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配方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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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配方表范文(共14篇)由网友“乔一”投稿提供,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过的产品配方表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也相信能帮助到您。

产品配方表范文

篇1:产品配方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乙方在甲方任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非公开的、专有的和具有保密资料及信息(含甲方产品配方等信息),属于本合同协议保密的内容。乙方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双方就以上保密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秘密信息本协议所称秘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中列为绝密、机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二条保密范围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保密责任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保密期限风险提示: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

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第五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

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甲、乙双方约定: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第六条其它事项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为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已于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毕井泉

年6月6日

篇3:《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进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注册的活动。

第四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严格、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机构(以下简称审评机构)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的审评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查验机构(以下简称核查机构)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现场核查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本行政区域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现场核查等工作。

第六条 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应当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与注册相关的现场核查、抽样检验等工作。

第二章 申请与注册

第七条 申请人应当为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或者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

申请人应当具备与所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相适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符合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对出厂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实施逐批检验。

第八条 申请注册产品配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证明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研发与论证报告和充足依据。

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质证明文件;

(三)原辅料的质量安全标准;

(四)产品配方研发报告;

(五)生产工艺说明;

(六)产品检验报告;

(七)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的证明材料;

(八)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第九条 同一企业申请注册两个以上同年龄段产品配方时,产品配方之间应当有明显差异,并经科学证实。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每个配方系列包括婴儿配方乳粉(0—6月龄,1段)、较大婴儿配方乳粉(6—12月龄,2段)、幼儿配方乳粉(12—36月龄,3段)。

第十条 同一集团公司已经获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及生产许可的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集团公司内另一全资子公司已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组织生产前,集团公司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 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进行注册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注册申请。

受理机构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出具加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二条 受理机构应当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送交审评机构。

第十三条 审评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以及产品配方声称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的一致性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需要通知核查机构对申请人开展现场核查,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组织专家对专业问题进行论证,自收到受理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评工作。

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审评时间的`,经审评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延长决定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核查机构应当自接到审评机构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等情况的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核查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参与现场核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参与。

第十五条 审评机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样检验工作,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第十六条 对境外生产企业现场核查、抽样检验的工作时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 审评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开展审评,并作出审评结论。

第十八条 审评机构作出不予注册审评结论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拟不予注册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对通知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审评机构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

审评机构应当自受理复审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九条 审评机构认为需要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补正材料。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评时间内。逾期未补正的,按申请人不再提供补正材料处理。

第二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评结论作出准予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受理机构应当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或者不予注册决定。

第二十一条 现场核查、抽样检验、复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技术审评和注册决定的期限内。审评时间不计算在注册决定的期限内。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作出不予注册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书面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篇4:《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一)产品名称;

(二)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

(三)注册号、批准日期及有效期;

(四)生产工艺;

(五)产品配方。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YP+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其中YP代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

篇5:《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第二十四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有效期内,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申请人应当向受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因遗失申请补发的,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发布遗失声明;因损坏申请补发的,应当交回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原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补发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应当标注原批准日期,并注明“补发”字样。

第二十五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有效期内,需要变更注册证书及其附件载明事项的,申请人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变更注册申请书;

(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及附件;

(三)与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申请产品配方变更等可能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审评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组织开展审评,并作出审评结论。

申请人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等不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审评机构应当进行核实,并自受理机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申请人名称变更的,应当由变更后的申请人申请变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自接到审评结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评结论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变更手续,注册证书发证日期以变更批准日期为准,原注册号不变,证书有效期保持不变;不予变更注册的,作出不予变更注册决定。

第二十七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申请人应当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延续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质证明文件;

(三)企业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情况;

(四)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五)产品营养、安全方面的跟踪评价情况;

(六)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延续注册意见书;

(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及附件。

审评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对延续注册申请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组织开展审评,并作出审评结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延续注册或者不予延续注册的决定。准予延续注册的,向申请人换发注册证书,原注册号不变,证书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重新计算;不予延续注册的,应当作出不予延续注册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

(二)申请人在产品配方注册后5年内未按照注册配方组织生产的;

(三)企业未能保持注册时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的;

(四)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变更注册与延续注册的程序未作规定的,适用本办法有关婴幼儿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标签与说明书

第三十条 申请人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应当提交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标签、说明书中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

标签和说明书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的,应当与获得注册的产品配方的内容一致,并标注注册号。

第三十一条 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当根据产品配方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明使用的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使用的乳制品原料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时,应当标明各种动物性来源原料所占比例。

配料表应当将食用植物油具体的品种名称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注。

营养成分表应当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营养素顺序列出,并按照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可选择性成分等类别分类列出。

第三十二条 声称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来源的,应当如实标明具体来源地或者来源国,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等模糊信息。

第三十三条 声称应当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适用月龄,可以同时使用“1段、2段、3段”的方式标注。

第三十四条 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

(四)对于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质,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者不含有;

(五)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

(六)与产品配方注册的内容不一致的声称。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承担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技术审评、现场核查、抽样检验、专家论证的机构和人员应当对出具的审评结论、现场核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专家意见等负责。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技术审评、现场核查、抽样检验、专家论证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进行技术审评、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保证相关工作科学、客观和公正。

第三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举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受理、技术审评、现场核查、抽样检验、专家论证、审批等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三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目录信息。

第三十八条 参与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申请受理、技术审评、现场核查、抽样检验、专家论证等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保守在注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中的商业秘密进行标注并注明依据。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拒绝现场核查或者抽样检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批准其产品配方注册申请。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

(一)工作人员滥用权利、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注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

(一)企业申请注销的;

(二)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四)注册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注册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违法行为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样品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对申请人给予警告,并向社会公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法予以撤销,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申请人变更不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事项,未依法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申请人变更可能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事项,未依法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五条 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至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注册审评过程中滥用权利、玩忽职守、假公济私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是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量,以及产品中营养成分的含量。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篇6:配方

配方

配方pèi fāng[释义]

①(动)把不完全平方式变为完全平方式。

②(动)根据处方配制药品。

③(名)指化学制品、冶金产品等的配制方法。

[构成]  偏正式:配〔方[例句]  这剂药~很复杂。(作主语)

篇7:产品别生产成本计算表

产品别生产成本计算表

年 月

规格、定格材 料直 接 人 工制 造 费 用合计
标准单位成本分摊率单位成本标准单位成本分摊表单位成本标准单位成本分摊率单位成本实际单位成本标准单位成本差异
             
             
             
             
             
             
             
             
             
             
             
             
             
             
             

批准: 复核: 制表:

篇8: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表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表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表

买方合同号:---------------------号签订地点:-------------------------------

卖方:-------------------------------     买方:-------------------------------

1、为发展双方经营生产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平等协商,共同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遵循。买方根据-------------------------------情况按以下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价格要求在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品名 规格 数量(件) 含税单价 金额

总计

2、卖方负担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前的运杂等一切费用。标的物所有权自买方验收合格后转移。

3、对验收中发生的异议,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提出处理方案,并及时予以解决。

4、经办理验收等必要的.手续后,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买方在-------------------------------付款后次月,依据本合同安排计划向卖方付款。

5、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各自的违约行为,以合同法相应的条款为准则进行调整。

6、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 买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李京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编辑

篇9:橡胶制品配方

A:汽车轮胎

1.胎面胶、胎冠胶

NR 100 ZnO 5 SA 4 石蜡 1 防D 1 防A 1槽黑 20 N330 30 松焦油 2 液体古马龙 2 DM 0.35 CZ 0.3 S 2.6

2#烟 100 ZnO 5 SA 3.5 防D 1.5 防A 1 槽黑 30 N330 15 松焦油 3.5 M 0.8 S 2.6

(4010NA、BLE、H / CZ 0.6 /NOBS 0.42 DTDM 0.5/NOBS 0.6/) S 2.6

2.抗撕裂:

NR 100 ZnO 5 SA 2 RD 1 4020 2 微晶蜡 1 N220 30 SiO2 35 聚乙二醇(4000) 1.3 妥尔油 1 氢化松香 6 古马龙 5 促MDB 2 NOBS 2 TBTD 0.3 S 0.3

3.抗割口增长载重车胎胎面胶:

NR 100 ZnO 4 SA 2 RD 1 HPPD 2 混合蜡 1 N299 28 SiO2 28 聚乙二醇(4000) 1 A-189 1 古马龙 5 芳烃油 5 NOBS 2 S 3

NR 100 ZnO 4 SA 2 RD 2 混合蜡 1 4020 2 N285 35 SiO2 20 聚乙二醇(4000) 0.5 妥尔油 3 古马龙 3 促NS 2 促D 0.4 S 2.5

并用SBR:

NR 70 SBR 30 ZnO 4 SA 3 石蜡 1.5 防D 0.7 4010

1.5 H 0.5 槽黑 27 N330 20 古马龙 4.5 DM 1.2 M 0.8 S 2.2

NR烟 70 SBR 30 ZnO 5 SA 3 防D 1.5 防A 网 1槽黑 30 混气炭黑 15 松焦油 4.5 DM 1 CZ 0.4 S 2.3

NR烟 70 SBR 30 ZnO 5 SA 2.5 防D 1.5 防A 1 石蜡 1 槽黑 28 N330 18 松焦油 4.5 DM 0.63 CZ 0.33 S 2.15

胎冠上层胶:

2#烟 70 SBR 30 ZnO 4 SA 3 4010 1 防D 1防H 0.4 石蜡 2 槽黑 25 N330 20

0.35 NOBS 0.6 S 2.2

1#烟 60 SBR 40 ZnO 4 SA 3 4010 0.5 防A 1 石蜡 1.5 中超耐磨炭黑 52 芳烃油 10 NOBS 0.8 S

1.8

白胎面:

NR 70 SBR 30 ZnO 3 SA 2 防ODA 1 混合蜡 2 Si 50 A-189 0.8 聚乙二醇(4000) 1.5 古马龙 10 TiO2 5 NOBS 2 S 2.8

NR 50 SBR(溶聚) 50 ZnO 4 SA 3 防4010NA

1.5 石蜡 1 RD 1.5 中超耐磨 53 操作油 8 三线油 4.5 DM

NOBS 0.8 S 1.5

NR 35 SBR 65 ZnO 5 SA 5 防HPPD 2 混合蜡 2 RD 1.5 Si 25 N285 45 聚乙二醇(4000) 1 古马龙 20 油 5 NOBS 1.3 D 0.3 S 1.7

NR 30 SBR 70 ZnO 4 SA 3 防D 1.5 防4010NA 1.5 石蜡 1 防H 0.3 RP-3 防护蜡 1.5 中超 50 机油 10 NOBS 0.8 S 1.8

与BR并用:

NR 75 BR 25 ZnO 4 SA 3 防D 1.5 防4010NA 1.5 石蜡 1 槽黑 10 中超 37 机油 10 CTP 0.1 CZ 0.9 S 1.2(1.5)

NR 70 BR 30 ZnO 4 SA 3 防D 1.2 防4010NA 0.5 石蜡 1 防AW 1.3 石蜡 1 中超 20 N330 30 锭子油 5 NOBS 0.6 S 1.5(屈挠龟裂OK)

耐磨抗撕裂载重越野胎面:

篇10:如何选用鱼饵配方

鱼饵是在钓鱼的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但是要要怎样才能使之叨叨上好的效果呢?这就要看你当天的天气,钓鱼地点的水情,地势.下面就是我对如何选用饵料的集中看法和经验希望大家能喜欢!

准备了上等钓饵,如不把鱼群迅速引来和滞留在窝内,也还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所以除钩饵而外,还要有好的诱饵。诱饵的作用,就是使鱼看到食物或闻到食物的香味,引鱼来食,并使窝内经常有鱼。

在许多地方,钓鱼爱好者常用大米或小米,加酒浸泡。作为诱饵。其原因是米粒小,鱼吞吃后又会有一些从鳃中漏出,不易马上吃尽。米粒浸泡水中能将长久不变质、变形易于招鱼。也有用酒糟、糖糟作诱饵的,因其香味浓,散发快,极易把鱼群引来,但它不耐食,持久性能也较差一些。也还有用炒熟的麦轶、黄豆粉、菜籽饼、红苕等混合捏成团做的引饵,其特点是可以量大一些,入水浸泡后可成雾状,适合鱼类吞吃,招鱼要比米粒快,

资料

所以有的垂钓者又同米窝同时使用,收到较好的'效果。其方法是选好约位后,先用手撒米窝,范围可宽一些,大约一至二平方米之内,然后再撒捏成团的粮食制的混合窝。每隔一至二小时再续一次窝,使鱼聚而不散。目前,市场上出售的喂雏鸡的混合饲料,其成份也很有诱鱼力,用之为引饵,简便易得。过去,常常有人认为窝子饵料放多了,鱼吃饱了就不会咬钩,这当然有一定道理。但首先撤诱饵总有限度,再就是钓饵都比诱饵更高级精细,鱼类都有“争食场”的习性,只要鱼群引来,首先还是抢食最理想之物,然后再及其余。目的是使鱼能滞留下来,用香饵钓之,如不多用一些诱饵就达不到这个目的了。只不过激诱饵或补窝时要尽量减少震动,那才是最要忌讳之点。

还有一种只是有味而无实物的虚窝。虚窝是用6O%的水,1O%的曲酒,30%的香油混合的液体配成。垂钓时将配好的液体带去钧场,就地取土,渗入液体配料,揉成泥团投入钓点,鱼闻香味而至,又找不到食物,在窝内游大,此时下钩垂钓,极易钓获。还有钓者用醋糟混合酱油槽打窝子,这种窝料有浓烈的酸呛味,是诱集鲢鱼、鳙鱼的理想撤饵,专门钓鲢、鳙鱼。

篇11:幼儿配方奶粉

婴幼儿配方奶粉又叫做母乳化的奶粉,它主要是除了母乳以外,为婴幼儿提供每天的营养所需,在普通的奶粉里面直接添加各种营养元素。婴幼儿配方奶粉主要的经历了三代,第一代就是营养型的,第二代就是免疫型的,第三代就是活性益智型的。

婴幼儿配方奶粉简单地说主要是以奶粉和乳清粉大豆为主要的原材料的,根据婴幼儿不同时期身体内部所需的营养,加入适当的矿物质和供给宝宝的维生素,经过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食物,与我们的自然母乳非常的接近。

一般来说,婴儿配方奶粉又称母乳化奶粉,在普通奶粉的基础上加以调配的奶制品,去除了部分酪蛋白,增加了乳清蛋白;去除了大部分饱和脂肪酸,加入了植物油,从而增加了不饱和脂肪酸,降低了矿物质含量,以减轻婴幼儿肾脏负担;另外还添加了微量元素、维生素、某些氨基酸或其他成分,使之更接近人乳。

根据年龄段选择针对各个阶段的婴幼儿,奶粉的配方不尽相同,配方奶粉大致分为0~6个月,6个月至1岁,1岁~2岁,2岁以上,4岁~7岁或其他。妈妈们一定要针对宝宝的月龄选择合适的奶粉,因为处在成长期的宝贝,消化能力不同,每个阶段所需的营养比例也不同,婴儿配方奶粉一般根据宝宝各阶段的成长需要,添加该

婴儿配方奶粉大都接近于母乳成分,只是在个别成分和数量上有所不同。根据国家标准,0~6个月婴儿配方奶粉的蛋白质含量必须达到12g~18g/100g,6个月~3岁婴儿奶粉的蛋白质含量必须达到15g~25g/100g,婴儿配方奶粉中最优的蛋白质比例应该接近母乳水平,即乳清蛋白:酪蛋白为6:4,母乳中的蛋白质有27%是α-乳清蛋白,其氨基酸组合佳,还含有调节睡眠的神经递质,促进大脑发育,所以要首选α-乳清蛋白含量较接近母乳的配方奶粉。

包装要正规一般市面上的罐装奶粉或是袋装奶粉,包装上都会就其配方、性能、适用对象、使用方法作必要的说明。按国家标准规定,奶粉品牌在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商标、净含量、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及食用方法等项目,若缺少上述任何一项最好不要购买。

注意手感、颜色和口感一般可以通过摇动罐体判断,奶粉中若有结块,有撞击声则证明奶粉已经变质,不能食用。袋装奶粉的鉴别方法则是用手去捏,如手感松软平滑内容物有流动感,则为合格产品。如手感凹凸不平,并有不规则大小块状物则该产品为变质产品。在购买产品后,可将部分奶粉倒在洁净的白纸上,将奶粉摊匀,观察产品的颗粒、颜色和产品中有无杂质。

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比较好的状态为颗粒状的均匀分泌,没有任何的结块,颜色一般情况下为乳黄色的,杂质比较的少。如果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颜色为白色的话,就代表奶粉里面掺杂了类似于淀粉类的物质,这类的奶粉就尽量不要选购。

篇12:七日瘦身汤配方是什么

夏天快要到了,女生们也要赶快行动起来开始努力的减肥,当然了减肥说着容易做着难哦,肥胖的女孩最苦恼,因为她们尝试过很多的减肥方法都失败了,那么减肥有效快速的方法大家知道吗,七日瘦身汤配方大家都不知道吧,这个效果还是蛮不错的,但是大家对这个原理还是很陌生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讲一下七日瘦身汤配方。

从今天起七天内,减重者得依下列的食谱进食,觉得饿时就喝瘦身汤,它不会增加卡路里,又会加快减重者消耗脂肪的速度,喝越多就瘦越多。

第一天:只吃水果,除了香蕉各样都行。哈蜜瓜和西瓜的卡路里特别低。只喝不加糖的饮料。

第二天:只吃生菜,可以配瘦身汤吃,吃到饱为止。多吃绿色蔬菜,别吃玉米或豆类。晚餐时,可以犒赏自己一个加奶油的烤马铃薯。今天别吃水果。

第三天:水果、生菜、汤、随意吃。但不准吃马铃薯。如果到今天还未作弊的话,体重应该已减轻了二、三公斤啦!

第四天:只吃香蕉(最多三根)和脱脂牛奶。除瘦身汤外,今天可尽量多喝水。香蕉和牛奶有较高的卡路里,不过,今天身体需要的是它们的丰富的钾、醣、蛋白质、和钙来抵挡想吃含糖食物的欲望。

第五天:只吃牛肉和蕃茄。最多可吃0.7kg的牛肉和六个蕃茄。今天最好喝六到八杯的水,才能冲洗掉身体内的酸性。别忘了最少要喝一次汤!

第六天:吃牛肉和蔬菜,可以吃个痛快。想大吃二、三块牛排配生菜都行。但不可以吃马铃薯。当然汤至少还是得喝一次汤!

第七天:吃糙米、不加糖的果汁、还有菠菜。当然仍然是吃到饱为止。记得至少喝一次汤。

如果没有偷懒,相信七天后会有令人“刮目相看”的好身材。切记至少得放松二天才开始下一回合。此瘦身汤不仅消耗脂肪,还有清洗消化系统的功能。

上面讲了七日瘦身汤配方,女孩们赶快来收藏吧,哈哈,胖的女孩你们是不是很开心呢,赶快尝试一下吧,祝愿你们减肥成功,希望带给大家很大的帮助,夏天可以穿上好漂亮的裙子尽情的去和男友约会,女孩们还等什么呢,大家开始行动吧,也可以分享给大家的亲朋好友尝试哦,给他们一个意外的惊喜。

篇13:五谷杂粮养生配方

相信大家肯定都知道养生的功效和作用吧,养生不但可以让我们的生命质量得以提高而且还能让我们的寿命延长,所以我们建议读者朋友们一定要学习一些适合自己的养生方法,我们知道饮食养生不但容易实施而且功效非常明显,下文我们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五谷杂粮养生配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启发。

1.将所有原材料洗净分别用小碗装好备用,将洗净的黑豆倒入炒锅中。

2.用小米慢慢炒,至水干,豆熟。

3.将炒熟的黑豆尝试一下,看熟了没有,没熟继续炒,熟了的黑豆表皮有点开裂,黑豆的香味飘满屋。将熟了的黑豆装入一个大空盆当中备用。

4.将洗净沥干水的黑芝麻倒入炒锅中小火炒。

5.黑芝麻鼓鼓的,香味飘溢,同样也尝试一下看熟了没有,没熟继续小火炒,熟了就可以倒入盆中倒用。

6.将洗净的黑米倒入炒锅中炒到表面开花,吃一点熟了就可以装入盆中了。

7.玉米片放入烤盘送到预热好的烤箱中,100度烤20分钟,可以在炒黑米的时候进行,因为黑米有些难炒。烤好的玉米片很脆,很香。

8.将小麦放入100度的烤箱烤20分钟后取出放入炒锅中接着炒。

9.炒好的小麦表面焦黄,小麦的香味飘满屋。

10.将洗净的红豆放入炒锅中小火炒制。

11.炒好的红豆颜色成深红色,很脆。

12.将所有的原材料倒入盆中混合均匀,放入磨粉机中磨粉装盒(因为后面放红豆和小麦的时候忘记拍照片了,还是有些不习惯一边做一边拍照片的过程)。

13.磨好的粉很香,早晨当早餐吃是不错的健康营养食品哦。

在上面的文章里面我们介绍了养生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我们建议大家在日常的生活中一定要学习一些简单有效的养生方法,上文为我们详细介绍了五谷杂粮养生配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篇14:食用菌栽培配方

食用菌栽培配方

1平菇 常见栽培配方(按每m2计算投料量): 1.1 棉籽壳20kg,过磷酸钙0.4kg,石膏粉0.6kg,尿素0.1kg,水适量,PH值(酸碱度)6~7. 1.2 100kg,过磷酸钙2kg,尿素0.2g,水适量. 2 香菇(塑料袋熟料栽培)常见栽培配方:

作 者:薛玉华  作者单位: 刊 名:湖北植保 英文刊名:HUBEI PLANT PROTECTION 年,卷(期):2010 “”(2) 分类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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