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

时间:2022-08-16 07:47:00 合同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共14篇)由网友“小雪妹”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

篇1: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中国法院网讯 1月21日,新疆兵团北屯某工程公司因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交纳劳动保险费用,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师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判决,向在其承包工程中受伤致残的民工王某支付工伤赔偿款95152.52元。

法院查明,20**年底,北屯某工程公司承包了“新疆喀腊塑克水利枢纽工程输电线路工程”,该工程基础部分的负责人为张某。张某安排民工王某在工地上从事小工工作。20**年12月4日12时许,王某在砌混凝土底座时,在其头顶上方一架子的钢管卡突然断裂,造成架子垮塌,将其压在下面,致使王某当场受伤。20**年3月,农十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王某为工伤。()同年5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王某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六级。王某便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北屯某工程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同年8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北屯某工程公司支付王某工伤赔偿款的裁决,北屯某工程公司认为与王某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不服裁决向法院提出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招用王某在北屯某工程公司承包工程中劳动,张某是代表北屯某工程公司的行为,虽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发生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北屯某工程公司对其工程施工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王某在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即作出驳回北屯某工程公司诉讼请求,赔偿王某工伤保险费用的判决。

篇2: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随便提醒公司的违法行为有: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法是自**年1月1日起生效的。

3、因此,你有权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

(1)补发所欠工资;

(2)支付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3)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不按时发放工资的赔偿金(未发部分的1倍);

(5)补缴欠缴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篇3:没签劳动合同如何离职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必须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现实生活中,部分用人单位为逃避法律责任,经常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形,欲辞职的,该怎么办呢?小编为您解答。

一、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会得到哪些补偿呢?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几天告知所在单位呢?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上述介绍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同时,签订与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辞职与否无任何影响。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小编提示,劳动者只管放心地入职,但是要主要保留证据。如因此发生纠纷,劳动者也可向专业的律师咨询,向用人单位索赔。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

劳动合同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广泛讨论的问题,也是劳动者关心的焦点。一般来说,劳动关系开始的标志就是签订劳动合同,但当公司不与职工签订合同时,职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整理了关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的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者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也要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哪些情况可以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参考。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以上的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那么在试用期内,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呢?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请看下面专业律师的解答。

《劳动合同法》公布很久了,但一些劳动者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知识懂的太少,特别是在试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试用期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以下是鼎凌律师为您全面介绍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互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互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筻l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过一个月的部分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求劳动合同。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要怎么办

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本文就为大家带来一起具体案例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分析。

应当说这个规定对用人单位的约束作用是很大的,现在可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上,企业和员工的地位转换了,用人单位现今都是很积极的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会不会存在员工拒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以此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况呢?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提出的申请一般是有事实依据的,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是事实但却看似有理有据的情况,因为在劳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员工双倍工资赔付的诉求通常都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的支持。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这也就使得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有关劳动者以企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一度成为热点问题。我们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因员工不同意签署劳动合同却向单位主张双倍赔偿,但最终法院判决单位给予赔偿的比较典型的案例。

【基本案情】

韩某在宁夏大厦工程部任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4月3日至4月2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但韩某一直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宁夏大厦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年9月份的工资。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宁夏大厦向韩某支付2008年9月的工资1104.51元,以及2008年5月3日至2008年12月2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宁夏大厦不服该裁决书,认为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主要原因系韩某拒绝,故不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被告韩某辩称: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到期后,宁夏大厦从未找他续签过劳动合同。宁夏大厦申请证人刘某、宋某出庭作证,证明在2008年6、7月间曾经接到过宁夏大厦人事部的电话,通知韩某所在的工程部去签合同,并将此通知转达给了韩某。法院认为,本案焦点系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由谁负责。宁夏大厦与韩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双方应当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证人虽证实宁夏大厦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对于韩某不予续签的情况,宁夏大厦仍应负有提示韩某续签的义务。可直到2008年12月22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宁夏大厦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义务。所以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宁夏大厦承担,其应依法支付韩某二倍工资差额。

【案情分析】

该案件中宁夏大厦已经证实了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法院仍然认为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那么企业在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方面该如何做才能尽到应尽的义务呢?如果未签书面合同的责任确在劳动者一方,则用人单位企业不需支付双倍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在诉讼中无法证明的事就是没有发生过的事。本案当中,宁夏大厦正是因为没有能够有效证明自身履行了法定义务而最终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尽到以下义务: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当面向劳动者送达通知被拒绝后,可以采取快递、挂号信等可以保留凭证的方式,以备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明之用。该通知应当明确表达要求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写明要求签订合同的.截止日期,并可附劳动合同文本或主要条款。

其次,通知送达后劳动者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立即完成签订合同,如果劳动者表面上同意签订但以合同个别条款有异议等理由拖延时,用人单位应当也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证明,写明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已经送达,因劳动者原因暂未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并让劳动者签字确认。

再次,如果劳动者无任何理由拒不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以上的通知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用工一个月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选择是,或者立即签订完成,或者继续双倍付薪,或者终止合同。只能选择其一。

所以,劳动合同应当在一个月之内签订,这样企业一方的风险就会减小。那么什么时候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呢?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前,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和筹码与员工协商,协商不成的,取消用工即可,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单位无需承担任何的责任。如果办理入职手续的第一件事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才开始办理其他手续,则单位一方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被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就降为零。如果用工开始以后才签劳动合同,此时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万一双方对合同条款存在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或员工故意拖延不签,那企业就会比较被动。单位为了不至于拖过一个月的时间限制可能不得不接受较为不利的合同约定,当然单位也可以通知终止合同。

对于企业来讲,首先应当尽快的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及时通知才能及时止损,其他的细节事宜等合同终止后再讨论也不迟,但不管怎么样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状态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控制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其次,百密总有一疏,如果企业因某些人工作差错在用工过程中发现有漏签劳动合同的情况的,应当立即补签,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可将签订的日期补写为员工入职之日,以绝后患。如果一个企业有规范的管理机制,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员工也会有吸引力,当发生一些漏洞或工作失误时,员工也会理解,不会无理取闹吹毛求疵的。

再次,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员工的劳动合同,因为每份合同的价值最高相当于11个月薪资。企业应当将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保存两份,分别由不同的人员管理,派专人定期检查劳动合同看是否每位员工都有签订,并查看是否有员工合同即将到期,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不熟悉劳动合同的签订,那么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详细的解答请跟随小编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二、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三、试用期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四、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篇4:没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一,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1、工资卡、工资条(需会计财务人员签名)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2、职工花名册。

3、“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企业招聘记录。

4、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5、其他同事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

6、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

7、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

8、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如果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则可以证明你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雇佣关系需要的证据不如劳动关系多,比较容易证明。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主要是在与用工主体不同,劳动关系要求用工主体必须是经过合法登记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而雇佣关系的用工主体主要指个人或者家庭用工。

二,雇佣关系下的工伤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员工可以向老板要求赔偿您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事后造成了残疾,则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劳动关系下的工伤赔偿

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有医疗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生活护理待遇、工伤康复待遇。工伤致残的还能有生活护理待遇、伤残待遇。若是因工死亡则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

四,工伤员工维权措施

1、自行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起工伤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申请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用人单位不申请,也难不倒劳动者。该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医疗终结就去进行伤残评定

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功能障碍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书和工伤医疗有关的病历资料等。只有确定了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更加准确地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额。残疾在工伤中称之为劳动功能障碍,按照现行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3、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没有给您办理工伤保险的,您可以在评定伤残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计算出具体赔偿额,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赔偿,也可以让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出面进行调解。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篇5: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依法需要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者入职时或入职后的一段时间内,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或者说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将需要怎么赔偿呢?

在讨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为什么国家会通过法律形式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就是:

【问题一】劳动合同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是世界各国普遍的、通常的做法。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来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方式和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来合理使用劳动力、控制企业经营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劳动者的特长。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要明确约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从而有效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问题二】既然劳动合同如此重要,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照上述规定,单位面临的第一个直接后果是: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入职之日起30天内,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合同,否则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问题三】有些“精明”的劳动者就想了,既然不签劳动合同有两倍的工资,那如果单位一直没跟我签,那我就一直拿两倍的工资,那不是爽死了?

想的挺美!

立法者早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赔偿期限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没有规定的,主张赔偿将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字面理解(文义解释),仅是从入职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需要赔偿二倍工资。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最多只有11个月。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主张二倍工资赔偿的仲裁或诉讼,最多也只能获得11个月双倍工资的赔偿。石祖新律师特提供北上广、江苏、浙江的最新案例供大家参考(案例附在文尾)。

【问题四】那超过一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就没有惩罚了吗?

非也。此时单位将需要承担第二个法律后果:

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问题五】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什么好处呢?

1、今后无需再因签不签劳动合同的事情犯愁。

2、单位不能随意的调岗降薪----工资一般只能涨不能跌,职务一般只能升不能降;

3、只要劳动者不犯错(且要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否则将需要支付赔偿金。

【问题六】既然未签劳动合同有这么多好处,某些“精明”的劳动者又开始想了,那我就想办法故意拖延不签呗,岂不是好处多多?

只能说,你想多了。

立法者早就考虑到会有这种人、这种事,好处怎么能让你都占了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经单位通知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辞退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那就更谈不上了。

当然,实践中也有很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并不严谨,导致未及时辞退这类员工而仍需要付出二倍工资的代价……

【延伸问题】未签劳动合同除以上两项惩罚外,用人单位还将面临以下风险:

一、因未签合劳动同,员工可能会随时辞职,且较大可能无需向单位赔偿。这样一来,单位对员工的约束力变弱,单位的用工管理将面临各种变数。

二、 将不能以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且需要支付补偿金。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单位将无法证明双方约定了试用期和录用条件,因此,即便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 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履行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问题七】劳动者如何获得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呢?

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有同学说,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不也可以吗?实践中,劳动监察部门通常主要解决违法用工、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问题,涉及法定赔偿的事项会告知你去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八】如何确保仲裁委/法院能支持你的赔偿主张呢?

石祖新律师在此提醒,应充分重视劳动仲裁或诉讼时的举证问题。

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要想赔偿获得获得仲裁委或法院的支持,核心问题是你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要及时搜集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确切证据,而且最好是在离职前就能够收集或固定相关证据,否则离职后的取证工作将变得十分困难。

【问题九】那么,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呢?

比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问题十】最后,还应注意仲裁时效的问题。

从离职之日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想要尽早拿到赔偿,一定要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哦。

篇6: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那么,在雇佣关系产生之后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如何赔偿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篇7: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最长能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因此适用此一年的仲裁时效,即时效从主张权益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

3、“补签”劳动合同,不能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双方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将日期补签至实际用工之日的行为,已经构成双方间的“合意”,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4、员工个人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因此其适用前提条件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双方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同样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筹备期间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2、公司人力资源主管、法务主管、高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二倍工资,除非上述人员能举证证明曾向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合同,遭到恶意拒绝。

3、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同时可依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4、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将劳动合同拿走隐匿,或劳动者授意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的。

5、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情况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6、双重劳动关系中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7、对于瑕疵合同,如果具备相关要件,可免除二倍工资责任。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劳动合同,只是内容上有瑕疵,所以在试用期合同的期间内,用人单位无需付二倍工资。

篇8:我们没签劳动合同

如题,我是在工地上打工的,请问公司以没钱拖欠工资,我该怎么办,我们也没签劳动合同。

[我们没签劳动合同]

篇9: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被辞退,怎么办?

在当地一个私营企业上班,7月底入职到现在四个月多,口头说试用期是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500,转正以后3500。今天我们经理跟我说我的那部分工作会新招一个人进来做,并直言我接下来的工作内容会几乎没有,但没有明说辞退我,但是意思很明显,如果我不走就是在被冷眼。我该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协商?关键是公司没有明确说辞退我(虽然很委婉的这个意思)。如果走法律途径的话,我担心我们小地方比较阴暗,打不赢官司。公司有打卡记录,有我办事签字的复印,有银行流水,工作证以及工作邮件,这些可以证明我在这儿工作了吧?另外该企业没有给我交五险一金任何一样!我现在想的是,既然没有给我明确说要辞退,那么我可以投诉他们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补偿对吧?

[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被辞退,怎么办?]

篇10:发生意外工厂没签劳动合同

事情是这样的:我哥在一个水泥厂上班有7个月了,工厂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任何保险。有一天上完早班,吃完中午饭在午休的时候不幸身亡(注:宿舍在工厂内)。经过法医鉴定死因:促死。事发后厂方垫付3W元丧葬费,后续问题通过司法部门协商解决。请问:这算不算工伤,我应该怎么办,应该要求那些赔偿。我哥一个月工资:900元

谢谢!

[发生意外工厂没签劳动合同]

篇11:临时工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临时工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提示: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我国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将很可能受到行政处罚,而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但平时应多搜集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条、工作记录等,同时应当积极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可以通过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 投诉的方式解决。

李花原是山东省济南市一家饭店的服务员,下岗后她到离家不远的某园林绿化管理处当了一名园艺工。李花很想找份稳定的工作,所以跟某园林绿化管理处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某园林绿化管理处表示,李花是临时工,单位暂时不能跟临时工签合同的,要等领导开会决定再说,事后李花多次询问均未果。李花在某园林绿化管理处兢兢业业干了三个月后,一日清晨,李花正在马路边上修剪树木,突然一辆奔驰从其身旁飞驰而过,把她刮倒在地,肇事者逃之夭夭。为此,李花住了一个月的院,花去医疗费用3782元。出院后,李花认为自己因工负伤,多次要求某园林绿化管理处报销其医疗费用,单位均以李花是临时工为由表示李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不久,某园林绿化管理处以单位富余人员为由,决定辞退李花,李花不同意,某园林绿化管理处便频繁做工作。李花心想,自己不走,某园林绿化管理处自然也会想办法赶我走,无奈之下只好答应辞职,但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某园林绿化管理处认为解除劳动关系是双方协商同意的,而且李花是临时工,单位有权裁员,拒绝了李花的要求。李花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申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虽然李花未与某园林绿化管理处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李花与某园林绿化管理处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某园林绿化处虽是事业单位,但其工勤人员同样受《劳动法》调整,故李花在工作中受伤,其权益受劳动相关法律保护,某园林绿化管理处所谓临时工不享受工伤待遇缺乏法律依据。故裁决某园林绿化管理处向李花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还应支付李花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律师解读

本案的关键是事实劳动关系,涉及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伤待遇以及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问题。

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而《劳动法》对两种劳动关系的保护是一致的,故无论是否签订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形成了《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都同样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进而权益得到法律保护;另园林绿化管理处虽然为事业单位,但李花显然属于工勤人员,故同样受《劳动法》调整。本案中李花在园林绿化处管理下工作,提供劳动,获取工资,故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案件基础事实是确认无疑的。

本案中李花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符合法律规定的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受到伤害,故某园林绿化管理处应为其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并向其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园林绿化管理处提出了两点理由,拒绝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那么这两点理由均是不能成立的。一是用人单位提出,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所以不用支付,那么这一观点显然没有法律依据。事实上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而劳动者同意的,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不得超过十二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劳动者工龄超过十二年的可以只支付十二月工资。二是因李花是临时工,所以不用支付。这个观点在案件中多次提到,事实上“临时工”这个概念至少已经被废止了十年,也就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生效之日起,劳动者的身份再也没有区别,权利义务都是一致的,都是“劳动者”,而园林绿化处还讲李花的身份是“临时工”,所以就不用补偿,不受《劳动法》保护,这种理由可笑之极。

在本案中涉及到的还有两个问题,一是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和解除劳动合同一样支付经济补偿金呢?二是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呢?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样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前十二月的月平均工资。

那么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劳动争议仲裁委的裁决基本上是较为合适的。

篇12:没签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签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其实没签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辞职,还是要根据法定程序来:转正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员工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实际中,在通知单位后,单位同意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离职手续。没签劳动合同影响的是你该拿的钱除了实际工作的工资待遇,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单位又没有帮你买社保、漏发加班工资等的,都可以在辞职时一并主张。

1、双倍工资职工入职公司满一月后,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劳动合同的,职工可要求公司支付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即最多可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双倍工资的,可以收集类似工卡、打卡记录、在职公司同事的证言等,能够证明你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投诉未果,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说道说一句,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准备好上述的证据和劳动仲裁申请书就可以申请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社保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意识的用人单位,往往也会漏缴、不缴员工的社保。劳动者离职的,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

3、加班工资依据《劳动法》第41条的有关规定,加班是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工资的计算: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劳动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称为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和你实际入职工作的时间有关,具体做法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篇13: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

问:我和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上面试用期写的三个月,试用期内我想辞职,口头和老总说了,他不同意,如果这样的话就不能办正常的离职手续,我是否要提前几天书面通知?如果我直接离开有影响吗?还有就是当时签的劳动合同2份,我手上没有,全部在公司,这合法吗?合同是否有效?

答:提前三天即可。劳动合同有效,但是操作不太规范。

篇14:到现在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后的工资由老板决定

公司面试时是经理和总监跟我谈的工资是4800,试用期三个月,表现好可提前,试用期要按70%发工资,我没同意那样的话我只能拿到3360,实际应该是4800*80%=3840,总监说就按5000*70%=3500来算,试用期过后,少发给我的3840-3500=340补发给我,我同意了,现在我提前转正了,但是只给我4000,算工资的说问老板的,老板说是4000,说公司都是这样,所有人的工资试用期过后由老板决定,按4000来算的话,试用期你的工资没少给,转正后就多退少补,至于要不要多退少补由老板决定。当时经理跟算工资的说了我的工资在4500-5000之间,如果当初对我的工资有质疑,觉得高了,发第一个月的工资时就该问老板,为什么要等试用期过后?如果给不起这个工资,可以不通知我来上班,7月份到现在我在这公司工作四个多月了,9月份的工资是转正后的工资到现在还没发,不知道是他们的圈套,还是他们内部的管理的漏洞,我想辞职了,听公司人说老板八面玲珑,一般和别人打官司从来没输过,入职时有填资料表,上面注明工资4800。我在A公司上班,负责B公司的账,C公司发工资。这三个公司都是关联企业,请问专业的律师或曾经历过和我一样的事的朋友,给支支招,谢谢

[到现在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后的工资由老板决定]

没签劳动合同工资的索赔问题

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我们没签劳动合同

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

没签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维权?

提前一个月辞职报告怎么写

辞职报告提前一个月

试用期工资该怎么结算

辞职报告一个月不让走

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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