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那女孩散文(共10篇)由网友“天线婊婊”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那年那女孩散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那年那女孩散文
那年那女孩散文
拿着书向教室走去,走的沉重而无助,心事留在医院的没有回头。
微风吹过,带着雨丝的寒涩,眼睛有一些迷蒙,揉了揉眼珠,倔强的抬起头,一个深深的呼吸后,突然发现有双大眼睛正看着我,突然的不自在,匆匆过去。
再次路过那个拐角,路过那条路,那双眼睛正静静的看着我,淡淡的微笑在白净的脸蛋上绽放着浅浅的酒窝。或许只是个偶然,目光的交合,回以微笑走过,擦肩而过。
有时候,一个微笑足可以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有时一个眼神就是一次深入灵魂的交融,有时鼓励不一定要用言语,有时懂得只要浅浅的一个笑意,淡淡的一个回眸。
当我连续路过,当我有意无意的目光搜索,那双大眼睛,那个微笑一直在,就像一朵莲静静开在水中,没有尘埃,不染烦忧,那样安静,那样温暖。
是的,我感觉到温暖,在我们第二次目光交汇的时候,她正托着下巴,看见我时,她嘴角勾起了一弯浅浅的微笑,露出两颗小虎牙,目光是那样柔和,好像驱散了我所有的担忧和悲伤的节奏。
那天,她透过玻璃窗口,向我挥了一下手,我的目光在她的笑靥里变得温和柔软,她明显的高兴,像孩子得到了喜欢的玩具。是开心的,那种安静的开心。
我一直不知她的名姓,我在忧伤里沉浸,伪装着坚强的外衣,疲惫不敢提及,我是怎么会注意这双大眼睛?
那天,她手里拿着一张蓝色纸片,托着下巴,迎着我的身影,还是那安静的笑,挥了一下手指。
我想我是有点认识她了,那个马尾辫,那个小虎牙,那个安静的笑靥,喜欢托着下巴,看见我是会挥一下手,好像认识我似的。
老公要出院了,医生说恢复的.很好,应该没有什么后遗症,不过回去要好好休养。所有的雾霭一扫而光,什么都不重要了,健康就好,平安是福,我正切的体会了这几个字的含义。
那天我的抽屉里多了一张蓝色的纸片,一个小女孩正微抬头看着远处的云彩,阳光落在背上,几缕飘起的发丝染成了金色,里面有行秀气的小字:微笑着行走,不问风雨,喜欢你的笑,喜欢你一直是微笑着的。
我知道我是多愁善感的,我揉了揉眼睛,勾起一抹微笑,把纸片折叠好,收起。
隔壁的同事说那个女孩来过,说那个女孩今天去了上海,说她脑部患了恶性肿瘤,说……
没收住眼里的泪,落下了。
有一种微笑可以撑起一片蓝天,有一种懂得只要一个微笑,谢谢你,亲爱的女孩。
“微笑前行,不问风雨”可是你在哪,还好吗?
篇2:那女孩散文
那女孩散文
一个人的一生,总有那么些事、那么些人是要铭记一辈子的。也许不会时时刻刻记着,但总是会有那么一些时候,那些人那些影子会在脑海里盘旋,一次一次,绝不会彻底缺席。
我的记忆中就有这么一个人,这么一个已故了的人,我一直不能忘记,我记忆里的她只停留在16岁。
那女孩是我小学五、六年级时的同学。因为我五年级的时候转学,所以才能认识她。只是不曾想过,从认识到面对她的死也才不过两年左右的时间。
因为她的身体缺陷,所以一进入那个班级,我很快就注意到了她。她是个罗锅,背上有很高很高的一个包,两个肩膀也不对称,一边前倾,一边后举,整个人看上去很吃力。但真正让我注意她的并不是她的身体缺陷,而是她的笑,见她第一次,我就见她那样坦率憨厚的对着我笑,瘦小暗黑的脸上竟笑出了两个漂亮的小酒窝,眯着的小眼睛,黄黄的牙齿……总记得她每次走进教室时两只手都是插在上衣的两个兜里的,侧着身子进门,然后稍显不自然的坐在角落的桌子前,然后便开始学习……
我记得,她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她写的作文总是被老师当作优秀作文在班里来念,她的成绩老是那么的好……
正如我猜想的那样,她果然是个善良的女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身体缺陷的原因,她的善良和淳朴显得那么鲜明,那样让我心动,让我同情,也让我心疼。
真正与她熟知是在我转去她们班的那年冬天。北方的冬天,很是严寒,农村学校里仅有的取暖设备也就是一个煤炉。因此,每天都要有人值日,负责提前到教室把煤炉烧暖。有一次轮到我值日的时候,我早早便去了学校,可是由于下了雪的缘故,带在教室里的柴火湿湿的,加之我又不怎么会烧煤炉。我是怎么也点不着,更别说烧煤了。但这是轮我值日,如果弄不好全班同学都得挨冻,同学们会责怪,还会让老师训斥,就在我急得几乎要哭的时候,她进来了,穿着厚厚的棉袄,衣襟处破烂的地方露出一些旧棉絮,她头上围着一条暗灰色破旧的围巾。一进教室看到我狼狈的样子,她就像之前我所见过的那样,脸上露出憨厚的笑,然后就开始帮我。一边弄,一边嘱托我这样做不对,说“点火前炉子下面的灰是要先弄出去的,不然点不着。”她显然是对这些活很熟悉的,没几分钟就看到炉子里的火着了起来,然后加了煤炭进去,我们俩又一起把炉子周围收拾干净,可是竟然还早的很,一个同学都没有来。
于是,我们就围着炉子聊天。她给我讲她的病,讲她的爱好,将她对生活的期望。她还告诉我,虽然身有残疾的她看起来就像个七八岁的.孩子,可事实上比我长好几岁,所以很多时候,她老觉得我像个小妹妹,我常记得,那天她最后给我说的,如果她不要有那毛病该多好,她一定会努力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的。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她竟是那样坚强,乐观的一个人。
就从那以后,我们成了朋友。她常说,我是她同学中为数不多的愿意和她成为朋友的人,她很感激我。其实,我一直知道,她身上所有的一种我们那个年龄段不该有的淡然和成熟曾是那样的迷恋我,那样的让我钦佩。
后来,我渐渐了解了她的家庭,她的家很穷,她的父亲很无能,母亲又是个“不着家”的女人。她说本来她的病还是可以治好一些的,可是她爸赚不来钱,即使赚来了,也都被他妈拿去挥霍了。我不只一次见过她的母亲,一个长相很丑却浓妆艳抹的女人,一身的风尘味。我对她的诉说只能表示同情,却无能为力。毕竟,那时候,我自己也是个什么都没有的孩子。
六年级那年,有一天她悄悄的告诉我,有人来她家给她提亲。那年她15岁,我12岁。她说,是她妈妈要把她嫁出去,说像她那样的情况,读再多的书也没用,应该早点嫁出去,不然以后没人要就再也嫁不出了。我依然清晰的记得她给我说这话时脸上的表情并不是悲伤或者难过,而是一脸的满足,甚至乎,我看到了她脸上奔出了一种以前我不理解也说不清楚,现在把它理解成“希望”的东西。她还说,她妈要她嫁的人是个哑巴,20岁,不过长的也还不错,还说人家答应她,只要她嫁给那个人,他们家就会给她看病,会把她的病治好,因为那家人有钱……我以为她真的就要嫁人了。那时候觉得不可思议,也觉得她太荒唐!可是现在想起来,如果那时候她真的嫁了,嫁了那个比较有钱愿意给她治病的哑巴,也许她就不会死,至少不会那么早死,也不会那么惨死……至少她还有希望……
可是,她并没有嫁出去,理由是什么我也不确定,只是后来才听村里的人传说是因为那家人给的彩礼不符合他母亲提出的要求,所以被搁置了。
再后来小学毕业,我上了城里的初中,她便没了消息,我只知道她没有再上初中。
再后来呢?我便在初中第一学期的寒假回家后,听母亲告诉我,她死去的消息。一切都是那么突然,突然的让我觉得承受不了。我问了母亲怎么会这样。母亲说:“具体怎么回事,她也不很了解,只是人家都说是那孩子的母亲害了孩子,怎么会有那么狠心的娘……”
我终于还是知道了全部的过程:那个冬天,她病了,起先只是感冒而已。可是没人给她买药。她只是在家自己扛着,可是由于残疾,她体质本来就差,于是一直咳嗽的厉害,后来引起了肺炎。有一天早晨起来,她妈让她起床干活,然后她一个人挣扎着起床,却无力的从高高的土炕上摔了下去,然后她便缩成一团,颤抖不止。他父母亲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叫了个车子把她送到镇上的医院,结果,医院说已经没救了,让她们把人带回去。还听说,他爸把她抱出医院的时候,就把她放在医院门口,然后跑出去叫车。我现在还常常想,那时在那样寒冷的寒冬天,被扔在医院门口的她如果还有意识,那将是怎样的一种绝望、凄楚和痛心!等她父亲叫来车后,见她已经没什么呼吸,身体也不怎么温热,只是嘴唇紫的厉害,还好像喃喃的要说什么……据说回去的时候她是被放在车的后备箱里的……至于其他,也无非就是村里人都既愤怒又感慨于那个女人的残忍和那个孩子的可怜。尤其是提到她母亲如何在她死去的第二天便找买女孩子尸骨的人把她死去的肉体卖给了一家没有结婚就死去了儿子的人家,然后怎样跟人家争论价钱问题,又是怎样贪婪的在死去的女儿尸体前数着卖女儿尸身的钱的时候,村里每个诉说的和倾听的人都愤怒而痛心的神情。可怜的她呢?便与一个素不相识的阴间男人做了阴间的夫妻伴侣。
她就这样突然的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对很多东西都变得悲观起来。我一直不能对她的死释怀,那样年轻而乐观的生命,却就那样轻而易举的宣告消亡。我总觉得她的死带走了我身体里或者观念里的一些东西,或者说,她的死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某些东西,失去的或者多出来的,具体是什么,即使是多年后的现在我依然说不清楚,也许,是造成了我现在这种较为悲观的生活态度,或者是对生命的一些不信任,再或者其他什么,终究说不清楚。
只是这么多年,我第一次将她的故事转化成文字,第一次用文字来把她描述,也算是一份迟到的悼念吧。如果生命真的存在轮回,那么她现在也该是七八岁的姑娘了吧。但愿,这辈子,她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遇到一个幸福的家庭,至少也该遇上一个疼她爱她关怀她的娘……
篇3:那年那女孩作文700字
那年那女孩作文700字
熟悉的风吹过了海边,枫叶在林阴道里悄悄的滑落,那冰冷的泪水在她脸上流淌,你,好不好?风轻云淡的坚强她静静的走过海边,伴着音乐随风起舞,她在身边给她默默的鼓掌,她是她闺蜜莎莎。他们一直很好,好到无话不说,好到让人羡慕不以,在她心里,莎莎是给她快乐的天使,而她一直是莎莎心里的女神,她总是在舞台上光彩夺目,只有莎莎知道她是那么的倔强,那样的坚强,才能得到这样的结果。那个坚强的她总是说:没事的,再来。可是谁又知道她就因为这小小的动作摔了多少回,又咬着牙站了起来,他们都不懂,可莎莎心里明白,她永远是她的`女神,那怕台下的观众就她一个,莎莎依旧为她骄傲。谢谢你,我还好她学习不是很好,莎莎一直帮助她,她总敷衍着莎莎,不肯认真学,莎莎也很无奈。后来她还学别的坏女孩谈恋爱被老师当着全班的面说了很多不好听的话,说她只会谈恋爱,对学习不上近,她哭着跑了出去。
莎莎担心一整天都学不下习,到处的寻问她去哪了,可却没人知道,就连她父母也是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莎莎跑到了他们常去的小山坡,看见她就在那呆呆的望着远方,莎莎坐到了她身边,她没再哭了,反而对莎莎笑了笑,莎莎也不惊讶,因为在莎莎心里她永远只想把那最好的一面呈现给别人。莎莎急忙的握住她冰冷的手,问这问那,还试着开玩笑去逗她开心,她啊,总假装不在意,靠着莎莎的肩膀笑了笑,她说:有你真好。
莎莎幸福的笑了,“那必须滴,谁叫我是你好朋友啊”。回忆里的小美好再后来,她变得乖多了,她们一起上课;一起讨论问题;一起互相帮助。,她的成绩也好了起来,考上了她梦想的大学。有时候友谊是无法衡量的,它是我们每个人成功路上的台阶,也是我们心里甜蜜的蜂浆,伴着我们在苦涩的现实里坚强的活下去。
那年,那女孩,谢谢你,伴我走过了那漫长的岁月。
篇4:那年那清明散文
那年那清明散文
一过惊蛰,白昼变长,天气转暖,就常常听到母鸡在院子里咯答咯答地叫,卖弄着自己的功劳。一直到寒食节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家柳条篮筐里的鸡蛋就冒尖了。
清明将近,杨柳碧青青,桃花红艳艳,风儿轻轻吹,拨浪鼓的声音就在街头巷尾咚咚地响着。卖货郎(那时候村子里没有商店,卖东西的人挑着担子,沿村叫卖)的担子里的货物琳琅满目,各种颜色就让人眼花缭乱,大红、玫红、草绿、墨绿、金黄、土黄……五彩斑斓的丝线一扎扎地躺在那儿,等着心灵手巧的姑娘去挑选。五颜六色的染料装在玻璃瓶里,随你想要什么颜色的,要多少。叫货郎拿出一些裁得方方正正的黄纸,用小铁匙挖上染料,包起来。妈妈买完丝线和染料后,用剩余的钱,给我和弟弟妹妹一人买了些糖。我们嘴角带着甜丝丝美滋滋的笑容蹦跳着回家了。染料要到清明节的早上才能用,丝线是要立马开始动手结成鸡蛋网的。
清明节的一大早,母亲就把篮子里的鸡蛋拿出来,洗干净,煮熟,捞出来,趁着热劲儿上颜色。粉状的染料,用水一拌,融化在里面,热鸡蛋放在里面滚过来滚过去,莹白的鸡蛋就变成红的,黄的,绿的,黑的……一个个躺在那里,可爱极了。我的手指头上也开了颜料铺,各色杂陈,犹如意象派的油画。干脆用手指蘸上颜料在鸡蛋壳上画画吧,画个小人笑哈哈,画只小狗摇尾巴,画个小鸭在游水。“你画的不像样”,“我画的桃花才好看,还有绿叶子呢”,我和弟弟妹妹在成堆的鸡蛋中嚷着闹着。
染完了,把鸡蛋装到彩线结成的鸡蛋网里,先放一个红的,再放一个黄的,再加一个绿的……鸡蛋网是五彩斑斓的,鸡蛋也是多彩多姿的,大街上提着鸡蛋网的孩子一聚一大群。大家比开了鸡蛋,“我的桃红色的最漂亮”,“我的这个金黄的最鲜艳,鸡蛋个儿不大不小,最匀称最好看”。比够了颜色大小形状,争够了你好我差,再看谁的最坚硬,“鸡蛋碰鸡蛋,看谁是老大”。选过来选过去,挑出坚硬的.一个,用椭圆形中尖的那一头,用力去砸对方的鸡蛋,“乓啷”一声,一个喊道”我赢了,我是天下无敌。”又一个喊道“再来,我这个更厉害。”喊着,比着,不一会儿,鸡蛋网里的鸡蛋都成碎的了。剥去外壳,吃着玩着,鸡蛋黄儿抹得满脸上都是……介子推的故事流出了千年,我以为是人们在草长莺飞柳绿花红的春天里,为清明这个节气增加一个感人的故事,告诉人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千门万户的人家插柳髻松焚香祭奠,更多的是在这片生机勃勃的春色里,表达对于逝去的亲人们的思念。当新生的事物到来的时候,我们总是不会忘记曾经的岁月,或许这是人类不忘初衷的本性.那时,我们小孩子的活动就是陪妈妈去扫墓上坟。端着小茶壶跟在妈妈的身后,暖暖的太阳晒得后背出汗。姥爷姥娘的坟墓就在云蒙湖岸边的高坡上,梯田里的麦苗油青油青的,春风吹过,掀起一片碧绿的麦浪;收网归来的渔民荡着小船,笼罩在金辉里……
看着母亲泪流满面地烧着一卷卷的纸钱,说着她和姥娘姥爷过去的故事,我也虔诚地磕着头。我母亲还没出嫁,姥娘姥爷就双双去世,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模样,依稀在心中有两位慈祥的老人,在那遥远而又陌生的地方微笑着……
太阳慢慢地向南方挪移,又慢慢地挪回来,麦苗儿青了又黄,黄了又青,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年年岁岁的缅怀,无穷无尽的思念,像那天际的风筝一样,牵挂在心中,飘飞向远方。那年那时节,欣欣向荣的春天里眷恋着永不忘却的纪念……
篇5:《那年那月》散文
《那年那月》散文
新上班的地方是一楼,每天朝九晚五。我对城市的排斥从未改变,我从不闲逛和游走于城市的大街小巷。每天只是机械似的上班,下午去看书或是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风景。
公司里我的人缘也不错,可能基于我总是大大咧咧。很快就有了一群死党,这样工作也显的轻松而惬意。
有一个来自内蒙大草原的帅气男孩儿,叫王磊的,每天和我套近乎,他的谈吐幽默,人也腼腆大气。不似别的男孩儿一般浮躁张狂。因此我们有着很多共同语言,我对他的印象很好。每天下班时,他总会来一句“昨日重现,不见不散”。那些死党她们看我的眼神,就像要把我碎尸万断方才解恨。我总是假装高傲的把刘海儿一甩,来一个糯糯的回应,“好滴,不见不散”,然后下班回家继续我惬意的生活。
很长时间我们都是在愉快的氛围中打发时间,但王磊看起来有点小小的伤感,我问他,他从不告诉我原因。直到有一天,他一声不啃的离职消失。我的心情糟透了,当然更多的是失去时的无奈和揪心,原来发现习惯了一个人时,再也不是当初的`自己。
死党说是我逼走了她们的念想,我糊里糊涂。她们说,王磊每天都在对面咖啡厅门口等我,我却骗了他六个月,我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家伙......
咖啡厅?待我出去看究竟时,对面果然有个咖啡厅,咖啡色的招牌上写着:昨日重现。霓虹灯旋转招牌上不停的重复着:“如果我不在家,就在昨日重现。如果我不在昨日重现,我一定是在昨日重现的路上。”而我却从未发现过,更不明白每天王磊那句含情脉脉的“昨日重现,不见不散”的真正含义。好一个苦涩浪漫的青春。
篇6:那年那月散文
那年那月散文字
那年那月散文2000字
对于一个出生在70年代后期的人来说,我的童年在父辈的眼中简直是掉进了蜜糖罐里。说真的,从记事起,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父亲母亲所描述的黑黑的“窝窝头”。再也没有经历过那种“离开红薯”不能活的日子。每每听到父亲母亲描述自己童年,便会顿时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可那毕竟也是一个物资匮乏的年代,除了顿顿的白面膜,其实也很难再找出值得炫耀的东西,这对于一个正在贪吃的孩子来说,又显得多么的单调和不足。现在最常见的苹果、梨、桃子,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都是父母亲所说的“仙物”,是只能从识字的课本中才能见到的。那时最能让我们兴奋的是忽然听到了村里有拨浪鼓的声音,那声音意味着我们的好日子要来了,飞奔似的回家,又突然箭一般的穿出,待母亲回过神来,才发现刚才怀里的“破鞋底”、“麻绳头”、“塑料布”已经换成了口中的“江米糕”、“江米苔”,那香甜味能在嘴里留一星期。现在回味起来,便感觉自己的童年犹如是咀嚼了一口将要成熟的柿子,甜中带着点淡淡的苦涩。
蛋
夏季是难熬的,对于整日圈在教室的我们来说是更难熬的。那时的教室是没有风扇的。热的不行了,就打开自己的书本对着脸忽嗒忽嗒的猛扇几下,热是能忍受的。最难忍受的却是学校大门口那低一句高一句的“冰棍儿、白糖冰棍儿”带给的诱惑。
现在记起来,那时的冰棍儿好像要2分钱一根的。对于现在动辄几元的冰激凌,显得是多么的廉价。可是对于一个连买盐钱都要靠母亲从鸡屁股里扣出的家庭来说,几分钱又是如此的弥足珍贵,因此那时不是每个孩子都像现在的孩子一样口袋里都有零花钱的,我便是这样,经常兜里比脸上都干净。
可那时的自己又是那样的“没出息”。每次走过用洋车驮着个四四方方的白箱子的卖冰棍的叔叔跟前,脚底下就像是抹了胶水一样,腿都抬不动了。总是要逗留一下,眼巴巴的望着那个白箱子,似乎能闻到里面飘出的甜甜的味道,就很满足了。
有钱的孩子还是有些的,他们能麻利的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个2分的硬币,换出白箱子里一个个的冰棍儿,然后潇洒的揭掉外面包着的薄纸,将光光的冰棍儿迅速的插到嘴里,狠狠的唆上一口,我能很清楚的听到他们的吮吸声,似乎显得很过瘾。每当这时,我便很专注的看着他们。他们唆一口,我便要不由自主的咽一口唾沫,仿佛吃进的他们嘴里,流到了我的肚子一样,于是他们便不停的唆,我便不停的.咽。直到他们突然直视到我,我急忙把脸转向一旁,目光看着远处,一副很无所谓的样子,或是“奥——奥——”的高叫着,一溜烟的跑开了。
鸡蛋能换冰棍儿!这不知是谁先发明的,确实真的。我确实看见有的孩子拿着个鸡蛋递给卖冰棍儿的叔叔,得到的是一个湿淋淋的冰棍儿。知道后,我挺兴奋的,在当时的我看来,鸡蛋应该比钱好弄到。家里的鸡蛋是不能随便拿的,那在母亲心中都是有数的,母亲甚至在今天能算到明天会有几个鸡蛋。拿家里的鸡蛋,很容易被母亲觉察,如果发现,会付出很重的皮肉代价。
不过这难不倒那时的我,因为我有最原始也是最实用的方法——“偷”。那时的家院,很少有围墙的。理事的家庭,把秋天的包谷杆扎集起来当围墙,不理事的家就那样一场当,因此想进哪家院子,是很寻常的事。于是我联络了几个和我有共同心愿的同伴,开始了我们的计划。
夏季的中午,人们总是要午睡,懒的能一直睡到傍晚,这便成了我们作案的良机。那时的农村,鸡蛋好像是一项很重要的收入,因此,家家都是要养鸡的,多者几十只,少者也要十几只,在院子里都要垒一个鸡窝,既是供鸡子们藏身、休息的地方,也是下蛋、孵崽的地方,更是我们下手的目标。看准了人家,瞅准了鸡窝,我们便猫着腰,踮起脚,悄悄的溜进院子,直奔鸡窝。看见有就下手,没有就急忙抽身。我记得那时很少有走空的,每次基本上都能得手,遇到幸运时,一次竟还能收获到几个。
于是,以后的日子,我们也能把一个个的冰棍儿剥光,狠狠的唆上几口,美美的享受上一阵子。当然也有失手的时候,一次我们已经溜到了鸡窝,正要下手,谁知只顾到上面,没顾到下面——鸡窝下竟然卧着一只满身棕黄的大狼狗。不知是谁踩到了它的尾巴。它突然从鸡窝下面凶猛的窜出来,一边汪汪的狂叫着,一边向我们身上扑过来。我们顿时吓的哇哇直叫,一个个如树倒猢狲散,四处狂奔起来。一会儿便听见身后传来的不只是狗叫声,还有一阵阵诸如“小兔崽子”“恁娘来个腿”等等狮吼般的骂娘声。
篇7: 那年那月散文
有关那年那月散文
黄昏时分,空中依然雪花飞舞,街道上没几个行人,只有几只老牛一样的车子在蹒跚,孤独的灯光微黄,照耀着地上厚厚的积雪和我长长的身影,仰望夜空,任由雪花肆意的轻吻!夜,寂静的只能听见脚下的咯吱声……
每当这个季节,特别是大雪欢舞的时候,我总会想起,那些年,冬天那一身“行头”,粉色小碎花大棉袄,胳膊肘处还会有不同色样的补丁,缀着很不协调的扣子,学生兰棉裤,颜色较深的裤口边大概一寸左右,也是不同颜色,裤口较宽遮住那特别的鞋子,黑色灯芯绒布鞋,白色布条沿边,脚面盯着刺眼,绑鞋带,虎墩墩的、倒是不十分结实和厚重,加上那俩牛角辫子,整个人显得十分憨傻!
记得那时候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这鞋子,长的如此难看,但这身行头是要熬过整个冬天的,没有可以替换的!所以母亲总是千叮咛万嘱咐,要打整好,不要弄脏!衣裤保护倒也并非什么难事,毕竟外面还有一身罩子护着,那宝贝鞋子呵护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平日里干天干地的那鞋子自然也就是灰土,每到周末,母亲拿个鞋刷子沾点水稍微刷一下,晚上放在锅台,第二天自然干干净净,一穿进去热乎乎的!不过只要经过下雪消雪,经过我成天泡在那雪地里、泥巴里糟践,这鞋子便面目全非,泥糊糊的,干巴巴的,已是看不到那白色的沿条,挨骂那是很平常不过的事,记得母亲拿着鞋子在石头上摔打半天,那些泥巴才会掉下来,然后再用水隔片清洗,的确母亲得费好大劲才能给我弄的有模有样,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蜷缩在炕最里边,翻着眼睛看着母亲忙碌,心里不羞愧反而美滋滋的!好像这也是我最安静,最乖的时候!
长大以后才慢慢回忆,才不时的想起,想起母亲缝制那双鞋子是多么不易!
刚入冬,母亲便开始拿着报纸或纸盒剪鞋样,拆洗旧衣服,破床单,弄一锅浆糊把拆洗了的布一层一层刷在按板上,然后照着鞋样剪好,整布,整平到一定厚度,再积压在褥子底下,直到干透,母亲便开始纳这鞋底。常常记得晚上,我已睡下,母亲坐在我身旁,手边篮子里放着环锥,小锉子等针线活用的东西,煤油灯下母亲搓着麻绳,带着顶针,一针一针,拉过来拽过去,母亲时不时的拿针尖在脑袋上磨一下,耳边总能听到针与顶针相碰发出那“嗔嗔”的'声音,是那么有节奏感,我喜欢看母亲做鞋的模样,那神情,是那么平静,淡然,好像做鞋对她而言是种享受!
后来才渐渐懂得,才理解母亲,那时候家里还没有缝纫机,全靠母亲一针一线,我们兄妹才不会受冻!尽管是拆拆洗洗,缝缝补补,对于家境贫寒的我们来说,每年能有一身棉衣棉裤,一双棉暖鞋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
如今,时代变了,生活好了,我们也不穿自己做的鞋了,母亲也不需要做了!但母亲油灯下做鞋的情景却了然于心,那一身行头下的乖模样也定格在了那年、那月……
今夜,幽静的街道,望着漫天飞扬的雪花,我的心那么平静,雪花托起了我所有的回忆,母亲那“千层底”的棉鞋承载着我对儿时冬天无尽的眷恋,虽然满身席卷着寒气,切抵不过流淌在心底的那汩汩暖流……
篇8:那年、那月、那时光散文
那年、那月、那时光散文
一
如果说心灵深处始终保存难以忘怀的记忆,那就是故乡的山村。那些年、那些月的往事,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穿过薄如蝉翼的思念,悄悄浮现在我的脑海。每当我从梦中醒来,我都会选择站在窗前,遥望故乡的方向。此时,我知道,心早已飞越到了故乡。
因为思念,所以才会努力从心底找寻过去的点点滴滴。那些年,那些月,都会与故乡紧紧相连。一座山,一条河;一些人,一些事,就像清晰的影像,一遍又一遍浮现。回忆的瞬间,我便知道什么叫做孤寂。
远离父母的日子,我就如同一个漂泊的游子。我可以选择通过打拼和努力让生活变得美好,也可以去寻找心仪的人而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可是,内心深处对于故乡的那份思念,却始终笼罩在心间。我知道,这是一份让我铭记的情,也是一份让我牵挂的爱。
记得从前在故乡,每逢流火的夏季,晨曦微醺,天上的星星还在眨着迷蒙的眼睛,父亲就起床了。他收拾好了下地干活的东西,便牵着那头骡子,走出了家门。那时,村庄还在沉睡,大地也一片寂静。山路上传来清晰的蹄声,就像“滴答”的钟点声,在耳畔慢慢消失。家里的那片田,距离山村很远,需要父亲走很长时间才能到达。那片田是祖父的心血,也是父亲的命根子,它是祖父留给父亲最宝贵的遗产,自从父亲接过来之后,一辈子就把自己牢牢栓住了。父亲知道它的重要性,与其说是养家糊口的依赖,还不如说是一份神圣的使命传承。父亲爱着那片土地,就如同爱着自己的子女。一年四季中,父亲都要去那片土地。土地上留下了父亲多少足迹,恐怕就连父亲自己也数不清。就这样,寒来暑往,春去秋来,虽然岁月苍老了父亲的容颜,但始终磨不灭父亲对于土地的珍爱。
在我的印象里,父亲是慈祥的。我是他唯一的女儿,也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父亲对于我,始终是格外的宠爱。从我出生起,就一直是无忧无虑的,就像个小公主一样。父亲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可是对于我的要求却极力满足。那时,在农村,女孩受教育的程度普遍很低,辍学的现象屡见不鲜,何况父亲还有三个孩子。家中的清贫,已经让父亲和母亲难以承担起三个孩子的教育,可是父亲还是毫不犹豫地将我送进了学校。从小学、中学一直到大学,父亲始终鼓励我读书,从来都没有让我放弃学业。父亲嘴上虽然不说,可是我能从他送我上学时的眼神中读懂他的心思,父亲是希望我长大后不要做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妇女。他和母亲是希望我走出闭塞的山村,去外面的世界生活。
我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当我拿着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给父亲看时,父亲笑了,并轻轻抚摸一下我的头。他的笑容是灿烂的,也是自豪的。“我的娃有出息”,就这样简简单单一句话,仿佛说出了父亲埋藏在心里好多年的话语。我走出了山村,也带走了父亲的希望。在我走后,家里空了,昔日孩子的笑声再也无法回荡在院中,我能想到父亲和母亲在夕阳下孤单的身影。孩子们长大了,父母亲也老了,那深深的皱纹就如同时光的痕迹,早已印刻在父亲的额头。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城市。在我不安分的青春年华中,与贫瘠落后的乡村比较,五光十色的城市对于我更具有诱惑力。可是,为了能尽一份作为儿女的孝心,我也曾想要回到家乡,因为我的两个哥哥如今不在父母亲身边,我也知道年迈的父母需要照顾。可是,一向和蔼的父亲却不同意。他没有让我回到家乡,而是坚定地支持我在城市定居。我无法说服父亲,因为我不想辜负父亲对我的期望。后来,我也曾经想接父母亲来城市生活,但是父亲却没有同意。他说,在山村生活了一辈子,不适应城市的喧嚣生活。其实,我是知道的,那是父亲离不开他所钟爱的土地。
父亲年轻时的模样,我已经很难记起,但是父亲衰老的模样始终印刻在我的脑海里。有的时候,我会梦见父亲和曾经的我,他还在对我笑,甚至还会轻轻抚摸一下我的头。可是面对父亲的笑容,我却流泪了。倏然间,梦醒了,我知道我再也回不到童年,而父亲也再回不到过去的时光。
二
如果说对于一个家,可以让一个人倾其一生,而且为它付出了所有,包括承担起所有的家庭重担,也包括为了这个家而生儿育女,那么我的母亲绝对做到了这一切。自从母亲嫁给父亲以来,她就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在家乡的村庄,人们还遵循着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男耕女织”的生活习俗。男人们在外面种田耕地、养家糊口,女人们则在家里操持家务、相夫教子。母亲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农忙的每一天,她都会为下地的父亲准备好干粮和水,然后送走父亲后,就开始操持家务。洗衣、挑水、做饭、浇菜园子,看似微不足道的家务,却占据了母亲几乎全部的时光。从春到秋,从冬到夏,在我的眼里,只有母亲忙忙碌碌的身影。母亲的身子很瘦弱,但是为了这个家,却付出了所有。现在的母亲,就如同日暮的夕阳,渐渐衰老。
岁月的辙痕,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给母亲的两鬓染满了白霜,一条条深深的皱纹不知不觉间已经布满了母亲的额头。
我已经不能记起母亲年轻时候的模样,就像我已经记不起儿时曾经居住的那座土坯房。我只听父亲曾说过,母亲年轻时的模样是很美的。时光的流逝,如同白驹过隙,让母亲再也无法回到过去光彩动人的青春。现在的母亲,早已经和父亲一样,面容是衰老的。即使在我的梦中出现,也依然不再年轻。
我的童年时光,是无忧无虑的,就像一只小鸟依偎在父母的羽翼下。我从小就喜欢黏我的母亲,无论是她挑水、做饭,还是洗衣服、浇菜地,我都像一只小蝴蝶一样在母亲身边翩翩飞舞。母亲和父亲一样,始终把我当做家中的掌上明珠。那时候,村民的生活都不富裕,可是我却衣食无忧,如同小公主一样快乐。再后来,我上学了,每逢放学,母亲总是等着我们回来吃饭。家中的炊烟,总会在夕阳的余晖下袅袅升起,像是在召唤我们回家。我知道,那是母亲的炊烟,也是我少年最珍贵的记忆。
有时,我也在感叹,在家乡的时光真的很短暂。十八岁的花季,就像我人生一道永恒的分水线,所有的故乡记忆仿佛在这一年都成为了过去。也就是在这一年,我离开了生养我的故乡,独自一人前往千里之外的异地求学。我知道,少年的一切在这一年都变成了过往,而我也必须学会长大。临行时,母亲特意为我梳理了头发。我第一次发现母亲的手微微颤抖了,我通过镜子,发现母亲的眼角闪动着点点的光芒。我知道那一定是母亲的泪花。儿行千里母担忧,我作为她最疼爱的女儿,如今要出远门,母亲的心是难以割舍的,母亲的爱也是难以表达的`。
在大学以及以后定居在城市的日子里,我时常会想起母亲,这时我的心就会隐隐的酸楚。特别是在我有了女儿之后,我更加理解了母亲的不易。养儿才知父母恩,父母为儿女付出的这份爱,始终浩瀚如海,让我永远感怀这份始终无法报答的情。
每当我面对窗外那一轮圆圆的明月,我总喜欢回忆过去的那些时光。那些时光就像定格在记忆深处不变的辙痕,让我慨叹时光的流逝和岁月的过往。没有人会忘记过去的时光,就像没有人会遗忘自己一样,尽管过去已经不会重现,可仍然还会让我怀念过去的年轮。
曾经经历的岁岁年年,似风、似雨,如烟,如雾,一旦不经意间闯入脑海,便会让我产生无比的怀念。
三
如果说岁月的流年,能给我带来一丝伤感,那莫过于忆起一个人的离去。一个清癯的身影,两行深邃的目光,早已穿越时间的隧道,悄然走入内心的深处。每当我回到家乡,再次看到村边那间在夕阳下慢慢变矮、荒凉不堪的老屋,心里就不由得涌起了阵阵酸楚。这一刻,我深深理解孤独意味着什么。
这座老屋的主人,是一位普普通通的空巢老人。他不善言谈,举止古怪,却和父亲成为了至交好友。我们都叫他张大爷。张大爷的老伴早逝,唯一的儿子也早就离开山村,去城市打工。他在我的印象里是寂寞的,每当夜晚来临时,老屋窗棂便会闪动着昏暗的灯光,我知道,这盏灯就是陪伴他的唯一。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只有这盏灯始终陪伴着他。小时候,我无法理解,这么一个孤寡的老人,是如何度过每一日的寂寞和苍凉。
第一次见到张大爷时,我还是个小孩,是父亲拉着我的小手去他家串门。那时,我对他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他的下巴上长满了短短的胡须,还有满头的银发。张大爷看到我,脸上顿时萦满了慈爱的笑容,他张开双臂就要抱我。我却吓得“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连忙躲在父亲身后。“唉,我吓着孩子了。”可能是我的哭声让张大爷的脸变得忧郁,他叹息着。我仍然躲在父亲身后,不敢直视。父亲也叹了口气。那一刻,时间就像凝固了似的。终于,在我哭着喊着要回家的声音中,父亲只好拉着我的手,告别了张大爷,带我回家了。
我的行为可能让父亲感到很沮丧,以至于很长时间都没有带我去张大爷的家。
当我的年龄再大一些后,上学了。记得刚上学时,我还和往常一样,特别贪玩,也非常调皮。有一次放暑假,在后山玩时,因为追逐一只野鸡,我不小心从山坡上摔了下来。那时,我感觉左腿就像断了一样,钻心地疼痛,我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哥哥背我回到家中,父亲下地干活了,母亲又不会看病,只好请粗通些简单医术的张大爷过来。这是我第二次见到张大爷。我分明看到张大爷眼角露出一丝忧郁,这种忧郁直到现在仍然让我记忆犹新。张大爷很仔细地看了看我的腿,又用手轻轻捏捏了我的腿骨,随后说:“放心吧,没伤到骨头。在家养几天就好了。”张大爷的目光中满是慈爱,说话语气也平和,我第一次感觉到他是和蔼可亲的,就如同父亲一样。
也许是心中暗存着一份感激,也许是一回生、两回熟的缘故。从此以后,我不再害怕张大爷了,而且也会跟着父亲去他家串门了。
从那以后,每次我放学回家,总会把眼角的目光看向张大爷的家。张大爷的家是简陋的,或许只因为他一个人居住的缘故,可是他的家却是干净的。在我的印象里,每当父亲清晨下地干活时,张大爷的家门也会打开。他开始了一天的忙碌,打扫、清洗、蒸蒸煮煮,并且也像母亲那样浇灌自己屋后的一块小小菜园。他的生活比我家还要简单,听父亲说,一碗米饭,一盘青菜,便可以作为一餐。在我的印象里,张大爷的生活就是这样,一直到我长大。
张大爷喜欢种玉米,每年春天就在自家的小院种上一排玉米,等到秋天,这些玉米秧子就抽出了穗,在长长的叶子随风摆动下,那玉米棒就像裹在襁褓中的婴儿,圆鼓鼓的,惹人喜爱。张大爷喜欢烤玉米,每逢玉米成熟时,他都在家中烤着吃。随着噼里啪啦的声响,一股股淡淡的清香便飘满房前屋后。说实话,我喜欢闻这种味道,也刺激了我的食欲。每逢这个季节,我都会找借口去他家,让他给我烤几穗玉米。张大爷笑着,随后便走到玉米地里,掰下几穗玉米,除去包壳,放到自家的小火炉上烤。那几穗烤熟的玉米,很快便成为了我腹中之食。“想吃,再到这来。”他总是一边看着我,一边说。我只是抹了抹嘴,答应着然后就跑了出去。
随着我的长大,我离开了家乡。当我每次回到家时,却很少再看见张大爷的身影。父亲说,他的身体不好,被定居在外地的儿子接走了。就这样,张大爷的印象也逐渐在我的脑海里变得模糊。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淡忘后,有一次父亲打来电话,告诉我张大爷故去的消息,我这才从记忆深海中重新打捞起昔日他的点点滴滴来。他的那间房屋,那个小院,还有那一穗穗飘香的烤玉米,就像一张张老照片,在我眼前反复播放。那一瞬间,当我意识到再也不可能见到他时,两颗晶莹的泪珠便从我的眼中悄然滑落。
张大爷的墓地就在山脚下。每一年的忌日,他的儿子都会从外地回来,在他的坟上烧一柱香,燃一些纸钱。他居住的屋子保留了下来,随着日月的侵蚀,早已经变得荒凉。那片曾经种过玉米的土地,如今早已经杂草丛生。这间老屋,就仿佛一个故去的老人,再也无法醒来。
故乡的村庄,早已经变了模样,昔日低矮简陋的老房子,如今已经变为砖瓦房,但是唯有不变的,是对于过去的记忆。这份记忆是永恒的,也是珍贵的,它就像荡漾在心海中的朵朵浪花,每当我回味时,都会泛起缕缕情感的涟漪,而且随着岁月流逝,愈久弥香。在这份记忆中,始终有故乡的青山绿水,也有淳朴的父母乡亲,更有难以忘怀的那年、那月、那时光……
篇9:那年那河那时光散文
那年那河那时光散文
我的家乡有条河,靠着山,倚着岸,缓缓的流淌,穿过我青涩的童年。
夏天,山上一片翠绿,妈妈每到周末都会手端一大盆换洗的衣服领着我去河边,瘦小的我,抬起手,只能抓住妈妈的衣角。河边几个早起的阿姨已经挑选好各自的领地,妈妈挨个打完招呼便找一块光滑的石头坐下,随手拿一件我换下短裤,轻轻的在河水里漂过,然后放到另一块大石头上,不断的搓洗,白色的泡沫在石头上恣意绽开,沿着纹路缓缓的流到石头边,再滴答滴答落到河里,跟着水流,流向不知名的远方。我坐在离妈妈不远的一块石头上,夏日的阳光晒得石头暖暖的,小脚丫在河水里一上一下,不时有水滴溅到岸边的石子上,顿时湿润了一小片,妈妈和阿姨们聊天的声音,时而温柔,时而欢快,偶尔爆发的清脆笑声伴着缓缓的水声,合着轻微的蛐蛐叫声,谱成一段幸福乐章。
长大一些,周末的时候我不在跟着妈妈,而是约上三五个小伙伴,拿着偷出来的毛巾,带着形状各异的小盒,手牵手,奔向河边。河水轻抚着我们的脚裸还有来不及挽起的'裤脚,彩色的凉鞋在水光的折射中,散发出五彩的光,我们踏着石头肆意奔跑,我们扬起水花嬉笑打闹。稚嫩的小脸仿佛盛开的花,放肆炫耀着无二的时光。
跑累了,直接坐在河边的大石头上,摘一朵蒲公英,嘟起嘴,吹口气,看着它们飘向天空,然后放声大笑。石头剪刀布,选出两个小伙伴,每人攥住毛巾的两个角,小心翼翼的走到小河的中间,看着水里自由自在的小鱼,心里泛开一阵窃喜,随着毛巾一起一落,原本在河里的小鱼转瞬就到了形状各异的盒子里,捡几块鹅卵石简单装饰,另一个乐园由此而生。
在太阳下山前,抹着额头上的汗,带着意犹未尽的笑,沿着河岸走回家,远处的丛山慈爱的看着我们,随风摆动着手臂,温柔的说着再见。
工作,离家,在城市中的柏油马路上奔走,在精装修的办公间中徘徊,家乡成了回不去的远方。
多年后,在存放儿时玩具的纸箱子里,无意间掉落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年少的我,梳着短发,穿一身蓝色棉布裙,站在河边的大石头上,手里还拿着一只吃了一半的冰棒,神情略微紧张的注视着相机的镜头,咔嚓一声,时光就这样静止在那一刹那。
篇10:那年那月的散文
那年那月的散文
岁月匆匆,转眼已是四年。
报到那天,我拎着大包小包第二次踏进了新马的大门。偌大的校园里,只有我一个人匆匆地走着,找班级,找宿舍……依稀记得那日的匆忙,那日的介绍又是那么羞涩。那日,所谓的高中生活就那样拉开了序幕。
高一是疯狂的吧!带着青春期的叛逆,经常和老班对着干,不满他的种种。翘课已是家常便饭,办公室也是常客。现在回想起来,不禁失笑,笑自己的年少轻狂,原来冲动真的是魔鬼。对老班也有一丝歉意,那段日子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吧!
后来分班了,我选择了文科。闹腾之后,真的会让自己安静下来。遇到了一个很好的英语老师,重新燃起了我对英语的激情。结交了几个知心朋友,陪伴我走过那段年华。
高二的暑假,补课替代了假期。两个班窝在一间教室里,空调里发散的冷气根本抗衡不了夏日的炎热,每个人的额头,脸颊,鼻尖都布满了汗珠。语文还能听听,英语还能写写,数学根本就是天书,一头雾水。补课就是那么漫不经心,三心二意吧!除了绷紧头弦,不让自己松懈 ,其它的也学不到什么吧!
开学了,原来我们高三了。高三是什么样的?在别人看来,高三或许是忙碌的,高三的.孩子除了学习还是学习。经历过高三的人,或许对高三都有不一样的情感,那是一段值得深深回味的日子,那是被烙在脑海无法抹去的印迹。
高三的我们,在昏暗的路灯下,上学,放学;高三的我们,把书本堆得高高的,埋头做题;高三的我们,为了抵制困倦,站着听课;高三的我们,爱把老师围住,问东问西;高三的我们,偶尔坐在一起,畅想未来,互相激励;高三的我们,三点一线,日复一日,就是一年。
紧张疯狂的高三,也有过颓废无助的时候。有时候,我们也会很茫然,想奋斗却又不知该怎么奋斗。面对起伏不定的成绩,更多的是无奈。同样的题目,错了,错了,还是会做错。顶着高考的压力,父母的期盼,我们咬着牙坚持着,坚信风雨之后就是彩虹。只要坚持到底,就一定能取得胜利。
高三的我们,把目标,警语写在纸上,贴在桌上;高三的我们,只做一件事;高三的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高三的我们,有各种的烦恼,但都会坚持到最后。
对于我而言,我的高三不够疯狂,或许有点茫然,颓废。因此,对于高考落榜的结果,表现的更加淡定吧!
我复读了,一切在意料之中,又有点难以承受。说真的,我一点底都没有,我比谁都恐惧,多少种假设在脑中闪过,可是我没有办法,我必须这样做。
九月,同学们陆续上了大学,而我背起书包,重返了高三的课堂,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同伴,又一个新的开始。
高四,一个敏感而又不敢触及的话题。颓废的人只会继续颓废下去,奋进的人则会更加奋进。我不希望孩子们再来一年,但我赞成你们做出这样的决定。这一年,我不后悔,开始还是结束,我都不后悔;这一年,一个人学会孤单地成长;这一年,更加坚强地面对,最后的结果于我而言已无多大意义,为青春添上这一笔真的很美。
就在前几日,听闻母校的一个高三学生由于承受不住压力从国际部七楼跳了下来,我顿时震惊了,花一般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作为一个旁观者,更多的是同情和惋惜。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我不愿去批评这样的做法,或许于逝者而言,结束才是最好的解脱。
孩子们,现在的你们或许在计算着距离高考的天数,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没有假期,没有休息,只能做一件事——学习。
作为一个“老者”,我想说,孩子们,你们都是好样的。没有利益的驱使,你们的奋斗是值得肯定的。不必太多在乎结果,坚持奋斗到底,你们肯定是胜利者。未来的某一天,当你们忆起这段往事,你们是幸福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人,有些事,会渐渐被淡忘,但你绝不会忘记曾经一起奋斗的乐趣。
孩子们,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样,最初的梦想,一定会实现,最想要去的地方,一定会到达。把握现今,放眼未来,你们都会成为NO.1。如果你们累了,就休息会;如果你们烦了,就冷静会;如果你们做错了题,就再做一遍;如果你们考砸了,没关系,还有下次;如果你们迷失了方向,不知所措,抬头看看警醒的标语,想想当初的梦想;如果你们想要放弃了,想想为什么坚持走到了现在。
那年那月,那样的我们,在最美的年华,为了最初的梦想,曾一起努力奋斗过 。这样的青春,无悔!这样的回忆,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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