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小说感人爱情故事

时间:2023-10-04 08:07:1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微小说感人爱情故事(精选9篇)由网友“kikissss”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微小说感人爱情故事,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

微小说感人爱情故事

篇1:微小说感人爱情故事

原来,那些最美最好的记忆一直在那里,不可触摸,一摸就疼。

开始的时候,他和她,只能说是穷人的爱情。穷得吃了上顿就没了下顿。房子是租来的,下雨的时候就会漏水。但两个人还是打着一把伞继续吃饭,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眼睛里全是爱意。

有了爱情的日子总是美好的。常常,她在菜市散了时才去,既能买到最便宜的菜,又能拾掰些被人丢了不要的菜。经过她的巧手做出来,一样的美味可口。

所以。基本上是没有什么零食可以吃,即使手里有一些钱,亦是含不得花。哪能舍得呢?那钱是要一分一分来花的。

但有一天,他忽然给了她一捧白亮亮的心形的东西。杏仁?她惊喜地叫着。哪里来的?

没等问清,她像个馋嘴的丫头一样就一颗颗吃起来了。吃完了才知道,那几十粒杏仁,是他从水果市场上一粒粒捡了人家的杏核。杏是吃不到的,等到人家吃完了杏把核扔到地下。有好几个晚上,他都在捡那些杏核。

刚剥开的时候他吃过一粒,又苦又涩,根本不能吃。有人告诉他,在凉水里泡几天就好了,苦味基本上就没有了。

他泡了。几天之后,给她的是一捧又白又嫩的杏仁——虽然还有淡淡的苦,但总是好多了——那时她刚怀孕,嘴里总是寡味得很,他能给的,只是这样一捧又一捧的苦杏仁。

那个夏天,他一直在人散去后的水果市场里捡那些杏核,然后回来敲碎,取出杏仁,再泡上三五天。当他在旁边一粒粒敲碎那些杏核时,她觉得自己就像女童一样,被人这样千般柔情地疼爱着,就是再受些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她记忆中,那个吃苦杏仁的夏天充满了甜蜜。尽管杏仁还是有淡淡的苦味,但是,爱情是甜的啊。没有比让自己的男人宠爱更甜蜜的事情了吧?

后来,后来就一切全变了。他和朋友做生意,忙得很,有时赔有时赚。根本没有心思再给她剥杏核让她吃苦杏仁。就是有时间,他也不会去市场上捡那些杏核了。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好像已经忽视了她的存在,生意越来越大,回家越来越少,人好像还是那个人,但心却不再是那颗心了。

他们有了房子车子,孩子上了最好的贵族学校,她不用再去给别人打工了,但却守着一屋子的寂寞。想和他谈谈时他就吼:“少了你的吃还是少了你的穿?不要不知足了!你没看到有钱的男人全换了糟糠妻,能留住你就不错了!”这就是他给她的回答,让她对他感恩戴德,好像一切缘于他的恩赐。

大概,他早忘记了亲手给她剥杏仁的事情了吧?

那日,孩子嚷着要吃美国大杏仁。说是在学校里看到别人吃。他开车就出去了,几十块钱一斤的共国大杏仁,他买了10斤来。

“儿子。想吃什么就说,你爸爸有的是钱,别说这些杏仁,就是去摘月亮我都去!”

那时她正在厨房里洗碗,听到杏仁两个字心里一颤。手里的碗啪就掉到了地上。原来,那些最美最好的记忆一直在那里,不可触摸,一摸就疼。

茶几上,是和那些苦杏仁形状极似的美国大杏仁,只不过,那是他亲手捡来剥了泡了给她吃的。而这,是他从商场里买来的,顺手就扔给儿子的。

儿子正吃得高兴,拿起一粒给她。“妈妈,你吃过杏仁吗?”她拿着那粒杏仁,眼泪一下就下来了。

她怎么跟儿子说呢,最初的最初,她吃到的杏仁是世界上最好的杏仁!那么甜美,那么醉人!她看着他,他正在看电视,眼光躲闪着她。此时她明白了,他一定没有忘记,因为去捡那些杏核时,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啊?像一个叫花子,却又有着甜蜜的心情,要趁着夜深人静去捡,想着她爱吃,却又偷偷地笑着,心里欢喜着。

她抓了一把美国大杏仁给他,放到他手里时说,“这个杏仁也许不苦,不用泡的。”

儿子在看着动画片,他也在看着,但跟里却好像浮起了一层东西。她转身要走的时候,他忽然抓住了她的手:“如果你还想吃那淡淡的苦味的杏仁,明儿我去买杏,咱剥了它再做!”

篇2:感人的微小说爱情故事

“你很需要钱吗?”问出口伍柯就后悔了。他想道歉,却听见她说:“现在,不需要了。”

1

伍柯又看见了那个女人。夕阳映红她的唇,栗色的短发稍显蓬松,长长的耳坠,白衬衫松垮地扎在腰间,修长的一双腿,走在人群里,宛如一只鹤。伍柯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三十年,第一次亲眼见到这么美的女人。

朋友小井比伍柯更具有冒险精神,信心十足上前搭讪。女人脚步不停,直接越过小井走了,连目光也不曾有片刻停留。小井气急败坏,这女人也太傲了。

小井家世比伍柯优渥,人长得也比伍柯帅,一双桃花眼天生会放电。小井女朋友很多,对于伍柯空窗三年,他难以理解。伍柯是个正常男人,自然也懂得扎在女人堆里的逍遥快活,只是那样的快乐太浅淡,丝毫不能填补他内心的空虚。但伍柯从不为自己辩解,也不反驳。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力,多说便是越界。

那女人过了马路,小井还在张望。当他看到她走进一个小区,眼里瞬间燃起了斗志。“那女人跟你住同一个小区?你有没有见过她?”

见过,见过很多次,她在初春搬到这个小区,一个人独来独往。伍柯和她有过一次交集,在小区的理发店,他在理发,她推门进来说染发,那时候她也是短发,浓黑的。理发师们都在忙,她翻着杂志慢慢等。一个小意外,伍柯的耳朵被刮到,细小的伤口渗出血。伍柯并未在意,接受道歉。她注意到了,走过来拉开理发师,你还剪?不帮他处理一下伤口?你们这剪刀消毒了吗?镜子里,她瞥了他一眼,眼神平静如深海。那样的眼神,伍柯至今不能忘。

远远的,他望着她,说:“ 没有见过。”

2

小井告诉伍柯,那女的叫张丹卓,是卖的。朋友圈里有一个人新近发了笔横财,邀大伙聚会,那人带的女伴就是她,白吃白喝一顿竟然要价好几千,说不赔睡,八成是装的,图钱的女人还搞不定么。

小井在“盛景天”订了位,要求伍柯必须到场。金光闪闪的包厢门被推开,一个女人出现在门口。她真的来了,伍柯望着她,霎时感到从头凉到了脚。

席上,她不说话,替小井喝酒,一杯又一杯,喝得几乎站不住。小井不满意。

“别他妈死气沉沉,热情点。”

“怎么热情,要我脱给他们看?”

“你他妈不就是脱给人看的?”

张丹卓反而笑了:“除了你。”

她搁下酒杯,转身往外走,姿态无比骄傲。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口,伍柯仿佛突然醒过来一般,起身追出去,脚步匆忙而又坚定。在会所门外,他追上了她。

后来,伍柯在牵她的手拥抱她的时候,庆幸自己在这个晚上追了出来。霓虹映红城市,如幻境。伍柯闻见风里她的味道,清冷的香。

“你很需要钱吗?”问出口伍柯就后悔了。他想道歉,却听见她说:“现在,不需要了。”

3

张丹卓搬进了伍柯的房子。她为他洗衣做饭,像一个温柔的妻。常常的,伍柯以为自己在做梦。

夏天过去了,秋天也过去了,冬季来临,他们仍然在一起。伍柯终于忍不住问她,为什么愿意跟着我?他没有太多钱,供着一套房子,有一辆代步车,像这个城市的大部分男人一样,过着普通的生活,可她这么美,这么好,他不敢相信,她会一辈子属于他。

她说,不对,伍柯,你是我见过最好的男人。你就像我家乡的天空,很纯净。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最快乐。

我陪你回一趟家吧,我想去看看你家乡的天空,想去看望你的父母。她忽然愣住了,继而表情变得慌乱,甚至有点阴冷了。

“我家太远了,我不愿意奔波,等以后吧。”她沉默。他再问,她仿佛瞬间被激怒了,“你到底想说什么?你什么意思?”

伍柯感到难过:“丹卓,我们之间隔得太远了,我似乎从来没有走近过你。如果你并不是真的爱我……千万别勉强自己。”

4

那天,伍柯回了父母家。他在自己刚刚说完最后一句话后,夺门而逃。他害怕她说,对,我不爱你,我没有爱过你。那样他会万劫不复。

他叫上小井出来喝酒。自从他和她在一起,已经很少和小井见面了。小井骂他窝囊,为了个女人不顾兄弟之情,还弄得自己一副鬼样子,她不就是长得漂亮点,值得你这样?她说她丢了身份证你也信,搞不好她杀了人畏罪潜逃,到时候你就是包庇犯。伍柯很后悔叫小井出来喝酒,越喝越烦。

他回家躺了三天,整整三天,他没有去见张丹卓,也没有联系过她,当然,她也没有。

第四天的时候,他想到他可能真的要失去她了。他坐卧不宁,从家里一口气跑到了街上,跑回去见她。

她不见了。屋子里空荡荡的,她的行李也不在了。他简直恨死了自己,为什么要逼她,为什么要怀疑她,她一定对他失望透了,什么纯净的心,都是假的。

5

小井说,你别找了。实话跟你说吧,我猜的没错,她就是犯事了,有个男的托了全国各地的朋友到处打听她的下落。我看过那人提供的照片,就是她。小井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信。

就在伍柯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张丹卓的时候,他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让他去接自己的女朋友。他去了派出所,见到了张丹卓,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安安静静的模样。

派出所民警告诉他,五六小时前,张丹卓拖着行李来到这里,问他们能不能保护她?问原因,她也不肯说。问她有没有家人,她也是耗了半天才说有一个男朋友,叫伍柯。民警问伍柯,她为什么需要保护?

伍柯领张丹卓回家,一路上,她一句话也不说,他们都不说。其实伍柯是有很多话想说的,想告诉她他有多么害怕失去她,想问问她这几天去哪儿了,怎么过的,究竟发生了什么,还想牵她的手,想拥抱她,却也只能沉默。经过这件事之后,他们之间似乎隔得更远了。

客厅里,他们各居一端,空气像凝固了一样。终于,她先开了口,她说:“我饿了。”只是这一句话他的心就软了,她是在向他撒娇,她放软了语气,低垂着眉眼,她连撒娇都含着矜持的意味。

6

张丹卓承认有人在找她,所以她不敢再住在这里,也不敢去找他,怕会连累他。

她将自己的故事讲给他听,她的家在大凉山,她十六岁跟随乡友走出大山,见识到了外面的世界,认识了宏哥。宏哥是当地娱乐行业的老大,他有很多钱,可以让她和她的家人一辈子锦衣玉食。可是她发现自己无法爱上他,她决定逃走,她成功了,带走了宏哥放在她那里的一笔钱,给父亲治病,给弟弟存了全部的学费,她是打算挣了钱就还给他,但宏哥不肯放过她,他派了手下的兄弟轮流到她家蹲点等她。

伍柯问,你挣钱是为了还债?

陪酒吗?是为还债。但因为遇见你,我想我可以晚点还,慢慢还。

宏哥终于找来了,比他们想象得更快。宏哥问张丹卓跟不跟他走?张丹卓一言不发地走出门,上了宏哥的车,至始至终,她都不曾看伍柯一眼。伍柯无能为力,他阻止不了她,更阻止不了宏哥。

宏哥临上车前,又折了回来。宏哥向伍柯讲了故事的另一段:那天张丹卓拿着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逼宏哥放她走,否则她就死。宏哥以为她只是耍性子,伸手去夺刀,情急之下,她胡乱挥刀,削掉了他的右耳耳尖,她几乎吓疯了,丢掉刀拼命跑了出去。消息传到她的家乡就变味了,说她杀了人,畏罪潜逃。她母亲经受不住打击,在一天夜里投了井。等张丹卓回到家,母亲已经已经去世半年。她始终认为是自己害死了母亲,无法原谅自己,不敢再回家乡。

宏哥说他派人去她家并不是蹲点,而是替她照顾家人。宏哥说,这一次,她不会再离开我了,她知道她欠我的。我会送她到国外去,让她远离大凉山。

7

伍柯独自一人去了大凉山,他找到了张丹卓的家。不为别的,他只是想看一看她出生长大的地方,看一看她家乡的天空是不是像她描述的那样纯净。

她的弟弟告诉他,她回来过,给母亲上了坟,又走了,和一个男人一起。

伍柯又独自一个人回到了城市,回到了他和张丹卓一起生活过的家。屋子里静悄悄的,他呆呆地坐着,犹如大梦初醒。忽然有人敲门,他下意识地起身,走过去打开门,他好像又在做梦了,不然张丹卓怎么会从天而降呢?

她穿着家居服,手里拎着一只鸡和蔬菜,眼神柔软。她说:“我把头发留长了,我知道你肤浅,最喜欢女人留长头发。”她紧紧环住他的腰,“伍柯,我不会再逃了,不逃开大凉山,不逃开你。”

篇3:感人的微小说爱情故事精选

老人终身未嫁,所有人都不知道为什么。

有天老人突然买了一幅棕色的美瞳,费劲的带到眼中,泪不停地流下来。

邻居好心告诉她,她年纪这么大带美瞳会让人笑的。

她不顾,只是轻笑以对,每天照着镜子发愣。

后来老人走了,邻居在给她收拾遗物时,发现一个破旧的盒子,里面放着一张泛黄的照片

照片里,老人旁边的男人,棕色的瞳仁映着光芒。

篇4:感人的微小说爱情故事精选

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了,下周的家长会还是依旧

饭桌上,她不敢抬头看父母,

这样的成绩对于曾经优秀的她来说太过讽刺。

晚上,她听见爸妈的争吵,争执着谁去开家长会。

她推门走进来“爸,妈。你们谁都不用去了。”

冷光灯下的男女皆是一愣,继续他们的推搡。

周一,全班只有她的父母一同去开了家长会。连带着她的一张黑白照片。

照片的后面,留着她最后一句话:这世界,谁逼着我们优秀。

篇5:感人的微小说爱情故事精选

他蜷缩在墙角,瑟瑟的看着手中拎着酒瓶子的他,小心翼翼的躲避着随时可能打来的皮带

“废物,你这个废物!今天就拿回来这么点钱!”他咬着下嘴唇不知该怎么向他辩解,怕是说得再多也毫无用处。

“你给老子滚,没你这么个废物儿子。”他被他连踢带拽的托出门,愣愣的坐在雪堆上。

第二天的阳光很明媚,照着他的身子。他赤裸着上身挂着一块牌子:我是废物,谁可以捡走我?紫青色的脸上,看不出悲伤的表情。

篇6:短篇爱情故事微小说

短篇爱情故事微小说篇三

夫妻间的很多问题,就像皮肤上出现了一小块破损,有一些,是癌症前期,需要马上去解决,越拖下去越严重;有一些,只是简单的擦伤,你不去碰它不去管它,慢慢地,它自己也就好了,如果你时不时总去挠它一下,那它总也好不了。

他俩是经人介绍认识的。

她,学古典文学的女生,漂亮、浪漫;他,学应用物理的男生,严谨、务实。两人不甚相配,但,还是结婚了。用她的话说:“在最想结婚的时候,恰好碰见他,也就结了。”

语气里有那么一点点不甘和无奈。

他却很高兴,娶到这么一个漂亮能干的妻子,简直超出他的预期。没事的时候,他会把她和身边熟人的老婆比,然后告诉她结论:“我的老婆是最好的!”

她淡淡一笑,说:“无聊。”

她心底有一个小秘密,那就是,她一直默默爱着另一个人。那个人,是她大学时教授古汉语的老师,这份爱情因为得不到,更让人欲罢不能。她珍藏着老师手抄给她的词,是陆游的《诉衷情·当年万里觅封侯》,不过将最后一段改成了:此生谁料,心在香山,身老沧州。她的名字里,有一个“枫”字,秋天的枫叶是红色的,而香山,以红叶闻名。一份感情,要这样曲折隐晦地表达,她看了,说不出的苦涩,苦涩里又夹杂着甜蜜。

她等,一直在等,青春在等待中溜走,而最终,老师也没能给她一个想要的结局,对她说:“没办法,她不肯离,有孩子啊,没办法……”她决定放手了,她不愿意自己视作生命一样珍贵的爱情,到头来却让老师如此为难和痛苦。如果不能和老师结婚,那么,和谁结不也一样?这时候,恰好别人介绍了他,于是,她嫁给了他。

他一直待她很好,他不会写诗,不懂浪漫,但是,他疼爱她。她有关节炎,不能碰凉水,他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家里煤气灶的两个灶头,同时烧水,等她起床,家里的5个热水瓶全都灌满了。

他也包容她所有的爱好,她去看电影,他陪她去,给她拿包、拿水,在她流泪的时候,给她递上纸巾,尽管,他会在旁边的位置上睡着;她去听音乐会,他不想听,就先送她过去,估摸着要结束了,再去接她,什么时候她出来,总能看见他站在门口的身影,从未让她等过1分钟……

还有,他欣赏她,在外人面前提起她来,总是一副自豪的样子:我老婆那菜做得,只要给她尝一尝,她回家就能做得差不离;我老婆那文采,我们家的生活费基本上都是花她的稿费;我老婆那皮肤,天生丽质,从不用化妆品,真给我省钱;我老婆那人,不虚荣,什么名牌都不要,就爱看个书……成天“我老婆我老婆”,搞得别人都很好奇,争相一睹她的风采,发现也不过就是个寻常人嘛。

最后她也有点儿不好意思了:“你别这样夸我,多不好!”他头一扬:“怎么了?我夸老婆还不让?”她被他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逗笑了,说:“瞧你那傻样!”

有时候她会想,这个世界上,看我哪儿哪儿都觉得好的人,对我提的任何要求,都会当作一件大事想办法去满足的人,大概就只有他了。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结婚对象,温厚、忠诚、人品好、会疼人,只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她总是不自觉地会拿他和老师比,和老师之间那种心有灵犀的默契,那种精神交流的酣畅,那种欲说还休的情愫……和他,从未有过。

也因此,她对他,似乎总是淡淡的样子,热情已经用尽,剩下的,只是和一个实在庸常的男人,平淡安静地相守。

他们婚后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儿子是她的心肝宝贝,也和她最亲,会勾着她的脖子说:“妈妈你要慢慢地长啊。”她问:“为什么?”儿子说:“你要是长得快,和我长得一样快,那我长大了,你就老了,就死了,所以妈妈,你要慢慢长,等我长大,我不想让你老,让你死。”儿子这样的话,总让她有一种要落泪的感觉。他也对她说:“我知道,你在儿子心目中的位置是无可取代的,我只希望,我在你心目中,也有一个小小的位置,不会被别人取代。” 她也问自己:会吗?不会的。她回答自己。儿子是她的命,她怎么能让儿子的世界坍塌,而他,这个善良而无辜的男人,她怎么能伤害他?

日子就是这样慢慢过下来了,而对老师的思念和怀想,似乎成了一种背景,一回头总能看到,又似乎是一个港湾,心很累的时候,她会允许自己花上一点时间沉浸在回忆里,和老师的点点滴滴,甜蜜又苦涩的感觉,那样熟悉又遥远……她把这种回忆,当作给自己的一种奖励。

有一天,她突然接到老师的电话,老师告诉她,妻子前不久病逝了,儿子也出国了,他现在是一个人。又问她:“你现在过得好吗?”又问她:“这个周日你有时间吗?我们见个面吧!”她顿时心乱如麻,脑子里一片空白。有多少次,她想过和老师重逢的画面,现在真的要来了,她为何却是这般的胆怯。

她的脸色一定有些变样了,他关切地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事,一个老朋友,约周日聚一聚。”一连几天她都是魂不守舍,他让儿子多陪妈妈:“你妈妈看起来有心事呢。”

周日那天,她去赴约,不过才隔了将近十年的光阴,她的老师,怎么老成这样了?一个干瘪的木讷的小老头,让她觉得陌生,那个在课堂上妙语连珠挥洒自如的老师呢?难道只是出自她的记忆?还是,她的记忆美化了老师?

有一些东西在心里坍塌了,她有些后悔:真不该来的。又有些释然:来了也好,十年的忘不掉放不下,也到了该了结的时候。

她和老师在街头告别,说再见,说再见的同时,她心里已经清楚:不会再见了。

儿子打电话来:“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和爸爸等你吃晚饭呢。”她原本被抽空的心蓦地一热:“妈妈这就回,等着啊!”在这样的时刻,能有一个温暖的家可以奔赴,她突然对这一切充满了感激。

到了家所在的路口,她远远就看见了他拉着儿子的手,正在等她。她加快了脚步。

晚上,两个人躺在床上,她突然对他说:“你知道我今天去见谁了吗?”

他翻了个身,打了个哈欠,说:“太晚了,先睡吧。”

她说:“你不想知道吗?”

他没出声,她看了看他,他发出轻轻的鼾声,已经睡着了。她在心里叹了个气,摇摇头:唉,他就是这个样子,粗线条大心眼,没办法。

他的脸埋在枕头里,悄悄地笑了——其实,他知道的。

他知道的,在结婚的那一天,他去接她,花车经过音像店,传出一首歌:“……因为明天,我将成为别人的新娘,想你想你想你,最后一次想你……”她的泪水突然就掉了下来,那时候,他就知道了。还有,她的沉默、失神、怅然……他都知道,那是因为什么。但他从来没打算就这个问题去和她弄个一清二楚——因为一旦说破,那他就得拿个态度出来:你已经嫁给我,就不能再想别人了,如果你再想别人,我就……就怎样?发怒吗?伤心吗?离婚吗?而依她的性子,百分百会这样接招:是的,我想着另外一个人,我一直爱着他,我对不起你,我们离婚吧!离婚?和这么好的一个老婆?他才不干呢!即使她的反应不会这么激烈,但,她心里会别扭吧?他心里也会别扭吧?总是这么别扭,积累在一块儿,对婚姻也是有杀伤力的。很多东西,一旦说破,就收不回来,就坐实了,就再也无法抹去了;而如果不说,为对方留有余地的同时其实也是为自己留了余地,相信时间的力量,就像大风经过之后的沙丘,一切都被深深掩埋,没留一丝痕迹……

那么最好的方法,就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就是好好对待她,让他对她的爱,让她对儿子的爱,结成一条坚不可摧的防线,一点点挤走她心里的那个秘密,直至不露痕迹地全面占领她的心。

夫妻间的很多问题,就像皮肤上出现了一小块破损,有一些,是癌症前期,需要马上去解决,越拖下去越严重;有一些,只是简单的擦伤,你不去碰它不去管它,慢慢地,它自己也就好了,如果你时不时总去挠它一下,那它总也好不了。

是的,在他们婚姻的很长时间里,她都想着念着爱着另一个男人,那又怎样?重要的是这个女人嫁给了他,一直和他生活在一起,是他儿子的母亲,他们有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而且,他在心里狡黠地笑了一下——他知道他媳妇那人,眼里容不下沙子,做不了什么出格的事儿,也就是,在心里想想而已。

今晚过去,她大概想也不会想了,他心里涌上了一些怜爱的情绪:这女人真是傻啊,为了一份校园里的感情,心心念念记了这么多年,这不正说明她的纯粹和长情吗?我没有看错人,这样一个女人,是值得好好珍惜和守护的,就让她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吧,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生活,好在,都过去了。他轻轻呼出一口气:明天,将会是新的一天了。

篇7:微小说爱情故事

我无法醒来,深深的,沉在一个雪白的世界里。我也不愿醒来,因为醒来真的就是处在一个雪白的世界里,一无所有的世界里。

我又梦见塔塔,在很冷的冬天,我缩在被窝里,给他打电话,他说元旦来看我,我欣喜若狂,因为元旦很快就要来。我穿着鸭绒背心先转车去市区,然后从市区坐机场大巴到机场,天空飘着雪,冻得我直哈气,可我却满心欢喜。并没多待几天,他又要离开,送他去坐车的路上我一直哭一直哭,塔塔将大衣打开把我搂在怀里,他说,素素,我要出去赚钱,我要赚足够多的钱来把你娶回家。

我又似乎回到了十九岁,那个我天真而无比知足的拉着塔塔的手走在长沙郊外大学的校园里,在无人经过的时候偶尔停下来彼此亲吻对方。

我不愿醒来,我是那样清楚,一旦醒来,塔塔不可能在我跟前,不可能将我搂在怀里说,素素,等我把你娶回家。

塔塔走后的一百三十五天里,我抽掉了三十条红双喜,那是塔塔抽的烟,在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我们同抽一包烟。很多人说,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慢慢的摸样会相似,身上的味道也相似。同一件衣服,我们总是买两件男款,有时我们会换过来穿,彼此熟知得像是一体。

是谁说,你也许会忘记那个与你相爱的人,却不会忘记他的味道。可是,在塔塔走后的一百三十五天里,我要靠抽红双喜才能想起他的味道。

我爱塔塔。我以为他爱我像我爱他一般,也以为这样的爱会一直持续下去。

还在约定周末去拍婚纱照,那天是我们的四周年纪念日,我们提前在影楼定下日期,一直等了九个月十七天,找了很多熟人才排来的名额和完美时间。我跟塔塔说,我要将最好的那张洗成一面墙那么大,制作成壁纸贴满一整墙,我要将电脑的桌面手机的壁纸所有有关图片的地方都换做我们的照片。塔塔并不笑话我如此高调的晒我们的幸福,他一直宠我,凡是我想去做的他都会应允。

可是,某一天,在我下班回到我们的出租房里的时候,塔塔不见了。没有任何留言,走得有些莫名其妙,我们还没有等到去拍那套婚纱照,塔塔就不见了。那个我们计划一起去旅游的纪念日也已经作废。

对于薄情的人,我不会记得他的味道,我一直这样提醒自己。

默菲定律上说: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性,那么它必定是朝着坏的这个方向发展。

塔塔走后的两百四十七天里,我大病了一场。不知道是怎么病的,不知道病了多久,也不知道最后是怎么好的。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身边没有亲人,唯一有的是我跟塔塔养的那条苏牧——阿布。我一直处于昏昏入睡的状态,抬手的力气都没有,并一直口渴。仅有的意识便是阿布不时的来我床边呜咽几声,像是有很多话要对我说。可是我连睁开眼的力气都没有。

开始做梦,从这里跳到那里,场景一个个的转换,我再清楚不过我是在梦里,可是那种无法控制的力量牵引着我让我无法醒来。

梦见塔塔,梦见我们似乎又回到大学。梦见我陪他坐在网吧里,他玩CS,我玩连连看,他爆了别人脑袋的时候会偏过头来说,素素,来,亲我一下,我便凑过去亲他一下。梦见我跟他还有他的朋友在茶楼里打斗地主,谁输了就得挨打手掌心,我输得最多,可他们并不舍得用力打我,塔塔轻轻的手拍在我掌心,暖暖的,某个瞬间,我们的生命线爱情线事业线都贴在了一起。梦见上班后的塔塔领的第一个月工资,他偷偷买了戒指放在枕边,在我醒来的时候开心得乱蹦。梦见我们带着阿布在烧烤,我们拜托旁边的人给我们拍照,我们叫那为“全家福”。梦见下了很大的雪,我跟塔塔在足球场上打雪仗。梦里的我一直大声的笑着,可是突然,塔塔不见了,四周的建筑不见了,整个世界只剩下雪白。

我无法醒来,深深的,沉在一个雪白的世界里。我也不愿醒来,因为醒来真的就是处在一个雪白的世界里,一无所有的世界里。

每一天都会有很多人失恋,走在人群中,坐在地铁里,甚至是在商场,比比皆是。没有谁失去了谁就无法生活,这个地球照样运转,太阳照样从东边升起,万物照样从生到死。我也并不是第一次失恋,过了这个冬天,我就要二十三岁。二十三,这对我是个陌生的数字,我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过,我像任何一个幻想永远停留在十八岁的女生一样,在过了二十岁之后开始有些莫名的恐慌。塔塔曾笑话我没有安全感,安全感是什么呢?不过是自我给予的一种莫须有的假象。

我叫素生,塔塔喊我素素,我在一家报馆做编辑。我曾有过一个年轻的爱人,他叫塔塔。我们约定到我二十五岁就结婚,二十七生小孩,我们一直在努力,努力给彼此在这个城市一个共同的家。我们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会带阿布去宠物店做美容和身体检查,我们每个星期逛一次批发市场将一个星期的食物储存在冰箱里。我们省吃俭用,住租金便宜的房子,吃超市打折的食品,我们都爱步行。我们最奢侈的一件事是用两个人三个月的工资定了一套价钱昂贵的婚纱照,我们说那是我们的厮守终身。可是,这场奢侈品并不属于我。

到与影楼约定的那天,我自知再不能逃,便拿着收据去询问是否能退。接待我的是一个年轻的漂亮姑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用“年轻”去形容身边的女子,若塔塔在,他定会说,你不也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可是若现在塔塔见到我,定不会这样说。

年轻漂亮的姑娘反复询问,你确定要退吗?你要知道这个名额是很难订到的。你可以延期,退掉的话你会很划不来。她看我的眼神有同情的成分在里面,却也聪明的只字不问为什么就不拍了。从影楼出来回到出租房,一路上,我的手指间都夹着双喜,没有间断的,我凶猛的一根接着一根。

因为我突然记不起塔塔的脸了。

塔塔应该是很帅气的,我向来喜欢美丽的东西,人也是。十八岁,我满心欢喜的告别自己的高中年代,开始一直梦寐以求的自由大学生活。第一眼就见到车站见到塔塔,他是众多接待新生学长中的一个,也是最突出的一个。很多人与事是没有任何可以去解释的理由的,就像我跟塔塔同时走向对方。

他是我年轻帅气的爱人,塔塔。我喜欢这样叫他。塔塔说我人小鬼大,可是他知道我从来不会掩饰自己的所需。我饿了会跟他说,塔塔,我们去吃麻辣烫吧。我冷了会对他讲,塔塔,把我藏进你的棉大衣里吧。所以我才会将行李箱推到他面前对他说,我叫素生,素描的素,陌生的生,已经过了十八岁,我喜欢你。旁边的学长跟着打趣,推搡着将我们凑到一起。

在一起的过程有些理所当然般,我们谈不上谁先对谁开了口,塔塔说我不过比他晚了半秒而已,只是半秒,让我处于主动地位。这样的主动让我在大学里主动的接任班干学生会干部晚会主持。塔塔说,你理该让你的大学多姿多彩,也理该张扬任性。

塔塔素来宠我,他从不违背我的心愿,很多场合他都会借学生会主席的身份出现,我们是众人眼里所说的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们欣喜的接受身后的每一双艳羡的眼神,每一个熟人给的赞美之词。

似乎从来没有去想过以后,就像是在一起一样的理所当然,我们以后的每一年理所当然的要与对方在一起。默契的不用说出任何承诺。

我记得那些大学里的琐碎事情,可是我却忘了塔塔的脸。那张很多个晚上,我会温柔的触摸的棱角分明的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他的鼻子是不是坚挺,他的嘴唇是厚是薄,他的耳垂是丰满还是瘦弱……这些我曾闭上眼就能一一重复的在我从影楼出来的时候却没了任何印象。

口袋里的双喜已经见了底,我在马路上奔跑起来。我要找最近的商店,我要对商贩说,我要一包红双喜,六块的。我急切的想要抽一根,因为那是塔塔的味道。

我掏出手机,颤抖的按出刻骨铭心的十一个数字,却还是如同刚知道塔塔不在了的那天开始一样,按了返回键。

我不想去承认,却不得不去承认,我又一次,被莫名其妙的抛弃了。

又一次,被莫名其妙的抛弃了。真的只能用这个词语,正当我为以后的幸福而努力,而期望时。之所以会说是“又一次”,是因为塔塔并不是第一个做出这样举措的人。这个第一次,是安利。安利原名并不叫安利,我之所以叫他安利,是因为他总是喜欢用一种安利牌子的护手霜。就像是我要靠红双喜去记住塔塔一样,安利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要靠用安利护手霜才能想起安利来。

他的抽屉里有一大瓶安利护手霜,在他洗过手后会细细腻腻的涂抹在手上。班上同学私下议论他,说他真是讲究,其实大家想说的是,一个大男生有这样的怪癖,可我更想理解成他干净。

干净的男生总是能首先入得我的眼,干净的男生要显得有气质得多,我喜欢气质儒雅的男生,偶尔带着狡黠耍些小聪明的男生配上干净的衣着我自是抵挡不住的。那个时候我在校广播站做中午档的咨询音乐点歌节目,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我可以放自己喜欢的歌,可以播报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娱乐八卦或新闻资讯,也许是随性,倒也受人欢喜。时间久了,慢慢从同学嘴里听到一些,知道他喜欢体育,喜欢小虎队的乖乖虎,我也会利用职务之便,将娱乐八卦改成体坛快闻,不时的放一些小虎队的歌。

我一直觉得,如果你喜欢一件东西甚至是一个人,你只要看一眼,便知道是自己喜欢的。我只要在人群中看他一眼便知道他的与众不同,那种光芒是除了你之后再不会被别人看到的。尽管那个时候我才读初二,可是我已经知道怎么样去喜欢一个人。我也并不掩饰自己的这种喜欢。

安利是初二来班上的转校生,他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时说自己从上海来,大家在听到“上海”这个词时同时吸了一口气,那个时候在年少的我们的概念里,那里是中国最富裕的地方,换句话说,我们以为“上海”等同于“有钱”。对于这个小镇来说,对我们班上来说,能有这样的转校生是大家的荣誉,连带的,似乎我们也跟着体面起来了。虚荣心自古就不曾分过年龄。至于洗完手擦护手霜,已不是贬义了。有同学在闹别扭时会说,你怎么这么邋遢,向他学习学习。

讨好他的人很多,下课放学,他身上总是围着一群人。可我并不着急接近他,尽管他就坐在我身后。在大家同时靠近他时,可能疏远他的怕只有我一个,尽管我有做过讨好的小动作。你看,年少的我就懂得拿捏异性的心思,可是,最终,不管是安利还是塔塔,他们都还是离开了我。

安利到广播站来找我时是他转校来的第三个月,三个月足够他与班上甚至学校的一些干事彼此称兄道弟,喊姐姐老妹。他站在广播站门外,等我出来时伸出胳膊挡着我说,你是不是很讨厌我?我并没回答他,拍开他的手我迳自离开。只是在离开时凑上前去,在他左边脸亲了一下。

很多年后,当我不用安利护手霜,当我忘记安利的脸,可我依旧记得就在我凑上去的那一刻他的耳根都红成一片了。容易脸红的男生是单纯的,我并不怀疑自己的眼光。

我珍惜自己的每一段感情。我渴望有一个可想可念可等可怨的人,人生有如一口枯井,若无希望,便了无生趣。可是,任何美好的事物,结局往往是支离破碎的。

安利在初三再次转校,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是我。

就在前一个星期,我们一起过周末,我们用了三个小时爬到景山顶端,我们看着山脚的小镇相视而笑。从景山下来我们用了四个小时,其中一个小时,我们一直拥抱着亲吻,躲在高过我们身体的树丛里草地上。甜甜的味道,蔓延整个景山。那个时候,是我第一次以为的天长地久。不需要说出口,只要看着他就会觉得,我这辈子这样就够了。那个时候以为的一辈子在以后看来不过是一个瞬间。

没有任何预兆的,他离开的那个星期的每个早上他如往常一样给我带早餐,周一是一根油条一杯豆浆一个茶叶蛋,周二是一杯绿豆粥两个豆沙包,周三是周家米粉,周四是他姨妈给他做的蛋炒饭。那天我等着与他分享妈妈给我做的南瓜饼,我特意让妈妈多做了五个,我吃三个,给他留五个。可是,一直到放学,我都没有见到他。中午我照常去广播站做节目,下午班主任来班上通知,他转校了。放学后,我将南瓜饼扔进垃圾桶,连带我的那一份。

如果别人不想给你答案,你再去较劲求一个答案都是徒劳无功的,尽管在你的内心深处还是想要一个交代。一个人出现得莫名其妙,离开的又是毫无交代,怎么能做到如此。

可是别人是别人,我是我,我没有办法用自己的原则去让别人舍弃他们的原则,我的标准未必是别人的标准。所以我只能接受现实。

一次一次的,接受现实。我会忘记安利,会忘记塔塔,如同我忘记末年。

末年是唯一没有代号的。所以这样的忘记更理所当然。文理分科我放弃了让我头疼的数字为主的理科,心安理得的在文科班度日如年。

那是一段煎熬的日子,没日没夜的背记做测试。末年是我们的班主任,一个年轻的有为的青年。听说他是高校毕业,听说他一直以跳级升学,听说他在很多比赛中获得奖项。

在一起的过程有些理所当然般,我们谈不上谁先对谁开了口,塔塔说我不过比他晚了半秒而已,只是半秒,让我处于主动地位。这样的主动让我在大学里主动的接任班干学生会干部晚会主持。塔塔说,你理该让你的大学多姿多彩,也理该张扬任性。

塔塔素来宠我,他从不违背我的心愿,很多场合他都会借学生会主席的身份出现,我们是众人眼里所说的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们欣喜的接受身后的每一双艳羡的眼神,每一个熟人给的赞美之词。

似乎从来没有去想过以后,就像是在一起一样的理所当然,我们以后的每一年理所当然的要与对方在一起。默契的不用说出任何承诺。

我记得那些大学里的琐碎事情,可是我却忘了塔塔的脸。那张很多个晚上,我会温柔的触摸的棱角分明的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他的鼻子是不是坚挺,他的嘴唇是厚是薄,他的耳垂是丰满还是瘦弱……这些我曾闭上眼就能一一重复的在我从影楼出来的时候却没了任何印象。

口袋里的双喜已经见了底,我在马路上奔跑起来。我要找最近的商店,我要对商贩说,我要一包红双喜,六块的。我急切的想要抽一根,因为那是塔塔的味道。

我掏出手机,颤抖的按出刻骨铭心的十一个数字,却还是如同刚知道塔塔不在了的那天开始一样,按了返回键。

我不想去承认,却不得不去承认,我又一次,被莫名其妙的抛弃了。

又一次,被莫名其妙的抛弃了。真的只能用这个词语,正当我为以后的幸福而努力,而期望时。之所以会说是“又一次”,是因为塔塔并不是第一个做出这样举措的人。这个第一次,是安利。安利原名并不叫安利,我之所以叫他安利,是因为他总是喜欢用一种安利牌子的护手霜。就像是我要靠红双喜去记住塔塔一样,安利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要靠用安利护手霜才能想起安利来。

他的抽屉里有一大瓶安利护手霜,在他洗过手后会细细腻腻的涂抹在手上。班上同学私下议论他,说他真是讲究,其实大家想说的是,一个大男生有这样的怪癖,可我更想理解成他干净。

干净的男生总是能首先入得我的眼,干净的男生要显得有气质得多,我喜欢气质儒雅的男生,偶尔带着狡黠耍些小聪明的男生配上干净的衣着我自是抵挡不住的。那个时候我在校广播站做中午档的咨询音乐点歌节目,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我可以放自己喜欢的歌,可以播报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娱乐八卦或新闻资讯,也许是随性,倒也受人欢喜。时间久了,慢慢从同学嘴里听到一些,知道他喜欢体育,喜欢小虎队的乖乖虎,我也会利用职务之便,将娱乐八卦改成体坛快闻,不时的放一些小虎队的歌。

我一直觉得,如果你喜欢一件东西甚至是一个人,你只要看一眼,便知道是自己喜欢的。我只要在人群中看他一眼便知道他的与众不同,那种光芒是除了你之后再不会被别人看到的。尽管那个时候我才读初二,可是我已经知道怎么样去喜欢一个人。我也并不掩饰自己的这种喜欢。

安利是初二来班上的转校生,他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时说自己从上海来,大家在听到“上海”这个词时同时吸了一口气,那个时候在年少的我们的概念里,那里是中国最富裕的地方,换句话说,我们以为“上海”等同于“有钱”。对于这个小镇来说,对我们班上来说,能有这样的转校生是大家的荣誉,连带的,似乎我们也跟着体面起来了。虚荣心自古就不曾分过年龄。至于洗完手擦护手霜,已不是贬义了。有同学在闹别扭时会说,你怎么这么邋遢,向他学习学习。

讨好他的人很多,下课放学,他身上总是围着一群人。可我并不着急接近他,尽管他就坐在我身后。在大家同时靠近他时,可能疏远他的怕只有我一个,尽管我有做过讨好的小动作。你看,年少的我就懂得拿捏异性的心思,可是,最终,不管是安利还是塔塔,他们都还是离开了我。

安利到广播站来找我时是他转校来的第三个月,三个月足够他与班上甚至学校的一些干事彼此称兄道弟,喊姐姐老妹。他站在广播站门外,等我出来时伸出胳膊挡着我说,你是不是很讨厌我?我并没回答他,拍开他的手我迳自离开。只是在离开时凑上前去,在他左边脸亲了一下。

很多年后,当我不用安利护手霜,当我忘记安利的脸,可我依旧记得就在我凑上去的那一刻他的耳根都红成一片了。容易脸红的男生是单纯的,我并不怀疑自己的眼光。

我珍惜自己的每一段感情。我渴望有一个可想可念可等可怨的人,人生有如一口枯井,若无希望,便了无生趣。可是,任何美好的事物,结局往往是支离破碎的。

安利在初三再次转校,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是我。

就在前一个星期,我们一起过周末,我们用了三个小时爬到景山顶端,我们看着山脚的小镇相视而笑。从景山下来我们用了四个小时,其中一个小时,我们一直拥抱着亲吻,躲在高过我们身体的树丛里草地上。甜甜的味道,蔓延整个景山。那个时候,是我第一次以为的天长地久。不需要说出口,只要看着他就会觉得,我这辈子这样就够了。那个时候以为的一辈子在以后看来不过是一个瞬间。

没有任何预兆的,他离开的那个星期的每个早上他如往常一样给我带早餐,周一是一根油条一杯豆浆一个茶叶蛋,周二是一杯绿豆粥两个豆沙包,周三是周家米粉,周四是他姨妈给他做的蛋炒饭。那天我等着与他分享妈妈给我做的南瓜饼,我特意让妈妈多做了五个,我吃三个,给他留五个。可是,一直到放学,我都没有见到他。中午我照常去广播站做节目,下午班主任来班上通知,他转校了。放学后,我将南瓜饼扔进垃圾桶,连带我的那一份。

如果别人不想给你答案,你再去较劲求一个答案都是徒劳无功的,尽管在你的内心深处还是想要一个交代。一个人出现得莫名其妙,离开的又是毫无交代,怎么能做到如此。

可是别人是别人,我是我,我没有办法用自己的原则去让别人舍弃他们的原则,我的标准未必是别人的标准。所以我只能接受现实。

一次一次的,接受现实。我会忘记安利,会忘记塔塔,如同我忘记末年。

末年是唯一没有代号的。所以这样的忘记更理所当然。文理分科我放弃了让我头疼的数字为主的理科,心安理得的在文科班度日如年。

那是一段煎熬的日子,没日没夜的背记做测试。末年是我们的班主任,一个年轻的有为的青年。听说他是高校毕业,听说他一直以跳级升学,听说他在很多比赛中获得奖项。

所以每一天,我周游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我害怕遗漏,稍微的一个不注意,就会与我亲爱的年轻的爱人——塔塔,擦肩而过。

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我会准时带阿布去“宠你不宠”做美容和例行的身体检查,这是以前我与塔塔会一起做的事,他会左手牵着塔塔右手牵着我。这是我们不会去吝啬的事,阿布是我们的一员,它也理该得到好的照顾。可是,陈医生说,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虽然在我跟塔塔收养它的时候它都已经是历经几代生死的狗妈妈了。性情温良,喜静,吃素,最爱红萝卜青菜汤泡饭。我日日夜夜抱着阿布,我害怕它会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离开。

我不清楚我们要经历多少事情,内心要被磨得有多钝重不堪,并且无所谓失去,才能够肆无忌惮的在这偌大的充满了空白的世界里沉睡过去。

我只能在可遇的范围内,去选择一个实际的结果。

我在周一上班的时候,总编将我叫进办公室,这个年过三十家庭事业稳定小孩听话的女人对我说,素生,你要不要考虑休息一段时间?

我无法去猜测她这句话的背后的含义,我只知道,阿布要离开我了,它要在塔塔离开我之后离开我了,如果没有了阿布,我的生活该怎么继续。

总编隐晦的说,你最近的精神有些紧张,建议你休息一段时间。她的眼神带着一种叫做同情的东西。那是我所熟悉的眼神。很小的时候,我一度同情自己。这种纯粹的同情来自不优渥的家境,不完整和谐的双亲,不机灵讨喜的自己。这些一出生就注定了的欠缺,在日后的很多努力中都得不到转变。这些欠缺,导致同情。

我将辞职书放在她桌上,恭敬的对她弯弯九十度腰,我说,谢谢你。

我对陌生人经常会说谢谢,来送外卖的服务生,蛋糕店里的收银员,给阿布检查身体的陈医生……我礼貌微笑的对他们说谢谢。没有人非得去为你做那些,尽管很多关系是建立在金钱利益的基础上。可是这样做,我会更心安理得。

塔塔知我想要什么,可他从不问我不想要什么。我以为他知,便不说。我不说,我不要一个人的生活,我不要莫名其妙的告别,我不要孤独,我不要不被重视不被照顾,我不要不被爱……任何时候都会很善良的塔塔,会包容我的每一个小性子的塔塔,总是会朝着阳光的方向一直向前走的塔塔,在我十八岁认识,二十三岁离开的塔塔,这一次,换我包容你的任性,好不好?

我又梦见塔塔。

我将头发高高梳成马尾,绑上好看的蝴蝶发结,我在他面前旋转一圈,我说,好看不好看。塔塔过来亲吻我的脸,恶作剧的将冰冷的手伸进我赤裸在空气中的脖颈中。

我在冰冷中醒来。阿布窝在床边,我伸手触摸它。

冰冷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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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短篇爱情故事微小说

她当年是厂子里出名的厂花。

他是工人,也是英俊上进的一个好男人。一对金童玉女,结婚的时候羡煞旁人。

婚后,他们很是过了几年美满日子,直到女儿的出生。

在那个年代,人的观念老,生孩子都是要到婆家去生的。她便听从了婆家的话,安心到农村的老家去生孩子。谁知道,她难产,农村本来就没有好的医生和条件,村里人只得匆匆找了马车,把她送往县城医院抡救,最后,她的命是保住了,却得了严重的“产后疯”。昔日聪明美丽的一个人,不但高度瘫痪,脑子也坏了,从女儿降生的那天开始,她就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废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不会说话,掉进了混混沌沌的另一个世界,再也不懂爱和美好。

美满姻缘被命运蒙上了一层灰,他一个人,拉扯着一个幼小的孩子,本来已经够手忙脚乱,还要伺候妻子,他渐渐疲累不堪。家里人和周围人都开始劝:虽然不能断了对这样一个残妻的供养,但,他毕竟还年轻,才20几岁,正是人生最好的年华,不能被这样一对母女拖累了。于是,人们都开始给他物色合适的对象;给孩子寻找适合的托付人……他严词拒绝了。他说,作为一个男人,他有责任和能力抚养女儿。至于已经瘫痪在床的妻子,他说,“我要陪她到最后。”他说得深情坚定,听的人无不落泪。

他说到做到,从此后,上班时,他将女儿托付给母亲照顾,把妻子的床上布置舒服,让她躺好;中午下班回家,先跟妻子唠唠家常,再逗女儿开心,然后做饭。母亲喂小女儿,他则端着小碗,一口一口喂妻子吃完,再喂她吃药,最后自已匆匆扒上两口饭,赶去上班。

休息日,他带着她们去郊外玩,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推着妻子的轮椅,所过之处,无不惹人注目。

日复一日,他闲暇的时候,给她洗澡,换漂亮的衣服,坐在阳光里给她慢慢地梳头,做营养的饭菜。日子就这样叠加着,距离当初医生断言的她活不过的预言越来越远,她奇迹般的有了知觉,喜欢看着女儿笑!他下班的时候她就欢欣鼓舞,眼睛清亮了许多,只是有时候看着他,露出些许迷茫和失落。他愈发对她好,每天都抽空回来抱她出去晒太阳,冬天,将她坐的椅子垫了厚厚的棉垫,把她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后来,她的手居然能动了,他就将每月的工资如数交给她,她盯着钱发愣,他就解释:“现在的夫妻都这样,男人负责挣钱,女人负责管钱,咱家也这样!”她就笑了,笑得满足而灿烂。

20多年的时光转眼就飞过去了,女儿劝父亲再找一个老伴儿,将母亲交给自已。这个时候的女儿已经成家,有了不错的工作,完全可以承担照顾母亲的责任了。可是他却没有答应,他说:“让我陪着你妈到最后,这是我的原则!”

他就这样一直精心照顾着她,放弃了浮世的一切繁华欲望。当世界都在演绎着离婚、结婚、闪婚的天翻地覆时,他就这么守着她、照顾她、陪伴她!

10年后,她含笑去世。30年的风风雨雨和操劳牵挂,他已经是个满头白发的老人了,虽然,他只有50出头。

她去世半年,他就开始不停地游走在相亲的饭局上,买衣服、练太极、生活很快翻开了新 篇章。不久,他就跟一个同样丧偶的善良老太太结了缘。此时,他之前所有的痴情无悔都开始被人指责,指责她刚走,他就迫不及待地找老伴儿。

可是他就像当年义无反顾要照顾她一辈子一样,再婚的脚步亦是义无反顾。面对女儿的询问,他说:“最好的爱情肯定不是同生共死,而是尽心陪你到最后,然后,努力让自已幸福,绝不辜负生命。”

爱情有时候就这样简单,相爱的时候,无论贵贱残老,均不离不弃;分别之后,积极寻找人生乐趣。没有歉疚,没有颓废,没有怨尤,这样的爱谁能说不伟大呢?!

篇9:有关感人的爱情故事小说

她正值芳年,明眸皓齿,温柔大方,且琴棋书画样样行,大学刚毕业,就参加了林峰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考试,经过严格的笔试和面试,被林峰市三中录用为高中英语教师。

听说这么优秀的女孩子还没找对象,身边立即围了众多的追求者,三中许多老师也纷纷给她做起媒来,她也见过了不少优秀的男孩子,可最后都不了了之。

林峰市总人口虽然有五十多万,但城区人口只有十多万,就这么一个县级市,与她年龄相仿且未婚的优秀男孩子并不算多,三番五次过后,再也无人敢问津了。

私底下,说她什么的都有,有的说别看她长得有模有样,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有的说她眼光太高了;有的说她只是在玩弄感情。特别是有几个与她接触过的小伙子嘀咕她故作清高。

有些话经好事者传到她的耳朵里,她笑了笑,只说了四个字:宁缺勿滥。照样弹她的琴,照样上她的英语课。

这天,一个穿着军装提着行李箱的年轻人风尘仆仆地来到了办公室,办公室里静悄悄的,其他老师都上课去了,只有她一人在批改作业,她无意中抬头,正遇到他军帽下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心里不知为什么竟有些慌乱。他见到她后也有些呆了,竟忘记了自己到这的目的。

倒是她很快地镇静下来,笑着问:请问你找谁?

我找我妈,赵静。他赶紧回答道。

哦,赵老师上课去了,不过,马上到下课时间了。你坐一会。她看了看手表,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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