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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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的相关问题

篇1:带薪年休假的相关问题

带薪年休假的初衷是为了要求企业合法使用员工,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员工的劳逸时间,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这本是一件对企业和员工双赢的事,但是现实状况却是企业频频剥夺员工的带薪年休假,员工在职时不是默默承受,就是干诺不敢言,只能在离职时和企业“秋后算账”,带薪年休假似乎总能成为员工离职时丢给企业的最后一枚“定时炸弹”。

企业应合理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有些企业本身对执行年休假的规定并不抵触,只是在执行过程中,经常碰到诸多实际问题,使其在合法用工和钻法律漏洞之间左右为难,这些问题大致可大致归纳如下:

1.多数员工年休假累积于年底休,企业若安排休息休假,则影响企业生产,反之,则面临违法或增加用工成本的问题。

健全企业自身规章制度和年休假流程才是根本解决之道,首先要把年休假的安排纳入到企业的控制之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未达到该目的,同时也为减少员工对企业强制安排年休假的抵触情绪,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在规章制度中做出明确规定,如“在每个自然年度的1月底前,公司在职员工需提交本年度的年休假安排计划表,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可对员工的休假安排进行调整,并在双方确认后按休假安排计划表执行;对于逾期未提交年休假安排计划的员工,由公司统筹进行安排并发送休假通知,对于受到休假通知后3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员工同意公司的休假安排;对于员工在应休年休假日实际上班的,除公司或权限上司特别要求其上班的情况以外,视为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

上述这样一条简单的规定一可有效的将法律规定融入到企业自身的规定中;二可以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使年休假制度具有可行性;三是减少了员工对企业直接强制安排年休假时间的抵触,原则上能让员工合理调配年休假,更具人性化;四是企业依然可掌控年休假的管理安排权限,在原则上遵循员工自行安排的情况下,针对某些大面积休假可能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可进行相应的调整,

2.申请离职员工未休年休假如何处理

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比较可行的作法是在离职情形出现时,在给员工办理正式书面退工手续前安排其休掉未休的年休假。这种制度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种是员工提出的离职,针对此种情况,企业应该规定“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应该服从公司安排,在提出申请后按照离职程序办理交接手续,并补休应休未休的年休假,休假结束后,待签收必要的书面离职协议且其他离职手续均办理完结后,方可这是离职”。另一种是企业提出的解约请求,此情况下操作更具可选择性,企业既可以在与员工解约之前就给其发通知休掉年休假,也可以在有协商可能的前提下砸,在相应书面协议中明确如何休年休假。即使前两者都无法执行,企业欲想解除或终止合同,多承担年休假工资相信企业也是可以接受的。

还可能存在的情况是员工休完年休假后不会企业办理离职手续,企业可借鉴在先办理离职交接的全部手续,同时与员工订立一个书面协议“公司安排员工***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休年休假,年休假届满后的*年*月*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双方对彼此间的工资、社保、福利、休假、补偿金等劳动事项均无异议”的条款,起到保护自身利益的作用。

3.员工不愿或放弃休年休假,企业如何保障自身不会有法律风险。

在日常管理中,也会碰到有些员工有意无意地不休年休假,但是岁末年底时却会讨要3倍的年休假工资的情况。《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对于不愿休年休假和放弃休年休假的员工,企业切记要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确认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

篇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问题

1、哪些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如何计算职工应享受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计算休假天数所涉及的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是指什么?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4、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新进人员如何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5、哪些职工不享受当年的休假?

⑴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⑵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⑶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⑷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⑸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⑹劳务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部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6、哪些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7、职工可以分段休假吗?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8、职工年度内不能休假,是否可以跨年度休假?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9、如何处理单位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情形?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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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带薪年休假条例

带薪年休假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

以下就带薪年假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及常见问题进行解析:

一、法律依据

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劳动法》实施后,国务院一直未就带薪年休假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实践中,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未能得到有效的落实,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及外资企业通过规章制度制定了办企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但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劳动者并未真正享受到《劳动法》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待遇。

直到12月24日,国务院颁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该条例于20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的正式实施才真正使劳动者的带薪年休假休假权利得到落实。

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08]第1号),人事部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2008]第9号)。这两个“实施办法”对带薪年休假制度所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149号)。该复函对实践中存在争议的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以及工作年限确定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解释。

二、常见问题

1、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年休假?

解答: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此处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在以前单位工作的时间。

2、职工每个年度内可依法享受多少天的年休假?

解答: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什么是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

解答:“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4、用人单位如何核定职工的累积工作时间?

解答: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职工人事档案记载、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核定职工累计工作时间。如以上材料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准确核定职工的累积工作时间,则用人单位可参考职工本人提供的工作履历。为防止职工提供虚假工作履历的情况发生,用人单位可将此行为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为严重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5、职工进入本单位前已连续在其他单位工作满1年,进入本单位后职工该年度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解答:按照职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当年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计算方式:(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例如,某职工11月1日入职,其累计工作时间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为10天。该职工入职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61÷365×10=1.67天。不足一整天部分不享受,因此职工当年应享受年休假1天。

6、职工进入本单位前连续工作时间不足1年,进入本单位工作一段时间之后连续工作时间才满1年,职工当年可以享受多少天的年休假?

解答:职工应从连续工作满1年之日起享受带新年休假,假期天数按照连续工作满1年后当年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计算方式:(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例如,某职工大学毕业后于9月1日入职,起连续工作时间不足1年,因此职工在20不享受年休假。208月31日,职工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该职工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122÷365×5=1.677天。不足一整天部分不享受,因此职工当年应享受年休假1天。

7、职工依法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情况有哪些?

解答: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8、职工已经休完本年度年休假,但在本年度内又出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依法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解答:职工已经依法享受完年休假,但在本年度内又出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依法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情形,该职工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9、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但休假天数少于应享受年休假天数的如何处理?

解答: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10、职工向用人单位提出年休假休假申请,由于生产工作较为繁忙,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予批准?

解答:《职工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因此,用人单位在考虑职工意愿的情况下,可根据生产、工作情况统筹安排。用人单位对于职工提出的年休假休假申请有批准权。未经用人单位批准,职工不能自行休假。

11、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在本年度内休年休假的,是否可以安排职在以后年度休假?

解答: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在本年度内休年休假的,只能跨1个工作年度安排年休假。并且,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当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不能单方作出决定。

12、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应当如何计算?

解答: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为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已在相应月份支付,因此用人单位需按照未休年休假时间另外支付200%的工资。

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 天)进行折算。

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 12 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 12 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13、用人单位由于生产工作繁忙无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年休假天数少于职工应休年休假天数,职工本人口头或者书面同意,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解答:仍需支付。

14、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没有休年休假的。未休假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解答: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不向职工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但用人单位需证明:(1)单位安排了职工休年休假;(2)职工因个人原因未休;(3)职工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如无法证明以上事项,用人单位仍将面临法律风险。

15、用人单位既没有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将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解答:单位既没有安排职工年休假又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需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标准加付赔偿金。即在已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外,用人单位另外再支付200%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和300%的赔偿金。

16、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未休当年度年休假或者未休满当年度年休假的,应如何处理?

解答: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例如,员工4月1日离职,已休年休假1天,应休年休假10天,则用人单位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天数为:90÷365×10-1=1.5天。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因此用人单位需支付1天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17、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已经休完本年度应休年休假的,应如何处理?

解答: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职工已工作时间折算的应休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不能再扣回。

18、职工因严重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职工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否还需要向其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解答:《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只规定了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该规定并未具体区分解除或者终止的原因。因此,以上情形下用人单位仍须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如用人单位出于人工成本考虑不愿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则应当尽量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19、很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年休假天数长于法定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律规定出台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修改调整规章制度?

解答:国家法规规章关于带薪年休假的规定属于劳动基准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制度,但不能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另外,用人单位可在规章制度中将法定带薪年休假以外的年休假单独规定为企业年休假或奖励假,并明确规定休假天数、条件、未休处理等事项。因企业年休假或奖励假不属法定年休假范畴,因此不受国家法定带薪年休假相关规定的限制,可依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篇4:带薪年休假申请书

XXX:

本人工龄X年,根据XXX规定可以享受每年X天的公休假,现本人需申请休假(时间X年X月X日—X月X日),请领导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XXXXX

带薪年休假申请说明:

1、申请写好后,先交自己的部门领导批,批了后由部门领导再交公司领导批,最后交考勤部门备查。

2、带薪年休假是国家的规定,你的单位也有相应的安排,你只要工作走得开,时间安排好,就可以休假。

3、写申请很简单,关键是你的.单位有没有明确带薪休假的问题,如果还没有说此事,你写了也没用,只会自寻烦恼。

国家规定年假一般是多少天?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篇5:带薪年休假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20xx年X月X日休假XX天。休假期间,我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请给于批准为感!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篇6:带薪年休假申请书

单位领导:

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本人符合工作已满 年,不满 年,年休假天的条件, 申请从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休假天,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科室(部门)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院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篇7:带薪年休假请假条

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领导: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单位的相关规定,本人拟申请休公假 天,即 月 日至 月 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为感!

申请人:

年 月 日

带薪休假条例

带薪年休假规定

带薪休假制度

劳动法年假规定!

公务员年休假规定

带薪年假请假条范本

带薪休假制度的执行

年休假天数规定

国家规定年假

带薪年假怎样规定,工资如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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