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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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精选3篇)由网友“mike”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湖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湖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篇1:湖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考生满足以下条件,即可报名。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标准。

3.在报考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创新发明、论文著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具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考生可根据个人学科特长从以下八个专业中任选其一报考,录入我校后本科阶段不能转专业。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报考科类

浙江/上海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类

40

理工

物理/化学/生物

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

30

理工

物理/化学/生物

化学

30

理工

化学/物理

生物技术

30

理工

不限

机械类(工程力学)

30

理工

物理

英语

40

文史/理工

不限

汉语言文学

30

文史

不限

历史学

20

文史

历史

注:考生(除浙江省、上海市外)的报考科类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20实行选考科目组,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学校对录取科目组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考生须于3月31日前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逾期未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受理。

2.上传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湖南大学年自主招生申请表》(须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个人陈述(手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和高中三年成绩册及排名(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4)综合素质评价表(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阶段能证明本人所报考专业特长的获奖证书、论文、著作、专利等材料(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6)如有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实名推荐考生的情况,请推荐人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有关推荐信息。同时,请在推荐材料中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说明自己与考生的关系和对其认知的过程,并于3月31日前将扫面件上传系统(无需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选拔办法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选拔工作事宜。

2.初选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和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专家组择优确定初选入围考生名单。于4月30日前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公布。

3.网上缴费

考试费:参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湖南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113号)规定收取考试费200元/人。考生须于5月30日前在网上缴费(xysf.hnu.edu.cn/)。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我校不予受理。

4.现场报到

时间:6月12日(8:00-17:30),逾期不予办理。

地点:湖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考生持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湖南大学现场确认、采集信息,办理考试手续。现场不接受代办。

5.考核

(1)初试

时间:6月13日上午,逾期不予补考。

地点:湖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初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知识。

专业名称

笔试科目

化学

化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

物理

数学类

数学

生物技术

生物

机械类(工程力学)

数学、物理(力学部分)

英语

英语

汉语言文学

语文

历史学

历史

(2)复试:

时间:6月15日

地点:湖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复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学习潜力。

复试成绩=考生面试分数/所在组面试最高分数*100

(3)抽签随机确定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

6.划线原则

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倍以内择优确定复试入围名单。

复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分(综合分=初试成绩*X+复试成绩*Y),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

专业名称

综合分中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初试(X)

复试(Y)

化学

50%

50%

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

50%

50%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

50%

50%

生物技术

60%

40%

机械类(工程力学)

60%

40%

英语

50%

50%

汉语言文学

50%

50%

历史学

50%

50%

7.公示

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将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同时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6月22日前,我校将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报教育部审核,并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

五、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文件精神,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方可被我校录取:

1.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750分制),且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降分幅度按照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

合并本科批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B等级及以上。

2.浙江省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5分,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3.上海市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分,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六、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参加考试,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发现推荐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函告中学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七、其他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招收自主招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未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导致录取受影响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招生信息网:admi.hnu.edu.cn/

(2)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31-88821680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篇2:湖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和招生专业类型

我校20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筹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设置的专业学位均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学科基础性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

⑷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⑸自考本科生、网络教育本科生在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本招生专业目录中代码以07、08开头理科、工科类的专业可以接受单独考试报名,其他专业不进行单独考试招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五)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于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报考。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六)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参加硕士生复试。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学校领取校验码并到所在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含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被接收的推免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后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资格,列为统考生。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一)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各省的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学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工作;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

3.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考试和录取

考生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在复试时还须接受民族语文或汉语文及专业知识的考查。

未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者,我校不予录取。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报考学校、所在单位或者隶属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非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报考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时间: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

3.程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号和密码),选择好报名点(即现场确认地点)。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时间: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地点:

推免生在推荐学校报名点报名。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缴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因考试场地有限,湖南大学报名点不接受校外在职人员和外校应届生报考外校。

3.程序:

①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②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③报名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注意事项:

2011年12月25日-年1月9日,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现役军人必须取得师以上政治部的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时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生资格审查

1.对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阶段进行,对其他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2.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大学阶段成绩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专家推荐信(两份)到湖南大学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3.其他考生在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时须出示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经本科毕业的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

篇3:湖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7年湖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和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高水平运动队竞技水平,我校2017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项目 位置/小项 计划数 单考人数 二本线65%人数 二本线人数
男子篮球 内线 ≤3 ≤3 0 0
外线 ≤2 ≤1 ≤1 0
田径 短跑、跨栏 ≤6 ≤2 ≤1 ≤3
800米、1500米 ≤4 0 0 ≤4
铁饼﹑铅球 ≤4 0 ≤3 ≤1
男子足球 守门员 ≤2 0 ≤1 ≤1
其他队员 ≤9 0 ≤3 ≤6
总计 ≤30 ≤6 ≤9 ≤15

注:未公布的项目不招生。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2017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即1995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者。

2.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的`报名条件者。

3.报考男子篮球项目的考生,须获得篮球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篮球比赛中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篮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队员。

报考田径(100m、200m、400m)项目的考生,须获得报考小项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田径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报考田径(800m、1500m、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铁饼、铅球)项目的考生,须取得报考小项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田径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报考男子足球项目的考生,须获得男子足球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足球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足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4.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jsdj.sport.gov.cn/)数据为准,未查询到相关数据的考生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考生须于2017年2月15日前登陆试点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逾期未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受理。

2.上传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湖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须考试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运动员等级证书;

(3)比赛成绩证书、获奖证书、参赛秩序册本人名字所在页。

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3.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于2017年2月20日前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4.网上缴费:考试费200元/人。考生请于2017年2月21-22日在网上缴费(xysf.hnu.edu.cn/)。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我校不予受理。

四、现场报到

1.报到时间与地点

项目 时间 地点
田径 2月22日8:00—12:00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男子篮球 2月23日8:00—12:00
男子足球 2月24日8:00—12:00

注: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补办。

2.考生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现场报到并采集相关信息,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成绩证书原件。考生报到的同时须与我校签订相关协议和《反兴奋剂承诺书》,拒签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确认不接受代办。

五、体检

项目 时间 地点
田径 2月23日上午8:00 湖南大学医院 (南校区)
男子篮球 2月24日上午8:00
男子足球 2月25日上午8:00

所有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专项测试。体检费另行收取。

六、专项测试与文化单独考试

(一)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与地点

项目 时间 地点
田径 2月24日上午8:30 南校区运动场 (投掷项目在财院校区运动场)
男子篮球 2月25日上午8:30 南校区体育馆
男子足球 2月26日上午8:30 南校区运动场

2.划线原则及录取办法

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各项目测试最低录取标准(湖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测试内容及测试标准详见:admi.hnu.edu.cn/newslist!show.action?at.postId=300)的考生,按照宁缺毋滥原则,结合各位置(小项)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组织运动队需求等因素,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候选考生名单。若所有报考考生均未达到我校该位置(小项)测试最低录取标准,则取消招生计划。

(1)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高考(精品课)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成绩可降至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3)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及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国家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文化单独考试合格且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即可被我校录取。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候选资格的考生,均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相应要求,方可被我校录取,录取专业为新闻传播学类。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份规定执行。

(二)文化单独考试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执行。

(三)公示

录取候选考生名单分别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及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七、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参加考试,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发现推荐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该中学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并函告中学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八、其他

1.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水平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未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导致录取受影响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招生信息网:admi.hnu.edu.cn/

(2)专项测试咨询受理部门:湖南大学体育学院

电话:0731-88822463

(3)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31-88821680

九、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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