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共10篇)由网友“Cheny”投稿提供,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过的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我们一起来阅读吧!
篇1: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为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出台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行为,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明码标价是指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等有关情况的行为。
前款所称应当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是指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
第四条
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其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明码标价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标价方式进行监制。未经监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和销售。
第七条
需要增减标价内容以及不宜标价的商品和服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第八条
根据商品和服务的特点,需要实行行业统一规范标价方式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
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第十条
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明人民币金额。
第十一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从事涉外商品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实行以人民币标价和计价结算,应当同时用中、外文标示商品和服务内容。
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决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文字明码标价。
第十二条
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目表,如实标明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以区别于以正常价格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经营者应当保留降价前记录或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以便查证。
第十三条
从事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标价签由指定专人签章。
第十四条
开架柜台、自动售货机、自选市场等采取自选方式售货的,经营者应当使用打码机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贴价格标签,并应分品种在商品陈列柜 ( 架 ) 处按第十三条规定明码标价。
第十五条
经营者收购农副产品或废旧物资的,应当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购价目表,标明品名、规格、等级、计价单位和收购价格等内容。
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对收购农副产品规定了保护价的,收购部门应当在收购点的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级或规格、服务价格等。
第十七条
各类商品专业交易市场应当按照本规定有关条款实行明码标价。
第十八条
房地产经营者应当在交易场所标明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情况。
第十九条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先消费后结算的,须出具结算单据,并应当列出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
一项服务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禁止混合标价或捆绑销售。
第二十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明码标价的;
(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
(五)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
(六)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
(七)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实施处罚。
第二十三条
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具体方式和内容,除按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 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计划委员会1994年2 月28日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 1994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篇2:《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明码标价是我国价格领域中一项强制性行政管理措施,也是我国价格管理最基本的形式和内容之一,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规定》第二条中所指“企业”包括:
(一)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
(二)外国投资企业和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生产、经营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
(三)港、澳、台在中国大陆境内投资企业。
《规定》第二条中“收取费用的”包括经营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三条由国家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价格标价;属国家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其标价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放开价格的商品和服务,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定价并公开标价。
第四条监督检查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主管机关是各级物价检查机构。
第五条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实行标价签、价目表、价格板、价格牌、价格本(簿)、价格单等标价方式(以下简称“标价签或价目表”)。具体标价方式、内容除按本细则有关条款执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检查机构或其授权的地(市)县级物价检查机构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各行业的不同特点确定。
第六条标价签或价目表应根据行业特点和部门的实际情况以“陈列式”、“摆放式”、“悬挂式”等形式公开商品价格或收费标准。
第七条标价签或价目表由县级以上物价检查机构统一监制。由于行业特点需要制作特色价签的,应经县级以上物价检查机构核准监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八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必须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换。
第九条销售和收购商品中不同品名或相同品名的商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实行一货一签:
(一)产地不同;
(二)规格不同;
(三)等级不同;
(四)材质不同;
(五)花色不同;
(六)包装不同;
(七)商标不同。
第十条标价签或价目表中标明人民币金额必须采用元、角、分为单位,大宗巨额交易的标价签或价目表可用“万元”为单位。
第十一条凡专营涉外商品的商店、商品柜、涉外饭店、酒店、宾馆、旅行社等,其标价签或价目表须分别用中、外文标明价格或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在民族自治地方可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标明价格或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结帐一律以实际成交价格结算,并应列出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先消费后结算的还须出具结算单据。
第十四条
从事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包括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标价签由专兼职物价员或指定专人核准后签章。
第十五条开架柜台、自选(超级)市场使用打码机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贴价格标签的,须同时分品种在陈列商品的柜(架)处按本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明码标价。
第十六条削价处理商品必须公开标出商品的原、现价,以区别于正常商品价格。
第十七条由于行业特点需要减少标价签内容或某些特殊商品(如艺术珍品、古董等)不宜标价的,均须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八条《规定》第五条中“从事批发业务的”包括:
(一)按正常定价收购或销售商品的;
(二)按照结算方式决定批发价格的;
(三)按照营销方式决定批发价格的;
(四)按照批量大小决定批发价格的;
(五)按照销售对象决定批发价格的。
从事批发业务的,须在销货发票和标价签或价目表上标明品名、产地、等级、计价单位、批发价格等内容。
第十九条凡有收费的单位或个人,均须在其规定交缴费用的地点或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明细价目表,价目表应包括收费项目名称、等级或规格、服务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主要内容。
第二十条利用场、馆、房屋、建筑物、公用设施及其他场所(临时)提供有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费价目表中应标明提供服务的方式、设施、面积、时间(期)等服务项目或范围。
第二十一条收购农副产品或废旧物资的必须在收购点公布收购价目表,标明品名、规格、等级、计价单位和收购价格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价格主管部门对收购农副产品规定了限价的,收购部门应在收购点的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进入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的商品,应标明品名、产地、规格、型(牌)号、计价单位和销售价格。
第二十四条进入批发市场的农副产品和工业消费品也应实行明码标价,价签应标明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和销售价格。
第二十五条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房、地产,应标明其座落位置、结构、规格、面积、计价单位、销售(租用)价格。
第二十六条不宜用标价签或价目表明码标价的(如期货市场、股票市场等)可采用报价显(演)示牌等形式公开价格或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价格主管部门对进入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的商品规定了限价或参考价格的,市场管理部门应在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进入城乡集贸市场交易和流动摊位经营的农副产品和其他商品的明码标价方式可由市场管理部门统一规定,标价签或价目牌(板)应标明品名、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主要内容。
第二十九条铁路、交通等部门在车、船、码头(站)服务的餐厅、餐车、商亭和流动售货车上销售商品或收取费用的,均应参照本细则第二十八条实行明码标价。
第三十条价格主管部门对消费品和农副产品规定有参考价或临时销售限价的,市场管理部门应在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第三十一条不按本细则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价检查机构可以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批评教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责令将非法所得退还购买者或用户、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以公开方式点名曝光。
第三十二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物价检查机构有权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并处。处罚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
(一)不按规定的内容填写标价签的,每签处以3元的罚款。
(二)部分商品或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的,每缺一签(项)处以5元的罚款,罚款金额总数不超过元。
(三)全部商品或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处以8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不按规定摆放(悬挂)标价签或价目表的.,每签(项)处以3元的罚款。
(五)对确属初犯,情节轻微且经检查后主动改正的,可以从轻处理。
(六)对不按照明码标价结算的,超出标价金额以上的非法所得,应退还消费者,不能退还的由物价检查机构予以没收,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七)对利用标价签或价目表搞欺诈行为的当事人,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八)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在接受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除责令其接受检查和提供真实情况外,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并以公开方式点名曝光。
(九)未经物价检查机构同意,擅自印制、使用标价签或价目表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其自制的标价签或价目表应予没收。
(十)对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可分别处以50元至500元的罚款。
以上各项处罚金额均含本数。
第三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或流动摊贩违反本细则有关规定,经教育不肯改正又拒绝交纳罚没款的,可没收与罚没款等值的物品变卖抵缴。
第三十四条物价检查机构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作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提出复议申请又不交纳罚没款的,可以通知银行予以划拨。
第三十五条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对物价检查机构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物价检查机构申请复议。上一级物价检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原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除参照本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执行外,还应当在收费场所悬挂物价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持证)收费。有多处收费场所的,应在各处悬挂收费许可证副本。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由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近年来,各级价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但在一些地方,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然存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所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第四条 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依法对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要在公开房源时,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第六条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第七条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第八条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第九条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第十条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
(一)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
(二)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三)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四)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五)商品房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商品房销售应当公示以下收费:
(一)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收代办收费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二)商品房销售时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同时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三)商品房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
第十三条 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四条 商品房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
第十五条 商品房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第十六条 商品房经营者不按照本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价格主管部门发现商品房经营者明码标价的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
篇4:商务抱怨商品和服务英语对话
MR. CLAYTON: Mr. Bradley, I understand your concern and recognise that it' s a very unsatisfactory situation,
克莱顿先生:布拉德利先生,我理解您的担心,也承认这是个很不令人满意的情况,
but may I point out it was just two batches that were defective...
但我想指出只有两批出现缺陷……
DON BRADLEY: It may have been just two batches but we now have two hundred defective products on the market with the Bibury name on them.
堂.布拉德利:或许只是两批,但我们现在有200件有缺陷的产品在市场上,而上面印的是Bibury的名字。
MR. CLAYTON: Mr. Bradley, we appreciate that the situation has damaged your reputation.
克莱顿先生:布拉德利先生,我们了解这种情况损及贵方的声誉。
And we are very sorry.
我们很抱歉。
But we also have a good reputation.
但我们也有着良好的声誉。
And that reputation is built upon reliability and good relationships with our customers.
我们的声誉是建立在产品的可靠性和良好的客户关系上的。
We supply many leading companies and we are very embarrassed by this incident.
我们为很多主要公司供货,这次事件也使我们很尴尬。
I must assure you that it won' t happen again.
我必须向您确保,这种事情不会再次发生。
DON BRADLEY: How can I be certain that it won' t happen again?
堂.布拉德利:我怎样才能确信这种事情不会再次发生呢?
JENNY ROSS: Hello, this is Bibury Systems.
詹妮.罗斯:你好,Bibury系统公司。
The fax machine that we hired from you has broken down.
我们租的你们的传真机坏了。
The paper keeps jamming.
传真纸总是卡住。
It hasn' t worked properly since you installed it.
自从你们安装后就一直不能正常工作。
We would like someone to come and fix it now.
我们希望你们现在派人来修好。
Look, I spoke to someone three hours ago.
听着,我三小时前就跟你们的人讲了。
They said an engineer would come before lunchtime.
他们说午饭前会有个工程师过来。
But in the service agreement it says that you will send someone within twenty-four hours.
但在服务协议里,你们承诺的是二十四小时内派人维修。
We need it fixed today.
我们需要它今天就修好。
Well, if you can' t get it repaired today then we will have to cancel our rental agreement.
如果你们今天不能修好,我们就不得不取消我们的租赁协议。
KATE MCKENNA: Hello!
凯特.麦凯纳:你好!
JENNY ROSS: Welcome back.
詹妮.罗斯:欢迎归来
I hear the American launch was a great success.
我听说美国的产品上市很成功。
KATE MCKENNA: I think we' ve cracked it.
凯特.麦凯纳:我想我们大获全胜了。
Orders for Big Boss are right on target.
“大老板”的定单纷纷而来。
And I had a wonderful holiday.
我度了个不错的假期。
For a few weeks I managed to stop thinking about Big Boss.
我试着这几周不去想 “大老板”。
So how have things been here?
这里的事情怎样?
Is this post mine?
这是我的信件吗?
JENNY ROSS: No. This is yours.
詹妮.罗斯:不是。这才是你的。
You haven' t heard the news?
你还没听说吧?
KATE MCKENNA: What' s happened?
凯特.麦凯纳:怎么了?
JENNY ROSS: There' s a problem with the circuitry on some of the units that went to Japan last week.
詹妮.罗斯:上周运往日本的产品有些电路板出了问题
KATE MCKENNA: What!!
凯特.麦凯纳:什么!!
篇5:商务抱怨商品和服务英语对话
JENNY ROSS: Derek flew to Tokyo to look at the problem.
詹妮.罗斯:德里克已飞去东京查看这个问题。
KATE MCKENNA: So it' s serious.
凯特.麦凯纳:那么说,是很严重了。
JENNY ROSS: Yes. And Don' s gone to the component supplier to find out how it happened.
詹妮.罗斯:是的。堂已经去了零部件供应商那里去调查事情的原因。
We think we have tracked the problem down to just two batches, but...
我们认为,出问题的产品只有两批,不过……
KATE MCKENNA: I don' t believe this. Where' s Clive?
凯特.麦凯纳:我不相信。克莱夫在哪儿?
JENNY ROSS: He' s in a meeting.
詹妮.罗斯:他在开会。
KATE MCKENNA: Jenny, I need to talk to him as soon as possible.
凯特.麦凯纳:詹妮,我要尽快跟他谈。
I' ve negotiated sales of over 80,000 units to the States...
我已经商定了超过8万件产品销往美国……
DON BRADLEY: We have three options.
堂.布拉德利:我们有三个选择。
We can re-negotiate with Southford Components or we can work with MAGL or Parkview.
我们可以重新与Southford零配件公司协商,或者我们可以与MAGL或Parkview合作。
CLIVE HARRIS: A crucial factor is how quickly they can deliver.
克莱夫.哈里斯:重要的是他们能多快供货。
DEREK JONES: MAGL certainly claim to be the fastest.
德里克.琼斯:MAGL一定是宣称供货最快的。
But I' m worried that although they are fast they may not have the best quality control.
但我担心,虽然他们是供货最快的,但他们可能没有最好的质量控制。
CLIVE HARRIS: And quality control was the problem with Southford Components.
克莱夫.哈里斯:质量控制正是Southford零配件公司出问题的地方。
DEREK JONES: Exactly. Although they have promised that their system is improved.
德里克.琼斯:一点也不错。尽管他们承诺质检系统已有改善。
DON BRADLEY: Looking at these quotations, I don' t think Parkview are the best option.
堂.布拉德利:看一下这些报价,我认为Parkview不是最好的选择。
They offer a very fast delivery time, they have a very high reputation and they are the nearest supplier to the assembly line.
他们提出的供货时间很快,他们的声誉很好,他们是离装配线最近的供应商。
But they are very expensive compared with Southford.
但与Southford 相比,他们的价格很高。
DEREK JONES: Don, price can' t be a factor at this stage.
德里克.琼斯:堂,价格在这个阶段已不是关键。
DON BRADLEY: I don' t agree with you.
堂.布拉德利:我不同意。
I think we have to get the best service at the best price.
我认为我们必须以最好的价格获得最好的服务。
克莱夫.哈里斯:我认为,我们可以和Southford零配件公司重新谈判获取一个更好的协议。
CLIVE HARRIS: I think we can re-negotiate a far better deal with Southford Components.
But we must move fast...Come in.
但我们一定要快……进来。
KATE MCKENNA: Clive, what on earth' s going on?
凯特.麦凯纳:克莱夫,到底出了什么事?
CLIVE HARRIS: Welcome back, Kate.
克莱夫.哈里斯:欢迎你回来, 凯特。
KATE MCKENNA: I' ve just spent weeks selling Big Boss in the States and now I find out there' s something wrong with it.
凯特.麦凯纳:我刚在美国花了几周时间销售“大老板”,现在却发现出了问题。
Why didn't anyone tell me?
为什么没人告诉我?
CLIVE HARRIS: We only discovered this yesterday.
克莱夫.哈里斯:我们也是昨天才发现问题的。
And we' re fairly sure that none of the defective circuits went to the States.
我们很确信没有缺陷电路流入美国。
Now, I spoke to New York ten minute ago.
我10分钟前跟纽约通过话。
They' re running a check.
他们在开始检查了。
They' re ringing back tomorrow.
他们明天会打电话回来。
All the signs are that it is just those two batches in Japan.
所有迹象表明只是日本的那两批有问题。
MR. SMITH: I want to speak to Edward Green right away...please.
史密斯先生:我要马上跟爱德华.格林谈话。
GERALDINE: Do you have an appointment, sir?
杰拉尔丁:先生,你有预约吗?
篇6: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
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公开、公平、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房,应当按照本细则实行明码标价。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商品房是指经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企业开发用于市场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车库(位)等。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对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公布商品房最高销售面积价格或平均销售价格,并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价格信息。
第六条 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应按照《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楼盘基础信息公示牌》的格式,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楼盘基础信息与收费:
(一)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房源数量、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等;
(二)楼盘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三)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优惠幅度、折扣率、优惠期限等,如有多项优惠措施,应标明能否同时享有;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办代收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办代收项目,应当标明由购房者自愿选择;
(五)商品房销售时选聘了物业服务主体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产权停车位(库)销售价格、租金标准、租赁年限等信息。
第七条 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应按照《湖北省商品房销售单套价格一览表》的格式,实行一套一标,明确标示每套商品房的以下信息:
(一)当期销售的商品房的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二)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单价中包含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符合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费用,以及已装修的商品房装修费用;
(三)商品房销售总价,指建筑面积乘以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单价;
(四)销售状态。
第八条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楼盘基础信息公示牌》、《湖北省商品房销售单套价格一览表》和楼盘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明码标价。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示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第九条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醒目,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并标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第十条 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易和产权转移过程中,商品房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明码标价或不按本细则规定明码标价;
(二)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违反公平、公开和自愿选择原则,强制或串通其他部门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向购房者变相强制收取服务费用或其他无法律政策依据的预付费;
(四)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五)采取捏造或散布虚假信息等各种不正当手段哄抬商品房价格;
(六)在商业宣传活动中,向购房者传达虚假、夸大和不真实的'价格信息或隐瞒价格附加条件;
(七)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商品房经营者有上述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 商品房经营者应履行价格承诺,诚实经营。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对不履行价格承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商品房经营者,按照规定记录并公布其失信信息,对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细则,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具体办法。
第十四条 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行为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湖北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2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鄂价检规[]69号)、《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165号)同时废止。以前有关规定及解释与本细则不符的,一律以本细则为准。
篇7: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
一、针对商品的范围:所有食品部商品、部分非食品,生鲜除外。
二、目的:加强部门管理,减少因保质期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商品损耗,争取最大限度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三、规定内容:
1、严格遵循保质期收货管理规定中的内容收货,如发生例外情况需收货部同事向卖场部门员工解释已收商品的原因及数量(有关保质期的收货标准详见《商品保质期收货规定》)。原则上收货部应严格遵守收货标准,如有例外情况最好能征求卖场同事的意见,参照实际情况处理。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商品保持期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过期商品在卖场销售。
表:
篇8: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
食品杂货
一般包装食品:保质期半年以上距保持期一周时禁止销售冷藏食品保质期一月以上距保持期5天时禁止销售
冷藏食品:保质期一月以内距保持期3天时禁止销售冷冻食品保质期一月以上距保持期5天时禁止销售
奶制品、豆制品:保质期一周以上距保持期3天时禁止销售
果蔬
干货、蜜饯:外地产距保持期一周时禁止销售
熟食
熟食地产:非当日生产日期禁止销售
熟食外地产:距保持期3天时禁止销售
非食
HBA、卫生用品、护理用品、清洁用品等:保质期1-3年距保持期1个月时禁止销售
备注
赠品:保质期一个月以上距保质期1周时禁止赠送
保持期一个月以下距保持期3天时禁止赠送
2、收货后的商品要执行“先进先出”原则。首先,查询系统中此种商品在此之前是否有库存,如有存货需将库存部分先行出库并立即将其补充到货架之上,把刚收进来的商品放入仓库之中。如果先行进货的商品进行补货之后仍有剩余,需将这部分商品放回仓库(原则是不准让后续进货的商品阻挡先期进货商品视线),不能让剩余的商品流散到仓库和货架之外的卖场中。
3、高值商品(如烟酒柜中的商品)或流转率低的商品,要把每批进货单据进行复印,并且将每批商品的批次号,每种商品的保质期登记下来,以便随时掌握这些商品临近保质期的区别长短。
4、要求部门员工在上货时要认真检查每种商品的保质期,如果发现已过保质期的商品或保质期差七天的商品应立即从货架上撤掉,并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
5、每当部门员工发现某商品临近保质期限二月内应立即填写《临近过期商品跟踪表》并上报相应部门负责人。
6、部门负责人(如班长)需随时掌握《临时过期商品跟踪表》中的这部分商品的动态(销量、即时库存等)情况,如果按目前销售情况预计在未来两个月内能销售完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改变目前陈列方式或采取其他促销手段来增加销售,如果预计这部分商品销售不掉,应立即启动《临近保质期商品处理程序》。
7、部门员工不仅应在上货时检查商品保质期而且应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例如在整理商品排面、擦拭商品或货架卫生时都应随时检查自己负责区域内商品的保质期限,做到多次检查、多方位(卖场、仓库)检查防止遗漏。
8、对于保质期较短的商品(如部分方便面、酸奶、鲜奶制品),a.要求收货部员工严格执行收货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商品坚决拒之门外;b.要求部门员工掌握每一批进货商品的保质期限,参考采购部同事与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时将过期商品与供应商换货,避免我们的原因使商品保质期问题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9、加强商品知识的培训,让所有员工尽量了解本部门的商品,培养他们的防损意识(减少公司损耗人人有责)从小事做起。
四、规定的有关其他相关条例
1、负责部门内某区域的员工,在其区域内经检查发现一次未能检查出保质期问题商品,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因保质期问题造成顾客投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给予下岗培训处理。
2、如果因保质期产生顾客投诉,负责此班组的班长将受到下岗培训处理。部门内如果连续发生二次因保质期产生顾客投诉,班长将给予免职处理。
商品质量自检自查制度
一、目的:确保卖场所有商品的质量,保证消费者利益和公司声誉。
二、使用时机:食品部、非食部每周不定期使用一次。
三、使用范围:超市食品部、非食部。
四、使用规范
1、食品部、非食部每周不定期抽样检查卖场商品保质期及本身质量,检查的具体品类由各班长统一安排,但必须有计划地循环检查,并上报部门经理;
2、员工检查时必须认真负责,不允许弄虚作假、隐瞒事实;
3、食品部、非食部洗化班重点检查商品保质期、商品是否有在期变质情况;
4、非食部家居班重点检查商品是否是三无产品,小家电及锅具商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发现问题商品要如实填写,由各班长提出处理意见;
6、表单填写要字迹工整、认真详细、无涂抹改动,不空项;尤其是“记录人”、和“责任人”两栏,必须填写清楚;
7、班长要认真检查《商品质量检查表》,及时处理问题商品,并向部门经理及相关的采购人员反馈意见;
8、部门经理要认真检查该表的执行情况和问题商品的处理情况,发生重大商品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店长。
五、使用表单
《商品质量检查表》,受控号:DS—盘锦新玛特—QR751—123。
商品的保质期限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国家轻工业局对食品的保质期作出新的规定,其具体期限规定为:
奶粉:马口铁罐装为12个月;玻璃瓶装为9个月;500克塑料袋装为4个月;马口铁罐装甜炼乳为9个月;玻璃瓶装甜炼乳为3个月。
麦乳精:镀锡铁罐装为12个月;玻璃瓶装为9个月;塑料袋装为3个月。
糖果: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3个月;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2个月(梅雨季节生产的为1个月)。
罐类:鱼类、禽类罐头为24个月;水果、蔬菜罐头为15个月;易拉罐、玻璃瓶装果汁、蔬菜汁饮料为6个月。
饮料: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可乐汽水玻璃瓶装为3个月;罐装为6个月。
酒类:11-12度熟啤酒省优以上为4个月,普通为2个月;14度啤酒为3个月;10.5度熟啤酒为50天;葡萄酒、果酒为6个月;汽酒为3个月;瓶装黄酒暂定为3个月;露酒为6个月。
饼干:镀锡铁罐装为3个月;塑料袋装为2个月;散装为1个月。
其它:塑料袋装方便面为3个月;夹心巧克力为3个月;纯巧克力为6个月;油炸干果、番茄酱铁罐装、玻璃瓶装为12个月;酱油和食醋为6个月。
吃过期的食品对身体有害,但不是马上就不能吃。 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是一段时间,它是从生产日期算起。生产日期是指食品产品完成全部生产(加工)过程(程序),并达到销售的标准日期。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会发现,在食品的包装上或标签上除了印有食品名称、配料、制造者、经营者等项目外,还有一项相当重要的内容就是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为了增强健康卫生自我保护意识,应当了解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的含义。
保质期是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保持食品质量(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食品完全适于销售,并符合标签上或产品标准中所规定的质量(品质),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食品仍然是可以食用的,应当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存期是指在标签上所规定日期的条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终日期:超过此期限,产品质量(品质)可能发生变化,因此食品不再适于销售。
保质期是食品的最佳食用期,而保存期是推荐的最终食用期。
如果保质期或保存期与食品的贮期条件有关,必须表明贮藏方法,如冷藏贮存、避光保存、阴凉***燥处保存等。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也应注意销售商的销售环境是否符合标签上规定的条件。
篇9:商品条码管理规定
通过
5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施行日期
月1日
资料背景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发布会情况
年10月27日,新修订的《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委的有关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发表讲话。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质量报、国门时报等多家媒体也出席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商品条形码有哪些种类
1)UPC码
1973年,美国率先在国内的商业系统中应用于UPC码之后加拿大也在商业系统中采用UPC码。UPC码是一种长度固定的连续型数字式码制,其字符集为数字0~9。它采用四种元素宽度,每个条或空是1、2、3或4倍单位元素宽度。IPC码有两种类型,即UPC-A码和UPC-E码。
2)EAN码
1977年,欧洲经济共同体各国按照UPC码的标准制定了欧洲物品编码EAN码,与UPC码兼容,而且两者具有相同的符号体系。EAN码的字符编号结构与UPC码相同,也是长度固定的、连续型的数字式码制,其字符集是数字0~9。它采用四种元素宽度,每个条或空是1、2、3或4倍单位元素宽度。EAN码有两种类型,即EAN-13码和EAN-8码。
3)交叉25码
交叉25码是一种长度可变的连续型自校验数字式码制,其字符集为数字0~9。采用两种元素宽度,每个条和空是宽或窄元素。编码字符个数为偶数,所有奇数位置上的数据以条编码,偶数位置上的数据以空编码。如果为奇数个数据编码,则在数据前补一位0,以使数据为偶数个数位。
4)39码
39码是第一个字母数字式码制。1974年由Intermec公司推出。它是长度可比的离散型自校险字母数字式码制。其字符集为数字0—9,26个大写字母和7特殊字符,共43个字符。每个字符由9个元素组成,其中有5个条(2个宽条,3个窄条)和4个空(1个宽空,3个窄空),是一种离散码。
5)库德巴码
库德巴码(CodeBar)出现于1972年,是一种长度可变的连续型自校验数字式码制。其字符集为数字0—9和6个特殊字符,共16个字符。常用于仓库、血库和航空快递包裹中。
6)128码
128码出现于1981年,是一种长度可变的连续型自校验数字式码制。它采用四种元素宽度,每个字符由3个条和3个空,共11个单元元素宽度, 又称(11,3)码。它由106个不,同条形码字符,每个条形码字符有三种含义不同的字符集,分别为A、B、C。它使用这3个交替的字符集可将128个ASCII码编码。
7)93码
93码是一种长度可变的连续型字母数字式码制。其字符集成为数字。0-9,26个大写字母和7个特殊字符以及4个控制字符。每个字符由3个条和3个罕,共9个元素宽度。
8)49码
49码是一种多行的连续型、长度可变的字母数字式码制。出现于1987年,主要用于小物品标签上的符号。采用多种元素宽度。其字符集为数字0-9,26个大写字母和7个特殊字符、3个功能键(F1、陀、F3)和3个变换字符,共49个字符。
9)其他码制
除上述码外,还有其他的码制,例如25码出现于1977年,主要用于电子元器件标签;矩阵25码是11码的变形;Nixdorf码已被EAN码所取代Plessey码出现于1971年5月主要用于图书馆等。
2、按维数分类
1)普通的一维条码
普通的一维条码自本问世以来,很快得到了普及并广泛应用。但是由于一维条码的信息容量很小,如商品上的条码仅能容13位的阿拉伯数字,更多的描述商品的信息只能依赖数据库的支持,离开了预先建立的数据库,这种条码就变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而条码的应用范围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2)二维条码
除具有普通条码的优点外,二维条码还具有信息容量大、可靠性高、保密防伪性强、易于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美国Symbol公司于1991年正式推出名为PDF417的二维条码,简称为PDF417条码,即“便携式数据文件”。FDF417条码是一种高密度、高信息含量的便携式数据文件,是实现证件及卡片等大容量、高可靠性信息自动存储、携带并可用机器自动识读的理想手段。
3)多维条码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围绕如何提高条形码符号的信息密度,进行了研究工作。多维条形码和集装箱条形码成为研究、以展与应用的方向。信息密度是描述条形码符号的一个重要参数据,即单位长度中可能编写的字母个数,通常记作:字母个数/cm。影响信息密度的主要因素是条、空结构和窄元系的宽度。
128码和93码就是人们为提高密度而进行的成功的尝试。128码城1981年被推荐应用;而93码于1982年投入使用。这两种码的符号密度均比39码高将近30%。随着条形码技术的发展和条形码三制的种类不断增加,条形码的标准化显得愈来愈重要。为此,曾先后制定了军用标准1189;交叉25码、39码和Coda Bar码ANSI标准MH10.8M等。
同时,一些行业也开始建立行业标准,以适应发展的需要。此后,戴维·阿利尔又研制出49码。这是一种非传统的条形码符号,它比以往的条形码符号具有更高的密度。特德·威廉姆斯(Ted Williams)GFI988推出16K码,该码的结构类似于49码,是一种比较新型的码制,适用于激光系统。
篇10:过期商品赔偿规定
2017过期商品赔偿规定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因此,哪些事项应当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指引和依据。如下是精心为你挑选的2017过期商品赔偿规定,欢迎大家踊跃阅读!
2017过期商品赔偿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微生物在医学上按照对人类和动物有无致病性,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非致病性微生物。致病性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
农药残留问题是随着农药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而产生的。目前使用的农药,有些在较短时间内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成为无害物质,而大部分农药难以降解,残留性强。农药进入粮食、蔬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造成食物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兽药残留是指使用兽药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中的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
重金属指比重大于5的金属,一般都是属于过渡元素。如铜、铅、锌、铁、钴、镍、锰、镉、汞、钨、钼、金、银,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如果河流、湖泊、海洋和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鱼类或贝类积累重金属而为人类所食,或者重金属被稻谷、小麦等农作物所吸收被人类食用,重金属就会进入人体导致重金属中毒。
广义的污染物质包括不是有意加入食品,而是在食品生产、制造、加工、调制、处理、填充、包装、运输和贮藏等过程中,或是由于环境污染带入食品中的任何物质。
上述物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但是由于生产过程、环境污染等原因会或多或少进入食品中,最终进入人体。人体摄入的危害物质超过一定含量,就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基因修饰的微生物、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品用香料、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等种类。
滥用食品添加剂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婴幼儿是人一生中健康成长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如果能够得到合理的膳食营养,必将为其以后一生的身体和智力发育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婴幼儿主辅食品的各种营养成分必须搭配科学,某种营养成分既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多了也会引起中毒。婴幼儿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在进行风险评估后规定营养成分的最高量、最低量等要求,使婴幼儿在满足营养需求的同时又保证食用安全。同样,其他一些特定人群对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也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中的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如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这些内容的标示都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规定统一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例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这些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涉及食品安全的,也属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包括检测或试验的原理、类别、抽样、取样、操作、精度要求、仪器、设备、检测或试验条件、方法、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合格标准及复验规则等方面的统一规定。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他内容包括其他没有明确列举,但是涉及食品安全,需要制定标准的内容。
网友咨询:
半个月前,徐女士在一家面包店购买了价值260元的面包、蛋糕等食品,外包装袋注明的生产日期都是当天,保质期均为3天。徐女士当即回家和家人一起食用后,却发现全部有些变质变味,甚至有的已经相当严重。好在被及时发现,才没有造成中毒等后果。
在徐女士的一再质疑下,面包店店员不得不承认这些面包、蛋糕实际已经过期15天以上,只是面包店为了减少损失,曾更换包装,重新打上制作日期。而面对徐女士的加倍赔偿请求,面包店却以并未给其和家人造成任何损害为由,只同意退货退款。请问:徐女士真的`无权索要赔偿吗?
律师说法:
徐女士有权向面包店索要3倍或10倍的赔偿。
首先,徐女士可依《消法》索要3倍赔偿。该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其中所指的欺诈,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面包店明知面包、蛋糕已经过期多日,甚至已经变质变味,却为减少自身损失,通过更换包装,重新打上生产日期,制造当日制作,食品合格的假象,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明显具备对应特征。
其次,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索要10倍赔偿。该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即只要具有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之一,造成了消费者人身损害自然难辞其咎,即使没有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消费者也有权索要10倍的赔偿金。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第一条为制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的欺诈消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第三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影、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第四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销售失效、变质商品;
(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四)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
(五)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第五条对本法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欺诈消费者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处罚。
第六条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欺诈消费者行为的程序,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第八条本办法自1996年3月15日起施行。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3月15日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⑷以虚假的“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⑽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⑿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⒀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其次,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则个别消费者不得以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
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并不意味着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第三,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但从文义上来理解,欺诈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应无疑义,因此,并非经营者主观故意状态不需具备,而是“欺诈”二字本身已经包含或者揭示了经营者的故意心理。
所以,在下列情况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⑴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⑵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⑶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⑷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⑸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经营者能够证明,就不是欺诈行为;不能证明,则构成欺诈。
★ 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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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承诺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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