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暖花开随笔:从此爱上阳台

时间:2023-01-18 08:16:0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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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暖花开随笔:从此爱上阳台

篇1:关于春暖花开随笔:从此爱上阳台

开文伊始,得先解释一下,啥叫“亲伙帮”——这其实是我一个同学群的名称。我们渭南塬人,管子自己的亲密伙伴叫“伙计”,简称“伙”。伙,原本是不分亲疏的,但凡能叫“伙”的,必定是铁杆的朋友(假模假式亲近的除外。也有很多套近乎的人,因有所祈求,而称呼你一声“伙”,那不是真“伙”)。之所以叫“亲伙”,还有一点小小的缘故。

话说,“伙”帮最早是三十年前,由三五个高中的同班同学自然形成的。在学校时,关系好,毕业后又都在渭水之南这座小城谋生,自觉得比这城里的其他人亲近很多,也没有刻意的往来,几个闲暇总是往一块凑,当然,没有闲暇,硬是找些闲暇也要挤到一处的,就是我们几个“伙”了:秋鸽,爱萍,先萍和张娟。

那时候很年轻,所烦恼不过工作,婚姻两样事,也觉得这就是天下最大的事了,有个风吹草动的,觉得世界上也没有人能理解自己理解的透彻如其余三个人了,就跑到她们那里去叽咕。

当时,爱萍在小城最大的一条马路中间的一个小商店里给亲戚看店,店后头有一张属于她的小床和一丁点小空间,我和先萍、秋鸽都爱往她那里跑。

最最美好是夜晚。在爱萍的一方小空间里,像在学校住大通铺那样,挤在一个被窝,说悄悄话。记得好多次都说了很多,但说的什么,已经留在了岁月深处,再也想不起来了。

那时沋河公园刚刚建好,是小城唯一的一个公园,我和爱萍不知道谁,遇到了烦心的事,开解不了,就跑去逛公园了。公园内有很多摆摊照相的,我两穿了人家的道具军装,照了好多相片,这么一臭美,就把心事忘了个一干二净,把那个年轻美丽的照片当成了正事,瞎乐呵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照片,后来被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烧了,不知道爱萍的还在不在。

爱萍一直是我最敬重的人。她不善言辞,但心底善良,是一个对友谊很忠诚的人。

我和先萍很少碰到,但不影响我们惦记着彼此。她那时上大学,正学着织毛衣,我就买了毛线放在爱萍那里,年(方言,人家之意)居然很快就织好了,也不知道是照着谁的身量织的,穿上极其合适。需要说明的是,那个年代,我比先萍个子高,比爱萍体型窄,我因此一直觉得先萍很伟大。我是过了一阵子,怀孕了,想给孩子织些小衣服,才从爱萍那里学会的。为母则强,要不是母爱泛滥,我估计我这辈子能不能学会针织的活计都两说。

秋鸽那会儿也在上大学。她的父亲在邮局工作,放了假,我们也能见上面。

有一年正月十五,我和秋鸽约上去看灯展。灯展在当时的体育场,就是现在的信达那小体育休闲广场那里。那地方圈着院墙,当时全城的大约都去那里看热闹,人山人海的,实在是太挤,我和秋鸽被挤着脚不沾地的晃了一圈,啥也看不到,只好在一个小警察(年纪小的警察)的帮助下跑出来了。

街道上人倒不多。我和她在街上毫无目的的走。那一年可能春早,也可能我太年轻,感觉不到冷,只觉得春风沉醉,十五的月亮又大又圆,我和秋鸽为月色感染,手舞足蹈。我其时正在迷恋席慕蓉的诗,有一首诗仿佛很应景,我背的滚瓜烂熟,在街上给秋鸽显摆,听得她一脸的崇拜,我两开心得忘了时间......

那一首诗的名字,我记不得了,诗句更是早都还给了席慕蓉,唯那时那景,我永不会忘记。我和秋鸽青春少艾,有很多次在月夜煞有介事的朗诵诗文,只是,这一次印象最深。

秋鸽是一个上进心很强的人,人家如今是书法、文章并重,两届颇有名头,同学人等皆以为傲。

后来大家纷纷成家立业,各自忙自己的事去,就不像起初这样常常腻在一起,好几年都没有联系,彼此都知道就在这巴掌大的小城里,也见不上。天地空阔,人在江湖,小如微尘而已。

和她们失联的当口,我和俊荣、汉梨又凑到了一起。这两人是我同年级校友,以前也认识,俊荣的单位在我单位隔壁,汉梨直接就和我在一起上班。

到底是同乡同学,我们几个天生的就亲厚。

俊荣单位门口有一个卖面皮的小摊子,很简陋,木板钉的条桌条凳,坐上去一点也不稳当,随时要断塌的样子,却忽忽摇摇的见天坐满了人。面皮五毛钱一碗,一筷子就吃没,只是她家的醋好吃得很,那时候,食品尚且安全,我猜想那醋是摊主自己酿的。

每天下班,我和俊荣不用约,都会去那里吃一份面皮,完了靠着南墙晒暖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大天。

我两不为吃饭,不为聊天,只因初到这里生活,紧忙融入不到这个圈子里去。我的单位和她单位都是要力气不要文化的地方,在企业干过的人可能都会有那个体会:前辈多是工人老大哥、老大嫂,以粗人没文化为自得,论资排辈,小帮小派很多,一个毫无根基的学徒工,在这里很受气,尤其是女职工多,大字不识一斗,话很多的那种地方。

我和俊荣都是刚从学校出来,而且是从乡下来的,跟那些人的语言、习性区别太大。人家看我们高腿鹤鸟很奇怪,我们看人家一脸鸡毛也很别扭,我们两个当时很孤独,是不可避免的。

于是,一脸稚气的两个小姐妹,好容易遇到同类,那种亲密自不用说,就像前世也是好朋友一样,下午四点,下班的那一刻,我们最最渴望的就是见到彼此。

当时大家谁也没有说出来,也没有谁去安慰谁,就在见面的时刻,在那个小摊子上坐着摇摇欲塌的木凳,吃一碗面皮的时候,内心很满足,很充实,也很幸福。默契,这是朋友的最高境界。一直到现在,我和俊荣都非常信任彼此,我们从来都没有说过是好朋友,但在内心深处,我知道,我们永远是彼此重要的人之一。

俊荣在赚钱上很有天赋,而且天生一副娃娃脸,又是个乐天派,如今看上去极为年轻。

俊荣后来调走了,汉梨却调到了我们单位。我一直认为,汉梨的到来是老天爷对我恩赐,否则,在那样的环境里,我活得得有多难受。

汉梨是一个很有个性很有主见的人,在我看来,汉梨还很有城府。但是对我,汉梨从来都是不设防的,是无条件的信任。这也是好朋友的一种高境界。

跟俊荣一样,汉梨是我纺织厂生活里的光亮。

我一直不太跟人说我的纺织厂生活经历,从那个地方出来,也很少跟那里的工友联系。最最年轻的20年生命耗费在那里,熟人一大把,称得上朋友的,我就不提了。

我对纺织厂没有成见,那里曾经是我安身立命之所在,我只是觉得我不适合在那种土壤里生长。

作为一个舞文弄墨的人,我天生悲悯,我对纺织厂里的所有工友都持有同情和包容的心态,但鸡同鸭讲,她们的世界我多少理解一些,我的世界她们却是没有办法理解的,与其虚于应付,不如互不往来,各自安好,便是最好。

我和汉梨是无话不谈的好友,更是共同应对危机的最最坚贞的同盟。我们文化程度相同,都是很真诚的人,看一眼都知道大家的想法,那种友谊是由里到外的真。

汉梨家境好些,我在她家是又吃又喝,着忙了还带拿的。人生在世的种种烦恼,彼此都不隐瞒,我们两个私人最最机密的事,也经常在一起商议。她的事从不瞒我,我有事,第一个找汉梨。

20年风雨,朋友里,我和汉梨一起分担的最多。所以她身体不好时,我们都没有在一起工作了,她还能托付给我,我很感动。

汉梨的身体现在很好了,离开纺织厂后的工作也很稳定,儿子很帅,我替她由衷的高兴。

“亲伙”这两字,就是汉梨发明的。有一次,我们在工间闲谈,无意中说起了秋鸽等几个伙计,汉梨酸溜溜地说,喔几个都是你“亲伙”,惹得我哈哈大笑。

所谓“亲”伙,不过是说我和那几个人是同班同学,跟俊荣、汉梨是同级校友而已,亲密关系远近是一样的。

近年来,这些伙计们都人到中年,各人的孩子相继大学毕业,渐渐步入工作岗位,在单位呢,年轻的一代都上来了,好朋友们相对有了空闲时间,再加上之前关系就很好的几个同学,又凑到一起了。

没有谁刻意找谁,是不用想都不会相忘的纯真情谊。我们一起吃饭、K歌、出游,有事没事就约,在一起嘻嘻哈哈,热热闹闹,一如三十年前,我们年轻的时候一样。

微信普及以后,为了联系方便,不知谁起先建了一个微信群,我一看,只有常来常往的七八个人,就想起汉梨的话,遂改群名为“亲伙帮”;或许大家都很在意彼此,居然由不同的人建有四个群,全部由群主自觉命名“亲伙帮”,而且群员都一样,就那七八个人。这在腾讯公司开发微信以来,大约也算得上一个奇迹。

群里经常没人说话。过几天,或是聚餐,或是出游,或是唱歌,一个人就在每个群里都吆喝一声,大家你这主意她那主意,争论一番,达成协议,聚到一堆,照一堆照片,发群里臭美。

亲伙帮都有谁?俊荣、秋鸽、汉梨、张娟、爱萍、亚玲、韩瑜,代君八个人。

先萍目前还在华州上班,暂时没参与活动,她自己工作之余,还在做一项儿童国学传统的普及事业。她的女儿乖巧争气,应该不用她太费心,她肯定有时间,我们都希望她赶紧归队。大家联系不断,亲密无间,也是亲伙一个,所以不能少了她。

又是一年一度春暖花开时节,相约踏春,亲伙帮里信息“吱、吱”闪个不停,我便将这个“亲伙帮”,用文字描述了一下,愿天下有缘人友谊长存。

本文作者:张娟(微信公众号:三贤文苑)

篇2:关于岁月催人老随笔:从此爱上阳台

日前,读孙远刚的散文《雨天书》,忽然就想着,应该在家里给心灵有一片静谧的所在,借以颐享阳光、感受自然、休闲品茗、阅读畅聊。

我家没有书房,即便有了,面对四壁的书籍,心田得到了营养,心情却没有得到晾晒,未免压抑。客厅舒适但易使我昏昏入睡,卧室温馨只适合修整和做梦。最后,我想到了阳台。

行色匆匆中,阳台是一周很少去一次的地方。于是我想,何不买上一小茶几、几把藤椅置于阳台。几上放一茶海,在镂空朱砂壶沏上一壶淡茶,小茶杯里盛着剔透的茶水,正腾着热气,将茶香送入口喉,浸入身心每一个细胞。海旁再放一书一本一笔,围坐时各持一书,名句分享,佳作共赏,你为我吟诗,我为你诵文,该是多么惬意?

于是我唤来妻子,说明了我的想象和“安放”想象的位置。妻一口同意,次日我即付诸实施,布置想象。如此,阳台便成了家中赏月、看雪、听雨、读书、茶叙的佳处。

月夜下,一人独坐享茶,朦胧的月光透过玻璃洒向阳台。月光下花草渐渐入睡,风声被拒窗外,水泥地封堵了昆虫的声息,窗外高压电杆上结束夕会后的鸟雀已经归巢,只有那一轮明月悄无声息地将似水的月光泄下。寂静的夜,朦胧的月,时光似乎在这里停滞了,静静地陪伴着我。我斜靠椅背,仰望夜空,桂树下的吴刚正品饮着自酿的桂花酒,玉兔依旁,嫦娥正忙。我的心敞晒在月光之下,并不冰冷,也不热烫。心却像奔走于月宫与凡间的使者,代吴刚轻抚正眠的花草,代诗人告慰嫦娥的奔忙。

阴风怒吼,黑云低压,这是个居家的日子。大地换上了银装,窗子将冷风挡在室外,寒风把雪片挂在玻璃上,但很快就化为水滴,在玻璃上留下一道道印痕。阳台有暖气主管道通过,是家庭暖港的一隅。我身着睡袍,泡了一杯红茶,暖暖的握在手中,静坐在藤椅上,茶几上摊开余秋雨的《中国文脉》……不一会,对面的屋顶积下了厚厚的白雪,楼下的车辆个个变得白白胖胖,似乎只有大小长短的区别。忽听咯咯作响,一串脚印把白衣白发的行者送入楼道,他的家人正等着这个满身寒气的人儿回归暖巢。

今天是周末,难得的春雨履约而至。我沏了一壶茶,拿一本书和妻坐在阳台上。窗外烟雨朦胧,我在隔窗听雨、读书、品茶。哦,妻手里也拿了一本书。二人坐在藤椅上各看各的,我不时地向窗外望望,没有风,雨下得很柔和,这正是春雨的气质。

水渍里泛起层层涟漪,那是雨植下的昙花,美丽极了,忽又恢复镜面。似乎是被什么所启发,突然我们都想起了昨晚董卿主持的“朗读者”里的倪萍。视频也回放了她曾主持春晚的片段,当年的她是亿万观众心中的女神,眼前的她已成为一位饱经风霜的母亲,经年的雨水在她的脸上冲刷出道道伤痕,使她的双眸失去了透亮,但她的付出证明了人性的善良、母爱的伟大和自身的坚强。是的,面对挫折,自己没倒,谁也推不倒;但自己不起,谁也扶不起来。她顽强地挺过来了,虽然略显沧桑。

我说“岁月催人,笑着走的人不易老”,妻子应和着。阳台上的两个人,重新拿起书,各斟一杯茶,于袅袅中对饮,这个什么也不问,那个什么也不说,伴着一窗春雨,在书中行走……

月是情人的眸,雪是上苍的诗,雨是天赐的酒。阳台使我置身其中又身居之外,虽有无亲历的遗憾却又留出想象的空间。从此我爱上了阳台。

本文作者: 一土(微信公众号:三贤文苑)

篇3:从此爱上春天散文

从此爱上春天散文

整个冬天,出门上班,看到的都是枯黄的树木或冻土。然而,进入二月,终于可以体会到,暖暖春季带给人们的特有气息和舒适。虽然不大喜欢春的燥热,但相比于冬,总算不那么凄冷,最重要的,是多了份生机,多了份象征大自然的绿色。

不喜欢、不愿意过春天,当然,还有一个深一层原因。二月,是母亲离开的月份,二月二,是不愿回忆的一个日子……虽然时过七年,但常常想起从前跟母亲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那份母子情,从未改变。埋在心里,走在奋斗的路上,就像多了一种信念,一种母爱的慰藉。所以,每每感觉到,其实母爱并未远离,已然根植于心底,伴随一生。上学的时候,总以为,等毕业了,有了工作,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买自己想要的。但等到能挣钱,并且组成家庭的时候,才发现,想象跟现实总会不大一样,还是二十来岁的时光最好。那个年龄经历过找工作、相亲、催婚、失恋,甚至母亲在世时每天的各种责备,曾经以为很压抑、天要塌了的事情,在现在看来,却很温暖。那个时候很纯净,不会夹带婚后、婚姻所带来的各种顾虑和厉害关系,就像那种快乐单纯又洒脱冲动的校园爱情,阴阴晴晴,小吵小闹,有激情,但更有梦想。所以,初见难忘,虽然当年做过很多次努力要在一起,但现在看看,其实有时彼此爱过喜欢过,就很好。如若真正在一起,生活和婚姻的大江大水,会把那份初恋初见的爱意无情冲刷,反而破坏了这世上最美的相遇。远远相望,衷心祝福,那份纯美留在心底,就已足够。这便是生活的惊涛骇浪过后,给内心留下的仅有的爱的空地,只剩那份美丽遇见,供自己留恋享用……

长大了,发现一切都变了,很多事情只能想想。想做喜欢的事,得先想想这个家庭,想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得先看看身边的人,所以很多无奈。如果只听别人说,不经历到这个年龄,真的无法体会到,但等到了这个年龄,再回首,发现一切已晚!

如果命运本该如此,也只能调整心态,想得太多只会伤痕累累,无济于事。趁着年轻,身体还好,梦想还有,希望还在,加份坚持,加份胸怀,加份稳当,也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光阴荏苒,身边增添了儿女的欢笑和嬉闹,也平添了孩子妈每天比母亲当年还多的.唠叨,但岁月流逝,我已把她这份唠叨,当做了一份自然而然的必修课,有时也会理解为最近的人所表达的一份爱意,或是面对生活琐碎烦心烦忧的一种宣泄……有时会带着儿女到河边拍照,或者时常放生买来的金鱼,这样的举动,会让孩子非常快乐,女儿总会说:“鱼儿回到了母亲的怀抱!”是啊,非常童真的一句话,道出了父母对子女的鱼水深情,其实,世间大爱,无处不在。看着那红通通的金鱼,脱离鱼缸的束缚,欢快地顺着小河游向远方,心中无限欣喜和满足,有时候,快乐,就在平时的举手之间。总会希望小鱼找回属于自己需要的生活,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生活不易,难得闲暇,喜欢在汤河岸边,细心看着、数着柳枝上凸出的嫩芽,它们,像破茧成蝶,像拨开云雾,像一个一个新的生命。为此,我发现,不知何时起,内心深处,早已爱上明媚复苏的春季,就像初见恋人的样子,分外清澈,分外纯美,依旧念你,但,且从此,爱你……

篇4:从此爱上踢毽子五年级作文

从此爱上踢毽子五年级作文

从此爱上踢毽子

我是一个缺少运动细胞的人,每次下课我都找一些同学在一起打拍击,打拍击我倒是个高手。玩起拍击我是乐此不疲呀。

但是好景不长,今年我们换老师了,这个老师不让我们玩这些乏味的游戏,只让我们玩一些跳绳,毽子类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游戏。

我的妈妈知道后就给我买了跳绳,我拿着跳绳跳了几下,就发现我以前跳100多个都没事,而现在跳10个就气喘吁吁了,真不好弄呀!看来我是缺乏锻炼呀。

今天我们上体育课,我们老师让我们玩一些游戏,于是我们几个人围在一起开始传毽子,我们玩了一会儿,我突然对毽子产生了兴趣,我看着这上下飞舞的毽子,突然有了灵性,在不知不觉中竟学会了踢毽子,我欣喜若狂,我一个一个的踢毽子,竟从一两个变成了六七个又从六七个变成了十个,这对一个刚刚学会踢毽子的人是多么大的.一个数字!我对毽子爱不释手,寸步不离开毽子,我甚至对毽子的历史产生了兴趣。

这天放学回家我上网查找,才知道毽子的历史:踢毽子是中国民间传统的体育健身活动,历史悠久,宋代集市上就有专卖毽子的店铺,明清时开始有正式的踢毽子比赛,如今男女老少都能踢上几脚。

踢毽子还有一些技术在里面:踢毽子时全身的肌肉都要放松,身体自然摆动;跳跃时,要像山猿般灵巧;落地时要像燕子般轻盈,才能把毽子踢好。把这些句子合起来就能用简短的十二个字说出来“膝若轴,腰如绵,纵身猿,着地燕。”

踢毽子还可以弄出来花样,比如: 1、脚内侧踢毽 2、脚外侧踢毽3、脚背踢毽 4、触毽等等。

踢毽子不光用于娱乐,还强身健体。(一)、提高下肢的关节、肌肉、韧带的功能。

(二)、促进心肺功能。

(三)、提高全身的协调能力。

(四)、提高人们的反应、灵敏、判断的能力。

没想到这小小的毽子里竟蕴含着如此丰富的知识,生活中处处皆学问。

篇5:爱上秋天随笔

爱上秋天随笔

有人喜欢春天的朝气蓬勃,也有人喜欢冬天浪漫的雪,而我却喜欢上了的秋天。喜欢上秋天,绝不单单是因为它是一个成熟的季节,更不是因为它秋风扫落叶的沧桑感,而是喜欢上它的微妙。

这微妙在于秋天的花不再有春、夏时期的饱满、灿烂,但它那种清雅别致和虽败犹荣是任何一個季节的花都无法比拟的。与秋天的花相遇在一个清晨,我在晨跑的路上,被路边一朵紫蓝色牵牛花深深地吸引。只见嫩绿的叶子围绕在花旁边,身上滚动着露珠,显得晶莹剔透;花瓣有丝绸一样丝滑柔顺的.质感,显得内敛,矜持。那朵牵牛花的喇叭口上有一滴露珠。我屏住呼吸,俯身低头悄悄靠近那朵牵牛花,想嗅一嗅它淡淡的清香,就在快要闻到花香的时候,那一滴露珠瞬间坠落。我顿时手足无措,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一样静静地站在原地发呆。在这朵花偏下的位置上,有一朵收缩的牵牛花,喇叭口规则地向内收缩——它的花期已过。谁也阻挡不了花的凋零,花有着属于自己的季节,美好的绽放季节过后,等待它的命运只能是枯萎。此刻,或许它因为曾经的芬芳而自豪,可我却为这一朵凋谢在秋季的花而惋惜。

这微妙还在于绵绵秋雨。秋天的雨不再有电闪雷鸣,而多是雷阵雨或者是淅淅沥沥的小雨。我喜欢在淅淅沥沥的小雨中,漫步在无人问津的小巷中,感受落在身上的雨滴,带着丝丝的凉意浸入心扉。时而停下脚步,聆听雨滴落在地上的乐章,独享这与众不同的闲情逸致。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秋雨也是可遇不可求的。既然遇上就好好珍惜这场来之不易的相遇,放下生活的琐碎,忘却世间的一切,用心去感受那独特的秋雨。

我知道阻止不了季节更替,更不可能阻挡四季轮回……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心记录秋季时光中的每一刻,留住心中那美好的瞬间。待他日记忆闪回,静静地回味秋天里的每一朵花、每一场雨。

爱上秋天就是要珍惜这当下的美好景象,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样:“当秋天再来的时候,你要我笑着去爱、去拥有,就算是再短暂的温柔,能重逢这仁慈已足够……”

爱上秋天就是爱上微妙。此刻,唯有宋代苏轼的一句词可诉尽我心:“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篇6:爱上层楼随笔

爱上层楼随笔

兜兜转转,走走停停,忽略了一地的草长莺飞,淡忘了指尖流淌的斑驳岁月,车轮辗转过的日子,每个人的脚步都日益杂碎。

依稀还记得当年的懵懂少年,天真得以为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全世界,固执得幻想着每一个game over后面都会有一个game again.不至于感慨当时只道太年轻,至少也可以得瑟一下我们也曾年轻过。

18岁那年的雨季下的有点悄无声息,爱上层楼,独自凭栏,感慨韶华易逝,白驹过隙。幻想过奥特曼打小怪兽,幻想过拿着菜刀砍电线,幻想过叮铛猫带我回到过去,但这毕竟只是幻想,在现实的.阳光下显得苍白无力。我们一直在走,一直在忙,却忘记了我们为什么出发。

经常会有这样的感觉,每次静下心来,闭上眼睛,发现过去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如果现在的自己一定不会再去做出那么荒唐可笑的事情,不管现在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但不得不承认这是在一点一滴的长大。我们一直都在质变,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达到量变,这不仅需要时间,还需要机遇。

正常的人看的到阳光,看得见阴影。乐观的人喜欢向着阳光,这样就看不见阴影。悲观的人眼里只有阴影,习惯了在黑暗中寻找那一丝丝光亮。所以乐观的人有时有点偏执,悲观的人却容易满足。

成熟并不是一颗心得老化,而是含着泪在微笑,就像有人说爱的感觉就是痛,有得必有失,有的人眼里是黄昏无限好,有的人只看到了日落西山。当一切都过去了,再回首,真的,你会发现这一切都没有什么,那只是过去。

有人说人生如梦,那是因为他一直活着梦中。青春是生命中璀璨的一笔,暮年是对过往的回忆,让这些年少轻狂的岁月伴随着自己,为自己的一生画上句号,所以说老人并不仅仅因为他的年龄而得到尊重,而是那些回忆,那些我们正在经历或者即将经历的,我们应该表示深深的敬意。

活在当下,都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但谁又能保证人有远虑就没有近忧,活着就是幸福,至少要保证此时此刻自己是快乐的。

篇7:爱上喝茶随笔

爱上喝茶随笔

真的没想到,有那么一天,我居然会——爱上喝茶。

小的时候,家里有个装茶的铁盒子,紫红色,上面还开着一朵白色的水仙花。

有客人来了,妈妈就会让我从盒子里,取一些细碎的茶叶,放到茶壶里,再从沸腾的锅里,舀出滚烫的热水,放到壶里。呆上五六分钟,把壶里的水倒进茶杯里,杯里便有了褐色的茶水。

这褐色的水,味道怎样呢?给客人敬上茶后,我倒了一些茶水碗里,喝了一口,眉毛眼睛挤到一起,呲牙咧嘴的,倒吸一口凉气——苦啊。

从此,对茶水,敬而远之,不敢问津。

不知是茶不好,还是客人鲜有喝茶的习惯,来家里的客人,大多是象征性地喝一小口,便不再喝了。

爸爸妈妈都没喝茶的习惯,所以,泡了一大壶,等客人走了,一壶茶水会倒掉大半壶。多浪费啊,我跟妈妈说。

但是,有客人来,妈妈还是会让我泡茶,招待客人。后来,才慢慢明白:不管客人喝不喝,茶,是一定要泡的。敬茶,是对客人的尊重。

家里的茶,是一成不变的茉莉花茶,打开盒子,会闻到一股淡淡的茶香。茶叶放在那里,过了一夏又一夏,不长毛,不变质。这么香这么好的叶子,泡成水,怎么会那么苦呢?

这成为了我心中的一个谜。

长大结婚,嫁给了爱喝茶的老公。

于是知道茶分好多种,绿茶、红茶、黄茶、白茶、青茶、黑茶等等。不同的茶,有不同的功用。例如,红茶性温,去寒,暖胃。绿茶性凉,清热,提神。

老公喝茶,不分红绿黄白,只要是茶,来者不拒。但有一点,颜色要浓,老公说,喝浓茶,才有味道。

每每饭后,看老公守着一杯袅袅升腾的茶,有一搭没一搭地“滋溜”着,喝完一口,还要“砸吧砸吧”嘴,好像在享用世上难得的美味,很受用的样子啊。茶,真的那么好喝吗?

有一天,我忍不住,尝了一口老公泡的茶。“妈呀”,整个舌头都麻啦,苦不堪言。问老公:“那么苦,你怎么喝得下?”

“喝的就是这份苦哇,苦中有乐啊。”

原来,对于喜欢的.人,茶的苦便是乐,便是心里的甜啊。

我却被老公的“乐”击败了。从此,对于老公的以茶为乐,怡然自乐,我只是远观,与老公的“乐”,保持着谨慎的距离。

真正对茶产生兴趣,喝出兴致,是在的一次采访中。记得那是个冬日的午后,我去采访一位老人,他为我沏上了茶。

透明的玻璃杯,盛着琥珀色的水,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户,投射到杯子上,袅袅的白色气体,在阳光中,缓缓地升腾,升腾。很自然地,产生了喝茶的愿望。

举起杯子,轻啜一口,含在嘴里,微微的苦涩中,居然品到了一股茶香。慢慢地吞下,感觉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舒适。“这茶真好喝啊。”很快,便将杯中的茶饮尽。两个多小时的采访,就这么一杯一杯,喝了不知多少杯,直喝得浑身冒汗,感觉遍体通透,酣畅淋漓!

喝茶的感觉,如此舒畅!

采访结束,请教老人:“这是什么茶呀?真好喝!”

老人笑了:“普通的红茶。”

“谢谢您,谢谢您的茶。”跟老人握别,我由衷地说。

回家后,便上网,认真学习了茶。知道红茶,对身体寒凉的自己,益处多多。便将家里的红茶,带到了单位,泡着喝。

慢慢地,便品出了喝茶的诸多好处。茶,可以强身、健体,可以修身、养性。一个人,守着一杯茶,可以与茶融为一体,茶中有我,我中有茶,静静地品味如茶的光阴——苦中蕴香、苦中育乐的光阴。

在细细品味茶香茶韵的时刻,光阴是可以如此悠然、如此闲适的。喝茶的时光里,人也变得安然沉静,无拘无束。

于是,不经意间,爱上了喝茶,爱上了喝茶的日子,爱上了如茶的光阴。

篇8:春暖花开的随笔

春暖花开的随笔

寒冷的早春在不经意间悄然过去,阳光灿烂了许多,风也轻柔了许多,像母亲温暖的手,给人以温馨和欢欣。

漫步在这春暖花开的校园里,心情顿时豁然开朗。每一个细胞都在贪婪地呼吸,得到全身心的放松。呼吸着空气,感觉一冬的困倦都消失了。

昨日似乎还是寒风峭壁,眨眼间,春姑娘已信步而来。校园里沉睡一冬的生命正在慢慢苏醒,睁开迷迷蒙蒙的眼,打量着这个生机勃勃的世界,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更是疯了的往上窜。一场春雨过后,更是你争我赶的往上窜,才几日功夫,校园已是满园春色,一派欣欣向荣之象。

同学们也沾染这欣欣向荣之气,个个神采飞扬,眉角带喜。瞧!那操场上,许多人正英姿飒爽着踢着球,跑着步,矫健的身影,让人为之一振。真好!

沐浴在和煦的春风里,踏上通往食堂的小径上,一路有看不完的风景,道不完的惊喜与喜悦。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小径旁边的迎春花。轻柔的垂下,在风中飞舞,妖娆万千。瞧!那上面是什么。原来俏皮可爱的迎春花正在偷偷的看这美好的春天,有些,似乎害羞了,将开未开,半遮面;有些,竞相开放,将自己美丽的容颜展露,引得人们驻足观赏,流连忘返。身旁的绿叶似乎也不甘示弱,娇小的身躯,身着绿装,让人怜爱,与花儿的娇艳相对,突出花儿的艳美,又衬着叶的清新,二者不可或缺,相得益彰。这儿,是属于她们的舞台。

继续行走,屹立眼前的是一排的含笑。那一朵朵雪白的花朵犹如一盏盏灯,又像是黑夜里的星星,错落有致的挂在枝头,微风习习,一阵芳香扑鼻而来,身处这样的'场景之下,我竟找不到任何的词汇来描绘,只能由衷的赞叹:真好!那些未开的花骨朵儿,在朝夕间吸取养分,以备来日绽放之时,如同我们未绽放的梦想,悄悄的蓄力。一些不知名的花早树木也在这和煦的春风竞相开放,装点着这生机盎然校园。

同学们,也在这美好的日子里,肆意的奔跑,肆意的玩耍,肆意的追逐年轻的梦想。一切,真好!

篇9:春暖花开的随笔

关于春暖花开的随笔

海子说,春天。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单一的生活演变到无聊,恐怕是每一个处在时代荒芜中的人所害怕的吧。其实在那些日子里,我也是这样。

耳边时常有人说,生活中美到处都是,只要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十七岁的心情,不知道从哪里游离来的忧伤环绕着我,飞絮黄花就是一场心灵致命的浩劫。听起来那些柳枝颤动的'年华,仿佛翩翩起舞,青涩就能把苦涩包裹。

那时的我,将文字如同煮水般稀释。所谓的年少时的单纯,就是不顾一切的用天真单纯的眼神来对抗这个世界的急功近利吧。独自沉湎在一片落花残瓣的世界,独自咀嚼着生活初次带来的酸甜苦辣。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着,直到那句绝色的对联出现在素色的纸笺上。

提起笔,潺潺流水,子瘦诗寒,写下芳菲不尽的四月物语,掬一碰玉盏香禅,在文字的世界里游弋徘徊。高山流水遇知音,世界这么大,遇到竹箫光转的知音众里难寻。诗歌辞赋美得令人发呆,无人分享却残落孤影。

将一字一颦婉转的你出现在我的视野里。纸笺七月,紫堇木棉,空气里散着纯纯的气息。香樟树下的少年,会是你吗?那个有着修长指甲的女子,注定双生为姐妹花的女子,会是你吗?

你告诉我,深爱上文字的孩子,他们的快乐就像没抓紧的氢气球,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告诉你,一生的挥毫,只为岁月安好,季节更迭。

你点点头。

我说,蒲公英飞走了,带走了流浪者心酸的歌声,而我们也注定会漂泊,逃离到天涯海角。

你说,蒲公英飞走了,带走了停不了的爱,在季节与生活的轮回里,有些漂泊,无法停留。

我说,秋千巷陌人初静,皎月初斜,浸梨花。

你说,月色赋红雪,宣纸泼墨,碎流景。

我说,雨打湿了眼眶,年年倚井盼归堂。最怕不觉泪已拆两行。

你说,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我说,你真像一个从《诗经》里走出来的女子,优雅,美丽。你微笑不语。一个人,一座城,半城恩怨在鸢尾支离破碎的瞬间。总是美到极致,美的倾城倾国。

你说,你知道比美更美的是什么吗?是摔碎美的那一瞬间,如此惊艳。

我不语,面对一院丁香,想起你那些年在素色纸笺上写下的文字:看到你的文字,那一刻,我的世界春暖花开。

篇10:从此爱上阅读这个词语作文

从此爱上阅读这个词语作文

书本是良方妙药,能治愈。我多庆幸人类发明了文字,五千年的历史,成千上百次的坚持不懈地探究,创造了中国,宏伟磅礴的文墨书香。要真正理解阅读,在书中感受成功人士的来之不易、艰苦卓绝,探索梦难实现的原因,他们却持之以恒地追求,回味古人花费无声的光阴编写巨著。我从此爱上阅读,爱上它光鲜艳丽的表达,优柔寡断的情绪。

第一次接触文字,是在四年级,班级很流行写作,几乎是那种成天喧闹贪玩的男孩子都会提起笔装作若有所思的写文章。那时我喜欢看林海音的《城南旧事》,仍然清楚地记得那本书是从同学借来的,由于书的开头着实吸引我,便一气呵成地看完了,那真是一本优秀的儿童文学。书中的林英子重感情、有勇气、不流俗、思想远见,又爱读书。我倒是很钦佩她的坦率。现在回味起来,心底仍是充实,载满了书中故事的向往。《城南旧事》中的最后一句话是“父亲的花谢了,我也长大了”,这句话让我意味深长,不禁为之浮想联翩。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让我爱上了莎士比亚的语言,我懂得了友谊让一切梦想变为现实: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懂得了无论上帝给你多大的不公平,这都不是借口,海伦凯勒就是奇迹;读《蓝色的海豚湾》,我忍不住对那个小女孩佩服起来,她多么像鲁滨逊一样勇敢啊;读《亡魂鸟》,让我懂得了只要有爱,一切都是未知数;读《麦田里的守望者》,让我懂得了你在何方,都不要忘记自己曾经留恋的过得东西,追求过的东西,那些都是童年的美好回忆……阅读,品味书香文墨,书写幸福生活。那些优美的文字,天真的表达,奇妙的想象,新颖的构思,让我流连忘返,永生难忘,充满对阅读的感叹。

我早已感受到了,书中的文字是有温度的,那感觉真是妙不可言。远离了城市的喧嚣,置身宁静的乡村,月光拨动树枝,那模糊的影子映在地上,书本一页一页地记录着那些失去却又唯美的风景。《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让我对文学,对阅读,有另外的感受,从此痴心不改。

每当春天到来时,有嫩绿的.新芽,桃花、梨花一树树吐绽粉红淡白的娇艳,溪流清澈见底,哗啦啦的流水声浮绕进耳畔。这时候我都会想起来一个女孩,她能听见五颜六色的词语,她能听见音乐的色彩,她顽强,聪明的她在别人眼里不显眼,在学校中渺小的如沙粒,她遭受着种种困难,她用一颗普通的心克服困难迎接挑战,她叫美乐笛,只是坐在粉红色的轮椅上的小女孩,顶着一头短短的卷发,一双充满好奇的灰褐色双眼,可其中一只显得有些不正常,她个子很小,腿细得可怜。美乐笛笑起来的时候有一对深深的酒窝,别人不知道她的独特,上帝创造她的时候,残忍地给她身体上的缺陷,不过幸好,她有足够聪明的头脑与智慧。在她独特的世界里,她能听见各种颜色,甚至过目不忘。她仿佛是一台照相机,看见什么听见什么,都能咔嚓一下留住它。美乐笛所听见的那些颜色,一定给她带来了生机与希望,她会更加的执着坚强,她正在找到自己从未发现的内在力量。

从此我爱上了这个美丽的词语——阅读,我感谢阅读,它教会我太多太多了,在我灰色背景下,用前所未有的宣告染上各种颜色,倾听生命的绚烂色彩。从此坚定不移地爱上阅读。

篇11:关于情人节的随笔:从此不过情人节

从此不过情人节

1

情人节,是一个让一部分人盼望、忐忑、幸福的日子,而又让另一部分人羡慕、怀念、伤感的日子。

恋爱的人,不自觉洋溢在脸上的微笑;朋友圈里,晒幸福的人撒了一地的狗粮;鲜花店里,摆在最抢眼位置的红玫瑰;商场里,为恋人精心挑选礼物的男男女女……

不管那些人是否能白头偕老,单是那种浓浓的仪式感就足以羡煞旁人了。

失散的情侣,藏在心底却无法说出的思念;盼望的日子,拿在手里却不能拨出的电话;漆黑的夜里,总是梦见却不敢喊出的名字;不忍失去,为了对方幸福却不得不松开的双手……

不是所有相爱的人都能走到一起,散了就是散了。

2

一个人即使再冷漠,见到思念的人时,眼里也能露出万分柔情;一个人就算再难过,想起相守的日子,心里也会掠过一丝甜蜜;一个人即使再内向,对另一个人怦然心动时,也会变得不顾一切;一个人就算再懦弱,对另一个人有了眷恋时,也会选择飞蛾扑火。

爱在对的时候来了,一个人没珍惜,对另一个人来说是一种无情打击;爱在错的时候来了,一个人想挽留,对另一个人来说是一种左右为难。

最该珍惜的时候选择放手,是一种作;最该放手的时候选择纠缠,是一种痴。

有些人明明难过,却假装坚强;有些人明明渴望,却假装释怀。

3

情人节这一天,有的人把幸福写在脸上;有的人却把思念埋在心里。

眼中的情人,未必是一辈子生活在一起的人,而是即使无法在一起,回忆两个人相守的那些日子时也能感觉到幸福的人。

心里的爱人,也许不是给你生活上依靠的人,而是那个你伤害过、也伤害过你,但还是彼此想念的人。

问世间情为何物?总叫人念念不忘。人到了一定的年龄,本不该有情感纠葛。懂得放下,就懂得了幸福。

4

“日日思君不见君”。想试着给某个人发个微信红包,才想起两个人已不是好友;想安慰自己只是给他放了个长假,却清楚地知道,这个长假有可能是一辈子。

有些人,不是想忘掉就能忘掉,他在无数次梦里轻轻抚摸过你的脸;有些情,不是说割舍就能割舍,它在无数个夜里悄悄啃噬着你的心。

算了吧,就算同饮一江水又如何?喝水的杯却放在不同的地方;忘了吧,就算心里有彼此又怎样?近在咫尺却如同远隔天涯。

即使今天的日子有点凄凉,也不用羡慕那些情侣,因为自己现在也很好,只是从此没有情人,从此不过情人节。

作者:念儿

公众号:下午茶工作室

篇12:爱上层楼杂文随笔

《招魂2》: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一个人在一个下雨的午夜在一间狭小的房间看一部恐怖电影是怎样的一种体验?昨晚我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之下观看了《招魂2》。 作为如今影坛恐怖电影一哥的温子仁已经不单单将自己的导演作品限制在惊悚恐怖领域,去年的《速度与激情7》全球的热卖也证明了他驾驭不同类型电影风格的能力。最新漫改大...

春逝的时光笔记

篇13:爱上层楼杂文随笔

忆屋檐下 酒田话桑麻 烟雨处 几多朦胧人家 听小池边 惊雷照亮塘蛙 空留余音绕枝霎 垂髫岁 卵石轻扣水花下 阡陌枝头 终化尘土啊 飞鸿无迹 何年更看桃花 无端数 流年映河边沙 几度秋 为乡音愁 谁恍惚 想起满天雨落晴空花 照来路 归去无风 也无晴啊 雁归朝 清明较昨更难平...

谪酒步松烟

雨季的少年,爱上层楼强说愁

一层高楼万里秋,秋风萧瑟,秋风萧瑟,纷纷暮雨暗添愁。凭栏独看水东流,流年似水,流年似水,等闲白却少年头。萧瑟:形容冷清、凄凉。等闲:轻易、容易 登上高楼,遥望万里秋光,正是秋风萧瑟的时节,纷纷扬扬的细雨更添了几分愁绪;倚靠栏杆,看江水东流,我们的青春时光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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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爱上一座城随笔

爱上一座城随笔

爱上杭州这座城市,可以有无数个理由:爱上她旖旎婉约的自然之美,爱上她秀外慧中的人文之美,爱上她开放和谐的大气之美……

我,也深深地爱着她,但更多的是因为这里时时能够遇见的温暖。

遇见一道最亮的白

孩子上下学的路上,父母们最不放心的无疑就是过马路。有一天,当我紧张地正准备穿越斑马线时,突然发现机动车在斑马线外齐刷刷地停了下来,司机叔叔微笑着示意我先行。穿过马路,回头望着那一道道亮丽的白色,幸福感油然而生。如今的杭州,无论是在主城区还是在景区,“礼让斑马线”已成为一种常态,也成为了杭州在全国的一张“名片”。

当阿根廷总统携着美丽的夫人,骑着亮丽的小红车,绕着西湖环游时,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幅温馨的画面,更看到了杭城公共自行车的环保、便捷。清晨上班的路上,下班回家的途中,傍晚锻炼的'时刻,结伴出游的日子,它都是你最忠实的伙伴。

还有风景区里的流动书柜,公交车站的手机充电装置,小区里无所不在的健身设备……

杭州,因为这些人性化的举措,变得更加温暖。

遇见一抹最艳的红

暑假的一天,全家人正坐着吃饭。平时最悠哉的外公,一顿狼吞虎咽,放下碗筷便全副武装起来——穿上白T恤、套上红袖章、戴上小红帽。“这是要去干吗呀?”“去站岗啊!”外公说话的语气,那叫一个自豪!原来他成为了光荣的峰会志愿者,要去十字路口站岗呢!连续14个晚上,即使刮风下雨也照站不误。妈妈也是忠实的峰会志愿者,不仅每天4小时的公交地铁站岗,还在峰会当天承担了制高点岗哨的任务,每天要上下43层高的建筑工地。我问她累不累,她开着玩笑回答:“一边站岗放哨,一边把锻炼的任务也完成了,一举两得多好!”在假期中的我,也体验了地铁站志愿服务,虽然只有短短的2小时,却真正体验了一回腰酸腿疼脚抽筋。峰会的平安召开凝结了多少小红帽的拳拳之心啊!

这几天,一群年轻人在网上迅速走红。钱江新城的灯光秀吸引了无数国内外游客前来观光,蜂拥而至的人群也带来了成倍的垃圾。于是在某个午夜,5位年轻人在城市阳台相约碰头开始捡垃圾,一个小时,捡了158个饮料瓶。这一幕引发了无数市民的点赞和响应,他们纷纷加入,用这样的方式让“日月同辉”更加璀璨。

还有少先队员们利用假日走上街头,开展“小红帽扮靓小红车”服务,带领父母参与“江干family”家庭志愿服务……

杭州,因为这些热心的人,变得更加温暖。

遇见一面最美的墙

吴山广场一直是游客们青睐的旅游圣地之一,不知何时起,在它西北角的雷锋广场,竖起了一面20米长的特殊的墙,它的名字叫“最美杭州人”光荣墙。这堵墙展示着“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司机”吴斌、“最美爸爸”黄小荣等一系列“最美人物”的事迹。正是这些普通的人,用不平凡的事,诠释了杭州的“最美精神”。

年末,一条为拾荒老人塑雕像的微信刷爆杭州朋友圈,这位去杭图看书一定要认真洗手的拾荒老人进入人们的视野。他,原杭大中文系毕业的老人,一位退休教师,本可安心养老,却省吃俭用资助失学儿童。

还有感动杭城十佳教师、杭州十大平民英雄……

杭州,因为这些感人的故事,变得更加温暖。

这一道道亮丽的风景,传递着城市的温暖,也传递着社会的文明。G20杭州峰会,让世界的目光再次聚焦这个美丽的“人间天堂”,相信这份温暖也将传递到全世界,传递给每一位路过、留下、离开、想念这座城市的人。

篇15:爱上读书杂文随笔

昨天中午回到家的时候,儿子在房间里听语音。仔细一听,是我在某个群分享的语音。

那一刻,我心里有很多的感慨。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偶尔的发心,会得到儿子的认同。在这个群里,这是第四天的语音分享。四天来没有任何人有回馈,所以我不清晰,我的语音分享对群内的家人们有没有用?我这样每天坚持分享会不会有意义?

在听到儿子听语音分享的这一刻,我觉得我可以坚持下去了。

篇16:爱上读书杂文随笔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无论说话,做事,还是任何其他的行为,都是需要动力的。这份动力既来自己也来自于外部。对自己来说,我做这件事情有意义,至少对于我自己来说要有意义。我愿意在群里分享语音,源自于我在某个读书群里每天的坚持分享,都会有人听,有人点赞。

我们是生活在人群中的社会中的人,所以我们有一些社会性的需要,比如尊重的需要,归属感的需要。有人认同你,这就是最大的归属感,最大的尊重。所以在读书群中的分享我坚持了一年多,如果遇上外出学习晚去几天不能在群里分享。还觉得好像是对不起大家的一片热心,一片真诚。

通过一年多的语音分享,我觉得自己说话越来越有底气,也越来越流畅,越来越沉稳。而且我也觉得,能够静下心来读一本书,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情。如果能够坚持三个月以上,静下心来,哪怕每天只有30分钟的时间去读书,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情。

现在这个时代,我们过多的沉迷手机,电脑,电视,而忽略了与我们自己的身体,声音进行链接。读一本书,尤其是都一本好书,因为这本书,让生活有一点点受益,一点点改变,那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所以我决定在另外一个群分享我的读书。

读书使人进步

突然想起来,李老师前些日子写的那篇文章——我读书少,你骗我,我也不知道。是的有的时候,正因为我们读书少,人家可以拿着所谓经典的道理来教育我们,而我们根本不知道对方说的对不对?

在听到儿子收听我的语音分享的那一刻,我坚定了我的读书计划。我会陆续进入某些群进行我的读书语音分享。今天上午走在路上,也突然想到了一个计划,在未来不远的某一天,我会建立自己的读书分享群,把我的声音传递给更多的人,把好书好用的知识传递给更多的人。

亲爱的朋友们,你们期待我的读书分享吗?如果期待,可以加我好友哦。也可以分享您的读书收益,让我们一起因为共读一本书儿,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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