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作(整理11篇)由网友“咔咔破”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规范工作,欢迎阅读!
篇1:窗口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深化我关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对“四风”,服务群众,规范关区文明窗口创建工作,根据总署的有关要求和太原海关、山西省直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要点,制定本标准。
我关区的窗口单位是指各隶属海关、现场业务处报关大厅、12360热线,预录入窗口等单位(部门)。以上单位均须按照如下规范参加年度创建文明窗口创建工作:
一、创建工作思路清晰
(一)建立以单位领导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且有一套高效扎实的创建工作运行机制。
(二)认真贯彻上级创建工作部署,各文明窗口创建单位要按照关区年度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要点制订本部门创建工作计划,要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责任人等。
(三)要有规范的创建活动记录台账、专题活动小结和年度创建工作专题总结。
(四)每半年进行一次文明窗口创建工作形势分析,要形成专题分析报告。
二、思想道德教育扎实
(一)年度思想道德教育要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有讲评。教育内容主要应包括:政治理论、海关业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三观”(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三爱”(爱祖国、爱海关、爱岗位)和海关内务规范等。
(二)要建立和健全科室周例会、业务形势分析会学习制度关区组织的教育专题要组织讨论和进行一次以上学习交流。讨论要有记录,学习交流要有发言文字材料。
(三)要建立和落实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单位领导与每个关员谈心,每半年一次;科室领导与关员谈心每月一次。要明确对个别后进关员教育转化工作责任。
(四)各报关厅关员要认真落实海关内务规范,做到爱岗敬业、仪容严整、讲文明讲礼貌、工作积极性高、精神面貌好。
三、依法行政通关效率高
(一)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在各业务大厅公示和严格执行海关通关业务流程、行政执法时限、执行公务纪律等规定。
(二)各岗位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通关作业规程和岗位职责权限进行操作。
(三)要有强烈的反走私意识,正确运用各类风险布控手段,及时发现走私违规现象,并有效控制其行为。
(四)基层单位每季度要进行一次业务执法督查。对发现的存在问题要向基层海关党组织形成书面报告和整改建议书。
四、文明服务优质高效
(一)坚持贯彻海关工作方针,努力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探索和完善新的监管方法,积极提高管理层次水平。
(二)严格落实科长值班制,负责接受咨询、协调业务现场的有关问题。
(三)业务现场要有一套便于操作、行之有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加快通关速度的办法和措施。
(四)实行“首问负责制”,现场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的咨询要给予热情的接待与答复,并负责引导和帮助。
(五)关员严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文明服务规定和岗位责任制,工作认真、细致、负责,无误时误事,无推诿拖延现象。
(六)实行“二次申告待岗制”。一次申告经查实,进行诫勉谈话;三年内有二次申告经查实,进行待岗培训。企人员报关的设施要齐全,完好和整洁。
(七)要健全和落实创建工作管理制度。严肃处理由于主观故意而影响通关的责任人,杜绝因办事效率低下和人为差错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
五、窗口环境井然有序
(一)要严格执行《海关内务规范》等相关规定,各报关现场环境卫生责任明确,道路整洁,车辆摆放有序,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杂物、无丢失被盗案件。
(二)各类标志、公示牌、匾(镜框)摆(挂)整洁,文字规范、内容完整、美观大方。“青年文明号”牌匾按规定悬挂。
(三)报关现场桌椅、电脑等物品要摆放整齐,无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摆在工作场所。
(四)工作现场各种业务单证和资料档案齐全、摆放整齐、管理规范。
(五)办公场所、会议室、娱乐活动场所设立禁烟区。
六、廉政措施落实到位
(一)要建立廉政责任制,并将海关有关廉政规定、举报电话号码对外公示。报关现场要设立举报意见箱。要有专职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投诉和来信来访。
(二)要坚持落实内部制约和监督制度,科室要有兼职廉政监督员。
(三)年度无经济案件和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七、创建活动丰富多彩
(一)能结合创建工作要求和实际工作特点,开展旨在提高关员素质、加快通关速度、改善文明服务的各类岗位练兵及读书、体育等竞赛活动。
(二)将海关文明窗口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精神文明建设范畴,不断拓展创建内涵,提高海关文明窗口创建的知名度和工作层次。
(三)文明窗口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在外界形成良好影响,能够做到让企业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
篇2:窗口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局窗口工作人员的职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结合受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局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的工作要求和行为规范。
第三条应当坚持以服务为本的`工作理念,端正工作态度,廉洁自律,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工作中应当文明热情、耐心细致,并做到:
1、讲普通话;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请稍等”、“再见”等文明用语。
2、接听电话时要主动告知对方:“这里是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接受咨询时应耐心细致,有问必答,要吐字清楚、语言规范、简洁明了。
3、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包括肢体语言)。
4、行政相对人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取,可以根据情况进行适当合理的解释,求得理解;重要的内容还应当如实记录、及时上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当行政相对人出现误解、言语或行为过激时,要耐心宣传和解释,不得与其争吵、打架。解释无效时,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同时注意避免围观,造成不良影响。应当加强学习,主动与业务处室及直属单位的沟通、协调与合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条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局机关和行政服务中心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拖延、调整或者更改审批期限,以及审批程序。
第六条应主动维护局窗口的安全和设施,始终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有序。
第七条工作时应着装整洁,举止庄重,精神饱满。不得出现举止行为不文明或者嬉笑打闹和大声喧哗的情况。
篇3: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文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文)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疫苗使用管理、冷链系统管理、预防接种服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等做出了详细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第一章 机构、人员及职责
1 机构
1.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1.1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免疫规划中心。
1.1.2 县级以上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负责免疫规划工作的业务科(所、室)。
1.2乡镇、社区防保组织
乡镇、社区防保组织依据其职责设专人负责预防接种工作。
1.3 预防接种单位
1.3.1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称接种单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
1.3.2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3.2.1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1.3.2.2 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1.3.2.3 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1.3.2.4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1.3.3 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件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2 人员
2.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社区防保组织根据其职责、任务,结合本行政区域的服务人口、服务面积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2 接种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职责
3.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免疫规划,负责疫苗的使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3.1.1 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1.1.1开展免疫规划策略研究,为制订国家免疫规划相关的法规、规章、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3.1.1.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制订有关技术方案、技术标准等,为实施规划提供技术指导,开展督导和评价。
3.1.1.3负责全国预防接种冷链系统建设的技术指导。
3.1.1.4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服务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分析。
3.1.1.5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重大疫情的调查与处理。
3.1.1.6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实验室监测及其技术指导工作。
3.1.1.7承担有关疫苗应用效果的观察与研究、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评价工作,参与和指导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1.1.8负责全国预防接种师资和专业技术骨干培训,组织编写培训教材。
3.1.1.9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对有关部门和基层开展的预防接种宣教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3.1.1.10组织开展预防接种政府间和多、双边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参与、实施国际预防接种策略研究;收集、交流国内外预防接种资料和有关疫苗进展的信息。
3.1.1.11组织开展预防接种策略、国家免疫规划管理、疫苗及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病学、卫生经济学、实验室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3.1.2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1.2.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免疫规划的要求,协助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具体方案;提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含省级增加免费向公民提供疫苗,以下同)疫苗购置费和工作经费的年度预算计划。
3.1.2.2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制订技术方案、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进行督导和评价。
3.1.2.3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本地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的需要,制定本地区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供应渠道与供应方式等内容,并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采购第一类疫苗的部门报告,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1.2.4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结合本地区的传染病流行情况,协助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的接种方案,指导疫苗使用管理工作。
3.1.2.5协助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冷链设备建设、补充、更新计划,指导本地区的冷链管理,开展冷链系统的监测。
3.1.2.6组织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安全注射和常规接种率监测,并进行督导、分析、评价和反馈。
3.1.2.7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处理,以及实验室监测工作。
3.1.2.8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成功率、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3.1.2.9组织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参与和指导重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1.2.10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对有关部门和基层开展的预防接种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3.1.2.11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学术活动和信息交流,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
3.1.2.12负责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3.1.3 设区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1.3.1 根据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结合当地情况,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工作目标、策略和措施;检查、督导、评价和反馈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和采取纠正措施。
3.1.3.2 提出工作经费预算草案;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补充、更新计划,指导本地区的冷链管理工作。进行冷链系统的监测及冷链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3.1.3.3 制订本地区第一类疫苗使用、分配计划,进行疫苗管理。
3.1.3.4 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和分析评价。
3.1.3.5 指导预防接种服务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做好检查、督导和监测工作。
3.1.3.6 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实验室监测,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3.1.3.7 指导和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1.3.8 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3.1.3.9 收集相关资料,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3.1.4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1.4.1 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制订和实施预防接种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和反馈。
3.1.4.2 根据本规范及其有关规定,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指定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进行认定,并提供技术指导。
3.1.4.3 提出第一类疫苗使用、分配计划,进行疫苗管理。
3.1.4.4 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更新、补充计划,指导乡级、村级冷链设备管理和温度监测工作。
3.1.4.5 指导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评价预防接种工作实施质量。
3.1.4.6 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处理;协助省级或市级开展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3.1.4.7 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参与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1.4.8 开展预防接种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对乡、村级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对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3.1.4.9 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3.1.4.10 定期向上级报告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2乡镇、社区防保组织
3.2.1 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或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3.2.2 提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
3.2.3 开展冷链温度监测,指导村级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3.2.4 进行常规接种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
3.2.5 开展预防接种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和对村级人员进行培训。
3.2.6 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3.2.7 以乡镇为单位负责预防接种服务的乡级单位,同时应承担本章3.3中接种单位的职责。
3.3接种单位
3.3.1 根据责任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需要,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3.3.2 制订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
3.3.3 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建卡,给予接种或补种。
3.3.4 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工作。
3.3.5 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3.3.6 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3.3.7 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第二章 疫苗使用管理
1 疫苗分类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疫苗分为两类。
1.1 第一类疫苗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1.2 第二类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2 免疫程序和使用指导意见
2.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2.1.1 疫苗种类: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以下称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以下称乙肝疫苗,HepB)、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以下称脊灰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以下称百白破疫苗,DPT)及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以下称白破疫苗,DT)、麻疹减毒活疫苗(以下称麻疹疫苗,MV)。
2.1.2 免疫程序:各种疫苗免疫程序详见表2-1。
表2-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
疫苗 年(月)龄
出生时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8月 18~24月 4岁* 6岁
乙肝疫苗 第1剂 第2剂 第3剂
卡介苗 1剂
脊灰疫苗 第1剂 第2剂 第3剂 第4剂*
百白破疫苗 第1剂 第2剂 第3剂 第4剂*
白破疫苗 1剂*
麻疹疫苗 第1剂 第2剂**
注:* 加强免疫; ** 复种
2.1.3 使用规定
2.1.3.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为:卡介苗接种1剂次;乙肝疫苗接种3剂次;脊灰疫苗口服4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百白破疫苗接种5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第5剂次使用白破疫苗加强免疫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2剂次,第2剂次为复种。
2.1.3.2 基础免疫要求在12月龄内完成。
2.1.3.3 免疫程序所列各种疫苗第1剂的接种时间为最小免疫起始月龄。
2.1.3.4 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各剂次的间隔时间应≥28天。
2.1.3.5 乙肝疫苗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2剂在第1剂接种后1个月接种,第3剂在第1剂接种后6个月(5~8月龄)接种。第1剂和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和第3剂的间隔应≥60天。
2.1.3.6 麻疹疫苗复种可使用含麻疹疫苗成份的其它联合疫苗,如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等。
2.1.3.7如需同时接种两种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并严格按照第四章5.2要求进行接种。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1支注射器内接种。2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4周再接种。
2.1.3.8 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7~11岁儿童使用白破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麻疹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未达到2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次。
2.2 省级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可以增加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种类。
2.2.1 疫苗种类:目前部分省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为:乙型脑炎疫苗(分为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和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以下称乙脑灭活疫苗和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以下称A群流脑疫苗)。
2.2.2 免疫程序:目前部分省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分为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具体接种年(月)龄、剂次详见表2-2。
表2-2 目前省级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
疫苗 年(月)龄
8月 6~18月 18~24月 3岁 6岁
乙脑灭活疫苗 第1、2剂 第3剂* 第4剂*
乙脑减毒活疫苗 第1剂 第2剂* 第3剂*
A群流脑疫苗 第1、2剂 第3剂* 第4剂*
* 为加强免疫。
2.2.3 使用规定
2.2.3.1 乙脑灭活疫苗注射4剂,第1、2剂为基础免疫,2剂次间隔7~10天;第3、4剂为加强免疫。
2.2.3.2 乙脑减毒活疫苗注射3剂,第1剂为基础免疫;第2、3剂为加强免疫。
2.2.3.3 A群流脑疫苗注射4剂,第1、2剂为基础免疫,2剂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第3、4剂次为加强免疫,3岁时接种第3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年;6岁时接种第4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年。
2.2.3.4 如使用A+C群流脑疫苗时,应按照以下原则实施:
(1)接种对象为2岁以上的人群;
(2)已接种过1剂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
(3)已接种2剂或2剂以上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最后1剂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
(4)按以上原则接种A+C群流脑疫苗,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2.3 其他疫苗的使用原则
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及国家疫苗标准等制定。
2.4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省级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含省级增加的疫苗品种)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国家药典的规定,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3 疫苗使用计划的制订
3.1 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的制订与下发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本地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的需要,制订本地区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并做好分发第一类疫苗的组织工作。
3.1.1 制订计划的依据
3.1.1.1 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省级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
3.1.1.2 本地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水平、人群免疫状况和开展强化免疫、应急接种等特殊免疫活动的计划。
3.1.1.3 本地区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数,儿童数,以及适龄的流动儿童数。
3.1.1.4 疫苗运输、储存形式与能力。
3.1.1.5 上年底疫苗库存量。
3.1.1.6 疫苗损耗系数: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接种服务形式、接种周期、疫苗规格大小等确定。
疫苗损耗系数=疫苗使用数÷(基础免疫每剂次疫苗接种剂量×基础免疫人次数+加强免疫每剂次疫苗接种剂量×加强免疫人数)
3.1.2 制订计划的内容和方法
3.1.2.1 疫苗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渠道和供应方式等。
3.1.2.2 疫苗使用量按下述公式计算:
(1)疫苗年使用量=(基础免疫使用量+加强免疫使用量+特殊免疫使用量)-上年底库存量
(2)基础免疫疫苗年使用量=(出生儿童数+流动儿童数+漏种儿童数)×每剂次剂量×免疫次数×损耗系数
(3)加强免疫疫苗年使用量=加强年龄组人口数之和×每剂次剂量×免疫次数×损耗系数
(4)特殊免疫使用量=特殊免疫人口数×每剂次剂量×免疫次数×损耗系数
制订疫苗使用计划时,除按上述公式计算外,还要适当增加一定数量的机动疫苗和突发疫情应急接种的疫苗。
3.1.3 制订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的程序
3.1.3.1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接种单位或乡级预防保健单位要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苗使用年度计划表(见《附件五》表3-2-1)。
3.1.3.2 县级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总、审核、平衡辖区疫苗使用计划,并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分别向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疫苗使用年度计划表(见《附件五》表3-2-1)。
3.1.3.3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总、审核、平衡,制定疫苗使用年度计划,并向负责采购第一类疫苗的部门报告,同时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1.3.4制定第一类疫苗年度使用计划的具体要求由各省确定。
3.1.4 疫苗使用计划的下发
3.1.4.1 疫苗使用计划落实后,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下发疫苗分配和供应的使用计划。
3.1.4.2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设区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接种单位和乡级医疗卫生机构。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分发第一类疫苗。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需要采取应急接种措施的,设区的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以直接向接种单位分发第一类疫苗。
3.2 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的制订与报告
接种单位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 疫苗管理
4.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输工作。
4.2 疫苗的接收
4.2.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4.2.2供应的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最小外包装的显著位置,应有标明“免费”字样以及“免疫规划”专用标识。
4.2.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购进符合本章4.2.1要求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的疫苗,以及接收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发、供应的疫苗时,应当查验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藏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4.2.4 疾病预防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应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温度记录、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质量状况等内容进行核对,做好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4.3 疫苗的储存与运输
4.3.1 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根据当地的免疫策略、年度工作计划、接种服务形式、冷链储存条件以及应急接种需要等情况确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储存数量。原则上各级疫苗储存量为:省级6个月,市级3个月,县级2个月,具备冷藏条件的乡级不得超过1个月。
4.3.2 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4.3.3 疫苗储存和运输的温度要求
4.3.3.1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脑灭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在2℃~8℃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
4.3.3.2脊灰疫苗、麻疹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风疹疫苗在-20℃~8℃的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
4.3.3.3 其他疫苗的储存和运输温度要求按照药典和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4.3.4 运输疫苗时应使用冷藏车,并在规定的温度下运输。未配冷藏车的单位在领发疫苗时要将疫苗放在冷藏箱中运输。
4.4 疫苗的分发领取
4.4.1 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以及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有计划地分发。
4.4.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供应疫苗记录(见《附件五》表1-2-1)。记录应当注明疫苗的通用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购销、分发)单位、数量、价格、(购销、分发)日期、产品包装以及外观质量、储存温度、运输条件、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4.4.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要经常核对疫苗进出情况,日清月结,每半年盘查1次,做到帐、苗相符。
第三章 冷链系统管理
1 冷链装备
1.1 冷链系统
1.1.1 冷链是指为保证疫苗从疫苗生产企业到接种单位运转过程中的质量而装备的储存、运输冷藏设施、设备。冷链设备、设施包括冷藏车、疫苗运输工具、冷库、冰箱、疫苗冷藏箱、疫苗冷藏包、冰排及安置设备的房屋等。
1.1.2 冷链系统是在冷链设备的基础上加入管理因素,即人员、管理措施和保障的工作体系。
1.2 冷链设备的装备、补充与更新
1.2.1 各级业务管理机构和接种单位冷链设备的基本装备
1.2.1.1 省级:低温冷库、普通冷库(包括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备用制冷机组)、冷藏车、疫苗运输车、温度记录器。
1.2.1.2 市级:低温冷库、普通冷库(包括备用发电机组)、低温冰箱、普通冰箱、冷藏车、温度记录器、疫苗运输车和疫苗冷藏箱、冰排。
1.2.1.3 县级:普通冷库(包括备用发电机组)、低温冰箱、普通冰箱、温度记录器、疫苗运输车和疫苗冷藏箱、冰排。
1.2.1.4 乡级: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冷藏箱、冷藏包、冰排。
1.2.1.5 接种单位:普通冰箱或/和冷藏包、冰排。
1.2.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部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要求、本地区的人口、交通、地形地貌、气象情况和预防接种服务形式、运转周期以及疫苗库存标准、疫苗包装规格等情况,进行冷链设备的装备。
1.2.3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现有冷链设备状况和国家免疫规划的发展等情况,制订5~的补充、更新计划,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有计划地对各级冷链设备进行补充与更新。
2 冷链系统管理的基本原则
2.1 冷链设备应按计划购置和下发,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做到专物专用。
2.2 冷链设备要有专门房屋安置,正确使用,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
2.3 各级冷链管理、维护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设有专人负责管理与维护。
2.4 制订冷链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或检验单、到货通知单及验收报告书等)。
2.5 对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运行状况进行温度记录。
2.6 对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2.7 对所使用冷链设备运转状态进行监测,定期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冷链设备运转情况。
2.8 冷链设备的报废,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冷链设备验收与安装的基本要求
3.1 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与安装。
3.2 设备应安装(或存放)在保持通风的专用房间内,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每台设备安装专用插座,不可与其它设备或电器共用插座。
3.3 冷藏车、普通冷库和低温冷库的安装与调试,必须由专业的制冷工程师承担。
4 常用冷链设备使用与维护
4.1 冷藏车
4.1.1 冷藏车是运送疫苗的专用车辆,应办理特种车辆证。
4.1.2 冷藏车应保持机械和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每次运输时按规定对车厢内温度进行记录与监测,根据疫苗的储存要求调整车厢内温度。
4.1.3 疫苗装车时应注意保留冷气循环通道。每次运输时随车携带外接电源线,如运输途中停车时间较长应接好外接电源以确保车内制冷系统正常运行。
4.2 冷库
4.2.1 制冷机组应双路供电或备用发电机组,安装电压、电流指示仪表;并配有备用制冷机组。
4.2.2 应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以及报警的设备
4.2.3 每天记录冷库内的温度及机器运转情况。
4.3冰箱
4.3.1 冰箱内储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并按品名和效期分类摆放。
4.3.2 冰箱门因经常开启,温度变化较大,门内搁架不宜放置疫苗。
4.3.3每天记录冰箱内的温度及其运转情况。每台冰箱应配有温度监测记录表,每天记录冰箱内的温度及其运转情况。
4.3.4 使用冰衬冰箱储存疫苗时,注意应将卡介苗、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存放在底部,并将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和乙肝疫苗放在接近冰箱顶部,不可将冷藏保存的疫苗放在距冰箱底部15cm内的地方,以免冻结。
4.4 冷藏箱和冷藏包
4.4.1运送和储存疫苗时,冷藏箱(包)内应按照要求放置冻制好的冰排。疫苗安瓿不能直接与冰排接触,防止冻结。
4.4.2 运送和储存疫苗时,应在冷藏箱(包)的底层垫上纱布或纸,以吸水和防止疫苗破碎。
4.4.3 每次使用冷藏箱(包)后,应清洗擦干后保存。
4.5 冰排
4.5.1 冻制冰排程序:冰排内注入清洁水,注水量为冰排容积的90%。注水后冰排直立放置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的冷冻室,冻制时间应不少于24小时。
4.5.2 在冻制冰排时,冰排与低温冰箱箱壁之间应留有3~5cm的间隙。
4.5.3 冰排应在低温条件下冻制至结露(“出汗”)状态后,放入冷藏箱(包)内。
4.5.4 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后,应将冷藏箱(包)内冰排的水倒出,清洗干净、晾干后与冷藏箱(包)分开存放。
5 冷链系统的监测与评价
5.1 监测类型
5.1.1 常规温度监测:冷库、冰箱等冷链设备在使用时,应配备温度测量器材,每天进行温度记录。
5.1.2 主动监测:由上级单位采用温度测量器材(如温度监测热敏感指示卡、自动温度监测记录器等),对本行政区的冷链设备的储存和使用环节定期进行主动监测。
5.2 监测方法
5.2.1在每次冷链运转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运输疫苗的冷链设备进行常规温度监测,并进行记录。
省级、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于每年冬季和夏季在冷链运转时,可选择1~2条从省→市→县→乡→接种单位的疫苗运输路线进行主动监测,也可结合疫苗效价监测进行。
5.2.2 监测记录内容:疫苗名称、生产企业、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变化、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
5.3 监测用温度计和其他仪器设备
5.3.1 温度计:酒精温度计、水银温度计、指针温度计可用于测定冰箱温度;液晶温度计仅适用于测定冷藏箱温度,不适于冰箱。
5.3.2 温度监测记录仪:有条件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可使用多日温度记录仪、电子温度监测器、多路温度监测记录仪等仪器设备进行冷链设备的监测工作,具体操作方法参见有关使用说明书。
5.3.3 监测卡:有条件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冷链监测卡(CCM)”、“疫苗有效性监测卡(VVM)”、“疫苗运输指示卡”、“防冻指示卡和禁用警告指示卡”等监测卡进行冷链设备和疫苗温度监测工作,具体操作方法参见有关使用说明书。
5.4 监测注意事项
5.4.1 温度记录表: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每天应至少2次(上午和下午各1次)查看并填写温度记录表。每台冰箱/冰柜都必须设有温度记录表。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
5.4.2 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低温冰箱、冰柜的中间位置,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冰衬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顶盖处。
5.4.3 普通冷库或低温冷库:记录仪和酒精或水银温度计都要用。温度计的敏感器部分不要放在蒸发器的通风处。
5.4.4 冰箱或冰柜的温控器:多数冰箱和冰柜都装有温控器。调节温控器,以使温度达到正常。某些温控器在控制旋钮上带有刻度或数字,这不是所显示的真正温度,而是制冷的等级,数字越大越冷。如果温度过低,必须通过逆时针调节旋钮减少制冷量。
5.5冷链系统评价
5.5.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国家免疫规划用冷链系统实施监督管理,将冷链管理纳入各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督导、考核内容,定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所辖区的冷链管理进行督导、考核。
5.5.2 督导考核内容包括,设备装备是否符合冷链装备基本模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设备使用是否正确;以及设备专人管理和保养情况、设备损坏及维修情况和记录情况、设备温度记录情况。
5.5.3 评价指标包括设备完好率、使用率、故障设备修复率等,并根据冷链系统的工作状态分析和提出改进措施报告。
第四章 预防接种服务
1 预防接种组织形式
1.1 常规接种
1.1.1 接种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的预防接种服务。
1.1.2 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每年至少应提供6次接种服务。
1.2 群体性预防接种
1.2.1群体性预防接种是指在特定范围和时间内,针对可能受某种传染病感染的特定人群,有组织地集中实施预防接种的活动。
1.2.2 县级或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监测和预警信息,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部分地区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全部范围内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卫生部备案;需要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由卫生部决定。
1.2.3 作出批准决定的人民政府或卫生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物资调用等工作。
1.2.4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群体性预防接种实施方案,采取适当的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开展接种工作。
1.2.5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1.3 应急接种
1.3.1 在传染病流行开始或有流行趋势时,为控制疫情蔓延,对易感染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活动。
1.3.2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需要采取应急接种措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下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下称应急条例)的规定执行。
1.3.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应急接种实施方案,选择适当的接种服务形式尽快开展接种工作。
2 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建议确定辖区内接种服务的形式和周期。
2.1 定点接种
2.1.1 预防接种门诊
2.1.1.1 城镇的接种单位,应根据责任区的人口密度、服务人群以及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立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周或旬)进行预防接种。
2.1.1.2 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可以在乡级卫生院设立预防接种门诊,以乡为单位实行按周(旬或月)集中进行预防接种。
2.1.1.3 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及管理办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见《附件一》。
2.1.2 村级接种点
农村地区根据人口、交通情况以及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置覆盖1个或几个村级单位的固定预防接种点,实行按月(双月)进行预防接种,每年提供不少于6次预防接种服务。
2.1.3 出生时接种
设有产科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谁接生,谁接种”的原则,承担新生儿乙肝疫苗及卡介苗预防接种服务。
2.2 入户接种
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进行预防接种方式,每年提供不少于6次预防接种服务。预防接种日期要固定,应选在大多数群众方便的时间。
2.3 临时接种
在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儿童集聚地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选择适宜时间,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3 预防接种证、卡(簿)的管理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接种单位必须按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同时,做好其他适龄人群预防接种的记录工作。
3.1 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的建立
3.1.1 预防接种证、卡(簿)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3.1.2 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未按时建立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者应及时到接种单位补办。
3.1.3 设有产科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及时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簿)。
3.1.4 户籍在外地的适龄儿童寄居当地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由现寄居地接种单位及时建立预防接种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预防接种证;要向流动儿童监护人宣传,及时到寄居地接种单位办理接种卡(簿)和接种证。
3.1.5 接种单位应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
3.1.7 预防接种证、卡格式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3.2 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的使用管理
3.2.1 接种单位对适龄儿童在实施预防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3.2.2 预防接种证、卡(簿)由实施接种工作的人员填写。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以公历为准。
3.2.3 儿童迁移时,原接种单位应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的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索查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证明;无预防接种证、卡或接种证明的要及时补建、补种。
3.2.4 接种单位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剔出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儿童预防接种卡片,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3.2.5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根据托幼机构、学校对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报告,发现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会同托幼机构、学校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3.2.6 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预防接种卡(簿)城市由接种单位保管,农村由乡级预防保健单位保管。预防接种卡(簿)的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
3.3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的使用和管理
3.3.1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是应用接种信息管理软件及数据库,以IC卡、磁卡、条形码等为储存或识别载体,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儿童接种资料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3.3.2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系统,应按照国家基本技术标准,统一规划、统一接口、统一部署,实现依托网络,数据共享。
3.3.3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系统应达到标准统一、编码统一,具备网络查询功能,并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3.3.4 使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的地区,不得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替代预防接种证。可按照统一规定,每年将信息库中的接种资料以书面形式进行备份,逐步取代预防接种卡(簿)。
4 注射器材的管理
4.1 注射器材的选择
用于预防接种的注射器材有自毁型注射器、普通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蓝芯注射器,推广使用自毁型注射器。
4.2 注射器材的计划和采购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人口数、出生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制定年度注射器材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等使用计划,并备用10%左右机动数,统一采购。
4.3 注射器材的分发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将注射器材随疫苗逐级分发,各级要做好注射器材的领发登记管理工作。
5 预防接种实施
接种单位接种疫苗,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
5.1 预防接种前准备工作
5.1.1 确定受种对象
5.1.1.1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规定的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5.1.1.2 受种对象包括:本次应种者、上次漏种者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中的未受种者。
5.1.1.3 清理接种卡(簿),根据接种记录核实受种对象。
5.1.1.4 主动搜索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儿童中的受种对象,与本地儿童同样管理。
5.1.2 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
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当方式,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5.1.3 分发和领取疫苗
5.1.3.1 接种单位根据各种疫苗受种人数计算领取疫苗数量,做好疫苗领发登记。
5.1.3.2 运输疫苗的冷藏包(箱),应根据环境温度、运输条件、使用条件放置适当数量的冰排。
5.1.3.3 冷藏包(箱)的使用方法为:
(1)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放在冷藏包(箱)的底层;
(2)卡介苗放在中层,并有醒目标记;
(3)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肝疫苗放在上层,不要紧靠冰排,防止冻结。
(4)脊灰疫苗装在塑料袋内,无包装盒的疫苗和稀释液用纱布包好,冷藏包的空隙用纱布或纸张填充,防止疫苗安瓿(瓶)振荡破裂。
(5)其他疫苗按照其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温度,参照上述要求适当放置。
5.1.4 准备注射器材
5.1.4.1 按受种对象人次数的1.1倍准备注射器材。
5.1.4.2 自毁型注射器和普通一次性注射器由上级单位随疫苗一并下发,领发时做好登记。使用前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1.4.3 接种单位备好喂服脊灰疫苗的清洁小口杯、药匙。
5.1.5 准备药品、器械
准备75%乙醇、9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球或棉签、治疗盘、体温表、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1:1 000肾上腺素、自毁型注射器回收用安全盒及污物桶等。
5.1.6 为新生儿提供首剂乙肝疫苗接种的单位,根据辖区内儿童预期出生情况,提前准备乙肝疫苗、注射器材及相关记录资料,保证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尽快接种。
5.2 接种时的工作
5.2.1 接种场所要求
5.2.1.1 接种场所室外要设有醒目的标志,室内宽敞清洁、光线明亮、通风保暖;并准备好接种工作台、坐凳以及提供儿童和家长休息、等候的条件。
5.2.1.2 接种场所应当按照登记、健康咨询、接种、记录、观察等内容进行合理分区,确保接种工作有序进行。
5.2.1.3同时接种几种疫苗时,在接种室/台分别设置醒目的疫苗接种标记,避免错种、重种和漏种。
5.2.1.4 做好室内清洁,使用消毒液或紫外线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5.2.1.5 接种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双手要洗净。
5.2.1.6 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包括:
(1)预防接种工作流程;
(2)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
(3)第二类疫苗(包括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自费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接种服务价格等;
(4)接种服务咨询电话;
(5)宣传资料。
5.2.2 核实受种对象
5.2.2.1 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
5.2.2.2 接种工作人员发现原始记录中受种者姓名,出生年、月、日有误,应及时更正。
5.2.2.3 对不属于本次的受种者,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5.2.2.4 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
5.2.3 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
5.2.3.1 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告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
5.2.3.2 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5.2.3.3 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要求自费选择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疫苗的,接种单位应当告知费用承担、异常反应补偿方式以及本章5.2.3.1的内容。
5.2.4 接种现场疫苗管理
5.2.4.1 接种前将疫苗从冷藏容器内取出,尽量减少开启冷藏容器的次数。
5.2.4.2 核对接种疫苗的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5.2.4.3 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检查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是否冻结的方法为:将被检和对照的正常疫苗安瓿同时摇匀后静止竖立,如被检疫苗在短时间(5~10分钟)内与对照疫苗相比出现分层现象,且上层液体较清,即可判断被检疫苗冻结。
5.2.4.4 注射剂型疫苗的使用
(1)将安瓿尖端疫苗弹至底部,用75%乙醇棉球消毒安瓿颈部后,再用消毒干棉球/纱布包住颈部掰开。
(2)将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下插入安瓿的液面下,吸取疫苗。
(3)吸取疫苗后,将注射器的针头向上,排空注射器内的气泡,直至针头上有一小滴疫苗出现为止。
(4)自毁型注射器的使用方法参见相关产品使用说明。
(5)使用含有吸附剂的疫苗前,应当充分摇匀。使用冻干疫苗时,用注射器抽取稀释液,沿安瓿内壁缓慢注入,轻轻摇荡,使疫苗充分溶解,避免出现泡沫。
(6)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7)冷藏容器内的冰排溶化后,应及时更换。在接种门诊,上午门诊下班前应将未开启的疫苗存入冰箱冷藏室内。
5.2.5 接种操作
5.2.5.1 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无误后予以接种。
5.2.5.2 皮肤消毒
(1)确定接种部位。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
(2)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蘸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涂擦直径≥5cm,待凉干后立即接种。禁用2%碘酊进行皮肤消毒。
5.2.5.3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国家药典的规定,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目前常用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见表4-1。
表4-1 常用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
疫 苗 接种部位 接种途径 接种剂量/剂次
乙肝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 肌内注射 酵母苗16岁以下5μg/0.5ml,
CHO苗10μg/1ml、20μg/1ml*
卡介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附着处 皮内注射 0.1ml
脊灰疫苗 口服 1粒
百白破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或臀部 肌内注射 0.5ml
白破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肌内注射 0.5ml
麻疹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乙脑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A群流脑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30μg/0.5ml
A+C流脑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100μg/0.5ml.
风疹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 母婴阻断的新生儿使用CHO疫苗为20μg/1ml。
5.2.5.4 接种时严格执行安全注射。
(1)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具。
(2)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按照有关要求处置。
(3)注射完毕后不得回套针帽。应将注射器具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内,或者用截针器毁型后,统一回收销毁。
5.2.6 接种记录、观察与预约
5.2.6.1 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或计算机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接种记录书写工整,不得用其它符号代替。
5.2.6.2 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15~30分钟。如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5.2.6.3 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5.2.6.4 负责新生儿接生的单位在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后,应当填写首剂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卡(见《附件五》表1-1-2),同时告知家长在1个月内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建证、建卡,并按免疫程序完成第2、3剂乙肝疫苗接种。
5.3 接种后的工作
5.3.1 清理器材
5.3.1.1 清洁冷藏容器。
5.3.1.2 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医疗废物带回集中处理。
5.3.1.3 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或消毒后备用。
5.3.2 处理剩余疫苗
记录疫苗的使用及废弃数量,剩余疫苗按以下要求处理:
5.3.2.1 废弃已开启安瓿的疫苗。
5.3.2.2 冷藏容器内未打开的疫苗做好标记,放冰箱保存,于有效期内在下次接种时首先使用。
5.3.2.3 接种单位在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时,剩余疫苗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并说明理由。
5.3.3 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和预防接种卡(簿),及时上卡,确定需补种的人数和名单,下次接种前补发通知。
5.3.4 统计本次接种情况和下次接种的疫苗使用计划,并按规定上报。
6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
6.1 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在暂居地居住满3个月的≤7周岁儿童。
6.2 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接种服务。
6.3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制定针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措施,加强对流动儿童管理。
6.4 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可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6.5 接种单位应主动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情况。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应当及时登记,建立接种卡(簿)、证,实行单独的卡(簿)管理,并及时接种。
6.6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对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进行调查。
6.7 接种单位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管理,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时间,及时转卡;利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组织对长期外出儿童进行查漏补种或索查外地的接种资料。
7 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及处置原则
7.1 预防接种一般反应
预防接种一般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
7.2 全身反应
7.2.1 临床表现
7.2.1.1 发热:分为轻度(37.1~37.5℃)、中度(37.6~38.5℃)和重度(≥38.6℃)。部分受种者接种灭活疫苗后5~6小时或24小时左右体温升高,一般持续1~2天,很少超过3天;个别受种者发热可能提前,在接种疫苗后2~4小时即有体温升高,6~12小时达高峰,持续1~2天。注射减毒活疫苗后出现发热反应的时间稍晚,个别受种者在注射麻疹疫苗后6~10天内会出现中度发热,有类似轻型麻疹样症状。
7.2.1.2 部分受种者除体温上升外,可能伴有头痛、眩晕、恶寒、乏力和周身不适等,一般持续1~2天。个别受种者可发生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一般以接种当天多见,很少有持续2~3天者。
7.2.2 治疗
7.2.2.1 发生轻度全身反应时加强观察,一般不需任何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开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其它疾病。
7.2.2.2 全身反应严重者可对症处理。
7.2.2.3 高热不退或伴有其它并发症者,应密切观察病情,必要时送医院观察治疗。
7.3 局部反应
7.3.1 临床表现
7.3.1.1 注射局部红肿浸润,根据纵横平均直径分为弱反应(≤2.5cm)、中反应(2.6~5.0cm)和强反应(>5.0cm)。凡发生局部淋巴管/淋巴结炎者均为局部重反应。
7.3.1.2 大部分皮下接种的疫苗在注射后数小时至24小时或稍后,局部出现红肿浸润,并伴疼痛,红肿范围一般不大,仅有少数人其直径>5.0cm。有的伴有局部淋巴肿大或淋巴结炎、疼痛。这种反应一般在24~48小时逐步消退。
7.3.1.3 皮内接种卡介苗者,绝大部分受种者于2周左右在局部出现红肿,以后化脓或形成溃疡,3~5周结痂,形成疤痕(卡疤)。
7.3.1.4 接种含吸附剂疫苗,部分受种者会出现注射局部不易吸收,刺激结缔组织增生,形成硬结。
7.3.2 治疗
7.3.2.1 轻度局部反应一般不需任何处理。
7.3.2.2 较重的局部反应可用干净的毛巾热敷,每日数次,每次10~15分钟。
7.3.2.3 卡介苗的局部反应不能热敷。对特殊敏感的人可考虑给予小量镇痛退热药,一般每天2~3次,连续1~2天即可。
第五章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1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与处理
1.1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
1.2 报告
1.2.1 报告内容 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的时间和人数、主要临床特征、初步诊断和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1.2.2 报告程序及时限
1.2.2.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在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见《附件五》表3-3)。
1.2.2.2 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2.2.3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在接到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事件的报告时,应按规定的时限逐级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2.2.4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应急条例的规定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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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财务工作规范
财务工作规范
财务工作规范一是不断完善财经制度。在严格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盛市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同时,还不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先后制定了《庆阳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办法》、《庆阳市统计局财产管理办法》、《庆阳市统计局车辆管理办法》等更加细化和便于操作的财务、财产分项管理办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制度,为充分保证各项会计业务和现金支出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奠定了坚实的基矗
二是不断强化各项保障。近年来,在财务人员选择上严格挑选业务素质强、工作作风扎实、思想品质过硬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积极支持财务人员参加各类会计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在局办公经费十分紧缺的情况下,挤出资金,购买了财务管理软件,使各类账表都用电脑软件进行记账,市局全面实施了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充分保证了财务管理的高效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一直以来,在不断完善财经制度的同时,也做到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核算制度及内控监督制度,各项财务工作均规范运行。一是会计资料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实行了专人、专柜、专室管理,发生的每笔财务资料都及时进行了装订、整理,各项会计资料整齐归档,会计账目清楚,查取方便。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办法,每笔收入均有据可依,都向交、转款人开具了《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收费收据》等规范的票据,所有报销凭证必须是正规的税务或专用票据,且要求内容填写齐全、规范。彻底杜绝了“白条”,对不规范的支出凭证不论任何理由一律不予核报。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在局纪检组的监督下没有私设任何小金库,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内控监督制度要求,保证了无公款私存、私自侵吞的问题发生。三是财务管理各项经费收支均实行“统收统支、遵守纪律、厉行节约、保证工作”的理财方针,经费支出一律实行审核、审批制度,分管财务领导“一支笔”签批,对一定标准以上的支出必须事先汇报局长或经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分设会计、出纳人员,财务和个人印章分别管理,每笔现金支出和银行存款都要经会计、出纳签盖印章后经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办理,严格执行内部监控制度,保证了现金、银行存款规范运行。
四是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每笔专项经费和款项均保证了专款专用。一是为了保证各项经费专款专用,不相互挤占。合理控制公务接待费、出国旅游费、车辆购置费等三项经费的开支,我局所有支出均按照预算、审核、审批、实施、结算、签批、核报的程序进行办理。即专项经费、会议费等支出事前由承办科室作出详细预算,依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内部审核,然后根据金额大小分送有关领导或会议研究审批,坚持了一个“口”统一实施、结算。二是对于到账的款项我们及时入账,并在最短时间内通知县区财务人员到银行进行结转,市局没有任何扣留、挪用,保证了各县区局的.经费支出和工作事务的正常运转。
五是资产管理责任到人。日常办公用品统一采购,固定资产采取分类、分表造册登记,定期核对、责任到人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资产不丢失、不人为损坏。所有公共财产包括办公用品一律实行统购、统配、统管、统调制度,分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帐、财物购领登记簿和使用管理清单,作到票、帐、物“三对口”。对记入固定资产帐的财产,在来年清理核对一次,切实做到账物相符。固定资产省列除调配使用的外,经费项目基本没有数额购置固定资产,市列经费的固定资产和较大型购置都作出了计划,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审批后,与市采购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协调办理。
篇5: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1、准备工作
(1)洗碗工检查洗碗机各部件,如冲洗臂、隔渣盘、过水喷头、帘布等安装是否正确,是否干净
(2)将要洗餐具内的杂物倒出来;
小物件,如筷子、汤匙等,要用塑料筐装好
(5)打开洗碗机电器开关及蒸洗阀
2、使用洗碗机
(1)洗碗工关闭放水阀,开进水阀,将清水注入缸中,待预洗缸水位到溢水阀高度时,关闭进水阀门
(2)加好强力碱粉并检查干燥剂及输出皮管是否畅通
(3)将餐具放进机内,打开电器开关及蒸汽阀,使机内的履带传送摆放整齐的餐具清洗
(4)在清洗过程中,要按照规定进行换水,如早餐4次、午餐6次、晚餐4次。若有特殊情况应多换水,要勤倒机内被隔离的杂物。换水时,应按以下几个步骤操作
①关掉机器电源,打开机器所有放水阀
②取出所有隔渣盘,用炊刷清扫掉隔渣盘上的食品残留物,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③用毛刷或炊刷清除缸底的食品残留物
④打开进水阀,向水缸中灌水,当预洗缸水位到达溢水阀高度时,关闭进水阀
⑤将隔渣盘放回原位,关闭水缸侧门,将餐具放进机内进行清洗
(5)经常检查机内的配件有否损坏,温度是否稳定,有无异声、异常情况等,如有异常现象马上停止并向领班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3、清洁洗碗机
(1)清洗完餐具后,洗碗工将洗碗机内的配件,如帘布、隔热器、水箱隔网、喷臂等拆下,用清洁剂擦洗干净
(2)将洗碗机门打开,让热散发掉
(3)将水箱里的`污水放掉,用清洁剂擦洗,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后,将拆除的配件安放回原位并将排水阀关上
(4)最后用干抹布擦干洗碗机的外壳
篇6: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德育的骨干力量。班主任工作规范的制定是为了体现陈校长提出的规范、服务的理念,切实加强我校班主任工作管理,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班主任工作更具规范性、科学性、实效性。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工作规范需要密切联系实践,结合我校目前急需规范的几个方面,现提出以下试行稿,欢迎各班主任多提宝贵意见。
(一)个人考勤
1、一日三转:提倡班主任每天上、下午课前十五分钟及放学后到班内,关注班内各项事务,如课前准备,卫生、安全等,及时解决问题。
2、学校组织各类德育常规活动,例如:课间操、大课间活动、班队会、晨会、清洁大扫除等班主任都必须按时到场组织。特提醒:请间操等,请班主任列于各班级队伍之前,以便管理。
3、周末放假需等全部学生被接走后方可离校。
(二)班级建设
1、全面了解学生,对每一位学生的家庭情况,健康水平,兴趣爱好,心理特征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2、制订班级工作计划、明确班级管理目标,建立班级常规,抓好班级文化建设,把班级建设成学生美好的精神家园。
3、认真挑选班干部,充分调动班干部的积极性,努力创设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我发展,师生共同成长的教育环境。
4、狠抓学生学习常规:如课前准备、作业规范等。
(三)日常管理
1、卫生管理:认真组织学生做好清洁区的打扫和保洁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将结合值日岗日常检查、指定日期大扫除检查及班子成员不定期抽查对班主任此项工作作综合评定。
2、班级布置:作好班级美化、每月展示台及黑板报刊出工作,有记录。
3、每月召开两次主题班会或中队活动,要求目的明确,针对性强,主题突出,准备充分,形式多样。
4、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及时上交相关表册、活动记录等。
5、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如骑自行车上下学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不私自出校、不到人工湖边玩耍、不在车行道嘻戏等;
6、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如果学生受伤或突发疾病,班主任必须先把学生护送医院治疗,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7、爱护学校财产。教育学生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不采摘;放学前,关好门、窗、灯,切断教室所有电源。每学期学校提供扫帚4把,拖把2把,垃圾筒一个,畚斗一个。遗失、损坏后需向小学部申批后再行领取。
(四)家校联系
1、班主任应通过校讯通等种渠道与家长联系沟通,及时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的表现,了解学生在家里的有关情况。接待家长要热情,举止要得体,措辞要得当。
2、每学期结束时,集中家长对本学期班级情况作整体回顾与反馈。
篇7: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一、归档图及主要内容: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按组织领导、校园稳定、校园治安、日常安全管理、环境治理、校园文化、宣传教育、安全荣誉、其它九大类别组档。
(一)组织领导
1、领导责任: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学校安全会议记录;平安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以及反映人财物等保障条件到位、安全经费满足工作需要的文件、资料等。
2、工作机制: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网络构成;落实“一岗双责”文件、资料,上级与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处室签订的《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3、制度建设:学校实验室、集会及大型活动、社会实践、实习活动、校门出入管理、宿舍管理、消防管理、疾病控制、饮食卫生、食堂管理、交通及车辆、水、电、气使用、安全检查、危房报告、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4、师生知晓情况:师生安全教育试题,学生安全明白纸、告知书等。
(二)校园稳定
1、反邪恶教组织:学校重点管控人员登记表;教育转化工作记录;对师生进行反邪恶教警示教育活动的记录。
2、舆论管理。计算机房、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等校上网场所的管理制度。
3、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括总体预案、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案、学校考试泄密突发事件预案等;应急演练活动记录;矛盾调处化解工作记录;重大突发性率件处置材料?
(三)校园治安
1、校门管理、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学校来访登记表:门卫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携大宗物品出门查验记录;明确开关校门时间材料。
2、治安防控—校园义务护卫队队员及工作机制;校园治安巡逻、巡查日志和工作记录:学校领导带班、交接班记录:学校大型活动审批资料;校园普通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资料。
3、安全防门卫人员登记表;聘请合格保安程序、记录保安人员工资表复印件、保安复印件;对保安进行岗位教育的记录;校园安保器材登记表;校园视频监控分布情况登记、监控值班情况记录、监控与公A联网有关材料;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示意图及保卫措施材料:
(四)日常安全管理
1、校舍安全:老化校舍旧设施登记台账;校舍检查与维修记录;对照规要求测量楼梯、护栏、走廊的资料;单双杠等体育器材隐意检查记录、教具、玩具隐意检查记录。
2、消防安全:消防制度及执行情况记录;消防设施、器材分布统计;疏散通道、标识、应急照明、灭火器材、用电线路及设施隐患检查、维修记录;落实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制度资料;全校班额统计表;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学校消防演练记录。
3、卫生安全:学校食堂设立证照复印件、体现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协议材料;食堂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卫生清扫制度;食堂进货登记台账;各种索证;食堂工作人员登记表、体检表、健康证复印件;医务室执照复印件、医务人员从业复印件;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记录,防突发流行性和传染病方案、措施材料。
4、宿舍管理、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分布图;床位各项尺寸测量记录;宿舍卫生清扫制度及检查评比记录;每天查铺记录?5、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接送学生车辆登记台账;驾驶人员情况登记、驾驶证复印件;学校自备车辆定期保养、维护记录:学校租用接送学生车辆合法手续复印件、安全协议:向有关部门申请检修检测报告、申请查禁有关交通行为的报告;随车护导人员安排记录。
6、隐意排查档案:校园安全隐意排查与整改登记表;整改过程材料;学校安全工作日志。
(五)环境治理
1、校园治理:校园绿化分布图及百分比;自行车、汽车停放区域示意图;校园垃圾日清制度;校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场所审批文件复印件?
2、周边治理:与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协议、联席会议记录;向有关部门反映学校周边问题的报告;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校园周边治理活动记录
(六)校园文化
1、安全文化。安全文化宣传栏分布示意图及照片;校园安全文化活动资料。
2、文明风尚、学生行为规;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学生违纪处理记录。
3、师德建设、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计划;师德建设活动资料;师德调查问卷。
(七)宣传教育
1、安全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学计划、教案;安全班会记录(要求学生代表签字);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电工、锅炉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复印件;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资料。
2、法制教育: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总结;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聘书;法制教育活动记录、资料等;学生帮教记录资料:3、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学计划;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资料;心理咨询机构照片;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聘书;心理咨询活动记录:
4、学校安全管理荣誉证书、奖牌的复印件、照片。
5、学校安全工作其它档案资料
二、组档、立卷要求
(一)组档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按照“一学年一卷”的原则组卷:组档时间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2、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在遇到撤(并)校时,应将该档案转交新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在遇到单位名称变更时,应按新名称重新立卷,原档案应子保留。
(二)立卷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要求以县区为单位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和档案封面。
2、档案盒封面要求统一贴上或打上“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标签横标下有分养标签,标签统一使用想体字电脑打印,分养标签采用小一号黑体字,分卷一盒不够需用几盒的:在分卷标签上注明分卷顺序:如组织领导(1)、、、、、、档案侧面有同样字体的坚标签。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都要有总目录,各分卷都要有分卷目录与卷文件目录,装订顺序按各分卷容先后装订:分卷装订统一使用竖排线装、归档文件目录。
4、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制作。可用蓝黑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工整简洁、准确、不得涂改:
5、档案用棉绳装订,采用三孔一线装订法,装订长度为160毫米,不得用金属物品订夹。
6、卷材料当中,不得有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
7、严格制度,严禁将档案容向无关人员扩散。
8、案卷由“卷盒——卷目录一一档案材料—一封底”组成。
篇8: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各项职责的工作要求,对管理处的工作规范如下:
1、每天工作:
(1)巡视所管理的地段(片、幢)一遍,巡视内容为:
①检查小区是否有违章行为(有无乱搭、乱建、违章装修,墙壁有无乱涂、乱画、张贴广告、乱摆摊贩)。
②小区是否有不安全隐患(房屋是否出现严重破损,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室内输电是否完好,有无乱拉乱搭,小区有无可疑人员活动)。
③小区环境与卫生是否符合标准(树木花草有无损坏,房前屋后、公共场所有无乱倒垃圾,垃圾桶是否倒清,有无乱停放车辆、乱晾晒衣物,有无影响正常休息的噪声源)。
④基础设施是否完整,道路有无损坏,室外上下水道是否渗漏,路口护栏栓、路障是否完好,娱乐设施有无损坏。
以上内容巡视完毕要做好巡视记录,发现问题,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重大问题和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2)收缴水、电费、管理费和各项规定费用。
(3)接待居民来信、来访和处理有关房屋管理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4)解答住户提出的有关房屋管理业务咨询。
(5)安排房屋保养、维修任务,验收修缮质量。
(6)做好工作日记(内容为:记录每天完成的工作、发现和处理问题,上级领导的指示,等待解决的`事务,住户投诉等)。
(7)整理内务(包括打扫办公室、整理文件、资料、图书报刊;
清洁整理办公桌、椅及其他办公用具等)。
2、一周工作:
(1)走访住户(内容:与住户交换小区管理意见,了解住户在住房方面的困难和需要;
掌握住户家庭基本情况,包括:户主、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家电话,家庭人口以及人口结构,掌握住户产权归属和变更或租户的变更、租金的变化,住房的户型、结构、质量、保养和维修状况)。
(2)初审住户装修申请并报上级审批。
(3)检查每栋楼宇的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内容包括:电梯运行是否正常;楼道、过道、梯间是否堆放杂物或有碍通行的物品和危险品、有毒物品;公共照明是否完好;配电箱、水表设备是否有破损;小区楼内信报箱是否有破损),发现问题应及时报管理处主任和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4)检查垃圾桶是否喷洒药物,各住宅楼内公共部位是否清洁。
(5)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有无长期空房户、擅自转租户,了解房地产信息。
3、一月工作:
(1)编制本月保养维修报表,制订下月保养维修计划。
(2)编制租金、管理费和各项规费收缴报表。
(3)对月维修项目进行一次回访,听取住户意见。
(4)整理房屋管理资料、档案,对发生异动的(包括:房屋产权变动、承租户变动、租金变动、管理费变动)作出修改。
(5)与有关单位联系,交换情况一次(包括:居委会、派出所、工商行、房屋产权单位等),如有重要情况须书面报告和反映。
(6)办公室大扫除一次(包括:窗户玻璃、屋面、地面、墙面和各种办公用具的清洁整理)。
4、一季度工作:
(1)组织检查小区和住宅楼宇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水源、灭火器、消防桶、高层楼宇的消防报警设备、太平门等)是否完好无缺,能否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检查各粪池、井盖,检查化粪池、下水道有无淤塞,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处理。
(3)清理房租、管理费和各项规费,并编制季度报表;
清查是否有漏收、错收;采取措施对拖欠房租和管理费的住户进行追收。
(4)编制季度维修保养计划和报表。
(5)办一期房屋管理专刊,宣传表扬小区内的好人好事和新风尚,指出小区存在的问题,增强住户参与管理的意识。
(6)整理房地产信息并写出书面报告。
5、一年工作:
(1)对本管理地段(片、幢)内的住户全部走访一遍。
(2)组织清理一次化粪池。
(3)编制年度房租、管理费和各项规费收缴报告。
(4)编制下年度维修保养计划。
(5)整理房产管理档案资料,写出资料异动报告,对发生异动的资料进行修改,保持档案资料与实际一致。
(6)组织一次本管理区的住户代表会,听取住户对房屋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住户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7)总结年度工作,写出书面报告。
(8)制定下年工作计划。
篇9: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1、范围
为加强配电网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两票执行过程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供电局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2、引用标准
(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xx)83号
(2)省电力有限公司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
(3)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4)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管理规定
(5)外包工程双负责人制实施办法(试行)
(6)低压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7)配电设备异动管理办法
(8)配网停电管理考核办法
3、工作票相关人员安全职责
3.1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职责
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4)所签发的工作票票面填写与修改符合《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中关于“两票”合格标准的要求。
5)履行现场勘察制度,对现场勘察单的正确性负责、
3.2工作票审核人的安全职责
1)对工作票签发人所签发的工作票中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查;
2)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进行审查;
3)对工作票票面是否符合“两票”合格标准进行审查;
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进行审查。
5)对以上审查结果签名确认,并与工作票签发人负同等的安全责任。
3.3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履行现场勘察制度,对现场勘察单的正确性负责、
4)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5)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6)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规》、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7)对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负责;
8)对补充安全措施正确性负责,对所填写内容、签名等符合《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中关于“两票”合格标准的要求负责。
9)工作期间需离开或变更工作负责人,必需按《安规》要求履行交接手续。
10)工作结束负责周密检查,负责向现场许可人(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现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许可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最后向调度(工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变电部分向运行人员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3.4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职责
3.4.1开闭所、配电站、配电室、箱变内电气(电缆进站)工作许可人安全职责(以下内容均针对许可人所许可的该站所范围)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5)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6)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签名确认。
7)对补充安全措施正确性负责,对所填写内容、签名等符合《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中关于“两票”合格标准的要求负责。
3.4.2线路工作(含在线路上的电缆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职责
1)审查工作必要性;
2)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确;许可前负责将工作班组名称、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内。
3)许可的接地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必须通知工作负责人,下达命令方式、术语规范正确,并做好录音与记录;
5)负责接受并确认“全部工作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由线路上撤离,接地线已经全部拆除”的汇报,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并作好记录后,方可下令拆除各侧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3.5监督负责人的职责
1)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的工作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监督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施工方案中所列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正确执行。
4)监督负责人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以及其它现场安全工作规程,及时对承包单位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
5)监督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工作班成员明确交代工作任务和内容、工作地段和地点、人员分工、现场保留的带电设备和部位、现场危险点及安全措施、登高作业注意事项等,全体工作班成员在工作票上亲自签字确认。
6)协同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工作结束及工作票终结手续。
7)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承包单位的现场工作。
3.6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职责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安规》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4、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管理流程与办法
4.1停电计划申报、停电计划编制及发布
4.1.1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向设备所辖供电所(工区)工作票签发人申报停电,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工程委托书、施工图纸、工程勘测设计任务书、设备材料汇总表。材料中应明确: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具备停电施工条件的日期、流程时限、申请施工停电时间、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班组名称等信息。
施工单位在申报停电前,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工作负责人进行现场的初步勘察,并按《福州电业局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管理规定》要求由施工管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三大措施)。
4.1.2工作票签发人根据施工图纸、配网高压系统接线图编制“配网设备停电申请单”,向配电管理中心申报停电计划。
对于环境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在申报停电计划前,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先行勘察现场,确认现场施工的可行性(包括电缆管沟及电缆走廊状况),明确工作内容、线路异动情况、保留或邻近的带电线路和设备,以及接地线挂接点等。
4.1.3配网可靠性专责根据工作票签发人申报的停电计划,经汇总所有所承接的申请后编制配网停电计划报调度。
对需列入次月月度(滚动)停电计划的项目,应在每月15日(31日)前向所辖调度申报停电计划。
4.1.4调度运行方式专责按照高压图核对工作票签发人所提的停电范围是否存在遗漏10kv电源点的情况。之后,运方专责汇总所有所承接的申请,编制月度(滚动)停电计划,明确列入次月停电计划的项目和待排的项目初稿。
4.1.5调度于每月20日(5日)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供电局月度(滚动)停电平衡会,经协调、平衡完善后予以发布。
4.1.6供电所(工区)根据发布的月度(滚动)停电计划,提前3个工作日10:00前向调度报停电申请。(停电申请表详见:附件五)
4.2工作票签发、操作票拟写
4.2.1施工管理单位对发布的月度(滚动)停电计划,综合考虑工程量、施工力量,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做好施工前期工作后,向相应工作票签发人提供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三大措施供工作票签发人审阅)与工程委托书(其内容应包涵:施工项目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名单)等。
4.2.2提前4个工作日以上,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共同至现场进行勘察。现场勘察应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并依据作业的性质、方法、工程量提出施工质量要求。
4.2.3工作负责人至少于停电前3个工作日将绘制好的预竣工接线图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根据设计施工图纸、预竣工接线图绘制设备预异动单(参照局配电设备异动管理办法执行),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填写工作票。
4.2.4工作票签发人将已填写工作票交工作票审核人进行审核,工作票审核人应将审核通过的工作票记录在《工作票审核记录簿》中进行登记(登记格式详见:附件一)。工作票审核人应重点根据现场勘察单、高压系统接线图、低压图及设计施工图对工作票进行审核,并确认工作票中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必要时,工作票审核人应至现场进行勘察),并对审核后的'工作票与工作票签发人负同等责任。工作票审核人由各供电所(工区)所长担任。
4.2.5工作票签发人正式签发工作票,正式签发的工作票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传给相应工作负责人,并将现场勘察单和设备预异动单随工作票同时传给相应工作负责人。对特批临时性工程,确无法满足上述时限的,至少应在停电前一个工作日12:00前传给工作负责人。
4.2.6调度根据收到的“停电申请单”拟写相应的调度操作指令票。调度拟票时应认真核对“停电申请单”中停电范围,按照高压系统接线图,上述范围是否已将工作范围内所有10kv电源均已断开。调度将倒闸操作内容预发令给相应供电所倒闸操作班组,对计划性工程,调度应最迟于停电前一日17:00前将预令下达。
4.2、7操作班根据调度预令填写倒闸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每个操作项目只能填写一个操作内容(包括规定需要分项填写的检查项目)。操作人和监护人(监护人必须是安监部明文公布的有资质人员,下同)应根据接线图核对操作票填写的操作项目、内容确认正确后分别在操作票签名。
4.2.8施工管理单位(或业主单位)应于停电施工前组织项目负责人、监督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和本单位技术人员召开安全交底会,对施工质量要求,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交待和布置。
4.3停电操作及工作票许可
4.3.1停电当日,操作人员应按调度预令中“准备操作时间”提前至现场待令。在当值调度员下达正式操作指令后方可执行操作票。操作指令的下达应清楚明确,受令人应将指令内容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操作人员在执行倒闸操作任务时,应严格按操作项目顺序进行操作,不得跳项、漏项。每项操作前,监护人应唱票,操作人应复诵并核对设备名称、编号、状态正确无误后,方可操作。操作结束应立即向调度汇报执行情况,操作过程应严格执行录音制度。
4.3.2工作负责人向供电所值班员(工区值班员)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许可工作前,当值供电所值班员(工区值班员)应确认工作票要求的,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含变电站、发电厂、环网线路、分支线路)都已拉闸停电,检修地线均已装设完毕。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必须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双方应核对工作票票号、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任务,并复诵无误。监督负责人应协助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4.3.3开工前,由监督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布置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交任务,交安全措施”。监督负责人监督工作负责人和专责监护人在现场向全体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全体工作班成员明确上述内容后,在工作负责人所持的工作票上签名确认。
4.3.4工作班装设工作地线及布置现场补充安全措施。验电时,应先对验电器进行自检。对工作票上要求装设接地线的位置都要进行验电,验电后立即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验电、装设接地线应逐相进行,并戴绝缘手套。
4.4现场施工、工作票终结及恢复送电
4.4.1现场施工过程,监督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和监理人员应始终在工作现场。监督负责人应对工作班成员的违章行为及时予以纠正。若施工过程遇受阻等原因,预测工程将延期,工作负责人应提前1小时向调度办理延期手续。
4.4.2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程实际竣工的状况绘制竣工接线图,经维护人员验收后,交工作票签发人。若正式竣工接线图与预竣工接线图不一致的,工作票签发人应绘制设备正式异动单,并传调度和现场维护人员。竣工接线图及正式设备异动单均应有两人签章,其中一人办理,一人审核。
4.4.3维护人员对施工后的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接线方式正确规范,与施工图纸和设备异动单要求的相符,设备试验数据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设备具备送电条件后,向当值调度员汇报工程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
4.4.4竣工,准备办理工作票终结。监督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共同核实所有工作任务已完成,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维护班)验收合格;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撤下后,再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挂的接地线,并核对数量;检查线路上确无遗留的工具材料。
4.4.5工作负责人向当值供电所值班员(工区值班员)办理工作终结。工作负责人应向许可人汇报:终结的工作票票号、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内容完成情况,确认所有人员已离开,工作接地线均已拆除,线路具备送电条件。监督负责人应协助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4.4.6当值调度员确认停电范围内所有工作票均已汇报终结,设备预异动单正式转正,之后方可发出送电指令。
4.4.7当日工程送电后,若发现因相位错误造成用户无法正常用电的(包括:客户侧相位错误,或因线路限荷量不足造成联络线必须核相正确进行转电的),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办理事故应急抢修单,组织原施工单位进行相位的更改,且更改后由相应核相人员立即进行再次的相位核对。
5、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管理流程与办法
5.1停电计划申报、停电计划编制及发布
本阶段管理流程与要求同4.1条“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管理流程与办法”部分。
5.2工作票签发及操作票拟写
5.2.1施工管理单位对发布的月度(滚动)停电计划,综合考虑工程量、施工力量,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做好施工前期工作后,向相应工作票签发人提供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三大措施供工作票签发人审阅)与工程委托书(其内容应包涵:施工项目负责人、工作负责人、监督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名单)等。
5.2.2提前4个工作日以上,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共同至现场进行勘察。现场勘察应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并依据作业的性质、方法、工程量提出施工质量要求。
5.2.3工作负责人至少于停电前3个工作日将绘制好的预竣工接线图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根据预竣工接线图绘制设备预异动单(参照局配电设备异动管理办法执行),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填写工作票。
5.2.4工作票签发人将已填写工作票交工作票审核人进行审核,工作票审核人应将审核通过的工作票记录在《工作票审核记录簿》中进行登记(登记格式详见:附件一)。工作票审核人应重点根据现场勘察单、高压系统接线图、低压图及设计施工图对工作票进行审核,并确认工作票中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必要时,工作票审核人应至现场进行勘察),并对审核后的工作票与工作票签发人负同等责任。工作票审核人由各供电所(工区)所长担任。
5.2.5工作票签发人正式签发工作票,正式签发的工作票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传给相应变(配)电站、工作负责人,并将现场勘察单和设备预异动单随工作票同时传给相应工作负责人。对特批临时性工程,确无法满足上述时限的,至少应在停电前一个工作日12:00前传上述人员。
5.2.6调度根据收到的“停电申请单”拟写相应的调度操作指令票。调度拟票时应认真核对“停电申请单”中停电范围,按照高压系统接线图,上述范围是否已将施工(检修)电缆各侧10kv电源均已断开,并挂上检修地线。调度将倒闸操作内容预发令给相应倒闸操作班组,对计划性工程,调度应最迟于停电前一日17:00前将预令下达。
5.2.7操作班根据调度预令填写倒闸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每个操作项目只能填写一个操作内容(包括规定需要分项填写的检查项目)。操作人和监护人(监护人必需是安监部明文公布的有资质人员,下同)应根据接线图核对操作票填写的操作项目、内容确认正确后分别在操作票签名。
5.2.8施工管理单位(或业主单位)应于停电施工前组织项目负责人、监督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和本单位技术人员召开安全交底会,对施工质量要求,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交待和布置。
5.3停电操作及工作许可
5.3.1停电当日,操作人员应按调度预令中“准备操作时间”提前至现场待令。在当值调度员下达正式操作指令后方可执行操作票。操作指令的下达应清楚明确,受令人应将指令内容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操作人员在执行倒闸操作任务时,应严格按操作项目顺序进行操作,不得跳项、漏项。每项操作前,监护人应唱票,操作人应复诵并核对设备名称、编号、状态正确无误后,方可操作。操作结束应立即向调度汇报执行情况。操作过程应严格执行录音制度。
5.3.2工作负责人向供电所值班员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许可工作前,当值供电所值班员应确认工作票要求的电缆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都已拉闸停电,检修地线均已装设完毕。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必须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双方应核对工作票票号、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任务,并复诵无误。监督负责人应协助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5.3.3工作负责人进入相关变(配)电站,与当值运行值班人员(变电站当值值班员、配电站所维护班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站所许可人首先应确认该电缆工作票已经设备所辖调度许可。许可人执行本站所现场安全措施,装设临时遮栏、围网、标示牌等,之后会同监督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监督负责人应全程监督工作许可过程。
5.3.4开工前,进行“交任务,交安全措施”。由监督负责人监督工作负责人和专责监护人在现场向全体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全体工作班成员明确上述内容后,在工作负责人所持的工作票上签名确认。
5.3.5工作班装设工作地线及布置现场补充安全措施。验电时,应先对验电器进行自检。对工作票上要求装设接地线的位置都要进行验电,验电后立即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验电、装设接地线应逐相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监督负责人应现场监督工作地线装设及现场补充安全措施的执行。
5、4现场施工、工作票终结及恢复送电
5、4.1现场施工过程,监督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监理人员应始终在工作现场。监督负责人应对工作班成员的违章行为及时予以纠正。若施工过程遇受阻等原因,预测工程将延期,工作负责人应提前1小时向调度(工区调度)办理延期手续。
5、4.2电力电缆试验要拆除接地线时,工作负责人应征得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即线路上挂接的地线应征得当值供电所值班员(工区值班员)许可;变(配)电站内挂接的地线应征得该站所许可人的许可,站所许可人(即运行值班人员)应征得当值调度员的许可。试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接地。
5.4.3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程实际竣工的状况绘制竣工接线图,经维护人员验收后,交工作票签发人。若正式竣工接线图与预竣工接线图不一致的,工作票签发人应绘制设备正式异动单,并传调度和现场维护人员。竣工接线图及正式设备异动单均应有两人签章,其中一人办理,一人审核。
5.4.4维护人员对施工后的线路进行检查,确认接线方式正确规范,与施工图纸和设备异动单要求的相符,试验数据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设备具备送电条件后,向当值调度员汇报工程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
5.4.5当值调度员应在接到维护人员汇报工程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后,方可受理线路工作结束、工作终结的汇报。
5.4.6竣工,准备办理工作结束。监督负责人会同工作负责人核实所有工作任务已完成,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维护班)验收合格;查明:(1)所有工作人员已从相关站所退出,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
(2)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撤下(有上杆工作的),杆塔上确无遗留工具材料,之后再命令拆除所有临时地线。
5.4.7监督负责人监督工作负责人在相关变(配)电站与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结束。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再次检查所有工作人员已退出该站所,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临时地线已拆除,验收合格且手续完备。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盖“工作结束”章。
5.4.8监督负责人会同工作负责人确认所有相关站所工作已结束,工作结束手续已办理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当值供电所值班员(工区值班员)汇报全部工作任务结束。供电所值班员(工区值班员)应向当值调度员汇报:工作票票号、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内容完成情况,确认所有人员已撤离,现场已清理完毕,工作接地线均已拆除,线路具备送电条件。
5.4.9各相关变(配)电站运行人员确认本站所工作已办理工作结束,拆除临时遮栏、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检查现场已恢复工作许可前安全措施,之后向设备所辖调度汇报工作票终结。
5.4.10当值调度员核对工作负责人已办理工作结束,各相关变(配)电站运行人员均已办理工作终结,确认该工作票已终结,盖“工作票终结”章。
5.4.11当值调度员确认停电范围内所有工作票均已终结,设备预异动单正式转正,之后方可发出送电指令。
5.4.12当日工程送电后,若发现因相位错误造成用户无法正常用电的(包括:客户侧相位错误,或因线路限荷量不足造成联络线必须核相正确进行转电的),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办理事故应急抢修单,组织原施工单位进行相位的更改,且更改后由相应核相人员立即进行再次的相位核对。
6、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管理流程与办法
6.1停电计划申报、停电计划编制及发布
本阶段管理流程与要求同4.1条“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管理流程与办法”部分。
6、2工作票签发及操作票拟写
6.2.1施工管理单位对发布的月度(滚动)停电计划,综合考虑工程量、施工力量,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做好施工前期工作后,向相应工作票签发人提供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三大措施供工作票签发人审阅)与工程委托书(其内容应包涵:施工项目负责人、工作负责人、监督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名单,以及需要进行配合的试验班组工作负责人及班组成员名单)等。
6.2.2提前5个工作日以上,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共同至现场进行勘察。现场勘察应明确:工作内容、停电设备需转的状态、保留或邻近的的带电设备、作业现场的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并依据作业的性质、方法、工程量提出施工质量要求。
6.2.3工作负责人至少于停电前4个工作日将绘制好的预竣工接线图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根据预竣工接线图绘制设备预异动单(参照局配电设备异动管理办法执行),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填写工作票。
6.2.4工作票签发人将已填写工作票交工作票审核人进行审核,工作票审核人应将审核通过的工作票记录在《工作票审核记录簿》中进行登记(登记格式详见:附件一)。工作票审核人应重点根据现场勘察单、高压系统接线图、站所电气一次接线图、设计施工图等资料对工作票进行审核,并确认工作票中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必要时,工作票审核人应至现场进行勘察),并对审核后的工作票与工作票签发人负同等责任。工作票审核人由各专业运行检修专责或配电管理所所长担任。
6.2.5经审核后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正式签发,正式签发的工作票(附设备预异动单)须提前3个工作日传相应变(配)电站和工作负责人。对特批临时性工程,确无法满足上述时限的,至少应在停电前一个工作日8:00前传相应维护班组和工作负责人。
6.2.6工作负责人签领工作票时,工作票签发人应向工作负责人说明工作地点、范围、内容、工作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保留的带电部分,工作负责人核对无误后在工作票登记本上签名确认。
6.2.7变(配)电站负责人(技术员)对该工作票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工作票上填写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是否与施工图纸一致,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工作票中所填的计划工作时间是否与停电计划安排一致,确认正确后在工作票上填入收到工作票时间并签名。
6.2.8调度调度员根据接收到的设备停役申请单、设备预异动单、该站所电气设备一次接线图和高压系统接线图,按照运方安排拟写调度倒闸操作指令票。调度将倒闸操作内容预发令给相应巡检站倒闸操作班组,对计划性工程,调度应最迟于停电前一日17:00前将预令下达。
6.2.9巡检站操作班根据调度预令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人应根据调度预令项目内容及相关图纸填写现场倒闸操作票。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相关站所电气设备一次接线图和站所内运行方式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正确后分别签名,并经值长审核签名。
6.2.10施工管理单位(或业主单位)应于停电施工前组织项目负责人、监督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和本单位技术人员召开安全交底会,对施工质量要求,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交待和布置。
6.3工程停电操作
6.3.1停电工作当日,倒闸操作人员携带经审核合格、签名确认的倒闸操作票提前到现场准备操作。当值调度员再次审核指令票,之后根据调度指令票向操作班监护人发布停电操作正式指令,并对发布调度命令的正确性负责。发布命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命令)和听取命令的报告时间都要录音并做好记录。接令人应将所接受指令正确无误的记录在调度命令记录簿中。
6.3.2受令人在接到当值调度员的正式指令后,审核所填写的操作项目符合调度指令并正确无误后,操作人、监护人进行确认签名。(如果是原先填票时的操作人、监护人,确认审核就可以了,无需再次签名)。
6.3.3现场开始操作前,监护人和操作人应认真核对操作设备名称、编号和状态,并在模拟图板上进行预演,正确无误后方可开始操作。操作过程中,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认真执行唱票复诵制,每操作完一项检查正确到位后,监护人进行确认打“√”。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当值调度员汇报。操作过程应严格执行录音制度。
6.3.4倒闸操作过程在执行装设接地线(合接地刀)的操作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应遵守先验电后接地的原则。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前,应检查验电器是否完好)。
(2)验电时,应在各相分别验电,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3)验电时若发现有电应立即向发令人(当值调度员)汇报,在未查明原因前停止该操作票剩余项目的操作。
(4)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在停电前应确认带电显示装置(或电压表)指示正常,在设备转为冷备用状态后,根据“二元”判断法检查不同原理的指示或信号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确认开关确已断开后即合上接地刀闸。
(5)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接地时人体应处在与设备距离0、7m及以上的位置。应使用合格的接地线,接地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
6.3.5配电站所、箱变的变压器单元不属调度管辖范围,工作票中所列变压器低压开关及其以下设备的操作,由操作人员根据工作票要求拟写操作票、由值班负责人发令操作,操作过程要求同上。
6.4工作许可
6.4.1当值调度员执行完停电操作指令后,核对设备停役申请单中要求的设备状态和安全措施均已执行完毕,之后通知申请人,其申请的设备停役状态及安全措施均已执行完毕。
6.4.2工作负责人本人持工作票向工作许可人(经安监部门批准具有工作许可资格的设备维护人员)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在履行许可手续时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应互报姓名,并核对工作票票号、施工班组名称、工作地点、工作任务。监督负责人应全程协助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6.4.3工作许可人应对工作票所列的“应断开的开关、刀闸及应取下的熔丝、应解除的继电保护压板”进行逐项检查,确认开关、刀闸已断开、熔丝已取下、保护压板已解除后,在工作票“已断开的开关、刀闸及应取下的熔丝、应解除的继电保护压板”栏右侧小框内打钩确认。
6.4.4许可人应检查工作票所要求装设接地线的位置与数量,是否与现场一致。若一致则在“应装接地线或已合接地刀闸”栏空位上填写接地线编号或已合接地刀闸的编号。
6.4.5工作许可人应根据工作票要求及《安规》规定在相应位置设置相应数量的临时遮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并在“应设遮拦、已挂标示牌”栏填写相关内容。
6.4.6工作许可人应明确邻近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的具体设备、名称编号,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工作票签发人事先未考虑到的安全措施,并将该内容填入“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栏并签名。补充安全措施应具体可操作。
6.4.7工作许可人在确认无误后,应会同工作负责人一一核对所做的安全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并向工作负责人指明邻近带电设备的位置、所采取的措施和其他注意事项。根据现场核对情况,明确工作范围、地点,工作任务、装设围网、遮拦的范围,面对设备与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并分别在工作票相应的栏目中签名,填写许可时间。监督负责人应全过程监督工作许可手续的办理过程。
6、5现场施工
6.5.1开工前监督负责人监督工作负责人应召集工作票中所列的班组成员交待当天施工的现场情况;明确工作范围、地点,工作任务、监护人、作业人;装设围网、遮拦的范围,采取的安全措施情况;明确保留的带电部分。全体工作班成员对上述内容确认无误后,应在工作票的“交任务、交安全措施确认”栏确认签名。
6.5.2工作负责人下令开始工作后,工作班成员按照分工展开作业。若需在柜内工作,在柜门打开后,还应检查接地刀闸确已合好到位,才能开始工作。
6.5.3工作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监督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6.5.4工作期间,监督负责人、工作负责人、监理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票所列区域。工作负责人若确需离开,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指派新的工作负责人,并由工作票签发人通知许可人。
6.5.5监督负责人、监理人员在施工全过程监督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要求。
6.5.6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协调需合班工作的试验作业,监督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应监督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票所列的试验人员进行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的交底。试验现场应装设围栏,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指定专人看守,试验地点应指派专人进行监护,与试验工作无关的人员均应撤离试验现场。
6.5.7试验过程中需临时拆除接地线(断开接地刀)的,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在征得许可人许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必须征得调度员的许可)后,接地刀由许可人负责操作,接地线由施工班组自行拆除(但应由工作负责人进行监护)。试验结束后应立即恢复,并确保与试验前状态一致。
6.5.8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遇见的因素不能按计划停电时间完成时,工作负责人按规定至少提前1个小时向小区站所(变(配)电站)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小区站所(变(配)电站)许可人向调度办理工程延期手续,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延期”栏中填入经批准的时间。
6.6工程验收、异动转正
6.6.1若设备安装和接线与预竣工接线图不相符的,工作负责人应在当日16时前向工作票签发人提供书面的竣工接线图,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竣工接线图编制正式异动单;若设备安装和接线与预竣工接线图相符可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
6.6.2工作票签发人在确认现场安装的设备和电气接线与预异动单相符后可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小区站所(变(配)电站)许可人申请预异动单转正。对因实际施工情况与预竣工接线图不符的,工作票签发人应将重新绘制的正式异动单传小区站所(变(配)电站)工作许可人和调度当值调度员。
6.6.3工作许可人对施工后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接线方式正确规范,与施工图纸和设备异动单要求的相符,试分合操作等全过程监督检查正确,设备试验数据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设备具备送电条件后在验收单上确认验收合格并签名。
6.6.4小区站所(变(配)电站)许可人向当值调度员汇报现场设备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
6.7工作票终结及恢复送电
6.7.1监督负责人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票中的工作任务全部完成,设备及安全措施已恢复至开工前状态,工作现场已清理完毕,工作班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后,经工作许可人验收无误后,由工作许可人盖“工作结束”章。
6.7.2工作许可人拆除临时遮拦、标示牌,检查未拆除(断开)的接地线(接地刀闸),并汇报调度,由工作许可人盖“工作票终结”印章。工作许可人同时向当值调度员汇报相应的设备停役申请单结束。
6.7.3调度当值调度员应在接到小区站所(变(配)电站)许可人汇报工程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后,方可受理设备停役申请单结束的汇报。
6.7.4工作票签发人向当值调度员汇报异动单转正。
6.7.5当值调度员在接到工程验收合格、异动单正式转正、设备停役申请单结束的汇报后,根据运方安排、系统接线和异动情况再次审核相应复电指令票,并在调度模拟盘进行模拟操作,确认无误后,向相应倒闸操作人员发布送电指令。
6.7.6当日工程送电后,若发现因相位错误造成用户无法正常用电的(包括:客户侧相位错误,或因线路限荷量不足造成联络线必须核相正确进行转电的),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办理事故应急抢修单,组织原施工单位进行相位的更改,且更改后由相应核相人员立即进行再次的相位核对。
7、其它要求
7.1监理人员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应始终在现场,对作业人员行为及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把关,对作业人员违规作业有权要求其停止工作。
7.2本办法规定的所有流程均自施工单位向设备所辖供电所申报停电计划开始,对带电配合的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由带电票工作票签发人向设备所辖配调申报停电计划,提交“配网设备停电申请单”,但相应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签发仍由设备所辖供电所工作票签发人负责,其工作流程的要求仍按本办法执行。
7.3配电网低压工作应同时参照《低压工作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7.4在变(配)电站内工作,外部人员不得将任何形式的接地线带入站内。工作中需要加挂工作接地线,应使用变、配电站内提供的工作接地线。运行人员应对本站内装拆的工作接地线的地点和数量正确性负责。
附则
1、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属局营销部。
2、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工作票审核记录簿
附件二: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流程图
附件三: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流程图
附件四: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流程图
篇10:银行规范工作心得
在第一次的理论考试中,学员们已经将十六字农行员工行为守则背得滚瓜烂熟了。今天,我们小组在一起进行了深入学习,更加全面地了解了这四句话的含义,也对我们将来的行为表现有了更多的理解。
一、精诚合作,坦诚相待
从进入农行我们就知道,农行需要优秀的人才,但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再优秀的人独自努力总是没有大家合作来的效率高,农行需要的是一个运行良好的团队,因此在同事关系上要求大家坦诚相待,良好的企业环境中不会存在你争我夺,而是公平竞争,精诚合作。
二、爱岗敬业,严格要求
银行是服务行业,对客户要提供微笑服务,不是虚假的面具,而是发自内心的真诚,这需要员工从内心热爱这个行业,这样才能让更多的顾客接受农行,使农行更具竞争力。
银行是一个特殊的地方,它的业务围绕着货币、现金,相较于其他行业,这就对员工的道德有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员工的一言一行依法合规,员工必须以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同时,我们的工作可以轻易接触客户的信息资料,而这些是要严密保护起来不可以泄露的,我们绝对不允许因为自己的失误而使客户,是农行遭受损失。
农行的员工守则总共只有薄薄几张纸,但它对员工的要求不像那几张纸一般轻飘飘。完整学习下来后,我个人认为,虽然一条一条各不相同,但要求都源于一个本质,爱我农行,以严苛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因为爱农行,所以不会允许损害农行的行为出现,因为有的道德标准约束,所有的一切依法合规,避免自己偶尔懈怠产生不良后果。
篇11:学校人员工作规范
一、教师要在每学期开课前通读教材,弄清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研究各章节在教材中的作用,以及它们的内在联系,结合学生实际制订教学计划。
二、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广泛收集教学信息,依据教学大纲确定教学目标、重难点、教法、学法。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构建教学目标。
三、教师要认真书写教案,原则上应提前一周写好教案。严禁不备课而上课。见习期教师的教案,应经过指导教师认可才能上课。提倡电子备课。
四、教师要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按时参加教研组或备课组的集体备课。每学期至少做1次集体备课的中心发言人或上一堂公开课。每次集体备课,应发表自己的意见。
五、教师要遵守上课时间。上课铃响,准时到岗,不搞与本课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中途离开课堂。课中不准会客,不接听手机,不拖堂,不任意停课,不擅自调课。
六、教师讲课要用普通话,吐字清楚,语言规范,准确精炼,适合学龄特点。提倡微笑教育,讲课要深入浅出,有趣味性。
七、课堂上严禁训斥、挖苦学生,不能为了个别学生不遵守纪律而停课处理,妨碍全班同学学习。
八、教师上课要衣着整洁,朴素大方,教态自然。不穿拖鞋、大衣,不戴围巾、帽子上讲台,不在课堂上吸烟。
九、教师上课要站立讲课。学生写作业时,教师要行走巡视,重点辅导差生,并多做当面辅导。
十、结合学科特点,通过教学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政治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十一、教学方法要得当,能从教与学的实际出发,选择最佳教学方法。要在激发唤醒学生的学习兴趣,尤其是差生的学习积极性上下功夫。为学生创造生动、活泼、轻松的课堂气氛。
十二、教学结构安排要合理,重点要突出,难点要突破,设计要合理,组织要严密。
十三、应按教学计划上课,认真完成课堂教学任务,达到预定的教学目标,杜绝上课的随意性。新授课时间要根据学科、课型不同而充分体现精讲多练,保证学生当堂掌握。
十四、要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要通过传授新知识,有效地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能力。
十五、设计课堂练习时,内容以巩固为主,练习步骤明确,方法得当,让各类学生都能循序渐进。对教学效果的当堂反馈要以中差生为主,特别要注意差生对新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时地调整教学计划。
十六、布置作业既要有质又要适量,使学生通过动脑动手巩固知识。坚决杜绝盲目的、机械的`、重复性的作业。作业批改要及时,多使用激励性评价语言。
十七、教具的运用要得当,积极恰当地使用多媒体等电化教学手段,增强教学直观,提高课堂效率。理科要加强实验教学。注意实验安全。
十八、板书要认真设计,要概括精炼,条理清楚。板书书写要工整,不写错别字,提倡使用课件教学。
十九、维持好课堂秩序。课堂上要求学生坐姿自然端正。写字看书掌握一尺一寸一拳的要求。回答问题声音洪亮,用普通话,注意训练学生口头表达能力。
二十、严肃考纪,端正考风,认真客观评阅试卷,及时地进行成绩分析,反思自己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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