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残疾人量服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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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残疾人量服实施意见

篇1:深化残疾人量服实施意见

深化残疾人量服实施意见

深化残疾人量服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残联:

,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筹备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的关键年,更是深化残疾人“量服”工作的攻坚之年。根据《省残联关于进一步深化“量服”的实施意见》(川残办〔〕31号)要求,市残联高度重视“量服”工作,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体系、三大保障”的总体思路,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克难攻坚,追赶跨越的工作基调,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关于进一步化“量服”的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量服”的认识

“量服”是最符合残疾人需求,最科学有效的一种工作方法,各区(市、县)残联务必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筹备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量服”。

首先,“量服”建立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一套系统的科学工作方法。在工作中必须按照入户调研、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四个步骤,相关数据才能输入信息平台,这就自然形成了各级残联干部科学工作的方法和理念,实现了工作方式的根本转变。

其次,“量服”树立了以残疾人为本、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的先进服务理念。“量服”始终注重发挥残疾人的主体地位,通过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帮扶方案和发展方案,充分开发残疾人自身潜能,最广泛地调动广大残疾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三,“量服”形成了以零距离、个性化、主动服务为主要特征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残疾人工作者到残疾人家中入户调研,是一种主动的、上门的,零距离的工作方式,从而最能有效解决残疾人的困难和问题,既实现了政策与需求的无缝链接,同时又建立了残联组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更重要的是能真正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而建立了残疾人工作者密切联系群众的方法,建立了残联与残疾人血肉联系的长效机制。

第四,“量服”探索出了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将各项保障和服务进行“落地”的具体路径。“量服”建立起了残联组织与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之间的紧密联系,做到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为残疾人争取更多的保障和服务、最大限度地争取更多社会帮扶,从而实现了各方资源的有效整合,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合法权益,奋力推进残疾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小康社会的实现。

第五,“量服”确立了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服务残疾人能力的有效模式。“量服”平台对个性化服务从入户调查到制定方案、落实方案的整个服务过程实行在线录入保存,对残疾人基本状况、基本需求和个性化服务,提供即时、在线的数据统计和科学管理。全省残疾人实际得到的、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提供的各种服务均以此为载体,形成了庞大的网络数据库。这种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进行高效管理的手段,提高了新形势下残疾人工作者的'能力。

第六,“量服”将残疾人本人的服务对象监督、社会公示为主的群众监督、网络数据比对的业内监督、上级抽查的组织监督和媒体监督等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有效结合,建立了一套较系统的监督体系,从而使残联干部队伍牢记“空谈误事,实干兴业”,努力做到知实情、办实事、说实话、求实效。

二、进一步深化“量服”的入户

入户调研是开展“量服”的基本要求。基层残疾人工作者要逐户深入到残疾人家中了解情况,填写和完善残疾人基础信息,掌握残疾人需求,和残疾人一起研究,制定发展方案和帮扶方案,并指导和帮助落实方案。基本状况调查表和需求情况调查表的内容填写要客观真实,入户时间、调研情况都要准确记录,并由残疾人签字确认。转变作风,进村入户,全面客观地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和需求信息,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进一步深化“量服”的落实

首先要进一步深化方案的制定。制定方案的核心是要指导和帮助残疾人找到最佳的发展路子,并指导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残联要结合残疾人实际需求,结合现有资源和条件,确保现有的“普惠”政策尤其是各项社会保障措施残疾人都能一个不落的享受到。在对残疾人提供基本保障和帮扶的基础上,则要立足现实、充分挖掘残疾人自身潜力,重点帮助有劳动能力及意愿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及其家庭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发展方案,实行一户一案,逐步建立残疾人及其家庭融入社会、自力更生的长效机制。确因残疾人不具备发展能力、制定不出发展方案的,也必须注明原因。

在制定的个性化服务方案时要与残疾人(亲属)沟通协商,征求残疾人的同意,得到残疾人的认可,并报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制定的方案和落实的情况,都必须有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名。

其次,要抓好方案的落实。要建立“量服”跟踪回访制度,随时掌握方案实施情况和残疾人对“量服”的满意情况。所有纳入帮扶或发展方案的项目,要争取落实到位,不能落实的,必须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注明未落实的原因,取得残疾人的理解和支持。对“量服”的评价必须是残疾人的真实意思表达。

“两表一卡”等纸质档案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要留存以备查。做到“三个一致”,即填写的残疾人基本信息必须与残疾人的真实情况完全一致,落实方案里填写的内容必须与为残疾人实际提供的服务相一致,平台录入的数据必须与纸质档案的数据相一致。实现“三大突破”:在任务上有新突破,在质量上有新突破,在效率上有新突破。

四、进一步深化“量服”的督查

一是加强残联系统的指导和督查。按照分级指导和督查的原则,省残联指导和督查到每个区(市、县),市残联指导和督查到每个乡镇(街道),区(市、县)残联要指导和督查到每个村(社区)。20,省残联每个中层及以上干部将随机深入6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市残联每个干部要随机深入10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区(市、县)残联干部要随机深入13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指导和督查的重点是指导和检查发展方案的制定情况,“量服”平台录入信息、纸质档案和本人情况三者真实、一致情况。每个残疾人家庭的督查情况都要填写指导督查情况表,由指导督查人员和服务对象签名后录入到“量服”平台中,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各区(市、县)要牵头组织好入户指导督查工作,并对指导督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二是加强服务对象的评价监督。各区(市、县)的个性化服务卡要发放到每位残疾人手中或张贴在其家里,个性化服务卡需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签字;同时,探索建立残疾人服务查询及投诉系统,切实提高残疾人参与度,逐步将“量服”平台向残疾人本人开放,查询本人的个性化服务相关信息,并设立举报电话。

三是加强社会各界的群众监督。各区(市、县)残联要深入推进“菜单式”服务。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通过上墙公示、放置服务指南等形式让残疾人和社会知晓可得到哪些服务、怎样得到这些服务、哪些人得到了服务,解决好“能为残疾人做什么”的问题。对于本地区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的落实情况,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并设立“量服”意见箱,广泛收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心声。

督查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该地区“量服”一票否决,取消“量服”评优资格,同时通报到当地党委、政府领导。

五、进一步深化“量服”成果的转化

一是加强“量服”平台数据的分析运用。各级残联每月要对“量服”平台中涉及的业务项目进行数据分析并予以督促和运用,重点在及时解决属本级应该解决的“量服”中的具体问题。各区(市、县)残联每季度听取“量服”平台数据分析报告,着力研究共性需求,积极推进民生项目,努力出台扶残助残政策措施,不断拓宽服务内容。每季度形成的数据分析报告需逐级报送。

二是深化“量服”工作的“三个结合”。各区市县残联把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残疾人满意度评价相结合。今年,市残联不再给各区(市、县)残联下达“量服”目标任务数,各区(市、县)残联重点工作是:为已进网入库的残疾人和已办证残疾人提供好个性化服务。今年底,侧重以落实覆盖率、二代证残疾人办证比例、入户督查情况、()发展方案质量等作为考核指标。市残联将通报各地今年推行“量服”的情况,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

三是强化“量服”工作的效能问责。市残联党组、执行理事会研究,对深化“量服”工作的总体安排不落实或不能按期完成阶段性任务的,由市残联对所涉及的区(市、县)残联理事长进行谈心谈话。对全市因在全省“量服”工作抽查中不合格或被通报的,直接问责各区(市、县)残联理事长。对市残联抽查时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后在同一乡镇继续被省残联抽查同样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进一步深化“量服”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深化“量服”的组织领导,市残联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理事长邓程高为组长,副理事长邓型惠为副组长的深化“量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邓型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文燕为副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科室具体抓,落实专人专门抓,将责任层层落实到科室及专门人员。各区(市、县)残联也要成立相应的深化“量服”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量服”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篇2: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村、镇直部门、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潍坊市、寿光市和市残联关于加快推进我镇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委主要领导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望各单位、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中积极实施惠民工程,加快我镇残疾人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又好又快发展,使我镇残疾人事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针,全民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力打造经济强镇,奋力建设幸福上口”,这一主题,以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同步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从解决残疾人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加大政府投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积极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努力使我镇的残疾人事业有新的创新和发展,使我镇残疾人生活和工作水平,有一个较大的起点。

(二)工作目标

到2013年下半年,基本建成覆盖全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出台一系列残疾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政策,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就业、维权、文体等服务机制,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安全住房、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形成残疾人社会救助特惠化、社会保险专项化、社会福利多样化、服务机制专业化的发展模式,实现“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普惠加特惠镇、村全覆盖为“构建打造经济强镇,建设幸福上口”,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三)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救助的要求,残联、社保、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在已经实施的城乡重度残疾人由政府免费参加新农保和新农合的基础上,政府再进一步加大投入力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进一步落实对享受低保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生活补贴政策,所需资金由省、市、镇三级财政负担;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行重点救助;建立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适当提高残疾人福利待遇。

(四)建立完善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保障机制。

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住房救助体系。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纳入全镇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总体规划优先实施,并纳入统一的筹资渠道,切实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困难,并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政府议事日程。

(五)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

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助学政策,教育、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要联合研究制定残疾学生学费补贴办法,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对造成进入普通幼儿园学习的儿童给予学费减免,在校初中生、高中生(含中专)及高等院校学生要按照上级政策给予一定的学费补贴,并建立个人信息档案,逐步建立完善0-15岁的残疾儿童档案,积极动员残疾儿童家长送子女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入学率达到100%。

(六)确保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卫生、残联、财政、社保、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在重度残疾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的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康复需求。对负担较重,政府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确保基本医疗水平得到保障。

三、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

(七)大力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残联、社保、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残疾人托养扶持政策,建立残疾人机构、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制度。依托现有福利机构、家庭居家安养等多种形式对享受低保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托养机构,政府通过对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给与扶持。

(八)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体系

政府不断加大康复经费投入,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卫生行政部门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实施白内障复明、假肢安装、聋儿语训、精神病防治、轮椅配备等重点康复工程,着力解决贫困残疾人康复需求。对0-6岁、8-16岁儿童、少年建立、健全康复档案,制定康复训练计划,依托镇康复指导站和社区康复站,配备专业康复人员,每个社区配备好康复员,指导残疾人开展专门康复训练,配备康复器材,按照规划要求,使镇残疾人都享有康复权利并取得良好效果。

(九)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

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及专家参与协作的残疾预防体系。建立健全新生儿筛查预防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政策监测和研究,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优生检测。卫生、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和0-6岁残疾儿童信息管理制度,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

(十)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落实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按比例优先安排残疾人士就业,提高全镇残疾人就业人数,多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享有与社会职工平等权利,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办法,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提供优惠政策,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鼓励、引导更多的残疾人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自食其力,大力推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培训基地建设,鼓励残疾人学习专业职能,促进就业、创业,各单位、部门要积极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府加大资金支持,使我镇残疾人就业比例和自主创业有一个很大的提高。

(十一)大力发展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

宣传、残联、文化、体育等有关部门要联合研究制定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实施意见,加快发展为残疾人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残疾人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取得良好成绩,享受与健全人同等奖励,且教练员与运动员同奖。

(十二)健全残疾人法律法规服务体系。

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联合研究制定残疾人法律援助实施意见。有关部门社会力量等提供法律援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十三)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大力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残疾人观。

特别是每年5月份全国助残日期间,宣传部门要将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持助残事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把扶残助残作为文明城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指标,实行动态考核。

五、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职能

各村、各企业、部门都要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相关的领导机构,配齐人员,网络健全,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各村、各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对残疾人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管理,用一流的业绩回报社会,残疾人事业是伟大而光荣的事业,各级、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关心、爱护、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共享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为打造经济强镇,建设幸福上口而努力奋斗。

篇3:深化机关“效能革命”组织实施阶段的工作意见

关于深化机关“效能革命”组织实施阶段的工作意见

永效能〔〕4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部门:

根据省、市关于深化“效能革命”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我县深化“效能革命”实施意见和各阶段主要工作计划安排,4月至10月为全县深化机关“效能革命”组织实施阶段。这一阶段,是今年深化机关“效能革命”的关键阶段。为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明确阶段目标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阶段的工作,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调查研究的成果,围绕县委提出的深化“效能革命”六个方面的任务,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着眼长效,重点在解决问题、提高素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通过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力求在解决突出问题、改善队伍素质、提高机关效率、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各级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的满意度。

各乡镇、部门要根据本阶段的目标要求,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各自特点,紧扣发展主题,提出具体目标,明确主攻方向,努力使机关“效能革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解决共性突出问题

机关效能建设,重在解决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尤其要注重解决群众关注、对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影响较大、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真抓实干,务求取得突破,带动机关“效能革命”的整体推进。根据前一阶段调查研究掌握的情况,在组织实施阶段,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在解决“事难办”问题上有所突破。要从根本上解决机关作风、效能问题,必须建立一个长效的管理机制。要对行政管理流程进行梳理、优化和再造,以企业、群众的满意度为导向,把一些新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引入政府管理,通过分权、放权等形式,推进行政管理流程再造。要在机关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要推进公共行政体制创新,提高公共服务品质,把企业的竞争机制引入政府,不断增强行政组织的活力;把成本效益分析机制引入政府,树立行政成本核算意识,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把企业家理念引入政府,树立“顾客至上”意识,逐步建立服务型政府。一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二是提高“窗口”办事效率。在集中办事场所,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推行并联办理,推广全程代理。三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整合网络资源,构建网上公文交换系统、网上办事大厅等新型办事平台,运用现代科技,为群众办事提速提效。四是优化机关服务。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出台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2.在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上有所突破。认真贯彻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重点解决部分机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加强行政行为监督。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案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失职追究制、行政告诫制和否定报备制等,使依法行政成为自觉行动。二是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建立政务通报、政务听证会和新闻发言人等制度。三是合理划分事权。针对职能交叉问题,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使主办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协办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防止和减少推诿扯皮。四是加强信用机关建设。强化从政道德和诚信教育,构建机关信用体系,使诚实守信成为机关干部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

3.在解决“文山会海”问题上有所突破。在加强会议管理上,各乡镇、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的意见》(浙委办〔2004〕23号),深入研究,结合实际,切实改进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行政效能。一是切实精简会议。采取核减、合并等措施,切实减少各类会议。凡需传达和部署到基层的工作,一般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避免层层开会、层层传达。二是加强会议成本管理。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实行会议经费预算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三是提高会议效率。严格会议的工作程序,对各类会议作出限时规定,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从严控制会议规格,减少领导“陪会”,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开业、剪彩、奠基、挂牌等仪式。在加强文件管理上:一是控制文件数量、篇幅,对一般文件,不搞层层照转。二是清理简报,建立机关简报报批登记制度。

4.在解决“素质不高、本领恐慌”问题上有所突破。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时代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适应现代效能机关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是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三树一创”活动。结合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从5月份开始,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牢固的群众观,创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活动,打牢求真务实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二是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结合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任务,制定并严格落实培训规划,加强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现代科技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改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养。三是鼓励干部通过多种途径自学,提高知识层次,增强工作能力。

5.在解决“浮躁、涣散”问题上有所突破。重点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上下功夫。一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落实机关工作各项制度措施。制定出台切合实际的限制性规定和措施,实行严格的机关干部行为禁止规定,设置“高压线”,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日常行为。二是加强机关评议。结合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不断总结和完善“不满意单位”评议工作,把评议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制定科学合理的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与近几年开展的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机关干部)”活动结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树立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四是抓典型促动。在宣传表彰先进单位、优秀干部的同时,对那些作风浮躁、涣散,效能低下、影响恶劣的反面典型,坚持依照纪律规定惩处。五是加强干部实践锻炼。通过建立基层联系点,下派农村工作指导员、蹲点调研等方式,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践。

6.在解决群众关注的“急、难”问题上有所突破。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行路难、停车难、环境污染治理难、困难群体脱困难等问题。一是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通过加强公开电话、投诉电话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等,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急难问题。二是实施各类“暖民心”举措。集中财力、物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三是加强社会应急处理系统建设。通过提高对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实施阶段,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各乡镇、部门都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工作的时间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这一阶段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1.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既挂帅、又出征,坚持一级抓好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重点抓好本级,指导好下级,带动全面。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在分管工作中全面落实机关“效能革命”的'要求。各级机关“效能革命”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精心、深入、务实、有效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做到学习更认真,调研更深入,方法更有效,指导更及时。要注重把握“效能革命”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重视利用各乡镇、部门原有的各种载体,善于借势,善于结合,善于统筹,达到共同推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2.注重典型推动。坚持抓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做好培育典型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建立联系点,各级领导小组成员要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做好发现典型工作。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总结基层的实践经验,及时总结推广不同类型、不同层面先进典型的经验,将点上的创造转化为面上的成果。做好宣传典型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加大典型报道力度,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3.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各级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的作用,健全机制,规范运作,做到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督办的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充分发挥各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机构的作用,通过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等多种途径,运用查询函、督查通知书和督查情况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查,推动影响机关效能突出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内部监督管理作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强化部门内部和垂直管理系统的自我约束。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县效能办要加强协调,统筹安排,支持新闻媒体根据自身特点和新闻工作纪律,做好舆论监督工作。

4.搞好制度建设。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各乡镇、部门要抓紧提出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专项清理整顿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意见;抓紧制定有关法规、规章及其它有关文件、制度清理修订方案;抓紧制定机关部门绩效评议工作方案和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抓紧出台改进会议管理、减少文件简报的意见和优化机关服务措施的意见,等等。各乡镇、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相关制度和意见。要注意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要求,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机关“效能革命”的成果。

5.推动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组织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学习省、市、县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树立抓“效能革命”促工作落实的指导思想。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研究我县发展的战略问题,解决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要根据“狠抓落实年”的要求,用贯彻落实的水平来衡量机关“效能革命”的水平,用改革发展稳定的成果来检验机关“效能革命”的成果,努力通过机关“效能革命”,推动我县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X县深化机关“效能革命”

暨“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领导小组

5月17日

篇4: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县作为某市市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试点县,经过精心组织实施、大胆探索创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行,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规范,进一步做好权力的清理审核

各单位要在去年全面清理行政权力的基础上,于4月15日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进一步对行政权力进行再清理、再规范;20机构改革撤并、新建和职能调整的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专人对照“三定方案”和法定授权依据,于4月20日前按程序全面完成行政权力的清理、申报、审核、备案工作。

(一)查漏补缺。各单位要根据省、市重新确定的行政权力类别(行政许可权、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征收权、行政给付权、监督检查权、行政裁决权、行政确认权、行政征用权、内部管理权和其他类),依据党和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及“三定”方案,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重新编制职权目录,确保清理结果全面、真实、合法、有效。

(二)进一步细化、分解行政职权。根据涉政办〔〕77号文件《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具有行政职能的部门要根据机构和岗位的配置,将其法定职权分解到每一个具体岗位,各单位要在4月20日前确定出每个具体行政岗位的权力清单。

(三)进一步修定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要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进一步修定完善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图。流程图应符合行政权力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要覆盖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并要载明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并以有效形式在办事窗口予以公开。流程图发生变更时,要在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修订并申报审核、公布。

(四)及时做好权力目录的调整和变更。要针对行政职权的动态性特征,根据上级有关的设定和取消信息,及时按规定程序做好调整变更工作,职权目录发生变更时,要在10个工作日内到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程序及时修订、公布。

权力清理、申报、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瞒报、漏报以及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对行政权力进行调整变更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在审核过程中,对因敷衍塞责、把关不严,造成一定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审核单位和具体审核人员的责任。

二、抓深化,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规范全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暂行办法》确定的公开内容,进行科学规划,在切实抓好重要权力事项以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公开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公开事项的范围,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公开。

(一)切实抓好县政府本级的行政权力公开。县政府本级要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除将县长分工、政府议事规则、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权力目录公开外,还要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行政权力的行使过程作为公开的重点,充分利用政府公报、触摸屏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等多渠道、全方位定期、不定期公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新闻发布、文件查阅服务、点题公开、问策于民、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主动公开县政府本级行政权力的运行情况。政府办要在切实做好县政府本级和办公室行政权力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还要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组织、督导各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的公开工作,确保各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公开内容完备、形式统一、步调一致。

(二)突出权力行使的过程公开。对事关人、财、物等与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要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充分利用确定的'各种公开载体主动公开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在决策环节,要通过社会调查、咨询、公示、听证和公开发布等形式,公开决策的事项和依据;在执行环节,要向当事人公开全部与行使行政权力或事项办理过程的有关情况,尽量满足当事人的信息需求;对执行结果,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根据涉及范围,以适当方式在规定范围内公示或向社会公开。要建立权力运行登记制度,如实记载权力行使过程各环节的情况,并填写重要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登记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应公开的重要行政权力未公开或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的,要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书面告诫,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严格权力公开的范围、时限。各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权力公开的范围和时限,公开的范围应与行政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对应当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依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对应当让领导班子或内部人员知情的,应在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内容相适应,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应长期公开;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工作在信息生效之日起2日内公布。未按时限要求及时公开的,要按公开不及时行为予以相关责任人停职离岗培训或行政警告处分。

(四)抓好公开的拓展和延伸。各级党政机关要积极探索党务公开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结合的新途径,要整体谋划、同步推进。在工作部署上,要做到统筹兼顾、相互协调;在公开的载体上,要做到整合资源、相互依托;在公开内容上,要做到各有侧重、相互补充。要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班子建设、人事任免等《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除涉及党的机密外,一律进行公开。同时,各乡镇还要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宅基地审批、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医疗服务、子女上学上户等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随时向村民公开,不仅要向群众公开办事结果,而且要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原则及研究决定的全过程利用公开栏等形式在辖区行政村予以公开。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参照行政权力公开的有关规定,于5月1日前在本系统所属公用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办事公开,要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切实加强对所属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督导工作,要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办事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提高,进一步搭建好公开平台

各单位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全县行政权力公开内容、载体的通知》(涉权力办通〔2005〕1号)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进一步规范本单位的公开载体。

(一)继续发挥传统公开载体的作用。要建立和规范各类公开栏,并通过发放办事指南、明白卡、信息手册、政府公报、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形式,更加简便、灵活地向基层和群众公开与权力运行相关的信息。

(二)充分发挥“涉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的作用

去年我县已初步建成了“涉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县直各单位也均建立了各自的网页,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网页的管理和利用,更好地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县委信息中心和各行政部门都要明确专人负责“涉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的日常维护和内容的编辑、更新等工作;每周至少要有一条动态公开信息在网上发布,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对网上发布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本单位网络公开内容发生变更,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县委信息中心要对各站点内容的更新情况按月进行统计,将统计结果报告县权力公开办,并于下一月的前5天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布。应上网公开的内容,未按要求及时添加或更新,要严格按照《关于对违反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涉字〔2005〕54号)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造成后果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充分发挥重要行政权力公开网络的作用

行政审批、政府采购、专项资金、财政供养人员录用、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财政预算执行、城市规划、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九项重要行政权力,要以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动态公开为重点,将每一个权力行使的具体环节通过网络全面公开。行政审批网要将我县保留的188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时限、责任科室、审批流程图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全部上网公开,此项工作由县项目审批中心负责,4月25日前完成;政府采购网要将每一项采购项目的采购目录、招标公告、投标单位情况、评标专家、中标结果在信息生效之日起分阶段全部上网公开;专项资金网由财政局负责将每一笔专项资金的申请、批准、拔付以及使用情况全部上网公开;产权交易网、经营性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网必须将每一项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每个环节分阶段及时公开;财政供养人员录用网,除将财政供养人员的录用程序、结果公开外,还要将政府人事任免情况及时上网予以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要将每一项招投标项目、投标办法、参标资格申报条件、报名情况及中标结果按程序全面及时上网公开;城市规划网除将城区每一块土地的规划、使用情况公开外,还要将县规委会决定的建设项目详细情况及时上网公开;财政预算执行透明运行网,要将全县财政收支状况以及各单位的财政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全过程上网公开。上述九项重要行政权力行使的信息发布、运行过程、执行结果要分阶段、分环节在信息生效2日内上网予以公开,不公开、不及时公开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承办单位要明确一名副局长和2名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网络的维护和更新,要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各重要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网,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功能,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范围,逐步建立一套程序规范、结构合理、人机同步、操作性强的权力运行系统,最大限度地克服人为控制的影响。

(四)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的作用

政务大厅作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发挥大厅的功能和作用。已进驻的单位,要充分授权,要严格实行“一区、一局、一长、一章”工作机制,即:大厅划分的工作区,一个区为一个职能局的现场办公地点;每区必须有一名副局长或局长授权的股级以上人员现场办公,每区有一枚能行使该局权力的“审批专用章”,严禁只授不理,搞“体外循环”。进驻大厅的单位要在5月1日前将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项目全部引入大厅办理;要进一步完善大厅工作规范、公开办法、投诉受理、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政务大厅高效、规范运行。

四、抓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开的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委监督检查、人大政协监督、部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硬性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权力部位,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出成效。

(二)强化制度建设。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各项制度和办法,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建立工作评价、考核制度,围绕行政权力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评价和考核,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要把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形成综合效应,提高整体效果。

(三)强化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组织评议、严格组织考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今年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投诉受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对违反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开展监督检查,要把查办不公开、假公开和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违反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作为今年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及时受理、查处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不公开的典型案件,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依照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篇5:进一步深化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派出所:

为贯彻执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化进程的决定》(豫发[20__]9号)和《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豫公通[20__]244号)文件精神,使户籍管理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和促进城镇化进程,现根据我市实际,就进一步深化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度通知如下:

一、取消城镇入户限制条件,实行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政策。凡在城市、城镇(县城、建制镇、乡政府驻地)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指拥有合法房屋主权的单元住宅户、不含租赁房屋及门面房),长期从事非农职业、或有生活来源并实际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上成年人,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统计为非农业人口,享受当地城镇居住的同等待遇。

二、实行有利于吸引人才和资金的户口迁移政策。大中专毕业生、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已在城镇就业,含私营企业)的,不论时间长短均可在就业城镇入户,已结婚的,配偶子女可随迁,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户口可入单位集体户口或入亲朋好友家中,有就业意向的大中专毕业生,根据个人意愿可先入户后就业。

符合以上条件,已就业的,由本人持国家承认的中等以上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录用证明;有就业意愿的大中专毕业生凭省就业办签发的《河南省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入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学历证书、学生本人提供的《集体户口本》或《居民户口簿》办理落户手续;科技人员凭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向所在县公安局申请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即落实就业单位的,按以往规定办理。

三、加快诚镇及近郊区无地、少地农民的转户步伐,下放农转非审批权限。城市都市村庄居民统一转为城市居民户口,的入城市统一行政管理。城镇近郊人均耕地少于0.3亩的,可在其自愿情况下转为城市居民户口。各地要根据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的“都市村庄”转制计划安排,协作配合及时办理转户手续,即日起,各地农转非审批权限下放自各县公安局。

以上精神,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在具体工作中实行随时申报,随时受理,随时审批。即要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又要严格把关杜绝造假,严防借改革之机大开个人方便之门。

二0__年二月二十六日

篇6:江西南昌:出台《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 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

江西南昌: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 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将获补助

为进一步推动南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日前,市委组织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

南昌将进一步细化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和规范性,提高执行力和约束力;要依法行政,推动用人单位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把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列为重点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妥善纠正和解决。

推动党政机关等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

《意见》要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应当为全社会作出表率,率先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包含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残疾人就业。各级党政机关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鼓励优先录用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报考公务员的权利,除特殊岗位外,不得额外设置限制残疾人报考的条件。

同时,招录机关专设残疾人招录岗位时,要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给予放宽开考比例等倾斜政策。各单位在招录公务员时,要结合实际,采取适当措施,努力为残疾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率先招录残疾人,带动其他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中的非公务员(科研、技术、后勤等)岗位,要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依法与残疾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到2022年,市、县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市、县级残联组织安排残疾人应达到10%以上。

事业单位将根据本单位岗位构成情况,确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多渠道招聘残疾人,加快落实残疾人在事业单位内按比例就业的规定要求。满编满岗的事业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到编外辅助性岗位就业,依法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确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招录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就业。企业对招录的残疾人应订立劳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为进一步提高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与党政机关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要求同步实施。

加大对残疾人用人单位的补贴、奖励和惩处力度

南昌将建立依法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推动按比例就业的长效机制。各级人社、财政、残联等部门每年应组织对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落实、劳动权益维护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并予以通报。建立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部门之间残疾人就业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余颖表示,今后,将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作用,对参加职业培训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经认定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落实《南昌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补助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严格按规定标准交纳残保金。对拒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交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可采取通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每年由市残工委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作一次总结通报,将用人单位是否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纳入各类先进单位的推荐条件之一,对于不履行义务的用人单位,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据统计,近三年来,南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新增人数527人,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9亿元。

教育局督导工作总结以及来年工作计划

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计划

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计划

残疾人联合会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先进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材料

残联自查报告范文

残疾人工作个人总结

二○○五年信访工作计划

残联工作总结报告

残联卫生员工作职责

深化残疾人量服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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