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会计科目应交税费

时间:2023-10-04 07:34:41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新准则会计科目应交税费(精选5篇)由网友“lxy57138”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新准则会计科目应交税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新准则会计科目应交税费

篇1:新准则会计科目应交税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的解释:

2221 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三、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四)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五、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实际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新准则会计科目应交税费]

篇2:新准则中应交税费会计核算

在新会计准则中,将“应交税金”、“其他应缴款”科目取消,换成“应交税费”科目。应交税费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

1.

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应交所得税

1.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应交土地增值税

1.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

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应交个人所得税

1.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交税费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篇3:新企业会计准则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包括:增值税、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当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 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 小企业采购物资等,按照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 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 等科目, 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存款”等科目。 购入物资发生退货的, 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按照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记本科目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减去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金额, 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2.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按照收入金额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等科目, 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照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 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3.有出口产品的小企业,其出口 退税的账务处理如下:

(1)实行“免、抵、退” 管理办法的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 产品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科目,贷记本科目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增值税额, 借记本科目( 应交增值税――出口 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 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未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出口产品实现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应收的金额, 借记“应收账款” 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收的出口 退税, 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予退回的增值税额,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科目, 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科目, 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贷记本科目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购入材料等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材料等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 或“在途物资” 等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5.将自产的产品等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视同产品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的, 借记“应付职工酬薪” 科目,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本科目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等科目。

6.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因盘亏、毁损、报废、被盗,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 途等原因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其进项税额应转入有关科目, 借记“待处产损溢”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由于工程而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应当按照成本,借记“在建工程” 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同时,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 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

(二) 应交消费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销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物资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 应交消费税)。

2. 以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 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 借记“在建工程”、“管理费用” 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 应交消费税)。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目,贷记本科目 ( 应交消费税)。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没收的押金应交的消费税, 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贷记本科目 ( 应交消费税)。

3.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除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照 税法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外)。 小企业( 受托方) 按照应交税款金额, 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 应交消费税)。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 直接用于销售的, 小企业( 委托方) 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借记“库存商品” 等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等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按照税法规定准予抵扣的, 按照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记本科目 ( 应交消费税),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 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以及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小企业, 在营业收入实现时, 按照应交的消费税, 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 ( 应交消费税)。 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因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 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 ( 应交消费税); 以其他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 其交纳的消费税, 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目, 贷记本科目 (应交消费税)。

有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 应于物资移送时, 按照应交的消费税, 借记“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应付职工薪酬” 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应交消费税)。

随同金银首饰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小企业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 于向委托方交货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目, 贷记本科目 ( 应交消费税)。

5.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 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借记“材料采购” 或“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 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小企业(生产性)直接出口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的物资,按照税法规定直接予以免征消费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7.交纳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 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应交营业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营业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 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2.出售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不动产应交纳的营业税, 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营业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

2. 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借记本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

(五)应交企业所得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的企业所得税, 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交企业所得税)。

2.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借记本科目(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

(六)应交资源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销售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 ( 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的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科目, 贷记本科目 ( 应交资源税)。

3.收购未税矿产品, 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 等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 按照代扣代缴的资源税, 借记“材料采购” 或“在途物资” 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

4.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时,按照税法规定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 借记本科目 (应交资源税),按照购买价款减去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后的金额, 借记“材料采购” 或“在途物资”、“原材料” 等科目, 按照应支付的购买价款, 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等科目; 加工成固体盐后, 在销售时, 按照销售固体盐应交纳的资源税, 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贷记本科目( 应交资源税);将销售固体盐应交资源税抵扣液体盐已交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时,借本科目 ( 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交纳的资源税, 借记本科目( 应交资源税),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七)应交土地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 科目核算的, 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 科目核算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 按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其成本, 贷记“无形资产” 科目, 按照其差额, 贷记“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科目 或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科目。

2.小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交土地增值税)。

3.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

(八)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规定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 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目, 贷记本科目(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房产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排污费)。

2.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 借记本科目(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房产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排污费),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九) 应交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 ( 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借记本科目(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

(十)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 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时, 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 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篇4:新准则会计科目管理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的解释:

6602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 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企业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篇5:新旧准则会计科目衔接账务处理

看到网上有网友对这些问题困惑,我就不再跟贴,单独开一贴细答相关问题及处理。因为不知道各位所处的行业,各位可根据自己所处的行业进行参考和借鉴。

一、“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预付账款”科目

以上科目新准则均有设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调账时,应将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二、“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金融资产”科目,并要求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调账时,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原制度中的短期投资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金融资产。

企业应当按照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三、“应收补贴款”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应收补贴款”科目。调账时,企业应“应收补贴款”科目的余额转至“其他应收款”科目。

四、“物资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待摊费用”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待摊费用”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同。

调账时,应将“物资采购”科目的余额转入“材料采购”科目;将“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将“库存商品”科目的余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也可以将其金额转入“开发产品”科目,对于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也可以将其金额转入“农产品”科目;其他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另外,新准则还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对农业企业专设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对建造承包商专设了“周转材料”科目。调账时,应将原存货项目中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或周转材料的金额自有关科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或“周转材料”科目。

五、“自制半成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自制半成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而设置了“发出商品”科目。

调账时,应将“自制半成品”科目的余额转入“生产成本”科目;将“委托代销商品”科目的余额转入“发出商品”科目;对“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其中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部分转入“发出商品”科目,已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部分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企业也可沿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六、“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另外新准则还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金融资产”科目。调账时,企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1.、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余额全额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2、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额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以及“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3、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额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余额以及“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企业应当将上述三类投资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自“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能够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金融资产。按照其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自“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新旧准则会计科目衔接账务处理]

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七章

退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00055企业会计学

会计初级职称初级会计实务模拟试题带答案

初级会计职称《初会计实务》考试重点

广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全真模拟题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代扣个人

初级会计实务试题及答案

会计职称的初级会计实务考试试题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模拟试题及答案

新准则会计科目应交税费
《新准则会计科目应交税费.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新准则会计科目应交税费(精选5篇)】相关文章:

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试题集2022-06-25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2023-05-18

初级会计实务心得体会2023-01-03

建筑工程会计分录2023-05-04

关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预习要点2022-04-30

新会计准则下对员工离职后福利会计核算探析论文2022-05-07

会计中级考试实务一重难点辅导三2022-05-06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23-01-20

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模拟试题及答案2023-06-05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2023-03-17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