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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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调研报告(合集19篇)由网友“赶上末班车”投稿提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义务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调研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义务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调研报告

篇1:义务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54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牧区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我市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含旗县政府驻地镇就读学生)为国家首批试点县。

(一)全市学校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379所,其中:小学242所,教学点155个,普通中学8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53所。现有在校生246324人,其中:小学123981人(其中教学点3697人);普通中学122061人(其中:初中75097人,高中48802人),特殊教育学校282人,幼儿学前教育13171人。

(二)国家试点旗县学校基本情况

化德县属国家贫困县,又被国家划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共9所,受惠学生727人。

兴和县着手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启动实施学生营养早餐“蛋奶工程”。工程实施范围为20所农村中小学,32个教学点,共计3411名中小学生。

商都县共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32个,在校学生1652人,住宿生1083人。

为全面了解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我市于今年3月份对试点县就以上问题进行了调研和督查。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我市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我市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于20XX年3月份启动实施,市政府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以政府分管市长记强为组长,市教育局局长、副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财政、监察、审计、发改委、宣传部、农牧业、卫生局、审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委、妇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乌兰察布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樊长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完善管理机制,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40号文件要求:

选择供餐模式的原则为:安全、卫生、营养、便捷。选择供餐机构原则为:优先选择具有成型供餐模式的相对成熟的企业,要求供餐服务以公益性为主,价格合理。

(1)供餐形式。提供蛋、奶等加餐或课间餐,包括完整的午餐。

(2)供餐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洁净。有条件的农村牧区学校可以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3)供餐食谱。各地可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质量。

(4)供餐模式。各试点旗县依据各个学校的不同情况,确定以下两种供餐模式:

一是学校食堂供餐。适合学生人数和规模较大的学校,或有条件进行食堂建设的学校。

二是企业供餐。适合地理位置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但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

(5)食品安全。质检部门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对供餐食品定期进行抽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分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会同教育、农牧业等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二)改善学生就餐条件方面

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我市试点旗县供餐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加强建设改造工作,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市政府结合实际为农村牧区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

(三)学生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和完善实名制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杜绝套取和虚报、冒领补助行为的发生,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期初与教育局核对学生情况,做到学生和学籍相一致,学籍与上报数据一致(对部分学校将实行移位点名的办法进行抽查),确保实名制学生与实施营养计划人数一致。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中,我市积极鼓励共青团、妇联第人民团体,居委会、嘎查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在地方人民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推进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到目前为止,国家试点的三个旗县因中央财政专款尚未到位,地方财政又无力承担,故以上方案并未实施。

现就旗县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察右前旗共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20xx年3月1日起首先在全旗寄宿制小学的1700名寄宿制学生中实施。第二阶段从20xx年3月1日起在全旗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中实施,将有3500多名学生受益。第三阶段从20xx年9月1日起在全旗近9300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实施。

现全旗9所寄宿制小学共有寄宿生1700人,每人每天3元,每天所需经费5100元,按学生每年在校250天计算,每生每年需750元,所有寄宿小学生营养早餐全年共需经费1275000元,旗财政统一拨付。

20xx年旗政府把在寄宿制小学的寄宿生实施“蛋奶工程”列为今年旗政府民生工程10件实事之一。放寒假前,对“蛋奶工程”实施相关学校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对实施“蛋奶工程”的意义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利用班会、校报、黑板报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科学的营养知识,唤起全社会对“蛋奶工程”的关注。20xx年2月9日旗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察右前旗寄宿制小学生“蛋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制定下发了《察右前旗寄宿制小学“蛋奶工程”管理办法》。

旗政府按照“蛋奶工程”实施方案的精神由教育局、财政局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内蒙古伊利公司为牛奶中标供应商。

(二)关于卓资县“一杯奶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

为了切实改善小学生和幼儿营养状况,更好的促进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县委、县政府从2月28日开学起对全县小学、幼儿园(包括12所私立幼儿园),实施“一杯奶工程”。为了做到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确保一杯奶工程的顺利实施,我们在年初就制定了《一杯奶工程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对学校专管员就饮用奶的接收、储存、发放、饮用、回收以及应急处理方法进行了上岗培训,教育局还与各相关学校、幼儿园签订了责任状,各学校、幼儿园将责任状层层分解并与相关教师都签订了责任状,明确各自职责,细化工作环节,做到了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1)工程用奶情况

经过对伊利、蒙牛等多家企业的考察,反复对比,卓资县一杯奶工程最后确定采用伊利公司生产的学生奶作为工程用奶,饮用奶每包200毫升,价值1.7元,分别有纯牛奶、香草冰激凌、乳酸、巧克力、草莓五种不同的口味供学生饮用。

(2)具体实施情况

首先是配送环节,由伊利公司指派专人进行配送,各学校幼儿园采取10天配送一次,私立幼儿园由于储存条件不够,所以我们要求伊利公司每天为私立幼儿园配送,减少了由于储存带来的安全隐患;二是储存环节,各学校、幼儿园都有专门的储藏室对饮用奶进行储藏存放,为了确保饮用奶的存放安全,我们统一对各学校、幼儿园的储藏室安装了防盗门、护窗和保鲜柜,确保饮用奶的储存安全;三是发放环节,各学校、幼儿园都有专人负责饮用奶的发放、接收、储存、管理等各项工作,发放时间是在上午第一节课后,管理员在当天上午第一节课前以班为单位进行分装,分装时将饮用奶拆开单盒分装在专用的篮子里,同时管理员仔细的检查每包饮用奶的外包装及生产日期,确保无破包、胀饱、脏包等问题产品发到学生手中,分装及检查完毕后待第二节课后由各班班主任或班主任指定的人员前来领取,领取人领取时再次核对饮用奶有无质量问题,如果没有问题再将本班的实到人数告知管理员,确认质量、数量无误后签字领取;四是饮用环节,学生饮用时班主任到现场进行监管,要求学生在饮用时先检查外包装,如果没有问题后再小口慢慢品尝,如果有异味要立即停止饮用,不得和其他同学交叉饮用,每包学生饮用奶必须一次饮完,饮用后将包装盒放在指定地点统一回收。同时班主任还要看食品是否异常,闻食品是否有异味,问学生是否有不良反应,综合上述的信息专门对看似有异常的牛奶进行试尝,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和果断地处理。严防一切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实施过程中,范书记多次进行了检查,发现伊利代理商储存条件不合格,当即要求教育局配置专门的储藏室统一存放,合理管理。现储藏室已按要求设置在教育局一楼。

(三)察右后旗党委、政府今年把“农村牧区小学生一杯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点来抓。3月29日上午,察右后旗党委、政府、政协、人大和教育局及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相关部门聚集在蒙古族学校,召开了隆重的“农村牧区小学生营养奶工程”启动仪式

在全旗财政并不富裕的情况下,政府拨专款130多万元,为8所学校的3180名小学生每天提供一杯奶。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各部门共同协调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首先对学生营养奶进行了公开招标,使用内蒙古伊利公司的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认证的“学生营养奶”。8所学校设立专库,配备了专人管理,库室设在凉爽、保鲜安全的室内。工作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培训,要求有责任心、认真负责、师德良好的教师专人管理。建立了严格的领配制度,废料回收等管理要求和操作流程,确保采购、储蓄、加工、配送、分餐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把好事办好、办实。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储藏保鲜设施缺乏。各学校都缺乏冷藏保鲜及加热保温设备,在盛夏或特殊天气下,蛋奶品质难以保证,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食堂配套设施严重不足,食堂建设投入资金短缺。目前,农村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不达标,软件设施短缺,仅靠旗县政府现有的财政投入,难以解决此问题。

(三)是食品安全保障难度加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仅凭一个部门、一个学校难以完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是营养改善计划覆盖面偏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民生工程,现在纳入计划的学校仅仅只有农村小学及住宿生,因此,应扩大计划覆盖范围,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

(五)是尽快改变以课间加餐第形式的供餐模式。此类供餐模式不仅达不到营养改善的目的,因外购食品,也难以保证食品安全要以科学的供餐模式来落实国务院、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切实使国家的补助资金发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的目标。

(六)是请上级有关部门尽快落实资金问题,使这项惠明工程落到实处。

篇2: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调研报告

大家知道,教育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学前教育又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正因如此,这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调研乌市学前教育和学生营养餐开展情况,这说明了自治区领导对学前教育和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高度重视,此举深得民心。

长期以来,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在一些地方,学前教育倍受冷落,举办学前教育的主要责任推向了市场,财政投入长期过低。而这些本就数量不多的经费又仅仅投向了少数示范幼儿园,由此导致学前教育资源总体规模不足与结构不均衡,这是造成入园难、入园贵的主要原因。

正如自治区人大代表、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局长胡军海认为,虽然乌鲁木齐充实学前教育资源已基本实现,但是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在乌鲁木齐的293所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只有23所,不足10%。所以,乌鲁木齐的学前教育是一个很大的短板,所以针对目前乌市存在的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笔者建议,其一,要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幼儿园审批、考评制度,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和幼儿园的监督管理。要形成以政府办园为主体、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其二,尽快推进学前基本教育服务均等化。其三,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以满足城乡居民子女的入园需求,努力解决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针对学生的营养餐问题。所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无疑是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营养餐和学生餐必须保证安全卫生。诸多事例启示我们,堵住营养餐或其他学生餐营养流失漏洞,需要制度给力,并且政府和学校、企业共同负起责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营养餐采取不同供餐模式的过程中,应制定严格而细致的实施细则,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确保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环节规范运作,确保营养餐和学生餐安全。

当然,要彻底管住学生营养餐问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就需要制度给力,共同监管。需要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承担着指导和协调的任务,明确分管领导的责任,加强工作检查,实施校长负责制等,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的相关管理责任,为学生的安全健康把好关、站好岗。

总之,人大调研组的此次调研是重视民生的具体举措,我们要以这次调研为契机,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和学生营养餐工作,要把教育惠民作为最大的民生事业来抓,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执政理念。只有这样,才能让祖国的花朵美丽绽放。

篇3: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调研报告

日前,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深入陕西省延安市大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调研。他强调,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要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程,要努力让改革发展见实效,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袁贵仁先后实地考察了吴起县第一中学、第二小学、第二幼儿园,志丹县顺宁镇中心小学、高级中学、第一幼儿园,他仔细查看了中小学校的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等学习生活设施,与师生亲切交谈,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询问学生对食堂饭菜的价格和质量是否满意。在幼儿园,袁贵仁考察了孩子们的活动场所,详细了解幼儿园的保教工作以及教师工作生活情况。

考察过程中,袁贵仁对陕西省为解决贫困学生营养不良实施的“蛋奶工程”,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教育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一年来,基层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最重要的主体,大胆探索,大胆实验,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改革发展的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下一步,要认真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

袁贵仁强调,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改善民生、促进公平的重要举措。要实施好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多种途径加强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农村幼儿园保教条件,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要抓紧推进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工作。

篇4: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54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牧区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我市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含旗县政府驻地镇就读学生)为国家首批试点县。

(一)全市学校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379所,其中:小学242所,教学点155个,普通中学8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53所。现有在校生246324人,其中:小学123981人(其中教学点3697人);普通中学122061人(其中:初中75097人,高中48802人),特殊教育学校282人,幼儿学前教育13171人。

(二)国家试点旗县学校基本情况

化德县属国家贫困县,又被国家划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共9所,受惠学生727人。

兴和县着手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启动实施学生营养早餐蛋奶工程。工程实施范围为20所农村中小学,32个教学点,共计3411名中小学生。

商都县共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32个,在校学生1652人,住宿生1083人。

为全面了解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我市于今年3月份对试点县就以上问题进行了调研和督查。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我市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我市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于20XX年3月份启动实施,市政府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以政府分管市长记强为组长,市教育局局长、副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财政、监察、审计、发改委、宣传部、农牧业、卫生局、审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委、妇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乌兰察布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樊长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完善管理机制,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40号文件要求:

选择供餐模式的原则为:安全、卫生、营养、便捷。选择供餐机构原则为:优先选择具有成型供餐模式的相对成熟的企业,要求供餐服务以公益性为主,价格合理。

篇5: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研报告

根据县政协的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近期,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5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

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

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

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二)注重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把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当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点来抓,加大力度,争取项目,在大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设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的同时,同步考虑、同步建设学校食堂(伙房)。落实好《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规划,尽快完成6所寄宿制学校食堂的改扩建和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点)利用布局调整闲置校舍改造成食堂(伙房)或配餐室,并配备清洗、消毒、冷冻(藏)、蒸煮等设备,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三)科学制定营养食谱,适当变换营养餐品种。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营养配餐的指导,在保证学生各种营养成分摄入量的前提下,指导学校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营养食谱,达到营养均衡。为避免学生因身体差异而产生厌食现象,食谱要交叉营养配餐,根据学生口味进行适当的替换。学校应每周公布食谱,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学生饮食安全。把食品安全摆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首要位置,建立和完善确保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制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把生产、采购、贮存、加工、供应、食用等各环节关口,做到全程管理、全程监督,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供餐准入制度和退出制度,学校食堂(伙房)、供餐企业必须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学生供餐,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或停止供餐。

四是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索证索票管理,健全食品采购台账。

五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是进一步加强对后勤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并坚持持证上岗和定期检查制度。

七是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教育、财政、工商、卫生、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为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献计出力,努力构建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继续加大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篇6: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研报告

从今年春季开学开始,我城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文件精神,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向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营养餐,此项工程的实施得到了城区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及社会效应。青秀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一方面,切实保障了学生营养餐的营养和卫生安全;另一方面,改善了全城区农村家庭困难学生的生活条件,促进了每一个农村贫困学生健康成长,为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新的应有的贡献。为了对该工程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为政府出谋献策,前一段时间,我们城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基本情况等作了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3月7日,我城区在长塘镇定西小学举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启动仪式,标志着青秀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即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每生每天4元的营养餐补助。

当前我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3所,学生13596人。其中初中4所,学生4098人,小学39所,学生9498人。截止6月,共有22所学校有食堂,其中4所学校食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城区计划全年投入资金约1495万元,全部从城区财政支付,据了解,学生每天4元钱的补助已经拨付到学校。

二、取得的成绩及工作进度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须做到早思考、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为有序实施我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在我城区顺利推进,城区教育局在20xx年即着手筹备,多次实地调研,了解各校存在的困难,通过征求学校、家长和学生的意见,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实施计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城区成立了“青秀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副区长为组长,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各校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印发了《青秀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试行)》,明确了实施范围、补助标准和拨款方式,规定了各相关只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为顺利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结合实际,克难攻坚,保证学生吃上放心营养餐

一是学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了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能早日吃上免费的、放心的营养餐,城区教育局要求各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校根据生源、厨房及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状况,结合原材料采购渠道等实际情况,分别制定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供餐方式和流程,如,有些学校大部分学生部吃早餐,则实行免费早餐;有些学校实行免费午餐;有些学校则实行早餐+下午餐等。

二是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城区通过教育系统大宗食品采购小组对学校需采购的鸡蛋、牛奶等大宗食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教育局要求各校以“安全、营养”为首要目标,各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均成立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制定营养改善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接餐就餐登记明细表册,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了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食品的验收、储存、加工、发放、组织学生就餐等有关制度。在开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之前,各学校就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宣传国家这一惠民政策,使教师、家长及学生全面了解营养餐的改善内容,群众都从心里感谢党的好政策。到目前为止,全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共43所学校13596名学生享受营养餐。

三是加强培训。城区教育局从开始,多次召开农村学校校长营养餐改善研讨会,还开展了2期后勤分管副校长培训班和1期学校厨房布局培训班。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全部由城区财政支付,为保证这一专项资金的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城区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做到分开透明。同时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经费安排使用、资金发放等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城区今年计划投入资金约1495万元(每生每天4元,按200天计),其中直接用于伙食费1088万元,聘请食堂工作人员约407万元(按每60学生配一名工作人员计),食堂人员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聘请。为切实掌握营养餐的推进情况,教育局安排专员负责营养餐计划实施情况,随时了解反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改进工作,保证此项惠民工程扎实推进。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从第一天向学生供应免费营养餐起,我城区就高度重视营养餐的食品安全工作,教育、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营养餐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各道关口,确保学生都能吃到营养健康的早餐,让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满意放心。20xx年4月初,城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抽查了部分学校营养计划执行情况;4月下旬,城区教育、财政、审计、卫生等相关部门派出有关人员,深入各乡镇中小学对营养餐工作进行实地督查;6月初,在教育局、卫生、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下,城区政协组织了10多名政协委员对营养餐进行调研。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全国出现的热点问题

现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食品安全及补助是否全部进入学生肚子中是两个最集中的问题,举例如下:

1、3月29日中午,贵州织金县八步小学学生在食用早餐后集体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86人送医院治疗。

2、4月1日,媒体报道《广西那坡部分学校3元营养补助被供货商套利1元》,反映市场价2元钱的牛奶到学生手中变成3元钱的问题,当日即引来近10万名网民参与评论,随后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全国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

3、4月9日,云南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猫猫抓树小学、椅子山小学1062名学生在食用统一配送的营养午餐后,368人因身体不适入县医院检查治疗,这是40天里镇雄第四起营养餐食品安全事故。

4、5月26日,一条微博引起广泛关注:纳入国家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安徽金寨,由教育局招标企业统一配送给一小学的营养餐中的苹果几乎没有一个是好的。这一事件在网络上立即引来热议,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二)我城区存在的几个问题

我城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正有序、安全的推进,但同样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食堂建设滞后。当前我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拥有率仅有51.1%,而拥有卫生许可证的更是不足20%,食堂缺口较大,合格食堂更少。很多学校特别是偏远的村办小学尚无食堂,学生是在教室吃饭;已有食堂配备参差不齐,部分学校采用空置的房间做食堂,面积小,食堂设施、设备落后,直接影响食堂的规范管理与卫生安全;有些学校的饭堂环境较差,如南阳镇中心学校,食堂就和农家养猪场仅仅一墙之隔;大部分学校的食堂无卫生许可证。

二是学校缺少食堂工作人员。众多学校缺少甚至没有食堂管理人员或食堂从业人员,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基本上是临时工,队伍不稳定,甚至没有健康证;有的学校由班主任或者任课老师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如南阳施厚小学)。

三是学校点多面广,学生饮食安全监控力度大。许多学校交通不方便,在食品物资采购上存在较大的困难,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检查存在较大的困难。

四是营养餐内容简单。学校供餐人员缺乏专业的营养指导,不会制定营养食谱,许多学校的领导、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的营养知识也极度匮乏,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和错误观念,影响了计划的有效实施,政协委员们在听取介绍的时候,部分学校把“吃饱”作为汇报重点。

四、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建议城区将采取各种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能按照国家要求正常推进:

一是需要多部门合作。学校供餐和学生的营养保障,不仅与财政和教育部门有关,也涉及到农副产品供应、卫生监管、合理膳食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要建立部门联席工作机制,协调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问题中的责任,通过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履行对贫困学生营养问题的责任,保障贫困学生健康上学。

二是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各学校要建立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并实行采购员、炊事员、监督员多方签字审核,建立考核责任制度。对营养餐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按“营养餐”标准和数量足额配餐;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学校营养餐的财务实行一月一清算、一学期一公布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教育局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开展营养餐开展不力,克扣、挪用营养餐经费的学校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坚持农村学校营养餐自办。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容不得掉以轻心,我们的目标是不仅让孩子们吃得营养,而且要让他们吃得放心。究竟企业集中供餐好,还是学校自己办食堂安全,一直是争论不已的问题。但不可否认,商人的逐利性是商人的根本特性,从全国各地暴露出来的很多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资金被克扣的情况来看,主要出在企业配送环节。所以,我城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坚持学校自办食堂供餐,尽量减少中间采购环节,确保4元钱全部吃进学生肚子。食堂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应充分发挥农村在果蔬及肉类、蛋类方面的采购优势,为学生提供安全、营养的伙食。

四是加强食堂建设。当前我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最大的问题就是食堂,很多学校特别是村小本来就没有食堂,为了应付营养改善计划而改建的食堂根本就不达标。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城区政府应该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把食堂建设(改建)当做一场攻坚战来抓。学校食堂严禁超标准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学校食堂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五是为学校食堂逐步配足工作人员。对于很多乡村小学来说,原来就没有食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后,把空置的校舍用来做厨房,但是由于经费紧张,教师必须承担起做“伙夫”的责任,无形中加重了工作负担。食堂工作人员的短缺是当前我城区营养改善计划急需解决的问题。政府应为学校食堂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落实人员工资及福利,组织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学校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六是保证营养餐科学合理。学生营养餐补助不能是异化为“零食”补助,发一袋奶、发一个鸡蛋就完事了,也不能变为课间加餐,应该实实在在是正餐。有关部门需加强学校的营养配餐的指导,在保证学生各种营养成分摄入量的前提下,制定符合实际的营养食谱,为避免孩子吃腻同一道菜,同时也要达到营养均衡,食谱还需交叉营养配餐,根据当地供应的当季菜品和果类进行适当的替换。食谱需上报城区教育局备案。学校每周都公布菜谱,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亲切关怀,也是城区党委、政府力推的“民心工程”,解决农村地区学生营养不良的问题,是一件只能干好、不能干坏的大事,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工作力度,为学生提供一份放心的营养早餐,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篇7: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54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牧区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我市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含旗县政府驻地镇就读学生)为国家首批试点县。

(一)全市学校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379所,其中:小学242所,教学点155个,普通中学8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53所。现有在校生246324人,其中:小学123981人(其中教学点3697人);普通中学122061人(其中:初中75097人,高中48802人),特殊教育学校282人,幼儿学前教育13171人。

(二)国家试点旗县学校基本情况

化德县属国家贫困县,又被国家划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共9所,受惠学生727人。

兴和县着手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启动实施学生营养早餐“蛋奶工程”。工程实施范围为20所农村中小学,32个教学点,共计3411名中小学生。

商都县共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32个,在校学生1652人,住宿生1083人。

为全面了解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我市于今年3月份对试点县就以上问题进行了调研和督查。

篇8: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教育部昨天发布,已与十多个省份签订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目前,此计划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截至20xx年10月底,全国超过二分之一的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超过二分之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营养餐,近四分之一的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

严格把关 杜绝从孩子嘴里“揩油”

教育部要求将政府采购、集中招标落实到每一笔大宗原材料采购,严把“入口关”,坚决阻止不合格企业参与,让任何单位、任何人不能从孩子嘴里“揩油”。同时,大力推行“阳光校餐”项目,实现营养改善计划执行规范化,学生营养科学化、标准化。

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591亿元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五年来,可以说基本解决了贫困学生的在校吃饭问题。按照每人每天4元,每年800元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591亿元。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连续四年的跟踪监测表明,国家试点县中小学生贫血率降低8.9个百分点,学生养成一日吃三餐饮食习惯的比例增加4个百分点。学生的身高体重都有所增长、身体素质有所改善、营养不良问题得到缓解,学生缺课率明显下降。

篇9: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25号),指导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自20xx年起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一项健康计划,由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xx年起,陕西将“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在非国家试点县(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20xx年底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市、县、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 营养改善计划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省政府成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成员单位由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食药监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供销社、团省委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简称省学生营养办),负责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市、县、区政府。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二)县级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的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相关配套资金、配足食堂从业人员、保障运行费用、督促部门履职,保证实施质量和安全。

(三)学校负责具体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范围。

(二)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资金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市、区)财政部门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将食堂设施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水电煤气费用等列入预算并足额保障。

(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力度建设符合学生就餐标准的食堂和餐厅。

(四)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支持各级政府,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配齐办公设施,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有效实施。

(五)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鼓励和推动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学生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

(六)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八)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九)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物价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十一)粮食部门负责培育“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实施“放心粮油”进学校工程,组织“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向学校供应质量安全的粮油产品。

(十二)供销部门负责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十三)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基层组织和营养健康协会,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积极参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改善就餐条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章 实施对象和范围

第八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也纳入实施范围。其中西安市莲湖、碑林、新城等3个市辖区,以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九条 鼓励各市、县、区政府在确保应享尽享、人财物有长期保障的情况下,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实施范围。

第四章 供餐内容和模式

第十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按照“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学生供餐内容。

(一)供餐模式。国家试点县在20xx年底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地方试点县(市、区)要加快制定学校食堂供餐或配餐企业送餐方案,到20xx年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二)供餐内容。以学校食堂提供完整午餐为主,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通过配餐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和价值相当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和膳食指南,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带量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供餐企业和配送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对粮油等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严格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结算的办法,从源头和过程上确保实施安全。粮油应优先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中采购,县(市、区)政府要协调推动学校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建立直接、有序的采购关系。

第五章 食堂建设和管理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各类项目资金,加大食堂建设力度,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建设全覆盖。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建设要遵循“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建设方案要按照“明厨亮灶”要求和食堂设置标准,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建设的餐饮安全指导。

第十四条 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倡导政府向专业团餐公司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化大型团餐企业委托运营学校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80的比例为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待遇,加强专业培训。加强学校食堂设施配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具体责任人。学校要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七条 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试点县(市、区)要从长远发展考虑,科学定位配送中心的运行机制、配送内容及模式等问题,鼓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采取招商引资等方式建设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

第十八条 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评优活动,优先考虑解决营养改善计划专(兼)职管理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问题。各市、县、区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时,要将农村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第六章 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食堂、配送中心、供餐企业要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储存。食品储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五)食品配送。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供餐企业必须具备配送条件和资质。配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

(六)清洗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教育。教育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以及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二条 应急事件处置。各市、县、区和学校要逐级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学校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七章 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资金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补助标准均为每生每天4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其中43个国家试点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64个地方试点县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共同分担,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地方试点县(市、区),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二十四条 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将专项资金进行预算、分解和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封闭运行,依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二十五条 资金使用。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 专项资金结余应当继续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结转结余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 资金管理。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级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托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和月报系统,监控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动态情况,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负责专项资金日常使用管理。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健全食堂原料采购、入库贮存、领用加工等管理制度,加强食堂会计核算。

第二十九条 资金监督。各市、县、区应当借鉴“阳光校餐”成熟经验,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学校、配餐中心、供餐企业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实名制受益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章 营养监测和评估

第三十条 各市、县、区卫生、教育部门要联合制定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督促监测县(市、区)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常规和重点监测,运用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期考试等,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

第三十一条 各市、县、区要成立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配餐指导,开展餐厅文化、文明餐饮、感恩励志、养成教育等活动,让学生全面掌握科学的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使学生终身受益。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高度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九章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省级重点督查,市级定期巡查,县级全程检查,学校日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第三十四条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管理和职责履行情况。

第三十五条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各市、县、区依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7月23日。

篇10: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一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不断推动教育均衡、科学、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生营养保障机制,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四、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及标准

我校“营养改善计划”于__年5月9日正式开始实施,实施对象为我校一至四年级学生,全校共52人。其中一年级10人,二年级15人,三年级17人,四年级10人。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形式及内容

我校以课间营养加餐的形式为学生提供鸡蛋、面包、牛奶等食品。内容为一盒牛奶加一个鸡蛋或一盒牛奶加两个面包。

(三)、供餐模式及时间

我校所有食品均由区教育局招标供货商益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配送学校后,由学校负责管理配餐(其中鸡蛋由营养餐企业配送学校,委托学校煮熟后供餐)。营养餐由专管员提前分装,各班班主任负责领取发放食用。我校“营养改善计划”于__年5月9日开始实施,学校统一配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9:20。

五、主要工作及相关要求

(一)、“营养改善计划”操作流程

1、营养餐的交接。学校要制定明确的查验接收制度,营养餐专管员按查验接收制度查验接收食品,确认无误后在《食品交接记录单》盖章签字留存。学校在接收实物时,必须要随机抽样检查。

2、营养餐的存储。学校要配备专门存储设备,保证存储环境安全达标,为食品的安全存储提供保障。制定明确的安全存储制度,要求营养餐专管员按安全存储制度存储食品,并按要求做好留样及保管。每次出库如实填写《营养餐领取分发登记表》。

3、营养餐的加工。学校食堂厨师负责鸡蛋等的加工加热,并按要求做好加工记录。鸡蛋等在加工前,要清洗鸡蛋等表面;煮熟后要在2小时内食用完毕,坚决不能让学生隔餐吃、隔日吃。另外,学校要提供消毒设施设备,要求学校食堂厨师按要求在每次加工前、后对使用的工具进行消毒,未经消毒的工具不得使用。

4、营养餐的分发。学校营养餐专管员每天早晨9:00前按班级人数和当天的配餐食谱进行配餐分包。班主任负责领取本班的营养餐食品,并负责发放。领取营养餐食品时,要再次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做好食品发放的登记、留观工作。分发食品前,班主任要组织学生晨检,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并对学生食用蛋奶等有过敏者进行调查,逐一摸底造册登记。凡对食用蛋奶过敏者的学生不得食用蛋奶,配餐企业以等值营养食品予以代替。

5、营养餐的食用。班主任负责学生用餐期间的组织管理,监管用餐的全过程,实行定时、定点、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发生。用餐前,班主任必须监督学生用流动水彻底洗手;用餐后,班主任负责将餐后废弃物予以收缴,交学校统一处理。

(二)、学校配餐室的卫生要求

1、配餐室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1)上岗培训:配餐室工作人员(含配餐室管理人员、厨师等)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知识、法规知识及食品污染因素和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食品原料卫生质量的鉴别方法等。上岗后还要保持经常的卫生知识学习和教育。

(2)个人卫生: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配餐室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戴干净整洁,不准在操作间内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存放个人物品。拿餐具时应拿不接触食品的部位。要用食品夹子拿已加工好的直接入口食物。要严格按正确方法在工作开始前、上洗手间后、接触生肉、蛋、蔬菜及不干净餐具、容器后及打电话后用流动水彻底洗手。

(3)健康检查:配餐室专管员应当做好对其他配餐室工作人员的健康观察和定期的体格检查工作。每年应检查身体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工作人员持《健康体检合格证》上岗,对患有结核、痢疾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禁止从事食品岗位工作。

2、配餐室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地面、台面及用具的清洁。每天工作结束应及时打扫地面、台面,不留死角。使用的各种工具、容器等要及时清洗摆放整齐,放于原位。

(2)、配餐室要设置专门的、安全的营养餐储物柜及相关设备,确保食品储存的卫生安全。

(3)、垃圾处理,废弃物等应存放在带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理运走。清理后的垃圾桶应里外清洁不遗留食物残渣。

(4)、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的控制。消除室内外的各种滋生条件,房屋的开口部位安装纱门、纱窗等防止昆虫进入,使用杀虫剂时必须特别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3、营养餐加工卫生要求

(1)、营养餐中的鸡蛋等必须先清洗,后加热。

(2)、对食品加工必须做到煮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存放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

(3)、加工食品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加工用的容器和用具应标明生熟标记;成品(食物)存放实行“三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

(4)、如遇特殊情况,加工好的熟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应当在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4、配餐室用具洗刷消毒的卫生要求

(1)、所有配餐室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为保证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

(2)、所有配餐室用具在使用前要进行消毒。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妥善、安全的贮存,不得与私人物品混放;储物柜也要定期消毒。

(4)、配餐室要保持清洁通风。并防止老鼠、昆虫爬入破坏污染配餐室用具;

(5)、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六、保障措施

(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为确保我校“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校长

副组长:张总务主任 徐教导主任

成 员:王老师(营养餐专管员) 老师(一年级班主任)蒋老师(二年级班主任)崔老师(三年级班主任)王老师(四年级班主任)林老师(学校食堂厨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校总务处,由张延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管理及工作人员职责

校长(许老师):是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负总责。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总务主任(张老师):是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分管领导,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具体负责。负责指导学校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与各直接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组织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筹备建设相关硬件设施,使其能不断满足卫生、安全要求。及时向校长汇报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

教导主任(徐老师):是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学籍管理员,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学生实名制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直接负责。落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营养餐工作宣传及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对营养餐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操作、改善服务态度等教育,并定期组织人员讨论、研究如何改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及时向校长汇报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

营养餐专管员(王老师):是本校“营养改善计划”直接责任人,对本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整个过程直接负责。及时认真做好配送食品的验收、登记、入库、保管、出库、加工配发、食品留样、陪餐及学生用餐环节的监管等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收集整理各种档案资料。要经常检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每天对配餐室的卫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相关知识培训,若发现实施过程或从业人员操作中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指导,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班主任(殷老师,蒋老师,崔老师,王老师):是本校“营养改善计划”直接责任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领取发放食用过程直接负责。负责每日领发、餐前晨检、监督食用和餐后处理等事务,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并按时上报办公室归档,及时向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专管员报告班级情况。

学校食堂厨师(林老师):是本校“营养改善计划”直接责任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加工过程直接负责。要定期做好体检,办理好健康证,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加工操作程序进行食品加工(加热),认真接受营养餐专管员的指导培训,虚心听取指正意见并及时改正。每天定期整理、打扫配餐室卫生,做到物品整洁、摆放井然有序。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合同。

值周领导:是本校本周“营养改善计划”直接责任人,对本校本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陪餐制度落实过程直接负责。要负责在学生就餐之前陪餐,确认营养餐的安全性并告知营养餐专管员,做好陪餐记录,切实落实好营养餐陪餐制度。

(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委员会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建立膳食委员会的通知》,我校成立了由学生、家长、村民、教师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以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主 任:许德海(党支部书记)

成 员:王天军(村民代表)

李万军(家长代表)

张 凯(学生代表)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1、要落实好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在营养餐食品向学生发放前,学校值班领导要先吃先尝,以便发现问题提前处理。值班领导要轮流陪餐,做好陪餐记录。

2、要落实好食品留样制。提供给学生的营养餐每批次食品必须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

3、要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校长要与分管领导、学籍管理员、营养餐专管员、班主任、学校食堂厨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学生营养餐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4、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学校要建立食品验收入库、食品储存加工、食品留样、管理人员培训、师生食品安全培训、食物中毒应急机制、信息报送等制度;建立好食品安全台帐;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各班要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日常检查工作。。

(四)、责任追究

因学校管理不善或因管理工作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由学校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凡因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企业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五)、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学校要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包括日常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同时向上级领导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篇11: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3月7日,我城区在长塘镇定西小学举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启动仪式,标志着青秀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 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即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每生每天4元的营养餐补助。

当前我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3所,学生13596人。其中初中4所,学生4098人,小学39所,学生9498人。截止6月,共有22所学校有食堂,其中4所学校食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城区计划全年投入资金约1495万元,全部从城区财政支付,据了解,学生每天4元钱的补助已经拨付到学校。

二、取得的成绩及工作进度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须做到早思考、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为有序实施我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在我城区顺利推进,城区教育局在20xx年即着手筹备,多次实地调研,了解各校存在的困难,通过征求学校、家长和学生的意见,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实施计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城区成立了“青秀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副区长为组长,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各校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印发了《青秀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试行)》,明确了实施范围、补助标准和拨款方式,规定了各相关只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为顺利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结合实际,克难攻坚,保证学生吃上放心营养餐

一是学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了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能早日吃上免费的、放心的营养餐,城区教育局要求各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校根据生源、厨房及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状况,结合原材料采购渠道等实际情况,分别制定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供餐方式和流程,如,有些学校大部分学生部吃早餐,则实行免费早餐;有些学校实行免费午餐;有些学校则实行早餐+下午餐等。

二是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城区通过教育系统大宗食品采购小组对学校需采购的鸡蛋、牛奶等大宗食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教育局要求各校以“安全、营养”为首要目标,各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均成立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制定营养改善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接餐就餐登记明细表册,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了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食品的验收、储存、加工、发放、组织学生就餐等有关制度。在开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之前,各学校就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宣传国家这一惠民政策,使教师、家长及学生全面了解营养餐的改善内容,群众都从心里感谢党的好政策。, 全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共 43所学校13596名学生享受营养餐。

三是加强培训。城区教育局从开始,多次召开农村学校校长营养餐改善研讨会,还开展了2期后勤分管副校长培训班和1期学校厨房布局培训班。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全部由城区财政支付,为保证这一专项资金的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城区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 经费账目,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和有效,做到分开透明。同时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经费安排使用、资金发放等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城区今年计划投入资金约1495万元(每生每天4元,按200天计),其中直接用于伙食费1088万元,聘请食堂工作人员约407万元(按每60学生配一名工作人员计),食堂人员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聘请。 为切实掌握营养餐的推进情况,教育局安排专员负责营养餐计划实施情况,随时了解反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改进工作,保证此项惠民工程扎实推进。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从第一天向学生供应免费营养餐起,我城区就高度重视营养餐 的食品安全工作,教育、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营养餐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各道关口,确保学生都能吃到营养健康的早餐,让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满意放心。20xx 年 4月初,城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抽查了部分学校营养计划执行情况;4月下旬,城区教育、财政、审计、卫生等相关部门派出有关人员,深入各乡镇中小学对营养餐工作进行实地督查;6月初,在教育局、卫生、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下,城区政协组织了10多名政协委员对营养餐进行调研。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全国出现的热点问题

现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社会,食品安全及补助是否全部进入学生肚子中是两个最集中的问题,举例如下:

1、3月29日中午,贵州织金县八步小学学生在食用早餐后集体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86人送医院治疗。 "

2、4月1日,媒体报道《广西那坡部分学校3元营养补助被供货商套利1元》,反映市场价2元钱的牛奶到学生手中变成3元钱的问题,当日即引来近10万名网民参与评论,随后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全国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

3、4月9日,云南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猫猫抓树小学、椅子山小学1062名学生在食用统一配送的营养午餐后,368人因身体不适入县医院检查治疗,这是40天里镇雄第四起营养餐食品安全事故。

4、5月26日,一条微博引起广泛关注:纳入国家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安徽金寨,由教育局招标企业统一配送给一小学的营养餐中的苹果几乎没有一个是好的。这一事件在网络上立即引来热议,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

(二)我城区存在的几个问题

我城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正有序、安全的推进,但同样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食堂建设滞后。当前我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拥有率仅有51.1%,而拥有卫生许可证的更是不足20%,食堂缺口较大,合格食堂更少。很多学校特别是偏远的村办小学尚无食堂,学生是在教室吃饭;已有食堂配备参差不齐,部分学校采用空置的房间做食堂,面积小,食堂设施、设备落后,直接影响食堂的规范管理与卫生安全;有些学校的饭堂环境较差,如南阳镇中心学校,食堂就和农家养猪场仅仅一墙之隔;大部分学校的食堂无卫生许可证。

二是学校缺少食堂工作人员。众多学校缺少甚至没有食堂管理人员或食堂从业人员,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基本上是临时工,队伍不稳定,甚至没有健康证;有的学校由班主任或者任课老师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如南阳施厚小学)。

三是学校点多面广,学生饮食安全监控力度大。许多学校交通不方便,在食品物资采购上存在较大的困难,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检查存在较大的困难。

四是营养餐内容简单。学校供餐人员缺乏专业的营养指导,不会制定营养食谱,许多学校的领导、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的营养知识也极度匮乏,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和错误观念,影响了计划的有效实施,政协委员们在听取介绍的时候,部分学校把“吃饱”作为汇报重点。

四、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建议城区将采取各种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能按照国家要求正常推进:

一是需要多部门合作。学校供餐和学生的营养保障,不仅与财政和教育部门有关,也涉及到农副产品供应、卫生监管、合理膳食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要建立部门联席工作机制,协调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问题中的责任,通过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履行对贫困学生营养问题的责任,保障贫困学生健康上学。

二是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各学校要建立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 并实行采购员、炊事员、监督员多方签字审核,建立考核责任制度。对营养餐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按 “营养餐”标准和数量足额配餐;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学校营养餐的财务实行一月一清算、一学期一公布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教育局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开展营养餐开展不力,克扣、挪用营养餐经费的学校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坚持农村学校营养餐自办。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容不得掉以轻心,我们的目标是不仅让孩子们吃得营养,而且要让他们吃得放心。究竟企业集中供餐好,还是学校自己办食堂安全,一直是争论不已的问题。但不可否认,商人的逐利性是商人的根本特性,从全国各地暴露出来的很多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资金被克扣的情况来看,主要出在企业配送环节。所以,我城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坚持学校自办食堂供餐,尽量减少中间采购环节,确保4元钱全部吃进学生肚子。食堂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应充分发挥农村在果蔬及肉类、蛋类方面的采购优势,为学生提供安全、营养的伙食。

四是加强食堂建设。当前我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最大的问题就是食堂,很多学校特别是村小本来就没有食堂,为了应付营养改善计划而改建的食堂根本就不达标。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城区政府应该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把食堂建设(改建)当做一场攻坚战来抓。学校食堂严禁超标准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学校食堂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五是为学校食堂逐步配足工作人员。对于很多乡村小学来说,原来就没有食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后,把空置的校舍用来做厨房,但是由于经费紧张,教师必须承担起做“伙夫”的责任,无形中加重了工作负担。食堂工作人员的短缺是当前我城区营养改善计划急需解决的问题。政府应为学校食堂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落实人员工资及福利,组织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学校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六是保证营养餐科学合理。学生营养餐补助不能是异化为“零食” 补助,发一袋奶、发一个鸡蛋就完事了,也不能变为课间加餐,应该实实在在是正餐。有关部门需加强学校的营养配餐的指导,在保证学生各种营养成分摄入量的前提下,制定符合实际的营养食谱,为避免孩子吃腻同一道菜,同时也要达到营养均衡,食谱还需交叉营养配餐,根据当地供应的当季菜品和果类进行适当的替换。食谱需上报城区教育局备案。学校每周都公布菜谱,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亲切关怀,也是城区党委、政府力推的“民心工程”,解决农村地区学生营养不良的问题,是一件只能干好、不能干坏的大事,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工作力度,为学生提供一份放心的营养早餐,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篇12:改善儿童营养中国做

改善儿童营养中国做

8月5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表了一份全球儿童营养不良状况的报告,该报告指出,全球有多于1/4的5岁以下的儿童营养不良、体重偏轻,甚至威胁到了生命。其中,报告中强调,过去中,中国是在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方面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印度则是做得最糟糕的.国家之一。

报告指出,在中国,自从1990年以来,儿童营养不良的人数平均减少了6.7%。过去中国每5名儿童中有一人营养不良,现在这一数字减少至不到12∶1。并且影响儿童智力的缺碘现象基本上已被根除。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人士称,这首先得利于中国对儿童健康状况的重视。其中,《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增加食物的供应量以及实现消费量,特别是婴幼儿食品消费量。其次,我国有关部门和组织还积极呼吁,并坚持贯彻实施《中小学健康教育基本要求》,建立中国儿童少年营养与健康检测系统,并着手解决低收入家庭中儿童的营养不良状况。另外,中国提倡母乳喂养、接种疫苗、加碘盐、喝牛奶等措施,也有力地改善了儿童营养不良状况。

同中国相比印度的情况则完全不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说,印度几乎50%的儿童体重达不到标准,营养不良状况未得到改善。

对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格罗斯说,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在印度女性自身的营养水平比较低。这就造成了很多婴儿一出生就体重偏轻。

另外,很多孩子断奶后,主要吃素食,这就造成了印度儿童贫血症患者为中国的3倍。

最后,在印度,30%的儿童没有接种过疫苗,使得儿童患病率上升,影响了他们的营养状况。

据记者了解,儿童营养状况已引起印度社会的重视。一些非政府组织呼吁“关爱女性和儿童”,提高其健康水平。

而我国,仍然在努力消除儿童营养不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胡晓祺为此提出了几点建议,如帮孩子养成不挑食、不偏食的习惯,经常吃瘦肉、喝牛奶;多吃新鲜的蔬菜水果;坚持吃好早餐;让孩子多做户外活动等。

篇13: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

针对目前农村越来越多的富余劳动外出务工,导致农村许多儿童脱离父母的直接教育与监护,成为一个独特的留守儿童群体这一现状,近期,宝应县黄塍镇妇联对全镇8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6—14周岁的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一、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

黄塍镇是一个不足三万人口的农村较小乡镇。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留守儿童的人数在逐年增多。据调查,截止底,全镇留守儿童有468人(不包括父母一方外出务工的),约占在校生(1604人)的29.2%。在留守儿童中,由祖辈照顾的有405人,由亲友照顾的有39人,寄宿学校的有22人,无人监护的有2人。

二、留守儿童面临的突问题

从调查反映的情况看,父母外出打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的压力,为留守儿童教育成长提供了必需的物质条件,有利于于留守儿童自立自强性格的培养,但同时也使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面临以下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1、家庭教育严重缺失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留守儿童与他们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这些长辈平时对孩子很少沟通,过分溺爱,物质上给予多,精神上关注少,平时对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困惑解决方法不当,存在年龄和文化的差异,想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与孩子的父母不一样,“代沟”问题更加明显。由于监护人不善于管理教育,致使部分留守儿童长期缺少亲情和家庭教育,养成任意、放纵、随意的性格。

2、学习成绩普遍不高

留守儿童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较差,厌学、逃学等现象较为普遍,绝大多数留守儿童的上进心不强,学习上有畏难情绪,成绩普遍不好。

3、行为习惯普遍不良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家庭教育缺失,留守儿童存在着许多不良习惯,缺乏基本的礼仪常识,自制力较弱,自立、自理能力较差,上网玩游戏等现象较为普遍,初中留守儿童中少数学生甚至染上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

4、性格发展很不健全

留守儿童上小学的占绝大多数,处于6—11周岁之间,是孩子性格、品行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在性格、脾气形成上缺少父母的影响,孩子的心理上得不到满足,致使有些孩子内向、孤独、胆小、娇惯。少数留守学生受社会不良分子的影响、引诱、教唆,已有行为不良表现。另外,留守儿童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有强烈的倾诉、关爱和指导需求。这种情绪需求长期积累得不到正常疏导,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也有较大的危害,致使一些留守儿童或变得自私任性,以自我为中心;或性格孤僻,举动反常,形成畸形心理。

三、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成因分析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产生,除了其自身的因素外,还有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因素。

1、家庭方面

由于外出务工,父母收入普遍不高,居无定所,城镇教育费用较高,难以将子女带在身边;平时与子女缺少沟通,疏于管教,造成亲情淡漠,孩子缺乏安全感;留守儿童大多数由年迈而没有文化的爷爷奶奶照顾,隔代抚养大多偏于溺爱,以生活照顾为主,知识、精神上基本无法代替父母履行品德培养、辅导、督促孩子学习的义务。因此,留守儿童的家庭文化和道德教育基本处于空白。

2、学校方面

侧重在校时段教育管理,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关爱难以顾及,与家长的沟通难以实现,对那些“问题儿童”难以管教,个别教育在教育无效时干脆放任不管,致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脱节。

3、社会方面

农村基础教育相对薄弱,教育资源缺乏,教育观念陈旧,不能有效地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关爱的不足;对一些娱乐场所不能有效管理,也使一些留守儿童沉迷其中而不能自拔。

学校、家庭、社会三大教育中出现盲区是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四、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针对黄塍镇留守儿童出现的上述问题,镇中小学汇同居委会、行政村、关工委创办的校外教育辅导站及家长学校,曾探索以下一些做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创建流动家庭学校,发挥“三位一体”的教育作用

近年来,黄塍镇尝试创办了 “家长学校”、“校外教育辅导站”,让更多的家长学会“育儿经”,并创办各类不同形式的家长学校,授课、受询、听课、咨询家长达千人次。其具体做法是:一是开好以讲授、引导、建议为主的每学期1—2期的家长培训座谈会;二是跟踪学生,拜访“问题学生”家长;三是根据老师掌握的情况,结合家长的建议、意见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反馈,并编印成册,作为帮扶资料。

2、转变教育理念,畅通家校联系渠道

中小学奉行“教而无类”的信条和“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教师”的理念,对留守儿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心换心,用感情交融感情。在我镇中小学每位老师结对帮教两名留守儿童已坚持多年。老师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做留守儿童的思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3、校内设立心理咨询窗口

中小学均聘请了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给压力大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为他们解决疑难问题。建立学生成长档案,给在外打工父母汇报,同时给予记录。

五、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困惑与对策

关爱留守儿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团结,关系到公民整体素质的提高,需要地方政府的重视与支持,需要各相关部门及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参与。通过构建组织管理、职能保护、社会呵护、学校监管、亲属监护“五大关系”网络,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的条件。

1、强化政府统筹,构建组织管理网络

政府及有关方面应高度重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切实担负起责任。首先,要提高认识,把留守儿童教育成长问题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一个单位牵头,多部门组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并形成制度,一年召开1—2次会议,汇报和研究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其次,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有利留守儿童教育成长的政策,尽快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加强部门合作,构建职能保护网络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共同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人们提高对关爱留守儿童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引导和教育外出务工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强化监管责任;教育部门要形成教育保护合力,出台相应的关爱和保护政策与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强化学校对留守学生的监管和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学校基础建设投资的力度,逐步建设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净化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司法部门要深入学校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增强留守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帮助他们排扰解难;民政部门要关心贫困留守儿童的生活,把贫困留守儿童列入救济对象,把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落到实处。

3、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构建社会呵护网络

镇、村(居)委会应做好留守儿童档案的建设工作,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有关情况,针对各类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更切合实际地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对于那些生活较困难和问题突出的留守儿童特别关注,建立社区帮扶中心,并组织干部到留守儿童家慰问,切实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农村基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由村支部负责,统筹乡村学校的老师、村妇代会、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力量,给予留守儿童“一对一”的特别关怀,组织他们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培养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4、完善学校教育,构建学校监管网络

学校要健全关爱留守儿童的制度,建立留守儿童专门档案,对留守学生这个特殊群体。除了知识的传授和学业的管理外,要给他们更多的心灵关怀,更多地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心理状况,关注他们的成长变化,及时向监护人和外出务工家庭通报情况。学校的心理老师要对留守儿童及时进行疏导教育,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家庭教育缺失。要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吸引留守儿童参加文明健康的活动,让他们融入集体之中,消除他们的孤独感、自卑感,要重视与外出打工的父母、代养人联系沟通,交换意见,或者可以充分利用假期和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指导他们开展正确的家庭教育,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监管网络。

5、强化监护责任,构建亲属监护网络

建议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家长在外出务工的同时,把孩子的生活和教育事情安排好,外出打工后要加强与孩子沟通、学会交流以及教育孩子的科学方式和方法,发挥家长对孩子的独特的教育功能,引导孩子健康成长。此外,要加强临时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转变监护理念,引导临时监护人及其他亲属对孩子的文化道德教育和精神需求给予更多的关注,让远离父母的孩子真正感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合力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六、今后本地区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设想和打算

经过调查和反复思考后,做好现阶段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来承担起这一共同的历史重任。

1、学校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面对留守学生日益增多的现状,作为学校,要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树立不求人人升学、但求人人成才的教育观,把如何提高综合素质当作一件重要的工作长期抓下去。 一是学校要建立留守学生的心理教育,二是建立联系卡制度,用来沟通学校与留守学生家长及监护人之间的联系,以确保双方信息能及时沟通。三是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定期开展思想教育和情感教育、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工作,给予留守学生更多的生活上的心理上的关注。四是要建立健全家长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和学校的作用。通过开展讨论、座谈会、培训学习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利用农闲时节。加强对留守学生家长和监护人的培训。

2、留守学生家长要转变观念,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留守学生家长要从孩子健康成长的长远目标出发,尽可能地保持和孩子的密切联系和沟通。留守学生出现生存危机和道德失落问题,家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长要破除“只要给孩子贸下更多的钱,让孩子有实力接受教育,就是对孩子负责”的思想,树立孩子的教育和全面健康发展需要家长的精心呵护和全面关怀的成长理念。要认真从孩子成长需求的角度出发,寻找和确立孩子监护人,细致地落实孩子的被监护权。同时,要拿出更多的时间与孩子联系,创造更多的时间和机会,采取更多的方式与孩子交流沟通,对孩子的全面发展和精神需求给予更多的关注。学生的代管人和在家的家长要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培训学习,努力提高家长教育素质,从而配合学校加强对留守学生的管理。

3、各部门通力合作,为留守学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留守学生现象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地方政府要加快学校布局调整的步伐,积极探索新的办学形式,由学校来多承担一些监管责任与义务,让留守学生得到解决应有的管理照顾与关爱。地方妇联组织要与教育部门配合默契好,抓好家长学校的工作,利用农闲时期培训农村孩子的家长,提高他们整体素质,让他们懂得教育孩子的知识,掌握教育孩子的方法,学会教育孩子的本领。派出所、司法、工商、文化等有关单位要协助管理,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和娱乐场所的整治,彻底根治精神污染对孩子的毒化。要号召全社会共同关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合力,建立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救助机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的生活教育监管制度,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管理的机制,经常组织开展交心、谈心和社会实践活动,为“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建立一个良好和谐的成长平台。

4、地方政府应做好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工作

要千方百计地引进项目,让本地的青壮年农民在自家附近就能找到工作。这样可以减少一部分留守儿童的数量。

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群体所产生的问题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如果任其发展,毫无疑问将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影响,将直接影响到未来劳动力的素质,影响到下一代的人口质量。我们期待社会各界及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重要作用,调动社会力量,把关爱“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为“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建造一条共同关爱、呵护的桥梁。

篇1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和实施水平,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迈进规范运行新阶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有关省份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由国家督学、政协委员、有关专家等组成的9个督导组,于20xx年5月30日至6月5日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此次督导突出问题导向,抽查了36个试点县的143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重点检查各地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开展、供餐管理、食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和学生营养宣传教育等6个方面23项内容。有关情况如下:

一、营养改善计划进展情况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4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试点地区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施成效日益显著。

(一)实施范围不断扩大。截至20xx年4月底,全国共1502个县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其中699个国家试点县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覆盖;803个县开展了地方试点工作,比同期增加了147个县,增长了22.6%。

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达到13.7万所。其中,国家试点8.8万所,实施比例达到100%;地方试点4.9万所,比20同期增长了3%。全国受益学生达到3354万人。其中,国家试点受益学生2101万人,地方试点受益学生1253万人。

(二)学校食堂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全国累计开工建设学生食堂面积2567万平方米,占批复建设面积数的98.6%。已竣工2537万平方米,占批复面积数的97.5%,高于年同期6个百分点。

(三)学校食堂供餐比例逐步提高。全国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13.7万所学校中,实行学校食堂供餐的比例为72.3%。其中,国家试点县学校实行食堂供餐的比例为73.9%,比2015年同期增长6.9个百分点。

二、各地主要做法和成效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54号)等文件要求,坚持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为重点,规范制度建设,强化细节管理,努力探索营养改善计划的新机制,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一)健全制度机制,积极落实地方责任。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决策部署,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1.明确工作责任,推进计划实施。重庆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2015年“25件民生实事”予以大力推进。广西围绕“强组织、建机制、重指导、抓管理、严督查”等工作重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安徽通过定制度、抓培训,促公开、抓督查,普遍实行“五长”责任制和“五组”责任制,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

2.积极筹措资金,扩大地方试点。各地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落实地方试点所需经费,稳步推进地方试点各项工作,地方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20xx年4月份,全国地方试点相比去年同期增加147个县。兵团从2015年秋季开始,按照“同地域、同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将兵团区内初中班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黑龙江将营养改善计划扩大到集中连片地区的县镇主城区义务教育学生。福建福安市、蕉城区、屏南县、周宁县等地安排农村中小学寄宿学生在校期间免费就餐,长汀县在免费营养午餐基础上,对贫困乡多名学生免费提供课间餐(即一杯奶、一个蛋、一个面包),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甘肃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切实解决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福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招标采购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重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食堂细化管理、专项督导等做了明确规定,不断提高营养改善计划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4.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地方责任。广西的隆安、融水等14个市(县),由县级财政承担试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并保证所有试点学校实行食堂供餐。陕西大部分市县都将临聘炊事员工资和相关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西安、商洛等市还建立了食堂供餐奖惩机制。四川翠屏区按照工勤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1:80的比例配备学校食堂工勤人员。为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每所学校配备1名专职食品安全监管员。福建连江县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为小学一至三年级每15名寄宿生配1名保育员标准安排保育员经费,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山西和顺县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中小学公开招聘炊事员等工勤人员300名,保证了营养改善资金的专款专用。青海互助县在争取项目资金修建、改建学校食堂的同时,积极申请县级配套资金,解决炊事员工资待遇,在50人以上的学校全部实行学校食堂供餐。

(二)加大食堂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学校就餐环境。各地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统筹食堂建设编制规划,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严格项目管理,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学校供餐能力显著提高,学生就餐条件明显改善。

1.加快食堂建设进度。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青海、安徽、湖北、海南、福建等11个省份完成食堂建设项目。云南、西藏、陕西、宁夏、新疆、吉林、湖南、辽宁、山东等9个省份的食堂建设完工面积超过了批复面积的99%。安徽对食堂建设进度滞后的市县下发《关于大力推进食堂供餐的督办函》,督促试点县加快食堂建设进度。陕西、福建等通过督促检查、月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学校食堂加快建设进度并及时投入运行。西藏克服有效工期短的困难,建立食堂建设项目月报制,切实加快食堂建设进度。湖南建立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倒排工期制度,严格落实双月报制度,严格规范项目调整审批程序。

2.改善食堂设备设施。广东、四川等地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改善学生就餐条件。甘肃宕昌县落实资金80万元用于购置消毒柜828个、留样柜207个、档案柜41个。安徽太湖、霍邱等试点县在“全面改薄”项目中安排专项资金,为供餐学校配备保温餐车、保温桶、冰柜等设备,进一步完善供餐条件。

(三)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各地按照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升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努力解决营养改善计划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提升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认真组织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要求,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工作。河北、广西、四川、贵州、陕西、青海等地专门邀请食药监局的专家对新《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集体用餐食品安全防控及突发事件处理进行培训。云南对部分州(市)教育局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各地开展食品安全和卫生防控培训,培训人数超过两万人次。陕西宝鸡市精心编印《食品安全与营养计划》宣传手册,印制36000余册免费配发至各县区和学校,增强了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饮食理念。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贵州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2015年全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与各市(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好学校食堂“采购关、保管关、清洗关、加工关、消毒关、留样关、用餐关、从业人员关、应急关”等九道关口,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陕西制定了《陕西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食堂布局与设施、从业人员、食品采购、监督管理等11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监管的全程化、智能化。宁夏通过数字化系统,可以对各县(区)各学校基本信息、食堂建设、食谱制定、财务账目和食材采购的数量、价格及食品留样等进行实时、动态监管。贵州思南县为学校安装了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电子软件监管系统,有效实现了对学校食堂从食材入库到成品整个环节的监管,确保了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

4.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检查。四川、贵州、湖南、青海、广西、宁夏等分别于春、秋学期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州)、县进行学校安全交叉检查,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山西2015年组织了3次专项检查,及时掌握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进一步改进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规范管理。河南每年对试点县进行两次专项督导检查,推进了工作开展。陕西渭南市利用60多天时间,对全市13个县区114所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了检查,提出整改问题99条,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有力推动了营养改善计划的规范实施。

(四)落实长效机制,不断丰富“计划”内涵。各地不断强化政策落实,完善体制机制,狠抓薄弱环节,巩固和提高营养改善计划的成效。

1.强化资金监管抓安全。各地落实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粮油面等大宗原材料“四统”(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政府采购制度,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内蒙古举行“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财务人员及实名制信息系统培训班”,提升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水平,强化了资金安全管理力度。重庆城口县不断规范财务管理,为各校建立食堂财务专账平台和网银支付平台,实现了财务统一管理,增加了专项资金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资金安全。兵团、贵州等地每年对部分试点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化解资金安全风险。

2.组织实名制系统培训抓规范。各地根据《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开展对省、市、县三级数据填报人员的培训工作,真正做到不漏一县、不漏一校,实现培训“全覆盖”,保证了实名制系统填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大限度的防止资金套取和冒领补助资金行为,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规范运行。

3.提高补助标准抓改善。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将食堂供餐的学生膳食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浙江、福建将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生每餐5元。宁夏将膳食标准由每生每天4.6元提高到5.6元,使由“吃饱”向“吃好”转变的目标又迈进了一步。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高度重视社会和家庭的参与,多数学校都采取“4+X”的营养餐标准,一方面防止了“挤出效应”,另一方面强化了家庭在营养改善计划中义不容辞的责任。

4.开展勤工俭学抓素质。各地将营养餐和学生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利用学生参与分餐,参加校园种养基地劳动、勤工俭学等活动,培养学生珍惜粮食,崇尚劳动的意识,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山西繁峙县、安泽县采取因地制宜的做法,在校园内开辟菜园,种植时令蔬菜,增加饭菜品种,节约了成本,保证了原材料的卫生、健康,同时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贵州思南县大力推行“思南五中经验”,全体学生实行轮值洗菜、洗碗、清理环境卫生制度,享受自主劳动带来的快乐。兵团50团给学校划分了10亩勤工俭学基地,学校利用劳动课在地里种植各类果蔬,养殖各种畜类和禽类,目的是降低成本,保证学生吃的更好。

5.加强科学配餐抓营养。云南编写出版了《云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营养指导手册》,从学生的营养配餐、食谱安排、监督检查、应急事故处理等方面对全省的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品安全工作给予指导。吉林举办多期营养配餐员培训班,其中148人通过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考试,获得了中级营养配餐员资格证书。甘肃庆阳市合水县实施以“食谱”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以周为单位合理科学安排学生“周定餐带量食谱”,每校统一研究、执行“食谱”,保证公开透明。河南组织专家编印了《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膳食指南》,免费配发所有试点学校供学校参考。

6.开展“食育”教育抓节约。各地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落实教师陪餐制度,教育学生珍惜粮食,开展“光盘”行动,促进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有效减少了食物浪费。陕西西乡县试点学校通过班级生活委员监督制度,学生之间互相监督食物浪费情况。同时学校对每餐食物剩余及处理情况进行造册登记,有效避免了食物浪费。安徽积极开展“践行光盘行动,拒绝餐饮浪费”专项行动计划。学校食堂从提高餐饮质量入手,从源头上解决餐桌浪费的现象。学生节约意识有所加强,剩饭剩菜现象得以遏制,营养供餐性价比有所提高。湖北平泉县将营养健康教育列入当地校本课程,结合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合作开展的“营养健康活力计划”,推广“食育”课程、张贴画、校园板报、营养知识竞赛等活动,创造校园营养氛围。甘肃崆峒区编印了《校园食品安全知识读本》,从饮食名言、饮食习惯、食物中毒等多方面,向师生普及营养科学知识。

7.落实问题整改抓运行。各地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认真整改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专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江西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对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县政府履行责任,对照问题进行整改。贵州高度重视,下发了《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召开了视频工作会议在全省进行通报,对各试点县进行了全面自查,进一步认真疏理存在的问题,逐条予以整改落实。甘肃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印发《关于整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县认真对照检查,从落实长效保障机制、强化管理措施、规范操作行为、提高供餐质量、加强监督检查五个方面进行整改。

(五)积极促进公开公示,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各地按照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利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方式及时公布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接受社会公众咨询和回应营养改善计划热点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启动“阳光校餐”试点,大力促进公开透明。2015年,全国学生营养办委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在14个省份的100个国家试点县开展“阳光校餐”项目试点,通过手机、互联网、大数据及时获取、公开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展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重庆丰都县为“阳光校餐”学校配备手机145部,要求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阳光校餐”上报情况纳入各教管中心、中小学校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并作为教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评优选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陕西在做好陕西9个试点县的培训、上报和展示工作的基础上,要求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公开公示制度,搭建宣传平台,营造全社会关心学生营养健康、理解支持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做法的良好氛围。

2.开展营养宣传教育,提高科学指导水平。营养改善计划重在改善,各地利用多种宣传教育方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供餐人员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高科学指导营养供餐水平,确保让学生在“吃饱”的基础上,吃得营养,吃得安全和吃出健康。海南开展“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营养专家到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营养健康观念,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青海围绕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组织各地学生开展了以“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制化水平”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陕西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列入陕西教育“辉煌十二五”系列宣传报道,集中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经验。云南评审认定命名了15所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对每所学校给予1万元经费补助,用于支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营养改善计划环节多,链条长,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从督导情况看,各地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地方责任落实有待加强。一是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流动性大。一些地方未落实营养办机构和专职人员编制,工作人员以借调或兼职为主,无法保障工作的计划性和连续性。二是经费保障不到位,工勤人员缺乏。部分地区未按照文件要求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工资、社保待遇和食品配送费用存在挤占学校公用经费的现象。三是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低,人员流动率高,业务培训少,责任心不强,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

(二)食堂供餐转变有待提升。一是个别地区食堂建设工程进度缓慢。有的省份学校食堂建设竣工率仍然较低,拖了全国总体进度的后腿。二是部分地区食堂建成后未及时投入使用。部分新建的食堂存在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食堂面积不足,功能分区不太合理等现象,一些教学点建设的小伙房达不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标准等,造成学校食堂不能按时申请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三是个别地区存在观望状态,没有积极克服困难利用食堂提供完整午餐。

(三)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一是少数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个别学校存在洗菜池荤素混用、操作间生熟分区不明、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少数学校存在食堂晨检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堂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等现象。三是个别学校食品储存室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存在无“三防”设施等安全隐患。

(四)资金安全风险仍需防范。一是部分地方没有严格落实招标采购要求。二是部分学校未实行专账核算,个别学校食堂支出未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三是部分地方专项资金结余量较大。一些试点县不同程度存在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情况,不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存在资金安全隐患。

(五)营养指导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部分学校没有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不能有效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二是一些学校以火腿肠、小点心为主要餐食,个别地区以乳饮料代替学生奶,普遍存在供餐内容单一、食品缺乏营养的现象,个别学校还存在集中发放营养餐的问题。三是多数学校健康教育课设置不规范,一些学校没有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设课程的学校多数缺乏专职教师,大多是班主任或其他教师兼职。学校缺乏规范的营养健康教材,多数通过网络寻求资料,很难保证知识的科学合理。四是一些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工作落实不到位,不能及时、具体反应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四、督导建议

(一)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各级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主体。各省要督促试点县履行主体责任,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配备、社保和食品配送等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财政困难的县(市),省级财政要帮助解决。各地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利用膳食补助、“一补”资金、地方投入、家庭分担、社会捐助等,防止挤出效应,共同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内部整合,积极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机构人员。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各地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大宗原材料、食品实行“四统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政府采购制度,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对肉、禽、蛋等畜产品按批次索取检疫证明,牛奶应选择带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识产品,以纯牛奶为主,确保产品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中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要严格执行供餐“黑名单”制,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等制度,完善供餐、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要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督促试点县市和学校进一步创造条件,确保膳食委员会有效运转。

(三)落实资金安全监管。各省要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实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实际受益学生人数等情况的动态监管。要加强资金规范管理,坚持“校财局管”模式,加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统筹组织监督检查,严守资金安全“高压线”,对发现的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严重问题,要进行严肃问责。要加强财政结余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有关规定,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地方盘活存量资金。

(四)加快供餐模式转变。各地要进一步加快食堂建设进度,切实提高学校的供餐能力。食堂建设未完成的地方,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难题,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工程进度。食堂建设已竣工的地方,要抓紧配齐设施设备和从业人员,及时投入使用,尽早向学生提供完整的正餐。

(五)做好营养健康教育工作。县级以上政府要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结合地方情况,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各地要加大对教师和食堂工勤人员行之有效的培训,培养学生营养健康观念,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杜绝不健康食品。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工作,科学采集学生营养健康检测数据,及时跟踪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科学评价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效。

(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省要继续将“资金和食品”两个安全、食堂建设、食堂供餐比例等内容列入地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力度,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等形式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检查。要督促地方加强责任意识,强化工作落实,切实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打造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阳光工程。

篇15:义务教育发展调研报告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教育公平的核心。在推动义务教育全面普及的同时,党和政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教育部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把义务教育的重心转移到均衡发展上来。年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均衡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是我国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机制。为大力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人大常委会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作列入今年常委会的重要议题,区人大常委会教科委对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区加快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目前,接受了市教育督导团组织的“两基”年检复查和区级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得到全面巩固和提高。年秋季,初中学生8586人、小学生18614人,全区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100%,在校生巩固率小学达100%、初中达99.8%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

1、加大宏观统筹力度,积极调整学校布局

近年来,我区加大了义务教育规划统筹力度,重新调整了一批中小学校,撤并了14所规模较小、用地面积不达标的小学和初中,高标准新建了华电中学、伯乐中学等学校,并将全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义务教育规划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各街道建设规划之中,从政府政策层面和规划用地等方面给予了良好保障。同时结合“区基础教育学校内涵发展行动研究”项目的实施,每一所学校编制三年学校发展规划,以适应人口变化的需要和学校建设标准的要求。通过调整布局,减少了学校数,精简了教师,教育资源得到整合,薄弱学校的建设得到加强,实现了结构、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近年来,全区累计投入资金3085万元用于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不仅基本消除了d级危房,而且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现了大跨越,并升级改造标准化实验室和计算机教室,添置多媒体教学设备,建立局域网和校园网络,班班多媒体覆盖率达95%,校校通网络达100%,大力提高了全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与此同时,加大了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学设施的配备,促进办学条件的整体改善,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3、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提升薄弱学校水平

我区一直重视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每年选派近郊教育基础较好、教学质量较高的学校的骨干教师到边远地区的中心小学、八卦洲中心小学、营防中学、中桥中学开展为期一学年的顶岗支教活动;边远地区学校也派出有培养潜力的年轻教师到区实验小学、华电中学开展交流活动;在每一年度的新教师招聘中,向边远地区倾斜,安排部分新任教师到边远地区学校任教;安排边远地区中小学校长到苏南经济发达、教育成果显著的重点学校挂职锻炼;定期组织区内名优骨干教师、相关学科教研员针对边远地区学校的薄弱学科,有的放矢地开展教学研讨、听课、观摩、讲座等活动,促进这些学校的学科提升,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促进名优骨干教师示范作用、辐射作用和引领作用的发挥。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师资力量均衡配置

五年来,坚持“凡进必考”制度,全区中小学共录用新教师216人,其中教育硕士11人,基本解决了数量不足、年龄老化、学历偏低三大结构性问题。并建立了全员培训以远程培训为主、骨干培训以面授培训为主、个性化培训以校本培训为主、聘请外教开展“引智培训”的教师继续教育新格局,健全教师的培养培训体系,优化教师专业知识和学业技能结构,使全区教师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高中、初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4.5%、96.6%和99.2%,与年相比,高中教师本科学历提高了7个百分点、研究生学历提高了12.1个百分点;初中教师大专学历提高了3.3个百分点、本科学历提高了20个百分点;小学教师大专学历提高了16.4个百分点、本科学历提高了38.3个百分点,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师资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布局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发展与学校布局规划不同步,原有的学校布局与城市化的进程不相适应,特别是马群、等地经济适用房小区的大量增加,适龄儿童就学压力大大增加,给每年的划片招生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也使就近的中小学就学压力猛增,因此,调整学校布局显得较为迫切。

2、师资力量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虽然目前我区教师整体素质较相比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全区名特优骨干教师人数偏少,与师资力量雄厚的白下区、区等兄弟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白下区有特级教师23名,我区一个都没有;白下区有市级以上名特优骨干教师179名,我区只有72名,且分布不均衡,近郊学校的骨干教师比远郊学校的骨干教师多,全区义务教育的师资力量配置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3、义务教育的投入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我区的南湾营目前是全市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全市四大保障房项目中的花岗、保障房项目也在我区开工建设,随着人口的大量增加,配建的中小学建成后将面临着配套设备、设施建设、运营资金等方面的压力,资金缺口较大。

三、几点建议

教育寄托着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关系着民族素质和国家未来。为促进我区义务教育更加均衡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规划学校布局。要根据城市建设的发展,着眼未来,结合新尧新城、新城的建设和燕子矶地区的改造,科学合理规范学校布局,加快对中小学的撤并步伐,组建高标准中小学,提高办学条件,缓解就学压力。

2、进一步加强师资力量。要依托仙林大学城的优势智力资源,加大对名特优教师的培养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选派骨干教师到市名优中小学挂职锻炼;定期选派骨干教师赴国外深造;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最好的环境、最优的政策、最佳的服务引进特级教师和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夯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基础。

3、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要建立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机制,不断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尤其加大对、等远郊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和教师待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尽快形成城乡同标准、一体化发展的格局。

篇16:义务教育发展调研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近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夹江一小、黄土中学、土门小学,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汇报,参加调研人员充分发表了建议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XX县被确定为XX市第二批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到20xx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全县现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44所,其中初中17所、九年制学校1所、完全中学1所、小学25所。全县在职义教教师1719人,其中初中748人、小学 971人;义教学生17551人,其中小学11488人、初中6063人。占地面积初中23.66万平方米、小学22.56万平方米;校舍面积初中 9.86万平方米、小学8.49万平方米。截止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国家规定标准,有42所自评分在85分以上,基本达标。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加强领导。

(二)加强培训,明确目标要求。

(三)加大投入,确保硬件达标。

(四)提升素质,狠抓队伍建设。

(五)科学管理,严控班额容量。

(六)强化问责,严格督查督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优质教育资源增长速度与城市扩张、人口集聚不同步,形成严重区域和结构失衡,县城学校人满为患,存在大班额现象,而农村学校却生源不足,门庭冷落。二是学校办学经费不均衡,按照县财政管理体制,学生数量直接决定了学校办学经费,很多农村学校由于生源流失、学生数量减少,导致办学经费更加紧张。三是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优质师资总量不足,教师素质提高的任务重。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三)政策倾斜、扶强助弱。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五)要针对全县教师“超编缺员”的现状,应对哪些因撤并或生源萎缩导致的学校教师基数大的情况,进行转岗培训和调整。

篇17: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作为xx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牵头单位,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教育局的精心指导下,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发办〔20xx〕54号)等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秋季学期,xx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77所,共有学生25641人,其中初中17所,共有学生8821人,小学60所,共有学生16820人。由于目前学校基本上没有学生食堂,全县只能全部采用课间加餐的模式。

二、相关工作实施情况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国家非常重视的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为了落实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xx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1、规范操作,确保企业供餐招投标工作合法合规。

我县学生营养餐企业供餐招投标工作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执行,由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规范做好每次招投标工作。会昌会议后,我们根据会议要求,结合我县的实施方案,立即进行了招投标工作,在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投标文件范本过程中多次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确保我县6月11日起全面供餐。

2、精心准备,确保了供餐正常进行,有序推进。

供餐前专门召开中小学校校长会,供餐企业见面会,为营养餐的开餐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规范了企业送餐程序和时间,规范了学校食品接收管理办法,规范了班主任的管理职责。暑假期间还举办了食品安全知识的简单培训,开学初请县电视台进行了有关宣传。

县营养办多次召集供餐企业的会议,就食品安全问题和配送问题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一切为了确保各营养餐试点学校共25641名学生全部吃到了安全、营养、合格的营养餐。

3、规范了学校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建设。

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立了一套规范的档案资料(上级文件、领导讲话、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学生实名册、《配送单》登记签字台账、做到精细化管理。xx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供餐实施顺利,学生、家长、社会反响良好。

4、周密部署,确保“两个系统”建设有序实施。

一是及时完成了实名制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数据采集工作培训会议召开后,我县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就校级系统操作作了详细培训。及时组建实名制信息采集队伍,局机关指定了专人负责,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初中以校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实名制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目前,各项数据都以成功上报。

二是积极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准备工作。县卫生部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学生的健康体检工作,为每个学生建立了健康档案,为计划实施一段时间后进行对比分析,指导完善今后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奠定了基础。目前,已初步制订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确定了24所常规监测学校。

5、认真核算,确保专项经费及时拨付。

20xx年9月份下发《关于做好营养餐报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营养餐专项经费由专人负责统计,严格按照《配送单》的签字如实统计,学校财务负责人审核,校长把关,学校要对填报数据真实性负责,县营养办把握各校总人数,总天数、实名制信息、统计年报等数据及时审核,每月汇总一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精细化,力争使每一所农村学校、每一个教学点的管理都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

6、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断规范学校营养餐管理工作。

每学期开学初,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到试点学校进行了抽查,了解供餐情况,发现问题请供餐企业和相关学校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此项工作常态化,定期进行督查和整改。

20xx年11月9日,省营养办、教育厅财务处彭钢副处长一行来我县进行了第二次例行督查,随机抽检了四所学校和查看了三个供应企业,详细询问了财务结算程序、食堂建设方案和县营养办的运行情况。彭处长对xx的营养改善计划推进和执行情况非常满意。

3月份,省营养办主任,教育厅宋雷鸣副厅长在全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度执行报告里,充分肯定了xx县在执行省营养办按时全面开餐和配餐方面的力度。

7、立足实际,确保食堂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结合全县实际,在全面摸排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xx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建设规划》,目前,有部分学校食堂项目已开工建设。按省营养办的要求,力争全部实行食堂供餐。

8、注重宣传,阳光操作。

为了使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了确保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学校下发了致家长一封信,班班办有黑板报,在学校显眼的位置设立了公示栏,及时将营养改善计划情况予以通报。

20春节期间,我县营养办积极利用县级主要媒体电视台、网站和报纸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县营养办主任、教育局纪委书记贺亚明接受了县电视台记者的专门采访。

今年开学初,全县24651名农村学生人手一册关于营养餐的宣传彩页,把党和国家这项重大民生工程政策告诉给每个学生和家长。

根据省营养办的要求,我县教育局和卫生局5月18-20日在县广场开展了营养知识宣传和咨询。

三、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1、我县地处xx山区,有许多边远学校,路程较远,交通不便,食品配送非常困难。

篇18: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5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有关省份自查和对全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月报、食堂建设月报数据核查的基础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由国家督学、有关专家,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等组成的9个督导组,于20xx年6月23日至7月3日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8个省(区、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此次督导突出问题导向,随机抽查了36个连片特困县的144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重点检查营养膳食补助落实、学校供餐、食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和学生营养教育等6个方面19项内容。有关情况如下:

一、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3年多来,在中央有关部门、试点地区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超过1/3的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超过1/4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政策,实施规模位居世界第3。

(一)连片特困地区实现全覆盖。截至20xx年4月底,连片特困地区699个县(包括兵团19个团场)全部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9.14万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实施范围,2132.1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享受营养膳食补助,真正体现了“雪中送炭”。

(二)地方试点受益学生突破千万。截至20xx年4月底,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的656个县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惠及4.24万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074.34万名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覆盖学校总数达到13.38万所,覆盖学生总数达到3206.46万人,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等地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四川67个民族待遇县实现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

(三)完成学校食堂建设项目近6.5万个。20xx年以来,试点地区完成64828所学校的食堂建设项目,新建、改造面积达2378.21万平方米,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比例提高到65.98%。其中,国家试点县食堂供餐学校比例达67.04%,比20xx年初提高13.54个百分点,农村学校就餐条件明显改善。

二、各地主要做法和成效

国务院办公厅实施意见和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食堂建设和管理、食品供应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实名制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应急事件处理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试点学校以及供餐单位的职责。从督导情况看,各地按照要求,扎实做好“规定动作”,摸索创新“自选动作”,国家的各项政策正在得到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正在向规范运行阶段迈进。

(一)加强食堂建设,就餐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更加有效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近300亿元补助资金,支持试点地区69166所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规划新建、改造学校食堂面积2603.33万平方米。各地按照要求统筹编制规划,严格项目管理,着力加快建设进度。

一是科学合理制定食堂建设方案。广西、重庆等地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标准,对学校食堂(伙房)规划选址、建设标准等提出指导意见,确保新建食堂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安徽绘制统一规范的学校食堂功能区布局平面图,为项目县、校食堂规划设计和建设提供参考依据,有效加快食堂建设方案审批进度,缩短前期工作周期。河北保定各项目县、河南淮滨等地从实际从发,根据学校规模大小等情况,统一制定若干套食堂建设方案供各校选用,推进食堂标准化建设。

二是加大投入落实食堂建设资金。湖南、广西、云南、陕西、青海、新疆等地省级财政“拿大头”,足额落实食堂建设资金;内蒙古、辽宁、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甘肃、青海等地沿用校安工程好的做法,开辟绿色通道,减免建设收费,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三是多措并举加快食堂建设进度。河北、湖南建立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倒排工期制度,广西实行领导挂点负责制度,做到“人盯项目,项目落实到人”,督促加快食堂建设进度。贵州将食堂建设项目纳入教育突破工程争比进位综合排名,对排名后十位的县致函党政主要领导要求督办。甘肃将教育建设项目纳入市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按月调度、按季督查、年终量化考核、兑现奖惩,有效推进食堂建设项目。

四是多方合力共同改善食堂设施。中央财政专门安排食堂设备采购资金23.12亿元,目前已完成购置投资19.74亿元。湖北团省委、省青基会开展“希望厨房”走进贫困山区行动,建设1674个“希望厨房”。陕西商洛市20xx年实施“爱心厨房”建设项目107个,配发设备1512件,有效改善试点学校厨房设施和卫生面貌。广西上林县兼顾资金投入和使用效益,为村小及教学点配备66台“移动厨房”。

截至20xx年4月底,试点地区食堂建设项目学校已开工67731所,占规划数的97.93%。其中,在建2903所,完工64828所。开工面积达2530.09万平方米,占规划数的97.19%。其中,在建151.88万平方米,完工2378.21万平方米。重庆、贵州、甘肃、青海等地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山东、安徽、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西藏、陕西、宁夏等地学校食堂项目完工率超过95%。

(二)严格规范管理,“两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各地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层层建设责任体系,严格规范管理,将确保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作为计划实施的重中之重。

一是普遍实行原材料“四统一”制度。各地普遍落实粮油等大宗原材料政府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四统一”制度,全面实现政府集中采购,减少中间环节,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原材料质量。贵州鼓励各县实行全部原材料“四统一”采购,只允许少部分鲜活产品、零星原材料由学校自行采购。安徽12个试点县课间餐食品全部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餐企业,普遍采用由质检部门出具检验单、工商部门核发出库单、物流公司出具保证单、接收学校出具验收单“四单制”管理模式。广西部分市县探索成立由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清算小组”,负责食品采购、登记、验收等工作。青海互助县制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价办法,每两周对大宗物品随行就市进行定价,确保价格公开公正。

二是积极探索安全高效食品配送方式。重庆彭水县引入高校后勤集团,组建专门服务公司,统一负责全县农村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江西兴国县为学生营养餐食材加工配送服务中标企业提供低价租赁土地,帮助企业建设营养餐原材料种植、养殖基地和现代化流水生产加工厂房,实现食材生产、加工、配送“一条龙”服务,既保障了营养餐食品安全,又依托种养基地带动农户增收。陕西宝鸡市建成6个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为17000余名学生集中配送营养餐。

三是大力推进食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河南实行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广西南宁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合格学校考评。吉林建设“阳光厨房”,在学校食堂安装监控设备和专用软件,对原料配送及食堂操作等各环节进行全方面监控。安徽省规定学校领导必须提前用餐“试吃”。湖北罗田县实行食谱、配送、标准、餐数、管理“五统一”,印制用餐签名册、留样记录等“三册十表”,有效提升学校食堂保障、管理和服务水平。青海乐都区制作学校食堂餐厨垃圾流向表设计新颖,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落实“校财局管”规范资金管理。各地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普遍实行“校财局管”和受益学生实名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贵州等地还利用学籍系统进行实名制管理,湖北红安县对营养餐实行单独分科建账,贵州西秀区协调人民银行为各校设立食堂专用账户,湖北房县实行“专人专账,专款专用,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公示”制度,安徽寿县经费管理实行“日记、周核、月结”制度,保障资金安全。

从督导情况看,各地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态势总体良好,专项资金的管理比较规范。计划实施以来,全国没有发生一起大的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事故,偶发的小事故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三)做加法添营养,“计划”内涵得到不断丰富。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改变了农村学生“一日两餐”“咸菜拌饭”“冷饭冷菜”等状况,让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吃得饱、吃得安全的目标基本实现。不少地方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采取提标扩面、食育结合等方式做加法添营养,营养改善计划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

一是提高膳食补助标准。浙江、福建营养膳食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天5元,宁夏将标准提高到在校期间每生每天4.6元。重庆、四川在营养膳食补助外,学生家长也承担部分费用,使营养餐标准实现4+X,优化了膳食结构,其中四川昭化区每年投入近500万元,为全区1.2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周提供两顿免费肉食。

二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云南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对长期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小学不少于5亩、初中不少于10亩地配备勤工俭学基地。20xx年,全省共有6602所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勤工俭学基地达到8256个,面积7.35万亩,纯收入达到3.45亿元。湖北竹溪县人民政府为学校租赁蔬菜基地600余亩,全县学校蔬菜自产率达到70%,缓解供餐运营成本压力。山西繁峙县、黑龙江龙江县、湖北罗田县部分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空地种植蔬菜,既为学校食堂补充提供免费、新鲜、绿色的原材料,又使其成为学生实践教育的基地,培养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三是探索进行“食育”教育。重庆彭水县组织学生自主用餐,由教师指导小学高年级学生轮流参与取餐、分餐,既节约成本,又锻炼学生团队精神和自主管理能力。内蒙古先后举办两期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班,在国家试点旗县学校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安徽金寨县结合大别山区饮食习惯,聘请营养健康专家,编印《青少年食育教育读本》,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确保营养健康教育普及到每一位学生。

四是提升营养干预水平。重庆市为中小学配备1000余名公共营养师,充分发挥公共营养师的作用,灵活运用推荐食谱,努力为学生提供科学、营养的.食物。江西赣县统一制定食物搭配菜谱,并且进行量化要求,食堂根据时令食材的不同,确定每天食谱。湖北保康县结合保康饮食习惯,制定学生合理膳食指导食谱,组织开展“最佳一周食谱”评选活动。四川广元结合本土实际和季节性特点,利用广元黑木耳、香菇、核桃、荞麦等特产研制绿色、营养食谱,分片制定春夏秋冬每季2套配餐方案,并根据学生营养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食谱。

督导中发现,有的地区对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要求理解比较全面、准确,统筹安排营养膳食补助、“一补”资金、地方投入、家庭分担、社会捐助等,共同做好“加法”,有效提高了营养餐膳食质量;有的地方探索将营养餐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个部分,与膳食营养知识、饮食观念、地方饮食文化、团队精神和动手能力培养等相结合,初步形成“食育”文化。

(四)接受四个“监督”,社会关切得到积极回应。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将营养改善计划打造为阳光工程。20xx年,全国政协副主席李海峰率团对营养改善计划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近两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22份。截至目前,全国学生营养办主动公开展播434个国家试点县工作情况视频,展示152所农村中小学校营养餐配餐案例。各地也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接受四个“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安徽建立人大政协委员随机抽查等工作督查机制。20xx年,贵州邀请各市(州)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全省营养改善计划进行专题调研,陕西商洛市人大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江西会昌县每年均邀请县人大代表对试点学校进行检查,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二是主动接受行政监督。四川、贵州、陕西、宁夏等地将营养改善计划列入全省重大民生工程,对市县政府进行目标考核。各省学生营养办均每年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专项督查,湖南、安徽还分别组织人员开展暗访,根据暗访情况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贵州省教育厅已先后对19个县进行专项审计。20xx年,江西、湖北两地审计部门分别对本省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情况总体良好。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川仪陇、古蔺、苍溪,贵州镇宁、务川、桐梓、惠水、普定,云南凤庆、马关、镇康、宾川,陕西商南、扶风、洛南,宁夏同心、泾源、彭阳、隆德、原州等20个县近1800所学校参与阳光校餐试点工作,每个上学日通过阳光校餐网公开学生就餐、带量食谱、原料价格等信息,接受网民监督。陕西宝鸡市、江西赣县等地通过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家长开放日”等活动,邀请家长观摩学生营养餐分发、用餐全过程,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湖北鹤峰县全县所有农村中小学开通微博,按时公示每顿营养午餐,学生就餐情况、食堂工作人员着装及操作情况、食堂清洁卫生情况等尽收“眼”底,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安全。

四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各地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介,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各层次、各环节的监督,打造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广西每个学期都召开新闻通气会,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四川通过《阳光政务》热线栏目,现场督办群众热线问题。湖南学生营养办20xx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咨询53人次,做到了来信必复、来访必接、来电必回、网上必答,及时释疑并宣传政策,畅通监管信息渠道。安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先后被安徽电视台报道28次、被平面媒体报道50余次,不仅广泛宣传政策意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还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此次实地检查的各中小学校都按照要求设立学生营养餐公示栏,公布用餐学生名单、供餐内容、菜谱和饭菜价格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教师、膳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

(五)建立长效机制,地方责任得到逐步落实。在经历艰难起步和稳步推进两个阶段之后,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结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长期稳定、规范运行。

一是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各地都比照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专项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实行主任办公室、双月通报、工作调度、分片包干等工作措施,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安徽逐步建立和形成“纵向上由省级政府统筹、市级政府协调、县级政府实施、试点学校执行,横向上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重庆建立食堂管理人员市、县、校“三级培训机制”和市、县、校、室“四级督查机制”,保障营养改善计划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二是组建专门工作队伍。四川发文要求市县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落实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有机构负责、有经费保障、有人员推动。截至20xx年底,四川有42个县(市、区)正式批复设立营养办,落实工作人员150余名。陕西延安市、安康市教育局常设营养科并落实人员编制,33个县(区)设立单独的营养办。江西兴国县、宁都县、广西恭城县、甘肃康乐县等地成立独立建制的学生营养办,核定人员编制。

三是落实食堂工作人员工资。贵州每年投入6亿多元,为供餐学校配备4万余名食堂工作人员,并将其工资、保险待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云南各试点县每年投入资金共2.7亿元,为供餐学校购买服务性岗位25000多个。四川66个县(市、区)落实食堂工作人员1.9万余人。广西隆安、融安等10个市(县),以及山西繁峙、安徽利辛、阜南、河南固始、湖北恩施、陕西岚皋等地也将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纳入县级财政保障。甘肃安定区为100人以下中小学校争取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补助1180元,解决较小规模食堂工作人员紧缺的困难。

四是建立食堂运行经费保障机制。重庆将14个试点区县学校食堂运行经费纳入市级预算,按照生均每年80元的标准对实施范围内各学校进行补助,-20xx年,市级财政解决食堂运行经费1.39亿元。宁夏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618万元,为试点学校提高生均公用经费60元,减轻因学校食堂水、电、煤等开支增加造成的学校公用经费压力。宁夏还设立营养改善计划陪餐教师补助专项资金,惠及1.1万名教师,陪餐教师与学生统一用餐,既解决为学生分餐教师的就餐问题,又加强对学校午餐质量与安全的监管。

从全国来看,部分地区坚持试点先行,点面结合,克服底子薄基础差等客观困难,鼓励市县稳妥创新,积极推广成功经验,落实地方责任,较好的解决了专职工作队伍、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和食堂运行经费等突出问题,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关系学生营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系统工程,覆盖面广、涉及人数多、情况复杂,又是从最贫困地区起步,基础条件比较薄弱,管理能力相对较低,对照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系列政策要求和广大学生的热切期盼,还面临着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两个安全”仍存隐患。一是少数地方没有严格落实招标采购要求。督导中发现个别试点县大宗原辅材料未实行集中采购。二是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不够规范。各地都存在小规模学校食堂未达到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问题。有的学校负责人陪餐、样品留样、卫生消毒、原辅材料存放等要求落实不到位,个别试点学校存在采购的蔬菜发生霉变问题。三是一些地方未实行营养餐资金专账核算,少数学校食堂财务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进行资金管理,个别地方在审计中发现学校存在挤占挪用、虚报套取专款的问题。四是不少地方未按要求使用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核报受益学生数,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缺乏保障,个别学校存在虚报受益学生人数问题。

(二)供餐模式转变较慢。一是少数地区学校食堂建设进度比较缓慢。二是部分地区完工学校食堂未及时交付使用。截至20xx年4月底,全国已完工食堂建设项目的学校达到64828所,已交付使用的学校为58018所,还有6810所学校食堂因竣工验收手续、厨房设施配备等原因未投入使用。

(三)食堂运转压力较大。一是学校食堂人员工资缺乏长效保障。未多数试点县未按要求将食堂工作人员待遇纳入财政预算,普遍存在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挤占学校公用经费,以及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低、人员流动率高、业务培训少、素质难以保证等现象。二是教师工作负担较重。各地普遍存在教师除组织学生用餐外,还兼职食堂工作,从事食品采购、验收、出入库、登记造册、帮厨乃至炊事员工作的情况。

(四)政策理解存在偏差。一是部分地区存在“挤出效应”。有的地方、学校和学生家长将营养膳食补助片面理解为免费午餐,有些地方自试点以来,所有费用由政府负担,家长原来的伙食费支出完全退出,影响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的效果。二是有的地方期待中央“包打天下”。面对在县城就读农村家庭学生、农村小学附属学前班幼儿、省贫县农村学生未纳入国家试点膳食补助范围等问题,期待中央一步到位扩大国家试点范围,没有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只管吃饱不注重营养健康。部分学校缺乏专业营养指导,食堂工作人员对营养配餐知识了解较少,膳食搭配不科学、不营养。有的学校课间加餐内容单一,结构不尽合理,存在采购不健康食品等问题。多数学校未将营养餐和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有机结合。

四、督导建议

(一)牢固树立红线思维确保“两个安全”。各省要组织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督促试点县对原材料采购、食品配送、食材加工、学生用餐等各环节食品安全进行全程监管,落实大宗原材料“四统一”政府采购要求,严格执行供餐“黑名单”制,进一步提升营养餐食品安全水平。要加强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严格审核各试点县报送的受益学生人数。要指导试点县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坚持透明操作,定期开展专项审计。

(二)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各省要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试点县加快学校食堂建设进度,抓紧办理已完工学校食堂竣工验收手续,及时配备厨房设施并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确保建一个成一个,成一个用一个,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要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办法,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参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积极争取免费午餐和厨房设施设备捐助等学生营养改善公益项目。

(三)切实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各省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试点县足额配备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并将人员工资待遇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要稳妥推进地方试点,确保新试点县具备供餐条件、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配齐食堂供餐人员,鼓励将有需要的试点县将小学食堂餐厅及厨房设施设备向附设学前班、幼儿园开放,引导有条件的试点县将在县城就读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纳入覆盖范围。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支持试点县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建设配餐中心、引入大学后勤集团等途径,解决用工和管理难题。

(四)准确理解和落实有关政策。各省要全面、准确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要求,引导各试点县统筹膳食补助、“一补”资金、地方投入、家庭分担、社会捐助等,做加法添营养,防止出现挤出效应。要加强营养配餐指导,充分利用“学生电子营养师系统”、“农村学生膳食营养指导手册”等工具,指导试点县结合当地特产和饮食文化,制定营养均衡、种类丰富的食谱。要探索开展公共营养师培养培训,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县为学校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总结推广试点县营养健康教育成功经验。

篇19: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增强学生体质,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根据郧县县教育局迎接省监察厅专项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我校于20xx年11月14日至15日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管理机制方面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营养专干:

成 员:

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

我校严格按照郧县教育局营养改善办公室下发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档案目录》,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和职责。学校与分校、学校与供货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负责人、班主任、从业人员签订了相关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了管理责任。成立了由校长、家长、学生、在职教师等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监督小组,在醒目位置定期公示了监督小组、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餐谱、食品数量和价格,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向家长、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我校严格依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了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符合学校实际,并具有操作性。并积极落实了预案的学习、演练等工作,师生熟悉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和相关办法。

4、我校严格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管理、合理使用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真正做到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二、规范操作方面

我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总人数为1161人,其中我校1045人,西河村初级小学61人,郑家村初级小学45人,白龙教学点10人。建立了实名制学生信息库。确保营养改善落实到每位学生。

1、学校严格按照供餐食谱供餐,不存在随意调整供餐食品的种类、供餐食品的数量等行为,确保了给学生提供等质、等量、等价的营养食品。

2、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基本规范。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做到了持证操作。工作人员养成了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了勤洗手、勤消毒、勤剪指甲、穿工作服、戴口罩上岗操作。认真、细致、规范地填写了《购货凭证》、《进货台账》、《出库清单》、《发放登记表》等,各个流程运行顺畅,记载细致、有据可查。

3、食品采购符合要求。供货商、营养专干按时签收配送食品,学校注重与配送企业的沟通协调,并认真做好了食品的接收工作,确保配送食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学校。非配送食品做到了定点采购,采购的食品新鲜、卫生、清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供货商查验、索要、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资质证明、采购清单等有效证明材料。学校还安排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工作,建立了详实的食品入库台账,有验收记录,并注明了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有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4、实行食品质量监督登记:

营养专干对食品卫生、营养餐质量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严格按照卫生规范及食品留样制度按时取样,每种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留样记录,详细记录了留样食品的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留样每份保存48小时以上备检,留样器皿必须及时清洗消毒。

各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品的发放工作,实名登记就餐学生及数量,营养专干核实人数后由班主任签字按时领取营养餐,并监督学生于早自习前在教室内使用,防止学生弃餐、换餐、留餐,吃不完的食品坚决逐一回收销毁,及时处理食品垃圾。

5、档案资料齐全:

由营养专干负责有关方案、制度的起草及相关表格的制定,及时搜集上报上级要求的相关信息,对各种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三、硬件设施方面

学校进一步加强了食堂的管理。增添了春苗营养厨房新设备,配备了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保温设施。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就餐场地不能满足需要。学校餐厅面积小,现在学生都是在教室里用餐,卫生达不到标准,存在着安全隐患。没有专用库房储存营养餐。

2、供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2、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小学实施学生营养餐工作计划

学校营养餐工作计划

小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格式

我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现状的调查分析

浅论高校教师亚健康状态的成因及干预措施论文

社区公共卫生慢性疾病防控调查报告

膳食营养与健康论文

乡镇疾病防控工作计划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国旗下讲话稿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工作自查报告

义务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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