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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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

篇1: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

(一)

在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经过我们农机部门因势利导和不懈努力,我县农村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不但实现了农业机械技术规模的优化配置,杜绝了由于分散经营农民对农业机械重复购置造成的极大浪费,而且推进了农业生产农机化效率、效益的大幅度提高,进一步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已经形成当前农机新型经营体系。最近我们组织力量对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提出以下报告。

一、主要表现形式

他们是由农机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成立的农机服务经营专业合作社,已有张华镇三兴农机专业合作社、王庙镇爱军农机专业合作社、王杲铺镇永兴农机专业合作社、桃园办宏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21处,已经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还有8处农机专业合作社正在注册中。他们主要采取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三民”原则,形成的主要模式是由能人牵头,农机手自由结合、集中与松散结合、协商管理与集中管理结合、合作社规章与民主协调结合,对机械实行作业效率、效益化管理。一方面,大部分由农机大户牵头,多个农机单机户自愿参加的基础上,本着单户带机入社、全社自负盈亏、合作社民主管理、风险共担”的参社原则;另一方面,实行农机作业一条龙系列化服务,经营运转形式主要是:带机作业、免费维修、区域划分、信息有偿、责任明确、效益共享。农机专业合作社所服务的农户,大都是从种到收全部承揽,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田保姆”;再一方面每个农机专业合作社都建有平方米以上的机库、油料库、修配车间等设施较完备,农忙季节合作社机械实行统一存放、统一调度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农业生产机械化成方连片作业和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几统一”服务形式的形成,农闲时可以各自为战、灵活经营。它的主要优势,一是有效地杜绝了农业生产因分散经营所带来的对农业机械重复购置所造成的极大浪费;二是大大提高了现有机械的作用和优势,农机专业合作社根据季节统分结合,机动灵活,即提高了服务功能,又降低了农机作业市场风险和交易费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兴起和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农机作业效率,进一步推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深受有机户和农民的欢迎,真正实现了农民减负担、机手得实惠、社会得效益。

二、实行政策倾斜,推进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

全县已经工商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21处,年内要求达到每个乡镇一处、每社区一处农机专业合作社,经济条件和机械水平高的乡镇和社区要求达到3—5处,为帮助社区建立农机合专业作社,我们要在注册、选址、机械调配、技术人员培训等提供全力支持和帮助。为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我局提供如下政策倾斜:

(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入社农民将优先享受国家农机补贴政策。

(二)义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训管理人员、机械维修人员和农机操作人员,不断提高他们和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义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农业机械,及时解决他们的技术困难。

(四)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建档管理,及时提供技术指导。

(五)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门电话,随时解决他们平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争取上级政策扶持

为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具存放、社址及管理等问题,我局已向国家和省级业务部门提交了“XX县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议书”已经省级农机主管部门立项,同意每处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不同数额的无偿资金扶持。现正立项操作中。

四、制定优惠政策,全力推进发展

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中,要发挥好农机部门的职能作用,为推进工作发展,制定了以下优惠政策:

(一)全力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筹建,推进全县农业生产农机规模化作业。

(二)农机管理依法收取的各类收费项目、标准、坚持最低标准,进一步减轻机手负担。

(三)坚持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不断优化农机机型结构。

(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不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

(五)对全县农业机械实行技术档案管理,定期进行技术检测,让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业机械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农业生产。

(六)免费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手进行轮训,为断提高机手技术素质,每年培训机手12000人。

(七)通过农机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逐步推进形成“几统一”的农机服务形式扩大农机服务范围,不断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

五、实际效果

我县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培植的这21个农机专业合作社,都是经工商注册的农机企业性质,还培植了4678个农机大户,这些农机专业合作社,他们的入社原则大都是农机大户带机入社、能人牵头、民主管理、信息共享、风险共担、利润按作业数量分红,还有一种优势就是忙时集中,闲时分散经营,形成了统分结合的现代农业生产摸式。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业方式大都是通过合同形式实行土地承包、生产全程服务,通过公开服务电话承接单项服务项目,全县经土地承包、全程服务等形式形成土地流转达42、7万亩,每社每季作业近两万亩。现在大多数土地都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大户承担种、收、管、运全程服务,农户每亩每季缴纳农机专业合作社150——180块钱,一切都不用管了。对此,节省大批劳动力转移二、三产业,据统计:目前全县有17、6万农村劳动力在外出打工。调研中我们还发现一个可喜现象:农民工反映外出打工比种地划算,在家种地侍候一亩地一年最多收入2000元,而外出打工最少挣钱在10000——15000块钱,还是外出打工划算;而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和农机大户反映,外出打工一年下来也就是万把块钱,我依靠农业机械一年能作业近千亩,一亩地去了成本按80块钱计算,我就得8——9万块钱,还是种地划算。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培植农机专业合作社,形成了农机机具、技术优势整合,推进了农机成方连片规模化作业;既提高了生产速度,又节省了大量生产成本,当前,大部分耕地都是大型机械作业,由于便于精耕细作,对于抗灾、保墒、保苗提高粮棉产量也产生了大的促进;农民种地、打工又觉“两划算”。所以,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取得了一举三赢可喜效果。

六、问题与计划和建议

我们在调研中认为:XX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兴起和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服务规模化还不高,大部分农机合作社仍处于起步阶段,由于资金投入不足造成机具配套不全,农机服务暂时还没有全部形成大的规模;二是自发形成的合作组织多,系统化管理型的服务组织较少,组织化程度不高,欠缺内部管理机制的强化,在服务环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引导;三是经营发展存在盲目性,合作社内部合力不强;四是管理协调力度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下一步计划和建议:

一要领导重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是现代农业和现实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新生事物,它的社会效益远远大于自身效益,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建议各级领导要提高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新时期产生和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通力协作,政策倾斜,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二要政策扶持。对购买大型机械实施联合作业的,要加大扶持力度;在税收政策上应免征各种税费,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农机作业用油和零配件供应要优先保证,优先补贴;支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机库、维修网点用地要优先给予保证,根据规定每社区应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割出2——3亩地皮,作为车库、油料库、零件库、维修车间建设之用途。

三要加大信息扶持。对目前已发展起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及时准确地提供作业市场信息,根据季节要求和农业生产实际,作业项目应实行信息共享,统一安排,保证农机专业合作社有序进入农机作业市场,不断提高作业效益。

四要技术支持。农机部门要把人才培养提到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位置,着重培养好带头人,把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者、管理人纳入农机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科技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发挥好他们的骨干作用。

五是配套资金投入。建议财政实施财政贴息政策,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安排专项贷款数额,动员鼓励民间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农机社会化服务,动员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等服务实体以入股形式,逐步建立起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银行贷款、集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多渠道、多形式的投入机制。

六要加强管理。政府部门应采取引导、扶持相结合的措施,以典型引路、示范推广、推动发展,通过不断发展状大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机规模化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二)

县产业转型升级和空间布局优化是“十三五”时期全县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面把握好战略机遇,科学应对各种挑战,全面推进经济转型、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形成主体功能明确、板块有机联动、资源配置优化、整体效能提升的县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更是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心之要。为此,我委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县产业发展基础现状(优势、劣势)、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趋势和方向、产业发展目标、发展原则、发展定位、总体战略和思路以及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及具体措施等,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下面将调研成果简要汇报如下:

一、当前产业发展基础现状

“十二五”期间XX县产业发展取得辉煌成绩,从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调整状况到产城融合、可持续发展及改革开放提升度等各个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突破,圆满完成了“一个前列、两个翻番、三个同步”的突破目标,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崭新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实现生产总值214、7亿元,同比增长11、1%。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4、5:56、9:28、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201、9亿元,增长21、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6亿元,增长16、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8亿元,增长14、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48元,增长10、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41元,增长10、2%。通过各项经济指标来看,“十二五”期间XX县的投资、消费、收入呈现协调增长态势,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二)产业持续良性发展。“十二五”期间,XX县基本形成了以机械装备、炭素电极、医药食品、水泥建材等产业为支撑的工业产业结构布局;以绕县城生态休闲农业、沿汇现代农业、沿黄粮食生产、中部林果花菌产业为支撑的农业产业结构布局;以商贸、餐饮、旅游为支撑的服务产业体系。20,工业主要产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机械制造产业112、4亿、碳素电极产业63、1亿、医药食品产业15、1亿、水泥建材产业23、7亿、服装鞋帽产业7、4亿、战略新兴产业 32亿。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8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80家、家庭农场167家,有机、绿色、无公害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152个,流转土地12万亩,50%的村基本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茂昌银座东部商业体、义乌小商品市场等服务业重点项目投入运营,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41亿元、68亿元,分别增长9、3%、2、1%。

(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年,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4、5:56、9:28、6;十年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由11、7亿增加到116、1亿;投资 /gdp由39、1%增加到94%。由此可见,我县处于工业化中期,一产比重小于20%,工业产值比重最大。近十年来,三次产业比重基本保持稳定,一产比重略有降低,三产比重略有增加,高新技术产值逐年增加。资本投入仍然是经济增长的主角,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但带动效率逐步下降。

(四)产城融合高效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坚持中心城区、生态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业社区四区同建。中心城区方面,锦东新区新开工面积36万平方米,启动云翠大街建设,高标准实施青龙路北延、翠屏街西延、玫瑰路改造等道路工程,完善地下管网,实现雨污分流。镇村建设方面,统筹国家重点镇、省市级示范镇建设,小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19、8平方公里。新型农村社区在建26个,建设住房1、4万户、173万平方米,复垦土地3664亩。洪范池镇南崖村入选第三批国家级传统村落。孔村社区被评为全国地震安全示范社区。2个街道6个乡镇在城镇建设中均有产业依托,主城区工业园以机械装备、食品医药为主;安城组团以健康食品、商贸流通等新兴产业为主;玫瑰组团是以观光农业、玫瑰产品加工为主的新型小城镇;孔村、孝直、东阿、洪范分别形成了以碳素、机械、阿胶、林果等为主的产业体系。

二、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从外部空间看。一是发展制约因素明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项目建设,热源、道路、水电、污水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需进一步配套完善;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配置瓶颈依然存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差,中小企业研发能力低、科研人员少;企业孵化园、技术中心、扶持政策等支撑体系不健全。这使得产业发展缓慢,尤其是阿胶、玫瑰等特色产业的优势和潜力尚未得到有效发挥。二是东西方向交通阻滞。XX县交通网络布局有待优化,东西方向主干道缺失。主要干道为南北方向的 220、105国道和济荷高速,105国道的东西方向段只能辐射中心城区,玫瑰、东阿、孔村、孝直、洪范等镇无法串联。东西方向交通干道缺失对各镇产业发展,尤其是玫瑰、东阿、洪范三镇旅游产业发展阻滞明显。

(二)从结构层次看。一是旅游资源整合度低。平阴旅游景点在地理位置上相对分散,且部分景点产权不够明晰,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低,吸引游客、产生经济效益能力差;旅游基础设施落后,接待服务水平差;旅游市场化程度低,高层次旅游产品匮乏;市场受泰安、济南、菏泽等热点旅游城市影响属于旅游洼地。二是生产性服务业滞后。平阴服务业比重偏低,且批发零售(44%)、住宿餐饮(11%)等生活性服务业居主导地位,新型仓储物流( 20%,17%)、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缓慢。造成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方面受区域限制县域生产性服务业只能依托当地产业,无法独立发展。另一方面,工业生产方式落后,与产品制造相关的金融、市场销售、人力资源、外购信息技术等占全部支出的比重偏小,生产性服务需求不足。还有就是工业布局相对分散,生产性服务业没有形成有效集聚。

三、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优化区域功能定位,形成科学发展的规划空间构架。按照“遵循规律、顺势而为,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县空间特点、承载能力,重点打造以县城为核心,沿济菏高速、国道220线布局的“一核两带”产业发展格局。

“一核”,即县城产业发展核心。以县城为核心,以工业园区核心区、东部产业新城为载体,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打造省会济南的卫星城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的先进制造业加工配套基地。其中,县城驻地重点发展商贸物流、信息咨询、健康保健、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工业园区核心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技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以玛钢为龙头的机械装备企业从产品制造向系统集成和系统服务转变;东部产业新城,坚持产城融合发展的理念,走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路子,重点发展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两带”,即沿济菏高速布局的东部重工业产业带和沿国道220线布局的西部健康产业带。其中,东部重工业产业带,北自安城镇,南至孝直镇,依托山水水泥项目集聚区、孔村炭素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南区,重点布局水泥建材、高性能功能材料、机械加工等产业,逐步形成纵贯南北、带动平阴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工业带;西部健康产业带,北自玫瑰镇,南至洪范池镇,充分发挥阿胶、玫瑰两大特色产业优势和洪范泉水、生态环境的资源优势,通过扶持龙头企业,拉伸产业链条,拓展产业内容,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健康食品和生态养生休闲旅游产业,逐步形成具有突出地域特色和资源优势的特色产业带。

(二)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夯实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支撑。一是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子。着力强龙头、拓基地、创特色,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统筹推进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等增产工程,构建供能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坚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突出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结构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提高市场紧缺产品、优质特色产品比重,拓展农业多功能和增质增效空间。积极促进三次产业融合互动,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监管体系,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二是坚持向制造业的服务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着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推动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业转型,以玫德铸造为龙头,打造涵盖铸造、机械加工、橡胶、包装、信息化、物流等行业的流体产业链,努力实现由单一的产品制造商向多元的产品服务商的转变。以弘正科技、汇九集团为龙头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万商城重点打造涵盖配件制造、汽车配件销售、物流、汽车维修服务产业的汽车配件产业。加快炭素、食品纺织等重点行业的绿色制造变革,培育发展后劲足、设备工艺先进、产品科技含量高、产品出口优势强的炭素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形成集炭素生产、炭素设备研发制造的产业集群,打造中国最大的炭素制品基地和山东省炭素制品出口基地。依托山水水泥等企业,打造集新型节能建材研发、制造、加工、物流于一体的新型节能建材科技园。三是探索发展大旅游产业。依托平阴特有的阿胶文化、玫瑰文化、泉文化、宗教文化等多元文化,整合现有旅游资源,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以大旅游产业发展为主线串联农业、工业、商贸服务业。

(三)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构筑科学发展的新格局新优势。坚持壮大规模与调整结构相结合、自主创新和开放集成相结合、重点突破和系统推进相结合,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的政策,精心打造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高地,力争实现关键技术拥有率、产品市场占有率、经济增长贡献率、结构调整带动力的明显提升,努力形成新兴产业的先发优势。依托大唐风电、琦泉生物质发电、民生电气等龙头企业,结合阿胶产业园、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通过内引外联,合资合作,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技术优势的先进制造业,加快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突出发展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产业关联度高的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力争在部分领域取得重要突破,打造成为我县的后续支柱产业。

(四)推动机制创新,形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力保障。一是完善资本市场融资引导机制,推动平阴优势企业上市融资,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政策和业务指导,根据企业需求引导中介机构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和新三板企业的专业服务。二是探索产业发展市场机制,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更多领域发展,引导玫德铸造、福胶集团等实力雄厚、技术领先的龙头企业,深化政企合作。三是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加强创新主体建设,打造人才培养体系,支持产业集群以产业联盟的形式组织产业共性研发平台、检测中心。引导鼓励喜乐施、山东水泥及玫瑰花加工等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包括国际技术行业标准)的制定。四是构建产业支撑体系,立足一二产业产品流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展第三方物流体系,挂靠省会物流体系,打造省会物流网络的西南部节点。加强产学研结合平台建设,建立科技创新网络平台、创新驿站,完善企业孵化平台,推动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

(三)

为了解我省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落实情况,分析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的对策,我们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

一、现行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及成效

(一)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

现行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

到基层就业政策包括到就业项目及相关实施政策两个部分,其中就业项目主要有:一是“三支一扶”计划。我省从开始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由我厅牵头负责,团省委负责实施;二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省委负责实施。三是“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国家提出了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我省从实施该项计划,从20起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到20做到全省基本实现一村(社区)至少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四是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 国家制定第一批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目录,我省于制定公益性岗位指导目录,安置包括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由我厅负责。五是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担任专职社区工作者。从20开始,争取两年时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省增加2万个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由省民政厅负责。六是实施“大学生村医”项目。“十二五”期间全省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大学生医生3000名以上,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大学生及执业(助理)医师10000名,由省卫生厅负责。七是实施浙江籍免费师范生、贫困地区专向生计划等促进就业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围绕以上项目,国家和省制定实施以下相关政策措施,以确保各项就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

一是人事管理。如对到省内欠发达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自起,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

二是户籍管理和社会保障。高校毕业生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列入学校该年度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由毕业高校发放报到证;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分别由团中央和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是财政补助。如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对毕业年度内本省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补助。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四是助学代偿优惠政策。如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和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五是大学生“村官”优惠。对担任村两委成员的大学生“村官”,可自愿选择享受大学生“村官”报酬待遇或同级村干部报酬待遇。在岗和离岗3年内的大学生 “村官”都可同等享受各级制订出台的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政策。对聘期内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实行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等等。

2、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政策

一是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技改贷款贴息。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中小企业,优先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并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享受50%的财政贴息。

二是实施就业补助。如对毕业年度内本省籍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收入相对偏低的',每年可给予个人一定标准的就业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是在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优惠。如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等等。

3、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如对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可按规定合理调整注册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允许高校毕业生依法将商业性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允许高校毕业生履行法定手续后将家庭住所、非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二是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如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性行业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是金融扶持政策。如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规定可享受不超过 2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在户籍所在地的信用社区从事创业经资信评估的,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经指导专家论证通过的,贷款数额较小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等三种情况的毕业生在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可免除反担保手续。

四是财政补助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网上创业、灵活就业给予一定的创业补助;对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生从事农林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经营工作,每人每年分别补助1万元、0、5万元,连续补助3年。

4、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其他政策措施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除上述三方面外,还包括其他如工作机制、就业见习、培训等多个方面政策,主要有: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切实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市场和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建立就业见习制度,对参加就业见习享受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和综合商业保险,见习生被见习单位招用的见习期内的养老保险费可补交;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可享受培训与技能鉴定的补贴;创业辅导服务机构、大学生创业园、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建设享受资金补助;建立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加大对未就业毕业生的指导和服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等等。

目前,我省出台的高校毕业生政策涵盖了就业创业补助、金融扶持、人事制度、社会保障、税费减免等多个方面,规定得较为详尽,优惠条件明确,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成效

近几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收到了预期效果,主要表现在:

1、高校毕业生就业态势保持平稳。近三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2010—20,分别达到24、72万人、25、4万人、26、5万人,平均每年递增约3、5%。在年金融危机和当前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我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仍一直保持高位,分别达到95、89%、96、95%、96、92%,确保了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态势总体平稳。

2、基层和企业就业政策得到落实。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各项政策的同时,我省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加以引导。近些年,一些高校毕业生通过政策引导,逐步改变了就业心态,从大城市转向基层和企业就业。近两年,湖州、嘉兴、温州等市高校毕生原回籍的比例逐年提高。据统计,,我省到非公企业、基层项目就业分别为15、35 万人、0、22万人,分别占当年已就业毕业生人数76、04%、1、07%,两项合计占当年已就业毕业生人数的77、11%。到年11月底,2012届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基层项目合计占当年已就业毕业生人数的77、41%,可以说到基层和企业就业已成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从近年来基层和企业就业政策的落实状况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就业压力,为基层单位注入了新鲜血液,进一步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为企业发展储备了人才。

3、高校毕业生创业比重逐年提升。推动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是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为了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战略,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我省制定了有创新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尤其是解决了长期困扰创业初期缺乏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问题,为毕业生提供了系统的创业平台,营造了良好的创业环境。近三年来,我省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的人数逐年攀升,2010年为1万人,20为1、2万人,2012年截止11月底为2万人。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出台或实施相关政策,如XX市创新“加减乘除”四项举措,实施工商注册“零首付”、入园创业“零门槛”、人事代理“零费用”、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等措施,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XX市实施五大创业行动计划,健全五大创业保障体系,深入推动大学生创业。年,XX市被教育部评为“国家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2012年XX市、XX市、XX市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目前大学生创业经过几年的引导和实践,一个“政府倡导创业、政策支持创业、社会崇尚创业、大学生参与创业”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4、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形成机制。近几年来,我省围绕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特定群体加强就业援助。一方面,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托底安置。各地普遍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就业指导、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实行政府托底安置。近三年全省总共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474多名。如XX市成立宏志学子库,设立“宏志帮扶金”,举办杭州生源宏志学子暑期实习专场招聘会等系列帮扶活动。衢州等市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由财政提供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等扶持优惠政策,实施就业一对一帮扶,这些都取得较好的成效。另一方,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跟踪帮扶。今年向各市下达了2011届、2012届在浙就读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员信息,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库,并实施以“四个一”为重点的就业帮扶行动,即:建立一个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一项就业状况月度回访制度、完善一个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兜底安置机制、至少推荐一个以上合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目前这项举措初步显现成效,2012年已成功帮扶4427名未就业高校毕业实现就业。

篇2:县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县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为更好的推进__县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更好地发挥农机合作社在全县农业生产中发挥的示范、引导、支撑作用,县农机维修站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机合作社建设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全面、详细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目前,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合作社达到21家,入社社员2300户、从业人员40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0人,社员机械5900多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450台,小麦联合收割机750台,玉米联合收割机720台,旋耕机1100台,其他配套农机具1880余台. 20小麦机收作业面积26万亩,玉米机收作业面积24万亩,深耕、深松作业面积6万亩,玉米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26万亩,小麦宽幅精播28万亩。全县8个镇农机合作社全面覆盖。__农机合作社年被评为全国农机示社、省五星级文明维修网点。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类型和组建形式

该县农机合作社依据“农民自愿,积极引导,多元创办,规范发展,统筹兼顾”五项原则成立,主要是对原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如农机作业队、农机大户等带有股份合作性质的农机服务组织的改制、扩建、整合与规范,鼓励和引导农机各类服务组织通过不同的方式组建农机合作服务组织。

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类型为:维修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户(如__、__、田丰等);外营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户(如__);农机管理服务站组建型(如索镇腾飞、陈庄强盛、果里惠民、田庄中兴、马桥金马、唐山运宏);农机大村组建型(如北辛裕民、荣家富隆、东营兴营、昝家兴农);涉农企业兴建型(如__、__、森源联邦)。

三、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营情况

全县21个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社内部管理机构基本健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经营服务工作,决定经营方向、经营决策、财产处置、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建立了财务管理、机械管理、职工奖罚、利益分配、安全生产等制度;农机合作社产权关系明晰,责任、权力、义务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初步形成一套自我发展、自我壮大的运行机制。随着该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农民购机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各类大中型、高性能农业机械拥有量快速增长,农业机械更新速度加快,机械装备结构趋于合理化、大型化,农机合作社以农机大户为依托,以资金、技术、信息、服务为纽带,整合农机管理、技术资源,积极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有力的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将农机手与有需求农户连结起来,提高了机具利用率,增加了农机手收入。在__县 “三夏三秋”农忙时节,农机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其农机具生产作业安排调度、信息资源共享作用,减少了机具闲置和田间转移,农机具的利用率大为提高,为农机手和农户都提供了便利,受到了农民们的欢迎。在跨区作业中起到重要作用。在每年组织的跨区作业中,利用合作社信息系统可以及时获取信息,降低作业成本,取得最佳效益。特别是夏、秋两季由合作社统一考察跨区作业,统一调度,每台机械节省200-300元的差旅费和通讯费。若按全年1200台次计算全县机手可节省30万元费用。通过合作社组织跨区作业,每年可以实现收入2400余万元,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二)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__县__、__、__、__农机合作社以创新的服务理念、专业的维修技术水平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省人大、省农机办、市人大等各级领导多次对__、__、__等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考察指导。二是作为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提供载体,农机专业合作社在近年该县农机管理部门开展的玉米直播技术、小麦宽幅精量播种、深松施肥等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中起到了较好的试验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2012年、2013年,中国农业大学、省市农业、农机、统计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的'小麦测产,小麦宽幅精量播种、深松施肥耕作的麦田对照传统耕作产量增加分别达到6%、8%以上,增产效果明显。此两项技术都作为全省近年重点推广的新技术。

(三)政策贯彻推进作用。作为农机化新技术和新机具的推广使用载体,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农业生产中起到了农机化作业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的示范作用。特别是在玉米机收、土地深松、免耕播种、秸秆还田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及创新技术推广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机专业合作社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2009年开始,全县推广深耕作业,果里镇、索镇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了大量深耕犁,政府的深耕补贴每亩曾达到了60元,起到了良好的带头引导作用。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会员和机手提供新技术和新机具信息,确保了机手买到合适的农机具。每年秋季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全县及各镇组织的玉米秸秆禁烧机械作业及深耕、深松作业带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高标准合作社数量少,影响带动小。截至目前,全县“五化”标准农机专业合作社较好的有5个(__、__、__、腾飞、__),达到规模化、“一条龙”作业模式的更少,合作经营方式相对松散,抱团经营紧密度不够,难以满足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影响力和示范带动力明显不足。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和带动力还需统一扩大,作业项目及服务范围也需要扩充,要与农业生产的要求及农机化的发展趋势相适应。

(二)主体结构单一,服务能力较低。一是农机合作社大都由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户组成,主体结构单一,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信息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才;二是合作社大都以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或维修为主要服务内容,且以从事单一的机收服务居多,作业能力不足,服务项目少,农闲时期车辆闲置,不能充分利用有效资源;三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现代化信息设备缺乏,影响了合作社的信息化办公进程。

(三)运作机制有待完善、人员素质亟需提高。农机合作社多数由家族

式成员组成或以小投大相互兼并的方式组成,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__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规定,农机合作社在依法登记、章程制定、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合作社专门的技术人员、专业的管理人员、专职的信息人员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方面的人员,需要加强学习培训。

(四)基础设施和资金投入不足。场地库房等基础设施不足,金融部门贷款难并且利息高,国家扶持政策资金达不到合作社的需求,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亟需财政资金和涉农项目的大力扶持。

五、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一)政府支持,领导重视。继续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切实引导农机服务组织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努力营造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和谐发展氛围。要把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工作纳入到政府农业重点工作中,各级领导要重视,职能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不断优化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争取和落实工商登记、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贴息、政策性保险等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政策。

(二)项目带动、加强补贴支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安排项目时,要优先安排农机合作服务组织。把国家、省、市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农机新技术推广、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等项目资金向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倾斜,给予重点扶持和带动。以此为依托,引进资金、新机具、新技术,示范、带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创新,增强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政策倾斜、资金扶持。一是依托国家政策给予资金扶持,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其购买和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装备水平。二是有关部门要在合作社建设和农民购机过程中开展银行贷款、降低贷款利息等优惠业务,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和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好政府的分配、协调、指导、服务作用,使各类农机合作服务组织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

(四)积极引导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是制约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政府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应该在政策引导、项目带动、保障体制等方面做好工作,为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创造适宜的环境。

(五)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一是对现有的农机推广、维修、培训部门的社会服务体系进行扶持,为农民提供作业信息、农机维修、农机操作人员培训等服务工作,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储备一定的技术人才。二是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完善合作社内部制度,加强技术培训,抓好作业质量,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标准化管理、可持续发展。

(六)开展多元化发展,打造新型农机合作社。通过拉长合作社服务链条,重点开展依托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规模化经营模式,加快农机合作社建设步伐,建立起一个以农机合作社为桥梁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既方便群众,又增加合作社收入,全面提升农机合作社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和壮大。

篇3: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湖南省涟源市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实际,按照“依法规范、有序引导、分类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基本原则,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对全市农机合作组织进行了调研,截止底,全市依法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2家,分别是:涟源市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涟源市星天伟业农机专业合作社。 入社农户226户,从业人员281人,拥有各类机具512台套,其中中型拖拉机组16台套,小型农田改造挖掘机2台,装载机1台,耕整机102台,联合收获机85台,插秧机20台,资产总值达近591.85万元。服务范围涉及全市20个乡镇573个行政村和邻近的安化县渔水、新邵张家冲、双峰太平寺、冷水江三尖等周边县市的乡镇。经过几年的发展,合作社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手段更加完善,服务方式更加便民,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成效显著,“龙头”带动作用更加突出。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一是促进了农机化水平的整体提升。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推动了大型、复式、高性能机械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了农机化的发展质量。同时,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完善了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降低了农业技术推广的成本,示范带动能力强、效果好。

二是完善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充实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中间环节,有效承载了基层技术推广、政策宣传、农机维修、技术培训、生产组织和安全教育等农机管理工作,为基层农机服务工作搭建了新的平台。作为农机服务的延伸和补充,农机专业合作社有效地把广大机手组织起来,联合起来闯市场,提高了农机的规模化作业程度。

三是提高了农机作业的标准化。农机规模化作业和示范区发展,提高了农机作业标准的推广和应用。同时依托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发展起了3处农机化示范区,为农机作业标准化的实施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

四是促进了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代耕代种、农田托管、土地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开展规模经营,可以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推动土地经营方式创新,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统一经营向农户的联合与合作。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解决农田弃耕、撂荒问题,支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五是提高了农民科技素质,增加了农民收入。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和培训平台,他们在技术上互帮互学,利益上互助互惠,信息上实现共享,增强了标准化生产和协作意识,提高应对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农机户以资金入股合作经营,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减少了一次性投入,降低了农民的投资风险,使农机作业有了更大的利润空间。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已经逐步渗透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参与到农村经济发展各个领域中来,农机作业市场的扩张,技术装备更新,作业模式的创新都将成为农民增收的新的增长点,农机专业合社将不断为农民搭建更加广阔的增收舞台。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行模式

按照“立足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机械”要求,该社实行股份制管理,开展集约化经营和积极探索现代农业的发展路子,并面向全市及相邻县市,为农民提供农作物产前、产中、产后农机专业服务。其经营涉及机耕、机播、机收、运输作业、农机修理、信息技术咨询、小型农机具销售等。其利润分配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按股金比例(包括入社股金和拖拉机折价股金)进行分配;二是按出勤作业率和工作效益进行分配,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和作业金提成,实行单人单机核算,作业收入按10%上交为集体积金,扣除平常正常开支外,其余部分年终按股份进行分红。在管理上,先后制定了《合作社章程》《合作社服务纲要》《合作社纲要》《合作社社员管理办法》《合作社机具维修维护细则》《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等5个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合作社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农机服务助民富,互帮互助促发展”为主题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结对共建”活动。一是推行价格公开制,向服务对象公开承诺耕地100元/亩,收割100-120元/亩,价格低于市场价,使广大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二是开展帮扶互助活动。党员社员主动与家庭劳动力不足的困难户结对子,通过“一对一”和“多对一”的方式为困难农户免费提供农机服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发展数量少、影响带动小。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到目前还只有2家,影响力和带动力明显不足。

二是主体结构单一、服务领域不宽。农机合作社大都由青一色的农机大户组成,主体结构单一,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专业的管理人员、专职的信息人员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方面的人员,且以从事单一的机收服务居多,机插、机耕、机烘等各个作业环节的服务明显不足。

三是管理制度有待规范、运作机制有待完善。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规定,农机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工商登记、民主管理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合作社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偏低,发展内在动力不足。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扶持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存放高性能、大型农机具的厂库棚建设用地短缺,农机维修服务组织建设滞后,农机服务组织在享受工商登记、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用地安排、用电用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仍未能得到落实,或难以执行到位。

四、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今后农机化发展与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明确农机化发展的组织模式以合作社为主,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主体,在财政、税收、信贷、政策性保险、用电、用油,特别是用地上给予支持,协调各部门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是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场库棚设施建设,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目前,农机具场库棚建设严重制约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机具损失浪费现象严重,亟待各级财政的扶持与投入。

三是依法发展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做好典型示范、推广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农机专业合

作社的稳定发展。按照“先发展、后规范”的工作思路和“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的原则,逐步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使其有序健康发展。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由初级阶段向规范的高级阶段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宗旨是“民办、民营、民受益”,农机专业合作社隶属于现代农业企业行列,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组成部分。内部管理水平高低,代表着一个专业合作社的成熟规范程度。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制定内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每年利用农闲季节定期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管理水平、操作水平、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建议市级财政将培训经费纳入计划,做到专款专用。

篇4: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济宁市农机局《关于开展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精神要求,为弄清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研究今后的工作思路和方向,进一步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县农机局高度重视,研究成立调研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一)发展现状 据本次调查统计,我县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成立并在农机局备案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共35家,正常运营的23家,目前停止运营或未运营的12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418户,停止运营或未运营的社员125户,(以下数据不包括停止或未运营合作社)服务农户4.04万余户,从业人员447人。合作社拥有农机具共1435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72台;小麦联合收获机165台;玉米联合收获机81台,深松整地机43台,资产总额4619.6万元,基础设施用地3.99万平方米,其中办公和机库房面积1.26万平方米,机具维修车间0.25万平方米。,运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共完成农机作业服务总面积35.7万亩,其中跨区作业面积14.08万亩,订单作业面积6.42万亩,流转土地面积0.516万亩,托管土地面积3.372万亩。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经济效益上也取得了较好成绩,据调查,度,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总收入约为1910.15万元,其中田间作业收入为1569.15万元,农资经营收入165万元,农机修理服务收入166万元。

(二)主要特点 我县自成立第一家农机合作社以来,截止到20底经工商注册并在农机部门备案的合作社35家,数量不少,但良莠不齐,有的合作社自成立就未能运行起来,如浒泊、安民山等合作社,有的合作社运行几年后,遇到无法预料情况致使无法开展,如富民、泰福合作社等,这也是事物发展规律所势。总之,农民机手对成立农机合作社也经历了一个从试探、盲目到理性的'过程,从刚开始的农田收获、土地耕整比较单一的机械化作业服务,到现在农田的耕、种、收、植保及灌溉的全程机械化服务,并有向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土地流转承包等相关领域发展壮大趋势。如国惠、万仓、联丰、顺发、秀清、天力农机专业合作社。

(三)工作措施  县局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并列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引导和帮助合作社按照省市级示范社的认定标准进行完善和建设,多次邀请和支持合作社参加各种类型的农业农机知识技术培训班和农机生产现场观摩会。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一是推动了我县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农机合作社是农业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长壮大对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发展有重要影响。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带动下,农机购置高潮不断,农机合作社成为新机具购置换代更新的重要力量,提高了农机化装备水平。年我县的国惠农机合作社、滨湖益民农机合作社、东方红农机合作社新购100马力以上联合收获机、拖拉机达十多台,根据调查每台机械作业面积都在1000亩以上,国惠合作社社员唐守山、滨湖益民合作社社员马洪峰单机作业面积达近亩。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极大地推动了我县农机化发展,促使了我县的农机化作业水平的提高。

二是缩短“三夏、三秋”生产周期,促进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农机合作社把分散的机械组织起来,合理配置、优化组合,提高了农机作业效率。小麦收获时间已从以前近一个月时间减少到现在3~5天,“三秋”生产由原来的一月多时间缩短为10天左右,从百万农民抢“三夏”、战“三秋”,到现在万名农机手战“三夏”、“三秋”,劳动力占有量减少三分之二,降低了劳动强度,解放了生产力。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促进了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一些合作社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自己的社会责任,国惠合作社、顺发合作社等还开展为五保户免费作业、无劳动力户免费低价作业公益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是推动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的机械数量多、机具集成配套、服务功能强、能够促进土地、劳动力、资金、装备、技术、信息以及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将大量土地“捆绑”经营,既有利于农机规模化作业,减少作业成本,又能实现规模化经营取得可观效益。联丰农机合作社、天力农机合作社开展了土地流转和托管作业服务,受到省市县领导重视,多次莅临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械化作业现场进行观摩,受到领导称赞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三、当前农机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机合作社基础薄弱,各环节都颇显粗糙。农机合作社的主体是从事农业第一线的农民朋友,对农业生产都是一把好手,但经营合作社就显得有劲使不上,管理跟不上,运行机制、财务制度、新技术运用上滞后和脱节,因此对农民合作社的承担的项目和扶持政策目前要求的标准太高。

二是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环境重视不足。近年来,国家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太小,县级财政困难,无法拿出资金扶持基层农机专业合作社,上级扶持资金分配到地方也就很单薄了,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推动作用不明显,且大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还处于摸索起步发展阶段,其成效还不够明显,对农民的诱惑力不强。

二是作业项目单一,服务领域狭窄。我县现有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多数是常规农业机械,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旋耕机、深耕犁、常规播种机等,主要从事机耕、机播和机收工作,而只有联合收割机实现了跨区作业,机械的利用率不高,作业量小,收入较低。并且多数农机专业合作社对新型农业机械,如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和经济作物机械信心不足,投资新领域(如畜牧业、水产业)怕担跨行业风险。导致农田机械作业市场单一化,效益相对比较低。

三是大机械与小地块矛盾突出。一家一户的小块经营和复杂的种植模式,使大型机械无法发挥应有作用,作业效率,收益不高,严重影响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土地分散、规模化程度低。农机作业的效率与节本增效的潜能难以发挥出来。

四是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平衡。有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起步较早,到目前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水平。但大多数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规模小,合作范围不广,层次不高,规范不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其成员大多是农民,基本素质比较低,缺乏发展活力,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能力差。

五是办公场所紧张,机械库房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地方政府在建设规划时,未能考虑农机合作社的基础建设用地,甚至对已经运营多年的合作社设施用地进行了出售或划作它用。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管理严格,农机合作社基础设施用地审批太难,合作社大都缺乏机械库房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致使许多农机合作社农业机械无法集中存放,多数农机户到处搭建简易库房或露天存放,造成机具存放混乱,从而浪费了更多资源。

四、农机专业合作社今后发展趋势

目前,以分散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粗放型生产管理,效益不高,人力财力严重浪费,阻碍了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农业科技成果得不到有效的推广应用,农机装备得不到应有的发挥。这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客观上提

出了调整与农业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新要求。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是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应运产生和发展的,合作社通过对农业劳动者之间和先进生产工具的有效组合,为农业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建立了有效的组织机制,为促进土地合理流转扩大生产规模创造了有利条件。首先,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合作社这种形式,本身就同我国建设社会

篇5:县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优秀调研报告

县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优秀调研报告

山东省茌平县地处鲁西北地区黄河冲击平原,辖11个乡(镇)和3个办事处,拥有耕地面积80余万亩,20xx年底全县农机总动力110万千瓦,农机总值4.2亿元。近几年来,茌平县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新茌平,奋力赶超跨入全国五十强”的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机监督管理条例》,全面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各类农业机械,尤其是大型农业机械数量不断增加,各类新式机具也得到了大力推广和广泛应用,农机专业服务组织不断涌现,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快推进,有规模、有水平、有效益的农机大户蓬勃发展。 为全面掌握茌平县农机合作社的现状,为今后农机合作社发展提供第一手资料,近日,茌平县农机局成立了有主要领导人带队的农机合作社调研组,调研组先后深入茌平县三和农机专业合作社、茌平县鸿发农机合作社、茌平县民发农机合作社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一、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从20xx年开始,茌平县农机局抢抓机遇,积极引导扶持建立各种类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该县本着“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工作思路,建立起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自20xx年5月第一家农机专业合作社——茌平县胡同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至20xx年底,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已达22家,其中茌平三和农机合

作社被评为全省明星合作社,茌平县胡同农机合作社和茌平县利民农机合作社也已通过省级合作社验收。目前全县合作社入社社员达238人,合作社拥有拖拉机88台,配套农具312台(套),联合收割机93台,玉米收割机38台,合作社资产总计2800余万元,其中场库棚面积5310平方米。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发挥的重要作用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融资广泛,经营形式灵活,既扩大和延伸了单机作业经营范围和生产服务规模,又克服了一家一户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的问题,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形式,也是加快农机化发展速度、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的有效途径。

一是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扶持下,优先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采用标准化连片作业,通过采用大机械、标准化作业,基本上实现了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生产的全程机械化,使作物产量明显增加,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二是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农机合作社采用科技含量高的大机械连片作业,打破犁底层,建立“土壤水库”,提高了土壤含水量,形成科学合理的土壤物理结构,抗旱排涝能力显著增强。经过农机合作社大型机械化作业后,能充分合理地利用作物残茬、落叶和有机肥,培肥了肥力。深松的地块春季冷气散发快,促进作物早熟,提高作物品质,有效减少了来年病、虫、草害的发生。

三是提高了农业机械利用率,降低了作业成本,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机专业合作社在购置农机具上统筹考虑,注重实效,避免了重复购置和

闲置等造成的损失浪费,解决了农户分散经营、效率低下、无序竞争等问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机具相对集中,在不误农时的前提下,统一机具检修、保养,统一配件、油料供应,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作业质量,统一安排农田作业和跨区作业,最大限度地发挥机具的优势,提高农业机械的利用率,从而降低成本,减轻农民负担,达到以机养机,兴机惠农的目的。

四是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步伐。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立,解放了大批的农村劳动力,解决了农业生产中劳动力季节性短缺的矛盾,为外出打工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五是提高了农业机械化发展速度和作业标准。农机合作社的组建,既降低了作业成本,又改善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激发和带动了农机户的发展热潮。通过使用大马力配套农业机械,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全面提高,很多作业项目都能实现标准化,特别是玉米收获和保护性耕作作业实现了新突破。

三、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发展资金不足,制约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其服务对象是农民,投资大、回报率低、经营季节性强,发展壮大靠个人投入是有限的。目前茌平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处于自由发展向规范发展的阶段,其成效还不够明显,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够强,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缺乏扶持资金和银行贷款。

二是农机合作社的数量少、农机品种单一。茌平县现有耕地80余万亩,全县有农机合作社22个,而且现有的合作社农机具品种单一,多为旋耕机、免耕播种机、小麦和玉米收割机,远远不能适应综合作业和标准化生产的需要。

三是农机基础设施薄弱。由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大中型机具与日俱增,场库棚建设不能适应机具增加的需要,造成了大量农机具的露天存放。加之农机具的使用周期短,存放时间长,风吹日晒,冰霜雪冻,使很多机具锈迹斑斑,损坏严重,不但缩短了机具的使用寿命,增加了维修成本,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浪费,而且影响了机具的作业效率和使用年限,从而影响了农民投资购机的积极性,延缓了农业机械特别是大中型高性能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和农业机械化的'进程。

四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粗放,运行机制不健全。农机专业合作社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经营的不多,在管理、作业方面还没有形成有效的运行和管理机制。管理仍处于自由、自主的初级阶段,缺乏规范和必要的培训。同时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文化程度较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普遍存在“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

五是受土地承包经营制约,大机械与小地块矛盾突出,是影响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原因。由于农村长期实行土地承包经营,一家一户小块经营的现状短时间内很难扭转,大机械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难于开展连片作业,从而增加了农机作业成本,降低了农机使用率,严重制约了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六是农机合作社重机具使用轻保养维修,合作社普遍存在维修设备单一配件不全和维修人员缺乏等问题。

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几点建议

一是领导重视,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资金投入。首先要争取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提供政策倾斜。其次要多方投入,建立和完善投资机制,逐步建立以国家资金投入为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融资参股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信用贷款方面要给予政策倾斜,设立专项贷款项目。

二是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要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机具场库棚建设给予支持和投入,同时要引导农民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舍得投入,以适应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需要。

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加大培训力度。要健全制度,规范运作,促进农机合作社在章程制定、工商登记、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盈余分配等方面加以规范。制定农机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利用农闲季节定期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管理水平、操作水平、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四是合理集约经营土地、实行土地连片种植,推进农机合作社规模发展。鼓励农民以资金、土地、农机具等要素入股进社,或者以土地流转的形式,将土地集中起来,实行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机械化作业。通过对(请关注好 范 文 网:WWW.TaoFanWen.cOM)土地的重组、规划和平整,扩大土地规模面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解决小地块与大农机的矛盾。

五是建议将农业合作社建设用地纳入计划,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合理规划合作社用地。

篇6: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市农业机械化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迅猛。截至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达112家,入社社员达1450人,服务农户近51058户,作业面积222.9万亩。合作社注册资金超百万元的达64家。合作社拥有拖拉机1467台,其中大中型755台,水稻插秧机367台,水稻联合收割机50台,玉米联合收割机36台,合作社资产总计16349.2万元,农机固定资产13018万元,场库棚面积20万平方米,农机服务总收入5484万元。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基本情况

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前,我市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88个,农机维修网点735个,农机经销点248个,各类农机户26800户,其中农机服务专业户670户,农机大户(农机固定资产20万元以上)160户,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农机作业合作社17个、各级农机协会13个。,我市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农机作业合作社――北镇市新立农场农机作业合作社,该社以乡镇农机站为基础,吸引农机大户入社,统一作业、统一管理、分车核算、自负盈亏,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系点”。建立了全省第一家民营农机专业合作社――北镇市吴家乡双丰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该社旱田冷棚育秧新技术和“五包、两定、一分散”统种分管经营服务模式在全省水田区得到广泛推广。

,全市各类农机户发展到30154户,其中农机服务专业户2460户,农机大户573户,农机科技示范户(农机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79户。近两年来,全市农机主管部门抢抓机遇,积极引导扶持建立各种类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我们本着“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坚持发展、规范、提高的原则,相继培养起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北镇市双丰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经过发展壮大,现在拥有10×100米育秧冷棚14座,久保田水稻育秧播种机组一套,水稻插秧机29台,其中久保田高速乘坐式插秧机10台,水稻联合收割机3台,大中型拖拉机9台。经过三年的资金积累,农机固定资产达400多万元。20为稻农机械育插秧1.8万亩,利用自己拥有的3台水稻联合收割机、引进跨区作业机车近百台,实现水稻机收达13万亩,按建社初衷,目前已经达到了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的标准。黑山县新兴镇三喜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又投资160万元,购置水稻插秧机44台,购置大型玉米联合收割机2台,目前拥有水稻插秧机62台,其中久保田高速插秧机2台、久保田手扶插秧机60台、久保田水稻育秧机组一套、拖拉机11台,农机固定资产达到540万元。实现水稻育插秧4000多亩。凌海市翔翼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各类农机具23台(套),其中水稻联合收割机(久保田588)6台,久保田乘坐式高速插秧机5台,久保田水稻育秧机组一套,农机资产总值达260万元,年合作社与稻农实现了订单作业3000亩,完成水稻机收1万多亩,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

二、创新机制,因势利导,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我们坚持把培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措施来抓,明确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是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总抓手,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积极引导农民,特别是农机大户自主创新各种类型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上可分为以下六种形式:

一是在主要农作物单一品种上实现全程机械化,具备从种到收各个环节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应用先进的农机新技术,为入社社员提供全程机械化服务。目前,我市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已形成规模,水稻主产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上拥有育秧大棚、育秧机组、插秧机和水稻联合收割机。如黑山县三喜和为民,北镇市双丰、新立和绪全,凌海市翔翼等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实现了水稻全程机械化。玉米从精量播种到联合收割的全程机械化已初见规模,北镇市绪全、新立,太和区兴和等农机专业合作社为玉米全程机械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以种子公司和乡镇农机站牵头,吸引农机大户和农民入社,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机作业服务。义县东润农机专业合作社以东润种业为基础,吸引农户入社,与农民签定作业订单,提供优良种子和现代化机械作业,按标准和技术要求育种,并负责种子回收,2010年与农民签定订单多亩,实现了企业与农民双赢,今年计划购置更多新型农业机械用于订单作业。三是以种粮大户为主购置大型机具,规模大、机械化程度高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如北镇市绪全、旭东、世和农机专业合作社,他们承租土地几千亩,实现玉米、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粮食得到了增产,达到了节本增效,降低成本和增收的目的。四是以农机技术骨干发起成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他们懂技术能修理,会操作,并针对不适合当地实际的机具进行简单改进。如义县志成、北镇市广华、凌海市新农等农机专业合作社,他们为适应本地种植品种特点,改进适用的机具,为当地农业生产提供作业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五是以组织农业机械参加“南征北战”跨区作业为主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如黑山县三喜、为民、海中,凌海市翔翼、利民等农机专业合作社从水稻机插秧到机收割实现跨区作业,黑山县海中农机专业合作社2010年组织4台水稻联合收割机从重庆、广西、湖南、浙江等地转战到黑龙江、吉林,历经80多天,作业面积超过1万亩,实现收入50多万元。六是以农村能人为主,借助资金雄厚的基础,吸引农户入社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同时,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经营服务方式上按照市场的需求,产生了订单经营服务、协议合同服务、承包租赁服务、跨区作业服务、“一条龙”经营服务等形式,经营服务方式的创新,促进了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壮大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满足了农机户和广大农民的需要。

篇7:林业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林业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林业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徐存林 9月26日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有关全面推进和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全县成立以毛竹为主的林业专业合作社15个,林权作价出资总额达到1.638亿元,出资林地29447亩,今年9月,我县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首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称号。就我县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和运行情况,209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开展了调研。调研组深入到皈山尚书垓村、报福中张村、山川高家堂村等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搜集查阅了相关资料,研究了有关政策法规,对我县林业专业合作社设立的背景、组建和运行情况及下一步应重视的若干问题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林业专业合作社组建的背景

我县共有林业用地207.5万亩,有林地面积187万亩,其中毛竹林面积86万亩,年产毛竹3300万支,总产量约54450万公斤,按目前每50公斤40元的价格计算,毛竹商品竹年总收入约4.356亿元,按38万农业人口计,平均每农业人口年毛竹收入约1146元。而安吉农民人均年收入已达到14152元,那么,毛竹一项收入占全县农民家庭收入的比重20就只有8.1%。当然,这一测算存在着较大误差:一是不是所有农业人口家里都有毛竹;二是毛竹的收入中未减去非本县农民的劳动力成本;三是不同的村毛竹的拥有量不同,不同的农户家庭收入结构也不同;四是竹农有的完全靠自家的劳力砍竹运竹,收入都是自己的,有的家庭则完全请外地农民砍运。我们在实地访谈中,不少农民家庭也说不清自己家里的毛竹收入到底有多少,至于占家庭收入的比重,有的说不到10%,有的说达到了20%左右,有的则说家里没劳力,请工砍运毛竹最终是亏本的。双溪口村村民陈建红给我们算了一笔帐:九十年代毛竹每百斤卖30多元,现在是40元。但人工工资已从每工35元提高到现在的230元。一家5口,每度5万斤毛竹,砍工需15工,拖工83工。九十年代收入是1.5万元,工钱是3400元,赚1.16万元;现在收入是2万元,工钱则达到22540元,亏本2540元。陈建红的个案可能有他家的竹山离公路比较远的原因,不能代表安吉林农毛竹生产的总体状况,但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毛竹是安吉林农家庭的主要收入,一个家庭一年毛竹收入达到1万多元,日子过得应该很不错了(据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1982年我县农民人均年收入只有376元);而如今,随着大量农村劳力向二产、三产转移,毛竹的收入在林农家庭已经只占了很小的比例,有的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毛竹收入在家庭收入占比的下降,使竹农对竹林由依赖转为负担。许多劳动力已全部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的家庭,已没有精力和能力从事毛竹林的培育和采伐,请工培育采伐既麻烦又赚不到钱,渐渐地要么将竹林转包他人,要么就让竹林荒芜。而毛竹作为安吉重要产业――竹产业的原材料,随着竹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却需求量越来越大。全县现有竹产品及配套企业2362家,其中省级农业和林业龙头企业20家,规模以上企业157家,产值超亿元企业8家,竹地板产量已占全世界产量的50%以上。年全县竹产品加工产值达到87亿元,年消耗毛竹达1.5亿支,而本县毛竹产量只占总加工量的22%。因此,毛竹林的培育生产,不仅是生态保护的需要,同时也是竹产业发展的需要,毛竹产业不仅不能因为在竹农家庭收入占比下降而荒废,反而应该得到更好的培育发展。那么,如何才能让毛竹林的生产摆脱因劳动力转移而带来的被动和产量下降呢?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安吉县政府和林业部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10号)与《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浙委〔〕146号)文件精神,立足县情、林情,创新破难,开始探索毛竹专业合作社试点,经过3年来的努力,已经初见成效。

二、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方式及成效

(一)组建方式。安吉县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设立以20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依据。以皈山乡尚书垓村的尚林毛竹专业合作社、报福镇中张村的福灵竹笋专业合作社、山川乡高家堂村的指南毛竹专业合作社为例,其组建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宣传发动,招募成员。宣传发动工作由村级组织负责,乡镇政府和林业部门进行指导。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宣传组建合作社的意义,动员竹农入社。尚林合作社首批成员即设立人共有42户,12月20日召开了设立大会。福灵合作社2011年5月设立,首批成员68户,入社毛竹林2500亩。指南合作社设立于2011年1月,全村共有毛竹林4500多亩,其中3358亩入社。

2、林权出资,作价入股。以林农承包经营的毛竹林作价出资,入股合作社。作价方法为:成员两度(4年)毛竹的总产量乘以价格为两度毛竹总产值,减去人工和农资成本即为两度的净收益,该净收益即为成员入社的出资额。如福林合作社的沈福旺,共承包毛竹林130亩(其中包括转包而来的外地插花山),每度每亩产量为2800斤,两度共计总产量7280担,按每担41元计总产值为295200元,扣除人工及农资成本96400元,出资额即为198800元,占合作社全部出资额1000万元的1.98%。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成员的毛竹承包山需进行实地丈量确定产量,按竹林所处位置分别测算人工成本。同时,考虑到合作社成员可能会“退社”,在林权作价时,强化了各成员原有毛竹林的划界勘址工作,界址标志在丈量作价过程中作了进一步的清晰明确。

3、拟定章程,组建机构。合作社筹备组根据省工商局、省林业厅联合制定的《浙江省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拟定了合作社章程,召开了设立大会,通过了合作社章程。同时,选举产生了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理事会决定聘任经理和财务会计。由于村一级管理人才缺乏,各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会成员、执行监事和财务会计一般都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成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一般都为理事长,村委会主任为经理,村会计兼任了合作社财务会计。大家认为这种模式有利于节约合作社的运行成本。

4、正式运行,集体经营。设立大会以后,补齐各项法定材料,依法到县工商局办理了合作社的注册登记,领取了合作社营业执照。至此,合作社开始正式运行,原先分散经营的毛竹林由合作社这个集体组织开展经营管理。合作社经营班子负责毛竹林的培育、管护、砍伐和销售。用工有本村年纪较大不愿到企业打工的农民,更多的则是请安徽、贵州等地的劳动力。据福灵合作社介绍,该社一度毛竹的砍伐需请20个劳动力干1个月,负责250万斤毛竹的砍伐,每百斤的工资平均是6元,共计工资支出为15万元,每个劳动力1个月能挣到7500元的'工资。

(二)初步成效。通过调研访谈感到,毛竹专业合作社设立后的初步成效表现为:林农得到了较为合理的收益,竹林生产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发展二产三产条件逐步成熟,林区劳动力得到有效释放。

1、林农得到了较为合理的收入。成立于月20日的尚林毛竹专业合作社,发起设立时共42户,毛竹林面积675亩。―2010年一度毛竹总产量135万斤,销售额56.7万元,毛料,春笋收入5.2万元,共计收入61.9万元。其中成本:有机肥3.4万斤,计5.1万元;砍伐、施肥、除草等人工1350工,每工100元,计13.5万元;合计成本22万元。一次分配,按成员入股基数毛竹23.7元/百斤分配,共分配32万元。二次分配,红利按毛竹1元/百斤分配,计1.35万元。二次分配后,合作社留净利6.55万元,应转为公积金。

2、竹林生产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毛竹专业合作社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土地林权流转中,政府给予每亩90元的补助,林区道路建设改造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也有大量资金补助。如尚林合作社组建后共投入资金50万元,修建林道5公里,建设桥梁1座,竹林基础设施大为改善。山川富民竹笋专业合作社于开始建设毛竹现代科技园区核心区,已硬化4米宽的林道6公里,建游步道1400米,建1.5米宽的作业便道2000米,修建喷灌蓄水池10座,喷灌设施120个,灌溉面积达3000亩,还配置3个自动气象观测站,12个360度旋转全方位监控视频,其设施化程度已符合省级示范园区建设标准。据县林业局统计,全县加大对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项目扶持、科技扶持,累计投入政策性资金已达1100万元,建成毛竹现代科技园区8个,面积5万余亩。

3、发展二产三产条件逐步成熟。调研中乡镇村干部普遍认为,组建毛竹专业合作社,要靠经营毛竹增收潜力十分有限,如果能够利用毛竹林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风景旅游资源优势,发展第三产业,那么毛竹专业合作社的优势就可以得到充分发挥。福灵合作社正与上海响水湾农庄合作,拟建设观光、休闲、套种野菜、放养土鸡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农业观光园区。指南合作社借助竹山峡谷独特的风光优势,吸引外来资本,开发了七星谷风景旅游区,已初具规模。

4、林区劳动力正得到有效释放。毛竹专业合作社建立以后,竹农将自家的竹山交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毛竹价格按市场价折算,劳工成本按市场价计算,竹农净收利润,是一个不亏本的买卖,合作社如经营有方还能获得二次红利分配。因此,从目前情况看,入社成员非常放心,可以安心在企业打工挣钱。如尚林合作社的42户成员,有22户全年外出打工,年打工总收入平均每户4万余元。

三、安吉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生事物,其宗旨是服务成员,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能否有效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使其成为农民信得过、得实惠的服务组织,这需要认真学习领导会和深入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根据本次调研了解到的实际问题,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就安吉林业专业合作社组建运行中的几个问题作如下探讨:

(一)关于安吉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互助性质的经济组织,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其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中的入社成员则生产同类农产品销售给合作社。入社成员向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可取得正常的“一次销售收入”;合作社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加工、贮藏、包装、品牌、再销售使农产品实现增值,从而获得利润,入社的农民可以在合作社获利后按照销售农产品的量取得“二次盈余分配”;二次盈余分配后的余额还可按照成员出资额、成员公积金份额和接受补助捐赠的平均量化额再次按比例获得“三次分配”。法律规定的这类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的关系是一种服务关系、收购农产品关系、农产品深度加工关系、合作社经营利润再分配关系,最初农产品的生产活动仍然由农民入社成员分户经营,所以其本质上是“服务型”合作社,包括销售服务型、加工服务型、运输服务型、贮藏服务型、技术服务型等。而安吉毛竹专业合作社则主要向入社农户成员提供包揽最初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而最初农产品的后续增值服务则非常有限。从这个角度看,安吉的毛竹专业合作社是一个农产品的“劳务型”服务生产组织,在劳动力大量向二产三产转移的情况下,这一性质的服务组织对保护和合理利用竹林资源是有积极作用的。

(二)对这种“劳务型”合作社生命力的探讨。安吉这类“劳务型”毛竹专业合作社的生命力到底有多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一些探讨:一是毛竹收益的“一次分配”类似林农销售农产品获取收益。尽管林农以竹林林权作价入股,理论上竹农已将竹林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了合作社,但合作社仍然将每家每户的竹林面积产量界定得很清楚,每度要测算市场价的销售额是多少,人工工资和农资成本是多少,最终分配是多少。这种一次分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农民向“服务型”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性质相类似。对于家中劳动力已经全部转移了的农户来说是一件好事,但对于家里还有年长老人愿意承担竹林生产的农户来说,支付劳力成本等于减少了家庭收入,需要参加合作社的劳动才能挽回损失。随着农村这类高强度体力劳动人员的不断减少,未来合作社在用工问题上将会越来越困难,入社成员的“一次分配”额有可能逐年减少。因此,在继续推行毛竹专业合作社时,还是要充分尊重竹农的意愿,不要过渡动员其入社。二是“二次分配”的潜力十分有限。据调查,毛竹专业合作社的利润盈余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经过对竹林培育毛竹产量有所增加;合作社用工量大,集体请工时适当压低工资,减少成本;统一销售时减少了加工企业的采购成本,可适当提高毛竹的销价。所以,我们调查的3个合作社都将比市场价高出的每百斤1元作为“二次分配”的比例,这对于林农来说实在是微乎其微的。三是这种“劳务型”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对于复杂农林业来说是不适合的。比如白茶生产,如果由合作社集体为茶农提供培育、采摘、炒制加工等非常精细的“劳务型”服务,则请工难、管理难、质量保障难。白茶合作社如果要搞,只能是组建“服务型”合作社,白茶的种植、培育、采摘、炒制加工还是要农户分散经营,合作社可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购白茶、统一品牌包装、统一对外销售。当然,炒制加工的环节如果合作社有相当规模和档次的加工厂,还是可以由合作社来统一炒制加工的。另外,白茶专业合作社的销售能力至关重要,决定着合作社的成败。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问题。调研中发现以下几点应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问题。许多干部和合作社的管理层,只知道合作社的名称,却不知道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规定,对于合作社的法人地位、民主管理、成员权利义务、组织机构运作、财务管理、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扶持政策和法律责任等法律规定则知之甚少或者一无所知。二是合作社的管理人才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股份制性质的合作组织,股份制、公司制企业有其严格的法定管理规范,而我们的一些管理者常常采取一惯定势的管理方法来经营管理合作社组织,又不注重学习,合作社一旦出了问题,农民群众就会研究法律,依托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这样,好事就会变成坏事,社会稳定问题就会接踵而至。三是财务管理问题。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必须依法进行,包括公积金提取问题,公积金量化问题,合作社成员帐户问题,分配盈余问题,分配盈余后剩余部分的分配问题,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清算时不得作为剩余资产进行分配的问题,这些都有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不得任意胡来。四是抵押贷款问题。合作社具有法人财产权,合作社采取林权抵押的方式向金融机构贷款,如果经成员大会通过,尚可共担风险,如果理事长或者经理擅自将合作社集体林权进行抵押贷款,又将贷款借给企业而造成损失,到时合作社成员的林权就会蒙受损失,这时的内部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必将给各级政府带来很大压力。五是合作社组织与村级组织交织不分问题。这一方面可节省合作社运行成本,是好事。但另一方面,一些贫困村也打起了合作社的主意,试图将合作社的政府补助和盈余转为村级集体财产。对此,我们应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摊派,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所以,合作社的财务与行政村的财务还是要分得很清,合作社的钱财未经成员大会通过是分文不得侵占的。

总之,安吉林业专业合作社还处于一个起步探索阶段,是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二产三产转移的大背景下对山林经营方式的一次改革,这项改革最终能否成功需要我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关系作更深入的理解,需要我们真正树立起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思想,需要我们不断培养造就更加强有力的现代型经营管理班子。

篇8:县农机抗旱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农机抗旱情况的调研报告

自去年入冬以来,县天气持续干旱少雨,全县25.5万亩麦田遭受旱灾,占田作物总面积的79%,其中10.08万亩山区小麦严重干旱,个别地块出现死苗、枯苗危险,农村人畜吃水出现困难,抗旱形势严峻。春耕生产在即,组织好农机抗旱和春耕备播工作刻不容缓,为切实做好农机抗旱保苗工作,新年上班伊始,农机局积极主动的投入到抗旱工作当中,迅速成立两支县农机局抗旱技术服务队,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掌握抗旱机械使用情况,加强对抗旱机械使用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确保全县抗旱保苗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止至2月14日,经摸底调查,全县共投入抗旱机械近1万台,其中拖拉机5000余台,各类抽水设备5000余台套。临近水源地块已经陆续开始浇灌返青水。从13日开始,我县出现降雪过程,旱情有所减轻,但是由于今年是秋冬春三季连旱,抗旱工作仍然刻不容缓。

一、抗旱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山区抗旱机械普遍存在老、旧、小等问题,现有的机械设备比较陈旧,都是多年前的老家伙,保养不及时出现了老弱病残的情况,抽水设备一般以2寸到2.5寸的居多,大型设备少,以中册镇为例,全镇6寸的抽水设备只有西候村一台,4寸的抽水设备不足10台;二是农机抗旱柴油价格高,导致农民抗旱成本加大,积极性不高,浇灌一亩地的成本在30到40元左右,临近水源的`地块比较好浇,远离水源的地块只能干着急;三是农机抗旱机械不足,老百姓目前大多数是采取一家一户的单独作业的方式进行抗旱,临近水源的就用小型抽水设备抽一点,动力小、机械准备不充分。

二、对抗旱的建议

1、要引导老百姓树立抗大旱的长久打算。有些农民认为抗旱有政府帮助,就是自己的地不打粮食,自己打工挣的钱也够买粮食的;不积极准备抗旱设备和机械。这是很危险的,这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问题。一定要在农民中树立抗大旱,长久抗旱的意识。

2、更新抗旱机械,和水利设施配套使用。我县的地块比较集中,但是农田水利设施比较差,一般都是分散灌溉,自己种自己的田。如果能把合适的地块用灌溉水渠连接起来,统一引水灌溉,既节约了水资源,又节省了劳动力。

3、加强山区机械的投入。山区现在成为我县抗旱的前线,但是山区本身的机械力量就比较薄弱,抗旱设备陈旧,有些地方还处在拉水抗旱情况。这就需要调整山区的机械比例,靠近水源的地方多打机井,配套使用中小型抽水设备,将水引到高处灌溉。

4、开展旱作节水农业的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是综合运用农艺、生物和工程等技术措施,以优化水资源配置为核心,充分积蓄和利用自然降水,合理安排农业布局和种植业结构,应用节水保墒技术,采取防旱抗旱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农业高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为了促进旱作节水农业快速发展,必须大力推广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旱作节水适用新技术。这就需要农机与农艺的有机结合。

篇9:县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典型材料的工作报告

一、概况

1、基本情况。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是晓街乡万佑村“两委”自发组建的服务型专业合作社。10月末,在新的村两委班子确立产生以后,为找到一个新的切实可行的农村致富道路,集村两委班子成员、先进党员及村民部分代表在一起共同研究,首先分析从包产到户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生产力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到如今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怎么样打破再发展的瓶颈,借鉴我国当代农村发展较好的经验,最后确定了村里的发展路子。具体想法就是充分利用现实的生产力,打破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模式,达到立足市场解放劳动力,节约生产资料,共享先进科技,使农民生产、生活得到最大的提高,确定成立以全程机械化作业为主,整合零散土地集约生产,向外积极输送劳力为主的合作社。通过两年的摸索,于申请注册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注册资金50万元,成员48名,拥有大型吊车1台,中型吊车1台,拖拉机13台,电动喷雾器10台,货车8台,装载机1台,微型耕作机16台,茶园修剪采摘机18套,以组织采购,供应成员农业生产中所需的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并引进农机新技术新设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为业务范围,采取“公司+农户+基地”的形式开展农机服务。

2、建章立制。合作社有牌子和固定的办公场所,设立了信息、维修、培训等服务机构,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民主选举产生,有成员大会记录,股金设置合理;合作社有48名社员,其中技术人员15名,均在农机部门取得了操作证,有成套的农机作业机具,机具服务基本覆盖了山地和田间作业,作业机具总价值达258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多元化”服务,提供给农户更多自主权

合作社在不改变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提供三种服务模式供农户自主选择:

一是农户将承包地几年或一年出租给合作社经营,租赁款可以结算现金或粮食由合作社交给农户。

二是农户承包田自主经营,由合作社提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农户向合作社交纳相应的服务费。

三是农户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可选择合作社为其提供部分作业环节的机械化服务,并按市场行情交纳相应的服务费,日常田间由农户自已承担。

2、“基地+公司+农户”,实现互利共赢合作社充分利用本村的优势产业主动与农机公司、烟草公司、茶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农机公司以入股的形式注入资金,购买工农业机械等先进设备,壮大了合作社实力。同时,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的推进,生产合作社“多元化”服务和“基地+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提高了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实现了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推进了农机作业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进程,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一是加快了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步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合作社今年开展机耕作业1100亩、茶叶机收作业2500亩,农机作业总收入67.5万元,实现农机作业纯收入20.3万元。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合作社对“五保户”采取五折优惠服务,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好评。

二是整合农机资源,提供了技术保障。合作社定期举办农机技术培训班,为广大有机户提供了学习交流的机会。合作社成立来,先后选派合作社成员参加农机局举办的机插育秧技术培训班、机插技术培训班和联合收割机技术培训班,培训了18名农机手,为机手开展机械作业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基本经验

合作社始终抓住增收这条主线不放,本着要提高农民收入的决心,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才能真正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回顾合作社筹备、成立至今,取得的经验如下:

(一)必须要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这么多年来,农民仍处于传统的生产模式,土地一家一户一小块再加一点钱,仍是单家独户经营、单打独斗的生产模式,收入低、致富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辛辛苦苦一年仅能解决温饱。农民还是困惑于“赶猪鸡好卖,挑鸡猪好卖”的市场怪圈中。农民在自己的那一分地里种植玉米,附加值很低。而成立合作社,可将分散于农户手中的资金、土地等有限的资源进行整合,壮大生产力量,组织农户们联合进行产业化的生产,发展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找准发财路子,什么赚钱本社发展什么,走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农业发展之路,才能切实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

(二)政府的扶持和引导是我们成立合作社的基础。在合作社的成立过程中,感到最难的就是资金问题。虽然农民现在手中有了一点钱,但要发展产业化的'农业,完全依靠农民自行解决资金问题难度很大。在我社成立过程中,政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三)成立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一个村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都很强,在农民群众中有很强的号召力。事实证明,合作社能发展顺利,村党支部发挥了坚强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了党的核心领导作用,推动了合作社的发展。

四、合作社今后的工作思路

通过去年的初步实践,在合作社今后的发展上,也逐步明确方向和内容,裕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就是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改善本地农村环境、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加快农民致富服务。

20__年合作社主要进行农业生产上代耕服务,其主要目的是让农民接受认可合作社的生产模式,并达到农民思想上的转变。同时,合作社将进一步尝试把入社社员土地进行土地流转。只有实现土地流转,才能最有效整合土地资源,科学合理的安排种植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今后健康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明年继续发展壮大,将自愿入社的农民全部吸纳到合作社中,所有耕地纳入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根据实际种植高附加值的作物。发展高效农业的同时发展其他产业,即扩大烤烟产业,改善村民生活条件;有效启动新家园建设,提高社员的居住质量。

篇10: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由 等 人发起,于 年 月 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社定名为 ,成员出资总额 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 。

本社住所: ,邮政编码: 。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出资比例、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 本社以从事农业生产和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民为主体,主要业务内容是:组织机械化生产、收割和农产品初加工,提供信息、技术、维修、培训、咨询等服务[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要业务内容填写]。

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的出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在本社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 县(市、旗、区)农机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兴办与本社相关的经济实体,以本社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第二章 成 员

第八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机械化生产作业等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本社成员中,农民身份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九条 凡符合前款规定,向本社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经本社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 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下同),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本社生产经营设施;

(三)利用本社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

(四)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五)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报告和会计账薄;

(六)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

(七)建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八)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第十一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户)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 以上或者与本社作业量或业务交易量(额)百分之 以上的成员,在本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 票的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附加表决权总票数应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二条 本社成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活动,支持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履行职责;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本社的设施,保护本社成员的共有财产;

(五)接受本社技术指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从事生产和服务,履行签订的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共同发展本社生产;

(六)不得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七)按规定承担亏损。

第十三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四条 个人成员退出本社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团体成员退出本社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经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退出。其成员资格于该财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 月内(不应超过三个月),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向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本社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订立的业务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成员死亡,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条件的,在 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继承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和债务。否则,按照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六条 成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及其债权、债务可以一并转让给本社成员,不得转让给非成员。

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由理事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它情形。

取消成员资格,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或成员(代表)出席,并有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并按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办理退社手续。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本社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九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召开成员大会有困难时,可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本社成员达到150人以上,每 名成员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成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代表任期 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成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批准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有关本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三)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社每年至少于财务年度末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理事会提议;

(三)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第二十三条 成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本社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 名成员表决。

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理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 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 名。理事长和理事会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制定本社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本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财务与财产,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八)聘用或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和其它工作人员;

(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应严格遵守各种报告制度,定期向成员(代表)大会提出有关业务、财务等工作报告。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对生产经营计划、人事和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开会须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列席,也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 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会计和其它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第二十九条 本社设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注:人数较少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可只设执行监事]。监事(执行监事)由成员大会(代表)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选举监事长一名。监事长和监事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条 监事会(执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会长或者理事会提出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须在接到通知 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如只设执行监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相关内容可删除)

第三十三条 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社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

第三十四条 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理以及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本社的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业务范围

第三十六条 本社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成员的需要,以成员为主要对象,开展以下服务:

(一)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合作和农机具规模作业、配套作业;

(二)引进新技术、新机具、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经济、技术协作,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兴办成员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维修、加工包装、储藏运输、贸易、交易市场等经济实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五)提高本社农机作业质量,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帮助做好农机维修保养工作,创立农机服务品牌;

(六)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

第三十七条 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所获收益按本社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第三十八条 本社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业务。

第三十九条 本社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

第四十条 经成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培养互助合作精神。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四十二条 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 日(或每季度第 月 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四十三条 本社依据成员名册,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作业量或者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 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四十五条 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四十六条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本社每个财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金融机构贷款;

(五)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六)他人捐赠款;

(七)其他资金。

第四十七条 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农机具等实物、技术或其它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作价出资须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出资与货币出资享有同等权利和承担相同义务。

每位成员出资额不得超过本社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农机作业服务成员的出资额应当占本社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经理事会审核,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八条 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 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九条 本社初次筹集的出资总额为 元,每个成员最少出资额为 元,每个成员最多出资额 元。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出资时,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出资。

第五十条 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颁发给成员的成员证书须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五十一条 本社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费用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一)本社日常办公费;

(二)发展本社生产经营事业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

(三)科研、咨询、培训、推广、维修保养和宣传教育等支出;

(四)对特别困难成员的补助;

(五)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

(六)本社福利事业支出;

(七)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

(八)其他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支出。

第五十二条 扣除当年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后,年终盈余按下列项目提取:

(一)公积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 %,用于扩大服务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 %,用于文化、福利事业;

(三)教育基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 %,用于成员培训;

(四)风险基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 %,用于成员生产经营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补贴。

上列各项的提取比例和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第五十三条 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五十四条 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和风险基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对合作社的贡献量,包括作业服务量、业务交易量(额)和利用本社设施量比例向成员返还(依法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具体比例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五十五条 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因弥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成员(代表)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本社的债务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五十六条 本社聘用职工计划及其工资标准,需经成员(代表)大会批准。所付工资及对模范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计入成本。

第五十七条 本社独资或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监督权,享有收益权。

第五十八条 监事会(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根据成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决定,委托 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

第六章 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九条 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续存或者新设的组织继承。

第六十条 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一条 本社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第六十二条 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代表)大会决定,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因成员退出,本社成员人数少于5人;

(二)本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

(三)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第六十三条 本社因前条第三项以外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代表)大会选出 人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算组时,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四条 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并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它法律程序。

第六十五条 清算组制定的清偿方案须报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社共有资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职员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

(六)按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配剩余财产。

第六十六条 本社清算完毕后,于 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由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六十八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成员(代表)提出,理事会负责修订,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修改。

第七十条 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

篇11: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从我县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诞生,截止目前全县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21个。其中自治区级示范性合作社3个:旭日农畜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腾飞农畜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古力地亚尔农民专业合作社. XXX县前程农畜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类型多,涉及面广,合作社组织涉及农业各个领域。其中从事农产品购销70个,林果业4个,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从刚开始的3-4年增加到现在的47个。今年全县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XXX县那依力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在XXX县托克扎克镇成立。联合社的农产品都是联合社成员的基地直接提供的,通过成立联合社,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品质,同时可以减少农产品销售的中间环节,降低单个合作社销售的成本,还能有效整合资源、连接市场之路,从而开展更高平台上的产品营销、信用合作等各项服务。目前有67合作社统一使用合作社财务规范和报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辐射作用显著。合作社有社员2350人,带动周边农户10450户,销售农产品累计23000吨,实现销售收入4900万元,占农产品销售收入的7%。

入社社员达2956人,签定销售合同数1891个,合同面积7049亩,销售农产品30694.8吨,销售金额5238.4万元,上交税金0.57万元。

截止目前全县合作社入社社员3255人,拥有固定资产总额1327.3万元,带动农户数28900户,经营规模面积7649亩。为了增加农产品销售,站敏乡旭日合作社在喀什市建立了蔬菜批发市场,收购当地农民种植的土豆、白菜、皮芽子等蔬菜,每月销售量600吨;全县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招标,与各乡镇中小学校签订食品供货协议,主要供应学校食堂肉、菜、蛋等食品,每月供应蔬菜等食品100吨;积极开拓市场,扩大产品销路。充分利用广州对口支援我县的大好时机,扩大我县优质农副产品在全国的销售,产品在国内销售到天津、广洲、上海等内地市场。XXX县绿洲红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旭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上海森雁集团签定甜瓜、鲜杏供货协议,销售XXX县优质甜瓜、杏子,乌帕尔乡的 “晨光”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办理进出口许可经营证,与周边的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周边国家开展进出口贸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宣传认识不够。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起步摸索阶段, 在宣传引导方面不够广泛、深入,致使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理解不全面,对推动合作社发展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农民合作意识不强,入社积极性不高,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人才、技术、信息缺乏。一是各部门缺乏懂农村专业合作社知识的专业人才,合作社缺乏有实践经验、合作理念、市场知识的牵头人,农民缺乏合作知识。二是合作社的产品多为初级产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程度低,且产业层次低,科技含量不高,难以深度开发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由于思想保守,合作社之间的信息交流较少,供求信息渠道比较单一,影响市场的进一步扩大。

3、自身建设不规范。XXX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虽然呈现出较好的趋势,但从整体上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很不平衡,组织化程度也参差不齐,合作领域窄,服务功能弱,发展规模小,总量少,入社会员少,辐射带动面小;有一些合作组织发展不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没有章程、制度、没有工商登记,工作的随意性较大;没有利润返还机制和必要的监督机制,利益联合机制也不完善,尚末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在外部环境上,认识程度还不高,扶持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规范和提高。

4、合作社发展不平衡。有的合作社发展实力较强,辐射带动作用强、有的合作社经营范围狭窄,实力弱;

5、政策落实不到位。随着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合作社的发展引起了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出台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来推动合作社发展,但到具体执行时一些优惠政策难以落地。如:税收减免政策执行不统一、贷款担保困难、生产设施用地困难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了合作社进一步做大做强。

6、资金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签订了农产品购销合同,由于流动资金短缺,不能正常支付,而贷款又担保落实难,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

7、产品附加值低。我县大多数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是以散装原产品或半成品形式出售,很少进行产品的分级、包装、这不仅影响了我县农产品市场范围的开拓,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可持续增收的成效。

(三)、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对策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乡镇长、村长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所辖范围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地点设在村组。县农业局要依法履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责,县农经局具体负责做好发展规划制定、法律政策落实、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示范培育、宣传培训、统计监测等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 社法》作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意识,增强各级干部依法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 强指导服务合作社发展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合作社辅导员队伍 和工作指导体系,县成立合作社指导服务中心,乡镇、场成立合作社指导服务办公室。要抓紧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 业务指导操作规程,加大对合作社辅导员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一 支熟悉法律政策、热心合作社事业的辅导员队伍,为促进合作社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4、规范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引导和支持农民专 业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开展统一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生产 标准、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注册商标、统一产品销售等服务。建立合作社农产品生产档案,实行农产品质量追溯和监测制度。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品牌,如阿克喀什羊肉、木什红枣、土鸡和土鸡蛋、兰干土豆、阿瓦提石榴土红枣和蜂蜜、站敏巴旦木和核桃、红花等。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等认证活动。

5、加快市场开拓能力建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外 销平台建设,到内地开拓销售市场,组织产品向广州等内地销售,加快现代农业农产品市场开拓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社企对接”、“农市对接”等五大对接,促进合作社与城市超市、学校食堂、涉农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实现产销衔接。组织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产品展示、展销、洽谈推介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内地展会,负责做好展品宣传、广告等工作,县财政给予一定的展会经费补贴。通过扩大合作社产品销售半径,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能力。

6、加强规范化建设。把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农业部等国家 11 部委的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建设规划和示范社标准。围绕设立登记、建章立制、利益联结、统一服务、民主管理等,引导开展规范化建设。我县每年选择培育 2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7、营造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环境。执行近年来自治区出 台的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国家和自治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项目,可优先争取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提供信贷支持。县农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会同县农经局共同做好农民业合作社信用评估和建档工作。鼓励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授信与合作社成员单体授信相结合,采取“宜户则户、宜社则社”的办法,建立信贷支持绿色通道。县政府支持的贷款担保公司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服务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

8、强化服务和销售功能。计划参加合作社的农户覆盖面达 35%,50%以上的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 产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增收水平超过其他农户20%以上。到,围绕我县六大产业发展,形成一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载体的产业集群,经营实力明显提高,运行更加规范,服务农民能力显著增强。

9、争取项目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合作社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示范标准推进合作社发展,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为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使其发展壮大,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10、规范化运作

每建立一个合作社,都要进行民主选举,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完善办事机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农经局统一印制章程及各种内部管理制度,使其规范化,成立后由农经局验收,合格后统一授牌,这样可以建立一个规范一个,使其真正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篇12: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在我局组织安排大下基层开展备春耕生产前调研活动中,利用10多天的时间,深入到我区三镇一乡相关村,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运行、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走访与村干部和部分农民座谈,初步掌握了我区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区三镇一乡共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6个,其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54个,产加销型合作社39个,服务作业型专业合作社13个。2010年申报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个。

二、存在问题

1、农民专业合作社起点较低。全区10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都还是较低层次的。一是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不强。一些合作社的注册资金仅三、五万元,缺乏配套的场地、仓储、加工设备,服务手段有限。由于规模小、带动农户的覆盖面也小,服务范围窄,形不成大的产业带,基本上限于本乡、村,能提供跨乡镇经营服务,形成规模效应的屈指可数。二是一部分农民在产业规模小、成员户数少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上级资金扶持,盲目确定合作社产品、项目,缺乏根据地效仿其他已经成形合作社的制度、章程、机构,纷纷申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来就造成了相当一批专业合作社缺乏优势产品或项目,运营稳定性较差,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使得一批专业合作社虽然已组建很长时间,但也难以形成规模经营趋势,始终处在停滞不前的状态。

2、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不健全。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靠个人的权威来维持管理,靠合作社法人个人的能力经营运作,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运行不规范,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财产和资金,开展共同经营活动的较少。多数合作社内部没有建立合作社成员档案及各类资金收支财务帐目,收益分配和监督保障等机制不完善。

3、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才缺乏,合作社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少。无论是专业合作社法人自身还是合作社广大成员都没有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文化结构就决定了整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群体素质还是较低的,再加之部分农户合作意识不强,“搭便车” 心态严重,就更淡化了对各类专业知识的学习,造成整个合作社所有成员素质低下,难以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冲击。

4、三镇一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方式目前来看多数以法人的家庭成员运行方式为主,没有实现以合作社法人为引领,广大合作社成员积极融入,达到群策群力、合舟共济、管理民主、利益均沾的运行方式,没有真正形成以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在这种运行方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辐射作用很难发挥出来,必将严重地影响到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影响到广大农民的增收。

三、对策及建议

1、围绕服务农业主导产业,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因此,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各类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机制体制,围绕全区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和产品因地制宜组建专业合作社。将一些规模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弱、服务范围窄的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形成具有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为一体产销联合的专业合作社,实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通过合作、服务、利益共享、实现共赢,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

2、加强规范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一是规范各类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章程和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社员为获取合作效益而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因而重点要解决好利益分配问题,做到这一点,必须按照2007年6月29日农业部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基本要求,严格制定、执行章程,坚持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量和按股份分配的原则。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规范的专业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运作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财政部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2008年1月1日施行)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要实行独立建帐,规范会计核算,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合作社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1998]32号)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三是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制度。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理事会、监事会、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内部运作规范,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奖惩等制度。

3、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合作社整体素质。一是通过深入基层举办涉农培训班、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班、印发宣传单、召开专题培训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贯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合作社典型经验和合作理念,通过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合作经营、依法办社的意识,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支持和促进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支持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二是按照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围绕农业主导产品和产业,通过深入基层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成员大户、市场营销管理人员、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等相关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加快培育一大批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市场营销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用人才,增强农民从事主导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进而提高合作社社员的整体素质。

4、以典型带动全面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还需要以合作社典型来吸引、激发更多农民群众加入合作社发展。一是对全区各类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民主乡新立胡萝卜合作社、龙达生猪养殖合作社、东风苗木合作社)机构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运行比较规范和农户联系比较紧密、发挥作用比较好、辐射面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合作社法人现场说法等形式,带动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围绕种植、蔬菜、畜禽、水产、果品、林业和农机服务等七大农业主导专业合作社方向,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省、市各类科研院所对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引导和扶持发展潜力好的专业合作社创建自主品牌、销售等经营链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向深加工发展,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合作社对优势产业和基地农户的覆盖面。三是鼓励有能力的各类主体积极牵头兴办,广泛动员全区各村种养专业大户、产品营销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层供销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和个人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多元化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四是选择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大力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区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结合自身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组建各类独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是发挥优势,打造品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经营。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各类有机、绿色、无公害等食品标识认证,加快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大力帮助更多合作社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章规定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了四种扶持方式。一是产业政策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二是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三是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四是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通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实力强、带动力大、辐射面广、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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