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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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起(共8篇)由网友“二麻西”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汇总后的湖北咸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起,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湖北咸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起

篇1:湖北咸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起

湖北咸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起

20湖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18日;11月28日-30日,考试时间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湖北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并进行报考资格后审(考试通过后取证时进行资格审查)。

转发省会计考办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湖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湖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会考办发〔〕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按省会计考办精神执行。

二、报名资格审查。今年初级实行后审,考生直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kzp.mof.gov.cn)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www.acc.gov.cn)进行报名。

三、市人社局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715-8126367;联系人:张桓 市财政局信息确认联系电话:0715-8126332;联系人:王俊

附件:省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湖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月20日

篇2:湖北黄冈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起

湖北黄冈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起

内容摘要:湖北黄冈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17日;11月24日至27日,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5月2日至11日期间每日8:00至20:00。

省会计考办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湖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会考办发〔〕1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17号)精神,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将于2016年5月举行。现就我省2016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报名程序

我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报考人员应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一)报名时段

报名时段为:月10日―17日;11月24日―27日。上述时段内每天(含双休日)8:00-20:00受理网上报名。

(二)网报程序

1.报名准备。报名考生应持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

2.登录网站。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kzp.mof.gov.cn)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www.acc.gov.cn),了解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3.填报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考生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选择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不能跨地区报名。

4.网上缴费。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段内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

5.准考证打印。初级考生应于2016年5月2日至11日期间每日8:00至20:00,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kzp.mof.gov.cn)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www.acc.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

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变更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相片等,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它信息。

(二)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报考人员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2。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根据相应报名条件进行认真核对,符合条件的才能报考。采取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五、考试时间

2016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考生具体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5月14日至18日

(共5天、10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六、考务日程

(1)2015年10月31日前,省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6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16年5月7日前,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考试系统硬件测试和考务培训,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省会计考办值班电话:027-87313587.

(3)2016年5月14日至18日组织初级会计资格考试。

(4)2016年6月8日前,上报考试数据、在省财政厅公众网(www.ecz.gov.cn)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七、考场设置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要求设置考场。我省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考场全部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江汉油田考点合并,2016年度设在仙桃市。初级无纸化考点原则上设在通过了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测试的考点。

八、工作要求

(一)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一手抓考试试卷的安全保密,一手抓考生报名信息等资料的安全保密。要加强教育和检查,严格落实试卷保密场所、保管程序等方面的规定要求,配发到各地的保密u-key要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凡泄露考试工作信息,包括考生报名相关信息的,均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三)对于报名、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省会计考办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请示后处理。

2015年10月9日

篇3: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5日起

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5日起

20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15日至23日、2011月25日-27日,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目前年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入口暂未开通,学员要耐心等待。全国各省报名入口请点击进入: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直通车>>

篇4:上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9日起

上海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9日起

内容摘要:上海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第一阶段报名时间:11月19日10:00开始至11月23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月28日10:00开始至11月30日24:00结束。

关于本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17号)的要求,现将本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考试时间

(一)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10:00开始至11月23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8日10:00开始至11月30日24:00结束。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5月4日10:00至5月10日24:00间登录上海财政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上述时限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三)考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15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4日至15日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四、考试大纲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考试大纲。

五、报考费用

根据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每科应交考务费40元。报名费、考务费以及订购考试用书的款项等,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

六、其他事项

(一)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考试报名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伪造、虚报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将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11号)的规定,由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的要求对疑似雷同的试卷,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三)对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办法。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违反承诺条款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日

篇5:昆山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起

昆山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起

关于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友情提醒

各相关人员:

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预计在2015年11月1日开始,请您随时留意我局外网公告,一切已正式通知为准。

特此提醒!

昆山市财政局

2015年9月29日

篇6: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6起

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6起

根据“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kjbm.zjczt.gov.cn/AccountManager/front/login.html)通知,浙江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定于11月16日10:00至月30日16:00进行,逾期不再进行补报名。

篇7:江苏昆山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起

2016江苏昆山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起

内容摘要:江苏昆山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年11月1日-11月28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采集照片时间:2015年11月24日-11月30日。缴费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考生于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进行报名。

昆山市财政局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5】77号)要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6年5月14―18日举行。2016年我市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当地财政部门公布的报名点报名。现将我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1、报考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参加报名。

二、报名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与审核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日-11月28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

(2)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采集照片时间:2015年11月24日-11月30日(双休日照常进行),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3)审核、采集照片地点:昆山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黄河南路228号,合兴路华茂汽车城南,公交线路:可乘公交33路、7路、30路、58路、109路、19路、132路、17路、60路、15路、20路、21路、23路、102路就近到达)。

(4)咨询电话:0512-57314171(昆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2、报名程序:

201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审核-自行网上交费的办法。昆山地区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站,网址:kzp.mof.gov.cn/.点击会计报名,进行报名注册。

(2)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登记考生信息,对登记信息负全部责任,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报名点名称:昆山市(不要选:苏州市)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的照片考生不可自行上传,必须到报名点现场采集。考生必须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及自行设置的登录密码,以便到报名点现场审核。

(3)考生必须自行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4)考生必须本人亲自携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考试资格审核。

考试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照片并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回执表”(此步骤必须考生亲自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交纳考试相关费用,完成报名流程。

三、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再接受现金。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逾期后果自负。

考生如需开具收据,自2016年3月1日-3月20日,持网上缴费回执或清单(能显示具体缴费金额)、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昆山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三楼领取(黄河南路228号,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日不办理,电话0512-57992756),逾期不予办理。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52号规定,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5月3日-13日。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进行选择,考试用书网上征订、网上交费,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只适用江苏省省内)。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篇8:山东青岛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起

2017年山东青岛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起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各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6〕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5月13日至16日。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16日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三、报名条件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考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对符合《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方式

2017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注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

报名时间为11月1日0:00至20日23:59,补报名时间为11月25日0:00至30日23:59。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青岛市会计信息网(kj.qdf.gov.cn),点击页面右侧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图标,按网上报名流程注册个人信息,系统将根据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自动进行审核。

(一)系统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善个人报考信息,填写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上传本人近期正式彩色免冠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个人留存。

(二)系统审核未通过的`,采取现场报名。即报名人员于11月30日前持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区(市)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手续(报名期间办理地址、时间详见附件)。信息变更完成后,所属区(市)财政部门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现场报名(注:因市直会计人员已下放到区(市)管理,因此青岛市财政局不再办理信息变更、现场报名等事宜)。

(三)所有报考人员应于12月5日23:59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并查询报名状态是否成功。

五、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3〕28号文件规定,会计初级资格考务费每科56元。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注意身份证有效期。考试报名及考试期间,考生所持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名、交费等事宜。

(三)报考人员应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填报信息应真实完整,报考照片应人脸清晰,亮度适中。报考人员交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漏交费用以及照片不清晰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或者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请勿轻信社会培训机构关于会计初级资格报考的虚假宣传,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2017年4月10日前将在青岛市会计信息网公布我市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有关事项,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对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确认为雷同卷的,将在山东会计信息网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证书发放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发放、领取等管理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事宜请关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rsks.qdhrss.gov.cn)。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报名宣传。区(市)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工作。

(二)做好报名组织。区(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学习,熟知工作流程,熟练操作软件;安排好现场信息更正、审核和网上交费指导工作,严格个人信息的保管和保密工作。对会计从业管理系统中报考人员信息错误的,各区(市)财政部门应认真核实,及时更正,并相应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换发等工作。

(三)处理造假行为。在报名过程中发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造假的,要深入追查、严厉打击。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4日

附件: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序号现场报名地址 (信息更正地址)地址咨询电话1 市南区财政局 市南区宁夏路286号(市南区政府政务大厅二楼) 0532-88729500 2 市北区财政局 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市北区行政审批大厅) 81632209 3 李沧区财政局 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66088331 4 崂山区财政局 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政务大厅D座二楼 88036069 5 城阳区财政局 城阳区山城路198号(正阳路中国银行南侧) 87866153 6 黄岛区财政局(东区,原开发区财政局) 青岛开发区武夷山路302号105房间 86893573 7 黄岛区财政局(西区,原胶南市财政局) 原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厅财政局窗口 85166700 8 即墨市财政局 即墨市财政局三楼西(即墨市振华街136号) 88550352 9 胶州市财政局 胶州市北京路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财政局窗口 82206381 82206039 10平度市财政局平度市新区大道79号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楼财政局窗口 88397371 11 莱西市财政局 莱西市烟台路98号一楼会计科 88483300 12 保税区财政局 青岛保税港区管委大楼1508室 8676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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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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