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花开了,我与谁说杂文随笔(共9篇)由网友“飞翔”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樱花开了,我与谁说杂文随笔,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樱花开了,我与谁说杂文随笔
樱花开了,我与谁说杂文随笔
花朝节近,樱花开了,一簇簇,一团团,浓烈奔放,两三棵比邻站着便开成了一种气候。娇嫩的芽儿穿插梢头,分外养眼。每每从花下走过,花枝伸手可触,免不了驻足停留,望着温和的春日,点亮这片粉红色的星海。浓郁花香甜甜,在鼻息间游走,瞬间感觉重感冒都好了。
斟酌这角度,想着怎么把这满园的春色收纳进狭小的相机,毕竟又是一年春来。不时有行人三三两两加入,贪恋这春韵。
“去看樱花吧”,一直没说出口的话。毕业季的`小伙伴们最近少有碰面,相处四年,这些日子好像一下子都销声匿迹了。考研、求职、考公,再难聚首。像是突然间,昔日嬉笑怒骂的孩子一下子长大,迅速签下一份工作,选择了一座城市,来避免曲终人尽时无所依附的尴尬。女生的妆容愈加精致,那些几十块的衣服也不会马上动心了,鞋子总是悄悄高出了几厘米;男生也像是一夜间帅气起来,更新了衣橱,在路上骑行奔走,警醒着身边的每一个机会。在还有两个月的日子里,我们都开始认真起来。是的,我们,要毕业了。
拨通了一个号码,寒暄几句后,正要叙叙诉说当下的情谊,却被生生塞给一句“我挂了”,匆匆挂断。简短,没有来由。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凝视着屏幕渐渐变暗,我想,大概时间把你改变了。我说不上,这是好,还是不好。
晚练时分,操场上的人们像是比往常多了。当我跑过那个起跑线的时候,恍惚间觉得经过的人儿都加入了进来,顿时萌生一种神奇的感觉,这竟也成了一种气候。
我折下一枝六厘米左右的花枝,放在书桌上,白纸做底,生动灵静。次日,樱花渐渐干瘪,遂将其夹入功课本,花做书签,日期为今时今日。
篇2:还好我离开了杂文随笔
还好我离开了杂文随笔
他曾说过:
“我不喜欢你了”
“你是个好女孩,但我们不合适”
……
还好,我离开了,没有对你死缠烂打,保住了自己最后的自尊。
看着你和她站在一起,眼底的温柔貌似从未对我展现过,嘴角的微笑无不释放着你的所有欢乐,原来,没了我你还能这样的快乐,也好,我不用再担心你了。
还好,我离开了,我没有再自欺欺人告诉自己你还爱我,看着你的背影渐行渐远,我们的故事就在这里画上了结局,是好是坏我不想说,但是我知道,我不后悔,即使最后你还是离开了我,我也从未后悔遇见你,因为是你,带我离开了暗无天日的`日子,现在,到我独立的时候了。
你我终究只是对方匆匆而过的过客,注定不能陪伴一生,还好,我离开了,没有浪费自己的青春光阴,也赋了你盛夏光年。
还好,我离开你了,和平分手,没有任何的大吵大闹,一句话,一个微笑,就此分别南北。
清风有情,星空可睹,人亦无情,情非得已,地老天荒续不了曲终人散,心简如素,也尘埃落定。
篇3:荞麦花开了与诗歌语言杂文随笔
荞麦花开了与诗歌语言杂文随笔
荞麦花开了,诗意的田野就靓丽了,庄稼人家的笑语朗了,丰硕的秋实就近了。
荞麦花开了,把乡村的天就举起来了,一片片,一块块田地里,齐刷刷站起来了的妹子们,羞红了的脸绽开了花,一朵朵,一串串花穗上,俊俏俏立起来了的风景线,秀丽山村闪亮在季节的高坡上。
荞麦花开了,醇香飘过来了,蜜蜂飞翔着,闹着,与风和唱着,酿造成了生活里的淳厚与朴实,一直穿越嗅觉的隧道,转过了九曲十八盘的衷肠,在心里孕育幸福。
天空,田野,彤红,甜蜜建立了诗歌的四个维度,共同构成一完整的首诗,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四点共同构成了一首诗的意义——人们的生活。亲情,爱情,乡情,爱国情构成了这首诗的基调。乡情是天空,亲情是田野,爱情是甜蜜,爱国情是彤红。彤红的枝体,彤红的激情;田野的博爱,田野的温馨;甜蜜的生活,甜蜜的事业;天空的浩然,天空的高远。赤子虔诚与赤胆书写在天地间,字句激昂与真诚洋溢于卷轴里。
荞麦花开了,每朵花就是一首小诗,每串穗就是一首组诗。红的像霞,像火,白的像雪,像云,都是养眼养人的美景色。就像诗歌养人的精神;像荞麦养我们的生活。诗歌和荞麦花一样定义为抒情,情感是一首诗的主要思想。情感之上,比情感更深更广更高的东西,就是古人说,诗言志。我觉得,诗的真正灵魂在于它的生活体验的普遍性和对生命感悟的深刻性。就像荞麦花的灵魂就是丰盈生活。
禾,就是庄稼,就是荞麦;女,就是爱情,就是美好;鬼,就是机灵,就是灵动。足,就是脚步,就是一步走来;夭,迎来一片妖娆;军,最终嬴得方阵威武,它就是《荞麦花开了》!
荞麦,农户人的庄稼,欠收年份,有几袋荞麦吃,生活无忧,是救命的粮食,庄稼人对荞麦独具尊情。
不同的诗歌事件(情景)的表现形式不一样,有的清晰,有的隐晦。古诗里李白的<静夜思>,事件清晰明亮,毫无隐晦躲闪。在新诗里,戴望舒的<雨巷>情景清晰。所以任何一首诗事件(情景)都是存在而必不可少的。《荞麦花开了》有这一特征。
情感是诗歌的动力。事件的贯彻,形象的丰满,需要文本的推动,这是由情感推动完成的`。诗歌的本质是抒情,但抒情不一定就是诗歌。有的诗通篇抒情却感动不了人,不是没有感情,而是所抒之情不是基于自身体验,假抒情或者抒假情。我比较喜欢隐含的抒情,我们读<静夜思>感觉哪一句都不是抒情,但哪一句都充满情感,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意境,也就是王国维说的,一切境语皆是情语。如果把情感弄成口号,就有些太白了,那就别写诗了。这一点在诗歌里至关重要,我于这一点上还在拼命努力。诗歌在情感的推动下语言不停变换,形象一直在丰满,事件也在持续变化,使得整首诗一气回旋,语言充满张力,意境充满魅力。
另外,语言要讲究技巧,同一个意思,从不同的视角区表述,推敲那句效果较好,就选定那一句。
我不知道别人是不是看重诗歌的这个层面,我很是看重。没有形象参与的诗歌,是扁平化的,单一化的,而诗歌恰恰需要层次需要复杂。形象对情感产生遮蔽效应,会形成绘画里的透视效果,形成画面质感。它使得情感传达集中,事件得以皈依,语言找到支点。
语言是诗歌的最终决定者,因为完成前三者功能的是语言,也只能是语言。语言文本就像风,语言运用的技巧在于诗人的内心灵性和悟性,外在的力量难以产生好的预期。因为,从本质上说,语言文字具有神性。沟通诗歌和读者的就是彼此对语言的互相认同和契合。语言的沟通作用是诗歌的后在意义,在诗歌的写作过程中,语言的运用是关键。这里说的就是我们在表达的过程中语言对语言的推动作用。在诗歌里就形成了语言文本对诗歌的推动作用,对于写作者来说心里流出的语言就像一条鞭子不停抽打作者,让他快点写。习惯上把这叫做灵感。其实语言自身附带有很强的思维性和逻辑性。写作时,很多潜意识里的语言会跳跃出来站到前排,这是语言作为思维的载体和外壳在完善自我。
要对语言心存敬畏。艺朮性的语言会把诗歌层层推向高峰,然后语言会突然消失,作者的情绪急速下沉,情感急速萎缩,诗歌也会因此突然停止,形成断崖,在读者那里产生巨大的阅读落差,形成强烈的阅读体验、冲击波。也是一“跃”,使诗歌上了层次。这就是语言的魅力。
语言如同一朵朵一簇簇荞麦花,只要精心锤炼,就能开出大片大片的绚丽来。
篇4:我与先生杂文随笔
我与先生杂文随笔
我与先生,我是没有选择权利的,单单只是先生看中了我!
我与先生,这也许就是我亘古不变的宿命!从陌生到托付终身,也不过短短数十分钟!
我与先生,我从未亲口告诉过先生我是怎样,先生也从未问过我,我的一切都是先生从旁人的口中得知!
我与先生,先生当然也不会告诉我他是怎样,我也从未问过先生,先生的一切都是我从和他朝夕相处中慢慢了解到的!
我与先生的相识很普通,普通的下午,普通的街道。没有微风细雨,也没有阳光正好!
先生是第一次来到我所在的城市,就在那个下午,先生就那样在我面前走来走去,或许是多留意了我几次,又或许一开始就看中了我,所以最终先生还是选择了我,我便跟随着先生去到了他生活的地方。
先生生活的地方也很普通,房子是租的,面积不大,一张床,一个柜子,一张桌子,一台电脑便把整个房间塞得严严实实。
可能是初次见面,先生还是有点小心翼翼,一直握着我紧紧不肯松手,生怕我被磕着或是碰着。但还是难免出现意外,也许是我比较笨手笨脚,也许是先生有点紧张,我被磕了一下。我只是被轻轻的磕了一下,不重,但是先生的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了,仿佛额头上都会冒出冷汗来,急忙扶住我,揉了又揉,吹了又吹。那一夜,无话,先生就那样一直看着我,时不时的傻笑着,时不时的自言自语……
那阵子,先生对我算是百般呵护,新的衣服,新的装饰,一切都是新的。而我与先生,应该用形影不离来形容也丝毫不过分,我陪着先生吃饭,陪着先生外出,陪着先生睡觉,甚至陪着先生上厕所……虽如此,但先生却唯独不让我陪着他洗澡。当然,我与先生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腻歪着。先生无聊时,我便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先生玩电脑,打游戏。
可是,就那一次,我看到了先生生气,可能是游戏发生了不愉快,先生一拳砸在了电脑上,虽然没坏,却真的'很重。
先生虽然生气,但是依旧呵护着我……
可是,我们都忽略了时间,时间是会改变一切的!
我与先生,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生活花样,大多都是日复一日的重复着,也许是新鲜感逐渐在消退,又或者是相处太久先生觉得烦了,先生开始慢慢的没有那么在乎我,虽然,仍是我形影不离的陪在他身旁,但,却远不比开始。
我与先生,还是迎来了那一天,似乎是早晚都会来临的那一天,先生冲我发火了,第一次,接着有了第二次,三次……愈加严重和习以为常了。直到那次,先生说了一大堆脏话后,他便上手了,我被推倒在一旁,可能是先生下手太重,我的脸被刮花了,可那会先生正在气头上,哪里还会在意。我就那样无助的待在原地,直到先生气消了,先生便才扶我起来,看到受伤的我,先生心头似乎也升起一丝愧疚,揉了揉,叹了口气!
先生还是帮我处理好了伤口,那之后,先生似乎是知道了我也会受伤,对我也没有那么粗暴了。最初的那般温柔体贴已经不复存在,不冲我大喊大叫已是万事大吉了。虽然仍旧是我形影不离的陪在他左右,但是,先生对我却似乎没有了任何感情。
感情!或许就是这样,先生带我见过的也大都如此!
先生的哥哥和嫂嫂,听说先生的哥哥追求嫂嫂时,可谓费劲心思,满脑子都是嫂嫂,巴不得二十四小时都陪在嫂嫂身边,无论嫂嫂有什么事情,先生的哥哥总会推开手上的所有事情,然后去帮嫂嫂。无论大小节日,无论清晨夜晚,先生的哥哥总会联系嫂嫂,或是问候,或是祝福,亦或是甜言蜜语。经过了一段时间,嫂嫂似乎觉得已经找到了她命中注定的人,便放心托付了终身,开始了他们所共同想象过的美好生活。
而如今,嫂嫂有任何带有询问的话语,打扰到了先生的哥哥,都会引起先生的哥哥不满,先是皱起眉头,再是一脸不耐烦,最后带着腔调的否定或是拒绝……
有一次,我和先生在他哥哥的车上听到嫂嫂问先生的哥哥,我们最初想的将来和今天一样吗?先生的哥哥说,爱情的将来也许会是那样,但是你我之间,早已经从爱情升华为了亲情,不再有爱情……
何为亲情?何为爱情?
这就要说说先生哥哥的另一个朋友了,他和先生哥哥年纪相仿,有一个儿子,老婆怀了二胎在家里。他很顾家,也很担心他老婆的身体,天天会自觉的和他老婆视频聊天……他拼命工作,别人下班,他熬夜加班挣钱,公司没有业务,他去外面干私活挣钱……但是,聊天的内容,除了嘘寒问暖,家长里短,再也不会有甜言蜜语。拼命挣的钱,也不是为了当初所疯狂追求的二人世界。他稍稍放松的时候,挂断完询问和呵护老婆身体的视频后,便能够叫上三五个朋友,去红灯区消遣一番。
也许……这就是没有爱情的亲情!
而我的结局呢?
我哪里会有什么结局……
最后那天,先生不知道哪里来的无名之火,一通大喊大叫,拳打脚踢后,把我摔了一个粉粉碎。
我只记得先生在我的屏幕上给他女朋友写过“我好想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会永远呵护你,永远包容你,永远疼你爱你,往后余生,皆是爱情”
……
从小心翼翼,到毫不在意!从百般呵护,到形同陌路!从形影不离,到可望不可即……
篇5:我与世界杯杂文随笔
我与世界杯杂文随笔
第一次看世界杯应该是中国队进入那届,我记得是,韩国日本举办的,中国小组里有,厄斯达黎加,土耳其和巴西,分别输两球,三球和四球,中国的解说员一直在喊希望能进一球,可最后的结果还是零,而对阵的巴西得了冠军,土耳其获得了季军,些许有些安慰毕竟和中国对战的是状态如此好的球队。
不知道第几届开始关注三狮军团了,欧文,鲁尼,贝克汉姆,兰帕德,杰拉德,这是我记球员名字最多的一个球队了。
19号凌晨,特意把闹铃调成1:55,2点比赛正式开始,我把啤酒打开,准备好花生米,准备享受一份视觉盛宴。
对这届英格兰球队不是很了解,基于对前几届的喜欢,特意网上搜了一下英格兰国家队人员,没有一个认识的,而且对两年前的欧洲杯我的记忆也是断片的,两年前我干什么了,怎么不看看年轻一届英格兰球队呢?现在的英格兰国家队的队长叫凯恩,个子挺高,长得有点像NBA小牛队的.德国人诺维斯基,有点脸盲了。
整个比赛看下来,突然对队长竖起了大拇指,好几次的和队友的传切配合相当有威胁,且也赏心悦目,玩过足球游戏的我来说,这种操作成功是相当困难的,当队友传给你球,你接球一霎,顺势传切过了防守队员,在到后排插上来的队友脚下。他一个人带动了整个前场,而且最后几分钟绝杀2比1胜了突尼斯,怪不得凯恩的联赛俱乐部热刺在世界杯开赛前就和凯恩续约加钱了!
昨天突然看到个新闻,说贝克汉姆曾经和一个小男孩小女孩和过影,那个小男孩就是现在的凯恩,而那个小女孩呢,哈哈,成了凯恩的老婆,他们还有个可爱的宝宝!那时11岁青梅竹马!
篇6:6年了,我也该离开了杂文随笔
6年了,我也该离开了杂文随笔
青春里,爱情就像初晨蓝天怀抱中的白云,很温暖,很纯洁,也很美好。
昨晚熬夜看完一本小说的我,睡前关了平时设定的闹钟,只想做个美美的爱情梦。
“我拥抱着爱,当从梦中醒来,你执着地等待”
这原本是我很喜欢的歌,但这时候我特别讨厌它,因为它把我刚开始的美梦给破坏了。迷糊之中我按下了接通键。
“珠,我和他分开了,我不要那只猪了。”
这句话让我彻底没有了做美梦的睡意,甚至彻底清醒了。
电话那头是我认识了七年的阿雅。
我赶到她家附近的奶茶店时,看到了坐在窗边,手里的调羹不紧不慢地转动着,目光却显得呆滞的阿雅。
阿雅和男朋友是在高一的时候认识的。那一次,阿雅作为校运动会的标兵,站在万众瞩目的地方,男生对她一见钟情了。
他们相差两岁,来自不同的班级。在那个还没有微信而QQ盛行的年代,男生鼓起勇气向阿雅要了QQ号,并展开了长达两个多月的追求。
男生说自己有点怂,不敢在情人节告白,所以选择在5月21号,勇敢地和阿雅说出了自己的心意,阿雅也很开心地答应了。
高一、高二那两年,他们像其他情侣那样平平淡淡地度过了。
直到高三,他们因为早恋被老师抓到了。班主任说,看月考的成绩如何再考虑叫不叫家长。
月考成绩出来了,很无奈的是,成绩一向很好的男生依旧是全班第一,阿雅却是倒数第一。
家长自然是被叫去学校了。阿雅的爸妈很是生气,坚决不同意两人继续交往,而男生的父母却希望两个人能共同进步。因为有了男生父母的鼓励,才给了阿雅继续和他走下去的信心。
阿雅开始报补习班,开始拼命学习,就为了将来两个人可以考到同一所大学。
有时候上天就是这么爱和我们开玩笑,就是喜欢捉弄人。高考成绩放榜,阿雅依旧没能如愿。
两个人便开始了长达三年的'异地恋。
因为男生喜欢短发的女孩,阿雅把二十年来一直不忍心剪短的头发剪了;男生喜欢古风,阿雅便努力去研究古风圈。
阿雅说,自己大学三年过得很平淡,基本都是在围绕着男生转。
想想也是,每个周末,都会看到阿雅在朋友圈晒美食,晒美照。每个节日,定少不了两个人秀恩爱的合照。
他们会一起去想去的地方;一起去吃想吃的东西。
男生对阿雅很好,但也难免会有争吵。男生希望阿雅乖一点,慢慢对未来做规划。所以渐渐地,男生没有了那么多时间陪阿雅。发个语音可能得等到隔天才回,就连视频也变得少之又少。
阿雅开始变得有些敏感,她觉得男生是不是不再在乎她,是不是不再爱她。
大学三年里,两个人闹过分手,也想过放手,可最后阿雅还是选择继续委屈着自己。有时候阿雅傻得让我觉得有点心疼。
终于,在又一年的情人节前,阿雅提出了分手。不仅仅是因为家人的反对,更是因为男生让她觉得累了,所以阿雅决定不要男生了。
两个人流着泪说分手,也许是为这六年的陪伴感谢对方,也许是在祭奠这六年的感情。
走进奶茶店,坐在阿雅对面,她对我说。
“六年了,我也该离开,成为自己想要的模样,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阿雅这句话包含了太多太多,因为爱情她没有了生活,因为爱情,她无法成为自己理想的样子。
如果没有变成理想的自己,怎么去遇见更爱自己的那个人?
我告诉阿雅,这么多年我选择单身,并不是不想恋爱。只是没有按照我的方式来爱我,一味地以自己的方式来爱我,再好的爱情我也不想要。
爱情里的改变,单靠一方来付出是不够的。彼此的改变才能让爱情走得更长远。
篇7:我与干花的杂文随笔
我与干花的杂文随笔
如果说爱花儿是女孩儿们的天性,我喜欢干花则开始于那次,看见在友友家的茶几上摆着的几只芦苇。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干花。它们就那么静静地插在一个陶瓮里,蓬蓬松松,肆意而自然。
“喜欢,”我上下端详着,“我一定也要拥有一簇干花。”我心里这样想着。
摄影 ? 書華
真正的拥有在今年情人节的前夕,路过一家购物的商厦。大厅的一侧,经过一处花房,我走过去细细地打量,各种鲜花,开花的,结着骨朵的,长着茂密枝叶的…… 忽然,我看见中间摆着几簇不大的花束,包装好了的,像给花朵儿们穿上了好看的衣裳。仔细地看,它们像似凝固住的,颜色也典雅,我连忙指着它们问店员:“这些是干花吗?”
“是的。”当我确信得到了明确的答案,心禁不住颤动了一下,“这束多少钱啊?”
“一百二。”
我看着它,有些小啊,颜色也有些点染的红。我强忍着,走开了。
往超市去经过的过道里,也有三两处摆着绿植和干花,我看上了一束,适中的花形,典雅的淡蓝绿色,陪着淡绿色的包装纸,好漂亮!喜欢,就是它了。
原来还是那家店的品种,只是摆到了路上,让更多的人看到。价钱还是一百二,比刚看到的那一束大许多。
从超市出来,拎着一袋子物品,又抱着一大捧干花,引路人侧目,我可不管,喜欢就好。
?書華的满天星
回家摆到妈妈窗前的桌几上,靠着墙,很漂亮,就算作送给妈妈的情人节礼物吧。妈妈进屋看见了花,虽然也喜欢,却说挡住了她看钟表看时间,还是摆到你的房间里去吧。于是,又买了只陶制的花瓶,直接摆到了我的卧室里,每每看见,顿觉心情大悦。
昨天和友友转街,她说在这家店里买过花,我看了看,问,是假花吗? 她说,是。我便说了句,别再买假花了,要买就买束干花。
后来,在一位卖花姑娘的花车上,我又买了些干枝梅,大红色的,枚红色的,黄色的,紫色的.,插在一起挺漂亮,最好的还是购买的那束勿忘我,当时摸着花苞就干干的没有水分,我问姑娘,这是干花吗? 姑娘说,你可以不再浇水,慢慢就变成干花了。
果真,经过了一个月,放在暖气的房间里,现在它的茎叶和花儿都已经干透,一束自然而成的干花形成了,看着插在瓶中的紫色勿忘我,真的蛮开心,因为是自己不经意间制成的。
篇8:我与繁华一墙之隔杂文随笔
我与繁华一墙之隔杂文随笔
所谓的繁华,是真实还是堕落?
入夜,墙外依然车水马龙、灯光辉煌,时时传来重金属的打击声、喝多酒的呕吐声、红男绿女放肆的笑声。
墙内早已漆黑一片,只有可怜的几个哨位上还透出了一点点光,偶尔几声狗叫划破夜的宁静,隐隐的混杂着微微的鼾声。
黑暗中,有一个人,点一支烟,孤独的坐在一把磨掉了皮的老旧椅子上,静静的看着墙外,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他并不羡慕墙外的繁华,尽管他从来没有在繁华中呆过,哪怕仅仅一天也没有呆过;他也不惧怕这墙内的宁静,毕竟都快二十年了,宁静早已成为习惯。
可是他,却越来越怕这宁静下的麻木。脑海中总是浮现出《肖申克的救赎》中“关于体制化”的描述,“这些墙很有趣,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这就叫体制化”。
这里虽然不是监狱,却也是一个标准体制化的地方,一个个年轻人进来,渴望不惜一切都要冲出去,折腾几年后便选择了观望,渐渐地结婚了,生小孩了,不再年轻了,便想方设法的多呆一年是一年,最后再也离不开这里了。
总是会时不时想起那个坐了五十年牢而被彻底体制化的老布,每当快要出狱时,就会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再多坐一阵子,而最终还是出狱了,却还是因为不适应而自杀了。
他害怕,正如老布与瑞德一般,假释出狱之后反而感到恐惧不安。因为处在这样一个当口,他不知道自己的`羽毛是否足够光辉,是不是像安迪一样是一只永远关不住的鸟儿。他只更真的感觉到自己的羽毛在一片片的凋零,终将飞不起来。
这一堵墙,最高的地方也不过三五米,最厚的地方也不过三四十公分,却能够如此轻松的隔出两个世界,想想非常不可思议。
实体的围墙就摆在那里,最初也仅仅是一个障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堵墙渐渐的无形起来,慢慢的长到了心间。
从此,彼此成了同一井底之蛙,都看着自己头上巴掌大的天,一起悠哉乐哉,说着同样的话,干着同样的事,拥有同样的想法,简直美极了。
如果,这中间不幸还有几只闹腾的青蛙的话,马上就会遭到其它青蛙的管教,直到安分守己。
倘若能够就在这井底呆上一辈子那也倒好,可偏偏时间一到,新的青蛙必须要进来,老一点的青蛙必须要出去,即使再不情愿也要被逼出去,正如当初被逼着进来一般。
可是,岁月让你早已适应了井底,碎叶也让你只想呆在井底,也算这围墙实实在在的倒塌了、拆除了,可心中的围墙却愈久弥坚、挥之不去。
如此,我与这繁华,仅仅是一墙之隔,还是一念之间,甚至是一生一世。
一个人静静的坐在这里,琢磨着围墙内外的差别,比没有选择更可怕的是不敢选择,体制化的可怕不仅是让人麻木,更可怕的是让人麻木而不自知。
篇9:杂文随笔我与好书交谈
杂文随笔我与好书交谈
我最喜欢的事情,是在午后,坐在书桌边,与好书交谈。也许有人说,再好的书都是死物,又怎么能交谈呢?
可是对我来说,每一本好书的体内住着一个智者的灵魂。书是由人而生,而好书是由智慧而生的、由灵魂而生的,居住着智者的灵魂。智者有着自己的骄傲。有的人看不懂好书,觉得好书枯燥而又乏味,因为他们没有看到书中的智者之魂。
而我,看到了。所以,我与好书交谈,亦是与智者交谈。
你瞧,《昆虫记》的灵魂是个孩子,他带着我游览着昆虫的世界,一个多姿多彩、不为外人所知的世界。这是,属于孩子的视野和智慧。
你瞧,《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灵魂是个身残志坚的盲女,她带我体验着盲人的世界,让我看到了一个不屈服于命运的灵魂。
你瞧,《巴黎圣母院》的`灵魂是个心善面陋的男人,外表丑陋,内心却纯洁如同天使一般。他有着水晶般纯洁而又闪闪发亮的灵魂。
你瞧。。。。。。
如果要我说的话,我说上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我与好书交谈,在交谈的过程中灵魂不断的得到了升华,知识得到了提升。
与好书的交谈使我感到兴奋,使我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 又将独行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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