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整理8篇)由网友“午夜游民”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
权力问题是党执政的核心问题,也是体现党的先进性的本质问题。纵观古今中外,腐败都是公有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运行失控、失衡而被滥用所致。因此,加强权力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本文试从这方面作些思考和探讨。
一、权力缺乏监督的主要表现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对权力的监督软弱无力且漏洞较多,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去监督、无法监督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职权与职责不明确、不对等。现实中,许多人“官念”越来越浓,总认为当官相对其他职业风险小、回报大,并且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尊严。权力与责任不明确,给一些玩弄权术者创造了条件和机会;权力与责任不对等,权力大于责任,导致监督无法适从。
2、监督职责和监督权威相脱节。由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不合理的配置,导致权力运行监督的软肋。一直以来,我们部分党政机关,特别是执法部门机关都设有纪检监察机构,担负着本部门、本单位的监督重任,从监督者的知情能力来看这种设置是合理的。然而这些纪检监察机构从属于本部门、本单位,人权、财权均掌握在部门领导手中。试想在这种情形下,他们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监督还能做到强有力吗?在多数情况下,单位部门领导出于自身的职责和政绩考虑,对于本部门、本单位出现的问题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可能地“内部处理”。这在一些条管单位中显得尤为突出。
3、现有的监督机制在实践中遭遇难题,缺乏权威性。建国以来,我们逐步建立起由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人大监督等所构成的监督体系。从理论上来看这一体系是完备的。但在现行监督体制和机制下,这些形式的监督,其作用的发挥往往是非常有限的。长期以来我们的党政监督存在着体制性的障碍。专门的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独立性。不仅是纪检监察实行双重领导,而且司法监督、人大监督在实际监督过程中也同样受到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掣肘,而舆论监督更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撑。
4、维护党内制度的严肃性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权力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的程序制约和保障。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在有些单位流于形式。一些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不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任意越权包揽;有的班子成员原则性差,看领导眼色行事,使一些错误意见也能通过合法程序。对抵制、干扰和破坏党内监督的行为,目前尚无可操作性的规定及检查的标准,给少数人以权谋私提供了条件。
5、法制不健全。监督制约权力的法律还存在不少疏漏和缺失,这就造成了法律对部分权力的制约上存有空档。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中有关自由裁量的范围、幅度弹性过大,使公务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判断标准、感情取向、甚至权钱交易等外在因素影响,造成执法中的滥用职权和显失公正。对惩治性的事后监督比较重视,防范性的事前事中的监督比较薄弱。同时,在关于权力监督的问题上,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较为完备的监督法。
二、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是一个涉及面广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对权力制约机制进行具体化、精密化的设计,使之运转合理,制约有力。
(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端正权力意识
正确的权力观,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在由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这个过程中,宣传教育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一要实行跟踪式教育。要把权力观教育贯穿到干部培养、成长、成熟的全过程和考察、提拔、使用的每一个环节,准确把握干部在特定时期和特定环境的思想动态,认真研究权力观形成和发生变化的规律,分别制定长期的和阶段性教育规划,有的放矢地抓教育,使公共权力观真正入心入脑。二要实行开放式教育。正确权力观的形成,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必须拓宽教育渠道,整合教育资源,建立组织教育、单位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相互渗透的开放式教育格局,增强干部对权力的理性认识,把党纪国法以及道德规范对权力观的要求内化为自觉行为。三要实行分层次教育。根据各级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所处地位和环境,在教育内容、教育形式的选择上也要各有侧重、增强权力观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在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上,对领导干部要着眼于提高接受监督的意识,选择相应的教育内容和形式;对普通干部要着眼于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能力,选择相应的教育内容和形式。四要引导大家正确理解得与失的关系,算好人生“七笔账”。算好“政治账”,志高方能致远;算好“经济账”,勤耕方才富足;算好“名誉账”,清廉方能扬名;算好“家庭账”,守身方能家园;算好“亲情账”,品高方能会友;算好“自由账”,自律方能无拘;算好
篇2: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
“健康账”,心良方能体壮。
(二)建立制度防范机制,规范用权行为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首先要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职权、程序、时效等,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清理,并重点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进行清理审核确认。其次,根据权力与责任对等原则,实行定岗、定员、定权、定责。其三,设置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流程各环节的责任人、监督方式,构建一个完整的权力规范、行使和监督体系。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并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确保权力始终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一是要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在内容设计上,要围绕权力运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部位,按照明确具体、可操作、管用的要求,重点健全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工作制度,加强“人、财、物、事”四权运行的规范、约束和监督。在结构设计上,要做到总体制度和实施细则相配套,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相配套,发挥制度建设的整体合力,形成各种权力相互制衡的格局。二是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做到有令则行,令行禁止,严格按制度规定行使权力;要加强制度落实的督办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和负有监督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定期不定期对干部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要采取组织措施、纪律措施等(不搞下不为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予以严肃处理;对在制度贯彻落实、监督管理上负有重大责任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三是要保持制度的先进性。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权力运行将呈现出新的形式、新的特点和新的规律,必须与时俱进,加强对这些新形式、新特点和新规律的研究,把继承和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在总结成功经验和借鉴有益作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有效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新机制新体制。四是要研究探索制度的预警性。与时俱进是制度的基本要求,而前瞻性和预警性是制度的本质要求。亡羊补牢毕竟造成了损失,应该说不是我们设计制度的最终目的。一项政策或举措出台后会引起人们在思想上、行为上的哪些“异”动,必须要有一个事前的研究和预测,为制度设计提供参考依据。
目前在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方面,应当加强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以下制度:
1、基层党委“重大事项票决制”,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工程、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安排等事项全部采取党委(党组)成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进行,进一步健全基层党委重大问题民主决策机制,扩大党内民主,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权力制约,提高基层党委班子整体执政能力。这项制度的执行,要作为上级党组对下级党组巡视的主要内容之一。
2、党政正职“届中经济责任定期审计制”,防止权力异化。积极推行党政正职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实现由“离任审计”向“全程审计”的转变。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的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提任、调任、轮岗、退休、辞职、机构裁撤合并前都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而且要先免后审。对重点部门和群众反映较大,意见比较集中的领导干部可由组织部门协调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届中审计的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加强对审计工作责任追究制的制定和执行,杜绝人情审计、关系审计、不负责任审计、不依法审计。
要改进评价办法,增强可操作性。为了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果,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迫切需要改进评价方法及标准,增强可操作性。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办法基本思路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定量评价部分;定性评价部分和存在主要问题。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价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定量评价分值为100分,按照下列要素进行量化评价:①主要经济工作指数完成情况20分;②财务管理情况30分;③重大经济决策的合规性、合法性及实施结果20分;④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10分;⑤审计查明的问题20分。定性评价分为四个等次:好(90―100分)、较好(80―89分)、一般(60―79分)、较差(59分以下)。当审计查明被审计单位(不含下属单位)同时存在下列两条以上问题的,定性评价确定为“较差”等次:①私设小金库,乱支乱用;②单位内部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受党纪国法处理的;③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④在国有、公用资产处置过程中违规操作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出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按照量化评价标准进行打分,确定其标准评价等次。
3、试行重点、热点单位“一把手”选任、定期交流制,防止“带病上岗”和打破权力垄断。对重点、热点单位“一把手”的选任,应严把考察关,在年度集中考核的基础上,每个职位实行差额考察(不少于3人),重点是到曾经工作过和居住过的地方找知情人个别深入了解和核实情况。知情人应具有代表性,忌事先通知、兴师动众,注意保密。通过优中选优、精中选尖,尽力防止“带病上岗”。加大对掌握管人、管钱、管工程、管审批等权力的干部交流力度,对部分热点单位主要领导采取定期交流换岗,重新洗牌,每三年调整换岗一次,根据工作表现把每个领导干部都尽可能地调整到最适合其能力特点的岗位上去,做到“人岗相适”,打破“重要单位”领导长期“坐庄”的局面。同时,也有利于激发各单位主要领导的奋斗热情,激励竞争。有利于完善干部淘汰机制,以“换”代“下”,逐步淘汰,解决领导干部“下”的问题。对经组织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干部,坚决从现有的领导岗位上调整出来。逐步实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化。
4、完善“干部监督网络制”,延伸干部监督的触角。进一步整合纪检、组织、检察、审计、计划、统计、财政、工商、信访等部门对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信息资源,增加监督的透视点。从对干部8小时内的监督向8小时以外延伸,从干部的工作圈向生活圈延伸,前移监督关口,多角度监督、多侧面考察干部勤廉表现,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同时,聘请社会各界有正义感的人士作为监督员,公布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号码、电子信箱。通过举报电话和干部监督网,随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和举报,保证干部监督渠道的畅通。
5、建立“干部监督预警机制”,防微杜渐。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通过内警系统和外警系统的协调、双向运作,实现工作的着力点由事后惩戒向事前监督转变,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基础上,结合领导干部生活、社交圈的表现,不断规范申报内容、申报程序和申报时限。同时,建立科级单位“党政一把手亲属重大事项档案”。对党政一把手亲属的重大事项实行登记备案,登记的内容包括党政一把手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建房、分房、购房以及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活动的相关情况;防止领导干部借亲属之名,变相以权谋私,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干部监督的开放程度,增强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和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意识,逐步养成在监督中工作的习惯。健全“领导干部考察考评结果反馈制度”。加大干部考察监督的力度,使干部考察考评结果更好地运用于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在干部考察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反馈考察测评结果。反馈内容包括群众对干部本人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素质评价情况,对干部的综合评价、任职建议,以及考察中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达到预警效果。
(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提高用权绩效
从本质上讲,共产党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运用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加强“三个结合”,建立与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机制,提高权力运用的质量和效益。一是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干部权力运用是好是坏、政绩是高是低,不能单独由上级领导下结论,必须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高度重视群众评价。要切实保障群众在干部考核评价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把上级评价和群众评价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同纳入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健全上级满意、群众称道的双重评价标准,形成正确的用权导向。二是集中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建立权力运行台账或监督卡,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兴办实事、解决突出问题等与运用权力有关的情况,同时,既到现工作单位考察,又到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住所考察,找知情人了解情况,认真记载,深入调查核实,实行集中考核结果与日常考评结果综合运用,既加强过程监督,又加强结果监督,改变以往重结果,轻过程的作法,及时纠偏防误,杜绝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尽量降低权力运行的成本。三是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把权利运行产生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起来考虑,既充分肯定用数字反映出来的显而易见的政绩 ,又科学评价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潜在政绩,还要客观评价,因条件具备,不努力作为而错失机遇,影响当时和此后一个时期发展的负面政绩 。同时,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责任追究制,确保考核评价的客观公正性。
(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治理用权失误
权力运行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探索前进的,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失误。必须区别不同情况、不同性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各种失误进行有效治理,确保权力运行始终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对由于疏忽大意或水平不高、用权不当造成失误并勇于承担责任的,要采取批评教育方式,引导权力人从个人能力、个人作风、个人德行等方面找原因,责令其限期改正,尽量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对滥用权力造成失误,不从主观上找原因,故意推卸责任或相互推诿责任,或制造假相欺骗组织和群众的,要采取组织措施、纪律措施严肃处理,对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渎职”行为,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理顺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各监督主体充分协调发挥作用
目前,普遍存在的“监督无力”现象,与我们拥有形式多样的各种监督是极不相称的。究其原因,监督者不能实施有效监督,并非监督者主观上的不想监督,而是客观上的无法进行监督。其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监督者缺乏监督所需要的权力,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权力的对等程度的判断标准,权力对比程度越高,监督越有效;程度越低,监督越无效。而实现权力的对等就必须改革权力架构理顺监督机制,使监督者享有充分的权力,避免其权力被已经滥用了的权力所左右或架空。
首先,必须增强专门监督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性,改革权力架构,通过立法的`形式来保障其监督的抗干扰能力和独立性,必须明确规定纪委履行职责所必须有的规范、干部职权、执纪权限,明确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任免干部、部署工作、业务领导的权力,使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具体化、制度化,具有权威性。其次,必须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机关――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真正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监督。第三,要切实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和申述权,保护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第四,要重视和支持新闻舆论监督,尽快制定“新闻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第五,要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加强和改进人大对“一府两 院”的监督,把权力运作和廉政情况的审议、监督作为审议年度工作报告时的重点内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建立廉政委员会。同时,畅通社会协商对话渠道,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作用 。第六,要进一步强化对监督者的监督。监督权的异化,即监督者自身权力运行的不正当,是当前监督工作中出现的一个危害极大的不良现象,严重影响监督工作的权威和有效性。必须加大对有监督职权的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监督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严格查处这些部门监督不公或滥用监督权力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的不良行为,促使监督部门尽职尽责公道正派地行使监督权力。总之,我们必须不断地通过体制创新,通过加快立法,使各个监督主体、各种监督形式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使广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观念,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六)加快权力运行的法制建设
惩治腐败,建设廉政是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多种手段,而在这诸多的手段中,法律无疑是最为有效的手段。为此,必须加强廉政法制化建设,树立法律权威,把廉政建设的立足点放在不以个人品质和意志为转移,从而保证社会控制、廉政建设的制度化、经常化和有序化。
首先,要大力加强和完善廉政立法。要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是非,用客观标准确认廉政、腐败的内含和处延,用法律法规衡量国家公务人员是否违背人民的意志,是否有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廉政立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这是将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前提条件和重要环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一百多个法律、法规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就总体而言,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多,政策性规定占据主要地位;缺乏整体性和配套性;应急性多,稳定性少;惩罚性规定较多,预防性规定较少;原则性强,操作性差。因此,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廉政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不能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完善廉政立法,我们应当根据我国的国情,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尽快制定《廉政法》、《反贪污贿赂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经济活动实名法》等,以便把廉政以及监督机关的职能、权力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禁止做的,违反了就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是公职人员必须遵守的具体规范,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衡。除了重视制定有关事后惩戒性的法规外,更要加强预防性法规的制定,逐步建立起一套严密的严格的廉政法律体系。
其次,要严格执法。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运用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和发展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因此,再好的法律,如果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实现也会失去存在的价值。一般意义上的法的实施,一方面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必须守法。另一方面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严格执行法律,适应法律,从而保证法的实现。这就要求我们破除“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传统意识,坚持教育惩处并重,把惩处腐败分子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从严治“长”的重要措施来抓。在惩治腐败的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执纪执法,绝不允许存在“空档”、“特区”,不能搞上下有别,内外有别。对于违反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气,打击邪气。同样,对于违反法律的,也不管是什么人,一律严惩。既要实行法纪、党纪、政纪严惩,又要实行经济制裁,使其财、位、权三空,够不上纪律处分的,要变动其岗位,改变其谋私的条件和环境,借以有效地警戒后人,使人望贪却步。
篇3:小学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小学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模板
为全面认真落实《中共石家庄市教育局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学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统惩治和御风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学校权利运行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进学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推进学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是拓宽预防腐败领域,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权力监控,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推动学校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校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抓好落实。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推进学校权力监控机制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积极探索和完善学校权力监控的有效办法和措施,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规范内部管理,改进行业作风,促进廉政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工作目标:推进学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坚持以“权力配置科学化、风险防范系统化、权力运行阳光化、权力监督制度化”为目标,推进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建立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推进权力运行阳光化。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按照程序行使权力,把公开透明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结果的.各个环节,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二)建立权力运行监控考核机制,推进权力监督制度化。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教师民主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梳理界定权力。结合学校业务性质,围绕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等三个层级,对所有权力进行全面梳理,本着事权制衡、权责一致的原则,科学界定权力行使范围,明确授权依据和责任主体,形成分类清晰、定位准确的职权目录。
(二)深化办事公开。继续深入推进学校办事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坚持全面公开。除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办法规定不得公开以外的非涉密信息一律公开。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把重大决策、管理方面重大问题、大额资金管理使用、重要干部任免、教师关心的热点问题、校级领导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公开的重点,全方位地向教师公开。三是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公开栏等载体,以及校长办公会议等形式,把公开工作深入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同时注意通过意见箱、教师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教师的反映,不断改进工作。要通过学校公开栏等渠道做出服务承诺,公开收费情况,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开工作标准和程序,健全监督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融入学校管理体制并切实发挥作用,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三)强化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决策监控。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涉及本校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教师利益重大事项,必须集体作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防止决策权力的过度集中和决策失误。二是加强财务监控。严格财务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学校资金的集中管理和预算控制,落实资金管理责任制,保证各项资金安全运行。加强收费管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三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监控。要加强对项目立项、招标投标、合同变更、资金结算、竣工验收等程序和环节的全程监控,严把招投标关、工程监理关、项目变更关、质量验收关和资金决算关。四是加强物资采购监控。设立内部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对大宗物资的采购,做到公开透明、阳光采购。五是加强选人用人监控。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与竞聘机制。六是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完善以教师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就教师的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作用。
把开展学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与学校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对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有关领导要亲自调度,亲自协调,亲自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关处室要勇于攻坚克难,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的抓好落实。
篇4: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地实践与思考
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地实践与思考 -调查报告
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 的实践与思考 税收执法权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最主要的权力,正确行使和运用税收执法权,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那么,怎样才能确保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正确行使运用税收执法权呢?我们认为,除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其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外,还必须建立起对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有效机制。可以说,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税收执法权正确行使和规范运作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县地税局在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方面,着力狠抓了以下几点: 一、示权,强化社会监督力度。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只有将税收执法权置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才能使权力的行使和运作趋于规范,而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推行公开办税,实施“阳光作业”,还监督权于纳税人和人民群众。基于此,近年来,*县地税局投入五万余元,在县局和各基层单位设立了板面、公示栏、政策宣传栏、监督台,还在县电视台开办了《税苑之光》宣传栏目,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开办税窗口职责范围和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时限、步骤和方法;公开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电话;公开“双定户”的定额标准、缴纳及违章处罚情况。同时,还将负责征收的税种范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服务的标准、时限,票证工本费收取标准、税务检查工作规范,税收政策法规咨询热线等进行公开,极大地增强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从而把税收执法权行使和运行的全过程真正置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让纳税人对执法依据、执法规程、执法结果了然于胸,杜绝了税收执法时的暗箱操作,使纳税人在缴“放心税”“明白税”的同时,也增强了税干执法时不越轨,不出格,不跨线的自律意识。此外,*县地税局还在社会各界聘请义务监督员,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情况,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指导工作,把税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了多层次、多方位的外部监督体系。 二、分权,强化内部制衡力度。针对以往征管过程中权力过于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状况,*县地税局在税收执法权的分解和制衡上狠下功夫。一是深化征管改革,建立起分权制约的运行机制。按照建立征管新模式的要求,大力推行专业化管理,实行征、管、查“三分离”,推行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使权力得到合理分解配置。同时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各股室和各基层单位配备微机,用机器管税,靠计算机管人,使执法中的人为因素明显减少。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每个岗位的执法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依法进行严格界定和明确分解,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使每个人对自己的职权范围十分清楚,对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监督什么,怎样监督,做到具体明确。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征管规程,要求税干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规定程序,并处理好各个环节的衔接,使每个人、每个部门既明确整体工作的运行过程,也明确自己所涉及的具体程序,既明确本人、本部门承担的责任,也明确整体工作的衔接。经过努力,*县地税局使税收执法权得到有效分解,形成了权力间相互联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上下衔接、首尾贯通的运行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税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 三、制权,强化惩戒震慑力度。首先大力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一年来,*县局开展了全面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专案执法检查、日常执法检查六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23起;其次进行执法监察,组织监察人员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发现的3起以税谋私、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了查处;第三,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绛县局班子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不隐瞒、不护短,不包癖的态度,切实做到了真抓实干,真追实究,究责到位,对变通税收政策、违反规程、执法不到位和滥用职权的税务人员共追究20余人次,经济追究1000余元,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从而有力地震慑了违纪者,保证了公正执法和严肃执法。篇5:对完善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
如何构建适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权力运行机制,是我国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当前权力运行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权力过于集中,“一把手”权力过大。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权力太多、太集中、太具体,给权力寻租以可乘之机,也造成行贿和腐败的市场。腐败总是依附权力而存在的,手中没有权力的人不可能腐败,而权力离开监督,就会无限扩张。就目前来看,一些地方的“一把手”权力过大,很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权力集中程度与犯罪金额可能达到的最大值成正比例关系。
2、行政权力过重,权力运作未全面公开。政府的权力大多直接体现在审批权上,我国目前行政审批中事项多,标准不一,程序也不健全,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很容易诱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由于我国政务公开机制还不完善,导致权力“暗箱操作”现象较为严重。从目前机构改革的现状来看,行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个别部门把权力视为已有的现象。一些地方行政权力过重,甚至随意可以干涉司法过程。这样一来,不仅会滋生腐败现象,还会使行政运行机制不畅,影响工作效率。
3、权力制约机制不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得到了加强,但是管理性立法与监督性立法不平衡,难以达到权力制约权力的目的`。由此可见,监督制约权力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不少疏漏和缺失,造成法律法规对部分权力的制约上存在空当。虽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但在执行中还存在错位和不够到位的现象,从而增加了其权力滥用和权力腐化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二、完善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
1、加快行政体制改革,规范用权行为。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减事放权,削减行政行为。把改革审批制度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要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减少或合并交叉、重复的审批事项。二是科学设事,严格规范审批内容、条件、确定审批时限,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三是科学分解事权,严格内部制约机制。调整部门、单位间的职能分工,合理划分职责权限,分解行政职能,形成部门、单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保证权力运行的有序性,减少权力运行的随意性,增强权力运行的公开性,维护权力运行的严肃性。四是要改革管理体制。通过对现行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从根本上堵住贪污、贿赂的“财源”渠道,杜绝行政行为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2、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制约权力违规运行。首先,要结合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行政程序立法工作,明确制定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方式、方法和步骤,严格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其次,要完善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着重建立公职人员个人收入、财产申报、收受馈赠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回避制度。第三,要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第四,要加强监督制约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强化行政监察职能。
3、强化权力责任追究,保证权力合法运行。我国已经相继出台了《行政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刑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规范权力运作、预防和惩治腐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腐败问题仍然很严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令不行,心存侥幸心理。因此,要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握权人的责任和用权行为进行考核,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务员行政行为准则,明确用权不当应负责任的追究制度和措施,以保证权力的合法运行。
4、健全监督制度,促进权力机制有效运行。一是完善自律预警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权力行使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律意识,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二是定期召开案件通报大会,以案示警。三是加强异体监督的管理机制,如对专项资金、专项基金、专项事业费、世行贷款等项目资金的立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尤其对一些重大的权力行为制定监督措施,全程介入,跟踪检查等办法,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和权力运行机制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科学有效运行。
篇6:对权力集中部门加强监督的思考
文章标题:对权力集中部门加强监督的思考腐败和反腐败是当今世界各国遇到的共同问题,能否有效地抑制和消除腐败现象,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和生死存亡,但由于腐败源于权力的滥用,权力极大的诱惑力和腐蚀力,使腐败屡禁不止。就我国而言,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不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还呈发展蔓延之势,腐败现象十分严重,腐败工作艰巨,任重而道远。如何有效抑制和消除腐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是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的监督。一、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查字典范文网网文章-fanwen.chazidian.com查字典范文网网帮您找文章]强化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权力集中部门的领导干部,要组织学习《党章》、《国家公务员暂行管理规定》等内容,组织学习清正廉洁的楷模和腐败沦落为囚徒的典型案例,从思想意识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体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深刻含义,懂得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要代表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把它作为服务人民,造福于社会的条件;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是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新形势下,要经得起权力和金钱的考验,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牢记党的宗旨,时刻把人民的利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格尽职守,廉洁勤政,做党的好干部、人民群众的好公仆。二、立法建制,使对权力集中部门的监督走上法制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从历史的角度讲,中国上下五千年,特别是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中国文化无时无处不渗透着“家长作风”、“谁的官大谁说的就对”,一言堂盛行,特别是市场经济以来,这种一人说了算的作风更是一演一烈,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忽视监督、放弃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让监督、无从监督的情况普遍存在,说具体点就是:上级组织忽视监督,有些上级领导在选拔任用下级党政“一把手”时,过分强调“能人”,忽视政治素质和个人品质。认为数字上去了就是政绩,敢干就是开拓,会变花样就是改革者,使一些素质低、动机不纯之人走上“一把手”的领导岗位上,这些人得志后,更加肆无忌惮,而上级领导又忽视对其思想作风、品质、廉政勤政等情况加强管理监督,出问题才大吃一惊。二是上级领导放弃监督。有些思想作风不正的党政“一把手”为获取上级宠信,对上级直接领导迎合吹捧,而有些上级领导则沉迷于下级的阿遗谀奉承和“孝敬”之中,头脑昏昏然;有的对下级“一把手”凭感觉印象过分相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有的官僚主义严重,不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只听一面之词,偏听偏信;有的则考虑下级“一把手”资历老或工作有成绩,对其错误和问题宽容迁就;有的因与之有私利关系,对其问题和错误遮遮掩掩,实在遮掩不住了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有甚者,明知违法违纪,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还要为其开脱、说情,袒护包庇,充当“保护伞”。三是周围的同志不愿意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不愿监督“一把手”主要是存在多种消极心态:有依附心态。把“一把手”看作自己升降、进退的决定因素,对其百依百顺,事事附和;有畏忌心态。认为监督“一把手”如果得不到理解,就会有“不尊重”、“争权夺利”之嫌,担心影响关系,遭打击报复;有自保心态。对“一把手”的错误行为内心反对并与之保持一定距离,但抱着“谁出事谁倒霉”的心态,“只管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由于存在种种消极心态,班子内部在许多问题上附和、迁就、一团和气,互相监督有名无实。四是同级纪委不敢监督。现行党内职能监督实行的是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双重领导体制,但实际上是以横向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纵向上级纪委为辅。各级纪委都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并主要是对同级党委负责,纪检干部的选配、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的利益、待遇也由同级党政组织决定,上级纪委的领导实际上主要是业务工作的指导,在这样的状况下,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监督党政“一把手”的难度比较大。由此,有些纪检机关和纪委领导也就产生了“身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的思想,患得患失,怕这怕那,不敢监督。五是党政“一把手”不让监督。我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封建主义思想根深蒂固。一些人担任党政主要领导后,受封建主义残余和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民主意识淡薄,自恃位高权重,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看作特殊党员,凌驾于组织和他人之上,搞家长制,一言堂,独断专行,运用权力超越组织赋予的权限,甚至形成种种新的特权。有的只许自己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大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对敢于监督自己的人进行打击迫害。六是干部群众无从监督。一些党政组织和党政主要领导,将一些本该公开的党务政务和个人重大事项神秘化、隐秘化,不让一般党员干部和群众知道,美其名日“保密”,实际上是怕公开了群众知晓实情,自己混不下去或
篇7:对权力集中部门加强监督的思考
断了谋私的后路。干部群众没有充分的知情权,重大决策没参与,重要情况不了解,在一些热点问题上也只能听小道新闻,难辩真伪,对党政“一把手”无从监督。为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已经有的法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公务员条例》、《行政许可法》等,这些法规首先要坚决贯彻执行,其次要细化操作突出可操作性。最后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建立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制,使反腐败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从而使监督法制化,制度化。三、公开政务,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实行政务公开,增加权力集中部门行使权力的透明度,是社会进步发展的要求,也是抑制见不得阳光的腐败现象的有效措施。一是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特别是与群众经常打交道的权力集中的部门,要将职权范围、办事程序和办事的结果向群众公开,并明确监督的行为规范,对违规者惩处的办法,从而使政务公开活动,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化、规范化,防止“暗箱”运作,背后交易,假公济私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实行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制度。将财务收入和支出(包括单位小金库等帐资金)情况、特别是支出情况详细公布于众。三是公布监督电话号码,自觉接受群众、舆论的监督。四、严肃法规,加大打击的力度严格执法有一般预防和特别预防两个方面的作用。一般预防的作用是通过对一些违法犯罪人员的惩办,教育多数人不敢犯罪;特别预防的作用是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将其教育改造成为新人。现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是对官员违法犯罪打击不力。打击不力不但会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又会加速腐败现象的蔓延。因为对犯罪打击不力,犯罪成本低,犯罪分子就不惜挺而走险。社会上流传的“难受一阵子,幸福一辈子”、“一人受罪,全家享福”之类的说法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惩治腐败的法规,从其内容来说已覆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但腐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不严。因此,在整个反腐败的斗争中,自始至终都必须强调严格执法执纪,强化惩戒。一定要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什么人,只要违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绝不姑息。法纪的生命在于执行,严格的执行,要让敢于腐败者丢官、丢公职、甚至丢命,现在的反腐败行为,不但要“杀鸡给猴看”,如果“猴子”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就应依法依规严惩“猴子”,甚至“杀猴”给“猴”看。这样才能真正遏制住腐败行为的'发生。五、要把权力集中部门的“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第三条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句,强调得比较好,古人言:“大梁不正二梁歪”,因为主要负责人在党委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在行政领导班子中处于统帅地位,在决策中处与主导地位,在实施决策中处于指挥地位,是群众之首,事业之帅,对所在地方、部门、单位的经济建设和事业起决定作用。他们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有更多更大的权力,他们的从政道德和个人品质言行举止如何,对所在地方、部门、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导向作用。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工作面广,接触面广,运用权力机会多,遇到各种诱惑和考验也就更多。这种地位特殊、权力大,如果监督失控或监督不力,就会独断专横,滥用权力。往往一句话就决定干部职工的荣辱升降;一挥笔就开支国家、集体的巨额资金;一张字条就确定工程项目的命运,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甚至影响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发展和稳定。事实证明“掌握权力而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例如:云南的李嘉廷、北京的陈希同等。从暴光案件中,党政“一把手”违纪犯罪案件仍呈上升趋势。因此,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的监督,重点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是强化上级监督,主要是确立直接领导对“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实行监督责任追究制,避免一些上级领导只管工作不管人,对下级“一把手”放弃监督的不正常现象,下级“一把手”出了问题,除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违纪责任外,应视情况追究上级直接领导的监督责任,以增强上级直接领导监督下级“一把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规定资金审批程序和资金审批的数额。三是坚持个人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四是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工作报告制度。作为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领导。每天的工作要有详实的记录,包括下基层工作的活动情况。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要向所在党支部,每半年应向所在机关和单位的党员干部和职工代表报告,自觉接受党内党外干部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公务活动公开,不仅有利于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而且是克服和解决每天陷入迎来送往和“文山、会海”的有效措施。五是制定在任期间和离任审计制度。
篇8:构建和谐海关理论研讨会暨业务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现场会上的致词
构建和谐海关理论研讨会暨业务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现场会上的致词
(2005年9月13日)
尊敬的海关总署巡视组###组长,尊敬的###关长,同志们:
在硕果累累的2005年金秋到来之际,我们迎来了参加###关构建和谐海关理论研讨会暨业务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现场会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此次会议将深入落实全国海关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研讨构建和谐海关,交流业务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试点经验。在此,我代表中共###,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参会各位领导、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真诚欢迎!
###幅员辽阔。总面积###万平方公里,,总人口###万,有汉、满、达斡尔、鄂伦春等###个民族。###区位优越。在354公里边境线上,###资源丰富。全市有土地、草原、森林、水利、矿产、旅游六大资源,为综合开发提供了雄厚基础。###美丽神奇。是别具北国风光并具有欧亚文化交融特色的净土观光带。具有世界三大自然旅游资源中的冰雪、森林两种资源。###发展潜力巨大。面临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难得机遇,拥有中俄两个市场,发展对俄经贸及旅游业、资源开发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前景十分广阔。
近些年,我市依托区位和资源优势,坚定实施旅贸牵动和对外开放战略,以经贸主体引进为依托,以大项目合作为支撑,以各类园区建设为载体,以推进贸易多元化为途径,全面推进对俄经贸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自1987年开通贸易至2004年,全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累计完成###亿美元。2004年,全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完成###亿美元,同比增长。
###旅贸牵动和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离不开###海关的鼎力支持和通力合作。面对###岸进出口货物逐年增加的实际,##海关大力弘扬“扎根边疆,安心边关,把关服务,无私奉献”的边关精神,牢固树立“##兴我荣,##衰我辱”的意识,正确处理了把关与服务的关系,坚持以税收工作为中心,不断提高征管水平,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提高了通关速度,为进出境旅客和货物提供了通畅的通关环境,为地方旅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1―8月份,##海关共监管进出口货物##万吨,同比增长32.7;贸易总值###万美元,同比增长118.4;监管进出境人员###万人次,同比增长52.2;两税入库合计####万元,同比增长63.5。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海关全体关员为地方经济发展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海关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市委、市政府,##人民是不会忘记的。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成为你们的坚强后盾,认真及时地解决##海关工作及生活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此次会议肩负着研讨在###关区构建和谐海关和推广业务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双重任务,会议的召开必将对###关区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希望##海关以此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努力建设和谐顺畅的通关环境及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构建和谐海关,并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打造“廉洁海关”,使自身伴随着地方经济持续发展,各项事业能够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
最后,预祝本次会议圆满成功!祝愿各位领导、同志们在##期间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精神愉快!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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