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时间:2023-06-30 07:45:0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什么是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精选9篇)由网友“心平气和每一天”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什么是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

什么是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篇1:什么是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工伤保险指的是什么,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注:上述概念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1、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

2、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获得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篇2: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1年1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0.8个月

0.4个月

0.2个月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 40%。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 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

20周岁以下

20-30周岁

30-40周岁

40-50周岁

50-55周岁

55-60周岁

七级

24

20

16

12

8

4

篇3: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

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 40%。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 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周岁以下

20-30周岁

30-40周岁

40-50周岁

50-55周岁

55-60周岁

五级

36

30

24

18

12

6

六级

30

25

20

15

10

5

注: 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注:用人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按照标准的 120%发给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12月本人工资

10个月

8个月

6个月

注: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篇4: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江苏省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

一、一般工伤

1、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单位支付)

3、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月。)(单位支付)

7、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单位支付)

二、造成残疾的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24月本人工资

22月

20月

18月

(二)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本人工资90%

85%

80%

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

篇5: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下面为大家带来的是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一起来看看。

一、一般伤情

1、医疗费:【30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条4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30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30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6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国家规定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33条1、2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护理费:【33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二、造成残疾

1、生活护理费【34条2款】【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A】一至四级伤残待遇【35条】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5条1款】

【2】一次性伤残补助【一级27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5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3*本人工资/月】【四级21*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职工退休【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如低于伤残津贴应补足差额】【基金支付】

【5】缴纳基本医辽保险费改变 【以伤伤残津贴为基数】【单位与个人共同向基金支出】

【B】五级、六级【36条】【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本人月工资】【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前提: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五级10个月、六级8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基金支出】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五级50个月、六级40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单位支付】

【C】七级至十级【37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本人月工资、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无】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7级6个月、八级4个月、九级2个月、10级1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基金支出】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七级25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4个月】【单位支付】

三、工亡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9条】【总额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基金支出】

2、丧葬补助金【39条】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支出】

3、供养亲属抚恤金【39条】【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1、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总额不超过生前工资】【基金支出】

篇6: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一般伤情

1、医疗费:【29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29条4款】【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单位支付】

3、交通费:【29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单位支付】

4、食宿费:【29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单位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29条6款】【基金支付】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0条】【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31条1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护理费:【31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二、造成残疾

1、生活护理费【32条2款】【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2、【A】一至四级伤残待遇【33条】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3条1款】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4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2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0*本人工资/月】【四级18*本人工资】【基金支付】

【3】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基金支付】

【B】五级、六级【34条】【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本人月工资】【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

六级6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支付】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五级56个月、六级46个月】【单位支付】

【C】七级至十级【35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本人月工资、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基金支出】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7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10级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支付】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单位支付】

三、工亡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支出】

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1、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孤儿增加10%。总额不超过生前工资】【基金支出】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见义勇为的,按60个月发放】【基金支出】

四、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不属于工伤的情况):

工伤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赔偿数额分别为3个月平均工资、6个月工资、在职的6个月,离休的3个月。

篇7: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江苏省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

一、一般工伤

1、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单位支付)

3、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月。)(单位支付)

7、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单位支付)

二、造成残疾的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24月本人工资

22月

20月

18月

(二)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本人工资90%

85%

80%

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篇8:深圳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深圳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伤残等级

一次性伤残津贴(1-4级)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5-10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一次性护理费

工伤赔偿合计

1级伤残

90%×120个月

24个月

15个月

60%×120个月

219个月

2级伤残

85%×120个月

22个月

14个月

50%×120个月

198个月

3级伤残

80%×120个月

20个月

13个月

40%×120个月

177个月

4级伤残

75%×120个月

18个月

12个月

30%×120个月

156个月

5级伤残

50个月

16个月

10个月

6级伤残

40个月

14个月

8个月

7级伤残

25个月

12个月

6个月

8级伤残

15个月

10个月

4个月

9级伤残

8个月

8个月

2个月

10级伤残

4个月

6个月

1个月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

丧葬补助金

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赔偿数额

6个月职工平均工资

配偶40%,其他30%,孤老幼加10%,按月发,以工亡者月工资为基数和上限。

48-60个月职工平均工资。

非法用工赔偿标准:

死亡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10年

8年

6年

4年

3年

2年

1年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不属于工伤的情况):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丧葬补助金

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

一次性抚恤金

赔偿数额

3个月平均工资

6个月工资

在职的6个月,离休的3个月

篇9: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一览

1、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交通费: 【单位支付】

3、食宿费: 【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 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 【单位支付】

若不能确定工资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7、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 【单位支付】

以上共计:

二、造成残疾

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1、生活护理费 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活护理费/月: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平均工资×50%=1581.58元;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平均工资×40%=1265.27元;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平均工资×30%=948.95元

一级伤残待遇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27=85405.5元

【2】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90%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90%=2846.85元

二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25=79079.17元

【2】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85%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85%=2688.69元

三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3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23=72752.83元

【2】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80%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80%=2530.53元

四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21=66426.5元

【2】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 【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75%=2372.375元

五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本人月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18=56937元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单位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70%=2214.22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16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37958÷12×16=50610.67元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终止劳动关系的 ,56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56=177137.33元

六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月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16=50610.67元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 60%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单位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60%=1897.9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14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37958÷12×14= 44284.33元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46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46= 145505.667元

七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3个月本人月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一次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13=41121.17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12个月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7958÷12×12=37958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36个月

【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36=113874元

以上总计:192953.17元

八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月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11=34794.83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1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7958÷12×10=31631.67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26个月 【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26=82242.33元

以上八级总计:148668.83元

九级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月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9=28468.5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7958÷12×8=25305.33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16个月

【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16=50610.67元

以上九级总计:104384.5元

十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月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7=22142.17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7958÷12×6=18979元。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6个月

【单位支付】

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6=18979元。

以上十级总计:60100.17元

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丧葬补助金=37958÷12×6=18979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a、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b、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c、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据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数据,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955元/年。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 26955×20年=539100元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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