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吉乐”为你分享20篇“清风与禾木杂文随笔”,经本站小编整理后发布,但愿对你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篇1:清风与禾木杂文随笔
清风与禾木杂文随笔
树木在倒退,清风开着车去上班,为了避免堵车,她经常往村庄小路上开。
外面很热,坐在车里的清风更是满头大汗,她还是决定关上窗户,打开车内的空调。
迎面时不时开来一群车队,它们只不过是不约而同地都赶着去上班而已。
在某一个车队里,她遇到某个牌子车时,都会认真地看一下车内的主人或者是车子的牌照。清风应该有大半年没有跟禾木联系过了,尽管她有勇气去联系他,但是她已经没有了禾木的联系方式了。而清风现在唯一知道的是禾木在距离自己10公里开外的地方,经营着一家餐厅。清风曾经想过去附近看看,她也曾经距离那家餐厅只有1公里的距离,但是清风最终没有那个勇气,在最后还是走了回头路。
清风想起了初见禾木时的场景,她并没有见到过禾木的本人,只见到了照片,照片里的男生戴着墨镜,没有露出正脸,整个姿态犹如26岁之后淘宝男装爆款的那种模特。清风并没有对这个男生产生太大的兴趣,但是有这种机缘巧合,身边有熟悉的人,清风和禾木就这样联系上了,两人成了对方的好友。
成为好友后的清风和禾木,清风会找禾木聊天,她慢慢地知道禾木的餐厅刚刚起步,他虽然和朋友一起投资,但由于禾木朋友有其他的主要事业,所以餐厅大致都是由禾木来打理。禾木一般会在早上九点,十点起床,然后去朋友的公司待一下,到下午餐厅三点多开门,他就去餐厅了,餐厅营业时间早的话,十一点多就能结束,但是很多情况,会到一两点才关门。而在这段只通过信息交流的时间里,清风不仅了解了一点禾木,也会去期待禾木的信息,虽然禾木一般会很迟给出回复或者直接不回复,但是清风一想到禾木因为新起的事业而忙碌时,她也不敢造次,更何况她也清楚地明白自己也没有合适的身份理由,不让禾木对自己不理睬。
有一天,禾木突然主动联系了清风,清风很高兴,放下手中的工作在第一时间回复了禾木,只是禾木并不知道,因为她这一停顿,给她自己招来了一顿批评,但是清风当时真的一点都不在乎,她只有激动,她怕迟了一分钟,禾木就不会有任何的回复。第一时间的回复也正是那时候慢慢地变成了清风的`习惯。也就是在那一次交流中,清风约出了禾木,他们就约定了某个周六晚上的见面,禾木去清风的公司接她。清风非常期待这一次的见面,也很害怕这一次见面,她怕自己搞砸所有的一切。
时间不会停止,约定的周六也如期而来。清风想了一个晚上自己应该穿什么衣服,她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她有点不知所措。那个周六,化妆新手清风也在自己的脸上开始倒腾,倒腾了很久才出发去上班,很不出意外地迟到了,在清风入职以来,她除了被交通堵塞而上班迟到外,这是第一次在交通顺畅的情况下迟到。然而清风并没有因为迟到而心情大乱,她觉得今天的事物都格外美好,至少在她眼中是这样的。
8小时的上班时间,渐渐地要到了。清风收到了禾木的信息:你发个定位给我,我现在出发去你那边。清风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乖乖地发了定位。在下班前五分钟,禾木的信息又抵达了清风的手机里:我已经在你公司附近了。清风有点惊讶禾木这么快地到来,她跟禾木瞎聊了一会,清风怕禾木在外面等的无聊。
下班时间到了,清风跟禾木说下班了。禾木嘱咐清风,出来找一辆xx的车子,牌照是浙xxxxx。清风有点不太记得牌照的具体排序,但她知道牌照里有“B,L,7,8”。清风出了公司门口很快找到了禾木的车子,她坐上后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男生,禾木不是那种出挑的男生,实物的他也一点不像清风当初看到的照片里的那个他,有点高冷又有点和蔼,成熟稳重,长相清秀。禾木打算带她去预定好的餐厅,下班时分的道路总是拥堵,禾木算是一个老司机,他想走小路,但是对清风公司这边不熟悉,禾木只好向曾经在这边交通大队任过职的朋友询问顺畅的小路,很庆幸在饭点左右时分达到了餐厅。过去的路上,清风和禾木没有怎么讲话,在吃饭当中,他们也没有进行深聊,禾木拿着两个手机,手机里时不时有信息朝他召唤,有一通电话,清风听出禾木可能九点左右有事要忙,她看了看时间,感觉也不早了,送她回家再回禾木的餐厅也要有一个小时多,她对这餐是速战速决,就这样清风和禾木的第一顿潦草地结束了。
世人都说:谁先心动,谁就输得彻底。清风很明白自己这次是真的败下阵来了,在明知道自己和禾木没有可能的前提下,清风还是毅然决然地像禾木摊了牌,禾木也是毅然决然地拒绝了清风。
禾木在朋友公司的沙发上回复了清风摊牌的信息,他有点累,昨天陪着来餐厅的朋友喝了很多的酒,一月的南方,冷的刺骨,禾木却总是穿得很单薄,手机屏幕里的这个女孩经常劝他多穿几件,但是禾木却没有这个习惯。禾木退出了与清风聊天的界面,打开朋友圈的动态,第一条的动态里的照片有点刺眼。照片上有一个笑容灿烂的女孩——那不是清风,那个女孩依偎在一个陌生男子的怀里。禾木点开看了看,摁掉了手机,掏出了一根烟,点上了火,靠在了沙发上,好像在想什么事情,想了很久很久,手机上没有清风的回复,他又拿起手机,打开了微信,删除了清风的账号,没有任何的告别。禾木删掉清风的账号后,在沙发上迷上了眼睛,睡着了。
从此之后,清风和禾木没有了联系,清风听别人说:想一个人想久了,总是会见到的。大半年后,清风依然开着车上班,只不过换了一家公司,新公司离禾木的距离近了很多。清风总是会时不时地想起禾木,也会在路上因为某个牌子的车,让清风会牵挂起此时的禾木,他是否还好,他是否还在等那个女孩。
一阵车鸣声,让清风跳出了想念。清风回到公司,整理了自己的东西,离开了与禾木只隔7公里的地方。清风朝着东北方向,心里念道:
禾木,祝你将来一切过得顺利。再见!
篇2:清风小驻杂文随笔
清风小驻杂文随笔
天气预报说下周末会下雨,上周倒春寒比冬天还冻,本周末算是夹缝里的晴天了。莫负好时光谈不上,为了能心甘情愿地承受下周末的大雨,需要些心理补偿。
突然很想曾经喂了近半年的一群流浪猫。大黄、二黄和大花猫,以及它们的兄弟姐妹,子子孙孙。大花猫看起来是最年长的,有一次想靠近一只刚出生的幼崽,它面向幼崽以及幼崽的爹妈警惕地蹲下,面面相觑,做戒备状。我猜大花猫是爷爷辈的了。它很粘我,很久没去的话,总是跟着我跑很远,生怕下次不再来。
于是突发奇想,去看看这群老朋友。不知是否是阳光甚好的原因,今天看到的街道,建筑,比以前的视野开阔了好多,风景更大气。
坐公交去了小区门口,在便利店买了火腿肠,保安亭里换了一个陌生的脸庞,不过保安大哥很善意,毫不犹豫将剪刀借给我拆火腿肠。来到猫的常晤会馆,不见任何踪影,呼唤了好几声,也没动静。它们是习惯昼伏夜出的。我拆了些火腿肠放到它们平常觅食的地方。正巧碰到清洁阿姨过来清理垃圾。清洁阿姨没见过我,看我在这捣鼓,停下来跟我聊天。她很有耐心,等我整理好火腿肠的垃圾袋再整理垃圾箱,眼里有许多欢喜,一点不嫌我耽搁她时间。遇见过太多颜色丰富的人,对这样的简单,有莫名的亲近。想起一句话,“贫穷布施难,富贵学道难。”贫穷的人能够学道而不易布施,富贵的人能够布施却不易学道。这是常见现象,个中原由仍然想不明白。
看起来是北方人的清洁阿姨
后来看到两只小猫从草丛中蹦出来追逐嬉戏打闹,一会儿又没了身影。只有年轻小猫精力充沛呀。
离开的时候,让保安大哥帮忙拍了照片。他真的很友善,拍了好几张。从他那里得知,那个年轻时喜欢弹吉它的大叔还在这里,每天守夜班。那也是个对生活很有热情的大叔。谈吐想法总是很深刻,而且毫不忌讳,真性情。这里有很多相似的人。比如,以前上班路上经过停车场保安亭,有个大叔喜欢播放古典音乐和爱尔兰民谣。
当时离开的时候才发现楼下有休息亭和这条路
路过以前经常吃的鸡柳店。10元一袋,按物价上涨速度来说,其分量很足。我站在门口拍照,老板专心的炸着鸡柳,回头望见我,笑得很开心,很真实的笑容,一点不像为了生意而摆出的标准笑容。让人感受到,他很喜欢手上做的事情,过得很自在。这样的店,能门庭若市,常常排起小队,再正常不过。因为传递了关于快乐与幸福的能量。
笑起来像瘦身后的弥勒佛的老板
下一站去了之前待过的另一个地方。熟悉的二号线,几乎这段路的每个站都能按顺序记住。不用下地铁,都能想象到的人民广场站的人山人海。周末的二号线,人没有平常多。
到了另一个小区。这个小区需要刷卡才可进。而当时住的地方正好靠近街道。浦东的空气和天气在晴朗的时候显得更好。小区外的塑胶跑道已经修好了。而当时找不到合适的跑步地方,还去办健身卡,索性基本坚持下来,达到使用价值最大化。印象里推销的小姐姐很苗条,也很漂亮温婉,作为女性,我也很容易对漂亮女孩心动啊。
这一带看房的客户和西装笔挺的中介依然很多。金逸影城那块风雨飘摇褪色严重的'招牌,经久不拆。令人欣慰的是它的票价与以前学校旁边的学府影城几乎一样,以至于在那一年,热门电影冷门电影都刷了,达到史上看片最多的一年。
繁花盛开里的好天气
大人的世界比小孩更喜欢看花难得见一条路的名字不是某地名,也不是某名人的名字
我路痴的程度到,只找得到一条回家的路,而周边的环境,其他的大路,小路,一无所知或者毫无概念。或许跟一根筋有关?绕着小区走的时候,除了住过的那一侧,其余的地方看起来非常陌生。
背后传来拖行李箱的声音。在地铁上,或者街角,行李箱和年轻人是这个城市里最常见的搭配图景。
好奇箱子里有什么
每晚健身必走的路
周末的长泰广场人非常多。平常有活动的开放剧场,今天没有任何活动。连接广场的地铁4号口,一到天色变暗,会有流浪歌手演出,从地铁里匆匆走出来的赶路人,多半会驻足,有的停留几分钟,有的停留更长的时间。那是一个下沉式空间,歌声回荡,楼上的人也会注意到,然后围成一圈。
4号口
小剧场
今天没有太多意外的想法或者认识。一如往常。因为你知道,不去回看的时候,这些楼房,建筑,街道,动物,人物,活在渲染过的记忆里。而见到了它们和他们,一切平淡如常。
拾掇拾掇,又开始另一段平常生活了。
篇3:吊饰,木,玉人杂文随笔
吊饰,木,玉人杂文随笔
他不懂,为什么那人要给他这枚玉人挂饰。
玉人是一对的、照他俩的样子刻,彼此持有对方的模样。旁边挂着一块小木牌,「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轻抚着那似嘲讽的十六个字,他看着白马上那人身着大红色喜服的`英姿,后头跟着一顶花轿,唇角勾起无限怅然。
那人口口声声说爱他,终究……要与哪家的姑娘结婚了吗?
既然如此,他付出的真心实意,算什么?那人所言的「爱」……又算什么?
他背过身,不愿再看。他无法真诚地去祝福那人,只能离那人越远越好,远到他俩再也见不到彼此。
现在就走吧。他咬牙下了决定,抬脚欲离,一股强劲力道却突然将他往后一拽──
他被迫撞进一个温暖而熟悉的怀中,鼻间充斥淡淡的草药味,平稳的心跳令他莫名心安。
「怎么……」
他瞬间懵了,而那人低沉的嗓音于他耳畔响起:
「媳妇儿,去哪呢?不上轿吗?」
篇4:杂文随笔夜揽清风人独醉
杂文随笔夜揽清风人独醉
夜揽清风人独醉,星痴,月憔悴。
醒来在异地别样的月夜,我的心,连左心房都开始怀念临走前那天夜里夜的缤纷与璀璨,整个夜空就像是在举行着一场盛大的欢送典礼一样壮观。而今夜,似乎我愈辗转,那些原本便模糊的视线就愈是清晰,直至将我近在眼前的记忆挤退,唯它独尊!这个夜晚,连蛐鸣都显得如此陌生,这个夜的音乐家在这个繁荣的都市里发挥得似乎并不是那么淋漓尽致。我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情绪,才能令到它即便是与生具有的天赋在此时却显得那么蠢蠢欲动呢?
夜,若能穿梭,能否把星要回来?
帕卡拉斯王国,我心目中最美的国度。你为何总能停泊在我内心那片最纯的净地?我又怎么能忘记,才会在这片连脚尖都开始焦虑的土地对你开始了又一次的迷恋。眼前的月愈孤独,泪编织的过往便愈是清晰,直至我再踏入那个美丽的星之度。
童话不一定是王子要牵起公主的手,也不一定是灰姑娘拥有神奇的水晶鞋。那是一个还没来得及诠释便化为轻烟消逝的美丽誓言,却残缺得如此完美。完美是因为那夜的月太圆,残缺才有了星的存在。好美的国度,因为只有白天才懂夜的黑,不然星又怎能如此夺目,月又怎会破云而出。繁星就像从桌上掉落的水晶,虽然破碎却光彩依旧。我站在楼顶仰望,多想拥抱这片真实的童话!流星是因为思念却未被思念,选择滑落并非放弃,只是瞬间想到谁的身旁守护谁的谁。
彼岸花叶落,花却不忍开。
我感动是因为即使闭上双眼也能看见,梦……我以为,所以才不敢伸手去触摸,怕会碎……我突然想起那惹人怜息的曼珠沙华,如果她不是生长在黄泉的道路,或者说那里的天空也能看到星星,她是否便不再感到孤独?花叶永不相见,我想,那一定不是她所希望的吧?世人又怎能给她冠上“无情无义”一词呢?到底要怎样的勇气,才能等待一千年?而又是怎样的毅力才能度过一个又一个一千年?好美的恋情,虽然不曾谋面却能相守生生世世。相比之下我的小小坚持又算得了什么呢?我回过神来,继续思考下一个问题……
我只是在找寻一个曾经错失的年代。
春天过了明年还会再来,但人长大了就再也没办法还童了。我知道不能抱怨时间走得太快,因为时间再也不能把我带回那个蝉鸣的午后,如果不是我贪玩,如果能早一点回家,或许妈妈给我新买的那辆自行车就不会被弄丢。春天或许是为了夏天才离开,但前进的时间却不肯给过去的岁月半点机会重现。每当抱怨,我便开始想念那片我加起来只见过两次面的大海了。
那一定是自然界创造的奇迹吧我想,不然我又怎么会没办法把天和海分开?就任脚丫子随性创作吧,即使那只是一个记忆,即使我也只是在幻想。就是在那个暑假,婷说,霞,我不能陪你一起度过了。此刻我开心是因为知道婷就在这个城市,她会到这来吗?那我给她留的字她应该也可以看到吧?“婷,我想你,可是你在哪,我怎么找不到你”直到最近的某些时刻我仍在想,如果她看到我给她留的字会有怎样的表情呢?
到底有多美的记忆在我的内心深处安然着,令到即使是当代如此洪亮的上课铃声也无法唤醒?我也曾回去看望过那片故土,也曾来到那棵已日渐老去的凤凰树下,当我看到那条几近干涸的南流江时,却有一种莫名的悲伤由脚尖往上滚滚袭来。是少了什么麽?一定是少了点什么,不然我怎么会有种像是站在某座被废弃的'城堡里的感觉呢?而我却犹如故事以外的人,在欣赏着一个很美的童话……
一个人的世界,我看到的风景很美。
思绪飘到这里,也该把脚步放慢些了,因为当想到自己,我总能引以为豪。还记得那个冬季,春节刚过,我也刚从外婆永远离开我们的事实中稍稍得到平息。当我还没来得及去想开学要带些什么去学校时,父亲却给了我很大压力,从没想过会那样的。可我们没办法控制事情的继续恶化,用尽全心去经营的生意却难以抵挡现实的残酷,而我是该加重还是要帮忙减轻?“我能吗?”我问自己。“我做得到吗?”我开始彷徨。但最终,“我能,我也可以做到!”我还是选择相信自己……就这样,开始了我一个人的旅程,那年,我十六岁……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淡望天上云卷舒。这是我用经历去换来的收获,人生就应该是这样,“懂得”却不仅仅是懂得。奇怪的是老师教的都没能用上,在社会这个大课堂上,教你的又不一定是对的。庆幸的是我已学会用心代替听觉,还要代替视觉,世界开始清晰起来。如果不是用心,我想我绝对想象不到发动机的鸣声背后原来潜藏着另一种天籁音;如果不是用心,我也绝对会把停留在霓虹艳影中的蜻蜓忽略掉……
书中的道理从懂事起便不再只是硬生生的文字令我沉睡,而是与实际结合帮助我更健康的成长。《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我仍记得它教我不要忧郁,虽然不真的有昙花一现的幻想,也没有纯洁之美的天仙,但我有的是自然界的奇迹—思想!我记得爱屋及乌,我记得父亲说的做人要诚实。
我只是在赏欣着一个人的世界,感受着一个人的生活,遗憾的是孤独并不能左右我的思维,落寞也占据不了我的心窝。我不能说一辈子很长,因为若要订个计划做完自己想要做的和喜欢做的事情的话,我想那一定会远远不够的。所以上帝说:孩子加油吧!生命并没有尽头,只是要看坚持到最后,你能走多远罢了!相信自己,你就是自然界的奇迹!
嘴角开始上扬,我相信那是自信,至少这个夜晚我与夜的洽谈如此顺利,我又重新获得勇气。再抬头望向天迹,突然间发现多了几分似曾相识的痕迹……晚风仍在继续,我转身离去……
篇5:男人与男人杂文随笔
男人与男人杂文随笔
大凡男人,十有八九都参赌。
男人,究其根源,与其争强好胜的个性有关,越是不服输的人,赌瘾越大。
赌场里的男人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逢场作戏型,娱乐消遣型和刻苦钻研型。逢场作戏型的赌客,赌瘾最小,这类人大多秉性平和,与世无争,有自卑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既不重视过程也不重视结果,为了息事宁人,即便自己受点委屈,也不愿意得罪强势的人,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陪衬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不会仇视他,输时还会得到赢家的同情。娱乐消遣型的.赌客,赌瘾适中,这类人颇有心机,喜欢结识朋友,有优越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只重视过程不重视结果,为了彰显尊贵,通常不拘小节,给人豁然大度的印象,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绅士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肃然起敬,输时别的赢家也不会得意忘形。刻苦钻研型的赌客,赌瘾最大,这类人斗争意识强烈,个性乖张,有自信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不看重过程只看重结果,为了获得胜利,绞尽脑汁盘算,险招怪招毒招频出,置对手于死地而后快,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斗士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咬牙切齿,输时别的赢家拍手称快。
现实生活里的男人与赌场里的赌客何其相似。
男人在其早期教育中,成功被告知是奋斗的目标,要想成功必须培养坚韧不拔的斗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要想成功必须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和若隐若现的机缘,要想成功必须具备侠肝义胆,要想成功必须抛开儿女情长,更有甚者,为了成功,只要自己还活着,所做之事不违法,尽可放弃道德的约束,抛开情谊的捆绑,三十六种计谋,七十二般变化,机关算尽,极致有加。成功者坚信,强者总要踏着弱者的脊梁,才能抵达金字塔顶端,整个社会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赌场。
为了在这个尔虞我诈的赌场里混下去,男人们痛苦地分析着自己,谨慎地判断着局势,客观地做出选择,要么逢场作戏,要么附庸风雅,要么血拼到底。逢场作戏者,自认弱者,甘为人梯,吃一辈子的粗茶淡饭,做一辈子的无名小卒,虽无丰功伟绩,却也过得自在踏实。附庸风雅者,不愿服输,只因能力有限,不得已委身富甲,低眉豪强,出入高级场所,混迹宾馆楼堂,虽无真材实料,却也过得潇洒惬意。对于血拼到底的人,我无法给与描述,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没人能预测这些人最终的结局,他们是嗜赌成性的人,成功了,必定是人上人,失败了呢?社会底层,阶下囚或绿林好汉?我不得而知。
在赌场,我愿意做个逢场作戏的赌客,在赌场般的社会,我愿吃一辈子粗茶淡饭。
唉,人各有志,不能强求。
篇6:与老友杂文随笔
与老友杂文随笔
昨日老友邀约,说什么好久不见,我却知道这家伙无非是贪恋那杯中浊物,纵使万般不情愿,那一脸严肃的样子也让我无法拒绝。
说起来我俩确实许久未见了,上一次畅谈时还是一年前。这一次再见,他变化了很多,多了一丝沧桑,少了一点说不出的感觉。
推杯换盏之间谈及音乐,他微醉,望着窗外的远方突然说为什么总是忧伤的会比快乐的多?我不语,却不自觉地摸向怀中。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凝固,谁也不想打破得之不易的回忆,哪怕是在喧闹的人群中。
回忆的时间总是飞快,我还在神游天外,他却早已淡定如常。回神后看他正一脸鄙视的眼光看着我,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你不会还没忘记吧。他略带惊讶的问到,怎么会?我强装镇定地说,大笑掩饰着慌乱。
而后他没再问,我也没说,或许他也感觉出我能看透他藏于眼睛后的忧伤。那晚是我们认识以来最默契的一次,谈天说地却没人真正说进心里,只有融入到血液里的'酒精在身体里肆意。
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酒精可以增加我的勇气,却无法改变我的意愿。也曾认为这句话无限接近真理,直到后来才发现,在酒精催化下的意愿究竟是我缺乏的勇气还是我原来并没有那么的爱?或许都有吧,只是我不知道。我和他都曾在爱情里受伤,都用面具将自己伪装,哪怕是一个人的时候,也怕突然的阳光灼痛伤疤。
耳边突然响起林俊杰的《修炼爱情》,那一句句歌词像血液流进心里,任往事回忆,这一刻突然明白为什么世界上忧伤总比快乐多。快乐的是你占据我原本空荡荡的心,然后变得密不可分仿佛一体。忧伤却是你把我的心撕裂,带走属于你的痕迹,留下满目疮痍。
会害怕吗在她之后,我抬头问他。他没回答我,只是喝完了杯中酒反问我,你会吗?不会,我极其坚定地说。他看着我不再说话只是喝酒,直到两个人烂醉。
那天回去后他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只有两个字:会吗?我会啊,怎么可能不会呢,我害怕心脏被撕裂的感觉啊。你也会吧。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篇7:爱与爱杂文随笔
爱与爱杂文随笔
和父母与年长的人相处难免有一些分歧,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我们有这年代的鸿沟。但是有了爱就不一样了!
拿自己的例子来说会贴切一些。最近就找工作的事情有了不少情绪,这情绪来自父母。在父母心中,对于作为一个女孩子来说,非有一份稳定工作,然后觅得一段良缘,自此相夫教子也算是人生圆满了。对此我很无语,每当父母提及,我便已敷衍的回答,“好的”,或是“嗯”,此外不会多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说。毕竟那是我最不愿过的生活啊!
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但是,我也爱我。我不知道该如何与父母达成一致,我以自认为最好的语气,最好的心态来与他们交谈,几次交锋后我便不再与他们关于这个问题纠结了,我自是悄悄选择自己的想法了。
他们是真的爱我,我们没有关于这个话题再谈论了,每次都是家长里短,然后匆匆结束(我在外地求学,都是电联)。父母也不再说稳定的工作之类的,我知道他们选择支持我了。相教之下,他们的爱让我无地自容,这爱如山,我的那爱如飞絮,一个真实宏伟,一个虚无缥缈。
爱与爱。应该是爱与被爱吧!
爱与爱欲大不同——读《发现心智模式》
#师北宸21天写作训练营Vol.1#老实讲,我没太接触过心灵成长这一类型的书。读过《遇见未知的自己》,现在对书的印象已经不深了。但是在樊登读书会听张德芬讲新书,一个印象较深的片段是,她讲小时候被邻居,但她把此事向很多人倾诉过之后,就放下了。因为不放下也无任何益处,向人倾...
满当
对父母“爱与爱欲”的理解
对父母“爱与爱欲”的理解: 父母的爱是什么?爱是一种高级稳定的情感,是满足孩子爱的需要的`一种能量,爱能感受孩子的苦乐酸甜,能看到孩子的成长而鼓励,看到孩子遇到挫折时给予引导支持,是一种无条件的接纳、无私的爱,孩子能感受到这种爱的感觉,能感受到爱的力量,使孩子感觉踏实、有力量...
方圆fg
爱与爱之间的那些恨
汽车从他身旁驶过,他长长的衣袖在风中瑟瑟发着抖。面黄肌瘦的他拖着一个沉重的行李箱顺着起伏的人潮而行,所有的一切在他的眼里都是那么的呆滞。也许是身旁缺乏一个同伴,也许忧愁就是他性格的全部。他身上穿着廉价的黑色衣服,脚下是一双破旧的运动鞋。蓬乱的头发夹杂着一些灰尘,憔悴...
竹鸿初
爱与爱
我是一个懒惰的妈妈,从女儿学走路开始就指辉她去做这做那,而小家伙每次高兴得屁颠屁颠去执行,这也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今天刚换好睡衣准备做饭时,电话那头叫我去拿快递,走出厨房看见正在玩耍的女儿,立马有了主意,便蹲下来对女儿说:“宝贝,可以下去帮妈妈拿一下快递吗?...
小马随形
我们如何看待“喊麦”
开元十三年,李白出蜀,“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这个千金浪子正值少年,游得很潇洒,一路走,一路饮。一路的歌楼酒肆,一路的莺歌燕舞。 唐代士大夫没有不喝花酒的,然而歌女唱的词,在他们眼里总归是不入流的。那时候宋之问等道貌岸然的“君子”已经确立了律诗的基本体例,唐诗乃至整个后世...
篇8:恋与杂文随笔
恋与杂文随笔
最近在玩恋与制作人。这是个不那么纯粹的乙女游戏。
有几点让我蛮不喜欢的。
第一点是它圈钱的目的过于明显了。虽然游戏做出来是为了挣钱,但这款游戏给我的感觉太精打细算了,体力啊钻石啊金币啊什么的,消耗的量和不足的.量都精准地卡好你刚刚能忍又不大能忍的那个度,剧情凝滞的时候就仿佛在催着你去氪金,然后在人感觉到稍微有点沉闷的时候就恰好解锁新的游戏功能——这本来是很好的,却好像在拿刀挟持我上瘾,让我感觉很冰冷淡漠,反而丧失了游戏的兴趣。
第二点是我非常讨厌的城市漫游功能,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只是游戏任务,但喜欢的人支使着自己做这做那的感觉真是糟透了,崩人设崩得稀里哗啦。顺便一提,各种繁杂的游戏功能都在让我失去对这款游戏的耐心。
第三点是致命伤,女主和剧情。首先,女主的选项并不能给剧情走向带来足够大的影响——至少目前我的感觉是这样,无论怎么选选项最后都是一样的结果,让人感觉有点厌烦,第一人称是在搞笑吗?其次,我根本控制不了女主的性格,我甚至有点讨厌女主说话做事的方式,代入感很差,游戏体验非常不佳。以及,剧情进展太缓慢了,虽然据说第十章之后就会剧情线路多起来,但我已经不太想忍受前面十章了。
目前还没出坑完全是因为夏磊的声音=_=但是估计很快我就会去b站看游戏视频了,然后可能就弃了这款游戏吧。我玩的乙女游戏很少,我也承认恋与制作人是一款很会营销的游戏,但是我对它的耐心恐怕要走到尽头了=_=
篇9:时光不忘清风与花香随笔
时光不忘清风与花香随笔
那时,它还叫汴京、汴州、大梁。那时,我恋上宋词的清丽雅致,一不小心被柳永的辞章惊艳。于是,抛开三千弱水,独饮一瓢,每日捧着《乐章集》,默默吟诵,乐此不疲。
“露花倒影,烟芜蘸碧,灵沼波暖……”东风沉醉的汴京城,风光旖旎,春情无限。“帝里风光好,当年少日,暮宴朝欢……”秋风萧索,柳永独卧孤馆,仍惦念着汴京城里那些对酒当歌的岁月。我便在心中勾画着汴京,它是怎样的一座城,又有着怎样的风情?
那是一个秋天,我前去寻找柳永笔下的“杳杳神京”。去的途中,我的心情有些忐忑,不知柳永词中所写的一池灵水,还有“直趋水殿”的“千步虹桥”如今是否还在。脑海中忽然就冒出一句越剧唱词:“我好似近乡情更怯,但恐得西风改尽旧时貌。”
西风果然是无情的,它已不是当年繁华的汴京城了。杂乱的街巷,老旧的房屋,几段城墙沧桑地立着,只是已无关北宋。金明池的水也没有那般灵动,千步虹桥更是难觅芳踪。秋风乍起,梧桐叶凌乱,又兼一阵秋雨洒落。
唐尧客在《大梁行》里曾感慨过,“大梁伤客情,荒台对古城。版筑有陈迹,歌吹无遗声”。他是唐人,也未曾见过北宋汴京的繁华,所感怀的,乃是比汴京更久远的'大梁。只是,他尚有荒台可对,我却无陈迹可寻。
又是一个秋天,与闺密相约去开封赏菊。
午饭时间尚早,我们便举着冰糖葫芦在书店街里闲逛,打发闲散时光。街两旁是翻新的民国老建筑,别具风情。我们各自淘了些旧书和小工艺品,心中无限满足。
午后,叫了一辆人力车去翰园赏菊。车棚有些像旧时的黄包车,而且是脚蹬助力。闺密端着双臂,摆出一副民国女子的姿态说:“我们如果穿着旗袍坐在上面,会更有民国的味道。”一边说,一边用指尖去拂衣襟,假装那里有斜襟盘扣。我笑着说:“对,穿旗袍,还得是亚麻的才行,最好是素色,太艳丽的适合大上海的繁华,这里适合朴素低调一点的。”
开封是低调的,不张扬。它没有大城市的高楼林立,也没有那么多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更没有那些拥挤的车流和嘈杂的人群。它有的是惬意:湖上泛舟的学生,广场上放风筝的老人,还有鼓楼卖冰糖葫芦的姑娘,书店街写生的少年……昔日的繁华早已作古,它不再向人提起,繁华后的落寞它也深藏于心底,它用朴素的怀抱温暖着每一个生活在这里的人。
我曾经希望它是我心目中的样子,要有旧时帝都的旖旎风光与繁华气象,而无法接受它现在的样子,觉得既不精致,也不优雅。可是,它背后所历经的沧桑巨变我不曾看见,那孤独而漫长的岁月变迁,我也不曾经历,我又怎能要求它不似旧时?
车子晃晃悠悠穿过御街,绕过龙亭,停在了翰园门前。秋风尚暖,菊蕊尚未盈枝。“我们来得太早了,花都才半开。”“这不能怪花,只怪我们太心急了。”我和闺密都笑了起来。在湖边斜倚着栏杆,清幽的风,从湖面吹来,伴着淡淡的菊花香,吹乱了我们的头发。“隔岸花分一脉香”,真好。我们未能遇见花开,却收获了一湖清风,一脉花香。就像从前有个人寻隐者不遇,却邂逅了墙头的一枝红杏,那种欣喜是妙不可言的。
我想起初次到访时,未曾寻见柳永走过的烟花巷陌,却在骤雨初歇时,听了几声寒蝉凄切,倒也不负来时意。
篇10:赵玉英的新疆行之禾木游记随笔
赵玉英的新疆行之禾木游记随笔
区间车在盘山公路上行驶着,窗外是连绵的群山,山上树木葱茏,山间碧绿的草原上,羊群像朵朵白云点缀其间,白色的毡房,袅袅的炊烟,骑马的牧民悠闲地走着,一切都是那样祥和,窗外美丽的景色,让我陶醉了。不知谁说了声“禾木村到了”,猛抬头,一个古朴的小山村出现在眼前。
站在村头望去,整个村庄的面积不大,一座座土黄色的小木屋,一个个不规则的小栅栏院子。木屋都是由原木搭建而成,房顶有两层,一层是平顶,在平顶之上又建造了一层“人”字形的尖顶。村里的小路四通八达。主人早已在村口等候,热情地迎接我们。
随主人走进木屋,我仔细打量着屋里的一切。屋里很宽敞,墙壁、屋顶、地板都是木板的,屋里的设施和宾馆里的标准间没有什么不同。一进屋,主人就向我们介绍说,他们的房子外墙是原木,中间有保温层,里面用木板砌,这样既干净、又保暖,住起来非常舒服。我摸了摸床上的.被褥,确实柔软干燥。我不解地问:“木房为什么要双顶?”主人笑着说:“房子两顶之间的空间,我们用来贮藏食物和饲料,这是我们土瓦人特有的建筑风格。”
我们吃完晚饭,看时间还早(七月的禾木落日时间要到22点)我们结伴在村子里走走。禾木村四周群山环抱,山上森林茂盛,它好像处在一个深绿色的摇篮中。村旁的禾木河在绿树丛中欢快地奔流,在树林上空乳白色的水汽像一条蜿蜒的白丝带,飘荡在山腰。靠近河的房子大多是老房子,破旧的外形彰显了岁月的沧桑。悠闲的马儿静静地在河边吃草。
太阳慢慢西沉,给禾木村披上了橘红色的纱衣,山坡上白桦树在夕阳的余辉下闪耀着金色的光芒,此时的禾木就像一位害羞的少女悄悄地望着我们这些山外之客。村里渐渐有了炊烟,白色的炊烟在橘色的霞光中,好像是飘荡的彩云。此时的禾木村热闹起来了。牧民们骑着马儿“踏踏”地走在回家路上,归巢的马牛羊一群群回到了村子。牧民们相互打着招呼,赶着自家的牛羊进圈,孩子们在栅门外尽情地玩耍,一片片的乌鸦呼朋引伴地从村庄上空落入森林。
夜,来临了。禾木的夜是祥和宁静的,劳动了一天的人们渐渐进入梦乡,禾木睡了!
我们打算早起,到山上看日出,可是早晨起床后却见阴云密布。这时的禾木村,炊烟袅袅,白色的雾气像白纱般笼罩着四周的连山,此时,禾木人已开始忙碌了。有的牧民把牲口,从圈里放出来,让他们在栅栏外撒撒欢;有的牧民已骑着马,赶着牲口向村外草原走去。我马上取出相机,把这山村小路上的景象定格成了永恒。
7月是禾木野草莓成熟的季节,我看到一位老人在路旁的草丛里正在采摘,也禁不住跃跃欲试。我一边和她交流,一边弯腰在草丛中寻找。嗬,看到一颗,它静静地躺在草丛中,我小心翼翼地摘下,那带着翠绿色长蒂的草莓,有拇指肚大小,红艳艳的,放到口中品品,甜甜的,一直甜到心里。
我们相约,吃过早饭去爬山,从山上俯瞰禾木村的全貌。可惜天不作美,刚吃完饭,就下起了雨,并且越下越大。我们只好失望地坐在木屋里聊天,祈祷着雨过天晴。11点多了,雨还没有要停的意思。我百无聊赖,懒懒的推开屋门,向远处望去。一看,我惊喜不已,急忙呼唤同伴。原来对面群山上,云雾出现了,开始一缕缕的,如洁白的绸带,环绕在山腰;不一会儿,一片片,一团团,如棉絮般从山间飘出,弥漫在山顶;继而股股的浓雾从山间滚滚而出,如大海中波涛汹涌;瞬间连绵的青山完全处在云海之中,群山变成了仙山。云雾继续奔涌而出,最后已看见山,只有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整个禾木村处在云海的怀抱中,真是仙境一般!我没看到禾木的日出之美,却见到了禾木的雾霭之美!
禾木村,一个大山深处的小山村,一个美不可言的小山村。这里没有城市的喧嚣,没有山外人的浮躁,它是现代版的桃花源。
篇11:先生与猫杂文随笔
先生与猫杂文随笔
印象中自家先生总是抱着布偶猫坐在阳台上的摇椅里,身旁围绕着一股奇妙的茶香味。先生于是便戴着那一副金丝边圆框眼镜,纤长的指节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指下留出一篇又一篇隽永的文章供人遐想。
自家先生,是位不出名的作家。
兴许是因为他写的文章晦涩难懂,所以极少有伯乐懂得他文章里的弦外之音。只是偶有几个同样喜爱写作的作者常邀他出去品茶论文,于是先生便一拎猫脖子跑了出去。
自家先生……是这方圆百里出了名的猫奴。
也真是奇怪了,明知道布偶猫在外很容易受到别的小动物的攻击。可先生却十分乐得带他出去溜达,偶尔一人一猫还会弄得一身狼狈回来,真是令我哭笑不得。只得为一大一小的都清洗了干净,再被大的抱进怀里蹭蹭,再把小的抱进怀里蹭蹭。感觉像是我一人带着一大一小两只布偶猫似的,一人两猫同床共枕的感觉着实有些奇妙。
当然了,大的那只也绝非总是让小的那只粘着我或是他。这只大猫偶尔在我一天都在逗小猫开心的时候,在夜里不知是醋意还是兽意大发,非得在我身上留下什么划痕。像是证明所有权一般极其霸道无理。
“先说好……你只能是我的,”大猫把我搂进怀里,鼻间全都是他的气味,“猫也是我的。”
“是啦……你和一只猫吃什么醋?”
“呼噜噜。”大猫从喉咙里发出声音以示不悦,便对于自己吃自己家猫的醋的事情只字不提。
我和自家先生的相遇,约莫是在大学里,那条一到秋天便落满了银杏叶的羊肠小道,常是我起床失败而抄近路去的地方。
在那里遇到自家先生的时候,他仍是一脸稚气未脱的样子,可修长的身姿已然证明了他是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我不过与他轻轻相撞,再加上而后多次相遇,这人生的`轨迹便从此重叠合并。
而家中的那只布偶猫也是如此,在我和先生新婚不久重拾旧路时,那双漂亮的眸子就站在路中如此盯着我俩看着。他歪了歪头,对着先生轻轻的一声呼唤。之后,先生便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只小妖精。
……早知道我也站在那儿轻轻地叫一声好了,哪儿用得着定点蹲在那儿就是为了等先生跑出来和他相撞。可怜了我那条雪纺的白裙子,若不是被树枝刮坏了,我定现在还穿着。
但是那只布偶猫,是真会讨得人喜欢。温顺乖巧又听话,总是趴在先生肩膀上,用他的小脸蹭蹭先生的耳畔;要么就在他打字的时候,安安静静地蜷缩在他怀里;亦或是待他温酒烹茶的时候,喵喵两声以来衬托先生这副看起来像是隐匿于山林间的隐士生活才有的画面。
好嘛……我承认我也有点点吃醋了,毕竟我又不能趴在先生肩膀上或者是蜷缩在他怀里。只是偶尔和先生对茶,能够尝到来自于先生唇齿间更浓郁的茶香味。那可是那只布偶猫所尝不及的。
说是猫跟人久了会和人长得越来越像。可我无论怎么看都会觉得是先生长得越来越像猫了,特别是那一双眼睛,总感觉跟得了布偶猫那温柔得像是可以沁出水一般。每每布偶猫用那种温柔的眼神看着我,我真的不由得往他碗里倒猫粮的手又抖了两抖。而先生的意思也大致是如此,大概是向我索求亲亲抱抱,或者是更加亲密的动作。
用他的话来说我就是他的猫粮。
是这样没错的,先生虽然看起来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但却是满嘴骚话。最喜欢在逗我脸红了之后哈哈大笑,之后像挠猫脖子一般也挠挠我的脖颈。
我也曾调戏过他,说他这种情话王不写言情小说真是可惜。可先生却义正言辞地告诉我,他的偶像是金庸先生。
但是再后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总看见先生抓着自己的手机不放。纤长的指节仍然在敲敲打打,身边仍然围绕着袅袅的茶香,布偶猫仍然安静地蜷缩在他怀里。
“喏。”
先生并未说多,只是将手机递给了我。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夫人与猫》四个大字,下面大概是几千几万字的满分作文。
真是难为我一腔武侠情怀的先生肯为我写言情小说了。
于是我,作为这位并不知名的作家和猫奴先生的夫人,写下了这篇《先生与猫》。以纪念他给我写的《夫人与猫》。
谢谢先生。
爱你的夫人与猫,敬上。
篇12:精致与粗糙杂文随笔
精致与粗糙杂文随笔
如果读过丁立梅老师的《低到尘埃里的美好》,就会被这样一位女子感动着。她犹如许多街头卖菜的人一样,普通得几乎让人记不清楚名字,她干的是一份在常人眼里被定义为粗糙的工作,但就因为她独特的妆容吸引了许多买菜人的目光。每天,她都会为自己画一点淡妆,把长长的头发高高地盘起,穿一身质地看起来比较廉价的旗袍,推上一车新鲜的蔬菜,早早地摆到自己的摊位上,面对每位买主都会笑脸相迎,以礼相待,所以她的生意非常好。
后来,由于她自己的努力加上丈夫的默契配合,她由地摊卖菜转为开着三轮车到处进行蔬菜批发。可不幸的是,一个人生的意外,出现在她认为努力就能获得幸福的途中,一次,丈夫开车在去蔬菜批发市场的路上,发生车祸,右肢骨折,落下终身残疾。人们都以为这次她是彻底翻船了,可奇迹还是在她身上发生了,待到丈夫病情稳定之后,她又穿上旗袍,把菜摊摆在了市场,依然用微笑来面对生活。
一直在想,她只是一个地边卖菜的,干的是一份再也粗糙不过的工作,而内心却能活得如此精致,不得不叫人叹服。她只是一个在风里来雨里去且因为生活的艰辛而匆忙奔跑的普通人,却能在条件并不优越的环境里,一身旗袍,鹤立鸡群,该是具有怎样惊人的处世能力。
曾经遇到过一位同事,她天生就是个美人胚子,精致的面孔加上一张清纯的娃娃脸,作为女性,我看了第一眼还多想看第二眼呢,再加上合适的淡妆配上时尚的包装,走在街道上,就是一道风景,对于本身没有长相而又极不会打扮自己的我来说,只把满满的羡慕装在了心底。她结婚后,老公宠着她,婆婆全家都在宠着她,心中总以为她把日子过到了极致。无独有偶,一次机会,我走进了她的房子,房子的装备与我的想像竟是大相径庭。早已化妆精致的她却是床上被子乱做一团,地上的盆子里塞满了换洗的衣服,漂亮的鞋子横七竖八的堆在墙角,一直对她用欣赏的目光看待的我有一种急欲离开的`迫切,好久以来对她积攒起来的赞美之词顿时荡然无存,我对她的认可就在眼睛传给大脑的信息中基本消失了。自认为:一个让自己的卧室如此狼藉的人,怎么会有一个精致的人生呢?
炎炎夏日,不由想起“荷出污泥而不染”的优雅,一池碧水,装满了天地尘埃,养活了鱼虾以及顺便收留了它们的排泄物,然而,就是在这样粗糙的环境里,清荷依旧把花开在了枝头,把芳香留给了池水,又有谁敢说荷花会同流合污呢?不管外界条件如何多变,荷花仍然一副清纯的姿态,把优雅发挥到最大限度,把生活过成了诗。
长期以来,牡丹的国色天香,倾国倾城已经成为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美丽,成为姿色绝华的代名词,也以为,牡丹今生算是占尽了风光,算是把自己活到了极致。偶然发现,四季常青的黄杨也把日子活的如此精致,花不是艳丽的花,但抱团的香气会让人留住前行的脚步,花没有招蜂引蝶的能力,但娇小的面容中透着精雕细琢的痕迹。不管是怎样的花草,也会把自己的日子料理得如此有条不紊,该是有着怎样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呢?何况我们人呢?
有些人,穿着随意,不修边副,但粗糙的外表下装有一颗向着精致要生活的内心。有些人,穿着考究,不是品牌不上身,冬天出门装进套子里,夏天出门装备遮阳伞和太阳镜,一身华贵,满脸趾高气扬,可是有话语从嘴里迸出,就是一口穷酸,做工再精致的绣花枕头里面不过是一些荞麦皮,而粗糙的屯粮工具里面装满的一些沉甸甸的谷麦。
一直再想,精致的生活该是外表的干净利落与灵魂深处的丰盈充实的统一体。我们可以没有奢华的享受,但不可以让自己的生活一地鸡毛,我们可以没有耀眼的姿容,但不可以让自己的外表邋塌,内心空虚。我们可以没有功成名就,但不可以让自己每天的好心情打折。当然,我们在追求精致生活的同时,偶尔不妨粗糙一些也是好的,比如,在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时候,别在一昧预设的各种悬念里生出许多抱怨,该忘记的还是要忘记。精致也罢,粗糙也好,都是一种人生态度,没有过粗糙的经历,就不会有走向精致的方向,有了粗糙的陪衬,才会有了精致的璀璨夺目。
总觉得,外表的粗糙是无法掩饰内心自带的优雅,外部表现出来的粗糙仅仅是留给闲人们茶前饭后的谈资,而内心的精致是浸入骨髓的,是无法用精准的字词来定义形容的,是一种由内而外独有的魅力,唯愿我们每个人,在粗糙的大环境里,过着一种精致的生活,在风雨之中,依然活成一朵花的模样。
篇13:洞穴与风杂文随笔
洞穴与风杂文随笔
我的心里有一个幽暗的洞穴,仿佛若有光,却无人来访
平淡的寂静填塞,充实着它,大风在里面呼啸以急剧尖锐的姿态奔驰着.孤独随风声一起喑哑消亡,那风是永不消亡的风,燃烧着它毕生的热情与能量,不知疲倦的消耗着,哪怕是发出微弱的呻吟。它与孤寂同根而生,相依相偎。
我的心曾被语音的温暖抚触过亦被语言的滚烫灼烧过,随着年岁的浸润与血液的代谢,它平静的感受着口水浸泡过的言语。只有空虚沸腾着再也没有了波澜起伏。虚伪的皮囊仍笑着,以感动,以嘲讽。
那些言语如生硬的石块往那个深不可测的洞穴赴身却荡不起任何的回声。那里是布满硫磺火湖的洞穴,阴暗,抑郁与幽怨的魑魅在火湖上起舞。
肌肤上蔓延着细致的纹路,每一根都是空虚的经络与寂寞的延展。密麻交错着的绝望。支离破碎的细纹如心里明亮凄冷的风,扫荡着岁月的灰烬尘埃直至时光枯老。
我目送着生命的流动,熙攘的人群,纷杂的尘世,麻木惶然的心脏。肉身包裹着内里质地的柔软清甜,寂寞如眼瞳一般分明,既明亮又暗沉。每一副皮囊都是一堵柔软又无坚不摧的城墙。大门紧闭,警示着陌生的气息与突来的靠近。
我与人结交.嬉笑.争闹.沉默继而告别。以无聊的生存形式来支撑着我的衰亡与幻灭。
冬风凛冽粗糙,拂去了秋的气息,绿的渲染。它以凋零的姿势席卷着天地。光秃的深褐树干如一个张牙舞爪的`鬼魅,伸张着它所有的嚣张与生命。静默的爆发着所有的,内敛的不满。光秃的枝桠是它丑陋的原生。空气清新凉薄与浮躁的朔风一起灌入口鼻,在体内冲撞,摇晃,滚动,盲目的寻找出口。呼出的气息温热潮湿,那是冬风温热的血液带着不屈的倔强。洞明的天空泛着清冷的光似冰晶一般无暇。太阳被天空遗弃了,雨雪酝酿着,以整装待发的稳妥等待着吞没城市,乡野还有漂泊的灵魂。冬衣臃肿而笨拙,厚实的缠卷着倦怠与叹息。
我开始突如其来的大笑,神经质的病态显现在我上扬的弧度里,声线颤抖着,释放着体内拥堵却无处安放的空虚与寒冷,如冰般晶莹剔透的寒冷。
我开始妄想开始等待着风的灭亡。
篇14:杨广与颜回杂文随笔
杨广与颜回杂文随笔
总以为隋炀帝是个荒淫的暴君,读佛教史才知道隋炀帝居然是佛教徒。隋炀帝(605 —616 )笃好佛教,他先为晋王时,曾迎请名僧智顗为授菩萨戒,并尊称智顗为智者。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作为佛教徒的隋炀帝如何成了暴君呢?
钱穆先生《国史大纲》记:炀帝广,营建东都,开通济渠,南游扬州。北巡榆林,至突厥啟民可汗帐。筑长城。开永济渠,通涿郡。三征高丽,天下遂乱。炀帝的夸大狂,一面十足反映出当时国力之充实,一面是炀帝自身已探深染受了南方文学风气之熏陶。这个记载透露出隋炀帝的“暴虐”,但此“暴虐”却为后人开辟出一番天地,客观上应是功。至于荒淫,则是野史及民间故事所流传。为什么会有如此的流传?为什么一个佛教徒皇帝在人世间留下如此荒诞的恶名?释迦摩尼身为王子而弃家国创教,绵延不断。同为王子的杨广皈依了佛法,把个家国破掉,却未能成佛,竟留下恶名!值得思索。
庄子在《人间世》里讲孔子教导弟子颜回的故事,颜回要去说服暴君卫王,孔子说了一段话:且德厚信矼,未达人气,名闻不争,未达人心。而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恶有其美也,命之曰菑人。菑人者,人必反菑之,若殆为人菑夫?意思是说就算你忠厚信用,未必能与卫国君王权贵们声气相通,你虽然不争名夺利,却未必与卫王情投意合;你跑到那儿去宣讲仁义道德,显示一番,只能招人讨厌,被认为是妖言惑众,扰乱人心,你成了不祥的带来灾害之人,成了祸害。人家觉得你对他们有害,就必然会反过来加害于你。这不是自找苦吃,自我制造灾难吗?“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硬要将你的仁义规矩的一套讲述给暴烈的卫王,只能自取其败,自取其辱而已。这段话非常深刻,很值得人们反思。这里完全颠覆了传统的舍生取义的道义观,而是在追求一种生存的智慧。这种智慧具有普遍价值吗?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难以下一定论。这个故事是讲作为民间的'智力面对王者权力的困局。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反过来演绎一下,作为王者权力如果面对民间的众力,结局难道不是一样吗?比如秦皇嬴政,比如隋炀帝广,都是才智超众的英雄,所思所行能够龌蹉到令人不齿吗?但时人为何反而抗之呢?难道不是因为“未达人气,未达人心。而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恶有其美也,命之曰菑人。菑人者,人必反菑之”吗?民间的智力若与王权不通心气,会被王权所辱所灭,王权的智力与民众的众力不通心气也将被围困而死的。炀帝的恶名,是其恶民所致吧!颜回若是惹恼卫王,卫王一定不会给颜回一个赞然后杀了他,炀帝惹恼了民众,民众自然赐他一个暴君的称号。
作为佛教徒的杨广能做些多么暴虐无道的事呢?无非是把他想象中的美好,他意念中的世界强加之于民众罢了。而闲散的民众把自己想象中的美好强求之于帝王,同样是暴恶。可见这些暴恶,都是自恃尊大而造。帝王在宫殿内构筑宏图,将一腔意愿当做真实世界;民众蜗居陋室,将受制于人当作奇耻大辱;两者的膨胀遇到一起,只有厮杀了!
大道甚夷,而人好径。生命的形式丰富无际,而人只执此一生,一生又执于一隅,一隅又执于一私,一私又执于一欲,而欲变化无定。“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以此生的有限把握众生的无限,只有失败,只有愤恨,只有碰撞,唯相辱诟了。这世间,只是一个以暴制暴的循环!所以无论颜回是“端而虚,勉而一”,还是“内直而外曲,成而上比”,都不能逃脱厄运,唯有“心斋”,“虚者,心斋也”。《金刚经》讲:“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其理一也!
想要说服卫王的颜回和执著改造世界的杨广都同陷在自我的一隅中,怎么能得到孔子和释迦摩尼的境界呢?
篇15:足球与认识-杂文随笔
足球与认识-杂文随笔
20xx年我高考落榜,因此郁郁寡欢,伤感和忧郁萦绕在心头,从没有这样失落到了极点,也从不想和谁说话,也有多少个日夜以泪洗面,自责和悲伤。幸亏碰上了足球,20xx年的世界杯,我认识了在电视屏幕上移动的小人,见证了电视上一个个赢球后的喜悦,也见证了一个个输掉比赛后的悲情瞬间,有时候会看得出来一场比赛承载着一个国家的梦,因此我认识了足球,认识了电视上的梅西,卡卡,阿根廷,巴西。也在那些多少个悲伤的日子有世界杯的陪伴,像极了失落的自己,失魂落魄的自己,像极了落第的张继,“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每次有这样意境的风景里我都会不由自主地伤心起来。也因此与世界杯结缘。
20xx年世界杯结束后,我拖着笨重的行李箱重新返回高中复读了,我想再相信自己一次,再次奋战在了高考的战场上。那段时间一次次强迫自己,每天很少的睡眠,多少次有放弃的念头,又有多少次坚强起来,咬牙顶过了一次次的压力,好几个月我都不忍心直视瘦弱的自己。终于结束了艰苦的高四生活,不想去回忆那段日子,直到高考分数出来后,我哭了,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是一种发泄,也是一种救赎。铃着行李进入大学的很久我都不敢去回想高四生活,只会说过去了,都过去了。
大学的三年来,虽然生活有点枯燥和乏味,但认识了一些好朋友,有时候会和好朋友一起喜悦,有时候也抑制不住偶然时候的涌起的悲伤。感情被欺骗过,但是释然了,虽然有点惋惜,不是自己不够好,也只有在现在才想明白自己只是备胎。但是又在自己最落魄的世界杯来了,巴西世界杯,也在这一年我认识了你。
我是先认识你的声音才认识你的,你知道吗?在你问候我第一声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你,也爱上你的声音,陶醉着你的声音。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惺惺相惜的感动,也许别人不认同,但至少我相信了,在我心里软绵绵的感动。也许这就是徐志摩的《忘了自己》,“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这一次,我真的爱了。
你知道吗?我为了见到你,受了很多的苦。你在中山,我满怀希望又有点害怕,但想到你我就不怕了。可是老天就这样捉弄人,我20xx年6月底学校放假的前两周就买好票,正好我去的那天你们公司派人去珠海出差,我们失去见面的第一次机会,你知道我从武汉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中山是多么害怕吗?而后你说你不喜欢现在的公司要跳槽去深圳公司,我特别伤心,我好不容易在中山找了个工作等了你半个月你不回来了,失落感随之而来。最后我决定去深圳找你,找了好久好不容易在深圳找了份暑假工的工作,工作了半个月,在我必须要回家的时候,在火车站见到了你,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虽然我知道在我们见面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只是把我当做普通的朋友,虽然后来你也说过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但是这些已经足够了,因为爱过,我知道我们不是一路人,但是在我最美的.时光里遇到了你,我真的很满足。很满足。
20xx年的世界杯,带着感情也带着感动,我在中山看的巴西队的比赛,那一晚我去网吧看巴西队和智利队的比赛,心里有点忐忑,有点喜悦,凌晨3点从网吧带着月色走过昏暗的路灯回到旅馆的时候,我对自己说,“好辛苦啊!”心里酸酸的。自己喜欢的球队赢得了比赛,但是感觉和你这么近又那么远。
我不知道这一年里,我收获什么,但我知道自己一直在流逝,遗失着许许多多的美好。但愿不会错过!
这一年巴西世界杯的点点滴滴让我爱上了足球,也许的世界杯我已经结婚了吧,我不知道陪伴着我的那个人是不是你...
篇16:创作与赚钱杂文随笔
创作与赚钱杂文随笔
对把纯文学创作视作一项崇高事业的人来说,这个标题本身似乎就意味着一种恶毒的嘲讽。但是,真正对纯文学滥施嘲讽的绝对不只是一篇文章的标题,而是我们正在面对的全部真实。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笔者就写过两百多首现代诗。结婚后,兴趣看似非常自然地转向了自己一向厌恶的仕途,然后又看似乎非常自然地转向了商海。数年后,笔者从商海刹羽而归,一边操着自己并不喜欢的职业,一边从事纯文学创作。几年下来,笔者已经写出了三部长篇、数十部中、短篇和近两百篇散、杂文,现在另一部长篇又将脱稿,足足可以印六大本书了。这些作品的质量,当然是只能由读者包括未来的读者去评说的。不过,从当下网络读者的反应来看,它们似乎可以在当代文坛占有哪怕是巴掌大小的一席之地。然而,迄今为止,它们给笔者带来的收入似乎还抵不过写作时烧掉的烟钱。原因究竟何在?这暂且不去说它。重要的是,笔者现在面临一个难题:必须自己出钱出书,然后致力于书籍的推销,以便收回从菲薄的工资收入中支出的出版成本。出不出得起这笔钱?出了又能否收回,收回了还能否赚钱,这也暂且不去说它。问题在于,对一个把纯文学创作视作一项崇高事业的人来说,这种活动本身究竟意味着什么呢?高尚,还是低俗?
文人,或多或少有点清高,或多或少把赚钱视作低俗。但是,当代文人的行为本身真的还像自己所标榜的那样清高吗?平媒已经成为公开的卖场,只是卖的主要不是刊物,而是在刊物上登载作品的权利;网络呢?站也成了公开的卖场,只是卖的主要不是作品,而是登载广告的权利;作家呢?当然有卖作品发家致富的作家,正如娱乐界也有一炮走红的超女。但是,走红的超女只有八个,而在网络上孜孜不倦地写着的作家却如恒河之沙数。那么,这些人真的如自我贬损的那样只是来写着玩玩的吗?
在商海浮沉的岁月里,笔者做过几年期货。虽然败光了做现货时赚到的钱,但是,笔者也收获了两样一般人可能难以得到的东西。其一就是对市场的分析预测能力;其二就是对人与社会的观察与思考能力。具体情况,笔者将会在后续的文章里谈到。这里想说明的是,这两种能力都有一个共同的基本核心,那就是客观地面对真实。分析预测市场靠的是什么?首先就得摒弃一切幻想与恐惧,客观地面对市场的真实。而写作呢?对于诗歌和美文写作者来说,也许最重要的是幻想与激情。但是,对于散文类文学作品包括小说作品的写作者来说,靠的主要可能也是摒弃一切幻想与恐惧,客观地面对人与社会包括政治的真实。所以,仅就个人经历而言,赚钱的经历正是写作的基础。没有那段赚钱的经历,迄今为止,我也许还和某些写作者一样在唱着无病呻吟或者哗众取宠的歌呢。
正是基于以上这些认识,笔者偶然想到一个问题:当代纯文学作者是否非得像曹雪芹那样苦行苦修?换言之,当代纯文学作者能否一边写作一边以非写作的`方式赚钱,进而用赚到的钱滋养纯文学创作呢?
笔者想到的是炒股。托科学发达和社会进步的福,现在坐在家里就可以通过电脑与电话炒股了。这至少在表面上意味着炒股与写作并不直接发生时地冲突。其实,假如能够客观地把写作与赚钱同样看作我们自身生活之所需的话,那么,我们也许就能够消除那些把写作与赚钱对立起来的观念的束缚,进而进入一种新的、也许是非常美好的生存状态:一边写作一边赚钱,或者,一边感受生活的低俗,一边追求精神的崇高。也许,那时候,对把纯文学创作视作一项崇高事业的人来说,“创作与赚钱”将不再是一种对纯文学的恶毒的嘲讽,而是另一种美妙的真实。
于是,笔者决定在完成手头的长篇之后再度出山,杀进股市,从有钱人手里光明正大地取点钱过来用用。为了保证万无一失,笔者已经在重温早就料熟于胸的股市操作理论,并深入研究其风险相对期货市场而言不值一提的中国股市。笔者喜欢讨论与分享,遂在征得常德作家网管理人员同意的前提下,决定在论坛开设“股市沙龙”,并担任主持,敬请纯文学创作者或者可爱的赚钱迷或者想二者兼而顾之的朋友关注,届时光临指导。
篇17:风水与心态杂文随笔
风水与心态杂文随笔
前段时间接过一个看风水的业务,当时也是真没钱了,今年开销太大有点入不敷出,平时我是不怎么在乎一二千块钱的。
由于是朋友介绍过去的,所以我很是客气,但没想到这次遇到一个不怎么讲理的大哥,可能觉得花了钱的缘故,因此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关于房间坐向、财神位置、需不需要玄关、装修风格和家里人属相冲不冲突等等关系,都要让我一一写出来,大概是想要一本风水培训教材,最后只好放弃这桩生意,说了一句看不准就想走,不过临走的时候,这位大哥可能也觉察出了我的不快,很自责地说:“唉,这些都是我老婆嘱咐我的!”他掏出一张纸条给我看,我瞟了一眼,怎么觉得这好像是一个防诈骗方案呢,这种防友甚于防寇的策略让我很有挫折感。我说道:“我也是照本宣科,大哥你要是想知道房间布局的合不合理,我可以推荐你买几本书,书店都有卖的!很便宜!”
他摇摇头:“我是听张公介绍说你精于此道,实战经验很丰富的。”张公是我们共同的朋友,他家在南部山区的一处宅子是我看的,可能他觉得这几年一直顺山顺水吧,因此在他的朋友圈里替我做了广告,不过我这个人最在乎的并不是挣不挣到钱,我顾忌自己的身份和尊严,就像开始他那样的盘问我接受不了,于是笑着说:“那可能是心理作用,实不相瞒,我是心理咨询师,因此在把握人的心理方面有点特长,所以大家觉得我说的很对,只是我替他们说出了心里话。”
他看我实在是想走,就想要我的微信,听他的意思准备给我发个红包,这我是绝对不肯接受的,急匆匆就走了。后来到了路上他嘴里的.张公打电话给我,问我怎么一个情况,我长吁一口气,说这个大哥朋友很少吧?夫纲不振呀!张公叹口气说道:“这是你从他家的风水看出来的?还是感觉出来的?说心里话我都不能算是他的朋友。他家里老婆管得太紧,标准的妻管严。”
我摇摇头,不太想评价他家的风水,其实无论是家庭布局,还是人的事业家庭,很多东西都是相辅相成的,很多书上说乾宫衰缺,男主不利。房屋的西北角是乾位,如果这一宫有缺角,或卫生间、厨房坐落在这里都对男主不利,男主孱弱则必女人当家。其实从我理解的角度却有一个先因后果的问题,绝对不是搬到这样的房间后才女主当家,很多时候都是养成了习惯才出现这种情况。
都说风水养人,其实也是人养风水,就像我前几年在扬州看过的一处风水,曾经出过丧事,家里的人就把这套房子低价处理,有朋友想接手,又担心晦气,正好当时我也是初学乍练,就给这里的布局重新处理了一下,其中之一的举措就是加装了一块来自于山东泰山的石敢当,这是我开车从济南到扬州路过泰山时捡来的,说来也巧,后来这套房子成了福地,说心理作用也好,说那次看风水的确点中了龙穴也好,说石敢当起到了镇宅作用也罢,总而言之那次看风水我取得了完胜,最有意思的是当时房主七十万出手,现在再加个零恐怕他都不想卖了。他们家旺了风水,那里的风水更是旺了他们一家,具体细节不多介绍了。
我对自己学的风水并不自信,不过我相信我的眼睛里看到的人性,家和百事兴,常常一个人说了算的总会磕磕绊绊,家里收拾得干净利落一定是家里有仔细人,庭院花草茂密的定当顺风顺水,至于其他一些反倒是末节。
风水,改变不了所有!但可以改变你的心态。
篇18:路与行杂文随笔
路与行杂文随笔
人说,背上行囊,就成了过客;放下行囊,就找到了故乡。
——题记
人生,是一场长途跋涉的旅行,而我们,都是行者。翻过了险峻高耸的山峰,还得淌过波涛汹涌的河流;带着被荆棘林割破的还在滴血的伤口,拖着从沼泽中挣脱后失去知觉的双脚,在路上不停地前行。
当你呱呱坠地的那一刻,生活便已把你带上了人生旅途的第一站。病房内,你用哭声宣告着你的诞生与存在,你努力睁大自己的双眼,探索这未知的世界。你躺在父母温柔的怀抱中,享受着母亲的呵护,父亲的温柔,以及周围人对你无限的希望。那时的你还不知道何为路,因为那是从未涉足过的田地。
当你开始咿呀学语,生活的列车会驶向人生旅途的第二站。这时,你已懂得如何叫出这世上最美的称呼——爸爸妈妈。小路上,你跌跌撞撞的背影深深烙印在父亲充满慈爱的眼中。“哇——哇——”你又一次跌倒。“宝贝儿,勇敢一点,自己努力站起来。”看着父亲充满希望的眼神,听着父亲鼓励的话语,你再一次带着哭腔站起来。不知多少次的跌倒之后,你逐渐站稳了,站直了,有了向前走的勇气。你就这样在父亲的怀抱下蹒跚学步,到后来,你便能自己完成这一程。这一程,走得太过艰辛,你却仍乐此不疲。
当你逐渐长大,列车会继续向前驶去。那时的你,就如同雏鸟,待羽翼丰满,就得脱离舒适的巢穴去天空翱翔;就如同蒲公英,待它们长大成熟,就得随风飘到世界各个角落。时间的年轮一圈圈缠绕,我们也早已褪去稚嫩的模样。车站内,充满着别离的味道,你终究离开了父母温暖的怀抱,背上了沉重的行囊,与孤独为友,与寂寞为伴,踏上新的旅程。“爸,妈,我走了,你们照顾好自己啊。”“哎,你路上小心啊,放假了就回家看看啊。”随着车子的远去,父母的身影逐渐模糊,这次,你便要独自踏上征程。这条旅程的尽头便是儿时那遥不可及的梦想。这必是一场风雨兼程的`考验,而失败,则是常态;成功,才是意外。
人生的花季固然美好,但也如昙花一现。当列车再次驶到人生的分岔路口,你已不会再像初次时因不知走哪边而焦头烂额。你曾是个阳光的人,却因失败而身处迷雾之中,抹不去内心的忧愁;你曾是个有原则的人,却因名利不择手段而深陷万丈深渊。生活是一把无情的尖刀,我们在路上走着,逐渐改变了自己最初的模样。望着延伸到远方的路,你选择了那一条充满泥泞、荆棘与沼泽的路,因为你知道,虽然这条路上满是挑战,但这条路的尽头,却是成功。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当旅程结束,谁都无法阻止车子开到尽头。白色的医院病房内,脸色苍白的躺在病床上的你正与家人说着永别。一路走来,无数次的离别已使你日渐麻木,你经历了人生苦难,体验了人生冷暖,离去,也已无遗憾。撒手而逝的那一刻,你的嘴角却微微上扬。你出生的时候,你哭着,周围的人却都笑着;你逝去的时候,你笑着,周围的人都哭着。人生,在哪里开始,便在哪里结束。
这一路你饱受痛苦与煎熬,但你不能放弃。把过往焚烧,伴浓烟升腾,直到烟消云散,用五彩画笔涂鸦缤纷的未来,把昨日的伤痛埋葬,不留一丝痕迹,让它随风飘荡去远方,而明日,又带着欢乐上路。
在路上,我们微笑着,奔跑着,不知不觉就到达了远方。
篇19:对与错杂文随笔
对与错杂文随笔
人生没有如果,
只有结果与后果。
此一时,彼一时,
人生对与错,
因时间会有改变。
出身农门的我,
初中毕业时,
拒绝了班主任,
三次夜访规劝,
固执选择了中师,
跳出龙门,
成为国家人,
长大后我真的成为你,
如今站在讲台,
三十二年如一日,
不变的身份孩子王。
有的跳出教育,
从向行政,
有的上了高中,
考入高校,
从事高职高薪,
一句话让我汗颜:
“学生时代不如你”,
显而易见,背后的潜台词:
“现在不如我”。
我哥哥从多次问我:
“后悔吗?”
后悔有用吗?
我只有说:现在就好!
谈婚论嫁的年龄,
我以为找到自己的知己,
托付终身的伴侣,
实践证明确实这样:
爱妻聪明贤惠,
如今像我平平谈谈,
一般职员,
靠薪水生活。
我的`同学,同事,
有的找到经商人,
赚了不少钱。
有的找到文化人,
教育孩子有了成就:
孩子考入名校,
定居都市,
获得高新,
可以扬名。
进入二十一世纪,
我考入县城,
能够家人团聚,
省却终日乡下,
县城之间奔波,
工资有了保障。
可如今,
职称明显困扰着我,
评高级的条件,
可望不可攀,
只有望洋兴叹。
让我工资远不如,
年轻人可观。
在乡下,
我的学生,
竟然年纪轻轻晋级高级。
总以为教语数外辛苦,
远不如小科自在,
苍天公平,
班主任主课教师承担,
评先平模班主任优先,
物质待遇让人眼馋,
事到如今,
难以找到心平,
心安。
平时工作,
我尽心尽力,
单位作了不少贡献,
心理咨询,
综合实践,
家庭教育,
极大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
可是自己的本职工作,
严重受损,
成绩不尽然。
领导心知肚明,
可是,
涉及关键加分,
都不肯添言,
唯恐添加麻烦。
我的业绩,
只能悲哀。
有的一位傻人才干。
路走向哪里?
犹豫,徘徊。
职称解决了,
才了却我的心愿。
我就可以放心做,
我想做的事情来!
篇20:鹰隼与老鼠杂文随笔
鹰隼与老鼠杂文随笔
很早以前,我上小学的时候,邻居Q去兰州办事。那里的人把他的事办砸了,为表歉意,特别送了他一只新捉到的猎隼 -- 都知道Q好这一路。
Q非常得意,程度远超过了办成他原来那件事。半是欢喜,半是炫耀,他就把那隼放在一只精美的笼子里,挂在院子当中的杏树杈上,吸引眼球。
我生平第一次有机会这样接近这种传说中凶悍飞禽。但每次企图更接近些(比如到厘米级的水平),都被它的气势逼走。那猛禽一定拥有强烈的空间领域感,对每一位企图接近它的人包括要喂鸟食的Q,都非常的不客气,在有限的鸟笼里震动起那双强势的翅膀,造成局部飞沙走石的场景,灰土与鸟羽呼啦啦迷人眼睛,令人不得不退避三舍。
Q说他见的'鸟多了,有足够的耐心等待猎隼的驯服。见它两天不吃食,索性决定再饿它几天,“不怕它不老实”。但Q这回错了:那隼对死物毫不感兴趣,拒不进食,只是在偶尔看到院子里流窜的老鼠时,才明显表现出超常的兴趣,振翅、嘶鸣-- 那声音沙哑但坚毅。
再一天,大概是对太多的人围观感到厌烦与绝望,猎隼开始低身啄损自身腹部的美丽羽毛。Q看见了颇为心痛,谓这下子观赏价值损失很多,转手卖都不好谈价钱了。
再一天,大家惊异地发现,猎隼死了。倒在笼子一侧,头部鼻准向上,眼睛已经混浊,但没有闭上,似乎仍在憧憬那高远、澄澈的万里天空。
Q大叫晦气,开始后悔那单没做成的生意。我们一群小孩都很难过:猥琐的老鼠还不时在院子里乱窜,但它的劲壮天敌却先走了。
长大后,回想此事,每每感伤猛禽类的天性:老鼠爱大米,猛禽却爱蓝天 -- 无视眼前放着新鲜的肉末(肉碎)。换句话,它们的天性与老鼠截然不同,老鼠直奔生命的主题-- 取食,而猛禽似乎更喜欢生命的全过程,翱翔、盘旋、凌空、超越、进取...
爱白米与爱蓝天,是多么不同的两种境界啊...
如果谁说,还是老鼠更实际,族群也更旺盛 -- 谁知道呢,如果没有人与人类生活的干预,谁会更旺?天可怜见,大自然是平衡的:这少数的、骁勇的、热爱生命过程的飞行强者,毕竟是命中可以捕猎老鼠的,而不是反过来。能说这不是大自然对猎隼的最好褒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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