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号驾考新规有没科目五

时间:2023-05-17 07:53:0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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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号驾考新规有没科目五

篇1:4月1号驾考新规有没科目五

前日,一则《驾考新规将增考科目五学费或大涨》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甚至登上了一些地方门户网站的首页,让不少市民信以为真。昨日,记者从东莞市交通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以及东莞驾协和多家驾校调查核实了解到,该消息不实。

目前,东莞市内各驾校并未接到要增加科目五考试的通知,未来是否会增加科目五考试,应以公安部公布的消息为准。反倒是科目二考试会有微调,但目前尚未确定方案。

目前不会增考科目五

近日,不断有消息在网上和驾考学员之间流传:随着近几年国家对驾考行业政策的不断规范、调整和监督,自今年6月1日起,新增驾考科目五项目:即高速道路模拟考试。消息还称,目前个别驾校及学员都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增加一个科目五,驾校成本也会增加,也就意味着学车费用也会有所增加。

国家正在酝酿实施更严格的驾照考试新规,在现有四个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科目五”高速模式考试。

预计新的考试项目将在今年内正式推行。

对于考试科目的增加,业界普遍认为这将有助于提高“新手”的素质。

据相关部门统计中国车祸造成的原因70%以上是新手考取驾照没有得到有效驾驶技能培训及理论知识不过关造成的,所以国家越来越注重对驾培行业的管理规范和整顿。

另一方面,驾照考试科目的不断增加也会造成学费的大幅上涨。

以广州为例,或年初广州实行学车刷卡记学时制度,学员科目二练车时间少于86学时不得约考,这将使驾校培训时间延长,驾校成本提高,随之就是报名费用将会更高。

事实上,在20驾照考试难度便有了4次增加:

- 每科限制5次机会;

- 科目二考试全程不可停车;

- 科目三路考必须满3公里;

- 增加一项科目四。

篇2:4月1号驾考新规有没科目五

科目一,又称科目一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相关知识。考试形式为上机考试,100道题,90分及以上过关。

科目二,又称小路考,是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简称,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五项必考。

科目三,又称大路考,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不同的准驾车型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不同,一般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四,又称科目四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为两项内容,除了路考,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考试,俗称“科目四”。因为这个考试在科目三之后进行,所以大家都习惯称之为科目四考试。实际的官方说法中没有科目四一说。考试试卷由50道题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满分100分,90分合格。

《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在驾考培训收费、自主约考和驾照自学直考等多方面进行改革。改革后的驾考发生了哪些变化?驾考新规定市民最关注的热点回答:

20驾考新规定热点解读:

一、“插队”提前安排考试行不通

通常驾考学员在报名时,驾校声称只需 5个月即可取得驾照。然而,记者经过走访了解,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不少学员纷纷吐槽道“等得好苦”……

12月中旬,在太原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向阳考场,记者随机走访了40名已顺利通过最后一门“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正在等待制证的学员。其中,有29名学员表示,从驾校报名到拿到驾驶证,至少需 10~12个月时间;6名学员需5~7个月时间;5名学员驾考周期长达一年以上。采访中,还有不少学员“支招”,表示若学车过程中不想被动等待驾校的安排,那就必须主动找教练“意思意思”。还有不少驾考学员直言,自己就是“插队”被提前安排考试的。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驾考热度持续不退,相关部门对驾考工作的监管取得了一些成果,譬如电子考试的改革缩小了暗箱操作的空间,但由于学员的考试时间和场地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在实际的驾考过程中仍存在诸多“猫腻”。

新政实施后,这些历来被学员吐槽的“潜规则”将被打破!《意见》明确,将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所,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公安机关将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而考试费将在约考确定后收取,并为学员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也可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此外,为防止驾考过程中存在的“人情考试”,《意见》中指出将实行考试随机安排,即考试当日,将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杜绝人为操作考试。

二、科二、科三考试可一次预约,连续考试

在驾考过程中,大多数学员反映,尤其在科目二考完后,等待科目三考试的时间会更长些,少则半年多则更长时间。

刚参加工作不久的金文君,就遇到了这样一件闹心的事。金文君今年3月在太原一家规模较大的驾校报了名,大约过了2个月,驾校通知她参加了科目一考试,紧接着就安排了科目二的考试时间。然而,科目二顺利通过之后,教练却迟迟未通知她去练习科目三的实际道路驾驶。由于工作需要,必须尽快拿到驾照,金文君连续几次致电驾校询问考试时间,得到的回复均是:“考试时间是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安排的,现在前面还有几批学员未参加科三考试,所以还要等等。”金文君称,自她今年5月通过科目二考试到现在已有半年之久,却仍未被安排科目三的考试,至于什么时候能拿到驾照她心里越来越“没数”了。

然而,驾考新政出台后,明确指出将进一步优化考试程序。《意见》规定,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要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此外,还将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进一步提高考试工作效率。

对此,山西省交管局有关专家表示,驾考改革后,若考生各科目考试顺利,只需往返考场两次即可考完所有科目并领到驾驶证。一系列优化考试程序的措施,也将有效缓解考试积压现象。

三、自己上路学车要先开证明

随着驾考新政的出台,社会呼吁多年的驾驶证“自学直考”也要来了。那么,针对自学直考,许多人都有疑虑:“我开车上路学车会不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呢?”

对此,有关法学专家明确表示,上路自学的车、路、人都有严格限定。只要车、路、人均符合规定,就不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而相反,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等而私自上路训练的,视为无证驾驶依法处罚。

《意见》规定,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同时,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据了解,如果不想被认定为“无证驾驶”,需要遵守以下几点要求:

上路要求:学员必须通过“科目一”考试,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签注学车专用标识;上路训练车辆必须放置、粘贴统一样式的学车专用标识。

车辆要求:自学训练车辆须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保险,并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

学车路线:公安交管部门指定训练路线、时间,设置显著标识标牌。

四、自学中不慎遇事故,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自学直考”让不少驾考人自由了,但安全性问题又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其中,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问题较为突出。

那么,在自学驾车过程中不慎遇到交通事故,责任究竟怎样认定?《意见》明确,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而在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关学车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规定为: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对比之下不难发现,《意见》中的规定更需要强化随车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那么,什么人可以成为“随车人员”?《意见》提出以下几点要求:1.须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2.无吸毒记录;3.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4.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

此外,山西公安交警网提示,自学驾驶技术前,无论随车人员“亲疏”与否,最好就学车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明确细化,以避免后期纠纷。

五、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

在驾校练车过程中,我们经常能听到学员之间互相倾诉,“我都来一天了,只练了两三轮,净浪费时间了。”

当然,部分驾校同时也推出一人一车、计时培训等模式,大多为学员自主包车,一般是每小时50元至80元,如果包车、包教练的话是每小时80至120元不等。陈女士由于平时上班的缘故,只能周末包车练习。她表示,包车练习成本太高了,由于学习间隔过长,每次都得浪费一段时间用来“返工”,很不合算。

同时,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此前驾校大都实行包干制,即学员按照一定的学费标准一次性交费,如果学员考试没有通过,驾校则免费继续培训,直到拿到证为止。但是,学员为了能多练车,只能时不时地请教练吃饭、递烟、发红包,这些隐性的驾校“潜规则”也加大了驾考的“成本”。

驾考新政出台后,面对越来越多想要学车、正在学车的人来说,关于计时培训的内容无疑是一剂强心针,尤其是对驾考接受能力差异化、学习时间不固定的学员。那么这次驾考改革的计时培训谁能受益?

《意见》针对驾考费明确提出“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模式: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

也就是说,学员在时间上会更加自由,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这样一来,根据个体化差异,对于一些年轻比较容易上手的学员,可能最终的学车费用低于现在的一次性收费。

同时,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更有助于规范驾校的收费标准、打破历来饱受诟病的“潜规则”,提高其服务质量。

驾考新规

篇3:4月1号驾考新规

重点 1、《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正式露面。

申请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让群众办理业务更加方便。

重点2、对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可更早申领A证。

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A1)、牵引车准驾车型(A2)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重点3、放宽了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增加了单眼可以考证的条款,放宽了手掌条件,更加明确了下肢条件。

重点4、全面放开驾证考取户口地域车型限制,换证不用回发证机关了。

取消户口所在地限制,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全部准驾车型,也可以换证,考试也可以自行安排考试地点和时间。实现了驾考社会资源平等享有,驾培竞争全国化。

重点5、城市公交车驾驶证可以直接增驾至大型客车。

增加了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详见139号令第十五条)同时,也增加了申请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的限制。

重点6、增加了内地居民持有境外驾驶证在内地申请驾驶证的限制条件。

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重点7、C1、C2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了。

C1、C2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这绝对是真的。但是,有很多条件限制,千万不能随便练车,要携带“学习驾驶证明”、要安装规定装置、要有专业人员跟车指导、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学习、不得搭载其他无关人员。

重点8、注销的驾驶证可救济。

驾驶证被注销的利好消息:只要不是因为发生了违法行为被吊销和撤销的驾驶证,仅仅是因为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都是有机会直接恢复原准驾车型的。

重点9、适应“互联网+”特点,具备条件的考生可以一次性预约并参加科目二、三的考试。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重点10、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由原来的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

重点11、放宽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条件限制。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重点12、明确了身体条件证明的有效期。

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约考试:

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切实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

公安部部署在福建、广东等19个省的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的约考平台。试点城市将于3月底前推广到位,其他地方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通。

全面取消异地限制:

在原来放开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证异地申请领证的基础上,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

同时,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实现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群众一次办成。

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单眼视障人员优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每年体检年龄调整为70周岁:

适应老年人身体条件改善的状况,新部令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该项措施施行后,将惠及700多万60至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

同时,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新部令实施前,因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一并享受救济政策。

公告明确,自学直考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加装供随车指导人员使用的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按规定投保交强险;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死亡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重伤负主责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

严格持境外驾驶证换证制度:

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时,公安机关将启动出入境记录核查程序。对长期在国外生活居住的我国内地居民和境外驾驶人,持境外驾驶证换领国内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我国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换领我国驾驶证时,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16个城市4月开始自学直考试点:

今年,先期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试点工作从年4月1日正式开始。

[2016年4月1号驾考新规]

篇4:4月驾考新规

4月1日起驾照新规正式实施!请注意,请注意!这并非谣传的“新扣分标准”,而是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出的第139号令,适用全国。

这次公安部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内容调整多达45处,在这里给大家挑10个重点出来,大家各取所需!

1、网上办理驾驶证业务。

申请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让群众办理业务更加方便。

2、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可更早申领A证。

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A1)、牵引车准驾车型(A2)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换证不用回发证机关了。

取消户口所在地限制,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全部准驾车型,也可以换证,考试也可以自行安排考试地点和时间。

4、城市公交车驾驶证可以直接增驾至大型客车。

增加了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5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详见139号令第十五条)同时,也增加了申请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的限制。

5、内地居民持有境外驾驶证,在内地申请驾驶证有限制。

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3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6、C1 C2 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了!

但千万不能随便练车!要携带学习驾驶证明、要安装规定装置、要有专业人员跟车指导、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学习、不得搭载其他无关人员。上图为学车专用标识。

7、未违法被注销的驾驶证可直接申请原准驾车型。

只要不是因为发生了违法行为被吊销和撤销的驾驶证,是因为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有机会直接恢复原准驾车型。

8、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9、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由原来的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

网上有消息称4月1日也同时执行新的交通违法扣分标准,这是谣言,这是谣言,这是谣言!在这里声明了,驾驶证记分标准依然根据1月1日开始实行的123号令!大家记住了:

[4月驾考新规]

篇5:驾考新规要考科目五吗

“考驾照又要难了,将增加‘科目五’高速道路模拟考试。”最近,有一条“驾考新规出台”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内流传。昨日,我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称,未接到相关通知,该消息子虚乌有。

目前,国家正在酝酿实施更严格的驾照考试新规,在现有四个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科目五”(高速模式考试)。据悉,新的考试项目将在今年内正式推行。对于考试科目的增加,业界普遍认为这有助于提高“新手”的素质。

据相关部门统计中国车祸造成的原因70%以上是新手考取驾照没有得到有效驾驶技能培训及理论知识不过关造成的,所以国家越来越注重对驾培行业的管理规范和整顿。

科目五(高速模式考试)之前广州已有部分 驾校开始尝试实施,但目前暂时未得到普及。

目前,大多驾校实行学车刷卡记学时制度,学员科目二练车时间少于86学时不得约考,这样驾校培训时间延长,驾校成本提高,再加上科目五的推广,报名费用将会更高。

事实上,在驾照考试难度便有了4次增加:

1、每科限制5次机会;

2、科目二考试全程不可停车;

3、科目三路考必须满3公里;

4、增加一项科目四。

综述以上内容,不管是“86学时”制度,还是再次增加一个科目考试,都将会使考驾照的成本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所以趁着政策还没有改革,大家都赶紧把驾照拿到手,省的以后有不必要的麻烦和更多的开支。

篇6:4月1号驾考新规定

公安部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驾校学员的所有考试项目将全部按照新规进行。昨(17)日,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就新规的修改内容及考试的具体实施事宜,向本报记者作了详细解答。其中,在进行科目三考试(路考)时,很多种情况均会直接导致考试不合格。

>>>关键词考试

起步停车和桩考合并路考新增13项内容

新规定将原来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桩考)”与原科目三中的“场内道路驾驶考试”合并,形成新的科目二考试,并将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从原科目三中分离出来,单列为独立的科目三考试。

科目二考试项目由“桩考”一项和原科目三中坡道定点停车、起步等9项合并成了10项;科目三考试(路考)项目为新增加的内容,包括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13个项目。

科目一

增考临危处置、自救知识

新规对科目一的考试内容进行了多处修改和调整,除了增加“交通信号及其含义”、“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知识”外,还要求学员掌握在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等情况下的安全驾驶知识,并了解在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

对于科目一(理论)考试的内容及题库,新规压缩了机械常识方面的题量,增加了“安全驾驶综合知识”的内容。

科目二

至少考4项桩考仍为必考

据了解,新规中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采取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考项目可根据不同车型随机选取。在科目二的考试中,任何车型仍然必须首先进行桩考,桩考未被扣分的,学员在补考或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基本考试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小型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的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

小型自动挡汽车的必考项目:桩考和侧方停车。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的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

除了这些必考项目外,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牵引车准驾车型在基本考试项目中不得少于6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及低速载货汽车等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项,必考项目外的其它考试项目将随机选取。

科目三

至少考10项抽考“开夜车”

新规科目三将“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和“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纳入了考试内容。

基本考试项目: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13个项目。

各车型必考内容: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

此外,学员还应随机选取不少于4个项目进行考试。大、中型客车及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牵引车准驾车型还应进行夜间或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它汽车准驾车型将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可在隧道中考试

新规定明确指出,科目三考试的道路应是用于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合交通道路,汽车单向流量每小时不少于60辆,应具有平面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以及人行横道、注意行人、注意儿童、减速让行、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在考试路段的起点和终点,将设置明显的标志,每公里还将设置里程标志。

此外,交管部门还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山、涵洞、隧道等特点的科目三考试道路条件。

>>>关键词记分

“满分”行为减少3项

新规定重点突出了对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主观故意或恶意违法行为的记分管理,并根据危害程度确定记分分值。

在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中,新增加了“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在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中,增加了“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伪造、变造或不按规定使用机动车号牌”、“驾驶运送危险物品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5种情形。并对一次记3分、2分和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个别调整。

调整后予以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原来的51项减为47项。其中,一次记12分的由7项减为4项;记6分的由7项增加为12项;记3分的由16项减为14项;记2分的由13项减为12项、记1分的由8项减为5项。

>>>关键词评分

新规将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满分设为100分,评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90分为合格;报考其它准驾车型成绩须达80分。

单手“玩不转”不及格

●考试全程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民警指挥信号行驶;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车道边缘实线;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

单手控制方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

争道抢行,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

●科目二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时,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厘米;侧方停车时,碰擦桩杆;曲线行驶时,车轮驶出边缘线;

限速通过限宽门时,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通过连续障碍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或车轮驶出边缘线;

起伏路面驾驶时,车速控制不当,车辆严重跳跃;

●科目三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或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起步时,车门未关闭起步,以及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遇前方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

通过路口时,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左转弯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时,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按规定减速慢行;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等;

靠边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人行道边缘;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夜间行驶时,不能正确开启灯光;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

车停人行道扣20分

●考试全程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

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对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科目二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时,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厘米;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厘米以上;通过连续障碍时,车轮轧路边缘线。

●科目三

靠边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手刹)。

积水路不减速扣10分

●考试全程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行驶速度;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科目二

百米加减挡时,越级换挡;通过起伏路面不减速。●科目三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P挡);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

超车时,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

靠边停车时,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下车后不关车门等。

>>>背景

据了解,由于现行驾驶证考试内容针对性不够强、难易程度不均衡、考试项目和评判标准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一些驾驶人在考试合格后仍不能或不敢独立驾车上道路行驶,去年5月,公安部先后到四川等8个省就加强驾驶人考试工作、提高考试难度问题进行了调研,并起草了最初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各地意见和试点情况,公安部再次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

>>>链接

去年800余万本驾照被注销

昨(17)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截至2006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522万余辆,机动车驾驶人15012万余人。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私家车增长较快,新驾驶人的增长比例也较高,其中,驾龄不满1年的驾驶人占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总数的9.43%。由于很多驾驶人未按时换证或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去年共有811万余本驾照被注销。

另据悉,成都市机动车保有量也呈快速增长态势,截至2006年9月初,已达到154.5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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