡化为文化展示与交流,从而拉近客户与公司的关系。服务做为一种特殊的保险商品也大体具有商品的一般特征,无论是“名牌”、“特色”还是“创新”服务,都是公司员工经过多年的实践创造出来的有鲜明个性的服务“精品”,它以一种文化形态渗透在企业经济活动中,体现在公司与客户接触的各种层面上,并赋予公司名称以特有的内涵,使其信誉倍增,极富魅力。这种服务虽然仅以一种活动、一种行为,独立的或伴随着有形产品的提供满足客户的需要,但它却以与众不同的风格文化使人们认同、青睐、接受。了解保险营销面对的文化环境,了解目标客户的文化背景,消除文化障碍,争取客户的文化认同,是保险营销的重要任务之一。

对于保险营销人员,保险企业应建立企业文化来管理。人是有多方面、多层次需求的。当现代的科学技术创造了很高的生活标准,充分满足了人们生活需要和安全需要后,人们在追求自尊、交际、自我成就等更高层次需要时,报酬、允诺、刺激、威胁和其他强制手段就不会太起作用。而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把人的精神属性和价值追求提到首位的管理方法,正好恰恰满足了这一需求。就保险而言,它通过仪式、典礼、文化沙龙等一系列形式,把保险企业价值观念变成所在企业员工共有的价值观念,通过共有价值观念进行内在控制,使本企业成员以这种共有价值观念为准则来自觉监督和调整自己的日常行为,借以增强保险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齐心协力实现保险企业的目标。

篇11:保险与家庭理财小论文

题目:定期寿险保险产品的比较分析及在家庭理财中的应用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定期死亡保险产品的比较分析及在家庭理财中的应用

1定期寿险

1.1概念

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 1.2特点

可以更新或展期的,可以变换的 1.3适用对象

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或者收入较少的人群来讲,消费型定期寿险可以让大家在家庭责任最重大时期,以较低的保费获得最大的保障,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另外,很多私人企业的所有者往往将企业资产及个人资产合二为一,一旦企业主发生风险,将直接导致企业的正常运转,并会使家庭的生活水准下降。在当今信誉发展时代,定期寿险也是个人经商和办实业的一种信誉的保证;再之,对于那些有房贷的人群,购买定期寿险也是很好的选择,其总保额和房子总价相当,保险期限和还款期限差不多就可以。

2比较康泰爱相随定期寿险,合众爱家无忧定期寿险,国寿祥泰定期寿险的异同

2.1相同点

a.特定期间的死亡保障 b.保费较低 2.2不同点 2.2.1投保范围

a. 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

b. 投保年龄限为18-50周岁。

c. 凡年满18周岁至50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2.2.2保险期间

a.保险期间分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和三十年四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七十周岁。

b.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期满日的'24时止。

c.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20年期、30年期、至被保险人60周岁保单周年日和至被保险人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四种,您在投保时可选择投保其中一种。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保险单上记载的本主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本主合同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2.2.3保险责任

a.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返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本合同终止。

二、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豁免保险费

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豁免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本合同终止前的各期应交保险 费,视同投保人交纳了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本合同终止前的各期保险费,本合同 继续有效。

b.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 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您累计所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的数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 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 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150%向身故 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 c. 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故,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无等待期。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身故当时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通过以上保险责任的比较a,b要好于c。因为c有180天的等待期。

注:a,b,c分别代表国寿祥泰定期寿险,康泰爱相随定期寿险,合众爱家无忧定期寿险。

篇12:浅谈保险利益的法律问题论文

浅谈保险利益的法律问题论文

目前,学界关于保险利益的定义主要分为三种观点:1经济利益说。该学说认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经济利益,具体包括实际利益和期待利益。2利害关系说。由于人的寿命和身体属于人格权的一部分,无法以经济价值衡量,经济利益说很难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因此,英国学者约翰T斯蒂尔提出了利害关系学说,他认为“: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对于投保人本人为其主观价值,对于第三人则为投保人和该第三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利害关系说中的“利害关系”不仅指投保人或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或被保险人所具有的经济上的利益,还包括精神上的利益。3适法利益说。该学说认为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或被保险人所具有的合法利益。我国《保险法》即采用此种学说进行立法,其12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此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凸显了保险利益必须具有合法性。

针对以上三种观点,笔者认为:①经济利益说重视保险标的物的价值因素,突出了保险合同的经济补偿功能,但依照其理论仍然有许多无法解释的现实问题。例如:人身合同中,人的寿命和身体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保费难以确定;像山川、河流等标的物虽具有很大的经济价值,却不能投保。②利害关系说涵盖范围宽泛,既能解释财产保险合同,又能解释人身保险合同,但是这种过于模糊的定义容易导致对保险利益概念的扩张解释。而且,关于何种关系属于利害关系、利害关系者拥有保险利益又该如何履行等问题,无论在学理层面还是在立法层面,都无法形成清晰地共识。③笔者较为同意适法利益说,它强调保险利益必须经法律规定所确认,注重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更能防范道德风险,体现保险利益原则作为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作用。但是,法律天然具有滞后性的缺陷,仅仅以法律承认为依据将会使得新的保险险种因未得到承认而不具有法律上的保险利益,导致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也会限制保险业的发展。因此,对于适法利益说的进一步研究是很有必要的。

一保险利益的适用主体

关于保险利益应归属何人,即保险利益的适用主体的探讨,不仅具有理论上的必要,更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在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中,大致牵涉到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四方主体,除去保险人与保险利益无关以外,以下笔者将会一一分析。

1投保人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在人身保险中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中则不需要。关于投保人是否应具有保险利益的问题,学界大致有三种观点:第一,有些学者大多认为投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如台湾学者施文森认为“:无论在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要保人对于保险标的须具有保险利益为保险契约之前提要件”。台湾地区的《保险法》也采纳了这一观点。第二,有些学者认为投保人不须具有保险利益,如学者孙积禄认为,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时,“投保人实为被保险人的代理人,适应代理的相关规定不仅能自圆其说且与事实完全相符,故投保人不须具有保险利益。”第三,有些学者认为应将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区别对待。

2被保险人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在财产保险中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在人身保险中则未规定。关于被保险人是否应具有保险利益,学界大致有四种学说:第一,肯定说。其认为被保险人应具有保险利益,因为被保险人是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遭受损失的人,只有具有保险利益才会有损失发生。台湾学者黄川口曾说:“被保险人是遭受损害,而享有赔偿请求权之人,倘无保险利益之存在,哪有损失可言?”第二,否定说。其认为被保险人不应具有保险利益,因为被保险人不是保险合同的直接当事人,仅有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即可。第三,移转说。其认为保险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不须具有保险利益,但之后保险利益发生变动而使投保人不具有保险利益时,被保险人须具有保险利益。第四,折中说。其认为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对自己的寿命或身体当然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即采用了折中说的观点。

3受益人

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特有的概念,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关于受益人是否应具有保险利益,各国的立法规定各不相同,在学界也有一定的争议,大致分为肯定和否定两派。一方面,有些学者认为受益人须具有保险利益。如学者尹田认为:对某项保险标的具备保险利益者以自己为被保险人而投保,并且在保险合同中不另行指定受益方,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三而为一,要求受益方具备保险利益,实质上等于要求投保人具备保险利益;但当受益人与投保人发生分离时,仍机械要求投保人的保险利益,不仅无任何益处,且阻碍保险之发展与人类之互助。台湾学者王卫耻、刘宗荣等都认为为防止道德风险,受益人应具有保险利益。另一方面,有些学者认为受益人不须具有保险利益。如学者孙积禄认为:“受益人的受益权实际上是被保险人对保险金请求权的处分,被保险人的处分行为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可,故受益人不必具有保险利益。”

结合以上学者观点,笔者认为:①投保人在财产保险中不须具有保险利益,因为被保险人才是发生保险事故后有赔偿请求权之人,投保人不具有保险利益也不会诱发道德风险。而且,如果规定投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那么基于无因管理而订立的保险合同就会因缺乏保险利益而被认定为无效,这不仅阻碍了保险业的发展,而且不利于形成互帮互助的社会风气。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因为人的寿命和身体具有人格属性,如果不对投保人的资格加以限定的话,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为他人的寿命和身体投保,如果被保险人还被迫指定投保人为受益人的话,后果不堪设想。②关于被保险人是否应具有保险利益,笔者较赞成折中说。财产保险以赔偿损失为原则,被保险人如果不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也就不会因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如果未受损失的人领取了保险金,就会产生额外收益,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人身保险中,投保人以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投保,被保险人对自己的人身具有保险利益是毋庸置疑的。③受益人不须具有保险利益。因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如果投保人指定,则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被保险人指定一个可能会危害自己利益的人为受益人的情况微乎其微。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在受到胁迫等情况下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借鉴“剥夺受益权”的规定规制投保人的行为。

二保险利益与合同效力的关系

保险利益应该何时存在,它是合同的生效要件还是失效要件,与合同的效力有什么关系?这是与保险利益的定义、适用主体并列的`有关保险利益的第三个基本问题。由于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在此问题上差别较大,笔者将分别分析。

1人身保险

传统理论认为,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不同,其必须在缔约时存在,至于保险事故发生时可保利益是否存在,则无关紧要”。即保险利益是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而非失效要件。其主要考虑人身保险涉及人的寿命和身体,如果订立合同时不要求保险利益的存在,可能会引发和道德风险。也有学者认为,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应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即既非生效要件也非失效要件;还有学者认为,应当区分损失补偿性保险合同和定值性保险合同,进行不同的规定。笔者较赞同生效要件说。因为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一旦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后,除缴纳保费外,保险合同与投保人关系不大,反而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密切。之后投保人是否丧失保险利益无须关注,再对保险事故发生时进行保险利益的规定,显得过于累赘。此外,将损失补偿和定额给付作为分类的标准并不恰当,即使分类对待,应以人身保险利益的稳定性作为标准。

2财产保险

在我国,保险利益既非财产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也非失效要件,而是保险金请求权的行使要件,保险事故发生时若无保险利益,合同仍然有效,但被保险人丧失保险金请求权。也有学者主张“生效要件”说,即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合同才生效。还有学者主张“失效要件”说,即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若无保险利益,合同失效,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笔者较赞同保险金请求权欠缺说。因为财产保险的目的是补偿损失,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保险利益,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保险利益的主体发生了变化,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未遭受损失,如果其还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话,是不公平的。但是,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一般由保险人认定,双方地位不平等,丧失保险利益就使合同失效的话不利于合同的稳定性。此时,投保人应有权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就保险合同的存续做出选择,不愿继续保险的,可以通知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

三结语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通过以上论述,笔者认为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或被保险人所具有的合法利益,但此处的“合法”还需进一步的明确。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应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之一;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应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被保险人行使保险金请求权的要件之一。尽管关于保险利益的定义、适用主体、与合同效力的关系等问题学界并未形成一致意见,但不同学说的争论才能促使立法者去寻找更加合理的制度。(本文作者:杨安琪 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篇13:我眼中作文

我是这个教室的窗户,我是这个教室的眼睛。我看到了一片青涩的青春。

那年,阳光的他和温柔的她信步在走廊上,两只手早已暧昧地躲在了一起,脸上露出了温暖的慌张。他们就这样走在走廊上,走在阳光里。忽然,手凌乱了,各自躲在了各自主人的身后,拇指和食指紧压在一起。前方是教导主任的身影!他们俩显得有点慌张,却还是故作镇定得从教导主任身边走过,然后又跑开了。我看到他们脸上似乎意味着胜利的笑容。我看到了他们那温暖的犯罪。

那年,热情的他们在教室里自习。风扇用它固有的频率赶走夏的燥热,空中的白云酝酿了一个乳白色的午后。夏风挥舞着自己的快乐,吹过我的身旁,吹进教室,吹在灰色墙身上,吹舞了男生的小胡须,吹歪了女生的黑刘海,白色的裙摆也在风中大声舞蹈。十六岁的他们带着将褪去的稚气和对未来的倔强,在我眼前的骄阳下,写着青春的诗。

那年傍晚,池塘被大雨润洗之后显得特别凉快。树上的知了,把星星叫醒,夜晚也黑得特别明亮。他们决定去抓住夏天!总会有几个勇敢地男生爬上树,寻找蝉的足迹。他们可不愿疯狂的摇树,只怕那满树的昆虫会让他们开始一场浪漫的逃亡。在这里,挥霍汗水使他们最初和最终的`梦想。而女生们,则蹲在树上寻找,寻找他们眼中最温热的夏天。更有几个诗意的人,倚在池塘的栏杆上,对着被月光染亮的湖水,口中嚼着几首认为可以配上此时此景的诗。这一刻,天的温柔,地的温柔,揉合在一起,溶化在这份潮湿的空气中,映在我眼中。

许许多多的那年,都在我眼中。我看到了青春的模样,内敛而疯狂,挖开自己的胸膛,装进自己的梦想和希望。

我还是在这里,当一扇窗户,一双眼睛,我舔舐一下自己饥渴的视觉细胞,看青春创造一个巅峰的疯癫,不让青春随意流淌而去,我挽留那美好的,激情的却总是让人感觉不真实的场景,就算回忆起来。也是一字一句一篇都灿烂。然后呢,我们一起走吧!盛夏的青春,正要一天一天的灿烂!

篇14:我眼中的

我眼中的美是自信。有一个小姑娘,她的外形不美,但她散发出的自信,让她变得很美。

在夏日里的一天,她独自去商店买衣服。找来找去,没有一件是她喜欢的。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她看见了一件衣服,那正是她所渴望的。她顿时开心极了,当她兴高采烈地去结账时,营业员说的话像泼了她一盆冷水,“这是一块不用的抹布,全是灰尘。”营业员还嘲笑她:“你真没眼光!长得也和这块抹布一样丑。”她并没有生气,因为她太喜欢这块“抹布”了。她对营业员说:“既然是块抹布,那你就把它送给我吧!”她把衣服小心翼翼地装进袋子里回家去了。

回到家,她迫不及待地穿上那块“抹布”在镜子前照了又照,又梳了一个很漂亮的发型走出了家门,大大方方、昂首挺胸地向众人展示着她那自信的笑容和那块抹布。这时,众人看到的不是抹布和丑陋的小姑娘,而是一个长得很美的小姑娘和一件很漂亮的衣服。自信让小姑娘变美了,让衣服变美了。这说明美就是自信。

每个人都能有自信,只要您不在乎别人的话,昂首挺胸,带着微笑向众人展示你的自信,你,就很美!

篇15:我眼中的

大大的眼睛中释放出锐利的光芒,嘴巴妙语连珠,说出的话总能让人得到欢乐,把人逗得“咯咯”大笑。没错,这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长得有些微胖,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我的妈妈才华横溢,肚子里学富五车,不小心撑得有些胖了,平时戴着一副粉红色的眼镜,看上去充满了活力。

我的妈妈与别人的妈妈有些不同,别人的妈妈都是温柔善良或脾气暴躁的。而我的妈妈则非常神秘莫测,有时暴躁,有时温柔。

有一天,我在客厅看着电视,妈妈在厨房做着菜。不一会儿妈妈就把饭菜做好了,可我电视正看到高潮,还不想离开。妈妈耐心地对我说:“快去吃饭,不然饭菜就凉了,但你不看电视电视不会怎样啊。”“不,我就不吃”我有些生气地说。顿时,妈妈就像被摸到了逆鳞一样,把我一把提起来,给我吃个大嘴巴子。我措手不及,只好乖乖投降,跟随妈妈去吃饭。怎样?我的妈妈神秘莫测吧!

这就是我的妈妈,有了她的操心,我才能够一点点成长,走上正确的成长之路,我爱我的妈妈!

篇16:我眼中的

我眼中的美,祛除外表的华丽,也不单是内心的美好,只是一种常态下的最真实,没有丝毫娇柔造作的赘余。是由内心的美好而不经意流露出的浑然天成吧!在拥挤的人群中拥有这样的气质,周围的一切就都暗淡了,只有那头顶一束聚光灯的照射,暴露着。

就好像是刘翔在赛场上战胜阿兰约翰逊身披国旗时自信面对记者,轻松笑着说:“今天发挥不错,我想下一场会更好”之后扮的鬼脸。

在我们周围也时常会有这样的人。

穿着粗布碎花裙子和素色上衣的女子,即使每日素面朝天,做着卑微的工作,她用热情的笑脸迎接每一个客人,将好心情传递开来。以善良的心诚挚的帮助遇到困难的人,即使收入微薄也不会过分抱怨生活的不公,我知道她的脸也许不能算是美,但他的内美就像漫山的花一样反射着太阳的荧荧的光,是发自她内心的头顶上顶着的光环。

也许泪眼氤氲的韩剧悲情女主角不能打动我们,也许不能被唇枪舌战的政客所说服,那就让我们闭上眼睛用心在喧闹的街上静静地感受一下吧!用心感受生活,用善良去爱人,渐渐的我们的头顶上也会出现一个光环,这样带着笑的面颊才会最美。

人之美,内美之外现。

篇17:我眼中世界

这个世界是个无边无际的世界,但是,在我们心中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世界,人们去过的地方很少,却只在一个地方,不动,所以他们的世界就是微不足道的世界。

我眼中的世界,就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世界,可以和动物一起说话,让动物和人们一起生活,让所有人一起保护动物,动物也是有生命的。

我眼目中的世界是这样的,在一个美丽的城市里,住着许许多多的动物和人类,人类和动物一起生活,许多凶猛的动物都变的温和,老虎和人类一起玩过山车,马在道路上带着人类飞快的跑着,狮子和鹿展开了一场长跑比赛,人们在给他们加油,鹿还是得了第一名,猪和人类一起玩碰碰车,兔子和人类比赛跳远,袋鼠和人类一起玩青蛙跳,世界上没有了车子,人们在用机器听河马的传声器,看蚂蚁是怎么搬运食物的。人类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许多动物又恢复了他们的野性,由于猎人在攻击所有的动物,动物们撞坏了树木,一个人有一只狗,只要他摸到那只动物,那动物就变好,这只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所有的动物都变回好的,所有的人都和这个猎人说:“我们在这里过上快快乐乐的生活,你这个人既然来捣乱我们。”这个猎人听了所有人的话,就在大地上过上了日子,动物和人类很快又成了朋友,在一起玩着,所有的鸟类也和人类成了朋友,我一直在公园里,和一只肥肥胖胖的老虎在一起坐过山车,他和我一起骑双人单车,现在的天空变得蓝宝石版的湛蓝,美丽极了,没有一点污染。到了晚上,我和这只老虎,坐在公园嫩绿色的椅子上,看着像激光一样亮的星星,这个世界真美丽。

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地球,我太喜欢了。

篇18:琉善眼中的神灵论文

琉善眼中的神灵论文

一、琉善并非无神论者

琉善是2世纪罗马帝国重要的修辞学家、讽刺文学家、诡辩家 。他在西方宗教发展史上地位特殊―――有人视之为奇才,有人视之为罪人:信仰希腊罗马传统宗教者有意贬低、诋毁他;早期基督教作家乐于利用他;拜占庭学者斥其为亵渎神明者和基督教的背叛者;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则对他赞誉极高。

二、对传统宗教的态度

琉善对传统希腊罗马宗教的看法,渗透在其各部作品当中。不同的作品从各自不同的角度,传达着琉善批判的态度。他的文章对传统神灵加以讽刺,推翻了祭祀的合理性,揭露了神谕的欺骗性,痛斥了预言者的虚伪和奸诈。

1.批判祭祀

琉善认为献祭没有意义。他通过两种方法反驳了“神灵能够干涉人类”这一观点,推翻了祭祀的必要性。第一种方法是“用事实反驳”。琉善列举现实中存在的“善无善报,恶无恶报”的社会现象,直接驳斥了神灵干预人类生活的说法。在《宙斯被盘问》中,昔尼斯科斯(Cyniscus)向宙斯提出了一系列尖锐的问题,反映了人间“善恶无报”的现象:“你到底为什么放过盗庙者、强盗,还有那么多无耻、暴戾、背信弃义之徒,却一遍遍地用雷轰一棵橡树、一块石头或一艘毫无过错的船的桅杆,还不时地击打一个老实、虔诚的路人?”“还有,为什么是苏格拉底而非墨勒托斯(Meletus)被交给十一人委员会?为什么阴柔的萨达那帕罗斯(Sardanapa-lus)霸占了王位,而才华出众的戈刻斯(Goches)只因对他不满,就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在《宙斯演悲剧》中,琉善又借哲学家达弥斯(Damis)之口,将人间比作一艘船,神灵比作舵手。

2.批评预言

与献祭一样,向神灵求取预言的做法也受到琉善的批评。在琉善的《宙斯被盘问》中,昔尼斯科斯说:“既然人们完全无力做出改变,那么提前预知未来没有什么好处。难道你认为一个人提前知道自己将死在铁矛头之下,就能够靠把自己关起来逃过一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命运女神会引他出去打猎,将他带到矛尖前。” 琉善在《泽莫纳克斯》中,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泽莫纳克斯(Demonax)看到一个预言家公开进行预测以赚取钱财,他说:‘我看不出你收这些钱的理由是什么―――如果你认为你有能力改变命运,那你就收的太少了;如果一切都是上天注定的,无法改变,那你的预言又有什么用呢?’”再者Tぱ圆唤鑫薹ㄎ人解忧,还会给人带来更多的困惑。

3.讽刺神灵

琉善有很多作品对神灵本身进行讽刺和批评,将原本高高在上的.神灵拉下了神坛。他在《众神的会议》中,再次以摩摩斯为代言人,剥夺了很多神灵被人崇拜的资格。例如,酒神狄俄尼索斯、医神阿斯克勒庇俄斯和大力士赫拉克勒斯等就被指责是半神半人。埃及神话中的阿努比斯、阿庇斯和阿蒙,也因外表像动物遭到了嘲笑。摩摩斯在文中称那些受到抨击的神灵为“出身卑贱”和“利用虚假登记(跻身于神灵中)者”。此文结尾说叶灾谏窠行资格审查。一个神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身份,即便他在人间有宏伟的神庙,或人类认为他是神,也不会受到承认。

三、反思为重塑而发

通过对琉善思想的整理和归纳,我们看到其最大特点就是“疾虚妄”,即对虚幻的事情具有高度的批判性。琉善以严密的理性思维,攻击传统宗教内容当中一切脆弱的环节。在这个过程中,他虽然运用了哲学的思维,但并没有将自己划归到任何一个流派当中。

正是当时传统宗教所欠缺的,也是琉善想要着力提升的。然而,传统宗教的原始性、迷信性和实用性,决定了它们的神学理论不可能提高到琉善等哲学家所预期的高度。这就意味着传统宗教不得不留在人类的童年,当人类社会发展到成年阶段,思维趋于成熟时,等待它们的只能是被更具神学高度,更符合人类思维发展的宗教所取代。

篇19:请问什么保险适合我

平安的万能型交6000的,好不好,扣保险费用前几年好多的,我觉得。

就是骗人的,亲身体验,当初业务人员上门找了五六趟,说这个保险多好,我们就入了,后来交了两年12000,就得了主动脉夹层,花了将近十六万,找他们问能不能赔偿,,不仅不给赔一分钱,公司说以前就血压高,让退保,扣4500,(现在本来就想退保,一年交6000,,得个重病不仅不给报,还推卸责任,扣4500,钱交了就要不回来了,不是当初上门找的时候说那么好听)。

[请问什么保险适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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