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那月念初心散文

时间:2023-11-21 08:19:35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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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月念初心散文

篇1:那年那月念初心散文

那年那月念初心散文

5月份第一天,也就是“五一”劳动节的那天,我经过七天的长途跋涉,终于到达了我的目的地花土沟镇,花土沟镇是青海省海西州最西边的一个戈壁小镇。花土沟街道路面整治工程,是我们单位在国道315现线改造完成后,接到的一个带建工程,我正好当年被单位外聘试用,并分配到这里施工任职试验员工作。

到达花土沟镇的当天,准确地说应该是4月30日,那天坐着项目部运输渣土的翻斗车到达项目部已经是下午两三点钟了,迎接我的是我的表弟和项目部会计李久录,表弟身高一米六八左右,戴一副近视镜,虽然这是我人生和表弟的第二次相遇,虽然自从1975年见面后,我再没有见过他,可他回老家那一次我的印象很深,他的模样我依然记得很清楚,因此刚一遇面,我一眼就认出了表弟,或许是血缘的关系,我们见面我一点点生疏感都没有,我从心里一直有种感觉,他和我那种内心里的默契是不用语言表达,只需要一个眼神或者一个表情,我确实当时没想到,表弟在我的人生中,竟然是改变我人生轨迹的最大动力,今生表弟的言行和做人处世方式方法,可以说影响了我对生活态度,影响我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态度,因为从表弟身上,我读出了一种力量,我看到了自己人生的希望,心中的那种郁闷和失望,也就是从花土沟烟消云散,从此一去不再复返……

李久录是项目部会计,身高一米七二,久录的年龄从后来聊天中我知道,他比我表弟大,和我是同龄人,因此我们对岁月的认知也有些相同的感受。久录是青海民和人,方脸身体微胖,他一口的青海民和普通话,爱开玩笑,爱唱青海花儿,后来他发现我常听秦腔,他们老家民和的地方戏也和大西北的其他地方一样,都是以秦腔为主,乡下人叫秦腔大戏,所谓青海人口中的大戏,指的都是秦腔。久录因为爱秦腔,和我在工地也是无话不谈的好友,特别谈起唱秦腔谈起往事,久录总会风趣地逗我开几句玩笑,说来已经十几年过去了,流年啊,就是一把无情剑,岁月啊,更是一把杀人的刀,当年一群优秀上进的知识青年,如今都已经接近退休的年龄了。

当时,刚见到表弟和久录,最大的一个印象,那就是戈壁上的他们,由于日照时间长,由于紫外线辐射严重,加上戈壁气候干燥,风沙走石的频繁活动,他们长期由于受到气候和自然环境的折磨,脸面上肤色熬黑,皱起一层薄薄的黑痂。还有那嘴唇,他们每一个人的嘴唇,几乎上面都有几个血泡,甚至于一条条长长的血口子,吃饭时候经常有人疼的热饭连嘴皮子碰都不敢碰,虽然生活环境这样的艰苦,可他们当时给我印象,一个个都是活灵活现的有志青年,他们都是高原上路桥人的佼佼者,是高原天路的守望者。

到达项目部当天下午,由于“五一”劳动节,正好项目部有节日活动,因此欢迎我的仪式和气氛确实特别地热情,令我至今难忘的,表弟给我逐个介绍项目部领导和工友的名字的那个时刻,我和他们挨个握手打招呼熟悉,其中就有我们的“老大”,忘了给你介绍,“老大”是项目部弟兄们在工地对我们经理的一个亲切的称呼,我们经理名字叫楚海涛,他比我小两岁,一个山东菏泽的年轻大学生,年轻有为的知识性人才,瘦高个头性情温和,爱开玩笑,人特别随和,在他身上没有中国官场上的那种官架子,他不拿架子加上爱开玩笑,让我确实没有想到一个项目经理这样的年轻可爱,我确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后来,事实证明了我的眼光,我在青海十三年中,楚经理是我人生最好的朋友,他关心过我的生活,他给过我很多的帮助,我考试他帮我报过名,他教我学习会了电脑,他教我学会了工程图纸识图,他教会我工程资料的撰写编制,他是我今生难忘的知己,因此无论我到那,首先都给他会打一个电话,逢年过节我总会想起他,想起我人生的指路人。

自己一个出来打工的`务工农民,满身的老气横秋,而且还抽着一口老旱烟,竟然遇见了这样一群热爱生活的西北汉子,遇见了一群守望戈壁高原的公路人,他们个个年轻有为,从后来的聊天中知道,他们好多人虽然三十岁刚过,不是助理工程师就是工程师,而自己却是一个老实、贫穷、担负着家庭、老婆、儿子的农村打工汉子,当时想起来,确实有点惭愧难当。因此从见到他们的那时候起,我暗自下定决心,在青海我一定要好好大干一番,我下定决心、破釜沉舟,让自己的努力付诸行动去证实自己不是个残疾的废物,我自己还年轻,我是一个有用的人,是一个有过理想的人……

花土沟街道项目,是我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早期的一个项目,那个项目有很多人,是我今生不能忘记的身影,虽然平时不常联系了,虽然大家现在走散了,可工作闲暇我个个却依然如在眼前,项目部领导和工友常常喊一个叫“三”的人他不是别人,他就是我在果洛公路工程建设公司学习试验的第一位师傅,“三”真名叫三华福,好多人没听过百家姓里还有这样的姓吧觉得好奇吧?三华福年龄比我小得多,那年我到花土沟,师傅才二十八岁,小我七八岁呢,他是一个退伍军人,他很爱干净人也很精干,虽然我平日没有叫过师傅,但是在我的心里,他一直是我公路试验上的第一位师傅,因为我从来都承认“有智不在年高”这句经典。当时因为工程小只仅仅是路面改造,因此没有太多事情的情况下,他让我一直处理试验室日常事务,并抽时间在办公室深读规范规程,说句真心话,很长时间没有联系他了,因为他确实言语不多,加上我们年龄的悬殊,我总觉得自己年龄大,在他面前自觉形惭,我只能悄悄祝福他生活开心愉快,幸福每一天。

那个不到二十人的项目部,确实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可爱的西北帅哥,还有李刚和老姚,李刚最后调出花土沟去了清水河,李刚和我曾经一起干过五个项目,他就任职项目经理了,曾经记得二零一一年,李刚胜任德小工地路面基层技术员时,好像是两个月时间的基层工期,竟然把一个技术员晒得比刚出碳井的煤炭工人还黑,当时的我看着他黑头土脸走进项目部大门的那一刻,就有了许多的想法,就想写点东西记录我们的工地生活,因为工作当时实在太忙,所以一直放到了今天。后来去了茶格八标当了项目经理,可以说李刚虽然年龄没有我大,在我看来他从来没有把我当外聘人员,也是一个特别关心我的弟兄,隔三差五电话微信不断,那时候的毛头小伙,如今的孩子爸爸,已经是项目工程的一方霸主,深感敬畏。

姚会计就是姚永强,大家都叫他老姚其实他没有我大,记忆中第一印象的老姚,脱顶闪闪发亮,剩下的稀疏头发也就七八根吧,满口的河南话特溜,由于长期搞后勤工作的原因吧,老姚是一个特别关心别人的人,他才是一个名副其实聪明绝顶的人,记得我曾经在其他文字中介绍过老姚,因此就不必再过分嗦。

花土沟的小项目,这么多可爱可亲的友人,十几年过去了我一个都没有忘记,我没有忘记他们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每一个人的生活点滴都在影响我的人生轨迹,在改变我对生生活的态度,那时候的我一天能徒步三十多公里,那时候的我站在花土沟那个两眼望去一片迷茫的荒凉戈壁,我一直在想着一个问题,我为了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独自一个人今生第一次行这么远的路我好悲凉,我到底为了谁?我的初心是什么?我的人生目标又是什么?当时的我就想,再行路六十公里就是新疆的库尔勒,走进新疆我就走到祖国的最西边,我想这绝对是不可能的幻想,没曾想十五年后的今天,自己的内心世界却竟然如此强大,自己竟会有如此大的决心,依然实现了自己西域之行的梦想,我踏着古人的足迹,寻觅着自己的诗行,寻觅着诗的远方......

时间就是一把无情剑,岁月就是杀生不流血的刀,十四五个年头过去了,终于明白了自己当年的初心,那年那月的执着,终于换来了一个和谐美满、儿孙满堂、温馨的家,换来一份自己喜爱的工作,换来一份笔墨的馨香。

花土沟,一个荒凉的戈壁小镇,一个刺激我改变自己人生轨迹的地方,一群可爱的人儿,一个不足五公里路面的小小改造工程,让我扎进了公路建设者的人群,消失在茫茫沧海之中,沙砾的缝隙,随时都会蹦出我的音符,碎石的空隙处处隐藏着我的情怀和忧伤,但愿远方的好友个个身体健康,但愿我的诗行里,处处都有云雀在飞翔.......

成稿于2-005月31日新疆哈密

篇2:《那年那月》散文

《那年那月》散文

新上班的地方是一楼,每天朝九晚五。我对城市的排斥从未改变,我从不闲逛和游走于城市的大街小巷。每天只是机械似的上班,下午去看书或是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风景。

公司里我的人缘也不错,可能基于我总是大大咧咧。很快就有了一群死党,这样工作也显的轻松而惬意。

有一个来自内蒙大草原的帅气男孩儿,叫王磊的,每天和我套近乎,他的谈吐幽默,人也腼腆大气。不似别的男孩儿一般浮躁张狂。因此我们有着很多共同语言,我对他的印象很好。每天下班时,他总会来一句“昨日重现,不见不散”。那些死党她们看我的眼神,就像要把我碎尸万断方才解恨。我总是假装高傲的把刘海儿一甩,来一个糯糯的回应,“好滴,不见不散”,然后下班回家继续我惬意的生活。

很长时间我们都是在愉快的氛围中打发时间,但王磊看起来有点小小的伤感,我问他,他从不告诉我原因。直到有一天,他一声不啃的离职消失。我的心情糟透了,当然更多的是失去时的无奈和揪心,原来发现习惯了一个人时,再也不是当初的`自己。

死党说是我逼走了她们的念想,我糊里糊涂。她们说,王磊每天都在对面咖啡厅门口等我,我却骗了他六个月,我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家伙......

咖啡厅?待我出去看究竟时,对面果然有个咖啡厅,咖啡色的招牌上写着:昨日重现。霓虹灯旋转招牌上不停的重复着:“如果我不在家,就在昨日重现。如果我不在昨日重现,我一定是在昨日重现的路上。”而我却从未发现过,更不明白每天王磊那句含情脉脉的“昨日重现,不见不散”的真正含义。好一个苦涩浪漫的青春。

篇3:那年那月散文

那年那月散文字

那年那月散文2000字

对于一个出生在70年代后期的人来说,我的童年在父辈的眼中简直是掉进了蜜糖罐里。说真的,从记事起,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父亲母亲所描述的黑黑的“窝窝头”。再也没有经历过那种“离开红薯”不能活的日子。每每听到父亲母亲描述自己童年,便会顿时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可那毕竟也是一个物资匮乏的年代,除了顿顿的白面膜,其实也很难再找出值得炫耀的东西,这对于一个正在贪吃的孩子来说,又显得多么的单调和不足。现在最常见的苹果、梨、桃子,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都是父母亲所说的“仙物”,是只能从识字的课本中才能见到的。那时最能让我们兴奋的是忽然听到了村里有拨浪鼓的声音,那声音意味着我们的好日子要来了,飞奔似的回家,又突然箭一般的穿出,待母亲回过神来,才发现刚才怀里的“破鞋底”、“麻绳头”、“塑料布”已经换成了口中的“江米糕”、“江米苔”,那香甜味能在嘴里留一星期。现在回味起来,便感觉自己的童年犹如是咀嚼了一口将要成熟的柿子,甜中带着点淡淡的苦涩。

夏季是难熬的,对于整日圈在教室的我们来说是更难熬的。那时的教室是没有风扇的。热的不行了,就打开自己的书本对着脸忽嗒忽嗒的猛扇几下,热是能忍受的。最难忍受的却是学校大门口那低一句高一句的“冰棍儿、白糖冰棍儿”带给的诱惑。

现在记起来,那时的冰棍儿好像要2分钱一根的。对于现在动辄几元的冰激凌,显得是多么的廉价。可是对于一个连买盐钱都要靠母亲从鸡屁股里扣出的家庭来说,几分钱又是如此的弥足珍贵,因此那时不是每个孩子都像现在的孩子一样口袋里都有零花钱的,我便是这样,经常兜里比脸上都干净。

可那时的自己又是那样的“没出息”。每次走过用洋车驮着个四四方方的白箱子的卖冰棍的叔叔跟前,脚底下就像是抹了胶水一样,腿都抬不动了。总是要逗留一下,眼巴巴的望着那个白箱子,似乎能闻到里面飘出的甜甜的味道,就很满足了。

有钱的孩子还是有些的,他们能麻利的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个2分的硬币,换出白箱子里一个个的冰棍儿,然后潇洒的揭掉外面包着的薄纸,将光光的冰棍儿迅速的插到嘴里,狠狠的唆上一口,我能很清楚的听到他们的吮吸声,似乎显得很过瘾。每当这时,我便很专注的看着他们。他们唆一口,我便要不由自主的咽一口唾沫,仿佛吃进的他们嘴里,流到了我的肚子一样,于是他们便不停的唆,我便不停的.咽。直到他们突然直视到我,我急忙把脸转向一旁,目光看着远处,一副很无所谓的样子,或是“奥——奥——”的高叫着,一溜烟的跑开了。

鸡蛋能换冰棍儿!这不知是谁先发明的,确实真的。我确实看见有的孩子拿着个鸡蛋递给卖冰棍儿的叔叔,得到的是一个湿淋淋的冰棍儿。知道后,我挺兴奋的,在当时的我看来,鸡蛋应该比钱好弄到。家里的鸡蛋是不能随便拿的,那在母亲心中都是有数的,母亲甚至在今天能算到明天会有几个鸡蛋。拿家里的鸡蛋,很容易被母亲觉察,如果发现,会付出很重的皮肉代价。

不过这难不倒那时的我,因为我有最原始也是最实用的方法——“偷”。那时的家院,很少有围墙的。理事的家庭,把秋天的包谷杆扎集起来当围墙,不理事的家就那样一场当,因此想进哪家院子,是很寻常的事。于是我联络了几个和我有共同心愿的同伴,开始了我们的计划。

夏季的中午,人们总是要午睡,懒的能一直睡到傍晚,这便成了我们作案的良机。那时的农村,鸡蛋好像是一项很重要的收入,因此,家家都是要养鸡的,多者几十只,少者也要十几只,在院子里都要垒一个鸡窝,既是供鸡子们藏身、休息的地方,也是下蛋、孵崽的地方,更是我们下手的目标。看准了人家,瞅准了鸡窝,我们便猫着腰,踮起脚,悄悄的溜进院子,直奔鸡窝。看见有就下手,没有就急忙抽身。我记得那时很少有走空的,每次基本上都能得手,遇到幸运时,一次竟还能收获到几个。

于是,以后的日子,我们也能把一个个的冰棍儿剥光,狠狠的唆上几口,美美的享受上一阵子。当然也有失手的时候,一次我们已经溜到了鸡窝,正要下手,谁知只顾到上面,没顾到下面——鸡窝下竟然卧着一只满身棕黄的大狼狗。不知是谁踩到了它的尾巴。它突然从鸡窝下面凶猛的窜出来,一边汪汪的狂叫着,一边向我们身上扑过来。我们顿时吓的哇哇直叫,一个个如树倒猢狲散,四处狂奔起来。一会儿便听见身后传来的不只是狗叫声,还有一阵阵诸如“小兔崽子”“恁娘来个腿”等等狮吼般的骂娘声。

篇4: 那年那月散文

有关那年那月散文

黄昏时分,空中依然雪花飞舞,街道上没几个行人,只有几只老牛一样的车子在蹒跚,孤独的灯光微黄,照耀着地上厚厚的积雪和我长长的身影,仰望夜空,任由雪花肆意的轻吻!夜,寂静的只能听见脚下的咯吱声……

每当这个季节,特别是大雪欢舞的时候,我总会想起,那些年,冬天那一身“行头”,粉色小碎花大棉袄,胳膊肘处还会有不同色样的补丁,缀着很不协调的扣子,学生兰棉裤,颜色较深的裤口边大概一寸左右,也是不同颜色,裤口较宽遮住那特别的鞋子,黑色灯芯绒布鞋,白色布条沿边,脚面盯着刺眼,绑鞋带,虎墩墩的、倒是不十分结实和厚重,加上那俩牛角辫子,整个人显得十分憨傻!

记得那时候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这鞋子,长的如此难看,但这身行头是要熬过整个冬天的,没有可以替换的!所以母亲总是千叮咛万嘱咐,要打整好,不要弄脏!衣裤保护倒也并非什么难事,毕竟外面还有一身罩子护着,那宝贝鞋子呵护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平日里干天干地的那鞋子自然也就是灰土,每到周末,母亲拿个鞋刷子沾点水稍微刷一下,晚上放在锅台,第二天自然干干净净,一穿进去热乎乎的!不过只要经过下雪消雪,经过我成天泡在那雪地里、泥巴里糟践,这鞋子便面目全非,泥糊糊的,干巴巴的,已是看不到那白色的沿条,挨骂那是很平常不过的事,记得母亲拿着鞋子在石头上摔打半天,那些泥巴才会掉下来,然后再用水隔片清洗,的确母亲得费好大劲才能给我弄的有模有样,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蜷缩在炕最里边,翻着眼睛看着母亲忙碌,心里不羞愧反而美滋滋的!好像这也是我最安静,最乖的时候!

长大以后才慢慢回忆,才不时的想起,想起母亲缝制那双鞋子是多么不易!

刚入冬,母亲便开始拿着报纸或纸盒剪鞋样,拆洗旧衣服,破床单,弄一锅浆糊把拆洗了的布一层一层刷在按板上,然后照着鞋样剪好,整布,整平到一定厚度,再积压在褥子底下,直到干透,母亲便开始纳这鞋底。常常记得晚上,我已睡下,母亲坐在我身旁,手边篮子里放着环锥,小锉子等针线活用的东西,煤油灯下母亲搓着麻绳,带着顶针,一针一针,拉过来拽过去,母亲时不时的拿针尖在脑袋上磨一下,耳边总能听到针与顶针相碰发出那“嗔嗔”的'声音,是那么有节奏感,我喜欢看母亲做鞋的模样,那神情,是那么平静,淡然,好像做鞋对她而言是种享受!

后来才渐渐懂得,才理解母亲,那时候家里还没有缝纫机,全靠母亲一针一线,我们兄妹才不会受冻!尽管是拆拆洗洗,缝缝补补,对于家境贫寒的我们来说,每年能有一身棉衣棉裤,一双棉暖鞋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

如今,时代变了,生活好了,我们也不穿自己做的鞋了,母亲也不需要做了!但母亲油灯下做鞋的情景却了然于心,那一身行头下的乖模样也定格在了那年、那月……

今夜,幽静的街道,望着漫天飞扬的雪花,我的心那么平静,雪花托起了我所有的回忆,母亲那“千层底”的棉鞋承载着我对儿时冬天无尽的眷恋,虽然满身席卷着寒气,切抵不过流淌在心底的那汩汩暖流……

篇5:那年、那月、那时光散文

那年、那月、那时光散文

如果说心灵深处始终保存难以忘怀的记忆,那就是故乡的山村。那些年、那些月的往事,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穿过薄如蝉翼的思念,悄悄浮现在我的脑海。每当我从梦中醒来,我都会选择站在窗前,遥望故乡的方向。此时,我知道,心早已飞越到了故乡。

因为思念,所以才会努力从心底找寻过去的点点滴滴。那些年,那些月,都会与故乡紧紧相连。一座山,一条河;一些人,一些事,就像清晰的影像,一遍又一遍浮现。回忆的瞬间,我便知道什么叫做孤寂。

远离父母的日子,我就如同一个漂泊的游子。我可以选择通过打拼和努力让生活变得美好,也可以去寻找心仪的人而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可是,内心深处对于故乡的那份思念,却始终笼罩在心间。我知道,这是一份让我铭记的情,也是一份让我牵挂的爱。

记得从前在故乡,每逢流火的夏季,晨曦微醺,天上的星星还在眨着迷蒙的眼睛,父亲就起床了。他收拾好了下地干活的东西,便牵着那头骡子,走出了家门。那时,村庄还在沉睡,大地也一片寂静。山路上传来清晰的蹄声,就像“滴答”的钟点声,在耳畔慢慢消失。家里的那片田,距离山村很远,需要父亲走很长时间才能到达。那片田是祖父的心血,也是父亲的命根子,它是祖父留给父亲最宝贵的遗产,自从父亲接过来之后,一辈子就把自己牢牢栓住了。父亲知道它的重要性,与其说是养家糊口的依赖,还不如说是一份神圣的使命传承。父亲爱着那片土地,就如同爱着自己的子女。一年四季中,父亲都要去那片土地。土地上留下了父亲多少足迹,恐怕就连父亲自己也数不清。就这样,寒来暑往,春去秋来,虽然岁月苍老了父亲的容颜,但始终磨不灭父亲对于土地的珍爱。

在我的印象里,父亲是慈祥的。我是他唯一的女儿,也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父亲对于我,始终是格外的宠爱。从我出生起,就一直是无忧无虑的,就像个小公主一样。父亲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可是对于我的要求却极力满足。那时,在农村,女孩受教育的程度普遍很低,辍学的现象屡见不鲜,何况父亲还有三个孩子。家中的清贫,已经让父亲和母亲难以承担起三个孩子的教育,可是父亲还是毫不犹豫地将我送进了学校。从小学、中学一直到大学,父亲始终鼓励我读书,从来都没有让我放弃学业。父亲嘴上虽然不说,可是我能从他送我上学时的眼神中读懂他的心思,父亲是希望我长大后不要做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妇女。他和母亲是希望我走出闭塞的山村,去外面的世界生活。

我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当我拿着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给父亲看时,父亲笑了,并轻轻抚摸一下我的头。他的笑容是灿烂的,也是自豪的。“我的娃有出息”,就这样简简单单一句话,仿佛说出了父亲埋藏在心里好多年的话语。我走出了山村,也带走了父亲的希望。在我走后,家里空了,昔日孩子的笑声再也无法回荡在院中,我能想到父亲和母亲在夕阳下孤单的身影。孩子们长大了,父母亲也老了,那深深的皱纹就如同时光的痕迹,早已印刻在父亲的额头。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城市。在我不安分的青春年华中,与贫瘠落后的乡村比较,五光十色的城市对于我更具有诱惑力。可是,为了能尽一份作为儿女的孝心,我也曾想要回到家乡,因为我的两个哥哥如今不在父母亲身边,我也知道年迈的父母需要照顾。可是,一向和蔼的父亲却不同意。他没有让我回到家乡,而是坚定地支持我在城市定居。我无法说服父亲,因为我不想辜负父亲对我的期望。后来,我也曾经想接父母亲来城市生活,但是父亲却没有同意。他说,在山村生活了一辈子,不适应城市的喧嚣生活。其实,我是知道的,那是父亲离不开他所钟爱的土地。

父亲年轻时的模样,我已经很难记起,但是父亲衰老的模样始终印刻在我的脑海里。有的时候,我会梦见父亲和曾经的我,他还在对我笑,甚至还会轻轻抚摸一下我的头。可是面对父亲的笑容,我却流泪了。倏然间,梦醒了,我知道我再也回不到童年,而父亲也再回不到过去的时光。

如果说对于一个家,可以让一个人倾其一生,而且为它付出了所有,包括承担起所有的家庭重担,也包括为了这个家而生儿育女,那么我的母亲绝对做到了这一切。自从母亲嫁给父亲以来,她就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在家乡的村庄,人们还遵循着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男耕女织”的生活习俗。男人们在外面种田耕地、养家糊口,女人们则在家里操持家务、相夫教子。母亲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农忙的每一天,她都会为下地的父亲准备好干粮和水,然后送走父亲后,就开始操持家务。洗衣、挑水、做饭、浇菜园子,看似微不足道的家务,却占据了母亲几乎全部的时光。从春到秋,从冬到夏,在我的眼里,只有母亲忙忙碌碌的身影。母亲的身子很瘦弱,但是为了这个家,却付出了所有。现在的母亲,就如同日暮的夕阳,渐渐衰老。

岁月的辙痕,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给母亲的两鬓染满了白霜,一条条深深的皱纹不知不觉间已经布满了母亲的额头。

我已经不能记起母亲年轻时候的模样,就像我已经记不起儿时曾经居住的那座土坯房。我只听父亲曾说过,母亲年轻时的模样是很美的。时光的流逝,如同白驹过隙,让母亲再也无法回到过去光彩动人的青春。现在的母亲,早已经和父亲一样,面容是衰老的。即使在我的梦中出现,也依然不再年轻。

我的童年时光,是无忧无虑的,就像一只小鸟依偎在父母的羽翼下。我从小就喜欢黏我的母亲,无论是她挑水、做饭,还是洗衣服、浇菜地,我都像一只小蝴蝶一样在母亲身边翩翩飞舞。母亲和父亲一样,始终把我当做家中的掌上明珠。那时候,村民的生活都不富裕,可是我却衣食无忧,如同小公主一样快乐。再后来,我上学了,每逢放学,母亲总是等着我们回来吃饭。家中的炊烟,总会在夕阳的余晖下袅袅升起,像是在召唤我们回家。我知道,那是母亲的炊烟,也是我少年最珍贵的记忆。

有时,我也在感叹,在家乡的时光真的很短暂。十八岁的花季,就像我人生一道永恒的分水线,所有的故乡记忆仿佛在这一年都成为了过去。也就是在这一年,我离开了生养我的故乡,独自一人前往千里之外的异地求学。我知道,少年的一切在这一年都变成了过往,而我也必须学会长大。临行时,母亲特意为我梳理了头发。我第一次发现母亲的手微微颤抖了,我通过镜子,发现母亲的眼角闪动着点点的光芒。我知道那一定是母亲的泪花。儿行千里母担忧,我作为她最疼爱的女儿,如今要出远门,母亲的心是难以割舍的,母亲的爱也是难以表达的`。

在大学以及以后定居在城市的日子里,我时常会想起母亲,这时我的心就会隐隐的酸楚。特别是在我有了女儿之后,我更加理解了母亲的不易。养儿才知父母恩,父母为儿女付出的这份爱,始终浩瀚如海,让我永远感怀这份始终无法报答的情。

每当我面对窗外那一轮圆圆的明月,我总喜欢回忆过去的那些时光。那些时光就像定格在记忆深处不变的辙痕,让我慨叹时光的流逝和岁月的过往。没有人会忘记过去的时光,就像没有人会遗忘自己一样,尽管过去已经不会重现,可仍然还会让我怀念过去的年轮。

曾经经历的岁岁年年,似风、似雨,如烟,如雾,一旦不经意间闯入脑海,便会让我产生无比的怀念。

如果说岁月的流年,能给我带来一丝伤感,那莫过于忆起一个人的离去。一个清癯的身影,两行深邃的目光,早已穿越时间的隧道,悄然走入内心的深处。每当我回到家乡,再次看到村边那间在夕阳下慢慢变矮、荒凉不堪的老屋,心里就不由得涌起了阵阵酸楚。这一刻,我深深理解孤独意味着什么。

这座老屋的主人,是一位普普通通的空巢老人。他不善言谈,举止古怪,却和父亲成为了至交好友。我们都叫他张大爷。张大爷的老伴早逝,唯一的儿子也早就离开山村,去城市打工。他在我的印象里是寂寞的,每当夜晚来临时,老屋窗棂便会闪动着昏暗的灯光,我知道,这盏灯就是陪伴他的唯一。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只有这盏灯始终陪伴着他。小时候,我无法理解,这么一个孤寡的老人,是如何度过每一日的寂寞和苍凉。

第一次见到张大爷时,我还是个小孩,是父亲拉着我的小手去他家串门。那时,我对他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他的下巴上长满了短短的胡须,还有满头的银发。张大爷看到我,脸上顿时萦满了慈爱的笑容,他张开双臂就要抱我。我却吓得“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连忙躲在父亲身后。“唉,我吓着孩子了。”可能是我的哭声让张大爷的脸变得忧郁,他叹息着。我仍然躲在父亲身后,不敢直视。父亲也叹了口气。那一刻,时间就像凝固了似的。终于,在我哭着喊着要回家的声音中,父亲只好拉着我的手,告别了张大爷,带我回家了。

我的行为可能让父亲感到很沮丧,以至于很长时间都没有带我去张大爷的家。

当我的年龄再大一些后,上学了。记得刚上学时,我还和往常一样,特别贪玩,也非常调皮。有一次放暑假,在后山玩时,因为追逐一只野鸡,我不小心从山坡上摔了下来。那时,我感觉左腿就像断了一样,钻心地疼痛,我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哥哥背我回到家中,父亲下地干活了,母亲又不会看病,只好请粗通些简单医术的张大爷过来。这是我第二次见到张大爷。我分明看到张大爷眼角露出一丝忧郁,这种忧郁直到现在仍然让我记忆犹新。张大爷很仔细地看了看我的腿,又用手轻轻捏捏了我的腿骨,随后说:“放心吧,没伤到骨头。在家养几天就好了。”张大爷的目光中满是慈爱,说话语气也平和,我第一次感觉到他是和蔼可亲的,就如同父亲一样。

也许是心中暗存着一份感激,也许是一回生、两回熟的缘故。从此以后,我不再害怕张大爷了,而且也会跟着父亲去他家串门了。

从那以后,每次我放学回家,总会把眼角的目光看向张大爷的家。张大爷的家是简陋的,或许只因为他一个人居住的缘故,可是他的家却是干净的。在我的印象里,每当父亲清晨下地干活时,张大爷的家门也会打开。他开始了一天的忙碌,打扫、清洗、蒸蒸煮煮,并且也像母亲那样浇灌自己屋后的一块小小菜园。他的生活比我家还要简单,听父亲说,一碗米饭,一盘青菜,便可以作为一餐。在我的印象里,张大爷的生活就是这样,一直到我长大。

张大爷喜欢种玉米,每年春天就在自家的小院种上一排玉米,等到秋天,这些玉米秧子就抽出了穗,在长长的叶子随风摆动下,那玉米棒就像裹在襁褓中的婴儿,圆鼓鼓的,惹人喜爱。张大爷喜欢烤玉米,每逢玉米成熟时,他都在家中烤着吃。随着噼里啪啦的声响,一股股淡淡的清香便飘满房前屋后。说实话,我喜欢闻这种味道,也刺激了我的食欲。每逢这个季节,我都会找借口去他家,让他给我烤几穗玉米。张大爷笑着,随后便走到玉米地里,掰下几穗玉米,除去包壳,放到自家的小火炉上烤。那几穗烤熟的玉米,很快便成为了我腹中之食。“想吃,再到这来。”他总是一边看着我,一边说。我只是抹了抹嘴,答应着然后就跑了出去。

随着我的长大,我离开了家乡。当我每次回到家时,却很少再看见张大爷的身影。父亲说,他的身体不好,被定居在外地的儿子接走了。就这样,张大爷的印象也逐渐在我的脑海里变得模糊。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淡忘后,有一次父亲打来电话,告诉我张大爷故去的消息,我这才从记忆深海中重新打捞起昔日他的点点滴滴来。他的那间房屋,那个小院,还有那一穗穗飘香的烤玉米,就像一张张老照片,在我眼前反复播放。那一瞬间,当我意识到再也不可能见到他时,两颗晶莹的泪珠便从我的眼中悄然滑落。

张大爷的墓地就在山脚下。每一年的忌日,他的儿子都会从外地回来,在他的坟上烧一柱香,燃一些纸钱。他居住的屋子保留了下来,随着日月的侵蚀,早已经变得荒凉。那片曾经种过玉米的土地,如今早已经杂草丛生。这间老屋,就仿佛一个故去的老人,再也无法醒来。

故乡的村庄,早已经变了模样,昔日低矮简陋的老房子,如今已经变为砖瓦房,但是唯有不变的,是对于过去的记忆。这份记忆是永恒的,也是珍贵的,它就像荡漾在心海中的朵朵浪花,每当我回味时,都会泛起缕缕情感的涟漪,而且随着岁月流逝,愈久弥香。在这份记忆中,始终有故乡的青山绿水,也有淳朴的父母乡亲,更有难以忘怀的那年、那月、那时光……

篇6:那年那月的散文

那年那月的散文

岁月匆匆,转眼已是四年。

报到那天,我拎着大包小包第二次踏进了新马的大门。偌大的校园里,只有我一个人匆匆地走着,找班级,找宿舍……依稀记得那日的匆忙,那日的介绍又是那么羞涩。那日,所谓的高中生活就那样拉开了序幕。

高一是疯狂的吧!带着青春期的叛逆,经常和老班对着干,不满他的种种。翘课已是家常便饭,办公室也是常客。现在回想起来,不禁失笑,笑自己的年少轻狂,原来冲动真的是魔鬼。对老班也有一丝歉意,那段日子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吧!

后来分班了,我选择了文科。闹腾之后,真的会让自己安静下来。遇到了一个很好的英语老师,重新燃起了我对英语的激情。结交了几个知心朋友,陪伴我走过那段年华。

高二的暑假,补课替代了假期。两个班窝在一间教室里,空调里发散的冷气根本抗衡不了夏日的炎热,每个人的额头,脸颊,鼻尖都布满了汗珠。语文还能听听,英语还能写写,数学根本就是天书,一头雾水。补课就是那么漫不经心,三心二意吧!除了绷紧头弦,不让自己松懈 ,其它的也学不到什么吧!

开学了,原来我们高三了。高三是什么样的?在别人看来,高三或许是忙碌的,高三的.孩子除了学习还是学习。经历过高三的人,或许对高三都有不一样的情感,那是一段值得深深回味的日子,那是被烙在脑海无法抹去的印迹。

高三的我们,在昏暗的路灯下,上学,放学;高三的我们,把书本堆得高高的,埋头做题;高三的我们,为了抵制困倦,站着听课;高三的我们,爱把老师围住,问东问西;高三的我们,偶尔坐在一起,畅想未来,互相激励;高三的我们,三点一线,日复一日,就是一年。

紧张疯狂的高三,也有过颓废无助的时候。有时候,我们也会很茫然,想奋斗却又不知该怎么奋斗。面对起伏不定的成绩,更多的是无奈。同样的题目,错了,错了,还是会做错。顶着高考的压力,父母的期盼,我们咬着牙坚持着,坚信风雨之后就是彩虹。只要坚持到底,就一定能取得胜利。

高三的我们,把目标,警语写在纸上,贴在桌上;高三的我们,只做一件事;高三的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高三的我们,有各种的烦恼,但都会坚持到最后。

对于我而言,我的高三不够疯狂,或许有点茫然,颓废。因此,对于高考落榜的结果,表现的更加淡定吧!

我复读了,一切在意料之中,又有点难以承受。说真的,我一点底都没有,我比谁都恐惧,多少种假设在脑中闪过,可是我没有办法,我必须这样做。

九月,同学们陆续上了大学,而我背起书包,重返了高三的课堂,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同伴,又一个新的开始。

高四,一个敏感而又不敢触及的话题。颓废的人只会继续颓废下去,奋进的人则会更加奋进。我不希望孩子们再来一年,但我赞成你们做出这样的决定。这一年,我不后悔,开始还是结束,我都不后悔;这一年,一个人学会孤单地成长;这一年,更加坚强地面对,最后的结果于我而言已无多大意义,为青春添上这一笔真的很美。

就在前几日,听闻母校的一个高三学生由于承受不住压力从国际部七楼跳了下来,我顿时震惊了,花一般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作为一个旁观者,更多的是同情和惋惜。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我不愿去批评这样的做法,或许于逝者而言,结束才是最好的解脱。

孩子们,现在的你们或许在计算着距离高考的天数,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没有假期,没有休息,只能做一件事——学习。

作为一个“老者”,我想说,孩子们,你们都是好样的。没有利益的驱使,你们的奋斗是值得肯定的。不必太多在乎结果,坚持奋斗到底,你们肯定是胜利者。未来的某一天,当你们忆起这段往事,你们是幸福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人,有些事,会渐渐被淡忘,但你绝不会忘记曾经一起奋斗的乐趣。

孩子们,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样,最初的梦想,一定会实现,最想要去的地方,一定会到达。把握现今,放眼未来,你们都会成为NO.1。如果你们累了,就休息会;如果你们烦了,就冷静会;如果你们做错了题,就再做一遍;如果你们考砸了,没关系,还有下次;如果你们迷失了方向,不知所措,抬头看看警醒的标语,想想当初的梦想;如果你们想要放弃了,想想为什么坚持走到了现在。

那年那月,那样的我们,在最美的年华,为了最初的梦想,曾一起努力奋斗过 。这样的青春,无悔!这样的回忆,值得拥有!

篇7:那年那月那端午散文

那年那月那端午散文

端午节将至。街头多了不少卖香袋的老婆婆,花花绿绿,自成一景。

苇叶也开始畅销,还有艾草,飘着特别的清香。

初一那天,办公室一位大姐拿来不少五色丝线。

想到小时候,老祖母尚在,她会在初一这天太阳出山前,给我系上五色丝线,并在端午节当天剪下,将其扔到下水道,据说这样可以避得蛇、虫之类。那时,香袋是买不来的,老祖母会找来花布,坐在门外树阴下,一针一线的细细来缝。

那情,那景,是我从小到大,印在心头的,永远的风景!

老屋门外,有一棵老态龙钟的大槐树,树干早已空洞。相距不远的南北两侧,各有一棵皂角树,树龄好像不如老槐树大,也是很粗的树干,枝繁叶茂,亭亭茹盖,很有气势。那荫凉,是小孩子嬉戏的天堂。老祖母姓彭,娘家在村北约3里地方,小时候,常随长辈去玩。那村西是一条小河,水不多,石头不少。河边不远,是祖母的弟媳家,我叫她妗奶奶,现在她已去世好多年了。她的独子我叫他表伯伯,是祖母娘家最亲的人了。好像是一生未娶,不知道还在不在。

我上学读书之后,曾很“不懂事”的问过她的名字,好像是叫婉兰(音)吧,为此母亲还嚷过我.还好,我的无意之失弥补了些许,否则,祖母一生,连名字也不会留下。她脾性极好,一生育有子女五人,父居正中。记忆里,她从不大声说话,身量不高,小脚,花白头发挽成发髻,很利爽。祖母会接生,在那年月,那样封闭、偏僻的小山村里是很了不起的,无论早晚,她有求必应。

老祖母待我的好是出了名,大热天,我在前面走,她拿着蒲扇跟在后面,怕我热了。不懂事的幼年,曾经不知为何抓掉了她的耳环,还流了血,肿了好长时间。那时,拿她的一对玉镯当玩具,最后都打碎了。记得她老说,玩吧,不是啥好东西,石头根儿罢了.

如今想来,不管那些值不值钱,老祖母对我的万般疼爱都无可企及。搂着祖母的.腰,听她轻声的诵着经文,幽幽入梦,是多么多么幸福、美好的事啊!可惜,斯人已去,这所有,都是无法挽回,无可追悔。

后来为了读书远离了她。所以老祖母连同老屋外的三棵老树,是我童年最深、最深的念想。老祖母七十三岁那年的最后一天,过年的物品都备齐全,她却是无疾而终。一生勤劳,那天早上却迟迟不见起床,去看时,她已驾鹤远行。而我在外,连最后一面也未见上。等我归时,已是她老人家的七日之祭。

在如此时节,我深深的想念疼爱我的亲人。算上今年老祖母归去已是十五年了。

十五年里沧桑巨变。老槐树枝叶不再旺盛,皂角树中的一棵也被谁买掉了,老父亲也在经历了巨大的病痛之后,随祖母而行。老祖母的坟头迎春占满,旁边的小树也长成了大树。

又是一年端午至,看到街边的香包,想到那年、那月、那端午,那放我在心头的老祖母.......,这一番,疼到极至化成的苦。

篇8:那年、那月、那狗散文

那年、那月、那狗散文

第一次养狗时,我刚上初中一年级。记得那是冬天的一个早晨,我的一个同学来到我家叫我一起去上学时,将一条刚断奶的黑色小狗从他的棉袄里掏了出来。一看到小狗那肉浑浑的憨样,我立马喜欢上了它。白天,小狗蜷缩着趴在柴草上晒太阳。晚上,小狗像掉了魂似地到处乱拱乱叫。我知道,它一准是在找自己的娘。夜深了,小狗仍不睡觉,叫声更加可怜。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将它从屋内的地上抄起,顺手放进了我那热乎乎的被窝里。小狗不叫了,毛烘烘、湿漉漉的嘴巴不停地在我的身上乱拱,并且不时地用两只前爪抓挠我。

那年月,粮食紧缺,谁家也不舍得将干粮喂狗。每逢吃饭时,我都会偷偷地掰几块干粮给狗吃。遇到改善生活时,我故意装做用筷子夹不住的样子,将一两个饺子掉在地上……在我的关心呵护下,小狗茁壮地长成了一条非常听话、非常懂事的大狗。

那时,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是要上晚自习的。当时,农村还没有普及电灯,一到夜晚,到处都是漆黑一片。由于我家所处的位置比较偏僻,晚上放学后,我都要胆战心惊地独自走一段黑路。有一次,在离家还有二、三百多米的时候,我试着扯开嗓子喊一声它的名字,没想到它像早就准备好了的一样,一路狂奔着向我跑来。等来到我的近前,它一下直立起来,两条前腿搭在我的身上,嘴巴在我的怀里乱拱,并不时地发出阵阵撒娇声。自此以后,无论再黑的夜晚,放学路上我都没有害怕过。因为每逢此时,它都会随着我的叫声而前去迎接我。在黑狗的迎接中,我顺利地完成了初中学业。黑狗也成了两名小狗的妈妈。

在初中毕业准备上高中的那段时间里,生产队长给我安排了一个护秋的活。说是护秋,实际上什么作用也起不了。像我这样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整天在一片一望无际、杳无人烟的玉米地里出没,别说是去抓偷玉米的小偷,就是一阵风刮过,玉米叶那沙沙沙的声响也足以使我害怕半天。我把情况跟母亲说了后,母亲让我带上黑狗去护秋。此时,黑狗所生的那两条都被我送给邻居的小狗已经长成了半大狗。护秋路上,每逢遇到其它的狗挑衅,它们娘三个一块上,不把别的狗打得落花流水不散伙。这期间真让我见识了什么是“好汉难抵四手,恶虎还怕群狼”的威风。

有一天中午,玉米地的深处传来了三条狗的狂叫声。正在玉米地里拔草的我立刻警觉起来,拿上镰刀和一根棍子便向狗叫的地方跑去。狗可能是听出了我的脚步声,咬叫的声音更加凶猛起来。等来到近前,我看到一个穿着满是补丁衣服的`中年妇女正被三条狗困在中间,既不敢向前迈步,又不敢对狗下手,她的手上提着一条口袋,口袋里是半袋子青玉米。我喊住想要进攻的狗,问她干啥,她说家里揭不开锅了,孩子们饿得直哭,没办法她才来偷掰几穗玉米,没成想却让狗给逮着了。她央求我说青玉米可以留下,但别把这事告诉生产队长,那样秋后分粮食时,她家肯定要受影响。看到她那副乞求和无助的眼神,一股无名的辛酸竟在一个少不更事的少年心头升起。我默默地走过去拦住三条狗,把她已吓得扔在地上的那半袋子青玉米给她提了起来,让她赶紧离开。见我如此,三条狗互相看了看,再没有一个叫一声。回家后,我把这事告诉了母亲。母亲长叹了一口气,说我做的对,不到万不得一,谁肯放下脸面去偷几个青玉米。那一年秋天,我所看护的那片玉米地再未发生类似的事情。

我到县城上高中后的那年冬天的一个星期天,当我从学校回家时,未进家门,我就开始喊狗,但平时只要听到我呼唤就摇头摆尾地跑过来的那三条狗,却没有一条跑出来接我。纳闷之极的我紧蹬几步自行车冲进了院子里,但院子里也不见有狗的踪影。从屋内出来的母亲见状后伤心地告诉我说,这段时间村里经常来药狗的坏人。先是那两条小狗被接连药死,不见了踪影,接着便是那条黑狗中了药毒。中了药毒的黑狗在村内一阵狂跑后,仍然挣扎着往家跑,最终死在了我家的院子外边。母亲将死去的黑狗卖给了买狗人,用所得的钱给我买了一个手电筒。说完后母亲来到屋里从箱子内拿出了一个崭新的手电筒递给了正在落泪的我,并把剩下的钱也放在了桌子上,让我以后买电池用。那一天,我没有吃中午饭。傍晚,我收拾上母亲给我准备的干粮后带上手电筒,骑行四十多里一路流泪地回到了学校。

以后,我的枕头边一直放着那个手电筒。每当学校停电的夜晚或是晚上起夜时,我就会用手电筒来照明。摸着手电筒那光滑的镀锌外衣,我就像亲手摸着黑狗那缎子般光滑水亮的皮毛一样,一种温馨感刹时便会油然而生。

篇9:那年那月那落花散文

那年那月那落花散文

青春不会说话,记忆也没有开花。若干年后,所有的过往都缤纷成落花。

无法知道是不是也有人与我一样,为了遗忘一个人,逃离了原本深爱的一座城市?

1995年腊月27,我25岁,在儿子童稚颠倒“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象根草”的歌声中,一个人拖着简单的行李箱南下。诀绝地逃离家乡,心里面一遍遍只重复着一个念头:远离他!

虎门临郊的一个工业区,我茫茫然下车。那时没有手机,没有电话,只有女友琼在服装厂的地址,在摩托车的带领下找到厂时,正值员工下班排队在打饭,看门保安肆意扫在我身上不怀好意的目光,混着下水道臭味的空气,吵吵闹闹带着骂声挤着的人群,清得偶尔看到一点漂着鸡蛋花的紫菜汤,在潇条的冬日里只平添了我想哭的欲望。

没有找到琼,在万分担忧中,有个家乡原单位认识我的女孩子在异乡的人堆里叫出了我的名字,模糊的记忆中在老家时她曾向我借过一盘歌碟。她叫刘珍,告诉我:琼嫁人了,嫁给了一个大她很多的`老板,去了何处,无人知晓。知道我也是来南方找工作,热情的她安顿我在她的宿舍住下。

半夜里有人摸索着掀开了我睡的床帘,惊得一身汗,刘珍也醒来了,才知是她上夜班的男朋友,看着他们俩的神情,我明白了几分,赶紧穿好衣服,来到了宿舍舍监处。舍监是个四川人,约摸不到三十的样,当过兵,有双会笑的眼睛,更显出几分英气。天南海北地跟他说话到天边泛白,陆续有人走动开始洗潄了,舍监的老婆也起床了,看到我,不友好的面色立马伴着刻薄尖锐在清晨的安静里发酵:谁家的?没男人陪找我男人陪?不敢多呆一分钟,也不能答话。在那些穿着工衣的打工妹中,我洋气不俗的打扮让她充满了戒备和敌意,对一个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我,忍让是一种美德!

冬日,暖阳,我拎着个绣花小手袋,漫步在工业区,随便找了个早餐大排档,要了份云吞(平生第一次吃)把自己填饱了。沿着工业区的路一边走,一路看厂门口的招聘启示,临近春节,大部分厂已放假,偶尔有招文职类的,又因我不会粤语而作罢。有一纸品厂招厂内幼师,但不包吃住,我也没有留下。

华灯初上,工作无着落、疲倦、沮丧、举目无亲一下子包围了我。不远处的溜冰场人影绰约,循着那首《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我也加入了溜冰的人群,那种晃悠悠的轻曼,凉丝丝的忧伤,宛如抚摸记忆的催眠,几圈下来,所有的烦恼都抛在脑后了。场子周围有很多木条椅,坐着的,躺着的,说着话的,跟着曲子唱歌的……一切都让我觉得不真实。听说溜冰场是通宵开放的,我也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坐了下来。困了就睡,醒了又跟着人群一圈圈地溜,一夜又这样打发过去了。

回到刘珍宿舍,她们还没有起床,冲了个热水澡,才发现十多个床位好几个床帘外都挂着男人的衣物,原来他们是男女混住的。轻手轻脚出了房间,舍监与他老婆在吃早餐,我微笑着走过,背后传来他老婆的呵斥:看什么看,把你魂给勾了啊!

出了工厂,沿路的树已被裹上了一层金色的纸,一排排的灯笼渲染出节日的氛围,我在纵横交错的小巷里迎风穿梭,中午的时候,在新落成的工业区里询问工作时,遇到了来自己家乡同一镇上的老乡星,他在这间手袋厂做保安两年了,知道我从家乡刚来,没有找到工作,他打来一份饭菜分给我一起吃,就着没有油水的海带,炒成黄色的生菜,我和他坐在厂门前的花坛里一边吃,一边说话。星告诉我对面食品厂招工,他跟那厂的人事文员挺熟,常在一起打台球,他来帮我想办法。我就在花坛的草丛里看书晒太阳,直等到星下班跟那人事文员打台球,直等到星打着响指告诉我搞定,代价是他送了一个厂里自产的最新款式的钱包给那文员。我们约好第二天再来对面厂面试。

又在溜冰场过了一夜,早早回到刘珍宿舍梳洗,原来他们一夜在加班,迎着冬阳到达食品厂时,门口已聚集着一、二十个人在等候面试,人事文员点兵点将似的“你,你还有你,跟我进来”。去到二楼办公室,食品烤熟的香味弥漫开来,两男两女在玩扑克牌,人事文员跟背对着我坐的人报告:“经理,人都带进来了”。经理专心地在摆牌,那是一种用八张纸牌的玩法,经理坐庄,我就那样站在经理的后面看他摆了两三把,也看出了些名堂,同花,顺子,三条,对子,杂牌,到单张,从大到小的摆好与庄家比(不可大小颠倒地摆放,不然全输给庄家)。等经理起身去拿面试表给我们填写时,他把牌随手递给我让我替他抓牌。刚好我起到一手很神奇的牌,有很多种摆法,各种摆法输赢不同,我摆了一手最好的,帮经理大大赚了几百元。等我站起身,经理对同进来面试的人都下了回拒令,唯留下我填写简历并面试,就这样在95年旧历年的最后一天,我在南方有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销售文员。为了逃离一个人,我开始了这样的漂泊。

一年后,有次与经理一起吃饭,他说出了录用我的原因,原来是因为我帮他摆的那一手好牌,让他领教了我的聪明,他说我刚从家乡来,这种纸牌是南方才有的,我能在极短的时间里领悟,接受新工作也一定能做得好。

人生如牌,一手好牌给了我一片天空,人生如牌,再差的牌也要用心去打出最好的效果。

过去了,转辗了多少个城市,经历了多少次工作变动,初来南方的那一幕却常似夹在书页间的落花,总在不经意间温暖地忆起。

篇10:那年的那月散文

那年的那月散文

当午夜的电灯重新亮堂堂地照到我的脸上时,我竟有许久以来不曾有过的安宁的感觉。原来,我要的东西只是深夜里的一盏温暖眼睛的灯而已。

——题记

当一天里最后一次铃声悠长地响过后,孩子们大呼小叫的一阵喧哗之后,这个离小镇最远的小校园里又归入最宁静的状态。一阵风吹过,树上残存的最后一片叶子也悠悠然飘到我的脚下。我俯身拾起它——这站在枝头的最后一枚叶子呀,它竟然都是些暗黑的色彩!是被深秋的风霜打成的!

这倔强的叶子啊,倔强到最后,变成这般的伤痕累累,连应有的那份火红的灿烂都失去了。我不禁黯然,望着它出了半天的神,那枚叶子才轻轻从我手中飘落……

“云老师,吃饭了!”今天喊我吃饭的竟不是那个能干的炊事员大婶,是一个同事!来到饭桌上才知道,今天晚上竟还有两个同事也没回去。——有些兴奋!晚上的校园不再是我一个人那样空荡荡的了!

饭桌上热闹了许多。

平日里,更多时候,是我一个人带着校长的小侄女吃晚饭。——像父亲一样的校长总是这样默默无言地关心着我。晚上只有我一个人住校,他仍然让炊事员每天给我一个人做完晚饭再回家。有时候还把他的小侄女留下来,虽然小姑娘不和我睡一屋(我教她的课,她总是有些怕我),但同在一个大门内,还是让我觉得不是那么太孤独。

但是饭桌上,他们两人一开口聊天,马上我就明白了他们不回去的原因——他们早和人约好今天晚上出去打牌。晚饭之后,两人就匆匆忙忙地走了。走的时候,方老师跟我说:“云老师啊,你一个人在学校,我们从外面把门锁起来吧。这样你不用怕,晚上我们回来得晚也不用你起来开门。”我点点头,今天晚上小姑娘也随她舅舅回去了。

铁门被“咣当”一声锁起后,校园里只剩一片空荡荡的夜色。

来这个小学校已经几个月了,我已经找到对付夜晚的办法了。一个人回到房间后,我照例搬出我唯一的“朋友”——一台收录机。只是没想到,这个晚上它竟然这样地捉弄了我一回!

当我照例把收录机的插头插入插座时,突然间火星四射。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屋子里已经一片漆黑!走廊上的路灯也灭了!

停电了!保险丝烧了!

黑暗在一瞬间将我吞噬。我陷入一片恐慌。脑子里跳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马上出去买蜡烛或是手电!校门外二十米的地方就有小卖部。对了,或许还可以请老板来帮我修好保险丝!

借着一丝夜色,我跌跌撞撞地跑到大门口,正要来开门,才猛然想起大门已经从外面被锁起来了!

恐惧一下子就抓住了我。

我得出去!我猜想方老师他们一定就在附近村庄上的某个人家里打牌。我报了一丝侥幸的心理,站在靠近村庄的围墙边大声喊“方老师——刘老师——”

喊了几声没人回应,只有空旷的校园传来一声声可怕的回声。我被这样的回声吓得不敢出大气,这时候才注意到平时狭小的校园变得如此空旷起来。没有月亮,星星也见不到。深秋的晚上,风开始透骨的凉,落光了叶子的树在操场上晃动着狰狞的影子。幽暗的院落内安静得连一声小虫子的叫声都没有,只有风过树梢的`沙沙声,所有的窗都张着黑洞洞的口。

孤独和恐惧更加牢固地抓紧了我。

我不再企求能喊到一个人来救我了。于是又跌跌撞撞地冲到自己黑漆漆的房间内,不记得我锁没锁门了,只是拉开被子,一下子把自己蒙在里头——没脱一件衣服,连鞋子都还在脚上。

后来,我一直都奇怪,在黑暗和恐惧里,我竟没有落一滴的眼泪。

要知道,那个时候,每天晚上我都在朦胧的泪眼里睡去的。那些似乎流不完的泪,因为孤独寂寞,因为没有了理想和爱情……

我蒙头睡在床上。心里清晰地数着桌子上我的那只电子表的每一声滴答的脚步,数着夜的脚步缓缓地走着。

我不敢睁开眼睛看看仅能给我一丝光亮的窗口。正对着我床的窗外是一片小树林。我怕睁眼会看到树影在我的窗户纸上乱画一气的骄傲,它的骄傲只能加剧我的恐惧。

篇11:那年那月那人经典散文

那年那月那人经典散文

那年那月的旧时光和旧人,其实一直在心底徘徊,没有远离。

小时候,生活在农村集上,逢双日有集市,跟别的不同的是,我们那属于早集,到十点左右就散集了,雷打不动,若要赶集的话需趁早去。除非到了年关,一到腊月二十七八则是天天有集,况且能延续到中午,老家人常说的:乱市。

没事时,常跟母亲赶集,人来人往的,新鲜好玩。母亲赶集多的是买菜,掂着竹篮子或是提篮子,不像现在塑料袋横行。有时也卖东西,只是不是蔬菜,赶集卖的通常是粮食、羊,还有鸡蛋,自家母鸡下的。印象中,有几次家里喂的鸡不知何故死了,舍不得吃,也提到集上卖,换几个零花钱。家里买盐、灌醋、打酱油,母亲都叫我去街上买,不用讨价还价。从我记事起,家里人都不做生意,不像集上有些人,利用离集上近的便利,做点小生意赚钱。本家的灿大爷倒是一个生意人,在集市上摆摊子卖鞋。他在我们东边住,后来,旁边的官路加宽,就搬到村东边去了。他虽说有两个儿子,却早早地离了婚,大娘和孩子在乡下。我从来没见过这个大娘。由于他一直做生意,不靠地里吃饭,以至于地里的庄稼疏于管理,只是为了应景。起初,他的鞋摊直接放在地上,下面铺一块塑料布。后来,做了几个铁架子支撑起来,便于顾客挑选,天热了,扯块布做了个凉棚遮阳。那些年,集上卖鞋的规制都是这样的。

记忆中,灿大爷声音洪亮,为人和气,遇事不慌不忙的。可能是职业习惯的缘故,见谁都笑眯眯的。别看他是个做生意的,他也是一个有情趣的人,喜欢养花。平日里闲了,就伺候一些花花草草,诸如凤仙花、大丽花、美人蕉、夜来香、茉莉、小红花等等,满园春色,花香四溢。一到夏天,邻家爱美的女孩子,便都去他那里摘凤仙花染指甲。遇到下雨天不能上街摆摊,爱躺在床上,戴上老花镜看书,什么三国啦、水浒啦、说岳啦、包公案,当然,少不了听评书和戏曲,记得他家当门桌上有个木壳子收音机,装三节电池的那种。刘兰芳的《杨家将》、申凤梅的《收姜维》……好多耳熟能详的节目,都是从他家的收音机里听到的。他也会画画,我曾见过他为前边小春家画过梅兰竹菊四条屏,让当时上小学的'我觉得很了不起。可惜的是,他的画如今早没了踪影。开始卖鞋前,他在街上卖些小百货,还有像螺丝糖、江米团、发卡、针头线脑之类。记得有一次,邻居家的小秋、孟丽她们几个小孩,趁灿大爷午睡,从门下爬进去偷螺丝糖吃。听说,灿大爷知道了只是报之一笑,也没有告孩子的状。当时,灿大爷进货主要是靠他的木三轮车,车厢在前的那种,前边两个轮子,后边一个轮子,可推可蹬,这种车今天很难看到了。就是这辆不起眼的三轮车,承载了灿大爷的几多希望和幸福。

由于在集上卖鞋,灿大爷的日子过得还可以。那些年,从南乡来了女人跟他过了几年。女人不高,有点胖,没事时喜欢唱小曲。后来,好像又返回了。农村单身男人有点风流韵事也很正常。说真的,农村啥人都有,有的喜欢打探别人的隐私,热心传播桃色新闻。集上划玻璃的东升和电工爱军就是这样的人,尽管跟灿大爷做邻居。有一次,他俩不知从那里得了灿大爷在家里与女人私会的消息,遂偷偷地前去“搅局”。没成想,灿大爷真让俩人真逮了个现行。原来,那个女人是灿大爷卖鞋时结识的,乡下女人可能贪图小恩小惠,一来二去,你情我愿,也就水到渠成。很快,老灿有相好的消息不翼而飞,弄得灿大爷“罢市”好几天,以示抗议。听说,东升和爱军慌着托人向灿大爷说情,闹剧才慢慢平息。自那以后,灿大爷便专心做生意了。

虽说是本家,平日里我们两家来往不是很多。由于他花养得好,小妹从他那里移过茉莉花。记忆中我曾帮他点过豆子。干活时,他放了一个响屁,还没等我言语,他自我解嘲道,屁是“五谷杂粮之气”,放屁说明肠道畅通,是在排毒。那时我刚上初中,第一次听说放屁是排毒,也就忍住没笑。因为,平日里常吃红薯,也经常放臭屁,没想到这是在排毒,当时就觉得灿大爷懂得真多呢。

如今,老家的集市,由原来了一道街增加为三道街,两边的楼房也比原来多了,但,依旧是逢双日有集,雷打不动。灿大爷死了快二十年了,埋在了他自己的田地里。但,他的洪亮嗓门,笑容可掬的面容仍留在了记忆里。

啊,那年那月那人,渐行渐远,已化作了淡淡的乡愁,挥之不去。

篇12:那年那月爱情散文

那年那月爱情散文

春光吐媚,万物复苏,秋水依人,娟秀轻灵。风景衬托着春色的婀娜,飘然与风儿缠绵共享人世间。她,如水轻盈,几丝蝉衣,文婉娇媚,似翩然蝶舞荡起微的柔情,醉得痴情郎魂牵梦萦,余意盎然。

陆小曼语“停留是刹那,转身是天涯。”似水流年,耳鬓厮磨。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梦想着自己是公主是王子,那个年代港台剧充斥着荧屏,那些刻骨铭心的生死与共的爱恋,被男女主角演绎得轰轰烈烈,令当时年轻人感慨兴叹,怎能一个“情”字了得?也许,同窗岁月相处约好,而毕业时已人各有志。纵有千般万种情怀,犹如纤纤情愫泯然。

请你跟着感觉,默然接受我,容我为你的美赞歌欢颂,婀娜少女,眉开色舞,炯炯双眸荡漾爱的秋波,微笑着酒窝似鲜花盛开一般,宛如凌波仙子飘游水云间,好一道靓丽风景如诗如画,令人神痴心醉。

初恋是人体心理的情感,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它更像是一种符号,一种感觉。它不同于真正赤裸的爱情,它更有一种神秘,让人无法释怀。人生不过几十个春秋,当你暮年回忆单纯的初恋时,由于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最初相遇的认识也不尽相同,几分羞涩的初恋情怀珍藏于心,让人每每回忆起感到幸福甜蜜。

多年以后的某天,偶然与她擦肩,或许是年少幼稚,当时心里浮现的`童话般的爱恋,早已遥遥无期,多么美好的幻想如炮影一去不复,几多怀恋,几多伤感,转瞬之际如烟似梦飘乎渺也。

学会遗忘,学会给心灵慰藉,让往事长眠于记忆,不去撩拨心中的那根弦,天下事殊途同归,一切美好事物的背后都会有隐情,只有爱可以穿越时空,任凭世事变迁辗转百年,演绎成美丽传说。

民国时期,徐志摩和陆小曼的旷世之恋,轰轰烈烈充满传奇,以至影响到民国政府。陆小曼是才貌俱佳系出名门,家世显赫的闺中小姐。早年的婚姻不幸,让她倍感爱情于生命的重要。徐志摩多才人品好,大小姐义不容辞的投进徐志摩怀抱,这样的爱情刻骨铭心,值得回味!

现在走进围城的人们,有的是欣喜,有的是缠绵,也有亲亲我我的甜蜜。缘分是属于最后的赢家,纵有千难万险也要毫无羁绊地一往无前,但随着如水一般逝去日子渐行渐远,最初的浪漫,在单调乏味的家务中,消失殆尽,岁月侵蚀的不仅有女人的容颜,还有心底那份柔情蜜意。真正能相伴终老的才是毕生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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