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合集12篇)由网友“茭白菟丝1115”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今年全区第五届村(居)
委会任期已届满。为贯彻落实全市第六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村(居)委会组织法》、《村(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4号)为依据,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居)委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普遍、直接、差额、竞争、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的原则,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热心为村(居)民服务,能带领群众致富的村(居)民选进村(居)委会班子,加强村(居)委会建设,维护基层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村(居)委会组织法》和《村(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民主选举产生整体素质较高的村(居)委会班子;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健全村(居)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和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健全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自治章程或村(居)规民约、村(居)务公开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开始,2月底以前结束。居委会换届选举可根据各镇(处)实际,适当提前。整个工作大致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工作阶段(时间安排为:9月下旬至11月上旬)
l、成立指导(领导)机构。各镇(处)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人大、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村要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推选产生,由5―7人组成,同时产生候补成员2―3人。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居委会要依法产生选举领导小组,人选由居委会提出,当地政府批准。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要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村(居)委会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分级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措施、要求和选举经费,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等。
3、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各镇(处)要在lO月上旬前将全区第六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各村(居)委会。镇(处)和村(居)要层层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分级、分层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抓好驻村(居)委会指导选举的镇(处)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和居民选举领导小组成员的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提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5、全面审计村(居)级财务。正式选举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17号)要求,对第五届村委会任期内的村级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对第五届居委会的财务也要组织全面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做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向群众公布结果。村委会财务审计工作应按照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市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洪农字〔〕117号)的规定进行。未进行村级财务审计的村委会,不得开展选举阶段的工作。居委会财务审计工作一般由镇(处)组织,必要时由区有关部门协助清查。
6、制定候选人条件。镇(处)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应结合实际制定候选人条件,并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后生效。候选人条件应当体现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为制止村委会选举中贿选现象的发生,可以规定在“海选”提名或正式选举时有贿选行为的人员,取消其在本届选举中的正式候选人或当选资格,以保证本届选举的公平性。
7、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镇(处)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村(居)委会组织法》、《村(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中办发〔2002〕14号和〔2004〕l7号文件等有关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让广大村(居)民充分了解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悉选举工作程序,增强民主法制意识,自觉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各种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8、加强对“难点村”、“重点村”的调研和指导。各镇(处)要对第五届和本届选举时未组织选举或经过多次组织选举都未能选出村委会班子的村,认真摸底排查,分析解剖,并逐一登记造册,由镇(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区社发局。同时,要逐村注明未组织选举或多次组织选举末选出村委会班子的原因,写出调研报告,提出在本届选举中的解决办法,切实采取措施,督促和帮助“难点村”、“重点村”化解矛盾,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本届选举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依法选举阶段(11月中旬至20元月上旬)
1、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工作要深入细致,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使具有选民资格的村(居)民都依法进行登记。对现居住和户籍均在本村(居),选举日当月年满18周岁以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居)民,均具有本村(居)的选民资格。对户籍不在本村(居),但在本村(居)居住1年以上,又履行本村(居)民义务的其他人员,如果本人要求在居住地村(居)参加选举,可以由其向居住地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居民选举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确认后可以进行选民登记,但对其中争议较大的,则应当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
2、依法提名候选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采取“海选”或“自荐海选”的方式提名产生。为了适应农业税全面取消后的新形势,坚持精简、优化的原则,本届村委会成员的职数按3至5人配备。“海选”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填写提名票等额提名,不得委托他人提名。对提名的候选人,要依照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客观公正地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并于正式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按照《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产生。
3、严格投票选举程序。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应当在选举日的2日前予以公告,保证选民的投票权。选举应以选举大会会场投票为主,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都应设选票发放处、秘密写票处、选票代写处和投票处。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的条件,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村委会选举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监管,使用流动票箱的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要认真按照选举程序组织投票,保证选民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划票,投票结束后,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村(居)委会成员当选后,要当场向其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三)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阶段(年元月中旬至元月下旬)
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后,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新老村(居)委会班子交接工作。移交工作由各镇(处)负责主持,上一届村(居)委会应在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居)委会。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居)党组织、镇(处)党委、政府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移交。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受理机关应及时依法处理。交接任务完成后,要帮助、指导各村(居)及时召开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联席会议,对村(居)委会成员作出分工,保证村(居)委会成员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要选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搞好新一届村(居)组干部的培训。指导各村(居)拟定三年任期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村(居)委会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或村(居)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等规章制度。
(四)验收总结阶段(2006年2月上旬至2月中旬)
选举工作结束后,在村(居)自查、镇(处)普查的基础上,我区将采取点面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对群众意见大、验收不合格的村(居),要责令改正。验收后,各镇(处)要写出总结报告,并于2006年3月上旬前报送区社发局。
三、严格依法办事
要充分尊重村民群众的意愿,保证村委会直接选举制度落到实处。一是要做到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保证村民的推选权。村党组织成员按照规定的推选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能硬性规定或由组织指定、委派。二是要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保证村民的选举权。三是要做到由村民直接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不能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四是要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保证村民的投票权。五是要完善罢免程序,保证村民的罢免权。
要规范竞选行为,为选举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正式候选人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其它有效形式,组织候选人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发表治村设想,回答选民提问,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对候选人竞选承诺、治村演说内容的审核,严禁违法违规承诺、人身攻击等违背公平竞争的行为发生。要坚决制止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其它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其它候选人的贿选行为;同时也要认真研究和区分一般人情往来、候选人捐助公益事业以及承诺经济担保等法律未明确禁止的行为与直接买卖选票行为的不同。对候选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贿选,由上级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进行调查、裁决。候选人被确认有贿选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取消其本届候选人资格或宣布其当选无效。
要坚决依法查处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违法行为。未经管委会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要追究镇(处)党委、政府和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到期不选、假选以及违法操纵选举等严重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的案件,要及时进行查处。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罢免村委会成员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当地党委、政府要责令其及时改正。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依法查处。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由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
要进一步规范村民小组长的产生方式。村民小组视规模大小可设小组长和副组长。村民小组长、副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选举时,由村委会主持召开由本村民小组选民参加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然后采取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选举产生。村民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居住在本村民小组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经村民小组选民选举,可以兼任村民小组长。
居委会换届选举时,各镇(处)要严格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第八条的规定,保证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从本居住区的居民中择优产生。对原有不是本居住区居民经招聘和选举担任居委会成员的,应采取相应措施逐步进行调整。如本届选举时,现任职居委会辖区的居民仍选他们担任居委会成员的,应当尊重居民的选择。
四、切实加强领导
第六届村(居)委会选举,是我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层层建立由党政领导挂帅、人大监督、各有关部门参与、民政部门协调的换届选举工作体制和机制。积极推广镇(处)党委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基层领导责任制,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镇(处)要抽调骨干力量,进行业务培训,分派到村(居)指导选举工作。
积极探索发挥村(居)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新途径。要继续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的要求,提倡把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居)委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居)党组织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居)委会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组织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居)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组织书记人选。提倡村(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居)党组织委员成员。此次换届选举,应通过积极工作和引导,使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村(居)党组织书记的比例较上届有所提高。
结合实际积极创新选举模式。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村民委员会挨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发〔2005]6号)提出的“各地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结合实际创新选举模式,降低选举成本”的要求,各镇(处)可以在村委会选举中积极探索“自荐海选”新模式。具体做法是:凡具备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和有志于村务管理、自愿为村民服务的选民,均可自荐报名参加村委会成员的竞选。参加“自荐”的选民在选举日的10日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登记报名,并递交“自荐”职位治村演说词,经镇(处)指导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后,于选举日3日前按姓氏笔划为序公布“自荐”人名单。“自荐”选民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的会议上或选举大会上,就所“自荐”的职务发表治村演说。“自荐海选”属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自荐人不是候选人,选民既可选自荐人,也可选其他非自荐人。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自荐人或其他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排序,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名额于当天在未当选的人员中,按得票多少差额确定候选人进行第二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一。为完善城市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本届社区居委会选举,提倡积极进行选民直选或户代表选举的试点,以充分表达社区居民的真实意愿。努力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妇女成员的当选比例,要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的法律规定,并深入农村教育、鼓励和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村委会成员的竞选。
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与正在进行的全区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我区实际,城区社区居委会专职干部总数保持不变。原则上,每个社区居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7名,户数超过户的社区可增设1名副主任,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为社区专职干部;本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应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换届选举前,由镇(处)组织考评小组,对现任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观和综合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广泛听取社区单位、居民代表和居民群众的意见。经集体研究,形成书面考核评议意见。考核评议合格的,方可作为候选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尽可能居住在本社区,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字和组织能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正,作风正派,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不宜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或拟兼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的,经镇(处)社区办同意可放宽至58周岁),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年龄不宜超过56周岁,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必要时,可由镇(处)组织进行笔试、面试,产生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和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军嫂、烈属优先选聘。换届选举后,原则上,由是党员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至少有1名居委会副主任专职从事居民自治工作。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是党员的,可兼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居委会委员可兼任居民小组长或楼栋长,是党员的,可兼任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主任与党组织书记享受同等待遇,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与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享受同等待遇。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把第六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做好。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指导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民政部门是负责村(居)委会选举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及时总结推广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宣传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提高村(居)民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目的、意义的认识和参选的积极性。司法行政部门要推动基层广泛学习《村(居)委会组织法》和《村(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农业部门要负责指导和督促做好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经费,镇(处)指导村委会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村委会的选举工作经费由本村解决,镇(处)财政对经济困难的村可以给予适当补助。公安部门要做好选举过程中的治安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基层稳定。总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受理、依法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因村(居)委会选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早发现、早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早处置。通过联合办案、必要时吸收上访代表参与调查等形式,加大对办理信访案件的督查力度。对群众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选举程序等问题的咨询,要及时给予答复;对到期不选、假选以及违法操纵选举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信访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与信访人见面。各镇(处)信访等部门要对典型案例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镇(处)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及时交流和推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管委会报告,妥善处理。
篇2: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总结报告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总结报告
##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在市政府、市民政局、镇党委、镇政府的指导下,结合我镇选民人数1244人的实际情况,推选出49名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选举采取“间接差额”的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并确定XX年4月18日为选举日,围绕选举日,我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XX年3月22日前为准备工作阶段。
##镇政府以八政发
(XX)14号文件写了“关于撤消##居委会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请示”,并经市政府审批通过。以3月31日成立了“##社区居委会选举委员会的通知”进行了代表名额分配等项工作。
第二阶段:XX年3月23日—27日为选民登记阶段。
选民登记按“三增三减”原则,即对居住在本社区年满18周岁
(1986年4月18日以前出生)的我镇非农业户口的选民1244人进行登记张榜公布。
第三阶段:XX年3月28日至4月5日为推选社区居民代表阶段。
根据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方案,由12个村委会退休工人483人公推选出19名居民代表,社区30个企事业单位选派30名代表产生,其中居民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妇女代表五分之一,少数民族代表2人。
第四阶段:XX年4月6日至10日为酝酿提名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和确定正式候选人阶段。
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制表发给49名居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并由社区选举工作委员会在征得大多数社区成员代表同意后产生。经研究,##社区居委会由主任和委员共2人组成。
第五阶段:XX年4月18日民主选举社区居委会。
在18日前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打印好各种材料印制好选票,布置了选举会场等,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投票选举。
##社区居委会设主任、委员候选人各2人,实行差额选举,一张选票,一次性选出主任、委员。通过4月18日现场选举,计票如下:应到会人数49人,实到会人数42人,发出选票42张,收回选票42张,曾卫民以40票当选##社区居委会第一届主任,杨秀兰以37票当选##社区居委会第一届委员。
##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指导下选举工作圆满结束。
#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XX年4月22日
篇3:村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1、 新庄村基本情况
大树坳乡新庄村位于县内西北部,距县城42公里,东接木叶溪乡,南连新店坪镇,西与大树坳村毗邻,北与竹坡接壤,区域面积1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04亩,林地面积13620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12069亩,辖8个村民小组、176户、775人。全村有低保37人、五保户1户,贫困人口245人,村民人均收入1780元,村党支部共有正式党员 26名,入党积极分子 3名,支部委员3人。
①旅游资源方面:村内有茅丛河景区,垄塘电站、高山葡萄观光等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②主要产业方面:全村主要农产品为高山葡萄和野生甜茶,高山葡萄种植面积1200亩,野生甜茶种植面积200亩。
③农村饮水方面:全村还没有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 8个村民小组176户775人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④农网方面: 全村实施农网改造4个组 94户 408人,还有4个村民小组82户367人未解决。
⑤道路建设方面:全村通村公路4.5公里未硬化,8个村民小组还有侯田组未通公路,7个组未硬化,总里程为9公里。
⑥农村住房条件方面:全村95%的住房为木质结构,有危房19户。
⑦农田水利设施方面:全村共有垄塘、燕子溪2座水库,1座山塘,燕子溪水库因年久失修,渠道建设落后,不能发挥抗旱灌溉作用;侯家组受20洪灾影响,冲毁稻田63亩,亟待恢复;机耕道欠缺,庙边畈等157亩耕地生产效率低下。
⑧通讯方面:村内有移动基站一座,有移动手机163台;未通光纤通信,电视信号主要靠卫星接收机接收。
⑨教育方面:村内有农校1所,聘请教师2名,没有村级小学。
⑩医疗卫生方面:没有村卫生室。
?社会保障方面:全村新农合参合率96%,新农保参保率87%。
?村集体经济方面:全村集体年收入约有1万元,其中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款0.6万元。
多年来,新庄村人均年纯收入一直增长缓慢,年全村人均纯收入仅有1780元。贫困原因:一是地处边远山区,基础设施滞后,交通瓶颈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农田水利设施薄弱。二是产业发展严重滞后。全村人多地少,林地全部为国家生态公益林,农业产业受交通条件、生产技术、信息滞后等多方面因素制约,造成全村产业总量大收入低的尴尬现象。三是农民基本文化素质偏低,劳动技能普遍不足,产业管理粗放,农民增收缺乏技术支撑;四是没有发挥自身旅游资源优势,挖掘发展潜力,导致群众致富道路狭窄。
二、新庄村-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视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着力“两城”同创,共建“四个_”的战略要求,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以民生建设为基础,旅游发展为核心,产业发展为重点,组织建设为保障,实现村旅游产业迅速壮大、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文明和谐,形成_核心景区的一张靓丽名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自力更生的原则。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整合及社会帮扶投入力度,以贫困群众为主体,鼓励群众投工投劳和自筹资金,合力攻坚。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扶持的原则。区别不同类型的贫困人口,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扶持措施,坚持突出重点,以人为本,切实将项目、资金用到最需要帮扶的贫困群体。
坚持重点突破、综合开发、全面发展的原则。突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注重培育特色主导产业,扶持产业大户。抓住贫困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问题,解决好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基本素质、基本保障和基本队伍问题。
坚持精准扶贫原则。始终瞄准贫困问题,分析致贫原因,找准切入点,落实帮扶扶持政策,始终围绕贫困人口,制定脱贫计划,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帮助实现脱贫致富。
(三)工作目标
1、经济发展方面:到20全村人均年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贫困发生率控制在4%以内,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初步成型并可持续发展,第三产业收入占生产总值的30%以上。全村主导产业高山葡萄发展达到亩规模,成为群众增收重要渠道,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村庄核心带动能力明显加强。
2、人民生活方面:美丽村庄基本成型,通过加强“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全村实现垃圾处理率100%,污水处理率100%,实现水泥路硬化到组率达到100%,院落改造率达到100%,无房、危房改造100%,村庄绿化率达75%,使全村生态旅游优势更加明显,成为生态旅游的名片。
3、社会发展方面:实现网络、电视、通信入户率达到95%。掌握1-2门实用技术的贫困群众达100%,通过实施农业增收项目稳步脱贫,新农保、新农合全面实现全覆盖。实现全村义务教育达标率100%,高中阶段教育80%以上。村卫生室建设达标,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群众文化蓬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
(四)发展规划
1、融入“茅丛河”景区,形成特色旅游村,成为_核心景区的一张靓丽名片。一是新建侗家文化广场,侗家风雨桥、凉亭,营造侗家特色。二是在新庄组、客仁走组沿库建设垂钓休闲区,并将两个组按民俗特色村落进行侗家风格打造。三是依托葡萄节、垂钓、自行车健康、环保行等节会延伸旅游品牌。四是引导农户发展家庭农家乐,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2、依托产业优势,完善生态农业建设,发展农业生态观光旅游。一是依托现有资源,以“小葡萄沟”的形式,形成高山葡萄观光带,建成后与库区景致互为补充,还可以开展采摘体验。二是在新庄组修防洪堤,防止溪流改道,确保村组安全,并形成绿化观光带。三是在农家院内种植葡萄、桂花树等,形成一户一景,一院一景,在美化环境的同时与旅游产业发展融为一体,互相映衬,丰富休闲观光内容,增加村民收入。
3、壮大主导产业,培育特色种养业,拓宽增收渠道。一是壮大高山葡萄这项主导产业,引导农民变粗放管理为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二是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结合自身优势,发展野生甜茶、农家绿壳蛋鸡、野生桂鱼、黄刺鱼、竹鼠等,与特色旅游相互依托。
4、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①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组、户道路建设,方便群众出行;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兴修水利设施,维修骨干山塘、渠道,改造中低产田,实施机耕道建设,切实改善生产条件;③加快居民院落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功能。
5、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加快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全面提升网络、有线电视、通讯等覆盖率,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一)是基础建设年(预算资金1345万元)
通过核心景区基础建设,村镇特色基本成型,通过举办节会,旅游品牌初步形成,为村旅游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通过安全饮水等民生工程,人民生活条件得到大力改善,切实把全村人均年纯收入提升到3000元。
1.旅游产业基础建设(预算资金64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420万元,群众自筹 120万元,群众义务投劳820个)。
①在新庄组新建旅游文化休闲广场,预算资金200万元。
②在新庄组、客仁走组沿库建设垂钓休闲区,并将两个组按民俗特色村落进行风格打造。将沿库的民居进行改造共100户,修建凉亭3座,侗家风雨桥1座,预算资金220万元。
③在新庄组和客仁走组同步建设自行车及跑步步道,作为今后健康运动的承办地,提升人气,扩大宣传,预算资金10万元。
④依托葡萄节、垂钓、自行车健康、环保行等节会延伸旅游品牌,预算资金50万元。
⑤引导农户发展家庭农家乐,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预算资金120万元。
⑥建设配套的公厕点2个,垃圾池4个,垃圾集中处理中心,预算资金4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旅游局、县爱卫办,县民宗局县交通局、大树坳乡。党委责任人:吴泽勇、杨建平、张成辉江日中、侯林杰)
2、防洪提建设(预算资金20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200万元,群众义务投劳100个)
在新庄组修建共计5000米防洪堤,防止溪流改道,确保村组安全,并形成绿化观光带,预算资金200万元。(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责任人:罗尚君)
3、院落改造(预算资金1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2万元,群众自筹资金8万元)
在新庄院子、大畈、铁炉江等村民集中区实施硬化、美化、亮化,栽种树苗、花卉等,预算资金10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大树坳乡党委,责任人:余水、侯林杰)
4、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预算资金14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140万元,群众义务投劳1200个)
解决8个村民小组675人口饮水安全问题,需建新庄、燕子溪、客仁走、垄塘、大畈、侯田、杨_7个饮水点,建蓄水池7个,饮水管道20千米。预算资金140万元。(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责任人:罗尚君)
5、农网改造方面(预算资金18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180万元)
侯田、垄塘、客仁走、铁炉江4个组,急需进行高、低压电线路改造10公里,预算资金180万元。(责任单位:县电力公司,责任人:)
6、基层组织活动中心建设(预算资金35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35万元,群众义务投劳80个)
①对村部进行维修,预计需资金5万元。村级文体活动场所进行水泥硬化,砌保坎,围围墙,设大门,预算资金30万元。
②添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提高村组办事能力,预算资金5万元。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人:李复国)
7、发展村集体经济(预算资金14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2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20万元)。
①依托垄塘水库300亩水面,养殖四大家鱼5万尾,预算资金20万元。
②在燕子溪组新建矿泉水厂,预计资金120万元。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办、县畜牧水产局,责任人:李复国、杨明越、丁建国)
(二)是产业攻坚年(预算资金1170万元)
通过实施生态产业项目,生态旅游产业初步成型,旅游产业整体提升,主导产业高山葡萄得到壮大,特色种养殖业拓宽了群众增收渠道,村域产业基本成型;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得到完善,为农民持续增收打下坚实基础,全村人均年纯收入提升到4500元。
1、生态产业(预算资金48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20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75 万元。)。
①依托现有资源,以“小葡萄沟”的形式,建新庄组至垄塘2000米葡萄观光带,在新庄至垄塘沿公路线种植葡萄250亩。以提供种苗与肥料形式帮助,预算资金120万元,其中政策补贴75万元。建成后与库区景致互为补充,还可以开展采摘体验。
②发展葡萄500亩,以发放物资、肥料的方式,每亩补助2000元,预算资金250万元,其中政策补贴100万元。
③在侯田建野生甜茶基地100亩,每亩造价3000元,政府补贴每亩1000元,预算资金30万元,其中政策补贴10万元。
④在燕子溪组建金秋梨基地200亩,每亩造价4000元,政府每亩补助1000元,预算资金80万元,其中政策补贴2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责任人:吴泽勇)
2、特色种养业(预算资金169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2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44万元。)。
①在垄塘建_羊养殖基地,计划养殖山羊500头,每头成本1500元,政府每头补贴500元,预算资金80万元,其中政策补助25万元。
②依托垄塘水库,利用网箱养殖桂鱼和黄刺鱼,新建网箱24口,预算资金24万元。
③依托现有资源养殖、绿壳蛋鸡、竹鼠、肉牛等,预算资金120万元。(责任单位:县扶贫办,责任人:吴泽勇)
3、环境卫生建设(预算资金153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13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40万元)
①大力实施四改(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共改造150户,受益670人,预算资金300万元,其中政策补贴10万元。
②在居民集中地建设3垃圾处理工程,预算资金3万元。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责任人:杨英涛)
4、村卫生室建设(预算资金8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万元)
新建村级卫生室1所,预算资金8万元。(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杨英涛)
5、交通建设(预算资金36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360万元,群众义务投劳1600个)
①新修及硬化大畈到侯田组级公路1.8公里,预算资金70万元。
②硬化燕子溪组级公路2公路,预算资金70万元。
③硬化客仁走到铁炉江组级公路1.5公里,预算资金52.5万元。
④硬化客仁走到大畈组级公路1.5公里,预算资金52.5万。
⑤硬化垄塘组级公路1公里,预算资金35万元。
⑥新建新庄、铁炉江、大畈过溪便民桥3座,预算资金8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责任人:江日中)
(三)年是提质增效年(预算资金481万元)
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旅游产业链条进一步延伸,生态旅游经济成效显著,主导产业、特色种养效益明显,集体经济显著提升,农民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以上,基本完成全面小康建设。
1、农田水利建设(预算资金15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150万元,群众义务工投入1800个)
①燕子溪至垄塘水渠硬化建设4.5千米,预算资金57万元。
②兑坎岩至新庄水渠硬化1.8千米,预算资金18万元。
③铁炉江至客仁走水渠硬化1.5千米。预算资金15万元。
④杨_至客仁走水渠硬化1千米,预算资金10万元。
⑤新庄燕子溪水库坝体维修,预计资金5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责任人:罗尚君)
2、广播电视、网络、通讯入户建设(预算资金28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 50万元,群众自筹230万元)。
实施广播电视、网络、通讯入户工程176户。预算资金280万元,政策资金50万元,群众自筹230万元。(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县电信分公司,责任人:王小安、关言)
3、产业品牌营销建设(预算资金31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 31万元)
①劳动力培训。举办科学技术培训班10期,培训劳动力1600人次,预算资金8万元。
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扶持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2个,预算资金4万元。
③专业示范户培育。扶持种植、养殖示范户30户,预算资金9万元。
④设立农产品销售中心1个,预算资金1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责任人:吴泽勇)
4、特困户居住条件建设(预算资金2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 20万元)。
帮助20户特困户改善居住条件,总投资20万元。
(县住建局,责任人:唐健)
(四)夯实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实施年限:2015-2017年)。
1、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扶贫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村干部与党员队伍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他们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的能力,使之适应新时期扶贫开发的要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人:李复国)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扶贫开发宣传工作,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传统美德,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和支持我村扶贫事业,宣传脱贫致富先进典型和经验,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责任单位:大树坳乡党委,责任人:侯林杰)
3、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在资金统筹整合上创新,以无偿资金带动有偿资金,以补助资金带动群众自筹资金、投工投劳资金、小额贷款资金,形成集中资金重点开发。二是在扶贫模式上创新,以项目带动为主,通过直接帮扶、委托扶贫、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帮助群众脱贫,实现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大树坳乡党委,责任人:侯林杰)
4、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确保责任落实
乡村干部牢固树立“抓扶贫就是抓全面小康”的意识,制定落实工作规划、方案和措施,加强工作调度,结合“三联七到户”搞好配合服务,抓好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整合资源力量,落实计划任务。(责任单位:大树坳乡党委,责任人:侯林杰)
篇4:村禁毒工作实施方案
村禁毒工作实施方案
村禁毒工作实施方案:雨格村20xx年禁毒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村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禁毒宣传力度,预防和减少吸毒、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积极组织开展毒无毒村活动,为建设“平安雨格村”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
利用广播、标语、图片、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毒品对社会、家庭、人身的危害,教育广大群众远离毒品,自觉地抵制毒品。
2、突出重点。
把禁止青少年吸毒作为工作重点,针对青少年思想单纯、易冲动、好奇、易受骗上当的特点,做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领导
1、明确责任。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包片村干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村的禁毒工作。
2、建全网络。
各村民组要有党员、组长、治安信息员等骨干分子组成的宣传和监控队伍,构建一线防范网络,真正把禁毒工作落到实处。
3、广辟禁毒情报信息来源,组织禁毒秘密力量和信息员队伍。
通过获取深层次、内幕性情报信息,在禁毒破案、阵地控制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村禁毒工作领导小组
20**年1月10日
村禁毒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黄莲村禁毒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黄莲村禁毒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镇党委、政府和镇禁毒委的领导下。
以取得禁毒人民战争胜利为主线,组织开展禁毒严打整治行动,切实治理外流贩毒和新型毒品两大突出毒品问题,坚决遏制各类毒品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努力为全面推进我村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
(一)要切实把禁毒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亲自组织部署禁毒工作、定期向镇禁毒委作工作汇报,分析问题,抓重点、难点,开展专项治理。
(二)继续保持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发动群众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禁毒工作,保持全社会禁毒氛围,引导和动员群众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线索。
二、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一)继续开展外流贩毒整治。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外流贩毒整治督导工作。
一是:要对本辖镇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和外流贩毒人员的情况再次进行全面的清理和调查,更新已建立的基础台帐,重点摸清本地涉嫌外流贩毒人员底数、流向、分布情况;
二是要加强对外流贩毒活动情报的收集、研判,把外流贩毒活动情报信息的交流共享作为工作的重点,做到有情报及时上报镇禁毒办;
三是配合禁毒办与派出所开展破案攻坚行动;
四是强化堵源截流,加大公开查缉力度;
五是强化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
(二)严厉打击新型毒品。
一是按镇禁毒委提出的“四个一”进行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即:进行一次宣传、开展一次培训、组织一次摸排、锁定一批嫌疑对象。
(三)深入推进全村禁毒严打整治。
开展禁毒专项整治行动,让毒品违法犯罪没有生存空间。
(四)大力开展禁种铲毒工作。
要密切配合派出所、林业、农业等部门,不断强化人工踏查、打击处理等专门工作,以“零种植、零产量”为目标,加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专案侦查,深挖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打击处理一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分子。
三、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整治
(一)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地管理和整治。
我村将严格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禁毒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严打、严管、严防”的工作要求,配合镇有关单位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涉毒活动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整治。
(二)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管理和整治。
我村将认真贯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配合派出所、工商、卫生等单位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定期对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摸查和清理整顿,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四、深入持久地开展禁毒法制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
(一)广泛开展以防范新型毒品为主要内容的禁毒宣传教育。
我村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教育。继续加强对固定和非固定标语、专栏的投放。
(二)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和易染毒“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
我村将继续抓好灾小学生的禁毒法制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向外来务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邀请普法办和派出所到学校,为师生上禁毒法制课。
(三)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开展系列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我村将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指示精神,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特别青少年拒毒防毒的意识。
五、深入推进“无毒社区”创建活动
进一步加强创建“无毒社区”活动。我村被命名为“无毒村”,并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要认清形势,加强工作力度,力保“无毒村”称号。
六、建立禁毒保障制度,确保禁毒工作顺利开展
我村将继续确保禁毒工作经费支出,人、财、物等方面加大对禁毒工作的投入,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确保我村20xx年禁毒工作开拓新局面。
篇5:村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全面整治和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县政府决定用3个月时间,全县集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__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总体水平为核心,以“健康重庆”和“平安 建设为出发点,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原则,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管重惩与诚信教育有机结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打击各种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切实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增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彻底排查整治食品生产乱加乱用、销售假冒伪劣、消费过期变质等安全隐患,针对区域内监督监管困难、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案件,让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过得舒心”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食品安全放心区”
(二)具体目标。
杜绝“瘦肉精”猪肉上市,实现“五个”杜绝:杜绝问题乳粉上市。杜绝过期变质食品销售,杜绝消毒不合格餐具上桌,杜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实现“五个”100%食品生产加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查处率达100%地沟油”查处率达100%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查处率达100%学校及重点场所食品安全整治率达100%城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备案率达100%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献强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整治行动和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和监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保证落实专项行动。
(二)相关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监察。
召开新闻发布会,县委宣传部、电视台、报社》负责制定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方案。并牵头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并对参与行动的每个部门进行总结评估。县委县政府督巡办负责督查督办集中整治行动。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专项经费。
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县食安委办(县卫生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
全面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农委、畜牧兽医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商务局、市政局、教委、环保局、公安局及城乡建委、旅游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组织动员开展食品安全整治,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整治执法。
四、整治重点
(一)深入开展问题乳粉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继续深入对县内所有乳品、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做到不漏一店一户,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一旦发现线索,要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速破案。对清查出的问题乳粉一律就地封存,清点登记后由质监、工商、监察等相关部门现场监督销毁,并录像存档。如果因清查、清缴不力而出现问题乳粉进入市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整治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问题。县教委和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监督落实学校食堂、小卖部、小超市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强化从业人员健康教育。加强事故信息报告,对于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要加强事故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指导和检查力度,指导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超市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坚决杜绝过期变质食品流入学校超市。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强化联合执法,整合资源,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周边餐馆、小吃摊点、小副食店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扎实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要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的检查,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县大部分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小企业厂房简陋。卫生条件不合格,内部管理混乱。县城和农村集市,各种烧烤、蔬菜水果、面包糕点、小吃流动食品摊随处可见,卫生条件脏、乱、差,食品安全隐患突出。市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坚持正确引导、实行备案管理、逐步规范、扶持发展的监管原则,加强合作,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实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全面覆盖和无缝对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整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质监、工商、食药监、商务等部门要开展醋酸和色素勾兑食醋、火锅底料涉红、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勾兑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治。开展大米添加石蜡或非食用矿物油抛光陈化粮。休闲食品添加苯甲酸、二氧化硫、山梨酸等防腐剂以及甜味剂整治。开展餐饮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治。
(六)查处制售过期变质食品案件。各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保健食品经营环节中的食品制售监管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七)健全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机制。健全餐饮具集中消毒工商、食药监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对通报的不合格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整改或依法取缔。
(八)规范农产品种养殖管理。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肃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县畜牧局要严厉查处家畜、家禽养殖中添加“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查处。
五、实施步骤
制发《自治县__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方案》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组织制定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一阶段:组织筹备阶段(__年3月24日到4月1日)县委、县政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各乡镇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__年4月2日到4月16日)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于__年4月16日前报送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和新闻发布会,利用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制发整治宣传资料,公共场所和村、社区张贴宣传画,公开举报电话。各监管部门召开行业整治会,制发宣传资料。各乡镇组织召开乡镇、村居(社区)动员会。
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__年4月17日—6月20日)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执法。宣传部门及时跟踪报道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曝光执法典型案件。各乡镇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清理整治。
客观分析整治成效,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__年6月21日—6月30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治行动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推进措施。县委、县政府组织对各部门整治行动检查验收,着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专项整治人员,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实施食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督办。县委县政府督巡办要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督查和监督,定期通报整治工作情况。
(二)深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广泛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还要注重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维权和自律作用,强化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打假治劣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督执法。督促企业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乡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乡镇和部门协作配合,努力形成整治合力。整治行动中,坚持做到四个必须、五不放过”即有问题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停业整顿,整改不达标的必须关闭取缔,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必须进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必须严格依法惩处;查处案件要做到原料来源、产品流向不查清不翻过,问题产品健康威胁不消除不放过,不法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不惩处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通过集中整治和严格执法,对突出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一批、查处一批、吊销一批、追究一批”
村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篇6: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乡20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县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隆办字〔2014〕11号)有关规定,全乡村党组织应在2014年上半年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是在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时期进行的,对于加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强化科学统筹、正确舆论引导贯穿换届工作始终,确保选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形成一个好风气,为科学发展,富民强乡,让全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换届选举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关于严肃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坚持民主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党员在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权利。
二、方法和步骤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1月30日前)。
1.组建工作机构。乡成立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举报调查小组和换届纪律督查组。
2.完成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审计工作。各村和乡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大对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审计力度,确保在换届选举前完成村级财务清查审计。及时了解和处理财务清查、经济责任审计和村务公开中的问题。对现任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要进行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评议和审计的结果要及时向村民公布。
3.认真搞好有关情况调查摸底。结合村干部年度考核和村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等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深入村组、农户,认真摸清党员人数、党员组织关系、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关键情况,搞好党员登记工作,核实可不计算为应到会党员情况;摸清党员群众意愿、村干部实际想法等问题,掌握可能影响和干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对班子软弱涣散村、矛盾突出村、财务管理混乱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换届选举重点村等“五类村”要先整顿、后换届。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根据掌握的信访稳定情况和选情复杂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
4.培训换届选举骨干。乡采取集中培训形式,村采用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形式进行培训。乡负责培训本级选举工作人员和各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村负责培训其他村干部、党员、村选举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
5.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宣传。按邵组通〔〕38号文件要求,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换届纪律,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发放换届纪律“明白卡”,将“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及举报渠道、联系方式,发至每个干部、每个党员和每个村民。
6.确定村干部职数和结构。按照《**县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隆办发〔〕13号)文件精神,按照高效精干的原则,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领取固定工资的干部,原则上不得突破上届村“两委”换届的职数规定。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为2―3名,村党支部成员一般不超过3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1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为3―5名,村党支部成员一般不超过5名。要优化班子结构,村干部年龄以40岁左右为主体,力争每村有1 名30岁左右的干部,30岁左右的村干部人数应该在上一届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全县45岁以下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人数比例应比上届有所提高,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力争全乡有一名女性按照法定程序当选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确保村民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女性,提倡村妇代会主任按照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委员会委员,是党员的应按照党内选举程序选任为村党支部成员。少数民族聚居村应注意选配少数民族优秀干部。
6.确定候选人资格条件。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10号)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提出具体要求,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按照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突出对候选人服务意识、服务能力的考察,真正把那些靠得住、有文化、有本事、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党员推荐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7号)精神,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支部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经济合作组织和产业协会负责人、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鼓励优秀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本村暂时没有村党支部书记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从县直部门和乡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
(二)第二阶段:民主推荐考察(2月7日至20日)
根据《关于在全省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做好“两推一选”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组电〔〕8号)规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面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先由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出班子候选人,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对工作基础、群众基础确实比较薄弱,实行“两推一选”有难度的村,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确定符合村情实际的选举方式。
1.组织党员推荐。由乡党委和村党组织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群众代表参加,听取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由全体党员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出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应多于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所定职数的一倍。党员个人可以向党组织自荐。
2.组织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结束后,由乡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户主会议,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没有经过群众测评推荐的人选,不能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
3.进行组织考察。民主推荐结束后,乡党委和村党支部对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照任职条件和民主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获得村民代表所投赞成票未达到实际投票人数一半的,原则上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乡党委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按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党支部报乡党委审批。凡是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乡党委根据“两推”得票和考察情况,对村党支部上报的委员候选人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并按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审查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原则上要有1名以上少数民族党支部委员。同时,要注意选配优秀妇女进入村党支部班子。
5.公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正式选举前5天,在村范围内张榜公布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6.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乡党委综合考察和公示情况后,以文件形式,把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给村党支部。
(三)第三阶段:投票选举(2月21日至2月28日)
1.投票选举党支部委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选举前,村党支部要以书面等形式提前通知每位党员和部分列席群众参加,告知换届选举大会的时间、地点和参会要求。要确定好本次村党支部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对可不计算应到会人数的党员要征求本人意见,报乡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要研究制定好《选举办法》,要准备好票箱和封条,要印制好选票、计票结果报告单和选举结果报告单。
选举时,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遵循以下基本程序:①清点人数,确认党员选举资格。通过本村不计算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党员名单,宣布应到和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②上届村党支部书记做工作报告。③通过选举办法。④宣读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介绍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讨论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⑤候选人作竞职陈述,回答党员提问。⑥推选并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监票人由到会党员中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担任,负责监督选举全过程。⑦投票选举。⑧收回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⑨当场计票,宣布选举结果。
2.选举党支部书记。党员大会选出村党支部委员报乡审批后,要立即组织新当选的村党支部委员召开会议,选举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换届期间,乡党委不得以村党支部委员分工直接确定村党支部书记,也不得以其他理由延期或不选举村党支部书记。同时,要对其他村党支部成员进行明确分工。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关于配备村级党支部纪检委员的意见》(隆纪发〔2011〕1号)精神,明确1名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新的村党支部要将选出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和村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报乡党委审批,乡党委要及时研究批复,村党支部书记选举结果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第四阶段:整章建制(3月1日至3月15日)
1.做好工作交接。新一届村党组织级班子要向乡党委报告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与上届班子搞好工作交接。原村党组织班子应自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产生之日起10天内应向本届村党组织班子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对拒不移交的.和无故拖延移交的,乡党委要督促改正,并视情节交由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耐心细致地做好退出班子和落选人员的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三敢三创”公开承诺工作,指导村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出公开承诺。按照“一定三有”要求,制订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指导村党支部落实党务公开,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加强村级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2.选举资料归档。乡、村二级都要建立相应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对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全部资料是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村党组织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有条件的村,应建立档案室。村党组织选举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由乡党委负责保存。
3.总结验收。选举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乡和村要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及时统计、汇总。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自责任。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统筹做好村党支部、村民为会员和村务监督委员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乡成立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分设乡组织办。省委组织部文件规定乡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要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换届选举和活动开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统筹谋划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保证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与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序衔接。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密切关注网络舆情,防止恶意炒作、不实信息误导群众。
2.严明换届纪律,落实工作措施,严防严查换届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保障村“两委”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重要工作来抓,严肃查处拉票贿选、利用宗教以及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广大党员、干部、村民要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选、公平竞争和有序竞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认真贯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关于严肃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邵组通〔2013〕38号)要求,严格遵守村“两委”换届“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县内各新闻媒体要多形式广泛宣传“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各村要利用会议、标语、公开栏和广播等方式对换届纪律进行宣传,要将换届纪律“十个严禁”以“明白卡”等形式发至每个干部、每个党员和每个村民;各村党组织要以严肃换届纪律,争做遵纪守法模范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组织生活会;要以乡为单位进行一次警示教育,规范竞选行为;候选人、驻村换届指导员、党员要进行公开承诺;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等。切实加大对违法“十个严禁”纪律规定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置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畅通监督渠道,明确查处标准和程序,建立查核转办制度,严责责任追究。县里从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公安、司法、农村工作部、农经等有关部门抽调作风正派、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组建专门的举报调查小组,县里从纪检监察、督查、组织、民政、农村工作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换届纪律督查组。
3.加强教育管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建立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要教育党员和村民克服和纠正宗族派别观念,把优秀人才选进村党组织班子,对换届选举中落选的村干部,要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乡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信访、民政、司法行政部门一定要尊重党员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党员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予以查处;对党员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党员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要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把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要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篇7: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要: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是我村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民组要引起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力量,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分段领导责任到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的改善力度,为建设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集中全村力量开展z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工作总体思路
以打造整洁靓丽、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村庄为长远目标,以实现村庄管理明显改进、改善村容村貌为工作要求,从老百姓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切实解决部分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使农村环境卫生焕然一新。
二、整治工作重点事项
1、明确村庄保洁范围:
对z村范围内路段严格实行路段长负责制,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路段的村民组:正阳,张村,周村,黄子坑
第二路段的`村民组:各山,高阳,南村及沿途公路
第三路段的村民组:上、下汪村,上、中、下胡村
第四路段的村民组:杨岭脚,火烧旦,和睦冲,叶家冲
第五路段的村民组:河埂,上、下邵村,邵村坞,盘坑坞
具体责任人及路段长见附表执行。
2、环境整治具体内容:
一是聘请李汤德,胡在满两名保洁人员,
二是抓好村民组各家各户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工作,各村民组长要做好其监督工作。
四是治理村容村貌。对公路两边影响交通安全的竹木进行扶正和采伐。
三、整治工作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7月):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阶段。按照《z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各个村民组进行宣传贯彻,加强领导,组建专门班子,制定具体细化方案。
第二阶段(2014年8月):集中整治阶段。各小组成员在村两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集中开展整治。
第三阶段(2014年9月-12月):健全规范阶段。对突击整治期间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调研,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并健全规章制度,实行常规化、制度化管理。
四、整治工作几点要求
1、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是我村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民组要引起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力量,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分段领导责任到位。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民组要把这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和整治范围、内容、标准,通过橱窗、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进行宣传,使支持、配合、参与整治活动成为广大村民的自觉行为。
z村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区划分表
路段责任区 路段长 村民组责任人 保洁员
篇8:法治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镇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至二〇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四)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2017法治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段晓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张荣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建龙(党委秘书)、张丽媛(行政秘书)、苏志芳(妇女主任)张燕(团委书记)、刘永锋(司法所所长)、刘婵(综治干事)、申群山(纪检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 “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永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4号)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篇9:法治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金河镇20XX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活动计划。
一、目的意义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于积累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对于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标准
1、村民自治组织健全,自制机制完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村民自治章程》规范完善并能保证实施;
2、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3、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够由村民讨论决定;
4、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推进有利,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2017法治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帐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6、法制宣传深入人心,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场所,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7、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要发挥党组织在村级民主选举、重大事务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突出重点内容。要着重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制度的落实。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干部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管理行为规范化、公开内容真实化、民主监督经常化。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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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乡镇难点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难点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意见》,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理和整治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镇党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把解决本村存在相对突出问题作为固本强基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以加强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干部受教育、农民得实惠为目标,以“突出问题是否得到真正解决”和“群众是否真正满意”作为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通过整治干部队伍的素质真正得到提升;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干部廉洁从政,党风、作风得到明显好转;村级经济和社会事真正得到新的发展。
二、治理范围
村两委班建设、干部党员队伍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成立组织,明确责任
成立以镇挂点干部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其余两委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我们在村范围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召开村委会及村民座谈会,张贴宣传标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村民参与热情,调动了他们参与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三)排查摸底,建立台账
在学深学透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统一了思想和认定标准,对存在的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排查疏理,罗列出排查出的问题,并建立《治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问题一览表》台帐。
(四)突出重点,分类治理
1、班子建设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2、民主管理建设;
3、干部廉洁从政,党风、作风建设;
4、村级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治理工作真正列入议事日程;
2、明确责任,端正态度,把问题查实,把工作做细;
3、突出重点,分类整治,实现治理的目标要求。
年三月
篇11:乡镇村廉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村级财务和“三资”管理,发挥村监会监督作用,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平罗县“村廉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平纪发﹝20XX﹞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推行村级财务收支“村廉通”机制,建立“3211”工作机制,即建立涉农惠农信息公开平台、“三资”监管平台和农村信息公开“3个平台”,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廉政教育“2项机制”,开通电话自助结算终端,探索建立“平罗模式”。通过把村级财务收支信息与村“两委”班子和村监会成员及财务人员手机信息绑定,使每笔收支都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给每个村干部、村监会成员及相关人员,村财务开户银行定期将财务支付明细汇总,在村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接受群众广泛监督。以此实现“村级账目乡级管、村级资金银行管、村级花销村民管”的“三管”新模式,让涉农惠农项目资金和村集体“三资”阳光操作运行,确保权力行使有痕迹,接受监督无盲区,有效减少和杜绝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此次“村廉通”建设工作将按照“统筹推进、试点先行”的原则,将庙庙湖村定为“村廉通”试点村,在7月底完成试点村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于10月底实现全镇“村廉通”全覆盖。
二、建设内容
(一)搭建涉农惠农信息公开平台
成立XX镇“村廉通”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经站,配齐配全办公设备,配合县直部门建立“平罗县村廉通及涉农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平台,将“惠农补贴”“惠民政策”“公开指南”“社会保障”“项目建设”“贷款贴息”“技术政策”等信息及时录入平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各村要充分调动信息员和村级记账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在积极主动为村民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公开栏等随时向村民发布强农惠农政策、村务公开信息、农产品供求信息、就业创业信息。
(二)搭建“三资”监管平台
1.专户管理。各村每笔财务收支都经过对公账户黄河农商行完成,支出以转账支票转入相关支付人账户。村级日常使用资金采取备用金形式予以保障,备用金数额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为1000-元以内。村级财务除少量的'小额支付使用现金外,其他全部通过银行进行结算,减少现金支付。收入包括: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各种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筹资,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支出包括:集体经营支出、管理费支出、生产性建设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及其他支出等。
2.严格收支管理。各村各项收支均纳入专户管理;各村报账员要及时登记银行存款账和现金日记账,农经站及时结算出银行存款和现金余额,做到日清月结;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手续必须完备,要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支出款项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一律按取得对方的原始发票、领款花名册办理付款;农经站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账证、账款、账账、账物相符。
3.绑定手机信息。镇农经站与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对接,利用信息发送平台,将银行自动生成的财务收支信息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到各包村领导、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及代理会计的手机上,使村干部及时掌握本村财务收支情况。各村要召开民主议事会,将绑定人员名册及联系方式于7月10前报送至镇农经站。
4.开通服务平台。结合已搭建好的村级财务及涉农惠农项目资金信息发布平台,导入各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报账员、村民代表、乡镇分管领导等手机号码。乡农经站负责将各村村级财务各项收入款项数额及收入来源,村级财务支出数额、支出用途及账目余额,村干部工资、村监会工作补贴、村民小组长务工补贴和涉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通过短信发送至以上人员手机,每季度末由农经站整理将各村银行对账单及财务收支明细在村级财务公开栏进行“二次”公开,达到村级财务及时公开,共同监督的目的。
(三)搭建农村信息公开平台
1.健全人员队伍。配强农村信息员,确保在积极主动为村民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公示栏等随时向村民发布强农惠农政策、村务公开信息、农产品供求信息、就业创业信息。
2.分层建立微信群。由村“两委”建立第一类微信群,名称为“某某村村廉通建设工作一级微信群”,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部分村民代表不少于30人和各村民小组组长。由各村民小组组长建立第二类微信群,人员为本组村民(每户1人)。各村信息员负责将强农惠农政策、村务公开信息、农产品供求信息、就业创业信息等发送至第一类微信群中,村民小组长再将信息转发到第二类微信群。
3.开展业务培训。镇农经站要加大对各村信息员和信息公开平台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注重实操练习,强化操作能力,确保所有环节信息和微信正常运行。
(四)开通电话自助结算终端
镇农经站负责与各村开户银行对接,由开户行向各村免费安装终端POS机,并负责操作人员的培训及服务平台维护,POS机与各村开设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对公银行结算账户挂接,一村一账户,一村一POS机,村集体各项资金收入的收缴结算可通过银行卡刷卡缴费直接计入对公银行账户。同时,方便持社会保障卡的农村居民查询农村低保、农业补贴等各类惠农补助资金。
三、建设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6月10日-6月15日)。
根据县纪委村廉通建设工作动员会及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我镇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部署和启动村级财务“村廉通”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平台建设阶段(年6月16日-9月30日)。
试点村庙庙湖村于7月10前对接建立涉农信息公开平台、“三资”监管平台、农村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完善两类微信群,落实村廉通办公室并挂牌,配齐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硬件设备,选配信息员人员到位。导入本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包村领导等手机号码,村级财务一旦发生收支情况,都要纳入信息平台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将各村财务收支情况编写短信,利用村级信息公开平台发送手机信息。其余各村于7月20日前建立两类微信群,发布惠农政策、村务公开等信息。根据庙庙湖村试点情况,及时调整各村建设筹备工作,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涉农信息公开平台、“三资”监管平台、农村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并投入运行。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农经、财务、村务财务公开的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镇党政办、纪委办、农经站、财经所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廉通工作督导组,具体负责“村廉通”建设的推行、指导和实施。“村廉通”建成后,由纪委牵头的督导组不定时对平台运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并验收,实现查漏补缺,完善措施,整体推进。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村廉通”工作是我镇今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之一,是深化“八项规定回头看”及涉农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的具体措施,各村要充分认识“村廉通”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开展“村廉通”建设工作,
(二)紧盯目标任务。各村、农经站等相关站所要全力配合平台搭建,确保涉农惠农信息公开平台、“三资”监管平台、农村信息公开平台按时投入运行。要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方便群众查询,大力推进阳光村务;要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三)加强检查指导。“村廉通”平台建立后,督导组要定期检查数据录入和平台使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村级财务支付“村廉通”监管平台正常运转。同时镇纪委将按阶段要求发布督查情况通报,并将各村“村廉通”建设情况纳入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确保全面推广,取得实效。
篇12:镇村道路建设筹资工作实施方案
针对我镇目前镇村道路已铺设完成50多公里,以及兴仰路、兴张路等道路的拓宽改造,极大地改善了全镇人民的交通生产、生活环境,有效地促进了我镇的经济发展,但是这些道路的建设改造需镇配套资金近600万元。我们本着公益事业大家办、人民道路人民建的原则,经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面向全镇征收100元/人的道路资金,具体征收方案如下:
一、 筹资对象
按各村(居)的社会人口进行筹资。
二、 筹资标准及时间
按各村(居)社会人口每人100元标准进行筹资,镇直机关及个体大户可以捐资,多捐不限。
筹资时间:从20**年6月5日至20**年6月25日。
三、 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这次道路筹资,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村道路建设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彭德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建同志担任,成员由三套班子领导、驻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组成,负责组织、实施、指导镇村道路建设筹资工作,解决各种矛盾及突发事件,各驻片领导作为所在片的主要负责人,驻村(居)干部和村(居)支部书记作为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各村(居)的道路建设资金筹集,必须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四、 筹资办法
首先:加大宣传力度,镇政府通过广播、宣传栏、宣传车等形式,走村串户进行广泛宣传此次道路筹资的目的、意义,使群众充分认识道路筹资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村(居)要利用6号至7号两天时间把筹资任务分解到户到人,要开好党员干部大会,各组开好群众会,要把道理讲深讲透,使群众明白,争取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全体村组干部、党员、镇直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来认真对待此项道路筹资工作,为大兴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因此,镇党委、政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缴纳,以身作则,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各村(居)及机关学校三天时间内把未完成的人员名单送到筹资领导小组来,各机关一把手对本单位的道路筹资负总责,特别是中小学,要召开教职工会议,动员大兴藉的教职工要积极带头交纳,并通过他们向学生宣传道路筹资是势在必行的。
再次:各村(居)在镇村道路建设筹资工作过程中,要坚决杜绝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扒粮扒物等现象发生。对一些所谓的“钉子户”、“难缠户”,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通过多渠道进行动员,做好思想工作。
最后:道路筹资由镇财政设立专户、专账、专人扎口管理。各村(居)要将征收的款项当天全部上缴镇财政所,存入专户,严禁坐收、坐支现象发生,严禁白条及股金等抵兑道路筹资款。此次收款由镇政府出具统一票据。同时镇财政定期不定期地向镇人大汇报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严禁挪用道路资金。
五、 奖惩措施
1、 对此次收款过程中,出现坐收、坐支、挪用道路资金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2、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筹资任务的单位,大村(居)奖5000元,小村奖3000元,包片领导及驻村干部各奖500元,各村(居)年终目标责任考评中加15分。完不成任务的村(居),罚包片领导、驻村干部、村四大员各500元,年终考评扣15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限期完成。对因工作不力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撤职处理。
★ 村民自治规章制度
★ 乡镇换届主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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