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鹿皮袋里的劈柴》原文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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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建《鹿皮袋里的劈柴》原文赏读

篇1:迟子建《鹿皮袋里的劈柴》原文赏读

迟子建《鹿皮袋里的劈柴》原文赏读

我以为巴黎不总是阴郁的,只是我运气差,才会一连多日难见它的晴朗。可是生活在这儿的朋友告诉我,巴黎的初冬就是这样,很少出太阳。看来巴黎把阳光当成了麦子,种了一春一夏后,到了秋天就收割归仓了。而我五年前去法国,也许是初春的缘故,在巴黎,尤其是在诺曼底一带,看到的天是那么的澄澈。

在巴黎一周的时间,而正式的会议一个下午就结束了,所以我有充裕的时间逛街和参观艺术馆。邀请我的法国人文学院,安排我住在塞纳河左岸的一家小旅馆。我请教了我小说的法文译者、在《欧洲时报》供职的董纯女士,那条街如果翻译成中文,应该叫圣·叙勒比斯大街,是左岸的中心区,非常繁华。旅馆的对面,是一家旧百货公司,左拉曾在小说中描绘过的。从我所住的旅馆出发,朝塞纳河走去,也就二十分钟吧。所以去卢浮宫、奥塞博物馆、香榭丽舍大街,步行就可以了。在法国国家图书馆工作的傅杰,特意抽出一天时间,陪我去大皇宫,说是那儿正有一个“毕加索和大师们”的展览,展画价值二十亿欧元,被称为“史上最贵的展览”。傅杰是云南人,自己学过画,现在迷恋上了雕塑。由于工作的便利,傅杰带着我,在入口出示她的证件后,便把我径直带入大皇宫,省却了排长队购票的麻烦。

大皇宫里虽然人头攒动,但并不喧闹。你能听到的,只是缓缓的脚步声。这样的脚步声,其实是来自民间的,最质朴的掌声。第一个展厅展出的,是大师们的自画像。我最喜欢的,是德拉克罗瓦的一幅带着忧郁之气的自画像,还有一幅毕加索的早期作品。画中的毕加索还是个少年,牵着一匹马,表情庄严、纯洁,背景是迎春枝条一般的鹅黄色,看上去清新、温暖。这次展览,请来了马奈的《奥林匹亚》,德加的《苦艾酒》,安格尔的浴女图,戈雅的《裸体的玛哈》,以及提香、高更、普桑等巨匠的作品。看他们的作品,一个最深切的感受就是,做一个画家是幸福的。绘画和音乐在我眼里是长着翅膀的艺术,因为它们不像文学那样,如果跨越国界,必须借助于翻译。只要你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聪灵的.耳朵,不管什么肤色和讲何种语言,都能感知绘画和音乐的美,触摸到它的魂灵。从这点来看,画家和音乐家是真正获得了“解放”的人,因为他们所从事的艺术,内里内外都是自由的。

从大皇宫出来,傅杰又带我参观了埃米尔·诺尔德的画展。他是德国表现主义的代表性画家。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他的作品。老实讲,我不太喜欢他的画,过于堆积的色彩和夸张的形式,给人的视觉造成了压力。这样的画缺乏空气,让人不能自如地呼吸,这也是我不喜欢毕加索立体主义时期一些作品的一个缘由。形式过于强悍,带着股粗暴之气。而好的艺术,不管外表多么光怪陆离、五光十色,其内核应该是柔软的。

参观完画展,我和傅杰沿着香榭丽舍大街散步。路边的梧桐树大都脱尽了叶子,只有一棵,还灿烂着。好像这树恋爱着,得到了上苍的怜惜,让它赴了一场漫长的约会,延长了青春。我在那棵树下,拍了张照片。梧桐树其实还有个好听的名字——悬铃木,它的叶片与枫叶很像。可以想见,被秋风和寒露浸染得一派金黄的叶片,是何等的风华!

接下来的几天,我握着张地图,开始独自在巴黎的小街里闲走。这对我来说,是最惬意的时刻。因为走累了,随时可以推开一家咖啡店的门,喝上热腾腾的咖啡。巴黎是没有败笔的,随便你走到哪儿,抬起头来,都有入眼的风景。不像我们,若是在一个城市走出了“风景区”,猛然面对的,往往是破败的大街和肮脏的陋巷,让人意兴阑珊。有一天,我踅进一家装饰店,忽然发现虚拟的壁炉下,躺着一个长方形的宽松的皮口袋,好像谁刚刚长途旅行归来,进门把它丢在地上的。我诧异,这儿的装饰店,难道兼营皮包的生意?我走过去,一看,那敞开的袋口里,现出的竟然是几块劈柴!那是个上好的鹿皮口袋,价格不菲,可它仅仅是装劈柴的口袋!那一瞬间,我想起了童年在大兴安岭的时候,为了抵御漫长的冬天和寒冷,我几乎每个早晨都要从户外抱回劈柴,堆在火炉旁的墙角。那些劈柴赤裸裸的,从无装饰。讲究的人家,至多不过用箩筐盛它。这鹿皮袋里的劈柴,让我似乎寻到了巴黎的品质——再朴素的心,也要有一个高贵的外表。

归国的那天,吃过早饭,我就步行去奥塞博物馆,因为航班是晚上的,我可不想浪费一个白天。我去奥塞,其实只想再看看米勒的画。上次去那儿,站在他的画作前,总有不舍的感觉。奥塞正有一个毕加索和马奈的《草地上的午餐》的主题展览。那个临时划出的狭小展区,排起了长队,我也加入了那个行列。半小时后,我进了展区。迎面矗立的,就是马奈的《草地上的午餐》。画中那个坐在两个衣冠楚楚绅士间的裸体女郎,与《奥林匹亚》中的女郎是同一个人。她是马奈的模特默兰,出身贫寒,晚景凄凉。她那睥睨世俗的无邪眼神,震惊了世人。与马奈原作同时展出的,是毕加索戏仿的《草地上的午餐》,各种形式、不同比例的,大约有十几幅之多。可是不管我怎么看,总感觉不如马奈的原作震撼人。毕加索的魅力,不在仿作上。因为再高明的仿作,也是做别人的奴隶,而毕加索无疑是个做主子的人。

看过了科罗、梵高、蒙克、莫奈等的作品后,我来到二楼,看罗丹的雕塑。罗丹无疑是上世纪最伟大的雕塑家。奥塞有他的《巴尔扎克》《地狱之门》(局部)等作品。说起罗丹,我们都会想起他的学生和情人克洛黛尔。克洛黛尔的作品,并不在罗丹之下。她的后半生,是在精神病院度过的。这也让我想起毕加索,他和罗丹一样,一生不停地追逐女人,再抛弃女人。他们的辉煌里,无疑浸润着女人的珠泪。看着克洛黛尔的作品,我的心一阵作痛。

到了与奥塞告别的时刻,我下楼来,拜望米勒。这个诺曼底出生的画家,灵魂里凝聚着那片海域的庄严和宁静,所以他的《晚钟》《牧羊女》《播种者》,充满了宗教感,深沉朴素,凝练浑厚。画面中辽阔的田野,虔诚的劳作者和祈祷者,像是那个世纪农民的雕像。虽然画作不是明亮的,可是你却能感受到无与伦比的光明,这就是米勒的魅力,他把光明融进泥土中了。与一壁之隔的毕加索和马奈的联展相比,米勒的画作前观者寥寥。毕加索是唯一一个在世时看着自己作品入卢浮宫的画家,无论是他生前还是死后,他都享受着至高的荣誉。我的眼前,忽然闪现出了那个装着劈柴的鹿皮口袋。我觉得毕加索很像那个鹿皮袋,在形式上征服和吸引了人的眼球,而米勒,则是里面的劈柴。而我更爱的,是劈柴,因为它能够熊熊燃烧起来。

出了奥塞,巴黎雨雪交加。这也许是巴黎的第一场雪吧。风很大,塞纳河畔几乎不见行人了。也许是我撑的轻型伞的伞骨太软了,它被狂风掀起,将我暴露在雨雪中。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哭了,因为雨雪把睫毛打湿了。

篇2:迟子建《灯祭》原文赏读

迟子建《灯祭》原文赏读

每逢过年父亲都用罐头瓶为我做一盏灯,如今父亲去世了,我买了盏灯送到墓地,为父亲“引路”……

父亲在世时,每逢过年我就会得到一盏灯。那灯是不寻常的。

从门外的雪地上捡回一个罐头瓶,然后将一瓢滚热的开水倒进瓶里,“啪”的一声,瓶底均匀地落下来,灯罩便诞生了。赶紧用废棉花将灯罩擦得亮亮的,亮到能看清瓶中央飞旋的灰尘为止。灯的底座是圆形的,木制,有花纹,面积比灯罩要大上一圈,沿边缘对称地钻两个眼,将铁丝从一只眼穿过去,然后沿着底座的直径爬行,再扎入另一个眼中,铁丝在手的牵引下像眼镜蛇一样摇摆着身子朝上伸展,两个端头一旦汇合扭结在一起,灯座便大功告成了。那时候从底座中心再钉透一根钉子,把半截红烛固定在钉子上。待到夜幕降临时,轻轻捧起灯罩,“嚓”地点燃蜡烛,敛声屏气地落下灯罩,你提着这盏灯就觉得无限风光了。

父亲给我做这盏灯总要花上很多工夫。就说做灯罩,他总要捡回五六个瓶子才能做成一个。不是把瓶子全炸碎了,就是瓶子安然无恙地保持原状,再不就是炸成功了,一看却是一只猪肉罐头瓶子,怎么擦都浑浊,只好弃了。

尽管如此,除夕夜父亲总能让我提上一盏称心如意的灯。没有月亮的除夕里,这盏灯就是月亮了。我怀揣着一盒火柴提着灯走东家串西家,每到一家都将灯吹灭,听人家夸几句这灯看着有多好,然后再心满意足地擦根火柴点燃灯去另一家。每每转回到家里时,蜡烛烧得只剩下一汪油了。

那时父亲会笑吟吟地问:“把那些光全折腾没了吧?”

“全给丢在路上了。”我说,“剩下最亮的光赶紧提回家来了。”

“还真顾家啊。”父亲打趣着我去看那盏灯。那汪蜡烛油上斜着一束蓬勃芬芳的光,的确是亮丽之极。将死的光芒总是灿烂夺目的。

过年要让家里里外外都是光明。所以不仅我手中有灯,院子里也是有灯的。院子中的灯有高有低。高高在上的灯是红灯,它被挂在灯笼杆的顶端,灯笼穗长长的,风一吹,刷刷响。低处的灯是冰灯,冰灯放在窗台上,放在大门口的木墩上,冰灯能照亮它周围的一些景色,所以除夕夜藏猫猫要离冰灯远远的。无论是高出屋脊的红灯还是安闲地坐在低处的冰灯,都让人觉得温暖。但不管它们多么动人,也不如父亲送给我的灯美丽。

因为有了年,就觉得日子是有盼头的。而因为有了父亲,年也就显得有声有色;而如果又有了父亲送我的灯,年则妖娆迷人了。

年一过去后,新衣服就脱下来了,灯也收了,院子里黑漆漆的,那时候我就会望着窗外的.雪花发怔,心想:原来一年之中只有几天好日子啊。人为了那几天充满光明的好日子,就要整整辛苦一年。唉。

我一年年地长大了,父亲不再送灯给我,我已经不是那个提着灯串来串去的小孩子了。我开始在灯下想心事。但每逢除夕,院子里照例要在高处挂起红灯,在低处摆上冰灯。

然而父亲没能走到老年就去世了。父亲去世的当年我们没有点灯。别人家的院子灯火辉煌,我们家却黑漆漆的。我坐在暗处想:点灯的时候父亲还不回来,看来他是迷了路了。我多想提着父亲送我的灯到路上接他回来啊。爸爸,回家的路这么难找啊?

从此之后虽然照例要过年,但是我再也没有接受灯的那和福气了。

一进腊月,家里就忙年了。姐姐会来信叙说年忙到什么地步了,比如说被子拆洗完了,年干粮也蒸完了,各种吃食采买得差不多了,然后催我早点回家过节。所以,不管我身在西安、北京还是哈尔滨,总是千里迢迢地冒着严寒朝家奔,当然今年也不例外。

腊月廿六我赶回家中,母亲知道这个日子我会回去的。因为腊月廿七我们姐弟要请父亲回家过年。

我们就去看父亲了。给他献过烟和酒,又烧(捎)了些钱,已经成家立业的弟弟就叩头对父亲说:

“爸爸我有自己的家了,今年过年去儿子家吧,我家住在——”

弟弟把他家的住址门牌号重复了几遍,怕他记不住。我又补充说:“离综合商场很近。”父亲生前喜欢到综合商场买皮蛋来下酒,那地方想必他是不会忘的。

父亲的房子上落着雪,周围都是雪,还有树,有时从树林深处传来鸟鸣。太阳极端明亮。

我们一边召唤着父亲回家过年一边离开墓地。因为母亲住在姐姐家,所以我们都到姐姐家来了。我们都喜欢姐姐家的孩子小虎,他刚过周岁,已经会走路了,非常漂亮。

一进门母亲就抱着小虎从里屋出来了。我点着小虎的脑门说:“把你姥爷领回来过年了。”

小虎乐了,他一乐大家也乐了。

当夜小虎哭个不休。该到睡觉的时辰了,他就是不睡。母亲关了灯,千般万般地哄,他却仍然嘹亮地哭着。直到天亮时,他才稍稍老实起来。

姐夫说:“可能咱爸跟到这儿来了,夜里稀罕小虎了。”

说得跟真事似的,我们都信了。

父亲没有看过他的外孙,而他生前又是极端喜欢孩子的。我们从墓地回来,纷纷到了姐姐家,他怎么会路过女儿的家门而不入呢?而他一进门就看见了小虎,当然更舍不得离开了。

母亲决定把父亲送到弟弟家去。

早饭后,母亲穿戴好后推起自行车,对父亲说:“孩子也稀罕过了,跟我到儿子家去过年吧。”

母亲哄孩子一般地说:“慢慢跟着走,街上热闹,可别东看西看的,把你丢了,我可就不管了。”

我心想:这回母亲要把父亲丢了,一定是丢到街上的酒馆了。

母亲把父亲送走的当夜小虎果然睡了个安稳觉。第二天早晨起来他把屋子挨个走了一遍,咕噜着一双黑莹莹的眼睛东看西看的,仿佛在找什么,小虎是不是在想:姥爷到哪儿去了?

初三过后,父亲要被送回去了。我愿意请他回来,而永远不希望送他回去。天那么冷,他又有风湿病,一个人朝回走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正月十五到了。这天是我的生日。二十八年前,一个落雪的黄昏,我降临人世了。那时窗外还没有挂灯,天似亮非亮,似冥非冥,父亲便送我一乳名:迎灯。没想到我迎来了千盏万盏灯,却再也迎不来幼时父亲送给我的那盏灯了。

走在冷寂的大街上,忽然发现一个苍老的卖灯人。那灯是六角形的,用玻璃做成的,玻璃上还贴着“福”字。我立刻想到了父亲,正月十五这一天,父亲的院子该有一盏灯的。

我买下了一盏灯。天将黑时,将它送到了父亲的墓地。“嚓”地划根火柴,周围的夜色就颤动了一下,父亲的房子在夜色中显得华丽醒目,凄切动人。

这是我送给父亲的第一盏灯。

那灯守着他,虽灭犹燃。

篇3:迟子建《原始风景》原文赏读

迟子建《原始风景》原文赏读

引子

当我想为那块土地写点什么的时候,我才明白胜任这项事情多么困难。许多的往事和生活像鱼骨一样鲠在喉咙里,使我分外难受——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把它吐掉好还是吞下去好。当我放下笔来,我走在异乡的街头,在黄昏时刻,看着混沌的夕阳下喧闹的市场和如潮的人流,我心底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感。我背离遥远的故土,来到五光十色的大都市,我寻求的究竟是什么?真正的阳光和空气离我的生活越来越远,它们远远地隐居幕后,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为我身后的背景,而我则被这背景给推到前台。我站在舞台上,我的面前是庞大的观众,他们等待我表演生存的悲剧或者喜剧。可我那一时刻献给观众的唯有无言的沉默和无边的苍凉。

夜晚坐在桌旁,我感受不到沁人心脾的寒意,风沙像烈马一样奔驰在印满着无数世纪辛酸与耻辱的苍老的屋檐下,树叶和花在风中以不同的姿态竞争生存。我的笔反反复复地写着那些我写不完的故事——厌倦了的故事。我的头发在风中散开,灰尘与暑热同时折磨我的每一根神经。我知道,有雾的天气已经消失在我的童年了,我的头发很难再感染它的清新、凉爽和滋润了。

我十分恐惧那些我熟悉的景色。那些森林、原野、河流、野花、松鼠、小鸟,会有一天远远脱离我的记忆,而真的成为我身后的背景,成为死灭的图案,成为没有声音的语言。那时或许我连哭声也不会有了,一切会在静无声息的死亡中隐遁踪迹,那么,我的声音将奇异地苍老和寒冷。

生活在那里的人们,他们对寒冷、冰霜的感觉或许已经因为司空见惯而有些麻木了,他们居住的那些古色古香的房屋已经成为人类一个微妙的组成部分。我熟悉的那些人,有的已经死去,有的却还活着。活着的也有正预备着死去的,而他们家族的成员却绿油油地成长起来了。我所熟悉的场景,那些草墩上的野菜,一道道银蛇似的灵巧的小溪,以及公路、桥梁、夏日的河滩、冬日的雪场,却因为久久的远离而变得愈发亲切、愈发清晰了。我知道我的文字只有在这一时刻才变得格外真实和有情。当我看着一架四轮马车辘辘穿过街头,我一直认为它的方向是朝我所向往的那片土地去的,我的笔将跟随它的踪迹,走久远的路,去叙述那些朴素而结实的往事。

上部 发生在灰色庄园里的故事

我长大以后回忆生活场景的时候,有一幢房屋的影子就像雪青色的骏马暴露在月光下一样,让我觉得惊人的美丽。那是一幢高大的木刻楞房屋,它像我童年的宫殿一样坚实而神秘地耸立在我的记忆中。

在我的故乡,人们居住的多是这种房屋,大概这与我们毗邻着俄罗斯这个热情奔放的民族有关。整个房屋建筑以粗壮的松木为原料,这些松木经过木匠加工互相咬啮在一起,形成一个巨大的框子,我们的厨房、厢房就在这框子中大方地格局。房子在外面看上去很普通,也正是这普通显现出了它的坚实和稳固,它的简单而粗犷的构造又呈现出一种天然造化般的魅力。它站在那里,外表糊着厚厚的浅黄色的泥巴,给人以无限的殷实和温暖的感觉。我最初来到世界的时候是投奔它的。它迎接我的时候是在元宵之夜。冬天的日子中,它被雪光和月光映照得十分肃穆,十分华美,十分大气。我一直为自己诞生在这样的房屋中感到荣耀。

在我们那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房屋与房屋之间一直存有很大的距离。每一家都拥有一座独立的房屋,成为真正的房屋主人。在房子四周,存在着宽阔的菜园,菜园之外,有可以通向各个方向的小路。你坐在房屋中如果听见远邻的狗叫了,那么你赶快走到院子,一定会望见有人朝你的房屋方向走来,他或许就是来你家做客的。这个时候你完全可以来得及返身进屋去沏一壶茶,待他进来时,你喝住狗的狺叫后引他入屋,他会马上品到飘扬的茶香。

世界在那里显现出它浑厚的广阔性,每一个人的活动区域都非常之大。长大以后,我离开那里,向往我居住的房屋和房屋周围的场景时,心中总是想,是我那时的孱弱幼小感觉它格外之大呢,还是它生就的壮阔包容、融化了我?它就是我梦想中的庄园,现实中的庄园,灰色的庄园。它从早晨过渡到中午,然后再从中午穿过下午,到达傍晚、深入到子夜时分,它每一时刻的风貌都幻化出一片灿烂而朦胧的灰色:日光下的浅灰、月光下的深灰……

我的故事因为这灰色的笼罩,而显得有些忧郁,有些亮堂了。你先看看我们的庄园主吧。

外祖父

他走进我的生活中,我感受到的那张脸永远是忧郁的。他不爱说话,喜欢低头,眼睛老是微微红着,每日必须有酒去醺醺他的嘴巴。我称他为姥爷,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六十多岁了;他身材很高,肩膀也很宽,但衰老还是逼迫他弯下腰。他走路时弓着背,一双奇异的大手像两只大铁锚一样背在身后,使他在走起路来时让人觉得他是在驮着一双手行走。

他是这房屋的建造者,是菜园的开荒者,是我曾祖父的挖墓人。他在我们家中以活人的姿态出现的人群中,地位是至高无上的。

他年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我们没有办法饱览了,因为他在年轻的时候从来没有能力和心情去照过相。幸而他活下来了,否则,他连一张遗像都不会留下来。那么,对他年轻时代相貌的揣测,除了去问那些曾经在那一时期熟识他、并且也活下来的人之外,只能凭借自己的想象去体味了。我曾经问过我的姥姥,问我姥爷年轻时是否非常漂亮。她对这个问题总是闪烁其词,有点像当小偷的人遇见了警察的盘问,使人多少怀疑她是否真的伴随过姥爷的青年时代。按我的想象,把他复原到年轻时候,他一定是高大、健壮、智慧、豪侠的一条硬铮铮的汉子。不然,他一生的经历就不至于那么丰富。

我和他的关系在我童年中一直是淡漠的。他从来不抱我,甚至连我的头都不曾摸过一下。他那双异常粗大的手掌是否也揉搓过女人的秀发,我不敢设想。他有些冰冷,可他却和姥姥在一起的共同生活当中创造了六个孩子——活生生的孩子—— 他多了不起!

如果要追溯他的往事那的确是一件十分让人苦恼的事情。我童年时只是听过他的星星点点的故事,这些故事很少是从他自己口中得知的。长大以后,我开始动笔写作之后,曾经去故乡访问那些阅历丰富的老人。这些老人在见了我之后,几乎都用同样的口吻打发我说:

“还是去问你姥爷吧,他这辈子经历的才多呢!”

我只好望着这些老人脸上的迟暮的表情和一生的苍茫发呆。那么,我怎么让他开口呢?他喜欢喝酒,他绝对不会醉,他的理智和节制几乎是第一流的,你没法指望他酒后吐真言。你如果想在一个晚饭后的黄昏陪着他散步,走出我们的房屋,沿着那条小路,一直走到黑龙江岸,看着暮色中银灰色的江水和寒澈的江波,在这种气氛中你想帮助他复原一些他生命之河中的往事,他的思维绝对不会逆流。他的思维在这个时刻会跳跃起来,朝前走去,向我布置明天午饭的内容或者是推测最近的天气情况。

有一次他见我坐在窗前想心事,就带着一种同情心朝我走来,问我:“你写的东西都是真事吗?”我告诉他不全是。他又问我,“那你是胡编了?”我说起码要有点影子。他莫名其妙地哑笑了一声,说:“你除了这个,不能再干别的?”我说至少现在不行,现在我还喜欢。

“你是不是在犯愁缺故事了?”他说。

“是的。”我夸张道,“我连饭也不想吃。”

我垂下头。我知道暮色此刻笼罩我的脸庞会使我看上去十分忧郁。我希望他能意识到这一点,希望他真的能可怜可怜我想知道他的往事的那种强烈欲望。

他挨近我,蹲下身来,声音就像荒凉的风声一样一阵阵地吹在我耳畔了。“你看到气象站的房子了吗?”他说。我仰起头来,遥远的气象站的白房子那时看上去极像一只银灰的鸽子在大地上觅食。我向他点点头。“你知道气象站没建之前那里是什么吗?”我摇摇头。“那里原来是一个日本人建的大医院。”

我的回忆在这一时刻亮了一下,我想起,母亲的确向我描述过一个日本人建的大医院的情况。那时候童年的母亲总愿意到医院附近去捡药瓶,母亲说她小的时候最喜欢玩药瓶,说那个医院非常漂亮、气派、干净,她在以后再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医院。我一直认为那是沾染了她童年怀旧情绪的浪漫的回忆。

“哦,我似乎听妈妈讲过,那个医院后来被一场大水冲跑了。”

“是啊,一九三八年那场可怕的大水,那时在医院前面有一条很繁华的街,包子铺、当铺、肉铺,还有掌鞋的、打镏子(金戒指)的、做寿衣的、算命的……热闹得让人头晕眼花,还有开窑子的,有日本娘们、毛子娘们和中国娘们……”

大概他又重温了当年的场景吧,他的声音听起来动情极了,那种被压抑已久的深沉的梦幻般的回顾和那种对遗失的岁月的忧伤的感喟,不由你不为之震动。而我则认为,他所指的“繁华”最重要的是说窑子吧。

“那时的窑子是什么样的?”我问。

“一共有十几个房间的白房子。睡房在楼上,楼下是做买卖交易的,开窑子的老鸨兼营着别的生意。老鸨一见来了人,就先用茶水伺候上,然后……”

“怎么样……”

“你不要打听这个了,这个不能写。”

“那么,去逛窑子的都是些什么人呢?”

“那些淘金的、没老婆的、老婆不在身边的,啥样的都有。”

“那时是否有不去逛窑子的呢?”

“男人没几个能熬住的,但也有不去的,不去的……”

他又停住了话,他吞吞吐吐地把他对繁华生活的回忆给打住了。而我的思绪却仍然停留在那一屋粉黛、红妆绿裹的窑姐身上,那种软玉温香不禁使我联想起日本女人素洁、宽松、典雅的和服和她们高高挽起的发髻,她们的弯弯的眉毛和樱桃一样的小嘴,她们缓缓前行的步态和谦恭施礼的身姿,以及她们扑朔迷离的眼神和遥远的歌声。她们曾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融化了多少男人的血肉和神经,我不得而知。与此相反,那些热情奔放、喜欢喝酒和跳舞的俄罗斯女人的野性的长裙子和她们金色的头发也像莫测的闪电一样打入我心间,叫我在向往中颤栗和惊悸。如今,她们的坟墓已经一天天地凹陷下去,坟墓像她们苍老的乳房一样干瘪了,茵茵绿草在她们的胸脯上重新构造新的生命。我知道时间如果能倒流,那么姥爷他们所要的大概还是那间白房子和房子中断肠似的温柔。

他苍老了。许多他熟悉的场景和人物已经死亡了。他的呼吸大概为此而变得沉重了吧。我知道一个生者最大的悲哀就是因为活得太久而饱尝了回忆的忧伤和语言的孤独,他面对新的墙壁时的苍白心境。

那么,我还有什么理由去让一个老人为我的故事的形成而再一次地经历叙述的痛苦呢?

从那天开始,我不再追寻他对往事的回忆。我愿意看着他以沉默的表情面对日出日落,以无言的深沉对待辽阔的田野和我们居住的灰色的房屋。我曾经注意到他蜷缩在墙角时对着在墙缝边匍匐的蜘蛛时眼睛所闪烁着的莹莹水色,你会觉得音乐就在那个时刻产生了。

我姥姥是一个热情而又异常聪明的老太太,她极其好客。我们的房屋总是有客人的身影出现。每逢这个时候,姥爷就默不做声地走到外面,他或者是坐在园子中的垄台上,或者就坐在门口的木墩上——这时他面对的是一条路。似乎永远都是他在拒绝客人到来时那种少见的家庭气氛,他崇尚清静已经成为一种癖好。为此,姥姥曾不止一次数落他的冷漠。据姥姥讲,合作社的时候,姥爷经常把自己家的东西偷出来入社。有一天晚上他又从仓房中偷出一根牛绳,他要把它拿到社里去,被姥姥发现了。他们撕扯在一起,姥姥哭着要用这根牛绳勒死她自己,姥爷只好罢休。这一段佳话在我们故乡几乎广为传颂。也难怪,他那时是乡长,爱社如家他要以身作则。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使他从乡长的宝座上跌下来。

那是红色在中国大地上发疯弥漫的十年当中的最初岁月。据我母亲叙述,那个时候他们在每顿饭即将开始时都要敬祝三遍“万寿无疆”,然后才会吃饭。秋天的某一个日子的午饭是金黄色的,母亲在饥饿的祝愿声中听到了门外响起一大片混乱的脚步声。很快,姥爷被七八个人给揪到了乡政府。他们告诉他,他被撤职了,因为他的弟弟投奔“苏修”去了。

我姥爷四十年代淘金时结识了一个专做笼屉的手工艺人,小姥爷一岁,同样是闯关东过来的,他们就拜了把兄弟,本不是亲的。这个人在一个牧场里喂牛,有一天他去江边钓鱼,不知怎么的就有一种要泅到对岸去的欲望。据事后在劳改农场改造的这个人讲,如果那天他能钓上鱼的话,他就不会那样做了。他在江边静呆了两个多小时,鱼漂还没有一点沉下去的意思,他听到对岸传来一阵稠密的鸟声,他就怦然心动。他知道他钓鱼结束后面对的仍然是牧场上沉默的牛群和牛群包围着的黯淡的房屋和潮湿的晚霞。他习惯于草地上的休憩,可天像得了重感冒一样不断发出寒冷的叫声了。他觉得他要去对岸看看什么了。他是否是想用自己的嘴巴去碰碰那些异国女人的高鼻梁,抑或他是想同那些黄头发的男人比试一下酒量,大家为此做了许多种猜测。反正那天他是跳进江水之中了,他像一只蝌蚪一样很快接近了国境线,这时瞭望塔上的呼唤向他传来,几个巡逻兵端着枪从沙滩上朝他跑来。他丧魂落魄地被揪上岸来,人们想从他身上搜出一些情报之类定罪的证据,可除了他的胸前吊着一个粉红色的香荷包之外,人们一无所获。那个香荷包是哪个女人送给他的,我们无法猜测——香荷包看起来已经很老了。

我姥爷每天天不亮就起炕了。这时候曙光还未成形,长夜尽头的星辰依然冷清地闪烁。我们在朦胧睡意中感觉到他像一只受伤的狗一样蜷在墙角。我们的灰色房屋和房屋以外的菜园、猪圈、鸡舍,都很隆重地戴着灰色的帽子,垂着眼睑倾听我们的呼吸。这个时候姥姥不得不在嘟哝声中穿衣起来。她熟练地点起油灯,把前一天晚上就预备好了的柴火塞到灶坑里,架起火来。不久,油灯的火苗像一只金色的飞蛾一样消失在灰得发亮的隐隐的晨曦中。煎鱼的香气把我从睡眠中馋醒,我望见姥爷坐在圆桌旁咝咝啦啦地就着鱼喝酒。这时他一句话也没有。等到酒气和鱼香气同天色一样变得更为亮堂的时候,我就翻身起炕,洗脸梳头。等到我们坐到桌子旁时,他的殷实的早饭已经结束,他就重新挨到枕边,蒙头大睡。直到上午十点多钟,他才又一次起来对着恍惚的阳光发呆——他天天如此年年如此。

我对疼痛的最深刻的感觉源自我姥爷,它使我在童年生活中与他形成一道隔膜。在我们那里,盛夏同罕见的白夜一样短暂,你会觉得夏天就像一只漂亮的梅花鹿从森林中跑出来,在接近你房屋的时候又突然掉头而去一样的匆匆。我们的菜园里很多试验性的瓜果也就相对缩短了茁壮的生长期,你可以想见那时我能吃到外地的西瓜时的疯态,因为菜园中的瓜果向我展览的只是初始的微笑,它们很快会在秋霜的阵痛中流产,你去品尝不成熟的果实时全部的感觉就是苦涩。那个短得惊人的夏天里我舅舅从外地带回来两个西瓜,每个西瓜都比我的头颅大上两三倍。它们的表皮看上去漂亮极了,一片浓浓的绿色上面弯曲着许多条锯齿形的黑条纹,那些黑条纹均匀到了使人怀疑那是谁用墨笔画上去的地步。我姥姥就操着一把雪亮的刀沿着黑线切下去,很快我们的眼睛都明亮起来——我们分明看见了那里面盛开着的鲜红鲜红的肉了。我们还看见许多黑色的子像眼珠一样晶亮地藏在里面。我分到了一块稍微小一些的,我很快就站在墙角把它吃光了,那种甜滋滋的凉爽如今又像缠绵的流水一样萦绕在我的脑际了。吃过了一块我很不过瘾,我又朝姥姥要来另外一块(事实上只能称做一片,很薄。姥姥在刀上用了功夫,她对稀罕物有时会表现出一种吝啬),我捧到这片西瓜后不知怎么的就哭了。当时舅舅是第一次带新婚不久的舅母回家,舅母就把她手中那块最大的瓜给我,于是小姨和大舅也都把他们手中剩余的瓜给我,我在哭泣声中把它们全部吃光,那种饕餮相一定使姥爷大为气愤。那天晚上真够不幸的,六岁的我不知怎么的竟然尿了炕。我尿完之后就醒了,我躺在湿漉漉的黑夜里心里恐怖极了,我便哭出声来。姥爷和姥姥惊醒后掌灯一看我尿了炕,就怨声连天地数落着我。我姥爷就像打扫猪圈的乱草一样将我扔到炕沿,然后他的手很有力气地把我翻过来——我的脸、胸脯就贴在了炕面上,而我的屁股则朝着上面——那是一种预备挨打的趴的姿势。姥爷这样布置完我之后就用大巴掌掴我的屁股。我听见巴掌溅到我屁股上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响声,就好像一双脚踩到坚硬的冰雪上所发出的声音。他边打边骂着“没出息的、贪吃的……”后来还是姥姥在我忍耐不住的哭声中制止了他的行为。第二天早晨,我起炕后觉得头很疼,而且严重的是我的屁股疼到了不敢坐下去的程度,我每走一步路都很艰难,使我怀疑我与别人不同,别人平时可能是用腿走路,而我则用的是屁股。因为疼痛和委屈,我开始到箱子中去翻找我的衣服,我把它们卷在一起,打算着回家。可当我想起爸爸妈妈离我无限遥远时,我不禁又心酸地哭出声来。我没有办法凭借自己的力量去投奔他们,而且把我留在这里又是他们的意愿于是,我竟然连父母也恨起来了。

我至今认为疼痛是一种力量,是使一个人早熟的催化剂你可以在疼痛中感觉到周围的世界在发生着变化,你再看日月星辰时就会懂得了存在者的忧伤。那么,当我写下上述文字时,我绝对不是想让人们对我那一次挨打产生一种同情,我只是想再一次地在麻木的生活中重温一次美的疼痛,为此我感谢姥爷,感谢他能给我写下这些文字的勇气。

让我怎么向你描述我们那里的晚霞呢?说它新鲜、艳丽到了使人想飞到那里的风采,还是说它湿润、忧伤得仿佛在泪水中浸泡过?总之那里的晚霞像一种病一样让人心疼得难以忍受。这些晚霞总是背对江水,面向那一片莽莽苍苍的森林面柔曼地沉沦。我们在晚霞沉沦的时候心里总有一种发胀的感觉。我姥爷这个时候喜欢坐在暮色徐徐涌来的莱园中观看这一派晚景,一种没有声音的景色。他的一生好像在这个时候回光返照。这个时候姥爷常常要犯一种病,医学上叫做“小肠疝气”。我们常常看见他弓着腰从菜园中出来,他的双手不再背在后面,而是紧紧地捂着裤裆,剧痛使他脸上的肌肉看上去很不规则。他是怎么得的这种病我从来没有探究过,我一贯认为是晚霞诱发了他的病症,他的剧痛仍然源于自然。这种病像流感一样让他和我姥姥都觉得格外苦恼。他曾为此做过一次手术,但手术之后只要是他一个人独处菜园,又面对着晚霞的时候,他的病就会重新发作。他的手紧紧地护着疼痛部位,看上去十分让人忧愁。

他的故事是不是有些平淡了?前年我回故乡去看望他的时候他已经苍老到了不愿意说任何话的程度。他仍然喜欢墙角,喜欢沾一点酒,喜欢晚霞,喜欢菜园,喜欢我们在房屋前庇下的那一种说不清楚的生活方式。我在那里只住了一周时间,就遇见了他两次的昏迷状态。据姥姥讲他现在常常昏迷,恐怕不会太久了。他昏迷的时候只要用一根针去放一放他的血,他就会慢慢苏醒过来。他有一次昏迷时我们为他穿上了寿衣,他苏醒后发现了,禁不住蒙头哭了。我亲耳听到他向我唠叨,他看中了一块风水宝地,他想趁自己还能动的时候把他的坟墓给挖了。他不愿意由他的子孙来为他挖坟墓。他跟我说完这句话后,问我,“你仍然缺故事写吗?”他告诉我,如果缺故事了,就写写他的牙齿和头发。我不知道他的牙齿和头发意味着什么,因为他向我讲这话时他的牙齿和头发已经脱离了他的身体。他那雪白的牙齿和乌黑的头发遗失在哪一条山谷了呢?

白夜

夏至前后的夜晚生动得让人无法入睡。你在子夜时分才会感觉到天空的亮色变得稍稍迟钝一些,但只是一两个小时的迟钝,绝对不会超过三四个小时,黎明的鸡血红又热辣辣地在东方散发出奔放的晨光了。你完全可以在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去球场上打球,可以在菜园中精耕细作。

那段日子里我们始终被光明所拥有着,我们对光明的感觉到了怀疑世界上是否还会有黑暗的程度。你去江边或者去田野,完全可以不必计较时间,你可以在上午睡觉,而在晚上开始工作。因为太阳在那时候通常是晚上六七点钟才落山。

我们在那段时光里几乎天天都在盼望着极光的出现,那种盼望一点也不焦灼,一点都不心慌意乱,显得十分沉静和自信。我们总是想,它就要来了……于是我们就仿佛看到了许多条光带在山间或是天空一侧像绰约的野花一样开放的姿态,仿佛看到了我们的房屋在极光来临时受到了隆重的加冕——它披着粉红色的纱丽,害着羞,不肯去上出嫁的马车,那时我们就感觉出自己是睡在红房子里。那种日子里我们极其害怕雨水,雨水一来,我们要看极光的愿望就仿佛成了一种多余的要求。因为雨水尽管把天空洗得很干净,可是它相对地淹灭了一些实在而美丽的事物出现的机会,就好像一件华丽的衣衫被扔进洗衣桶中我们看不到它真实的面貌,看到的大多是银色的泡沫。那个时候谁想要泡沫看呢?我们当然要诚心以待地静候极光那妩媚的笑容了。

这样说,你会不会要问我们那一段时光是否因为阳光频繁的包围而感觉到干燥呢?不会的。因为我们的村落连接着浩浩荡荡的原始森林,森林中的树木总是把它碧绿的水分子像扔铜钱一样地朝我们的居住区抛来。尤其是微风吹来时,那些水分子密得像鱼苗一样晃动着柔软的身体朝我们游来。更何况,我们面临的那条黑龙江像个失恋的人一样总是把它湿漉漉的歌声唱给我们,我们的日子过得多么凉爽和清新。

白夜像我年幼的粉红色的脚趾,我实在舍不得在它身上穿上任何一只鞋子,我情愿光着脚丫从房屋跑到江边,再从江边跑到岸上的黄豆地里去听鸟声。

如果说一对夫妻拥有六个孩子不算稠密的话,那么当这六个孩子成长起来,各自组成了新鲜的家庭,又重新回来时,那么这个家族就会像蜂房一样热闹。我姥姥家就是这样。

白夜来临时,二姨、大舅、小舅、三姨都各自携带着他们的丈夫或者媳妇回家了,有孩子的再带上他们的孩子。那些还不懂事的小孩在襁褓中的样子简直像一块大点心一样可爱。他们回来时像串亲戚一样受到客人的待遇。但这种待遇只会持续一两天,过了三天,我姥姥就会吩咐她的孩子们干活,让这个去剁鸡食,让那个去洗菜,她又恢复了年轻时操纵孩子们的那种自由和乐趣。

他们为什么要选择白夜来临的时刻回家,我至今也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也许他们把白夜当成了一种节日,他们要赶在这个时候回来庆祝一下吧。但这个时候我妈妈和我小姨都不会回来,她们离我姥姥实在还很遥远。所以房子里的笑声常常勾起我对妈妈的回忆,那时候心里就有些发酸——大概那是最初的感伤吧。

在这些姨和舅当中,我最喜欢我二姨。她是六个姊妹中性格最为开朗而且长得也非常漂亮的一个。我记忆中的她是鹅蛋脸,一双眼睛像牛郎织女星一样散发着与众不同的光彩,她的下巴的左方靠近嘴角的地方有一颗黑痣。她很能干,洗衣、做饭、裁剪、缝纫,样样都拿得起。她一回来总喜欢逗我玩,因为她没有孩子——至今仍然没有亲生的孩子。她离姥姥家比较近,所以也是回来得最勤的。我刚来的时候,母亲和我姥姥一直有让我给她当女儿的共同愿望。因为我上有姐姐,下有弟弟,我们家庭中不要我也可称得上儿女双全。母亲把我留在姥姥家后回家的第二天晚上,我二姨就带着许多糖果来看我了。她一进了院子我们就听到她的笑声和狗对她的欢迎声了。她进了房屋后像找宝一样寻找我,她称我为“小大人”。

“小大人,你过来,让二姨亲亲。”

我犹豫的时候,姥姥已经像推磨一样地把我推到二姨面前,二姨就抱着我的头像啃萝卜一样地清脆地亲我的脸。每次我都会感觉到她头发里的香味。她喜欢洗头,而且不用香皂,只喜好清水,但清水不知怎么的就单单给她的头发里留下了香味。所以在以后的生活中几乎不是她的热情和亲昵吸引我走向她,而纯粹是因为她头发里那种梦呓般的香味。

“小大人,二姨背你上俺家去睡缎子被。”

“我不去。”我说,“缎子被有啥好睡的。”

“滑溜溜,像电光一样,它能给你挠痒痒。”二姨说。

于是那天晚上我就被二姨带去睡她的缎子被了,长大以后我才知道那是她想就此收留了我的一个动机。二姨没有说谎,那个晚上我的确睡上了一床湖绿色的缎子被,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被面上有十几只牡丹的刺绣图案和十几只金色的小鸟。那些小鸟都有着夸张的翅膀,使人想到它们是一群可以飞进月亮的鸟儿。可我不知怎么的却很害怕我二姨夫,而且至今见他时仍有些惴惴的。他是做边防工作的,喜欢喝酒、打猎、捕鱼、冒险,还喜欢二姨的那颗黑痣。他看起来有些凶,别人都叫他“大阴天”。任何顽皮的孩子一见了他都有一种本能的害怕。我姥姥一直认为我二姨没有孩子是因为他面相不善,但他的心肠却很热。那天晚上睡下去不久,我被一阵鼾声扰醒——二姨夫的鼾声像虎啸一样嚣张。我突然意识到妈妈离我远去后,二姨可能就要收留我了。我想到了“后妈”这个字眼,心里就极其恐怖。我掀开被子,光着脚丫下了炕。房子里漆黑一片,我站在冰凉的地上无论如何也用脚踏不到我的鞋子,我就蹲下来用手摸。我先摸到了几只大鞋和我的一只小鞋,我把小鞋用一只手提着,然后再用另一只手去摸,结果老是摸到那些大鞋,我的那一只小鞋仿佛被老鼠给偷跑了。我摸得失去了勇气和信心,我真想把灯打开或者把窗帘撩开借一下光亮,可是我却担心这样做会弄醒了二姨他们,我就不知所措地哭了。我的哭声一响灯就亮了,二姨从被窝里爬出来将我抱到炕上,问我:“小大人,你怎么睡到地上了?”

“我不想在这里睡。”我哭着,“我要回姥姥家。”

“今天晚上不行了,太黑了,外面有大马猴,等天亮了再送你回。”

“不,我要姥姥。”我仍然哭。

“你别啰嗦了,我们把她送回去吧。”二姨夫翻身起来,飞快地穿上裤子,二姨也飞快地给她自己穿上衣服,然后他们关上屋门,送我回姥姥家。

我仍然犯罪似的深刻地记忆着那个夜晚,我趴在二姨夫背上,由他背着我,二姨跟在后面打着手电,那天没有月亮。我们走过许多田地和房屋,脚步声引起许多狗连绵不断的叫声。一段一段的小路互相衔接着,弯弯曲曲地通向姥姥家,那条路好像很长很长。我们到达姥姥家大门口的时候,我已经闻到了二姨夫身上散发出的热乎乎的汗味了,他显然因为背我而累得精疲力竭,一路上他和二姨没有任何一句话,二姨和他也没有任何一句话。我姥姥被唤醒后起来开门,一见他们送我回来,心下一酸,忍不住叹息着说:

“这么不省心的孩子,唉,谁稀罕呢?”

“到底不是亲生的啊。”我二姨这时候忽然很绝望地说出这句话,然后她放声大哭起来,我姥姥也跟着哭起来,直哭到我也跟着哭起来的时候她们才罢休。

我现在一想起这件事情心中就极不安宁,我太任性了,假如时光可以倒流,我多希望我能重新回到二姨的房子,和她一起睡一夜,闻闻她头发里的香味,可惜这一切已经过去了。现在二姨已经收养了两个孩子,都是女孩,一个如我一般的年龄,听说快要出嫁了,与二姨处得还好,另一个女孩还很小,大约今年才是上学的年龄吧。二姨辛辛苦苦地操持着这个家,从她最近寄来的照片看,她显得苍老了,但是笑容却依旧宁静。

那一年的白夜和每一年的白夜一样,姥姥的这些孩子像南归的燕子一样纷纷飞回他们的旧巢。这时候菜园里各色菜蔬已经全部下来了,我们的饭桌上每天都有好几盘的炒青菜可以吃。二姨用荤油炖的豆角简直要把人的嘴都香歪了,而生葱、小辣椒和西红柿汇集在一起的凉拌菜更是美妙异常,这个时候如果还有一个土豆汤,汤上面漂着一层浓绿的韭菜,那可真要把人的肚皮都撑破。二姨这个时候做的饭菜就把整整一个家族的人都弄得饱嗝连天,我和表弟、表妹们常常在笑声中像过年放爆竹一样地放屁。

但是二姨偶尔也有不做饭的时候,不做饭的时候二姨就是病了。一天晚饭即将开始的时候,我姥姥吩咐我去喊二姨回屋吃饭。我出了房子就大声地召唤“二姨二姨”,我听见答应声从菜园深处传来,我就走入菜园,一直走到尽头的厕所。我看见二姨蹲在那里面,脸上有一种苦相,她看见我喊我“小大人”的时候脸上的肌肉似乎是痉挛的。我告诉她要吃饭了。然后我问她今天为什么不做饭?她说她病了。 “你病在哪里?”我问她。“在这儿。”二姨从厕所里站起来,我看见她腿间落下一条鲜红的东西,宛如落霞。“血!”我惊叫,“二姨你怎么出血了?”“还不是让你这个‘小大人’给气的,你以后不要再气二姨了,你一气二姨,二姨就要出血。” “疼吗?”我问她。“疼死了。”二姨说。

这么重要的情况难道我姥姥不知道吗?二姨病成这个样子我们谁还想吃饭?我听完后一边哭一边跑着穿过菜园,当我从菜园中猝不及防地跑出来时,正与在院子中觅食的小鸡雏相遇,我的一只脚踩死了一个柔软的小生命,可我顾不上这些了,我跑回房屋,姥姥正往饭桌上端菜。我抓着她的围裙切切地说:“姥姥你快去看看吧,我二姨出血了,她要被疼死了!”

姥姥和围在饭桌旁的亲戚们像被捣了老窝的蜜蜂一样一轰而起,纷纷跑出房屋,这时候我二姨却从容地从菜园迎着我们走来。

尽管这是一场虚惊,但当时我的确被吓了一跳,而且这种恐惧一直像阴魂一样萦绕着我,我惧怕血。我十五岁的那年夏天,当我看到第一缕生命的流泉从我体内鲜红地流出来时,我的眼前马上闪现出二姨脸上的痛苦的表情,那种痛苦不知是什么时候已经注入我的生命,我感到异常疼痛。我现在才悟到我的痛苦源自我二姨,她当年的表情留给我的印象像刀斧凿过的痕迹一样清晰,我无法逃脱疼痛的笼罩了,但我并不为此忧伤,因为它叫我永远真实地记忆着一个人,记忆着一个女人在这块土地上所有的痛苦和怅惘。

白夜的高潮应该算做极光的出现。我长这么大只遇见过一次。那是白夜初来时,我和姥姥去黑龙江边刷鞋子。当我们刚把大大小小、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鞋子用石头拴住,浸入江水中时,猛然间觉得天一下子变得暗红起来,太阳不见了,江水闪现着红铜色的金属般的光泽。姥姥吃惊了一下,然后她低声说:“来了极光了!” 我们就一起朝岸上跑去。我钻进岸上的黄豆地里,像一只红狐狸一样藏在里面。我听不见任何声音,所有的鸟似乎都消失了。那时我并不觉得那是一种美丽,我只是觉得十分恐怖,十分胆寒,天地一下子变得如此诡谲,我觉得自己的牙齿在恐惧当中像失灵的马达一样颤抖不休。我还看见我们的房屋在我遥远的视野中变得像一头红象一样,好像这房屋将被上帝领走。直到极光消失之后,天地又恢复了往昔的样子,我才站起身来,无力地朝家走去,那时真仿佛是病了一场,我倒在姥姥的怀里,流着眼泪告诉她,我喜欢白夜,但不喜欢极光。那场极光的确使我大病一场,我躺在温暖的灰色房屋中一直睡了两天两夜,当我重新醒来时,那些回来过白夜的姨舅们大都携带着他们的孩子离去了,只有我二姨还留在那里。我醒来时发现她的手正搭在我的额头上,她俯下身亲昵地说我:“小大人,你真是差点把二姨又吓出血了。” “二姨……”我说完这两个字就哽咽了。我觉得眼角流出的软软的泪水烫着了我的脸颊,我的泪水从来没有那样热烈过,整个白夜的背景忽然间变得黯淡起来,而我二姨却异常明亮起来。

窗外的鸟又来召唤我了,阳光不再那么刺眼,天地间的白色光束好像淡了许多,大概白夜就要过去了。白夜的壮丽将连同羞涩一起被七月的风给收走,它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淡妆的姑娘,姑娘的眼睛在望着她出嫁的马车——许多年过去后我仍然这样怀想白夜。

渔汛

“棒打狍子瓢舀鱼”,是我们那里流传的一句话。它向我们诉说着那里过去的富饶。据说你走进森林就可以看到成群的狍子像一片树木一样林立其间,你操起一根木棒就可以打死一个——它将使你烤狍子肉的黄火徐徐燃烧起来。那么鱼呢?姥爷他们那一辈的人回忆起来总爱说,拿一把舀子,随便地站在某一处江段,你尽管弯下腰,那么你就会打捞起活蹦乱跳的鱼来,这种说法令我多少次馋涎欲滴。可惜,我没有赶上那个自然富庶得让人无限神往的时代,我赶上了这个时代的尾部,即便如此,尾巴上亮晶晶的鳞光足以勾起我的乐趣和情致了。

在黑龙江,渔汛大抵是在冬季出现。渔汛降临时,那些品种繁多的鱼游经我们的居住区,撞在银白色的网上,真有些群芳荟萃的味道。而夏季则不一样。夏季一般是捕鱼的淡季,大家使用的工具也大都是那种像草筐一样的须笼:它状如坛子,底部封闭,中间膨胀着隆起,像孕妇的肚子一样,上面留着一个巴掌大的出口,出口处抹着鱼食。你可别小瞧它那圆鼓鼓的肚子,不要以为它里面很空洞,其实那里面有一个暗道,暗道像一个人的动脉神经一样通向出口。鱼可以循着食道走进来,但进来之后就别想再出去——人对待鱼似乎从来没有客气过。这似乎是一种十分小气的捕鱼方式,但冬天却不一样了。

冬天的渔汛到来时,你早几天前就会听见封冻的江面传来一阵颤抖的声音,那是渔汛到来的消息。这个时候家家户户大抵都因为猫冬而过得有些腻味了。所以人们迫不及待地把鱼网找出来,把落满灰尘的冰镩找出来,把夜间取暖用的火盆找出来。如果谁家的鱼网有漏洞了,那么这家的女主人还要把梭子找出来补网。这些女人在补网的时候动作快得让人眼花缭乱尤其是你如果站在旁边看她补网,她的动作就愈发快得让人心慌了。

男女老少只要是能动,只要是还有御寒能力的,那么这个时候就全部涌到江岸。张家的大门开了,那里的一大家子人像正月里走亲戚一样去大江了。王家的大门也开了,那家的男人矮矮的个子却背着一麻袋的鱼网,他的女人跟在后面抱着许多柴火。他们往江上去的时候步子是慌慌张张的,他们生怕他们去晚了鱼全都闯到别人家的仓库里。我们家的灰色房屋也开了,我们像苏醒过来的蛇一样爬出大木刻楞房屋,外面的寒气像春风一样给我的脸颊涂上一层胭脂。姥爷弓着腰早就走在前头了,姥姥套上狗爬犁,把干草、鱼网、铁丝笊篱和捕鱼用的东西也装在里面了。我们鱼贯地朝大江走去。

家家户户都在抢着占“鱼窝子”。这时候他们既显得急躁,又表现着一种谦虚的大度。谁若占多了“鱼窝子”,看到后来的人没有地方可以再占了,那么他就会又心疼又热情地让给这个人一个“鱼窝子”。平日里静寂而银白的大江像被点燃了一样变得空前活跃。那一段江面看上去就像一条开满鲜花的道路一样芬芳无比。你随时都可以听到他们捕捉到大鱼时那兴奋的叫声:嗨——一条大蜇罗!哎——多漂亮的细鳞!

而我最喜欢的鱼却是狗鱼。狗鱼的脊部是深褐色的,上面她一回来姥姥就派我和她睡一个炕,可我喜欢她带回来的东西却不喜欢她,所以她不像二姨那样亲切地叫我“小大人”,而称我是“倔头”。

“倔头,你先起来,看你姥姥做啥好吃的了。”

“馋嘴梆子。”我嘟哝着穿衣穿裤,然后蹬上鞋跑到外屋,在热气腾腾的锅灶前观察早饭的情节,然后我再跑回西屋,告诉她,“煎鱼、炖鱼、鱼汤……”

“又是鱼、鱼的……”她嘀咕着,开始伸着懒腰慢腾腾地钻出被窝。她钻出被窝后慵懒的样子简直太可爱了。她的头发像树叶护着树身一样浓密柔顺地围着她的脑袋,她的脸蛋看上去白里透粉,嫩得像新杀的鱼肉,真有点小姐的样子。

“鱼儿——吃饭了!”姥姥又在喊她。

“我还没梳辫子呢!”她说。

“吃了饭上大江去换你爸。”姥姥说。

“我不去,那么冷。”

“那你看家,我去了。”

“你要去把倔头也带上。”她说。

“我碍着你的眼了?”我不满地问她。

“没碍我的眼,小姨是让你去江上跟姥姥学逮鱼。”

“逮你。”我说。

我不再和她斗嘴。我迅速地吃过饭,然后穿上棉猴、棉靰鞡,戴上棉巴掌、棉帽子和口罩,由姥姥领着去大江换我姥爷休息。我们出了房屋后马上感觉到又是一个冷得冒烟的天气。无边的寒气把前方的雪路弄得非常混浊,我们好像是走在雾中,要走一程看一程,否则会因为模糊的视线而误入深雪窝中。天上的太阳仿佛已经没有了,你要寻找许久才会看到它的位置,它像不足月的弃婴一样孤零零地生存在苍白的气氛中,像一撮浅黄色的绒毛一样,一点也不明亮和丰满,仿佛被寒冷给撕碎了。

我们走到江上时姥爷正在喝酒。即使他捕到了二三十斤一条的鱼,他的脸也还是阴沉的。我家的黄狗身上挂着一层厚厚的白霜,它看起来就像白狗一样了。它大概是忠实地守候了姥爷一夜吧,它一见我们到了,就摇着尾巴用脑袋蹭我的腿,然后还用两只前爪扑我的胸脯,那副解放般的快乐劲让人觉得它和姥爷呆在一起一定是饱尝了不少孤独。我很可怜它,就抱着它的脑袋亲它的嘴巴,它的嘴巴因为热,所以没有沾上白霜,它的黑黑的嘴巴和我红红的嘴唇相接触的时候我姥爷总是别过头去,他似乎很不习惯这种亲密的方式。黄狗和我亲热之后,就迫不及待地找地方去解手了。它经常是穿过近在咫尺的国境线把它的排泄物遗弃在另一片国土上,然后又得意洋洋地跑回我身边。它这样做总是让人很为它和我们自己的命运担心,好在谁也不会注意到一条狗的行踪,我们的目标已统一到渔汛上。

渔汛的尾声的信号是鱼儿伤痕累累通过封锁线。大的鱼群过来的时候,我们用网阻拦到的大抵是那些贪吃或缺少经验的极少的一部分鱼,这部分成为我们额外的收入,但大部分的鱼却机警地走出我们的埋伏区,挣脱出去的就意味着又产生了再通过另一个村庄的危险性——它们面临着那些消失了的伙伴的共同的命运。人们都喜欢它们的身体,却很少为它们的命运操心,人们都知道闪闪发光的鳞片可以把一个本来很穷的家庭照耀得明朗一些,给一个富裕的家庭再增添一缕歌声。所以,无论是江中的鱼,还是海中的鱼,它们的数量不是与日俱增,而是日趋减少,所以那种用瓢舀鱼、用麻绳捕鱼的动人故事只能成为历史,成为后辈者的童话了。

我们坐在渔汛的尾声中感觉到的是无限的疲惫。那时候收获已经不是一种喜悦了,它已经熟稳地幻化成一片蔚蓝色的空气。你呼吸着这空气,产生的只是舒缓的平静,就是平静。然后你还会有一种隐隐的失落感。我们在大江上留下了无数个幽黑的冰眼和无数堆墨色的炭灰,那一切看起来像上帝抛下的一堆遗物,像节目高潮过后四散的爆竹碎屑。天仍然无休无止地呈现着冬日的苍白,也许会有一场雪降临。这时候云彩就会成为暗灰色,气压降低,冷空气在沉闷的时候好像被暖化了一些,所以落雪的天气总不会让人觉得特别冷。我深深地记忆着那次渔汛结束的时候我们套着狗拉的雪橇,载着那些已经冻僵的鱼和那些沾满了水草的鱼网,朝我们的灰色房屋走去的情景。那时候大家都默不做声,那时候最大的声音就是狗的热气啧啧的呼吸声。我们走到半路时天忽然下起大片大片的雪来,雪很快弥漫了我视野中的一切景色,一种原始的苍凉感大概就是那个时候注入我心田了。现在我叙述上述情绪时,暑热好像在层层剥落,震人心魄的寒冷和凉爽又一次将我紧紧围困,我只能埋下头来在这拥挤的城市的一个灰暗的角落里为这美丽的忧伤而哭泣。

那一次小姨回来赶上了渔汛,渔汛也成就了她的婚姻。那个时候仓房中堆着的鱼是绝对吃不完的,不管你采取什么方式去吃,到春天时它们肯定还有剩余的,所以我姥姥和姥爷合计一番后就决定卖掉一部分。

买鱼的是个外地人,他低价收购,然后再高价卖到捕不到鱼的地方。他那天是开着拖拉机来我家的,那是个野性十足的男人,他一眼就看上了我小姨。当他询问我们家这些鱼都是谁捕来的时候,我小姨像猫一样甜腻腻他说:“我……‘你真能干。’”他夸赞小姨,小姨的长辫子就晃悠得像秋千一样了。我当时很想揭露小姨,但我看见姥姥在向我使眼色,并且打发我出去做无关紧要的事,我便知道姥姥是想让这个滑头的男人做她的女婿了。

小姨的确和他结婚了,但婚后不久他们就分居了。我小姨哭哭啼啼地跑回娘家说那个男人在外面不老实,她憎恨那次渔汛给她带来的厄运。她已经怀了孕,后来她生了一个女孩。她的皮肤开始粗糙了,孩子的哭啼使她没有时间再顾及她的容貌,她的好看的长辫子也就被迫铰掉了。她铰辫子的那天是一个明亮的秋日,我听见了小姨的哭声——明亮的哭声。渔汛离她的生命已经越来越遥远了,然而不管我们如何避免在她面前提渔汛的事,但谁也不会忘记她的小名——小鱼。大家仍然那样称呼她,她也低低地怅惘地答应着,仿佛她真的来自一片水域似的。

金色草垛

那一年收获完土豆之后,天空中飘着的风就变得爽利了,山上的树叶一天一种颜色:前天是浅黄色的,昨天就有黄中透红的,今天通红的叶子也出现了。这些叶子变了颜色之后,就像那些喜欢赶集的妇女一样纷纷扬扬地飘扬出去。那段时光我总会看见光秃秃的树干和枝桠笼罩之下的一大片深红和金黄相重叠的叶子。

收完土豆之后我们的秋收劳动就做了一大半,我们把土豆下到房屋中的地窖里,然后准备歇息几天了。

我姥姥说:“姥姥带你去二姨家住几天吧。”

我听到这惊人的喜讯后就去柜子中找我的衣裳。我想穿那件绿格子上衣,它是二姨给我买的,平素里姥姥不准我穿它,说怕把这么金贵的衣裳穿糟了。

我和姥姥去串亲戚了,我们为二姨的婆婆带着一包过年时人家送来的、而姥姥至今舍不得吃的变得坚硬了的点心。然后我们还带着两瓶水果罐头:一瓶是红色的山楂,一瓶是浅黄色的菠萝。我们走出灰色的大木刻楞房子的时候我央求姥姥让我把狗也带上。我姥姥开始时有些答应了,后来当她看见姥爷从门边出来,步履迟缓地来到院子中目送我们时,姥姥忽然说我不能带黄狗去,黄狗要留下来陪我姥爷。

我和姥姥行走在路上,我看见大片大片的田野都在被收获鸡群在麦地里懒洋洋地拾麦粒,它们身上的羽毛被阳光擦得锃亮锃亮的。我姥姥边走边嘱咐我到了二姨家要守规矩,不要乱跑,不要大声说话。吃饭时要小口小口地送,不要吃出声。筷子不要满菜盘乱插,只动朝自己这面的。见了二姨的婆婆要叫“王姥”,要给她行礼问好,见了王姥的闺女傻娥不要惹她,她有疯病。姥姥甚至还嘱咐我不要吃撑着了,以免在众人场合放出屁来。

我们是午饭后出发的,由于姥姥是裹足,路上又碰到几个熟人说话耽搁了一些,所以到达二姨家时已经是黄昏了。姥姥暗自埋怨来的时辰不巧,好像单单是为了赶人家的饭碗似的。

王姥他们果然在围着桌子吃晚饭,王姥坐在正位,很富态的样子,手里正托着一碗粥,她见了我姥姥之后大叫着“亲家——”然后赶忙放下碗来拍打我和姥姥身上的灰尘。“累了吧?”“不累。”姥姥笑着说,“小秀呢?”姥姥见二姨不在场,就问她。“王成他娘死了,秀儿帮着发丧去了。”王姥说。“唉,上个月王成他娘还去粮店打油呢,怎么一上秋就没了?”姥姥叹息着。“这个岁数了,还不是有了今天没明天?”王姥倒是开明。

王姥伺候我们洗脸的时候傻娥正在一声不吭地看我们。天并不太热,她却敞着怀,我可以看到她的一双奶子像吊瓶一样松软地垂在胸前,丰满得像富人的钱袋一样。她胖胖的圆脸气色极好,但她的眼神却散漫呆滞,她的眼睛使我想起被我玩得陈旧无光的玻璃球。

我们吃过晚饭后王姥和姥姥就关在一间骨尸匣一样的黑房间里去嘀嘀咕咕地讲话去了。她们的嘀咕声听起来像鸡下蛋一样可笑。我无事可做,不禁思念起家中的黄狗。

傻娥凑在窗台借着外面朦胧的光线在读一本书。她的呼吸声特别粗莽,所以我怀疑这呼吸可以像风一样帮助她翻动书页。我小心地走过去问她在读什么书。

“《西游记》。”她憨憨地说,“我已经看到一百四十三页了。”

“你认字吗?”我问她。

“我不认字怎么能看到一百四十三页!”她气呼呼地说。

“我寻思你是翻着玩的。”我说。

“我认字,我才不翻着玩呢,你胡说八道!”她的脸色发青了,而且嘴角开始抽搐,呼吸声更加急促。我意识到她要发病了,我就飞快地跑去报告王姥和姥姥。

傻娥犯病了。那一个晚上大家都在陪她,谁也没睡好。她发烧,脸色红艳得像烧透了的钢材,我姥姥不时地用白眼仁瞟我:你犯了罪,你知罪不——她的眼睛似乎这样责备我。可我心里却觉得受了莫大的委屈,我并没有说傻娥什么她却犯了病,她怎么这么娇气?

第二天早晨傻娥的病就好了,她显得精神饱满,好像一切都不曾发生,而姥姥和王姥却疲惫不堪,吃饭时似乎连捧饭碗的力气都没有了,而我则因为二姨的不在和无端地闯了祸而有些想家。

早饭一过,姥姥就把我叫到外面,告诉我说傻娥想做什么一定要顺着她,不能戗她。她说月亮是方的你就不要说是圆的,她说花是在冬天的鸡舍里盛开,你也就点头附和。傻娥似乎左右着这个家庭的空气。

整整一个上午我躲在菜园中不敢出来。我用一把小铁锹挖蚯蚓,然后把这些蚯蚓装到一个白色的铁皮盒子中预备着去喂鸡。当我看到秋日的太阳白花花地游动到中天的时候,我听见我的肚子发出隐隐约约、胆胆怯怯的咕咕声了,这声音像雏鸟哑涩的歌喉一样紧张。

傻娥朝菜园中走来。我听见她的充沛的呼吸声像晨雾一样朝我飘来,我看见她跃动着的身体有一点红格外让人惊悸:她竟然在辫梢上结着一块红布。

她说:“你姥喊你吃饭。”她拍了一下鼻涕,鼻尖上的几颗汗珠便像狗撒欢似的滚来滚去。她又说:“你这么小的孩子怎么顿顿都要吃饭?”她蹲下来,看我挖出来装在白色铁皮盒子中的那些蚯蚓。她的屁股挡着我的视线,她的屁股像秃山一样圆润、结实、硕大。

“叫我姨。”她直起腰,把我挖的蚯蚓全都给倒在土里,我眼巴巴地看着一个上午的粉红色的果实条理清晰地像穿针一样地扎进土里,我气愤得没有喊她“姨”。

“你不喊,我就要扒你的裤子了。”她气汹汹地说。

“你敢!”我说,“你娘就站在门边呢!”

傻娥的脸立刻就气得像熟透的土豆一样臃肿了。她三把两把就将我捋起来,就像急着捋一把葱叶赶着去爆油锅一样。她骂着撕开我的衣襟,并且拍着我柔韧的肚子喊着:“这么圆呢,一个上午连一次屎都没拉,食没消完,倒又要吃了!”

“娥——”王姥循声疾步走来,“你又在干什么?你快撒了手!”

“我不!她怎么一天三顿天天跟着吃?”傻娥说这话时带着哭腔。

“她是你小辈的,你让着点!”王姥劝道。

“她自己有家,她不去她家吃,她非要跟我们家吃!”傻娥松开手,哭了。

吃那顿午饭时我一直垂着头,我不敢看傻娥盯着我饭碗的表情,我像偷了人家东西似的心惊胆战。我在使用筷子时尽量变得斯文一些,菜不敢多挟,饭也不敢多吃。那张饭桌简直像供桌一样肃穆庄严,而所有的食物都是供品,我每吃一口都好像在冒犯祖宗。我的敏感、自尊、隐忍的性格的形成不能不说与这件事有某种微妙关系。

午饭之后我逃到菜园忍不住哭泣起来。二姨不在,一切都没有生气。我不知送葬的队伍是否已经出发,姥姥所说的两三天的时间是不是个虚数。这次出来玩的确没有任何快感,我厌烦王姥家的鸡,甚至觉得她家栏里的猪的吞食声也丑陋无比,厕所也小里小气的,没有任何顺眼的地方。我便想这样的地方生出傻子是难免的。

傻娥又一次朝菜园中走来。这次她手里举着一把水灵灵的青葱和一个白面馒头,她走到我身边后粗声粗气地说:“给你吃。”

我向后退了一步。

“你不吃,我又要扒你的裤子了。”她说。

我接过葱和馒头,她的脸上就浮现出了梦魇般的笑容,她说:“我领你去后园子的草垛。”

王姥家的后菜园和那个像巨大的玉米面窝头似的草垛是我记忆当中最美丽的事物。我和傻娥走进这个秋天的菜园的时候,使我们兴奋的首先是田园上轰然而起的麻雀,麻雀自然是受到了脚步声的恫吓。它们飞离菜园后,我看到一大片四方形的菜园像一块平滑的黑绸布一样展现在我们的视野,一座金黄色的草垛像上帝遗失的草帽一样扣在菜园中央。这时候午后的阳光如银针般犀利地往来穿梭,所以草垛看上去流金溢彩。

傻娥从墙根挪来一把梯子,然后把梯子靠在草垛上。傻娥先攀上去,然后我紧紧步其后尘,我们一大一小的身影在外人看来一定像一只老母猴带着小猴去树上摘桃。我们爬到草垛上面后,傻娥哈哈地笑着把一本纸色泛黄的书摊开,然后她一脚把梯子踢翻,我惊叫着问她撤了梯子我们怎么下去呢?

“不下去了。”她说,“我教你念书。”

她把那本不太厚的薄册子打开,我看见纸页上有许多古色古香的图案和一排排蝇头般大小的毛笔字。她念道:“纸有五色,紫白红黄,千日丹红,颜色淡妆……” 她念着,得意洋洋地抬头看着我,问,“我念得好听吗?”

“好听。”我说。

“那你怎么不跟着念?”她问。

“纸有五色,紫白红黄……”我马上重复,她笑了。

一个下午她都在教我念这种四字一行的工工整整的句子。那里面有笤帚、火盆、太师椅子、菊花等等的字眼,念起来琅琅上口,听起来五彩缤纷,傻娥的周身都缭绕着一种令我着迷的说不清楚的气息。比方她说金色的草垛里面埋藏着一个金色的孩子,她说这个孩子会吹号,这个孩子从来都不穿衣裳。她还说秋天走向菜园的时候,一个人也走向菜园,那是个穿黑衣的男人,他的脸上长着一圈浓密的红色的络腮胡子。他来干什么?他是来找他的女人和女人肚子中的孩子的。

日影虚弱的时候天空就变得宁静起来,她说她即将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会在她肚子中一天天长大。她的眼睛望着遥远的身影和那一抹抹啼血般的晚霞,忽然间呜呜地哭泣起来。她说有个男人朝菜园中走来了,这个人要使她有一个孩子了。我从草垛上站起来向下瞭望,我没有发现任何实际的人体朝我们走来,但我感觉到一股透彻的风以非凡的力量疾步向我们走来,并且接近草垛。傻娥止住了呜咽,她坐起来,开始把草垛最上面的草一层层地往下剥,像脱衣裳一样一件件地甩下去。这样,草垛很快就矮了一截,并且越来越矮,最后,我们可以不借助梯子而从容地跳到地上。

我们走回房屋的时候二姨已经回来了。她因为刚送过葬,所以从眼睛上还可以看到鲜艳的眼泪的痕迹。王姥他们一见了傻娥眼睛几乎都亮了一下,我意识到有什么事情要降临到傻娥身上了。果然,王姥拉着傻娥的手说:“娥儿,你知道王成他娘没了吗?”

“听嫂子说了。”傻娥低低说着,把脸转向我二姨。

“你是个好心人,娥儿,王成他娘去了,留下兄弟几人可怜得要命,你能不能帮着他们去做饭?”二姨说。

“行。”傻娥回答。

当天晚上傻娥就吵闹着挽个红色的包袱皮裹着她的几件衣裳朝王成家去了。我们一致要送送她,她执意不肯,她说她认得那条路。夜晚的秋色令人迷惘,我看不见傻娥脸上真实的表情,只听得见她的呼吸声和容纳了她呼吸声的苍茫夜色。我们目送着她远去,她的身影消失在遥远的视线中。

第二天早饭一过,姥姥就带着我回家了。我们依然走来时的路线,我依然看到了来时见到的那些陈旧的景致。被收割了的麦地上有鸡觅食的影子,太阳像车轮一样滚滚向前,依然有熟人在同姥姥打招呼,我们的脚印一行行地被抛在身后。

回家之后我常常想起傻娥,想念那个后菜园中秋日的草垛,我真想去看看她。不久冬天就来了,冬天来了雪也就来了,一场又一场的雪花把我们搞得晕天晕地的。一个落雪的傍晚,姥姥从邻居家串门回来,兴奋地告诉我说,傻娥肚子里有东西了,傻娥自从去了王成家后再也没有犯过病。姥姥计算了下日子说,明年的秋天就可以带着我去给傻娥下奶去了。

这么说,傻娥果真受孕于秋天的金色的草垛,而又要分娩于此了,想到这点我觉得无限神秘。如今,她的孩子已经长大了,是个男孩。她的身体格外健壮,能够吃苦。那年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在给酸菜缸注水,她见了我之后现出极其困惑陌生的表情,她仿佛在费力地回忆什么,但她终究没能回忆起来,她似乎已经忘记了那个消逝的秋天和那个金色的草垛。她能够彻底地遗忘什么简直太幸福了,我祝她长寿。

下部 方圆百里

当灰色庄园的房屋成为一幅结实的剪影贴在一个黑色的背景之上的时候,我的童年又被放逐到另一片土地上。这时候我已经开始上小学,我已经在夏天紫色的气息中学会了一串阿拉伯数字和为数不多的一些汉字。我的姥爷、姥姥、小姨、二姨这些活生生的人物已经被另一批充沛地活跃在我周围的人物所替代。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场景的更换,我头脑中所感知的事物也就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原始,我不需要借助任何房屋的影子就可以从容地再一次把笔插入另一片生活的旧地——一个方圆百里的古朴宁静得犹如一只褐色枣木匣子的小镇。我曾经像一只鸟一样在其中为自然的灵光歌唱过,也曾经像一只苍蝇一样在某一个角落嘤嘤哭闹过。我朝拜那里的日光、雪光、天光,我不愿意我的笔在触动它的神经时弄疼了它,不愿意我的笔在描述它的时候背离了它的本色和初始的声音,我只企望我现在居身的地方能在暑热的逼视下化为一只透明的风筝,牵着我重回旧地,重温旧梦。

春天

这个季节给我的最深刻的印象是一个女人坐在风中淘米的姿态。我重归那个布满黄沙的院落的时候,这个女人正坐在一棵山丁子树下窸窸窣窣地淘米。那个时候风吹过树叶,树叶也爆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树好像也在帮着这个女人淘米。

我的母亲宁静地存在于这个小镇的两间房屋和一个院落中。她的周围环绕着锅台、瓦盆、水缸、针线、男人,以及春天的雨水。我的回归又为她的生活所环绕着的东西添了一项内容。我们居住着一幢板夹泥房屋当中的两间,因而我家的大门朝南洞开,而居于东头和西头的两户人家,却可以把大门开向日出和日落的方向,他们的院落也相对比我们的大。我母亲在阳光下淘米的时候另外两户的女主人也在淘米。淘米声响成一片也就像一股春天的风声了,我站在这股奇异芬芳的风中看着白花花的米汤像乳汁一样四溢。

春天和母亲连同一顿午饭在等待我。屋檐下被遮挡了的拥挤的阳光缩在墙坯上,泛着一块一块油亮的光泽。我带着某种根深蒂固的陌生感惴惴地坐在饭桌旁,小心地拿起一双筷子和一只饭碗。我抬头看了一下母亲,发现她正疲惫而温情地冲我点头,我的心底里猛然间涌起一股无边的潮湿的像眼泪一样的激情。

春天就在屋里屋外竖着或者躺着,它的身体绿得明滑鲜艳。山丁子树芽中的那种绿嫩让人牙疼,而草甸子上整整齐齐的像密密实实的丝绒地毯的绿又给人一种抽筋断骨的感觉。在这种时候哪怕是一只羊走进草丛,你开始觉得羊是白的,但它在草丛里活动久了,你就眼花缭乱了,羊仿佛也因沾染了满天春色而变成绿的了,你会心惊肉跳地以为羊丢了呢。

我被这里的春天给实在地威慑住了。这个古老的小镇整个被绿色给统治了。这种统治使得草、路边、墙角不得不在它的怀中温温柔柔地开放绿色。绿色无边无际得像绵绵无期的相思。我实在闹不明白春天是在哪里采来了这么非凡的色彩,使我们祖祖辈辈的人为它而发疯,为它而专注地活着。

住在我家东头的邻居是一个寡妇。她的丈夫死于春天最初的日子。我见到她的时候她坐在春天腰部的天气中给她的孩子们洗衣服。她头上的孝已经不见了,她的面色看起来并非那种经历了巨大创痛的土黄色,而是一种隐隐的微微的粉红色。她面部最杰出的部位是鼻子,鼻子挺拔高耸,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孤傲的感觉。我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停了停手中的活。她说我比过去长高了,但还是不见长肉,照样一个瘦猴的模样。听她的口气,她好像十分熟悉我的过去。接着她问我是乘船回来的,还是乘车回来的?我说是坐船来的。她便问船长的胡子大不大?我说我不知道哪个人是船长,但我在甲板上看见过一个手持望远镜的大胡子的男人。她笑了笑说那他一定是船长。我问她你认识船长?她摇摇头。

我喜欢和她在一起。她的故事非常多,她能从天上的月亮讲到地上的蛤蟆,从河里的鱼讲到岸上的石头。她还喜欢喝酒,一喝上酒她的鼻尖就炎热起来,那上面缀着大大小小的圆溜溜的汗珠,像天光一样飘飘曳曳地闪烁。她的那个最大的男孩子对她的脸色和笑声好像极为不平。每当她从儿子的脸上看出了厌恶她的表情,她便以哭声来拯救自己。她的哭声像歌声一样婉转悠扬,那里面夹杂着一句半句的哭诉,像配乐诗朗诵一样,我常常听得笑出声来。她是一个力气很大的女人,母亲淘米的声音是沙沙的,而她淘米的声音却是哗啦啦的,她的手劲仿佛要把米给碾碎了。她对春天有着一种原始的由衷的热爱,她喜欢这个季节馈赠于她的全部野菜。

我喜欢吃野菜源自她,她能辨认出几十种能吃的野菜。母亲一贯认为那是穷人吃的东西,所以我们家的饭桌敞向菜园,而她家的饭桌却大大地开向田野。她从田野上撷取那些野菜养育她的孩子们,使孩子们长得生龙活虎,果然个个都有一身穷人的力气。而她的菜园里的青菜却因此而被冷落。她生就一副优质的牙齿,洁白而匀称,她吃起野菜来有声有色的。

如今我回忆起野菜就像刚刚听完一场交响乐,心中的情绪仍然停留在某一乐章的旋律之中。野菜以无与伦比的妖冶的美态永久地令我销魂。它身上散发着的气息是一顶年岁已久的情人的草帽的沉香,它的姿容是春天在太阳底下最强烈的一次绚烂的曝光,它的眼睛是春天最美丽的泪水。它的落落寡合,独立不羁,处于山野的野性风味像夏日的窗口一样永远地为我所眷恋。

我跟着她学会了辨认野菜。田间地头上油亮、光滑而瘦削着的是艾蒿,在水泡子边的塔头墩上长着的小树形态的是鸭子嘴,生长在松树林地上的有一掐茎杆就冒出白浆的三叶菜和形如棕榈的野鸡膀子,专爱拣洼地繁衍自己的是水芹菜,喜欢一片片站在春天黄昏中戴着漂亮的绿色公主帽的是猫爪子菜,通身长满白色细茸毛的是老桑芹……

我们的小镇像一只古色古香的坛子一样封存着许多逝去的春天的沉香。你如果把它打开,会看到许多融化为深红色的散发着吓人幽香的花泥,它们是许多古老的春天的永恒的叹息。这悠久的叹息像圣诞节的雪花一样总让人产生一种幻觉——春天该安排在哪一个日子。

那个寡妇的淘米声又像牛车一样吱扭扭地走向我的耳畔,我惦记着她竹筐里没吃完的那些野菜,所以就飞快地投奔她家的院子。她告诉我,晚饭之后她要把母猪赶出去配种,所以她现在要把晚饭弄得简单些,野菜不打算吃了,去下屋的缸里捞一些咸菜拌拌吃。我失落地说:“不吃野菜就不吃吧,可是我想去看给母猪配种。”

“小女孩家家的,不要去了。”她说。

“配种不好看吗?”我惴惴地问。

“难看——难看极了!”她忽然间哈哈地大笑起来,笑得我有些发毛,她兴奋得难以自持地又说,“好看。”

我实在不明白她何以这么神经质地颠三倒四地说胡话,想必配种是一件极有意思的事吧。所以晚饭的炊烟将熄的时候我一听见她吆喝母猪出栏的声音就扔了饭碗猴急地跟着她走。她赶着那头情绪亢奋的白猪,在前面忽东忽西地走着,我和她的几个孩子则像跟屁虫一样紧紧尾随着。路过很多人家门口的时候偶尔见一两个人的影子闪一下,影子绝不说话,似乎都懂得一个寡妇在这时候赶一头母猪出去做什么。等到天色灰蒙蒙的时候,我终于见到了我想看到的奥妙,一头黑猪与一头白猪相碰撞的剪影。白猪像一块风化了亿万年的坚硬的花岗岩底座,在它的上面屹立着一座黑色的山峰,看起来奇峰突起。

当我们赶着母猪回来时星星已经先后出现了。母猪走得很慢,样子显得很疲倦。女主人说到了腊月有雪的时候,它就会生下一窝猪崽来。我听见这话的时候觉得很累,觉得跑了一次冤枉路,并没有看到什么特别让人醒神的事情。她见我不语,便又捡起那些陈芝麻烂谷子般的老话题,问我回来坐的是否是船,我恹恹地答“船”。又问船长的胡子果真大么,我又软软而无力地答“大”。走到她家院子的时候母亲早就等候在那儿了。她温和地告诉我说家里的舅舅来了,要我回去让舅舅看看,然后晚上就寄宿到寡妇家,因为家里睡不下。寡妇爽快地答应了母亲的要求,封上猪栏,不再说什么。

和舅舅见过面后我贪吃了一些米花糖,然后母亲就把我送到她家。我去的时候炕上的她的孩子都已睡熟,惟独她还半醒着。她安顿我睡在她旁边,我听不见外面的风声,似乎心里在害怕着什么。很晚很晚,才感觉到瞌睡无声无息地落下了。因为奇异的宁静,所以一切似乎都是空空荡荡的。但没有多久一种奇怪的声音就使空荡荡的宁静奇妙地变动起来。我仿佛听见两只鸟喁喁私语的声音,声音听起来亲切踏实。我在朦胧中吃力地睁开双眼,恍惚看见一个瘦瘦的刀条形的脸像鬼一样狰狞可怖,沉重的呼吸声和滞浊的汗昧使人怀疑半夜之间屋子里钻进来一只吃人的野兽。我睡意全消,一动不动地躺着,听着这让我感到莫名的呼吸声渐渐息下去,我的眼泪把自己的脸给烫着了。

许久许久的沉寂消失后,一阵窸窸窣窣的穿衣的声音小心地响了起来,我看见一个人从炕上悄悄地屏着呼吸走到地下。窗帘挡着迷乱的月光,可半掩的门泄漏进的那一小片宁静的泛着乳色光泽的亮光却使我清楚地看见了一个人的脚丫。他光着脚丫,像小偷一样谨慎而熟练地走出屋门,轻轻将门带上,然后他裹挟着一身热情消逝了。我很快听见草场方向传来几声狗吠,我明白那个偷情的人是草场上的更倌。更倌的刀条脸像一面白色的小旗一样一直惨淡地竖立在那个春末的夜晚。

第二日清晨我醒来后寡妇早已起来了,我下地的时候她正在灶间忙活做饭。我冷冷地瞅了她一眼,然后飞快地逃掉了。从那天起,我再也不愿意和父母同住一间房子。就这样,春天不知不觉地疲倦了,野菜渐渐长成粗壮的植物,我的脚丫始终在春天正在光顾的这个小镇的每一寸土地上缓缓地踏着。我开始讨厌这个寡妇,直到她的两个孩子相继在一个月内因暴病猝死,所有小镇的女人都为她的命运哭泣不已的时候,我才重新思念已逝的春天中她留给我的一些好感。后来那个在草场当更倌的男人死了,我见她神情黯然地看着棺材中那副凝止不动的躯壳再后来,她不再打听船长的消息,而春天却使每一条河流都冰雪消融,许多大胡子的船长都驾着船远行了。而她却孤独地被抛在春天的河畔,她守着惟一的孩子,头发慢慢花白起来、稀疏起来,脚下却渐渐地鲜艳起来,她驻足之地落英缤纷。

月光

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哪种月光比我故乡的月光更令人销魂。那是怎样的月光呀,美得令人伤心,宁静得使人忧郁。它们喜欢选择夏日的森林或者冬天的冰面来分娩它们的美丽。在上帝赐予人间的四季场景中,月光疯狂,庞大的黑夜被这绝色佳人给诱惑得失去了黑暗的本色。黑暗在它明亮热烈的胭体前被烧炙得漏洞百出,月光就这样透过漏洞丝丝缕缕地垂落人间。

我不是一个朴素的唯物主义者,所以我不愿意相信那种科学地解释自然的说法。我一向认为地球是不动的,因为球体的旋转会使我联想到许多危险,想到悲剧。我宁愿认为我生活在一片宁静的'土地上,而月亮住在天堂,它穿过茫茫黑夜以光明普渡众生。我们是上帝抛弃下来的一群美丽的弃婴,经历战争、瘟疫、饥荒,却仍然眷恋月光,为月光而憔悴。

我说过我出生在元宵之夜。阴历十五,是月亮来潮的日子。月光澎湃着,我最初的啼哭可能是因为月光的惊吓。月光从我最初来到人间的时候就笼罩我的哭声,这使我长大以后有了悲伤的时候愿意对着它倾洒泪水,月光是我哭声的惟一知音。

我父亲是我见到的这世界上最热爱月光的人。他不是月光下神情恰然的老人,他是月光下的精神苦役者。他沉重地走完一生时,月光正缤纷着滑向两岸的河流,河床上月光汹涌,仿佛他一生被压抑的激情的一次灿烂的爆炸。月光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法让人捕捉的琴弦,它纯粹得使最好的琴手在它面前束手无策。我父亲是一个出色的琴手,他心灵的音乐曾经像一匹旅途的马一样驮着他远行流浪。他出生时月光湿润,而房屋的贫困之气和房屋之外等待他放牧的牛群又过于枯燥,使他站在荒凉的山坡上无法走进那个音乐丛生的世界。

父亲六岁时失去母爱,那时他身下还有两个弟弟,他被迫长大。他对音乐和月光有一种天生的敏感,音乐和月光仿佛他的同胞兄弟一样令他痴爱。他曾经考上过音乐学院,可因为家里供不起他,他的愿望最终付之东流。他被远逐在音乐殿堂之外,忍受寂寞、失落、凄凉,他走进了寒冷的人烟寂寥的森林。

我无法想象年轻的父亲第一次来到异地他乡,带着漂泊无定的情绪见到森林时的那幅情景。那会是怎样的心情呢,当一个人在月光充分呈现它魅力的地方驻留,我想泪水是对他风尘的最好的洗礼了。我不知道父亲是否在那个夜晚哭泣过,我只记得他在一次微醉后断断续续地诉说着他来时一贫如洗的形象:脚上蹬着一双花七毛钱买来的白球鞋,而身上穿的是用白布染蓝的衣裳,因为白布和颜料的总价值比买纯蓝的布要便宜一些。我想到一幅画面:爷爷站在一口锅前笨手笨脚地为父亲染布,爷爷的周围热气腾腾,父亲站在不远处湿漉漉地看着这一切。父亲走时生他的女人无法从墓室中伸出手来给她儿子的脸留下一片慈爱。

白天所有的工作结束之后,夜晚就降临了。父亲可以从容地坐在月亮地里想他的心事。他心事苍茫,他歌声忧郁,他饮酒大醉,他逍遥无边。他这样在月光反复照临的土地上坐了几年之后,有一个善良的女人同他坐在了一起。父亲终于顶着密麻麻的胡子在一座房屋下做了这个女人的丈夫,不久他又成为了三个孩子的父亲。他对妻子的温柔如月光的温柔,他对孩子的慈爱也如月光的慈爱。他们的房屋在月光映衬下显得十分朴素、宁静、温暖。

我曾经在一篇童话作品中抒发过我的一种奇想。我背着一个白色的桦皮篓去冰面上拾月光。冰面上月光浓厚,我用一只小铲子去铲,月光就像奶油那样堆卷在一起,然后我把它们抬起来装在桦皮篓中,背回去用它来当柴烧。月光燃烧得无声无息,火焰温存,它散发的春意持之永恒。你听到这儿也许会发笑吧,可是我多年以来一直有这样的幻想。我生于一个月光稠密的地方,它是我的生命之火。我的脚掌上永远洗刷不掉月光的本色,我是踏着月光走来的人,月光像良药一样早已注入我的双脚,这使我在今后的道路上被荆棘划破脚掌后不至于太痛苦。

父亲是上帝赐予我的我来到人间所见到的第一个男人。他对遗憾所表现出的超脱使我的笔黯然失色。森林、河流、月光,你们是以怎样的医术拯救着人类?父亲的酒杯似乎都是在月夜时出现在桌面上的,他坐在窗前,普通的酒菜黯淡无华,可窗外的月光却生动辉煌。婵娟高居天上,千古不老,可人的青春却如落花匆匆。他是否在慨叹人世沧桑,我无从揣测。可我知道,他在月夜的酒后拉的曲子令人心酸泪垂。

这样描述他连我自己也变得忧郁起来。所以我情愿再透露给你们一些亮色。他在我们那个小镇当了二十几年的校长,他是那个学校的创建者,学校的一砖一瓦对他来说都是他生命无法分割的一部分。他热爱孩子,他在世期间每天起床后都要先去学校走一趟。他在每一个早晨走进校园,在凹凸不平的操场上散步,有时会哼着一支曲子。学校简朴地坐落在森林中,他是否是学校的皇帝?他每天去学校总也看不厌那些在常人看来是人间最呆板的风景,想必他的生命在这样的地方没有得到很好的延续吧。我深深地记得他病逝的前几天他从昏迷中苏醒过来说的第一句话: “该是期末考试的时候了,孩子们准备得怎样了?”

用不着为这样的话再去哭泣,因为重温一个人的善良和博大实在需要一种冷静和勇气。把这样的话仔细体味一番,谁会说离析出来的不是月光呢?

我愿意再告诉你我父亲的一些特征。他不高大,身材微胖,阔脸,头发浓密,眼睛很大很亮,充满睿智的光彩。他的手指和脚趾都异常粗壮,而我的手指与脚趾也如他一般粗壮,绝少秀气,我知道我该像父亲那样走路。

许多人踏着月光去了,许多人又踏着月光来了,道路上人影幢幢。我们生活在人间,我们无法不热爱月光。不管脱胎换骨多少次,只要你重新降临人间,就无法逃避月光的照耀。父亲永别了我们之后,母亲、我还有我的姐姐和弟弟大概没有谁会不热爱父亲用一生爱过的月光吧。我们必须把院落打扫干净,把玻璃窗擦得透明,把瓦盆里装满清水,让月光有美满的栖息之所。这样,父亲的灵魂会得到深深的慰藉。

月光是无法消失的。既然阳光使人间的许多丑陋原形毕露,那么谁不愿意在朦胧时分的月下让自己的心有稍许的宁静呢?我这样写的时候父亲好像正站在我背后偷偷地窥视我,他似乎在责备我不该走到这样一个月光稀薄的地方。这个灰沉沉的角落,很少感受到真正的月光,污染像瘟疫一样弥漫,使那么好的月光无法真实地投进你的窗口。

还要说一说我父亲的酒量。他的酒量很大,这同寒冷同忧郁有关。医生说他的病与饮酒有关。我不知道这是否科学,我宁愿把它认为不科学,因为我不愿意承认父亲饮酒是一种罪过。酒同月光一样是父亲的知心朋友,他拥抱它们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父亲去世后我曾经写过这样一首诗:他离去了/亲人们别去追赶他/让他裹着月光/在天亮以前/顺利地走到天堂/相信吧/他会在那里重辟家园/等着被他一时丢弃的你们/再一个个回到他身边/他还是你的丈夫/他还是你的父亲。

无论什么时候,月光都会依稀浮现。过去的事情很多,要一一忆起实在困难。可是,每当我想起父亲,月光也就不会遗漏,月光会像一个好朋友一样推门进来,深情地站在我身边,如一条长久地挂在我屋门口的珠帘,与我朝夕相伴。

我永远不认为地球是旋转的,因为我希望父亲真正安息。在有月光行走的世纪里,我想故事永远没有结局。

大雪

只有在吃厌了五月的樱桃和草莓之后,我才会嘟着红艳艳的嘴唇渴望大雪。大雪,这北国冬季里埋藏着的最漫长的谎言,使多少人疯狂地背负雪橇艰难谋生。当我的笔开始触摸它的时候,唇齿间依稀生出寒意,而一个老人的脚步声也寸寸朝我逼近。

在我年幼的时候,常常是一觉醒来,觉得并不是该亮天的时辰,可天却已经凛冽着亮了,房屋因为这早来的天色而被迫终止黑暗横行。这种突如其来的光明出现的日子一定是在冬天的雪天中。雪花喜欢在夜晚时袭击人间,它们美丽的飞舞行为也大都停止在黎明之前。它们仿佛是为了抛弃黎明才赶在黎明前争夺天色的。

我喜欢在这样不同寻常的黎明时去推屋门。门里装着一家人的生计和温暖,而门外的雪景则妖娆林立,雪光使朝霞失去了鲜艳。我推开屋门的时候可以听见门的底边与雪相摩擦时发出的那种声音,声音让人想起春风在掀动白桦树身上半开的桦皮,当然这是在雪厚的时候才可以感觉到的。如果雪下得比较薄,那么门推开的只是单调的寒气。

在我对生命雪天的回顾中,总是伫立着一位老人的影子。这是一个年逾八旬的老人,这个老人在许多年前一直过着孤居的日子。他没有子女的原因不是因为他没有拥有过女人,而是因为想成为他老婆的人他不动心,而他爱的女人却无法成为他老婆。我们小镇的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年轻时风流放纵的人,而且大家也都认为他过去的泛滥风流导致了晚年的灾难。他高而瘦弱,胡须斑白,眼睛小得仿佛没生眼睛似的,他形如一株被抽空了麦穗的被雪压弯的麦秸。他喜欢大雪如他孤独的存在一样执著。

在北国是无法阻止大雪降临的。上帝把寒冷季节中最温柔最灿烂的景色播在这里,本身就造成了一种雄壮和神秘的气氛。雪的色彩极为绚丽,它时而玫红,时而幽蓝,时而乳黄。雪光呈现玫红时是朝霞初升时分,那时炊烟在鸡啼之后升起。雪光展现幽蓝时是傍晚时刻,这时所有的恋人都在祈祷黄昏的消失。雪光隐现乳黄时星月稠密,树林中所有的鸟都因眷恋美丽的景色而放弃歌唱。

在异乡每一个日子的苍茫时分,当我无法驾驭自己身上那份浓浓的伤感时,我便将伤感放逐出来,让它回故乡的雪天去休息。这时伤感会很快地坐在一片被雪覆盖着的森林中,那四周寒气燃烧,伤感显得十分渺小和孤单。最后,终于是漫天飞舞的雪花将它融化了。

年逾八旬的老人在年逾九旬时同大雪一起沉落,葬他时人们平静得如同去田里劳动。他的坟墓注定是这个世界上最荒凉的坟墓,也只有他才承担得起这份荒凉。我总是无法忘怀他那个在雪天中显得光彩勃发的院落,那是他的囚居之所和浪漫飞翔的出发点。在雪天的日子中,他会站在那里堆出许多种雪人。他喜欢堆兔子、野鸡、白熊和狐狸。他塑的狐狸逼真得使人想跪拜狐仙,原因可能是他太爱狐狸或者是深受其害,他才会塑造得栩栩如生。但他最喜欢的还是塑女人,雪花仿佛是这世界上雕塑女人的最好的材料。因为我见过的最让人动情的女人就是在那个老人院子中,她们总是坐在漫长冬天的每一场大雪中,态度安详温和,体态丰腴,神采超然,仿佛已有了呼吸。

我总认为雪花拥挤在一起涌向地面是因为它们自身无法承受寂寞。它们以寂寞来拥抱寂寞,所以才有胆量叛逆天庭,才有勇气接触尘土。看破红尘的人在大雪来人间的路上与它们擦肩而过,庙堂里烛火辉映。你挽着衣袖来到河边,看到许多女人的形象如红鱼一样游在水里,你才明白男人为什么少了为他们生孩子的人。

有一次我在大雪停息之后走向他的院子去看风景,那是黄昏时分,我担心老人没有出来塑雪人。然而当我走进他院子的时候吃惊地发现那里面像马戏团一样热闹。有个高大明艳的女人正牵着一只短尾巴的狗朝栅栏方向走去,她仪态万方,似乎已过中年,但风韵依然锐利,这个女人的身后躲着一只白熊。在白熊的东侧,也就是高大的女人的身后,又有一个十七八岁模样的女孩子袅袅婷婷地举着一盏灯给她脚下的一双乳白的羊羔照着亮。那时黄昏正把它满满荡荡的柔和之色厚厚地涂在这些雪人身上,这些雪人显得格外深情,仿佛想打开老人院子的门走出来做我们这个小镇新的公民。这片景色迷人得让人不敢大声呼吸,不敢贸然涉足她们的居住之地以免践踏了那种无处不在的美丽。

当时那个塑造这些雪人的老人正坐在门前茫然地想着什么,他的样子显得极其疲惫,你可以想见一个激情消逝的人面对黄昏时的神情。他的瘦弱总使善良人想起他经历过的饥饿和揣测现在他仓中的粮食是否殷实,他的瘦弱也使一些人联想到他年轻时采花的狂热。要走完人的一生并不容易,这同一个男人是否能真正拥有女人一样不容易。我看到那个老人坐着的表情和他房顶上黯淡的炊烟时,首先想到的便是他的饥饿。他一定是累得眼花缭乱了,他的棉衣棉裤已经有许多年没有女人来给翻新了,所以棉衣棉裤看起来死板滞郁,也正是这样的外衣包裹着一个老人起满褶皱的灵魂。我站在他的院子外无法忍受黄昏消失之后那些雪人显得更加幽美的情景,我便赶回家为他取来一个馒头。当我再次返回时,老人已经站在那个高大的女人面前为她的嘴唇涂胭脂。不知是因为天色的缘故还是因为胭脂存得太久了,胭脂看上去一点也不鲜艳,但那个女人的风韵却依然绰约动人,是我们镇子中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我拉开他的院子门小心翼翼地走到他旁边,然后把馒头放在他手上。他接过馒头后胡须像风那样游动了一番,接着我看见他的眼睛像星光那样跳了一下,仿佛他在生长眼睛。他问我是否喜欢这些雪人,我告诉他我喜欢得要死掉了。他古怪地笑了一声,这是一种结束某种东西的笑声,我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你为什么不给那个姑娘也涂上胭脂?”我问。

“不,不不。”他说。

“你的胭脂不够用了吗?”我又问。

“胭脂很多,可不是这个姑娘该用的。”他说。

“你太偏心胖女人了。”我说,“那个举灯的姑娘是谁家的?”

“她是我年轻时在一个河边遇见的姑娘,她很胆小,她一到晚间出门时就要举起灯来,不敢暗夜行路。”

“她从小被吓着过?”我问。

“不,她天生胆小。姑娘胆小才美,她总是举着灯,你长大了也要学会举灯。” 他说。

“可我不喜欢羊羔,羊羔的叫声太难听了,这一点我不能学她,我喜欢兔子。不过胆小我可以学会,因为老有事情要吓着我。”我问他,“那个姑娘后来去哪儿了?”

“她丢失了。”他说。

“她举着灯还会丢吗?”我说,“是不是走在河边的人爱迷路?”

那天我不知道问了他多少个问题。后来我的问题把这个老人折磨得面露苦色,他并不太喜欢一个孩子来打扰他的寂寞。当我走出院子时他告诫我长大以后不要询问大人的事情。我便有所领悟地说见了男人不要问有关他女人的事,见了女人也不问有关她的男人的事,这样就对了,是吗?他笑着点点头,在星光灿烂的时分将我送出他的院落,而他独自与这些雪人苦恋相依。

老人死的时候我的童年已经像伤口一样结痂了,我在疼痛中长大了。封闭他院落的时候我出奇的伤感。他躺在山上那片越来越热闹的坟场里,他没有墓碑,他的墓志铭除了那些与季节一同消失的雪人知道之外,其他人无论如何都无法破译出来。他消失在冬天,不是因为疾病和饥饿,而是因为老死,因苍老而死是一种什么样的福气啊。

他那个举灯的小女孩是否已经在他去的路上举着一盏灯等他,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大雪使人间许多龌龊的景色拥覆上苍白的谎言时,老人曾经用心塑过的雪人会像刚刚刑满的人一样纷纷走出心灵的牢狱,以它们的存在让我们回忆老人的一生。

又是大雪休憩在我故乡森林的时令了。寒冷像花香一样弥漫,炉火正旺。男人女人都守在屋檐下安安静静地做男人女人。我便联想起不久以前我所做的一个梦:我拉着一个巨大的雪橇行走在山间,是冬天的时令,寒气袭人。我无论使出多大的力气也拉不动这雪橇,我低头四顾,蓦然发现我的雪橇原来行走在无雪的土地上。

是谁使我背负雪橇,而又远逐我于雪原之外?请大雪来回答。

葬礼

蜡烛点起来了,是祈祷亡灵走向天堂的时刻了。穿丧服的人越聚越多。是什么时候,我跪在一个寒冷季节中亲人的棺材前对着苍茫的寒气和香火缭绕的祭品默想灵魂的归宿。葬礼,这是上帝赐予人们的崇高殊荣,是人们在人间度过的最后节日。

我不想把葬礼说得多么庄严,那是因为我参加过的故乡人的葬礼大都充满着阳光和澄净的空气以及细碎的鸟语。每一个死者都像出家人一样去意已定,他们留给自己亲人的只是缠绵的哀思和无穷的回忆。

我小的时候十分恐惧葬礼。丧钟一旦低沉地在我们小镇敲响,几乎所有的孩子都觉得大人们又要像死去的人一样耍花招来抛弃他们了。孩子们总是认为大人们很自私,他们想死就死,他们看上了一个好日子就没命地追逐死神,一去不复返。这样的日子倒霉地出现在我们小镇的日历上时,许多女人的哭声很让人忧伤。尤其是夜间,我很怕出门,怕行走在某一条幽巷会撞上鬼魂。在丧葬的日子里,我总觉得鬼魂会像火苗一样熊熊燃烧。

据我们小镇那个专门主持葬礼的人讲,任何一个死者的灵魂都是朝着天堂或地狱这两个方向去了。天堂是善良人居住的地方,那里四季鲜花环绕,生活空灵而富足。所以活着的人拼命做善事积德以此来安排来世的道路。

听说去天堂的时辰大都是在日出之前,天光不十分明朗,春天尤其好上路。如果田野里植物泛黄,那么死者穿过秋天的大雾会迷失方向,死者会被寒露所围困。所以春天的葬礼像节日,而秋天的葬礼才更像葬礼。

傍晚的灰暗和冷雨无情地笼罩着我们小镇,送葬的队伍在众多伞的覆盖下缓缓出发了。伞与伞相组接,湿意盎然。这是夏天,雨季,被送走的人是我们的老师。老师的声音在教室里消亡,他的影子从讲台柔曼地飘向窗外的雨中。我和许多他的学生为他送行。我在雨中想起了他讲给我们的一个童话故事。他说有一个音乐家穷困潦倒,他创作的所有作品都不被时代所重视。当他的呼吸将要停止的时候,他的满头白发忽然像琴弦一样直直地竖起来,一缕阳光犹如一双纤巧修长柔韧的女人的手指一样在那上面弹奏出他的最后作品。他的作品使窗外春色萌发,音乐家终于在他自己创作的音乐声中沉醉离去。我站在送葬的队伍中,朦朦胧胧地觉得,老师也是听着自己的音乐走向极乐世界的人。每个人大概都要这样离去的,莫名的孤独将我紧紧包围,我在孤独中垂立。这时有一个男孩子感觉到了我的忧戚,他便在雨中送给我一条狗。他与我是同学,他大概是因为忍受不了葬礼的苍灰之色才怀抱一条乳狗。

“新下来的崽儿。”他把狗交给我说,“它可喜欢用舌头舔人呢。”

“你还有心思谈论狗,老师死了,你不难过吗?”我哭泣着接过那条狗说, “老师为什么不死在春天?”

“因为他的老婆已经死在春天了。”男孩子说,“何况他还喜欢夏天。”

“他不想进天堂吗?”我问。

“我想不会不想吧。”男孩子若有所思地说,“我们将来也会像老师一样死的,那时别人也会来参加我们的葬礼。”

他的话使我心惊肉跳得直打哆嗦。我望着雨水中他的漆黑的眼睛,心中以为他也是被吓着了才会说这样的胡话。那次葬礼我送走的是老师,而带回来的却是一条狗。因为它来自夏天,所以我称它为小夏。

小夏刚来我家的时候才满月,它的狺叫声还有些奶声奶气的。我们没有牛奶给它喝,所以只能喂它米汤。它吃饱了就缩在墙角,安安静静的像个乖孩子,十分惹人怜爱。小夏一岁的时候已经可以独自在深夜的院子中守护家门了,两岁的时候小夏就独自出门结识一些新的伙伴,并且显得很随和,与它们相处得很好。它毛皮泛黑,身材颀长,尖尖的三角耳像两只号角一样神气地竖着。当小夏激动的时候,它的两只耳朵就像被触摸了的含羞草一样微微地打卷,尾巴也耀武扬威地晃来晃去,我十分喜欢它的英俊活泼。它身上散发着的蓬勃之气与我初次在葬礼中见它时它显出的忧郁大相径庭。每天晚饭之后我都带着它在院子中习武。我常常把一只破鞋挂在墙上,让它上去扑,然后再将鞋拿下来。我还喜欢抓半个窝头勾引它把两只前爪抱起来,一蹿一蹿地对食物垂涎三尺,我和小夏成了最密切的朋友。可是当小夏长到三岁的时候,它忽然变得心事重重。它经常在傍晚该守家门的时候悄悄地夹着尾巴溜走,到夜深时分才探头探脑地回它的老窝。它的眼睛流露出某种温情和忧郁,它很快跑瘦了。那一年因为饥荒所以我们小镇上偷东西的人多如蚂蟥,家家户户都在训练自家狗的看仓本领。所以,母亲总是埋怨我说,你把小夏惯得越来越不像话了,贼也不拦,家门不守,倒像只野狗。我听后认为母亲的话是有道理的,所以也很生小夏的气。

有一天晚上小夏又回来得很迟。我听见它装模作样的轻微的脚步声后就从炕上爬起,披衣下地,走到院子里。它遇见我的时候已经走到狗窝旁,我飞身一脚狠狠地踢了它一下。也许它认为自己理亏了,所以它忍痛没有嚎叫,它哀衷地放下尾巴围着我打转。我心下一软,便饶了它。小夏老实了三天。第四天傍晚,小夏又神出鬼没地行动了,它这次行动一直到凌晨之时才回来。它这次不是自己回来的,它还自作主张胆大包天地带来了另外一条狗。是只矮矮的、怀了孕的、黄色的笨狗。直到此时我才明白,小夏那一时期在外面历经了由恋爱到结婚这一过程。小夏见我在清晨的露水中等候它,它万分愧疚地扑在我脚下,用舌头反反复复地舔我的脚面。它认为它对我施够了温存之后,就与它身后的母狗站在一起,小夏想让我接受它的爱人和它爱人肚子中的东西。我没有表示否认,因为这条不太漂亮的母狗实在太温情了。这母狗用哀怨的眼神望着我,头稍稍偏着,嘴巴矜持地拐着。我不认识它,从没有见过它,看来它的主人并不是这个镇子的人。那么,小夏在我们镇子中竟然就选不出一条中它意的狗吗?我向它们点头致意,小夏就放心地带着它的情人回窝了。

第二天早饭时母亲坚决地反对我收留小夏的情人。她主张我们应该把那条母狗放了,因为母狗来的这天是个不吉利的单日子,另外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既养公狗又养母狗加上它们的崽子,否则,狗氏家族的旺气将会压倒我们。我难过了半晌问母亲是不是因为口粮问题?母亲犹豫地摇摇头,但我想有这方面的因素吧。

我们全家商量决定用锁链把小夏挂上,然后让母狗自己回它的家分娩去。

早饭一过,天明亮得像抒情诗一样,满地都排满了金色的诗行。我用一只盆装上些残渣剩饭,然后召唤它们出来吃饭。它们俩慵懒地慢吞吞地出来刚刚吃了几口的时候,母亲就在它们毫无戒备的情况下站在小夏背后飞快地用锁链紧住了它的脖子。小夏拼命挣扎,并且呜呜狂叫,尝试着往门口奔跑。但经验丰富的母亲早已把锁链拴在了一根柱子上,小夏的挣扎只给它的脖子留下一道深深的疤痕。我们把母狗逐出家门。小夏看着母狗被赶出家门的时候,它的泪水挂在脸上,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狗流泪。

母狗在我们家门口足足留恋了两天才依依不舍地离去。它离去后小夏水米不沾,它老是瘫在窝里,不停地流泪,它很快瘦得皮包骨了。我逗引它玩的时候它睬都不睬,更不要说让它看家了,它对任何生人的来访都无动于衷。就这样,小夏终于病死了。当我在一个正午发现它永远不能动弹的时候,不禁哭泣起来,我谩骂母亲说是她出了坏主意导致了小夏的死。我想去请那位会引渡亡灵的葬礼主持让小夏去天堂,可母亲坚持说要把小夏的皮肉剔下,皮用来御寒,而肉则用来改善生活。这样,小夏到傍晚时就被分肢解体了。我找到那个送给我狗的小男孩,我们俩一直心事茫茫地等到夜深,那些吃狗肉的人才从我家打着响嗝出去,桌子上扔着小夏身上最精粹的部分——骨头。我们像捡麦穗一样将这些沉甸甸的骨头拾在一起,然后偷偷地溜出家门,在日出之前将骨头埋在我们老师的坟前。我们在坟地里点起一支微弱的蜡烛,双双祈祷小夏快快走进天堂,祈祷我们的老师好好照顾小夏。

半年很快就过去了。春天又来的时候我又抱回来一条小狗。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听见大门外有狗低低的猜叫声,我打开大门,发现小夏的情人正带着它的三个崽儿来找它的丈夫。小夏的情人由于做了母亲,出落得比以前更漂亮了,它仪态优雅,毛色光洁灿烂,它一看见我就呜呜地带着孩子走进院子。我心里伤心极了。可怜的小夏,我犯了一生中最不可饶恕的错误。我坐在那个春意辽阔的季节中,为自己的过错而哭泣。倘若死去的人都去了天堂,天堂不是太拥挤了吗?我真担心小夏会因此而被挤落下来,所以我喜欢瞭望天空,万一小夏被挤落下来了,站在大地上接住它的一定是我。

尾声

写尽了诗情画意之后,暑气已经陨落。我的笔所追踪的那架四轮马车,它终于走到故乡了。我写过了,我释然,可那遥遥的灰色房屋和古色古香的小镇果真为此而存在了吗?我感到迷茫。我依然客居异乡。在寂寞中看着窗外的枯树和被污染的河流,我知道,下一季的钟声又要敲响了。

篇4:《迟子建散文》第一章《鹿皮袋里的劈柴》

《迟子建散文》第一章《鹿皮袋里的劈柴》

我以为巴黎不总是阴郁的,只是我运气差,才会一连多日难见它的晴朗。可是生活在这儿的朋友告诉我,巴黎的初冬就是这样,很少出太阳。看来巴黎把阳光当成了麦子,种了一春一夏后,到了秋天就收割归仓了。而我五年前去法国,也许是初春的缘故,在巴黎,尤其是在诺曼底一带,看到的天是那么的澄澈。

在巴黎一周的时间,正式的会议一个下午就结束了,所以我有充裕的时间逛街和参观艺术馆。在法国国家图书馆工作的傅杰,特意抽出一天时间,陪我去大皇宫,说是那儿正有一个“毕加索和大师们”的展览,展画价值20亿欧元,被称为“史上最贵的展览”。

大皇宫里虽然人头攒动,但并不喧闹。你能听到的,只是缓缓的脚步声。这样的脚步声,其实是来自民间的最质朴的掌声。第一个展厅展出的,是大师们的自画像。我最喜欢的,是德拉克洛瓦的一幅带着忧郁之气的自画像,还有一幅毕加索的早期作品。画中的毕加索还是个少年,牵着一匹马,表情庄严、纯洁,背景是迎春枝条一般的鹅黄色,看上去清新、温暖。这次展览,请来了马奈的《奥林匹亚》,德加的《苦艾酒》,安格尔的浴女图,戈雅的《裸体的玛哈》,以及提香、高更、普桑等巨匠的作品。看他们的作品,一个最深切的感受就是,做一个画家是幸福的。绘画和音乐在我眼里是长着翅膀的艺术,因为它们不像文学那样,如果跨越国界,必须借助于翻译。只要你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聪灵的耳朵,不管什么肤色和讲何种语言,都能感知绘画和音乐的美,触摸到它的魂灵。从这点来看,画家和音乐家是真正获得了“解放”的人,因为他们所从事的艺术,里里外外都是自由的。

从大皇宫出来,傅杰又带我参观了埃米尔?诺尔德的画展。他是德国表现主义的代表性画家。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他的作品。老实讲,我不太喜欢他的画,过于堆积的色彩和夸张的形式,给人的视觉造成了压力。这样的画缺乏空气,让人不能自如地呼吸,这也是我不喜欢毕加索立体主义时期一些作品的一个缘由。形式过于强悍,带着股粗暴之气。而好的艺术,不管外表多么光怪陆离、五光十色,其内核应该是柔软的。

接下来的几天,我握着张地图,开始独自在巴黎的小街里闲走。这对我来说,是最惬意的时刻。因为走累了,随时可以推开一家咖啡店的门,喝上热腾腾的咖啡。巴黎是没有败笔的,随便你走到哪儿,抬起头来,都有入眼的风景。不像我们这儿,若是在一个城市走出了“风景区”,猛然面对的,往往是破败的大街和肮脏的陋巷,让人意兴阑珊。有一天,我踅进一家装饰店,忽然发现虚拟的壁炉下,躺着一个长方形的宽松的皮口袋,好像谁刚刚长途旅行归来,进门把它丢在地上的。我诧异,这儿的装饰店,难道兼营皮包的生意?我走过去,一看,那敞开的袋口里,现出的竟然是几块劈柴!那是个上好的鹿皮口袋,价格不菲,可它仅仅是装劈柴的口袋!那一瞬间,我想起了童年在大兴安岭的时候,为了抵御漫长的冬天和寒冷,我几乎每个早晨都要从户外抱回劈柴,堆在火炉旁的墙角。那些劈柴赤裸裸的,从无装饰。讲究的人家,至多不过用箩筐盛它。这鹿皮袋里的劈柴,让我似乎寻到了巴黎的品质——再朴素的.心,也要有一个高贵的外表。

归国的那天,吃过早饭,我就步行去奥塞博物馆,其实只想再看看米勒的画。上次去那儿,站在他的画作前,总有不舍的感觉。奥塞正有一个毕加索和马奈的《草地上的午餐》的主题展览。那个临时划出的狭小展区,排起了长队,我也加入了那个行列。半小时后,我进了展区。迎面矗立的,就是马奈的《草地上的午餐》。画中那个坐在两个衣冠楚楚绅士间的裸体女郎,与《奥林匹亚》中的女郎是同一个人。她是马奈的模特默兰,出身贫寒,晚景凄凉。她那睥睨世俗的无邪眼神,震惊了世人。与马奈原作展出的,是毕加索戏仿的《草地上的午餐》,各种形式、不同比例的,大约有十几幅之多。可是不管我怎么看,总感觉不如马奈的原作震撼人。毕加索的魅力,不在仿作上。因为再高明的仿作,也是做别人的奴隶,而毕加索无疑是个做主子的人。

到了与奥塞告别的时刻,我下楼来,拜望米勒。这个诺曼底出生的画家,灵魂里凝聚着那片海域的庄严和宁静,所以他的《晚钟》《牧羊女》《播种者》,充满了宗教感,深沉朴素,凝练浑厚。画面中辽阔的田野,虔诚的劳作者和祈祷者,像是那个世纪农民的雕像。虽然画作不是明亮的,可是你却能感受到无与伦比的光明,这就是米勒的魅力,他把光明融进泥土中了。与一壁之隔的毕加索和马奈的联展相比,米勒的画作前观者寥寥。毕加索是唯一一个在世时看着自己作品入罗浮宫的画家,无论是他生前还是死后,他都享受着至高的荣誉。我的眼前,忽然闪现出了那个装着劈柴的鹿皮口袋。我觉得毕加索很像那个鹿皮袋,在形式上征服和吸引了人的眼球,米勒,则是里面的劈柴。而我更爱的,是劈柴,因为它能够熊熊燃烧起来。

出了奥塞,巴黎雨雪交加。这也许是巴黎的第一场雪吧。风很大,塞纳河畔几乎不见行人了。也许是我撑的轻型伞的伞骨太软了,它被狂风掀起,将我暴露在雨雪中。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哭了,因为雨雪把睫毛打湿了。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

迟子建痕迹,一个出生于中国最寒冷的北极村的纯真女子, 她的文笔可谓“惊天动地”像雾岚一般。

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时间怎样地行走》讲述了作者童年时喜欢爱墙上的挂钟,她的作息都受着它的支配。她喜欢在各种时间做各种不同的事, 曾一度天真地以为一双神秘的大手在操控时钟,在北京迟子建发现了时间的痕迹,在每一处地方, 都可以发现一个时间的秘密。

这多像以前的我呀!总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盯着一台挂钟。“滴答,滴答,迈着轻盈的步伐走过, 也不留下一点儿痕迹,直到它的铃声”铃铃“的响起时,才意识到马上要去写字, 才立起身赶向书桌,认认真真的写字,不一会儿, 时钟又开始响了起来,看看这住在框中的两个小人啊!赛跑地如此飞快, 让我措手不及,双赶往去做下一件事情。 就这样,年复一年, 日复一日,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勿匆了,使我渐渐了解它,发现了它的踪迹。

我调皮的时间啊, 转眼间渐渐消逝了,令人有些无法习惯,可是它总是激情澎拜地行走着,不等人。还有一篇文章,是我较为喜欢的《暮色中的炊烟》迟子建对炊烟十分了解,知道什么时候的炊烟 朗,什么时候的炊烟气者游烟之后,她识得了一位俄罗斯老太太”老毛子“”老毛子“为人很好,总是招呼她去家玩,她的走路姿态,跳舞动作,我都记在心里,只可惜在冬天,老毛子静悄悄地走了。

文中的”老毛子“虽是一位俄罗斯老太,却已加入中国籍,算半个中国人吧,虽然村中不太有人与她交际,但人人都惦念着她。使我觉得这世界上的人情,即吏大家不是很离开,可依然会互相惦记, 询问关心,人情的不,温暖使这个位处北极寒冷的小镇添加一阵暖意。

这就是一位纯真女作家所作,莹莹白雪,总像雾缠绕字里行间。

篇5:迟子建《细品爱人》原文赏读

迟子建《细品爱人》原文赏读

爱人是两粒团聚在人间的尘埃,让家生起烟火;

爱人是两片汇集在天边的流云,共穿一件彩衣;

爱人是两朵并蒂的莲花,一样地心事透明;

爱人是两只情深意笃的白鹤,生生世世相守。

爱人是你走累时,一块可以歇脚的石头;

爱人是你悲伤时,一条可以擦拭泪痕的手帕;

爱人是你无人喝彩时,悄悄向你竖起的'大拇指;

爱人是你落魄时,不离不弃的影子。

爱人是对镜梳妆时,心疼你鬓角白发的人;

爱人是浪迹天涯时,让你心头一热的乡音;

爱人是月夜下,能与你纵马驰骋的人;

爱人是废墟中,仍然呼唤着你的乳名的人。

爱人是一枚切开的石榴,你流泪,他也心酸;

爱人是未被开启的贝壳,双双把甘美包裹;

爱人是雨夜的一盏台灯,使你看到枕畔的星光;

爱人是霜晨的一条棉被,让你的美梦不会被寒冷撕破。

爱人是惆怅时,能伴你起舞的夜曲;

爱人是孤独时,来你窗前歌唱的燕子;

爱人是远行时,在你耳旁千叮咛万嘱咐的人;

爱人是归航时,站在岸边向你含泪招手的人。

爱人是跋涉时,能拔除你脚下荆棘的人;

爱人是歇息时,轻轻拉着你的手入睡的人;

爱人是你遭到误解时,射向谗言的锋利的箭;

爱人是永绝后,能用温馨回忆照亮你余生的人。

爱人啊——

就是彼此的天堂。

篇6:迟子建《萨尔图落日》原文赏读

迟子建《萨尔图落日》原文赏读

十九世纪末,随着中东铁路的修建,萨尔图站出现了。萨尔图,是蒙古语,“有月亮的地方”之意。在此之前,萨尔图只是清朝蒙旗杜尔伯特的游猎地,没有定居的村落,这一带也就成了一片未被开垦的处女地。所以从某种意义来说,铁路是这片荒原的铧犁。

萨尔图,就是大庆的前身。如今,它是大庆最大的一个区。如果你是外地人,来大庆旅行,听到同乘的旅客说,快到萨尔图了,你完全可以收拾行囊,做下车的准备了。这个老地名,在这一带人的心目中,根深蒂固。看来沾染了日月精气的名字,永不陨落。

大庆名字的由来,相信共和国出生后的人都会知道的。1955年,松辽石油勘探局在安达一带进行石油资源的勘探,发现油田,开始了开采。1959年9月,共和国十周年庆典前夕,钻井喷油了,因而这个新兴的石油城就被命名为“大庆”市。铁人王进喜的故事,也由此家喻户晓。

从“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口号中,我们可以知道那个年代的大庆是风光无限的,来大庆取经的人络绎不绝。石油是重要的资源,被称为“液体黄金”,可以说,是大庆为新中国前行的马达,注入了最强劲的动力。从这个意义来说,这是一座可以彪炳青史的城市。

当你接近大庆的时候,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可以看见竖立在油田上的那一棵棵“采油树”,工人们叫它“磕头机”,因为它循环往复地顿着头。它这姿态,很像哲学家,不断地向大地发出诘问。

石油的重要性,我们从“两伊战争”,从美国对伊拉克的战争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为了占有石油,近两年,一些发达国家甚至把触角伸向了南极,据说那儿的石油储量相当可观。石油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所以从开始,国家对大庆石油的开采量开始调减,这也使大庆正经历着一个艰难的转型期。不过,大庆除了石油之外,还有丰富的天然气。他们的经济,因为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仍然处在前列。

大庆的城市建设比较“大手笔”,马路宽,广场多,房屋之间的间距大。在那儿,很少会看到其他城市常有的'塞车情形。所以来到大庆,你会觉得天高地阔,没有压迫感。

我去大庆的次数较多,是因为公公曾住在那儿。我和爱人,常常会在假日时聚在一起,从哈尔滨出发,去看望老人。哈尔滨到大庆区间运行的列车较多,我们通常是下午去,住一夜后,第二天傍晚再返回。所以来去的路上,常常会看到落日的情景。北方荒原的落日,无论冬夏,总是带着股凌厉的气势,它沉沦的时候,不是蔫头蔫脑、无精打采的,它大概知道那是它在人间最后的舞蹈了,所以把通身的光华都爆发出来了,落得朝气蓬勃、激昂澎湃的,带着一股豪情,欣然与黑暗赴约!通常是,它那金灿灿的光芒穿透了列车的玻璃,让车厢里流光溢彩。我们沐浴着暖融融的夕照,就仿佛被泡在蜜中一样。六年前,公公在大庆去世,我和爱人一起送走了老人家。而仅仅过了两个多月,我又在故乡,永久地送走了爱人。从此后,荒原上的落日,就深深地埋藏在了我心底。那不朽的落日,宛如熊熊燃烧的火炬,照亮了我最美的岁月。

篇7:迟子建《远去的邮车》原文赏读

迟子建《远去的邮车》原文赏读

近读严济慈先生的《法兰西情书》,颇多感慨。严先生是著名的物理学家,曾受恩师何鲁先生的资助留学法国。我以为一个物理学家满脑子装的都是天体呀,大气的臭氧层呀,光谱学等知识,没想到严先生是那样一个感情丰富的人,他与未婚妻张宗英在信中谈《西厢记》,谈歌曲《Long,Long Ago》,谈戏剧,他的情书热烈大胆与缠绵悱恻的程度,比徐志摩写给陆小曼的情书有过之而无不及,且文采斐然。

严先生是乘邮轮赴法国的,他的情书在船上就一篇篇诞生了。他记叙着游船所经之处的风景,譬如香港的灯火、西贡湄公河上的飞鱼、直布罗陀港乞钱的黑人、红海的日出日落,他满怀温情地把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一一倾诉给亲密爱人,把一个浪迹天涯的才子的相思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读这些情书的时候,我蓦然想起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开篇的一幕也是写一艘法国邮船,不同的是那是艘归国的邮船。钱先生在写到船抵西贡时,有这样几句极精彩的话:“不日到西贡,这是法国船一路走来第一个可夸傲的本国殖民地。船上的法国人像狗望见了家,气势顿长,举动和声音也高亢好些。”钱先生与严先生一样,有乘邮船负笈海外求学的经历,所以他们在写到邮船时是满怀感情的。

读罢《法兰西情书》,我很怅然。我想,在交通和通讯业极其发达的今天,这样的文字是不可能再有了。首先,航空业的崛起使地域的距离感消失了,如今去一次法国,经过十个小时的飞行就足够了。其次,网络、电视就像一张巨大的网,人们把整个世界都罩在股掌之中,世间万事万物的风云变幻,马上就会经它们反映出来。我们能在第一时间看到“9·11”事件和伊拉克战争的现场直播画面,它给我们带来了最直接的视觉冲击和情感震荡,让我们领略了什么是恐怖、残忍。

可是我们明明仿佛身临其境看到的这一切,却很快像焰火一样消失在记忆中,它甚至不如我们对一张诺曼底登陆的老照片记得那么真切。我们在极其便利地获得这一切“资源”的同时,对它的忆念也在减弱。情人间纸上的'絮语已经化作电话中的喃喃细语,那种真正的牵肠挂肚和彻骨的思念之情,也由于这“唾手可得”的问候而减去了几分浪漫之气。如今很少有人用信件传递感情了,所以当代绝对不会再有鲁迅与许广平的“两地书”,不会有沈从文写给三三的那些比散文还要优美的情书。

当然,也不会有严济慈先生和钱钟书先生对邮船的那种带着闲适之情的描述了。

那种曾笼罩着我们生活的邮车离我们远去了。有谁还能记得人们盼望邮车的那种充满了渴望和期待的眼神呢?当我们在空中飞越万水千山时,也在无形中遗失了与山相拥的浪漫和遐思,遗失了驻足水畔思念恋人的那如水的缠绵。

篇8:迟子建《白雪红灯的年》原文赏读

迟子建《白雪红灯的年》原文赏读

除夕的清晨,我被零星的爆竹声扰醒。撩开窗帘,见山色清幽,太阳还没出,于是又钻回被窝,睡到八点多。再次被接二连三的爆竹声唤醒时,霞光已经把兴安岭的一道道雪线映红了。看来老天也知道过年了,特意让霞光化做春联,贴在山间。想必老天贴的春联,是用云彩做的砚,用银河之水做的墨汁,用彩虹做的笔管,所以这不凡的春联看上去明丽脱俗,充满了朝气。

吃过早饭,我也给家门贴上春联和福字。那副烫金的大红春联,看上去就像两行飞向天空的金丝雀,给人喜气洋洋的感觉。而门中央的福字,真的像丁亥年的一头小金猪,肥嘟嘟的,讨人喜欢。

我喜欢大自然的红色,如朝霞晚霞,玫瑰百合。可对针织品的红色,我热爱不起来。我不喜欢红色的床盖.窗帘和衣服,见了它们,眼睛会疼。前年春节回家,妈妈给我的卧室挂上了一幅红地黄花的新窗帘,我感觉窗前就像飘着两朵乌云,说不出的压抑。结果,当夜就把米色的窗帘换回去,这才心臆舒畅,安然入梦。二十五岁前,我还穿过几件红衣,戴过红帽子。可是近二十年来,红色的衣服在我的衣橱中几乎绝迹了。我钟爱黑白.灰色和咖啡色。每年除夕,家人大红大紫地装扮自己的时候,我依然素衣素服,最多穿上一双红袜子。结婚的时候,我打了一件红色毛线开衫,可婚礼一过,就把它压在箱底了。我的一个朋友,说我的命运变故与爱穿黑白色的衣服有关,这说法着实把我吓着了。如果那样的衣服真的是生活的下下签,我为什么要屡屡抽它们呢?于是,我尝试着改变颜色,将眼界放在水粉和橘黄上。可对于红色,我还是有些犹疑和畏惧。就连我妈妈和姐姐看我穿了红衣服后,也会摇着头说:不好看,不好看!

2007元旦过后,我逛商场的时候,看到了一件枣红色的羊绒开衫。它软软地,茸茸地搭在衣架上,看上去懒洋洋的,很有点邻家女孩的味道,让人觉得亲切。它的红是收敛的红,红得有分寸,有气质,不张扬,不造作,我动了心。但因为它是红色的',还是心存着警惕,从它身边走开。回家后,我的眼前老是晃动着那件红衫,它像一团火在我心中燃烧,于是,隔了几天,把它买回,即刻穿在身上。站在镜子面前,觉得自己身披霞光,便没舍得脱下,一路穿进年关。如今,它陪伴着我,给家门贴上了大红的春联;又在阳台结了霜雪的窗前,挂上了大红的灯笼。

家中有了春联和灯笼,如同有了门神和天使的眼睛,关上这样的门时,虽然知道家中无人,可却觉得屋子里是有呼吸和脚步声的。我锁上自家的门,下楼,去弟弟家。每年除夕,母亲都会在他那里。母亲在哪儿,哪儿便是年。

这样的雪路我已经不知走了多少遍了。

从我家到弟弟家,是由城东到城西。塔河是个小城,腊月时,人们都在忙年,采买物品,街上是热闹的。到了除夕,年是瓜熟蒂落了,街市中就少见行人车辆了。我沿着街边的雪路,慢慢地走,呼吸着清冷而新鲜的空气。不管什么季节,兴安岭的天空都是蓝的。这种透明的无瑕的蓝,对久居都市.为烟尘所困扰的我来说,就是福音书。阳光把雪地照得焕发出橘黄的光芒。街灯下面,是一串串的红灯笼。白雪红灯,格外分明。

弟弟家已经把年夜饭准备好了。他们家的阳台,也挂起了红灯笼。天色渐晚,寒意愈深,红灯笼亮了起来。站在阳台向下一望,见那满街的红灯笼,就像老天垂下来的一只只红碗!它们盛着星光和爆竹幽微的香气,为人间祈福。这座白雪覆盖着的小城,因为有了这些红灯笼,暖意融融。在没有鸟语花香的春节里,在北风和飞雪中,红灯笼就是报春花啊。

我恍然明白,人们之所以穿上红衣,是想用这火焰般的颜色,烧碎这沉沉暗夜,驱散这弥漫在天地间的苍凉啊。看来夜有多黑,就有多么光明的心;世界有多寒冷,就有多么如火的激情!如果没有这样的红色作为使者,北方的年,又怎能有春的气象呢。

(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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