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职工、居民养老保险从十月起可办互转((合集5篇))由网友“随便搞点”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汉中市职工、居民养老保险从十月起可办互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汉中市职工、居民养老保险从十月起可办互转
汉中市职工、居民养老保险从十月起可办互转
据悉,一些参保者既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汉中市职工、居民养老保险从十月起可办互转,避免重复参保缴费。
华商播报记者10月8日从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获悉,目前,汉中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平均每月在1991元,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根据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不同而发放,居民退休时每月一般也只有几十至几百元不等。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账户信息科科长葛建伟8日介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按月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按年缴费,因此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在两种制度参保缴费的现象难以完全避免。考虑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高,为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对重复参保缴费的时段,保留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将本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额退还给本人。重复缴费清退以后,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再按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后,归集养老保险关系并计发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转入职保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年限。
篇2:如何实现职工、居民养老保险互转?
7月1日起,对于江苏3000多万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来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相互衔接、自由转移了。7月11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公布《江苏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衔接手续呢?
养老保险衔接制度的出发点是,当一个人参加过多种养老保险制度时,尽可能将其引导到能够领取到较高待遇的制度。
那如果一名参保者,之前参加“居保”,后来参加“企保”,何时可以办理衔接手续呢?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跨制度衔接的时点是在参保者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如果是男性,目前为60岁。
该负责人解释,与国家暂行办法相比,江苏的衔接办法鼓励那些达到退休年龄、但“企保”缴费年限不足的人员,通过延长缴费的方式,缴满15年后再申请将“居保”转入“企保”,按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获取退休待遇。
“居保”转“企保”缴费年限不累计
参加了“企保”和“居保”的人员,达到“企保”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保”待遇年龄时,“企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居保”转入“企保”,按照“企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如果缴费年限不满15年但本人愿意延缴满15年的,应先按有关规定确定延缴地,延缴满15年后再向延缴地企保经办机构申请将“居保”转入“企保”。“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保”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不计入。
既参加“企保”又参加“居保”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企业职工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或按规定延长缴费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企保”转入“居保”。此时的“企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居保”个人账户,“企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居保”缴费年限。
延缴期间不能领居民养老金
少数异地就业的农民工在城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老家同时又参加了一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省规定,此类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如果想延长缴费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的话,就不能再继续享受居民养老金。如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应按“企保”转入“居保”的规定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或按相关规定办理一次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6月30日前,参加“企保”缴费年限不满15年并申请延缴的人员,延缴期间已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其作出选择,如选择继续延缴“企保”的,从7月1日起停发“居保”待遇,保留“居保”关系,待延缴满15年后向延缴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将“居保”转入“企保”。
我省规定,6月30日前,各地已按照当地过去相关政策办理衔接手续的,不再变更。7月1日后,省和各地原有相关政策与《暂行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一律停止执行。
篇3: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民险可互转累计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暂行步伐》出台,从207月1日起正式实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暂行步伐凸显三大看点。
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经国务院赞成,人社部、财务部克日连系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暂行步伐》,以办理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与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两大制度的跟尾题目。
暂行步伐出台后,谁是最大的受益者,他们的糊口将产生什么样的改变,这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有什么样的意义,其将来成长的偏向又是什么?
农夫工、城镇非从业住民最受益
“毫无疑问,暂行步伐出台的最大受益者是农夫工群体和城镇非从业住民。”中央财经大学传授褚福灵说。
人社部统计,世界农夫工总量到达2.62亿人,同期介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夫工人数仅为4543万。换言之,绝大部门农夫工都游离在这一制度之外。
而制止底,世界介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的总人数到达4.98亿,个中2399万为城镇非从业住民。
“凭证相干划定,介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才气享受报酬。”褚福灵表明说,“早年没有跟尾步伐,不足15年很也许钱就白缴了,以是许多农夫工和城镇非从业住民宁可介入报酬较低的城乡住民养老保险。”
“此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制度间不跟尾的抵牾开始展现。”这位认真人夸大,“尽早办理参保职员在差异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跟尾的题目,已成为完美养老保险制度的肯定要求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
本次出台的暂行步伐划定,参保职员到达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划定的法定退休年数后,可以申请治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手续,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迟缴费至15年)的,就可以从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响应的报酬,假如不满15年,可以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
另外,参保职员无论是从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照旧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都将小我私人账户所有储存额伴同转移,累计计较权益。
篇4:深圳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7月1日起可互换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下文将统一称为《暂行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暂行办法》将重点解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深圳将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届时深圳市650万非深户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将全面受益。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全文)
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非深户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可享受把职工养老保险转换成居民养老保险。接下来,将会针对这一新政策的实施,用问答的形式进行解读!
一问:究竟该如何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转移接续呢?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非深户参保人在深圳缴费满以上,就无须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可在深圳办理延长缴纳养老保险直至交满再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待遇。
二问:对于缴费未满10年的非深户参保人,他们该如何享受退休的待遇呢?
仔细解读《暂行办法》可知,对于不符合在深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可以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兜底”。
三问:那究竟我们该如何使用这一转换权利,该往哪个制度转移?有没有一个界限呢?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界限,实行双向衔接――满15年的可以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
参保人员无论如何流动,无论往哪个制度转移,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都将转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移金额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致,并入转入制度的个人账户,累计权益。
四问:该如何办理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的转换和衔接?
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二)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三)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四)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温馨提示: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市暂未接到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等接到通知,将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
[深圳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7月1日起可互换]
篇5:居民职工缴费满15年养老保险可衔接转换
【最新消息】为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人社部、财政部出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届时,我省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有望实现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可衔接转换领取待遇。
【适用人群】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对于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衔接时间】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衔接条件】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就可以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若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资金保障】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举例说明】老陈外出打工多年,原本要在某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听说缴费年限不够15年的,不但钱白缴,退休后也不能享受职工保险退休待遇。所以老陈参加了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因其进入某工厂成为正式工人,单位为老陈办理了职工养老保险,目前老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年限逾15年。若到其法定退休年龄,老陈可将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然后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金。
如果老陈到退休年龄,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不足15年,他可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转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标准来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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